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應急預案

時間:2025-01-22 17:20:39 曉映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交通應急預案范文(通用26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交通應急預案范文(通用26篇),歡迎大家分享。

交通應急預案范文(通用26篇)

  交通應急預案 1

  為提高水上交通從業人員對水上突發事件的應急快速反應、救助處置和交通保障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水上突發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整治工作和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我處決定在觀英灘客運碼頭舉行預案演練,現將此次演練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 制定應急演練方案,確定應急演練目的

  制定了《XX省XX縣水上交通應急預案演練實施方案的.通知》。確定應急演練的目的是:通過演練不斷形成及時、快速、準確、安全、有效的應急響應機制,提高應急反應能力。

  二、應急演練成果

  (一)領導高度重視,親臨現場

  此次演練XX縣交通運輸局現場指導,水庫庫區水上從業人員,山王、觀英灘鎮政府分管領導及船管員共同參與。

  (二)演練目的明確,預案策劃周密明確演練內容:

  1、救生設備的實際運用;

  2、滅火器的實際操作;

  3、船舶實施救援。

  第一階段:縣地方海事處人員對演練內容進行講解,作演練任務布置。

  第二階段:海事人員對船員進行救生設備實際運用的講解演練。

  第三階段:船員進行救生設備的實際運用演練。

  第四階段:海事人員對船員進行滅火器實際操作的講解及實際運用演練。

  第五階段:有人落水,船舶實施救援(自救互救)。

  三、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以及改進方向

  通過此次演練,使廣大水上從業人員能夠有效應對突發性的水上交通事故,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和處置水平,確保一旦發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能夠有效組織、快速反應、高效運轉、臨事不亂,最大限度減少水上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但在演練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和不足:

  1、極個別參加演練人員在演練過程中態度不夠端正,事故過程不夠嚴肅,對事故有序處置的緊張態度味道不足。

  2、部分參演人員對演練方案不熟悉。

  3、信息溝通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本次演練環節多、針對性強,演練指揮及時有序、隊員反應迅速且有條不紊、措施到位、處置得當。各參演部門相互協作,密切配合,團結一致,取得了圓滿成功。

  交通應急預案 2

  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妥善處理發生在我鎮境內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規的規定,結合長陽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長陽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副鎮長晉合榮擔任組長,綜治辦主任郭良、派出所政委吳新會、創安公司經理、市容所所長肖春亮為副組長,綜治辦、派出所、創安公司、城管市容所、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為成員單位,協助交通管理部門調查處理交通事故。辦公室設在綜治辦,負責具體工作的實施。

  二、加強宣傳教育,預防交通事故發生

  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組織,嚴格落實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度,利用多種形式對所屬人員及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培訓,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維護交通秩序,定期對所屬車輛進行安全性能檢查,保證車輛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具體措施

  (一)遇有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時,要采取以下措施:(責任單位: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

  1、維護現場,積極搶救傷者;

  2、迅速撥打122報警電話,通知交通管理部門;

  3、同時上報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電話:xxx)

  4、協助、配合交通管理部門進行事故原因調查核實。

  5、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報警后,迅速組織力量趕赴事故現場,協助交通管理部門維護秩序、搶救傷者和事故現場勘察、施救工作,處理善后工作。

  (二)派出所、創安公司、城管市容所要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小分隊,遇有事故發生時,一旦接到命令,要在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聽從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遣,發揮職能作用。

  (三)單位發生交通事故,要在24小時內上報綜治辦,三天內將事故具體情況及單位整改措施,寫出書面材料上報綜治辦。

  交通應急預案 3

  一、目的

  為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確保在交通事故發生時,能夠有條不紊地按照預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及時搶救傷員,最大限度降低傷亡傷害程度,為此制定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依據:

  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三、適用范圍:

  項目部及其所屬各作業隊。

  四、職責:

  1.副組長職責:

  準確掌握事故動態,正確制定搶險方案,執行有效處理措施。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保護事故現場。

  2.應急行動組職責:

  迅速趕往出事現場,救助傷員,控制事故蔓延,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交警或有關部門作好事故調查和善后工作。

  3.救護組職責

  制定各種緊急傷亡情況的應對方案和措施并做好救護準備。負責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護理、治療和護送。

  五、應急準備

  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定期組織有關全體人員學習交通知識及交通安全、防護等等并儲備急救藥箱、擔架等應急物資,以被應急之用。

  六、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1.自救

  發生交通事故后,其他人員應積極地協助駕駛員對傷員就地進行救護。

  2. 報警和報告

  當交通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盡快報告到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部,并撥打110報警。

  3. 救護

  事故發生后,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應立即詢問事故情況,了解人員傷害情況,并迅速撥打120急救電話,告知地點、附近醒目建筑物,并派接車員接應。

  在急救車未到來前,應使傷員平躺地上,并對其進行急救。發現傷員呼吸障礙,應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發現出血,應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可在傷口近心端結扎,但應每半小時松開一次,避免壞死。動脈出血應用指壓大腿根部股動脈止血。

  4. 疏導交通

  在事故區域安排專人負責疏導交通,防止交通堵塞,影響正常的交通通行。

  5. 現場保護

  現場應急過程中,應保護好現場,因救護傷員而移動現場時,要做必要的標記,以滿足事后對事故調查的需要。

  七、 事故調查

  事故領導小組在事故緊急處置告一段落后,要及時按事故性質組成事故調查小組,作出內容包括:事故的簡況、人員財產損失、處置或搶救經過、應吸取的教訓、擬對責任人的處理和整改措施等情況的事故調查報告。

  交通應急預案 4

  一、基本原則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車間實際,及時、穩妥地開展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做到事故事實清楚,責任認定準確,善后處理得當。

  二、組織分工

  為健全車輛交通事故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指揮機構,成立“車輛交通事故處置工作小組”,全面負責車輛交通事故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由工隊長任組長,副工隊長任副組長,各班組長任成員。

  三、處置預案

  1、預案的啟動

  車間所屬車輛一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本預案即正式啟動。

  2、事故報告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當地110報警,并向車間主任和段主管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車輛、乘客及駕駛人員的基本情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已經死亡人數、受傷人數、受傷情況;

  (4)有關部門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的有關情況;

  (5)事故性質的初步判斷。

  3、事故現場應急救援

  接到道路交通事故的報告后,車間負責人應立即向段領導報告,并立即趕往事故現場,會同工作小組其他成員,協助公安交警等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對有關責任人采取相應的'監控措施,并做好善后接待安排、聯絡溝通等后勤保障和協調工作。

  4、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

  車間主任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事故調查期間,有關人員必須隨時接受詢問、調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不得擅離職守。

  事故調查處理的主要內容:

  (1)查明事故經過、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2)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

  (3)分析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4)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建議。

  四、有關要求

  1、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組織嚴密,指揮有序,穩妥得當。

  2、要及時準確報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為應急救援工作贏得時間,并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控制事態。

  3、要加強與公安交巡警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全力配合做好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4、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要及時搶救傷員,注意保護現場。不得隱瞞不報、緩報、謊報事故情況。

  5、有關人員在事故應急救援、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中要服從安排、聽從指揮,積極配合。

  交通應急預案 5

  為迅速處置在突發性重特大交通行車事故,現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置工作在公司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經理任組長,分管副經理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安管人員為成員的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統一組織、同意協調,研究解決處置工作中的相關工作。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由所屬車隊隊長任主任,了解和掌握事故和人員傷亡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工作。

  為加強對事故發生后處理工作的領導,成立事故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經理任組長,所屬車隊長為副組長。事故處理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1) 現場處理組:主要任務是接到事故報告后,所屬車隊相關人員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及時了解事故現場情況,隨時向公司經理或副經理匯報情況(經理或副經理應至少有一人趕赴現場),并配合事故處理的交警人員控制現場情況,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傷員。經理或副經理將事故情況按規定向上級相關領導匯報,確保信息暢通。

  (2) 醫院處理組:安機、車隊相關人員及時趕赴醫院(經理或分管副經理必須有一人到達醫院),了解傷者情況,及時和醫生溝通,竭力搶救傷者,并能確保搶救資金及時到位,并將人員搶救傷、亡情況向上一級匯報。

  (3) 事故處理組:有公司分管副經理具體負責,所屬車隊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協同,配合肇事駕駛員按事故處理程序做好事故的相關賠償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做好事故的應、起訴工作。

  (4) 善后處理組:主要任務是負責家屬可能的來訪接待,及時做好后勤保障和安撫工作(包括食宿等),正面引導,合情解釋,防止矛盾激化和沖突。確保不發生上訪、集體鬧事的.現象發生。具體由相關車隊負總責,綜合科,安機科相關人員協同參加。

  二、工作要求

  1、各級、各部門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明確責任,積極做好交通事故的預防和事故的應急預案的啟動工作,確保工作開展井然有序,事故處理快速、準確、及時。

  2、明確分工,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各專業處理組在公司的統一領導和組織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嚴格按照本預案的要求落實責任,確保及時、有序、有效的處理道路交通事故。

  3、舉一反三查找事故原因,扎實開展事故后的安全隱患整改工作,落實“四不放過”教育和事故責任追究制。

  4、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理工作結束,相關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報上級部門。

  交通應急預案 6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校各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負責發布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2.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3.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5.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情況;

  6.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后處理。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為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系組:由負責,主要任務是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專業搶救組:由負責,主要任務是組織學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配合醫生進行現場進行救護,如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校醫務室負責人)負責,主要任務是與醫院聯系,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4.警戒維護組:由負責,主要任務是設置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現場。

  5.后勤保障組:由負責,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6.善后處理組:由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并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后,學校班子成員組織學校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學校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區教育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交通應急預案 7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交通問題成為城市發展中最重要的問題之一。交通阻段是其中一個重要的問題,指的是交通流量堵塞嚴重,導致交通無法順暢通行的區域。交通阻段的出現會對交通運營和社會生活帶來很大的影響,因此需要制定交通阻段應急預案來對應不同的情況。

  交通阻段應急預案是指一套針對交通阻塞情況的應急措施,通過預先制定應急預案來加強對交通阻塞情況的應急處理,保障交通運輸安全和暢通,減少交通事故和交通阻塞對社會造成的影響。應急預案要根據不同的交通阻塞情況制定相應的預案,以應對不同的突發情況。

  首先,針對交通阻塞的情況,可以制定交通管制預案。當交通阻塞情況出現時,交通管制措施是最直接有效的手段之一。通過交通管制措施來分流車流,疏導車輛行駛,減緩交通阻塞形勢,增強道路通行能力。例如:在重要道路設立交通警察引導交通,合理控制線路和車速,疏導車輛行駛,引導道路通行;設置臨時交通標志和標線,引導駕駛員行車,注意交通安全等。

  其次,對于較為嚴重的交通阻塞情況,需要進行道路協調預案。道路協調預案主要是通過交通監測、預測和分析,及時調度道路交通,使之達到預期的交通目標,在道路運輸流量最大的時候,有效的.保證道路的通行能力和交通的安全。例如:道路運輸部門需及時響應交通阻塞情況,調派更多的運輸工具,采用優先通行的措施,保障重要物資的正常供應等。

  同時,在進行應急預案時,還要考慮到環境影響,制定相應的環境應急預案。在交通阻塞情況下,車輛容易堵在路上,顯然會對空氣質量造成很大的影響。因此,應該制定相應的應急計劃,及時限制交通規模和速度,降低空氣污染物排放量。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應急預案的執行需要廣泛的配合和協作。除了各部門之間的相互配合外,需要廣泛的社會支持和參與。因此,需要加強社會宣傳,提高廣大市民的應急意識和自救能力,構建共同參與的社會應急體系。

  在總結中,交通阻段應急預案是城市發展中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其作用不僅是針對交通事故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更重要的是保障了交通的安全和暢通,同時還構建了可持續發展的城市交通體系。因此,在應急預案制定和執行過程中,要科學、嚴謹、靈活,充分發揮其作用。

  交通應急預案 8

  一、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全縣橋隧事故應急機制,有效應對我縣橋隧可能出現的重大事故,及時采取應急控制措施,組織實施搶險工作,全面提高交通系統應對各類橋隧突發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

  三、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職責明確、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橋隧事故預警和應急機制。

  1、以人為本、健全機制。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橋隧事故造成的損失;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措施,提高科學指揮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城市橋隧事故應急工作的有效機制。

  2、預防為主,加強監管。把事故預防作為主要工作任務,督促橋隧管理養護部門加強管理,做好橋隧的日常維護保養和監測工作,做好應對橋隧事故的人員技術、物資和裝備的儲備工作,加強應急隊伍的`宣傳培訓。

  3、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橋隧事故的工作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

  4、分工協作,相互協調,快速反應。有關部門密切協作,保證橋隧事故災難信息的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有關部門按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時間內啟動應急預案,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動員社會力量,有組織地參與事故處置活動。

  四、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指揮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橋隧安全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做到統一領導,各司其職,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到實處,成立全縣橋隧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橋隧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了解橋隧突發事故情況,及時通報事故情況,提出應急措施建議,根據事故等級,組織專家開展事故調查和提出善后處理意見。

  2、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

  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成員包括局辦公室、養護所、計建科、安監科、財務科和各鄉鎮公路管理站(具體名單附后)。

  應急響應時,負責收集情況,了解事故現場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態的發展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主管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同專家工作組專家進行聯絡;負責發布事故新聞、編發事故調查簡報;負責救援車輛的調配和通訊聯絡工作等。

  五、預警和預防機制

  1、日常維護

  局養護所和各鄉鎮公路管理站根據道路行政等級負責各自養護管理的橋隧,負責橋隧的日常養護維修、檢測,及時消除隱患,防患于未然。

  2、預警支持

  建立橋隧信息管理系統和技術檔案系統,預警制度建立相關技術支持,應急指揮信息系統保證運轉正常、指揮有力。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綜合分析可能引發橋隧事故的預測預警信息并及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預警信息發布后,立即做出響應,進入相應的工作狀態。同時,依據已發布的預警級別,立即做好適時啟動本預案的準備。

  3、事故級別

  按照橋隧的損壞程度和事故性質分為一級事故(特別重大)、二級事故(重大)、三級事故(較大)三個級別。

  3.1、一級事故

  因自然災害、人為事故等導致橋梁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橋隧坍塌導致人員傷亡和失蹤人員3人以上的事故;上級單位認為需要處置的其他橋隧重大事故。

