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協議書模板合集六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寫好協議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股權協議書6篇,歡迎大家分享。
股權協議書 篇1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鑒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 %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并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準。
鑒于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 %股權。
鑒于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 %股權。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股權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在公司所持股權,即公司注冊資本的 %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購買的股權,包括該股權項下所有的附帶權益及權利,且上述股權未設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權、抵押權及其他第三者權益或主張。
3、協議生效之后,甲方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及債權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義務。
二、 股權轉讓價格及價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 元將其在公司擁有的 %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價款 元。
三、甲方保證與聲明
1、甲方為本協議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實、且合法有效;
4、保證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權益;
5、保證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權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6、保證因涉及股權交割日前的事實而產生的訴訟或仲裁由出讓方承擔;
四、乙方聲明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五、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本協議生效后,出讓方享有和分擔轉讓前該公司所有的債權債務。受讓方分享轉讓后該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六、有關股東權利義務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轉讓部分股權所對應的標的公司股東權利同時不再履行該部分股東義務。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標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東權利并履行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
七、違約責任
本協議書生效后,雙方應當全面履行協議書約定義務。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 萬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當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和主張權利的費用損失。
八、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 公證處公證(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準)。
九、爭議解決方法
凡因履行本協議書或與履行本協議書有關的一切事宜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原告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公司、公證處各執 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確認并簽署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股權協議書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xxxx股權托管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為了規范管理和切實維護股東的合法權益,提高甲方股本狀況的公示性和公信力,根據股權規范運作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對其股權進行集中登記托管,特簽訂本協議。
一、委托事項
1 、甲方委托乙方對公司的股權進行集中登記托管,乙方的服務內容包括股權初始登記和股權變動登記(交易過戶、非交易過戶、股本變動等情形導致的股權數量變化);股權質押登記等其他登記;股份查詢、信息披露、權益分派等股份管理業務。
2 、甲方委托乙方集中托管的股份中,法人股股,占總股本的 %;自然人股股,占總股本的 %。
二、登記托管
1 、甲方按照股權登記托管須知,向乙方提供股權登記托管的必備文件和檔案資料,經乙方審查符合登記托管條件后辦理股權初始登記,進行集中托管。甲方應保證提供的文件材料準確、真實、完整,并對由此導致的任何后果負責。
2 、所托管的股票(股權)是以實物券形式由股東持有的,由甲方派專人負責對原發出的實物券式股票(股權證、股權持有卡等)進行驗證確認,加蓋專用章后予以回收,統一交由乙方管理,并將相關資料編制成股東名冊,交由乙方按統一程序進行托管。
3 、乙方負責對經甲方確認驗證后的股權進行登記托管。
4 、在股權集中登記托管程序結束后,未托管登記的股權轉入非集中代管程序。在甲乙雙方確定的非集中代管登記期間,乙方應在乙方營業場所設專門登記柜臺;甲方應在甲方本部設專柜,并指定專人繼續辦理股權確認、托管登記。
5 、甲方登記托管公告內容由乙方代甲方擬定。
6 、股權集中登記托管結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已托管股權持有人的電腦明細數據的磁盤備份一套。
7 、股權集中登記托管后,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提供股權變動登記、股權質押登記等其他登記服務以及股份管理服務。
8 、甲方需乙方提供股權權益分派服務的,分紅派息方案一經確定,甲方須將分紅派息方案于股權登記日前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股權登記日結束前,將股東的數據磁盤備份交甲方核對。甲方在收到該數據磁盤備份后3 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對,超過此期限視為甲方已核對無異。
