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防地震災害應急預案

時間:2023-08-11 16:05:05 歐敏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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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防地震災害應急預案(精選8篇)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防地震災害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防地震災害應急預案(精選8篇)

  企業防地震災害應急預案 1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江蘇省防震減災條例》和《鹽城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加強我公司防震減災工作,提高地震應急能力,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在有關本地區的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或涉及本地區的破壞性地震臨震的預報發布后,我公司按照本應急預案采取緊急措施。

  一、應急組織機構

  (一)成立公司防震減災綜合保障中隊,下轄紡紗、針服、水電、生活治安四個區隊和通信綜合、醫療防疫兩個組。

  中隊長:xxx(總經理)

  教導員:

  副中隊長:

  副教導員:

  (二)防震減災綜合保障中隊的主要職責:

  1、接受并且落實大豐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指示和命令:

  2、在臨震應急期間,組織、檢查、落實臨震應急;準備工作:

  3、破壞性地震發生后,迅速部署搶險救災工作,并且及時將災情和救災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大豐市抗震救災指揮部:

  4、地震災情嚴重時,請求人民政府救援。

  (三)各區隊、組的組成及主要職責:

  1、紡紗區隊

  區隊長:xxx(棉紡車間主任)

  副區隊長:

  隊員人數:20名

  主要職責:在公司中隊的統一指揮下,負責棉紡車間區域內的抗震救災工作,并且接受公司中隊的人員調派。

  2、針服區隊

  區隊長:xxx(xx公司總經理)

  副隊長:xxx(服裝車間主任)

  xxx(染整車間主任)

  隊員人數:15名

  主要職責:在公司中隊的統一指揮下,負責針織、染筍、服裝生產區域的抗震救災工作,并且接受公司中隊的。人員調派。

  3、水電區隊

  區隊長:xxx

  隊員人數:20名

  主要職責:在公司中隊的統一指揮下,負責水電設施的保護和搶修工作,并且接受公司中隊的人員調派。

  4、生活治安區隊

  區隊長:xxx(安保部經理)

  副區隊長:xxx(供應部經理)

  隊員人數:15名

  主要職責:在公司中隊的統一指揮下,負責食堂、集體宿舍、衛生所、幼兒園、倉庫的抗震救災工作。負責生活區和生產區的治安保衛工作,保障生活供給,管理和分配政府救災物資。

  5、通信綜合組

  組長:xxx(辦公室主任)

  組員人數:4名

  主要職責:負責安排值班、上下聯系、事件記載、對外報道和其它事務的處理,負責辦公大樓內辦公設施的避震防護。

  6、醫療防疫紐

  組長:xxx

  組員人數:5名

  主要職責:負責對傷病員的`搶救和醫治,開展消毒防疫工作。

  二、臨震應急方案

  我公司在接到大牛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發布的破壞性地震臨震警報后,公司應急組織機構迅速起動,進入臨震緊急狀態。

  (一)召開公司黨政工領導參加的防震減災綜合保障中隊會議,傳達大豐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指示,部署防震搶險救災工作。

  (二)根據震情預報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圍工程設施情況,組織人員、設備儀器、貨物的避震疏散。

  (三)根據震情預報和發展情況,適時通知車間停產,通知水電區隊切斷電源、水源,通知鍋爐等壓力容器使用部門停用卸壓。

  (四)儲備必要的抗震救災物資。

  (五)綜合管理部要認真檢修對講機和消防器材,確保完好。

  三、震后應急行動方案

  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公司應急組織機構迅速啟動,立即分頭行動。

  (一)人員搶救和工程搶險。各區隊及醫療防疫組根據中隊命令,派出人員趕赴災害現場扒救被埋壓人員,進行工程搶險和消防滅火。

  (二)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醫療防疫組迅速建立臨時醫療點。搶救傷員;采取消毒和保證飲用水、食品衛生等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三)通信保障。辦公室要盡快恢復被破壞的通信設施。如果大豐通信設施遭破壞尚未正常工作、安保部要為中隊領導和各區隊長和組長配備對講—機。辦公室要建立中隊臨時辦公地點(指揮所),安排人員24小時不間斷值班,對大豐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指示和本公司地域內的震情災情即時上傳下達。

  (四)職工生活和治安保衛。生活治安區隊要組織生活服務隊,為本公司地域的災民提供食品、飲用水和必要的生活用品:保管和分配政府提供的救災物資;組織治安隊,保護集體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堆擴治安秩序;組織隊伍搭建臨時帳棚。

  (五)水電搶修。水電區隊盡快架設臨時電路、管路,提供生活、抗震救災所需電力和飲用水。

  (六)聽從大豐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對非本公司地域內的重災區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援。

  企業防地震災害應急預案 2

  為了全力做好今年的防震減災工作,切實加強我局應對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現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以最快的速度、有序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二、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為加強對突發事件的快速應急處置能力,我局成立防震減災應急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應急處置工作,成員名單如下:

  (一)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任辦公室主任,工作人員。具體負責災情上報、處理、反饋,防震減災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局防震減災措施宣傳等工作。

  (二)搶險隊

  搶險隊人員為全局工作人員。

  城區建設項目燃氣等方面的搶險救災工作,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一)加強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把防震減災工作納入日常工作中,提高全局干部職工防震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在城區道路、橋梁建設工程中,嚴格按照防震減災設計要求組織施工,根據工程類別和特點,落實防震減災措施。

  (三)結合工作特性,做好搶險救災物資的儲備,以備發現異常時能及時搶險處理,防止次生災害的發生。

  四、工作機制

  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縣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負責建立建全本部門防震減災應急預案及應急預案的組織和各項實施制度,對各項目施工單位建立和完善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以及實施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各施工單位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

  五、應急準備

  (一)應急救援機構與職責

  應急處理指揮部組織本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迅速調度應急力量、救援裝備、物資等,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和新險情采取緊急處理措施,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適時將事故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社會公布,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二)應急救援物資

  積極儲備應急救援物資,并定期檢查、維護與更新,確保正常使用和調配。

  (三)應急救援互助

  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需多部門配合,縣規劃建設局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與公安、衛生、消防、質監、安監等部門及時溝通、密切合作,共同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六、應急響應

  (一)災害應急響應

  1.組織搶險救災隊伍。及時組織人員參加搶險救災,預防可能發生的各種次生災害。

  2.保障信息暢通。由辦公室負責,根據上級防災減災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室設在局辦公室,負責組織收信、整理信息,按規定將險情、災情,災害發展趨勢和搶險救災情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確保有關搶險救災信息暢通。

  3、群眾的安全防護。及時疏散撤離群眾,規定疏散的范圍、路線、避難場所和緊急情況下保護群眾安全的必要保護措施。

  4、社會力量動員。在處置參與特別重大、或較大災害事件時,動員一切社會力量開展自救和互救。

  (二)事故報告

  1、報告原則

  事故報告遵循“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在第一時間上報事故。

  2、報告程序

  (1)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在1小時內將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的情況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應急指揮部接到重特大事故報告后,迅速上報縣政府和縣應急辦。

  3、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類別、人員傷亡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直接經濟損失等。

  (3)原因的初步分析。

  (4)緊急搶險救援情況和采取的措施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

  (三)事故處置

  應遵循“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的原則,共同做好防災減災事故的應急處置搶險救援工作。

  1、成立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現場實際情況,迅速指揮救援人員、車輛、機械設備投入搶救工作,并緊急安排技術專家為救援決策提供建議和技術支持,必要時請求衛生、公安、消防等部門協助搶險救援工作。

  2、會同相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

  七、后期處置

  (一)保持與縣委、政府、上級主管部門的聯系,統一宣傳口徑,及時發布有關信息,做好防災減災應急宣傳教育工作,保持社會穩定。

  (二)配合縣政府,做好各項救災、安置、調查總結和恢復工作。

  (三)協助做好災后評詁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專業機構對城區道路、橋梁的破壞程度進行勘測,對不能繼續使用的道路、橋梁采取相關措施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八、重點目標的應急保障措施

