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敬老院冬季取暖應急預案(精選14篇)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敬老院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敬老院冬季取暖應急預案 1
為了建立健全因烤火取暖突發煤氣中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和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和及時控制,提高處置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煤氣中毒事故,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多方協調、各方聯動的原則。
2、堅持群防群控、監測分析、及時整改的原則。
3、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求援的原則。
4、堅持快速反應、高效處置、善后處理、合理安撫的.原則。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鄉成立冬季烤火防煤氣中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由鄉長任組長,分管安全的副鄉長任副組長,各單位部門站所負責人、學校校長、衛生院院長為成員。各村(居)成立以支部書記為組長,村(居)副書記、副主任為副組長,其他村社干部、村衛生站站長為成員的村(居)冬季烤火防煤氣中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
2、應急搶險組成員主要職責
(1)組長: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求援工作。
(2)成員:承擔應急的具體工作,實施營救受害群眾,并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三、預警系統:
1、加強日常的巡查和監管:各村(居)對轄區烤火取暖設備進行全面排查,對所有住宿房的通風進行全面檢查,通過各種方式對群眾進行宣傳教育,加強夜間巡邏,仔細觀察烤火對象情況。
2、建立及時報告制度:一旦發現烤火一氧化碳中毒人員,要盡快的時間內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程度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上報。
四、應急響應:
發現事故,搶險救援組盡快投身救援工作,無條件接受任務,并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應急救援終結,相關人員及時撤離現場。
五、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做好受害人員處置、家屬安撫等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群眾,恢復正常社會秩序,維護社會穩定。
2、各村(居)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形式開展防煤氣中毒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檢查和強化應急準備,協調應急能力,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敬老院冬季取暖應急預案 2
冬季采暖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基本保障條件,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為了能夠及時有效地應對冬季供暖期間出現的影響居民正常采暖和重點用戶正常用熱的緊急情況,確保居民正常采暖和首都社會穩定的大局,根據北京市供熱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區供熱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建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系統
為加強我區冬季供熱工作的領導,成立房山區冬季供熱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
(一)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單位:區市政管委、區監察局、區審計局、區財政局、區國資委、區發改委、區交通局、區建委、區環保局、區質監局、房山公安分局、區燃氣中心、區煤炭供應公司。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宣傳組、信息組、物資組、搶修組、信訪組(設在區市政管委)。
辦公室主任:
(二)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區市政管委:負責重大供熱事故緊急處置中的統一協調、指揮和情況匯總、通報;配合區財政局做好區政府應急供熱資金(以下簡稱應急供熱資金)的具體使用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應急供熱資金和補貼資金的撥付使用。
區國資委:負責協調解決國有企業單位與供熱單位的欠費糾紛;配合區財政局做好區政府應急供熱資金的具體使用工作。
區發改委、區煤炭供應公司、區燃氣中心:負責協調解決煤炭、燃氣等影響供熱運行的能源緊缺問題。
區建委:負責協調解決涉及居民住宅因建設開發出現的供、用糾紛,協調解決物業公司供熱或代收代繳熱費的矛盾。
區環保局:負責協調解決煤改氣中遇到的問題。
房山公安分局:負責協調解決發生重要、重大供熱事件和事故時出現的社會治安問題。
區交通局:負責組織和協調解決區屬以外道路供熱管線占道施工和煤炭運輸問題。
區質監局:負責供熱鍋爐安全鑒定和煤炭質量檢測工作。
二、緊急狀態及緊急情況分類和等級
(一)緊急狀態及緊急情況。
進入居民冬季采暖期間,即為冬季供熱緊急狀態。在此期間出現的影響居民正常采暖的情況為緊急情況。
緊急情況分為緊急事件、緊急事故和其它緊急情況,并按照影響程度劃分相應等級。其中,供熱期間內因非供熱系統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事件,稱為緊急事件;因供熱系統設備、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稱為緊急事故;因用于供熱的能源出現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響正常供熱的情況,稱為其它緊急情況。
(二)緊急事件。
1.一般事件:
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個別人沖動鬧事。
2.重要事件:
(1)供熱企業因被嚴重欠費等原因,造成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甚至可能出現停熱或已短時間停熱的情況;
(2)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戶聚眾鬧事的。
3.重大事件:
(1)供熱企業因被嚴重欠費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出現停熱達到12小時以上并協調無果的;
(2)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戶聚眾鬧事,可能出現或已出現集體上街或上訪行為的。
(三)緊急事故。
1.一般事故:
因設備事故停熱,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的。
2.重要事故:
因設備事故停熱,12?24小時(含24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3.重大事故:
(1)因設備事故停熱,24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2)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四)其它緊急情況。
1.供熱用煤出現短缺的緊急情況。
2.供熱用氣出現的緊急情況。
三、緊急情況處置程序
(一)緊急事件處置程序。
1.一般事件處置程序。
(1)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供熱單位立即通知區供熱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區供熱辦)。
(2)區供熱辦接到信息后,立即報告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并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處置后,將處置情況報告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和市市政管委供熱辦(以下簡稱市供熱辦),并密切跟蹤,關注處理情況。
2.重要事件處置程序。
(1)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供熱單位立即通知區供熱辦;
(2)區供熱辦接到信息后,立即報告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啟動聯動協調機制。同時,報告區政府和市供熱辦,并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處理后,將處置情況書面報告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和市供熱辦,并密切跟蹤,關注處理情況。
(4)市、區兩級供熱主管部門根據事件發生的具體情況,經分析認為事件主要因欠費引起,按程序準備材料,向財政部門申請應急資金,做好對供熱企業進行緊急救助的準備工作。
3.重大事件處置程序。
(1)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區供熱辦;
(2)區供熱辦接到信息后,立即報告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市供熱辦和區政府,并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市、區兩級供熱主管部門根據事件發生的'具體情況,經分析,認為事件主要因欠費引起,啟動重大事件應急程序向財政部門申請應急資金,對供熱企業進行緊急救助;經分析,認為除欠費原因外,供熱企業存在嚴重管理問題,除進行臨時緊急救助外,可考慮對供熱單位采取臨時代管措施。
(4)事件處置后,由區市政管委將處置情況和是否采取臨時代管措施的建議,書面報告市供熱辦。
(5)對準備采取臨時代管措施的供熱企業,由市、區兩級供熱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代管準備工作。
(二)應急事故處置程序。
1.一般事故處置程序。
(1)供熱企業發現事故,分析原因后,應立即向區供熱辦報告。
(2)供熱企業立即組織搶修,盡快恢復供熱,同時做好影響區域內用戶的宣傳解釋工作;恢復供熱后,按原報告渠道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3)區供熱辦要掌握事故處理動態,必要時到現場,及時將處理情況向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和市供熱辦報告。
2.重要事故處置程序。
(1)供熱企業發現事故,分析原因后,認為12-24小時內(含12小時)不能恢復供暖的,要立即向區供熱辦報告,說明事故情況及影響程度,并立即組織進行搶修。同時,做好社會宣傳解釋工作。
(2)區供熱辦立即向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報告,根據事故影響的規模、程度、時間,決定是否向區政府主管副區長報告。
(3)區供熱辦和區市政管委主管領導要立即到事故現場,指揮和協調搶修工作,必要時進一步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并隨時掌握事故處理動態,及時將處理情況向市市政管委和區政府主管副區長報告。
(4)恢復供熱后,供熱企業、供熱主管部門按原報告渠道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3.重大事故處置程序。
(1)供熱企業發現事故,分析原因后,認為不能供暖或24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暖的,應立即向區供熱辦報告并說明情況。
(2)區供熱辦立即向區市政管委主要領導報告,根據事故影響的規模、程度、時間,決定是否向區政府主管副區長、市供熱辦報告。
(3)由區市政管委主要領導帶隊,市供熱辦、區有關部門參加,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助供熱單位指揮搶修,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必要時通報相關部門,配合搶修工作,區市政管委主任和區政府主管副區長到現場指揮。同時,市供熱辦向市市政管委主任和市政府辦公廳報告。
(4)事故處置后,區市政管委立即報告區政府主管副區長;同時,市供熱辦報告市市政管委主任,并報市政府辦公廳;恢復供熱后,按原報告渠道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三)其它緊急情況的處置程序。
1.供熱用煤短缺的緊急處置。
供熱主管部門定期了解供熱單位的儲煤情況,一旦出現用煤緊張的情況,由區市政管委及時通報區發改委,由區發改委組織協調煤炭的調運工作。
2.供熱用氣短缺的緊急處置。
燃氣主管部門定期了解供熱單位的用氣情況,一旦出現燃氣緊張的情況,由區市政管委及時通報區發改委,由區發改委組織協調做好燃氣的調配工作。
四、可啟動的應急機制
(一)部門聯動協調機制。部門聯動協調機制是在供熱特殊情況下,依靠各有關部門的力量,對應急事故和事件聯合進行協調的一種方式。供熱期間出現的一般應急事故事件和重要應急事故事件可啟動區級聯動協調機制,必要時可啟動市級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大應急事故事件可啟動市級聯動協調機制。
(二)信息快速反應機制。信息快速反應機制是在供熱值班信息系統和組織網絡的支持下,對應急事故事件的信息及時處理的一種快速反應。對各種突發事故和事件必須在15分鐘內按信息傳遞程序完成傳遞,各級領導和崗位人員必須做出快速反應。
(三)供熱動態預警機制。供熱動態預警機制是對可能出現的寒冷天氣、不穩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種警示。區供熱辦要與市供熱辦、各專業供熱單位及重點熱源鍋爐房有關控制調度部門保持聯絡暢通,全面掌握市、區供熱動態,做到下情上傳,上情下達,隨時了解掌握末端用戶的供熱情況和動態。
(四)事故搶修搶險機制。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是對出現的各種供熱應急事故進行快速排查、處理和恢復供熱的一種能力。各供熱單位、供熱企業必須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和搶修搶險預案,建立搶修搶險隊伍,具備事故自救的能力。
針對二次管網以后自管戶,遇有緊急事故,其相應供熱單位應作為第一搶險援助隊伍承擔協助自管戶進行緊急搶險的工作;對事故涉及面廣,自救能力不足時,可由負責設備設施維護管理的單位提出,申請專門搶險隊伍予以緊急搶險救助。
成立以區市政管委供暖所(以下簡稱區供暖所)為主的專門搶修隊伍作為房山區搶修搶險主要力量,隨時解決供熱緊急事故。
(五)供熱質量評測機制。供熱質量評測機制是對供熱單位供熱質量進行評價的一種重要方式,是對供熱質量糾紛進行評判的重要依據,是供熱單位加強供熱調節,提高供熱質量的手段。供熱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并規范市、區供熱單位測溫的頻率、時間、測點、數量、方法以及原始記錄、統計等工作。各供熱單位要按規范要求,組織檢查力量和測溫隊伍,對鍋爐房供熱情況和用戶采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熱問題及時處理。對用戶的供熱質量投訴,要進行實測并記錄;對涉及經濟賠償的供熱質量投訴,必須有法律認可的第三方見證和有三方簽字的現場實測記錄。
(六)應急臨時代管機制。應急臨時代管機制是冬季供熱期間,供熱企業出現的重大事件或事故,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而對供熱企業所采取的臨時接管的應急措施。區供暖所作為區供熱代管單位。
具體接管程序和措施由區市政管委會同區發改委、區國資委、區財政局、區環保局等部門研究決定。
(七)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是為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提供物資準備的重要保證。各供熱單位要根據設備狀況,備齊供熱設施備品備件;承擔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的供暖單位要備齊搶修搶險物資和機械設備,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事故情況。區供暖所和區煤炭供應公司為主要應急物資保障單位。
(八)供熱應急資金。供熱保障具有很強的時效性,應建立供熱應急資金,保障我區居民冬季采暖,緩解供、用熱雙方的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主要用于對困難供熱單位實行救助,解決供熱單位資金不足,不能保障正常供熱,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特別是破產企業退休職工、困難企業職工、拆遷戶、低保戶及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職工等居住相對集中地區,熱費收繳矛盾突出的問題;其次用于啟動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時發生的必要支出和應急物資的購置等方面。
敬老院冬季取暖應急預案 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應對城區集中供熱突發事件(以下簡稱供熱突發事件),減輕供熱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供熱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山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東營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東營區內集中供熱行業,指導自然災害和生產事故引發的供熱設施受損、大面積停熱、人員傷亡及重大財產損失等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原則。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應急處置工作首位,最大限度減少集中供熱突發事件造成人員傷亡等危害。
1.4.2堅持政府領導、分級負責、協同應對原則。區政府統一領導全區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各相關單位按照職責開展應急救援,緊急情況下調動全區各方力量,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1.4.3堅持屬地管理、專業處置、快速反應原則。區政府制定本級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建本級指揮部,組織開展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接受市指揮部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的指導。城區各供熱企業要組建或聘用專業化應急搶險隊伍,引進先進搶險技術,建立快速反應機制,確保科學、合理、快速處置各類供熱突發事件。
1.4.4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原則。強化供熱安全運行管理,健全安全隱患排查、綜合整治、日常維護等工作機制,完善應急管理體系,定期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及職責
2.1.1區政府成立城區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指揮長,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各鎮街政府、區委宣傳部、區發改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財政局、東營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交通運輸局、東營環保分局、區住建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總工會以及城區各供熱企業、供電公司、自來水公司、燃氣公司為成員單位。