9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股東數據資料查詢服務。
10、甲方可委托乙方進行信息披露,對外公布企業的有關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企業經營業績、企業財務狀況、企業重大重組事項等信息的披露,乙方有權對甲方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查。乙方的職責是根據甲方提供的信息,以甲方的名義采用合法、適當的形式對外公告披露,但是由于甲方提供上述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等原因導致的一切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三、費用
1 、辦理股權初始時,甲方按自然人20元/ 戶、法人100 元/ 戶向乙方交納開戶費;按自然人股0。01元/ 股、法人股0。001 元/ 股向乙方交納登記托管費。
2 、辦理變動股權登記時,按自然人元/ 股,法人股元/ 股,向乙方交納過戶費。
3 、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時,按被質押的股份額元/ 股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質押登記費。
4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已托管股權派息的,應按派息總額的 %向乙方交納派息手續費。派息款及手續費應于股權登記日前五日內劃至乙方指定帳戶。
5 、托管登記公告及派息公告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四、雙方責任
1 、乙方在上述服務項目中應做到準確、及時、無誤,因乙方過錯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2 、股權的確認工作由甲方負責辦理,因甲方過錯造成的損失或索賠,由甲方承擔。
3 、甲乙雙方的任一方在股權登記托管中未按規定操作造成的損失,由該方承擔。
五、其他
1 、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均應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否則視為違約。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開戶行:
開戶行:
戶名:
戶名: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權協議書 篇3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本協議書由甲方與乙方就______公司的股份轉讓事宜,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______公司______%的股份共______元出資額,以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三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份,甲方收到價款后,為乙方出具收據。
第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______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份,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份后,其在______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份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______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 合同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一方違反合同,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并經xxx有限公司股東會同意后生效。
甲方: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股權協議書 篇4
意向轉讓方(甲方):
意向受讓方(乙方):
鑒于:
甲方擁有標的公司: 的股權。
乙方擬向甲方收購上述 的股權作為 使用;
為方便雙方商討并促成雙方簽訂正式股權轉讓協議,本意向書列明如下條款:
1、股權轉讓基本情況
甲方同意在標的公司現狀的基礎上,將其持有的標的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包括標的公司章程和中國法律規定的公司股東應享有的一切權利;乙方認可標的公司的現狀,并同意向甲方購買甲方持有的.標的公司 的股權。
2、意向收購的主要商業條款:
2.1標的股權數量:甲方持有的標的公司 股權。
2.2標的股權轉讓價格確定: 元人民幣,該價格為不變價格。
2.3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作為意向金。
3、意向金
3.1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意向金人民幣 元,甲方應向乙方開具相應數額的收款收據。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后,乙方支付的意向金直接、自動轉為乙方應付的股權轉讓款。自本意向書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就收購事宜進行盡職調查。在意向書有效期內,甲方不得與任何第三方就有關 股權的買賣或其他處置事宜進行任何形式的談判或簽署文件。
3.2雙方須于 年 月 日前就 股權轉讓事宜簽訂正式股權轉讓合同。
3.3如因乙方單方面不同意本意向書第2.2條所述轉讓款而導致股權轉讓合同未在約定時間內完成簽約,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支付的意向金。
3.4甲方對 股權不具有完整、合法、有效之出售權的,甲方應向乙方雙倍返還意向金。
3.5如甲方提供的資料真實但乙方在盡職調查期間屆滿時仍未與甲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或者乙方在盡職調查期間屆滿時仍未完成盡職調查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不予返還乙方意向金。
4、保密
雙方同意對本意向書的內容及有關本意向書的資料信息予以保密。除為本次股權轉讓之目的或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或相關機構規定的需要外,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如本協議未能完成,雙方負有相互返還或銷毀對方提供之信息資料的義務。本條款之保密義務于本協議終止后應繼續有效。
5、爭議與管轄
甲乙雙方履行本意向書發生的任何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應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6、本協議終止
6.1本協議簽署后,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終止。
