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技術協議書模板集合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我們該怎么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技術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技術協議書 篇1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顧問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寫說明
一、“協議登記編號”的填寫方法:
協議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歷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協議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協議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84規定填寫。
二、技術咨詢協議是指當事人一方為另一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所訂立的協議。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于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包括當事人各方情報和資料保密義務的內容、期限和泄漏技術秘密應承擔的責任。
雙方可以約定,本協議變更、解除、終止,本條款均有效。
五、其他:
協議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六、委托代理人簽訂本協議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七、本協議中,凡是當事人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協議雙方就________項目的技術咨詢,(該項目屬____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技術協議書 篇2
許可人____________,是一家根據_________法律組建并存續的______________(許可人組織形式),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主要營業地點______________。與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是一家根據中國法律組建并存續的_____________(被許可人組織形式),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營業地點_______________。許可人和被許可人以下單獨稱為一方,合稱為雙方
前言
A.許可人是一家全球大型_________產品制造商。
B.被許可人是中國一家_________產品制造商。
C.被許可人希望從許可人獲得許可證,而許可人愿意授予被許可人許可證,許可其制造_________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_,以下簡稱產品)。
D.許可人同意按照有關部門法律和本協議條款的規定,向被許可人授予制造許可產品的許可證。
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照相關法律,同意按照本協議的條款,簽署許可協議。雙方特此協議如下:
1.定義和解釋
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或者上下文另有所指,本協議的解釋規則及本協議中使用的術語的含義見附錄一。
2.授予許可
2.1許可的授予許可人特此授予被許可人由其本人實施、不可讓與或轉讓給他人、不可分割的權利:
(a)于中國_________(。________(市)在被許可人經批準的設施內,使用許可人的技術資料、專利權和相關工具制造被許可產品的(非獨占)(獨占)權利;
(b)向被許可人的獨占客戶并且在被許可人的獨占區域內銷售被許可產品的獨占權利,以及在遵守產品供貨協議、經銷協議規定的前提下,在被許可人非獨占區域內銷售被許可產品的非獨占權利。
2.2許可期限
第2.1(a)條項下授予的各項專利權許可的有效期自協議生效日或相關專利證書頒發或授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截止:
