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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及案例示意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么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及案例示意,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及案例示意1
一、具體目的: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咨詢等支持性干預,協助處于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并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等過激行為。
4.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應對,減少和盡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心理品質。
二、干預原則
1.預防為主;
2.及時預警;
3.協調有序;
4.反饋追蹤。
三、干預對象
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是我校在讀的存在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具體包括:
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關注的重點學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3.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
4.有自殺傾向或既往有自殺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5.因嚴重生理疾病而導致心理痛苦的學生;
6.由于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不安的學生;
7.其他有情緒困擾、行為異常的學生。
尤其要關注上述多種特征并存的學生,其心理危機程度更嚴重,應成為重點干預的對象。
四、心理危機干預組成人員:主管領導、班主任、心理輔導老師、校保安人員等。
五、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分工:
1.主管領導全面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長、穩定班級。
3.心理輔導老師現場疏導、干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為。
4.校保安人員維持秩序。
5.干預結束后觀察和隨訪。
六、心理危機干預的程序:
1.心理危機發生后,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
2.主管領導通知心理輔導老師等相關人員到達現場。
3.按照分工迅速展開工作。
七、心理危機干預的注意事項: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拖延導致不良后果。
2.危機就意味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干預無效而自責、內疚,要意識到干預的有限性。
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及案例示意2
為進一步完善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指導工作,增強學生心理危機干預的針對性、主動性和有效性,降低危機事件對學生及其家庭、學校、社會的傷害,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根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干預目的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識,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咨詢等支持性干預,協助處于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并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等過激行為。
4、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預防、早發現、早診斷、早應對,減少和盡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學生的心理素質,促進每一位學生的健康成長和成才。
(二)干預原則
1、預防為主;
2、及時預警;
3、協調有序;
4、加強能力。
1、情緒低落抑郁者(超過半個月);
2、過去有過自殺的企圖或行為者;
3、存在諸如失戀、學業失敗、軀體疾病、家庭變故、人際沖突等明顯的動機沖突或突遭重挫者;
4、家庭親友中有自殺史或自殺傾向者;
5、性格有明顯缺陷者;
6、長期有睡眠障礙者;
7、有強烈的罪惡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8、感到社會支持系統長期缺乏或喪失者;
9、有明顯的精神障礙者;
10、存在明顯的攻擊性行為或暴力傾向,或其它可能對自身、他人、社會造成危害者;
1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重點關注的學生。
對近期發出下列警示訊號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的重點干預對象,及時進行危機評估與干預:
1、談論過自殺并考慮過自殺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記、圖畫或亂涂亂畫的只言片語中流露死亡念頭者;
2、不明原因突然給同學、朋友或家人送禮物、請客、賠禮道歉、述說告別話語等行為明顯改變者;
3、情緒突然明顯異常者,如特別煩躁,高度焦慮、恐懼,易感情沖動,或情緒異常低落,或情緒突然從低落變為平靜,或飲食睡眠受到嚴重影響等。
二、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及職責
(一)在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心理咨詢中心和各專業教學部、各班級組成心理危機干預三級工作網絡體系,建立心理危機監測信息交流機制,開展心理危機教育和干預工作。
(二)以學生科和班主任、任課教師等學生工作者為重要力量,做好心理危機干預對象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監管工作。學生工作者應了解心理危機干預流程,發現學生有異常心理或行為時,應立即采取相應應急措施,并及時與學校心理咨詢中心聯系。
