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企業的應急預案(通用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更糟,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你知道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有關企業的應急預案(通用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企業的應急預案1
根據公安消防部門和市政府的有關要求,結合華星xx的實際情況,為確保xx的正常辦公秩序和人身財產安全,一旦發生火情,能夠有條不紊地進行撲救和疏散賓客,搶救財產,使火災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預案。xx物管中心在消防中控室設置指揮部,總指揮由物管中心主任擔任。一旦發生火災,指揮滅火、組織搶救和疏散行動。
一、火情報警:
1.在xx范圍內無論何時、何地,xx員工一旦發現火情,都有責任立即向消防中控室報警。
2.在xx內遇見火情,如為初起小火,應就近使用輕便滅火器進行自救滅火,保護現場,將情況報告保安部。如火情嚴重要立即按下墻上的手動報警裝置進行報警,或用內部電話報警。電話號碼:消防中控室:X119
3.電話報警時,不要驚惶失措,要沉著冷靜,語言清晰的將火情發生的所在區域、燃燒物質、火勢大小、有無人員傷亡、報警人姓名、部門、所在位置報告消防中控室。
4.關閉火場附近的電源、煤氣開關及門窗。
5.切勿高喊“著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要保持冷靜,只有經消防總指揮授權才可向“119”報警。
二、火情確認:
1.中控室接到報警電話時要詳細記錄報警人姓名,部門及發生火災的確切位置及燃燒物質、火勢大小、有無人員傷亡。
2.中控室接到電話報警或消防主機報火警,立即通知備勤警員到現場確認,查清下列問題:
(1)火情發生的具體位置、燃燒物質、火勢大小、有無人員傷亡。
(2)火源是什么,是電器起火還是其它原因。
(3)確認火情時應注意,不得莽撞開門,要先試一下門體的溫度,如果正常可開門檢查,如門體溫度高,可確認內有火情,此時房內如有人,應先設法救人,開門時注意不要把身體正對開門處,視情況進入。
(4)確認火情后,立即將信息反饋給中控室。
三、火情報告:
1.火情確認后中控室值班員立即(正常上班時間)向保安部經理和消防主管報告(夜間、節假日)向值班經理報告,同時向保安宿舍發出警報信號。
2.向總機值班員(正常上班時間)報警。
3.總機值班員接到報警后立即通知物管中心主任和各部門經理。
四、各級人員行動:
1.xx物管中心主任接到報警后立即趕往中控室組建滅火指揮部,指揮滅火及搶救疏散行動。
2.非正常上班時間值班經理接到報警后立即趕往失火現場指揮滅火行動。
3.保安部經理接到報警后立即趕往中控室,協助物管中心主任指揮滅火及搶救疏散行動。
4.物管中心行政辦公室經理、客務部經理、工程部經理接到報警后,通知本部門各崗位人員堅守崗位做好疏散準備,立即趕往中控室組成滅火指揮部。
5.保安部消防主管接到報警后立即趕往火災現場,指揮義務消防隊實施滅火搶救行動。保安部內保主管接到報警后立即趕往xx正門,調整警力部署,維護正門及外圍秩序。
6.警隊隊長接到報警后立即帶領備勤警員組成義務消防隊,趕往火災現場在消防主管的指揮下實施滅火及搶救行動
7.其他各部門各崗位人員接到報警后堅守崗位,按滅火指揮部的命令行動。
企業的應急預案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環境應急預案)的備案管理,夯實政府和部門環境應急預案編制基礎,根據《環境保護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文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環境應急預案,是指企業為了在應對各類事故、自然災害時,采取緊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減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廠界外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以下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指導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一)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業,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企業;
(二)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
(三)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
(四)尾礦庫企業,包括濕式堆存工業廢渣庫、電廠灰渣庫企業;
(五)其他應當納入適用范圍的企業。
核與輻射環境應急預案的備案不適用本辦法。
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布應當依法進行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企業名錄。
第四條鼓勵其他企業制定單獨的環境應急預案,或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專章,并備案。
鼓勵可能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的工程建設、影視拍攝和文化體育等群眾性集會活動主辦企業,制定單獨的環境應急預案,或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專章,并備案。
第五條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管理,應當遵循規范準備、屬地為主、統一備案、分級管理的原則。
第六條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有關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標準或指導性技術文件,結合實際指導企業確定其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等級。
第七條受理備案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受理部門)應當及時將備案的企業名單向社會公布。
企業應當主動公開與周邊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區域環境等密切相關的環境應急預案信息。
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備案的準備
第八條企業是制定環境應急預案的責任主體,根據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需要,開展環境應急預案制定工作,對環境應急預案內容的真實性和可操作性負責。
企業可以自行編制環境應急預案,也可以委托相關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環境應急預案。委托相關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的,企業指定有關人員全程參與。
第九條環境應急預案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信息報告、監測預警、不同情景下的應對流程和措施、應急資源保障等內容。
經過評估確定為較大以上環境風險的企業,可以結合經營性質、規模、組織體系和環境風險狀況、應急資源狀況,按照環境應急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的模式建立環境應急預案體系。環境應急綜合預案體現戰略性,環境應急專項預案體現戰術性,環境應急現場處置預案體現操作性。
