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銷售合同范文集錦7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銷售合同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銷售合同 篇1
第1條概述
1.1這些一般條款旨在與ICC國際貨物銷售同(僅用于旨在轉售的制成品)的具體條款(A部分)結合使用。但亦可單獨并入任何銷售合同。在一般條款(B部分)獨立于具體條款(A部分)而單獨使用的情況下,B部分中任何對A部分之援引都將被解釋為是對雙方約定的任何相關的具體條款之援引。一旦一般條款與雙方約定的具體條款相抵觸,則以具體條款為準。
1.2本合同本身所包含的條款(即一般條款和雙方約定的任何具體條款)沒有有明示或默示解決的任何與合同有關的問題,應由:
A.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1980年維也納公約。以下稱GIGS)管轄;及
B.在CISG對這些問題未作規定的情況下,則參照賣方營業地所在國的法律來處理。
1.3任問對貿易術語(如EXW、FCA等)之援引都視為是對國際商會出版的INCOTERMS的相關術語之援引。
1.4任何對國際商會出版物之援引都視為是對合同成立時的現行版本之援引。
1.5除非書面約定或證明,任何對合同的修改都是無效的。但,若一方當人的行為已為另一萬當事人信賴,那么,就此而言,該方當事人就不得主張此項規定。
第2條 貨物特征
2.1雙方約定,除非合同明確提及,賣方所提供的商品目錄、說明書、傳單、廣告、圖示、價目表中包含的任何有關貨物及其用途的信息,如重量、大小、容量、價格、顏色以及其他數據,都不得作為合同條款而生效。
2.2除非另有約定,盡管買方有可能得到軟件、圖紙等、但他并未因此而獲得它們的產權。賣方仍是與貨物有關的知識產權或工業產權的唯一所有者。
第3條 貨物在裝運前的檢驗
若雙方已約定買方有權在裝運前檢驗貨物,則賣方必須在裝
運前一個合理時間內通知買方貨物已在約定地點備妥待驗。
第4條 價格
4.1如果沒有約定價格,則應采用合同成立時賣方現行價目表上所列價格。若無此價格,則應采用合同成立時此類貨物的一般定價。
4.2除非另有書面約定,此價格不包括增值稅,并且不能進行價格調整。
4.3A-2表格所示價格(合同價格),包括賣方根據合同所負的任何費用。但,如果賣方負擔了按合同規定應由買力承擔的任何費用(例則EXW和FCA術語下的運費或保險費),那么,此數額不應認為已包括在A-2表格所示的價格中,而應由買方償還賣方。
第5條 支付條件
5.1除非另有書面的,或可從雙方間先前交易做法推知的其他約定價款和任何其他買方欠賣方的金額,應以賒帳方式支付,并且支付時間為自發票日起30天。到期金額,除非另有約定,應以電傳方式劃撥至賣方所在國的賣方銀行。記入賣方帳戶;并且當各別擁金額以即可動用之資金形式由賣方銀行收訖時,就認為買方已履行了其付款義務。
5.2若雙方約定貸款預付且再無其他表示,則除非另有約定,應認為該預付款是對全部價款的預付,已必須在約定的交貨日期必約定交貨期間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以即可動用的資金形式由賣方銀行收訖。如果雙方約定僅預付一部分合同價款,則余額的付款條件按本條所述規則辦理。
5.3如果雙方約定以跟單信用證方式付款,那么,除非另有約定,根據國際商會出版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買方必須安排一家信譽良好的銀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跟單信用證,并且必須在約定的交貨日期或約定的交貨期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知賣方。除非另有約定,跟單信用證的兌現方式應為即期付款,并允許分批裝運和轉運。
5.4若雙方約定以限單托收方式付款,則除非另有約定,應為付款交單(D/P)。在任何情況下,交單都應按國際商會出版的托收統一規則辦理。
5.5在雙方已約定貨款支付由銀行保函作擔保的措況下,買方應在約定的交貨日期前至少30天或在約定的交貨期間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過一家信譽良好的銀行,根據國際商會出版的見索即付保函統一規則,提供見索即付的銀行保函,或,根據此規則或國際商會出版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開立備用信用證。
第6條 延遲付款的利息
6.1如果一方有一定金額的款項到期未付,則另一方有權取得該款項自到期日至付款日的利息。
6.2除非另有約定,利率應比付款地支付貨幣現行的對信譽良好借款者計收的銀行平均短期貸款利率高2%。若在該地沒有這樣一個利率,則以付款貨幣國的同一利率為準。如果兩地都沒有這樣的利率,則應以付款貨幣國法律所確定的適當利率為準。
第7條 所有權的估留
若雙方已經有效地同意保留所有權,則在付款完畢前,貨物所有權仍屬賣方。或按其他約定。
第8條 合同交貨術語
除非另有約定,應以“工廠交貨”(EXW)為交貨術語。
第9來 單據
除非另有約定,賣方應提供適用的國際商會貿易術語所指明的單據(如果有的話);若無國際商會貿易術語可適用,剛按先前交易做法辦理。
第10條遲延交貨、不交貨及其相應的救濟措施
10.1如果發生任何貨物的遲延交付,則買方有權要求預定損害賠償。每遲延一整周,其金額為該些貨物價款的0.5%,或約定其他比率,但以買方通知賣方交貨遲延為前提。
買方在約定的交貨日期后15天內照此通知賣方,則損害賠償金應從約定的交貨日或約定的交貨期間的最后一天起草,如果買方在約定的交貨日期后超過15天才通知賣方,剛損害賠償金應從通知日起算。延遲交貨的預定損害賠償金不應超過遲交貨物價款的5%,或其他可能約定的最高數額。
10.2如果雙方在A-9表內約有一個解約日期,對于至解約日尚示交付的貨物理學,不論由于何種原因(包犄不可抗力事件),買方可通知賣方解除合同。
10.3若第10.2不適用,且在買方有權取得第10.1條規定的預定最高損害賠償金額時,賣方仍示交貨,則買方可書面通知對遲延交付之部分的貨物終止合同,但以賣方在收到該通知后5天內仍未交貨為前提條件。
10.4在按第10.2條或第10.3條終止合同的情況下,除了在第10.1條下已付的或可付的任何金額外,買方還有權請求不超過未交貨物價款10%的額外損失賠償。
10.5本條的救濟措施不包括對延遲交貨或不交貨的任何其他救濟措施。
第11條形碼貨物不符
11.1買方在貨到目的地后應盡快驗貨,買方就緒當在其發現或應當發現貨物不符之日起15天內將不符之處書面通知賣方。
另外,如果買方在貨到目的地之日起12個月內未通知賣方貨物不符,則他無論如何不能因貨物不符請求任何救濟。
11.2盡管存在特定的貿易或雙方的交易過程中常風的輕微不符,貨物仍被認為是符合合同規定,但買方有權對此不符,要求特定要求特定貿易中或雙方交易做法中通常的價格減讓。
11.3如果貨物不符(只要買方已經第11.2條通知了貨物的不符,但未在該通知中決定留存這些不符貨物),賣方可選擇:
a)在不給買方增加額外費用的情況下,用符合合同的貨物替代不符貨物;或
b)在不給買方增加額外費用的情況下,修復不符貨物;或
c)償還買方不答貨物支付的價款,并因此終止這些貨物的合同
