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應急預案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供熱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供熱應急預案1
為了建立健全因烤火取暖突發煤氣中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和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和及時控制,提高處置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煤氣中毒事故,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多方協調、各方聯動的原則。
2、堅持群防群控、監測分析、及時整改的原則。
3、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求援的原則。
4、堅持快速反應、高效處置、善后處理、合理安撫的原則。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鄉成立冬季烤火防煤氣中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由鄉長任組長,分管安全的副鄉長任副組長,各單位部門站所負責人、學校校長、衛生院院長為成員。各村(居)成立以支部書記為組長,村(居)副書記、副主任為副組長,其他村社干部、村衛生站站長為成員的村(居)冬季烤火防煤氣中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
2、應急搶險組成員主要職責
(1)組長: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求援工作。
(2)成員:承擔應急的具體工作,實施營救受害群眾,并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三、預警系統:
1、加強日常的巡查和監管:各村(居)對轄區烤火取暖設備進行全面排查,對所有住宿房的通風進行全面檢查,通過各種方式對群眾進行宣傳教育,加強夜間巡邏,仔細觀察烤火對象情況。
2、建立及時報告制度:一旦發現烤火一氧化碳中毒人員,要盡快的時間內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程度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上報。
四、應急響應:
發現事故,搶險救援組盡快投身救援工作,無條件接受任務,并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應急救援終結,相關人員及時撤離現場。
五、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做好受害人員處置、家屬安撫等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群眾,恢復正常社會秩序,維護社會穩定。
2、各村(居)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形式開展防煤氣中毒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檢查和強化應急準備,協調應急能力,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供熱應急預案2
1總則
xx公司xx項目部承擔xxxx公司供暖任務,在發生重大事故時,必須及時、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為此編制此事故處理預案。此預案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電力企業事故預案編制導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此預案適用于供熱中斷事故應急響應的處理。
2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應急指揮機構: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副總經理
成員:檢修部、運行部、綜合管理部管理人員
3機構職責
3.1發生事故時,應急指揮部成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各自職責,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判斷事故類別,啟動事故處理預案,實施搶修方案,指揮部署協調各部門行動,迅速開展工作。
3.2檢修部負責組織檢修人員立即到達事故現場,布置安全警戒,根據設備的損壞情況,制定搶修方案,組織人員進行設備搶修工作;向物資供應組提供設備搶修所需的備品備件,對事故情況進行技術評估,并對事故搶險進行技術指導;負責需要聯系設備生產廠家協助搶修工作的,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擴大。
3.3運行部負責:及時與值長進行聯系,匯報事故處理進展
情況;采取措施隔離事故設備和系統,保證未出事的管道和設備運行不受影響,按照檢修人員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保障檢修人員的人身安全;積極配合檢修人員對修復的設備進行試運。
3.4綜合部負責:根據實際情況和設備搶修組提供的所需備品清單,做好備品備件的準備工作,隨時滿足現場的需要;庫內沒有的備品應急時聯系廠家供貨,并隨時掌握廠家的發貨情況;負責事故現場、搶修現場所需車輛調派,保證搶險物資、搶修設備、材料及時安全運輸到現場;按事故搶修現場要求,做好搶險、搶修人員的飲水、吃飯、休息的后勤保障工作。
4危險分析、影響、應急響應及物資資源配備
4.1xx鍋爐為xxxx公司冬季供暖的主力熱源,一旦發生下列異常情況,造成供熱中斷,將會引起惡劣影響。
4.1.1xx鍋爐或供熱主蒸汽管道發生故障或爆管,需要進行停爐處理或采取隔斷措施處理的,可能造成xx和xx供熱中斷的事故。
4.1.2換熱站內設備發生嚴重故障造成供熱機組停機。
4.2供熱中斷的影響
4.2.1嚴重影響全公司員工的取暖
4.2.2有可能造成供熱管網或設備的凍裂、損壞
4.3接警與通知
4.3.1值班員接到事故報警后,應迅速了解掌握如下信息:事故發生的地點、類型、時間等;有無人員傷亡;事故的原因,嚴重程度及發展趨勢等。
4.3.2了解情況后,應立即向應急指揮部匯報事故情況,并通知有關負責人。負責人接到情況通報后,應立即組織搶修人員
進入事故現場進行搶險,并組織運行員工做好事故設備隔離操作處理。
4.4物資資源配備
應急物資資源有:適合現場使用的閥門、水泵、管材、通信設備、交通工具、維修工具、照明裝置、防護裝備等,能夠滿足事故處理需要。
5事故處理原則、分類及應急處理
5.1事故處理原則:
5.1.1應盡量不停水,采取打卡子等臨時措施。
5.1.2如非停水不可,要盡可能縮短停水時間,減少損失。
5.1.3管道處理事故中,最大限度縮小停熱面積。
5.2事故分類及應急處理
5.2.1一類事故
5.2.1.1定義:一次管網爆管或啟動爐停機,需采取隔斷措施,降壓放水進行處理的事故。發生一級事故后要求在24小時之內處理完畢,最長不超過36小時,恢復正常供熱。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匯報當班值長,并要求半小時內必須向xx和xx分管領導匯報。
5.2.1.2事故處理為:
5.2.1.2.1迅速查找泄漏點。
5.2.1.2.2根據現場情況,關斷泄漏點兩側的截止閥及抽頭門。并通知值長,停止一次網循環泵運行。同時二次網系統維持正常運轉。并通知采暖用戶做好停熱準備,如果情況緊急,先停止供熱后再通知采暖用戶。
5.2.1.2.3制定緊急搶修方案,組織人員進行搶修。
5.2.1.2.4事故處理完畢后,通知值長。
5.2.1.2.5注水升壓后,事故點無異常,恢復供熱,將搶修現場恢復正常。在恢復供熱工程中,升溫要緩慢。
5.2.2二類事故
5.2.2.1定義:一次管網或設備故障,需采取隔斷措施,降壓后進行的帶壓堵漏處理的事故。二級事故發生后要求在18小時內消除故障,最長不超過24小時恢復正常供熱。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匯報當值值長,并要求半小時內必須向xx或xx分管領導匯報。
5.2.2.2事故處理為:
5.2.2.2.1迅速查找泄漏點。
5.2.2.2.2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通知xx當值值長,循環泵降壓運行,同時二次網系統維持正常運轉。同時迅速組織人員進行帶壓堵漏。
5.2.2.2.3堵漏完畢后,通知xx當值值長,恢復循環泵正常運行。
5.2.3三類事故
5.2.3.1定義:換熱站至用戶支線管網及站內某臺換熱機組設備故障,統稱為三級事故。三級事故發生后要求在8小時內消除故障,恢復正常供熱。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匯報電廠或煤礦分管主任。
5.2.3.2事故處理為:
5.2.3.2.1迅速查找事故原因。
5.2.3.2.2根據事故原因,采取隔斷措施,進行處理。
5.2.3.2.3事故處理完畢后,按照運行規程進行恢復。
5.2.4以上三類事故發生后,如涉及到主蒸汽管道要停汽的,運行人員要及時對主蒸汽管道的疏水閥門進行疏水。在恢復供暖時要緩慢開啟主蒸汽閥門,防止換熱站內設備出現水擊現象。
供熱應急預案3
為進一步提高轄區內冬季防寒防凍效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降雪冰凍等災害性天氣對轄區居民工作和生活造成的不便,確保群眾安全生產、安全過冬,將災情損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預案。
一、建立防寒防凍應急指揮機構
為加強對轄區防寒防凍工作的領導,成立龍山鎮冬季防寒防凍應急工作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鎮的防寒防凍工作。由陳家松擔任指揮長,陳顯志擔任常務副指揮長,各聯點領導擔任副指揮長、駐村干部、村(居)、部門、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各指揮長、副指揮長實行村(居)、企事業單位包點工作制度。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黃勝平兼任辦公室主任,分8個工作小組:
1、工作督查組。組長:黃再勇。由防寒防凍指揮部辦公室及紀委監察室組成,主要負責對指揮部部署工作以及領導指示事項的督查落實,及時歸納、整理、總結全鎮防寒防凍工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匯報,并協調各小組工作。
2、交通保障組。組長:賀廷海。由農林交管站和創衛辦組成,負責交通秩序的維護以及道路溶冰工作。
3、醫療衛生保障組。組長:周家安。由龍山鎮衛生院負責,組織防寒防凍期間醫療救助。
4、生活物資保障組。組長:周家安。由民政辦和財政分局組成,負責群眾日常用品、食品供應信息的掌握及困難群眾防寒防凍、生活救助。
5、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保障組。組長:賀廷海。由鎮安監站、消防中隊組成,負責防寒防凍期間安全生產、消防知識的宣傳以及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保障。
6、治安秩序維護組。組長:周家安。由派出所、綜治辦、司法所組成,負責防寒防凍期間社會治安的維護。
7、農作物防寒指導組。組長:張華。由水利站、農業服務中心、林業站組成,負責指導幫助農民加強農作物、牲畜防寒防凍,安全越冬。
二、防寒防凍工作措施
為確保全鎮防寒防凍工作順利進行,各村(居)、站所、企事業單位要根據鄉冬季防寒防凍應急工作指揮部統一部署和要求,認真落實防寒防凍措施。
一要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各村(居)要成立若干宣導隊,采取多種形式深入千家萬戶,做好宣傳工作,增強全鎮民眾防寒防凍信心,發動全鎮民眾支持配合鄉政府的工作,積極主動投入到防寒防凍工作中來。
二要認真摸底。全鎮防寒防凍工作人員尤其是民政部門同志要及時掌握防寒防凍期間全鎮群眾的生活情況,摸清困難戶的底子,按照統一部署及時展開救助,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
三要準備力量。各單位要抽調精干力量,組織人員積極開展工作,并強化工作紀律要求,一聲令下,確保人員快速集結,到崗到位,不能出現工作脫節現象。
四要準備物資。鎮社會事務辦要準備好棉被等保暖物資,以便及時救助困難群眾。農林交管站和創衛辦要準備好足夠的除冰物資、融冰劑、除冰工具,確保各項除冰物資及工具到位,及時開展除冰工作,保障道路安全和綠化植物安全。
五要信息暢通。防寒防凍期間,各單位要實行24小時值班,確保有專人負責聯系,保障防寒防凍信息的暢通,一有緊急情況,必須及時上報指揮部,否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啟動應急指揮程序
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程序后,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指揮部:采取召開防寒防凍緊急會議、下發防寒防凍緊急通知、指揮部領導講話等多種形式動員部署防寒防凍工作,下達防寒防凍指令。
辦公室:建立24小時晝夜值班制度,密切關注氣象部門通報和防寒防凍情況,及時下達防寒防凍指令,做好防寒防凍工作的信息收集與處理,匯報防寒防凍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防寒防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1、督查組:按分工分赴責任區現場指導、督促責任單位防寒防凍工作,協調解決責任區防寒防凍工作中存在問題,并將責任區防寒防凍進度、好的做法、存在問題等情況一天一次報防鄉寒防凍指揮部辦公室(聯系電話:xxxx)。
2、交通保障組:協助交警大隊分赴主要交通路口,指揮疏導人員車輛,防止交通堵塞;組織社會車輛隨時執行運冰和運送居民生活物資物品任務。
3、醫療衛生保障組:建立晝夜值班制度,防寒防凍工作中遇有醫療救助時,按要求及時給予救助。如有大型防寒防凍行動,協助衛生部門派出醫療救護車現場待命,隨時執行救助任務。
4、居民生活物資保障組:按照方案和防寒防凍情況,掌握市場供應動態,積極聯系貨源,儲備居民生活物品,確保防寒防凍期間群眾基本生活不受影響。
5、電力供應維修保障組。組長:劉應良。由龍山供電所組成,負責電力供應維修。
6、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保障組:檢查安全生產及火災隱患整治情況,及時處置安全生產及火災等險情。
7、治安秩序維護組:加強巡邏巡查,嚴厲打擊防寒防凍期間趁火打劫等犯罪行為,維護社會穩定。
8、農作物防寒指導組:指導幫助農民加強農作物、牲畜防寒防凍,安全越冬。
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預案要求,落實工作職責,保障全鎮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境內主干道上的冰雪要撒鹽、清掃,每天要及時清運所有堆在路邊的積冰,確保行路安全。
(二)境內道路遇有突發交通事件,協助交警部門及時處置。
(三)防寒防凍期間,各單位要指定專門人員為困難戶、孤寡戶及時提供救助,確保不冰死人、不餓死人。對有危險的民房要緊急疏散居民群眾,確保不出現傷亡事故。
(四)要加強對農村農作物、牲畜的防寒防凍指導,盡量減少農民損失。
(五)醫療衛生保障組要及時對防寒防凍期間受傷群眾實行醫療救助,確保防寒防凍期間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
供熱應急預案4
為做好全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確保廣大農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溫暖過冬,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統籌做好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內政辦發〔20xx〕67號)、《內蒙古自治區能源保障工作領導小組關于認真做好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有關工作的函》(內能煤運函〔20xx〕1061號)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今冬明春我縣約10651戶農戶有冬季取暖用煤需求,需求量16855萬噸。其中,安排蒙東暢彤礦業有限公司落實5000噸取暖用煤,協調鄂爾多斯市調運11855萬噸保供用煤。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在9月底前將農民冬季取暖用煤發放到位,確保百姓溫暖過冬。
二、工作措施
(一)細化分解落實煤源
工信局負責對接內蒙古蒙東暢彤礦業有限公司及準格爾旗宏亞煤礦,確保兩家企業足量提供煤炭,并聯系確定物流企業進行外調煤炭拉運;各鄉鎮、鄉村振興局、民政局要與工信部門做好溝通對接,按照優先保障急需和困難群眾冬季取暖用煤的原則,根據農民急需程度,組織村民先行按照戶均數量拉運鄂爾多斯精煤、剩余部分多倫當地褐煤補足。
(二)嚴格執行煤炭質量標準和最高限價
工信局、發改委、市場監管局負責,督促企業嚴格落實自治區關于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最低熱值及最高限價要求,蒙東暢彤提供褐煤熱值不低于3000大卡,價格按照3000大卡不超過275元/噸(出礦含稅價)折算執行;外調鄂爾多斯精煤熱值不低于4200大卡,價格按照5500大卡不超過460元/噸(出礦含稅價)折算執行。同步開展專項督查行動,加強冬季取暖用煤價格監管,嚴查嚴處倒買倒賣、哄抬價格等行為,確保價格穩定、秩序規范。
(三)切實保障運輸通暢
各鄉鎮要按照以村組為單位,兼顧拉運距離遠近的實際情況,分時段、分批次統一到煤炭生產企業進行褐煤拉運,到鄉鎮指定網點進行精煤拉運。交通局負責,做好道路通行保障、卡口協調等工作,確保冬季農民取暖用煤運輸暢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確保農民溫暖過冬,是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作為當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確保農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農牧民群眾溫暖過冬。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鄉鎮要落實主體責任,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進一步摸清農民冬季取暖用煤需求和缺口數量,分類建立臺賬,強化溝通協調,保障農民取暖用煤穩定供應。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建立調度機制,有效穩控煤炭價格,協調產煤企業,落實保障供應,規范銷售市場,確保完成農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任務。
(三)加強監督檢查。強化日常調度、督查督導和明察暗訪,督促各部門和相關企業,落實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對履職不到位,工作落實不力,行動遲緩的,要依規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供熱應急預案5
為確保學校本年度冬季供暖運行工作順利進行, 保證全體師生的健康和安全, 保證設備的運行狀態良好, 迅速、 妥善地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 指導方針和基本原則
遵循“以人為本、 統一領導、 分工負責” 的原則, 堅持把保障供暖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最大限度的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二、 建立冬季供暖應急指揮系統
( 一)建立冬季供暖應急指揮機構 為加強供暖工作的領導力度, 成立清水九年制學校供暖應急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職責:
1. 根據應急預案做好各環節的準備工作。
2. 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總體組織協調。
3. 組織進行應急方案的操作演練;
4. 決定啟動或停止應急方案;
5. 組織恢復正常工作。
( 二)為保障發生緊急情況時迅速實施搶救、 搶修工作, 成立清水九年制學校供暖應急搶救、 搶修隊伍, 成員 如下:
主要職責:
1. 組織、 協調、 指揮應急事項的具體操作。
2. 組織保護、 搶修、 搶救學校財產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3. 確保供暖的安全有序運行。
三、 預案實施
當遇到因鍋爐、 電機( 水泵)、 管道、 供電故障以及儲煤不足導致的大面積停暖事故時, 啟動此預案。
大面積停暖事故包括:
(一) 鍋爐故障
(二) 電機( 水泵)故障
(三) 管道故障
(四) 供電故障
(五) 儲煤不足
四、 應急準備
( 一)
加大特、 重大安全事故及安全生產操作教育力度, 提高廣大工作人員 及司爐人員 的安全生產意識。
( 二)
加強安全生產操作的檢查力度, 認真做好檢查記錄, 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 三)
根據供暖鍋爐的性能特點及事故原因制訂應急措施。
在日常工作中, 以“停電應急措施” 的模擬訓練為重點進行演習,常抓不懈。
提高突發事故的應對能力, 杜絕短時間內停電造成的一切損失。
( 四)
充分利用現有的宣傳陣地, 對黑板報、 櫥窗、 橫幅等內容進行定期更換, 加大安全生產宣傳力度, 營造“人人講安全, 人人重視安全” 的氛圍。
( 五)
嚴格值班制度, 值班人員 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 不準遲到、早退, 不準脫崗、 睡崗、 醉崗。
( 六)
值班人員 值班時應及時關鎖供暖鍋爐房大門, 禁止閑雜人員 入內, 按時巡查鍋爐房及供暖設施情況, 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采取措施處理。
( 七)
應急設備、 物資, 定期檢修、 檢查, 確保完好。
五、 應急保障措施
( 一)
鍋爐事故應急措施:
1. 立即組織人員 進行搶修, 及時做好防凍工作。
購買安裝必要的供暖設備, 直至供暖恢復正常。
2. 鍋爐工在事故發生和事故處理中, 應堅守崗位, 事故沒有處理完畢, 不得擅自 離開工作崗位, 認真做好其它供暖設備的保護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
3. 遇造成人身傷亡或設備建筑物受到重大破壞的事故, 除了 為制止事故不再擴大和搶救傷員 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 應保護好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 痕跡狀態不得破壞。
待公安、 檢察、 技術監督等部門參加的調查組檢查完畢后, 經調查組同意方可清理現場。
4. 及時組織應急搶修隊伍, 全面分析事故現象、 準確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制止事故擴大, 并進行搶修。
5. 在搶修過程中, 要做到連續作業, 搶修不完成, 不準離開現場, 確保盡早恢復正常供暖。
( 二)
停電應急措施:
1. 鍋爐工要堅守工作崗位, 遇到停電時首先關閉鍋爐進出口 閥門, 打開自 來水閥門, 向鍋爐內加自 來水, 同時打開鍋爐的瀉水閥緩慢排放, 使鍋爐內的水一面流動, 一面降溫, 直至消除爐內余熱為止。與此同時, 打開爐門使爐內溫度迅速降低。
如果汽化嚴重, 手動打開
鍋爐頂部的所有安全閥緊急排汽的同時, 緊急停爐撤火, 以保證鍋爐的安全。
2. 鍋爐工處理好鍋爐房內的一切事故后要迅速通知供暖應急領導小組。
3. 應急領導小組迅速組織搶修人員 進行搶修。
如果停電時間較長, 迅速組織人員 啟動自 備發電機發電, 及時供暖。
( 三)
停水應急措施:
因供水出現故障導致供暖鍋爐缺水, 應立即采取措施, 組織人員車輛迅速拉水補救, 保證鍋爐的安全運行。
( 四)
當管道發生滲漏、 焊縫開裂等故障時的應急措施:
當管道出現滲漏, 立即關閉相關管道閥門, 立即組織搶修人員 ,找出滲漏點, 以人工、 機械相互配合挖出滲漏點, 最短時間內做好破爛管道的維修, 保證供暖。
( 五)
當電器發生故障時的應急措施:
根據電器設備的特點, 準備各種備品備件及電器設備。
當水泵、電機發生故障時, 立即啟動另 一臺備用電機, 并迅速組織相關人員 進行搶修故障電機。
六、 應急救援物資準備
1. 在臨近供暖期要提前儲備一定量的煤炭, 同時在備用煤炭即將用完時, 要迅速組織人員調運煤炭, 保證供暖順利實施。
2. 做好供暖設施設備零配件儲備。
七、 獎懲
在供暖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 對有突出貢獻的個人, 學校將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對事件責任人和遇突發事件處理不當造成重大損失及嚴重后果的當事人、 責任人將給予必要處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供熱應急預案6