(a)相關專利權保護期屆滿;
。╞)許可人有權授予許可的期限屆滿;或者
(c)根據本協議有關規定,本協議期限屆滿或者提前終止。
3.許可費
3.1入門費和提成費被許可人應當:
。╝)向許可人支付_________美元(入門費);并且
(b)在協議期限內按照下列方式向許可人支付提成費,數額為凈銷售額的百分之_________。
3.2其他費用:被許可人應當就與本協議項下第三方軟件的修訂有關的技術資料、工具和信息的收集、拷貝或通過其他方式進行的復制支付額外的費用。被許可人應在許可人發出有關付款通知后六十(60)日內向許可人支付上述費用。
4.記錄和支付
4.1許可費支付日期:許可人應在協議生效日起三十(30)日內向許可人支付入門費。
4.2提成費報告:在協議期限內,每半年(截止于每年6月30日或12月31日)結束后十五(15)日內,從截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提成支付期開始,許可人應大體上按照本協議附件_________中規定的格式,向被許可人就上一提成支付期發出一份提成費的書面報告(提成費報告)。提成費報告應由(被許可人的授權高級管理人員或董事)予以確認。提成費報告中所載數額不得由于被許可人對其買方的付款義務進行寬限、沒有或者不能從許可產品買方或任何其他人收取欠款而進行扣減。為確定提成費的數額,許可人會不時要求被許可人提供有關信息,對于許可人的合理請求,被許可人應予以滿足。
4.3提成費支付日期:在各提成支付期結束后六十(60)日內,被許可人應向許可人支付當期提成費報告中所載明的提成費數額。
4.4電匯提成費:根據許可人向被許可人不時發出的書面通知,被許可人應將本協議項下所有應付款項以電匯方式付至許可人的銀行賬戶。
4.5稅收支付:除對向許可人支付的款項中應付的稅項代予扣繳外,被許可人應負責繳納本協議簽訂與履行過程中發生的所有稅收。被許可人向許可人支付本協議項下的款項時應從中代予扣繳有關的稅務預提,并在三十(30)日之內向許可人提供有關政府機關出具的關于稅務預提已經及時繳納的納稅憑證。為協助許可人在其本國就在中國支付的稅務預提獲得稅收抵免或減讓,被許可人應向許可人提供該外國稅收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據。
4.6遲延支付利息:如果被許可人沒有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向許可人支付某一筆費用,被許可人應承擔自該款項到期至該遲付款項足額支付之日的利息。相關利率(按照L1BOR美元六月期貸款利率加2%,逐日計算。)
4.7支付不能:如果被許可人沒有在相關到期日或之前支付(并且在到期之后仍然沒有支付)提成費的任何部分或其他到期款項,許可人則沒有義務向被許可人提交任何其他技術資料、技術改進或工具,或者繼續提供技術支持或培訓。
4.8保存銷售紀錄:被許可人應就被許可產品的銷售情況進行清晰準確的記錄。許可人有權自付費用對與提成費計算有關的所有記錄進行審計。許可人的該項審計應在被許可人的正常營業時間進行,每日歷(季度)(年度)不超過(一)次,并且應至少提前兩(2)個工作日書面通知被許可人。如果通過審計發現任何提成支付期內的提成費計算有誤,應對該期提成費進行相應的調整。如果通過審計發現在該提成支付期內有到期應付的其他款項,被許可人應在三十(30)日內向許可人支付。如果通過審計發現被許可人支付的款項超過當期應付的提成費,許可人應在三十(30)日內將超出部分退還給被許可人。
5.軟件和固件
5.1操作軟件許可:許可人特此授予被許可人使用操作軟件的非排他性的權利,但是只能用于被許可產品且須遵守第5.4條的規定。許可人及其每一份第三方軟件的各提供商(各第三方軟件提供商)保留被許可產品中所使用的操作軟件的所有權利。許可人特此授權被許可人大體上根據附件_________所列格式制作的書面協議(軟件分許可)的規定向被許可產品的買方授予使用操作軟件的分許可。除本協議另有明確約定外,被許可人不得擁有或者向被許可產品的買方或其他任何人許可或試圖許可操作軟件中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權利。
5.2軟件分許可:被許可人應對各軟件分許可進行管理和監督,以確保各買方/分被許可人遵守有關規定。如果買方/分被許可人違反了軟件分許可的規定,被許可人應立即書面通知許可人(或其指定關聯機構)并采取許可人不時要求采取的所有措施協助許可人(或者指定關聯機構)行使作為分許可人的權利并采取救濟措施,或者由許可人行使有關權利和采取救濟措施。
5.3固件權利:對于固件,被許可人應根據有關法律和審慎的程序在該固件上表明版權標識和/或其他標志,告知被許可產品的買方及其他任何人,嚴格禁止對固件的復制、分拆或其他類似行為,以及許可人對該固件享有專有權等。
5.4被許可人自用產品:如果被許可人將協議產品或被許可產品用于自用,包括進行本協議允許或許可人另外書面批準的測試、培訓或展示活動,被許可人在使用相關操作軟件時,必須如同被許可產品的買方/分被許可人一樣遵守分許可協議的規定。