(三)以心理咨詢中心的專兼職人員為核心力量,做好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專業人員在心理輔導或咨詢過程中,發現處于危機狀態或需要立即干預的學生,應及時采取相應干預措施,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對于有嚴重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的學生,專業人員應給予評估和會診,及時采取心理治療或轉介等措施。
三、心理危機干預的工作環節
(一)班主任、任課教師和周圍同學發現學生的異常情況后,應及時反饋到學校心理咨詢中心。由學校心理咨詢員及心理危機干預小組進行評估和初步診斷。
如果診斷心理危機程度較輕,能在學校正常學習者,所在班級應密切注意學生心態,指派學生骨干給予關心,及時向心理危機干預小組匯報情況。心理咨詢中心根據班級報告或學生本人要求開展跟蹤咨詢,及時提供心理輔導。如果診斷危機程度較高、不宜在學校繼續學習者,由學校與家長協商解決休學事宜。
(二)對有自殺意念學生的干預措施:班主任、任課教師和周圍同學發現學生的自殺意念后,應及時向各級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以下措施:
1、在心理危機工作小組的指導下,將有自殺意念的學生轉移到安全地點,組織相關人員對其進行監護。
2、由心理咨詢中心對有自殺意念的學生進行評估,如果在校內可以解決,由心理咨詢中心進行心理輔導和干預;如果情況嚴重,及時轉介到專業心理危機干預中心進行救助。
3、盡快通知有自殺意念學生的家長到校,家校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4、善后系統。危機過去之后,干預工作仍然需要。協助經歷危機的學生及其相關人員,如同學、家長、班主任以及危機干預人員正確總結和處理危機遺留的心理問題。重大危機發生后,心理咨詢中心和相關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小組一起合作在規定時間內形成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危機的當事人,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事件經過,危機原因,性質初步判斷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的協助和處理的有關事宜等。
(三)對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學生的干預措施:由學生科、保衛科負責,首先給予控制,保護雙方當事人的人身安全。由心理咨詢中心對當事人進行心理評估。如診斷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者需要住院治療或回家休息,及時通知家長并與家長協商解決。
(四)對已實施自殺自傷行為學生的干預措施:
1、學生所在班級的班主任,應在聞訊后立即趕赴現場,要立即將其送往醫務室或最近的醫院進行搶救,同時向學生科匯報情況。
2、學生科要及時向校領導和公安部門匯報,由公安部門負責保護、勘察和處理現場,防止事態擴大和對其他學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協調有關部門對事件的調查。
3、立即通知實施自殺行為學生的家長到校。
4、對于自殺未遂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小組應與家長協商解決。如危機情況尚未解除,必須由家長為其辦理休學或退學手續,轉介到專業心理治療中心進行咨詢和治療,不得讓其繼續留在學校學習,以免影響其心理康復或發生其他意外。
5、對于已實施自殺行為學生周圍的學生,包括同班同學、舍友、好朋友、目擊者等,學校和班級應采取相應的安撫措施。心理咨詢中心可根據需要進行團體心理輔導,避免更大范圍的急性心理危機出現。
(五)對于因心理問題而休學的學生,在其復學以后應采取相應后期跟蹤措施:
1、因心理危機而休學的學生申請復學時,除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辦理外,還應出具有資質醫院、咨詢中心等開具的心理疾病康復證明。
2、學生復學后,學校和班級應對其學習生活進行妥善安排,給予密切關注,了解其心理變化情況,同時幫助該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統,引導同學避免與其發生激烈沖突。班主任每月至少與其談心一次,并通過周圍其他同學隨時了解其心理狀況。
3、對于因有強烈的自殺意念或自殺未遂休學而復學的學生,學院還應對他們給予特別的關心,應安排班主任、學生骨干、該生室友等對其密切監護,制定可能發生危機的防備預案,隨時防止該生心理狀況的惡化。
(六)在開展危機干預與危機事故處理過程中,應做好資料的收集與證據保留工作,包括與相關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電話錄音、談話錄音、記錄、書信、照片等。學生自殺事故發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學生所在班級在事故處理后應將該生的詳細材料(包括遺書、日記、信件復印件)提供給學校心理危機干預領導小組備案。學生因心理問題需退學、休學、轉學、復學的,班級亦應將其詳細資料報學校心理危機干預領導小組備案。
(七)參與危機干預工作的人員應對工作中所涉及干預對象的`各種信息嚴格保密。
(八)全校各部門尤其是參與危機干預工作的工作人員,應服從指揮,統一行動,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對因失職造成學生生命損失的,要對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具體來說,在下列情況下,要追究個人責任:
1、危機事件處理過程中需要某些人員協助而不服從協調指揮、造成嚴重后果的;
2、參與危機干預事故處理的相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到學生心理危機事故報案后,拖延時間不能及時趕到現場,或在現場不配合、不服從統一指揮而延誤救助時機的;
3、學校心理危機干預小組成員對學生心理危機不聞不問,或知情不報,或不及時上報,或執行學校危機干預方案不力的。
心理危機問題處理案例
案例舉例:疑似精神病或精神病傾向的學生
事件經過:
20xx年10月13日下午,某專業男生陳某到學校心理咨詢中心主動來訪。咨詢過程中咨詢員得知該生思維古怪、思維奔逸。在經過兩次個體咨詢后,咨詢員通過與家長聯系,得知該生有過初中兩年的輕度精神病史,這兩年家里為此花費了大量物力財力,父母知情,但諱莫如深,只對孩子說他異于常人,無害,偶爾服用藥物。來訪者自述原以為自己已經走出了(想法很多,不能停止)那段日子,但新環境,新班級同學對他的言行舉止有很多質疑,最近一段時間發現自己回到了從前的狀態,甚至更糟糕。因最近想事情太多,頭痛得厲害,已去以前的去的醫院門診,但對醫生開的頭痛藥有異議,沒敢服用。
事件處理:
1、首先,咨詢老師建議該生在咨詢中心預約定期咨詢,通過咨詢可以給予她必要的心理輔導和心理幫助;其次,建議該生暫不服用有異議的藥物,盡快到專業心理門診掛號咨詢,就診情況再與咨詢中心老師溝通,該生表示非常樂意接受該建議。