  3.2、二級事故

  橋隧發生突然坍塌導致死亡和失蹤人員1人以上的事故。

  3.3、三級事故

  橋隧未坍塌,但已出現沉陷、空洞,主體結構失去承載力,隨時可能出現坍塌事故,必須立即采取封橋斷路措施的事故。

  4、預案啟動

  發生二級以上事故,向市級主管部門和縣級政府報告,由上級部門啟動應急預案。三級事故發生后,由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應急預案,并向上級報告。

  橋隧事故發生后,橋隧養護管理單位應立即報告指揮小組,指揮小組迅速核實情況后,立即上報并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盡力控制事態發展,以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協調、安排好交通導流工作;必要時架設臨時便橋,盡快恢復交通。

  5、后期處置

  事故的現場搶險救援結束后,由相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救治、慰問及善后處理,及時清理現場,迅速搶修受損設施。指揮小組根據事故搶險工作進展情況上報審批后,由指揮小組宣布應急救援終止,并通知公眾。

  指揮小組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要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從規劃、設計、施工、養護維修、管理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六、應急保障

  1、隊伍保障

  指揮小組經常組織有關人員及臨時專家工作組成員按本預案開展演練,不斷完善和改進在演練中出現的問題。訓練出一支富有經驗的應急隊伍,負責橋隧搶險搶修工作。

  2、通信保障

  指揮小組和各有關人員、有關單位的聯系方式應保障暢通,應急電話24小時開通,保證信息及時暢通。

  3、醫療保障

  應協調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

  4、物資保障

  縣局必須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救援物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要,應急響應時服從調動。

  5、經費保障

  應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急經費,保障應急狀態時經費使用。

  辦公室人員名單:

  指揮長:鄭國忠

  副指揮長:

  成員:

  辦公室主任:鄭思堯(兼)

  辦公室掛靠在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所。

  交通應急預案 9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迅速有效地防范應對南通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旅游突發事件以及我市游客在市外或境外遭遇的各種旅游突發事件,規范應急救援行為,提高應急救援能力,科學、有序、高效地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游客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建設平安南通旅游。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

  《旅行社管理條例》

  《導游人員管理條例》

  《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

  《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

  《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南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其它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南通市行政區域內旅游企業、旅游活動因自然災害、安全事故、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導致的游客傷亡和財產損失事件以及南通游客在市外或境外遭遇的突發事件,包括:

  (1)因自然災害(如洪水、臺風、暴風雪等氣象災害,山體滑坡、地震等地質災害)導致的游客傷亡和財產損失事件;

  (2)因生產安全事故(如旅游團隊交通事故,旅游景區、星級飯店等旅游場所火災事故,游樂設施設備安全事故,大型旅游節慶活動中游客擁擠踩踏、旅游建筑物倒塌傷人、游艇安全事故等其他各類旅游安全事故)導致的游客傷亡和財產損失事件;

  (3)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如突發性、傳染性、流行性疾病疫情,食物中毒等)導致的游客傷亡和財產損失事件;

  (4)因突發社會安全事件(如游客被劫殺等刑事案件、大規模群體性旅游投訴上訪等事件等)造成的游客傷亡和財產損失事件;

  (5)涉外旅游突發事件,包括港澳臺或外國游客在南通市行政區域內遭遇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件,南通游客在市外或境外遭遇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件。

  1.4 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救援。在處置旅游突發事件中,各級政府要組織調動轄區內各種力量,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為根本目的,果斷迅速地采取應對措施,全力組織應急救援,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將危害和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和市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事發后的第一時間,事發地政府及其旅游主管部門要發揮應急處置的主體作用,立即組織指揮先期救援、善后處置等工作,并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上級政府根據事件分級情況迅速作出應急響應,各聯動部門按指令予以指導協調、聯動到位。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應急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各旅游企業要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預案管理、預案演練和應急準備工作,提高旅游應急系統的整體救援能力。

  2 旅游突發事件分級

  參照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確定的等級,南通市旅游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III級)、一般(IV級)四級。

  2.1 一般(IV級)指一次突發事件造成游客3人以下死亡;

  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數1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

  2.2 較大(III級)指一次突發事件造成游客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

  2.3 重大(Ⅱ級)指一次突發事件造成游客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數超過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

  或食物中毒發生在地區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一次中毒游客人數5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

  2.4 特別重大(I級)指一次突發事件造成游客30人以上死亡,或影響特別重大的食物中毒事件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報國務院批準后確定為特別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上述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3 組織體系和職責

  3.1 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

  3.1.1 成立南通市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中心(簡稱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旅游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由市委宣傳部(市新聞辦)、市應急辦、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文廣新局、市衛生局、市安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市國資委、市信訪局、市民宗局、市外僑辦、市臺辦、南通質監局、南通市氣象局、南通海事局、市消防支隊等單位組成。

  3.1.2 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負責指揮協調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市有關部門參與旅游突發事件的處置和調查工作。

  3.1.3 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或授權,履行相關職責:

  市委宣傳部(市新聞辦):負責協調重大以上旅游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和輿論導控工作。

  市應急辦:按照市旅游應急指揮部指令,做好值守應急、信息匯總、綜合協調等工作。

  市旅游局:負責協調指導涉及全市性、跨區域發生的較大以上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以及涉及市政府有關部門參加的重大旅游突發事件處置、調查工作。

  市安監局:負責牽頭組織旅游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成立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旅游突發事件現場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

  消防滅火,搶險救援,核實人員傷亡情況及身份;

  依法處置突發事件中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的行為;

  開展現場調查,收集相關證據,控制事件直接責任人,查緝事件的犯罪嫌疑人;

  參加事故調查工作。

  市消防支隊:負責旅游景點和賓館飯店的火災撲救和其他綜合應急救援工作。

  市交通局:組織、協調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中的交通運輸保障工作,調用運輸車輛疏運事故現場人員與物資。負責組織協調相關船舶、設施參加發生在除海上和長江以外內河水域的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現場水上交通管制和水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市衛生局:組織、協調旅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救援、調查、處理工作。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協調旅游突發公共食品中毒事件的應急救援、調查、處理工作。

  南通質監局:組織、協調旅游突發事件中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調查、處理工作。

  南通市氣象局:負責提供陸地和水上氣象預報信息,協助做好旅游突發事件處置的氣象信息保障工作。

  市財政局:協調市本級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的資金安排,監督資金使用。并負責發生在所轄旅游景區(點)的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協調處理工作。

  市城管局:組織、協調旅游突發事件中與城管部門管理職責相關的應急救援、協調處理工作。

  南通海事局:負責組織、協調相關船舶、設施參加發生在海上和長江水域的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現場交通管制和協調處理工作。

  市文廣新局:負責發生在文化娛樂場所、名人紀念館、博物館等場所的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協調處理工作。

  市國資委:負責發生在所轄旅游景區(點)的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協調處理工作。

  市城建局:參與發生在所轄旅游景區(點)的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協調處理工作。

  市民宗局:負責發生在宗教場所的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協調處理工作。

  市外僑(港澳)辦:協調涉外(港澳)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和處理工作。協助處理涉及外國記者應對的相關工作。

  市臺辦:協調涉臺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和處理工作。協助處理涉及臺灣記者應對的相關工作。

  市信訪局:負責提供涉及旅游突發事件的上訪信息,協調處置因旅游突發事件引起的群體性上訪事件。

  市民政局、人社局等相關部門:服從市旅游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指揮,依據各自職責參與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工作。

  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組織、協調、實施各自轄區內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3.2 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

  3.2.1 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作為應急辦事機構,具體負責旅游突發事件的日常應急處置工作。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簡稱市旅游應急辦)設在市旅游局,市旅游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市旅游局分管副局長擔任辦公室副主任。

  3.2.2 市旅游應急辦職責:及時收集整理全市有關危及游客安全的信息,及時向旅游企業和游客發出旅游警告或警示;

  發生旅游突發事件時,即時收集、快速核實,迅速向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報告情況;

  執行和實施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的決策,承辦具體應急工作;

  積極組織、協調事發地政府和市有關部門為游客提供應急救援;

  按照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指示,及時向上級部門和有關單位報告相關應急信息;

  參與旅游突發公共事件調查,處理其他相關事項。

  3.2.3 市旅游應急辦值班電話

  3.3 現場指揮部

  3.3.1 發生突發旅游事件時,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是旅游突發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機構,由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事發地政府及各有關部門(單位)組成,下設若干應急小組,必要時邀請相關專家參與現場指揮工作。現場指揮部領導由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委派。各應急小組組長由市有關部門和事發地政府有關負責人擔任。

  3.3.2 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確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指揮、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調動和調配各類應急資源,組織應急現場的各類保障工作,負責現場信息的收集、研判和上報工作,形成旅游突發事件評估報告。

  3.3.3 現場應急小組:

  事件調查組:由市公安局、安監局、質監局、海事局、旅游局等單位組成。負責組織旅游突發事件的調查工作,了解、掌握、報告現場應急處置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指導事發地政府及有關部門依法落實應急報告制度和通報制度,評估突發事件可能的發展趨勢和影響,向現場指揮部提出應急措施建議。

  醫療救治組:由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協調市級或事發地急救醫療機構開展旅游突發事件的醫療救治工作,保證旅游突發事件現場應急處置所需的醫療救護設備、救治藥品、醫療器械等物資的調度和供應工作,向現場指揮部提出關于進一步加強應急醫療救治措施的建議。

  安全保衛組:由市公安局負責現場警戒、疏導交通、疏散群眾,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控制事件直接責任人,組織、協調事發地公安機關做好旅游突發事件區域的治安管理,維護現場社會治安秩序。

  后勤保障組:由市財政局、交通局、旅游局、衛生局等單位組成。負責現場指揮部及其相關人員的生活保障、交通保障、資金保障、衛生防護和防疫保障等各項后勤保障工作。

  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新聞辦)、市內新聞媒體等組成。重大以上旅游突發事件由市委宣傳部(新聞辦)牽頭,依據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指導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宣傳報道。市新聞辦根據市政府授權,向社會公布旅游突發事件信息。其他突發事件由旅游等部門在市新聞辦指導下,成立宣傳報道組,做好相關宣傳報道和新聞發布工作。

  善后處理組:由事發地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為主,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門和事件單位配合,妥善處理旅游突發事件的各項善后工作。

  4 預警分級與發布

  4.1 預警分級

  根據監測信息,預測旅游突發事件即將發生,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趨勢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為四個預警級別,即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并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加以表示。法律、法規對突發事件的預警級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2 預警級別的確定和發布

  旅游突發事件預警發布的內容,包括預測旅游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區域或場所、時間、影響范圍及應對措施等。主要發布途徑有電視臺、廣播、報紙、互聯網、短消息、各類公共顯示屏等公共媒體;

  對旅游特殊人群、特殊場所應當采取針對性的告知方式,必要時由各旅行社、旅游景區、賓館飯店等旅游企業對本企業接待的相關游客進行告知。

  4.2.1 藍色預警(Ⅳ級),由縣(市)、區旅游應急指揮機構對預警信息研判確定,請示縣級政府批準后,以縣(市)、區政府名義發布。

  4.2.2 黃色預警(Ⅲ級),由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對預警信息研判確定,請示市政府批準后,以市政府名義發布。

  4.2.3 橙色預警(Ⅱ級),由市政府對預警信息研判,以市政府名義按程序報省發布。

  4.2.4 紅色預警(Ⅰ級),經市政府批準同意后,以市政府名義按程序報省或國家有關部門發布。

  4.3 預警響應

  4.3.1 當預警級別為藍色預警(Ⅳ級)時,市各級旅游應急機構應密切關注。

  4.3.2 當預警級別為黃色預警(Ⅲ級)時,市各級旅游應急機構應密切關注相關動態,采取相關應急響應措施。

  4.3.3 當預警級別為橙色預警(Ⅱ級)時,市各級旅游應急機構及應急指揮機構的成員單位應高度關注相關動態,并做好應急準備或采取應急響應措施。

  4.3.4 當預警級別為紅色預警(Ⅰ級)時,市各級旅游應急機構及應急指揮機構的成員單位應高度關注相關動態,并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

  4.4 預警解除

  預警發布后,根據跟蹤監測,可能發生旅游突發事件的因素基本消除,按程序宣布預警解除。

  5 應急響應

  5.1 分級響應

  預警信息發布后,市各有關單位和所涉縣(市)、區應當進入應急狀態,采取相應監控防范措施,監測、防止不利事態的發生、發展;

  重點部門、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堅守崗位,積極履行職責。可根據預警級別和實際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及時向社會宣傳預防、減輕旅游突發事件危害的有關知識;

  (2)轉移、撤離或疏散容易受到突發旅游事件危害的游客和財產,并進行妥善安置;

  (3)各類應急機構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4)確保通訊、交通、供水、供電等公用設施安全正常運行;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準備措施。

  5.1.1 一般和較大等級的旅游突發事件處置,由市旅游應急辦根據旅游突發事件的性質和級別,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措施。

  5.1.2 重大和特別重大旅游突發事件的確定和響應程序啟動,須報請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決策部署。

  5.2 響應處置

  5.2.1 先期處置。事發后,所在地政府和公安、衛生等專業部門及相關企業要啟動先行處置機制,開展自救互救。

  5.2.2 現場處置。

  (1)成立現場指揮部。旅游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成立旅游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按照事件的等級、類別,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由分管市領導或市領導指定的應急機構負責人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市旅游應急辦、各相關聯動單位、事發地政府或相關部門、事故企業主要負責人組成,并通過下設的工作機構開展工作。

  (2)現場指揮部的職責是:下達各項應急決策和命令;

  及時將現場的各種重要情況向上級領導和領導小組報告;

  迅速控制事態,做好疏散安置工作,安撫游客,穩定群眾;

  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盡快恢復正常旅游秩序。

  5.2.3 信息發布。發生重特大旅游突發事件時,由負責事件處置的主管部門進行新聞發布。市新聞辦負責協調新聞發布和危機公關工作,實施輿情監測分析,指導突發事件處置主管部門新聞發言人開展新聞發布、媒體溝通和輿論引導工作。

  5.2.4 人員到位。市旅游應急辦綜合協調組、應急處置組、后勤保障組和新聞信息組以及市各相關部門組織人員參與現場應急和善后處置工作。

  5.3 應急處置

  5.3.1 發生一般旅游突發事件,有人員傷亡、中毒等重要情況,應向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并由相關旅游應急機構和旅游企業采取下列應對措施:

  (1)組織開展自救互救;

  (2)妥善安置受影響游客;

  (3)對現場實施動態監測,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4)向公眾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5)及時通報事件影響或可能影響的其他旅游應急機構;

  (6)其他必要的處置措施。

  5.3.2 發生較大以上旅游突發事件,由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啟動應急預案,同時,根據突發旅游危機的性質、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可控性,采取如下措施:

  (1)及時與事發地應急機構建立聯系,協調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發生在市外的,應及時與發生地的應急機構取得聯系,了解和掌握事件信息,協調救援;

  (2)必要時,派出有關負責人趕赴事發地進行指導和督查;

  (3)調集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資;

  (4)將應急決定傳達到相關應急機構和單位,并督辦落實情況;

  (5)隨時將情況報告市應急指揮中心。

  5.4 分類響應

  5.4.1 發生重大旅游節慶活動突發事件時,應按下列程序處置:(1)旅游企業先期組織開展自救互救;

  (2)事發地政府及各級公安、消防、衛生等相關單位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

  (3)市各相關部門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資緊急增援,對現場實施動態監測,組織協調現場治安、交通控制、衛生防疫、物資保障等工作;

  (4)派出工作組趕赴事發地進行指導和督查,必要時請求市政府統籌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5)各方力量合力迅速控制事態,妥善安置受影響游客,平穩社會秩序;

  (6)及時通報事件影響或可能發生的影響,正面引導社會輿情;

  (7)做好善后處理工作,防止事件出現“放大效應”,盡快恢復正常旅游秩序。

  5.4.2 發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在陸地的,由市公安局按《南通市公安局處置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牽頭處置;

  在水上的,由南通海事局(南通市水上搜求中心)、市交通運輸局分別會同市各有關部門,按《南通市水上搜救應急預案》、《南通市內河水上搜救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5.4.3 發生重特大旅游食品安全事故,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市各有關部門按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5.4.4 發生重特大旅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市衛生局會同市各有關部門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5.4.5 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時,由市公安消防部門會同市各有關部門按《南通市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牽頭處置。

  5.4.6 發生涉外(港澳臺)重大旅游事件時,由市外僑(港澳)辦或市臺辦會同市各有關部門按相關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5.4.7 發生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時,按南通市氣象局關于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和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急預案處置:

  (1)及時了解災害動態,督促、指導各旅游企業做好防風準備;

  (2)通知各旅游景點告之游客;

  (3)做好游客安置、疏散工作;

  (4)做好防災救災工作。

  5.4.8 發生地震等自然災害,市內按市委、市政府的統一應急措施處置;

  市外由市旅游應急辦按以下程序處理:

  (1)迅速了解團隊的詳細情況,并上報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和省旅游局,并通過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協調當地政府開展緊急救援;

  有傷亡、失蹤者,迅速報告所涉政府應急機構并協調開展救援處置工作。

  5.4.9 發生大規模群體性旅游投訴上訪等事件,由市處理突發事件工作小組按市預防和處置事件實施辦法處置:

  (1)迅速查清投訴原因、投訴人訴求和涉及單位等情況,責成相關企業負責人到場;

  (2)責成相關企業做好游客安置工作并跟蹤處理;

  (3)做好游客的安撫善后工作。

  5.4.10 發生特種設施突發事件,由南通質監局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處置。

  5.4.11 南通出境游組團社組織的團隊在境外發生突發事故,分別由市旅游應急辦、市外僑辦、市臺辦按照國家旅游局、外交部發布的《中國公民出境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南通市境外人員和機構安全保護預案處置:

  (1)及時了解核實涉事旅游團隊及游客情況,及時準確向有關部門提供、發布信息;

  (2)迅速督促涉事保險機構和通知國際救援組織提供緊急救援,督促國內組團社履行合同承諾,采取措施保證及時救助;

  (3)督促國內組團社負責人和游客家屬盡快趕赴事發地參與或協助處理有關事宜。市旅游應急辦根據需要派出聯合工作組。(4)組織和協調境內外有關部門協助做好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5.5 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確認旅游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后,應向市旅游應急指揮中心提出結束應急的報告,明確應急處置結束。

  6 后期處置

  6.1 善后處置

  事發地縣(市)、區旅游局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負責協調處理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清理與處理等事項;

  盡快消除事件后果和影響,安撫游客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6.2 保險理賠

  旅游突發事件發生后,市旅游應急辦督促各類保險經辦機構履行保險責任,迅速展開保險理賠工作。

  6.3 事件調查

  根據事發致因,由市旅游應急辦會同市公安、質監、安監、紀檢、檢察等單位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進行事件調查,依據調查的事實情況提出處理建議或意見。

  6.4 總結評估

  應急救援結束后,市旅游應急辦應進行總結、分析,提出事件預防、救援工作改進的意見和建議,并形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

  7 應急保障和演練

  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圍繞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做到熟悉相關應急預案和處置程序,了解有關應急救援力量、醫療救治、工程搶險等相關知識;

  強化應急演練,每年組織一次小型演練,每三年組織一次大型演練。保持信息暢通,保證各級響應的銜接協調;

  積極做好公眾旅游安全知識及救助知識的宣傳,加強應急物資儲備,不斷提高旅游行業與旅游者預防和處置旅游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8 獎懲

  8.1 對在旅游預警和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

  8.2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不履行或不按照規定履行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8.3 對在旅游預警和應急救援工作中未按要求履行職責的,應視情給予行政處分。因工作失職造成后果和損失的,依法追究責任。

  9 附則

  9.1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南通市旅游局制定。各縣(市)、區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按職責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報南通市旅游局備案。各相關旅游企業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報其主管部門備案。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需根據事故教訓對本預案進行修訂時,由市旅游局組織修訂,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本預案實施后,每三年修訂一次。

  9.2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應急預案 10

  為全面提高應對惡劣天氣的應急處理能力,保證全縣交通運輸在雨、雪、霧、冰等惡劣天氣(以下統稱惡劣天氣)應急工作安全、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的預防和減輕惡劣天氣的影響,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出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分工、協調一致。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惡劣天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各單位要落實責任,互相配合,形成應急合力,共同做好惡劣天氣的應急工作。要以科技為先導,依靠科技手段,全面提高惡劣天氣的應急工作的現代化水平,做到及時發現、預警、響應和處置。同時,通過媒體,加強對天氣的預報工作,確保全縣交通運輸的安全有序。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惡劣天氣,指受暴雨、寒潮、低溫、大風、冰雹、、大雪、大霧、強對流等,同時包括其次生、衍生惡劣天氣。

  本預案適用于惡劣天氣發生后,全縣交通運輸范圍內的預警、應急響應、救災等工作。

  三、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1)、應急組織機構

  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由縣交通運輸局局長任組長,各黨組成員為副組長,各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應急辦公室,分管副局長兼任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統稱領導小組)

  主要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系統惡劣天氣的預警、應急響應和處置及救災等工作的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指導開展惡劣天氣的應急救援工作。

  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統稱辦公室)

  主要負責傳達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工作指令;具體協調處理惡劣天氣救援應急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各單位研究會商惡劣天氣發展趨勢;對惡劣天氣造成的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適時對惡劣天氣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完成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 預防預警機制

  (1)、應急辦公室根據惡劣天氣預報、警報信息,對可能發生的惡劣天氣,立即進行相關工作部署,并上報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

  (2)、領導小組對冰雪惡劣天氣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達到預警啟動級別的,應及時發布啟動預警命令。

  (3)、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惡劣天氣預警信號,積極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惡劣天氣可能造成的損失。

  (4)、應急辦公室應及時進行督促、檢查、指導,確保本預案的順利實施。

  (5)、按照惡劣天氣的影響范圍、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較重、嚴重和特別嚴重四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五、應急響應

  一般級響應(藍色)

  一般惡劣天氣發生后,積極做好應急響應工作,并將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及時上報縣政府。

  較大級響應(黃色)

  較大惡劣天氣發生后,立即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值班制度,及時收集惡劣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做好應急響應工作,并將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及時上報縣政府。

  重大級響應(橙色)

  重大惡劣天氣發生后,領導小組迅速宣布進入重大級響應,立即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值班制度,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并將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上報縣政府。

  特大級響應(紅色)

  特大災害發生后,領導小組,立即宣布進入特大級響應,全系統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值班制度,按照統一部署,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并將災情和救災情況上報縣政府。

  六、惡劣天氣發生后安全應急措施

  (一)、對客運、危險品車輛實行臨時性管制措施

  為確保當前天氣下的交通運輸安全,對全縣客運、危險品車輛實行停止發車的臨時性管制措施,為解決滯留人員、車輛的有關問題,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1) 道路客運站場停止發車期間實行兩個集中:所有客運車輛就地集中;所有駕駛員就地集中;由客運企業統一組織待命;

  (2) 各客運站、場必須做好對旅客的宣傳解釋工作,保證旅客疏散有條不紊;對有旅客滯留的客運場站實行24小時開放、確保供水、供電、供暖,有條件的還應保持飲食供應,同時和當地治安、衛生部門積極配合,采取“防火、防盜、防搶”及“防疫病”等措施,確保治安、衛生安全。

  (3) 所有客運、貨運企業實行24小時值班,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傳達上級的有關決定、加強與氣象、公路、交警部門信息溝通,及時掌握氣象變化情況、道路通行情況;

  (二)、公路管理方面,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1) 對公路橋面結冰路段采取鋪撒工業鹽處理;

  (2) 對危橋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是派人值守和巡查,加強對過往車輛限載、限高、限寬的安全管理及監督;對護欄缺失部分,派人駐守并增加警示標志。

  (三)、工程建設施工現場管理方面,采取應對措施:

  在惡劣天氣條件下,所有建筑施工作業一律停止,并對工程特殊重點部位進行保溫處理,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安全。

  七、應急處置程序

  (1)、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惡劣天氣造成公路災害發生后,領導小組應協調、指揮各單位和專業應急隊伍及時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各單位必須將所發生災害的'情況及時報告應急辦公室,在接到公路災害通報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召開緊急會議研究部署應急措施,做好搶險救災的一切準備工作。

  (2)、信息共享和處理

  惡劣天氣的檢測、預警、災情報告等信息實行分級上報,由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統一管理,實現信息共享。

  惡劣天氣信息的報送,應當快速、準確、詳細、重要信息應當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暫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時間了解情況,及時補報詳情。

  (3)、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應當對災害現場的安全及時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并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需要公眾參與時,應當對公眾講解必要的安全防護知識。

  (4)、應急通信方式

  各單位應當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并將值班電話、輔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負責人聯系方式及時向應急辦公室上報備案。

  (5)、應急終止

  由發布預案啟動指令的惡劣天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根據惡劣天氣發展趨勢信息和災情發展情況,決定是否終止應急響應。應急響應終止時,應當及時向縣政府。

  八、 監督管理

  (1)、宣傳、培訓和演習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媒體作用,及時向社會公眾宣傳惡劣天氣預警信號及惡劣天氣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相關知識以及災情和搶險救災情況。

  領導小組要有組織、有計劃地對本單位應急工作人員進行技術、服務、管理等方面的培訓,并定期組織應急演習。

  (2)、獎勵與責任

  對在防災、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同時對在防災、救災工作中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在應急處置中指揮嚴重失誤、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要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直接責任人和主管人員相應處分。

  九、其它

  本預案根據情況變化,由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修訂和完善。

  交通應急預案 11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保護合理利用旅游資源,保障游客合法權益,維護景區旅游秩序和安全,更為確保廣大游客安全,提高對突發事件處置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保障游客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景區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景區承載量核定導則》,結合西河古鎮景區實際,特制訂《西河古鎮旅游高峰期客流控制和應急管理方案》,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一、 適用范圍

  (一) 本預案適用于旅游旺季、小長假、黃金周、民族宗教重要節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客流應急控制。

  (二) 本預案所指高峰期指大批游客進入景區,超過日最佳接待量或瞬時最大接待量,有可能影響景區旅游秩序或存在安全隱患。

  (三) 容量核定:根據國家旅游局《景區最大承載量核定導則》,核定景區瞬時最佳承載量為9000人,瞬時最大承載量為2萬人。

  二、 基本原則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相互配合合力應急”的原則,周密安排,落實責任,加強協調,認真做好旅游高峰期游客接待工作,確保旅游高峰期實現“安全、秩序、質量效益”的目標。

  三、組織機構

  (一)指揮系統的設置及職責為加強景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景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協調指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指 揮 長:xx(紅楊鎮副鎮長)

  副指揮長:xx(紅楊鎮副鎮長)

  xx(紅楊副鎮長、派出所所長)

  xx(紅楊鎮副鎮長)

  成 員:xx(紅楊供電所所長)

  xx(紅楊中心衛生院院長)

  xx(西河自來水廠廠長)

  西河老街管委會全體成員

  西河社區兩委干部

  義務消防志愿隊

  下設通信聯絡協調組、后勤保障組、治安組、醫療救護組、疏散引導組。

  (二)景區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

  1 啟動和終止景區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預案;

  2 組織實施景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方案;

  3 統一協調駐景區單位救援突發公共事件;

  4統一調配救援人員。

  (三) 指揮所下設各工作組、成員單位職責

  1、通信聯絡協調組

  組長由西河老街管委會主任向亮兼任,成員為管委會工作人員。

  (1)負責古鎮區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監督和管理工作。

  (2)負責向各組傳達指揮部指令;

  (3)負責與各組的聯系,督促各組工作;

  (4)報告各組救援工作的重大問題;

  (5)報告各組救援工作,公布事故及救援信息;

  (6)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的匯報和上報;

  (7)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治安組職責:組長由紅楊鎮派出所民警兼任。

  (1)負責提供并劃定事故的高危險區、危險區、緩沖區和安全區;

  (2)負責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和責任;

  (3)負責組織事故現場保護、維護事故現場和區域治安交通秩序;

  (4)負責疏散事故區域內的無關人員;

  (5)負責處理與事故有關的其他治安問題;

  (6)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醫療救護組責:組長由西河社區衛生室醫生擔任,成員從農家樂業主、義務消防志愿隊、各村組中抽調。

  (1)負責組織傷員的'醫療救治;

  (2)負責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擴大;

  (3)負責搶救受害人員,安全轉送傷員;