對按照以上第11.1條通知貨物不符之日起至按第11.3(a)條提供替代品或按11.3(b)條修復貨物之間的延遲期,每延遲一周,買方有權請求第10.1條所規定的預定損害賠償金額;這些賠償金額可與第10.1條下應支付損害賠償金額(如果有的話)合并計算,但在任何情況下,總計不得超過這些貨物價款的5%。
11.4如果直到買方根據第11.3條已有權獲得最高預定損害賠償金額之日,賣方仍未履行其在第11.3條下的義務,買方有權書面通知終止不符貨物那部分合同,除非賣方在收到此通知5天內進行修復或提供替代貨物。
11.5如果按第11.3(C)條或11.4條規定終止合同,那么,除了按第11.3條作為返還價款和延遲損害賠償所支付或應支付的數額外。買方可請求不超過不符貨物價款10%的任何額外損害賠償。
11.6若買方選擇保留不符貨物,則買方有權取得等產符合合同時此貨物在約定目的地的價值與所交不符貨物在同一地點的價值的差額,但最多不應超過該貨物價款的15%。
11.7除非另有書面約定,本條(第11條)項下的繳濟方法不包括貨物不符的任何其他救濟方法。
11.8除非另有書面協議,在貨物到達之日起2年后,買方不得對貨物不符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仲裁庭申請仲裁。雙方明確約定在此期限屆滿之后,買方將不以貨物不符為由或作出反訴以對抗賣方因買方不履行本合同而提出的任何訴訟。
第12條 當事人間的合作
12.1買方應及時將其客戶或第三者就所交付的貨物或與貨物有關的知識產權向其提出的任何權利請求,通知賣方。
12.2賣方應及時將可能涉及買方的有關產品責任的任何訴訟,通知買方。
第13條 不可抗力
13.1一方當事人對其未履行義務可不負責任,如果他能證明:
a)不能履行義務是由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礙所致,及
b)在訂立合同時,不能合理預見到他已把這一障礙及其對其他履約的能力產生影響考慮在內,以及
C)他不能合理地避免或克服該障礙或其影響。
13.2請求免責的一方當事人,在他知道了此項障礙及其對他履約能力的影響之后,應以實際可能的速度盡快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此項障礙及其對他履約能力的影響允責的原因消除時也應發出通知。
如果未能發出任一通知,則該當事人應承擔其原可避免的損失賠償責任。
13.3在不影響第10.2條效力的前提下,本款下的免責理由,只要且僅在此限度內該免責事由繼續存在,可使未履約方得以免除損害賠償之責任,免除處罰及其他約定的罰金,免除所欠款項利息支付之責任。
13.4若免費的原因持續存在6個月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權不經過通知對方即可終止合同。
第14條 爭議的解決
14.1除非另有書面協議,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最終應由按照國際商會的'仲裁規則所指定的一個或多個仲裁員,根據此規則進行仲裁。
14.2以上的仲裁條款并不妨礙任何一方要求法院采取臨時或保全措施。
銷售合同 篇2
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銷售儀器(見附件二確認函)經協商,雙方
達成協議如下:
甲方權利及義務
貨物售價為:甲方收到該筆貨款后,一周內交貨。
甲方對所售貨物,不承擔任何后續的包括但不限于保修在內的各種義務。
乙方權利和義務
乙方應在合同簽署后一周內支付貨款。
乙方負責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并負責貨物的運輸及支付運費。
乙方付款后享有合同貨物的所有權。
轉讓、修改、解除與終止
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都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和義務。
2。雙方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規定義務,另一方有權解除此合同。
簽約雙方的關系
除本合同明確規定外,乙方亦無權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來代表甲方承擔或產生任何義務、責任。
完整合同
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自年月日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此協議為一次性協議。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六,備注
拍賣物品狀況聲明:此次拍賣活動中所有儀器不能夠保證是外觀完好無損的狀態,且不排除有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
xxxxx
簽字:簽字: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日期:
銷售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甲 方: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乙 方: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職 務:
身 份 證 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鑒于甲方為擴大"xx"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斷拓寬xx木門市場營銷渠道,確保xx木門銷售的規范化,標準化和專業化,并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xx木門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 鑒于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并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愿望,故吸收其為xx木門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一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xx木門特許經營計劃"后,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并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二條 簽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三條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一條 甲方保證其為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二條 乙方保證其用于xx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xx木門系列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范圍
