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應急預案

時間:2022-11-25 08:45:25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交通應急預案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那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交通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交通應急預案

交通應急預案1

  一、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股室中隊長

  二、應急處置

  1、春運期間,發生嚴重交通堵塞、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道路上發生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突發事件的處置,交通應急預案4篇、

  (1)總指揮:大隊當日值班領導

  (2)組織協調:秩序股

  (3)警力部署

  指揮

  縣西片(包括xx國道)

  指揮:

  縣東片(包括xx一級路):

  指揮:

  城區:、

  (4)現場處置:

  a、組織民警上路;

  b、疏散群眾,現場疏堵或警戒;

  c、事態嚴重的,立即上報上級領導;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d、控制嫌疑人及時移交派出所、刑偵或治安部門、發生放射性或危化品泄漏的,應配制必要防護用品,并及時報告消防、安檢等專業管理部門、

  1、重特大或群死群傷惡性交通事故的處置、

  (1)總指揮:xx

  (2)組織協調:事故股

  (3)警力部署:

  a、縣西片(包括xx國道):以巡警一隊、xx中隊、xx中隊、xx中隊為主;

  b、縣東片(包括xx一級路):以xx中隊、巡警二隊為主、

  c、城區:以城區中隊及隊機關業務科室(包括辦公室、業務股、宣教股)為主、

  (4)現場處置:

  a、搶救傷員,保護財產;

  b、保護現場,疏導交通,控制肇事人;

  c、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交通管制,必要時采取臨時封路措施、

  d、情況緊急、事態嚴重的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領導報告,并立即通告相關部門、

  三、要求:

  1、各股室中隊及全體民警要高度警惕,隨時準備投入緊急狀態,要提前配備警用設備或防護設備,接到命令隨時出警、

  2、全隊要保持政令暢通、每位民警特別是股級以上負責人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值班領導、值班民警要堅守工作崗位,做好值班記錄,一有警情要立即通知相關領導或相關股室中隊負責人,做到嚴陣以待,警令暢通,接到命令,迅速出警、

  3、現場指揮為應急處置的最高責任人,除做好應急處置現場的指揮外,有權隨時調動全隊各個警力、各股室中隊長及每位民警都要隨時聽從指揮,服從調動,確保各項應急措施落到實處、

交通應急預案2

  為積極應對雨、霧、冰、雪等惡劣天氣對全縣道路交通的影響,有效預防和及時處置由此引發的交通堵塞和重特大交通事故,切實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我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實際,重新修訂了工作預案。

  一、惡劣天氣預警等級

  我縣多發的影響道路正常通行的惡劣天氣主要有霧、霾、暴雨、暴雪及冰凍等,按有關規定,分為三級管理:

  紅色預警(一級惡劣天氣):發生能見度低于50米的霧、霾;過去24小時內全縣有五分之二及以上鄉鎮出現暴雨天氣,并造成嚴重影響,且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雨天氣;24小時內降雪超過10毫米、積雪超過8厘米且路面結冰。

  黃色預警(二級惡劣天氣):發生能見度高于50米低于100米霧霾;過去24小時內全縣有三分之一及以上鄉鎮出現暴雨天氣,并造成嚴重影響,且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雨天氣;24小時內降雪超過5毫米、積雪超過6厘米且路面結冰。

  藍色預警(三級惡劣天氣):發生能見度高于100米低于200米霧、霾;過去24小時內全縣有四分之一及以上鄉鎮出現暴雨天氣,造成較大影響并且暴雨天氣可能持續;24小時內降雪超過2.5毫米、積雪超過3厘米且路面積雪結冰。

  二、應急響應等級

  按照惡劣天氣等級及影響范圍,分為大隊、中隊兩級響應:

  (一)大隊發布并組織實施

  Ⅰ級響應:半數以上鄉鎮發生一級惡劣天氣的,啟動一級響應。

  Ⅱ級響應:3個以上鄉鎮發生一級惡劣天氣或半數以上鄉鎮發生二級惡劣天氣的,啟動二級響應。

  Ⅲ級響應:1個以上鄉鎮發生一級惡劣天氣或3個以上鄉鎮發生二級惡劣天氣或半數以上鄉鎮發生三級惡劣天氣的,啟動三級響應。

  (二)中隊發布并組織實施

  Ⅰ級響應:3條以上主要道路發生一級惡劣天氣的,啟動一級響應。

  Ⅱ級響應:1條以上主要道路發生一級惡劣天氣或3條以上主要道路發生二級惡劣天氣的,啟動二級響應。

  Ⅲ級響應:1條主要道路發生二級惡劣天氣或3條以上主要道路發生三級惡劣天氣的,啟動三級響應。

  三、應急指揮機構

  為了加強指揮領導,大隊成立應對惡劣天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協調指揮部。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信息聯絡發布組、宣傳報道組、分流疏導組、后勤保障組。

  辦公室設在大隊辦公室,由副大隊長李金兒兼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分流疏導期間的指揮、調度等工作;

  信息聯絡發布組設在大隊指揮中心,由副大隊長李金兒為組長,具體負責分流疏導期間各個單位的聯絡與溝通、交通誘導信息和路況信息的發布;

  宣傳報道組設在大隊宣傳科,副教導員閔建榮為組長,具體負責分流疏導期間的宣傳報道;

  分流疏導組由各單位組成,唐孟珺為大隊聯絡員,負責分流疏導期間的協調與聯系,各單位負責人為各自轄區分流疏導組組長,具體負責分流疏導期間的交通指揮與協調工作;各單位民警、輔警為成員,具體負責分流疏導工作的開展與實施;

  后勤保障組設在大隊后勤服務中心,由副大隊長李金兒為組長,具體負責交通分流設施、物資、車輛的應急準備、人員的后勤保障。

  四、惡劣天氣信息獲取及發布

  (一)信息獲取

  1.大隊指揮中心與氣象部門建立信息溝通機制,日常情況下每周溝通一次信息,惡劣天氣頻發季節每日溝通一次信息;發生惡劣天氣時,視情形每2小時溝通一次直至實時溝通。

  2.大隊指揮中心通過路面監控系統和路面巡邏等措施,實時掌握道路交通通行及天氣情況。

  3.大隊指揮中心通過交通運輸部門在道路上設置的天氣監測設備,了解惡劣天氣對道路的影響情況。

  4.大隊指揮中心及時收集上報路況信息。

  (二)信息發布

  1.在啟動響應的同時,通過當地主要媒體、道路電子顯示屏、手機短信等方式向社會發布交通管制路段、繞行路線、禁行車輛及路況信息;遇有天氣變化,實時發布。

  2.啟動縣級響應后,各單位負責將鄉鎮交通管制路段、繞行路線、禁行車輛及路況信息,報辦公室并及時通過LED顯示屏、誘導屏、手機短信和當地主要媒體發布上述信息。遇有天氣變化,實時發布。

  3.響應解除后,由原發布單位在10分鐘內向社會發布恢復交通信息。

  五、信息報送

  (一)大隊啟動Ⅰ級響應時,應在啟動后30分鐘內分別上報縣政府、縣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隊。

  (二)大隊啟動Ⅱ級響應時,應在啟動后30分鐘內分別上報縣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隊。

  (三)大隊啟動Ⅲ級響應時,應在啟動后30分鐘內上報市交警支隊。

  六、指揮調度

  (一)領導到崗到位

  1.啟動Ⅰ級響應時,大隊主要領導到指揮機關坐鎮指揮,分管領導赴一線指揮。

  2.啟動Ⅱ級響應時,大隊主管領導到指揮機關坐鎮指揮,業務部門負責人赴一線指揮。

  3.啟動Ⅲ級響應時,大隊帶班領導到指揮機關坐鎮指揮。

  (二)工作職能

  1.按時上報信息。大隊按照相應等級,Ⅲ級響應每90分鐘、Ⅱ級響應每30分鐘、Ⅰ級響應每15分鐘向相應報送部門報送一次信息,重大情況,隨時上報。

  2.指導現場處置。大隊通過視頻、語音、電臺、電話等方式,直接指導一線處置工作,指揮分流、管制車輛,必要時可調度相鄰大隊警力協同處置。

  3.及時溝通協調。大隊及時與相鄰市、縣大隊溝通,通報天氣、路況信息,必要情況下請求協助協調分流、管制車輛;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調配應急處置人員和物資。

  七、現場處置措施

  (一)警力到崗到位

  1.發生一級惡劣天氣,除機關必要人員外,全部投入一線。

  2.發生二級惡劣天氣,迅速調配警力,支援受影響路段,確保該路段警力占總警力的80%以上。

  3.發生三級惡劣天氣,涉及路段交警中隊民警全員上路。

  4.在警力到崗到位后,各單位負責人要在原有勤務安排基礎上,增加巡邏班次頻率,在重點路段設立執勤點。

  (二)實施交通管制

  1.發生一級惡劣天氣,大隊指揮中心經請示市交警支隊同意后,封閉道路,禁止一切車輛通行。

  2.發生二級惡劣天氣,禁止7座以上客車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采取間斷放行、限速放行、警車引導等方式,引導其它車輛通過轄區。

  3.發生三級惡劣天氣,采取間斷放行、限速放行、警車引導等方式,引導車輛通過轄區。

  (三)交通組織疏導

  1.遠距離分流:在距離交通管制路段30-50公里范圍內,對駛向管制路段的車輛采取遠距離分流。

  2.中距離疏導:在距離交通管制路段10-30公里范圍內,指揮駛向管制路段車輛右側排隊慢行;

  3.近距離控制:在距離交通管制路段10公里以內的范圍內,控制車輛,依據管制措施情況分別采取禁止車輛駛入管制路段、禁止管制車輛駛入管制路段和指揮車輛右側排隊慢行依次通過。

  4.實行限速通行。通過交通廣播、公路沿線電子顯示屏、車載顯示屏和設置臨時限速標志,發布雨雪、霧霾天氣車輛限速值,提示駕駛人保持安全速度。

  5.采取間斷放行措施。對于路面積雪結冰、車流量較大、霧霾天氣能見度低、車輛無法安全通行的路段,拉大車輛間距,調節交通流量。

  6.帶道壓速通行。對于路面積雪結冰、坡道彎道等事故多發路段,或因霧霾天氣導致能見度較低、車流量較大、出現交通擁堵的路段,視情在安全地點組織車輛編隊,由警車或者民警乘坐社會車輛,帶領車隊壓速通行。

  7.壓縮車道通行。在彎道、坡道以及橋梁、隧道口等易結冰路段或者交通事故易發路段設置連續、漸進提示牌、擺放反光錐筒,壓縮多條車道為一條車道,引導車輛有序通行,嚴禁超車。

  8.臨時封閉道路。對于路面積雪結冰、車流量較大、霧霾天氣能見度低、車輛無法安全通行的山區、臨崖傍水等安全隱患突出的道路,可采取臨時封閉措施,限制車輛通行。道路封閉后,對封閉路段進行全面巡查,及時將滯留車輛帶離封閉路段。

  9.警種協調聯動。對于雨雪天氣持續時間長,道路嚴重結冰,疏導指揮警力不足的,要及時提請當縣公安局指揮組織治安、特警、消防、派出所等警種,聯合上路維護交通治安秩序。

  10.積極救助群眾。因雨雪惡劣天氣導致車輛長時間滯留的,要及時提請縣政府組織民政、衛生等部門積極救助受困人員,提供條件幫助解決受困司乘人員的食品、飲水供應以及醫療救護服務。

  (四)交通事故處理

  惡劣天氣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遵循“四快”原則,快速出警、快速勘察、快速處理、快速清撤,簡易事故當場處理,一般事故簡易處理,快速恢復交通。

