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停車場消防的應急預案范文(精選5篇)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那么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室外停車場消防的應急預案范文(精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室外停車場消防的應急預案1
為規范和加強停車場安全管理,為確保停車場車輛和公共設施的財產安全,防范停車場安全事故的發生,力保停車場安全事故發生時損失減少,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置所發生的事故,根據上級有關部門文件與會議精神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該停車場的環境建設與準備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地面停車場區域內的突發事件。
一、安全風險分析
本預案火災事故,是指在停車場內突然發生車輛、輔助設備設施火災等造成公司損失、人員傷亡、社會不良影響的時間,其風險來源主要是:
1、消防設施原因。消防設施未按期檢驗造成失效,未按標準擺放。電氣設備未作有效防護、損壞、未按標準操作等。未按消防標準布置車輛、設備設施,占用應急疏散通道等。
2、車輛自身原因。車輛帶病入庫、線路老化,車輛入庫未及時檢查等。
3、停車場環境原因。停車場未及時對易燃可燃物的清理,車輛等物資擺放不合理。
4、安全管理因素。值班人員未按照規定定點定時巡邏、檢查,停車場出入管理不規范,安全教育培訓、隱患排查不到位等。
二、應急處理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以保護遇險及救援人員安全為優先,以保證車輛資產安全為重點,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加大對停車場的受控管理,做好防護措施,建立健全信息報告、科學決策、應急處理等體系。
3、分工管理,先期處置。針對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的火災事故,先期組織快速穩妥處置,即邊處理邊報告,最大程度減少損失。
三、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組長(總指揮):項目經理(電話:)
主要職責:負責定時召開停車場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車場安全事宜。一旦發生火災,負責與疏散各組聯絡,調動有關人員到指定地點。應立即報警,先報119救火,再報110事故和122
交通急救。事故現場處理,根據人員受傷害情況報120。
副組長(副總指揮):秩序隊長
主要職責:具體負責組織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領導部署的各項任務。負責消防設施完善和消防用具準備,負責檢查全停車場等地的用電、用火安全。火險發生,立即參加救火救災工作。
成員:(本單位2名職工為成員)
主要職責:具體負責停車場所發生火災事件的救援及周邊交通疏解,保證救援車輛能夠順利到達事故現場。
四、應急響應
1、當發生消防事故后,發現者應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負責人接到報告后快速組織人員進行實際現場撲救,并視火情決定是否撥打119報警或啟動應急預案。
2、如火災事故火勢較小,極易撲滅時,發現人員在向上機報告的同事,利用現場配置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進行撲救,待其他滅火救援人員到場后,視情況可吊機其他部位消防器材和滅火工具進行撲救。
3、如火災事故火勢較大,可能蔓延的,發現人員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同事向上級領導報告,相關單位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啟動應急預案。各工作小組自動組成,迅速到位,按各自職責分工展開工作。
4、在公安消防部門到達現場后,現場撲救人員自動進入疏散引導任務,并做好外圍的安全警戒工作。
五、停車場消防安全應急管理
1、停車場設專門值班巡邏人員。值班人員要牢固樹立高度的責任心和責任感,嚴格執行停車場的巡邏檢查制度,實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周教育、月聯查、季演練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
2、停車場咬合力有序的安排好停放的車輛,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保證防火間距。
3、停車輛的消防設施、器材以及安全通道要有醒目的警示標志,不得占用安全通道。
室外停車場消防的應急預案2
一、目的