  (4)負責組織游客撤離,指導游客、開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5)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組職責: 組長由西河社區書記擔任,成員為社區工作人員。

  (1)負責傷亡人員親屬的安撫、接待;

  (2)負責聯系衛生部門組織調度應急所需的器材、藥品等急救物資;

  (3)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5、疏散引導組。組長由西河社區主任兼任,成員為西河社區工作人員。

  (1) 事故發生時引導人員安全疏散到安全地帶

  (2) 配合其他各組開展工作

  (3)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景區突發公共事件類型

  (一)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二)事故災害:主要包括生產安全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三)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食品安全等。

  五、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一)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二)救援指揮部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組織救援。

  六、運行機制

  1、 預測預警

  景區管理處負責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日常監測,建立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值班等制度,向社會公布值班電話,安排專人負責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和相關信息的收集、分析。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及時上報,按照預警的方式、方法、渠道做好預警工作。

  2、信息報告

  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快速應急信息系統。信息采集、報告、核實、反饋要全面、真實、準確,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要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

  3、應急處置

  (1)先期處理。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景區救援指揮部和事故發生單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2)應急響應。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駐景區救援單位要按照指揮部的要求積極響應,做好各自的工作;

  (3)指揮與協調。景區突發公共事件指揮部全面指揮、協調事故的處置工作;

  (4)應急結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4、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由事故發生單位負責。

  5、建立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制度

  景區內凡涉及突發公共事件,事發單位及知情人不得隱瞞不報、謊報、阻撓上報,必須立即向救援指揮部報告。

  交通應急預案 12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城市交通狀況日益復雜,交通事故、車輛故障等情況頻繁發生。這些問題給城市交通帶來了很大的沖擊,也給城市居民的生活和工作帶來了很大的不便。為了及時有效地應對交通阻段問題,保障城市交通暢通和出行安全,建立交通阻段應急預案已成為一項重要的工作。

  交通阻段應急預案是指面對交通事故、車輛故障、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根據情況及時采取一系列應急措施,保證交通暢通和安全的預案。交通阻段應急預案是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城市交通應急管理的基本工作之一。

  首先,建立交通阻段應急預案是為了提高應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在交通阻段出現時,對于沒有準備處理方案的管理者和人員,往往會因為沒有有效的做法而處理不當,這會進一步加劇交通情況的緊張和復雜性。而建立交通阻段應急預案則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有效地緩解交通阻塞的.情況,保障交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其次,交通阻段應急預案的建立也是為了強化交通管理的規范性和科學性。預案中包括了應急處置的流程、責任分工、合作機制等,明確了行政機構、公共服務機構、社會組織等各方責任以及協調機制,為應急管理提供了一條明確、高效的路徑和指引。同時,交通阻段應急預案的知曉率和宣傳普及率越高,貫徹實施情況越好,則應急處置和交通管理越規范科學。

  第三,建立交通阻段應急預案,是為了從源頭上預防交通阻礙現象的發生。通過評估交通阻斷事件的風險和應對手段,及時發現并解決交通阻礙問題所在的原點和病因,制定措施和方案降低交通阻塞的風險,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率,從而避免交通行業的損失。

  那么,如何建立交通阻段應急預案呢?

  一是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完備的預案體系。預案體系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和具體應急預案,對應各級管理部門和處置單位,明確責任和職責要求。

  二是要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在交通阻塞情況下,應急處置時間是至關重要的。因此,要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并建立信息快速傳遞系統,以便實現快速反應和處置。

  三是積極發揮社會力量作用。交通阻塞是一項綜合性問題,除了行政部門之外,社會組織也可以進行協作。要加強社會組織的參與和協作機制,促進社會治理多元發展。

  四是加強預案的宣傳普及和檢驗完善。要利用各種宣傳渠道,提高應急預案的知曉率和貫徹執行情況。同時,要定期對應急預案進行檢驗和完善,不斷提高預案的實際效果和應對能力。

  總之,建立交通阻段應急預案是為了有效、高效、規范地應對突發事件,保障交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做好應急預案工作的同時,更要實操實練,提高應急處置的實際效能,維護城市交通順暢和安全。

  交通應急預案 13

  一、綜合說明

  本工程主要施工項目為舊標志更換、新增標志標牌等。施工中應加強交通安全維護與施工安全防護。

  標志基礎應提前完成并做好養護,大型標識標牌采用吊車配合人工安裝,其他采用人工輔以小型機械施工作業,標識標牌制作、反光膜粘貼等實行車間作業,現場安裝。

  二、主要工程項目施工方案、方法及技術措施

  所有標志標牌的設置,包括位置(角度)、標牌尺寸、板面設計、反光膜等級等應嚴格按招標文件、設計與相關規范執行,確保交通標識標牌的使用功能。反光膜僅局部小面積更換且施工條件允許時,可采用現場施工處理的方法,但反光膜品牌等級與原膜一致,且逆反射系數和平整度應滿足要求。

  新增加的標志標牌基礎應提前完成,且砼強度必須達到規范要求后方可進行上部立柱、標牌的安裝。

  1、材料要求

  更換標志標牌作業所用材料即交通標志標牌尺寸和質量應符合設計與《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等相關規范要求。標志基礎混凝土所用等材料應滿足規范要求。

  2、新增標志標牌施工方法

  2.1工藝流程

  施工區域交通管制→施工放樣→基礎施工→標志標牌加工制作→現場安裝(立柱→橫梁安裝→面板安裝)→現場清理、撤離

  2.2施工放樣

  安裝的標志應與交通流方向幾乎成直角(按設計或計算確定),在曲線路段,標志的設置應由交通流的`行進方向來確定。

  2.3標志基礎

  ⑴基坑采用人工輔以小型機具開挖。現澆砼時,大型基礎砼模采用鋼模拼裝,小型基礎可不立模板,基底承載力應滿足要求。

  ⑵立模、鋼筋制安應符合設計與規范規定,預埋的地腳螺栓和底法蘭盤位置要正確。澆筑砼時,應保證底法蘭盤標高正確,保持水平,地腳螺栓保持垂直。

  ⑶澆筑好的砼基礎應進行養護,安裝支柱前完成基坑回填夯實。

  交通應急預案 14

  近日,長江中下游地區出現強降雪天氣,為切實保障學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

  在市教育局的指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本著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原則,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做到嚴密防范,不漏險情,排除隱患,確保安全。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做好強降雪天氣應對和應急處置工作領導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蔣小明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二)應急工作領導組的職責

  1、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做好強降雪天氣應對及救災工作;2、按市教育局的統一要求,將做好強降雪天氣應對及應急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統籌部署,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3、及時研究和協調解決好強降雪天氣應對及應急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三)領導小組下設后勤保障組、保衛組、醫療組、教工組和學生組

  1、后勤保障組:保障后勤物資的供應,按照應急處置工作要求,儲備一定數量的稻草編織袋、口罩、帽子等防護用品。

  組長:xxx

  組員:xxx

  2、保衛組:一旦強降雪天氣發生,校保衛組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及值班人員,按應急工作領導組的指令,迅速到達指定位置進行安全保衛。

  組長:xxx

  組員:xxx

  3、醫療組:做好全校師生的個人防護和救治工作。

  組長:xxx

  組員:xxx

  4、教工組:負責做好教工的宣傳、預防和強降雪天氣報告工作。

  組長:xxx

  組員:xxx

  6、學生組:負責做好學生的宣傳、預防和強降雪天氣報告工作。

  組長:xxx

  組員:xxx

  三、預防措施

  (一)密切關注天氣情況,提前預測可能出現的強降雪天氣及次生災害等。

  (二)認真開展強降雪天氣應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網絡等向廣大師生宣傳和普及有關應對強降雪天氣及次生災害的基本常識,努力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抗災、減災、自救的能力。

  (三)建立學校做好強降雪天氣應對及應急工作責任制,并將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人。

  (四)開展對校園內教學設施和校舍的自查,及時清掃積雪,必要時設警示標志,確保不發生人員傷亡;要加強值班,保證信息暢通。

  (五)大雪與暴雪期間,學校可在市教育局的指導下,視具體情況通知停課,同時加強對放假在家學生的隨訪工作。

  (六)建立為期一周的值班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

  四、建立強降雪天氣應對及救災工作的責任制和獎懲制度

  (一)實行工作責任制。學校應急工作領導組及各工作組根據職責分工,認真履行職責。

  (二)實行獎懲制度。對在強降雪天氣應對及救災工作中作出貢獻的,予以宣傳、表彰和獎勵;對未能履行職責或工作失誤的,予以嚴肅批評。

  交通應急預案 15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領導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做好今冬明春低溫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應對工作,根據全市應對低溫雨雪天氣緊急會議精神和駐馬店市政府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駐馬店縣政府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關于印發駐馬店市防范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駐冰雪應指【20xx】1號)文件要求,為及時、妥善采取處置措施,確保今冬明春我鄉交通運輸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進行,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應對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傅寨鄉應對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應急領導小組,指揮全鄉交通運輸應急處置工作。

  政委:xx

  組長:xx

  第一副組長:xx

  副組長:xx、xx、xx、xx、xx、xx

  成員:xx、xx、xx、xx、xx、xx、xx、鄉直各單位、各村支部書記。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村鎮辦,馮東陽為辦公室主任,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

  各村要分別成立應對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防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理轄區范圍內的工作。

  二、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職責

  (一)負責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防范工作應急預案啟動,指揮、協調相關部門和各村開展工作。

  (二)研究制定應急處理公路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以及緊急運輸保障措施。

  (三)接收縣政府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指令,向縣政府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報送我鄉轄境內的交通部門重大突發事件情況。

  (四)應急處置因低溫雨雪冰凍等自然災害、人為破壞、交通事故等造成的交通阻斷,公路交通發生安全事故時快速排除險情并協調、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處置工作。

  (五)應急處置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急需調用的大宗物資、群眾運輸所需的車輛等。

  (六)應急處置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下的新聞媒體宣傳組織等。

  三、各相關單位主要工作任務

  (一)各村委:負責組織本村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造成的突發應急事件的處置工作。

  (二)鄉各部門、鄉直各單位:負責因雨、雪、霧等低溫雨雪冰凍惡劣天氣造成的交通阻斷或人為破壞造成道路中斷時,及時組織人員、機械、物資進行救援處置,保障公路暢通。

  1、因低溫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發生造成重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時,第一時間上報縣應急指揮辦公室,隨時報告事件動態。

  2、低溫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發生時,各村委、鄉各部門、鄉直各單位須全力維護交通運輸秩序,保障交通運輸救援工作有序開展。

  3、因低溫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發生造成群眾生活出現困難時,為群眾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資保障。

  4、低溫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發生時預留一定數量的客、貨運輸車輛作為應急搶險運力。

  四、應急處置

  (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1、低溫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情況下發生突發事件后,啟動應急預案,各部門應迅速開展工作,成立臨時指揮小組,研究制定處置方案,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實施救援處置。

  2、出現雨、雪、霧等低溫雨雪冰凍惡劣天氣造成公路通行困難時,協調公安交警部門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對造成公路阻斷的路段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處理和搶修,必要時開辟繞行線路。

  3、低溫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情況下發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各村委、鄉各部門、鄉直各單位應立即開展工作,調集車輛等運輸保障力量,啟動應急預案。

  4、組織應急預備車輛,進入緊急狀態,隨時聽候調遣。

  5、根據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安排運輸力量,在最短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搶運群眾或緊急物資。

  6、確保運輸安全有序,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不確定性事件的`發生,降低低溫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發生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響。

  (二)新聞宣傳應急處理

  突發事件或緊情況發生后,各村委、鄉各部門、鄉直各單位經確認后要第一時間向鄉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有關情況,領導小組將按有關規定,遵循實事求是、準確及時的原則,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各村委、鄉各部門、鄉直各單位要建立低溫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發生突發事件應急值班制度、應急報告制度,公布突發事件報告電話,保證突發事件應急信息暢通。

  各村委、鄉各部門、鄉直各單位請將各單位低溫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應急工作預案、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聯系電話和應急值班人員表報送鄉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委、鄉各部門、鄉直各單位要按制定的相應應急方案或措施,合理安排人員,確保應急準備工作落實到位,并組織演練,提高應急反應能力。

  (二)各村委、鄉各部門、鄉直各單位要認真落實責任,按照“誰值班,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接到緊急任務指令時,要認真、負責、冷靜、及時地開展工作。

  (三)接到應急任務安排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任務,對拒不執行上級命令、玩忽職守或推諉的有關單位的領導、直接責任人將依法追究責任;對執行任務中作風散漫、貽誤時機、未能及時完成任務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將按上級規定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交通應急預案 16

  為有效預防全鎮農村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實現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單位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盲點,加大整改力度,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各單位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職,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各單位應及時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行政轄區內內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大霧、雨天、大雪、冰凍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交通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1.應急救援工作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各有關職能單位、部門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2.成立應急處置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嚴彬賓同志擔任,副總指揮由副鎮長賈程瑞同志、文昌派出所所長擔任,成員由各部門、各村(社區)委員會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交管辦,由賈程瑞同志具體負責事故應急處置的日常值守、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

  (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的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行政區域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所,事故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7.進行事故調查,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8.定期組織預案演練,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

  9.總指揮:負責組織相關成員單位積極開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并及時修訂和完善本預案。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迅速啟動預案,調動各種應急救援力量和物資,及時準確掌握事故現場形勢,全面指揮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10.副總指揮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做好與各成員單位的聯系、協調、配合工作,遇突發事故時因總指揮不在本鎮的,由副總指揮代行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四、應急救援總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一)交管辦、應急辦、派出所、衛生院

  1.應急辦牽頭,交管辦、衛生院參與,負責各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搶救及應急處置工作。

  2.派出所負責事故區域的警戒和治安管理,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

  3.交管辦會同事故發生地村(社區)負責確定事故傷亡人數和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

  4.應急辦、派出所和交管辦爭取上級相關部門提供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持。

  5.交管辦及時向公安機關、應急局、交運局上報情況并負責及協調相關部門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對有關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監護及逃逸人員的追捕。

  (二)衛生院

  1.負責交通事故中受傷人員緊急搶救治療工作;

  2.負責調動藥品、器材、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隊伍,提供醫療保障。

  (三)財政所

  負責確保事故搶險和事故處理資金的需要。

  (四)應急辦

  1.負責受災人員的安置工作;

