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應急預案[經典]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么編制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施工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施工應急預案1
一、適用范圍:
適用于中鐵十九局集團南京地鐵二號線元通站施工中涉及消防安全預控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
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4、《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5、《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
6、《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99)。
三、火災預控措施
1、施工現場配備足夠消防器材和應急物資,成立消防隊。在場地東側值班室配置MFZL8干粉滅火器10個,消防桶6個,消防斧、消防鎬各4把;南側和北側值班室MFZ4干粉滅火器各4個,消防桶各4個,消防斧、消防鎬各2把;在場地南側材料庫旁備有黃沙,北側設一小型蓄水池,并在北側庫房備有水管、鐵鏟等物資工具;經現場考察在場地西側兩端有消防栓,在發生火災時能夠提供消防用水;臨時生活區內配備MFZ4干粉滅火器4個,消防桶4個,消防斧、消防鎬各2把。
2、平時加強對施工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的安全防火教育,對油罐、氣罐存放制定安全制度,工地物資材料堆放整齊有序,機械設備停放在固定位置,對現場施工用電制定專項臨電方案,并按照方案進行嚴格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四、火災應急措施
火災事故發生后,必須在消防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根據火災發生的規模、危害程度及火災不同階段,采取不同的處置方法和策略。
1、前期處置。火災初期,規模不大,此時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進行火災撲救工作。同時馬上向指揮部報告火災大小、勢態、危害及現場撲救情況和人員物資等基本情況,根據火災情況,及時撥打火警119電話,并與電力部門、醫院取得聯系,做好情報信息傳遞工作。初始階段要發揮工地現場人員力量,及時進行火災撲救,力爭將火災事故消滅在初始階段。
2、中期處置。火災中期隨著事態發展,現場人員增多,要充分發揮消防應急指揮部作用。第一接到火災報警后,指揮部人員應迅速趕赴現場組織人員進行火災撲救。第二要做好現場人員疏散和機械設備等轉移工作,做好道路交通疏通工作,確保消防車和消防人員撲救順利進行及人、財、物的安全轉移。第三組織消防隊員、現場施工人員進行火災撲救工作。要在指揮人員統一指揮下,有序進行火災撲救,必要情況下可向當地政府、派出所或附近居委會求援。對距離火災現場較近的房屋、物資進行隔離,以防火災進一步蔓延。第四及時提供后勤保障,對需要人員、物資、車輛等進行調配,確保火災現場所需。
3、后期處置。火災撲滅后,指揮部組織人員進行善后處理,首先配合消防隊、公安機關進行事故調查,對事故原因、損失進行調查統計,其次與電力部門、附近居民等相關方面取得溝通,協商解決因火災造成的損失影響。
五、應急預案
1、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
組員:×× ××× ×××
××× ×× ×××
2、項目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框圖
3、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及組織機構各部門職責
項目經理:在項目應急救援工作中全面負責,為應急救援總指揮。
項目總工: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提供總體技術支持,負責組織制訂應急救援方案并指導和監督實施運行。
項目副經理:負責現場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為救援現場人力、物力、財力資源的總調度;組織應急救援技術方案的具體實施。
技術科長(技術科):負責組織本部門人員制訂應急救援技術方案和負責現場指導、監督方案的實施運行。
安全科長(安全科):負責組織本部門人員參與應急救援技術方案的編制并現場指導實施;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安全技術指導及保障工作。負責在事故發生后保護現場,應做好現場記錄(照片、錄像或繪制草圖等)。
財務科長(財務科):負責確保提供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的資金支持。
物資設備科長(物資設備科):負責保證本部門對應急救援過程中所需物資、設備的供給、配備、維護和提供使用。
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組織本部門人員在應急救援過程中做好內、外聯絡和溝通。
質量科長(質量科):負責維持應急救援工作的實施進度,參與人員疏散和警戒,為應急救援提供安全保障。
計劃合同科長(計劃合同科):負責在事故發生后協助保護現場,對在事故救援過程中確需變動的,應積極做好現場記錄(照片、錄像或繪制草圖等)。
應急救援隊(一、二、三隊):由各施工隊長負責,負責直接參與或配合地方專業搶險隊伍參與搶險救援。
4、應急救援預案啟動條件
