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產管理制度[錦集26篇]
現如今,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生產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生產活動,提高生產效率,確保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與生產相關的部門、員工及業務合作伙伴。
第三條 公司生產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尊重員工的合法權益,堅持安全、環保、高效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結構
第四條 公司設立生產部,負責全面管理生產活動,包括生產計劃、物料采購、生產流程、質量控制等。
第五條 生產部下設生產計劃組、生產操作組、質量控制組、設備維護組等,各組之間應密切協作,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第三章 生產計劃
第六條 生產計劃組應根據市場需求、公司產能及原材料供應情況,制定合理的生產計劃,確保按時交貨。
第七條 生產計劃一經確定,各部門應嚴格按照計劃執行,如遇特殊情況需調整計劃,應提前向生產部報告并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四章 生產操作
第八條 生產操作員工應經過專業培訓,掌握生產技能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質量。
第九條 生產操作員工應嚴格按照生產流程操作,確保產品質量的穩定性和一致性。
第十條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應按規定進行分類處理,確保環保達標。
第五章 質量控制
第十一條 質量控制組應建立完善的質量檢測體系,對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進行嚴格的質量檢測,確保產品符合國家標準和客戶要求。
第十二條 對于不合格的`產品,質量控制組應及時報告生產部,并采取措施進行糾正和預防。
第六章 設備維護
第十三條 設備維護組應定期對生產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
第十四條 對于出現故障的設備,設備維護組應及時進行修理或更換,確保生產不受影響。
第七章 安全生產
第十五條 公司應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確保員工的人身安全和設備的安全運行。
第十六條 生產部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第十八條 本管理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第十九條 本管理制度的修改權歸公司董事會所有,修改后的管理制度須經董事會批準后方可生效。
公司應嚴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確保生產活動的規范、高效、安全和質量可控,為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周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了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匯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員匯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周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集團公司。
第十章附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生產活動,提高生產效率,確保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與生產相關的部門、人員及活動。
第三條 公司生產活動必須遵循國家法律法規,保障員工權益,保護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
第二章 生產組織與計劃
第四條 公司設立生產部,負責全面組織、協調和監督生產活動。
第五條 生產部應根據市場需求、公司產能和資源配置,制定生產計劃,并分解到各生產單位。
第六條 各生產單位應根據生產計劃,合理安排生產,確保按計劃完成生產任務。
第三章 生產過程管理
第七條 生產過程應遵循工藝規程,確保產品質量和安全。
第八條 生產設備應定期維護和保養,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第九條 生產現場應保持整潔,物料擺放有序,確保生產環境良好。
第十條 生產過程中應做好生產記錄,包括原料使用、生產過程、產品檢測等,以便追溯和質量控制。
第四章 質量管理
第十一條 公司設立質量管理部,負責全面質量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質量管理部應制定質量控制標準和檢驗流程,確保產品質量符合要求。
第十三條 各生產單位應嚴格執行質量控制標準和檢驗流程,確保不合格產品不流入下一環節。
第五章 安全生產
第十四條 公司設立安全生產部,負責全面安全生產工作。
第十五條 安全生產部應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員工人身安全和設備設施安全。
第十六條 各生產單位應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章 環境保護
第十七條 公司應遵守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積極采取措施減少污染排放。
第十八條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應分類處理,合理利用資源,減少浪費。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第二十條 本管理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第二十一條 本管理制度的修改權歸公司最高管理層所有,修改后的管理制度應經過公司最高管理層審議通過并公告后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管理制度的公告方式為公司內部通知、員工手冊、公司網站等。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篇4
為規范生產管理秩序,明確崗位職責,優質高效的完成生產任務,確保安全生產,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公司總經理對生產管理負總責。
第二條 公司設立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技術管理的具體工作,生產技術部經理由總經理聘任,對公司總經理負責并匯報工作。
第三條 生產技術部經理全面指揮生產工作,在生產管理上對總經理負總責,其主要職責是:
1、對總經理負責,當好總經理的參謀和助手。
2、全面負責種植、田間管理、采摘收獲等生產活動的組織和管理。
3、做好公司技術措施的制定、落實和推廣工作,審定技術方案和標準,積極指導科技創新,及時解決生產中遇到的技術困難和問題。
4、監督和檢查各生產組種植和田間管理等各項工作的完成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并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經理反映,提出意見和建議。
5、對生產管理各項工作進行監督,督促生產目標的落實完成。
6、協調綜合部做好生產工具、生產資料的準備和后勤保障工作,組織安排各生產組和員工做好生產前、生產中的各項工作,建立良好的生產秩序。
7、制訂培訓計劃,對工作人員進行崗前技術培訓。
8、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及時發現并糾正生產過程中的違規操作行為。
9、對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10、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 生產作業應做好科學規劃。要按照公司董事會確定的工作目標合理規劃種植地塊、種植面積、種植時間、種植作物和田間管理,并合理設計生產作業配套需要的道路、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
第五條 生產經營中的每一個環節都要制定明確具體的技術標準,并在開工前對員工進行技術培訓。應優先使用技術熟練的工人,對經反復培訓不能掌握生產技術的工人不得使用。
第六條 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工作的組織開展、工人管理和生產任務的驗收落實。具體組織落實基地苗木種植、田間管理、勞力聘用、日常生產事務管理等工作。可根據工作需要,組成若干生產組,每個生產組可指定1-2人為工作組長,協助生產技術部進行生產管理。生產技術部經理要對基地生產作業進行全程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七條 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注意安全生產。對使用機械作業的,應由有資質的熟練工人操作。使用農藥、化肥要科學合理,采取防護措施。
第八條 應根據生產管理需要,合理安排階段性生產作業計劃。應至少提前一周安排好生產作業計劃,并在開工前準備好生產工具,安排好人員配備和技術培訓。
第九條 根據生產管理需要,對各生產組落實公司階段性作業計劃和作業標準的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沒有按時完成生產進度或沒有按照技術標準要求進行生產作業的生產組和員工,進行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生產技術部應根據生產需要定期召開生產組長和工人會議,對前期工作進行總結,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工作較好的進行表揚,對完成任務不好的予以批評教育;對下一階段的工作做好安排部署。
第十條 生產技術部要按照生產需要及時向綜合部上報生產資料和其它物料的'使用計劃。生產技術部確定主要生產資料投入的種類、使用數量、范圍和方法,經總經理審核后,由生產技術部和綜合部共同采購。
第十一條 生產工具和生產資料由綜合部安排專人管理。生產工具的領取和歸還施行登記制度。按照誰領取誰使用并負責管理的原則,對造成生產工具丟失或者人為損壞的,領取人應予以賠償;屬于生產工具自然損耗無法使用的,領取人不予賠償。工作人員應愛惜并合理使用生產資料。人為造成生產資料浪費或不能使用的,應對責任人批評教育并責令予以賠償。
第十二條 要科學合理使用化肥和農藥。植物保護要優先使用農業技術防治和生物技術防治,藥劑防治要嚴格控制農藥種類、劑量、時間和方法。使用后的肥料和農藥包裝袋、瓶、箱應集中回收,統一處理,避免造成環境二次污染。
第十三條 對單元地塊要實行“五統一”生產,即統一優良品種、統一栽培模式、統一施肥用藥標準、統一田間管理、統一標準質量。達到栽培模式化、作業標準化、管理精細化。
第十四條 生產技術部應建立工作臺賬,及時、準確、完整記錄生產作業每一項工作情況和田間管理措施落實情況,對生產資料使用品種、方法、用量、效果要完整記錄。
第十五條 本規定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篇5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 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 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 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 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 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 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 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 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 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 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 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 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 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 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 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 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 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 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 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 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三十五條 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 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 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 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條 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十、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四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五條 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六條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七條 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四十八條 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 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 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五十一條 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 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并組織實施)。
第五十三條 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五十四條 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于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條 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條 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五十七條 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2.加強員因公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之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平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并處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八條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九條 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 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六十一條 各單位可根據本規定制訂具體實施措施。
第六十二條 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六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生產活動,提高生產效率,確保產品質量和生產安全,特制定本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生產活動及相關人員,包括生產部門、技術部門、質量部門等。
第三條 公司生產活動應遵循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保護員工權益,實現可持續發展。
第二章 生產組織與計劃
第四條 公司應設立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制定生產計劃,協調生產資源,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第五條 生產計劃應根據市場需求、產能狀況和原材料供應等因素制定,確保生產計劃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六條 生產部門應根據生產計劃,制定詳細的'生產作業計劃,明確生產任務、生產周期、質量要求等。
第三章 生產過程管理
第七條 生產過程應遵循工藝流程,確保產品質量和生產安全。
第八條 生產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生產,不得擅自更改工藝流程或操作參數。
第九條 生產過程中應定期進行質量檢查,確保產品質量符合標準要求。對于不合格產品,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第十條 生產過程中應加強設備維護和保養,確保設備正常運行,提高設備使用壽命。
第四章 生產安全與環保
第十一條 公司應建立健全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加強生產安全教育,提高員工安全意識。
第十二條 生產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員工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