2、隨即,老師與該生溝通有關“保密性原則”的重要問題:對疑似精神病或精神病傾向的學生,本著對本人身心健康負責的原則,咨詢中心會向校學生科、班主任匯報此個案,而且校方會與其父母聯系并溝通該生情況。請該生能夠理解這一做法,并詢問其意見。該生表示理解和同意。
3、待學生離開后,咨詢中心立即向學生科領導反映此個案,并與該生的班主任溝通該生情況,請班主任引起高度重視并立刻采取相應措施,確保該生“身邊不離人”,如身邊同學發現有任何異常情況立即向班主任匯報。同時,請立即與家長取得聯系,并請家長速到學校共同解決此事。
4、該生第二次咨詢后第三天由父母帶回到醫院就診,醫生初步診斷為輕度精神病,但暫沒開藥,請該生自行調整一周后復診,再依復診情況確定處理方案,暫未建議休學治療。
5、醫院診斷未到一周,班主任反饋,該生已主動辦理請假手續,在家中休息調養。
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及案例示意3
生活中災難、暴力、事故、意外等創傷性事件時有發生,侵害人們的心靈,造成不良后果。在學校,學生面對學習壓力、親子關系、環境適應、人際關系等諸多問題,而青春期的躁動和感性使他們處理問題容易極端化,同時四川汶川大地震對他們的心理傷害,使產生心理危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因此,心理危機干預迫切而重要。針對高危人群的心理社會干預能夠防止或減輕創傷后的不良心理反應,避免心理痛苦的長期化和復雜化乃至極端化,促進創傷性事件的適應和心理康復。這不僅是對每一個學生的.人文關懷,也是構建和諧社會,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現實訴求。為此,特制定南軒中學心理危機干預應急方案,以期盡最大努力幫助師生解決面臨的可能心理困境,促進南軒中學心理健康教育的更好發展。
一、心理危機干預的目標:處理突發心理危機事件,避免造成的更大的傷害;解決心理危機過程中的具體問題,群體或個體危機消除,恢復常態。
二、心理危機干預組成人員:主管領導、班主任、心理老師、校醫、校警、司機、心理社團成員等。
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分工:
1、主管領導全面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長、穩定班級。
3、心理老師現場疏導、干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為。
4、校醫現場處理可能的軀體病患及傷害。
5、校警維持秩序。
6、司機保證交通。
7、心理社團成員輔助開展工作。
8、干預結束后觀察和隨訪。
四、心理危機干預的程序:
1、心理危機發生后,班主任與心理社團成員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
2、主管領導通知心理老師、校醫、校警、司機等相關人員到達現常
3、按照分工迅速展開工作。
五、心理危機干預的注意事項: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拖延導致不良后果。
2、危機就意味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干預無效而自責、內疚,要意識到干預的有限性。
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及案例示意4
為了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的嚴重心理問題由此引發的自傷或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并且維護學校的生活、學習秩序,從而建立和諧校園。現制定我校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一、具體目的: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咨詢等支持性干預,協助處于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并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等過激行為。
4.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應對,減少和盡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心理品質。
二、干預原則
1.預防為主;
2.及時預警;
3.協調有序;
4.反饋追蹤。
三、干預對象
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是我校在讀的存在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具體包括:
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關注的重點學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3.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
4.有自殺傾向或既往有自殺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5.因嚴重生理疾病而導致心理痛苦的學生;
6.由于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不安的學生;
7.其他有情緒困擾、行為異常的學生。
尤其要關注上述多種特征并存的學生,其心理危機程度更嚴重,應成為重點干預的對象。
四、心理危機干預組成人員:
主管領導、班主任、心理輔導老師、校保安人員等。
五、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分工:
1.主管領導全面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長、穩定班級。
3.心理輔導老師現場疏導、干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為。
4.校保安人員維持秩序。
5.干預結束后觀察和隨訪。
六、心理危機干預的程序:
1.心理危機發生后,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
2.主管領導通知心理輔導老師等相關人員到達現常
3.按照分工迅速展開工作。
七、心理危機干預的注意事項: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拖延導致不良后果。
2.危機就意味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干預無效而自責、內疚,要意識到干預的有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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