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新高考從2021年開始,實施“3+1+2”的省市地區的考生,高考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成績構成,滿分750分。
統一高考科目成績:語文、數學、外語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50分;選考科目中,物理或歷史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自主選擇的兩門科目按等級賦分后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
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考成績是學生畢業、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選擇考成績計入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總成績。8省市均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選擇性考試安排在6月統一高考期間一并進行,并且將考試次數確定為1次。選擇考由省里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組織閱卷、統一公布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