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治安的應急預案范文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賓館治安的應急預案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治安保衛條例,規范酒店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保護人身、酒店財產安全和公共財產安全,維護本酒店人員工作、生產、經營秩序,正確處置治安突發事件,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刑法》、《治安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黑龍江省《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地方性法規及辦法、并結合江南邨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江南邨飯店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重大經濟損失以及較大社會影響的治安突發性事件或事故。
四、預案體系
本預案為專項應急預案。
五、工作原則、紀律及獎懲
統一指揮,快速反應,以人為本,迅速撲滅,減少損失;力爭把突發治安事故的危害與影響控制到最小程度。不得(亦不得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突發事件;不得阻礙應急工作;不得拒絕履行應急職責,延誤應急時機;違抗命令,否則予以處份和處罰,情節嚴重者,將追究經濟和法律責任。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做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六、事故等級
1、一般事件與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并且不滿足重大突發事件條件的事件與事故。該類事件與事故采用江南邨飯店規定的程序處理;
2、重大經濟損失事件:重大經濟損失是指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含)元以上;
3、重大突發事件:給酒店造成的經濟損失達人民幣5萬元(含)以上事件;造成兩人以上重傷死亡的事件;給酒店形象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事件;嚴重影響酒店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事件;因生產經營所依賴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國家重大法律、政策調整,導致酒店不得不調整相應的經營策略的突發事件;酒店高管人員涉嫌重大違規、犯罪的事件;因經營管理問題,導致酒店發生重大信用危機的事件;員工聚眾鬧事、停工怠工、破壞酒店正常經營秩序的事件。
七、酒店危險源
1、重大斗毆事件;
2、群體性極端人員尋釁滋事;
3、重大盜竊事件;
4、針對重點人員和部位的恐怖襲擊事件;
5、危害酒店正常生產與經營的其它治安性質的事件。
八、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基地二級應急小組架構
(二)三級小組成員職責
九、重大危險源監控與管理
1、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加強全體員工法制培訓教育,增強、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識;
2、加強管理,嚴格按照酒店門禁、治安管理制度執行;
3、對酒店全區域實行24小時不間斷的巡查、督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處理。并將一切可能發生的治安事件控制在萌芽狀態。
十、預警及措施
(一)按照突發治安事件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圍,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二)根據“有備無患”的原則,對有關信息進行評估,當符合“重大經濟損失或重大突發事件”的突發治安事件即將發生或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應按照相關應急預案進入預警狀態
(三)進入預警狀態后,根據應急事件或事故的類別與性質,可能采取的措施(不限于此)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在適當范圍內傳遞關于預警狀態的信息,必要是廣泛發布預警公告;
3、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物資,并妥善安置;
4、指示江南邨二級應急小組組員、相關專業工作組及救援搶險組進入應急狀態。進行初步應急資源整合,做好調配準備;
5、需要報集團“一級應急領導小組”的,應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報告。
(四)應急響應
治安事件發生后,現場目擊人員要立即向周邊人員發出預警警報,撥打保安隊長電話、保安室值班電話,如有人員傷亡,立即撥打醫療急救電話120,情況嚴峻時撥打110,在撥打外部應急電話應先征得部門領導同意。現場人員應立即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正確處置初起事件。
保安隊長接到報警電話后,立即組織值勤保安和備勤人員前往事故發生點,組織應急處置,并將情況第一時間向上級報告。同時安排現場人員拍攝好第一現場照片和其它資料以便事件調查。
十一、針對治安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一)突發刑事案件應急處置
1、突發治安、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事件處理小組)人員接報或發現斗毆、流氓、暴力等事件,要第一時間通知保安當班人員及事件處理小組領導趕往現場,保安隊長應立即組織保安人員5分鐘內趕到事發現場;
2、查明鬧事人是否帶有兇器及其人數、地點,維持現場秩序,疏散圍觀人員;阻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3、向小組領導報告事件發展情況,根據事件發展的嚴重性,建議是否報案,并及時趕赴現場;
4、小組值班領導3分鐘內趕到事發現場,組織保安人員制止雙方的過激行為,通過勸說、誘導或強制方法,控制事態的進一步擴大,避免造成更加惡劣的影響;
5、對現場進行保護,對外圍人員進行觀察,對可疑人員進行監視;
6、如實向公安機關講述事件過程,積極配合其工作。
(二)突發盜竊事件應急處置
1、值班保安或工作人員發現盜竊分子正在作案,應立即通知門崗嚴守工廠各出入口,值班保安組織人員包圍犯罪嫌疑人,爭取當場抓獲,連同作案工具、贓物一并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在現場有受害人的要一起到公安機關配合破案;
2、發現盜竊現場,盜竊分子已逃離現場的,要保護好現場,通知相關領導組織人員從外圍包圍現場所有出入口,監控值班人員重點監控各主要出入口,并匯報給值班領導并組織人員對現場附近嚴格清查;
3、門崗保安接到報警立即封鎖大門,并對出入人員嚴格檢查出入證件,對去過案發現場的和懷疑攜帶盜竊物品的人員暫請對方滯留在值班室,并立即報告值班領導,請求報警,請警方進行盤查;
4、發現形跡可疑人員,應暫請對方滯留在值班室,并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和警方進行盤查;
5、對可疑作案人員,可采取暗中監視或設法讓其滯留,并報告公安人員前來調查;
6、保護作案現場,不能讓任何人觸模現場痕跡和移動現場的物品,經請示值班領導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聽從公安人員處理;
7、警方調查取證時應將事主和目擊者的情況如實向公安機關作出詳細報告。
(三)突發爆炸物、可疑爆炸物和違法物品的應急處置
1、嚴禁非本部門人員進入生產區域,保安和全體人員有權阻止進入,同時匯報值班領導;
2、保安人員檢查發現或接到各類可疑物品時,要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并留守現場,圍起隔離帶,阻止任何人接近可疑物品;
3、初步確認為可疑爆炸物品時,立即組織廠內人員進行疏散,并設置臨時警戒線,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入內,經值班領導同意撥打“110”報警;
4、對危險品和違法物品攜帶者一經發現,立即扣留,并帶到廠部辦公室進行調查,禁止其離開,待公安人員到現場后進行調查;
5、經請示領導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6、待公安人員到現場后,協助公安人員排除爆炸隱患,積極配合調查;
7、如果爆炸已經發生,保安人員和值班領導、義務消防隊員要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搶救,協助運送傷員,穩定人員情緒,保護好現場,有秩序的開展疏散工作;
8、各級相關人員要積極配合領導及公安機關進行案件調查。
(四)突發搶劫事件應急處置
1、保安人員在執勤中遇有公開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如打、砸、強行掠取個人或廠內公共財物的犯罪行為時,要切實履行保安人員的職責,在保護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必須立即進行制止處理;
2、迅速制止犯罪,設法擒獲或召集組織其他人員擒獲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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