為規范和加強停車場安全管理,為確保車輛的財產安全,防范車場安全事故的發生,力保車場安全事故發生時損失減少,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置所發生的事故,根據上級有關部門文件與會議精神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該停車場的環境建設與準備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車場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
組長(總指揮):項目經理
主要職責:負責定時召開停車場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車場安全事宜。副組長(副總指揮):秩序隊長
主要職責:具體負責組織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領導部署的各項任務。
成員:(本單位4名職工為成員)
主要職責:具體負責車場所發生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安全、檢查等工作,努力將事故協調到滿意為止。
通訊聯絡組:
組長:客服領班
主要職責:一旦發生火警,負責與疏散各組聯絡,調動有關人員到指定地點。應立即報警,先報119救火,再報110維持到事故現場處理,根據人員受傷害情況報120,同時報辦公室。
滅火組:xxxx
組長:秩序班長
成員:(秩序隊員、工程人員)
主要職責:負責消防設施完善和消防用具準備,負責檢查全地下車場等地的用電、用火安全;火險發生,立即參加救火救災工作。
報警電話:110
火警電話:119
醫療急救電話:120
交通急救電話:122
三、方法和過程控制:
(一)車輛損傷事故(指無人受傷)處理:
1、車場內如發生交通事故,控制中心應立即調動安全員控制現場,同時將事件信息通報其他崗位采取必要措施,當班班長立即趕往現場處理,防止肇事車輛及人員逃逸,并將現場情況向中心匯報,中心第一時間通知安全負責人,必要時向部門經理匯報。
2、處理人員到現場后,要求肇事當事人如實反映事故發生的經過,并進行拍照,做好相應的事件發生經過客觀記錄,并迅速聯系被撞車主到現場進行調解。
3、根據當事雙方的意見,需自行解決的,處理人員僅作事實見證人。需交管部門解決的,處理人員應主動通知中心與交管部門聯系,請雙方等待執法人員的到來。因車輛事故堵塞交通時,現場保安員負責疏導車輛進出,并指引警務和保險公司車輛和人員到事發地點現場。
4、處理撞車事件的人員應注意控制雙方車主的情緒,以協調處理為原則,避免與任何一方發生沖突。
5、如因保安員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車場內車輛損傷而引起的賠償,追究安全管理員責任。
6、如因車主原因造成車場公共設施損壞需照價賠償。
(二)、車輛沖崗處理:
1、車場門崗發現車輛欲沖崗時,首先采取應急措施,設法阻止,同時聯系控制中心呼叫聲援。中心應立即調出現場鏡頭進行監控、錄像,并立即通知保安負責人和服務中心領導前往處理,同時向部門經理確定是否需報警。
2、在阻止車輛沖崗時,崗位保安員應采取必要的自我保護措施。無法阻止時,當值人員須記下其車牌號碼、車型、顏色、駕駛人的基本特征、離去時間、駛離方向,將信息立即向控制中心匯報,并維護好現場秩序。
3、中心應立即與車主聯系并進行確認,必要時保存電話記錄或請其家人到現場簽字確認并妥善保管好沖崗錄像。未經部門經理同意不得播放或轉借。
(三)、車輛丟失處理:
1、當值人員發現或接到車輛丟失的信息后,應首先向控制中心匯報,由控制中心第一時間通知部門經理。
2、控制中心應立即通知各崗位保安員加強出入口的控制,(車場崗應立即使用地樁)同時檢查該車相關記錄,查明進出時間,與車主聯系并請車主出示在本停車場的出入憑證及智能卡,確認事情經過。
3、確認車輛丟失后由部門經理向公司領導匯報,確定是否報警或采取補救措施,同時將車場現場的所有資料封存,以便協助調查。
(四)、車場傷亡事故處理:
1、車場內發生傷亡性-交通事故,目擊者首先報告控制中心,由控制中心根據人員傷亡情況,第一時間通知部門經理。
2、現場當班班長應于接到通知后的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并立即聯系控制中心通知受傷者家屬。現場班長對需急救的`傷者應立即設法救護,并視情況撥打120急救和送醫院,同時記錄現場情況及事件經過,對現場進行拍照記錄。
3、核實情況(時間、地點、事件概況),通知中心向公安部門報警。
4、劃定保護區范圍,布置警戒;疏導車場交通。
5、注意火險,車輛漏油后要及時采取相關措施處理。
6、收集在場人員對車輛事故的反映,并對在場證人進行登記,以便協助公安部門處理。
(五)車輛堵塞車道的處理:
1、如在停車場出入口出現車輛滯留的現象,安全崗位應及時進行疏導,如屬于車主故意開車堵塞通道,安全崗位要保持冷靜,不得與車主發生沖突,并及時通知上級及客服人員進行處理。
2、當車輛發生堵塞時,當值班長要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安排崗位指引其他車輛走應急通道,并做好其他車主的解釋工作。
3、當班機動崗疏散圍觀人群,并在做好車輛警戒的前提下,盡量協調顧客在洽談室等影響較小的區域進行洽談。