在日常施工中發生火災緊急安全事故時,由各項目經理下令啟動并運行本應急救援預案,全力確保國家、社會、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
5、應急救援資源配備情況
⑴、資金的配備 項目財務科必須保證10萬元的應急救援備用金,以備緊急事件發生時,有足夠的財力支持應急救援工作。
⑵、應急救援物資、設備設施的配備
⑶、社會資源:在發生火災緊急事故時,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根據實際需要將與業主部門或救援部門請求支援,如向火警119、急救醫院120、公安110等請求求援。
六、應急響應
1、接警與通知
⑴接警與通知
①接警:接警部門為項目辦公室。接警人接到報警后,應詳細詢問以下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詳細地點、事故性質、事故原因初步判斷、簡要經過介紹、人員傷亡及被困情況、現場事態控制及發展情況等,并做好記錄。接警電話:項目辦公室電話:××××××××;辦公室主任手機:××××××××。
②通知:接警人接到報警后,由辦公室主任向項目經理詳細報告,項目經理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及是否向有關應急機構、政府及上級部門發出應急救援申請。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應由項目辦公室通知應急組織機構中各部門負責人。
⑵應急通訊聯絡系統
項目應急救援聯絡工作由項目部辦公室主任負責。應急救援聯絡途徑如下:
①設項目部應急聯絡電話:項目辦公室電話:××××××××。
②對外應急求救 火警支援求救電話:119;
公安警力求救電話:110;
醫療急救求救電話:120;
③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手機號碼:
項目經理手機:×××××××××××;項目部總工手機:×××××××××××;
項目副經理手機:×××××××××××;技術科科長手機:×××××××××××;
安全科長手機:×××××××××××;財務科長手機:×××××××××××;
物資設備科長手機:×××××××××××;辦公室主任手機:×××××××××××;
計劃合同科科長手機:×××××××××××;質量科科長手機:×××××××××××;
2、現場保護
火災事故發生后,安全部門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保護,計劃合同部門協助開展收集證據工作。
因搶救人員、防止火勢進一步蔓延以及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要做好標志、標記,并繪制現場簡圖,寫出書面材料,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3、警報和緊急公告
當火災可能影響到周邊地區,對周邊建筑物、居民和施工人員可能造成威脅時,應及時啟動警報系統,向周邊人群發出警報,同時通過各種途徑向公眾發出緊急公告,告知事故性質、發展情況、人員傷亡及救援情況、對周邊人群的影響等。項目經理決定是否啟動警報。警報和緊急公告由派出所負責組織實施,相關部門配合。警報方式采用警車鳴警笛或指派專人用擴音喇叭到現場向相關人員及公眾發出。
4、事態監測
發生火災事故并啟動應急預案后,由安全科、技術科、質量科負責人各指定本部門1名人員組成事態監測小組,負責對事態的發展進行動態監測并做好過程記錄。監測的內容包括:事故影響邊界、事故發生時段、火勢大小、現場人員傷亡情況、財產損失情況等。
5、警戒與治安
為保障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在事故現場周邊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好現場治安秩序,防止與救援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保障救援隊伍、滅火用水、物資運輸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暢通,并避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在安全事故救援過程中現場警戒與治安由安全部門負責實施。
6、人群疏散與安置
人群疏散是減少人員傷亡擴大的關鍵措施,也是最徹底的應急響應。應根據事故的性質、控制程度等決定是否對事故影響范圍內的居民、施工隊伍、作業人員等進行疏散,人員疏散由項目經理下達疏散命令,由辦公室主任組織實施。應對被疏散的人群、數量,疏散區域、距離、路線、運輸工具等進行事先考慮和準備,應考慮老弱病殘等特殊人群的疏散問題。對已實施臨時疏散的人群,要做好臨時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電、衛生等基本生活條件。
7、醫療與衛生
由辦公室主任負責對在事故中受傷的人員進行現場急救。對傷情嚴重的人員立刻轉送至工程所在地附近醫院或急救中心進行搶救,轉送過程中指派專人進行途中護理,急救車為轉送傷員專用車輛或120急救車。在緊急轉送傷員時,救護車鳴燈。
8、公共關系
當發生火災事故后,應將有關事故的信息、影響、滅火工作的進展情況等及時向媒體和公眾進行統一發布,以消除公眾的恐慌心理,控制謠言,避免公眾的猜疑和不滿。發布事故相關信息由項目經理批準,由項目辦公室發布,保證發布信息的統一性,及時消除傳言。
9、滅火救援人員的安全
滅火救援過程中,應對參與滅火救援人員(指揮人員)的安全進行周密的考慮和監視。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由項目安全科指派專人負責對參與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進行過程監視,及時發現搶險過程中的受傷人員并組織撤換搶救。
七、應急終止與現場恢復