6.2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未能簽署《股權轉讓協議》的,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屆時,甲方的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視為合同已解除或終止。
6.3違約終止:本協議簽署后,一方發生違約情形,另一方可依本協議規定或法律規定單方終止本協議,及或追究相關違約責任。
7、其他
7.1本意向書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7.2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署日期:
股權協議書 篇5
甲方:乙方:
性別:性別: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住址:住址: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文書送達地址:文書送達地址:
指定賬戶賬號:指定賬戶賬號:
指定賬戶開戶行:指定賬戶開戶行: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名義持有甲方對XXXXXXX公司1%股權相關事宜(代持股事宜)達成本股權代持協議(本協議):
一、XX公司概況:
XXXX有限公司成立于XX年XX月XX日,注冊資本XXX萬元人民幣,股權結構為XX持股XX%、XXX持股XX%、XXX持股XX%。
二、名義持股事項
甲方同意乙方為其對XX公司股權的名義持有人,乙方對公司的名義出資全部由甲方實際出繳。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持有的XXX有限公司的股權(股權份額1%)由乙方代為持有,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及義務,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因其出資所形成的股權,但其對相關股權并不享有任何所有權、收益權或處置權。
2、甲方、乙方已確認并知曉XXX有限公司的章程,乙方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名義股東的義務和責任。
3、甲方作為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的最終承擔者。甲方有義務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期(在期滿前三日)內將出資款交付給乙方;甲方有義務按照股東會決議事項在相關決議規定時間期滿前三日內履行貨幣給付及行為給付義務(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所參與表決的股東會決議事項除外);如因本條約定及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相關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審計費、評估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作為名義持股人向甲方作如下承諾: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單方面轉讓、出質公司股權(甲方實際持有的1%部分);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內或對外進行擔保;
6、甲方在發現乙方未誠實履行代為持股人義務的,后者有可能損害甲方利益時有權對乙方的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
7、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應當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在參與公司決策意義的公司商事活動(包括但不限于參加股東會議、參與投票、參與表決、企業對外簽訂合同等以股東名義參加的商事活動)須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認可。
8、甲方有權將乙方代為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給第三方。在甲方決定將公司股權轉移到自己或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時,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無條件的完成股權轉讓;乙方須無條件的配合甲方簽訂、辦理股權轉讓的全部法律文件及手續;涉及到股權對外轉讓時,乙方應在對外轉讓股權的股東會及相關所有會議及表決中投同意票,配合甲方完成股權對外轉讓的事宜;甲方將乙方代為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第三人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9、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式:
甲方享受公司全部股東權益和收益,該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股息及紅利、違約金、賠償款、補償款等。乙方不享受股東權益,也不因為擔任名義股東而獲得任何報酬。
乙方承諾將其代持股所產生的實際收益及權益全部交由甲方享有,并承諾在取得收益后的五日內將該收益劃入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指定賬戶。
10、甲、乙雙方的風險確認及分擔方式:
甲方雖系公司股權的實際持有人,但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虧損由乙方(即名義持有人)承擔。
11、保密義務:
雙方對本協議簽訂和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如因違反本條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三條第3項的規定按期將出資款交付乙方的,或者未按照約定履行貨幣給付義務及行為給付義務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以股東名義行使表決權的,應當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整,該損失系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可預見的損失,雙方對損失金額充分認可,不存在過分低于實際損失的情形。
3、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將甲方實際持有的1%部分單方面轉讓、出質的,或者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以公司名義對內或對外進行擔保的,應當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整,該損失系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可預見的損失,雙方對損失金額充分認可,不存在過分低于實際損失的情形。如因乙方的上述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高于5萬元的,乙方應當按照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數額賠償。
