學生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申請缺考:
因病不能正常參加考試(須附區、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及其他證明材料);
因家庭直系血親病危或逝世(輔導員老師須在申請表學院意見中寫明情況核實結果);
參加學校安排的重大活動而不能正常參加考試(須附活動主辦方的書面證明)。
(特別申明:學生須保證證明材料的真實性,任何時候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該生在校期間的四六級報名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2024-09-14
學生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申請缺考:
因病不能正常參加考試(須附區、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及其他證明材料);
因家庭直系血親病危或逝世(輔導員老師須在申請表學院意見中寫明情況核實結果);
參加學校安排的重大活動而不能正常參加考試(須附活動主辦方的書面證明)。
(特別申明:學生須保證證明材料的真實性,任何時候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該生在校期間的四六級報名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