當火勢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得以消除時,由項目經理下達終止應急令。終止應急令由安全科專人用擴音喇叭傳達至應急救援現場,終止應急救援。
當終止應急救援后,事故現場仍然存在可能的不明隱患時(如基坑周圍土體可能未完全穩定、支護結構是否能滿足土體應力、是否需要采取加強支護、基坑周邊建筑物未完全穩定等),現場警戒不予解除,直至經技術科門技術鑒定確認無不明隱患、基坑周邊土體、支護結構及周邊建筑物等趨于穩定后,告知派出所所長,由派出所所長下令解除現場警戒。
警戒解除后,由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恢復現場。主要清理臨時設施、救援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恢復現場施工條件等。由黨工委負責組織被疏散人員的回撤和安置。
八、應急預案培訓與演練
應急預案的培訓由安全科組織實施。培訓時間為項目開工后第1個月內,每兩次培訓時間間隔不應超過12個月。培訓對象應包括參與應急救援的指揮人員、救援隊伍人員、輔助等相關人員。培訓方式采用集中培訓。培訓地點為項目會議室。應保存培訓的記錄。
應急預案的演練主要采用桌面演練,即由項目經理、組織機構各部門負責人、應急救援隊伍負責人、應急救援輔助及相關人員參加的,按照應急預案要求討論緊急情況時應采取的行動的口頭演練活動。主要是鍛煉人員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解決應急組織相互協作和職責劃分的問題。本部分演練由項目安全科組織,時間為項目開工后第1個月內,每兩次間隔時間不應超過12個月,地點為項目部會議室。
另外,在組織桌面演練的同時,針對應急聯絡系統的'功能進行功能演練(在允許條件下,可對外部求援資源如110、120、地方地質勘探部門的通訊系統功能一并進行演練),確認通訊系統的準確性、暢通性、及時性是否滿足應急的要求,即通訊系統的響應能力的檢測。本部分功能演練由項目辦公室主任在項目辦公室實施。
對組織的所有演練均要形成并保持記錄。
九、預案的評審與改進
根據應急預案的培訓與演練過程記錄,應對應急預案的功能和效果進行評審,對在培訓或演練過程中反映功能不足或效果不佳的局部或階段,應進行分析總結,確定需要的人力、物力、財力資源及時間的充分性。根據分析總結的結果對預案功能予以改進。預案的評審與改進由應急領導小組授權安全科組織,由應急組織機構各部門負責人、應急救援隊伍和其他輔助等相關部門或人員參加。評審與改進的時間為預案培訓與演練結束后進行,地點在項目部會議室。
施工應急預案2
1、總則
1、1、船舶因不可抗力或人為因素造成的翻沉是公司重大危險源之一,伴隨重大機、海損事故發生及人員傷害,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小船舶翻沉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1、2、船機保有單位對船舶翻沉應嚴格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
2、組織機構和職責
2、1、公司成立船舶翻沉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主管生產副總經理。
組員:船機副總工、設備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質量監督部經理、總船長、總輪機長、船舶保有單位經理、書記。
2、2、公司船舶翻沉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地點:設備管理部。
電話:
傳真:
2、3、公司船機副總經理統一指揮船舶翻沉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4、設備管理部作為船機設備的主管部門,在組長的指揮下實行應急救援的組織、報告、聯系、緊急情況的決策等工作。
2、5、事故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具體“施工船舶翻沉應急救援預案”,并報公司審批,且將重點放在長途拖航和“四防”期間上,應急救援預案中應包括以下內容:
a、現場應急救援小組名單及各自職責。
b、救援小分隊的名單及各自職責。
c、事故發生后的報告程序。
d、聯系方式(包括與外援力量的聯系)。
e、具體的應急措施。
f、拖輪及其它船機的配備。
g、其它必要內容。
現場指揮應當及時完成組織、報告、聯系等任務。
2、6、其它單位和部門各負其責,積極配合應急救援行動。
3、應急救援措施的原則
3、1、事故船舶首先通過高頻電話向就近拖輪/船舶求救,同時和應急救援現場指揮聯系,并啟動本船的救生設備(救生筏、救生衣等),積極自救。
3、2、應急救援現場指揮應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小分隊盡快趕到現場,同時上報公司“船舶翻沉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并與其他單位聯系,尋求外援力量的幫助。
3、3、按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先援救落水人員。
3、4、如果伴隨著海水污染情況的發生,還應設置油污防護圍欄,盡快啟動本單位“船舶海上污染應急救援預案”。
3、5、組織打撈沉船和飄浮物品,打撈過程中應注意潛水員的安全。
4、報告
4、1、發生沉船事故后,除了上述口頭報告外,公司在12小時內上報局和當地海事部門。事故單位在24小時內將書面報告上報公司,內容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海域、詳細經過(包括采取的施救措施)、原因、報告人、報告時間,并附送有關船舶技術狀況的記載、航海日志、輪機日志的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