第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二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 內xx木門產品的 特許經營權,并歸屬 統一管理。
第五章 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一條 鑒于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許經營加盟金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第二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 元。
第三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四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xx木門"商號。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稅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一條:乙方享有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及范圍內的xx木門 特許經營權。
第二條:乙方享有甲方: 特許經營結算價作為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 如遇甲方調整產品價格,甲方以乙方定單簽定生效日為準,根據調價執行日期確認是否執行調整后價格標準。
第三條:針對乙方開店所需樣品,甲方按出廠價格7折一次性收取樣品貨款。此部分樣品額應限制在500元/營業平米以內(按出廠價格計),此后乙方購貨,甲方一律按購貨基準價收取貨款。
第四條: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五條:乙方有權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六條: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 乙方義務
第一條:乙方保證承擔"xx"品牌維護,推廣的義務和責任,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及聲譽。并應做到六個方面的統一,即:
統一形象識別;統一服務規范;統一宣傳口徑;
統一價格策略;統一促銷活動;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條: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和數量的賣場專用陳列,銷售"xx木門"產品。并保證進入甲方指定的建材超市。
第三條: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標準為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四條:乙方保證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商品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五條 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并協助甲方做好其品牌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
第六條 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并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為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七條 乙方保證不以"xx"品牌名義銷售其他廠家產品,不得擅自生產,仿冒甲方產品。
第八條 乙方必須保證執行甲方指定的"區域市場統一標價"和"銷售折扣標準",并執行甲方統一規劃的市場促銷活動。
第九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定單管理辦法定貨,并按現款現貨方式進行結算。
第十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集團銷售業務,原則上不許超出其有效經營區域,進行跨區域經營。如需跨區域開展集團銷售業務,需向集團公司木門經營部申報項目,經木門經營部備案審批后,方可開展集團銷售業務。
第十一條 乙方經營必須符合當地工商法規,未經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十二條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后撤除xx有關標識,停止與xx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八章 甲方權利
第一條: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核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二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銷售回款至少在 萬元以上,乙方開店三個月后,每月保底銷售回款至少在 萬元以上。甲方將定期對乙方經營業績進行考核,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保底銷售回款指標,又未能提出甲方認可的理由,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營資格。
第三條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場價格的權利。
第四條 甲方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的權利。
第五條 如乙方出現嚴重經營虧損;或因有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及與經營有關的其他證照;或未達到本合同要求,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時,甲方保留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第六條 甲方有權授權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經營區域內,針對第三方首先申請備案的或經評估確認乙方無力經營的集團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第九章 甲方義務