第十三條 公司應落實環保政策,加強環保設施建設,確保生產過程中的廢棄物處理和排放符合環保要求。
第五章 生產成本控制與效益分析
第十四條 公司應建立成本控制體系,加強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降低生產成本。
第十五條 生產部門應定期進行效益分析,評估生產活動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公司的決策提供參考。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第十七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第十八條 本制度修訂時,應經過公司領導審批,并向全體員工公示。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篇7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 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 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 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 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 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 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條
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動態,每年組織一次董事會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決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的同時,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領導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二條
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實行動態管理,貫徹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考核指標,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并將安全生產考核指標與經濟承包指標掛鉤,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監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手段,并將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與監督的經費列入公司財務預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獎懲辦法,保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檢查、有考核、有獎罰。
5、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后,應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組織實施。
6、領導制定并實施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第三條
公司主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實施公司安全生產動態控制,協助董事長、總經理落實本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3、審核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計劃。
4、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5、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開展工作,研究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工作,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問題。
6、本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后,要親臨事故現場,領導組織因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過程中的具體工作。
第四條
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協助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技術責任。
2、在組織編制或審批施工組織設計以及重點工程、特殊復雜工程或專業性工程項目施工方案時,同時審查安全技術措施。
3、領導本公司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研究項目,并組織鑒定驗收。
4、對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
5、參與本公司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五條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組織落實公司財務工作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
2、組織編制年度財務計劃的同時,審批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保證經費到位。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和防暑降溫經費的使用標準,并按規定負責審批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經費。
4、組織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經濟指標,并制定公司安全技術經濟指標。
第六條
安全管理部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評比管理工作。
2、負責參加年度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隱患,責成存在隱患的部門制定措施,排除隱患。
3、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4、協助公司主管領導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5、負責安全生產管理資料的收集整理。
6、落實安全生產舉報事故,查處在安全生產上違規、違章行為,對上述行為一經查實上報主管部門并按要求責令項目限期整改。
7、負責監督、檢查項目安全目標責任書的`簽訂。
第七條
項目經理(項目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本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
2、作為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和管理責任。在建立項目工程管理體系時,要明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制定本項目工程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3、專員安全員的配備:按照要求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員。
4、在組織項目工程施工前,必須明確各專業管理部門和關鍵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定期組織實施考核,項目工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要與經濟效益掛鉤。
5、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適時對組織施工生產人員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變換工種以及工傷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保證施工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
6、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并監督項目工程中安全技術交底和設施設備驗收制度的實行。
7、領導組織本項目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組織相關人員消除事故隱患,對上級安全生產檢查中提出的事故隱患和管理存在有問題,應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時將整改情況向上級反饋。
8、本項目發生傷亡事故時,必須做到迅速搶救傷員,妥善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并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認真落實防范措施。
第八條
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3、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4、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5、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信息,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及時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改進施工工藝和操作方法提供資料信息,協助項目工程師及時解決工程安全方面的技術問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8、遇有特殊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先行停止生產并且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第九條
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作為項目工程技術人員,對本項目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技術管理責任,并主持本崗位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3、在日常施工技術指導時,要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7、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第十條
現場施工負責人(施工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所負責承擔的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不違章指揮,制止冒險、違章、違規作業。
2、對所管的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負直接責任。
3、組織并督促技術人員做好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和簽字工作,遇有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4、領導所屬班組搞好安全生產,組織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干,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5、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6、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7、作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和記錄工作。
第十一條
設備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貫徹執行規章制度,對一切機械設備,必須配備齊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護保險裝置,確保安全運轉,進行安全施工。
2、要加強對設備操作人員的管理,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技術培訓。學習設備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達到應知應會。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3、要經常對電機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不得帶病運轉作業,保持完好潔凈,提高設備使用率。
4、要定人定機使用機電設備,定員、定責,上崗前對各個部位檢查,事先排除故障或隱患,并不準他人動用,用畢后切斷電源,鎖好閘箱。
第十二條
質檢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協查管理責任。
2、對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負監督責任。
3、日常工作檢查時,隨同的安全工作隨時查驗,并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4、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
5、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第十三條
倉庫保管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實現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的材料保證供應,并對進庫的材料進行驗收,符合規定方準提供使用。
2、定期對進場的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對腐朽、破損、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時報廢更新,不得遷就和湊合使用,釀成隱患。
3、積極學習安全材料業務知識,為安全生產創造良好條件打下安全生產牢固基礎。
4、作好物質材料的防火、防盜、防潮、防雨工作。
第十四條
線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進行安全注意事項說明和提示,作業過程中要進行安全巡邏,發現違章或不安全現象立即糾正,并且班后進行安全講評和總結,并做好每日的安全記錄。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對工作人員進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干。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培訓工作,在工作過程中,時時對安全進行檢查。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第十五條
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制定定期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并負責貫徹實施。
3、研究公司安全動態,組織調查研究活動,編制研究報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審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5、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定期對各單位主管生產的負責人、項目經理。
6、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每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施工檢查,公司所屬各項目應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7、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8、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隨時進入所轄范圍內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接受檢查,檢查人員發現事故隱患均由受檢查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整改,按時限要求及時反饋整改情況。
9、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10、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會審,對其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簽屬意見,由編制人負責修改,并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11、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信息,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議,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12、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六條
技術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保障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2、在編制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的過程中,應在每個環節都貫穿安全技術措施,對確定的施工方案,要檢查實施過程。遇有方案變更,應及時組織修訂。
3、在檢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實施情況時,要同時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應及時提出解決辦法。