5.5第三方軟件許可授權:就操作軟件中構成與之不可分離的、被許可人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獲得第三方軟件,如果許可人有該軟件向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的法定和協議權利,則應被許可人的申請,許可人應向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專門用于本協議項下目的。進行分許可時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協議中包括以下條款和條件以及許可人合理要求的其他內容:
。╝)被許可人應遵守許可人與每一第三方軟件提供商之間簽訂的許可協議的所有有關條款和條件;
(b)被許可人應就使用和經允許對該第三方軟件進行分許可及時向許可人進行報告并支付費用,以使許可人能夠滿足其對第三方軟件提供商的協議義務;被許可人向許可人的付款中應包括許可人就被許可人使用該第三方軟件所應支付的全部費用,以及許可人為使被許可人使用該第三方軟件所進行的復制和其他行為的合理收費及相關管理成本;以及
(c)被許可人應就其使用或經允許對該第三方軟件進行分許可所產生的損害、損失、費用或開銷的索賠和責任(包括律師費和開銷)向許可人及其關聯機構進行補償并使其免受損害。
5.6第三方軟件許可請求:對于并非操作軟件有機組成部分的第三方軟件,如果被許可人不能及時獲得,而許可人有將該軟件向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的法定或協議權利,則應被許可人的請求,許可人應遵從并按照第5.5條的規定合理考慮向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
5.7第三方軟件許可幫助:對于許可人沒有法定或協議權利對被許可人進行分許可的第三方軟件,許可人應當應被許可人的請求,進行商業上合理的努力,協助被許可人從第三方軟件供應商處獲得該第三方軟件的相關許可,被許可人承擔相應成本和費用支出。
5.8第三方軟件修改:如果許可人對第三方軟件進行了修改,許可人應在其法定或協議權利范圍內將這種修改結果提供給被許可人。
5.9相關源代碼轉讓就第三方軟件源代碼而言,許可人無義務向被許可人授予任何性質的分許可。
6.技術資料和工具的交付
6.1許可人的交付:許可人應協議生效日后三十(30)日內開始向被許可人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和工具。
6.2首次交付的形式:包含本協議項下初次提交內容的技術資料和工具應采用許可人于協議生效日在其_______________(地點)的廠房中所采取的'形式。(在協議期限內,如果許可人對技術資料進行任何改進,用于許可人在其于_______________(地點)的廠房內進行制造的任何正常用途,許可人應在合理的期限內通知被許可人。)
6.3視為交付:被許可人應指定一名普通承運人并組織技術資料和工具的運送工作,費用由_____________支付。許可人在其廠房內向被許可人指定并安排的普通承運人提交技術資料和工具后,視為完成交付。
6.4被許可人對工具的使用:在任何情況下,許可人都沒有任何義務就工具、操作軟件或涉及第三方軟件的任何技術資料或軟件向被許可人提供源代碼。被許可人不得對工具進行拷貝、反向工程、分解或修訂,不得將工具用于制造被許可產品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也不得允許對于制造許可產品不屬于合理必要的其他人使用或者接觸工具。
6.5被許可人接入設置:被許可人確認其未因本協議取得以下行為的任何權利:接入被置于由許可人或其關聯機構運營的各個主機電腦系統、局域網、廣域網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站及與之相連的個人電腦)之上或者構成其一部分的系統、數據庫、應用軟件或服務。
6.6資料返還:本協議終止后,或者被許可人停止使用任何工具或技術資料的任何部分后,被許可人應立即(1)根據許可人的指示,向許可人歸還并/或銷毀(包括從其控制的計算機存儲器中刪除)位于任何介質中的所有體現該技術資料和/或工具的資料(包括原件和復件);并且(2)在許可人提出請求后的十(10)天內向許可人書面確認,所有上述材料已經歸還或者銷毀。
7.技術支持和培訓
7.1許可人培訓義務許可人應向被許可人提供附件_________中規定的技術支持和培訓。
7.2額外培訓和支持:應被許可人的請求,許可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按照許可人的收費標準向被許可人提供額外的技術支持和培訓。這種收費應包括基于所使用人員的相關成本得出的按日給予的津貼(包括工資或薪金、額外福利和管理費用)以及上述人員的差旅、起居和有關的費用開銷(例如對有關設施的使用、獲得外部資源、服務和材料所產生的費用等)。被許可人應在許可人就上述費用發出付款通知后三十(30)日內足額支付所有相關費用。