第一條 向乙方出具特許經營授權書,維護乙方經營權益,不在乙方獲得經營權的經營區域內另設特許經銷商。
第二條 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
第三條 協助并督促乙方進行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并提供相關方面的咨詢和必要的經營指導。
第四條 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對因有內在質量問題的產品應無償組織維修,調換,對因乙方責任造成質量問題的產品應進行有償維修,調換。
第五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裝修設計方案,并指導商品陳列,確保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銷售。
第六條 甲方定期對乙方業務人員進行產品知識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
第七條 根據特許經營授權不同,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必要的安裝服務工具,導購員和服務技工服裝以及部分助銷品和一定的廣告支持。
第八條 甲方定期組織乙方業務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競銷和促銷活動,對活動中表現突出的乙方業務人員,甲方有權給予直接的表彰和適當的獎勵。
第十章 合同終止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二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必須在限期內結清帳務。
第三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產,在結清帳務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條 乙方不按規定足額交納保證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五條 甲,乙雙方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權利及義務,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雙方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內的任何權利,義務和業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第七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八條 乙方如約履行本合同,則在合同屆滿時,有優先續約權。
第十一章 所有權
第一條 一切帶有表示"xx"或與"xx"有關的標記,均屬于甲方產權歸屬所有。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冊與甲方有關的任何標記,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進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二條 若乙方違反本章第一條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扣罰乙方部分或全部的特許經營保證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一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雙方所簽有關合同一律廢止,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增訂補充,經雙方認可后生效。
第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參照《xx木門特許經營運作細則》,《xx木門特許經營運作細則》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訴請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 方: 乙 方: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日 期: 日 期:
本合同簽定地:
銷售合同 篇4
訂購方: 酒泉嘉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以下稱甲方)
承攬方: 酒泉市安居門業經銷處 (以下稱乙方)
乙方承接甲方開發的 麗景陽光小區 項目防盜門及車庫門的制作、安裝,經雙本著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就有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承攬內容、數量、質量、價格:
1、工程地點: 敦煌路交正大路東北角
2、加工數量、價格、規格及要求:
品牌指定為浙江步陽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防盜(防火)門,配窺鏡、雙活動門鎖。具體數量、價格及規格詳見附表(西峰嘉星步陽門統計表)
暫定總計價款為人民幣¥695220.0元(陸拾玖萬伍仟貳佰貳拾 元整)。以上價格包含制作、運輸、安裝(含發泡劑、密封膠等安裝輔材、門框灌砼等)、調試、檢測、消防驗收、售后服務及稅金等相關一切費用。
3、質量要求、材質配件及驗收標準
1)、乙方提供產品必須符合國標GB17565---1998《防盜安全門通用技術條件》。
2)、乙方必須提供《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產品保修單》等相關資料及其他相應手續,乙方保證防盜(火)門通過有關部門驗收。
4、進場交貨時間:20xx年月 日
5、保修及維護
對所訂購的各類門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從相關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并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維護響應時間6個小時,若乙方不能及時維修,甲方有權委托第三方代修,所支出費用由保證金內扣除。
二、付款方式及驗收標準
1、合同簽訂后,先支付貨款 壹拾萬元整 (¥100000.00元)。