4、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5、參與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七條
人事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組織對新調入、轉業的員工及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
3、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4、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篇9
一、范圍
為加強營口郵政公司外包單位安全管理工作,切實保證員工人身安全及生產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外包單位的安全工作由各外包單位進行自主管理,本規定僅對各外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起到督促及補充的作用。
二、術語和定義
外包單位:生產外包、檢修外包、施工外包、生活外包、綠化衛生外包等所有外包單位的統稱。
三、協議簽訂部門管理職責
1、簽署《外包項目安全協議書》
2、對外包部門是否履行安全職責進行監督檢查。
3、對外包單位宣傳本公司安全、環境方針,并與其簽訂安全協議,提出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要求。
4、對外包的安全資質進行復查。
5、對外包單位勞動紀律及培訓教育方面提出要求,并進行檢查。
6、對外包單位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考評等綜合管理。
7、對外包的車輛及人員入場進行管理。
8、對外包單位具體進行安全交底,并進行日常的安全監督管理。
四、管理內容和要求
管理要求通則
1、進入公司的外包單位和外包人員必須遵守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國家安全標準、行業安全標準以及公司安全、安全管理規定及所在區域的專業安全技術規程,按照合同約定范圍實施作業,建立、健全內部安全、安保管理制度和管理網絡。
2、進入公司作業的外包的'單位應自主開展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制定并實施有針對性的控制措施。
3、外包單位應配合和接受公司對本單位和人員的資質審核,并提供相關的資質憑證(原件或復印件)。
4、外包單位應獲知公司所確定的適用的重要環境因素和危險源,并執行與此相關的公司安全、安全管理制度。
5、外包單位應使用適宜的設備、施工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裝備,使用的物資設備(危險化學品、個人防護裝備、防爆電氣設備、消防設備、運輸設備等)應符合國家、行業安全標準和公司要求;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公司的設備和工器具(緊急情況除外)。
6、外包單位應按國家、行業安全標準均配備必須的勞動及個體防護用品,并督促員工按標準使用。
7、進入公司作業的外包單位應建立并維護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崗位員工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對患有職業禁忌癥或未能提供職業健康體檢合格證明的協力人員,不得在公司內從事相關作業。
8、外包單位需用公司的能源介質(水、電、煤氣等),必須經公司相關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同時應確保在用能過程中的安全。
9、在公司區域施工動火、登高、受限空間內部作業,必須執行公司的相關制度。
10、外包單位應確保獨立管理區域內安全、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轉、安全、消防設施、要與生產設備同時安排檢修,不得擅自停用、拆除安全、消防設施。
11、外包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12、外包單位應對各重要的過程(重大危險源)或情況制定相應的措施或應急預案。
13、外包單位收到公司相關部門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必須立即落實整改,并在規定時間內將整改情況反饋公司相關部門。
14、外包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有國家認可的安全管理合格證書等相應資質,作業人員應通過本單位的上崗作業能力考核或必須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資質證書。
五、事故管理
1、外包單位發生生產性工傷事故,對發生事故的外包單位進行考核。
2、外包單位發生火災事故,對發生事故的單位進行考核,如事故對公司財產造成損失,還應進行賠償。
3、外包單位發生事故,對我公司協議簽訂部門進行考核。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篇10
一、成立安全生產管理小組
1、人員構成
組長:
組員:
2、小組職責
(1)、在總經理領導下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各類安全會議的召開,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
(3)、組織參與制定和修正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各崗位安全操作技術規范;
(4)、組織并參與安全檢查,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定防范措施,檢查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部門危險源進行查找、評估,找出降低危險源的方法并評估、實施、再評估;
(6)、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年度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評定;
(7)、帶頭組織參與安全事故救援、工傷人員救治及后續整改、驗收等。
二、安全生產檢查
安全檢查實行崗位、部門和公司三級共同推進。
1、生產崗位安全檢查負責人:員工本人
每天生產操作開始前,有職工對自己的崗位和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2、部門日常安全生產檢查負責人:部門主管
各部門負責人每天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內容包括: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3、公司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負責人:總務部、管理小組成員
公司定期組織人員對電梯、電器設備、機器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食堂衛生、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三、安全生產措施
1、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車間現場管理人員或一線操作員工如發現安全隱患、設備異常等,需立即停止作業并上報,待隱患排查確認解除后,方可進行作業。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需上報總經理,經批準后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2、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
新招聘入廠員工的廠區安全教育有人事部負責統一進行入職培訓。
新工人上崗前、崗位輪換人員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有相應車間進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教育的培訓。
3、做好生產現場設備正常運行及設施防護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的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保證車間生產現場的環境清潔、照明充足、通風良好和通道暢通。各類安全生產近視標識完整醒目。公司設備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設備使用維護保養管理制度》規定,確保公司車間設備、機器機械安全正常運轉。
4、特種崗位、車間重點監控
重點針對沖壓、磨腳、組裝、注塑機床、五金機床、維修電工等易發事故工傷的'崗位、工種進行重點管控,消除安全隱患提高操作人員安全意識。
電鍍的生產用化學危險品根據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檢測、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措施;劇毒化學品的購進、存儲、發放和使用嚴格按照上級規定和公司程序操作。
5、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
公司針對特殊崗位和存在操作安全隱患的工種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工作服、各類手套、防塵面罩、防噪耳塞、護目鏡、輔助工具等,工人在操作時必須按照規定正確佩戴使用,不準存在僥幸心理,麻痹大意。公司一經發現,按照《員工日常行為規范》中關于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將給予相關責任人100元的罰款處理。
6、消防安全管理
(1)、加強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各車間部門至少要指派一名義務消防員,并定期組織部門人員培訓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固定和周知消防設施設備的位置和安全緊急逃生通道。
(2)、企管部每年要組織全廠員工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疏散演習,并集中各部門義務消防員進行一次消防演練培訓。
(3)、生產車間、辦公場所、員工宿舍嚴禁非生產性煙火,嚴禁私扯亂拉電纜電線,超負荷用電應妥善保存。
(4)、切實做到人走機停、下班斷電,各類用電用氣設備、辦公電器,下班后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巡視檢查,確保無遺漏、無隱患。
(5)、特殊崗位重點監控。對于易引發火災的地點如廠區配電室、倉庫、電氣焊操作等,要特別注意按照操作規范進行作業和隱患排查,避免發生事故。
四、安全生產事故緊急救援預案
各部門針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生產現場和危險源部位,制定應急處置方案,以便一旦發生危險,能夠有效的組織搶險和救災,防止事故擴大,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出現工傷事故的,按照公司《工傷事故處理工作流程》進行處置。出現一般或重大安全事故的,立即進行正確的自行處置排除險情,如處置不及的,應立即報警求助,并及時通知公司領導。
落實好公司《夜班值班管理制度》,確保公司內部生產處于24小時可控狀態。
五、安全生產獎懲細則
對于在安全隱患排查、預防和整改及時、安全教育培訓突出,且一年內未發生輕傷、重傷等安全事故的部門,公司將視情節給予該部門一定的獎勵和通報表揚。
處罰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罰:
1、違反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有關規定進行操作的,根據違章情節的輕重程度,及時采取批評教育、書面檢查、通報全廠、停工學習、經濟處罰、降職解聘等辦法予以處罰,并處以罰款100元。
2、為按安全操作規程作業,致使出現工傷事故的,對當班班長處以50元罰款,對部門主任和直接分管領導處以100元罰款,并寫出事故調查分析報告和整改方案。
3、一年以內出現5次以上工傷責任事故的部門,所屬部門的相關班組班長、副主任和主任將被扣除當年度年終獎金的20%。
4、出現各類事故未按規定時間上報或故意隱瞞不報的,予以責任人200元的處罰并予以通報。
5、主觀惡意釀成安全事故,性質特別嚴重、情節惡劣,觸犯刑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的生產活動,提高生產效率,確保產品質量,保障員工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生產部門及相關人員,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章 生產計劃與組織
第三條 生產部門應根據市場需求、公司產能及原材料供應情況,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生產計劃。
第四條 生產計劃一旦確定,各部門應嚴格按照計劃執行,如需調整,需提前報請生產部門批準。
第五條 生產部門應合理組織生產,確保生產流程順暢,減少生產浪費。
第三章 生產過程管理
第六條 生產人員應嚴格按照生產工藝流程進行操作,確保產品質量。
第七條 生產過程中,應做好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標識和記錄,確保可追溯性。
第八條 生產設備應定期維護,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第九條 生產現場應保持整潔,廢棄物應分類處理,確保環保。
第四章 產品質量控制
第十條 公司應建立嚴格的質量檢測體系,確保產品質量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
第十一條 每批產品應經過嚴格檢測,合格后方可出廠。
第十二條 對于不合格產品,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防止流入市場。
第五章 安全生產管理
第十三條 公司應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確保員工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
第十四條 生產人員應接受安全培訓,了解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生產現場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識,確保員工了解潛在風險。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第十七條 本管理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第十八條 本管理制度的修改權歸公司董事會所有,修改后的制度須經董事會批準后生效。
第七章 處罰與獎勵
第十九條 對于違反本管理制度的員工,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降職、開除等處罰。
第二十條 對于在生產過程中表現突出,為提高生產效率、保障產品質量或安全生產做出貢獻的員工,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八章 監督與檢查
第二十一條 生產部門應定期對生產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本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
第二十二條 公司應鼓勵員工積極參與生產管理的監督與檢查工作,對于提出有益建議的員工給予獎勵。
第九章 附加說明
第二十三條 本管理制度的制定與修改應遵循國家法律法規,確保合法合規。
第二十四條 本管理制度的發布應經過公司內部審批程序,確保制度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五條 本管理制度的生效日期為發布之日起,如有其他相關管理制度與本制度相沖突,以本制度為準。
請各部門及全體員工嚴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共同為公司的發展貢獻力量。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規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員工人身和企業財產的安全,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原則。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和職員。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不斷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類人員應負的崗位責任。
第五條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企業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處理。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六條企業總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六條。
(1)遵守國家、省、市和管理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總經理的任期目標要有安全生產內容,把安全管理納入企業管理工作計劃。每年應從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術改造資金,用于安全項目。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工業衛生要求。
(5)負責對本企業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結合本企業的生產技術特點,組織有關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各種安全管理制度,相關制度主要包括:職工安全生產守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化學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檔案(包括職工安全教育檔案、事故檔案、設備檔案、事故隱患整改檔案等)管理制度等。
第七條各部門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九條。
(1)組織、指導、督促本部門遵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計劃,并組織落實。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合理安排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定期召開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會議。
(5)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6)建立本部門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7)組織安全檢查,定期巡查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狀況并督促部門對存在的隱患進行整改。