為加強集中供熱安全管理,在發生集中供熱安全事故時,能夠有效快速地做好搶修工作,盡快恢復正常供熱,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揮機構
1、指揮組
總指揮:吉宏偉
副總指揮:高波
職責: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結合事故實際情況,組織指揮搶修人員到位,按照方案,各就各位履行職責。
2、現場指揮組
組長:
成員:
職責:根據預案和指揮組的命令負責事故現場的指揮和協調工作,督導搶修人員安全有序的做好搶修工作。
二.供熱搶修人員和設備保障
1、供熱搶修人員由生產經理負責,生產科和換熱站維修人員構成。職責:根據現場指揮組的指令,負責事故現場的排險和搶修工作。
2、設備保障工作由材料科組織完成,材料科在供暖前把搶修用設備、機械車輛和搶修材料準備好,有專人管理,供暖期間每周檢查一次。職責:保證供熱設備隨時可用,搶修材料隨時夠用。
三、供熱管道安全事故搶修預案
1、供熱主管網出現安全事故
現場指揮組在接到指揮組命令后,立即組織搶修人員15分鐘內到達事故現場,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停主閥門,還是帶壓堵漏,并根據預案安排管道搶修,通知采暖用戶,向上級供暖部門匯報,同時協調好與搶修有關的各部門關系,及時把現場情況向指揮組匯報,搶修完成后,把事故情況上報指揮組。
2、供熱分支管道出現安全事故
搶修人員10分鐘內到現場,由現場搶修組成員制定方案進行搶修,搶修完成后,把事故實際情況上報現場指揮組。
3、供熱出現大面積不熱事故
由現場指揮組確定不是廠內原因后,安排各區搶修人員到現場排查閥門是否損壞,管道是否堵塞,管道里是否形成氣阻等原因,搶修隊檢查搶修后恢復正常供熱,處理完畢后,把事故實際情況上報指揮組。
4、因鍋爐和溫度等原因出現大面積失水事故
由現場指揮組組織,各換熱站實施,關停一些供熱效果差失水率高的小區,直到補水恢復正常后,再維修恢復這些小區的供暖。
四、在供暖前,根據本預案進行演習拉練,以便在突發事故中,更快更好的完成保障任務。
五、本應急預案主要針對廠區外供熱管網的搶修和供熱效果來制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和新情況及時修正。
供熱應急預案7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處理供熱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并結合我區供熱運行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山東省供熱條例》和《煙臺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為全區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組織原則。本預案所稱供熱突發事件是指我區冬季集中供熱期間突然發生的,造成供熱系統無法正常運行或嚴重威脅供熱設施安全的設施故障和意外事件,主要分類如下:
1.熱源設施設備重大突發故障:供熱企業的設備出現故障無法生產運行,影響正常供熱且維修時間需8小時以上的設施設備故障。
2.供熱管網突發故障:指供熱管網、用熱建筑物采暖系統及設施在運行期間突發爆裂、滲漏等影響正常供熱的故障。
3.災害性低溫氣候:指室外出現嚴重威脅供熱設施安全和供熱質量、造成熱負荷大幅度超過供熱設施設計能力的連續異常低溫氣候。
4.其他影響供熱設施安全運行和正常供熱的突發事件。
(三)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部門分工負責,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相互配合,實現資源整合、信息共享。
二、組織體系和主要職責
(一)區集中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
區政府成立集中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指揮,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應急局局長任副指揮,區委宣傳部、區工信局、區發改委、區住建局、區公安分局、區消防大隊、區應急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局、區交運局、區衛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民政局、區氣象局、區財政局、各鎮街(管委)、區供電公司、煙臺亨通熱電有限公司、煙臺億通熱電有限公司、煙臺恒邦熱力有限公司等為成員單位。
指揮部職責:負責重大供熱事故預案的審定工作;負責事故處理過程中重大問題的決策,包括人員、資源的調動和配置、搶險費用的使用批準等;負責指派有關人員到現場指揮、協調;負責事故有關信息對外的發布;負責本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二)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責任
區委宣傳部:負責協調供熱突發事件期間的宣傳工作,根據應急指揮部發布的有關供熱應急信息,及時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傳媒向公眾發布應急信息及其他職責范圍內工作。
區公安分局:負責維護供熱應急搶險突發事件現場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組織指揮排爆、案件偵破工作,負責突發事件區域的道路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配合做好突發事件善后工作。負責突發事件中的搶險救援和火災撲救工作及其他職責范圍內工作。
區衛健局:負責組織醫療、防疫機構人員及時搶救醫治傷員工作及其他職責范圍內工作。
區生態環境局:負責對突發事件現場周邊地區環境監測和實時報告,對突發事件引發或產生的有害物進行處置及其他職責范圍內工作。
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參與供熱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搶險方案的制訂;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和技術、質量分析及其他職責范圍內工作。
區交運局:負責應急道路運輸,及時組織搶修相關交通設施及其他職責范圍內工作。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指導、協調各供熱企業制定、完善和實施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全區城市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組織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發生地進行技術支持和現場支援。負責協調供熱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大型機械設備的調用及其他職責范圍內工作。
區應急局:負責組織或參與供熱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對突發事件應急搶險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及其他職責范圍內工作。
區民政局:負責突發事件傷亡人員家屬的安置和死亡人員的善后處置、社會救助等工作及其他職責范圍內工作。
區供電公司:負責組織供熱突發事件中供電線路、設備的搶修、突發事件現場的電力管制及其他職責范圍內工作,負責供電正常供應。
各供熱公司: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企業具體情況,制定供熱事故搶險應急預案,健全搶險組織機構,成立搶險隊伍,配備必要的儀器機具、交通通訊工具,并定期組織演練。出現供熱事故及時報告,并具體組織實施現場搶修,做好生產調度、搶修作業、安全監護、用戶通告等工作;配合突發事件調查、取證、分析、善后等工作。
(三)區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住建局
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區公用事業服務中心主任任辦公室副主任。職責包括:負責重大供熱事故發生時的搶險救援、后勤保障、搶險技術方案的制定、搶險物資的調動及搶險協調等工作;負責與公安、消防、交運、醫療急救、市政、電業、水務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負責事故處理中發生的人員開支、材料、設備等費用的審核工作;負責事故預案演練的組織和實施工作。辦公室下設: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物資保障組、宣傳報道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
1.專家組
組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分管副局長
成員:區應急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分局、生態環境局、供熱企業負責人
職責: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其他部門及有關供熱企業和專家參加,負責對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持,提出疏散區域和搶險救援方案的建議,對突發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價。
2.搶險救援組
組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分管副局長
成員: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供電公司、有關供熱企業負責人
職責: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區消防大隊、供電公司、有關供熱企業等參加,負責根據專家組的建議和突發事件現場情況確定搶險、搶修方案,迅速組織搶修力量、調用專用防護用品和專用工具進行搶修搶險。
(1)煙臺亨通熱電有限公司搶險隊。搶險隊設隊長1名,焊工3名,管道工2名,電工1名,切工4名,共計11人。
(2)煙臺億通熱電有限公司搶險隊。搶險隊設隊長(儀表工)1名,電氣工3名,鍋爐工2名,機械工6名,設備操作5名,普通工9名,共計26人。
(3)煙臺恒邦熱力有限公司搶險隊。搶險隊設隊長1名,副隊長1名,維修人員2名,基建負責人1名,鍋爐負責人1名,電廠負責人1名,安全負責人1名,物資負責人2名,電焊工2名,鉗工1名,司機1名,普通工3名,共計17人。
如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出現搶險隊人員不足的情況,由區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在供熱事故應急救援隊伍成員單位中另行組建,參入搶險救援工作。
3.物資保障組
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
成員:區交運局、公安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民政局、有關供熱企業負責人
職責:區政府辦公室總協調,區交運局、公安分局、住建局、民政局、有關供熱企業參加,負責組織救援物資和設備的供應,安撫受災群眾,組織車輛運送搶險救災物資;負責應急道路運輸,及時組織搶修相關交通設施及其他職責范圍內工作。
4.宣傳報道組
組長:區委宣傳部副部長
成員: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有關供熱企業負責人
職責:由區委宣傳部負責,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有關供熱企業參加,負責收集相關信息,協調有關部門統一進行新聞發布,組織新聞媒體及時、準確、有序地報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5.事故調查組
組長:區應急局副局長
成員: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分局、有關供熱企業負責人
職責:由區應急局負責,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分局、有關供熱企業參加,負責對突發事件的發生原因、過程和實際損失進行核查,并將情況及時上報指揮部掌握;負責根據調查情況確定事件責任,并撰寫事件調查報告和防范措施建議。
6.善后處理組
組長:區民政局副局長
成員: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衛健局、應急局、有關供熱企業負責人
職責:由區民政局負責,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衛健局、應急局、有關供熱企業參加,負責突發事件傷亡人員家屬的安置和死亡人員的善后處置事宜,以及對傷殘人員的醫療鑒定、經濟理賠和社會救助等工作。
三、應急搶險程序
(一)信息報送
重大供熱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供熱企業應首先啟動本單位的供熱事故預案開展自救,并立即將重大事故的基本情況上報區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搶險24小時值班電話:3397xxx),提出救援申請。區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向區應急搶險指揮部主要領導匯報,并在1小時內將事故情況上報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二)指揮程序
1.區應急搶險指揮部接到事故報告后,由總指揮批準同意啟動本預案,并向指揮部辦公室布置任務。
2.區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預案啟動指令后,立即通知下屬各組進入應急搶險狀態,并按預案預先設置的搶險程序,根據現場應急搶險工作的需要和預先分工,指揮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三)搶險程序
1.搶險救援進入事故現場后,發生事故單位必須全力配合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要隨時保持與區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的信息溝通,同時區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應隨時將事故的最新情況向應急搶險指揮部報告。
2.搶險任務明確后,各小組按分工開展工作,搶險隊員必須無條件服從指揮部的指揮、調動,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搶險救援。在搶險過程中,各單位要在人力、物力上給予支持,對搶險救援所需的物資、機械設備、人員等,搶險指揮部有權直接調遣,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無條件服從,產生的費用做好記錄,事故處理結束后統一結算。
(四)具體搶險處理措施
熱源設施設備重大突發故障:立即停止故障的鍋爐、機組,迅速啟動備用設備,盡最大努力保障供水溫度和壓力,并及時組織人員搶修。
供熱管網突發故障漏水:根據補水量的大小確定漏水情況的嚴重程度,程度較輕時,應減小負荷運行;程度較重時,應立即停止運行。搶修人員首先應確定漏水位置,然后關閉與漏水點有關聯的閥門,如果是主干線有漏點,應立即組織維修或換管;如果是分支線有漏點,應關閉分支線閥門后,恢復系統運行,同時對漏水處進行維修或換管。
災害性低溫氣候:加強管道巡查,及時發現管道保溫較差的地方并進行修補,同時通知電廠提高水溫;一旦發現管道凍裂情況,立即關閉與凍裂處有關聯的閥門,對凍裂處進行維修或者換管。
其他影響供熱設施安全運行和正常供熱的突發事件,根據實際情況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處理。
(五)新聞報道
區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下設的宣傳報道組負責事故信息的對外發布。凡供熱企業發生的重大供熱事故的有關信息必須經區政府應急辦批準方可由該組對外發布。其他單位和部門無權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六)應急結束
根據事故的控制和發展情況,區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提出終止本預案的建議,經區政府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四、附則
(一)預案管理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制定、組織并實施,上報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各有關單位按照預案的內容履行各自職責,具體制定本級應急預案。
(二)預案修訂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應急資源變化,以及各類演練中發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各級各部門的應急預案要適時進行修訂。供熱事故應急預案原則上每2年修訂一次。
(三)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上級下達的指令,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或推諉扯皮的單位主要領導、直接責任人,要依法嚴肅處理。
(四)預案演練
本預案的演練經區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批準,由區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供熱應急預案8
一年一度的冬季取暖即將開始,全國各地每年因取暖發生一氧化碳中毒的事件屢有發生,為確保我校在冬季取暖期不發生中毒事故或一旦發生中毒事件有章可循,特制定本預案:
一、學校成立防冬季取暖中毒領導小組:
組長:趙xx
副組長:董xx杜xx
組員:王xx竇xx丁xx周xx各班班主任
二、加強管理,預防為主
1、每天早上提前把火爐點著,待煙放凈后學生方可進入教室。
2、領導、教師要加大檢查力度,要經常檢查各室,如果發現爐子、地炕有漏煙的現象,馬上安排人員進行修理。
3、教室要經常通風,確保室內氧氣充足,謹防窒息。
三、一旦發生取暖中毒事件,具體職責分工:
1、于xx(校長)負總責。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負責接待家長和各級領導以及新聞媒體的相關同志,負責事件的調查處理。
2、杜xx(副校長)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組織開窗和門通風、緊急救護,負責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3、王xx(政教主任)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組織將中毒師生救出現場,維護現場的秩序,負責事件的調查處理。
4、于xx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疏散未中毒或比較輕的學生,將他們帶到安全溫暖的地帶,負責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
成員:李xx、聞德雙、孫xx
吳xx、宋xx、王xx
5、趙xx(后勤主任)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將中毒的師生送往附近醫院,負責需轉院治療的師生的用車。
6、岳xx負責到現場臨時處理,負責到醫院護理。
7、范xx負責信息的收集整理,負責每隔1--2小時向當地政府和教育局報告一次,匯報事件的發展和得到處理的情況。
8、王xx負責維護校內的正常教學秩序,組織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慰,消除其恐懼心理,安心在學校學習和生活。
總之,一旦出現取暖中毒事故,要全員行動,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將損失和社會影響降到最低點。調查后對責任人按相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供熱應急預案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和應對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以下簡稱供熱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青島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平度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平度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或發生在行政區域外但影響我市集中供熱,應由我市處置或參與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同應對;政企聯動,專業處置;軍地結合,公眾參與;公開透明,正確引導。
1.5風險評估
城市集中供熱目前總體形勢嚴峻,我市供熱發展較早,供熱設施年久老化現象嚴重,因缺乏改造資金、綜合管位路由選址難等問題制約了改造的進度,致使目前部分老舊供熱鍋爐和管網尚在運行。
城市集中供熱運行過程中,受行業自身和外界因素影響,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風險因素:熱源點鍋爐、換熱站壓力容器存在爆炸風險,容易引發人員傷亡和導致供熱中斷;老化的蒸汽管網和高溫水管網存在破裂泄漏風險,容易引發人員傷亡和導致供熱中斷;極端惡劣天氣引發熱源供應不足,導致供熱中斷;自然災害、煤炭不足、停水停電、施工破壞、人為因素、其它行業事故等導致供熱中斷。
1.6事件分級
供熱突發事件按照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
1.6.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一般供熱突發事件:
(1)造成3人以下(“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包含本數,下同)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造成1千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1.6.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較大供熱突發事件: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1.6.3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1.6.4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造成5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48小時以上的。
2.組織指揮機制
2.1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專項應急處置指揮部
成立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專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城鄉建設局局長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城鄉建設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氣象局、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平度分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融媒體中心、市總工會、市供電公司等部門(單位)的分管領導,各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青島興平熱電有限公司、青島金泉熱力有限公司主要領導。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律法規,分析、研究供熱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
(2)組織指揮一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必要時請求青島市政府業務部門給予支持;