  (五)恢復交通

  應急處置完畢,迅速取消交通管制措施,恢復交通。

  八、工作要求

  (一)細化工作措施。各單位要結合惡劣天氣發生規律,按照本預案規定,進一步細化各項處置措施,做到快速反應、快速救援、快速處置,切實將惡劣天氣對道路交通帶來的影響降到最低,有效預防因此導致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加強值班備勤。確保各級音視頻指揮調度系統、值班電話24小時暢通。視頻指揮通訊設備提前調試,擺放到轄區重要交通結點,并按照指令隨時開赴相關路段,及時為上級部門傳送一線視頻畫面。惡劣天氣頻發季節按規定留足備勤警力。遇有突發惡劣天氣,備勤人員10分鐘內集結。各大隊每年組織不少于1次與相關部門聯合的實戰演練。

  (三)做好應急準備。大隊按照裝備標準為一線執勤民警配備通訊、交通、救援和民警個人防護、防寒保暖等裝備,配備至少一臺應急通訊車;協調督促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儲備融雪、除冰物資,配備大型機械設備,加強對沿線公路設施的巡查,按照先省際、市際后市內、先坡道橋梁后平直路段的順序,及時清除道路積雪,消除安全隱患;協調消防、醫療、急救等部門,做好交通事故受傷人員搶救準備;聯系有關部門及時提供熱水、食品、御寒衣物,保證滯留人員情緒穩定,避免事件的發生。

  (四)完善“綠色通道”。要掌握并對接轄區各方救援力量,加強交通事故救援“綠色通道”建設。消防車、救護車等應急救援車輛前往執行應急救援任務,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速度、行駛路線、行駛方向和交通信號的限制。對消防車、救護車等應急救援車輛需要開啟快速救援“綠色通道”的,要及時受理,根據實時路況規劃最優通行路線,調度路面執勤交警采取調控信號燈、警車開道等方式切實保障醫療急救、消防救援車輛的優先通行權。

  (五)加強宣傳力度。宣傳報道組要主動挖掘民警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以編發簡報、采編信息、制作宣傳欄等形式廣泛宣傳報道。要積極協調新聞媒體以隨警作戰、跟蹤采訪、現場報道等方式,對民警規范執法、服務群眾、搶險救援等工作進行正面宣傳,樹立公安交警良好形象。

交通應急預案3

  一、基本原則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車間實際,及時、穩妥地開展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做到事故事實清楚,責任認定準確,善后處理得當。

  二、組織分工

  為健全車輛交通事故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指揮機構,成立“車輛交通事故處置工作小組”,全面負責車輛交通事故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由工隊長任組長,副工隊長任副組長,各班組長任成員。

  三、處置預案

  1、預案的啟動

  車間所屬車輛一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本預案即正式啟動。

  2、事故報告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當地110報警,并向車間主任和段主管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車輛、乘客及駕駛人員的基本情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已經死亡人數、受傷人數、受傷情況;

  (4)有關部門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的有關情況;

  (5)事故性質的初步判斷。

  3、事故現場應急救援

  接到道路交通事故的報告后,車間負責人應立即向段領導報告,并立即趕往事故現場,會同工作小組其他成員,協助公安交警等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對有關責任人采取相應的監控措施,并做好善后接待安排、聯絡溝通等后勤保障和協調工作。

  4、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

  車間主任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事故調查期間,有關人員必須隨時接受詢問、調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不得擅離職守。

  事故調查處理的主要內容:

  (1)查明事故經過、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2)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

  (3)分析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4)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建議。

  四、有關要求

  1、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組織嚴密,指揮有序,穩妥得當。

  2、要及時準確報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為應急救援工作贏得時間,并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控制事態。

  3、要加強與公安交巡警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全力配合做好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4、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要及時搶救傷員,注意保護現場。不得隱瞞不報、緩報、謊報事故情況。

  5、有關人員在事故應急救援、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中要服從安排、聽從指揮,積極配合。

交通應急預案4

  為預防我校學生發生交通不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確保學生安全,特制定我校學生交通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一、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xx xx

  組員:校委會成員 年級組長班主任。

  二、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大學排名

  2.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縣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xx xx xx 各年級組長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并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xx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xx和班主任協助醫院,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留校處理組:年級組長班主任

  責任任務:迅速了解情況、接應工作:xx

  負責向縣教育局匯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系電話。機動應急組:年級組長班主任職務任務: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大學排名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盡可能開機。

  三、其它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盡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交通應急預案5

  為切實做好雨雪冰凍災害的應對工作,全面提高災害的應急處置能力,保證配合密切、行動統一、高效有序、應急救災,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輕冰雪災害的影響,確保全縣道路運輸安全暢通,特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本縣境內的因持續低溫冰凍、長時間降雨降雪等造成公路交通中斷或較長時間阻塞,需及時疏通;公路、橋梁及其附屬設施遭到嚴重破壞,需迅速恢復、搶修、加固,以確保運輸暢通和應急行動。

  三、基本原則

  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預防為主、防抗結合,切實提高應對雨雪冰凍災害的綜合防御和處置能力,嚴格落實職責和崗位責任,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重點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災害、保暢通、保運輸、保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雨雪冰凍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四、組織機構

  成立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曹建華

  副組長:蕭軍、左忠慰

  成員:呂大可、張英才、衛思平、潘峰、蔚迎軍、

  陳朝陽、董俊華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運輸股,董俊華兼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具體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系統冰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信息上報工作。具體工作聯系人:許晨,電話:2660319。

  五、職責分工

  (一)應急領導小組

  1.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市交通運輸局、縣安委辦有關雨雪冰凍天氣災害造成道路交通中斷事件應急工作指令;

  2.決定啟動與終止本預案,處置由交通運輸局負責的公路交通中斷突發事件;

  3.根據需要,協調相關部門共同做好道路交通中斷事件應急工作;

  4.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二)局綜運股

  根據上級和有關部門要求,全面掌握天氣變化、道路暢通及運輸車輛通行等情況,及時通報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道路暢通、交通運輸工作各類信息,制定工作預案,指揮協調交通運輸行業運輸和安全工作,加強督促檢查,積極協調處置各種應急事項。

  (三)公路中心

  加強公路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和應急隊伍建設,加強積雪、冰凍嚴重路段除雪、清除倒覆竹木和交通疏導,全力保障公路安全暢通。準備鏟雪車、裝載機、挖掘機、自卸車、安全設施搶修車、應急照明燈、鐵鍬、防滑沙、融雪劑等應急搶險設備和物資,并保證車輛、機械性能完好。一旦發現雪堵、塌方,迅速組織人員搶修。

  (四)執法大隊

  加強全縣公路特別是公路橋梁、涵洞、高邊坡、高擋墻和高路堤、臨水臨崖等險工險段的巡查力度,發現雪堵、塌方,及時報告。設立警示標志牌;必要時進行封道,并及時上報封道情況。

  (五)運輸中心

  跟蹤了解雨雪、冰凍嚴重地區公路通斷情況,督促運輸企業及時調整行車計劃,加強在途車輛的安全監管和信息預警,確保安全行車,必要時停運或中途停車休息;準備應急車輛,做好應急運力儲備,科學合理調度,及時疏運因雪阻造成的滯留旅客;配合相關部門,加強惡劣氣象條件下渡口、渡船的安全監管,督促水運企業加強應急值守,嚴格運輸船舶安全操作和惡劣天氣應急管理。

  (六)質監站、指揮部項目辦

  加大對在建工程的安全監管,督促建設單位,特別是施工單位,采取必要措施,加強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物、簡易宿舍等的安全管理,嚴格防范因災致人傷亡事故;對無法保證安全的工地應暫停施工;確因工期、質量因素需要施工的,應督促加強安全防范。

  (七)各運輸企業

  根據天氣和道路暢通狀況,及時調整行車計劃;加強在途車輛的安全監管和信息預警,必要時采取停運等措施,確保安全行車;加強駕駛員安全教育,配備防滑鏈等應急物資,全力保證運輸安全。

  六、應急處置

  (一)搶通保暢。災情發生后,按照邊降雪、邊撒鹽、邊除雪、邊鏟冰的要求,組織搶險隊伍及時鏟冰除雪。確需封閉主要道路的,積極做好分流繞行工作。

  (二)信息發布。加強與氣象、交警部門的密切聯系,及時通過廣播、互聯網、電子顯示屏等工具,持續發布惡劣天氣信息和道路通行信息,引導廣大駕駛人安全出行。

  (三)通行管控。重點加強橋梁、坡道、彎道等重要節點的巡邏管控,配合交警部門,通過警告提示、執法車輛帶道、壓速通行、壓縮車道、編隊通行等措施,引導車輛安全、有序通過。

  (四)組織救援。協調交警、消防、急救等部門隨時準備,遇有故障和事故車輛能夠快速出警、快速處理、快速搶救。

  (五)生活保障。因低溫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導致車輛長時間滯留的,按照先客車、后貨車的順序,及時將人員及車輛疏導分流至道路沿線的停靠點休息等待,并提請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積極救助受困人員,提供條件幫助解決受困旅客的食品、飲水等生活物資供應以及醫療救護服務。

  (六)綠色通道。因低溫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導致車輛長時間滯留的,按照保障油氣運輸車輛和菜蛋肉奶等綠色通道車輛優先通行的原則,引導上述車輛有序、快速、安全通行。

  (七)值班值守。加強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應急值守工作,落實領導帶班制,保持24小時手機暢通。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隨時關注天氣變化,及時了解災情信息,確保信息暢通。遇重大突發事件和特殊情況,在及時處理的同時迅速報告。

  (八)信息報送。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急辦公室每天匯總有關道路搶險救災通行情況,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市交通運輸局、縣應急局報告。

交通應急預案6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車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乘車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精神,特制訂校車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起校車交通事故的原因

  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志、應變能力差、車容車況差、車輛安全性能差(特別是制動系統)等情況都是可能引發校車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預防方法和措施

  1.加強對駕駛員進行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幼兒不要把頭手伸出車外。

  3.選擇經驗豐富、駕駛技術熟練、駕齡較長、自覺守法的同志擔任校車駕駛員。

  4.選擇認真負責的老師隨車,做好幼兒的安全保護工作。

  5.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6.不準違法超載、超速。

  三.應急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1.報警。

  2.報局辦公室和業務科室(一般事故三天內報;重大事故立即報;可先口頭后書面報告)

  3.處置乘車人員(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幼兒,換成車輛是,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如有受傷者,要盡快及時送區級以上醫院救治)4.通知家長。

交通應急預案7

  為提高水上交通從業人員對水上突發事件的應急快速反應、救助處置和交通保障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水上突發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整治工作和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我處決定在觀英灘客運碼頭舉行預案演練,現將此次演練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 制定應急演練方案,確定應急演練目的

  制定了《XX省XX縣水上交通應急預案演練實施方案的通知》。確定應急演練的目的是:通過演練不斷形成及時、快速、準確、安全、有效的應急響應機制,提高應急反應能力。

  二、應急演練成果

  (一)領導高度重視,親臨現場

  此次演練XX縣交通運輸局現場指導,水庫庫區水上從業人員,山王、觀英灘鎮政府分管領導及船管員共同參與。

  (二)演練目的明確,預案策劃周密明確演練內容:

  1、救生設備的實際運用;

  2、滅火器的實際操作;

  3、船舶實施救援。

  第一階段:縣地方海事處人員對演練內容進行講解,作演練任務布置。

  第二階段:海事人員對船員進行救生設備實際運用的講解演練。

  第三階段:船員進行救生設備的實際運用演練。

  第四階段:海事人員對船員進行滅火器實際操作的講解及實際運用演練。

  第五階段:有人落水,船舶實施救援(自救互救)。

  三、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以及改進方向

  通過此次演練,使廣大水上從業人員能夠有效應對突發性的水上交通事故,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和處置水平,確保一旦發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能夠有效組織、快速反應、高效運轉、臨事不亂,最大限度減少水上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但在演練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和不足:

  1、極個別參加演練人員在演練過程中態度不夠端正,事故過程不夠嚴肅,對事故有序處置的緊張態度味道不足。

  2、部分參演人員對演練方案不熟悉。

  3、信息溝通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本次演練環節多、針對性強,演練指揮及時有序、隊員反應迅速且有條不紊、措施到位、處置得當。各參演部門相互協作,密切配合,團結一致,取得了圓滿成功。

交通應急預案8

  為有效預防全鎮農村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實現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單位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盲點,加大整改力度,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各單位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職,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各單位應及時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行政轄區內內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大霧、雨天、大雪、冰凍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交通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1.應急救援工作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各有關職能單位、部門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2.成立應急處置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嚴彬賓同志擔任,副總指揮由副鎮長賈程瑞同志、文昌派出所所長擔任,成員由各部門、各村(社區)委員會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交管辦,由賈程瑞同志具體負責事故應急處置的日常值守、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

  (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的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行政區域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所,事故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7.進行事故調查,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8.定期組織預案演練,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

  9.總指揮:負責組織相關成員單位積極開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并及時修訂和完善本預案。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迅速啟動預案,調動各種應急救援力量和物資,及時準確掌握事故現場形勢,全面指揮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10.副總指揮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做好與各成員單位的聯系、協調、配合工作,遇突發事故時因總指揮不在本鎮的,由副總指揮代行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四、應急救援總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一)交管辦、應急辦、派出所、衛生院

  1.應急辦牽頭,交管辦、衛生院參與,負責各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搶救及應急處置工作。

  2.派出所負責事故區域的警戒和治安管理,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

  3.交管辦會同事故發生地村(社區)負責確定事故傷亡人數和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

  4.應急辦、派出所和交管辦爭取上級相關部門提供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持。

  5.交管辦及時向公安機關、應急局、交運局上報情況并負責及協調相關部門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對有關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監護及逃逸人員的追捕。

  (二)衛生院

  1.負責交通事故中受傷人員緊急搶救治療工作;

  2.負責調動藥品、器材、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隊伍,提供醫療保障。

  (三)財政所

  負責確保事故搶險和事故處理資金的需要。

  (四)應急辦

  1.負責受災人員的安置工作;

  2.組織落實社會救災隊伍和物資,配合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五)村(社區)委會

  1.負責搶險物資、人員的組織;

  2.修復損毀的道路;

  3.制作和安裝事故點的警示標志標牌。

  五、具體工作

  (一)事故預防工作

  各村(社區)要加強轄區巡查工作,派出所、交管站等職能部門要從嚴查處超速、超員、無證駕駛、疲勞駕駛、客車“帶病”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加大對過往車輛的安全裝置檢查力度,注重向駕駛員進行路況提示,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切實做好事故預防各項工作。

  1.加強車輛的管理。要對本鎮的農用車、摩托車、三輪

  車等機動車輛的無牌無證、超負荷載客和人貨混裝等違法行

  為,進行教育、處罰。做到超載不出村,出村不超載,確保

  秩序井然,安全無事故。

  2.加強事故多發路段的治理。職能單位要對轄區的事故

  多發點段和危險路段的治理進行認真的檢查,積極向黨委、

  政府匯報,請求協調有關部門及時加以有效治理,確保事故

  多發點段和危險路段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

  3.加強道路的交通安全管控。要充分發揮派出所、鎮交管站協管交通的職能作用,加強對機動車輛和駕駛人的管理,強化轄區內道路的路面管控,及時修整破損路面,清理路障,杜絕占道為市,維護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學校要加強管理學生周未返家乘車問題,做好學生安全宣傳教育。公安派出所、鎮交管站等單位要各司其責,相互協作,并在適時聯合重點整治非法載客和重點路段的監管。

  (二)應急制度

  1.及時上報和組織救援隊伍趕赴現場

  當鎮政府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的報告后,應立即按照程序逐級上報。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立即組織有關部門負責人帶領急救隊伍趕赴現場,并親自組織、指揮救護。

  2.施救前的準備

  全面了解事故現場,結合實際,制定科學、有效的施救方案,安全、有效地進行施救,避免盲目進入事故現場。

  3.重特大事故的施救方法和步驟

  一是立即組織力量,迅速趕赴現場。二是迅速向交通主管部門匯報現場情況,并根據現場情況,商請衛生、公安等部門予以配合,協同進行傷員搶救和現場勘查、施救工作。

  三是封閉、保護現場,必要時可以申請交通管理部門中斷交通。

  (三)應急預案啟動的條件

  1.自然災害:由于水毀、滑坡等事件造成公路癱瘓性損毀,公路交通受到嚴重影響,或預報災害即將嚴重危及公路交通。

  2.突發事故:由于車禍等因素造成公路、橋梁損毀性中斷交通或上級指示重點防范區域內的公路交通保障情況。

  (四)應急救援程序

  1.公路交通突發應急事件報告

  接到報告立即完成以下工作:

  第一、接到報告后,立即將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情況報告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

  第二、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公路交通突發應急事件情況,立即啟動預案或指令相關部門、村(社)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2.到達現場

  第一、在接到公路交通突發應急事件報告后,根據應急搶險救災預案應組織各有關部門迅速趕赴現場,如發生人員傷亡事件,鎮主要領導必須到場。到達現場后對突發事件進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安排、統一調度、統一指揮。

  第二、進入事故現場后,首先對傷殘人員進行第一時間的搜救,同時制定現場救援方案,要求急救中心和醫療機構迅速開展施救工作,確保傷殘人員得到及時救治。

  第三、迅速組織人員安排部署安全警戒、便道疏通、工程機械施工(裝載機、挖掘機、翻斗車、壓路機、草袋子等),就近利用各種救災物資(如沙土、石料),并按照相應的工作職責展開救援工作。

  第四、在現場救援工作展開的同時,安排有關人員做好突發安全事件的調查取證工作,防止證據遺失,以利于公路交通突發應急事件的處理。

  (五)突發事件處置程序

  1.信息報告。要及時掌握交通事故信息,建立收集本轄區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對信息進行匯總、風險分析,并按程序及時上報。報送信息必須客觀、真實、準確、及時。

  2.先期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接到報警后,要集中力量趕赴現場施救,要通過電話、手機等通信工具及時報告。派出所、交管站等部門和單位在及時上報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的同時,要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全力防止事故損害后果擴大。處置措施主要包括維護現場搶救人員和財產;對現場實施交通疏導;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3.應急響應。當事態難以控制或者有擴大、發展趨勢時,應當迅速報告上級部門,請求支援。當事態演變擴大到新的級別時,要及時報請上級出啟動新的等級應急機制的決定,并按照該決定進行應急處置。

  4.事故后恢復。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以下善后處置工作。應當迅速采取措施,開展救濟救助工作,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會同相關部門及時組織調查、統計道路交通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組織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恤工作。

  5.做好疏導解釋工作。在因道路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或者自然災害導致交通管制時,要做好來往車輛的疏導工作,認真向他們做好解釋工作,盡力解決好他們的飲食等現實問題,確保他們的安全,爭取他們的支持和配合。

  6.善后處理工作。在事故原因查明后,協助上級相關部門和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積極、穩妥地對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害后果進行善后調解。

  六、其他事項

  (一)本《預案》是鎮政府及相關部門針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文件,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政府各部門、各村(社區)應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預防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意識,落實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

  (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搶險救災。

  (四)各成員部門應當在本《預案》通過之日起30日內完成各專業應急救援預案(包括村(社區)應急預案)的制定工作,報鎮交管辦。

  (五)各相關責任部門和各村(社區),各鎮級主管部門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改補充和完善預案的內容,并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六)各村(社區)應參照本預案制定本轄區的救援預案。

  (七)本《預案》所涉及的單位和個人,如果因組織發生變動,由所接替的單位和個人繼續履行其職責。

交通應急預案9

  為建立健全我局處置大規模惡劣天氣應急機制,推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學化、制度化建設,提高應對全區冰凍雨雪等惡劣天氣的處置能力,保障我區交通運輸市場秩序穩定,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交通安全事故發生所帶來的危害,實現與市交通運輸局及上級部門應急預案對接,促進社會穩定。

  一、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安徽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六安市交通運輸局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區范圍內發生冰凍雨雪等惡劣天氣,嚴重影響交通和群眾出行時的交通應急處置工作。

  三、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各負其責。在區委、區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上級有關要求,由我局負責全區范圍內發生惡劣天氣,嚴重影響交通運輸和群眾出行時的交通應急執法保障工作。我局在具體處置過程中,堅持“積極響應、正確應對”和“保證暢通”的原則,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及時排除險情,保障公路、確保我區交通運輸秩序安全平穩有序。

  (二)快速反應,相互配合。在接到上級主管單位通知后,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落實應急處置工作責任制。局屬各單位、各股室按照要求快速反應,積極配合,為圓滿完成上級部門安排工作任務提供保障。

  (三)提前準備,保障有力。根據天氣情況,各單位按照要求準備執法車輛、應急器材。如出現雨雪等惡劣天氣,及時安排執法人員,及時發布信息,通知相關單位清理道路雨雪,做好配合保障。對運輸企業的車輛和駕駛人員做到心中有數,并及時進行合理調度和補充,要加強應急演練,防止關鍵時刻出現“錯誤指令”的現象。

  四、主要職責

  制定本單位處置惡劣天氣交通保障預案,并根據本單位職責具體負責有關工作的開展。配合區應急局做好轄區內雨雪天氣應急保障工作。

  配合市交通執法支隊依法打擊雨雪天氣巡游出租汽車拒載、繞行、拼客、隨意加價等不規范經營行為,依法打擊客運車輛不按站點停靠、站外帶客等不履行經營協議等行為,依法打擊借機非法營運行為。

  配合市交通執法支隊依法打擊雨雪天氣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保障群眾合法權益。

  加大雨雪等惡劣天氣國省干線公路、城鄉公交換乘中心的巡查檢查力度,必要時配合公安交警和有關單位做好宣傳解釋和交通疏導工作,為有關車輛、船只及人民群眾提供必要的服務,努力保障雨雪惡劣天氣人民群眾出行安全。

  五、信息收集

  制定針對惡劣天氣時的有效預防、預警和處置機制,建立高效的情報信息網絡,加強對氣象信息的掌握,逐步完善預警機制。對可能發生的惡劣天氣的信息,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信息內容主要包括:氣象主管部門發布的降雪、低溫、寒流、道路結冰等預測、預警信息;轄區各路段積雪、結冰監測信息。

  六、預警行動

  (一)預警分級。根據雨雪冰凍災害天氣對道路交通安全影響程度,預警分為Ⅰ級預警(特別重大)、Ⅱ級預警(重大)、Ⅲ級預警(較大),Ⅳ級預警(一般)。

  (二)預警行動。根據中央氣象部門發布雨雪冰凍天氣信息預測預警和上級主管單位發布雨雪冰凍天氣預測預警信息后,立即啟動惡劣天氣處置應急預案,各單位要充分做好人員、車輛和領導值班值守,確保人員在崗在位,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及時自行開展對轄區國省干線公路、公交首末(樞紐)等管理區域的巡查檢查力度,做好對公路、道路等因雪天凍天氣影響群眾安全出行的應急保障,及時通知公路中心、區應急局、惠民公交等單位,做好交通運輸保通保暢工作。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管轄區域道路通行情況,遇重大交通事故或安全隱患時,及時報告。

  局屬各單位應根據巡查保障路段,制定本單位應急預案,報局安監辦備案。

  七、獎懲問責

  (一)對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二)對履行工作職責不力的有關責任人,在全局內給予通報批評,并納入個人年終考核。

交通應急預案10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 長: **

  副組長: ** ** **

  組 員: ** ** ** ** **

  ** ** ** ** **及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負責發布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2.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3.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5.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情況;

  6.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后處理。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為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系組:由**、**,主要任務是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專業搶救組:由**、**負責,主要任務是組織本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進行救護,如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和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與醫院聯系,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4.警戒維護組:由劉 輝 ** ** ** **負責,主要任務是設置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現場。