5、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設備管理部組織有關人員(必要時請專家)成立事故調查組,對翻沉事故的原因進行調查、分析、總結。對事故單位及責任人依照中交集團《職工傷亡及工程船舶水上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玩忽職守的人員嚴厲懲罰。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功人員進行獎勵。
6、附則
6、1、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6、2、本預案由設備管理部負責解釋。
20xx年3月10日
施工應急預案3
為應對可能發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有效的避免或降低人員和財產的損失,指導項目部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的進行,根據項目施工現場特點,對容易出現突發事故的危險源進行嚴格控制管理,制定出《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工程項目的基本情況
建設單位:
工程名稱:
設計單位:徐州市民用建筑設計研究院
勘探單位:江蘇省第二地質工程勘察院
監理單位:
建筑面積:
結構層次:
開、竣工日期:
安監單位:徐州新城區安監站
安全監督證號:
二、項目經理部主要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1、項目經理:
2、項目技術負責人:
3、施工員:
4、安全員:
5、技術員:
6、質檢員:
三、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救護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四、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組長職責:下達應急救援指令,將事故情況的應急內容立即上報集團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并負責整個計劃的全面指揮、全面實施。對現場臨時計劃采取的應急措施,有最終的安全措施權。
副組長職責:組長不在時代行使組長職責。組長在時,負責通訊,協助工作,參與組織制定救援措施并實施。
組員職責:全面負責救援人員的調動和救援工作的實施參加制定救援措施并實施救護。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總結。及時將事故的'發生原因和事故現場信息反饋給應急領導,為下一步安全生產提供可靠依據,并對風險重新評價,糾正整改、制定新的風險控制措施。
五、應急救援施工
1、由組長 向集團公司及有關醫療搶救部門報告。
2、由副組長負責維護現場搶救、自救并聯系外援單位或人員(醫院、消防等)。
3、由 負責在項目部接車、接人。
4、由負責現場急救措施的落實、人員安排以及具體救援方案實施。
5、由 負責組織后勤保障,保證物質、費用需要。
六、救援器材、設備
1、應急直撥電話120(徐州急救中心)119(火警)110(盜警)
在撥打“120”“119”“110”電話通話中,要講清楚傷者的傷情、傷害性質、受傷人或起火的性質、部位。等到救護車或救火車的地點,以及聯系電話、聯系人等情況。
2、集團應急領導小組電話:0516-837702977
3、應急服務車輛: 司機:
4、項目部急救藥材、單架、滅火器材
七、安全事故人身傷害救護單位
工程所在地:徐州市清風路東側
徐州中心醫院
徐州中醫院
八、應急救援預案的公示
應組織全體員工學習項目部《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適時組織演練,工程開工前將應急求援預案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如:黑板報、宣傳欄)公示,告之現場全體員工。
九、建筑工程常見危險因素
建筑工程常見危險因素有:
①物體打擊、
②車輛傷害、
③機械傷害、
④起重傷害、
⑤觸電、
⑥火災、
⑦高處墜落、
⑧坍塌、
⑨中毒和窒息。
十、現場救護應急程序
1、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求援小組應及時響應,啟動項目部制定的應急求援預案計劃,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并利用最快速的通訊方式聯系急救中心,并及時將事故傷亡情況上報集團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2、保護好事故現場,不故意拖延不報,服從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度,力爭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3、重大事故,項目部應在十分鐘內上報集團公司指揮中心,公司應急救援小組立即啟動救援預案,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指揮、調查、做好善后工作。
4、事故應急救援結束,項目部應急求援小組應項目工程全部保護用品,安全技術措施、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全面檢查,進行及時糾正整改,穩定施工人員的情緒,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及應急知識的教育培訓。
5、對原有風險評價及風險控制措施在事故基上進行重新評估,制定出減少事故風險的控制措施,報集團公司質安部。
十一、應急原則
1、 若事故造成人員受傷,應按照“以人為本,關愛生命”的原則,及時將傷員送至醫院搶救治療,安排好護理人員。
2、 急救原則:先救命,后治療或根據醫院急救原則,全力搶救。
3、 現場搶救步驟:將傷員先搶救出事故現場,進行緊急止血,一般包扎,穩定傷員情緒。