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企業,編制分縣域或者分管理單元的環境應急預案。
第十條企業按照以下步驟制定環境應急預案:
(一)成立環境應急預案編制組,明確編制組組長和成員組成、工作任務、編制計劃和經費預算。
(二)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環境風險評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類事故衍化規律、自然災害影響程度,識別環境危害因素,分析與周邊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區域環境的關系,構建突發環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確定環境風險等級。應急資源調查包括但不限于:調查企業第一時間可調用的環境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可請求援助或協議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
(三)編制環境應急預案。按照本辦法第九條要求,合理選擇類別,確定內容,重點說明可能的突發環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處置措施、向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和單位通報的內容與方式、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的內容與方式,以及與政府預案的銜接方式,形成環境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征求員工和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和單位代表的意見。
(四)評審和演練環境應急預案。企業組織專家和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代表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評審,開展演練進行檢驗。
評審專家一般應包括環境應急預案涉及的相關政府管理部門人員、相關行業協會代表、具有相關領域經驗的`人員等。
(五)簽署發布環境應急預案。環境應急預案經企業有關會議審議,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簽署發布。
第十一條企業根據有關要求,結合實際情況,開展環境應急預案的培訓、宣傳和必要的應急演練,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及時啟動環境應急預案。
第十二條企業結合環境應急預案實施情況,至少每三年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一次回顧性評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時修訂:
(一)面臨的環境風險發生重大變化,需要重新進行環境風險評估的;
(二)應急管理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環境應急監測預警及報告機制、應對流程和措施、應急保障措施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環境應急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訂的情況。
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重大修訂的,修訂工作參照環境應急預案制定步驟進行。對環境應急預案個別內容進行調整的,修訂工作可適當簡化。
第三章備案的實施
第十三條受理部門應當將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依據、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錄、備案文件范例等在其辦公場所或網站公示。
第十四條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在環境應急預案簽署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企業所在地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在備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較大和重大環境風險企業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重大的同時報送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向沿線或跨域涉及的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的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企業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跨市級以上行政區域的同時報送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受理部門統一調整到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受理部門應及時將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有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第十五條企業環境應急預案首次備案,現場辦理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表;
(二)環境應急預案及編制說明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環境應急預案包括:環境應急預案的簽署發布文件、環境應急預案文本;編制說明包括:編制過程概述、重點內容說明、征求意見及采納情況說明、評審情況說明;
(三)環境風險評估報告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四)環境應急資源調查報告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五)環境應急預案評審意見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提交備案文件也可以通過信函、電子數據交換等方式進行。通過電子數據交換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電子文件。
第十六條受理部門收到企業提交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對。文件齊全的,出具加蓋行政機關印章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表。
提交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不齊全的,受理部門應當責令企業補齊相關文件,并按期再次備案。再次備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受理部門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文件。
第十七條建設單位制定的環境應急預案或者修訂的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在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按照本辦法第十五條的要求,向建設項目所在地受理部門備案。