(3)對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加強監測預警,組織專家會商研判,按規定做好信息報告、預警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
(4)負責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所屬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培訓、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
(5)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的發生、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應急響應,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
(6)承擔我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2.2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落實本指揮部決定;
(2)組織、協調成員單位按照預案和職責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評估與管理;
(4)建立供熱突發事件監測預警、信息收集制度,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和分析供熱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核實與研判信息,按照規定做好信息報告工作;
(5)負責組織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和輿情引導工作;
(6)負責本預案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系工作。
2.3專家組
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建由供熱、應急等相關方面的專家以及處置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為成員的專家組,其主要職責是:
(1)為本市城市集中供熱應急體系建設與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咨詢,指導和參與供熱應急預案的修編、演練評估等工作;
(2)參與現場處置,對供熱突發事件的發生和發展趨勢、處置方案、處置辦法、災害損失和恢復方案等進行研究、評估,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提供決策方案;
(3)參與應急管理宣教培訓及相關學術交流與合作活動;
(4)參加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組織的其他有關應急處置活動。
2.4成員單位
(1)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供熱突發事件有關新聞報道、信息發布和輿情處置等工作。
(2)市城鄉建設局:負責組織實施供熱設施的應急搶修;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匯報搶修信息;負責收集、報送供熱突發事件信息;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協調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對受損道路及其他工程設施進行搶修恢復;組織有關供熱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
(3)市公安局:負責組織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等有關單位做好事件現場及周邊影響區域的治安秩序維護工作;負責事發地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確保運送傷員和救災人員、物資、裝備的車輛優先通行;負責對已死亡人員進行身份檢查、驗證等工作。
(4)市融媒體中心:協助做好供熱突發事件預警、處置等信息的發布工作。
(5)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協調事件現場人員和物資的運送。
(6)市衛生健康局:負責醫療救治及相關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7)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
(8)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平度分局:負責事故期間污染事件處置的統籌協調、監督及調查。
(9)市應急管理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與供熱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協助街道辦事處組織群眾安置,視情組織救災捐贈、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及其監督使用;對發生火災、傷亡事故的突發事件,負責組織參與救援。
(10)市財政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落實及使用監管和評估。
(11)市商務局:協調各街道辦事處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現場處置人員餐飲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負責現場處置人員餐飲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負責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調控。
(12)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協助主管部門做好限制、暫停有關工業企業用熱的組織工作;負責協調通信運營商做好供熱突發事件通信應急保障工作。
(1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為突發事件中遭受傷害的職工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為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落實工傷保險待遇,指導責任單位做好傷亡人員及親屬的賠償工作。
(14)市總工會:協助有關部門做事故調查、事件善后處理工作。
(15)市發展和改革局:協助主管部門做好限制、暫停有關工業企業用熱的組織工作。
(16)市供電公司: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電保障工作。
(17)各街道辦事處:會同供熱企業負責做好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負責搶修現場的后勤保障工作;負責受影響區域人員的信息通知、疏散、轉移、安撫、勸導、救助、安置等工作。
(18)供熱企業:負責本公司職責范圍內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研判、先期處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規程組織搶修;按照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參與其他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
(19)其他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工作職能,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置和保障工作,必要時根據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參與救援搶險。
3.監測預測
3.1預防
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轄區、本行業(領域)、本單位的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整改,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措施或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3.2監測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相關部門(單位)配合,建立完善集中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警機制,依托各級值班室和舉報投訴電話,通過專業監測、視頻監控、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信息,對可能引發的突發事件及時進行預警,對發布的氣象、地震等預警信息進行傳播,提出防范應對要求。
3.3預測
在信息監測的基礎上,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歷年突發事件情況匯總、年度氣候趨勢預測等,對突發事件形勢進行分析預測;對于外地已發生的突發事件也應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做好防范、預測,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4.預警
4.1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勢態和緊迫性等因素,結合城市集中供熱實際情況,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三級、二級和一級4個預警級別,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4.1.1藍色預警(四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藍色預警:
(1)可能造成1千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發一般集中供熱突發事件。
4.1.2黃色預警(三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黃色預警:
(1)可能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發較大集中供熱突發事件。
4.1.3橙色預警(二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橙色預警:
(1)可能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發重大集中供熱突發事件。
4.1.4紅色預警(一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紅色預警:
(1)可能造成5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48小時以上;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發特別重大集中供熱突發事件。
4.2預警發布
4.2.1預警發布主體
藍色、黃色預警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橙色預警、紅色預警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發布。
4.2.2預警發布內容
預警發布內容包括:可能發生的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可能后果、警示事項、發布機關、發布時間等。
4.2.3預警發布的形式
預警的發布和傳播可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通信、網絡、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對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4.3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布后,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相關街道辦事處應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態勢,及時做出響應;加強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4.3.1藍色預警響應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落實24小時帶值班制度,加強信息監控、收集;
(2)向受影響的用戶發布有關信息,及時通過報刊、網站、廣播、電視、短信等宣傳防災應急常識、發布應對工作提示;
(3)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妥善安置;
(4)通知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做好應急處置準備;
(5)檢查、調集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4.3.2黃色預警響應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在采取藍色預警響應的措施外,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加強對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警,組織專家對事件的影響范圍和強度、事件級別進行研判,并提出相關建議;
(2)按規定發布可能受到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有關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
(3)采取各種方式,提示受影響或可能受影響區域的單位和居民做好供熱供應中斷的應對工作;
(4)關閉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
(5)指令應急救援隊伍、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并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
(6)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投入正常使用。
4.3.3橙色預警響應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在采取黃色預警響應的措施外,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1)相關部門(單位)做好應受影響范圍居民應急供熱的準備工作;
(2)加強對熱電廠、鍋爐房及換熱站等重要供熱設施的安全保衛,提高上述設施、場所的警戒級別;
(3)做好上級領導或工作組來平指揮的相關準備工作。
4.3.4紅色預警響應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在采取橙色預警響應款規定的措施外,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做好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筑和工業生產用熱量的準備工作;
做好啟動應急熱源等其他應急供熱措施的準備工作。
4.4預警變更、解除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發布。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信息發布部門(單位)應當立即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并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5.信息報告
報告責任主體:事發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事發地街道辦事處是受理和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的責任主體。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接報的街道辦事處要立即將有關情況向市政府、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特殊情況下,事發單位可以越一級上報并同時報告所在地街道辦事處。
報告時限和程序: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應立即核實并15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政府報告信息,40分鐘內上報書面材料。緊急信息要邊處置、邊核實、邊報告,最新處置進展情況要及時續報,事件處置結束后要盡快提供書面終報。報送、報告突發事件信息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對于事件本身比較敏感,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群體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供熱突發事件信息或預警信息,不受分級標準限制,也應在30分鐘內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政府進行報告。
報告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采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布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群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系電話等。
接到上級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也應及時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進行報告,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匯總,分別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市政府進行報告。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值班電話:xx
6.應急處置
6.1先期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調動相關專業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疏散現場周邊無關人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接報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按照預案和有關規定迅速趕赴現場,視情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動員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人民群眾進行先期處置,組織專家進行會商,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6.2分級響應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街道辦事處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街道辦事處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3)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6.3指揮協調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它相關部門(單位)分管領導趕赴現場配合處置。
對于一般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他相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趕赴現場配合處置。市分管領導應根據需要趕赴現場或到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處置。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其他相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配合先期處置。市分管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市政府主要領導根據事件情況和處置需要趕赴現場或到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先期處置。
對于較大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多的事件等,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
(3)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
涉及我市兩個以上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青島、省、國家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組后,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6.4現場指揮部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或事發地街道辦事處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視情況成立若干工作組并建立現場指揮部相關運行工作制度,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組可根據實際進行增減調整。
綜合協調組:由市城鄉建設局牽頭,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負責綜合協調、公文運轉、會議組織、會議紀要、信息簡報、綜合文字、資料收集歸檔和處置信息調度、匯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及其他專業組的協調聯絡等工作。
(2)搶險救援組:由市城鄉建設局牽頭,根據實際情況由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衛生健康局、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平度分局、供電公司、供熱企業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參加。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和現場指揮部的指示,制定應急處置具體措施,按照預案和事件處置規程要求迅速組織力量、設備和物資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等工作。
(3)交通治安組:由市公安局牽頭,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參加。負責事件現場警戒、交通管控、社會面管控及秩序維持,對已死亡人員進行身份檢查、驗證等工作。
(4)運輸保障組: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等組成,主要負責組織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確保搶險救援物資、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5)后勤保障組:由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市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供電公司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負責應急處置經費撥付和應急物資、設備等的籌集、調撥,確保應急處置物資供應;提供應急所需通信、電力保障及其他應急處置保障;提供應急救援現場人員辦公、食宿的后勤保障等。