  5.后勤保障組:由** 陳 榮負責,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6.善后處理組:由**、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并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后,學校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應組織學校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學校校長及全體領導應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縣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無論出現什么性質的交通事故,學校都必須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鄉中心小學

  2xxx年3月1日

交通應急預案11

  為認真貫徹幼兒園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做好、幼兒乘車(船)安全工作,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制定以下工作預案:

  一、防范預案

  (一)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幼兒乘車(船)安全工作。

  1、不乘坐無證車(船)、超載車(船)、農用車、故障車。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安全責任制,確保和幼兒乘車(船)安全。

  3、經常深入村校、幼兒園進行檢查指導,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安全管理工作匯報,研究解決有關問題。

  (二)突出重點,著力解決、幼兒乘車(船)存在的安全隱患。

  1、著力解決學生接送車問題。學校聯系公交車接送,通過增加車輛、增開營運線路等辦法,解決好學生的乘車問題。同時,針對農村學生家長支付車費困難的現狀,學校在公交公司成本許可范圍內要求適當協調學生票價。約定時段接送學生,從源頭上規范學生的接送車。

  2、著力解決學生乘車安全問題。當前城區許多學生家長為孩子選擇乘坐公交車上下學,在交通高峰時段,學生乘車的安全形勢較嚴峻。針對學生這一特殊的乘車群體,學校與公交部門進一步研究對策,通過改善車況、為學生開設專線公交車等,解決學生乘公交車難的問題,確保行車安全。學校不僅要求駕駛員做到文明駕車停車,同時也要求學生做到上下車講文明、講秩序,以共同保障乘車安全。

  3、著力防范春秋游、寒暑假和各類集體教育教學活動乘車(船)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凡、幼兒園組織學生出游,必須做好安全教育、各項安排和應急預案,必須有學校領導帶隊和足夠的教師負責管理,必須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凡承載學生出游的車、船等交通工具,必須經交通(運管)部門檢查、許可(客車技術狀況應達到一級),嚴禁乘坐無證(照)人員駕駛的車(船)等交通工具,嚴禁車(船)超載、超速行駛。學校應事先與具有三級以上資質的客運企業或旅游客運企業簽訂包車運輸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并主動與公安交警部門聯系,落實有關措施,確保交通安全。

  (三)明確職責,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學生、幼兒安全的良好局面。

  1、學校嚴格執行有關學生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加強對學校學生乘車安全工作的指導,建立健全相應的乘車安全管理制度。采取馬汶小學學生另行排路隊的方法,減少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學生的交通流量,保障路遠學生能按時乘車。學校還通過家長會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家長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家長的安全乘車意識和責任。會同交通、公安等部門共同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幼兒乘車方案。建立警校聯系制度,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養成良好的交通安全習慣。

  2、加強對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倡導對中、幼兒接送車輛優先、乘車高峰期優先,營造全社會關心、重視和支持中、幼兒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應急預案

  1、學校成立應急分隊,由校長任隊長,負責搶險救災。

  2、一旦出現事故,學校接到報告后,應急分隊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立即組織有效的施救,千方百計搶救人員,減少傷亡和損失。

  3、在搶險的同時,立即向市教育局和街道辦事處及110和120報告,以求得多方救援。

  4、安排人員守護現場,協助了解事故原因和事故情況,并做好記錄。

  5、根據事故的情況后向公安機關報案,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處理案件提供條件。

交通應急預案12

  根據氣象部門的.信息,我縣近期將有一輪較為明顯的低溫雨雪天氣過程,為切實做好低溫雨雪天氣應對工作,確保全縣道路暢通、運輸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體目標和要求

  通過建立信息暢通、統一指揮,橫向協調、反應快速的應急保障機制,及時有效處置低溫雨雪天氣各種突發情況;加強應急搶險隊伍和物資裝備建設,有效調度和使用運力、設備,在突發情況下及時、迅速調集搶險隊伍和應急運力,參與各種情況下的公路搶通、旅客和物資的緊急疏運,最大限度避免公路堵塞和旅客積壓,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低溫雨雪天氣帶來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二、適用范圍

  宜豐縣范圍內國、省道,農村公路、橋涵和車站,受低溫雨雪天氣影響,給交通運輸行業造成災害,影響公路、橋涵安全暢通,造成旅客和物資嚴重積壓事件。

  三、工作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首要任務,最大限度的減少突發交通事件以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二)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低溫雨雪天氣給公路暢通、運輸秩序造成嚴重影響時,堅持在縣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快速處置災情。

  (三)堅持“平戰結合,以平備戰”的原則。將事前預防與事后應急有機結合,按照戰時的要求,把應急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到日常管理工作中,提高防范意識和備戰意識。

  (四)堅持“系統聯動、資源整合”的原則。低溫雨雪天氣給公路暢通、水陸運輸秩序造成嚴重影響時,要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資源的作用,對已有的各類應急指揮組織機構、人員、機械設備等進行資源整合,實現縣交通運輸行業統一指揮和調度。

  (五)堅持“快速反應、科學應急”的原則。各單位、部門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快速反應機制,一旦出現災情,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要緊密銜接,及時應急。

  四、主要任務

  (一)縣運管所和道路旅客運輸企業要充分考慮低溫雨雪天氣的影響,加大運力配置和旅客疏導,及時發布出行指導信息;要加強客運車輛管理,督促司乘人員配足防滑防凍設施設備,強化安全防范意識,杜絕超員超速。客運站做好惡劣天氣條件下的應急保障工作,出現旅客大面積滯留時,做好滯留旅客的服務工作。

  (二)公路管理部門要嚴格落實公路養護各項巡查、檢查制度和標準規范,全面加強公路特別是國省干線公路的日常巡查、檢查和養護工作,對山區公路、橋梁等重點路段要切實消除隱患;要加強除雪保通力量部署,做好人員、裝備和物資部署安排,完善交通疏導和除雪除冰措施,儲備防滑防凍物資,加強對事故易發地段的巡查,組織做好堵塞路段的應急處置工作,全力保障公路安全暢通,要組織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

  (三)交通建設質監站要加強對交通建設施工企業的安全監管,確保交通建設生產安全。要督促在建公路、橋梁工程項目參建單位,及時做好預警研判,盡可能減少低溫雨雪天氣的施工作業,確有必要開展時,要強化施工作業的防寒防凍等措施,加強現場安全檢查,查處整改事故隱患,嚴堵安全生產漏洞,做好施工現場和駐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五、主要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為強化領導,局成立低溫雨雪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熊君,副組長:羅杰平、劉啟明、蔡榮慶,成員由局機關、運管局各股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安企股,范建東任主任,各部門、單位也要組建相應機構,科學組織應對。要把這次低溫雨雪天氣應對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密切關注低溫雨雪天氣的變化和影響,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切實加強低溫雨雪天氣防范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負責人要靠前指揮、周密部署相關工作;要結合實際,科學制定工作方案,盡快落實防范措施,做到組織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切實保護好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生活秩序。

  (二)強化監測預警工作。

  各單位要加強與氣象部門的信息聯絡,要及時做好災害性天氣過程的預報、監測工作,特別是要做好中短期、精細化預報,加強天氣變化均勢及影響的分析會商,及時提出防范、應對建議。要充分利用大眾傳媒、手機短信等各種形式提前發布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普及防災避險知識。

  (三)加強值守應急工作。

  各單位要嚴格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重要崗位、重要時段要密切關注可能的災害性天氣變化,加強對預警性、苗頭性、傾向性信息的收集研判,進一步拓寬信息來源渠道,強化信息報送手段,提高信息報告的時效性和準確性。

  (四)嚴格責任追究。

  各單位要強化工作責任制,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低溫雨雪天氣應對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堅守崗位,24小時保持手機暢通。根據上級要求,要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不堅守崗位、不認真履行職責、不按上級要求落實措施,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交通應急預案1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全省交通運輸系統應急管理工作,進一步強化預防預警、新聞宣傳和通信保障等工作,建立統一、規范、高效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和保障體系,有效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作用,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能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

  1.3分類分級

  1.3.1分類

  本預案所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公路、水路、地方鐵路以及重要客運樞紐出現中斷、阻塞、重大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重大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于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公路、水路、地方鐵路工程建設事故、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行業重大事件和涉外突發事件等。

  1.3.2分級

  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Ⅰ級(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指事態非常復雜,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交通運輸廳協調系統內多方面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緊急突發事件。

  (2)Ⅱ級(重大)突發事件:指事態復雜,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交通運輸廳指導應急處置的緊急突發事件。

  (3)Ⅲ級(較大)突發事件:指事態較為復雜,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較大財產損失,需交通運輸廳參與應急處置的緊急突發事件。

  (4)Ⅳ級(一般)突發事件:指事態比較簡單,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需交通運輸廳了解應急處置有關情況的緊急突發事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河北省行政區域內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或超出事發地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處置能力的、或由省政府責成需要由交通運輸部門負責處置的交通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以及需要由省交通運輸廳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的其它緊急事件。

  預案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同時符合多個分級情形的,按照最高級別認定。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省交通運輸廳直屬各單位可參考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預警分類,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情況,對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分類進行細化補充。

  1.5工作原則

  1.5.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堅持一切從人民利益出發,一切對人民負責,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防護。樹立預防為主思想,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加強應急宣傳教育,提高公眾防范意識,強化應急演練和培訓,提高綜合應急保障能力。

  1.5.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響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應急救援和保障模式。

  1.5.3加強協作,資源共享。

  建立省級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加強與政府其他部門合作,實現協調聯動的綜合應急保障和救援體系。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應急處置機制。

  1.6應急預案體系

  河北省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體系是全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一部分,具體包括:

  (1)綜合應急預案。是河北省交通運輸廳應對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規范性文件,由河北省交通運輸廳制訂并實施,報省政府、交通運輸部應急管理部門和省安委辦備案。

  (2)專項應急預案。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而制訂。主要涉及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水路交通突發事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城市公共汽電車突發事件、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事故和交通運輸網絡安全事件等方面。

  (3)部門應急預案。為應對單一種類且以部門處置為主、相關單位配合、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制定、用以規范本部門、行業、系統應急管理工作而制訂的應急預案。由省交通運輸廳直屬單位根據業務和職責分別負責制訂并實施,報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4)地方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市、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根據省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地方政府公共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訂本級應急預案(包括專項預案)并負責組織實施。

  (5)交通運輸企業突發事件預案。省內各級各類交通企業根據國家及地方的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以應對企業范圍內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制定的應急預案。

  2.組織體系

  河北省交通運輸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省級(省交通運輸廳)、市級(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縣級(各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三級組成。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組織指揮機構為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2.1應急領導小組

  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是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在省政府和交通運輸部領導下開展工作,由省交通運輸廳主要領導任組長,各分管廳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廳機關相關處室負責人、廳直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是:

  (1)負責組織指揮全省交通運輸系統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和應急管理日常工作。

  (2)審定省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決定啟動和終止Ⅱ級(重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

  (4)研究制定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發布指揮調度命令,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5)根據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要求,會同省直有關部門或其他省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聯合行動方案。

  (6)承辦省政府、交通運輸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Ⅲ級(較大)、Ⅳ級(一般)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機構由市級(含定州、辛集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成立,省交通運輸廳根據省委省政府、交通運輸部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指定成立現場工作組(工作專班),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指導工作。

  2.2應急工作組

  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應急指揮組、新聞宣傳組、通信保障組、綜合運輸保障組、基礎設施搶修組等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由廳辦公室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協助領導小組落實國家、省委、省政府、交通運輸部領導同志及廳領導的有關要求;協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應急指揮組。由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負責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協調;負責起草重要報告、綜合類文件;承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新聞宣傳組。由廳宣傳中心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負責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匯總,經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后,配合政府宣傳部門搞好新聞發布、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工作;承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通信保障組。由廳通信局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負責應急處置過程中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承辦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5)綜合運輸保障組。由廳綜運處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負責指導各運輸企業做好日常應急運力儲備;負責組織、協調人員、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負責協調各類運輸方式的聯運及與周邊省(市)交通運輸部門溝通協調工作;擬定應急運輸補償資金補助方案;負責申請開通“綠色通道”工作;承辦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6)基礎設施搶修組。根據突發事件類型,由具體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任組長,負責組織公路、港口、機場、地方鐵路、城市公路交通設施搶修及保暢;組織、協調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機械設備及物資調配;制定、發布公路繞行方案并協助組織實施;擬定搶險救災資金補助方案;擬制災后重修計劃;承辦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3專家組。