受理部門應當在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將建設項目環境應急預案或者修訂的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有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建設單位試生產期間的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參照本辦法第二章的規定制定和備案。
第十八條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有重大修訂的,應當在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原受理部門變更備案。變更備案按照本辦法第十五條要求辦理。
環境應急預案個別內容進行調整、需要告知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應當在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門。
第十九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受理環境應急預案備案,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加重或者變相加重企業負擔。
第四章備案的監督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備案的環境應急預案匯總、整理、歸檔,建立環境應急預案數據庫,并將其作為制定政府和部門環境應急預案的重要基礎。
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對備案的環境應急預案進行抽查,指導企業持續改進環境應急預案。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抽查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可以采取檔案檢查、實地核查等方式。抽查可以委托專業技術服務機構開展相關工作。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匯總分析抽查結果,提出環境應急預案問題清單,推薦環境應急預案范例,制定環境應急預案指導性要求,加強備案指導。
第二十二條企業未按照有關規定制定、備案環境應急預案,或者提供虛假文件備案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調查處理時,應當把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的制定、備案、日常管理及實施情況納入調查處理范圍。
第二十四條受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其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對備案文件齊全的不予備案或者拖延處理的;
(二)對備案文件不齊全的予以接受的;
(三)不按規定一次性告知企業須補齊的全部備案文件的。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環境應急預案需要報其他有關部門備案的,按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環發〔2010〕113號)關于企業預案管理的相關內容同時廢止。
企業的應急預案3
為做好企業消防工作,確保所有工作人員人身生命財產安全,落實消防工作“以防為主,防消結合”基本原則,應付突發火災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以企業領導為總負責,組建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由滅火行動組、通信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組成,具體分工如下:
1、滅火行動組:由保衛科科長任組長,并兼任火場臨時指揮員,滅火行動組主要負責本企業一般初級火災撲救工作。
2、通信聯絡組:由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負責通信聯絡及各部門統一協調。
3、疏散引導組:由人事科科長擔任組長,負責火災時人員安全疏散及財產安全轉移。
4、安全防護救護組:由安全科科長擔任組長,負責火災時車輛、醫療救護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報警和接處警程序
1、報警監控中心必須配備火警電話,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對企業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全方位24小時監控。
2、監控中心收到監控區火警信號及火警電話后,應立即用對講機通知值班人員、巡邏員趕赴現場,并電話通知值班領導。
3、值班室必須配備必要救災設施。值班人員趕赴現場后,如未發生火災,應查明警示信號報警原因,并做詳細記錄。
4、如有火災發生,應根據火情,立即撥打“119”報告消防隊,并將信息反饋監控報警中心,同時進行滅火及疏散工作。
5、監控中心根據火災情況,調集有關人員啟動滅火和應急預案。
三、應急疏散組織程序與措施
1、為使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順利進行,保衛科應加強日常性檢查,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2、公共聚集場所(人員相對集中場所)應保持消防通道暢通,出入口有明顯標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門不能鎖閉,疏散路線有明顯引導圖例。
3、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人員應迅速趕赴火場,利用應急廣播指揮人群有組織地疏散。
4、疏散路線盡量簡捷,就近安排,走道內應設疏散指示。
5、疏散引導組工作人員要分工明確,統一指揮。
四、撲救一般初級火災程序和措施
1、當火災發生時要沉著冷靜,采用適當方法組織滅火、疏散。
2、對于能立即撲滅火災要抓住戰機,迅速消滅。
3、對于不能立即撲滅火災,要先控制火勢蔓延,再開展全面撲救。
4、火災撲救要服從火場臨時指揮員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密切配合。
5、當消防人員趕到后,臨時指揮員應將火場現場情況報告消防人員,并服從消防人員統一指揮,配合消防隊實施滅火、疏散工作。
6、火災撲救完畢,保衛部門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落實“三不放過”原則,處理火災事故。
五、通信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參加滅火與應急疏散工作工作人員應打開通信工具,確保通訊暢通,服從通信聯絡組長調遣。
2、救災小組成員應在火場待命。
3、醫務室人員在現場及時救治火場受傷人員,必要時與地方醫院聯系救治工作。
4、應調集車輛,確保交通暢通。
5、指定專人對被搶救、轉移物資進行登記、保管,對火災損失情況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清理登記。
六、日常工作:
1、落實消防責任制,宣傳消防知識,提高員工消防意識。
2、每年應保證1-2次消防演習。
3、定期檢查、維護消防設施。
企業的應急預案4
為加強值班安全管理,及時妥善處理發生的各類安全緊急事件,提高緊急突發性事件的快速反映和各項應急工作的協調開展,確保企業及員工財產和人身安全,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本著預防為主,迅速及時、有效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切實維護企業的安全與穩定。在處置突發事件時,要態度明確,區分性質,嚴格紀律,講究策略,措施得力,處置果斷,防止事態擴大。
二、報告制度和程序
1、發生安全事故后,值班人員應及時向企業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視情況迅速撥打110、120、119應急電話(110匪警、120救護、119火警)。