8.部件采購、分包
8.1許可人部件供應被許可人應按照部件供應協議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從許可人處購買許可人部件。
8.2第三方部件供應:被許可人應有權根據(經批準的條款)(被許可人和經批準的提供商共同商定的條款)從(第三方供應商)(經批準的供應商)處購買第三方部件。
8.3分許可技術資料:被許可人(應有權)(不得)向(分包商)(按照經批準的條款確定的分包商)進行技術資料的分許可,(但需經)(毋需)(據另行訂立的書面協議取得被許可人的書面許可。分許可的唯一目的是為了制造被許可產品中的組件或元素)
8.4被許可人的義務盡管本協議可能有其他規定:
。╝)被許可人應對本協議項下所有(第三方供應商)(經批準的供應商)(和)(分包商)(經批準的分包商)的行為承擔完全責任,以確保本協議項下的要求得到遵守。
(b)應許可人的請求,被許可人應將其與(第三方供應商)(經批準的供應商)(以及)(分包商)(經批準的分包商)之間的協議權利轉讓給許可人。如果被許可人沒有采取任何措施主張其在與(第三方供應商)(經批準的供應商)(以及)(分包商)(經批準的分包商)之間的協議項下的權利,許可人有權采取法律或協議規定的所有措施,確保本協議規定得到履行并保護許可人的合法權利。
8.5被許可人披露技術資料:根據本協議上述規定,在采購第三方部件(以及就被許可產品的組件或元素進行分包)過程中,被許可人應有權將技術資料向該(第三方供應商)(經批準的供應商)(以及)(分包商)(經批準的分包商)進行披露。但是被許可人應遵守下列規定:
(a)不對某一供應商披露技術資料的主要內容:
(b)對任何供應商只披露與其提供該第三方部件(或組件或元素)必需的那部分技術資料:并且
。╟)在提交有關技術資料前,應從該供應商處獲得下列具有約束力的書面承諾:
。1)遵守不低于本協議項下被許可人承擔的保密義務;
(2)遵守該部分技術資料的相關標準;
。3)對于獲得的技術資料在任何時候只能用于制造和/或向被許可人提供第三方部件(或者組件或元素)的目的;并且
(4)接受8.4和8.5條規定的義務,但被許可人不能因此免除第8.4條規定的義務。
8.6被許可人的確認:被許可人確認并同意本第8條對于確保被許可產品的質量達到許可人的質量標準以及保護許可人技術資料的合法權利是合理必要的。
9.質量保證
9.1被許可人的質量保證:被許可人承認達到并保持許可人在制造中通常達到的高標準非常重要。以此為目標,被許可人承諾被許可產品的制造必須嚴格遵守:
。╝)技術資料和相關制造程序;和
(b)技術規格。
9.2被許可人修改的通知:如果被許可人擬對制造被許可產品過程中所采用的方法、程序和設備進行重大修改,應書面通知許可人。擬進行修改的書面通知應至少在擬進行改動的日期前六十(60)天內提供給許可人,以使許可人得以評估該修改是否會對被許可人按照技術規格制造被許可產品的能力產生任何負面影響。只有獲得許可人書面認可后,被許可人才可根據該書面認可進行相關改動。
9.3設施檢查:許可人可以自負費用,對經批準的設施和被許可人的其他設施進行現場檢查,以確認被許可產品的制造是否符合技術規格,以及被許可人是否遵守本協議項下義務。對經批準的設施和被許可人的其他設施進行檢查可以在被許可人的正常營業時間之內的任何時間進行,而無論是否給予事先通知,但許可人應遵守被許可人合理的保密、保安和/或安全規定。
9.4修正被許可產品:如果許可人對上述檢查不滿意,許可人應將其檢查意見書面通知被許可人,被許可人應在該書面通知發出后的六十(60)日內按照許可人的建議采取所有適當的修正措施以改進被許可產品的制造。
10.技術改進
10.1由許可人開發的技術改進
。╝)在協議期限終止前,許可人對于其在制造協議產品中采用的任何技術加以改進(不論這種改進是否獲得了專利),應提前(最長一年)通知被許可人。這種通知和建議應于許可人在自己的協議產品制造過程中開始使用該技術改進后的合理時間內做出,最長不超過(一年)。
。╞)在遵守第10.1(c)條規定的前提下,被許可人應被授權使用并且許可人應將技術改進的有關技術資料提交給被許可人,被許可人有權根據本協議的規定使用這種技術資料,專門用于被許可產品的制造。
。╟)除非滿足下列規定,許可人沒有義務提交本第10.1條項下的技術資料,被許可人也無權使用這種技術改進:
。1)雙方就實施計劃和時間表達成一致;
。2)被許可人已經就許可人以前提交的技術資料成功的進行了被許可產品的制造;且
。3)被許可人已經獲得并在經批準的設施中安裝了全部制造設備以及其他事項和設施,或者己經在經批準的設施中采用了其他對于成功實施這種技術改進來說是必要的改動或改進。
10.2由被許可人開發的技術改進
。╝)被許可人應將其開發或通過其他方式獲得的任何技術改進信息立刻披露給許可人。如果許可人經研究認為這種技術改進將提高被許可產品的技術性能和商業潛力,可以授權被許可人使用該授權技術改進制造被許可產品。在收到許可人發出的書面授權通知書前,被許可人不得使用任何被許可人開發的技術改進用于制造被許可產品。
