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銷售合同范文錦集八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銷售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銷售合同 篇1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商量,簽訂酒水飲料銷售合同,就乙方銷售甲方的各類酒水、飲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權經銷商。(詳見資質證明、營業執照副本及酒廠公司的授權經銷書)
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宣傳資料和技術支持,并承諾可隨時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銷售過程中,所需的產品的所有證明文件及相關標準、質檢報告等。
3、甲方提供經營產品的名稱、規格、包裝、價格等(詳見報價單),保證供應的所有酒類的質量及標識,保證所供產品質量達到國家行業要求標準。甲方拒絕提供假冒、偽劣、水貨等產品,維護消費者的正當權益。
4、甲方對乙方的銷售過程、銷售方式和銷售量,享有知情權。甲方將隨時聽取乙方對實際銷售情況的報告和意見。
5、甲方有義務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進行業務培訓指導,做好營銷后服務工作。
6、乙方銷售過程中,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由甲方協助乙方與生產廠家聯絡溝通共同解決。
第二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同意在經營范圍內銷售甲方經營的酒水飲料產品,并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相關資質文件。
2、乙方承諾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證明文件,要求及相關標準。
3、乙方承諾:如因乙方自身服務方面(非產品內在質量)的問題造成客戶投訴,乙方自行解決。
4、乙方不得將由乙方的責任造成超過保質期或質量不完整的產品提供給消費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銷售仿制的甲方產品,以保證雙方合法利益,否則后果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時,不得損害甲方的形象、信譽、標識等行為。乙方只在自己經營的區域內,銷售甲方的產品,不得轉售市場,否則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和廠家在乙方經營區域內的推廣活動,乙方應向下級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終用戶發布甲方各種新產品信息,并在本地區內積極宣傳推廣。
第三條 銷售產品的意向
乙方在雙方合作期間約定銷售甲方提供如下產品:
紅酒類: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類: 等系列產品;
飲料類: 等。
第四條 產品價格
**地區按照廠家規定貨價(詳見報價單)如產品調整價格,甲方有權根據市場連動調整價格,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此行為不構成違約。 凡不執行統一價格,低于標準價格的產品,廠家和甲方不提供銷售獎勵和優惠政策。
第五條 定貨、送貨與退貨
1、甲方在正常業務情況下,每天分 3個時間段 向外發貨,甲方接到乙方電話或傳真定貨通知后,保證24小時內將乙方所定貨及時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時送達而影響乙方經營,乙方有權要求賠償,以發貨單上日期為準。
2、如臨時增訂或非約定范圍內的產品,乙方應向甲方說明情況,雙方商量解決。
3、乙方收到貨物后應當面立即驗收并簽收,發現問題當即處理,否則應視為收貨無誤。保質期應在進貨時驗證,如要調換新產品應在保質期臨界一個月前提出,否則不得退還,甲方將不承擔責任。
4、乙方如發現質量問題,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樣品,做為憑證以利于同廠家交涉解決。
5、雙方確認:乙方工作人員 為乙方收到貨物的簽收人。如果乙方收貨人員發生變動,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
6、乙方退貨時,須和甲方的業務員溝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貨,須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標識,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裝,否則,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貨。
第六條 結算方式
1、 結算方式原則為現結,貨款數額以發貨單為準,即貨款當面兌付。
2、 結算方式為批結的,即第二次送貨時結清第一次的貨款,貨款數額以發貨單為準,結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日。
3、 雙方同意月結的,每月 日為對帳日,每月 日為兌款日,結款數額為對帳單的全部金額。乙方不能按時兌現貨款,經甲方催告后仍未兌現的,甲方有權暫時停止供貨,待貨款結清后繼續供貨。
4、 雙方確認:甲方工作人員 向乙方收取貨款。
第七條 合同解除與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時供貨影響了乙方的正常經營。
b.甲方提供假冒、偽劣的產品被顧客投訴,確認屬實。
2、 如果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雙方約定按時支付貨款連續超過兩個月的。
b.乙方經營的主要財產或經營業務轉移、轉讓及資產或信用方面發生重大變化,喪失經營能力的。
c.甲方為乙方唯一指定供貨商,如乙方從其他渠道供貨,則甲方有權收回對乙方的全部獎勵和贊助費用。