五、合同的解除:
1、雙方均同意解除本合同的,可以書面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權隨時將乙方代為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給第三方。
3、在乙方決定不再擔任名義股東時,乙方須至少提前90日給予甲方書面通知,并按照甲方要求辦理轉股或者退股事宜。
4、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乙方以股東名義行使表決權或參加本協議第三條第4項規定的具有決策意義的公司商事活動,損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將公司股權轉讓、出質、或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以公司名義對內或者對外進行擔保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2、因糾紛產生起訴過程中的訴訟費、保全費、保險費、律師費、交通費等一切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七、其他
1、甲、乙雙方的文書送達地址為雙方確認過的在簽訂、履行、解除本協議過程中及訴訟、仲裁過程中各類相關文件、通知書、函、委托書、補充協議等一切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郵寄送達相關法律文書的,在郵寄憑證顯示一方收到文書時視為送達成功。
2、合同雙方任何一方變更送達地址須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一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文書送達地址送達相關法律文書視為送達成功。
3、本協議的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時間:時間:
股權協議書 篇6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下稱深圳分會)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書”中的仲裁條款,以及申請人提交的仲裁申請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下稱仲裁規則)的規定,于xx年7月18日受理了雙方當事人關于上述合同爭議的仲裁案。
申請人選定了仲裁員,被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選定而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主任代為指定了仲裁員與因雙方未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共同選定或委托指定而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了首席仲裁員,于xx年9月11日組成仲裁庭審理本案。
仲裁庭商深圳分會秘書處原定于xx年10月31日開庭審理,后仲裁庭因故延至xx年11月10日開庭。xx年10月29日被申請人申請延期開庭,因其不能提供相關證據,仲裁庭經研究決定,如期舉行開庭。申請人代理人出席了庭審,被申請人沒有出庭,仲裁庭根據仲裁規則第四十二條的規定,進行了缺席審理。庭后申請人提交補充材料,深圳分會秘書處于xx年11月20日,將該材料轉給被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在xx年12月16日之前,對申請人修改的部分仲裁請求提交答辯意見及其他材料。
被申請人在收到仲裁申請書及附件后,未提交答辯狀、反請求申請書及有關證據。在申請人修改仲裁請求后,被申請人也未在仲裁庭規定的時間內針對該修改請求部分提交答辯意見和提交其他材料。
仲裁庭于1998年1月22日作出本裁決書。
現將本案案情、仲裁庭的意見以及裁決分述如下。
一、案情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xx年11月8日合資成立了××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為300萬美元,申請人占51%股份。xx年12月1日,經合資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申請人自愿將自己在合資公司的51%股權以人民幣500萬元的轉讓價格全部轉讓給被申請人。同時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書”,協議書中與本案有關的條款如下: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即申請人,下同)將其所占合資公司51%的股權以人民幣500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即被申請人,下同)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后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按以下規定的方式付清給甲方。
A、乙方應于1995年1月31日前付清人民幣100萬元給甲方;
b、乙方應于1995年3月30日前付清人民幣150萬元給甲方;累計人民幣250萬元;
c、乙方應于1995年6月30日前付清人民幣150萬元給甲方;累計人民幣400萬元;
d、乙方應于1995年9月30日前付清人民幣50萬元給甲方;累計人民幣450萬元;
e、乙方應于1995年12月31日前付清人民幣50萬元給甲方;累計人民幣500萬元。
二、有關合資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本協議生效后,甲方不再承擔所有的債權債務。
三、甲方在10天內辦妥資產移交手續,20天內甲方人員撤出合資公司。
四、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二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如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五、糾紛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在協議的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申請人于1997年6月17日依照雙方所訂協議第五條仲裁條款的規定,向深圳分會提起仲裁,并提出以下仲裁請求:
1、償付尚欠股權價款人民幣84萬元;
2、支付逾期違約金人民幣94.68萬元;
3、承擔本案全部仲裁費用。
申請人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如下:
xx年12月1日,合資公司第一屆董事會會議在××市召開,經雙方協商并經全體董事一致同意,申請人決定將其在合資公司中所占的51%股權以人民幣500萬元的轉讓價格轉讓給被申請人,同時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書”,該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并于xx年12月9日經××省××縣公證處公證。