4、控制中心人員應將車輛堵塞現場進行攝像取證,并安排班長進行拍照。
5、上級及客服人員到場后,首先對事情進行了解,且在原則范圍內進行協調.如不能解決的,應及時將情況匯報部門經理,經部門經理的同意,可聯系轄區警務室及公安交通部門前來協助處理。
6、如警務部門不能解決或堵塞車影響較大,可聯系相關媒體進行曝光。
(六)、防汛的處理
1、積水組:(工程部)沙袋、抽水泵、水管、移動電源、雨具等物資準備充分;如遇排水堵塞、立即判斷堵塞部位進行疏通、清掏;
2、通訊組:(客服部)及時用廣播通知業主將車輛駛離車庫、現場拍照,情況重大立即上報相關單位并求助;
3、應急組:(秩序部)對業主貴重物品進行救助、搬運,有序疏導車輛駛離車庫;
4、后勤組:(保潔部)待水位恢復正常,對車庫進行清掃;
事情處理后,要及時召集所有安全崗位針對此事件進行分析和總結。
停車場突發事件應填寫《突發事件處理記錄表》。
室外停車場消防的應急預案3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保障新世紀廣場地下停車場區域內的公共安全,快速處置各種突發事故,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廣大業戶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結合新世紀廣場地下停車場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南京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南京市建設領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等。
1.3突發事故及其類別
1.3.1本預案所稱突發事故,是指在地下停車場區域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的事件。
1.3.2地下停車場突發事故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突發社會安全事件三大類。
(a)自然災害主要指因地震、暴雨等非人力可抗拒的氣象災害。
(b)事故災難是指車輛自燃、交通事故等。
(c)突發社會安全事件主要指蓄意破壞公共設施,阻攔車輛正常出入等事件。
1.4突發事故級別
地下停車場區域內的突發事故,按照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會影響,分為一級突發事故、二級突發事故兩個級別。
1.4.1一級突發事故
(a)因自然災害,造成場內發生大面積嚴重內澇的事故。
(b)因蓄意破壞,造成停車場設施嚴重損壞或場內車輛爆炸、燃燒的事故。
(c)服務中心自身應急力量和資源不足,可能無力控制事態,需請求政府部門應急救援指揮部增援的。
1.4.2二級突發事故
(a)因自然災害,造成場內發生局部內澇的事故。
(b)發現有車輛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并強行入庫的事故。
(c)因場內車輛發燒擦碰,引起摩擦,造成出入口封堵等影響營運的事故。
(d)服務中心應急力量不足和資源不足,可能無力控制事態,需向發展商請求增援的。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南京新世紀廣場地下停車場(負一層、負二層)區域內的突發事件。
1.6工作原則
地下停車場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科學決策、反應迅速、有效應對的原則。
二、組織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機構
2.1.1成立廣州萊佛士服務服務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新世紀廣場物業服務中心地下停車
場突發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小組(以下簡稱“服務中心指揮組”)
組長:潘正順
副組長:叢賓、郝發琪、王浩、索玉強
成員:吳學海、馬正凱、張照發、岳小寶、姚金寶、陳飛、、魏強、秦道杰、顧德昌、楊勤、葛長生、潘正貴、陳健、林相、、管玉虎。
2.1.2服務中心指揮組應急辦公室(由服務中心各部門經理、主任組成)
組長:楊學武
成員:李玉芬、蔣啟峰、陳佳欣、俞佩雯、張鵬、唐豐云、周麗萍、向全勝、江彬、劉維蘊
2.2職責分工
2.2.1服務中心指揮組主要職責
(a)組織、指揮地下停車場突發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b)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要求,迅速開展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把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c)負責調用地下停車場應急救援所需的搶險人員、各類物質、設備等。