(6)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城鄉建設局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參加。負責研究制定新聞報道計劃,協調、安排新聞報道和發布工作,赴現場媒體記者的接待、管理,網絡輿情的監測、收集、研判、引導,公眾自救防護知識宣傳等工作。
(7)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健康局牽頭,街道辦事處及相關部門(單位)組成,負責傷員醫療救治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市城鄉建設局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總工會、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等參加,負責對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工作。按規定屬國務院、省政府、青島市政府調查處理的,由國務院、省、青島市調查組確定參加人員。
(9)善后處理組:由事發地街道辦事處負責,市衛生健康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事發單位等部門參加。負責事件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和死亡人員的善后處置事宜,安撫受災群眾以及對傷殘人員的醫療鑒定、經濟理賠和社會救助等工作。
6.5應急處置措施
6.5.1基本處置措施
(1)供熱企業等專業隊伍按照各自職責和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處置,如事件處置超出自身能力,按規定程序請求支援;
(2)因工程設施損毀或管網泄漏造成人員傷害事故的,應先搶救受傷人員,及時、有序、高效地清理現場,搜尋、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
(3)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必要時通過媒體進行信息發布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
當城市供熱面臨大范圍、長時間停供危機等特殊情況下,可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時,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4)通過媒體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
(5)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筑和工業生產用熱量,先期保障居民用熱;
(6)對重點用熱單位或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6.5.2分級處置措施
6.5.2.1一般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發生一般突發事件,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應急處置,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
(2)調度或調集處置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趕赴現場;
(3)視情況進行交通管制與交通調流;
(4)視情況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妥善安置;
(5)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等工作,設置警示標志;
(6)必要時通過媒體進行信息發布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6.5.2.2較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采取一般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視情調度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設備趕赴現場參與處置;
(2)進行交通管制與交通調流;
(3)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6.5.2.3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別重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采取較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
(2)對非居民用戶用熱進行限供或停供,先期保障居民用戶用熱,對重點用熱單位或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6.6擴大響應
如果供熱突發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預計我市現有應急資源難以有效處置或者供熱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經市主要領導同意,向駐平部隊或上級請求支援。
6.7應急聯動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與周邊市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明確信息共享、隊伍及資源調動程序等工作。各街道辦事處應健全與屬地中央、省、青島市大型企業應急聯動機制,明確值守應急通信聯絡方式、信息報送要求、隊伍物資調動程序等,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后能夠快速、有序、協同應對。
6.8社會動員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應根據處置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戶外顯示屏、短信等向社會公眾發布應對工作提示,動員社會力量開展自救互救,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6.9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結束,經組織專家會商,確認相關危害因素消除并恢復供熱,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7.信息發布與輿情引導
7.1信息發布
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有序的原則。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要在突發事件發生后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發布,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事發地地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會同市委宣傳部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
7.2輿情引導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要組織做好網絡和媒體的輿情引導,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問題。
8.恢復與重建
8.1善后處置
事件處置結束,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組織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損害調查核定工作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對應急處置中的傷亡人員、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物資,依法依規給予憮恤、補助或補償。
8.2社會救助
市應急管理局牽頭會同有關單位加強對社會捐贈物資的接收、登記和統計管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司法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為突發事件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衛生健康局等有關部門開展心理咨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8.3保險理賠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8.4總結評估
供熱突發事件結束后,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應組織對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進行分析和總結評估,10日內書面報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8.5恢復重建
事件處置結束,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進行全面評估,有針對性地制定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并組織實施。
9.應急保障
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應急保障工作。
9.1救援隊伍及設備物資保障
各供熱企業應當建立滿足處置一般突發事件需要的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并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以供熱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先期處置為主。當超出自身處置能力時,可請求專項應急指揮部給予支援。
專項應急指揮部依托于青島興平熱電有限公司、青島金泉熱力有限公司等供熱企業建立起滿足處置較大突發事件需要的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健全應急隊伍運行機制,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完善物資儲備,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應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及時調派所屬搶險救援力量赴現場參與處置。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應加強與有關供熱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和儲備物資供應的聯系,建立搶險隊伍和物資共享機制。可與相關企業采取合同履約或有償預約服務的方式,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能力不能滿足搶險需要時,確保發生突發事故時優先調用。
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有權臨時征用街道辦事處或相關企業的物資,各單位應按照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指令落實到位。
9.2通信保障
市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融媒體中心等要加強工作配合,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網絡,保障應急狀態下的指揮通信聯絡。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至少要保證1部專用值班電話,并確保24小時有人值守、通信暢通。
9.3交通保障
市交通、公路、鐵路等有關部門(單位)要建立應急保障體系,突發事件發生后要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緊急情況下的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交通設施受損時,交通、公安、建設等部門要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盡快恢復,確保運輸安全;公安等部門要根據處置需要,對事發地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9.4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按規定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事發地街道辦事處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5后勤保障
市衛生健康局要建立衛生應急隊伍和保障體系,根據需要及時組織隊伍趕赴現場開展緊急醫學救治、疾病預防控制、傷員及家屬心理疏導等工作,為受災地區提供必要的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設備援助。市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要積極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件類別選調專家,對事故現場進行態勢研判,提出搶險救援方案和建議,為突發事件的指揮和決策提供技術支撐。
市民政局、市商務局等有關部門(單位)要會同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動員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發地街道辦事處負責匯總統計參加搶險救援隊伍、人數情況,做好搶險救援人員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6經費保障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由市、街道辦事處分級負擔。
市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開展捐贈和援助。
10.宣教培訓與演練
10.1宣教培訓
市城鄉建設局、各街道辦事處等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站、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預案發布后,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對相關指揮員、應急救援隊伍進行預案解讀培訓,使其熟悉應急職責、響應程序和處置措施,切實提高應急聯動處置能力。
10.2預案演練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構建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按規定做好演練量化指標評估,市供熱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至少每2年進行一次演練。各供熱企業應當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各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應急預案的演練計劃、演練方案、演練腳本、演練總結評估報告和演練音像資料要及時歸檔備查。
11.責任追究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對本預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應急處置工作推諉扯皮、不作為,突發事件信息報告中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現場處置中失職、瀆職,信息發布不力以及應急準備中對責任應盡未盡并造成嚴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當履行法定職責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12附則
12.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市城鄉建設局負責制定、管理、解釋、實施,并按規定向市政府備案。各街道辦事處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轄區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12.2預案修訂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平度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應急處置和演練總結評估情況,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實現預案可持續改進。
12.3發布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供熱應急預案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應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石家莊市人民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供熱用熱實際,編制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石家莊市主城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長安區、高新區)內及遠郊電廠余熱入市工程沿線因供熱設施設備、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供熱棄供棄管,供熱用煤、氣、水、電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對供熱生產運行造成巨大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在市委、市統一領導下,在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各區(管委會)、各相關部門積極開展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后恢復等工作。
(2)屬地管理。各區(管委會)組織制定區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用戶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以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善后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搶險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險隊伍、材料、車輛、工器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市、區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序調用市、區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設備和人員。
1.5事件等級
按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5.1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復雜,對本市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要市委、市統一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億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
(2)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泄水,造成500萬m2以上供熱面積或5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72小時以上的;
(3)出現供熱用燃料嚴重短缺,嚴重影響全市正常供熱。
1.5.2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Ⅱ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要調度多個部門、區(管委會)和相關單位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件;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泄水,造成300萬m2以上供熱面積或3萬戶以上5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48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25萬m2以上。
1.5.3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Ⅲ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較大影響,需要調度幾個部門、區(管委會)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件;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爆裂泄水,造成100萬m2以上供熱面積或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5萬m2以上,25萬m2以下;
(4)居民室溫連續48小時以上低于18℃采暖標準,影響面積5萬m2以上,協調無果;
(5)影響重點用戶(如:醫院、學校、機關辦公場所)正常用熱。
1.5.4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Ⅳ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影響,區(管委會)能夠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萬元以下;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漏水,造成30萬m2以上供熱面積或3000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1萬m2以上,5萬m2以下;
(4)100萬m2供熱面積或1萬戶以上居民供熱低于18℃持續48小時以上;
(5)供熱設施突然損壞,可能影響供熱200萬m2供熱面積以上或2萬戶以上。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主城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市分管供熱工作的副擔任,副指揮長由市分管城市管理副秘書長、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新聞辦、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氣象局、國網河北省電力公司、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各區(管委會)、承擔主城區供熱的電廠和供熱企業等有關部門和單位。
2.2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職責
(1)按照市委、市的統一部署,指揮、處置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2)對發生的較大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及時決策、下達應急指令,指揮、調用社會資源,責成各部門及時開展供熱應急處置工作;