申請人依照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在10天內辦妥資產移交手續。被申請人在第一、二批付款到期日前亦依約支付了應付價款。到xx年6月份即協議規定的第三批付款到期日前被申請人支付110萬元,按照協議書第一條第二款C項的規定,該次被申請人應付款為150萬元,故該次被申請人少付應付款40萬元。到xx年9月份即協議規定的第四批付款到期日前,被申請人按協議第一條第二款D項應付款50萬元未付。xx年10月被申請人付款20萬元至××市D公司(系申請人認可的收款單位)。對xx年12月份到期應付款被申請人未能依約給付。被申請人又分別于xx年4月付款11萬元,xx年1月付款5萬元,另還付款20萬元至××市D公司,尚欠款84萬元一直沒有給付。按照協議第四條的規定,被申請人對其逾期支付的部分股權價款應償付日2‰的違約金,即94.68萬元。
1997年11月10日庭審后,申請人變更了仲裁請求:
1、裁決被申請人償付尚欠股權價款104萬元;
2、裁決被申請人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裁決被申請人承擔本案全部仲裁費。
申請人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如下:
關于第一項仲裁請求,申請人稱:被申請人應依雙方股權轉讓協議書的規定,于xx年12月31日前給付申請人股權轉讓款500萬元,但至xx年1月止,被申請人僅付轉讓款396萬元,尚欠104萬元未付。申請人于xx年6月12日向深圳分會提起仲裁,因其中有20萬元原約定由被申請人代付××市D公司,故原仲裁請求被申請人給付股價款數額僅為84萬元。1997年11月3日,××市D公司致函E公司(申請人為其下屬公司),稱其于xx年6月28日依據股權轉讓協議有關條款委托××市F公司償還××市D公司欠款40萬元,到xx年6月份止僅還欠款20萬元,下余欠款20萬元至今未還。被申請人此間并未代申請人付××市D公司20萬元欠款。故特將原仲裁請求做了修改,償付尚欠股價款為104萬元。
1、協議書規定xx年6月30日前付清人民幣150萬元給申請人,實際履行130萬元,該次少付20萬元,違約金計算期間從xx年7月1日至xx年9月30日,以日1‰計,違約金數額為1.8萬元。
2、協議書規定xx年9月30日前被申請人應付清人民幣50萬元給申請人,該批付款未履行。含上述20萬元,延期付款金額為70萬元,違約金計算期間從xx年10月1日至xx年12月30日,以1‰計,違約金數額為6.3萬元。
3、協議書規定xx年12月31日之前被申請人應付清人民幣50萬元給申請人,該批付款未履行。含上述70萬元,逾期付款金額為120萬元,違約金計算期間從xx年1月1日到xx年3月30日,以日1‰計,違約金數額為10.8萬元。
4、xx年4月,被申請人付款11萬元,延期付款金額減少到109萬元。違約金計算期間從1996年4月1日到xx年12月31日,以日1‰計,違約金數額為29.43萬元。
5、xx年1月,被申請人付款5萬元,延期付款金額減少到104萬元。違約金計算期間從xx年1月到xx年10月30日,以日1‰計,違約金數額為31.2萬元。
以上五部分總計,被申請人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數額為79.53萬元。
二、仲裁庭意見
1、關于法律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5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本案的股權轉讓協議書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簽訂和履行的。因此,本案的爭議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關于轉讓股權問題
經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xx年12月1日在××市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書”,并經合資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討論通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轉讓,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按照上述規定,在合資雙方達成股權轉讓協議,并經合資公司董事會通過后,應以合資雙方中被申請人為主會同申請人辦理報批手續,獲得批準后再履行轉讓股權付款。本案的股權轉讓雖未完全履行上述手續,但仲裁庭考慮到,上述“股權轉讓協議書”是合資雙方自愿達成的,體現合資雙方的真實意愿;且經查,合資公司xx年度的工商登記資料中已經沒有申請人,證明轉讓已經完成,資產移交手續已經辦妥。該協議書內容大部分已得到履行。而且造成該協議書未報批,主要責任也在被申請人。因此,該股權轉讓應繼續履行下去。
至于申請人增加請求的人民幣20萬元,申請人所提證據不足于證明被申請人未付申請人人民幣20萬元。1995年6月28日,E公司致合資公司函提到:“根據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有關條款,你公司應于本月30日前付人民幣150萬元給我公司下屬申請人”,并請合資公司將其中的人民幣40萬元直接匯給G公司。xx年11月3日,××市D公司經營分公司和G公司致E公司函提到上公司委托合資公司還其欠款人民幣40萬元,到xx年6月份止,合資公司僅還欠款人民幣20萬元,下余欠款人民幣20萬元至今未還。本案的股權轉讓是由申請人向被申請人轉讓,E公司與申請人是兩個獨立的法人,沒有證據證明,申請人授權或委托E公司代為收取股權轉讓價款。E公司確曾通知合資公司將人民幣40萬元直接匯給G公司。G公司承認收到人民幣20萬元,并提到尚有人民幣20萬元未收。但申請人在1997年11月10日的變更仲裁請求申請書中卻說,其中有人民幣20萬元原約定由被申請人代付××市D公司,被申請人并未向該公司代付此筆款。經查,申請人并沒有提供證據證明有此約定。仲裁庭對此無法認定。因此,僅認定被申請人應償付申請人應付而未付的股權價款為人民幣84萬元。
3、關于違約金
上述“股權轉讓協議書”第4條約定,被申請人如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1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2‰的逾期違約金。申請人在庭后提交的補充材料中修改了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每逾期1天按1‰作為計算違約金的依據,明確要求違約金的數額為人民幣79.53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20條第2款規定的精神,仲裁庭認為,按申請人修改的計算方法,違約金的數額仍顯然過高,應按日萬分之五計算較為合理。因此,上述逾期付款違約金調整為按日萬分之五、從實際支付日起計算至1997年10月30日,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金數額為人民幣33.87萬元。
三、裁決
綜上所述,仲裁庭作出裁決如下:
1、自本裁決作出之日起30日內,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尚欠股權價款84萬元人民幣。逾期不付,按年利率10%計付利息。
2、自本裁決作出之日起30日內,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人民幣33.87萬元。逾期不付,按年利率10%計付利息。
3、本案仲裁費由被申請人承擔90%,申請人承擔10%。
本裁決為終局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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