2、乙方安裝完畢后視財務情況支付貨款一次。若在安裝期間乙方能代替甲方銷售房屋,甲方將銷售房屋的預付款作為貨款支付給乙方。
3、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一年內支付完總價款。
4、余5%作為保修款,保修期滿后無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項。
5、產品進場時須攜帶產品合格證、出廠證明書及施工所在地技術監督部門出據的產品合格檢驗報告,消防部門出據消防防火等級合格證,同時必須達到承攬方報價時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6、價款按實際面積計算。
7、乙方提供等額稅務發票后甲方方能付款。
三、交付方式
乙方自行組織包裝、運輸直至送達工地卸車,相關費用自理。
四、工程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必須在保證工程質量前提下按甲方指定的工期完成,產品于20xx年月日前進場,防盜(火)門于20xx年 月日前安裝完畢。甲方如調整工期,需提前告知乙方。非甲方原因,乙方超出甲方約定進場時間及工期每延期一天按500元處罰。
五、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全面履行合同,確保乙方正常施工。
2)甲方按時支付工程款,提供乙方要求的有關本工程的技術資料,提供安裝所需電源,負責施工現場的組織協調工作。
3) 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2、乙方責任
1) 按合同約定保質保量、準時供貨,對不合要求的產品應及時更換。
2) 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嚴格按現行標準、規程、規范和設計要求組織施工,嚴格履行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確保正常施工。
3) 現場安裝人員服從甲方、監理指揮和管理。
4) 服從甲方現場有關部門和職能人員的監督管理。
5)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乙方必須無條件按訂貨方合同的要求返工至合格,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施工增加費用。
6) 違反上述約定,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7) 負責自身材料的安全保衛及對其他工程成品和半成品的保護。
六、合同爭議: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調解,一方不愿協商、調解或調解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按甲方要求進行管理,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以確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和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及費用。
八、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工程款結清之日失效。
甲方:酒泉嘉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酒泉市安居門業經銷處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銷售合同 篇5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相互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經雙方協定一致, 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具體事項如下:
一、類別、數量、
二、質量標準:執行國家規定標準。
三、水泥袋重合格率達到國家規范。
四、提貨方式及運輸方式:需方自理。
五、結算方式:現金或轉帳。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 %( 萬元)為發貨預付款,該款項可作為貨款抵扣款。雙方約定每月結算一次,乙方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所有供貨票據匯總后,憑正規稅務發票交給甲方辦理貨款結算手續,甲方核實無誤后及時給乙方辦理轉帳手續。乙方承諾最大墊資額度為 萬元( 萬元)以內不計息處理。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產品質量保證書標準驗收;貨到3天內提出異議。超過3天供方有權不接受質量異議處理。
七、違約責任:供需雙方需共同遵守雙方簽訂的協議書。如有違約,由供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違約造成的損失全部由違約方負責。
八、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當事人當面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銷售合同 篇6
甲方(采購人):
乙方(供貨單位):
搜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 市政府采購中心“ 大學 家具”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PC-[20 ] )的《談判文件》、乙方的《報價文件》及 市政府采購中心發出該項目的《成交通知書》,甲、乙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詳細技術說明及其他有關合同項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說明,合同附件及本項目的談判文件、報價文件、《成交通知書》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雙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合同貨物
貨物品名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總價 隨機配件 交貨期
二、合同總價
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即RMB¥ 元;該合同總價已包括貨物設計、材料、制造、包裝、運輸、安裝、調試、檢測、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內保修服務與備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關各項的含稅費用。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價不變,甲方無須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三、質量要求