。╞)在收到許可人發出的授權通知書后,被許可人可以免費將授權技術改進用于被許可產品的制造,許可人應被授予非排他性的、免費的權利實施以下行為:
。1)在全球范圍內使用這種技術改進,無論其是否獲得了專利保護;并且
。2)允許許可人的其他被許可人在全球范圍內使用這種技術改進。
。╟)被許可人有權以自己名義并承擔費用就該開發的技術改進在其選擇的任何國家申請專利,并且授予許可人非排他性、免費的權利實施以下行為:
(1)在該專利有效期內在全球范圍內使用該專利;并且
。2)允許許可人的其他被許可人在全球范圍內使用該專利。
(d)如果被許可人無論出于任何原因沒有申請或保持第10.2(c)條規定的專利,應及時通知許可人,并應許可人請求,全權授予許可人以自己名義申請和保持該專利的權利,相關費用由許可人支付。在這種情況下,許可人放棄在專利有效期內對被許可人提起侵權之訴的任何權利。
11.被許可產品的銷售與營銷
11.1許可人采購被許可產品(許可人有權根據(產品供應協議)(和)(經銷協議)的規定收購被許可產品。)
11.2被許可人銷售被許可產品的權利:被許可人在第2條項下的出售被許可產品的權利包括將被許可產品中的硬件部分直接或者通過經銷商或轉售商出售或出租給買方的權利,以及按照第5.1條規定將操作軟件分許可給被許可產品買方的權利。
11.3營銷支持:應被許可人的請求,許可人可以自行決定按照另行達成的書面協議的條款向被許可人提供營銷支持和培訓。
11.4被許可人權利的限制被許可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在許可人的獨占區域內或向許可人的獨占客戶營銷被許可產品。
11.5許可人在被許可人獨占區域內的銷售:根據產品供應協議,許可人不得在被許可人的獨占區域內銷售其制造的協議產品或者銷售從被許可人處購買的被許可產品,但下列情形除外:
(a)在銷售發生時,由于不可歸責于許可人的原因,被許可人沒有進行制造并且沒有在要求的交付時間內交付訂購的被許可產品;或者
。╞)被許可人獨占區域內的客戶或任何相關部門對被許可產品的質量不予認可,或者要求得到許可人或其其他授權分包商制造的協議產品;或者
。╟)被許可人向許可人書面通知或確認,其出于任何原因,不愿意向被許可人獨占區域內的客戶報價或者銷售被許可產品。
12.商標
12.1無商標許可: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不得被理解為授予被許可人使用許可人的(商標名稱)商標、其他任何商標或商號的權利。使用(商標名稱)需另外簽訂許可協議。為避免歧義,本協議沒有授予被許可人使用許可人商標的權利。
12.2對許可人商標的使用:許可人特此授權被許可人只能根據包裝和標簽規格在被許可產品上或有關情況下使用許可人的商標。被許可人不得在被許可產品、任何競爭性的產品或者被許可人或任何其他主體制造的產品上或在有關情況下使用許可人商標或容易造成混淆的類似商標。被許可人沒有因本協議取得任何有關商標的權利。被許可人不得在任何被許可產品上歪曲、遮掩或改變任何許可人商標。被許可人不得在被許可產品上放置被許可人或其在世界各地的關聯機構所開發或使用的商標。
12.3被許可產品使用的字樣:在本協議期限內,被許可人應在被許可產品的文書和廣告中使用(許可人名稱)授權許可字樣或其相應外文翻譯,并在被許可產品上固定載有上述字樣的銘牌。如果被許可人沒有遵守許可人提供的技術規格、技術性能指標、包裝和標簽規格以及技術資料,許可人可以撤銷合本許可協議項下授權。
13.不競爭
13.1禁止競爭性產品:被許可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制造、營銷或者銷售任何競爭性產品,不得發出要約或與他人達成協議(無論是書面協議還是口頭協議)從事上述行為。
13.2許可人的競爭者:被許可人不得與許可人的競爭者就與被許可產品屬于同一種類的其他產品的制造、營銷或銷售達成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
13.3對許可人權利無限制:在協議期限內,無論許可人在世界任何地方正在制造的現有產品是否構成本協議項下的競爭性產品,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不得解釋為以任何形式對許可人上述產品的制造或營銷的權利進行直接或間接限制。
14.商業行為政策
14.1禁止的開支或支出:許可人有一項商業政策,除了公開支付并足額記賬的小額的社交禮儀以及約定俗成的合法的商業費用外,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客戶的雇員或其他人提供金錢、實物或服務,以影響某購買協議產品的決策的做出:當許可人知悉有上述給付行為發生或將要發生,亦不得簽署或完成任何交易。被許可人同意不要求或允許其雇員或代理人為被許可產品的銷售或潛在銷售機會進行上述給付行為。(被許可人應遵守有關美國反國外腐敗行為法。)