2.1.2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職責
貫徹落實供熱突發事件應對法律法規,分析研究供熱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及重要決策事項;組織指揮較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必要時請求省住建廳等部門給予支持;對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加強監測預警,組織專家會商研判,按有關規定做好信息報告、發布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負責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所屬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的建設管理及應急管理宣教培訓等工作;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根據供熱突發事件實際情況和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應急響應;指導各鎮街、有關部門(單位)做好一般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2.1.3成員單位職責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指導區(開發區)供熱應急工作的實施;收集、報送供熱突發事件信息,對應急情況匯總通報;協助鎮街政府對重大事故的緊急處置;負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所涉及的城區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區住建局:負責做好供熱突發事件涉及的建筑物質量安全評估和應急處置,根據需要調用相關建筑物資、機械參與應急搶險救援。
區應急管理局:啟動應急響應后,組織、協調、調度應急救援隊伍、專家隊伍和救援裝備、物資。
區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供熱突發事件有關新聞報道、信息發布和輿情處置等工作。
區發改局:負責協調解決熱電聯產企業熱源生產供應保障工作,協助主管部門做好限制、暫停有關工業企業用熱的組織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儲備供熱應急用煤、用氣、用油等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應急保障工作相應資金的落實,并監督使用。
東營公安分局:負責維護城區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道路交通管理秩序,根據情況實施現場管制。
區民政局:負責對重大事故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按有關政策給予救助。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做好應急運輸保障,按指揮部要求,建立管轄區域內農村公路路橋應急救援綠色通道。
東營環保分局:負責協調做好事故現場環境應急監測、提出環境應急處置建議,并配合做好事故現場處置工作。
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解決重大事故現場傷員救護和相關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供熱突發事件中相關特種設備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區總工會:參加供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做好傷亡職工合法權益維護工作。
鎮街政府:按照供熱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會同相關企業做好較大及以上事件先期處置工作;負責搶修現場的后勤保障工作;負責受影響區域人員的信息通知、疏散、轉移、安撫、勸導、救助、安置等工作。
城區各供熱企業:負責本企業職責范圍內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研判、先期處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規程組織搶修;按照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參與其他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
供電公司: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電保障工作。
自來水公司: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水保障工作。
燃氣公司: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燃氣保障工作
2.2日常辦事機構及職責
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設在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主要職責:負責組織落實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決定;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按照預案和職責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區級供熱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與實施;建立供熱突發事件監測預警、信息收集制度,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和分析供熱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核實與研判信息,依法依規進行信息報告;負責組織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和輿情引導工作;負責供熱應急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系工作;協調鎮街做好一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2.3現場指揮機構及職責
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和實際處置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受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直接領導,由區、鎮街兩級指揮部中位于事故發生現場、行政級別最高的人員任現場指揮,成員由區、鎮街兩級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行業專家組成。現場指揮部負責調動各類應急資源,具體組織、協調各方力量實施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現場指揮部下設警戒保衛、搶險救災、技術服務、后勤保障、醫療救護和善后處置6個專業小組:
2.3.1警戒保衛組:由事故發生地各鎮街政府牽頭,公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事故現場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2.3.2搶險救災組:由事故發生地各鎮街政府牽頭,消防救援部門、有關供熱企業配合。主要負責制定先期救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根據救援實際情況報請現場指揮部批準調動和指揮各種救援力量。
2.3.3技術保障組:由區供熱管理部門牽頭,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建設、環保等部門和相關行業專業技術人員配合。主要負責組織專家對應急及現場處置進行專業技術指導,分析事故和災害情況,提出救援的技術措施。
2.3.4醫療救護組:由事故發生地各鎮街政府牽頭,衛生部門和當地醫療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組織醫療單位接收、救治傷員。
2.3.5后勤保障組:由事故發生地各鎮街政府牽頭,交通、電力、工信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現場通訊保障、電力供應、保障搶救物資及裝備供應、組織運送撤離人員及物資等后勤保障工作。
2.3.6善后工作組:由事故發生地各鎮街政府牽頭,應急、民政、住建、衛健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建筑、區政等財產損失評估、賠償等善后處理,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2.4專家咨詢機構
2.4.1專家咨詢工作組由供熱行業的設計、施工、運營、安全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2.4.2專家咨詢工作組的主要職責
(1)參加指揮部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
(2)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協助救援。
(3)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
3、監測與報告
3.1預防
各各鎮街政府、區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本單位的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整改,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措施或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各供熱企業應做好以下預防措施:
(1)加強首站、中級泵站、換熱站、熱網的檢查與維護,時刻監控系統運行參數,保證供熱系統運行可靠。特別在供熱設備投退時,嚴格按規程操作。
(2)日常應保持站內外設備的完好性、嚴密性,防止泄漏,發現設備任何缺陷要按缺陷管理制度及時消除。
(3)如遇突然停水停電,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及相關預案進行處理。
(4)定期校核各種壓力表,如發現不準確或動作不正常,必須立即更換。定期做排氣試驗,如閥件動作呆滯,必須更換。
(5)對待極端天氣要及時與熱源廠溝通協調,保障民生取暖正常。
3.2監測預測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各鎮街政府、有關部門配合,建立集中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信息;發布預警后,應對重點部位、危險源進行持續性監測,有針對性的提出防范工作要求。
在信息監測的基礎上,各鎮街政府、區政府有關部門要根據監測信息的分析、匯總情況,及時對隱患信息進行預測判斷;對于外地已發生的突發事件,也應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做好防范、預測,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3.3報告
3.3.1發現供熱安全隱患和供熱突發事件應立即報警。各接警平臺接到報警信息并初步核實基本情況后,立即通報有關供熱企業;進行初步核實后,第一時間報告區應急管理局、區供熱管理部門。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事件簡要經過,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情況、可能發生的后果及已經采取的控制措施等。
3.3.2各供熱企業發現的供熱安全隱患和供熱突發事件,應立即進行初步分析判斷,根據需要啟動企業應急預案,第一時間組織搶險、搶修力量到達現場核實情況,按照事故等級及時上報區應急管理局、區供熱管理部門,并通報有關單位。突發事件在可控范圍內的,要立即實施處置。
3.3.3因第三方施工造成供熱突發事件的,施工單位要在第一時間采取應急防護措施,立即報警并向建設單位和相關供熱企業報告具體情況。
3.3.4我區供熱突發事件,區供熱管理部門和區直有關部門、單位須在事發后20分鐘內將初步情況電話報告區供熱應急指揮部和區應急管理局,40分鐘內書面報告,書面續報最遲不超過1小時。
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應按照事故報告制度及時上報上級指揮部。
3.4信息分析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接到信息報告后,立即對信息進行分析,必要時進行現場勘查,綜合評價事件對城區公共安全的影響程度和范圍,迅速提出預警及響應意見。
4、應急預警
4.1預警
出現下列情況時,各鎮街政府及供熱企業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能性,并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的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1)因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供熱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天氣持續低溫或極寒天氣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5)因自然災害等其它情況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6)因調度、自動控制等計算機系統入侵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7)熱力公司與熱源單位溝通不及時造成的影響正常供熱。
4.2預警發布
4.2.1我區供熱突發事件,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發布紅色、橙色預警;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發布黃色預警;事發鎮街負責發布藍色預警。
4.2.2紅色、橙色預警發布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簽發,黃色、藍色預警發布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主任簽發。
4.2.3預警發布可通過廣播電臺、電視、通信、信息網絡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實施,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和警報盲區、重要公共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應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4.3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結合城區集中供熱實際情況,由低到高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4.3.1藍色預警
(1)因供熱設施故障,即將影響供熱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上、100萬平方米以下,且48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的。
(2)供熱企業出現拒絕向居民供熱現象,即將影響供熱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5萬平方米以下的。
(3)因供、用熱糾紛,造成可能出現30人以內人員聚集或上訪的。
(4)可能會發生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供熱事故的。
4.3.2藍色預警行動
由事發鎮街啟動應急預警,并全權負責指揮處置,以事發地的街道辦事處和供熱企業為主進行協調處置,事發地所屬供熱企業應當及時開展信息研判、先期處置等工作,并按照操作規程組織搶修。必要時,鎮街分管負責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分管負責人或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派人到現場,參與制定預警方案,指導、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并及時上報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4.3.3黃色預警
(1)因供熱設施故障,即將影響供熱面積100萬平方米以上、200萬平方米以下,且48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的。
(2)供熱企業出現拒絕向居民供熱現象,即將影響供熱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25萬平方米以下的。
(3)因供、用熱糾紛,造成可能出現30人以上50人以下人員聚集或上訪的。
(4)可能會發生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供熱事故的。
(5)已經發生的一般事件有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的。
4.3.4黃色預警行動
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啟動應急預警,以事發鎮街為主進行協調處置,鎮街負責人應趕赴現場,鎮街分管負責人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必要時,區供熱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趕赴現場,參與制定預警方案。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區委宣傳部負責啟動指導、協調供熱突發事件有關新聞報道、信息發布和輿情處置工作;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啟動技術指導、專家組織等工作;東營公安分局負責啟動事發區域的社會治安、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區民政局負責啟動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啟動應急運輸保障、建立管轄區域內農村公路路橋應急救援綠色通道;區衛生健康局啟動傷員救護和相關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4.3.5橙色預警
(1)因熱源企業供熱機組或者供熱一次主管網故障,有可能影響供熱面積200萬平方米以上、500萬平方米以下,且24小時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2)因水、電供應中斷有可能導致供熱熱源或首站或中級泵站或換熱站停熱時間超過24小時;或因區政供熱管網失水有可能影響供熱面積100萬平方米以上、200萬平方米以下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有可能影響供熱面積25萬平方米以上;或即將發生供熱面積200萬平方米以上、500萬平方米以下供熱小區棄供、棄管的。
(4)因供、用熱糾紛,造成可能出現50人以上人員聚集或上訪,嚴重影響交通等社會秩序的。
(5)可能會發生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供熱事故的。
(6)已經發生的較大事件有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的'。
4.3.6橙色預警行動