(3)督促、指導成員單位和各區(管委會)及供熱企業(單位)做好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導各區和供熱企業開展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演練工作。
(5)協調省有關部門做好省直單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職責
負責供熱應急指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供熱應急的準備工作;檢查各區、各供熱企業對供熱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具體負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應急救助和善后處理工作。
2.4成員單位職責
(1)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石家莊市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及時了解城市供熱事件情況,判定事件等級,提出啟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議,報送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準后執行;根據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指示,組織供熱專家赴事件現場參與應急工作,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工作;負責組織對市政道路、給排水設施的搶修,保證道路暢通;組織應急專業隊伍建設、應急演練和宣傳培訓等工作;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對影響正常供熱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及時掌握并向市報告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情況和后續措施。
(2)市應急管理局: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參與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統一協調、調度和指揮聯絡工作。
(3)市新聞辦:負責把握險情、搶救應急工作的宣傳導向,正確引導輿論;負責組織、指導各新聞媒體做好有關宣傳工作,幫助協調市外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工作。
(4)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電煤及天燃氣氣源保障工作。
(5)市局:負責組織民警維持事件現場的治安及秩序,會同、協助有關單位對事件現場及周邊危險區域人員進行疏散,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犯罪活動;負責事件現場的交通秩序維護,確保應急道路暢通;負責做好網絡輿情監管工作。
(6)市民政局:協助事發地區組織群眾安置,視情組織開展慈善捐助工作,負責慈善捐贈監管工作。
(7)市財政局:負責保障應急工作經費。
(8)市生態環境局:對較大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開展環境應急監測,配合指揮部組織專家提出控制污染擴大的建議;指導、監督危險廢物依法體規處置;在統一領導下參與制定環境恢復工作方案。
(9)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協調物業公司配合供熱企業做好小區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住建系統建設的未移交市政設施的搶修,保證道路暢通。
(10)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車輛運送城市供熱搶修應急物資,協調轉移受災群眾所需的交通工具;配合做好公路建設用地范圍內公路設施的搶修、交通疏導工作。
(11)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組織指導緊急醫學救援和后續傷病員的救治工作。
(12)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鑒定。
(13)市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測和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為應急處置提供現場氣象信息服務。
(14)市消防支隊:負責組織消防指戰員參與事件滅火、搶險、救援工作。
(15)各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一般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會同相關企業做好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先期處置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較大及以上搶修現場的后勤保障工作;負責受影響區域人員的信息通知、疏散、轉移、安撫、勸導、救助、安置等工作。
(16)國網河北省電力公司、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供熱期遵循“以熱定電”原則進行電網調度,在確保電網安全的前提下優先保障供熱;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電保障工作。
市其他工作部門按照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部署,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2.5各供熱企業職責
各供熱企業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資金、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盡早恢復。
3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信息監測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各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配合,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反映等多種渠道收集供熱信息。市、區供熱管理部門與各供熱企業保持聯絡暢通,與街道辦事處、鄉(鎮)保持密切聯系,隨時了解掌握供熱情況和動態。
3.1.2風險分析
出現下列情況時,各區及供熱企業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能性,并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和其下設的應急處置辦公室。
(1)因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供熱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天氣持續低溫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5)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影響程度、影響時間、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四個預警級別。
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Ⅳ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Ⅲ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Ⅱ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Ⅰ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隨時會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3.2.2預警發布
(1)預警發布主體
藍色、黃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發布,橙色預警、紅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發布。
(2)預警發布內容
預警發布內容包括:可能發生的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可能后果、警示事項、發布機關、發布時間等。
(3)預警發布的形式
預警的發布和傳播可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通信、網絡、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對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3.2.3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布后,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區(管委會)應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態勢,及時作出響應;加強應急職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關工作。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藍色預警響應應采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落實24小時帶值班制度,加強信息監控、收集;向受影響用戶發布有關信息;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妥善安置;通知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檢查、調集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黃色預警響應應在采取藍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加強對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警,組織專家對事件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強度、事件級別進行研判,并提出相關建議;按規定發布可能受到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有關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采取各種方式,提示受影響或可能受影響區域的單位和居民,利用自備設施等做好應急供熱等應對工作;關閉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指令市級應急救援隊伍、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并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投入正常使用。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橙色預警響應應在采取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1項或者多項措施:相關部門(單位)做好受影響范圍居民應急供熱的準備工作;做好限制公共建筑和工業生產用熱的準備工作;組織市級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協同處置;做好國家、省領導或工作組來石指揮的相關準備工作。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紅色預警響應應在采取橙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1項或者多項措施:做好停止公共建筑和工業生產用熱的準備工作;做好啟動應急熱源等其他應急供熱措施的準備工作。
3.2.4預警變更與解除
預警發布單位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單位應當立即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并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3.3信息報告
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后,供熱企業、知情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將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范圍等信息即時向市、區兩級供熱管理部門或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報送。
一般和較大供熱突發事件,各區、市屬相關部門、各企業必須在事發50分鐘內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1小時內報市委、市。重大、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各區、市屬相關部門、各企業事發15分鐘內電話、25分鐘內書面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供熱應急指揮部20分鐘內電話、30分鐘內書面內報市委、市。
對于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群體,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不受分級標準限制,應在1小時內向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報告。
報告內容: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采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布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群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系電話等。
接到國家、省、市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應及時向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報告,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匯總,分別向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市報告。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值班電話: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工作,必須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并按相關規定發布。
4應急處置
4.1先期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調動相關專業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疏散現場周邊無關人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接報的市、區(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按照預案和有關規定,迅速趕赴現場,視情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動員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人民群眾進行先期處置,組織專家進行會商,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4.2分級響應
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Ⅳ級):由事發區啟動應急預案,并全權負責指揮處置。以事發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和供熱企業(單位)為主進行協調處置,必要時,區分管負責人、或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派人到現場,參與制定應急方案,指導、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
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Ⅲ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批準啟動應急響應。以事發區為主進行協調處置,區負責人應趕赴現場,區分管負責人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主任要趕赴現場,協助區制定應急方案,指導、督促、協調并參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應急工作。
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Ⅱ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批準啟動應急響應。指揮部指揮長或副總指揮長應立即趕赴現場,并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區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或副總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應急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市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或到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Ⅰ級):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市主要領導批準啟動應急響應。指揮長與相關副總指揮長應立即趕赴現場,并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區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市委、市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涉及我市2個以上行政區域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以突發事件發生地為主,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省、國家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組后,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4.3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
應急指揮部根據供熱突發事件情況成立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設指揮長,并實行指揮長負責制,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擔任,現場指揮部下設若干工作組。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下設以下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及有關單位
主要職責:及時傳達、,省委、省和市委、市領導關于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示和領導批示,協調各工作組的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調配救援人員、資金、物資、設備器材等。
(2)事件搶險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支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供熱企業及有關單位
主要職責: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現場傷員的搜救、搶救及事件后對市政及公路設施進行修復等。
(3)醫療救護組
組長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成員單位:屬地、事發單位及主管部門等
主要職責:負責根據事件等級組織指導緊急醫學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4)安全保衛組
組長單位:市局
成員單位:屬地、事發單位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件現場交通安全保障,設置現場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事件現場,進行治安巡邏及人員疏散等。
(5)事故調查組:由國家規定的單位牽頭,應急管理、等相關單位組成。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6)輿論宣傳組
組長單位:市新聞辦
成員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事發單位、屬地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件處置現場的新聞報導工作等。
(7)專家咨詢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有關專家
主要職責:負責對事件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安全措施,為應急指揮處置工作提供技術咨詢等。
一般和較大供熱突發事件由各區(管委會)參照以上標準,設立工作機構。
4.4響應程序
4.4.1發生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后,供熱單位及事發地街道辦事處(鄉鎮)負責人,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了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級別,及時向區、上級主管單位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采暖用戶通報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情況。
4.4.2區及相關單位應根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情況,啟動本區域、本系統的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區域、本系統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和應急救助,盡快恢復供熱。
4.4.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并根據事件級別及時向上級報告。受報單位或部門根據事件級別和種類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市級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
4.4.4供熱應急指揮部根據發生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4.5處置措施