4、急救中心救護車到后,應立即接醫囑做好傷員的搬運,協助醫生做好現場救助工作。
十二、現場救護常識
1、骨折急救-工作現場發生嚴重骨折時,必須迅速采取緊急救護,對于骨折傷者,正確的固定是最重要的,固定的方法為:
①固定斷骨的材料可就地取材。如棍,樹枝、木板、拐杖、硬紙板等。長短要以能固定住骨折處上下兩個關節或不使斷骨錯位為準。
②脊柱骨折或頸部骨折時,除非是特殊情況如室內失火,否則應讓其留在原地,等待攜有醫療器械的醫務人員來搬運。
③從地上抬起時,要多人同時緩緩用力平托,運送時,必須用木板或硬材料,不能用布擔架或繩床,木板上可墊棉被,但不能用枕頭,頸椎骨骨折傷者的頭部須放正,兩旁可用沙袋將頭夾住,不能讓頭隨便晃動。
2、休克、昏迷急救--由于外傷、劇痛、腦脊髓損傷等可造成傷者在工作現場的休克、昏迷,一般按如下方法處理:
①讓休克者平臥,不用枕頭,腿部抬高30度。若屬于心原性休克,同時伴有心率衰竭,氣息不能平臥時,可采用半臥。注意保暖(或降溫)和安靜,盡量不要搬運傷者。如需搬運時,動作要輕。
②吸氧氣和保持呼吸道通暢,用鼻導管或面罩給氧。
③立即與醫務工作者聯系,請醫生治療。
3、嚴重出血搶救--嚴重出血會危及生命,及時有效的現場止血,對挽救傷者的生命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常用的止血方法有:
①一般止血法:一般傷口小的出血,先用生理鹽水(90﹪氯化鈉溶液)沖洗傷口,在涂上紅汞藥水,然后蓋上消毒紗布,用繃帶較緊的包扎。
②壓迫帶止血積壓法:嚴重出血時使用,適用于頭、頸四肢動脈大血管出血時臨時止血。方法是:用手指或手掌用力壓住比傷口靠近心臟更緊部位動脈跳動處(即止血點)。只要位置找的準,這種方法能馬上起到止血的作用。身體上通常有止血點8處:一般來講,上臂動脈、大腿動脈、撓骨動脈中較常用。上臂動脈:用四個手指掐住上臂的肌肉,并壓向臂骨;大腿動脈:用手掌的根部壓住大腿中央稍偏上點的內側;撓骨動脈:用三個手指壓住靠近大拇指根部的地方。
③其他止血法:止血帶止血法、加壓包扎止血法和加墊屈肢止血法等。
本應急救援預案自工程開工之日起實施,工程竣工完工后結束。
施工應急預案4
第一節 施工現場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2.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電、氣焊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手續。
3.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盜、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區內的工地一般不準支搭木板房。必須支搭時,須經消防監督機關批準。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搭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堆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釋易燃、易爆液體。
6.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內不準住人。特殊情況需要住人的,要報經上級機關批準并與建設單位簽定協議,明確管理責任。
7.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必要時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8.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安全保衛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9.氧氣瓶,乙炔氣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進行電焊、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11.現場應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區,生活區,按規定保持防火間距。如果條件所限,防火間距達不到標準時,就采取相應防火措施,適當減少防火距離,這種做法要征求當地消防部門的意見。另外,還要在防火間距中不準堆放易燃物。各類建筑設施、材料防火間距如表:
各類建筑設施、材料的防火間距表(m)
建筑物臨建設施非易燃庫、站易燃庫站固 定明火處木料堆廢 料易燃雜料
建筑物~ 20 15 20 15 20 30
臨建設施 20 5 6 20 15 15 30
非易燃庫、站 15 6 6 15 15 10 20
易燃庫站 20 20 15 20 25 20 30
固定明火處 25 15 15 25 ~ 25 30
木料堆 20 15 10 20 25 ~ 30
廢料、易燃雜料 30 30 20 30 30 30 ~
12.現場應有車輛循環通道,通道寬度不小于3.5米。禁止占用場內通道堆放材料。
13.現場應設消防水管網,配備消防栓。進水干管直徑不小于100㎜。較大工程要分區設置消防栓;高度超過24米的工程,應設置消防豎管,管徑不得小于65㎜,并隨樓層的升高每隔一層設一處消防栓口,配備水帶。消防供水應保證水槍的充實水柱射到最高最遠點。施工現場消防栓處日夜要設明顯標志,配備足夠水帶,周圍3米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應用非燃材料建造,設在安全位置,消防泵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并設專人值班。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14.現場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點:
(1)木料堆放不宜過多,垛之間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離。木材加工的廢料要及時清理,以防自燃。
(2)現場生石灰應單獨存放,不準與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注意防水。
(3)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應設在地勢低處,電石庫應設在地勢較高的干燥處。
15.現場中用易燃材料搭設工棚在使用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工棚設置處要有足夠的滅火器材,設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間距,城區不小于5米,農村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過于集中。每一組工棚不準超過12幢。組與組的防火間距不小于10米。
(3)不準在高壓線下搭設工棚。在高壓線下一側搭設工棚時,距高壓線的水平距離不小于6米,工棚距鐵路和易燃物庫房距離不濁于30米;距危險性較大的用火生產區不小于30米。鍋爐房、廚房用明火的設施應設在工棚區的長年下風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內應留有通道,合理設門窗,門窗均應向外開。
(5)工棚內的燈具、電線都應采用妥善的絕緣保護,燈具與易燃物一般應保持30㎝間距,使用大燈泡時要加大距離,工棚內不準使用碘鎢燈照明。
16.施工現場不同施工階段的防火要點如下:
(1)在基礎施工時,注意工地上風方向是否有煙囪落下火種的可能,注意焊接鋼筋時易燃材料應及時清理。
(2)在主體結構施工時,焊接量比較大,要加強看火人員。特別高層施工時,電焊火花一落數層,如果場內易燃物多,應多設看火員。在焊點垂直下方,盡量清理易燃物。電火花落點要及時清理,消滅火種。電焊線接頭要鎖緊,焊線絕緣要良好,與腳手架或建筑物接觸時要采取保護,防止漏電打火。照明和動力用膠皮線應按規定架設。
(3)在裝修施工時,易燃材料較多,對所用電氣及電線要嚴加管理,預防斷路打火。在吊頂內安裝管道時,應在吊頂易燃材料裝上以前完成焊接作業,禁止在吊頂內焊割作業。如果因為工程特殊需要必須在易燃棚頂內從事電氣焊時,應先與消防部門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在使用易燃油漆時,要注意通風,嚴禁明火,以防易燃氣體燃燒爆炸。還應注意靜電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現場發生火災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領
現場出現火災或火險時,要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撲救,救火方法要得當。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撲滅。可用泡沫滅火器或隔離法壓滅火源。電氣設備起火時,應盡快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千萬不要向電氣設備上潑水,這樣容易造成觸電、斷路爆炸等迸發事故。如果化學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據起火物性質選擇滅火方法,同時注意救火人員的安全,防止中毒。
現場出現火險時,工長要判斷準確,當即不能救的要及時報警,請消防部門協助滅火。在消防隊到達現場以后,工長要及時、準確地向消防人員提供電器、易燃、易爆物的情況。火災區內如有人時,要盡快組織力量,設法先將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組織滅火。
滅火以后,要保護火災現場,并設專人巡視,以防死灰復燃。保護火災現場又是查找火災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二節 消防安全技術
在施工程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一.機電設備
1.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2.工作臺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且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3.電氣設備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必須按規定接零接地,并設置獨立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4.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運轉時不準修理。
5.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于下表的規定。
輸電線路電壓 1KV以下 1~20KV 30~110KV 154KV220KV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m) 1.5 2 4 5 6
6.行燈電壓不超過36伏,在潮濕場所或在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7.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曝曬、碰撞;氧氣瓶及配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不得躺臥使用,且必須有防回火的安全裝置。
二.油漆工