由區供熱管理部門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由指揮長批準后啟動應急預警。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應趕赴現場,并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鎮街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預警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指揮部副指揮長或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區供熱管理部門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在黃色預警行動基礎上,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協助主管部門做好限制、暫停有關工業企業用熱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儲備供熱應急用煤、用氣、用油等工作;區財政局負責啟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保障工作相應資金的落實工作;區供電公司負責啟動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電保障工作;各自來水公司負責啟動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水保障工作;各燃氣公司負責啟動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燃氣保障工作。
4.3.7紅色預警
(1)可能出現供熱用煤、用氣、用油嚴重短缺,影響相應區域正常供熱48小時以上的。
(2)因水、電供應中斷可能導致供熱熱源或首站或中級泵站或換熱站停熱時間超過48小時;或因區政供熱管網失水可能影響供熱面積500萬平方米以上的。
(3)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可能會造成供熱熱源無法運行,對城區供熱造成嚴重影響的。
(4)可能會發生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億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供熱事故的。
(5)已經發生的重大事件有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的。
4.3.8紅色預警行動
由區供熱管理部門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由區政府批準后啟動應急預警。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行政區(開發區)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預警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副指揮長負責具體指揮與處置工作。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在橙色預警行動基礎上,區住建局負責啟動調用相關建筑物資、機械參與應急搶險救援,落實受災群眾的臨時住所;區自然資源局負責啟動供熱突發事件后熱源、換熱首站、中級泵站、區政供熱管網及臨時供熱設施、管線的規劃審批工作;東營環保分局負責啟動事故現場環境應急監測工作;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啟動組織、參與供熱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啟動對供熱突發事件中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工作;區總工會負責啟動傷亡職工合法權益維護工作。
4.4調整和解除預警
預警信息發布部門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發布預警的部門應立即宣布解除警報或終止預警期,并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4.4.1我區供熱突發事件,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調整和解除紅色、橙色預警;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調整和解除黃色預警;事發鎮街負責調整和解除藍色預警。
4.4.2紅色、橙色預警調整和解除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簽發;黃色、藍色預警調整和解除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主任簽發。
4.4.3預警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臺、電視、通信、信息網絡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實施,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和警報盲區、重要公共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應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5、應急響應
5.1響應發布
5.1.1我區供熱突發事件,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發布Ⅰ級、Ⅱ級響應;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發布Ⅲ級響應;事發鎮街負責發布Ⅳ級響應。
5.1.2Ⅰ級、Ⅱ級響應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簽發;Ⅲ級、Ⅳ級響應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主任簽發。
5.1.3響應發布可通過廣播電臺、電視、通信、信息網絡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實施,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和警報盲區、重要公共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應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5.2事件分級及應急響應
根據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程度、波及范圍等情況,由低到高依次劃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4個級別。
5.2.1一般事件(IV級)
僅對較小范圍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影響,鎮街能夠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因供熱設施故障影響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上、100萬平方米以下,48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的。
(3)任何情況下,居民供熱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50萬平方米以下的區域內,居民室溫連續48小時以上低于18℃采暖標準的。
(4)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5萬平方米以下的。
(5)因供、用熱糾紛,造成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30人以內人員聚集或上訪的。
5.2.2一般事件(IV級)應急響應
實行部門聯動,以事發地的街道辦事處和供熱企業為主進行協調處置,事發地所屬供熱企業應當及時開展信息研判、應急處置等工作,并按照操作規程組織搶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區級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現場指揮部應立即調動并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5.2.3較大事件(III級)
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較大影響,需要區直相關部門、各鎮街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供熱設施故障影響面積100萬平方米以上、200萬平方米以下,48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的。
(3)任何情況下,居民供熱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上的區域內,居民室溫連續48小時以上低于18℃采暖標準的。
(4)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25萬平方米以下的。
(5)因水、電供應中斷導致供熱熱源或首站或中級泵站或換熱站停熱時間超過24小時;或因區政供熱管網失水影響供熱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上、100萬平方米以下的。
(6)因供、用熱糾紛,造成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3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人員聚集或上訪的。
5.2.4較大事件(III級)應急響應
實行部門聯動,區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供熱突發事件有關新聞報道、信息發布和輿情處置工作;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技術指導、專家組織等工作;東營公安分局負責事發區域的社會治安、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區民政局負責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區交通運輸局負責應急運輸保障、建立管轄區域內農村公路路橋應急救援綠色通道;區衛生健康局負責傷員救護和相關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5.2.5重大事件(II級)
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要調度多個區直部門、各鎮街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熱源企業供熱機組或者供熱一次主管網故障,影響供熱面積200萬平方米以上、500萬平方米以下,24小時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3)因水、電供應中斷導致供熱熱源或首站或中級泵站或換熱站停熱時間超過24小時;或因區政供熱管網失水影響供熱面積100萬平方米以上、200萬平方米以下的。
(4)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25萬平方米以上;或供熱面積200萬平方米以上、500萬平方米以下供熱小區發生棄供、棄管的。
(5)因供、用熱糾紛,造成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50人以上人員聚集或上訪,嚴重影響交通等社會秩序。
5.2.6重大事件(II級)應急響應
實行部門聯動,在III級響應基礎上,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協助主管部門做好限制、暫停有關工業企業用熱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儲備供熱應急用煤、用氣、用油等工作;區財政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應急保障工作相應資金的落實工作;東營區供電公司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電保障工作;各自來水公司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水保障工作;區各燃氣公司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燃氣保障工作。
5.2.7特別重大事件(I級)
指對我區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要區委、區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億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2)出現供熱用煤、用氣、用油嚴重短缺,影響相應區域正常供熱48小時以上的。
(3)因水、電供應中斷導致供熱熱源或首站或中級泵站或換熱站停熱時間超過48小時;或因區政供熱管網失水影響供熱面積500萬平方米以上的。
(4)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熱熱源無法運行,對城區供熱造成嚴重影響的。
5.2.8特別重大事件(I級)應急響應
實行部門聯動,在II級響應基礎上,區住建局負責調用相關建筑物資、機械參與應急搶險救援;東營環保分局負責事故現場環境應急監測工作;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參與供熱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供熱突發事件中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工作;區總工會負責傷亡職工合法權益維護工作。
5.3響應程序
5.3.1Ⅳ級事件響應程序
由事發鎮街啟動應急響應,并全權負責指揮處置。以事發地的鎮(街道辦事處)和供熱企業為主進行協調處置,事發地所屬供熱企業應當及時開展信息研判、先期處置等工作,并按照操作規程組織搶修。必要時,鎮街分管負責人、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分管負責人或區供熱管理部門派人到現場,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
5.3.2III級事件響應程序
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或鎮街啟動應急響應,以事發鎮街為主進行協調處置,鎮街負責人應趕赴現場,鎮街分管負責人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必要時,區供熱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趕赴現場,參與制定方案,并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5.3.3II級事件響應程序
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啟動應急響應。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應趕赴現場,并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鎮街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指揮部副指揮長或指揮部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
5.3.4I級事件響應程序
由區供熱管理部門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啟動應急響應。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鎮街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副指揮長負責具體指揮與處置工作。
5.4調整和解除響應
5.4.1我區供熱突發事件,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調整和解除I級、II級響應;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調整和解除III級響應;事發鎮街負責調整和解除Ⅳ級響應。
5.4.2I級、II級響應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簽發,III級、Ⅳ級響應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主任簽發。
5.4.3響應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臺、電視、通信、信息網絡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實施,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和警報盲區、重要公共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應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5.5善后處理與調查評估
5.5.1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按事件級別組織力量開展供熱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后恢復計劃,并盡快實施。
5.5.2必要時,組成供熱突發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5.5.3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單位要收集并妥善保存事件處置過程中的有關資料。
6、信息管理
6.1信息監測
隨時了解掌握供熱情況和動態,加強輿情監測與管理。
6.2信息報告
6.2.1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后,知情單位和個人有權利和義務撥打區供熱服務熱線或供熱單位電話,報告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范圍等信息。
6.2.2各鎮街政府供熱主管部門根據事態情況分析判斷,屬一般事件的,自行組織處置,并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備案;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事件的,立即上報。
6.2.3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事件的,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應立即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詳細信息不晚于事件發生后2小時上報。
6.3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
較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和新聞發布工作,按照相關規定開展,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布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
7、應急保障
7.1救援隊伍及設備物資保障
7.1.1各鎮街政府供熱主管部門應依托供熱企業建立滿足處置一般突發事件需要的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并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以鎮街供熱主管部門應急救援隊伍處置為主。當超出自身處置能力時,可請求所在鎮街給予支援。
7.1.2各鎮街應建立滿足處置較大突發事件需要的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并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應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及時調派所屬搶險救援力量趕赴現場參與處置。