一般突發事件(Ⅳ級)處置措施: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調度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趕赴現場;視情進行交通管制;視情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妥善安置;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等工作,設置警示標志;向停熱或受影響居民推送停熱或影響時間信息,必要時通過媒體發布信息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較大突發事件(Ⅲ級)在采取一般突發事件(Ⅳ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視情調度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設備趕赴現場參與處置;相關部門做好現場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啟動相關的備用熱源;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發事件(Ⅱ級)在采取較大突發事件(Ⅲ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啟動全部備用和應急熱源;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對非居民用戶用熱進行限供,保障居民用戶用熱;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在采取重大突發事件(Ⅱ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對非居民用戶用熱進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戶用熱;對重點用熱單位、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4.6擴大響應
如果供熱突發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或者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經市主要領導同意,向駐石部隊或省、國家有關方面請求支援。
4.7應急結束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完畢,供熱恢復,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后,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特別重大和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準后,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或宣布應急結束。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由區級宣布應急結束。
4.8信息發布
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有序的原則。事發地區(管委會)、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要在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及時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向社會發布基本情況,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應對措施和公眾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信息由事發地區(管委會)負責發布。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發布。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區(管委會)、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要組織做好輿情引導,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問題。
5恢復與重建
5.1善后處置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按事件級別組織開展供熱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后恢復計劃,并盡快實施。
必要時,由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組成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5.2社會救助
民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加強對社會捐贈物資的接收、登記和統計管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司法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為突發事件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開展心理咨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5.3保險理賠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5.4評估和總結
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冬季供熱期結束后,對采暖季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
5.5恢復重建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事發地區和市有關部門要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進行全面評估,有針對性地制定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并組織實施。
6保障措施
6.1三級聯動協調保障
建立市、區、街道(鄉鎮)三級聯動協調機制,對供熱隱患進行排查并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熱。
6.2救援隊伍及設備物資保障
各供熱企業應建立滿足處置一般供熱突發事件需要的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并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以供熱企業應急救援隊伍處置為主。當超出自身處置能力時,可請求所在區(管委會)給予支援。
各區(管委會)應建立滿足處置較大供熱突發事件需要的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并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應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及時調派所屬搶險救援力量赴現場參與處置。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依托華電河北分公司、國電投河北分公司、西嶺供熱公司及河北聯潤在線工程技術公司(帶壓堵漏企業)建立市級供熱搶險救援隊伍,健全應急隊伍運行機制,完善物資儲備。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根據現場處置需求,及時調遣市級供熱搶險救援隊伍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能力不能滿足搶險需要時,區(管委會)和相關企業可采取合同履約或有償預約服務的方式,與市級專業搶險救援隊伍或設備物資供應單位建立合作關系,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時優先調用。
建立搶險隊伍和物資共享機制。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及時調派或臨時征用各區(管委會)或相關企業搶險隊伍和物資,各單位應按照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的指令落實到位。
6.3通信保障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組織協調有關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完善處置供熱突發事件通訊網絡和信息發布渠道,加強日常調度,確保供熱應急工作聯絡暢通。
應急響應期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應保證隨時接收上級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揮部領導、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及應急處置辦公室工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渠道暢通。
交通保障
市大氣辦、鐵路、公路、航空、交管等部門應確保救援人員和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救災物資、救援設備優先運輸。處置突發事件期間配備有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制發的應急標志的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和交通工具可以優先通行,事后應當及時回收應急標志。交通設施受損時,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門要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恢復,確保運輸安全。現場應急指揮部要按照緊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征用程序的規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應急處置需要,現場應急指揮部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6.5治安保障
等相關部門要按規定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事發地區(管委會)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部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6后勤保障
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會同事發地區(管委會)動員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發地區(管委會)負責匯總統計參加搶險救援隊伍、人數情況,組織街道辦事處(鄉鎮)等單位配合做好搶險救援人員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6.7應急供熱燃料保障
市、區建立兩級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各供熱單位建立供熱燃料應急儲備。其中供熱煤炭應急儲備不少于20天用量;遇有惡劣或極端天氣預警時,應提前加大應急儲備量;加快天然氣應急儲備能力建設,逐步提高調峰和應急能力。
6.8應急救助保障
市、區建立供熱應急救助保障體系,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6.9緊急接管保障
供熱期間,供熱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經協調無效,項目所在地區級人民可按相關規定和程序對供熱單位采取緊急接管措施,以保證正常供熱。
6.10供熱應急資金保障
市、區兩級財政負責保障應急工作經費,確保本市供熱應急措施順利實施。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開展捐贈和援助。
7宣教培訓和演練
7.1宣教培訓
各級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7.2應急演練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供熱企業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處置流程演練,提高并保持各崗位工作人員的應急搶險能力。
8附則
8.1預案制定
根據本預案,各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和熱電廠、供熱企業等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其他各縣(市、區)人民參照本預案制定轄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每年采暖季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人員調整情況,修訂采暖季供熱工作指揮系統圖和供熱保障及搶險預案,明確責任人、聯系方式及搶修隊伍等。
8.2預案更新
本預案每三年進行一次修訂完善。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對本預案進行適時修訂。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石家莊市人民辦公室20xx年12月18日印發
供熱應急預案11
根據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市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烏政辦電傳〔2022〕2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全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確保全縣廣大農民群眾溫暖過冬,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當前煤炭保障工作作為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實,針對我縣煤炭自身供應能力不足的問題,著力協調解決好與鄂爾多斯限價煤的采購、煤炭運輸、設立銷售網點等環節的各個問題。確保農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農民溫暖過冬。
二、組織保障
根據工作需要,縣政府決定成立興和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發改委,負責做好協調保障調度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宋波兼任。
三、工作措施
(一)組織好物流運輸
由交通運輸局負責,與縣發改委緊密對接,組織運輸企業提供車輛保障,確保及時將鄂爾多斯市平價煤運輸和配送到縣,并將煤炭運輸到各網點。同時科學規范交通管控措施,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間要求,協調解決好通行手續復雜、運輸困難等問題。
(二)設立銷售網點
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安排專人,在鄉鎮政府所在地設立煤炭集中供應點和銷售點,城關鎮在縣城后河、老城區、移民村設立三個網點,負責銷售和收取煤款。各村莊特別是偏遠村莊供煤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協調解決,可由鄉政府直接送達,或由村委會流動配送。要嚴格落實煤炭購銷常住戶實名登記制度,堅決杜絕倒買倒賣行為,同時防止供應不公平等現象的發生。
(三)做好缺口統計
在現有每戶2噸煤的保供基礎上,由縣統計局負責協助各鄉鎮人民政府核算全縣農民煤炭需求缺口,作為后續爭取農民平價煤的依據。
(四)做好資金保障
由縣財政局負責協調,解決前期的購煤資金籌措問題,或者通過煤炭經銷企業墊付以及預收群眾購煤款等形式加以解決,財政局負責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運轉安全高效。
(五)加強監督監管
由縣市場監督局全程監管煤炭保供工作,確保煤炭市場平穩有序,確保煤價和質量符合保供煤的要求,同時嚴厲打擊囤積、違規存煤和各類倒賣行為,保障市場供應。
(六)強化環保監控
由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監控工作,特別是加強冬奧會期間空氣環境治理保障監控工作,對于燃煤散燒引發的空氣環境問題,及時制定和完善工作預案,明確具體措施,及時進行調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2022年供煤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鄉鎮、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緊迫性和艱巨性,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工作調度,落實保供責任,堅決打擊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圓滿完成農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任務。
(二)周密組織實施
各鄉鎮、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動員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調度和指揮下,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臺賬,加強從煤源落實、運輸保障、網點銷售、配送到戶等各環節的銜接,及時處置相關問題,確保工作順利推動。
(三)強化跟蹤督查
縣領導小組將協調各級紀檢部門,對我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對工作不實、虛報冒領、弄虛作假、違規倒賣等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違紀違法行為嚴肅追責問責。
供熱應急預案12
一、指導思想:
為應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供熱安全突發事故,總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搶修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本預案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指導,應急處置工作以總公司統一指揮、有關各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做到確保供熱設施正常運行,提高對供熱事故的處置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供熱事故對人民群眾的影響。總公司在區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全面領導下負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在人員設備安全的情況下將供熱突發事故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二、編制目的
為確保城區供熱的安全穩定運行和有效防止供熱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應對供熱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預防各類供熱事故,能夠高效、有序地做好搶險、排險、搶修及救援善后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盡快恢復供熱,最大程度地減少大面積停熱現象,保障廣大熱用戶的生活與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三、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一)城區供暖主要危險源包括:供熱管網、換熱站壓力容器、電機水泵等轉動的機械設備、高低壓配電柜、電源、外網輸水熱網等。
(二)供熱管網破裂或管網支架損壞等原因可誘發燙傷、砸傷等事故,影響小區供暖,及人員安全等。
(三)供暖危險源因突發原因出現事故影響供暖及危及相關人員安全等。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職責
(1)組織協調供熱突發事故的應急搶修搶險工作,落實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有關工作。
(2)及時了解掌握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區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處置措施。
(3)貫徹上級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政策、方針,根據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定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有關成員對事故積極開展搶修搶險救援工作。
(4)組織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技術演練、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負責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6)其他有關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的重要工作。
(二)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應急救援隊伍:
專家技術組
組長:
成員:
物資保障組
組長:
成員:
應急車輛組
組長:
成員:
安全保衛組
組長:
成員:
運行一處
隊長:
成員:
運行二處
隊長:
成員:
運行三處
隊長:
成員:
運行四處
隊長:
成員:
運行五處
隊長:
成員:
管線所
隊長:
成員:
五、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各運行處、安全保衛處、生產技術處、管線所、調度中心負責對供熱管網監測、調控、處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確保供熱管網的安全穩定運行。各運行處、管線所負責對供熱管網進行巡檢巡視,調度中心每日抄報外網壓力溫度情況,各運行處按照各自負責供熱區域對換熱站內供熱設備一小時一巡視,并填報運行分析記錄報表,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安全保衛處負責供熱管網安全運行預警工作,對供熱安全運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并做出報告上報總公司。
2、在轄區供熱覆蓋范圍內建立多個測溫、測壓點,與各換熱站操作系統組成監測網絡,按要求定期對供熱溫度壓力進行檢測分析,發現超溫、超壓情況各運行處、調度中心立即處理,確保管網安全。
(二)預警行動:
1、預警信號發生后,由運行調度部門立即向全體搶險組織機構匯報并盡快向現場負責人發送預警報告,各部門進入預警狀態,隨時準備投入搶修搶險工作。
2、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六、信息報告程序:
(一)總公司在單位值班室和安全保衛處設立應急電話,24小時專人值班,應急電話為:XXX。值班室應明示各應急小組通信聯系人及電話。
(二)供熱突發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指揮部)。
(三)應急指揮部值班人員接到應急電話后,立即向有關事故應急小組及負責人匯報。重、特別重大事故,可直接向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同時按規定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四)根據事故性質,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七、應急搶修搶險程序