(8)協助和參與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的登記、統計、報告、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9)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完成安全生產任務。
第八條公司基層員工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共包括以下四條。
(1)積極參加企業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生產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企業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三章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第九條企業以追求“零事故”為目標,具體項目包括以下六條。
(1)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2)不發生有責任的電網事故。
(3)不發生重大設備事故,重大火災事故。
(4)不發生生產性重大交通事故。
(5)無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的事故,無“五誤”事故及人員責任事故。
(6)不發生因違反調度紀律而造成的事故。
第十條為實現上述安全生產目標,企業實行三級管理體制。
(1)公司不發生人身重傷,杜絕人身死亡和重大設備損壞。
(2)部門控制一類障礙和人身輕傷,不發生重傷和責任事故,杜絕違章指揮和負同等責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生產班組控制異常,不發生障礙和輕傷,杜絕一切違章作業。
第四章安全教育與培訓
第十一條本企業總經理、部門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第十二條本企業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第十三條企業必須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復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復審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產活動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開一次安全分析會,總結本月安全生產情況,分析事故教訓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研究采取預防事故的對策,提出下月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及要求。
第十七條各部門每月初,根據公司安全生產要求,由各部門自行組織安排開展一天的安全生產日活動。
第十八條各班組每星期一安排本周的安全生產活動,時間不少于半小時,活動內容主要總結上周本班組安全生產情況和執行各項規程制度情況,通報忽視安全的現象以及近段時間下發的各類事故,傳達領導指示和會議紀要等。同時,針對本周即將進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第十九條積極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工作。結合實際綜合應用“安全性評價”,“危險點分析”等方法,對企業和工作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科學分析,風險評價,找出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條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第二十一條企業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二條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操作的設備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再進行操作。內容如下。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第二十三條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1)是否有員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員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第二十四條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對電梯、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安全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五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二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配備合理,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消除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二十七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八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二十九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部門領導人的責任。
第三十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對事故責任人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的,由國家相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對部門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__%;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三十三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和設備損毀,使正常生產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三十四條發生的無人員傷亡生產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5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501元,小于3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3001元,小于1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10001元的事故。
第三十五條發生事故的部門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態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識,詳細記錄、拍照或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部門主管部門(領導)和公司辦公室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1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過程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責任者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三十六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公司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責任人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司機應
(2)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部門領導。部門應在5天內將肇事司機報告隨本部門報告一并送交辦公室備案。
(3)對員工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2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均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按計)為限。
(4)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司機自負。
(5)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發生交通事故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節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并全廠通報。
(6)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發生事故的,參照第2款處理。
(7)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20%工資。
(8)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門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10%的工資。
第三十七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人力資源部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三十八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法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各級部門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并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采取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取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自移動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工作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制定、修訂、完善和廢止,交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若有與本制度相抵觸的,按本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生產活動,提高生產效率,確保產品質量,保障員工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生產活動及相關人員,包括生產部門、技術部門、質量部門、采購部門等。
第三條 公司生產活動應遵循安全、高效、環保、節能的原則,實現可持續發展。
第二章 生產計劃與組織
第四條 生產部門根據公司戰略目標和市場需求,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生產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 生產計劃應明確產品品種、數量、質量要求和交貨期限,確保按時交貨。
第六條 生產部門應合理調度生產資源,優化生產流程,提高生產效率。
第三章 生產過程管理
第七條 生產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確保員工人身安全和設備設施安全。
第八條 生產部門應制定操作規程,明確生產過程中的各項要求和注意事項,確保產品質量和生產安全。
第九條 質量部門應對生產過程進行監控,對不合格品進行及時處理,確保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和客戶要求。
第四章 質量管理
第十條 公司應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確保產品質量穩定可靠。
第十一條 質量部門應負責制定產品質量標準、檢驗方法和檢驗周期,并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質量部門應對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進行質量檢驗,確保產品質量符合標準要求。
第五章 設備管理
第十三條 公司應建立健全設備管理制度,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和維護。
第十四條 技術部門應負責設備的選型、購置、安裝、調試、維護和報廢工作。
第十五條 生產部門應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第六章 采購管理
第十六條 采購部門應根據生產計劃和市場情況,制定采購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 采購部門應選擇合格的'供應商,確保原材料質量穩定可靠。
第十八條 采購部門應與供應商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確保供應渠道的穩定和安全。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將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補充的,由公司決策層決定。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沖突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的生產管理,提高生產效率,確保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與生產相關的部門、車間和員工。
第二章 生產計劃
第三條:公司應根據市場需求、產品特性和生產能力,制定合理的生產計劃,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
第四條:生產計劃應明確產品的品種、規格、數量、生產時間和生產車間等,經公司領導審批后,下發給相關部門執行。
第三章 生產過程控制
第五條:生產車間應嚴格按照生產計劃進行生產,確保生產進度和產品質量。
第六條:生產過程中,應做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設備正常運轉。同時,應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調試,防止設備故障影響生產。
第七條:生產車間應加強現場管理,保持生產現場整潔、有序。員工應遵守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設備和工具,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八條: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品、次品和多余物料應及時處理,防止浪費和污染環境。
第四章 產品質量管理
第九條:公司應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制定產品質量標準和檢驗規程,確保產品質量符合客戶要求。
第十條:生產車間應加強產品質量控制,做好產品的自檢、互檢和專檢工作。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處理,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
第十一條:對于重大質量問題或質量事故,應立即停止生產,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分析和處理,查明原因,制定改進措施,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第五章 生產成本管理
第十二條:公司應加強生產成本核算和控制,制定合理的成本預算和核算標準,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第十三條:生產車間應加強物料管理和能源管理,減少浪費和損耗。同時,應優化生產流程和工藝,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
第十四條:公司應定期對生產成本進行分析和評估,找出成本控制的'重點和難點,制定針對性的措施加以改進。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違反本制度規定的行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十六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補充的地方,經公司領導審批后進行修訂。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公司概況
xx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xx月xx日,注冊資金為50萬元,經營范圍是塑膠五金模具的技術開發、生產加工、銷售、上門維修,化工原料、化工產品購銷,國內貿易,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法定代表人是譚富華,xx科技有限公司已購置1輛廂式貨車,駕駛員1名。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譚小軍,職務:經理主要工作職責:
1、宣傳和貫徹政府分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度相應的防范措施。
(二)第二負責人胡佳,職務主管,主要工作職責是: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現場能力。
(三)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為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貨物運輸的流程圖:
一、貨物裝載