7.1.3區供熱應急指揮部建立區級供熱搶險救援隊伍,健全應急隊伍運行機制,完善物資儲備。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根據現場處置需求,及時調遣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7.1.4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能力不能滿足搶險需要時,各縣區政府和相關企業可采取合同履約或有償預約服務的方式,與區級專業搶險救援隊伍或設備物資供應單位建立合作關系,確保發生突發事故時優先調用。
7.1.5建立搶險隊伍和物資共享機制。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調派或臨時征用各縣區政府或相關企業搶險隊伍和物資,各單位應按照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指令落實到位。
7.2通信保障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組織協調有關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建立完善處置供熱突發事件通訊網絡和信息發布渠道,加強日常暢通調度,確保供熱應急工作聯絡暢通。
應急響應期間,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值班人員應保證隨時接收上級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揮部領導、成員及指揮部辦公室工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訊渠道暢通。
7.3交通保障
7.3.1鐵路、公路、港航、航空部門應確保救援人員和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救災物資、救援設備優先運輸。處置突發事件期間配備有指揮部制發的應急標志的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和交通工具可以優先通行,事后應當及時回收應急標志。
7.3.2交通設施受損時,交通、建設等部門要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盡快恢復,確保運輸安全。現場應急指揮部要按照緊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征用程序的規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7.3.3根據應急處置需要,事發地現場應急指揮部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7.4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關部門要按規定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事發地縣區政府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7.5后勤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會同事發地鎮街動員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發地縣區政府負責匯總統計參加搶險救援隊伍、人數情況,組織街道等單位配合做好搶險救援人員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7.6經費保障
7.6.1處置突發事件所需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由區、鎮街分級負擔。
7.6.2區、鎮街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7.6.3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開展捐贈和援助。
8、宣教培訓和演練
8.1宣教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預案發布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要對相關指揮員、應急救援隊伍進行預案解讀培訓,使其熟悉應急職責、響應程序和處置措施,切實提高應急聯動處置能力。
8.2應急演練
8.2.1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
8.2.2我區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至少每2年應進行1次演練。各供熱企業應當每年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演練方案、演練計劃、演練評估、演練音像資料等應及時歸檔保存備查。
9、后期處置
9.1總結評價
9.1.1參與事故應急救援的各有關單位及時向指揮部作出書面報告。
9.1.2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審查和整理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評價事故原因和在應急救援期間采取的主要措施。
9.2調查報告
事故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故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7)提出處理意見。
10、附則
10.1預案管理與更新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本預案的管理與更新。根據對事件、事故原因和處置情況的總結評價以及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報區政府備案,并抄送有關部門。
10.2獎勵與處罰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在冬季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脫逃、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10.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制定并解釋。
10.4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敬老院冬季取暖應急預案 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健全德州市冬季清潔取暖天然氣“壓非保民”應急體系,做好天然氣應急調峰工作,維護天然氣市場秩序,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點”要求,合理有序安排下游用戶安全平穩供氣,最大限度降低天然氣供應短缺對人民生活和經濟發展的影響,保障公共秩序及社會和諧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關于促進天然氣協調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xx〕31號)及省、市簽訂的《冬季清潔取暖和民生用氣保障責任書》等。
1.3工作原則
按照“先錯峰、后避峰、再停限”原則,先安全后生產、先民用后工業、先重點后一般、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以人為本,民生為先,形成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規范有序、科學高效的天然氣有序用氣體系,最大程度降低緊急狀態下天然氣供應短缺對人民生活和經濟發展的影響。
1.3.1全市冬季天然氣供應保障按用戶性質優先保障供應順序為:
(1)居民炊事、生活熱水等用氣;
(2)居民集中采暖用氣,有計劃、有合同的居民“煤改氣”用氣;
(3)公共服務設施(醫院、幼兒園、養老院、福利院、學校、職工食堂、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等)用氣;
(4)城市公交車、出租車、載客汽車、環衛車等以天然氣為燃料且無替代燃料的公共運輸車輛;
(5)由于停供可能導致設備嚴重損壞的重點工業企業的安全負荷;
(6)其他需要優先保障的用氣對象。
1.3.2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和節能環保政策,原則上重點限制以下用氣:
(1)天然氣利用政策中明確限制類項目;
(2)產業結構調整目錄中淘汰類、限制類企業;
(3)單位產品能耗高于國家或地方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的企業;
(4)其他高能耗、高排放企業。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因上游限氣或突發事件等原因引起的供氣量不足造成天然氣供需失衡,供氣量、供氣壓力無法滿足天然氣市場下游用戶基本需求,采取“壓非保民”的應急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參照執行。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組織體系
成立德州市冬季清潔取暖天然氣“壓非保民”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天然氣緊缺事件下“壓非保民”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協調、支持有關地方政府開展應對工作。市應急指揮部由市清潔取暖和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擔任指揮長,市清潔取暖和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擔任副指揮長。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局、市城管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氣象局、國網德州供電公司、燃氣企業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為成員單位。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市、區)相應成立天然氣“壓非保民”應急指揮部。
2.2市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工作職責
2.2.1市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負責審定天然氣緊缺狀態下天然氣“壓非保民”方案;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響應;研究天然氣有序用氣工作中的重大決策和部署;協調天然氣供應平衡工作;協調有序用氣方案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2.2.2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指導、監督、落實天然氣有序用氣方案;掌握天然氣供應及需求方面的有關情況,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匯報;執行市應急指揮部下達的指令,協調解決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具體問題;引導新聞媒體做好輿論宣傳報道,確保社會秩序良好和經濟平穩運行。
2.3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協助市指揮部辦公室制定宣傳口徑,組織媒體及時發布有關部門提供的權威信息;根據天然氣供需失衡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或其他需要召開新聞發布會,組織記者采訪,正確引導輿論;加強媒體輿情管控與引導。
市委網信辦:加強網絡媒體管理和網絡輿情監控與引導,組織網絡媒體發布權威信息,封堵和刪除有害信息。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做好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做好與省能源局等省級單位的對接溝通,牽頭協調解決天然氣有序用氣有關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壓非保民”預案,審定調峰用戶清單,督促落實調峰用戶,報市政府同意后分級啟動調峰措施。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在“壓非保民”應急預案啟動時做好工業燃氣用戶生產有關協調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協調指導全市燃氣企業內部安全保衛工作,打擊各類破壞燃氣安全供應的'違法犯罪活動,打擊各類擾亂天然氣有序用氣工作的謠言及有關違法行為,做好應急氣源運輸車輛道路通行保障和協調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天然氣應急供應有關資金保障。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督促十縣(市、區)城鎮燃氣企業與上游供氣企業和下游用戶及時簽訂供用氣合同;督促城鎮燃氣企業加快儲氣能力建設,落實應急儲氣能力。
市交通運輸局:做好運輸LNG(液化天然氣)車輛交通管理,做好全市公共交通、出租車等營運燃氣車輛的有序用氣的宣傳工作,預案啟動時的政策解讀和現場疏導等工作。
市城管局:負責指導督促中心城區城鎮燃氣企業與上游供氣企業和下游用戶及時簽訂供用氣合同,落實可中斷用戶清單、合同等應急儲氣能力。
市應急局:負責指導有關單位在“壓非保民”預案啟動時做好安全生產相關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及時分析、預測、發布天氣預報和極端天氣預警信息。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做好清潔取暖和儲氣設施及儲氣能力建設的金融服務保障工作。
國網德州供電公司:負責做好應急狀態下的電力運行工作。對燃氣企業提供的可中斷用戶,原則上優先保障原有用電負荷的電力供應。
燃氣企業:負責向上爭取和組織氣源,及時簽訂供暖季供用氣合同和簽訂可中斷用戶合同。制定有序用氣方案,加強對天然氣供氣緊張的預測和預警,對已發生和預計可能發生的險情,及時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并提出預案級別啟動申請;按照預案啟動級別,采取相應處置措施,保證“壓非保民”應急預案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組織編制本轄區天然氣“壓非保民”應急預案,并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負責組織本轄區燃氣公司在天然氣緊缺狀態時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匯報“壓非保民”工作有關情況,協調處理好“壓非保民”預案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與燃氣企業保持信息暢通,同時引導新聞媒體做好輿論宣傳報道,確保社會秩序良好和經濟平穩運行。
市級其他有關部門結合各自職責做好應急預案啟動時的相關工作。
3.監測與預警
3.1信息監測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接收、處置和統計分析市級天然氣“壓非保民”信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或其指定的機構負責統計上報本區域內天然氣供需情況。各燃氣企業負責對本企業供氣區域天然氣供需情況進行監控和信息分析,及時上報可能引發供氣緊張的情況。
3.2預警發布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收到可能或已經發生供氣短缺情況報告時(供氣缺口達到3%以上、5%以下),應立即組織調查核實,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同時通報各成員單位。市應急指揮部負責向市級發布預警公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或其指定的機構按照本級預案向本區域發布預警公告。
3.3預警行動
預警公告發布后,市應急指揮部應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2)防范處理。督促地方燃氣企業做好預警期間LNG的儲備調運、科學調配管道天然氣、積極開展節約用氣宣傳、提倡錯峰用氣、鼓勵有條件的臨時改用其他能源等工作,控制事態發展。
(3)應急準備。相關保供應急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做好參加保供應急處置工作準備,并調集保供應急物資和設備,做好保障準備工作。
(4)輿論引導。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或其指定的機構按照本級預案組織實施預警行動。
3.4預警解除
根據事態發展,當供氣缺口得到緩解(穩定在3%以下),按照“誰發布、誰解除”原則,由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4.事件分級
依據氣源供應緊張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時間不同,將天然氣供需失衡事件級別劃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采用I級、II級、III級、Ⅳ級預警實時監測,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標識,I級為最高級別。
4.1 I級(特別重大)供需失衡事件(紅色)
天然氣供需失衡特別嚴重,發生或可能發生供氣缺口占當期最大需求量20%以上,為用氣量異常緊張狀態,對經濟社會正常運行產生較大影響。
4.2 II級(重大)供需失衡事件(橙色)
天然氣供需失衡嚴重,發生或可能發生供氣缺口占當期最大需求量的10%以上、20%以下,為用氣量非常緊張狀態,對經濟社會正常運行產生一定影響。
4.3 III級(較大)供需失衡事件(黃色)
天然氣供需失衡緊張,發生或可能發生供氣缺口占當期最大需求量的5%以上、10%以下,為用氣量緊張狀態。
4.4 Ⅳ級(一般)供需失衡事件(藍色)
天然氣供需失衡一般緊張,發生或可能發生供氣缺口占當期最大需求量的3%以上、5%以下,為用氣量比較緊張狀態。
5.應急響應
5.1信息報告
發生天然氣供需失衡事件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市政府、市應急指揮部報送事件信息,信息應當包括以下內容:時間、地點、信息來源、資源供需現狀、影響范圍、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理情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5.2分級響應
市應急指揮部和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針對天然氣供需失衡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根據事件分級和屬地原則,及時實施相應的分級響應和應急處置。
5.2.1 Ι級應急響應
立即采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
滿足居民生活、集中供熱、“煤改氣”用氣需求,盡量滿足公服設施和天然氣汽車的用氣需求。
根據天然氣供應缺口量,相應減少或停止各類公建用戶、一般工業用戶,不可中斷工業用戶等的用氣供應,停止不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節能環保政策企業及高耗能、高污染企業的用氣供應。
5.2.2 Ⅱ級應急響應
立即采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
滿足居民生活、集中供熱、“煤改氣”用氣、公服設施用氣需求,盡量滿足天然氣汽車和公建用戶用氣。
根據天然氣供應缺口量,相應減少或停止一般工業用戶、不可中斷工業用戶的用氣供應,停止不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節能環保政策企業及高耗能、高污染企業的用氣供應。
5.2.3 Ⅲ級應急響應
立即采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
滿足居民生活、集中供熱、“煤改氣”用氣、公服設施、天然氣汽車用氣和公建用戶需求,盡量保障不可中斷工業用戶的用氣需求。
根據天然氣供應缺口量,相應減少或停止不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節能環保政策企業及高耗能、高污染企業的用氣供應。
5.2.4 Ⅳ級應急響應
滿足居民生活、集中供熱、“煤改氣”用氣、公服設施、天然氣汽車、公建用戶、不可中斷工業用戶需求。