14.2遵守相關法律:許可人和被許可人同意遵守中國的所有有關法律規定,以實施適當的和合法的商業行為。
14.3獨立審計師的報告:應許可人的要求,被許可人應向許可人提供一份由獨立審計師出具的報告,確認被許可人遵守本條上述規定。
15.知識產權侵權賠償
15.1許可人的補償:就針對被許可人提起的,指控被許可人使用技術材料、操作軟件或工具的行為侵犯了在中國注冊的任何專利權或者著作權的任何訴訟、索賠或程序(侵權指控),許可人同意根據本第15條規定對被許可人進行補償。
15.2賠償的范圍:許可人同意在發生侵權指控時為被許可人進行辯護,并支付所有訴訟費、合理的律師費、和解費以及該侵權指控終局判決中確定的損害賠償。
15.3賠償的先決條件許可人履行本第15條下的賠償義務有以下先決條件:
。╝)被許可人應該將任何侵權指控及時通知許可人;
(b)被許可人應在處理該侵權指控過程中與許可人進行充分合作;
。╟)被許可人應允許許可人對該侵權指控的辯護
技術協議書 篇3
技術轉讓中介協議書
編號:
甲方:
聯系地址:
乙方:
聯系地址:
通過甲乙雙方在項目層面上的深入溝通,及乙方人員對甲方技術專利、產品的訪談,雙方就目前項目存在資金需求的現狀達成共識。為了有效地推動工作,更快更好的實現甲方核心價值,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委任乙方為技術轉讓中介方,協助甲方結合項目投資、核心價值的實現開展工作;乙方同意擔任甲方之技術轉讓中介方,甲乙雙方就技術轉讓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
1、甲方將技術轉讓工作委托乙方;
2、甲方承諾,將要求甲方關聯公司及分廠(簡稱“下屬公司”)給乙方提供所有出任技術轉讓所需有關資料,并確保它們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以及沒有任何誤導成份;
3、除非在現行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要求下,甲方及其董事不會將此協議書的內容及乙方所提供的專業意見,在未有乙方同意的情況之下,向任何第三者披露;
4、甲方將指派兩名專職人員,積極參與融資工作;
5、在乙方于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承諾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6、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第三條所確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技術轉讓費。
第二條乙方責任(工作內容):
1、委派二名專職人員,與甲方共同組建項目團隊;
2、對甲方新項目進行盡職調查,協助甲方完善新項目之財務測算;
3、圍繞項目融資,與甲方人員共同準備所需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公司介紹、融資項目方案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審計報告、商業計劃書、項目經營預測表、合作方案;
4、設計項目融資之方案,并積極聯系境內外潛在投資人(合作方);協助甲方與有關投資方進行溝通、談判,以取得對甲方最為有利的結果;
5、乙方在對甲方及客戶提供的各類文件和資料,有義務保密,不得泄露給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根據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所明確的甲、乙方責任(工作內容),以及對應不同階段雙方在完成這些責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財務、時間的預算結果,乙方將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技術轉讓費。
2、考慮到甲方當前的資金狀況,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協議簽署后,在甲方與投資方(合作方)達成合作(投資)后,如甲方實現的收入低于____萬元人民幣,則甲方按所取得收入的____%向乙方支付技術轉讓費;如甲方實現的收入高于或等于____萬元人民幣,則甲方除按上述約定支付外,對于收入超出____萬元人民幣部分,超出部分作為獎金全部支付給乙方。乙方為甲方招資合作____元或以下的,則按____%提取中介費給乙方。超出____萬部分的,作為獎金全部支付給乙方。
3、甲方承諾在實現收益(即資金到甲方帳號的五個工作日內)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計算金額劃入乙方帳號;