  2.組織落實社會救災隊伍和物資,配合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五)村(社區)委會

  1.負責搶險物資、人員的組織;

  2.修復損毀的道路;

  3.制作和安裝事故點的警示標志標牌。

  五、具體工作

  (一)事故預防工作

  各村(社區)要加強轄區巡查工作,派出所、交管站等職能部門要從嚴查處超速、超員、無證駕駛、疲勞駕駛、客車“帶病”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加大對過往車輛的安全裝置檢查力度,注重向駕駛員進行路況提示,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切實做好事故預防各項工作。

  1.加強車輛的管理。要對本鎮的農用車、摩托車、三輪車等機動車輛的無牌無證、超負荷載客和人貨混裝等違法行為,進行教育、處罰。做到超載不出村,出村不超載,確保秩序井然,安全無事故。

  2.加強事故多發路段的治理。職能單位要對轄區的事故多發點段和危險路段的`治理進行認真的檢查,積極向黨委、政府匯報,請求協調有關部門及時加以有效治理,確保事故多發點段和危險路段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

  3.加強道路的交通安全管控。要充分發揮派出所、鎮交管站協管交通的職能作用,加強對機動車輛和駕駛人的管理,強化轄區內道路的路面管控,及時修整破損路面,清理路障,杜絕占道為市,維護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學校要加強管理學生周未返家乘車問題,做好學生安全宣傳教育。公安派出所、鎮交管站等單位要各司其責,相互協作,并在適時聯合重點整治非法載客和重點路段的監管。

  (二)應急制度

  1.及時上報和組織救援隊伍趕赴現場

  當鎮政府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的報告后,應立即按照程序逐級上報。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立即組織有關部門負責人帶領急救隊伍趕赴現場,并親自組織、指揮救護。

  2.施救前的準備

  全面了解事故現場,結合實際,制定科學、有效的施救方案,安全、有效地進行施救,避免盲目進入事故現場。

  3.重特大事故的施救方法和步驟

  一是立即組織力量,迅速趕赴現場。二是迅速向交通主管部門匯報現場情況,并根據現場情況,商請衛生、公安等部門予以配合,協同進行傷員搶救和現場勘查、施救工作。

  三是封閉、保護現場,必要時可以申請交通管理部門中斷交通。

  (三)應急預案啟動的條件

  1.自然災害:由于水毀、滑坡等事件造成公路癱瘓性損毀,公路交通受到嚴重影響,或預報災害即將嚴重危及公路交通。

  2.突發事故:由于車禍等因素造成公路、橋梁損毀性中斷交通或上級指示重點防范區域內的公路交通保障情況。

  (四)應急救援程序

  1.公路交通突發應急事件報告

  接到報告立即完成以下工作:

  第一、接到報告后,立即將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情況報告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

  第二、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公路交通突發應急事件情況,立即啟動預案或指令相關部門、村(社)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2.到達現場

  第一、在接到公路交通突發應急事件報告后,根據應急搶險救災預案應組織各有關部門迅速趕赴現場,如發生人員傷亡事件,鎮主要領導必須到場。到達現場后對突發事件進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安排、統一調度、統一指揮。

  第二、進入事故現場后,首先對傷殘人員進行第一時間的搜救,同時制定現場救援方案,要求急救中心和醫療機構迅速開展施救工作,確保傷殘人員得到及時救治。

  第三、迅速組織人員安排部署安全警戒、便道疏通、工程機械施工(裝載機、挖掘機、翻斗車、壓路機、草袋子等),就近利用各種救災物資(如沙土、石料),并按照相應的工作職責展開救援工作。

  第四、在現場救援工作展開的同時,安排有關人員做好突發安全事件的調查取證工作,防止證據遺失,以利于公路交通突發應急事件的處理。

  (五)突發事件處置程序

  1.信息報告。要及時掌握交通事故信息,建立收集本轄區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對信息進行匯總、風險分析,并按程序及時上報。報送信息必須客觀、真實、準確、及時。

  2.先期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接到報警后,要集中力量趕赴現場施救,要通過電話、手機等通信工具及時報告。派出所、交管站等部門和單位在及時上報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的同時,要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全力防止事故損害后果擴大。處置措施主要包括維護現場搶救人員和財產;對現場實施交通疏導;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3.應急響應。當事態難以控制或者有擴大、發展趨勢時,應當迅速報告上級部門,請求支援。當事態演變擴大到新的級別時,要及時報請上級出啟動新的等級應急機制的決定,并按照該決定進行應急處置。

  4.事故后恢復。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以下善后處置工作。應當迅速采取措施,開展救濟救助工作,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會同相關部門及時組織調查、統計道路交通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組織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恤工作。

  5.做好疏導解釋工作。在因道路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或者自然災害導致交通管制時,要做好來往車輛的疏導工作,認真向他們做好解釋工作,盡力解決好他們的飲食等現實問題,確保他們的安全,爭取他們的支持和配合。

  6.善后處理工作。在事故原因查明后,協助上級相關部門和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積極、穩妥地對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害后果進行善后調解。

  六、其他事項

  (一)本《預案》是鎮政府及相關部門針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文件,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政府各部門、各村(社區)應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預防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意識,落實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

  (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搶險救災。

  (四)各成員部門應當在本《預案》通過之日起30日內完成各專業應急救援預案(包括村(社區)應急預案)的制定工作,報鎮交管辦。

  (五)各相關責任部門和各村(社區),各鎮級主管部門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改補充和完善預案的內容,并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六)各村(社區)應參照本預案制定本轄區的救援預案。

  (七)本《預案》所涉及的單位和個人,如果因組織發生變動,由所接替的單位和個人繼續履行其職責。

  交通應急預案 17

  為切實做好冬季冰雪災害等惡劣天氣的應對工作,全面提高應對冬季冰雪災害等惡劣天氣的應急處置能力,保證配合密切,行動統一,高效、有序應急救災,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輕冬季等冰雪災害的影響,確保全區道路暢通、運輸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預防為主,防抗結合,切實提高應對雨雪冰凍災害的綜合防御和處置能力,嚴格落實職責和崗位責任,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重點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災害、保暢通、保運輸、保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雨雪冰凍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組織領導機構

  成立以局黨組書記、局長李景昶為組長,劉懷書副局長、胡立淑副所長為副組長,局辦公室、縣鄉辦、綜合室、基層站隊及相關科室負責人,各交通工程建設項目部、長途站、農客運輸公司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交通運輸工作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合室。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指導交通運輸系統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情況下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

  三、應急處置職責分工

  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收集整理交通運輸系統應對雨雪冰等惡劣天氣相關情況,及時通報應急措施和工作開展情況,做好宣傳報道和維穩工作。

  局縣鄉辦:及時掌握全區公路通行及交通在建工程應急情況,加強對公路、橋梁、隧道、在建工程應急工作的指導和監管,確保重點路段安全暢通,并將轄區內道路通行情況及時通報相關單位和部門。加強全區公路特別是公路橋梁、隧道、涵洞、高邊坡、高擋墻和高路堤等冰雪災害易發地段的巡查力度加強公路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和應急隊伍建設,加強積雪、冰凍嚴重路段交通疏導,全力保障公路安全暢通。準備鏟雪車、裝載機、挖掘機、自卸車、高空作業車、安全設施搶修車、灑水車、應急照明燈、鐵鍬、草包、防滑沙等應急搶險設備和物資,并保證車輛、機械性能完好。旦發現雪堵、塌方,及時報告,并迅速組織人員搶修,設立警示標志牌;必要時進行封道,并及時通報封道情況。

  局綜合室:根據上級和有關部門要求,全面掌握天氣變化、道路暢通及運輸車輛通行等情況,及時通報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道路暢通交通運輸工作各類信息制定工作預案,指揮協調交通運輸行業運輸和安全工作,加強督促檢查,積極協調處置各種應急事項。

  基層站隊:跟蹤了解雨雪、冰凍嚴重地區公路通斷情況,督促運輸企業及時調整行車計劃,加強在途車輛的安全監管和信息預警,確保安全行車,必要時停運或中途停車休息;準備應急車輛,做好應急運力儲備,科學合理調度,及時應運因雪阻造成的滯留旅客;指導、教育各運輸單位駕駛員開好安全車;及時向運輸企業公告封道線路。

  四、應急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對做好防范雨雪冰凍災害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扎扎實實做好各項應對處置工作。

  一是要加強與氣象部門的密切聯系及時掌握天氣變化情況,做好天氣狀況的中長期預報,宣傳防范應對措施,增強交通運輸系統干部職工的防災避險意識和能力。

  二是要對因雨雪冰凍影響可能造成的道路堵塞封閉情況制定應急預案,落實應急措施和責任,明確應急人員,儲備應急物資。

  三是要抓好各類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嚴密防范次生災害的發生。

  四是要切實做好道路保通和運輸組織工作,一旦發生重大雨雪冰凍災害或出現交通中斷或堵塞現象,及時向局領導小組報告,并積極做好應急處置,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五是要加強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應急值守工作,落實領導帶班制,保持24小時手機暢通。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隨時關注天氣變化,及時了解災情信息,確保信息暢通。遇重大突發事件和特殊情況,在及時處理的同時迅速報告。

  交通應急預案 18

  為確保春運期間轄區交通安全和道路暢通,加強冰雪天氣時我鎮道路防雪清雪工作的統一組織和指揮,有效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迅速、準確、有序、高效地開展減災救災工作,進一步規范和提高抗雪救災應急能力,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和合力作用,提高抗雪防災工作整體水平和工作效率,確保全鎮人民生產、生活正常進行,為全鎮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提供保障,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1、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政委:xx(黨委書記)

  指揮:xx(黨委副書記、鎮長候選人)

  副指揮:xx(副鎮長)

  xx(黨委政法委員、武裝部長)

  成員:xx(黨政辦副主任、計生辦主任)

  xx(綜治辦主任)

  xx(中心衛生院院長)

  xx(派出所所長)

  xx(交警三中隊隊長)

  xx(財政分局局長)

  xx(路長辦主任)

  2、外部聯系

  (1)當在冰雪天氣發生災害后,向內部報警:簡述:出事地點、情況、報警人姓名。

  (2)向外部報警:撥打救護電話120或交警電話110,詳細準確報告:出事地點、單位、電話、事態狀況及報警人姓名、單位、地址、電話。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實行政府統一領導、決策,分級負責的原則,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反應迅速原則。各村(街)及各部門安排負責人每天輪流值班和制定應急處理機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災害發生時,各村及部門要分工負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團結協作,具體實施,有效將負面影響控制在最小范圍,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可操作性原則。一旦發生災害,及時啟動相關層級應急預案,使整個災害應急工作有機結合,高效進行。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應急小分隊在預案啟動后要隨時待命,聽從指揮。

  三、災害的預防措施、應急措施及應急響應

  1、與當地氣象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在組織、人員、物資上做好準備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遇有情況,立即做好應急準備。

  2、發生災害后,立即將所發生災害的.情況,向黨政辦報告;匯報災害發生的地點、時間、災害經過、初步原因、事態狀況以及采取的應急措施。

  3、在抗雪搶險過程中,由黨政辦及時匯總上報災情和所采取的應急措施,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制度。

  4、發生低溫雨雪天氣時,在第一時間通知人員開展主干道的清雪除冰防凍工作。如發生因清雪除冰不及時,或防凍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追究相關責任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5、街道沿線兩側的企業、機關、學校、商店等單位做好門前積雪的清除工作,并納入“門前三包”檢查管理范圍。

  6、應急領導小組在災害發生當日內,召開有關人員參加災害分析會,找出原因,制定糾正預防措施,杜絕類似災害的重復發生。

  四、應急物品

  鐵鏟50把、大掃帚30把、工業用鹽20袋、開水瓶30個、方便食品適量、稻草150擔、鏟車一輛(久富田公司應急備用)。

  交通應急預案 19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深圳市各類道路交通(含橋梁、隧道)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高本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和城市安全運行,特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和《深圳市交通搶險工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職責明確,分工協作,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在深圳市的政府統一領導下,市區兩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權限和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3)相互協調,有效應對。各相關單位或職能部門應積極配合、密切協作、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證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及時準確傳遞、發布,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積極采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防范水平;

  不斷完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救援裝備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四)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1.分類。

  根據造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原因及其影響,將深圳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分類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邊坡發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續中斷,嚴重影響交通通行的事故。

  (2)橋梁事故。橋梁發生倒塌、斷裂或結構異常、發生較大損壞,危及橋梁行車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發生坍塌或襯砌發生變形,危及隧道行車安全的事故。

  (4)其他設施損毀。道路交通設施損毀影響道路交通乃至中斷,或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

  2.分級。

  按照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可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1)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Ⅳ級)。

  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政治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小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輕微損傷,導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閉或改道,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Ⅲ級)。

  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一定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設施較大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Ⅱ級)。

  事態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大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4)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Ⅰ級)。

  事態非常復雜,對深圳市范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特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特大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所有分級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下同)。

  (五)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深圳市范圍內各類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六)突發事件現狀

  近幾年,深圳的機動車保有量以每年近20萬輛的速度增長,深圳的交通壓力日益嚴峻,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頻發。突發事件的發生對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響,除了破壞道路基礎設施、對路網結構和交通控制產生影響外,嚴重的甚至會影響生命安全,造成財產損失,給社會經濟秩序帶來嚴重影響。

  因此,做好該類事件的預防與監控,提高該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水平,對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顯得尤為重要。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領導機構

  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簡稱市應急委)是全市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市應急委下設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

  1.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分管應急的市政府副秘書長擔任,執行總指揮兼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關人員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職責:貫徹執行預防和應對有關突發事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訂有關市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經市政府批準后實施;負責有關應急隊伍的建設、管理和應急演練;建設和完善專業應急平臺,納入全市應急平臺體系;統籌專業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和調用;及時確定較大以上有關突發事件的等級與響應級別,按預案規定程序啟動和結束應急響應,組織和指揮有關力量和資源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指揮、協調或協助各區(新區)開展有關突發事件應急預防和應對工作;開展專業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市應急委的領導下,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其職責如下:

  (1)市交通運輸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綜合協調;

  負責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組織協調各種交通運力,做好人員、設備和物資的運送工作;負責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受損道路交通設施的搶修維護等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應急儲備物資供應保障計劃。

  (3)市經貿信息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救援過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