根據天然氣供應缺口量,相應減少或停止不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節能環保政策企業及高耗能、高污染企業的用氣供應。
5.3應急啟動
5.3.1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獲悉發生天然氣供需失衡事件后,立即報告市指揮部,通知成員單位,并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5.3.2市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分級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指揮長的指示,將情況上報省清潔取暖和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和省能源局。
5.3.3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5.3.4預案啟動后,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指導、督促、協調各成員單位開展應急工作,并將情況及時報告市應急指揮部和市政府。
5.4信息發布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信息對外發布工作。信息應準確客觀、及時全面,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維護社會穩定和人心安定。
5.5應急終止
應急響應達到預期目的(供氣缺口達到3%以下)后,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市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準后實施。
5.6事件總結
5.6.1應急處理的各有關單位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出書面報告。
5.6.2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進行總結、評價和預案的修訂等工作。
6.應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天然氣供應緊張時期(缺口達到3%以上),各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燃氣經營企業相關人員要確保24小時通訊暢通,各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建立人員通信名單,保證溝通及時。
6.2物資保障
燃氣經營企業要進一步加強專業處置裝備和物資保障工作,明確其類型、數量、性能、儲備點和調度規則等。
6.3經費保障
按照有關應急處置經費保障的規定執行。
6.4技術儲備與保障
燃氣經營企業要加強調峰儲備,做好綜合調度,強化應急隊伍建設,配備專業技術設備,確保應急處置工作安全順利實施。
7.監督管理
7.1預案管理
本預案實施后,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宣傳、培訓、演練,加強業務指導,并根據實施情況適時進行評估和修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應根據本預案,結合實際制訂本地天然氣“壓非保民”應急預案。
7.2責任追究
“壓非保民”應急工作期間,有下列行為的,視情節和危害程度,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1)在天然氣供應應急事件發生前后,未按預案要求及時提供信息,玩忽職守,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信息,不聽從指揮,延誤處置時機而造成嚴重后果的;
(2)預警事件發生后玩忽職守,未按預案規定及時采取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
(3)因信息溝通不及時和組織協調不力等原因,導致天然氣應急事件報道產生重大負面影響或嚴重后果的;
(4)其他瀆職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
8.附則
8.1本預案所稱“壓非保民”,是指壓減非民生用氣,保障民生用氣。
本預案中有關數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本預案由德州市清潔取暖供應保障辦公室制定并解釋。
8.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敬老院冬季取暖應急預案 5
一、指導思想:
為應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供熱安全突發事故,總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搶修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本預案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指導,應急處置工作以總公司統一指揮、有關各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做到確保供熱設施正常運行,提高對供熱事故的處置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供熱事故對人民群眾的影響。總公司在區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全面領導下負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在人員設備安全的情況下將供熱突發事故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二、編制目的
為確保城區供熱的安全穩定運行和有效防止供熱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應對供熱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預防各類供熱事故,能夠高效、有序地做好搶險、排險、搶修及救援善后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盡快恢復供熱,最大程度地減少大面積停熱現象,保障廣大熱用戶的生活與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三、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一)城區供暖主要危險源包括:供熱管網、換熱站壓力容器、電機水泵等轉動的機械設備、高低壓配電柜、電源、外網輸水熱網等。
(二)供熱管網破裂或管網支架損壞等原因可誘發燙傷、砸傷等事故,影響小區供暖,及人員安全等。
(三)供暖危險源因突發原因出現事故影響供暖及危及相關人員安全等。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職責
(1)組織協調供熱突發事故的應急搶修搶險工作,落實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有關工作。
(2)及時了解掌握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區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處置措施。
(3)貫徹上級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政策、方針,根據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定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有關成員對事故積極開展搶修搶險救援工作。
(4)組織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技術演練、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負責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6)其他有關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的`重要工作。
(二)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應急救援隊伍:
專家技術組
組長:
成員:
物資保障組
組長:
成員:
應急車輛組
組長:
成員:
安全保衛組
組長:
成員:
運行一處
隊長:
成員:
運行二處
隊長:
成員:
運行三處
隊長:
成員:
運行四處
隊長:
成員:
運行五處
隊長:
成員:
管線所
隊長:
成員:
五、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各運行處、安全保衛處、生產技術處、管線所、調度中心負責對供熱管網監測、調控、處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確保供熱管網的安全穩定運行。各運行處、管線所負責對供熱管網進行巡檢巡視,調度中心每日抄報外網壓力溫度情況,各運行處按照各自負責供熱區域對換熱站內供熱設備一小時一巡視,并填報運行分析記錄報表,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安全保衛處負責供熱管網安全運行預警工作,對供熱安全運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并做出報告上報總公司。
2、在轄區供熱覆蓋范圍內建立多個測溫、測壓點,與各換熱站操作系統組成監測網絡,按要求定期對供熱溫度壓力進行檢測分析,發現超溫、超壓情況各運行處、調度中心立即處理,確保管網安全。
(二)預警行動:
1、預警信號發生后,由運行調度部門立即向全體搶險組織機構匯報并盡快向現場負責人發送預警報告,各部門進入預警狀態,隨時準備投入搶修搶險工作。
2、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六、信息報告程序:
(一)總公司在單位值班室和安全保衛處設立應急電話,24小時專人值班,應急電話為:xxx。值班室應明示各應急小組通信聯系人及電話。
(二)供熱突發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指揮部)。
(三)應急指揮部值班人員接到應急電話后,立即向有關事故應急小組及負責人匯報。重、特別重大事故,可直接向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同時按規定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四)根據事故性質,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七、應急搶修搶險程序
(一)響應分級按轄區供熱事故嚴重程度、性質和影響時間,分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設備臨時故障、臨時停電以及供熱支管網破裂等導致的停熱,在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熱管網或換熱站故障、外網主熱水管網損壞、爆裂等原因導致事故停熱12--48小時(含48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3、重大事故:因供熱管網或換熱站突發事故對附近居民生命財產構成重大影響的,同時因事故導致長時間停熱,48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的: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二)搶修搶險程序
(1)工作現場突發事故發生后,由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各應急救援小組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修搶險。突發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首先必須進行人員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時間聯系相關醫院同步展開救援。專家技術組、后勤保障組、應急車輛組、安全保衛組應立即按照各自職能開展工作,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及時處理應急搶修搶險工作。
(2)召集調動應急力量:各應急救援小組接到應急指揮部指令后,必須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設備等迅速運送到事故現場指定位置聚集,并聽從現場總指揮的調動指揮,及時快速展開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人員設備安全。
(3)現場總指揮按照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認真聽取專家技術組建議,迅速組織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進行應急處置工作,并且要與各應急救援隊保持通訊暢通,隨時了解掌握現場情況,做好指揮協調工作。
(4)當事故現場有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搶險要求時,指揮部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請求給予支援幫助。
(5)現場處置:事故發生后,應急車輛組保障車輛充足,安全保衛組負責保護好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要確保現場工作人員及周邊群眾的安全。如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技術組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必要地應急處置措施。
(三)搶修搶險處置措施
1、當供熱管網架空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接到指令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實地了解情況,并將漏水管線解列,做好各項安全保護措施后方可進行應急搶修工作。
2、當供熱管網地埋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趕赴現場,實地了解情況,同時將現場情況向指揮部匯報,指揮部組織相關小組立即趕到現場,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應急搶修方案。應急救援隊伍將漏水管線解列,組織人員、機具進行搶修。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采取應急供熱的臨時措施。
(四)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事故處置完畢并恢復正常供熱后,由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作出決定,并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相關部門和各應急搶險隊,各部門負責人安排本部門恢復正常工作。應急結束后由指揮部辦公室(安全保衛處)負責對事故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上報。
八、搶修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一)應急救援車輛、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處置突發事件必備設備,必須按搶險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包括防護勞保、應急燈具、滅火器、快速搶險工具等。
(三)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實行在崗備用,并做好維護保養,隨時保持完好無損備用狀態。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關小組將下一年度所需應急救援材料、機具、設備儲備計劃向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匯報,確保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正常。
(五)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明細臺帳。
(六)應急救援物資不得挪做他用。指揮部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有權動用一切應急救援物資。
九、善后處理:
(一)應急搶修完畢后,應立即組織現場清理、生產及生活恢復工作:同時對應急行動過程進行綜合評價,整理應急記錄(包括筆錄、攝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資料),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寫出應急總結報告,24小時內上報區政府備案。
(二)應急總結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單位、時間、地點,事件過程描述,傷亡情況,經濟損失,動用救援力量,參與救援人員,搶險救援情況,應急行動中反應的問題,經驗及教訓。
(三)應急指揮部要認真分析轄區供熱突發事故原因,從轄區供熱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向有關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避免相類似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用熱安全。
(四)應急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制定下達糾正和預防措施認真做好監督落實工作,并定期組織檢查驗收。
十、責任
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拒不執行預案、不服從統一指揮,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由總公司給予通報批評,違紀或違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一、附則
1、監督檢查
總公司負責對本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預案管理與更新
(1)下列情況要對預案進行修訂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發生變化。
(2)行政機構或有關單位、部門職責發生變化,需對組織結構與職責作相應調整。
(3)應急行動或演習中發現問題和出現新情況,應適時進行修訂。
(4)影響預案執行的其他條件發生變化,預案需要修訂。
本預案由熱力總公司負責編制和解釋。
本預案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敬老院冬季取暖應急預案 6
1、總則
1.1現狀及風險分析
我縣主城區共有集中供熱企業4家,集中供熱熱源4個,總供熱能力700萬㎡。熱電聯產熱源1個,是涿鹿華達熱力有限公司。區域鍋爐房熱源三個,分別是張家口榮慶熱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縣軒轅城市供熱有限公司、涿鹿縣金鴻燃氣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集中供熱面積達到650萬㎡,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98%以上,覆蓋居民5.2萬戶。
目前,主城區集中供熱由張家口榮慶熱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縣軒轅城市供熱有限公司、涿鹿華達熱力有限公司、涿鹿縣金鴻燃氣有限公司4家企業共同承擔。
1.2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在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具體指揮下,各相關部門積極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后恢復等。