2、值班人員應根據事故情況,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3、報告內容如下: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簡要經過、已采取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
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消防應急預案
1、發現火警后,在場工作人員應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迅速撲滅火源,值班人員在接到火警信息后立即組織搶險,并視火情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
2、保障安全通道暢通,有組織的做好人員疏散工作,在疏散過程中,應井然有序,避免擁擠所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
3、應堅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則,如有人被火圍困,需立即組織力量搶救。
4、控制火勢,防止火勢蔓延,極力搶救財物,降低火災所造成的損失。
(二)食品衛生應急預案
1、如發現生病員工,應及時就醫,不得帶病上班。
2、通知員工所屬部門領導,以便及時做出工作安排,配合開展搶救工作。
3、若遇員工非正常中毒或發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立即停止食堂的生產活動,迅速報告衛生行政部門,積極配合救助病人。
4、保留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并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
5、根據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封存和銷毀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對中毒食品加工場地、工具、設備進行消毒,控制事態發展。
(三)停水停電應急預案
1、首先查明原因,如因上級管理部門決定停水停電,應立即將詳細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和員工;
2、突發水管爆裂:迅速關掉總閘,并立即將積水清除,保護財物,同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搶修,并及時說明停水原因以及來水時間。
3、突發大面積停水停電:迅速打電話向物業管理部查明停水、停電原因,并及時說明原因以及來水、來電時間。
4、下水管堵塞:立即組織維修人員找出堵塞處,及時進行疏通。
(四)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1、自然災害發生后,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迅速到位;2、認真組織員工疏散到安全地帶,對沒有及時撤出的人員,應極力查找或營救。
3、沉著應對突發災害性事故的發生,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工作,使人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有效保障員工的生命和企業的財產安全。
4、各部門應積極主動協助配合領導小組維護好企業秩序,并向上級部門報告傷亡人數及損失情況。
(五)防范被盜應急預案
1、盜竊事件發生后,立即保護好現場,并通知物業管理部來進行調查,查找被盜原因;
2、及時向企業領導報告情況;
3、如發現有人現場作案,應先撥打“110”,并對正在實施犯罪行為的不法分子預以制止,組織保衛力量將其抓獲交公安部門處理。
(六)侵害員工事件應急預案
1、員工之間發生矛盾沖突,在場人員應加以勸阻,并向值班領導報告,如有受傷人員應及時就醫,調查事實經過,對當事雙方做出相應處分。
2、若有外來人員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保安員應加以阻止,并報值班領導,不得隨意放行。
3、發現不法分子來企業滋事、斗毆、行兇,應予以制止以防意外和不測,同時應撥打“110”。
4、如有敲詐、傷害事件發生,必須立刻采取救治措施,視情況必要時撥打“120”救護電話。
四、全員參與,落實到位
目前,企業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預防措施,對安全生產管理涉及到的內容進行了制度規范,只有全員參與,預防為主,狠抓落實,才能減少安全事故和意外事件的發生。
企業的應急預案5
第一條:本預案所指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險情)應急救援是指突然發生的重大自然災害、火災、人員傷亡、公共衛生事件、恐怖襲擊或其他事件。
第二條:指導思想:各類企業的安全事故(險情)應急救援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的指導思想。安全事故發生后,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及時反映,處置得力的原則迅速啟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控制事態發展,將人員傷亡、事故損失降到最低,并迅速恢復正常狀態。
第三條:成立我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附后)
第四條: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1、全面掌握各類企業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情況,繪制安全事故分布圖。
2、整合救援資源,合理組建專業救援隊和社會救援組織,有效配置各類搶險儀器、設備,定期檢查、維護,使之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3、組織開展安全事故隱患,周圍人員的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識。
4、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根據現場情況,組成搶險救援機構,并組織、協調、指揮搶險救援工作。
5、指導救援隊伍和組織進行摸擬演練,并及時修訂安全預案。
第五條:重特大安全事故(險情)報告
重特大事故(險情)發生后,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采用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報告。
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的企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判斷、搶險救援的進展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和搶險處理的有關事宜。
第六條:重特大事故(險情)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重特大事故(險情)發生后,要立即組織專業隊伍和有關人員迅速開展搶救、處置工作,控制事故(險情)擴大,為后續救援搶救創造條件。
2、領導小組成員到達事故(險情)現場后,立即根據事故(險情)發生的地點的實際情況,按照應急救援責任分工,組成搶險救援機構,并向有關單位下達救援命令,組織各救援小組立即開展工作。
3、搶險救援結束后,在統一指揮下,有序撤離。
第七條:工作要求
負有搶險救援任務的單位,要堅持24小時值班,確保政令暢通。
第八條:參加救援的單位:
汐子派出所、二龍派出所、汐子衛生院、二龍衛生院、汐子電信、二龍電信、汐子變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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