  按照突發事件分類處置的原則,由應急指揮組根據實際需要協調聘請全國知名專家或在專家庫中選擇與事件處置相關的專家組成專家組負責對應急準備、應急行動、應急響應終止和后期分析評估提出咨詢和建議;為公眾提供有關防護和技術咨詢。

  2.4現場工作組。

  發生重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后,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處置行動的需要,派出領導、專家、相關部門人員和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設立現場指揮組,組長由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指定。負責指揮現場救援力量落實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各項決策、部署;負責指揮和調度現場應急隊伍;負責調配現場機械設備、應急救援物資等;參與地方政府組織開展的各項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提供交通運輸技術支持;承辦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分別成立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制訂職責范圍內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理相應的突發事件。

  災區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當地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領導下參與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并根據災情的救災需要向上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申請支援。非災區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按照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或當地政府指揮調度,協助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預防與預警

  3.1預防與預警機制

  依托河北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及各分中心、各專項監測系統,建立和完善可能造成重大影響或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制度,明確監測信息報送渠道、時限、程度。

  本預案中的預防與預警主要針對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加強與氣象、國土、地震等相關部門聯系,收集極端惡劣天氣、海洋災害、地質災害等預警信息,進行評估分析并做出判斷,轉發預警信息,采取防御響應措施。由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牽頭,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日常運維保障單位負責廳級層面預警信息收集、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處理預防工作事務。各級交通應急指揮分中心配合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風險分析等工作,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2預警信息收集

  信息收集來源,以省廳交通應急指揮中心為平臺,整合各交通應急指揮分中心,建立重大突發事件數據庫,各級、各部門應急救援力量、物資及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參數等基礎數據,為應急救援提供數據支撐。實現重要預警信息共享,包括熱帶氣旋(包括:超強臺風、強臺風、臺風、強熱帶風暴、熱帶風暴)、冬季大風、寒潮、風暴潮、海冰、海嘯、洪水、低溫雨雪冰凍等極端惡劣天氣、海洋災害、地質災害等信息的發展態勢,及時通報相關單位和部門。

  3.3防御響應

  3.3.1預警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預警級別分為Ⅰ級預警(特別嚴重)、Ⅱ級預警(嚴重)、Ⅲ級預警(較重)、Ⅳ級預警(一般),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來表示。預警范圍如下表:

  略

  3.3.2預警啟動

  突發事件Ⅰ級預警由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啟動。在接到Ⅰ級預警啟動指令后,省廳應急領導小組進入待命狀態。突發事件Ⅱ級預警由廳應急領導小組按如下程序啟動:

  (1)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根據交通應急指揮中心提供的信息,向廳應急領導小組提出突發事件Ⅱ級預警狀態啟動建議;

  (2)廳應急領導小組在2小時內決定是否啟動Ⅱ級預警,如同意啟動,在有關規定時限內,由應急領導小組正式簽發Ⅱ級預警啟動文件,并按《河北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發布或向有關部門報送,同時將有關信息報省政府應急辦和交通運輸部應急辦。

  (3)綜合協調組立即開展應急監測和預警信息專項報送工作,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4)綜合運輸保障組、基礎設施搶修組根據預警信息開展應急物資、設施調撥或征用準備。

  (5)新聞宣傳組和通信保障組根據預警信息開展新聞宣傳和通信保障工作。

  (6)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將Ⅱ級預警指令發各有關部門。

  Ⅲ、Ⅳ級預警啟動程序由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參照Ⅱ級預警啟動程序,結合當地特點自行制定。在預警過程中,如發現事態擴大,超過本級預警條件或處置能力時,及時上報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3.4防御響應結束

  突發事件Ⅰ級預警由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降級或撤銷。Ⅱ級預警降級或撤銷由廳應急領導小組按以下程序執行:

  (1)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提供預警監測追蹤信息,綜合協調組確認事態發展已不滿足Ⅱ級預警啟動標準時,向廳應急領導小組提出Ⅱ級預警終止建議。

  (2)廳應急領導小組同意終止后,正式簽發Ⅱ級預警終止文件,提出預警終止后續處理意見,通過預警啟動相同辦法對外發布,并報省政府應急辦和交通運輸部應急辦。

  (3)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將Ⅱ級預警終止指令發各有關部門。

  Ⅲ、Ⅳ級預警終止程序由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參照Ⅱ級預警終止程序,結合當地特點自行制定。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突發事件應急響應一般分為Ⅰ級(重大事件)、Ⅱ級(重大事件)、Ⅲ級(較大事件)和Ⅳ級(一般事件)四個等級。

  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負責Ⅰ級應急響應的啟動和實施,省交通運輸廳負責Ⅱ級或省政府責成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的啟動和實施,市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Ⅲ級應急響應的啟動和實施,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Ⅳ級應急響應的啟動和實施。

  Ⅰ級(重大事件):對符合本預案Ⅰ級預警條件的交通突發事件,由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予以確認,啟動并實施本級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響應。

  Ⅱ級(重大事件):對符合本預案Ⅱ級預警條件的突發事件或由交通運輸部下達的緊急物資運輸等事件或省政府責成處理的突發事件,由省交通運輸廳在省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指導下予以確認,啟動并實施Ⅱ級應急響應,同時報送省政府、交通運輸部備案。

  Ⅲ級(較大事件):對符合Ⅲ級預警條件的交通突發事件,由市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市政府的領導下,啟動并實施Ⅲ級應急響應,同時報送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Ⅳ級(一般事件):符合Ⅳ級預警條件的交通突發事件,由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縣政府的領導下,啟動并實施Ⅳ級應急響應,同時報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4.2應急處置

  4.2.1前期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部門在地方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相關預案對突發事件予以先期處置,并迅速了解和上報突發事件相關信息。

  4.2.2應對措施。

  各級公路、港航、道路運輸、地方鐵路、城市公共交通等部門,應當制定部門或專項應急預案。當發生Ⅰ、Ⅱ級突發事件時,由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召集相關部門進行應急會商,由相關業務部門提出應對措施,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后,由業務部門牽頭貫徹執行。重大突發事件綜合應對措施,由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指定牽頭部門執行。

  4.2.3跨地區支援。

  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急救援力量不能滿足突發事件救援需要,由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協調本區域內其他地區交通運輸應急救援力量予以協助。省交通運輸廳建立全省交通運輸系統應急救援互助機制,合理利用全省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急物資和應急處置力量,以就近原則,統籌協調各地方應急力量支援行動。

  4.2.4應急物資調用。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依托公路養護部門、各大、中型交通運輸企業、施工企業等儲備一定數量應急物資。需調用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物資時,由上級直接下達調用指令或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直管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并下達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物資調用指令,應急物資儲備或管理單位接到調撥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完成物資發運工作。

  4.2.5征用補償。

  對于跨地區應急力量的使用,各受援地在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應當給予補償。Ⅰ、Ⅱ級突發事件中使用的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物資,采取“無償使用”原則,對可回收重復使用的應急物資由使用地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回收、清洗、消毒和整理,由物資儲備或管理部門清點后入庫,損耗、損毀的物資由省廳補充。其他等級突發事件中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同意使用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物資儲備的,按照“誰使用,誰補償”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補償。

  4.3信息報送

  全省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均應當建立健全應急值守、信息報送等制度,確保信息報送渠道暢通。

  各單位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應根據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序逐級上報,重大以上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突發事件信息原則上以書面形式報送,情況特別緊急的,可先電話報告,隨后再報書面報告。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接到重大以上突發事件報告后,應迅速向上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當地政府上報,并在1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至省廳,情況特別緊急的,各基層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可直接上報省廳。報送的信息應當包括: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影響范圍和程度、人員傷亡情況、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事件發展趨勢等。

  4.4總結評估

  交通運輸廳應急響應終止后,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牽頭需及時組織參與單位開展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并上報廳領導。

  4.5新聞發布與宣傳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成立應急工作新聞宣傳組,及時掌握應急事件的動態信息,定時報送應急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相關信息研判形勢后,及時上報省政府。Ⅰ、Ⅱ級突發事件由省政府宣傳部門權威發布,Ⅲ、Ⅳ級由事發當地政府宣傳部門負責,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回應社會關切。

  省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負責指導河北交通應急指揮中心發布預案啟動公告、預警與應急響應啟動公告、預警終止與應急響應終止公告,傳遞事態進展信息等;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和事發當地政府相關部門負責解釋說明與突發事件有關的問題,澄清和回應與突發事件有關的報導,介紹應急處置動態等;省交通宣傳中心負責組織新聞通稿、配合政府宣傳部門召開新聞發布會等。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按照“平急結合、因地制宜,分類建設、分級負責,統一指揮、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隊伍。

  5.1.1公路應急保障隊伍。

  各高速公路管理(籌建)部門要依托養護部門建立一定規模的應急保障隊伍,省高管局、河北交投集團負責各省管高速公路應急隊伍的組建和日常管理,并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省廳公路局負責指導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公路管理部門組建應急保障隊伍,分別負責轄區內普通干線公路、農村公路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保障工作。各高速公路應急保障隊伍、普通干線公路應急保障隊伍組建完成后要及時報當地政府及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5.1.2水運應急保障隊伍。

  省廳港航管理局指導各地方水運、海事管理部門、企業組建應急保障隊伍,明確納入應急保障的船舶及噸(座)位數、類型、技術狀況,以及對行業人員和船舶管理的要求、應急征用條件和程序、補償標準等,并將相關信息及時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5.1.3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

  省運管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大中型道路運輸企業建立全省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每個市不少于50輛貨車、50輛客車及部分加油、維修等保障車輛。應急運輸保障車輛技術等級須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要在5年以內,車輛所屬單位、企業具體負責車輛日常維護、保養等,從事應急運輸保障的人員,包括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員等,年齡須在25—50周歲之間,身體健康、政治素質高、技術過硬、熟悉有關法規政策等。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在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由省交通運輸廳統一配發證件,免收省內公路通行費。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基本信息要及時更新,并報省交通運輸廳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5.1.4地方鐵路應急保障隊伍。

  省鐵路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地方鐵路運輸企業組建地方鐵路應急保障隊伍,配備一定數量鐵路搶修、救援等專用設備。

  5.1.5城市公共交通應急保障隊伍。

  省城運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門、各大中型公共交通運輸企業組織城市公共交通應急保障隊伍,指定技術狀況較好的應急保障車輛,數量不低于企業公交車輛總數的3%。

  5.1.6新聞、通信應急保障隊伍。

  省宣傳中心和通信局負責組織,配備一定數量現場工作使用的設施和設備。

  5.2資金保障

  應急演練、教育培訓、應急保障等所需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組負擔,并按規定程序列入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年度財政預算。

  對受重大突發事件影響較大的地區,省交通運輸廳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支持。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建立有效的監管和評估體系,對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3物資保障

  5.3.1公路應急保障物資。

  分為搶通物資、救援物資和應急保障設備三類。搶通物資主要包括:瀝青、碎石、砂石、水泥、鋼橋、木材、編織袋、融雪劑、防滑劑等。救援物資主要包括:方便食品、飲用水、防護衣物及裝備、醫藥、照明、帳篷、安全標志等。應急保障設備主要包括:挖掘機、裝載機、平地機、撒布機、起重機、清雪車、發電機、拖運車輛等。應急物資儲備以“因地制宜、規模適當、合理分布、有效利用”為原則,結合各地區氣候與地質條件,省廳公路局負責建設國家、省級公路應急物資儲備中心,并納入省政府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各市、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各級高速公路管理部門依托各公路養護部門儲備一定規模搶通物資和救援物資。應急保障設備采取社會租賃和購置相結合的方式,應急充分依靠公路建設企業、武警交通部隊的力量參與公路應急保障。