(2)屬地管理。各鄉(鎮)政府組織制定本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用戶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以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善后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險隊伍、材料、車輛、工器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序調用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設備和人員。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河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張家口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及《河北省供熱行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冬季供熱生產、運行實際,編制本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因供熱設備、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水電供應中斷影響供熱生產運行、供熱棄供棄管以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對供熱生產運行造成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事件的應急處置。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涿鹿縣冬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縣長李建富擔任,常務副組長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小寶擔任。
2.2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指揮、處置冬季發生的供熱突發事件;對發生的較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及時決策、下達應急指令,指揮、調用社會資源,責成各部門及時開展供熱應急處置工作;督促、指導成員單位和供熱管理部門及供熱單位做好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主持、指導供熱主管部門和供熱單位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演練工作;協調相關單位,做好駐軍及武警部隊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第一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第二辦公室設在縣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擔任。供熱管理辦公室負責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供熱應急的準備工作;檢查各供熱單位對供熱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具體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4成員單位及職責
辦公室成員單位包括縣住建局、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生態環境局、縣供電公司和供熱企業等有關部門。
縣住建局:負責《涿鹿縣冬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具體組織、指揮及事后分析、總結全縣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開展全縣供熱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農村清潔取暖的供熱應急突發事件進行綜合協調。
縣發改局:負責協調本縣供熱燃料應急調運,農村清潔煤的保供、配送及政策落實、會議組織、信息處理、應急處置和綜合協調等日常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處理因發生供熱突發事件而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交警部門負責搶修搶險車輛的通行保障以及處置供熱突發事件時的交通維護、疏導工作。
縣民政局:負責做好城市低保戶的應急求助工作。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做好重點優撫對象的應急求助工作。
縣財政局:今年煤價、氣價均高于歷史同期價格,供熱企業資金缺口大,財政部門負責本采暖季供熱資金保障工作,確保供熱能夠平穩運行。
縣市場管理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鑒定。
縣應急管理局:對供熱企業生產安全及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縣交運局:負責協調供熱燃料運輸車輛交通保障工作。
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協助解決因煤改清潔能源及供熱鍋爐拆除所引發的供熱問題,監管供熱鍋爐按時完成深度治理,并監管供熱企業供熱過程中污染物達標排放。
縣供電公司:負責供熱電力保障,協助處置因供熱用電引發的供熱問題及電力供應的實物救助。
各鄉(鎮)政府:負責督導本轄區正常供熱;協調解決供、用熱糾紛;制定本轄區相應的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進行供熱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理、應急救助和善后處理。
2.5供熱單位職責
各供熱單位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盡早恢復。
3、監測預警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信息監測
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供熱信息。供熱主管部門要與各供熱企業保持聯絡暢通,隨時了解掌握供熱情況和動態。
3.1.2風險分析
出現下列情況時,供熱企業(單位)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能性,并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的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縣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應急處置辦公室。
(1)因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供熱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天氣持續低溫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5)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信息報告
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后,供熱企業、知情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將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范圍等信息即時向供熱管理部門或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送。
5、應急響應
5.1響應程序
5.1.1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后,供熱單位及事發地鄉(鎮)政府負責人,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了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及時向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采暖用戶通報供熱突發事件情況。
5.1.2鄉(鎮)政府及相關單位應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啟動本區域、本系統的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區域、本系統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和應急救助,盡快恢復供熱。
5.1.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受報單位或部門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縣級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
5.1.4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根據發生供熱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5.2應急結束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完畢,供熱恢復,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后,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特別重大和重大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經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后,由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結束。較大和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由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宣布應急結束。
6、善后處理與調查評估
6.1善后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組織開展供熱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后恢復計劃,并盡快實施。
6.2事件調查
由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組成供熱突發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6.3評估和總結
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冬季供熱期結束后,對采暖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報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
7、保障措施
7.1兩級聯動協調保障
建立縣、鄉(鎮)兩級聯動協調機制,對供熱隱患進行排查并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熱。
7.2搶修搶險隊伍、物資、器材保障
各供熱單位必須組建供熱突發事件搶修搶險隊伍,建立并完善相關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搶險機動車、安全防護用品、各類搶修設備、監測儀器、移動電源、警示標志以及各種規格的管材、閥門和水暖件等搶修搶險物資器材,具備一定的供熱事故自救能力。
7.3應急供熱燃料保障、農村潔凈煤保供及農村氣代煤工程的安全運行與氣源保障
建立應急供熱燃料政府儲備。各供熱單位建立供熱燃料應急儲備。其中供熱煤炭應急儲備不少于15天用量;遇有惡劣或極端天氣預警時,應提前加大應急儲備量;加快天然氣應急儲備能力建設,逐步提高調峰和應急能力。
抓好潔凈煤托底政策的落實,增強潔凈煤保供能力,是推進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確保全縣農戶能安全溫暖清潔過冬,保障潔凈煤穩定供應,及時應對上游煤源單位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供應調度及其他不可預見的原因導致出現緊急情況,出現對全縣供煤計劃不能滿足正常實際需求,且已超出縣鄉儲備調節范圍的緊急情況。特制定以下應急措施:
7.3.1縣發改局積極協調、多方聯系潔凈煤生產企業,拓寬潔凈煤煤源供應渠道。
7.3.2縣財政局籌備應急資金,應對極端氣候需求量增加、市場價格非正常上漲等情況。
7.3.3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配合政府做好向農戶供應蘭炭、型煤等潔凈煤工作。
7.3.4啟動生物質燃料替代清潔煤供應,保障應急需求。
7.3.5考慮電力資源、電網支撐能力等因素,在部分區域應急發放液化氣取暖器、電取暖器等分散式采暖器具。
農村氣代煤工作要建立三個責任主體,一是中燃公司要全面承擔燃氣經營過程的安全主體責任;二是鄉鎮、村兩級要承擔原地管理的主體責任;三是縣住建部門要承擔行業督查指導的監管主體責任,以確保用戶在安全的前提下溫暖過冬。由于氣源、氣價的市場波動較大,縣住建局要協調中燃公司進行氣源保障,縣財政部門要重新核定政府預算,保障補貼資金。各鄉鎮要成立農村氣代煤安全管理工作專班,加強宣傳,保證用戶安全使用意識,防范各類問題發生,公安部門要對惡意損害燃氣管網行為進行罰戒,應急、消防、公安部門要針對農村氣代煤進行安全監督,并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
7.4應急救助保障
縣政府建立供熱應急救助保障體系,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7.5通信聯絡保障
供熱期內,供熱單位、縣政府及其供熱管理部門、縣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各成員單位必須保證供熱應急體系中有關人員的通信聯絡暢通。
7.6緊急接管保障
供熱單位因客觀原因停供棄供的,經協調無效,縣政府須對供熱單位采取緊急接管措施,以保證正常供熱。
7.7供熱應急資金保障
縣級財政應安排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準備資金,明確應急救助政策,確保本縣供熱應急措施順利實施,保障全縣正常供熱,緩解供、用熱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8、宣教培訓和演練
8.1宣教培訓
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8.2應急演練
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供熱企業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處置流程演練,提高并保持各崗位工作人員的應急搶險能力。
9、附則
9.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涿鹿縣人民政府負責制定,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根據本預案,各鄉(鎮)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
9.2預案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和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
9.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敬老院冬季取暖應急預案 7
一、編制目的
為了切實提高高速公路冬季防滑能力和服務能力,盡可能避免和減少冰雪對高速公路造成的危害及交通阻塞,防止事故發生,維護司乘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及時有效地實施除雪防滑,確保高速公路雪天隨時具備開通條件或盡早具備開通條件,為人民群眾的出行提供安全暢通的行車條件。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xx高速公路管理條例》和交通部《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xx省高速公路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及《公路養護技術規范》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1、冬季降雪影響高速公路正常運營,造成安全隱患,需及時清雪,以確保道路暢通的應急行動。
2、發生雪災需要配合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保障高速公路快速通行,以保證人員、物資運輸的應急行動。
四、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山西位于華北地區,氣候寒冷,再加上高速公路大多處于山區,填高挖深,彎多坡急,雪天容易結冰度:要堅持雪天24小時晝夜巡路制度,隨時掌握所轄高速公路沿線雪情及路面積雪、結冰情況,及時采取相應除雪防滑措施。
報告制度:要堅持雪情及時上報制度,一有雪情發生,應立即(1小時之內)向上一級管理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路線名稱、樁號位置、雪情大小、路面積雪和結冰情況、車輛通行情況、應對措施采取情況、存在問題等;同時定期(2小時)報告有關變化情況(無論是否變化都應報告)。
聯系制度:各單位要在立足養護除雪防滑的基礎上,加強與路政、收費、監控、服務區、當地政府以及交警部門、氣象部門、相鄰路段管理單位聯系(并協調接頭段落由于人為原因引起的`機械掉頭部分的除雪防滑工作),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充分利用各方資源,形成聯防聯控的'工作機制。
責任追究制度:各單位要嚴格考核,切實落實除雪防滑工作目標責任制,對于擅離職守、工作松懈、貽誤時機、損害高速公路形象或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查處。
五、工作保障
5.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高速公路冬季除雪防滑工作,根據所轄高速公路和管理工作實際,制定除雪防滑工作預案,明確職責和方法,嚴陣以待,隨時準備應對各種雪情。
5.2根據以往降雪情況、除雪防滑經驗、交通狀況,摸清底數,確定重點除雪防滑地段,如橋面、陡坡急彎、背陰處等,儲備必要的`防滑料,做到日常養護與除雪防滑相結合。
5.3確保人員隊伍、物資機具、除雪預備基金三到位。
5.3.1各單位要以養護部門為主,建立除雪防滑隊伍,一旦有雪情發生,即可投入工作,確保政令暢通,行動迅速,效果明顯。
5.3.2各單位要保證除雪設備的`完好,并儲備一定數量的融雪劑和防滑料等物資。同時與當地物資供應和機械租憑單位建立協議關系,充分利用社會資源,保證除雪機具隨用隨到、融雪物資來源不斷。
5.3.3各單位要保證在冬季預留一定數額的除雪防滑專項資金,用于臨時租憑社會除雪機械、機械維修、增購融雪和防滑物資等。除雪防滑資金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5.3.4車輛在執行高速公路除雪任務時,可行駛專用車道。
六、措施及注意事項
6.1措施:冬季除雪工作根據降雪量的大小分為小雪、中雪、大雪和暴風雪三個工作等級。各有關單位得到雪情報告后,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同時要做好記錄。
6.1.1小雪(1—2.5CM,能見度200M以上):要以機械吹雪和融雪為主。由于厚度薄,不利于機械清雪,可利用吹雪機循環作業,尤其對橋面、背陰、急彎陡坡等重點路段要加大力度,防止路面出現積雪或結冰。小雪天氣,一般白天氣溫和地溫較高,車輪與地面摩擦產生的熱量及尾氣排放的熱量就可以使薄雪基本融化,對行車防礙不大;夜晚溫度低,車流量小,可根據需要適當在一些重點路段撒布融雪劑、防滑料,防止路面結冰,車輛滑移。小雪要在當日內完成除雪防滑工作。
6.1.2中雪(2.5—5.0CM,能見度小于200M大于100M):清雪和融雪相結合。當路面積雪達2.0CM左右時,即要出動機械進行不間斷循環積雪,當天氣預報有中到大雪時,應同時緊跟清雪機械撒布融雪劑、在重點路段撒布防滑料,以利于壓實后的冰雪融解、清理和防止路面結冰、車輛滑移。除雪防滑工作要連續進行,一般不允許路面積雪厚度達到5CM以上。中雪—大雪要在3日內完成除雪防滑工作。