(d)了解掌握地下停車場突發事故發生原因和應急救援的實施情況,根據需要,向上級匯報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搶險救援情況。
(e)其他有關地下停車場突發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事項。
2.1.2服務中心應急辦公室主要職責
(a)在應急救援期間,負責負責傳達服務中心正、副組長的指示,落實事故信息反饋上報和與各單位、部門間的聯絡工作。
(b)負責檢查和報告應急救援搶險的開展情況。
(c)負責組織開展本預案的演練,并對演練中暴露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
(d)負責協助指揮組各項其他工作。
三、預警機制
3.1預測與預警
3.1.1新世紀廣場物業服務中心物業及設施管理部安管組(以下簡稱“安管組”)負責組織建立所轄地下停車場突發事故預測、預警體系,各領班及停車場管理員要加強可能造成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在此基礎上完善信息分析和交流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1.2工程服務部協助車場維保商負責負一層、負二層停車場的日常維護、檢測檢查工作。并根據技術規范等要求,定期對消防設施、泵房進行檢測,建立停車場信息管理系統和技術檔案。
3.1.3負一層、負二層停車場要建立突發事件預測、預防數據庫,為預測、預警提供決策依據。
(a)可能誘發各類突發事件的信息。
(b)主要危險物質和重大危險源的種類、特性、數量、分布及相關內容。
(c)潛在的重大安全事故、災害類型及影響區域。
(d)應急救援力量的組成及其應急能力、分布,應急設施和物質的種類、數量、特性及分布。
(5)可能影響應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3.1.4發現安全隱患服務中心應急辦公室要迅速查明情況,及時排除,防患于未然。3.2應急處置
3.2.1信息報告
(a)地下停車場發生突發事故后,停車場管理負責人需及時上報服務中心指揮組應急辦公室。緊急情況,可直接報應急指揮組。
(b)報告內容要真實、準確(時間、地點、發生原因、危害程度、已采取的措施),不得瞞報、虛報、漏報。
(c)對于無法排除的事故,根據事故性質,立即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警、求援。
報警應急電話
3.2.2先期處置
3.2.2.1地下停車場發生二級突發事故,指揮組需立即展開應急搶險工作,并將情況上報服務中心應急辦公室。
3.2.2.2地下停車場發生一級突發事故,指揮組應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先期處置。
(a)及時進行封堵,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b)緊急調配停車場內應急資源開展應急搶險。
(c)采取各種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d)及時向服務中心應急辦公室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請求支援。
(e)其他必要的先期處置措施。
3.2.3應急響應
3.2.3.1服務中心應急辦公室接到地下停車場發生二級突發事故的報告后,立即派人到現場,指揮應急處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并報應急辦公室組長。
3.2.3.2地下停車場發生一級突發事故和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發展的二級事故,由服務中心指揮組長啟動應急預案,統一指揮各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a)服務中心應急辦公室配合、協調和調動各部門的人員、物質、設備保障應急需要。
(b)各部門積極協助指揮組開展應急處置,并保護事故現場,維持現場秩序,妥善保管有關物證。
(c)及時向服務中心總經理匯報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d)及時向服務中心應急辦公室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請求支援。
3.2.4應急聯動
服務中心指揮組根據處置的實際需要,調動服務中心全體力量,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3.2.5應急結束
服務中心指揮組確認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因素消除后,向應急辦公室提出結束應急的報告。
3.3后期處置
3.3.1善后工作
突發事故的現場搶險救援結束后,有服務中心應急辦公室責成相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救治、慰問及善后處置工作,并組織專業人士對突發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分析,及時清理現場,迅速搶修受損設施。