  5.3.2水運和地方鐵路應急保障物資。

  省廳港航局負責指導各水運、港口企業根據自身特點和需要,儲備一定數量救援、防火、防暴等應急保障物資。海上搜救和溢油應急處置,由交通運輸部統一組織。省鐵路局負責指導各地方鐵路運營企業,儲備一定數量鐵路車輛救援、鐵路搶通等應急保障物資。

  5.4通信與信息保障

  省交通通信管理局負責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分級處置”的省級交通應急指揮平臺,實現風險隱患監測、綜合預測預警、信息接報與發布、綜合研判、輔助決策、指揮調度、異地會商、應急保障、應急評估、模擬演練和綜合業務管理等功能,建立專家咨詢、應急資源等數據庫,并能夠及時向省政府、交通運輸部應急平臺提供數據、圖像、資料等。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參照省級交通應急平臺建設本級應急指揮系統。

  5.5宣傳與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相關人員每兩年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培訓,并依據培訓記錄和考核實績實施應急人員動態管理,提高應急指揮和保障人員的素質和專業技能。

  公路、港航、道路運輸、城市公交等部門應根據工作實際組織編寫、錄制應急宣傳讀本或宣傳教育片,做到圖文并茂、通俗易懂,并在車站、碼頭、服務區等場所免費向群眾發放。

  5.6應急演練

  省交通運輸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廳本級應急演練計劃,組織省級聯合應急演練。省廳本級各項應急預案,原則上每兩年組織演練一次,并根據演練情況及時進行修訂。

  廳直各單位負責組織本行業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每年演練不少于1次。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組織本地區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省交通運輸廳組織預案的適時修訂: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6.2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省交通運輸廳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6.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應急預案14

  1總則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以科學有效有序應對各類突發事件,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我縣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省(區、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框架指南》、《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陜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陜西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渭南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合陽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結合合陽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合陽縣轄區內的各類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指導由縣政府負責或參與的突發事件風險防控、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恢復與重建等應對活動。

  1.3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3)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建立健全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

  (4)依法應對、科學處置。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健全完善應急管理機制,充分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法治化、科學化和專業化水平。

  (5)資源整合,社會參與。做好廣大人民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有效整合和合理利用社會資源,充分依靠人民群眾,利用現有資源,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把社會、公眾的參與同政府管理有效結合,形成政府、企事業單位和各類志愿者隊伍相結合的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實現突發事件應對的社會化。

  1.4突發事件的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1.4.1突發事件的分類

  根據突發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事件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各類企業(工礦商貿行業),公共場所及機關、事業單位等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和建設工程施工事故等),交通運輸事故(公路、鐵路等),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供水、排水、電力、燃氣、道路、橋梁、通信、信息網絡、建設工程、特種設備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衛生。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和藥品安全事件、職業危害、動物疫情、飲用水安全、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重大事件、油氣供應中斷突發事件、金融突發事件、民族宗教領域突發事件、涉外突發事件、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等。

  上述各類突發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的其他類型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1.4.2突發事件的分級

  各類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造成損失、危害程度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并遵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分為四級: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具體分級標準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并在相應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中予以明確。

  1.5應急預案體系

  合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與渭南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相銜接。全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總體應急預案是全縣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縣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的規范性文件,由縣政府制定,報市政府備案。

  (2)專項應急預案是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專項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對突發事件的具體類型級別、牽頭處置機構、應對方式及政策措施、具體處置程序、保障措施等內容做出規定。由縣政府有關部門牽頭制定,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抄送市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對跨區域、跨流域等關聯性強的突發事件,由相關單位根據實際組織編制預案。

  (3)部門應急預案是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行業、領域)某一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涉及部門工作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部門應急預案由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其應對突發事件的需要制定,報縣政府備案后實施。

  (4)基層單位應急預案是基層組織機構根據自身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的應對處置突發事件的操作指南,要突出“具體措施”,重點確立基層單位的主體責任,強化各單位對各類危險源的防控和監管措施,明確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救援和具體的處置程序、方法,要簡明實用,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早處置。

  2組織指揮體系

  2.1領導機構

  合陽縣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應急委”)是全縣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領導機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應急委第一主任由縣委書記擔任,主任由縣長擔任;副主任由縣委各常委、縣政府各副縣長擔任;成員由各鎮(街道)、部門、相關下屬單位以及駐合單位、重點企業等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

  應急委主要職責:

  (1)研究確定全縣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

  (2)全面領導全縣突發事件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后恢復與重建工作;

  (3)當突發事件超出本縣處置能力時,依程序請求上級政府支援;

  (4)分析總結年度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研究決定下年度應急管理工作計劃;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2.2辦事機構

  縣應急委辦公室設在應急管理局,由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承擔縣應急委日常工作。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管理相關文件以及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記錄、處理與報告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各鎮(街道)、部門、下屬單位、駐合單位、重點企業等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修訂合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負責協助縣委縣政府領導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完成應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應急委成員單位:政府辦、宣傳部、人武部、總工會、團縣委、應急管理局、發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文化和旅游局、衛生健康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醫療保障局、城市管理執法局、商務和經濟技術合作局、各鎮(街道)、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洽川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生態環境局合陽分局、氣象局、煤炭事務中心、紅十字會、消防救援大隊、供水公司、供電分公司。

  主要職責:

  政府辦:在縣應急委領導下,按照領導指示、安排,及時召集各部門、各單位參加縣政府或縣應急委相關會議,協調各鎮(街道)、各部門在縣應急委的領導下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負責各級工作組的接待和保障工作。

  宣傳部(融媒體中心):負責通過各類媒體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等常識;負責加強突發事件輿情的監督管控,按規定及時發布搶險救援等信息;協調新聞媒體,負責信息發布、輿情收集、新聞報道和境內外記者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人武部:負責組織、協調武警和民兵趕赴事發現場開展搶險救援等工作;負責來合支援救災的軍事力量之間的協調工作;必要時向上級部隊報告請求支援。

  總工會:督促指導各級工會組織,積極宣傳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提高企業職工安全防范意識;監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協調事故傷亡職工相關撫恤和理賠工作。

  團縣委:負責組建和管理全縣應急志愿者隊伍,組織志愿者隊伍參與應急知識宣傳和搶險救援工作;對口協調前來我縣進行支援的縣外應急志愿者隊伍。

  應急管理局:負責縣應急委辦公室日常工作,履行應急值班值守、信息匯總上報、綜合協調處置等職能。指揮調度全縣綜合救援隊伍以及各行業部門專業救援隊伍,開展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督促指導各行業主管部門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按照規定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建立全縣應急管理專家組,為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提供政策咨詢和技術支撐。經縣政府委托授權,牽頭成立事故調查組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會同發改等部門建立全縣物資儲備庫,確保各類突發事件物資保障。

  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縣救災救援物資的儲備、管理和供應工作,建立應急保障數據庫;督促有關部門根據需要儲存充足的相關應急物資,及時補充和更新常備儲存物資,協調督辦醫藥、糧食、油料、鋼材等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負責民生主要商品價格監測預警工作,會同應急管理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等相關部門開展災害恢復重建規劃編制與組織實施;指導和協助恢復重建項目編制和申報;積極爭取上級補助資金支持恢復重建

  教育局:負責編制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督促下屬單位、各學校結合實際制定各自應急預案,加強日常演練;發生突發事件時,迅速組織師生緊急疏散,做好學生安全避險工作;組織各級各類學校應急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工作,確保學生掌握自救互救本領;組織管理在校學生的應急疏散、安置、心理咨詢;做好縣域內學校建筑物隱患排查、登記、治理工作。

  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電信、移動、聯通等通訊單位搶修通信設備設施,保障各指揮系統和重要部門的通信暢通;對處在災區或事故區域易發生次生災害而影響通信設施的情況,采取緊急處置措施,確保通信暢通;協調配合住建、交通等部門組織所需大型機械裝備,充分運用科技手段配合相關救援隊伍開展救援工作。

  公安局:負責黨政機關、重要部門、金融單位、看守所、救濟物品集散點、儲備倉庫等重要目標的警戒;負責社會治安管理和重點目標的安全保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保證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負責特殊單位及群體的監控和安置。

  民政局:做好相關人員的轉移、安置和救災工作,保障群眾能夠得到及時安置;指導各鎮(街道)制訂和實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負責指導各鎮(街道)組織和接受救災捐贈。

  財政局:負責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資金保障,按照規定及時撥付應急資金,并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因公傷亡人員的工傷認定以及保險理賠等工作。

  自然資源局:負責全縣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調查、災情分析、趨勢預測、災情速報;加強森林防火的預防管理,發現火情及時處置;負責縣域內應急避險場所規劃工作;積極參與各類搶險救援工作。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提供城市道路、排水等市政設施的搶險技術支持,協助城管局開展市政基礎設施搶修;負責全縣建筑施工、燃氣經營站點及燃氣管網的日常安全監管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參與相關應急救援工作。

  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督促下屬單位、各運輸企業、公路施工單位等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負責交通系統各站點的配合協調工作;負責開辟應急通道,組織公路、隧道、橋梁等交通設施搶修、維護,打通應急救援專用通道;安排協調運力,優先保證搶險救援隊伍、傷員和救災物資運輸的需要;加強對道路、橋梁等險情動態監測以及隱患治理。

  水務局:負責全縣水庫、淤地壩、堤壩等水利設施監測,并指導應急搶險、排險工作;檢查、監測災區飲水安全,并做好臨時供水協調、準備工作;負責縣域內水利設施安全監管和應急處置工作。

  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各類農業園區、果蔬冷庫、畜牧養殖以及涉農項目領域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做好畜禽防疫和疫情監測,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文化和旅游局:負責組織本系統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和專家開展各旅游景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對事故造成的文物損毀及時采取措施加以保護,組織做好A級景區、星級酒店、旅行社和網吧、KTV等公眾聚集場所的安全監管和應急處置工作。

  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本系統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隊伍開展應急救援,轉送救治傷員,安排相關醫療機構及時接收救治危重傷員;配合做好遇難人員尸體的處置。

  退役軍人事務局:配合人武部,組織民兵參加抗震救災及搶險工作;配合做好應急避險場所的基礎設施建設、維護,以及受災群眾在應急避險場所的安置工作。

  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本系統特種設備專業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負責組織本系統相關專業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做好城市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市政基礎設施及市政工程隱患排查治理,會同住建局組織指導市政基礎設施的安全性評估工作;配合做好事故受災群眾避難場所的安置工作;負責組織本行業領域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商務和經濟技術合作局:負責社會商貿物資穩定;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配合做好賓館、超市、農貿市場等商貿企業及成品油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并提供相關技術指導。

  各鎮(街道):負責組建轄區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督促村(社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建轄區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督促相關企業制定各自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提高企業應對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組織協調各類企業應急救援工作。

  洽川風景名勝區管委會:負責組建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組織開展所轄景區應急救援工作。

  生態環境局合陽分局:負責對事故災難造成的空氣、水質、土壤及飲用水源水質等污染物監測和組織監督防控治理工作;加強環境監測和隱患排查,防止污染擴散。

  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加強監測預警,及時發布重大氣象預警信息,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氣象保障服務。

  煤炭事務中心:負責組織協調專業礦山救護隊以及兼職救援隊開展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或聘請相關專家參與指導煤礦事故救援工作。

  紅十字會:組織紅十字會員和志愿者參與紅十字志愿服務活動;負責對口捐贈物資接收、發放和管理;負責向外界對口組織發出提供救災援助的呼吁,接受外界紅十字會和國際社會通過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提供的緊急救助。

