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運工作應急預案范文
為提高濱江區春運辦對春運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維護春運工作秩序,確保春運工作安全、暢通、有序進行,特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分類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旅客滯留、引發群體騷亂、危害社會穩定和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1、因雨雪冰凍天氣引發的;
2、因道路交通安全引發的;
3、因春運車輛故障引發的;
4、其它與春運有關的突發事件。
上述各類突發事件可能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二、工作原則
加強預防,快速反應,以人為本,損益合理,分級負責,聯動處置,資源整合,依法規范。
三、組織體系
本區春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由區春運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區春運辦責本預案的組織實施,具體執行春運應急處置工作。(市春運辦另有安排的除外)
區春運工作領導小組由孫劍甫任組長,成員由宣傳部、建設部、社發局、城管局、安監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交警大隊、運管處等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負責綜合協調春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市春運辦應急領導機構決定的事項。領導小組下設區春運辦,由鄭衛國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具體承擔值守應急、信息匯總、辦理和督促落實局應急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
四、工作機制
區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應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群體,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發生突發事件時,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工作。
(一)先期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如參加春運車輛企業)負有進行先期處置的第一責任,相關單位必須在第一時間進行即時應急處置。局相關部門職能部門也應采取必要的措施,對突發群體,事件進行先期處置,要及時調配力量,做好預警處理,并上報現場動態信息。
(二)事件處置
1、滯留旅客處置
滯留旅客主要由運管部門及公安部門負責,區春運辦負責協調指揮。運管部門負責住、食、飲、照明,公安部負責人身財產安全。主要做好以下幾點:
第一,對滯留旅客做好住、食、飲、醫等各方面的服務工作,區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成員單位及區政府各相關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實保證滯留旅客不被凍著、不被餓著、不被渴著;同時要確保滯留旅客有病能及時治療,人身財產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一旦情況好轉,千方百計增加運力,使滯留旅客能早日返鄉。同時,各單位要盡力安排不能返鄉旅客在當地過一個舒心的春節。
第二,區運管部門負責調配應急車輛。區有關運輸企業要加強與主城區客運站的信息溝通,適時、適量的發送需在杭州中轉的旅客來杭轉車。各運輸單位要根據實際天氣情況發車,各客運班車要服從當地交警的指揮和管理。如天氣情況惡劣,無法保證安全的,要堅決停班,待情況好轉再行發班。
第三,區春運辦負責就近確定若干旅客安置點,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廣大旅客能安全有序安置。
2、道路故障處置
區春運辦及城管、交警部門要加強各路段的巡查管理,對涉及安全的各項設備設施進行檢修。要特別加強重點路段、橋梁的除雪、防凍、清障工作,各公路業主單位要積極配合春運部門工作,盡最大努力,保持公路安全暢通。
3、車輛故障處置
區運管部門要與具有一定規模、信譽較好的道路客運企業簽訂的突發公共事件運力征用協議,做好應急運力保障,
并組建應急隊伍,做好人員的培訓工作。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車輛隨時等候應急;
4、客運秩序處置
旅客滯流時,非法營運會有極大生存空間,運管、交警、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門要加強對運輸市場秩序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從重處理含“四小車”在內的無證無照、非法營運的車輛,嚴格禁止這些無安全保障的車輛帶客上路,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隱患。
五、責任與獎懲
區突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及各成員單位要對參加春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并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旅客滯留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時移送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對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區春運辦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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