1、 乙方須提供全新的貨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無劃傷、無碰撞痕跡,且權屬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
2、 貨物必須符合或優于國家《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的環保標準,以及本項目談判文件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與出廠標準。
3、 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周內送交貨物成品樣板給甲方確認,在甲方出具樣板確認書并封存成品樣辦外觀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樣生產,并以此樣板作為驗收樣板;每臺貨物上均應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標志。
4、 貨物制造質量出現問題,乙方應負責三包(包修、包換、包退),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有權到乙方生產場地檢查貨物質量和生產進度。
5、 貨到現場后由于甲方保管不當造成質量問題,乙方亦應負責修理,但費用由甲方負擔。
四、交貨及驗收
1、 乙方交貨期限為合同簽訂生效后的 個日歷天內,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 天內交貨到甲方指定地點,隨即在 天內全部完成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遲應在200 年 月 日前全部完成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購人原因造成合同延遲簽定或驗收的,時間順延)。交貨驗收時須提供市級以上產品質檢部門從同類產品中抽樣檢查合格的檢測報告。
2、 驗收由甲方組織,乙方配合進行:
(1) 貨物在乙方通知安裝調試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初步驗收。初步驗收合格后,進入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發生重大質量問題,修復后試用相應順延;試用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最終驗收;
(2) 驗收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以及甲方招標談判文件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乙方的報價文件及承諾與本合同約定標準進行驗收;甲乙雙方如遇對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的約定標準有相互抵觸或異議的事項,由甲方在招標與投標文件中按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比較優勝的原則確定該項的約定標準進行驗收;
(3) 驗收時如發現所交付的貨物有短裝、次品、損壞或其它不符合標準及本合同規定之情形者,甲方應做出詳盡的現場記錄,或由甲乙雙方簽署備忘錄,此現場記錄或備忘錄可用作補充、缺失和更換損壞部件的有效證據,由此產生的時間延誤與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驗收期限相應順延;
(4) 如質量驗收合格,雙方簽署質量驗收報告。
3、 貨物安裝完成后10個工作日內,甲方無故不進行驗收工作并已使用貨物的,視同已安裝調試完成并驗收合格。
4、 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配件、隨機工具、用戶使用手冊、原廠保修卡等資料交付給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和工具的,必須負責補齊,否則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交貨。
5、 如貨物經乙方兩次維修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并視作乙方不能交付貨物而須支付違約賠償金給甲方,甲方還可依法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據憑證資料以及乙方交給甲方的合同履約保證金(按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五計算款額¥ 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金額百分之三十的價款;
2、全部貨物安裝調試完畢并驗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與票據憑證資料以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提交支付憑證資料給廣州市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辦理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手續,并由其向乙方核撥合同總價的百分之柒拾款項:¥ 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
3、合同履約保證金:在貨物驗收合格滿一年后,甲方財務部門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憑證資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確認本合同貨物質量與服務等約定事項已經履行完畢的正式書面文件后十五個工作日內,遞交結算憑證資料給銀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價款¥ 元, 人民幣大寫: 元整;
4、乙方須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稅發票及憑證資料進行支付結算。
六、售后服務
1、質保期為驗收合格后 年,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4小時內響應到場,24小時內完成維修或更換,并承擔修理調換的費用;如貨物經乙方兩次維修仍不能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視作乙方未能按時交貨,甲方有權退貨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貨到現場后由于甲方保管不當造成的問題,乙方亦應負責修復,但費用由甲方負擔。