(一)貨物要堆碼要整齊,捆扎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二)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三)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后,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扎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松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一)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二)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卸載
(一)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二)當車輛停穩熄火后方可卸貨。
(三)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四)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后返回。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核心,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關鍵。
第二條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汽車運輸處(以下簡稱“汽運處”)各級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其他領導、職能部門和員工,在部門和各自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第三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實行一崗雙責制,做到有崗必有責,上崗必守責。
第二章汽運處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職責
第四條汽運處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安全職責
1、學習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組織落實城投總公司和環境實業公司安全管理各項目標,并通過各職能部門組織落實和實施。
2、研究和決定本單位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審查決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實施重大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安全資金的投入等,決定對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人員的獎勵和重大事故責任者的處罰。
3、定期召開處安委會會議(不少于每季度一次)和安全工作例會(每二月一次),聽取各職能部門、下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匯報,檢查年度安全工作完成情況,部署下階段公司安全工作計劃。
4、不定期組織召開安委會會議,傳達上級安全緊急會議精神,落實事關汽運處安全生產的重大事項。
第五條安全生產委員會下設安全生產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
第三章汽運處各職能部門安全職責
第六條安委辦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上海市及城投總公司、環境實業公司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在處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落實安委會會議精神,執行汽運處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推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
3、組織制訂、修訂本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對直接作業環節進行重點安全監督。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安全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檢驗和管理工作。對重大隱患治理項目的評估、立項、申報及項目實施進行檢查、監督。
4、深入現場監督檢查,督促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查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其暫時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指導基層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安全基礎建設,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
6、負責各類事故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建立健全事故臺帳;負責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其他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政府主管部門做好工傷認定、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負責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落實汽運處級教育職責,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組織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做到持證上崗。
8、負責本企業對各部門、各單位安全生產考核,對在安全生產中有貢獻者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9、會同工會等部門認真開展“安康杯”等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第七條生產業務部(固廢收運中心、醫廢收運中心)安全職責
1、及時傳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及指示,執行安全生產“三同時”的原則。
2、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和安全技術規程的做法,及時向領導報告,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門共同處理,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生產作業過程中出現不安全因素、異常情況及事故時,應果斷正確處理,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協同處理,防止事態擴大。遇到緊急情況,有權先處理后匯報。
4、參加安全生產檢查,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對查出的不安全問題及時布置落實整改。嚴格執行對作業工藝流程的監管,杜絕或防止發生非計劃停工和跑、冒、滴、漏等現象,實現安全有序生產。
5、參與編制或修訂工藝技術規程和崗位操作規范,參加安全技術規程的編制工作,及時消除和改進技術上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
6、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于設備設計、制造、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定和標準,做好主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審核生產業務方案、重大設備裝置檢修技術文件,使其符合安全、環保、職業衛生要求。
7、在簽訂業務或檢修施工合同時,應負責審核其施工資格(企業等級、經營范圍、技術資質、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等),同時簽訂《安全協議書》,并負責對其進行業務或檢修施工安全教育。
8、參加相關業務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八條處辦公室安全職責
1、協助汽運處領導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件、指示和要求,及時轉發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資料。
2、負責對臨時來汽運處辦事人員進行登記,對生產現場參觀學習交流人員進行安全須知教育。
3、負責制訂和健全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
4、定期對公務車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督促駕駛員或有關人員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年檢工作,確保交通安全。
5、負責職工伙食團的日常安全管理,安全使用水、電、燃氣,加強對食品安全的監管,定期維護排風、煙道等廚具設施,及時清除油膩、污垢。
第九條人力資源部(辦公室)安全職責
1、負責員工一般安全教育和培訓的歸口管理工作,編制年度教育培訓計劃時,同時將安全管理部門關于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方面的教育培訓計劃納入到汽運處年度培訓計劃之中。
2、負責對新進人員(轉崗人員、復崗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的審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相關部門,經三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3、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及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的統籌和組織工作,負責對安全管理部門具體落實培訓情況的跟蹤和考核工作。
4、負責制訂勞動紀律管理規定,負責員工勞動紀律的檢查、考核和獎懲。
5、貫徹《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嚴格控制加班加點。在勞動合同中,載明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和工傷社會保險等事項。在簽訂勞務用工合同時,應有安全方面的內容和要求,并做好檢查督促工作。
6、參加安全事故調查,負責落實職工勞資福利政策,辦理事故責任者的懲處事項,辦理違章、違法責任的懲處,負責工傷認定后有關補償和鑒定工作。
7、把安全工作業績納入干部晉升、員工晉級和獎勵考核的重要內容。
8、按規定落實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等專業技術人員的配備。
第十條安保技術部安全職責
1、負責租賃廠房(場所)安全協議的簽訂并敦促安全協議條款的落實。
2、負責主管范圍內租賃廠房(場所)安全檢查,及時督促落實問題的整改。
3、負責設施設備的管理,確保設施設備的安全投入。
4、負責汽運處安全監控設施、消防器材和各類特種設備設施的定期維護與保養,確保正常運行。做好對特種設備、特殊工種從業人員的管理,做到持證上崗。
5、積極推進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指導和提高安全技防水平。
6、對公司所屬船舶和車輛的GPS、GIS監控系統,以及大型機械設備運行監控系統進行監管與指導。
7、負責處理交通事故、傷亡事故和事故苗子,并組織討論分析,做到“四不放過”,對影響安全的傾向和行為進行幫助及教育。
8、會同有關人員負責對新駕駛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行車、安全操作的教育,協助分管領導抓好定期召開的安全例會和安全活動,樹立先進典型。
9、采用信息化技術,推進設備設施的技術革新,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確保本質安全
第十一條財務管理部安全職責
1、審核安全技術措施、隱患整改、安全教育等安全費用計劃,確保資金到位,監督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專款專用。
2、審核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資本性及費用性資金預算決算,確保資金到位與專款專用。
3、確保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等費用開支。
第十二條市場拓展部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拓展的新項目和新業務,必須同步制訂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2、新的項目和新的生產業務,必須符合環保、消防、職業衛生等安全技術要求。
3、負責本部門管理業務和施工單位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措施落實。
第十三條工會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及工會有關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依法組織員工參加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發揮監督保證作用。
2、組織和健全勞動保護監督管理網絡,關心員工勞動條件的改善和職業健康,做好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協助行政開展班組安全活動,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對安全生產維權和監督的職能。
3、會同有關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安全知識宣傳,維護員工健康與安全權益。開展“安康杯”競賽等活動,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個人,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4、定期研究勞動保護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向行政部門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組織參加群眾性的綜合安全檢查,通過巡視等方式督促事故隱患的整改。
5、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6、參加相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第十四條團委安全職責
1、配合行政和黨委抓好團員青年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的教育,動員和督促團員青年在安全生產中發揮積極作用。
2、組織團員青年學習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技能,做到精心操作;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發揮團員青年在安全生產和應急突發事件中的突擊隊作用。
3、結合團員青年的特點,廣泛開展豐富多樣的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對安全生產實行監督。
4、總結推廣團員青年在安全生產中的典型經驗,表彰在安全生產中做出貢獻的先進人物。
第四章各級領導與員工安全職責
第十五條處長安全職責
1、處長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負責人,負責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主持召開安委會會議,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并在當年的具體工作中逐項予以落實。
3、組織制定并簽發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切實保證本單位按規定提取安全生產資金的有效投入。安全生產資金主要用于安全裝備、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獎勵、隱患治理、員工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等職業健康保護。
5、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把握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在部署生產工作的同時,必須同時布置、同時落實、同時檢查安全工作。定期組織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抓好生產裝置、設施維修改造和基本建設項目安全、消防、環保、職業健康“三同時”工作。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與運營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7、負責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要求配備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工作匯報,決定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獎懲。
8、及時如實向上一級安委會報告并配合或組織調查處理生產安全事故,落實“四不放過”原則。
第十六條黨委書記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起保證監督作用。
2、協助行政主要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協助行政主要負責人搞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度等的宣傳教育,提高干部員工的安全意識,營造企業安全文化。
4、發揮各級黨組織在企業安全生產中的保證監督作用,教育黨員干部起模范帶頭作用,并帶領周圍群眾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5、協助行政主要負責人檢查并考核同級副職和下屬單位正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6、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在評選先進黨支部和優秀黨員時,應把安全工作業績作為重要內容之一。