3.3.2調查和評估
地下停車場應急狀態終止后,服務中心指揮組向應急辦公室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a)發生事故設施的基本情況。
(b)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c)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d)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
(e)采取的主要應急措施及其有效性。
(f)事故結論
(g)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
(h)分析經驗教訓,提出防范、改進措施和修改預案的建議。
3.3.3恢復重建
服務中心應急辦公室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和意見,按有關規定進行報批待報批通過后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四、應急保障
4.1應急隊伍保障
(a)應急辦公室要組建地下停車場區域內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并負責日常督促、檢查等工作和突發事故的先期處置、應急救援工作。
(b)安管組早班、中、夜班全體管理員及工程部全體人員要配合地下停車場的應急搶險任務。
(c)安管組由各班領班擔任搶險組長,工程服務部由工程主任擔任搶險組長,搶險隊伍不少于20人。
4.2經費保障
服務中心應急辦公室統籌安排資金計劃,保證應急搶險時使用。
4.3物質保障
服務中心應急辦公室要加強特種應急搶險設備、物質的采購和儲備,滿足搶險需要;各部門要儲備常規的搶險機械、設備和物質,應急搶險時服從調配;暫未采購的特種應急搶險設備和物質,由各部門負責落實聯系,保障應急搶險所需。
4.4通信保障
服務中心指揮組成員和各部門員工的通訊工具需24小時開通,保證信息及時暢通;搶險期間對講機統一使用7頻,確保相互間的溝通與人員調動。
4.5氣象服務保障
服務中心應急辦公室要通過定制氣象預報等方法,定期向指揮組各成員提供短、中、長期天氣預報和氣象分析資料(梅雨季節尤為重要),負責應急救援期間的氣候監測和預報,為應急處置提供氣象支持和服務。
五、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服務中心應急辦公室要結合實際情況,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地下停車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5.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服務中心應急辦公室負責本預案的管理與更新,并視情況作出相應修改。
5.3宣傳和培訓
物業及設施管理部(客服組、安管組)負責組織開展地下停車場突發事故預防及應急救援的基本常識德等學習培訓,提高應急搶險水平。
5.4責任與獎懲
5.4.1地下停車場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5.4.2對在日常管理中及時發現設施險情并報告,有效避免惡性事故發生的人員,以及在事故應急搶險中做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5.4.3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故、重要情況或者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附則
本預案由廣州萊佛士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新世紀廣場物業服務中心地下停車場突發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小組應急辦公室制定并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室外停車場消防的應急預案4
為及時滅火和疏散辦公樓內人員,避免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一部、五組”即:現場指揮部、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和后勤保障組。
(一)現場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二)現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
主任:孫召輝
副主任:
成員:
二、各組組成人員、負責人及職責
(一)滅火行動組:由局部分義務消防員及全體物業保安、保潔人員組成。
組長:趙國瑞
職責:1、發現火情,快速向指揮部匯報,并代替總指揮立即到消防中控室根據具體情況,利用應急廣播或電話通知疏散引導組到現場疏導人員撤離現場,也可在火場適當位置成立臨時指揮部,以便迅速有效的指揮。