  城區道路、橋梁是開展搶險救災的重要通道,發生災害時,應急指揮部接到災害信息或預報后,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對城區重點路段進行巡查,相關搶修機械設備、人員處于待命狀態,如出現道路破壞、損壞情況,立即進行搶修,確保生命通道暢通,把財產損失降低到最低,保證人民生命安全。

  九、應急演練

  加強應急救援人員培訓,建立一支業務精湛、行動迅速、能打硬仗的應急救援隊伍,并組織項目施工單位加強應急,提高整體應急反應能力,并根據演練情況和實際,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十、應急終止

  應急狀態終止后,應急小組辦公室要作出書面報告,書面報告的基本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及搶險救援經過,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傷亡人員情況及經濟損失等,搶險救援采取的措施,應急預案效果及評估情況,應吸取的經驗教訓以及對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處理情況等。

  企業防地震災害應急預案 3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公司防震減災能力,保障人民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國家地震應急預案》、《金昌市地震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本預案適用于我公司處置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活動。

  一、工作原則

  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集團公司立即自動按照預案實施地震應急,處置本公司區域地震災害事件。集團公司是處置本企業區域地震災害事件的主體,各子公司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同行動。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成立金化集團公司抗震救災工作指揮部,下設1個辦公室9個小組,即抗震救災辦公室、組織宣傳組、治安保衛組、醫療救護防疫組、交通運輸組、供電保障組、生活物資供應組、搶險救災組、人口疏散組、恢復生產建設組。

  抗震救災工作指揮部: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職能部室、子公司成員為9個工作組成員,統一領導、收集信息和協調抗震救災應急救援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集團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由曹xx、陸x、張xx負責日常工作。

  職責:

  (1)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震情、災情、及時向金昌市指揮部報告。

  (2)及時傳達貫徹各項命令,并督促檢查各項命令的落實情況。

  (3)組織余震監測和震情會商,負責震災損失調查和快速評估,了解匯總現場救災進展情況。

  (4)負責對外的聯絡和接待工作。

  (5)負責處理辦公室日常工作。

  1、組織宣傳組

  組織宣傳組組長由綜合辦公室主任曹久祥同志擔任,廣播電視臺工作人員為成員。

  主要職責:

  (1)按照規定進行應急宣傳,及時向公眾發布震情、災情等有關信息。

  (2)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利用廣播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全公司力量,積極參與抗震救災工作。平息地震謠言。當出現地震謠言并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影響時,應派出工作人員調查謠言起因,做好宣傳工作,平息地震謠言。

  主要職責:統一領導、收集和協調抗震救災應急救援工作。

  2、治安保衛組

  治安保衛組組長由保衛科科長張永春同志擔任,成員為公司綜合辦和安環部全體人員及專兼職安全員。

  主要職責:

  (1)在地震臨震的預報發布后或地震發生后,及時組織與加強領導機關和生產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

  (2)當地震發生后,加強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實施緊急防范措施。

  (3)預防和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水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和擴大蔓延。

  3、醫療救護防疫組

  醫療救護防疫組組長由工會主席朱元德同志擔任,副組長由衛生院院長徐寶年擔任。成員為衛生院主要醫師、防疫人員及各子公司工作人員,辦公室設在衛生院。

  主要職責:

  (1)在臨震應急期間,應儲備一定數量的藥品及醫療救護器械等,并組織好15人的.醫療救護隊隨時待命。

  (2)地震發生后,應立即合理安排醫療救護人員奔赴災區,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或建設臨時醫療點搶救傷員。

  (3)在做好受傷人員的搶救、處理及疏散工作的同時,做好衛生防疫消毒工作。

  (4)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

  4、交通運輸組

  交通運輸組組長由物流公司總經理張新和同志擔任,物流公司人員為成員。

  主要職責:

  (1)在臨震應急期間,做好運輸車輛的準備及救災儲備物資、設備的運輸工作。

  (2)地震發生后,應盡快組織人員搶修被毀鐵路、公路及有關設施,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物質運輸和災民的疏散。

  (3)組織、協調、疏散傷病人員。

  5、供電保障組

  供電保障組組長由電力公司經理陳勉擔任,辦公室設在電力公司。

  (1)在臨震應急期間,要組織協調力量對集團公司生產系統主要變電線路進行檢修、加固。隨時保證線路暢通。

  (2)地震發生后,電力公司應迅速組織搶修隊伍,盡快恢復被損壞的生產用電線路及設施,確保生產區域、受災區正常供電。

  6、物資供應組

  物資供應組組長由財務部部長蔡文斌擔任,財務部、子公司綜合部人員為成員。辦公室設在集團公司財務部。

  主要職責:

  (1)在臨震應急期間,做好應急資金、物資、食品的儲備和落實工作。提供后勤保障抗震救災所需物資和生活必需品。

  (2)地震發生后,迅速組織隊伍,按照公司統一部署,調動生產物資、生活食品與物資,保證災區及救援隊伍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3)做好應急救濟款的發放工作。

  (4)積極組織災區的轉移,安置與恢復重建工作。

  7、搶險救災組

  搶險救災組組長由奔馬公司總經理杜德海、豐盛公司總經理王虎擔任,生調部、機動部、安環部人員和各作業區經理為成員。

  主要職責:

  (1)在臨震應急期間,應組織生產系統搶險救災隊伍積極開展救災技術訓練,掌握搶險救災技術。

  (2)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應立即啟動集團公司事故狀態下應急預案、生產系統由調度指揮中心負責,迅速通知在崗人員撤離危險區域,在保護自身安全的情況下,趕赴生產、生活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并組織做好生產系統開停車工作。

  (3)嚴密監視生產區域火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此生災害的發生,出現異常情況時,應迅速組織搶救人員和財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災害的擴大蔓延。

  8、人口疏散組

  人口疏散組組長由物業公司總經理王銅山同志擔任。

  成員:各子公司、作業區、專業化公司、離退辦負責人。

  主要職責:

  (1)在臨震應急期間,負責指導各單位、各家屬區組織群眾進行有秩序的疏散到預定安全區域,特別要注意做好婦女、兒童及老、弱、病殘人員的疏散安置工作。

  (2)地震發生后,迅速設置避難場所和救災物資供應點。

  (3)配合搞好災民的轉移和安置工作,穩定社會秩序。

  9、恢復建設組

  恢復建設組組長由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韓韜同志擔任,成員為工程中心、總工辦、物業公司負責人。

  主要職責:

  (1)迅速組織人員深入災區,普查生產設施、家屬區房屋等建筑物的損毀情況。

  (2)提出重建計劃,并報縣政府、市政府。

  (3)積極爭取外援和籌措資金。

  三、一般性地震的應急反應

  一般破壞性地震時指造成人員傷亡10人以內,直接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下的地震。

  地震發生后,應立即啟動地震應急預案,按應急預案程序開展地震應急工作,并將緊急情況及時報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各子公司在半小時內向集團公司辦公室匯報災情,之后每隔一小時向公司抗震救災辦公室匯報災情,公司辦公室每隔一小時向指揮部匯報災情。

  其他等級破壞性地震應急救援按上級政府要求實施。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各工作組成員迅速到位,按照集團公司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職責開展救災工作。迅速向市政府及金昌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災情。

  四、臨震應急反應

  1、集團公司防震救災工作指揮部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布置應急準備工作。

  2、各工作組立即行動起來,確保通訊暢通,集結搶險救災隊伍,隨時準備工作。

  3、積極儲備救災資金,物資和食品。

  4、保證供電的暢通。

  5、加強全公司的保衛工作,預防和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五、抗震救災人員疏散

  全公司按照實際情況在各子公司、家屬區設臨時疏散避難點,每個點應本著寬闊、平坦、附近無高層建筑、特種輸送管線要求位置。各子公司要切實擔負本區域內受災職工的安撫、疏導及開展自救、安全疏散避災的組織工作。