7、支持行政主要負責人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獎懲。支持工會、團委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8、發生事故時,協助行政領導做好思想穩定和善后處理協調指導工作。
第十七條分管安全生產副處長安全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2、負責組織制訂、修訂和審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崗位操作法等,組織實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3、堅持貫徹“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安全工作),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檢查生產和各職能部門的安全職責履行情況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崗位操作法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生產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為。
4、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隱患排查整改。
5、負責落實安全培訓、教育和考核工作。
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7、在生產過程中發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應果斷正確處理,立即報告主要負責人,或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防止事態擴大。負責本企業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十八條黨委副書記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起保證、監督作用。
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負責業務范圍內的安全職責的落實,對所分管系統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3、配合黨委書記及時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報道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模范事跡和事故通報。
4、配合黨委書記發揮各級黨組織在企業安全生產中的監督保證作用,教育黨員和干部起模范帶頭作用,并帶領周圍群眾做到安全生產。
5、配合黨委書記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第十九條分管技術設備副處長安全職責
1、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設備系統的安全工作負責。
2、負責制訂、修訂和審批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設備安全技術規程,組織實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3、堅持貫徹“五同時”的原則,檢查設備主管部門安全職責履行和各項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設備安全技術規程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4、負責本企業設備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運行,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負責組織編制本企業設備改造方案和設備檢修計劃,應有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措施內容,并負責落實。
5、負責組織設備事故的報告、調查及處理。
6、負責組織設備安全大檢查,落實設備隱患排查整改,制訂安全防范措施。并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項目按計劃實施。
7、負責組織落實大檢修、計劃檢修、搶修工作的安全管理和外來檢修人員的安全教育。
8、定期召開設備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設備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9、負責落實對本企業員工進行設備維護、保養、使用安全知識的培訓考核。
10、負責落實本企業安全設施、設備和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11、按照上述安全職責,制訂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并在具體工作中逐條落實。
第二十條分管生產業務、市場經營副處長安全職責
1、按“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生產業務經營的安全工作負責。
2、負責組織制訂、修訂和審批生產業務經營條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定、安全技術規程等,組織實施、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參加生產業務經營條線的事故隱患排查整改,事故調查處理。
4、定期召開生產業務經營條線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部門和個人。
第二十一條分管人力資源副處長安全職責
1、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人力資源系統的安全工作負責。
2、負責組織制訂、修訂和審批人力資源系統安全管理制度規定,組織實施、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管理機構,負責配備各級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和安全工程師。
4、負責組織落實員工的技術業務培訓、技術練兵;組織落實員工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的教育培訓。
5、負責對事故相關責任者的處分(處理)。
第二十二條紀委書記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起保證、監督作用。
2、負責紀委等部門在業務范圍內的安全職責的落實,對所分管系統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3、發揮各級紀檢組織在企業安全生產中的監督保證作用,教育黨員起模范帶頭作用,并組織帶動周圍群眾做到安全生產無事故。
4、協助行政領導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在評選先進黨支部和優秀紀檢黨員時,要把安全工作業績作為重要內容。
5、支持行政主要負責人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獎懲,支持工會、團委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6、負責組織紀委監察部門參加重大事故調查,參與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第二十三條工會主席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及全國、上海市總工會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并監督執行。充分發揮廣大員工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監督作用。
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工會系統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和合理化建議活動。
4、組織員工開展遵章守紀和預防事故的群眾性活動,配合行政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獎懲,做好職工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5、關心員工勞動條件的改善,保護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做好女工勞動保護工作,把職業安全衛生列入工會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
6、參加事故調查,參與對負有責任的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第二十四條作業部門(固廢收運中心、醫廢收運中心)負責人安全職責。
1、作業單位負責人對作業單位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和制度,做到生產與安全的“五同時”。
2、組織制訂、修訂部門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規定,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3、組織落實本部門安全教育,督促并檢查班組安全教育。
4、組織對本部門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知識教育,定期組織考核。
5、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6、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管理網絡,配備取得資格證書的安全管理人員,領導并支持班組安全員的工作,負責落實部門各級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7、負責組織每周一次的裝置部門級安全檢查,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設施、設備處于完好狀態。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一時無法整改的應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8、負責二級動火審批,組織落實動火安全防范措施。
9、建立、健全部門值班制度,對本部門發生的事故及時上報和處理,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落實防范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10、部門副職在部門負責人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第二十五條班組長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部門對安全生產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生產。
2、組織員工學習并執行部門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工藝技術規程和崗位操作法等,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
3、定期組織班組安全活動,組織第三級安全教育,主持對新上崗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
4、教育督促員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和消防化救器材;檢查督促做好安全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保證完好投用。
5、負責實施每班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不能整改的應立即報告上級,同時采取應急防范措施。
6、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記錄,配合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7、抓好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競賽,抓好班組基層建設、基礎管理,提高班組安全管理水平,保持生產作業現場整齊、清潔,維護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秩序。
第二十六條生產作業人員安全職責
1、參加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針對環境行業特點,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意識,認真地做好各項工作。
2、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技能,嚴格執行勞動紀律、工藝紀律、安全紀律,精心操作,認真記錄。
3、按時巡回檢查,正確判斷、處理并報告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
4、發生事故時,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按事故預案正確處理,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5、認真維護保養設備,發現缺陷及時消除并作好記錄,保持作業場所整潔。
6、上崗按規定著裝,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防護用品以及熟練正確地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7、不違章作業,并勸阻和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并向領導報告。
8、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生產活動,確保產品質量和生產安全,提高生產效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生產活動及相關人員,包括生產部門、質量管理部門、物流部門等。
第三條 公司生產活動應遵循安全第一、質量為本、效率優先的原則,確保生產過程的順利進行。
第二章 生產計劃與組織
第四條 生產部門應根據市場需求、產能狀況和原料供應情況,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生產計劃,并報經公司管理層審批后執行。
第五條 生產計劃一旦確定,各部門應密切配合,確保生產計劃的順利實施。如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導致計劃變更,應及時報告并調整。
第六條 生產過程中,生產部門應建立生產調度機制,合理調配資源,確保生產線的穩定運行。
第三章 生產安全與環境保護
第七條 公司應建立健全生產安全管理體系,明確各級安全生產責任,確保生產過程中的人員安全和設備安全。
第八條 生產車間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確保生產環境的安全。
第九條 公司應嚴格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采取有效措施減少生產過程中的污染排放,保護環境。
第四章 質量管理
第十條 公司應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確保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和客戶要求。
第十一條 質量管理部門應對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進行嚴格檢驗,確保不合格產品不流入下一道工序或市場。
第十二條 對于質量不合格的產品,應建立追溯機制,查明原因并采取糾正措施,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第五章 設備維護與保養
第十三條 生產設備應定期進行維護和保養,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延長使用壽命。
第十四條 設備操作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熟悉設備性能和操作規程,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
第十五條 對于出現故障的設備,應及時組織維修,確保生產線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第六章 生產成本控制
第十六條 公司應建立成本控制體系,通過優化生產流程、降低能耗、減少浪費等措施,降低生產成本。
第十七條 各部門應嚴格按照預算進行成本控制,定期進行成本分析,找出成本偏高的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八條 公司應鼓勵員工提出成本節約建議,對于提出有效建議的員工給予獎勵。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執行。
第二十條 本管理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管理層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補充的地方,應經過公司管理層審議后發布實施。
第二十一條 本管理制度的修改或廢止,應提前通知相關部門和員工,確保制度的順利過渡和實施。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證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生產均衡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產法》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廠長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三條、專職安全員不得少于一名。每班組兼職安全員不得少于一名。
第四條、公司制定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救援組機構,負責組織、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減少應急情況下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
第五條、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劃分責任區,落實責任制,追究責任人"的逐級負責制。各分區的管理人員對在自己分工范圍內發生的作業人員違章作業行為承擔領導責任。
第二章、人員安全管理
第六條、公司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懸掛上墻,明示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制度,服從管理,按安全操作規程作業,不得違章作業。