  負責協調深圳通信、網絡相關單位落實通信、網絡等應急裝備的搶修和通信物資的儲備。

  (4)市財政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各項經費保障,制定所需處置經費的開支范圍、項目并確定其開支渠道,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5)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全面調查掌握地質災害分布情況,協助交通運輸部門和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對影響道路交通運輸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進行防治,協助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開展危險區域人員的轉移安置,擬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協助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6)市人居環境委:負責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發事故導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及影響,在職責范圍內及時控制污染的擴散,監督管理對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并對潛在危害進行監控。

  (7)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開展事件傷病員醫療救治工作,報告人員傷亡情況和傷病員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負責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關應急專項預案;

  負責突發事件現場的警戒工作;負責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預防、制止和偵查處置過程中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進行人員疏散;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等。

  (9)市監察局:負責按照規定參加重大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查處事件中涉及的違法違紀行為;

  對調查工作進行監督;督促落實對事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工作,向受災群眾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資,必要情況下使用應急避難場所;協助做好死亡人員的處置及遇難家屬的安撫工作。

  (11)市國資委:指導并督促受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影響的國資委監管企業處理各項善后工作;指導并督促受影響監管企業做好維穩工作,盡快恢復正常運營;參與所監管企業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12)市住房建設局:協助開展涉及燃氣(天然氣)輸管線或場站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與調查工作。

  (13)市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市政供、排水運營單位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設施的搶險救援工作;承擔因此導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監管職責;負責事發地及其周邊地區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制定各類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專項預案;提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措施。

  (15)市氣象局:負責提供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預警工作;組織道路交通氣象災害風險評價、雷擊風險評估和協助災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辦:負責向有關外國駐華外交機構和香港、澳門地區有關機構通報本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并協調市相關部門處理上述機構提出的問題;負責突發事件中涉外受災人士的救援與安撫工作。

  (17)市臺辦:協助相關部門妥善處置涉及臺胞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保證在處置事件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臺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協助新聞辦做好涉臺新聞發布,涉臺媒體服務工作,并負責向省臺辦、國臺辦等相關機構報送涉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動態信息和處置情況。

  (18)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協調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工作;必要時協調市主管部門及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新聞辦共同成立新聞中心,做好新聞發布、媒體服務等工作。

  (19)市應急辦: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市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傳達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指示;當突發事件超出本市應對能力時,請求國家和省支援,并在國家和省的統一指揮或指導下開展處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組織指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滅火、搶險、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關工作;負責配合有關成員單位組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隊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導分流以及交通疏導信息的播發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22)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轄區內應急救援力量,積極配合現場指揮部及市有關部門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的通信保障、恢復和監管等工作。

  (24)市無線電管理局: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無線電通信的暢通,根據搶險工作需要,協調調度應急通信設施,協調有關單位盡快組織恢復受破壞的無線電通信設施。

  (25)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負責所轄范圍內的所轄電力設備設施的損壞修復及電力調度工作。確保災區的`電力供應,保障防災抗災救災的用電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日常用電。

  (26)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所有成員單位還應承擔本部門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其它應急處置工作。

  2.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委,具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委分管領導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落實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工作,傳達上級領導的有關要求。

  (2)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令。

  (3)負責及時組織發布或配合上級單位發布關于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處置情況的消息。

  (4)負責監視道路交通網絡運行,采集、分析、處理相關運行信息。

  (5)負責建立應急工作聯絡員制度,牽頭組織各成員單位交流溝通應急準備情況,共同研究應急工作中的問題。

  (6)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研究工作。

  (7)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的有關應急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

  (8)組織編制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監督執行。

  (9)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與評估工作。

  (10)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交辦的職責范圍內的其它事項。

  3.區應急指揮機構。

  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建立相應的區一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處置和管理本區范圍內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4.專家機構。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專家組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織,專家組成員由道路、交通、氣象、水務、電力、市政等行業的專家組成。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

  (1)對應急準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提供建議。

  (2)參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

  (3)應急響應時,根據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通知,進駐指定地點、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建議。

  (4)為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

  (5)參與事件調查。

  三 、運行機制

  (一)預防、監測與預警

  1.預防。

  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從可能發生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多個環節進行深入分析,統籌考慮和綜合運用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開展日常預防工作,做好完善應急體制建設、加強隱患排查、加大安全宣傳、加強協調溝通等工作,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

  2.監測。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監測機構,負責健全成員單位之間的監測網絡,促進不同成員單位之間氣象、交通、經濟社會影響等監測信息共享。

  相關成員單位須及時發現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風險隱患,并進行詳細調查、登記、專項風險評估、形成分析報告,為及早治理風險和控制風險、保障安全運行提供決策支持。

  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客運車輛、出租車、校車、泥頭車、重型貨車等重點車輛上安裝使用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建立和完善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加強道路視頻監控系統、交通引導及信息發布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3.預警。

  (1)預警級別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影響范圍、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個級別。

  Ⅳ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進一步擴大。

  Ⅲ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Ⅱ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Ⅰ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蔓延。

  (2)預警信息發布

  ①Ⅳ級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發布,同時報告市應急辦,通報可能受到影響和危害地區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

  ②Ⅲ級預警信息:根據市政府授權,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發布,同時報告市應急辦。特殊情況需報市政府審定的,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應及時簽署意見報市應急辦核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簽發。

  ③Ⅱ級以上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應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準后,由市應急辦報告省應急辦,由省應急辦根據省人民的政府授權發布。

  (3)預警信息發布內容

  預警信息發布的內容應包括:發布機構、發布時間、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咨詢電話等。

  (4)預警信息發布方式

  全市通過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設在市氣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線網站統一發布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各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微博、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警報器、宣傳車等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及時、準確地將預警信息傳播給社會各界和公眾。

  (5)預警響應措施

  發布預警信息后,有關成員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采取相應措施。

  (6)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應當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并依據事態變化、處置情況和專家意見,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應當立即宣布解除預警信息,終止預警期。

  (二)應急處置與救援

  1.信息報告和共享。

  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派人前往現場初步判定事故等級,同時報上一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Ⅳ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必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通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如遇緊急情況先以口頭形式報告,隨后再在24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上報,同時立即按照相關預案,先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當發生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相關成員單位必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事件簡要情況,并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在事發后1小時內將突發事件信息書面報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事件后續處置情況應及時報告。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報告應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傷亡人數、影響范圍、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2.先期處置。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同時報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請求有關部門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控制現場、救護、搶險等基礎處置工作,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防范事態擴大;向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單位)報告信息。

  3.應急響應。

  (1)Ⅳ級應急響應。

  ①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并按要求將事件主要情況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②當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將事件初步判定為一般(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況組織力量,指揮、督導先期處置單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③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2)Ⅲ級應急響應。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Ⅲ級以上事件報告后,及時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并提請啟動本預案。

  ②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進行研判,如果達到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本預案。

  ③預案啟動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相關成員單位開展現場指揮協調、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搶險、交通管制等應急處置工作。

  ④各成員單位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好現場人員防護工作。

  ⑤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關于交通管制、公交運營線路調整等影響公眾出行的信息發布工作。

  ⑥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3)Ⅱ級以上應急響應。

  Ⅱ級以上應急響應工作經指揮部研判確定后,在前一級響應的基礎上,根據上級應急機構的指示,由市應急委進行統一指揮與部署,組織和協調各方面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積極配合上級應急機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指揮協調。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的要求,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協調有關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提供人力、物資、裝備、技術、通信等應急保障。

  (2)制訂并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的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

  (4)協助市領導綜合協調、指揮處置突發事件,傳達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開展應急救援和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人力、物資、裝備、技術等應急保障工作,維持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維護本區內社會穩定。

  (3)組織動員、指導和幫助群眾開展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

  (4)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工作,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派出或協調有關領域的應急專家組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提供應急救援、處置事件、減災救災等方面決策建議。

  (3)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5.現場指揮部與現場指揮官。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執行總指揮兼任,現場副指揮官由市應急辦、市政府新聞辦和有關區(新區)應急委的負責同志分別擔任。

  現場指揮官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指揮官有權決定現場處置方案,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調度現場應急隊伍。

  現場指揮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關單位負責人以及相關專家為成員。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下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與突發事件有關的部門和單位應當主動向現場指揮部提供與應急處置有關的信息資料,為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

  (1)執行上級下達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2)負責提出應急處置的具體措施,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3)開展現場組織、協調、指揮等具體處置工作。

  (4)及時收集、掌握、反饋現場信息情況和提供現場新聞材料。

  (5)職責范圍內的其他工作。

  6.處置措施。

  突發事件發生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置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人員搜救、醫療救護、風險源控制、交通管制、設備和場所管制、基礎設施搶修、市場秩序維護、治安維護、社會影響面控制等相應措施。

  7.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Ⅳ級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報請市交通運輸指揮部,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Ⅲ級以上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報請市應急委,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8.社會動員。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危險程度、波及范圍、人員傷亡等情況和應對工作需要,市、區兩級政府及各新區管委會可發布社會動員令,動員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緊急救援、秩序維護、后勤保障、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等處置工作。必要時,報請上級應急機構支持。

  9.信息發布。

  (1)信息發布要求。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實行統一、快速、有序、規范管理。

  (2)信息發布機構。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發布。

  (3)信息發布內容。

  信息發布應明確事件的地點、性質、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救援進展情況、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以及臨時交通措施等。

  (4)信息發布方式。

  通過廣播、電視、移動通信、氣象信息發布平臺、互聯網平臺(政府的網站、政務微博)以及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向公眾發布信息。

  10.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撤銷現場指揮部,采取或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復或發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應急結束后,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應及時組織協調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理好有關工作。

  2.社會救助。

  應急結束后,由市民政局、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等相關部門參照有關規定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助。

  3.保險。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派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單位及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4.調查評估。

  (1)調查機構。

  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主體為:

  ①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②Ⅲ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③Ⅱ級、Ⅰ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上級應急機構牽頭進行調查。

  (2)調查要求。

  應急狀態解除后,現場各應急處置部門應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發生的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和措施;必要時,提出修訂本預案建議,并及時做出書面報告。

  (3)總結評估報告內容。

  ①發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況。

  ②事件發生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分析與評價。

  ③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責任認定及對事件責任人的處理建議、結果等。

  ⑤總結事件的主要處置經驗、教訓和防范整改措施等。

  5.恢復與重建。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結合調查評估情況,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組織制定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被破壞的設施。

  四、應急保障

  (一)人力資源保障

  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平時要不斷加強各自應急救援、工程搶險隊伍的各項建設,并通過經常性的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確保能隨時承擔應急救援、搶險任務。

  (二)經費保障

  市、區財政部門應保障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費用,建立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由市、區兩級政府和新區管委會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三)物資保障

  相關成員單位應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意見》(深府辦函〔2011〕87號)有關要求,加強應急物資日常儲備,建立應急物資生產能力、技術儲備、產品儲備信息數據庫,加強相關物資儲備、生產及加工能力儲備、生產工藝流程的技術儲備;制定應急物資調撥、配送方案,并建立應急物資緊急生產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救災物資,并加強應急裝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

  (四)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計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衛生應急預案體系、衛生應急指揮體系和醫療衛生救援體系,組建醫療專家隊伍和應急醫療救援隊伍,組織儲備醫療救治應急物資,開展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演練。

  (五)交通運輸保障

  啟動應急預案期間,市交通運輸委制定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征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根據現場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對突發事件現場及有關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維持應急處置期間的交通運輸秩序,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應治安應急預案,負責制定突發事件狀態下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規劃、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

  (七)人員防護保障

  現場應急工作必須在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實施。參加現場應急工作的指揮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配帶具有明顯標識的專業防護服裝及裝備。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充分考慮對人員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種類,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方案,配備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護設備,嚴格執行參與應急工作有關人員進出現場的管理程序。

  (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經貿信息委牽頭負責,會同各成員單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網絡,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為各應急單位提供多樣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確保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通信網絡通暢。

  (九)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需求,配備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設備,建立應急裝備、救治藥物和醫療器械等的儲備、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以及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情況的檔案管理制度。

  (十)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制定全市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市民政局、應急辦(地震局)分別負責指導和檢查室內、室外(地震)應急避難所的建設工作;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負責場所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由民政部門負責災時統一協調使用和管理避難場所。

  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應按照要求設置各種設施設備,劃定各類功能區,設置規范的標志牌,儲備必要的物資,建立健全應急避難場所維護、管理制度和災時應急預案。

  (十一)科技支撐保障

  由市科技創新委牽頭負責,市經貿信息委配合,采取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關機構等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研究制定促進應急產業的政策措施,鼓勵支持本地產學研機構和有關企業研究開發用于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

  (十二)氣象服務保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服務保障工作,根據應對事故的需要,提供事發地區的氣象監測預警服務,并加強對極端天氣的監測和預警,為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提供氣象服務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發事件發生和延續期間,市政府依法發布緊急決定和命令。市法制辦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法律意見。

  (十四)其他應急保障

  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完成其他相關應急保障工作。

  五、監督管理

  (一)應急演練

  各相關單位不定期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市應急辦負責規劃、組織和實施跨區域、跨系統的市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各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綜合演練或單項應急演練,加強對基層部門(單位)的檢查和指導。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以及各街道辦事處(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應急演練的綜合管理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綜合應急演練。

  (二)宣傳教育

  相關成員單位各區(新區)、市相關部門(單位)應當開展面向內部、面向社會的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海報、互聯網以及安全實景模擬教育基地等多種載體,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宣傳教育,讓公眾掌握應對道路突發事件避險、互救、自救、減災、逃生等基本知識和技能。

  (三)培訓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各有關部門(單位)定期組織救援專業隊伍進行救援知識的專業培訓,加強國內外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處置、突發事件調查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知識水平。

  (四)責任與獎懲

  市應急委根據調查報告,提請市委、市政府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做出貢獻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追究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六、附則

  (一)部門應急預案目錄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工作實際,制定相應預案,并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辦備案。

  (二)預案管理

  1.預案修訂。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并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1)相關成員單位職能發生重大變更,或在施行中發現重大問題和缺陷。

  (2)專家評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議等。

  各成員單位負責修訂和完善相關專項預案,并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審核。如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負責人和聯絡員聯系方式發生變動,應及時作變更報送。

  2.預案審定。

  本預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三)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是深圳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案體系中的綜合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委牽頭制定和解釋。

  交通應急預案 20

  為迅速處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傷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傷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傷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置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負責統一組織、監督和檢查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于縣政府辦,由縣政府辦負責人任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務是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領導組的各項決策、命令;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工作。