  消防救援大隊:按照應急委或應急管理局指令,組織縣級綜合救援隊伍趕赴事發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協調現場其他相關專業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供水公司:負責生活供水管網建設、維護和搶修,保證群眾生活供水;組織相關專業力量開展城市供水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供電分公司:負責組織電力應急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電力設備事故、處置大面積停電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縣級相關指揮部指令安排組織快速修復相關電力設施設備,根據需要安裝臨時發電設備,保障應急救援工作的電力供應。

  本預案未納入成員單位的其他部門,按照“三管三必須”(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結合本部門職責和突發事件處置需要,全力做好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2.3指揮機構

  根據突發事件應對需要,設立突發事件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專項應急指揮部”),在應急委領導下,組織、協調和指揮相關類別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專項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原則上由常務副縣長擔任,也可根據需要由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由有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專項應急指揮部可根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實際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必要時,專項應急指揮部自行轉換為現場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主要職責是:對全縣相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做出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在發生突發事件時,決定分級響應專項應急預案;協調有關方面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協調有關鎮(街道)和部門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救援資源等;協調駐合武警中隊以及民兵參與應急救援;向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政府匯報應急處置情況;及時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2.4工作機構

  專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各類突發事件對應的牽頭部門。主要負責組織落實專項應急指揮部決定;負責專項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培訓、演練和評估;承擔專項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專項應急指揮部可根據需要設立以下應急工作組:

  (1)搶險救援組

  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各鎮(街道)

  主要職責:針對不同突發事件類型,會同各成員單位實施搶險救援、搜救傷亡人員、控制事態發展。

  (2)醫療救護組

  牽頭單位:縣衛健局

  成員單位:縣醫院、縣中醫院、縣婦幼保健院、鎮(街道)衛生院等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醫療救護工作,調動縣域醫療資源,就地搶先救治危重病人,及時轉運傷員。

  (3)警戒疏散組

  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成員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交警大隊、各鎮(街道)

  主要職責:調集警力,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和警戒工作;維護現場治安,防止事故現場人為破壞和其他突發事件;維護事故現場附近交通秩序。必要時,現場指揮部可報請縣應急委協調駐地武警部隊協助。

  (4)后勤保障組

  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商務和經合局、縣市監局、縣住建局、縣工信局、縣水務局、供電公司、各鎮(街道)

  主要職責:負責調集事故處置工作中各種搶險所需車輛、工程機械、材料及電力、排水、通風、滅火等設施;負責食品、生活日用品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負責為搶險救援、新聞媒體、有關事故調查人員等提供食宿和所需交通工具;保障事故現場電力、通訊暢通。

  (5)信息報道組

  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縣融媒體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新聞發布工作;協調解決新聞發布、報道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輿情信息,組織輿論引導。

  (6)善后處置組

  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民政局、生態環境局合陽分局、總工會和各鎮(街道)

  主要職責:組織受災人員安置和災后重建,協助受災人員社會救濟(包括心理救助);確保安置點各項生活用品的供給;實施受災區域環境監測工作,防止次生災害。

  2.5專家組

  各專項應急指揮部和有關部門應建立突發事件防范應對專家庫,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需要抽調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調查評估等工作提供決策咨詢等技術支持。

  3運行機制

  3.1風險防控

  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風險調查和評估制度,依法對各類風險點、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評估、分級、登記,建立臺賬,定期進行檢查、監控,責令有關單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研究制定風險分級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突發事件應對主要牽頭部門在每年年底對下一年度突發事件發生發展趨勢進行研判和預測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

  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要統籌建立完善社區、村、重點單位網格化風險防控體系。有關部門要落實風險管控措施,及時發現和處置各類風險隱患,對重大風險點和危險源要制定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做好監控和準備工作。

  3.2監測

  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及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監測制度,整合監測信息資源,完善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牽頭部門負責相應突發事件監測信息集成。要根據突發事件種類特點,建立健全地震、地質、氣象、洪澇、干旱、森林火災、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煙花爆竹批發經營儲存運輸、排污單位、重大關鍵基礎設施、傳染病疫情、動物疫情等基礎信息數據庫,完善監測網絡,劃分監測區域,確定監測點,明確監測項目,配備設備設施和人員,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監測。加強有關行業重大風險監控的研究,對重大風險點、危險源進行辨識、監測、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范,減少或杜絕發生重大損失。

  3.3預警

  3.3.1確定預警級別

  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及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制度,統籌預警信息發布,充分運用各類傳播渠道,解決預警信息發布“最后一公里”問題。

  對可以預警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公共衛生事件,有關部門收集到征兆信息后,組織分析評估,研判發生的可能性、強度和影響范圍以及可能發生的次生、衍生突發事件,確定預警級別。按照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可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黃色預警(Ⅲ級):預計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或已發生一般事件、事態有擴大趨勢,由市人民政府或上級人民政府負責發布。

  藍色預警(Ⅳ級):預計發生一般突發事件,事態可能擴大,由縣政府負責發布。

  預警級別對照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制訂的具體劃分標準執行,縣級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3.3.2預警信息發布

  (1)預警發布層級。當突發事件已經發生,但尚未達到Ⅳ級標準時,縣政府要發布Ⅳ級預警信息;當突發事件已經超過Ⅳ級標準,但尚未達到Ⅲ級標準時,縣政府上報市政府,由市政府發布Ⅲ級預警信息;當突發事件已經超過Ⅲ級標準,縣政府逐級上報,由省政府發布Ⅱ級或Ⅰ級預警信息。特殊情況,可視情提升發布層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預警發布內容。預警信息主要內容包括發布單位、發布時間,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咨詢電話等

  (3)預警發布方式。通過廣播、電視、通信、信息網絡、手機、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承擔應急處置職責的單位接到預警信息后,應及時向發布預警信息的單位反饋接受結果。

  3.3.3預警行動

  (1)發布Ⅳ級(一般)預警后,一般采取以下響應措施:

  ①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向社會公布接報突發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強對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②啟動應急組織指揮系統,各工作機構進入戰備狀態,并按照各自職責展開工作;

  ③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及時對突發事件信息進行綜合分析評估,科學預測突發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和強度,確定突發事件響應的級別;

  ④定時向社會發布與公眾有關的突發事件預測信息和分析評估結果,并對相關信息的報告工作進行管理;

  ⑤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可能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宣傳避免、減輕危害的常識,公布咨詢電話。

  (2)發布Ⅲ級(較大)、Ⅱ級(重大)和Ⅰ級(特別重大)警后,在Ⅳ級(一般)預警響應措施基礎上,應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命令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處置指揮人員、值班人員、專家學者、技術骨干等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

  ②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③加強對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④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運行;

  ⑤轉移、疏散或撤離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并予以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

  ⑥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

  ⑦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

  ⑧加強相關輿情監測,主動回應社會公眾關注的問題,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3.3.4預警調整與解除

  發布預警信息的單位要密切關注風險變化情況,并依據事態變化情況和專家建議,按程序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及時發布。當確定突發事件不可能發生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相關風險已降至可接受水平,發布預警信息的單位應及時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3.4應急處置與救援

  3.4.1信息報告

  (1)信息報告制度。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及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創新基層網格員管理體制機制,統籌災害信息員、群測群防員、氣象信息員、民兵情報信息員、網格員等資源,建立統一規范的基層網格員管理制度,實現村(社區)網格員全覆蓋,并落實風險隱患巡查報告、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報告、災情第一時間報告等職責。

  (2)信息報告責任主體。縣政府及其部門和其他與突發事件有密切關系的單位是突發事件信息受理報告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突發事件警情,有權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3)信息報告渠道、時限和程序。突發事件信息監測和收集機構、其他與突發事件有關密切關系的單位獲悉突發事件信息后,應當立即向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獲悉突發事件信息的其他單位和個人,可以通過110、120、119等常用報警電話,或向當地人民政府特設的統一突發事件報警電話報警,或向轄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接警部門接報后應迅速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緊急重要信息報告單格式附后)。

  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鎮(街道)、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必須作好記錄,立即核實情況,并在事件發生后30分鐘內上報縣政府,最遲不超過1小時;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應當在事件發生后15分鐘內上報縣政府,緊急情況下,可先通過電話口頭報告,并隨后及時報送書面信息。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4)信息報告內容。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簡要經過、影響范圍、人員傷亡(失聯)、房屋倒塌損壞、交通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損壞、事件發展趨勢、現場救援和已經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

  (5)涉港澳臺僑、外籍人員,或影響到境外的突發事件,需要向有關國家、地區國際機構通報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6)各應急牽頭部門要建立健全信息快速獲取機制,完善突發信息報送和信息共享系統,融合相關部門、地方的應急資源信息、地理信息、事件動態信息等,為突發事件應對提供信息保障。鼓勵獲悉突發事件信息的公民主動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者指定的專業機構報告。

  3.4.2先期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應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力量和工作人員營救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威脅人員;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擴大;迅速控制可疑的傳染源,積極救治病人,組織醫療救護;向屬地政府(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對因本單位引發的或主體是本單位人員的社會安全事件,有關單位負責人要迅速趕赴現場開展勸解、疏導工作。

  事發地的村(居)民委員會和其他組織要根據突發事件預案,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或按當地政府的決定、命令,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事發地鎮(街道)要根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或上級政府的決定、命令,調動應急力量,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并及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在境外發生涉及我縣的突發事件,縣有關部門應第一時間啟動應急機制,采取措施保護我縣相關人員和機構生命財產安全及合法權益。

  3.4.3分級響應

  縣應急委辦公室、縣政府有關部門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必須迅速核實突發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等級和可控情況等,確認滿足應急響應的條件(響應的具體條件在各專項應急預案中明確)、屬于需要由縣政府負責組織處置的突發事件的,立即提出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建議,經縣應急委批準實施。必要時,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作出決定。

  當突發事件已經發生,達到IV級(一般)響應時,由縣應急委啟動本預案或相關專項預案,組織應急處置。

  當突發事件達到Ⅲ級(較大)及以上,由縣應急委啟動本預案或相關專項預案展開先期處置的同時報告市人民政府。在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4.4指揮與協調

  (1)突發事件發生后,在先期處置的基礎上,由有關牽頭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指揮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一般突發事件發生后,由各鎮(街道)會同縣應急委辦公室負責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縣政府有關部門給予指導和協助。

  (3)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由縣應急委負責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一般突發事件轉化為需要由縣政府負責組織處置的突發事件時,各鎮(街道)和縣政府有關部門應按程序及時向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4)需要縣政府組織處置的突發事件,由縣應急委統一指揮或指導各鎮(街道)、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主要采取如下應對措施:

  ①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并向縣應急委報告;對各鎮(街道)提出具體明確的處置、應對要求,責成縣政府有關部門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②發生或確認即將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后,縣政府有關領導、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趕赴事發地現場指揮;需要由縣政府組織處置的其他突發事件,由縣應急委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或縣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趕赴事發地進行指導和協調,調集應急隊伍和應急物資開展應急處置。

  ③應急委組織、協調發改局、公安局、人社局、消防救援大隊、應急管理局、交通運輸局等有關部門及時提供應急保障。

  ④必要時,依法調用人力,征用單位和個人的場所、設備、設施及其他物資等。

  ⑤其他相關應急措施。

  (5)參與現場處置的部門(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規定的時限要求,及時向縣應急委辦公室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置情況。

  (6)當中、省、市啟動或成立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并根據有關規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響應時,縣有關部門和縣政府要在中、省、市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配合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7)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多層級啟動應急預案的,其指揮與協調按下級服從上級的原則執行。

  (8)在突發事件共生、伴生、耦合或次生、衍生其他突發事件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現場指揮機構的,由社會危害程度和影響相對嚴重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統一指揮、協調。

  (9)全縣或部分地區需要進入緊急狀態的,按上級緊急狀態的相關規定實施。

  3.4.5處置措施

  (1)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應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應急措施:

  ①組織現場人員、應急測繪、勘察隊伍等利用無人機、雷達、衛星等手段獲取現場影像,分析研判道路、橋梁、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和居民住房損毀情況,重要目標物、人員密集場所和人口分布等信息,提出初步評估意見,并向現場指揮機構和有關部門報告。

  ②組織營救受災和被困人員,疏散、撤離并妥善安置受威脅人員,必要時組織動員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應急救援和受災人員救助工作。

  ③組織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公共衛生調查處理、應急心理救助、健康教育等醫療衛生工作,治療傳染病人和疑似病例,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根據需要對易感染人群采取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等。

  ④組織開展搶險工作,控制危險源、減輕或消除危害,并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鐵路、交通運輸、公安等有關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的優先安排、調度、放行,確保搶險救災物資、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⑤搶修被損壞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電、供氣等公共設施,確保生產生活基本需要。

  ⑥開展環境監測,追蹤研判污染范圍、程度和發展趨勢,切斷污染源,控制和處置污染物,保護水源地等環境保護重點目標,減輕環境影響,開展災后環境風險排查,處置事件應對產生的廢物。

  ⑦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⑧啟動本級政府設置的財政預備費和儲備的應急救災物資,必要時調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

  ⑨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開展衛生防疫工作,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確保大災之后無大疫。

  ⑩開展遇難人員善后處置,妥善處理遇難人員遺體,做好遇難人員家屬安撫等工作。

  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接受、管理、分配捐贈款物。

  依法從嚴懲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制假售假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穩定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依法從嚴懲處哄搶財物、干擾破壞應急處置工作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

  (2)社會安全事件發生后,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應急措施:

  ①了解分析事件起因,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和說服教育,及時疏導化解矛盾和沖突。

  ②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對使用器械相互對抗或以暴力行為參與沖突的當事人依法實行強制隔離,妥善解決現場糾紛和爭端,控制事態發展。

  ③對特定區域內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設備、設施以及燃料、燃氣、電力、水的供應進行控制,必要時依法對網絡、通信進行管控。

  ④封鎖現場有關場所、道路、查驗現場人員身份證件,限制有關公共場所內的活動。

  ⑤加強對易受沖擊的核心機關和單位的警衛,加強對重點敏感人員、場所、部位和標志性建筑的保護。

  ⑥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事件時,立即依法出動警力,加大社會面檢查、巡邏、控制力度,根據現場情況依法采取相應的強制性措施,盡快恢復社會秩序的正常。

  ⑦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交通運輸、醫療救治、通信、搶險救援物資裝備、群眾生活、社會秩序、新聞宣傳、專家技術等應急保障工作牽頭協調部門,應組織編制并指導下級部門編制相關保障方案,督促做好保障體系建設,完善快速反應聯動機制。保障方案管理比照應急預案管理。

  (4)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政府,必要時可以依法向單位和個人征用應急救援所需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請求其他地方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財力或技術支持;要求生產、生活必需品和應急救援物資的企業組織生產,保證供給;要求提供醫療、交通等公共服務的組織提供相應的服務;組織協調運輸經營單位優先運送處置突發事件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應急救援人員及受到突發事件危害人員。

  3.4.6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要制定統一的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方案,與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同時研究、同時部署、同時行動。

  (1)信息發布由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政府或其設立的應急指揮機構按照有關規定組織。

  (2)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第一時間按照信息發布有關規定通過主流媒體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適時舉行新聞發布會,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發生較大、一般突發事件后,要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根據處置進展動態發布信息。法律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的根據其規定。

  (3)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通過新聞網站和官方微博、微信等新聞媒體平臺發布信息,以及提供新聞通稿、舉行新聞發布會或接受媒體采訪等,具體按有關規定執行。

  (4)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政府要加強信息發布內容的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迅速澄清謠言,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社會輿論。

  (5)未經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參與處置工作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事件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應急處置的信息。

  3.4.7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或者相關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縣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宣布應急結束,逐步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應急隊伍和工作人員有序撤離。同時采取或者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發社會安全事件。現場指揮機構停止運行后,通知相關方面解除應急措施,進入過渡時期,逐步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3.5恢復與重建

  3.5.1善后處置

  縣政府應當根據遭受損失的情況,制定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對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咨詢及司法援助,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機構要組織、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查勘和理賠工作。

  3.5.2調查與評估

  (1)縣政府應及時查明突發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組織參與處置的單位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復盤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將調查評估情況向上級政府報告。較大突發事件由縣政府配合市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評估,并向市政府作出報告。

  (2)縣政府有關部門或單位于每年第一季度組織對本行業(領域)上年度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全面評估,向縣政府報告,抄送相關類別突發事件應對牽頭部門。縣政府組織對本行政區域上年度突發事件進行全面評估,并向市政府報告,抄送上級相關類別突發事件應對牽頭部門。

  3.5.3恢復重建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受突發事件影響地區的政府要立即組織制定恢復重建計劃,及時組織和協調發展改革、財政、公安、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水利等部門恢復社會秩序,盡快修復被損壞的交通、通信、水利、供水、排水、供電、供氣等公共設施。

  需要上級政府提供資金、物資和技術支持的,由事發地政府提出請求,上級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審批后組織實施。

  4應急保障

  縣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分工和總體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保障工作。

  4.1隊伍保障

  (1)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主力軍。合陽縣消防救援大隊承擔各類突發事件綜合性消防救援保障任務。

  (2)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應急管理、公安、自然資源、交通運輸、水務、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等主管部門根據職能和實際需要,加強本行業的專業應急隊伍建設。

  (3)民兵和武警部隊是應急救援的突擊力量。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強與當地駐合部隊建立健全應急聯動工作機制。根據需要,按有關規定,請求協助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4)基層應急隊伍是第一時間先期處置的重要力量。各鎮(街道)及村(社區)應當單獨建立或者與有關單位、社會組織共同建立基層應急救援隊伍。

  (5)社會應急力量是應急救援的輔助力量。各有關單位要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充分發揮紅十字會、共青團作用,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等有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縣應急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督促各鎮(街道)、各部門強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及時發現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4.2經費保障

  (1)縣政府要將突發事件防范和應對工作所需經費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2)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3)縣政府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應的征用補償或救助政策,報縣政府審批。

  (4)縣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鼓勵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應對突發事件提供物資、資金、技術支持和捐贈。

  (6)建立健全災害風險保險體系,鼓勵單位和公民參加保險。各鎮(街道)、經開區及縣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為專業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風險。

  4.3物資裝備保障

  (1)縣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加強相關類別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完善應急物資裝備管理協調機制。縣應急管理局、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財政局、縣商經局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建立健全縣重要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2)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及縣政府有關部門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工作,或與有關企業簽訂協議,保障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生產、供給。

  (3)加強應急力量訓練條件建設,推進應急訓練設施開放共享。

  4.4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等衛生應急工作,及時為受災地區提供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設備。必要時,協調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救助工作。

  4.5交通運輸保障

  縣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要為應急救援人員及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交通干線及有關設施被毀壞時,縣交通運輸局要迅速組織搶修或架設臨時通道,保障交通路線暢通,確保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運達,滿足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公安部門負責協調對事發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

  4.6治安維護保障

  縣公安部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治安維護,制定相關維護治安、交通秩序的行動方案,加強對重點地區、場所、人群、物資設備的安全防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惡化,維護社會秩序。

  4.7人員防護保障

  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完善緊急疏散管理制度和程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轉移或疏散到應急避難場所或其他安全地帶。各有關部門為涉險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備,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科學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4.8通信信息保障

  縣工信局、融媒體中心等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全縣突發事件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建立健全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體系,確保通信暢通。

  4.9公共設施保障

  縣發改、工信、住建、應急、環保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4.10基礎信息服務保障

  縣氣象部門應當加強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和預警,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為應急處置提供氣象信息服務。

  縣水務部門應當及時提供河流、水庫水情的監測、預報和預警,為應急處置提供水文資料和信息服務。

  縣自然資源部門應當負責組織協調有關單位為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提供事發地導航定位、遙感監測、地圖影像等地理信息服務。

  4.11科技和技術保障

  建立縣級應急指揮平臺和有關部門應急指揮平臺,滿足突發事件監測監控、預測預警、應急值守、信息報告匯總與發布、視頻會商、綜合研判、輔助決策、指揮協調、資源調用和總結評估等功能。有條件的鎮(街)要建設適用的應急指揮平臺,并與縣級應急指揮平臺互聯互通。

  建立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應急處置工作。

  4.12區域合作保障

  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應急管理區域合作,建立健全應急管理聯動機制、應急資源區域共享機制。

  加強與毗鄰縣的應急管理交流合作,不斷完善應急管理聯動機制,加強訓練基地共享與應急演練聯動,為應對區域性突發事件提供合作與聯動保障。

  5預案管理

  5.1預案編制與審批發布

  總體應急預案由應急管理部門組織編制,由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以縣人民政府名義印發,報送上級人民政府備案。

  專項應急預案由牽頭部門組織編制,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批,必要時經本級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或專題會議審議,以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抄送上級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部門應急預案由有關部門編制,經部門有關會議審議,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基層組織和單位應急預案由基層組織或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發,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向有關部門備案。

  各級各類應急預案銜接遵循“下級服從上級,專項部門服從總體,預案之間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則。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基礎上進行。在編制應急預案的過程中,應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基層的意見,必要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和組織專家評審。

  5.2應急演練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協同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有關部門制訂應急演練計劃并付諸實施。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應每3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演練,法律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層組織和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經常性地開展應急演練。

  5.3預案評估與修訂

  (1)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制定應急預案的單位應當每3年對預案進行評估,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對預案是否需要修訂做出結論,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①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②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④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⑤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⑥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⑦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3)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預案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布程序組織進行。僅涉及其他內容的,修訂程序可根據情況適當簡化。

  (4)各部門、鎮(街道)及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有關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意見。

  5.4宣傳與培訓

  縣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本地區特點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教育培訓工作,將應急預案作為應急管理培訓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干部培訓、公務員培訓、應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訓內容。

  應急預案發布后,各部門應積極做好應急預案的宣傳工作。新聞媒體應當無償開展突發事件預防與準備、應急與響應、自救與互救等應急知識的公益宣傳活動,充分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渠道,廣泛開展應急預案宣傳教育。各級各類學校應把應急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與互救能力,教育部門應當對學校開展應急知識教育進行指導和監督。應急預案宣傳普及材料要通俗易懂、好記管用,免費向公眾發放。

  5.5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公民按照各級政府要求,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或者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其在本單位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不變,可視情給予補助;對參加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紀律規定給予相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本預案由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7附件

  1.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牽頭部門

  2.合陽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圖

  3.突發事件應對處置相關單位聯系方式

  4.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收集、處置流程圖

  5.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流程圖

  6.緊急重要信息報告單(樣表)

交通應急預案15

  1、防范預案。

  (一)各班主任要經常向班級的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提醒學生進出校園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別是對經過校門的馬路安全要經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班主任要對本班放學各路隊情況進行排查,有重點地做好部分學生的工作,做到警鐘常鳴。

  (三)值班教師

  要對學生進出校門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對違反交通安全規定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對不聽從教育的學生要將其報告給相關的班主任進行處理。

  (四)值班教師要在學生進出校門的時間到現場做好組織工作,要指揮學生家長擺放好摩托車、自行車等交通工具,以防止阻塞交通。

  (五)學校組織的群體外出活動,需橫穿公路、街道的,應提前與交警中隊聯系,請求其協助學生安全管理。

  2、應急預案。

  (一)凡實驗小學教職員工如果遇到我校學生在校門外馬路發生交通事故,都要及時報告撥打電話(110)報警,對發生傷害的學生進行處置,或者打電話120給醫院,派車將受傷學生送往最近醫院救治,還要報告給學校領導及相關班主任。

  (二)學生一旦在馬路上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時,學校教職員工都要負責地保護好現場,電話報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現場勘察。

  (三)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經過現場的教職員工要對學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證交通的暢通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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