2、調集滅火組成員控制著火點消滅火災,防止火勢蔓延。
3、滅火區域的人員和義務消防隊員要立即用滅火器、消防栓水源、撲救初期火災。
4、快速啟動現場消防設施,并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報警。
5、特殊情況下,可代替指揮部下達疏散人員指令和啟動消防設施指令。
(二)疏散引導組:由局部分義務消防員及全體物業保安、保潔人員組成。
組長:蓋自強
職責:1、發生火災后,疏散組負責人及其他成員立即到火災現場組織疏散被困人員。
2、及時組織與著火點相鄰的單位或部門疏散與火災現場較近的閑散人員。
3、負責人要安排專人分別到各出、入口維持疏散秩序,防止有人再次進入著火現場。
4、及時通知辦公樓消防中控室。在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啟動應急廣播疏散辦公樓內所有人員。
(三)通訊聯絡組:由局各事業單位及外駐單位的辦公室主任及部分義務消防人員組成
組長:郭鳳玲
成員:
職責:1、發生火警后,發現人立即向消防中控室或指揮部負責人報警,也可直接向火警“119”報警。
2、辦公樓消防中控室接到報警并確認火情后,立即通知局領導、指揮部成員及物業公司經理到中控室集合。
3、在中控室值班人員,各單位的通訊聯絡組成員隨時向現場指揮部轉達火場信息和傳達指揮部命令。
4、聯絡各行動小組隨時向指揮部匯報火災現場情況。
(四)安全防護救護組:由局各事業單位及外駐單位的辦公室主任委員及部分義務消防員組成。
組長:林永慶
職責:1、辦公大樓發生火災后,外勤保安立即到大樓正門和北門和車庫出、入口布置人員進行警戒,防止外人進入辦公大樓。
2、幫助撤出人員運離大樓和火災現場,并進行安置。
3、指揮引導消防車進入大樓外圍,停靠到適合救火位置。
4、及時疏導圍觀群眾和閑散人員,疏通救火用交通要道。
5、大樓四周及地上一層車庫內的車輛,要及時通知車輛所有人駛離現場,以免損壞。
6、對受傷人員及時搶救,及時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對受傷嚴重的人員進行救治。
(五)后勤保障組:由局義務消防員和所有后勤工作人員組成
組長:趙紅杰
職責:1、及時向火災現場運送滅火器,以及其他所有滅火用具。火災現場煙霧大時,應向滅火搶險人員提供濕毛巾。
2、保證消防設施正常運行,及時排除消防設施故障。
3、及時清理事故現場、疏散人群,保證急救車輛、消防車輛在事故現場暢通無阻。
三、要求及注意事項:
1、在搶險救火中,滅火救援領導小組各成員是第一責任人,與各行動小組、單位都要積極配合,發揮主動作用,做好滅火、通知所屬科室、單位和疏散人員的工作。
2、所有參與滅火人員都要聽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接到命令迅速到達指定地點,各行動小組要協同合作,共同完成緊急情況下的各項工作任務。
3、煙霧較大時,搶險人員應用隨身帶的溫毛巾將口鼻捂住并將身體貼近地面行走,撤離火場時要沿著安全出口指示燈的方向撤離,在高層的人員撤離時千萬不能乘電梯撤離。
4、本預案中指揮部及各行動小組負責人如未在崗時,由代班人或其他成員履行其職責。
5、各科室、單位及各行動小組成員要認真學習本預案,熟悉各自的職責分工和任務。如遇火災發生,應立即根據各自責任分工開展滅火工作、全力控制火災難。
室外停車場消防的應急預案5
一、目的
規范小區車輛停放服務過程中出現的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和方法,維護車主和公司正常權益。避免因處置不當給公司與業主帶來損失。
二、范圍
適用于小區車輛停放中突發事件的處理。
三、突發事件的類型
1、小區車輛發生路面行駛交通事故突發事件的處理;
2、小區車輛停放損傷突發事件的處理;
3、小區車輛被盜突發事件的處理;
4、車輛封堵大門突發事件處理;
5、車輛沖崗突發事件的處理;
6、突發停電事件的處理。
四、處理方法與過程控制
1、車輛行駛交通事故突發事件的處理
(1)小區內應在主要車輛行駛路段或拐彎處設立限速標識、減速帶與反光鏡等車輛行駛標識系統,完善車輛停放監控錄像系統等設施。
(2)秩序維護部巡查人員發現小區道路車輛突發事件后,立刻通知當班班長趕赴交通事故突發現場了解情況,并向秩序維護部隊長匯報。
(3)秩序部隊長到達現場,針對車輛行駛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組織人員對車輛事故現場進行標識與事故現場拍照,如有人員傷害應急時拔打120進行救護,處依據事故車輛的車牌號與車場入口外來車輛登記表信息,及時其家人與朋友聯系,并上報物業服務處。
(4)如事故車輛出現漏油,禁止在事故現場使用點火器材,并做好現場滅火準備。
(5)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其它車輛需要行駛通過交通事故現場,秩序部隊長應臨時安排巡邏人員指揮車輛行駛,確保小區內車輛行駛秩序正常。
(6)秩序部隊長應引導交通事故車主盡快對事故處理達成一致,當事故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時應引導車主按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處理。