  六、其他事項

  (一)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集團公司按照有關規定、發布、報金昌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為了適應地震災害事件,應急對策的不斷完善和地震應急機構的調整,需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預案的更新期限為5年,期間因人事變動職責由新人員自動接替。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企業防地震災害應急預案 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依法科學統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實施地震應急,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國發生地震及火山災害和國外發生造成重大影響地震及火山災害的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抗震救災工作堅持統一領導、軍地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資源共享、快速反應的工作原則。地震災害發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立即自動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前期處置工作。省級人民政府是應對本行政區域特別重大、重大地震災害的主體。視省級人民政府地震應急的需求,國家地震應急給予必要的協調和支持。

  2、組織體系

  2.1國家抗震救災指揮機構

  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國抗震救災工作。地震局承擔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日常工作。

  必要時,成立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國抗震救災工作;在地震災區成立現場指揮機構,在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2.2地方抗震救災指揮機構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本行政區域的抗震救災工作。地方有關部門和單位、當地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組織等,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災工作。

  3、響應機制

  3.1地震災害分級

  地震災害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

  (1)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占地震發生地省(區、市)上年國內生產總值1%以上的地震災害。

  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7.0級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區發生6.0級以上地震,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2)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

  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6.0級以上、7.0級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區發生5.0級以上、6.0級以下地震,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

  (3)較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較重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

  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5.0級以上、6.0級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區發生4.0級以上、5.0級以下地震,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

  (4)一般地震災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

  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4.0級以上、5.0級以下地震,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

  3.2分級響應

  根據地震災害分級情況,將地震災害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

  應對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啟動Ⅰ級響應。由災區所在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災區地震應急工作;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國抗震救災工作。

  應對重大地震災害,啟動Ⅱ級響應。由災區所在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災區地震應急工作;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根據情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國家地震應急工作。

  應對較大地震災害,啟動Ⅲ級響應。在災區所在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支持下,由災區所在市級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災區地震應急工作。中國地震局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災區需求,協助做好抗震救災工作。

  應對一般地震災害,啟動Ⅳ級響應。在災區所在省、市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支持下,由災區所在縣級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災區地震應急工作。中國地震局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災區需求,協助做好抗震救災工作。

  地震發生在邊疆地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和其他特殊地區,可根據需要適當提高響應級別。地震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災情及其發展情況對響應級別及時進行相應調整,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4、監測報告

  4.1地震監測預報

  中國地震局負責收集和管理全國各類地震觀測數據,提出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和年度防震減災工作意見。各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和機構加強震情跟蹤監測、預測預報和群測群防工作,及時對地震預測意見和可能與地震有關的異常現象進行綜合分析研判。省級人民政府根據預報的震情決策發布地震預報,組織預報區加強應急防范措施。

  4.2震情速報

  地震發生后,中國地震局快速完成地震發生時間、地點、震級、震源深度等速報參數的測定,報國務院,同時通報有關部門,并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4.3災情報告

  地震災害發生后,災區所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時將震情、災情等信息報上級人民政府,必要時可越級上報。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地震災害,民政部、中國地震局等部門迅速組織開展現場災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報國務院,并及時續報有關情況。公安、安全生產監管、交通、鐵道、水利、建設、教育、衛生等有關部門及時將收集了解的情況報國務院。

  5、應急響應

  各有關地方和部門根據災情和抗災救災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5.1搜救人員

  立即組織基層應急隊伍和廣大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同時組織協調當地解放軍、武警部隊、地震、消防、建筑和市政等各方面救援力量,調配大型吊車、起重機、千斤頂、生命探測儀等救援裝備,搶救被掩埋人員。現場救援隊伍之間加強銜接和配合,合理劃分責任區邊界,遇有危險時及時傳遞警報,做好自身安全防護。

  5.2開展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

  迅速組織協調應急醫療隊伍趕赴現場,搶救受傷群眾,必要時建立戰地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加強救護車、醫療器械、藥品和血漿的組織調度,特別是加大對重災區及偏遠地區醫療器械、藥品供應,確保被救人員得到及時醫治,最大程度減少傷員致死、致殘。統籌周邊地區的醫療資源,根據需要分流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開展災后心理援助。

  加強災區衛生防疫工作。及時對災區水源進行監測消毒,加強食品和飲用水衛生監督;妥善處置遇難者遺體,做好死亡動物、醫療廢棄物、生活垃圾、糞便等消毒和無害化處理;加強鼠疫、狂犬病的監測、防控和處理,及時接種疫苗;實行重大傳染病和突發衛生事件每日報告制度。

  5.3安置受災群眾

  開放應急避難場所,組織籌集和調運食品、飲用水、衣被、帳篷、移動廁所等各類救災物資,解決受災群眾吃飯、飲水、穿衣、住處等問題;在受災村鎮、街道設置生活用品發放點,確保生活用品的有序發放;根據需要組織生產、調運、安裝活動板房和簡易房;在受災群眾集中安置點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器材,嚴防火災發生。救災物資優先保證學校、醫院、福利院的需要;優先安置孤兒、孤老及殘疾人員,確保其基本生活。鼓勵采取投親靠友等方式,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安置受災群眾。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積極創造條件,組織災區學校復課。

  5.4搶修基礎設施

  搶通修復因災損毀的機場、鐵路、公路、橋梁、隧道等交通設施,協調運力,優先保證應急搶險救援人員、救災物資和傷病人員的運輸需要。搶修供電、供水、供氣、通信、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保障災區群眾基本生活需要和應急工作需要。

  5.5加強現場監測

  地震局組織布設或恢復地震現場測震和前兆臺站,實時跟蹤地震序列活動,密切監視震情發展,對震區及全國震情形勢進行研判。氣象局加強氣象監測,密切關注災區重大氣象變化。災區所在地抗震救災指揮部安排專業力量加強空氣、水源、土壤污染監測,減輕或消除污染危害。

  5.6防御次生災害

  加強次生災害監測預警,防范因強余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泥石流、滾石等造成新的人員傷亡和交通堵塞;組織專家對水庫、水電站、堤壩、堰塞湖等開展險情排查、評估和除險加固,必要時組織下游危險地區人員轉移。

  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輸配電線路的受損情況排查,及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對核電站等核工業生產科研重點設施,做好事故防范處置工作。

  5.7維護社會治安

  嚴厲打擊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等違法犯罪行為;在受災群眾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增設臨時警務站,加強治安巡邏,增強災區群眾的安全感;加強對黨政機關、要害部門、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監獄等重要場所的警戒,做好涉災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5.8開展社會動員

  災區所在地抗震救災指揮部明確專門的組織機構或人員,加強志愿服務管理;及時開通志愿服務聯系電話,統一接收志愿者組織報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關服務工作;根據災區需求、交通運輸等情況,向社會公布志愿服務需求指南,引導志愿者安全有序參與。

  視情開展為災區人民捐款捐物活動,加強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和款物接收、統計、分配、使用、公示反饋等各環節工作。

  必要時,組織非災區人民政府,通過提供人力、物力、財力、智力等形式,對災區群眾生活安置、傷員救治、衛生防疫、基礎設施搶修和生產恢復等開展對口支援。

  5.9加強涉外事務管理

  及時向相關國家和地區駐華機構通報相關情況;協調安排國外救援隊入境救援行動,按規定辦理外事手續,分配救援任務,做好相關保障;加強境外救援物資的接受和管理,按規定做好檢驗檢疫、登記管理等工作;適時組織安排境外新聞媒體進行采訪。

  5.10發布信息

  各級抗震救災指揮機構按照分級響應原則,分別負責相應級別地震災害信息發布工作,回應社會關切。信息發布要統一、及時、準確、客觀。

  5.11開展災害調查與評估

  地震局開展地震烈度、發震構造、地震宏觀異常現象、工程結構震害特征、地震社會影響和各種地震地質災害調查等。民政、地震、國土資源、建設、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深入調查災區范圍、受災人口、成災人口、人員傷亡數量、建構筑物和基礎設施破壞程度、環境影響程度等,組織專家開展災害損失評估。