3、 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貨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支付甲方10% 的違約金(金額以對帳單/發貨單為準)
4、 如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
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任何一方如因單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應提前 一個月 通知對方。否則應視為違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爭議與解決
1、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的爭議,應當通過友好商量解決。
2、 商量不成的,可訴訟解決。本合同約定甲方所在地法院為訴訟管轄法院。
第九條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滿后雙方繼續合作,視為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認為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的,應提出書面意見,雙方可另行商量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
銷售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購銷時間與數量
1、購銷時間為 年月日至 年月日。
2、甲方負責收購乙方生產的合格生鮮牛奶,收購量 噸/天。根據季節和生產情況變化,每天允許%的浮動。如因擴大生產規模等而增產的合格生鮮牛奶,乙方應提前天通知甲方,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予以收購。
第二條 計價標準
以優質優價為原則,生鮮牛奶價格由基礎價和附加價兩部分組成。
1、基礎價格:以現行國家標準規定的理化指標、感觀指標和細菌指標(Ⅰ級)為基礎,且不含抗生素,生鮮牛奶 元/公斤(以省原料奶價格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公布價為準)。
2、附加價格
(1)以現行國家標準為基礎,脂肪含量每增加0.1個百分點,在基礎價格上增 元/公斤,最高不超過 元/公斤。
(2)以現行國家標準為基礎,蛋白質含量每增加0.1個百分點,在基礎價格上增 元/公斤,最高不超過 元/公斤。
(3)細菌指標≤20萬/ml,在基礎價格上增元/公斤。
(4)淡旺季基礎價格調整:。
第三條 質量要求
1、生鮮牛奶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生鮮牛奶收購標準,包括:《生鮮牛乳收購標準》GB 6914-86、《鮮乳衛生標準》GB19301-20xx、《無公害食品 生鮮牛乳》 NY5045-20xx。
2、禁止交售下列生鮮牛奶:
(1)未取得健康證明和未經檢疫奶牛生產的奶;
(2)產犢7日內的初乳(生產牛初乳產品除外);
(3)有抗生素類藥物殘留的奶;
(4)患乳房炎、結核病、布魯氏桿菌病及其它傳染病的奶牛產的奶;
(5)摻雜使假、變質、有異味和被污染的奶;
(6)其它不符合國家衛生安全質量標準的奶。
第四條 交付方式
生鮮牛奶的交付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到甲方指定地點送交生鮮牛奶,時間為每天 時至時,乙方應按時送交。
2、甲方到乙方指定地點收購生鮮牛奶,時間為每天 時至時,甲方應按時收購。
第五條 檢測驗收
1、雙方約定由甲方進行檢測時,甲方應從抽樣時起48小時內出具檢測報告,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由負責檢測,由此產生的費用及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
2、雙方約定由取得相應資質的進行檢測。雙方抽樣封存后 小時內由 方負責送檢,檢測費用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第六條 結算方式
貨款支付按下列第項執行:
1、在生鮮奶檢測合格后的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貨款撥付到乙方指定賬內;
2、其他付款方式。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依法變更或解除。
2、當發生不可抗力情況時,當事方應在事件發生后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方可調整購銷計劃。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時交奶或交送的'生鮮牛奶不符合第三條規定,由此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按生鮮牛奶價值的%負責賠償。
2、甲方不按時收奶或隨意提高標準和壓低價格,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按生鮮牛奶價值的%負責賠償。
3、因違反本合同規定而拖欠奶款,甲方應當從合同約定支付之日起,每日按拖欠奶款的%支付乙方賠償金。
4、單方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有權派員到乙方的奶牛養殖場對擠奶、運輸等關鍵環節進行實地調查,但需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省原料奶協調價格辦公室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理人(簽字):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銷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方本著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苗木購銷協議: 一、合同的標的、規格、數量、價格
甲方銷售“XX”牌苗木給乙方,具體數量、規格、價格見下表:
說明:本合同苗木的銷售價是上車價,起苗和包裝費由甲方承擔,運輸和卸車費
用由乙方承擔;
二、質量要求