(一)響應分級按轄區供熱事故嚴重程度、性質和影響時間,分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設備臨時故障、臨時停電以及供熱支管網破裂等導致的停熱,在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熱管網或換熱站故障、外網主熱水管網損壞、爆裂等原因導致事故停熱12--48小時(含48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3、重大事故:因供熱管網或換熱站突發事故對附近居民生命財產構成重大影響的,同時因事故導致長時間停熱,48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的: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二)搶修搶險程序
(1)工作現場突發事故發生后,由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各應急救援小組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修搶險。突發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首先必須進行人員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時間聯系相關醫院同步展開救援。專家技術組、后勤保障組、應急車輛組、安全保衛組應立即按照各自職能開展工作,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及時處理應急搶修搶險工作。
(2)召集調動應急力量:各應急救援小組接到應急指揮部指令后,必須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設備等迅速運送到事故現場指定位置聚集,并聽從現場總指揮的調動指揮,及時快速展開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人員設備安全。
(3)現場總指揮按照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認真聽取專家技術組建議,迅速組織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進行應急處置工作,并且要與各應急救援隊保持通訊暢通,隨時了解掌握現場情況,做好指揮協調工作。
(4)當事故現場有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搶險要求時,指揮部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請求給予支援幫助。
(5)現場處置:事故發生后,應急車輛組保障車輛充足,安全保衛組負責保護好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要確保現場工作人員及周邊群眾的安全。如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技術組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必要地應急處置措施。
(三)搶修搶險處置措施
1、當供熱管網架空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接到指令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實地了解情況,并將漏水管線解列,做好各項安全保護措施后方可進行應急搶修工作。
2、當供熱管網地埋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趕赴現場,實地了解情況,同時將現場情況向指揮部匯報,指揮部組織相關小組立即趕到現場,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應急搶修方案。應急救援隊伍將漏水管線解列,組織人員、機具進行搶修。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采取應急供熱的臨時措施。
(四)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事故處置完畢并恢復正常供熱后,由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作出決定,并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相關部門和各應急搶險隊,各部門負責人安排本部門恢復正常工作。應急結束后由指揮部辦公室(安全保衛處)負責對事故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上報。
八、搶修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一)應急救援車輛、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處置突發事件必備設備,必須按搶險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包括防護勞保、應急燈具、滅火器、快速搶險工具等。
(三)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實行在崗備用,并做好維護保養,隨時保持完好無損備用狀態。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關小組將下一年度所需應急救援材料、機具、設備儲備計劃向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匯報,確保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正常。
(五)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明細臺帳。
(六)應急救援物資不得挪做他用。指揮部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有權動用一切應急救援物資。
九、善后處理:
(一)應急搶修完畢后,應立即組織現場清理、生產及生活恢復工作:同時對應急行動過程進行綜合評價,整理應急記錄(包括筆錄、攝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資料),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寫出應急總結報告,24小時內上報區政府備案。
(二)應急總結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單位、時間、地點,事件過程描述,傷亡情況,經濟損失,動用救援力量,參與救援人員,搶險救援情況,應急行動中反應的問題,經驗及教訓。
(三)應急指揮部要認真分析轄區供熱突發事故原因,從轄區供熱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向有關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避免相類似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用熱安全。
(四)應急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制定下達糾正和預防措施認真做好監督落實工作,并定期組織檢查驗收。
十、責任
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拒不執行預案、不服從統一指揮,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由總公司給予通報批評,違紀或違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一、附則
1、監督檢查
總公司負責對本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預案管理與更新
(1)下列情況要對預案進行修訂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發生變化。
(2)行政機構或有關單位、部門職責發生變化,需對組織結構與職責作相應調整。
(3)應急行動或演習中發現問題和出現新情況,應適時進行修訂。
(4)影響預案執行的其他條件發生變化,預案需要修訂。
本預案由熱力總公司負責編制和解釋。
本預案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供熱應急預案13
冬季采暖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學習的基本保障條件,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為了能夠及時有效應對冬季供熱期間出現影響居民正常采暖和重點用戶正常用熱的緊急情況,確保居民正常采暖和社會穩定的大局,結合本縣供熱實際情況,制定此預案。
一、建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系統
(一)建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機構
1.冬季供熱應急指揮部。遇有緊急情況時,負責重大事件和事故緊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工作;負責對應急保障金的啟動使用。
總指揮:經理
副總指揮:副總經理
成員單位:下屬各科室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供熱管理辦公室主任擔任,聯系電話:xxxxxxxx。
2.設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部,建立相應指揮系統。遇有緊急情況時,負責對一般、重要、重大事件和小、一般、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等緊急情況的緊急處置組織指揮工作。
二、緊急狀態及緊急情況分類和等級
(一)緊急狀態和緊急情況。進入居民冬季采暖期間,即為冬季供熱緊急狀態。在此期間,出現的影響居民正常采暖的情況為緊急情況。
緊急情況分為緊急事件、緊急事故和其它緊急情況,并按照影響程度劃分相應等級。其中,供熱期間內因非供熱系統設備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事件,稱為緊急事件;因供熱系統設備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稱為緊急事故;因用于供熱的能源出現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響正常供熱的情況,稱為其它緊急情況。
(二)緊急事件:分為一般事件、重要事件和重大事件
1.一般事件: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個別人沖動鬧事。
2.重要事件:供熱企業因被嚴重欠費等原因,造成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甚至可能出現停熱或已短時間停熱的情況;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戶聚眾鬧事事件。
3.重大事件:供熱企業因被嚴重欠費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出現停熱并達12小時以上并協調無果的;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戶聚眾鬧事,可能出現或已出現集體上街或上訪行為的事件。
(三)緊急事故:分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小事故:設備或管道的零部件在運行中突然損壞、造成局部設備(管道)運行中斷但沒有影響鍋爐運行或正常供熱,修復費不足5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設備或管道的零部件在運行中突然損壞,影響鍋爐停運3小時以內,沒有影響正常供熱。修復費不足20xx元的事故。
大事故:設備或管道的零部件在運行中突然損壞,造成單臺鍋爐停運1天或影響供熱4小時以上,修復費在20xx-50000元之間,沒有人員嚴重傷害的事故。
特大事故:設備數損壞嚴重,供熱處于癱瘓狀態,修復費用在50000元以上,或造成至少1人重傷或死亡,或未到上述條件但性質惡劣,影響極壞者。
(四)其它緊急情況。包括供熱用煤出現短缺的緊急情況。
三、緊急情況處置程序
(一)緊急情況處置程序
1.一般事件處置程序
(1)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辦公室。
(2)辦公室主任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處置后,辦公室將情況報主管領導并密切跟蹤關注該處情況。
2.重要事件處置程序
(1)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辦公室。
(2)辦公室主任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根據具體情況和事態的發展,決定是否向主管縣長報告,是否通報相關部門。
(3)事件處置后,辦公室將情況報主管領導,并密切跟蹤關注該處情況。
(4)認真分析事件發生原因,如因欠費問題引起的,則按程序準備材料,向財務科申請應急資金,做好緊急救助準備工作。
3.重大事件處置程序
(1)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供熱管理辦公室。
(2)辦公室接到信息后,立即報告主管領導、主要領導,辦公室主任及主管領導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根據具體情況和事態的發展,決定是否向冬季供熱應急指揮部門報告。
(3)主要領導經分析認為事件主要因欠費引起,則啟動重大事件應急程序,向財務科申請應急資金;如因供熱站存在嚴重管理問題,則除進行臨時緊急救助外,可考慮對該供熱站采取臨時代管措施。
(4)對準備采取臨時代管措施的供熱站,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代管準備工作。
(二)應急事故處置程序
1.事故報告程序
小事故:3天內報到技術科,供熱站填寫《事故調查報告》。
一般事故:1天內報到技術科和分管經理,供熱站填寫《事故調查報告》。
大事故:立刻報告技術科、分管經理、總經理,供熱站協助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供熱站填寫《事故調查報告》。
特大事故:立即通知技術科、分管經理、總經理,由公司將事故情況上報縣主管領導。
2.事故的應急措施
小事故:立即組織搶修人員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并在4小時內搶修完畢,并通知技術科。
一般事故:責任科室立即組織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并在6小時內搶修完畢,通知技術科和分管經理。
大事故:責任科室立即組織人員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并在8小時內搶修完畢,并通知技術科、分管經理、總經理。
特大事故:責任科室立即通知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立即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在確保人員安全和設備安全的情況下,組織搶險人員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爭取最短時間恢復正常供熱,并通知技術科、分管經理、總經理;由公司將事故調查及處理情況上報縣主管領導。
3.事故處理程序: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接受事故教訓,杜絕事故發生。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有意毀滅證據及現場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小事故:由供熱站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填寫《事故調查報告》,工程技術科批復意見、存檔。
一般事故:由供熱站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填寫《事故調查報告》報工程技術科、分管經理批復意見,技術科存檔。
大事故:由供熱站寫出事故經過,技術科分析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填寫《事故調查報告》報分管經理、總經理簽署意見,技術科存檔。
特大事故:由事故發生的供熱站寫出事故經過,技術科分析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分管經理、總經理簽署意見,技術科存檔;并在應急領導小組將事故原因分析、預防措施上報縣主管領導。
(三)其它緊急情況的處置程序。
1.供熱用煤短缺的緊急處置。各級供熱主管部門定期了解供熱單位的儲煤情況,一旦出現用煤緊張的情況,及時通知煤炭公司協調煤炭運輸。
2.停水、電的緊急處置。及時通知供電局及自來水公司組織協調好供水、供電工作。
四、可啟動的應急機制
(一)部門聯動協調機制。部門聯動協調機制是在供熱特殊情況下,依靠各有關部門的力量對應急事故和事件聯合進行協調的一種方式。供熱期間出現的一般應急事故和事件可啟動各單位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要應急事故和事件可啟動各單位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大應急事故和事件啟動縣聯動協調機制。
(二)信息快速反映機制。信息快速反映機制是在供熱值班信息系統和組織網絡的支持下,對應急事故和事件的信息及時處理的一種快速的反應。對各種突發事故和事件必須在15分鐘內按信息傳遞程序完成傳遞,各級領導和崗位人員必須做出快速反應。
(三)供熱動態預警機制。供熱動態預警機制是對可能出現的寒冷天氣、不穩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種警示,供熱管理辦公室要與各供熱站保持聯絡暢通,做到全面掌握全公司供熱動態,上情下達;供熱管理辦公室要與各供熱站及鍋爐房有關控制調度部門保持聯絡暢通,隨時了解掌握末端用戶的供暖情況和動態。
(四)事故搶修搶險機制。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是對出現的各種供熱應急事故進行快速排查、處理和恢復供暖的一種能力。制訂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和搶修搶險預案,建立搶修搶險隊伍,具備事故自救的能力。
(五)供熱質量評測機制。供熱質量評測機制是對供熱質量進行評價的一種重要方式,是對供熱質量糾紛進行評判的重要依據,是供暖單位加強供熱調節,提高供熱質量的手段。要高度重視,明確并規范測溫的頻率、時間、測點、數量、方法以及原始紀錄、統計工作。要按規范要求,組織檢查力量和測溫隊伍,對鍋爐房供熱情況和用戶采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熱問題及時處理。對用戶的供熱質量投訴,要進行實測并記錄在案;對涉及經濟賠償的供熱質量投訴,必須有法律認可的第三方見證和有三方簽字的現場實測記錄。
(六)應急臨時代管機制:應急臨時代管機制是冬季供暖期間,供熱站出現的重大事件或事故,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而對供熱站所采取的臨時接管的應急措施。
(七)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是為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提供物資準備的重要保證。要根據設備狀況,備齊物品備件;要備齊搶修搶險物資和機械設備,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事故情況。
供熱應急預案14
一、總則
1、我公司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模范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本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以確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確保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須要以防為主。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必須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要使全體員工充分認識到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認識到搞好預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滅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要把各種事故統統消滅于萌芽狀態!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方面教育與培訓,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識,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為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必須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應急處理救援預案》的精神原則,有條不紊地處理這些事故,而不至于臨陣手忙腳亂,貽誤戰機。為此,特制定本《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4、要求我公司全體員工人人都要熟知本《救援預案》的各項具體要求,人人都能按《預案》要求,在事故現場靈活指揮,妥善處理各種事故。
二、一般規定
1、如遇突發重大事故,在事故現場的最高領導者(指事故班組的班長及以上干部),就處理事故的現場總指揮。
2、現場總指揮必須要頭腦冷靜,處理事情要堅決果斷,要按照《救援預案》的精神,立即組織員工展開營救工作。千萬不要拖泥帶水,耽誤救援的最好時機。
3、現場總指揮要本著“先救援、后匯報”的.原則,首先組織在現場的員工實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后,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
4、一旦出現現場局勢無法控制,同時又與公司領導聯系不上的情況下,現場總指揮有權處置各種突發事態:
(1)如火災,應立即向119求援。
(2)如人身傷亡事故,一時又找不到車,應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發生事故,所有現場員工都應積極、主動地在現場總指揮的領導下,參與救援工作,而決不能遇事退縮、當逃兵,或拒不服從領導而貽誤戰機。一旦此類事件出現,公司必將追究責任,并予以嚴肅處理。
三、火災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火災事故后,事故班組班長應立即組織本班組員工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滅火工作。
2、突發火災事故后,非事故班組操作人員應視當時火情的嚴重程度,在現場滅火總指揮的統一調度下,或派部分人員過去協助滅火,或采取緊急斷電停機措施,派出所有人員協助滅火。
四、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班組班長和現場操作人員應采取果斷措施立即停機或停電,將受害人從機器設備上或觸電部位迅速解救出來。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現場指揮者應立即組織員工對其進行臨時性的綁扎、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曠場地,實施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復蘇,不得耽誤半分半秒。
4、此時,現場指揮者要爭分奪秒、當機立斷、緊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現場指揮者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6、如遇一般人身傷害事故,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并及時找車將受害人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7、現場指揮者在處理人身傷害事故時,要本著迅速、穩妥地原則,立即予以處置,千萬不要拖延時間!千萬不要耽誤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時機!時間就生命!