6.1.3大雪(≥5.0CM,能見度小于100M大于50M)和暴風雪(能見度小于50M):以清雪為主,輔以融雪。當路面積雪厚度達5cm以上時,要全力組織機械進行循環清雪,有條件時可以考慮2臺車輛成梯隊同向同時作業,以期取得較好效果。清雪過后要撒布融雪劑、并在重點路段撒布防滑料。大雪—暴風雪要在7日內完成除雪防滑工作。
6.2注意事項
6.2.1下學期間,必須注視天氣預報,不斷監視雪情,及時調整和修改除雪防滑方案,力爭高速公路雪天經常具備開通條件。
6.2.2堅持機械除雪為主,人工除雪為輔的原則,以雪為令,隨下隨清、雪下即除、以清新雪、浮雪為主。
6.2.3除雪順序:雪中先清理主車道,保障車輛能夠行駛,雪停后先清理超車道,后左側主車道,再外側主車道和硬路肩。
敬老院冬季取暖應急預案 8
一、目的:
為克服冬季氣候嚴寒困難,保證公司的生產順利進行和人員安全,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為公司冬季生產中防寒防凍積累經驗。
二、組織機構:
領導小組:
總指揮:
副總指揮:
主要成員:
各單位負責人、駐礦項目經理
工作成員:各單位、各項目部全體員工
預警小組
組長:
成員:
三、防凍預警系統:
預警小組每天兩次查看電視天氣預報和網上天氣預報,必要時,打電話給當地氣象局,并每天在交接班會上匯報,在當地氣溫降至零下14-16℃時,立即啟動防凍預警系統,各單位進入防凍措施預防實施階段。
四、防凍措施:
(一)正常檢查階段
1、各單位列出重點防凍部位,報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2、各單位安排專人負責防凍工作,并成立防凍重點檢查和搶修小組,報工作小組備案。
3、當氣溫在零下14℃時,各單位檢查小組組織防凍重點檢查點進行檢查,做好防凍記錄,并每天向防凍領導小組匯報。
4、物業處檢查所有室內外供水、供暖管路,對管路達不到要求的`,及時處理,防止管路凍裂、凍堵現象。
5、各單位要及時將防凍液注入支架內,以防將支架凍壞。
6、領導小組每周組織一次對重點項目部位防凍檢查。
7、技術部負責對出廠的支架進行逐架檢測,檢查是否按照規定注足防凍液,以防途中支架上凍、影響施工。
8、支架制造、支架維修以及各工程項目部,在施工措施中制定防寒防凍措施充注防凍液的工藝標準。
(二)預警啟動階段
當防凍預警系統啟動后,工作小組立即進入工作狀態:
1、物業處要保證6T鍋爐正常運轉,當6T鍋爐出現故障不能正常運轉時,立即投用10T鍋爐;
2、當出現供電故障時,物業處要在保證水暖管路不被凍住時,及時將供暖管路水放掉,以防將管路凍裂。
3、各單位要及時清理所轄區域的冰雪工作和各廠房的保暖工作。
4、辦公室要及時給車輛加防凍液和防滑鏈,保證車輛的正常運轉。
5、如為雨雪天氣,各級人員作巡回檢查及操作時注意自我保護以防滑倒傷人。
6、經營規劃部提前準備所有防凍、防寒需要的'材料、工器具。
7、當發現到礦支架上凍無法下井時,上井支架防凍,在井下注防凍液后再上井,施工項目部和公司技術部分管人員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利用井口供暖管道接上高壓軟管立即對支架立柱、片閥、管接頭等容易上凍的部位進行供暖、化凍,把影響時間和經濟損失降到最低。
8、當啟動應急方案后,工作小組必須無條件服從領導小組的管理和安排。
五、防凍材料準備(由經營規劃部準備在倉庫內)
1、噴燈10個;
2、氧氣、乙炔各30瓶;
3、柴油暖風機3個;
4、棉絨手套300副;
5、鎬、鐵鍬各20把;
6、汽油500升;
7、焦炭10噸;
8、焦炭爐20個;
9、劈柴2噸;
10、高壓軟管100m,管接頭10個;
11、工業用鹽500Kg。
敬老院冬季取暖應急預案 9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縣應對雨雪冰凍天氣會議精神,據最新氣象分析,預計25-31日我縣將有一次連續的低溫雨雪天氣過程。為積極應對做好極端天氣情況下群眾生產,生活和保障工作,圍繞“保安全,保暢通,保供應,保民生”目標,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
經研究決定,成立應對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領導小組下設8個工作小組
1.民生救助組
組長:
人員:
職責:對貧困戶、鰥寡孤獨、殘疾家庭等重點人群進行巡查救助,確保不發生凍死人、餓死人的.情況;對居家養老中心進行食品、燃氣、房屋建筑質量等進行檢查,確保居家養老中心正常運轉;做好避災點的開放工作。
2.安全生產及防治CO中毒組
組長:
人員:
職責:對居住出租房進行消防和防止煤氣、CO中毒檢查,引導群眾安全取暖,對企業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確保安全生產無隱患。
3.農業保障組
組長:
人員:
職責:指導農民做好農林作物、畜禽欄舍等生產設施防護,加固大棚,及時除雪抗壓,杜絕農業設施大棚住人。
4.危舊房、地質災害及道路保障處置組
組長:
人員:
職責:加強對地質災害點監控監測,切實做好山體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災害的應急防范工作;加強對C,D類危房、簡易屋棚及大跨度輕質結構房屋的檢查,指導戶主加固房屋,確保D類危房無人居住;在建工程視天氣情況,能停則停,確保安全;及時對農村道路進行除雪解凍,確保道路通暢。
5.園林綠化防凍組
組長:
人員:
職責:指導各村(社區)、兩路兩側等園林綠化防凍工作。
6.物資調配組
組長:
人員:
職責:做好鐵鍬、掃帚、工業用鹽等常規救災工具的儲備工作,及時調配保障各工作組需求物品;對文化禮堂、大許敬老院等進行安全檢查,對人群聚集場所(如文化禮堂、敬老院、廟宇)的隱患排查,必要時停止舉辦人員集聚活動。
7.應急處置組
組長:
人員:
職責:組織公安、醫院、民兵、綜治等相關人員對突發重大事件進行應急處置,并做好緊急信息報送工作。
8.工作督導組
組長:
人員:
職責:負責對各工作組、街道、村(社區)干部履職的督導和應急工作的宣傳報道。
二、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雨雪冰凍來臨期間,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明確分工,聯動協調;
2.嚴守工作紀律。街道全體工作人員、村(社區)干部嚴守紀律,確保在崗在位,保持通訊暢通,隨時待命。
3.加強宣傳引導。駐村干部要會同村干部、網格員進村入戶,廣泛開展應對雨雪冰凍天氣農業生產知識,做到雪情預報和科學應對知識進村入戶,提高群眾救災防災能力。
敬老院冬季取暖應急預案 10
1、目的
為確保冬季敬老院居民正常取暖用氣,避免突發事件導致燃氣流量驟減引發供氣大面積癱瘓,制定本預案。
2、制定和執行
本預案由燃氣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更新,縣政府予以認定發布,燃氣企業負責具體執行。
3、各有關部門職責
3.1燃氣企業應做好以下工作:
3.1.1定期對燃氣管道完整性、安全性進行檢查;
3.1.2建立完善燃氣流量監控和預警系統;
3.1.3按照經營范圍內最大用氣量3-5天標準,建設相應的調峰儲氣設施,并保證儲量充足;
3.1.4掌握經營范圍內的`非居民用氣戶,制定保民生停企業計劃;
3.1.5定期開展演練,熟練掌握切換氣源操作流程。
3.2縣、鄉、村三級燃氣主管部門,應按照縣委、縣政府工作安排,做好燃氣應急、安全等各項工作,包括:
3.2.1開展安全用氣宣傳;
3.2.2定期對管道、燃氣設施進行抽檢,必要時聯系燃氣企業進行全面檢查;
3.2.3做好突發事件應對措施,避免公眾恐慌;
3.2.4參與燃氣公司開展的演練。
4、預警級別
預警級別按照管道燃氣供應缺口劃分為4檔,分別是:
Ⅰ級紅色預警:管道燃氣供應缺口超出20%;
Ⅱ級橙色預警:管道燃氣供應缺口介于10%-20%;
Ⅲ級黃色預警:管道燃氣供應缺口介于5%-10%;
Ⅳ級藍色預警:管道燃氣供應缺口介于3%-5%。
5、預警啟動
5.1燃氣公司對上游燃氣供應管道流量進行實時監控,記錄并進行分析;
5.2管道燃氣供應缺口達到Ⅳ級藍色預警閾值時,燃氣公司應對流量持續監測,同時派出搶險隊,對管道完整性進行專項檢查;
5.3在排除管道事故的前提下,如管道燃氣供應仍未達到正常水平,由燃氣公司上報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并發布相應預警信息,啟動保供預案,暫停有關企業燃氣供應;
5.4在關停企業后仍不能滿足民生用氣需求時,應適時啟用儲氣設施,切換氣源。同時,集中調度運輸車輛,向上游氣源爭取支持。
5.5管道燃氣供應達到正常水平三天后,取消預警信息和響應措施。
5.6上游供氣管道流量驟減,3小時內供氣缺口達到Ⅲ級及以上預警閾值的,應立即通知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并發布相應預警信息,啟動保供預案,暫停有關企業燃氣供應,必要的`應啟動儲氣設施。
6、預警取消
取消預警和響應措施后,燃氣企業應對供氣管道、用戶燃氣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啟用儲氣設施的,應及時補充儲氣能力。
敬老院冬季取暖應急預案 11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組織和調動全辦各方面力量,做好敬老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濱州市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處理調查處理規定》和《沾化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
1、農村清潔取暖安全事故的先期處置工作。
2、超出鎮應急處理能力,或者跨區域、跨領域的事故。
3、涉及傷亡人數多,社會影響較大,鎮政府事故災難應急領導小組認為有必響應的事故。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清潔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小組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清潔取暖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小組和村安全員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科學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組織體系職責
(一)鎮政府設立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鎮長李坤曉擔任,成員由黨政辦、信息室、安監辦、派出所、環保所、經委、總工會、民政所、人保所、衛生院等相關部門及事故發生地的村委會負責人組成。
特大、重大、較大生產清潔取暖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辦,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履行以下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的疏散工作;
3、緊急調用本行政區域內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有關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
4、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6、適時發布事故公告;
7、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鎮政府根據根據實際情況設立10個應急小組,每個應急小組負責6—7個村,每村20名取暖戶配備一名安全員,負責街道清潔取暖工作應急處理,具體涵蓋到每一個村,每一個取暖戶。
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通訊聯絡
辦公室值班電話:
安監辦值班電話:
(二)事故報告
涉及清潔取暖事故發生后,各小組必須做到:
1、立即將所發生事故的情況,報告黨政辦公室、安監辦和歸口管理部門,并由其迅速分別轉報區府辦、區安監局和上級歸口管理部門。
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三)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向鎮長報告,同時通知派出所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安監辦)接報后,應立即前往事故現場,了解掌握事故情況,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
(四)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四、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
(一)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實施相應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隨時將事故搶險情況報縣政府及縣有關部門。
(二)交通、供水、供電、通訊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應當盡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三)公安部門應當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匿。
(四)衛生部門應當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救配合工作。
(五)經貿、交通部門應當保證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六)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或拒絕。
(七)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連鎖反應和損失擴大。
(八)事故發生后,由牽頭部門負責組織搜尋工作,事故發生地群眾要積極配合搜尋。
五、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一)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由鎮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范圍制定。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由派出所負責制定;
2、水上交通事故由農機水利站負責制定;
3、火災事故由派出所負責制定,其中林業火災事故由林業站負責制定;
4、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事故由安監辦負責制定;
5、工程建設事故由城建辦負責制定;
6、急性中毒事故由衛生院負責制定;
7、學校、幼兒園事故由教委負責制定;
8、其他事故按照其職責范圍由有關部門制定。
(二)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的主要內容:
(1)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機構;
(2)應急救援預案的指揮機構和日常協調機構;
(3)相關部門在應急救援中的職責和分工;
(4)危險目標的確定和危險性評估;
(5)應急救援組織狀況和人員、裝備情況;
(6)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
(7)緊急處置措施、人員疏散措施、工程搶險措施、現場醫療急救措施;
(8)社會支持和援助;
(9)應急救援的經費保障;
(10)應急救援預案的其他內容。
各專項應急救援預案是本預案的有機組成部分,與本預案共同構成濱州市沾化區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
六、宣傳、培訓和演練
(一)宣傳
各有關業務口和應當小組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鎮信息室應當提供相應的支持。
(二)培訓
各有關部門應當組織應急管理部門、企業及兼職救援人員經常開展應急救援和應急處置方法、處置程序等陪訓,以提高應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三)演練
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和相關業務口要定期開展生產事故應急演練工作。每年取暖季前必須組織一次事故應急演練。各小組應當根據自身工作,經常性村級安全員應急演練。
七、附則
(一)本預案是涉及清潔取暖事故發生后,鎮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搶救工作并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國家其它有關規定進行。
(二)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有參加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三)應急救援經費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墊支,不足部分由辦事處財政預支,事故救援結束后,按有關規定辦理。
(四)對救援組織不力,造成事故擴大的,按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五)各村居委會、各有關部門及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結合本地、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本單位的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敬老院冬季取暖應急預案 12
為做好采暖季天然氣供應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氣需求,建立應對天然氣供應短缺的應急工作機制,確保我市天然氣安全、平穩供應,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保障目標
保障采暖季城市民生用氣所需,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人民群眾溫暖過冬。
(二)基本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壓非保民”的保障原則,統一指揮、協調運作、有序高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采暖季全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因天然氣氣源供應不足或其他突發情況,出現緊急狀態的應急保障協調工作。
(四)實施機構
西安市天然氣保供指揮工作組(以下簡稱市保供工作組)。
(五)保供次序
按照《陜西省民生用氣保障責任書》的保供次序,將已配置氣量分層配置給城燃企業和終端用戶,無條件優先保障民生用氣需求。保供次序如下:
1.居民炊事、生活熱水、居民采暖、城市公交車、出租車、醫院、幼兒園、養老院、福利院、學校、政府機關、職工食堂、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酒店、工商業等公共服務設施用氣;
2.帶有公共服務設施和采暖用熱的熱電聯產、分布式能源用戶的安全負荷和載客汽車、環衛車等以天然氣為燃料的運輸車輛用氣;
3.重點工業企業等斷氣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害或設備嚴重損壞企業的安全負荷用氣;
4.國家重點工程、軍工企業用氣。
二、應急響應
(一)常態化措施
1.鼓勵多能源供熱。為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氣,確保人民群眾溫暖過冬,按照中央和我省“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煤則煤”和“以氣定改、先立后破”的供暖工作要求,結合采暖季天然氣供需狀況,暫停集中供熱燃煤鍋爐拆除工作,符合環保排放標準的集中供熱燃煤鍋爐可視情況繼續使用。鼓勵使用電、地熱能、太陽能等多種能源供熱,緩解天然氣保障壓力。
2.加強節約用氣宣傳。加強對全社會進行采暖季節約使用天然氣的宣傳工作,倡導全市天然氣用戶節約用氣、錯峰用氣。對工業用戶及商業用戶積極宣傳采暖季中央和我省、我市“壓非保民”天然氣保供政策,爭取理解支持,確保減限措施執行到位。
(二)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天然氣供需缺口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從低到高設定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共四個等級。
1.Ⅳ級響應
預警特征:藍色預警(一般,天然氣日供需缺口小于5%)。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用戶、商業用戶酌情減、限、停氣。具體停氣名單由各城燃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批準后實施。