  5.12應急結束

  在搶險救災工作基本結束、緊急轉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災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電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搶修搶通、災區生活秩序基本恢復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關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指揮與協調

  6.1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6.1.1先期保障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發生后,根據中國地震局的信息通報,有關部門立即組織做好災情航空偵察和機場、通信等先期保障工作。

  (1)測繪地信局、民航局、總參謀部等迅速組織協調出動飛行器開展災情航空偵察。

  (2)總參謀部、民航局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關機場的有序運轉,組織修復災區機場或開辟臨時機場,并實行必要的飛行管制措施,保障抗震救災工作需要。

  (3)工業和信息化部按照國家通信保障應急預案及時采取應對措施,搶修受損通信設施,協調應急通信資源,優先保障抗震救災指揮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暢通。自有通信系統的部門盡快恢復本部門受到損壞的通信設施,協助保障應急救援指揮通信暢通。

  6.1.2地方政府應急處置

  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組織各類專業搶險救災隊伍開展人員搜救、醫療救護、受災群眾安置等,組織搶修重大關鍵基礎設施,保護重要目標;國務院啟動I級響應后,按照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統一部署,領導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抗震救災工作。

  災區所在市(地)、縣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發動基層干部群眾開展自救互救,組織基層搶險救災隊伍開展人員搜救和醫療救護,開放應急避難場所,及時轉移和安置受災群眾,防范次生災害,維護社會治安,同時提出需要支援的應急措施建議;按照上級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安排部署,領導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抗震救災工作。

  6.1.3國家應急處置

  中國地震局或災區所在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提出實施國家地震應急Ⅰ級響應和需采取應急措施的建議,國務院決定啟動Ⅰ級響應,由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國抗震救災工作。必要時,國務院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根據需要設立搶險救援、群眾生活保障、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基礎設施保障和生產恢復、地震監測和次生災害防范處置、社會治安、救災捐贈與涉外事務、涉港澳臺事務、國外救援隊伍協調事務、地震災害調查及災情損失評估、信息發布及宣傳報道等工作組,國務院辦公廳履行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組織有關地區和部門開展以下工作:

  (1)派遣公安消防部隊、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礦山和危險化學品救護隊、醫療衛生救援隊伍等各類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協調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派遣專業隊伍,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幸存者和被困群眾。

  (2)組織跨地區調運救災帳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災物資和裝備,支援災區保障受災群眾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

  (3)支援災區開展傷病員和受災群眾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根據需要組織實施跨地區大范圍轉移救治傷員,恢復災區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和秩序。

  (4)組織搶修通信、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保障搶險救援通信、電力以及救災人員和物資交通運輸的暢通。

  (5)指導開展重大危險源、重要目標物、重大關鍵基礎設施隱患排查與監測預警,防范次生衍生災害。對于已經受到破壞的,組織快速搶險救援。

  (6)派出地震現場監測與分析預報工作隊伍,布設或恢復地震現場測震和前兆臺站,密切監視震情發展,指導做好余震防范工作。

  (7)協調加強重要目標警戒和治安管理,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指導做好涉災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8)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非災區省級人民政府以及企事業單位、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對災區進行緊急支援。

  (9)視情實施限制前往或途經災區旅游、跨省(區、市)和干線交通管制等特別管制措施。

  (10)組織統一發布災情和抗震救災信息,指導做好抗震救災宣傳報道工作,正確引導國內外輿論。

  (11)其他重要事項。

  必要時,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在地震災區成立現場指揮機構,負責開展以下工作:

  (1)了解災區抗震救災工作進展和災區需求情況,督促落實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工作部署。

  (2)根據災區省級人民政府請求,協調有關部門和地方調集應急物資、裝備。

  (3)協調指導國家有關專業搶險救援隊伍以及各方面支援力量參與抗震救災行動。

  (4)協調公安、交通運輸、鐵路、民航等部門和地方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5)協調安排災區傷病群眾轉移治療。

  (6)協調相關部門支持協助地方人民政府處置重大次生衍生災害。

  (7)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部署的其他任務。

  6.2重大地震災害

  6.2.1地方政府應急處置

  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制訂搶險救援力量及救災物資裝備配置方案,協調駐地解放軍、武警部隊,組織各類專業搶險救災隊伍開展人員搜救、醫療救護、災民安置、次生災害防范和應急恢復等工作。需要國務院支持的事項,由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提出建議。

  災區所在市(地)、縣級抗震救災指揮部迅速組織開展自救互救、搶險救災等先期處置工作,同時提出需要支援的應急措施建議;按照上級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安排部署,領導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抗震救災工作。

  6.2.2國家應急處置

  中國地震局向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上報相關信息,提出應對措施建議,同時通報有關部門。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根據應對工作需要,或者災區所在省級人民政府請求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議,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應急措施:

  (1)派遣公安消防部隊、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礦山和危險化學品救護隊、醫療衛生救援隊伍等專業搶險救援隊伍,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幸存者和被困群眾,轉移救治傷病員,開展衛生防疫等。必要時,協調解放軍、武警部隊派遣專業隊伍參與應急救援。

  (2)組織調運救災帳篷、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災物資。

  (3)指導、協助搶修通信、廣播電視、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

  (4)根據需要派出地震監測和次生災害防范、群眾生活、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基礎設施恢復等工作組,赴災區協助、指導開展抗震救災工作。

  (5)協調非災區省級人民政府對災區進行緊急支援。

  (6)需要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協調解決的其他事項。

  6.3較大、一般地震災害

  市(地)、縣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各類專業搶險救災隊伍開展人員搜救、醫療救護、災民安置、次生災害防范和應急恢復等工作。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根據應對工作實際需要或下級抗震救災指揮部請求,協調派遣專業技術力量和救援隊伍,組織調運抗震救災物資裝備,指導市(地)、縣開展抗震救災各項工作;必要時,請求國家有關部門予以支持。

  根據災區需求,中國地震局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地方做好地震監測、趨勢判定、房屋安全性鑒定和災害損失調查評估,以及支援物資調運、災民安置和社會穩定等工作。必要時,派遣公安消防部隊、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和醫療衛生救援隊伍赴災區開展緊急救援行動。

  7、恢復重建

  7.1恢復重建規劃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發生后,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災區省級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災后恢復重建規劃;重大、較大、一般地震災害發生后,災區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組織編制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規劃。

  7.2恢復重建實施

  災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有計劃、分步驟地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災后恢復重建。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災區恢復重建規劃的實施給予支持和指導。

  8、保障措施

  8.1隊伍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解放軍、武警部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強地震災害緊急救援、公安消防、陸地搜尋與救護、礦山和危險化學品救護、醫療衛生救援等專業搶險救災隊伍建設,配備必要的物資裝備,經常性開展協同演練,提高共同應對地震災害的能力。

  城市供水、供電、供氣等生命線工程設施產權單位、管理或者生產經營單位加強搶險搶修隊伍建設。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層地震搶險救災隊伍,加強日常管理和培訓。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發揮共青團和紅十字會作用,依托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社區建立地震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形成廣泛參與地震應急救援的社會動員機制。

  各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加強地震應急專家隊伍建設,為應急指揮輔助決策、地震監測和趨勢判斷、地震災害緊急救援、災害損失評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鑒定等提供人才保障。各有關研究機構加強地震監測、地震預測、地震區劃、應急處置技術、搜索與營救、建筑物抗震技術等方面的研究,提供技術支撐。

  8.2指揮平臺保障

  各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綜合利用自動監測、通信、計算機、遙感等技術,建立健全地震應急指揮技術系統,形成上下貫通、反應靈敏、功能完善、統一高效的地震應急指揮平臺,實現震情災情快速響應、應急指揮決策、災害損失快速評估與動態跟蹤、地震趨勢判斷的快速反饋,保障各級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災中進行合理調度、科學決策和準確指揮。