第七條、應和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依法為工作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并向作業人員如實告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理辦法。
第八條、重視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工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第九條、及時向現場生產管理人員報告所發現的.安全隱患,是每個作業人員的義務;作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單位管理人員不得報復。管理人員接到報告后,應及時作出處理。
第十條、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時不準看報,不準睡覺、干私活或擅離工作崗位,不準帶小孩上班。
第三章、用電系統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電器維修工應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掌握電器設備的正確使用方法和維修技術。
第十二條、變壓器、配電柜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接受供電部門校驗、檢修,變壓器發生故障,應申請供電部門停電檢修,變壓器周圍應設置安全護欄,禁止無關人員靠近。配電柜嚴禁超負荷運行;應定期進行維護、檢修。
第十三條、進行電器安裝和檢修時,至少應有兩人以上人員參加并停電作業,禁止單人作業,禁止帶電作業。
第四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四條、在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或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或經舉報,消除和預防了重大事故發生的有功人員;在搶險救災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有功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五條、生產工作的從業人員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操作規程,經教育仍不改正者,依照礦山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處罰、行政處分。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管理人員在自己分工職責范圍內工作不力,放任下屬或違章指揮,致使分管工作內安全隱患得不到消除或在重大事故發生時,組織搶救不力或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甚至逃匿的,報公司給予降級、撤級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有與國家相關法律不一致的,按國家法規執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生產活動,提高生產效率,確保產品質量和生產安全,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生產活動,包括生產計劃、物料管理、工藝流程、設備維護、質量控制、安全生產等方面。
第二章 生產計劃管理
第三條 生產部門根據市場需求和公司戰略制定生產計劃,并報經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第四條 生產計劃應明確生產目標、生產周期、資源需求、工藝路線等關鍵信息。
第五條 生產部門應定期評估生產計劃的執行情況,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優化。
第三章 物料管理
第六條 物料采購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物料的質量和供應的穩定性。
第七條 物料入庫前應進行嚴格的質量檢查,確保物料符合生產要求。
第八條 物料應分類存放,標識清晰,避免混淆和損壞。
第四章 工藝流程管理
第九條 工藝流程應根據產品特性和生產要求制定,確保產品質量的穩定性和生產效率的提高。
第十條 操作人員應熟悉工藝流程,嚴格按照工藝流程進行操作,確保生產過程的穩定性和可控性。
第十一條 定期對工藝流程進行評估和優化,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
第五章 設備維護管理
第十二條 設備應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和生產安全。
第十三條 設備操作人員應熟悉設備性能,正確使用和保養設備。
第十四條 建立設備檔案,記錄設備運行和維護情況,為設備管理和維修提供依據。
第六章 質量控制管理
第十五條 公司應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確保產品質量的穩定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條 產品質量檢測應貫穿整個生產過程,對關鍵工序和關鍵產品進行嚴格控制。
第十七條 對不合格產品應及時進行處理,并分析原因,采取相應措施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第七章 安全生產管理
第十八條 公司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第十九條 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隱患。
第二十條 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違反者將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二條 本管理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補充的,應經過公司領導審批后公布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管理制度的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篇20
1范圍
1.1本制度規定了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1.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
2引用標準
2.1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部DL40891)。
2.2 《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國電發[20xx]3號)。
2.3 《國務院關于特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電發[20xx]311號)。
2.4 《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國電總[20xx]478號)。
3管理職能
3.1本公司安全管理實行經理負責制,歸口安監股管理。
3.2生產單位的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按各自職能負責安全管理工作。
3.3各級領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堅持管生產必須安全的原則。
3.4全體職工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公司各級領導在生產活動中必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積極采取各種措施和對策,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4.2安全生產無小事,安全一票否決,對干部晉級和單位評優,資質評審中,安全具有一票否決的作用。
4.3公司安全目標必須人人熟悉,各單位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編制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目標。
4.4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現場崗位的技術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
4.5安全生產必須正圈理好“四個關系”,做好安全為主體,作好檢修消卻工作,加強對設備的維護管理,嚴禁設備帶病或超銘牌出力運行,以確保設備的安全穩定運行。
4.6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認真對待生產中所發生的各類事故的分析報告工作,同時要做好事故,障礙資料的歸檔工作。
4.7安全教育管理
4.7.1為提高職工安全思想意識,增強職工安全責任感,增強法制觀念,使職工自覺遵章守紀,以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堅持長期安全思想教育。
4.7.2對新入公司人員,必須進行公司,股室,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4.7.3由綜合辦負責組織,安監股協助進行安全教育及《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學習,并經考試合格。
4.7.4離開運行崗位三個月以上的值班人員必須經過熟悉設備系統,熟悉運行方式《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考試合格后,才能再上崗工作。
4.7.5各生產崗位的人員,必須熟悉掌握有關觸電現場急救,心肺復蘇和緊急救護以及消防器材使用等方法。
4.7.6對參加本公司工作的臨時工,外來施工人員,進入生產現場,相關部門的安監人員必須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項的交待。
4.8安規考試管理
4.8.1每年的安規考試規定在4月份進行。
4.8.2公司安規考試由安監股組織命題,全公司統一時間進行閉卷考試。
4.8.3安規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為76分,考試不及格者,限定在1個月內補考合格,補考不合格者下崗1個月,舞弊者或無故不參加考試者,下崗1個月。
4.8.4從事特種工作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專業培訓和考試,并持合格證上崗。
4.8.5安全監察機構:公司設立二級安全監察機構,即公司,股室二級安全監察機構。
4.8.6安全監察人員必須具備作風正派,實事求是,能堅持原則。
4.8.7安全活動規定:股室安監員應做好記錄,活動保質保量,防止走過場,要結合實際,以及不安全隱患等進行討論,記錄要工整,每次發言人數不少于60%人/次。
4.9事故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管理
4.9.1“三措”計劃,應在每年的6月份前編制完成。“措”計劃由生產副經理組織生技,安監和有關部門提出,由生技股,安監股負責匯編:“安措”計劃由各生產單位提出,安監股負責匯編:“三措”計劃由生產副經理批準后執行。
4.9.2各生產單位每年5月底前,編制完成本單位的“兩措”計劃,并報生技股,安監股。部門,單位不能實施的計劃,需報公司列入公司年度計劃實施,于6月底前由生技股,安監股分別制訂“三措”計劃報州局。
4.9.3因資金或材料等原因而影響本年度部門,單位不能完成的“三措”計劃內容,在下年度“三措”計劃中列入完成。
4.9.4生產副經理,安監股,生技股和各生產部門主要負責人,安監員應經常檢查監督“三措”計劃的完成情況,公司每季進行一次檢查,生產部門每月對完成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公司將對“三措”計劃未完成的單位,部門,按省公司(1997)148號文《關于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規定進行處罰。
4.10事故和障礙的'調查,分析管理
4.10.1事故和障礙的調查,分析及處理必須嚴格執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湖南省電力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試行)》的通知和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獎罰規定,以及其他規定。
4.10.2事故調查,分析必須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實事求是,嚴肅認真,對草率行事,更不能事化小,小事化了,嚴禁隱瞞事故。
4.10.3各級領導和安監人員都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各類事故,障礙統計標準。
4.10.4事故發生后,必須迅速搶救受傷人員和防止事故蔓延擴,安監人員和事故調查人員應迅速奔赴現場組織調查,搜集事故原始資料,未經相關公司領導和安監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事故現場。
4.10.5凡發生事故,值班人員應立即向當值調度匯報,并向相關領導和安監股報告,事故當事人和相關人員在下班后離開事故現場前寫出事故的原始材料。
4.10.6凡發生重設備事故的調查,由經理組織安監,生技及相關股室負責人和有關專業人員,成立事故調查組,經理擔任組長,主持調查工作。
4.10.7凡發一般設備事故,由生產副經理組織調查。發生的未遂事故,一類障礙(非責任的),二類障礙由股室領導組織調查。
4.10.8凡發生輕傷事故和一類責任障礙,安監股組織調查,主持召開分析會,責任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和安監員及有關人員參加;性質嚴重的輕傷事故的調查,由安監,生技,工會等相關人員參加。
4.10.9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的安全員應綜合寫出事故,障礙分析書面材料報公司安監股,安監股綜合填寫報表報上級安監部門。
4.10.10事故,障礙發生后,責任單位要召開分析會,無故拖延或逾期不報者,安監股有權對其給予處罰(處罰依據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4.11安全報表管理
4.11.1安監股必須按州局規定,及時,準確填報各種安全報表,次月的1日用電話或傳真報安全監督部。并按照部《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規定,填報下列卡片,報表報送安全監察部:事故(障礙)卡片,人身事故卡片,交通事故統計卡片,違章下崗統計表,雙票合格率統計票。
4.11.2安監股必須按上級要求,及時,準確填報人身事故報表,每月初報出。
4.11.3凡發生設備事故,人身傷亡事故,障礙的單位,必須及時報告安監股。月內交書面報告。
4.11.4對發生設備事故,障礙,人身事故的單位,隱瞞不報者按相關規定加倍處罰。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篇2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的生產管理,提高生產效率,確保產品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生產活動及相關部門。
第三條 公司生產活動應遵循安全、高效、環保的原則,確保員工人身安全和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
第二章 組織結構與職責
第四條 公司設立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制定生產計劃、監控生產過程、確保產品質量,并協調與其他部門的工作。
第五條 生產管理部門下設生產計劃、生產現場、質量控制、設備維護等崗位,各崗位職責明確,相互協作。
第六條 生產部門負責人負責全面協調生產活動,確保生產任務的順利完成。
第三章 生產計劃與調度
第七條 生產管理部門根據銷售訂單、庫存情況等因素,制定生產計劃,并下達給各生產車間。
第八條 生產車間根據生產計劃,合理安排生產作業,確保按時、按質完成生產任務。
第九條 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生產進度的`監控與調度,及時調整生產計劃,確保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
第四章 質量控制
第十條 公司建立嚴格的質量管理體系,確保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和客戶要求。
第十一條 生產過程中,各道工序應嚴格按照工藝規程操作,確保產品質量穩定。
第十二條 質量控制部門負責產品質量的檢驗與監督,對不合格產品進行處理,防止不良品流入市場。
第五章 設備維護與保養
第十三條 公司建立設備維護與保養制度,確保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提高設備使用壽命。
第十四條 設備維護人員應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確保設備性能穩定可靠。
第十五條 生產車間員工應正確使用設備,遵守操作規程,防止設備損壞和事故發生。
第六章 安全生產
第十六條 公司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員工人身安全和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行。
第十七條 生產車間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
第十八條 員工應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正確使用安全設備,積極參與安全生產培訓和應急演練。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第二十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篇2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的生產活動,提高生產效率,確保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特制定本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與生產相關的部門、人員及活動。
第三條 公司生產管理應遵循“安全第一、質量至上、效率優先”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結構與職責
第四條 公司設立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全面協調和管理公司的生產活動。
第五條 生產管理部門的職責包括:
1. 制定生產計劃并監控執行情況;
2. 組織協調生產資源,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3. 負責產品質量控制和安全保障;
4. 推動生產技術創新和效率提升;
5. 定期組織生產培訓和技能提升。
第六條 各部門在生產過程中應積極配合生產管理部門的'工作,確保生產任務的順利完成。
第三章 生產計劃與調度