  為加強對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的.領導,成立現場處置領導小組,由一名副縣長任組長,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事故車輛主管部門及公安、衛生、民政、交通、保險等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現場處置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一)搶險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當地公安派出所、武裝、民政、衛生等部門人員趕赴現場,及時了解、控制現場情況,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隨時與縣領導組辦公室保持聯系,確保信息暢通。

  (二)救護組:由縣衛生局負責,縣衛生局局長任組長,各醫療、醫藥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車輛趕赴現場,設立現場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調動醫療人員、器械、藥品參加傷員搶救工作。

  (三)事故調查組:由縣公安局負責,縣公安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交警、消防等部門及當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交通,勘查現場,調查取證,并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排除險情,恢復道路交通秩序,積極參加救護和理賠等工作。現場勘查可根據需要商請縣人民檢察院和縣監察局派員參加。

  (四)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保險公司、事故車輛單位或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轉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接待和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

  三、處置原則和要求

  (一)事故發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后,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要在1小時內核實清楚情況并向縣公安局報告,縣公安局迅速報告縣委、縣政府。

  (二)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或接到縣委、縣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參加現場處置工作。

  (三)首先到達事故現場的部門,要在盡量保護現場的情況下,全力搶救傷員和財物,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及違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縣事故調查組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事故賠償由相關保險公司及事故責任人(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理工作結束后,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報縣領導組辦公室。

  1 道路交通事故

  指在公路上發生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的碰撞、碾壓、翻覆、落水、起火、爆炸等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2 道路交通事故的傷害

  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能是行人也可能是司乘人員。受傷部位主要是頭顱、脊椎和四肢創傷,也可以有內臟損傷。致死原因主要是顱腦損傷(占78.3%)及合并的胸腹部損傷。嚴重的繼發傷害,如油箱爆炸,載運危險物資如強酸、強堿、燃氣、氧氣以及放射性物品等的外泄與燃爆,其造成的傷害則更加嚴重復雜。

  3 廠區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并迅速報告廠內和車隊,聽候處理;過往車輛駕駛人員和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4 防范措施

  4.1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培訓學習,提高駕駛員和行人的安全意識。

  4.2 加強車輛和人員的檢查,保持車況良好,規范人員行為,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3 完善交通設施,確保廠區道路路況良好。

  交通應急預案 21

  一、 組織領導

  組 長:xx

  副組長:xx

  成 員:各股室中隊長

  二、 應急處置

  1、春運期間,發生嚴重交通堵塞、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道路上發生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突發事件的處置。

  (1) 總指揮:大隊當日值班領導

  (2) 組織協調:秩序股

  (3) 警力部署

  指 揮:xx副大隊長

  縣西片(包括xx國道):以巡警一隊、測速一隊、xx中隊、xx中隊、xx中隊為主。

  指 揮:杜英杰紀檢組長

  縣東片(包括xx一級路):以巡警二隊、xx中隊、測速二隊為主。

  指 揮:xx副大隊長(機動警力)

  城 區:以城區中隊及隊機關業務科室(包括辦公室、業務股、宣教股)為主。

  (4) 現場處置:

  a、組織民警上路;

  b、疏散群眾,現場疏堵或警戒;

  c、事態嚴重的,立即上報上級領導;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d、控制嫌疑人及時移交派出所、刑偵或治安部門。發生放射性或危化品泄漏的,應配制必要防護用品,并及時報告消防、安檢等專業管理部門。

  1、重特大或群死群傷惡性交通事故的.處置。

  (1)總指揮:xx

  (2)組織協調:事故股

  (3)警力部署:

  a、縣西片(包括xx國道):以巡警一隊、xx中隊、xx中隊、xx中隊為主;

  b、縣東片(包括xx一級路):以xx中隊、巡警二隊為主。

  c、 城區:以城區中隊及隊機關業務科室(包括辦公室、業務股、宣教股)為主。

  (4) 現場處置:

  a、 搶救傷員,保護財產;

  b、保護現場,疏導交通,控制肇事人;

  c、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交通管制,必要時采取臨時封路措施。

  d、 情況緊急、事態嚴重的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領導報告,并立即通告相關部門。

  三、 要求:

  在春運期間做到:

  1、各股室中隊及全體民警要高度警惕,隨時準備投入緊急狀態,要提前配備警用設備或防護設備,接到命令隨時出警。

  2、全隊要保持政令暢通。每位民警特別是股級以上負責人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值班領導、值班民警要堅守工作崗位,做好值班記錄,一有警情要立即通知相關領導或相關股室中隊負責人,做到嚴陣以待,警令暢通,接到命令,迅速出警。

  3、現場指揮為應急處置的最高責任人,除做好應急處置現場的指揮外,有權隨時調動全隊各個警力。各股室中隊長及每位民警都要隨時聽從指揮,服從調動,確保各項應急措施落到實處。

  交通應急預案 22

  1、總則

  為及時有效地做好公司所管車輛重大交通事故的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某施工企業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所管車輛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公司成立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主管生產副總經理、工會主席

  成員:安全質量監督部、設備管理部、綜合事務部、項目部、分公司交通管理負責人

  2.2公司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設備管理部。

  電話:000-8313

  負責人:王文 電話:

  緊急電話:巡警110 救護120。

  2.3職責

  2.3.1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審定“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2.3.2組長全面負責應急搶救工作并適時發布指令。

  2.3.3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組織機關部門對駕駛員和機動車輛的監督檢查,負責檢查對應急預案的布置和落實。組織對重大交通事故的搶救和協調工作,評價并完善預案。

  2.3.4設備管理部負責制定“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負責對公司駕駛員和機動車輛的監督檢查,負責交通事故接報警并通報保險公司,組織搶救和交通事故協查工作。

  2.3.5相關成員負責通訊聯絡,車輛救援,傷員搶救及現場保護,協助調查交通事故,項目部、分公司、分別制定本單位預案。

  3、應急響應與實施

  3.1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當事人或同乘人應立即撥打110報警,并積極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

  3.2在報警搶救傷員的同時,應立即報告公司設備管理部或所在單位負責人,并需要說明事故發生地點、時間及現場傷亡損失情況。

  3.3應急領導小組長在接到報告后,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指令相關部門或人員立即進行處理。

  3.4積極查找現場目擊人,詳細記錄目擊人姓名,單位或住址。為事故調查提供證據。

  3.5設備管理部或所在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迅速逐級反映事故情況,并立即趕赴現場,協調搶救和事故調查工作。

  4、糾正與完善

  4.1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對各自的.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審,必要時進行修訂,評審修訂結果報公司設備管理部。

  4.2公司設備管理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單位的應急預案修訂及評審意見進行審核,并經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審批后,交由事故單位實施。

  5、附則

  5.1本預案由設備管理部負責解釋。

  5.2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應急預案 23

  一、目的

  為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對于突發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理應變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反應迅速、指揮得力、處理及時”的要求,確保在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時道路暢通。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商漫分公司所管轄路段內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群體性堵路事件、道路損壞和車輛故障等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反應。對造成安全隱患、發生路產損壞或人員傷亡等交通事故。

  四、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分公司特別成立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組 長:分公司經理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分公司副經理

  成 員: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負責人

  值班電話:xxxxxxx

  五、應急響應

  (一)集群特大交通事故

  1、發現或接到交通事故報案后,迅速組織路政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并及時聯系交警,維持現場安全,組織現場滯留人員撤離危險區域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2、如有人員傷亡應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3、路政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4、路政人員勘查現場、查明路產損失情況、判斷直接肇事車輛后,分別作《路政管理詢問筆錄》、《公路路政管理現場勘驗筆錄》、《路政管理違法行為調查報告》等法律條文,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5、必要時,還應找與案件無利害關系者作為證人,取得證言。

  6、養護部門在接到路政人員通知后第一時間清理事故現場,在最短的時間內將現場清理完畢。

  (二)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交通事故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事故上報程序如下: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接到報案后,應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領導和所長匯報,并向路政中隊長匯報。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向值班所領導和所長匯報,監控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錄像。

  2、 對于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發生安全事故時的協調程序: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聯系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積極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收費人員應立即聯系路政、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并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3、路政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雨、雪、大霧天氣除外)。

  4、路政人員到達現場后,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5、維護現場安全,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員應及時勘驗現場,采取詢問、繪圖、拍照等形式將路產受損情況調查清楚,完成相關的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三)惡劣氣候下交通事故的'處理

  1、路政人員接到報案,應及時趕到現場并通知交警。

  2、到達現場后,應配合交警部門立即采取措施,擺放安全警示標志,指揮車輛緩行,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3、積極搶救傷員,并配合交警維持現場秩序。

  4、路政人員勘驗現場,拍照取證制作、填寫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5、勘查完現場后,配合交警部門對現場進行清理。

  6、路政人員統計路產損失情況,養護部門積極配合并在最短的時間修復被損壞的路產,保證道路暢通及路產的完整性,并準備充足的安全警示標志牌和反光標志筒,確保司乘人員及養護、路政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交通應急預案 24

  一、目標

  杜絕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全體員工生命和集體財產安全。

  二、指標

  把火災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控制率100%。

  三、控制措施

  1、認真學習和嚴格執行《消防管理條例》,做好安全警示、警告標志,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加強對品的管理。

  2、做好崗前安全消防培訓,做到勤宣傳、勤檢查、勤考核、勤監督,早發現、早治理,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樹立“質量第一,安全第一”的主人翁思想。

  3、所購原材料,燃料要嚴格把關,符合標準要求,嚴防以次充好。

  4、汽油、柴油及其它油品,禁止露天存放,倉庫設立應符合消防要求,遠離居住區和火源,倉庫溫度保持在30oC以下,配備隔熱通風設備,電源開關必須安裝在室外,禁止一切火源,以防火災爆炸。

  5、庫管員必須懂火災的危害性、預防措施和滅火對策,必須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會報警、會處理險肇事件。加油員、庫管員由專人、專職負責,做到心中有數,嚴防跑、漏和蒸發。

  6、各種化工漆品存放庫房,保管員必須保持庫房通風,溫度保持35oC以下,嚴禁與其它物質混合儲存,保管員要嚴把入庫關,入庫危險品嚴防跑、冒、漏現象,確定無變質、分解、助燃方可入庫。

  7、在防火重地,禁火區域內如油罐、油車、油箱和儲存氣體、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焊、割作業、脫桶導熱油作業范圍等場所需要動火,由部門主管負責人報單,并擬制防火措施方案,報主管安全的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

  8、所有項目區域的電力設施,安裝要符合規定,標識標志警示齊全明顯,嚴禁私拉亂接線路,線路嚴禁搭鐵、接地、短漏,防止人員觸電和引起火災。

  9、電焊工及從事危險作業人員,必須有相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證,方可上崗,并嚴格操作規程,電、氣、焊操作時必須遠離物,并把周圍的'物品妥善處理干凈方可作業。

  10、司機、機械操作人要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對機械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杜絕跑、漏油現象,嚴禁機車帶病作業,司助人員要保持旺盛的精力,不打疲勞仗。

  11、試驗室化學品要有專人負責,隔離存放,遠離火源,嚴防碰撞,跑漏蒸發,做好領用、回收處理等日常事宜,并詳細記錄,以備查閱,試驗室嚴禁吸煙,明火。

  12、對從事有毒有害、、等危險作業的人員,由項目部勞資考核制定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防護用品必須符合標準要求到專職門市購買。(工作服、安全帽、防護罩、焊接手套、膠鞋、護蓋、絕緣鞋、安全帶、腳扣、電筆、絕緣拉桿、防毒面罩、防護手套)。消除火災隱患,防止事故和職業病發生,并對從事危險作業人員每年進行體格檢查,對不適合再從事本工種人員,及時調整工作崗位。

  13、對容易發生火災的場所,配備合格充足的消防器材。

  14、各作業面主管部門做好各自的危險源分布圖,使人人清楚,心中有數,有備無患。

  四、應急措施

  1、建立安全生產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專職安全員:

  2、成立義務消防隊

  消防隊長:

  副隊長:

  隊員:

  3、配備充足合格的消防設施

  (1)滅火器、消防砂、鐵鍬、鎬、鉤、消防桶

  消防吹風機

  (2)消防水車:解放水車三輛

  4、建立與當地人民醫院的“綠色通道”。

  電話:

  成立臨時急救小組:

  并配備急救箱、氧氣袋、繃帶和相應的救急藥品。

  5、易發生火災的部門及責任,做好值班及交接班認證記錄,值班人員發現火情,應立即報告領導組,并報警(火警119、求救110,項目部值班電話xxx)

  6、保證消防器材及物資的合格率和完好使用率,發現短缺,及時補充。

  7、勤監督、勤檢查,早發現、早整改,提高防火災意識,掃除麻痹大意思想,把隱患消滅于零的狀態。

  8、組織消防知識培訓和預案演練,做到消防隊員及員工懂得火災火情應急措施并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消防隊員發現火情能夠合理,有序疏散人員,并實施滅火。

  五、應急響應

  1、值班人員發現火情,應立即報告領導組,并報警(火警119、求救110、項目部值班電話)。

  2、應急領導組接到報告后,立即通過高音喇叭緊急哨音,召集人員搶險救災。

  3、應急領導組要迅速疏散人員,搶救傷員,設立隔離帶,警戒線控制火災漫延,加強滅火,盡量降低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

  4、發現電源火災應立即切斷電源,再采取救火措施,嚴防觸電傷害。

  5、如有人員傷害,應迅速進行搶救,本著“先重后輕、先急后緩”的原則,疏散搶救。

  6、火災撲滅后,應進行認真排查,嚴防死灰復燃。

  7、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處理、整改,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作業。

  六、資金投入

  1、特殊工種人員勞動保護用品,金額2000元;

  2、消防器材物資,金額1500元;

  3、急救培訓、藥物配備,金額150元;

  4、其它投入,金額1500元;

  總計投入金額5150元人民幣。

  七、職責與權限

  1、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預案”的制定、修訂,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2、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建應急救援隊,并組織實施。

  3、安全生產,管理實行一票否決制,項目經理強白亮負責預案資金落實和預案的監督實施。

  4、財務部長負責預案資金落實到位。

  5、材料部長負責各類物資、燃料、化學品的購進,嚴把質量關。

  6、庫工、試驗室主任負責各自所轄物資的保管、使用、檢查。

  7、辦公室責項目部辦公區域臨建設施和用電線路的日常檢查、監督、整改,協助項目經理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