  8.3物資與資金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網絡和生產、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保障地震災害應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資、地震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醫療器械和藥品等的生產供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工作,并通過與有關生產經營企業簽訂協議等方式,保障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生產、供給。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保障抗震救災工作所需經費。中央財政對達到國家級災害應急響應、受地震災害影響較大和財政困難的地區給予適當支持。

  8.4避難場所保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利用廣場、綠地、公園、學校、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因地制宜設立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統籌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電、排污、環保、物資儲備等設備設施。

  學校、醫院、影劇院、商場、酒店、體育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設置地震應急疏散通道,配備必要的救生避險設施,保證通道、出口的暢通。有關單位定期檢測、維護報警裝置和應急救援設施,使其處于良好狀態,確保正常使用。

  8.5基礎設施保障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建立健全應急通信工作體系,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通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保障系統,確保地震應急救援工作的通信暢通。在基礎通信網絡等基礎設施遭到嚴重損毀且短時間難以修復的極端情況下,立即啟動應急衛星、短波等無線通信系統和終端設備,確保至少有一種以上臨時通信手段有效、暢通。

  廣電部門完善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建立完善國家應急廣播體系,確保群眾能及時準確地獲取政府發布的權威信息。

  發展改革和電力監管部門指導、協調、監督電力運營企業加強電力基礎設施、電力調度系統建設,保障地震現場應急裝備的臨時供電需求和災區電力供應。

  公安、交通運輸、鐵道、民航等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公路、鐵路、航空、水運緊急運輸保障體系,加強統一指揮調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應急救援“綠色通道”機制。

  8.6宣傳、培訓與演練

  宣傳、教育、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地震等主管部門密切配合,開展防震減災科學、法律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動員社會公眾積極參與防震減災活動,提高全社會防震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學校把防震減災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加強防震減災專業人才培養,教育、地震等主管部門加強指導和監督。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地震應急管理培訓制度,結合本地區實際,組織應急管理人員、救援人員、志愿者等進行地震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制定演練計劃并定期組織開展地震應急演練。機關、學校、醫院、企事業單位和居委會、村委會、基層組織等,要結合實際開展地震應急演練。

  9、對港澳臺地震災害應急

  9.1對港澳地震災害應急

  香港、澳門發生地震災害后,中國地震局向國務院報告震情,向國務院港澳辦等部門通報情況,并組織對地震趨勢進行分析判斷。國務院根據情況向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發出慰問電;根據特別行政區的請求,調派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醫療衛生救援隊伍協助救援,組織有關部門和地區進行支援。

  9.2對臺灣地震災害應急

  臺灣發生地震災害后,國務院臺辦向臺灣有關方面了解情況和對祖國內地的需求。根據情況,祖國內地對臺灣地震災區人民表示慰問。國務院根據臺灣有關方面的需求,協調調派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醫療衛生救援隊伍協助救援,援助救災款物,為有關國家和地區對臺灣地震災區的人道主義援助提供便利。

  10、其他地震及火山事件應急

  10.1強有感地震事件應急

  當大中城市和大型水庫、核電站等重要設施場地及其附近地區發生強有感地震事件并可能產生較大社會影響,中國地震局加強震情趨勢研判,提出意見報告國務院,同時通報國務院有關部門。省(區、市)人民政府督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新聞及信息發布與宣傳工作,保持社會穩定。

  10.2海域地震事件應急

  海域地震事件發生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和當地海上搜救機構、海洋主管部門、海事管理部門等通報情況。國家海洋局接到海域地震信息后,立即開展分析,預測海域地震對我國沿海可能造成海嘯災害的影響程度,并及時發布相關的海嘯災害預警信息。當海域地震造成或可能造成船舶遇險、原油泄漏等突發事件時,交通運輸部、國家海洋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有關預案實施海上應急救援。當海域地震造成海底通信電纜中斷時,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根據有關預案實施搶修。當海域地震波及陸地造成災害事件時,參照地震災害應急響應相應級別實施應急。

  10.3火山災害事件應急

  當火山噴發或出現多種強烈臨噴異常現象,中國地震局和有關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國務院。中國地震局派出火山現場應急工作隊伍趕赴災區,對火山噴發或臨噴異常現象進行實時監測,判定火山災害類型和影響范圍,劃定隔離帶,視情向災區人民政府提出轉移居民的建議。必要時,國務院研究、部署火山災害應急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支援。災區人民政府組織火山災害預防和救援工作,必要時組織轉移居民。

  10.4對國外地震及火山災害事件應急

  國外發生造成重大影響的地震及火山災害事件,外交部、商務部、中國地震局等部門及時將了解到的受災國的災情等情況報國務院,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國際救援和援助行動。根據情況,發布信息,引導我國出境游客避免赴相關地區旅游,組織有關部門和地區協助安置或撤離我境外人員。當毗鄰國家發生地震及火山災害事件造成我國境內災害時,按照我國相關應急預案處置。

  11、附則

  11.1獎勵與責任

  對在抗震救災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抗震救災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嚴重虛報、瞞報災情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1.2預案管理與更新

  中國地震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本預案,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預案實施后,中國地震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修訂完善本預案。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制訂本行政區域地震應急預案,報上級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備案。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結合本部門職能制訂地震應急預案或包括抗震救災內容的應急預案,報同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備案。交通、鐵路、水利、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和學校、醫院,以及可能發生次生災害的核電、礦山、危險物品等生產經營單位制訂地震應急預案或包括抗震救災內容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縣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備案。

  11.3以上、以下的含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11.4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國務院辦公廳負責解釋。

  11.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企業防地震災害應急預案 5

  為確保我鎮地震應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開展,最大限度地減輕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甘肅省防震減災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成縣地震局地震應急預案》及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方針和原則

  (一)指導方針。防震減災工作堅持以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把防震減災工作納入我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落實震前、震時、震后各項防震減災工作措施。

  (二)原則。堅持以人為本,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最大限度的減輕地震災害損失的原則;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部門密切配合,各司其職,資源整合,信息共享;以先進技術手段為支撐,進行科學決策;建立廣泛的社會動員機制,發揮人民群眾在自救呼救和震后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全鎮區域內發生的地震災害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的應急處置。

  三、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及主要職責

  鎮黨委政府成立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調度全鎮防震減災工作。發生地震災害事件,鎮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即轉為鎮抗震救災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指揮和協調全鎮抗震救災工作。為了做好全鎮地震災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應對工作,紙坊鎮成立了由黨委書記強萬祥、鎮長張虎林同志任組長,人大主席楊煒同志、黨委副書記李春同志、副鎮長李輝、楊星悅、郝會兵同志任副組長,各站所及派出所、醫院、供電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地震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負責對本鎮地震應急工作實施統一指揮,以及地震應急搶險救援的各項工作。

  主要職責:

  1、第一時間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災情和救災應急方案及救災中發生的重大問題。

  2、確定和宣布震后應急或臨震應急期的起至時間。

  3、統一領導全鎮抗震救災工作,部署和監督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實施;派出地震現場抗震救災人員,協調駐點部隊派遣搶險救災部隊。

  4、指導抗震救災工作,協調跨鎮抗震救災工作和臨震應急事項;解決協調抗震救災中急需解決的重大問題。

  5、根據破壞性地震應急需要,向縣政府請求在災區實行和解除特別管制措施。

  6、及時掌握災情、震情、險情及其發展趨勢,請求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對口緊急支援。

  7、統一把握震情、災情報道口徑。

  (二)辦事機構及主要職責指揮部下設“一室七組”,即抗震救災辦公室、宣傳報導組、安全保衛組、醫療救護防疫及人口疏散組、搶險救災及生活物資供應組、社會保障及恢復建設組、后勤保障組、督察工作組。

  1、抗震救災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黨政辦,主任由黨委副書記李春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黨政辦主任蘇定輝同志兼任。成員包括:黨政辦工作人員。

  主要工作職責:

  (1)研究制定本鎮應對地震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2)負責組織指揮和處置一般地震災害事件的先期處置和善后工作;

  (3)協調各組之間的關系,指導各村開展地震事件的應對工作;

  (4)負責對外的聯絡和接待工作。

  (5)負責處理辦公室日常工作。

  (6)完成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宣傳報導組

  宣傳報導組辦公室設在黨政辦公室,組長由蘇定輝同志兼任,成員由黨政辦成員組成。主要職責:

  (1)按照規定進行應急宣傳,及時向公眾發布震情、災情等有關信息。

  (2)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在廣播上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全鎮力量,積極參與抗震救災工作。

  (3)宣傳抗震救災工作中典型事跡與模范人物,穩定人心,穩定社會秩序,促進救災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

  3、安全保衛組

  安全保衛組辦公室設在武裝部,組長由武裝部長郝會斌同志兼任,副組長由派出所所長王小強同志兼任,成員由武裝部、派出所成員組成。

  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地震應急的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2)當地震發生后,加強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實施緊急防范措施,全力維護災區的社會穩定工作。

  (3)負責組織對要害部門、金融單位等重要目標的警戒。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水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和擴大蔓延。

  (5)協助民政部門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

  (6)必要時負責組織動員和征用其他部門及社會的交通設施裝備,保證地震應急搶險救災物資運輸和災民、傷員的疏散轉移。

  4、醫療救護防疫及人口疏散組

  醫療救護防疫及人口疏散組辦公室設在鎮計生辦,組長由武裝部長郝會斌同志兼任,副組長由鎮衛生院院長胡志鋒同志、計生辦主任陳海洲同志擔任,成員由衛生院、計生辦工作人員、各村黨支部書記、轄區學校校長組成。

  主要職責:

  (1)負責迅速組織醫療衛生救援隊伍進入地震災區現場,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

  (2)在監震應急期間,應儲備一定數量的藥品及醫療救護器械等,組織好醫療救護隊待命。

  (3)地震發生后,應立即奔赴災區,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或建設臨時醫療點搶救傷員。

  (4)做好衛生防疫及傷亡人員的搶救、處理及疏散工作。

  (5)負責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食品、飲用水源、醫用放射源的安全情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

  (6)負責地震傷亡醫療救治信息報告,負責組織本鎮的地震次生、衍生災害的預防與處置工作

  (7)在臨震應急期間,應組織群眾進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別要注意做好婦女、兒童及老、弱、病、殘人員的疏散安置工作。

  (8)地震發生后,迅速設置避難場所和救災物資供應點。

  5、搶險救災及生活物資供應組

  搶險救災及生活物資供應組辦公室設在財政所,組長由副鎮長李輝同志兼任,副組長由財政所所長蘇環春同志、民政辦主任趙衛東同志兼任,成員由財政所、民政辦工作人員。

  主要職責:

  (1)在臨震應急期間,應組織搶險救災隊伍積極開展救災技術訓練,掌握搶險救災技術。同時,做好應急資金、物資、食品的儲備工作。

  (2)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應迅速組織隊伍奔赴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并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

  (3)地震發生后,迅速組織隊伍,按照全鎮的統一部署,調動糧食、食品與物資,保證災區生活必須品的供應。

  (4)嚴密監視災區火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出現異常情況時,應迅速組織搶救隊搶救人員和物資,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災害的擴大蔓延。

  (5)做好應急救濟款的發放工作。

  (6)積極組織災區的轉移、安置與恢復重建工作。

  6、后勤保障組

  后勤保障組辦公室設在民政辦,組長由副鎮長李輝同志兼任,副組長由民政辦主任趙衛東同志擔任,成員由民政辦、供電站及后勤工作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

  (1)在臨震應急期間,做好運輸車輛的準備工作及救災儲備物資、設備的運輸工作。

  (2)在臨震應急期間應加強對主要通訊線路的檢修及通訊物資的準備工作。

  (3)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應盡快組織人員搶修被損毀的線路及設施,保證救災通訊暢通無阻。

  (4)在臨震應急期間,要組織力量對主要變電線路進行檢修、加固。

  (5)地震發生后,供電站迅速組織搶修隊伍,盡快恢復被損壞的線路及設施,確保災區正常供電。

  7、社會保障及恢復建設組

  社會保障及恢復建設組辦公室設在民政辦公室,組長由鎮長張虎林同志擔任,成員由民政、財政所、機關后勤工作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

  (1)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應立即組織隊伍奔赴災區對退休工人,低保、困難人員開展社會救助工作。

  (2)迅速組織人員深入災區,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損毀情況。

  (3)提出重建計劃,并上報鎮黨委、鎮政府。

  (4)積極爭取外援和籌措資金。

  8、督察工作組

  督察工作組辦公室設在紀檢辦公室,組長由紀檢書記李春同志兼任,成員由司法所工作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

  (1)在臨震應急期間,對各組開展的地震應急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2)破壞性地震發生后,督查各工作組履行責任情況、開展救助落實情況。

  (3)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對在處置因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四、應急響應

  1、響應程序地震災害發生后,根據震情和災情需要,啟動應急預案。組織領導應急工作。根據需要,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穩定社會、安定民心等工作,及時向上級政府和地震部門報告震情、災情和應急工作情況。

  2、指揮協調

  (1)一般破壞性地震應急反應。各村、各單位在半小時內向辦公室匯報災情,之后每隔一小時向辦公室匯報災情,辦公室每隔一小時向鎮地震處置指揮部報告情況,同時向縣地震應急指揮部匯報災情。

  (2)中等級嚴重破壞性地震應急反應。中等破壞性地震中等或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各工作組成員迅速到位,按照鎮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和職責開展救災工作。迅速向縣政府及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災情。

  (3)臨震應急反應。鎮防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布置應急準備工作。各工作組立即行動起來,確保通訊暢通,集結搶險救災隊伍,隨時準備工作。積極儲備救災資金、物資和食品。加強全鎮的.保衛工作,預防和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3、緊急處理

  地震災害現場實行政府統一領導、現場指揮部綜合協調、各部門參與的應急救援工作體制。

  地震現場緊急處理的主要內容。

  (1)盡快溝通、匯集和上報地震破壞、人員傷亡和被壓埋的情況、災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動進展情況;

  (2)分配救援任務、劃分責任區域、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

  (3)必要時采取緊急防御措施,及時疏散群眾,組織建筑物的安全鑒定,查明次生、衍生災害或威脅,組織力量消除次生災害的發生;

  (4)組織搶修通信、交通、供水、供電等生命線設施;組織救援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5)協助上級業務部門進行災害損失調查、災害損失評估等工作。

  4、應急行動

  (1)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

  指揮部根據災害種類和分布情況,迅速組織搜救被壓人員,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正常。

  (2)群眾的安全防護

  災情發生后,鎮政府應及時制定具體的群眾能夠疏散撤離方式、程序、行動組織指揮方案,規定疏散的范圍、路線、避難場所和緊急情況下保護群眾安全的必要保護措施,并認真落實。

  (3)社會力量動員和參與

  特別重大、重大或較大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鎮抗震救災指揮部動員非災區的力量,參加搶險救災、動員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對災區提供救助,根據需要開展捐款、捐物活動。

  (4)應急結束

  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由現場指揮部組織相關小組和專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應急達到以下條件:地震災害事件的緊急處置工作已經完成,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經過震情趨勢判斷,近期無發生較大地震的可能,災區基本恢復正常社會秩序。鎮指揮部向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申請應急結束,由縣政府批準并宣布災區震后應急期結束后,方可終止應急狀態。

  五、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地震發生后,鎮應急指揮部必須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工作,為受災群眾提供臨時住所和應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須品,做好現場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2、社會救助

  鎮民政部門要發動社會、個人開展救助活動,并按有關規定做好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運輸、發放工作。民政部門負責對社會捐贈資金和物資實行全過程管理和監督,確保救助資金和物資用于受災地區和受災群眾。