4、如果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投資人(合作方)對甲方未進行投資或開展合作,在本協議到期后一年內,如果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投資人(合作方)對甲方進行了投資(與甲方進行了業務合作),乙方均有權按照上述標準收取技術轉讓費;
5、合作期間,根據乙方業務開展的需要,乙方有權投入各項招商廣告和全方位的招商引資工作,乙方因上述工作所發生之合理費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如甲方對乙方的廣告投入不作書面確定,則該投入由乙方自行決定并承當費用)并提供有關費用之正式發票,甲方將在收益后(資金到位)的____個工作日內將費用支付予乙方,如果逾期,則按每日____%罰息;
6、雙方共同承諾:將共同對技術轉讓工作程序進行復核,確保技術轉讓來源符合有關法律規定。
第四條終止條款
1、在以下情況下,甲乙雙方均有權終止本協議:
2、協議所規定的有效期屆滿,雙方未能就續簽協議達成一致。
3、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中的條款,另一方保留終止本協議之權利。
第五條通知、管轄與爭議解決
1。 本協議項下的所有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用傳真或郵寄方式送達,任何通知一經收到即為生效。
2。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則的管轄和保護。
3。 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首先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功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法律訴訟(如有)
1、若甲方和投資方發生法律訴訟,需乙方協助調查,甲方支付乙方所發生的差旅費用及其他甲方認可的費用。但乙方需保證投資方及其資金的合法性,若因此發生法律訴訟,乙方應承擔所發生的費用和甲方所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七條協議效力及其他
1。 本協議一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即發生效力。
2。 本協議之有效期限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滿3個月終止。合同期滿后雙方如認為有繼續合作的必要,可以續簽合同。
3。 本協議雙方聯絡方式,應書面通知對方。
4。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 乙方:
。ㄊ跈啵┐恚 (授權)代表: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 月 日
技術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范圍內,雙方的關系確定為技術轉讓關系。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范地服務客戶,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傳授乙方混凝土外加劑合成技術(包括脂肪族減水劑、氨基減水劑、松香引氣劑)。同意乙方在 。ㄊ、自治區) 市(代理、經銷、專賣、批發、零售)專屬性經營其產品。乙方支付給甲方技術轉讓費 萬元整( 元)。簽訂合同后首付50%,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采購設備,及原料,規劃車間和調試設備,待乙方生產出合格的產品后乙方及時付清剩余50%的技術轉讓費。
第二條:訂立本協議的目的在于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
第三條甲方為使乙方在其所轄區域更好運營,應保證乙方采用甲方的技術生產的產品質量符合標準。如不符合標準,應積極配合乙方查明原因,避免更大的經濟損失。在本協議期間,甲方承諾,積極協助乙方按甲方規劃進行車間設計和培養技術工人。甲方承諾在乙方要求下,可為乙方聯系原料廠家及相應事項,甲方為乙方提供培訓和輔導。作為產品技術開發和業務拓展必備條件,以保證整個系統持續統一。甲方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經營。甲方在乙方區域提供產品時,先將有關活動通知乙方,以使乙方保證不在甲方活動場所出現。乙方不得在甲方所轄區域經營。甲方的品牌和產品乙方應積極維護,甲方在乙方區域不得在與其他商家進行類似的技術轉讓。