甲方所提供的苗木質量須達如下標準:①根須發達,須根多;②苗木健壯,樹冠勻稱;③無檢疫病蟲害;④沒有嚴重的機械損傷;⑤包裝要求應符合行業的一般標準。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生效后當場收清苗木款及運費。 四、交驗貨時間及地點
交費地點:種植基地所在地大貨車可至的公路邊。 交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質重,提供給乙方所需的苗木,保證不提供假苗。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提苗期限內不提完所有的苗木,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剩余苗木。
3、乙方在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苗款的前提下,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提供所需的苗木。
六、違約責任
雙方均應按合同的規定認真履行各自的義務,如有違約,則違約方須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總價 50 %的違約金。
七、免除責任
雙方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違約則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遭遇不可抗力后的七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如貽誤通知,貽誤通知一方需對因貽誤通知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八、糾紛的解決
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若實事求是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交有管轄權的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電話:
簽約時間: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年 月 日 日
銷售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如下買賣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銷售苗木的名稱、數量、規格和價格:
二、售苗時間、地點、方式
1、時間: 年 月 日至年月180天內。
2、地點:苗木生產基地內。
3、方式:甲方出售打網袋地苗或地苗,乙方自行負責挖苗、起苗、運苗的勞力及費用。
三、苗木訂購方法及驗收方法
1、訂購方法:合同簽訂后七天內乙方到甲方苗圃地按合同標準確定乙方所需要的苗木,并進行打點確認,乙方根據需要分批次進行挖購。
2、驗收方法:交貨時,雙方在甲方苗圃地實地驗貨。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總苗款的20%計¥_______元定金給甲方。
2。乙方每一批次所挖苗木款支付現金給甲方,定金最后一次挖苗扣減。
五、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按乙方指定植株結合甲方的需要進行打點定株,并在合同期內不能將該定株苗木出售給其他人,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苗木銷售價格雙倍進行賠償。
2。乙方應按打點的苗木進行挖苗,若出現乙方隨意亂挖、錯挖苗木,甲方有權按苗木銷售價格的雙倍要求乙方賠償。
3。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量,起挖所有苗木,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剩余苗木,且不退還乙方定金。
4。乙方起苗裝車運出苗圃后,發生任何問題與甲方無關。
六、其他約定
1、由人力不可抗的自然災害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情況下,雙方不承擔違約。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雙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尋求仲裁調解,仲裁調解不成,可向雙方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4、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銷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行業有關規定,結合本合同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_______天(具體根據裝修進度)。
2、本合同開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與_____日
4、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代表簽證后作相應順延,并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甲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7天不能交給乙方施工現場;
2)不屬包干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
3)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4)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影響進度者。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合同總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優惠后價格為__________元,具體設備型號、數量和單價見清單。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的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3)其它。