  3、調查和總結

  參與地震應急工作的各相關部門、單位做好各自應急工作的總結并上報鎮抗震救災指揮部,鎮抗震救災指揮部對應急工作進行總結并提出改進建議,上報縣抗震救災辦公室。

  六、應急保障

  1、通信保障

  電信部門負責對通信系統的維護,制定通信系統備用方案,確保地震應急期間通訊暢通。

  2、交通運輸保障

  派出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交通運輸保證,本著平震結合的原則,組織一定數量的應急運輸工具,供地震災害應急救援使用,并建立應急交通工具動態數據庫。

  3、醫療衛生保障

  鎮衛生院負責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應急衛生救援梯隊,及時提供現場創傷醫療救治、疫情處置的基本設備,建立醫療衛生保障動態數據庫。

  4、治安保障

  鎮派出所負責地震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治安保障,開展群防聯防。

  5、物資保障

  民政部門合理建立物資的儲備網絡,完善鎮級救災儲備管理制度,增強鎮級調控能力,必要時,可依法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6、資金保障

  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所必須的專項資金由鎮財政予以保障。

  7、社會動員保障鎮政府建立應對突發性公共事件災害的社會動員機制,保證在特別重大、重大或較大地震災害發生后,能夠使社會各方面力量及時、主動地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行。

  企業防地震災害應急預案 6

  為確保在破壞性地震發生時,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的減輕地震給中心造成的災害,保障購物廣場財產和顧客、員工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結合我中心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地震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執行組長:

  成員:

  發生突發事件是在處理小組組長、執行組長或成員到達之前,由總值班員負責處理。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綜合處理抗震救災有關事宜;掌握地震救災和災情,隨時向上級匯報,向指揮部各工作組通報;籌集、調拔救災經費和救災物資;負責處理指揮部的日常事務。

  二、各組任務與職責

  (一)搶險救災組

  負責人:

  1、迅速集結人員和器材,搶救被埋壓人員;

  2、及時運送重傷員和調配救災物資;

  3、震后第一時間迅速關閉、切斷輸點、燃氣、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各種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災害。

  4、搶修供電、供水、供氣等管線和設備,迅速恢復供電、供水、供氣主要職責;組織指揮全體工作人員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包括搶救壓埋人員;

  5、保證通信聯絡設備的暢通,確保能夠隨時接受和發布信息。

  (二)醫療救護組

  負責人:

  1、準備充足的藥品,器械和設備;

  2、根據領導小組命令,立即進行現場救援

  3、根據災情情況,部署救護力量,妥善安置重傷員。

  (三)治安保衛組

  負責人:

  1、加強單位內治安巡邏、檢查、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中心安全穩定;

  2、檢查各部門的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完好、可用情況;

  3、地震災害發生后,做好重點要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4、維護治安,嚴防各種破壞活動;

  5、督促有關部門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6、疏導中心交通。

  (四)人員疏散組

  負責人:

  公司主要負責人在購物廣場的顧客及員工的疏散。

  1、要告知員工與顧客,地震是第一不能跳樓,第二不能擁擠;

  2、部門經理和主管應組織安排顧客與員工從安全通道下樓,要避免碰撞、擁擠、踩傷、絕對禁止使用電梯。

  3、部門經理和主管在負責人指揮顧客和員工疏散過程中,不得擅離崗位。

  4、如樓層較高,建議顧客與員工在衛生間等小開間場所就地僻險。

  (五)物資供應組<建議由財務部人員組成>

  負責人:

  1、根據各部門提出的物資計劃,負責采購、調撥急需的救災物資;

  2、接受公司內外援助,統籌安排;

  3、為本單位的或的災民提供食品,飲用水和必要的生活用品;

  4、運送人員,傷員和救災物資。

  (六)宣傳組

  負責人:

  1、宣傳普及地震科學知識,增強員工與顧客防震僻險,自防自救能力和地震應急應變能力。

  2、負責抗震救災工作宣傳報道,向公眾發布震情和災情信息,安定民心;

  3、收集災情和救災物資,編寫震情通報,進行震害調查;負責地震傷亡與財產損失統計工作,評估災情。

  三、臨震應急反應

  接到政府及有關部門關于地震預報后,全公司進入臨震應急期。

  1、中心地震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立即召開緊急會議,研究部署應急措施,立即向各工作組傳達臨震處理意見,并按應急預案落實各相應及措施,準備消防器材;

  2、宣傳組利用宣傳工具,立即開展以急宣傳,要特別注意防止和果斷平息地震謠傳、誤傳事件,確保秩序穩定;

  3、各組負責人制定本組應急方案。

  四、破壞性地震震后應急對策

  1、地震發生后,地震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立即進入第一線,了解震情和災情,迅速組織實施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及時將震情、災情及其他發展趨勢等信息報告上級,必要時發出緊急支援的請求。啟動抗震救災指揮系統;

  2、各工作小組立即進入各自崗位,啟動應急預案,完成各自任務;

  3、啟動各類通訊設備,確保通訊晝夜暢通,地震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隨時與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

  4、根據震情災情安排慰問工作,妥善安置顧客,保障顧客和員工的基本生活和安全,并向受災人員提供精神及心理衛生方法方面的幫助;

  5、盡快恢復被破壞的.建筑、設施和設備,做好服務經營的恢復工作;

  6、注意平息地震謠傳或誤傳,保衛部門要加強中心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協助轄區公安部門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五、獎勵和處罰

  1、在破壞地震應急活動中有下列事跡就之一者,應予以獎勵;

  (1)、出色完成破壞性應急任務的;

  (2)、保護公司財產和搶救人員有功的;

  (3)、及時排除險情、防止災害擴大成績顯著的;

  (4)、及時供應救援物資和工具成績突出的

  (5)、其他有特殊貢獻的;

  2、在破壞性地震應急活動中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應予以處分或處罰;

  (1)不聽從指揮,不服從命令,拒不承擔應急任務的;

  (2)臨震應急期或震會應急期擅離職守、臨陣逃脫的;

  (3)阻擾抗震救災指揮部緊急調用物資、人員或占用場地的;

  (4)、挪用、盜竊地震應急工作經費或物資的;

  (5)趁機哄搶國家、集體或者公共財產的;

  (6)不按照規定和實際情況報告災情的;

  (7)散步謠言擾亂社會次序,影響破壞性應急工作的;

  (8)有危害應急救援工作的其他行為;

  企業防地震災害應急預案 7

  為了確保公司地震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提高企業應對地震災害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損失,保障社會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和《山丹縣地震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山丹縣電力有限責任公司處置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活動。

  工作原則:

  1、地震災害發生前做好一切應急準備工作;

  2、地震災害發生時及時組織力量搶險救災;

  3、地震災害發生后妥善安排職工生活,開展生產自救,盡快恢復企業生產。

  4、地震應急工作實行政府領導、屬地管理和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

  一、地震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領導小組及職責

  領導小組

  為了切實做好抗震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成立山丹縣電力有限責任公司防震減災領導小組,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本企業(公司)的地震應急和抗震救災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抗震救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災情調查評估組、搶險救災組、治安保衛組、疏散安置組、物資供應組。

  主要職責

  ①負責公司地震應急預案編制,應急措施的落實,并組織演練;

  ②對企業工程建筑、生命線工程、重要設施設備抵御地震災害能力進行檢查檢測,對薄弱環節進行加固;

  ③開展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提高職工的防震減災意識及自防自救能力;

  ④次生災害源的防范和加固;

  ⑤制定震時職工和家屬疏散方案,做好人員疏散路線及場地規劃,并適時組織演練;

  ⑥組建搶險救災隊伍,落實搶險救災人員,儲備必需的搶險救災工具、物資和食品。

  (二)各工作組及職責

  1、辦公室

  主任:

  副主任:

  組員:

  主要職責

  ①負責企業各項地震應急準備工作檢查和落實;

  ②傳達、貫徹、落實上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決策;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職工公布震情、災情等有關信息;