  8、路基隊負責特殊工種人員的安全操作,保證消防車輛的完好使用率,協助項目經理負責工程搶險、搶修工作的現場指揮和對外聯系。

  八、實施控制階段

  從駐地臨建開始到工程結束轉移為止。

  交通應急預案 25

  為積極應對雨、霧、冰、雪等惡劣天氣對全縣道路交通的影響,有效預防和及時處置由此引發的交通堵塞和重特大交通事故,切實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我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實際,重新修訂了工作預案。

  一、惡劣天氣預警等級

  我縣多發的影響道路正常通行的惡劣天氣主要有霧、霾、暴雨、暴雪及冰凍等,按有關規定,分為三級管理:

  紅色預警(一級惡劣天氣):發生能見度低于50米的霧、霾;過去24小時內全縣有五分之二及以上鄉鎮出現暴雨天氣,并造成嚴重影響,且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雨天氣;24小時內降雪超過10毫米、積雪超過8厘米且路面結冰。

  黃色預警(二級惡劣天氣):發生能見度高于50米低于100米霧霾;過去24小時內全縣有三分之一及以上鄉鎮出現暴雨天氣,并造成嚴重影響,且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雨天氣;24小時內降雪超過5毫米、積雪超過6厘米且路面結冰。

  藍色預警(三級惡劣天氣):發生能見度高于100米低于200米霧、霾;過去24小時內全縣有四分之一及以上鄉鎮出現暴雨天氣,造成較大影響并且暴雨天氣可能持續;24小時內降雪超過2.5毫米、積雪超過3厘米且路面積雪結冰。

  二、應急響應等級

  按照惡劣天氣等級及影響范圍,分為大隊、中隊兩級響應:

  (一)大隊發布并組織實施

  Ⅰ級響應:半數以上鄉鎮發生一級惡劣天氣的,啟動一級響應。

  Ⅱ級響應:3個以上鄉鎮發生一級惡劣天氣或半數以上鄉鎮發生二級惡劣天氣的,啟動二級響應。

  Ⅲ級響應:1個以上鄉鎮發生一級惡劣天氣或3個以上鄉鎮發生二級惡劣天氣或半數以上鄉鎮發生三級惡劣天氣的,啟動三級響應。

  (二)中隊發布并組織實施

  Ⅰ級響應:3條以上主要道路發生一級惡劣天氣的,啟動一級響應。

  Ⅱ級響應:1條以上主要道路發生一級惡劣天氣或3條以上主要道路發生二級惡劣天氣的,啟動二級響應。

  Ⅲ級響應:1條主要道路發生二級惡劣天氣或3條以上主要道路發生三級惡劣天氣的,啟動三級響應。

  三、應急指揮機構

  為了加強指揮領導,大隊成立應對惡劣天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協調指揮部。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信息聯絡發布組、宣傳報道組、分流疏導組、后勤保障組。

  辦公室設在大隊辦公室,由副大隊長李金兒兼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分流疏導期間的指揮、調度等工作;

  信息聯絡發布組設在大隊指揮中心,由副大隊長李金兒為組長,具體負責分流疏導期間各個單位的`聯絡與溝通、交通誘導信息和路況信息的發布;

  宣傳報道組設在大隊宣傳科,副教導員閔建榮為組長,具體負責分流疏導期間的宣傳報道;

  分流疏導組由各單位組成,唐孟珺為大隊聯絡員,負責分流疏導期間的協調與聯系,各單位負責人為各自轄區分流疏導組組長,具體負責分流疏導期間的交通指揮與協調工作;各單位民警、輔警為成員,具體負責分流疏導工作的開展與實施;

  后勤保障組設在大隊后勤服務中心,由副大隊長李金兒為組長,具體負責交通分流設施、物資、車輛的應急準備、人員的后勤保障。

  四、惡劣天氣信息獲取及發布

  (一)信息獲取

  1.大隊指揮中心與氣象部門建立信息溝通機制,日常情況下每周溝通一次信息,惡劣天氣頻發季節每日溝通一次信息;發生惡劣天氣時,視情形每2小時溝通一次直至實時溝通。

  2.大隊指揮中心通過路面監控系統和路面巡邏等措施,實時掌握道路交通通行及天氣情況。

  3.大隊指揮中心通過交通運輸部門在道路上設置的天氣監測設備,了解惡劣天氣對道路的影響情況。

  4.大隊指揮中心及時收集上報路況信息。

  (二)信息發布

  1.在啟動響應的同時,通過當地主要媒體、道路電子顯示屏、手機短信等方式向社會發布交通管制路段、繞行路線、禁行車輛及路況信息;遇有天氣變化,實時發布。

  2.啟動縣級響應后,各單位負責將鄉鎮交通管制路段、繞行路線、禁行車輛及路況信息,報辦公室并及時通過LED顯示屏、誘導屏、手機短信和當地主要媒體發布上述信息。遇有天氣變化,實時發布。

  3.響應解除后,由原發布單位在10分鐘內向社會發布恢復交通信息。

  五、信息報送

  (一)大隊啟動Ⅰ級響應時,應在啟動后30分鐘內分別上報縣政府、縣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隊。

  (二)大隊啟動Ⅱ級響應時,應在啟動后30分鐘內分別上報縣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隊。

  (三)大隊啟動Ⅲ級響應時,應在啟動后30分鐘內上報市交警支隊。

  六、指揮調度

  (一)領導到崗到位

  1.啟動Ⅰ級響應時,大隊主要領導到指揮機關坐鎮指揮,分管領導赴一線指揮。

  2.啟動Ⅱ級響應時,大隊主管領導到指揮機關坐鎮指揮,業務部門負責人赴一線指揮。

  3.啟動Ⅲ級響應時,大隊帶班領導到指揮機關坐鎮指揮。

  (二)工作職能

  1.按時上報信息。大隊按照相應等級,Ⅲ級響應每90分鐘、Ⅱ級響應每30分鐘、Ⅰ級響應每15分鐘向相應報送部門報送一次信息,重大情況,隨時上報。

  2.指導現場處置。大隊通過視頻、語音、電臺、電話等方式,直接指導一線處置工作,指揮分流、管制車輛,必要時可調度相鄰大隊警力協同處置。

  3.及時溝通協調。大隊及時與相鄰市、縣大隊溝通,通報天氣、路況信息,必要情況下請求協助協調分流、管制車輛;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調配應急處置人員和物資。

  七、現場處置措施

  (一)警力到崗到位

  1.發生一級惡劣天氣,除機關必要人員外,全部投入一線。

  2.發生二級惡劣天氣,迅速調配警力,支援受影響路段,確保該路段警力占總警力的80%以上。

  3.發生三級惡劣天氣,涉及路段交警中隊民警全員上路。

  4.在警力到崗到位后,各單位負責人要在原有勤務安排基礎上,增加巡邏班次頻率,在重點路段設立執勤點。

  (二)實施交通管制

  1.發生一級惡劣天氣,大隊指揮中心經請示市交警支隊同意后,封閉道路,禁止一切車輛通行。

  2.發生二級惡劣天氣,禁止7座以上客車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采取間斷放行、限速放行、警車引導等方式,引導其它車輛通過轄區。

  3.發生三級惡劣天氣,采取間斷放行、限速放行、警車引導等方式,引導車輛通過轄區。

  (三)交通組織疏導

  1.遠距離分流:在距離交通管制路段30-50公里范圍內,對駛向管制路段的車輛采取遠距離分流。

  2.中距離疏導:在距離交通管制路段10-30公里范圍內,指揮駛向管制路段車輛右側排隊慢行;

  3.近距離控制:在距離交通管制路段10公里以內的范圍內,控制車輛,依據管制措施情況分別采取禁止車輛駛入管制路段、禁止管制車輛駛入管制路段和指揮車輛右側排隊慢行依次通過。

  4.實行限速通行。通過交通廣播、公路沿線電子顯示屏、車載顯示屏和設置臨時限速標志,發布雨雪、霧霾天氣車輛限速值,提示駕駛人保持安全速度。

  5.采取間斷放行措施。對于路面積雪結冰、車流量較大、霧霾天氣能見度低、車輛無法安全通行的路段,拉大車輛間距,調節交通流量。

  6.帶道壓速通行。對于路面積雪結冰、坡道彎道等事故多發路段,或因霧霾天氣導致能見度較低、車流量較大、出現交通擁堵的路段,視情在安全地點組織車輛編隊,由警車或者民警乘坐社會車輛,帶領車隊壓速通行。

  7.壓縮車道通行。在彎道、坡道以及橋梁、隧道口等易結冰路段或者交通事故易發路段設置連續、漸進提示牌、擺放反光錐筒,壓縮多條車道為一條車道,引導車輛有序通行,嚴禁超車。

  8.臨時封閉道路。對于路面積雪結冰、車流量較大、霧霾天氣能見度低、車輛無法安全通行的山區、臨崖傍水等安全隱患突出的道路,可采取臨時封閉措施,限制車輛通行。道路封閉后,對封閉路段進行全面巡查,及時將滯留車輛帶離封閉路段。

  9.警種協調聯動。對于雨雪天氣持續時間長,道路嚴重結冰,疏導指揮警力不足的,要及時提請當縣公安局指揮組織治安、特警、消防、派出所等警種,聯合上路維護交通治安秩序。

  10.積極救助群眾。因雨雪惡劣天氣導致車輛長時間滯留的,要及時提請縣政府組織民政、衛生等部門積極救助受困人員,提供條件幫助解決受困司乘人員的食品、飲水供應以及醫療救護服務。

  (四)交通事故處理

  惡劣天氣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遵循“四快”原則,快速出警、快速勘察、快速處理、快速清撤,簡易事故當場處理,一般事故簡易處理,快速恢復交通。

  (五)恢復交通

  應急處置完畢,迅速取消交通管制措施,恢復交通。

  八、工作要求

  (一)細化工作措施。各單位要結合惡劣天氣發生規律,按照本預案規定,進一步細化各項處置措施,做到快速反應、快速救援、快速處置,切實將惡劣天氣對道路交通帶來的影響降到最低,有效預防因此導致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加強值班備勤。確保各級音視頻指揮調度系統、值班電話24小時暢通。視頻指揮通訊設備提前調試,擺放到轄區重要交通結點,并按照指令隨時開赴相關路段,及時為上級部門傳送一線視頻畫面。惡劣天氣頻發季節按規定留足備勤警力。遇有突發惡劣天氣,備勤人員10分鐘內集結。各大隊每年組織不少于1次與相關部門聯合的實戰演練。

  (三)做好應急準備。大隊按照裝備標準為一線執勤民警配備通訊、交通、救援和民警個人防護、防寒保暖等裝備,配備至少一臺應急通訊車;協調督促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儲備融雪、除冰物資,配備大型機械設備,加強對沿線公路設施的巡查,按照先省際、市際后市內、先坡道橋梁后平直路段的順序,及時清除道路積雪,消除安全隱患;協調消防、醫療、急救等部門,做好交通事故受傷人員搶救準備;聯系有關部門及時提供熱水、食品、御寒衣物,保證滯留人員情緒穩定,避免事件的發生。

  (四)完善“綠色通道”。要掌握并對接轄區各方救援力量,加強交通事故救援“綠色通道”建設。消防車、救護車等應急救援車輛前往執行應急救援任務,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速度、行駛路線、行駛方向和交通信號的限制。對消防車、救護車等應急救援車輛需要開啟快速救援“綠色通道”的,要及時受理,根據實時路況規劃最優通行路線,調度路面執勤交警采取調控信號燈、警車開道等方式切實保障醫療急救、消防救援車輛的優先通行權。

  (五)加強宣傳力度。宣傳報道組要主動挖掘民警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以編發簡報、采編信息、制作宣傳欄等形式廣泛宣傳報道。要積極協調新聞媒體以隨警作戰、跟蹤采訪、現場報道等方式,對民警規范執法、服務群眾、搶險救援等工作進行正面宣傳,樹立公安交警良好形象。

  交通應急預案 26

  為進一步加強我鎮應對雨雪冰凍天氣災害工作的管理,及時有效地處理意外事故,最大限度地減輕因雨雪冰凍天氣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保障道路安全和城鎮居民生活安全有序、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冰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分工、協調一致。各村、各部門落實責任,互相配合,形成應急合力,共同做好冰雪災害應急工作。

  二、領導小組

  (一)成立應對預防雨雪冰凍天氣災害應急領導小組

  (名單見附件)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鄒東圻同志兼任。

  (二)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根據天氣預報或遭遇災害情況,遵照上級指令,宣布進入應急期及有關指令。

  2.根據雨雪冰凍天氣的破壞程度,經會議研究可果斷決定對主要道路進行封閉,并進行巡查監管。

  3.根據雨雪冰凍天氣應急需要,研究部署并組織指揮開展應急搶險,救災及災后重建等工作。

  4.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有關雨雪冰凍天氣災害情況等事宜。

  5.隨時掌握防雨雪冰凍天氣發展趨勢,并做出相應決策,組織工作組對災情進行調查及處理。

  6.組織宣傳黨和國家的'防雨雪冰凍天氣災害科普知識,傳授有關自救、互救、雨雪冰凍天氣道路交通等安全常識。

  三、應急響應

  1.應急處置措施。冰雪災害發生后,鎮政府組織、協調、指揮各成員單位、專業應急隊伍及時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做好轄區內各級道路的監控和現場管理。巡查小組和現場維護調解小組加強對結冰路段和事故易發點的巡查力度,按照科學管理安全分流,分類指導原則確保交通通行,不出交通安全事故。

  3.冰雪災害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當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當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暫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時間了解情況,及時上報。

  4.做好避難場所、救災物資、應急救援等工作,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同時要保障救援人員的人身安全,要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需要社會公眾參與時,要對群眾進行安全防護知識培訓。

  四、應急保障

  1.資金保障。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財政安排必要的專項資金用于各村和各部門應急工作需要。

  2.物資保障。儲備冰雪災害應急救援必需的專用物料、器材、工具、帳篷等設施裝備,確保鹽、沙、草袋等除冰物資儲備充足。

  五、防雨雪冰凍天氣災害值班制度

  嚴格24小時值班制度,安排專人負責落實防雨雪冰凍天氣災害及安全值班工作,保證信息渠道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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