第四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乙方必須嚴格按設計、施工方案,圖紙、說明資料和國家頒布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監督檢查。
2、乙方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
3、隱蔽工程由乙方自檢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甲方代表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簽證后生效。
4、工程驗收應以設計、施工方案,圖紙、說明資料及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標準為依據。
5、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并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定確定驗收時間,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竣工驗收。
6、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明,并將工程交給甲方管理。
7、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不得動用,若甲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
8、工程交工驗收后,硬件產品提供一年免費服務;軟件系統在不大幅度增加相應功能的情況下可以免費提供三個月的升級和維修。
第五條:雙方責任事項
1、甲方
1)負責提供現場辦公場所;
2)提供網絡建設的詳細需求資料及內部辦公軟件的基本要求;
3)提交需要施工建筑物群平面布置圖及辦公場所結構分布圖;
4)負責施工現場的協調工作。
5)審核施工方案、施工計劃,及時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6)委派施工現場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及時了結工程尾款。
2、乙方
1)提供解決方案、施工方案、施工計劃的編制,設備、材料的購置。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并及時發送給甲方;
2)嚴格按設計、施工方案、圖紙與說明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并交付使用;
3)提供竣工驗收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4)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于乙方責任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生效后3日內,甲方支付工程預付款,合同總價的30%,即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在所有系統設備到達現場前一周,甲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人民幣__________元。
3、在所有系統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后,經甲方確認后支付全部工程余款,即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2、甲方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造成的停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條款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本合同履行完畢之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銷售合同 篇6
供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
需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商品名稱、品種、數量、金額、交售時間
商品 計量 總金 交售時間及數量
品種 數量單價
名稱 單位 額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質量標準、用途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九、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
十、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供 方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鑒(公)證意見: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經 辦 人:
電 話: 電 話: 鑒(公)證機關(章)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年 月 日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監制部門: 印制單位:
銷售合同 篇7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標的
乙方按合同向甲方供應 衛生潔具及配件(陶瓷件顏色:白色)。
二、合同價格
(1)合同總價為¥ 元(人民幣: )結算總價以供貨結束實際發生的數量型號為準。 (2)合同總價包括的費用和內容:
(3)質保期為一年,質保期自甲方收貨當天起算,質保期內除人為原因外發生的質量問題乙方進行免費維修或更換, 質保期外免收上門費。
(4)乙方負責免費送至工地,卡車能達到的地點并落地。卸貨由乙方負責。卸貨過程中發生的破損由乙方負責。
(5)質量標準:行業國家標準。
三、供貨期