第七條 生產管理部門應根據市場需求、產能狀況和原材料供應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生產計劃。
第八條 生產計劃應明確產品的品種、數量、生產周期和交貨日期等關鍵信息。
第九條 生產調度人員應根據生產計劃,合理安排生產資源和人員,確保生產任務的順利完成。
第四章 質量控制與安全保障
第十條 公司應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確保產品質量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
第十一條 生產過程中應嚴格執行質量控制標準,加強產品檢驗和測試,確保不合格產品不流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二條 公司應加強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確保員工的人身安全和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
第十三條 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及時整改安全隱患,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五章 生產成本與效率
第十四條 公司應建立科學的成本核算體系,嚴格控制生產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第十五條 生產過程中應注重資源的合理利用和節能減排,降低生產成本。
第十六條 推動生產技術創新和流程優化,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
第六章 培訓與考核
第十七條 公司應定期組織生產培訓和技能提升活動,提高員工的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
第十八條 建立完善的考核機制,對生產過程中的表現進行客觀評價,激勵員工積極工作。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第二十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如有修改或廢止,應經公司決策機構審議通過,并公示生效。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的生產管理,確保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質量、效率與成本控制,特制定本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生產活動,包括生產計劃、物料管理、工藝流程、設備維護、質量控制、安全生產等方面。
第三條 公司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全面執行和監督本制度的實施。
第二章 生產計劃管理
第四條 生產計劃應根據市場需求、產能狀況、物料供應等因素制定,確保生產的有序進行。
第五條 生產計劃應明確產品種類、數量、生產時間、交貨期等關鍵信息,并及時更新和調整。
第六條 生產部門應定期召開生產計劃會議,協調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問題,確保生產計劃的順利執行。
第三章 物料管理
第七條 物料采購應根據生產計劃進行,確保物料供應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第八條 物料入庫應進行嚴格的質量檢查,確保物料符合生產要求。
第九條 物料出庫應遵循“先進先出”原則,避免物料過期或損壞。
第四章 工藝流程管理
第十條 工藝流程應根據產品特性和生產要求制定,確保產品質量的穩定性和生產效率的提高。
第十一條 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工藝流程進行操作,禁止擅自更改工藝參數或省略工藝步驟。
第十二條 生產部門應定期對工藝流程進行評估和優化,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
第五章 設備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 設備維護應定期進行,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和生產安全。
第十四條 設備故障應及時報告和維修,避免影響生產進度和產品質量。
第十五條 生產部門應建立設備檔案,記錄設備的維護、保養和維修情況。
第六章 質量控制管理
第十六條 質量控制應貫穿整個生產過程,確保產品質量的穩定性和符合性。
第十七條 生產過程中應定期進行質量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質量問題。
第十八條 對于不合格產品,應進行標識、隔離和處理,防止不合格品流入市場。
第七章 安全生產管理
第十九條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管理的首要任務,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第二十條 生產部門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第二十一條 生產過程中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隱患。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生產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公司生產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的修改和廢止,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各相關部門。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篇24
1.按時上崗,不遲到、不早退,交接班提前15分鐘;
2.上崗前穿好工作服,崗位操作過程所需的勞保用品準備齊全;
3.嚴禁酒后上崗,工作期間嚴禁追逐、打鬧,禁止脫崗,輪換用餐,禁止空崗現象發生,在崗人員禁止爬、躺及睡崗,禁止干私活;
4.上崗班組人員為一個團體,要團結協作,聽從組長工作安排,堅決禁止崗位吵架甚至打架事件發生,如有發生而影響生產,除經濟處罰外,著重考慮辭退;
5.禁煙區內堅決杜絕吸煙;
6.生產操作過程中,必須穿戴好所需勞保用品,防止化學灼傷、燙傷等;
7.精操細作,嚴格按工藝要求進行,仔細觀察操作過程中的.現象,防止沖料、超溫、超壓等意外情況發生;
8.操作過程中發生異常現象時,及時向車間主任或值班人員報告,經車間主任確認后,方可再行按要求進行;
9.每班次至少半小時巡回檢查一次,檢查的內容包括:工藝溫度、壓力、現象、設備運轉、管路、液位等一切與生產相關內容,發現異常及時處理,若班組不能處理及時向車間主任或值班人員報告;
10.每班次巡回檢查設備潤滑狀況,發現潤滑劑缺少時,加足到要求量;
11.車間所用工量器具、物料等,用完及時歸位,按制定地點放好;
12.隨時保持車間環境衛生,跑、冒、滴、漏及時處理;
13.嚴格交接班制度,仔細交接生產工藝、設備運行、原材物料、工量器具及現場衛生
14.如實做好車間生產記錄,(班長負責本班的'巡回檢查制度的貫徹執行,負責對本班人員進行督促、抽查和全面檢查。)
15.非本公司人員未經公司領導允許,禁止進入車間現場。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篇25
1、認真貫徹執行相關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組織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領導安全部門開展工作。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實施和落實情況。
3、協助經理管理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項目部召開生產、安全會議的準備工作,對會議決議事項負責組織貫徹實施,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4、負責制定、審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計劃,審核重大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落實。
5、負責項目部及分包工段、班組責任人的`安全教育培訓及宣傳工作。審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6、組織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組織有關人員現場研究整改措施,并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
7、認真聽取員工的建議,保證項目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有效進行。
8、審核項目部重大風險清單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發生工傷事故,現場指揮,及時向經理報告,并按規定上報,組織員工做好搶救和善后工作,支持、配合事故安全調查組工作,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篇2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財力資源,進一步規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產持續進步方向發展,不斷提高企業競爭力,參考國家相關法律,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生產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重點,是企業經營目標實現的重要途徑,生產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產過程管理,質量管理,生產安全管理,以及生產資源管理等。
第三條 本制度是公司生產管理的依據,是生產管理的最高準則。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生產人員,生產管理員和與生產相關的其他人員
第五條 由總經理負責本制度實施監督。
第六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簽署后,公布施行,自公布之日生效,本制度效力大于公司同類制度。
第七條 當本制度修訂版公布時,本制度自動失效。
第二章 物資管理
第八條 物資控制是生產管理的先決條件,是生產管理的重點,合理的物資控制是產生高效率,高利用率的生產前提,物資控制的是否合理直接關系到生產是否順暢,物料浪費嚴重與否和生產成本的高低。
第九條 供應部門是物資控制的核心部門。
1、供應部下設材料倉庫,工具倉庫,輔助品倉庫。
2、材料倉庫是公司原料的儲存機構,負責公司原材料的收發,儲存。
3、工具倉庫是公司工具、夾具、模具的儲存收發機構。工具、夾具、模具的維護和保養由維護保養機構負責。
4、輔助品倉庫是公司勞保用品、文具用品的儲存機構,負責公司勞保用品,文具用品的收發,儲存。
第十條 外協工廠有物品入庫應先由質檢人員進行檢驗。檢驗合格的物品,方可接收入庫,辦理相關的手續。檢驗不合格的物料即超出允收標準的物料,應予退回。
第十一條 倉庫員在新進物資入庫后要及時做好標示,同時做好物資的維護保養工作。倉庫的物資要賬目相符,要不定期對物資盤點抽查,抽查結果作為倉庫員的考核依據。
第十二條 車間或其他人員領取物資必須出具《領料單》,《領料單》各欄要填寫清楚。領取生產材料、工具、夾具、模具,車間主任開單后不需部門經理審核,領取勞保用品、辦公用品等均需部門經理審核簽署意見后方可領取。
第十三條 倉庫員在接到車間或其他人員開具的《領料單》核實無誤后,應立即查找庫存,庫存充足的立即發放給領料單位并做好《物資出庫帳》。庫存不足的將倉庫現有物資全額發放給領料單位,并立即出具《采購任務單》通知采購部門采購物資。《領料單》領料數量欄按實際發放數量填寫,倉庫員負責督促采購部門采購情況。物資采購到位后立即通知領料單位前來領料。
第十四條 產品在生產過程中,一定要寫好《工序交接單》,無《工序交接單》的'產品或半成品下工序不得接收生產。
第十五條 成品經檢驗合格,包裝人員方可按照指定的包裝規格包裝產品。包裝人員執成品檢驗員出具的《成品入庫單》和《成品檢驗報告》方可接收產品入庫,同時做好《產品入庫帳》。有特殊情況需要緊急放行的產品,在總經理許可放行并同時出具相應的《成品入庫單》和《成品出庫單》。
第十六條 產品入庫后,成品倉庫要按銷售部門開據的有關銷售單及時安排產品出貨。
第三章 生產過程管理
第十七條 生產過程管理是生產控制的重點,是保證生產受控的重要手段,是降低資源損耗的必要措施。生產過程管理是利用科學的管理手法進行生產管理,合理利用生產資源,合理調配生產人員,保證及時出貨的先進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生產過程管理是公司各級管理員,一線作業人員都必須遵守的管理制度。公司各級管理員,操作員都必須嚴格按照生產過程管理工作,時刻樹立效率意識,質量意識,安全意識。
第十九條 生產過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級管理員時刻樹立持續改進意識,要求公司所有作業人員樹立節能高效意識。
第二十條 生產管理人員在接到客戶訂單后要仔細分析訂單要求,看清客戶的每一點要求,防止盲目生產。
第二十一條 生產管理員明確客戶要求后,應立即通知供應部準備生產資料(包括材料﹑工具﹑夾具﹑模具等),待所有生產資料備齊后方可編排生產計劃,生產計劃共三份:供應部,生產科室,生產部各一份。有特殊情況需要緊急出貨的也可以先安排生產的工序先生產,待物料備齊后再組織統一生產。
第二十二條 物料備齊后供應部要及時通知相應生產部門前來領料。生產部門接到供應部通知后,應根據客戶交期的急緩程度安排領料,暫時不急的產品先不領料,保證生產車間物流流暢,避免生產資料積壓在車間影響車間生產。交期急迫的要馬上組織相關人員前往供應部領料,并立即投入生產。
第二十三條 生產計劃編排好后立即組織車間相關人員按照計劃生產。生產進度管理員必須隨時跟蹤,保證生產在計劃狀態下進行。對跟不上生產計劃的工序,生產進度管理員須分析情況,采取措施,予以彌補。若遇特殊情況確實需耽誤工期的,要及時向生產部匯報,調整計劃。
第二十四條 車間管理員每天必須如實編寫《生產工序日報表》,二十四小時內送交生產部,便于部門經理掌握車間生產狀況。
第二十五條 產品經檢驗合格后要及時送入倉庫,以便銷售部及時組織發貨。
第二十六條 生產車間管理員要及時關注車間物流狀況(物料標示狀況,物料供應狀況,通道是否順暢),機器運轉狀況(機器或模具﹑夾具運轉效率),員工工作狀況(員工精神狀態﹑進度狀況和熟練程度),隨時指導員工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于本人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部門經理反映。
第二十七條 生產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可能影響交貨期的都要及時向生產部經理反映,并采取緊急措施予以處理。
第二十八條 生產車間管理員應經常組織員工進行技能訓練,保證員工隨時高效作業;經常和員工交流思想,掌握員工思想動態;經常組織員工學習相關管理制度,促進公司團隊建設。
第二十九條 公司所有生產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車間管理員生產安排,有爭議的必須按照“先執行后申議”的原則。
第三十條 鼓勵公司所有員工做生產工藝改進確實對節能降耗有較大改善或能大幅提高生產效率的,公司將按照公司《獎勵處罰細則》給予獎勵。
第四章 產品質量管理
第三十一條 產品質量管理是公司所有管理活動的重點,是企業發展的根本,產品質量就是企業的生命力。產品質量管理需要公司全體員工參與,全過程控制,全面實施。
第三十二條 公司產品質量管理制度是公司全體員工都必須遵守的基本制度,產品質量管理適用于公司全體生產員工以及與生產相關的其他員工。
第三十三條 產品質量管理的關鍵在于做好產品質量變異預防,防止偶發性產品質量變異,逐步改善常發性質量變異。生產管理員要經常不斷地開展質量意識教育,每月質量意識教育不少于五次。
第三十四條 生產管理員對生產過程產品質量負全部責任。
1、產品生產之前必須對物料進行抽查杜絕材料不合格;生產過程中發現原材料不合格的要及時通知質檢部,根據質檢部意見決定該材料是否使用,如何使用,不合格的物料及時退回物資倉庫。
2、產品生產過程中生產管理員要加強產品質量巡查,排除員工操作方法不當,機器設備運轉不良(如機器功能調試不當),物流紊亂等因素影響產品質量變異。
3、生產過程中如果產生產品質量變異,生產管理員要及時通知質檢部相關人員,如果可能影響到產品交貨期的,要及時通知生產部經理。
第三十五條 生產員工要做好“產品質量三員”,即本工序的生產員,上工序的檢驗員,下工序的服務員。時時刻刻注意,兢兢業業工作,對任何一點小事都不馬虎,搞好本工序的生產,監督上工序的生產,服務下工序的生產,保證從自己手中流出的產品無產品質量缺陷。
第三十六條 生產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作業要求進行作業,嚴格遵守相關機器,模具,夾具的操作規程。
第三十七條 生產車間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質量要求生產,質檢部有其它質量要求的,生產車間生產也必須符合合同要求和質檢部要求。生產過程中質檢部發現有任何產品異常必須停產的,生產車間必須馬上停產,待質檢部通知可以恢復生產后方可生產。
第三十八條 生產車間成品入庫必須憑質檢部成品檢驗員出具的《產品入庫單》和《成品檢驗報告》方可辦理,無《產品入庫單》和《成品檢驗報告》的產品堅決不能入庫。
第五章 生產資源管理
第三十九條 生產資源管理是合理分配,利用公司生產資源的必要保證,是公司每個員工的責任。
第四十條 生產資源管理遵循誰使用誰保養,誰損壞誰賠償的基本原則,生產管理員要合理調配生產資源,使公司資源產生最大效益。
第四十一條 生產管理員負責本單位資源的分配,包括工具,機器,夾具,人員,時間等。
第四十二條 生產資源利用情況由生產部定期考察,對于不合理的資源分配予以及時糾正。
第四十三條 在使用的資源屬自然消耗或到使用壽命周期的,使用人員可以向車間管理員申請自然報廢或自然報損,由車間管理員領取新資源交原使用人員使用。
第四十四條 在使用的資源屬非自然消耗的或人為損壞的,根據損壞程度,責任人員應予以賠償,然后由車間管理員領取新資源交原使用人員使用。
第四十五條 在使用資源由使用人員負責保養。機器,夾具,模具的保養由專人負責并及時填寫設備保養記錄。
第四十六條 機器,夾具,模具,檢驗檢測儀器等設備生產部要建立臺賬。設備臺賬應包括機器,夾具,模具,檢驗檢測儀器的制造商,設備功率,精度等級,制造日期,投入使用日期,設備狀態,設備保養資料等基本內容。
第四十七條 暫不使用的生產資源由車間管理員組織負責退回倉庫,由倉庫統一管理維護,退回倉庫的資源要開具《退料單》,不能使用的資源也要及時退回倉庫。
第四十八條 使用過程中報廢的資源由質檢部出具報廢單經生產部部長同意簽字后,作報廢處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所有人員均要愛護公司資源,非公事不得使用公司資源,對于濫用公司資源的,公司按照《公司獎懲細則》予以處罰。公司員工保護公司資源做出重大貢獻的公司按照《公司獎懲細則》予以獎勵。
第六章 附則
第五十條 根據公司發展情況,本制度不再適用時可以修改,本制度的修改由生產部提請,會同原制度制定人員和相關生產管理人員共同擬訂修改,修正案經總經理批準后公布施行,修正版公布時本制度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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