2、乙方須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系售后服務事宜。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應償付合同總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除應及時付足貨款外,每逾期1天應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萬分之五/天的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三十天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3) 甲方償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還應按乙方損失尚未彌補的部分,支付賠償金給乙方。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交付的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五違約金,并須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內更換合格的貨物給甲方,否則,視作乙方不能交付貨物而違約,按本條本款下述第“(2)”項規定由乙方償付違約賠償金給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貨物或逾期交付貨物而違約的,除應及時交足貨物外,每逾期1天應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萬分之五/天的違約金;逾期交貨超過三十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則應按合同總價百分之三十以下的款額向甲方償付賠償金,并須全額退還甲方已經付給乙方的貨款及其利息。
(3)乙方貨物經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資格條件的質量技術監督機構檢測后,如檢測結果認定貨物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條第2款的國家規定環保標準,則視作乙方沒有按時交貨而違約,乙方須在30天內無條件更換合格的貨物,如逾期不能更換合格的貨物,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應另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三十的賠償金給甲方。
(4)乙方保證本合同貨物的權利無瑕疵,包括貨物所有權及知識產權等權利無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經法院(或仲裁機構)裁決有權對上述貨物主張權利或國家機關依法對貨物進行沒收查處的,乙方除應向甲方返還已收款項外,還應另按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乙方償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還應按甲方損失尚未彌補的部分,支付賠償金給甲方。
八、爭議解決辦法
1、 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其指定的質量鑒定單位進行質量鑒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由乙方承擔。
2、 合同履行期間,若雙方發生爭議,可協商或由市政府采購管理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
1、 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依法訂立補充合同。
2、 本合同一式六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招標代理機構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經辦人:
代表人
經辦人:
地 址: 地 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簽約日期:二0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二0 年 月 日
銷售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累計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條款:
1.甲方從乙方購置的____產品是____有限公司注冊之版權產品,該產品的知識產權包括商標權及軟件版權屬乙方所有。甲方購置乙方的____產品僅享有使用授權。
2.甲方遵守國家《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有關規定,尊重乙方的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解密該軟件,并協助乙方追究與____軟件有關的侵權行為。
3.甲方應保證運行____軟件的軟硬件環境,滿足所購置軟件對運行環境的基本要求。
4.甲方獲得的____軟件授權,僅限于甲方本單位在同一辦公區域范圍內使用。
5.甲方用于購置____軟件使用授權的所有款項應通過銀行一次付清。
6.甲方至____年____月之前免交____軟件升級費.
甲方特殊事項說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條款:
1.乙方向甲方轉讓____軟件后,對甲方負責軟件的培訓,每一專業軟件免費培訓二人。
2.乙方售出的軟件產品受《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保護,乙方有權追究甲方對乙方產品所進行的侵權行為,并保留訴訟權利。
3.經與甲方協商并獲甲方同意,乙方可將甲方使用____軟件的成果用于____軟件的推廣宣傳活動中。
4.乙方對甲方所購置的____軟件承擔免費維護服務。
5.乙方售出的軟件產品若有新版升級軟件上市時,甲方應遵照乙方屆時公布的辦法辦理升級,升級時應將本合同交乙方驗證。
6.乙方保證____軟件符合宣傳廣告材料所載明的功能規格得以實現。
乙方特殊事項說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版權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單位(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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