(7)當小區車輛行駛交通事故導致其它車輛無法通行時,秩序部隊長應及時組織人員依據小區道路分布狀況封閉本區域道路,在車輛行駛路口設立引導標識,引導其它車輛從其他道路行駛。
(8)事故處理結束后,環境保潔部應及時安排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清理清潔。
(9)事故處理結束后,由秩序部隊長填寫《突發情況登記表》。
2、小區車輛停放損傷突發事件處理程序
(1)秩序維護人員在巡查過程中,應對進入或停放在小區的車輛外觀進行檢查,發現破損痕跡應及時告知車主。
(2)巡查人員在在巡邏過程中,發現車輛出現明顯的新的傷痕,應立刻向當班班長報告,班長對車輛停放現場、車場監控錄像進行檢查,了解車輛停放過程中出現車輛損壞的原因,并將有關情況向秩序維護部隊長報告。
(3)客戶服務中心收到業主投訴關于車輛損傷的信息后應及時通知秩序維護部隊長,并詳細記錄業主提到的信息。
(4)秩序部隊長迅速趕到現場,對車輛損環情況進行拍照,向門崗、巡邏崗、監控中心崗了解車輛進入小區停放過程,回放監控錄像,調查評估車輛損傷情況。
(5)秩序部隊長與車主進行溝通,引導車主向保險公司報案理賠。
(6)秩序部隊長填寫《突發情況登記表》。
3、小區車輛被盜突發事件的處理
(1)客戶服務中心接到車主車輛丟失信息后,應第一時間內通知秩序維護部當班班長趕到現場,與區域巡查人員對車輛停放現場進行保護,通知小區各門崗加強對車輛出入與外來人員的盤查,對小區進行全面檢查,并報告秩序維護部隊長、服務處經理。
(2)服務處經理與秩序部隊長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通過巡邏崗、小區門崗、車主了解車輛進入小區時間、車牌號碼、車型、品牌等信息詳細記錄并核實。
(3)查看小區門崗電腦出入記錄、放行記錄,以及小區監控記錄。核實車輛停放出入全過程,并對小區出入放行記錄與停車監控記錄進行備份保存。
(4)秩序部隊長協助公安部門對車輛失竊進行調查。
(5)秩序部隊長填寫《突發情況登記表》。
4、車輛封堵小區大門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
(1)小區門崗人員在當班過程中出現小區車主封堵小區大門口的行為時,應第一時間向當班班長報告,由當班班長安排人員在小區重要路口與大門外安排崗位指揮車輛通行,并向秩序維護部隊長報告。物業管理圈。
(2)當車輛只封堵小區車場大門某一個出入口時,班長應安排人員暫時引導車輛從其他大門出入。
(3)當車輛完封堵小區所有出入大門時,班長應立即向秩序維護部隊長和客服服務中心報告。
(4)客戶服務中心收到車輛封堵小區所有大門信息后,立刻報告服務處經理、公司總經理。
(5)秩序維護部隊長立刻趕赴現場,組織秩序維部人員維護小區門口秩序,同時調動人員,做好小區應急準備。
(6)物業管理處經理趕赴現場,安排工作人員對堵車現場進行拍照。并與車主進行溝通勸其到公司協商處理,如溝通需要也可安排公司其它部門主管與車主進行反復溝通。現場與車主溝通過程的視頻與音頻記錄必需妥善保存。如遇車主溝通未果,秩序維護部在征得公司領導的同意后,報警求助。
(7)客戶服務中心按照公司制定的關于車輛封堵突發事件回復口徑回答業戶的咨詢。
(8)車輛封堵大門過程中如有媒體記者參與,統一由公司指定人員按公司統一的口徑回答,其它員工不得接受訪談發表意見。
(9)服務處經理負責收集保存車輛封堵小區大門的照片記錄、視頻音頻電子記錄,做好訴訟準備工作。
(10)公司辦公室起草報告,經總經理審批后將事件情況張貼通報全體業主。
(11)秩序部隊長填寫《突發情況登記表》。
5、車輛沖崗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
(1)各門崗人員發現有人酒后駕車、拒繳停車費或實施盜竊等欲沖越崗卡時,立即向當班領班報告請求支援,想方設法攔截控制車輛。
(2)若車輛被成功攔截控制,由秩序部隊長或當班班長與車主交涉,澄清事故責任,查勘相關設施損壞程度,協商解決或報警處理。
(3)各門崗若無法阻止車輛沖崗,應立即用對講機報告當班班長組織攔截,記錄沖崗車輛的車型、顏色、車牌照號碼、駕駛員基本特征、沖卡時間等有關資料,保護好現場。
(4)秩序部隊長須立即趕到現場查明情況,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報警求助。
(5)秩序部隊長立即組織查核沖崗車輛的有關資料,保存沖崗車輛入場及沖崗時的監控錄象,協助公安部門立案查處。
(6)警察調查取證完畢后,秩序維護部隊長組織清理現場,恢復車輛通行。
(7)秩序部隊長填寫《突發情況登記表》。
6、突發停電事件的處理
(1)小區全部突發停電時,當班班長確認后,立即報告秩序維護部隊長,通知區域巡查人員按規定前往各門崗協助工作,并通知各門崗手動打開道閘系統對進出車輛實施登記放行,在登記過程中,對臨時收費車輛收回停車卡,并放行。
(2)部分門崗突發停電時,當班班長應安排巡邏人員指揮車輛從其他正常工作出入口進出,暫時關閉停電門崗。
(3)當班班長應第一時間報告工程部進行維修,待維修結束后,恢復正常通行。
(4)秩序部隊長填寫《突發情況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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