2.Ⅲ級響應
預警特征:黃色預警(較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為5%—10%)。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用戶、商業用戶酌情減、限、停氣。對公服鍋爐(指機關單位和一般辦公樓供熱鍋爐)限、停氣。對大型集中供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限氣量不超過30%)。對小區采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或輪換供氣。對10噸以上小區集中供暖鍋爐采取錯峰使用機制(17∶00—20∶00停用),具體停氣名單和減限量由各城燃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批準后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
3.Ⅱ級響應
預警特征:橙色預警(嚴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為10%—20%)。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用戶、商業用戶酌情減、限、停氣。對公服鍋爐(指機關單位和一般辦公樓供熱鍋爐)限、停氣。對大型集中供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用氣(限氣量不超過50%)。對小區采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或輪換停氣。對5噸以上小區集中供暖鍋爐采取錯峰使用機制(17∶00—20∶00停用)。具體停氣名單和減限量由各燃氣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批準后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市委、市政府酌情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4.Ⅰ級響應
預警特征:紅色預警(特別嚴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超過20%)。
處置措施:根據用戶分布情況,結合管網現狀,盡可能平均分配用氣需求,全市主城區范圍共劃分為9個區塊,在缺口超過20%時,9個區塊進行輪換停氣減限(分片區停氣時,盡力保障對醫院、養老院、幼兒園的供氣)。缺口每增加5%,即增加一個區塊輪換減限,直至達到供需相對平衡。輪換減限措施報市保供工作組批準后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市委、市政府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主城區以外區域由當地政府和城燃企業執行各自保供限供應急方案。極端情況下,由市保供工作組統一指揮調度。
(三)響應啟動與實施
1.指令批準。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根據各城燃企業報送的供需信息及啟動應急預案建議,召集成員單位研究,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及相應預案級別的建議后,報市保供工作組審批。應急響應指令經市保供工作組組長審核簽發后,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第一時間分別向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備。
2.指揮協調。預案啟動建議獲得批準后,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根據應急等級發出相應指令,組織實施預案相應處置措施,并做好應急預案執行信息的發布工作。
3.指令傳導。各成員單位接收到預警信息后,第一時間提出具體應急組織實施意見,待市保供工作組作出決定后,各成員單位具體組織實施。應急響應指令下達后,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組織落實應急措施,加強值班,保持聯絡暢通,做好各項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4.工作開展。各成員單位按照響應級別對應的預案,組織做好本單位本系統相應措施的`執行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天然氣應急供應保障工作。并及時向市保供工作組匯報工作進展情況,防止輿論對天然氣保供問題進行炒作。
5.信息報送。應急響應啟動后,各成員單位應于每日17時前將前一日16時至當日16時期間的應急工作日報(電子版、蓋章紙質版)報送至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周末和節假日仍需報送)。各城燃企業每日按要求報送供氣情況及采取的應急保供措施,情況緊急時隨時報送。
6.響應終止。當天然氣短缺或其他緊急情況得到緩解后,市保供工作組經研判做出停止應急響應或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決定,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立即向各成員單位發出相應指令,明確結束響應或執行降低響應級別。
7.總結評估。各成員單位在每次應急響應工作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本單位應急工作評估(內容包括領導檢查情況、工作開展情況、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等),并以書面形式報送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
8.監督檢查。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通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實地調研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保供應急措施落實到位。
三、工作要求
1.本預案在市保供工作組的統一領導下實施,各成員單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積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凡無故拖延應急處理工作或不服從統一指揮者,將追究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各城燃企業、集中供熱企業應按照本預案的組織和調控原則,擬定本企業的處置響應預案,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備案。
3.各有關單位要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本預案和各級預案內容,明確各自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內容。
4.應急響應結束后,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要及時總結工作情況,分析存在問題,改進工作措施,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敬老院冬季取暖應急預案 13
一、基本原則
(一)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全市統籌、部門聯動、縣市主責、企業主體、公眾參與的工作機制,明晰扶持政策,鼓勵采取市場化運作模式,廣泛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建設。
(二)安全保障,清潔為先。統籌全市優勢資源,優化設施布局,加快建設完備的管網設施保障體系,提高煤層氣、電力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比重。
(三)因地制宜,統籌兼顧。按照“集中供熱為主、以氣代煤為先、以電代煤為輔”的思路,因地制宜,科學規劃,統籌實施。在供熱管網已覆蓋的區域,居民取暖必須接入集中供熱;在熱源充足但還未實現集中供熱的區域加快集中供熱管網延伸,優先發展集中供熱;在供熱管網無法覆蓋的其他區域,加快燃氣管道延伸,積極推廣以氣代煤改造方式;在供熱、供氣管網均無法到達的區域,可考慮采用電采暖技術進行補充。
(四)先易后難,有序推進。綜合考量區域優勢條件,對于已開展清潔取暖且具備優勢熱源、氣源的地區要先行啟動,發揮示范帶頭作用,實施難度大的要抓緊完善基礎條件,按時完成任務。
二、目標任務
20xx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10萬戶居民清潔取暖改造任務,其中澤州縣完成3萬戶,高平市、陽城縣各完成2萬戶,城區、陵川縣、沁水縣各完成1萬戶,全市年減少生活燃煤42萬噸。全面加快城市“禁煤區”建設,到20xx年底,市區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100%,各縣城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90%以上。
三、工作內容
(一)清潔集中供熱
清潔集中供熱是指以熱電聯供、工業余熱、燃氣鍋爐、空氣源(地源)熱泵、可再生能源鍋爐為熱源進行集中供熱,燃煤鍋爐單純實施集中供熱的方式不屬于清潔集中供熱。
在市區和縣城建成區、重點鄉鎮等供熱基礎條件較好的區域,擁有清潔熱源的工業聚集區,以及有工業余熱的地區,優先發展集中供熱。
(二)“以氣代煤”供熱改造
依托我市煤層氣優勢資源,進一步發揮自2006年以來開展的煤層氣利用普及工程(氣化晉城)效益,鼓勵對煤層氣抽采地、輸氣管道沿線、輸氣站周邊和已實現炊事用氣的居民實施“以氣代煤”供熱改造。
(三)“以電代煤”供熱改造
20xx年擬對澤州縣、高平市、陽城縣、沁水縣、陵川縣共12個鄉(鎮)19個村實施“以電代煤”供熱改造。
四、支持政策
(一)市財政設立晉城市清潔取暖改造工作專項資金,用于推進全市清潔取暖改造工作。對按期完成清潔集中供熱、“以氣代煤”供熱、“以電代煤”供熱改造的縣(市、區),市政府按照每戶6500元的標準進行配套,配套資金可用于管網建設、設備采購、配套設施建設以及設施運行等,由各縣(市、區)政府統籌使用。
(二)對于學校、醫院、養老機構等公益單位集體用戶設施改造費用由市、縣兩級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擔。
(三)市政府對“以電代煤”供熱改造中配套電網工程給予30%的補貼,其余費用由國網晉城供電公司承擔。
五、工作職責
各縣(市、區)政府是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推動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各項工作的具體實施,積極籌措改造資金,除企業和居民承擔的費用外,不足部分要全額補齊,同時還要負責清潔取暖改造中青賠、占地、拆遷等工作及相關費用。為保證取暖效果,要鼓勵引導居民對保溫效果較差的'房屋實施門窗、外墻保溫節能改造。所有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農村嚴禁各種形式的煤炭散燒,打造“無燃煤村”,并根據國家、省、市相關規定逐步劃入“禁煤區”范圍,確保環境空氣質量有效改善。
市環保局負責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工作的綜合協調、政策指導、信息聯絡、督促落實等;負責清潔取暖替代區域內的燃煤小鍋爐淘汰;負責城市(縣城)“禁煤區”建設。
市住建局負責組織實施市區及周邊居民集中供熱,消除供熱盲區;負責改造現有熱電聯產、大型集中供熱站等設施,優化供熱管網布局,持續提高全市集中供熱普及率;負責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逐步放開集中供熱特許經營權;負責積極組織開展農村居民房屋保溫節能改造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全市冬季清潔取暖“煤改氣”工程,制定全市“煤改氣”總體方案,并協調供氣企業保障氣源。積極向上級有關部門爭取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優惠氣價。
市經信委負責全市冬季清潔取暖“煤改電”工程,制定全市“煤改電”總體方案,協調電力部門做好電網擴容改造工作。積極向上級有關部門爭取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優惠電價。
市財政局負責及時籌措和撥付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專項資金,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并監督使用。
市國土局負責協調落實變電站、儲氣設施等新增建設用地指標。
市質監局負責指導做好各類采暖設備的質量監督工作。
市審計局負責對清潔取暖改造工程投入資金進行跟蹤審計。
六、時間安排
(一)摸底調研,落實政策(6月xx日—6月30日)
各縣(市、區)要結合轄區管網建設、氣源供應、電網配套等情況,進一步明確改造用戶數量、改造面積,完成管網建設和居民改造費用等前期調研和投資測算工作;確定煤改氣、煤改電實施單位,簽訂合作協議。市政府出臺全市清潔取暖改造工作財政支持政策及實施辦法。
(二)制定方案,認真實施(7月1日—10月xx日)
各縣(市、區)政府要根據市政府下達的改造任務計劃,制定本地區具體改造工作實施方案,全面啟動清潔取暖改造工程,按照時間進度表要求,合理安排進度,科學組織施工,按期完成改造任務。
(三)全面完成,綜合評估(10月xx日—10月31日)
各縣(市、區)要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清潔取暖改造任務。市政府將對各縣(市、區)冬季清潔取暖改造情況進行抽查,綜合評估改造效果,并進行全面總結。積極推廣典型改造經驗,通報表彰和獎勵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為下一步實施全市散煤供暖全部“銷號”和清潔替代提供良好示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以武宏文市長為組長、常務副市長楊勤榮、副市長張利鋒、王宏微為副組長,市發改、經信、財政、環保、住建、國土、質監、審計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為成員的晉城市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工作領導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主動擔當,主動作為,全力推動清潔取暖工作有序進行。各縣(市、區)政府作為清潔取暖改造的責任主體,要結合本地實際,成立主要領導親自掛帥的清潔取暖工作領導組,迅速制定具體改造工作實施方案,加快推進各項工作。
(二)加快工作進度。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制定詳細的落實方案,明確任務書、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人,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實到位。市直各成員單位要根據工作職責,抓緊制定具體推進方案,協調配合各縣(市、區)政府推進工程建設,確保如期完成改造任務。
(三)加強協調調度。各縣(市、區)政府及市直相關部門要定期盤點總結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工作進展情況,并及時向市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工作領導組進行報告。市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工作領導組將建立周例會制度,每周調度各縣(市、區)政府及市直相關部門的工作進度,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確保清潔取暖改造工作順利推進。
(四)強化考核監督。市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持續加強對清潔取暖改造工程實施及運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對措施不力、進度遲緩、不能按期完成任務且實現清潔取暖區域內仍然存在燃煤供暖行為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將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工作完成情況納入對各級各部門的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實行“一票否決”。
敬老院冬季取暖應急預案 14
一、預案目的
為確保敬老院在冬季取暖期間的安全,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和及時控制因取暖引發的安全事故,特別是煤氣中毒等突發事件,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敬老院管理層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群防群控,監測分析:加強日常巡查和監管,及時發現并整改安全隱患。
快速反應,高效處置:一旦發生事故,立即啟動預案,迅速開展救援工作。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應急領導小組:由敬老院院長任組長,各部門負責人任成員,負責預案的制定、實施和協調。
搶險救援組:由經驗豐富的'員工組成,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
后勤保障組:負責應急物資的儲備和調配,確保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應急措施
日常巡查:
定期對取暖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其正常運行。
檢查房間的通風情況,確保空氣流通。
對員工進行取暖安全知識的培訓,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
應急準備:
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如急救藥品、消防器材等。
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應急流程。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員工的應急反應能力。
事故處理:
一旦發現煤氣中毒等事故,立即啟動預案,搶險救援組迅速前往事故現場。
立即開窗通風,關閉取暖設備,切斷煤氣源。
對受傷人員進行初步救治,并撥打120急救電話。
搶險救援組應迅速控制事故現場,防止事態擴大。
后勤保障組負責調配應急物資,保障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善后處理
事故調查:事故發生后,應立即組織調查組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明確責任,總結經驗教訓。
安撫工作:對受傷人員進行安撫,協助其家屬處理相關事宜。
整改措施:根據事故調查結果,制定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隱患,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六、培訓與演練
培訓:定期對員工進行取暖安全知識的培訓,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應急反應能力。
演練: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員工的應急反應能力。
七、附則
預案修訂:根據實際情況和演練結果,定期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預案解釋:本預案由敬老院應急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預案生效: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敬老院冬季取暖應急預案】相關文章:
小學冬季取暖應急預案03-22
鄉鎮冬季取暖應急預案12-05
學校冬季取暖應急預案范文04-19
小學2020年冬季取暖應急預案04-05
冬季取暖的應急預案(通用14篇)05-09
學校冬季取暖應急預案(精選6篇)08-07
取暖應急預案12-11
冬季取暖事故應急預案范文(精選9篇)12-13
學校集中供熱冬季取暖應急預案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