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船舶服務協議書范文
甲方:靖江市雙江港務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港口法》和《港口經營管理規定》,進一步提升靖江港對外形象,為保護長江水域靖江段的水域清潔,防止靠港船舶造成污染,進一步提升對船舶的優質服務,現甲乙雙方就乙方在甲方所屬的碼頭負責廢舊物料的回收、綁扎、墊倉、船舶殘油、污水、生活垃圾接收處理、伙食供應、船舶清倉、洗倉、船舶航修之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提供具有港口主管部門頒發的《港口經營許可證》、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營業執照》、相關口岸管理單位批復的資質證明及作業人員身份證、操作證、安監培訓合格證等按相關規定所需的資料驗證后的復印件登記建檔。
2、乙方工作人員在甲方碼頭從事船舶服務工作時,要嚴格遵守口岸委、海關、邊防、海事、國檢等口岸單位的'法律、法規、管理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碼頭、保安人員的管理,依法履行主管權關許可范圍內的到港船舶垃圾、油污水的處理和接收及到港船船的物料供應業務,不得從事非法活動、不得從事有損甲方利益活動。
3、乙方對所收集的垃圾和油污水應按規定處理,不得隨意拋灑,以免造成二次污染。一旦發現,甲方應向主管機關舉報,并做出相應的處理,同時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
4、乙方在對靠港船只進行接收殘油污油水時,要辦好外輪搭靠證,海事核準,海關報關,并主動向甲方出示申報證件后方可作業。
6、乙方人員進出甲方的碼頭區域,按照甲方碼頭區域的規定,辦理人員進出登記手續并接受門衛人員的檢查,違禁品帶入碼頭人員證據確鑿不得再進入碼頭,車輛停靠碼頭大門外指定地點排放整齊。
7、乙方在接受此項業務的同時,不得變相經營其他業務,影響甲方碼頭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損害甲方聲譽。
8、安全保衛事項: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期間,乙方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負責,乙方作業人員必須遵守甲方一切規章制度。乙方一次性交清協議有效期內的安全保證押金、管理費人民幣各2500元合計人民幣5000元,協議生效之日起10日內到甲方賬上。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未盡之宜另行簽訂和《港口設施保安協議》為本協議的附件,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本協議有效期2011年10月1日到2012年9月30日。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2011年9月30日 201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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