五、設備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重大設備事故,班組班長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機停電,嚴防事故擴大。
2、如果因設備事故連帶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啟動《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程序,予以迅速救治,而后在去處理設備事故。
3、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后,如不因為救人等特殊情況,盡量不要移動現場各種物件,要保護好現場,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動”“支撐"等手段來處理,有可能導致事故擴大或危機人身安全者,現場指揮可以采取這些手段來予以處理。但要做好詳細記載,并向事故調查人員講清,以便能準確判定事故發生的原因。
5、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后,現場指揮人員在做好緊急處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
六、應急救援糸統組成
事故發生時,事故預案的實施由應急救援糸統完成的。應急救援糸統分為指揮部和專業隊兩部分。指揮部總指揮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擔任。指揮成員應包括具備完成某項任務的能力、職責、權力及資源的廠內生產、設備、消防、醫療。指揮部成員直接領導各下屬急救專業隊,并向總指揮負責,由總指揮協調各隊工作的進行。
公司領導電話:xx
總經理:xx
指揮部總指揮:xx
電話:xx
指揮部副總指揮:xx
電話:xx
指揮部成員:xx
電話:xx
專業隊組成:由車間主管組成。專業隊:事故一旦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事故現場,在現場和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其按任務可分為通訊隊:確保各專業隊與總調度室和指揮部之間廣播和通訊的暢通;通過廣播指導人員的疏散和自救。
人數:5人
隊長:xx
成員名單:xx
器材配備:對講機、電話、手機、高音喇叭、報警器。
治安隊:維持廠區治安,按事故的發展態勢有計劃地疏散人員車輛的進出。
人數:4人
隊長:xx
成員名單:xx
器材配備:對講機、電話、手機、高音喇叭、指示牌。
搶險搶修隊:該隊成員要對事故現場、設備、工藝熟悉,在具有防護措施的前提下,搶修設備,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抑制危害范圍的擴大。
人數:2人
隊長:xx
成員名單:xx
器材配備:防護手套、搶修工具等。
專業隊組成:由車間主管組成。專業隊:事故一旦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事故現場,在現場和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供熱應急預案15
為提高全區應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科學有序高效處置供熱突發事件,減少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對居民正常采暖的影響,維護供熱、用熱雙方合法權益,確保居民正常供暖和社會穩定的大局,結合我我區供熱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建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系統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呼中區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城鄉建設工作的副區長擔任。區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局、區交通局、區委信訪局,呼中鎮,房產維修與供暖中心、國網大興安嶺供電公司呼中客戶服務中心等有關單位、部門。
總指揮:李金龍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副總指揮:許屹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郝志國兼任。
二、緊急狀態及緊急情況分類和等級
(一)緊急狀態和緊急情況。進入居民冬季供暖期間,即為冬季供熱緊急狀態。在此期間,出現的影響居民正常供暖的情況為緊急情況。緊急情況分為緊急事件、緊急事故和其它緊急情況,并按照影響程度劃分相應等級。其中,供熱期間內因非供熱系統設備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事件,稱為緊急事件;因供熱系統設備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稱為緊急事故;因用于供熱的能源出現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響正常供熱的情況,稱為其它緊急情況。
(二)緊急事件。分為一般事件、重要事件和重大事件。
1、一般事件: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個別人沖動鬧事。
2、重要事件: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出現停熱并達12小時以上的;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戶聚眾鬧事,可能出現或已出現集體上街或上訪行為的事件。
3、重大事件: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出現停熱并達24小時以上的;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戶聚眾鬧事,可能出現或已出現集體上街或上訪行為的事件。
(三)緊急事故。分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設備事故停熱,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
2、重要事故:因設備事故停熱,12--24小時(含24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
3、重大事故:因設備事故停熱,24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
(四)其它緊急情況。為供熱用煤出現短缺的緊急情況。
三、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各鎮政府:負責督導本轄區正常供熱;協調解決供、用熱糾紛;制定本轄區相應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處理一般和較大供熱突發的公共事件和重大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先期處理和善后工作。
房產維修與供暖中心: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本單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盡早恢復。負責協調本區供熱燃料應急調運工作。
公安局:負責組織處理因發生供熱突發事件而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對影響正常供熱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區內低保戶、重點優撫對象的冬季采暖補貼發放工作。
住建局:負責《呼中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組織建立供熱應急救助體系和技術支持系統,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發布黃色、橙色、紅色的供熱預警建議;指導各鎮制定、修訂和實施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工作;具體組織、指揮及事后分析、總結全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開展全區供熱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市場監管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鑒定。
應急管理局:根據政府授權,負責牽頭對供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交通局:負責協調供熱燃料運輸車輛、搶修搶險車輛的通行保障以及處置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時的交通維護、疏導工作。
國網大興安嶺供電公司呼中客戶服務中心:負責協助處置因供熱用電引發的供熱問題及電力供應的實物救助。
信訪局:負責對因供熱質量和糾紛等問題造成信訪事件及時進行解決處理。
四、緊急情況處置程序
(一)緊急情況處置程序
1、一般事件處置程序。
(1)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供暖維修部門。
(2)供暖部門在解決處理的同時,立即報告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由辦公室派出人員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處置后,供暖部門將處置情況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并密切跟蹤關注后續情況。
2、重要事件處置程序。
(1)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供暖部門處理,同時向副總指揮匯報。
(2)副總指揮接到通知后,協同供暖部門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副總指揮根據具體情況和事態的發展,決定是否向總指揮報告,是否通報相關部門。
(3)事件處置后供暖部門將處置情況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同時報送副總指揮、總指揮,并密切跟蹤關注后續情況。
(4)處理事件相關部門要認真分析事件發生原因,以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3、重大事件處置程序。
(1)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供暖維修部門和副總指揮。
(2)副總指揮接到信息后,立即報告總指揮。總指揮及副總指揮立即命令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總指揮及副總指揮命令組織召開應急處置會議,決定是否啟動重大事件應急程序,同時決定是否向區政府申請應急資金。
(二)應急事故處置程序。
1、一般事故處置程序。
(1)供暖部門發現事故后,立即分析事故產生原因,并采取必要措施,同時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副總指揮報告。
(2)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情況安排主要責任單位立即組織搶修,盡快恢復供熱;同時辦公室做好被影響區域內用戶的宣傳解釋工作,用文字形式告知用戶;恢復供熱后,按原報告渠道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3)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隨時掌握事故處理動態,必要時到現場指揮,并及時將處理情況向供熱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匯報。
2、重要事故處理程序。
(1)發現事故后,供熱部門認真分析事故發生原因,認為12-24小時內(含12小時)不能恢復供暖的,應立即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說明事故情況及影響程度,并立即組織搶修,同時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2)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安排主要責任單位立即趕到事故現場,指揮和協調搶修工作,必要時進一步做好社會宣傳解釋工作;并隨時掌握事故處理動態,及時將處理情況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副總指揮報告。
(3)恢復供熱后,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3、重大事故處置程序。
(1)發現重大事故后,由供熱部門認真分析事故發生原因,認為不能供暖或24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暖的,應立即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說明事故情況及影響程度。
(2)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指揮部報告。
(3)總指揮、副總指揮,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助中心指揮搶修,做好社會宣傳解釋工作。
(4)恢復供熱后,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三)其它緊急情況的處置程序。
1、停電的緊急處置。責任單位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匯報停電原因及解決措施,由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決定是否由供電等其他相關部門開展后續工作。
2、停水的緊急處置情況,責任單位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匯報停水原因及解決措施,由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決定是否需要供水等其他相關部門開展后續工作。
五、可啟動的應急機制
(一)部門聯動協調機制。部門聯動協調機制是在供熱特殊情況下,依靠各有關部門的力量對應急事故和事件聯合進行協調的一種方式。供熱期間出現的一般應急事故和事件可由供熱部門啟動供暖站班組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要應急事故和事件可由供熱部門啟動供暖、排污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大應急事故和事件,必要時啟動中心聯動協調機制。
(二)信息快速反映機制。信息快速反映機制是在聯運信息系統和組織網絡的支持下,對應急事故和事件的信息及時處理的一種快速的反應。對各種突發事故和事件必須在15分鐘內按信息傳遞程序完成傳遞,各成員單位具體工作人員必須做出快速反應。
(三)供熱動態預警機制。供熱動態預警機制是對可能出現的寒冷天氣、不穩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種警示,各成員單位要保持聯絡暢通,做到全面掌握全網供熱動態,上情下達;隨時了解掌握末端用戶的供暖情況和動態。
(四)事故搶修搶險機制。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是對出現的各種供熱應急事故進行快速排查、處理和恢復供暖的一種能力。相關責任單位制訂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搶修搶險隊伍,具備事故自救的能力。
(五)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是為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提供物資準備的重要保證。責任單位根據設備狀況,備齊物品備件;承擔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的相關股室要備齊搶修搶險物資和機械設備,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事故情況。
(六)應急保障金機制。供熱保障具有很強的時效性,建立供熱保障金,保障我區居民冬季采暖,緩解供、用熱雙方的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其主要用于啟動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時發生的必要支出和應急物資的購置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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