第四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向甲方支付費用,則屬違約,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賠償金額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若甲方未能夠指導乙方生產出合格產品,則按合同法規定給乙方5%滯納金。
3、本協議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
第六條協議簽署地為東營市。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備案一份,復印件無效。乙方茲承認簽署本協議,并已閱讀及明白本協議所列條款所包含的規定,并同意受其約束。
如果某個條文認為是不適用或無效的,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該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的效力。同時簽署的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的更改和修正,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簽定日期:
乙方:
公章:
簽定日期:
技術協議書 篇5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自愿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轉讓技術
應達到的主要技術指標為: ,該項技術的參數和所生產產品的質量指標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產品質量標準,適合市場銷售。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以前,將技術資料交付乙方。
2、甲方負責在 年 月 日派出技術人員 到乙方處,指導乙方安裝設備和產品試制工作,并保證在年月日以前生產出。
3、甲方人員在離開乙方工廠前必須負責把乙方安排的人員進行生產技術培訓,生產出合格樣品后,甲方人員才可離廠。
三、乙方的義務
1、雙方協商議定,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技術轉讓和培訓費及支付方式:
A、技術轉讓和培訓費總額為: ;
B、技術轉讓和培訓費由乙方分期支付甲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2、在產品試制過程中,乙方應服從甲方技術人員的指導。
3、沒有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轉讓技術轉讓給第三方,否則視為違約。
四、甲、乙雙方確定以以下方式對乙方的技術轉讓和培訓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驗收時間和地點: 。
2、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確認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體書面驗收證明,x年x月x日以前乙方不組織驗收,視為已經通過驗收。
五、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派出技術員,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2、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技術如有疵漏,應及時更正和完善;如仍達不到合同規定的國家產品質量技術標準,甲方應退回全額技術轉讓和培訓費。
六、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向甲方支付技術轉讓和培訓費,應按本合同全部技術轉讓和培訓費的40%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并賠償相關損失。
本合同從 年 月 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隨意更改或廢除合同.在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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