  ③組織、協調各組之間的應急救援工作,做好應急資金及所需物資、裝備、設備、器材的調度供應;

  ④圍繞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工作,開展科學、有效的防震減災宣傳活動,及時平息地震謠傳或誤傳;

  ⑤適時報道抗震救災的.先進事跡、模范人物,及時把黨和政府的指揮意圖、應急決策告訴職工,激勵企業職工振奮精神,恢復生產;

  ⑥處理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負責上級指揮部人員接待、聯絡及其他事項。

  2、災情調查評估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①負責對公司設施設備進行詳細登記,建立震害預測數據庫,為震害評估奠定基礎;

  ②地震發生后,迅速調查、了解、收集和匯總地震災情,及時報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地震局和上級主管部門;

  ③組織工程技術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對地震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進行快速評估,并將評估結果立即向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地震局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④負責對恢復生產急需物資品種、數量的匯總和上報工作。

  3、搶險救災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①制定震時生產安全檢修、搶修計劃,并組織實施;

  ②立即集結搶險救災人員和器材,迅速開展搶險救災;

  ③按照先人后物的原則,及時搶救被埋壓的人員;

  ④對重大受損工程進行排險;

  ⑤組織保護、搶修主要生產設備,盡快恢復生產;

  ⑥出現重大火災、水災等次生災害后,立即組織施救,防止次生災害蔓延。

  4、治安保衛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主要職責

  ①制定企業安全保衛措施及方案;

  ②破壞性地震或強有感地震發生后,負責重點部門(部位)的安全保衛保護工作;

  ③維護企業治安,嚴防各種破壞活動;

  ④迅速檢查了解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儲場所受損情況,清除次生災害隱患;

  ⑤疏導交通,保證搶險救災車輛暢通無阻。

  5、疏散安置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①制定震時職工和家屬疏散方案,做好人員疏散路線及場地規劃;

  ②地震發生后,組織職工及家屬按照預定的疏散通道及路線疏散到安全避險場所;

  ③搭建防震棚,安置無家可歸人員,做好各類次生災害和強余震的防范;

  ④做好死難者的善后工作,妥善安置喪失親人的孤兒和老人;

  ⑤做好救災物資的接收、登記、分配和發放,安排好職工及家屬的生活。

  6、物資供應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①負責地震搶險救災工具、裝備、物資和食品、藥品儲備;

  ②負責企業恢復生產搶修、檢修所需物資的運輸、供運;

  ③抗震救災物資的調撥供運和輸送。

  二、平時應急準備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職責,責任到人,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2、充分利用各種手段和渠道進行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職工開展防震避震、自救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職工防震抗震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定期修定企業地震應急預案,組織領導小組成員學習和熟悉預案、應急工作程序,并適時演練;

  4、制定人員疏散方案,確定疏散路線,疏散場地;

  5、做好搶險救災工具、器材、設備的準備,落實數量,明確到人,組織搶險救災組成員定期進行演練。

  6、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強對重點部門、設施、線路的監控及巡視。

  三、臨震應急反應

  接到縣政府關于我縣境內地震預報后,防震減災領導小組成員和各小組負責人應迅速到抗震救災辦公室集結,進入臨震應急狀態,做好地震應急的各項準備工作。

  1、召開企業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緊急工作會議,通報震情,安排部署應急措施。

  2、向上級抗震救災領導機構報告企業抗震救災措施。

  3、根據上級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發布的地震動態,宣布臨震應急期的起止時間,根據震情發展趨勢決定企業職工及家屬避震疏散時間及場所。

  4、檢查企業各部門、各應急救災小組的應急措施和防震減災準備工作的落實情況。

  5、強化地震知識的宣傳教育,防止地震誤傳和謠傳,穩定企業秩序。

  6、排查企業重點部位和易發生次生災害的部位,采取緊急措施和特殊保護措施,檢查消防設施。

  四、震后應急對策

  地震發生后,企業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立即轉為抗震救災指揮部,企業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指揮長,指揮部全體成員應在30分鐘內到企業會議室集中(不做通知),并根據地震部門提供的震情和上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要求,立即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和抗震救災工作。

  1、迅速開展災情調查,及時掌握災情、震情、險情及其發展趨勢,隨時上報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抗震救災指揮部;

  2、迅速恢復與外界的通訊聯系,隨時向上級部門報告企業抗震救災的情況,必要時申請外援;

  3、迅速組織力量開展搶險救災,搶救被壓埋人員和企業重要設施設備,搶修恢復生產和生活供應的基礎設施;

  4、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有害氣體泄漏、火災等險情,防止次生災害擴展蔓延,以免災情擴大;

  5、組織企業職工開展自救互救,對傷員進行緊急醫療救護,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病疫流行;

  6、組織職工和家屬迅速疏散到安全場地,并提供臨時居住點和必要的衣物、食品;

  7、做好企業重點部位和重要設備的安全保衛防范工作,防止越軌行為發生;

  8、組織開展震害調查和災害評估,劃定安全區建筑和危險區建筑;

  9、安排好外援人員的救災工作,做好救災物資的接收、登記、發放工作;

  10、完成上級抗震救災指揮部下達的救災任務。

  企業防地震災害應急預案 8

  1總則

  1.1為了保證在發生破壞性地震時,xx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應急工作能夠可靠、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減輕地震災害損失,迅速恢復地震災區的電力供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的規定,結合電力系統的特點及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1.2 xx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各部門所在地區發生破壞性地震后,要在當地政府和各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應急預案,迅速作出應急反應,立即投入抗震救災,努力做好“電力保障”的一切應急工作和“緊急支援”等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xx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由公司主要領導和有關部室負責人組成(名單見附件),下設抗震救災辦公室和5個應急工作協調小組(電網調度運行應急協調組、電力設施搶修與恢復供電應急協調組、后勤保衛與醫療救助應急協調組、物資供應應急協調組、地震知識宣傳與新聞發布應急小組),抗震救災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部,負責抗震救災工作的統一協調和日常工作。

  2.2 xx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的職責是: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揮和協調xx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的抗震救災和“電力保障”工作。抗震救災辦公室的職責是:在xx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公司的抗震救災工作和地震災害損失的歸口統計上報工作。

  2.3公司各部門應成立本部門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組長由本部門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本部門副職擔任,成員由本部門成員組成。

  當發生6.0級及以上等級地震后,公司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立即成為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即為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領導小組成員即為指揮部成員,也可根據需要擴大指揮部成員,立即進入震后應急期。

  3地震災害分級與應急啟動條件

  3.1地震災害分級

  3.1.1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占全市年生產總值1%以上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7.0級以上地震。

  3.1.2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6.5-7.0級地震。

  3.1.3較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20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6.0-6.5級地震。

  3.1.4一般地震災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5.0-6.0級地震。

  3.2地震應急響應分級與啟動條件

  3.2.1應對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啟動Ⅰ級響應。在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公司負責電力系統的抗震救災工作和電力保障工作,并接受市公司的`指導和支援。

  3.2.2應對重大地震災害,啟動Ⅱ級響應。在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公司負責電力系統的抗震救災工作和電力保障工作,并接受市公司的指導和支援。

  3.2.3應對較大地震災害,啟動Ⅲ級響應。在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公司負責電力系統的抗震救災工作和電力保障工作,并接受市公司的指導和支援。

  3.2.4應對一般地震災害,啟動Ⅳ級響應。由災區所在鄉鎮人民政府領導災區的地震應急工作,災區所在地供電所在當地鄉鎮政府的統一指揮下負責本區的抗震救災工作和電力保障工作。

  3.3地震預警級別及發布

  3.3.1預警級別

  按照可能發生地震事件的嚴重性和緊迫程度,地震預警發布級別分為三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表示。

  地震臨震預警為Ⅰ級預警(紅色),就是對未來10日內可能發生5級以上地震區域作出預報。

  地震短期預警為Ⅱ級預警(橙色),就是對未來3個月內可能發生5級以上地震的區域作出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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