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物中毒的安全預案
一、學校成立食物中毒搶救指揮機構,其人員職責如下。
總 指 揮:校 長 負責指揮學校各部門全力搶救中毒人員,并按規定向上級匯報。
副總指揮:副校長 協助總指揮抓好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成 員:(搶救組)協同其他教師搶救學生。
(現場組)協同班主任做好未中毒學生及學生家長的工作,以免學生出現精神癔病;并保護查驗現場。
其他教師一起,負責通訊聯絡工作。
二、食物中毒安全預案
1、如果發生食品安全責任事故,必須在最快時間內(不超過半小時),由學校校長向中心教辦、當地黨政、縣教育局匯報,并立即啟動學校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2、發現食物中毒以搶救中毒人員為中心,必須不惜一切代價以最快最短的時間與當地衛生院聯系,盡早搶治,確保中毒人員生命安全。
3、在組織醫務人員搶救的.同時,盡快與縣疾病防控中心或120及上級醫院聯系,必要時,可以到附近縣的人民醫院搶救。
4、在組織搶救的同時,通聯組派人及時聯系中毒人員的監護人,并說明原因,做好思想工作,讓其協助學校做好工作。
5、在組織搶救的同時,現場組負責查驗、保護現場,留樣食品,查訪中毒人員進食食物,要封存留樣食品;現場組還應指揮班主任做好思想工作,心理輔導工作,防止精神癔病出現和事態擴大。
6、搶救工作結束后,學校應對師生和從業人員進行專項教育,吸取教訓,杜絕重發。
7、如出現食物中毒,校長不在校由副校長代替校長指揮,校長應以最快的時間趕回學校。深入到搶救的第一線,其他組人員不在校由總指揮負責臨時安排。
8、注意新聞記者的報道,減輕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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