(1)產品交貨期為簽定合同后 個工作日內交貨,數量與批次必須符合工地進程,具體由甲方在發貨前 天以書面傳真方式告知乙方。
(2)貨品免費送到甲方工地指定地點。卸貨由乙方負責。卸貨過程中發生的破損由乙方負責。
四、付款方式:
(1)發貨前三天乙方向甲方傳真下一批次日清單。送貨當天乙方必須提供貨物清單。
(2)簽訂合同后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金額的30 %(¥ 元)為預付款,每次貨到工地甲方經驗收合格并簽字后,甲方即時支付給乙方當次貨款的80%。
(3)總工程改為供貨結束后甲方保留合同總金額的5%為尾款。質保期滿后付給乙方。
(4)本合同中使用發票為普通發票。
五、 甲乙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所銷售產品的售后服務。
(2)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具備產品合格證書,及安裝技術說明,產地證明及型號。甲方在合同中指定交貨地點當場驗收所有的貨物,并當場簽收貨物清單。如有質量或數量異議,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3)甲方負責根據合同按時付清貨款。如甲方未能根據合同按時付清貨款,,乙方有權立即停止供貨,由此引起的交貨期延期及相關責任,與乙方無關。
六、 仲裁:
如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進行判決。
七、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均具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銷售合同 篇8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UnitedNationsConventiononContractsfortheInternationalSaleofGoods,以下簡稱CISG)對協調統一各法域傳統作出了重大貢獻,在國際商事合同統一立法中占據著重要地位。自1988年生效以來,CISG對國際貨物貿易產生了巨大影響。但應當承認,CISG不可能對所有國際商事合同問題都作出明確規定,一些難以在締約國間達成一致的問題被以模糊或空白的形態遺留下來。典型的例子為CISG損害賠償制度,其規定并不盡如人意。雖然其在吸收和平衡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國家規定的基礎上,建立了損害賠償制度的基礎框架,但規定過于原則或籠統。對利率計算、損害賠償金計算貨幣選擇、違約金、可得利益確定等相關問題都未予明確規定。正如CISG草案起草者之一約翰·漢諾爾德(JohnHonnold)評論的那樣,“違約可能發生在幾乎無法界定的多種情況下,沒有一個法規可以詳細規定損害賠償規則。CISG僅嘗試規定當違約發生時賠償的基本原則”。而損害賠償制度在國內法和國際法層面都是一種重要的違約救濟方式,缺少細化規則,在實踐中會產生法官仲裁員自由裁量權過大、相似案件損害賠償金額差距過大、受害人無法獲得完全損害賠償等若干問題,有必要進一步明確。因而保證CISG有效統一實施,尤其依賴于法官仲裁員對CISG進行合理解釋和補充,以不斷保持其持續的“生命力”。
一、CISG第7條法理及其實踐
CISG第7條是公約的解釋補充規則,其特點是摒棄了傳統的沖突法方法,而優先發揮CISG一般法律原則的法律解釋作用。這種解釋補充方法被稱為統一法方法(uniformapproach),其內在邏輯是CISG雖然在吸納國內法基礎上制定而成,但其本身是保持自治的法律體系,因而必須與國內法進行區分,而選擇國內法進行解釋不明或填補漏洞會破壞其統一法屬性。這種做法被UNIDROIT國際保理CISG公約第4.1條、UNIDROIT國際融資租賃公約第6.1條、聯合國獨立保證和備用信用證公約第5條和聯合國電子商務示范法第3.1條等完全繼承,形成了統一實體法律解釋補充規則的發展趨勢。
二、PICC解釋補充CISG的理論探究
PICC是國際統一法協會于1994年編纂、20xx年修訂、享有高學術水平盛譽的商事合同統一法文件。其主要創新是采用法律重述形式,廣泛編纂國際商事習慣和慣例,改變了商人法受到詬病的模糊性、破碎性狀態,并明確其功能種類擴大了適用范圍。PICC序言“原則目的”中闡明,其作為國際商事合同的一般規則,可以在六種情況下予以適用。其中運用在司法程序中解釋和補充國際統一立法就是其重要的功能之一。該條評論也指出,該功能適用的典型國際統一立法對象就是CISG。盡管PICC明確承認其具有解釋補充CISG的功能,但這并不足以證明這一做法的可行性和合法性,仍需從法理角度謹慎探討。
三、PICC解釋補充CISG損害賠償制度的例證分析
本文以損害賠償相關理論和實踐為例,試圖說明PICC解釋補充功能如何具體運用于司法實踐。如上文所述,一般法律原則和CISG調整范圍是發揮這種功能的重要衡量標準,其推論是在司法實踐中法官仲裁員必須首先找出PICC與CISG的對應規則條款,分析其所體現的法律原則,并對兩者的對應條款和法律原則進行比較研究。通常比較之后可以得出三種結論:第一,兩者對應條款措辭幾乎完全一致,此時PICC更為具體詳盡的評論(Comment)部分可以幫助法官仲裁員更好地理解CISG條文,并更準確適用于具體判例;第二,兩者規定并不一致但具有相同的法律原則指引,此時PICC相關規定可以用于解釋CISG不明規定或填補CISG漏洞;第三,兩者規定體現的基本法律原則相違背或超出CISG規定范疇,此時PICC相關規定不能用于解釋補充CISG。依據這種比較研究方法,筆者整理出PICC解釋補充CISG損害賠償制度的可行范圍和限制范圍。
四、結論
利用PICC解釋補充CISG,實質是將PICC作為進一步闡釋CISG一般法律原則的輔助工具。這一解釋方法可以避免過度適用沖突法方法,具有維護CISG國際性和統一性的優勢。PICC與CISG規則的一致性和規范的商事慣例屬性為其發揮解釋補充作用提供了理論支持。但PICC解釋補充作用必須受到CISG第7條規定的限制,不能超出CISG一般法律原則和規范范疇。法官仲裁員可以在CISG為案例準據法情況下,充分利用PICC解釋補充作用降低裁判成本,但需要在比較研究的基礎上謹慎進行。以損害賠償制度判例為例,實踐中已有大量判例使用PICC解釋補充CISG,法官仲裁員顯然已經意識到發揮PICC解釋補充作用的正當性和便利性。但遺憾的是較少判例中明確根據CISG第7條法理適用PICC條款,缺乏援用PICC正當性合法性的相關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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