1.各類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應存放在專用庫房內,不得與其它材料混放。揮發性油料應裝入密閉容器內妥善保管。
2.庫房應通風良好,不準住人,并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志。庫房與其它建筑物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調配油料應戴好防護用品,嚴禁吸煙。
沾染油漆的棉紗、破布、油紙等廢物,應收集存放在的蓋的金屬容器內,及時處理。
4.在室內或在容器內噴漆,要保持通風良好,噴漆作業周圍不準的火種。
5.使用噴燈,加油不得過多,打氣不得過足,使用時間不宜過長,點火時火嘴不準對人。
6.在調油漆或對釋稀料時,室內應通風,在室內和地下室油漆時,通風應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時吸煙,防止氣體燃燒傷人。
7.用不完的料桶應蓋好放回原處,不準到處亂放。
8.清理隨用的小油漆桶時,應辦理用火手續,按申請地點用火燒,并設專人看火,配備消防器材,防止發生火災。
三.焊接工程
(一)電焊工
1.電焊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
2.電焊機要設獨立的的開關,開關應設在防雨的箱內,拉閘時應側身操作。
3.在密閉的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4 焊接預熱工件時,應采用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焊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5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對其進行覆蓋或隔離。
6.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內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驗許可后,方可施焊。
(二)氣焊工
1.氣焊人員必須遵守安全使用危險品的有關規定,
(1)報送氣瓶和乙炔氣瓶距火源不得小于是10米。
(2)乙炔氣瓶要放在空氣流通好的地方,嚴禁放在高壓線下。應立放固定使用,嚴禁臥放。
(3)施工現場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裝置要經常檢查和維護,防止漏氣。同時嚴禁氣路沾油。
(5)氧氣瓶、乙炔氣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曬或高溫處,溫度不得超過35°C。
(6)使用乙炔氣瓶必須配備專用的乙炔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氣焊工必須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點
(1)氧氣瓶、乙炔氣瓶裝減壓器前,對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進入減壓器內。
(2)瓶閥開啟要緩慢平穩,以防氣體損壞減壓器。
(3)在點火或工作過程中發生回火時,要立即關閉氧氣閥門,(混合氣閥門,)最后關閉乙炔氣閥門。
3.氣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施焊場地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應清除或覆蓋、隔離。
(2)氧氣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3)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帶有乙炔氣和氧氣的焊槍不準放在金屬容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生燃燒事故。
(4)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或登高。
(5)嚴禁在帶壓的金屬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貯存過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時,應先清洗干凈,并將所有的孔、口打開。
(7)工作完畢,應將氧氣閥、乙炔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工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方可離開。
四.防水作業
1、患皮膚病、眼結膜病及對瀝青嚴重敏感的工人,不得從事瀝青工作。瀝青作業每班適當增加間歇時間。
2、裝卸、搬運、熬制、鋪涂瀝青,必須使用規定的`防護用品,皮膚不得外露。裝卸、搬運碎瀝青,必須灑水,防止粉末飛揚。
3、溶化桶裝瀝青,先將桶蓋和氣眼全部打開,用鐵串通后,方準烘烤,烘烤中經常疏通放油孔和氣眼。嚴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觸。
4、熬制瀝青的地點不得設在電線的垂直下方。一般應距建筑物25米;鍋與煙囪的距離應大于80厘米,鍋與鍋之間的距離大于2米;火口與鍋邊應有70厘米的隔離設施。臨時堆放瀝青、燃料的地方,離鍋不小于5米。
5、煎油前應先清除鍋內的雜質和清水。
6、熬油必須由有經驗的工人看守,要隨時測量控制油溫,熬油量不得超過鍋容量的3/4,下料應慢慢溜放,嚴禁大塊投放。下班熄火,關閉爐門,蓋好鍋蓋。
7、鍋內瀝青著火,應立刻用鍋蓋蓋緊,停止鼓風,封閉爐門,熄滅爐火,并嚴禁在燃燒的瀝青中澆水,應用干沙,濕麻袋滅火。
8、配制冷底的油,下料應分批少量,緩慢,不停攪拌,不得超過鍋容量的1/2;溫度不得超過80℃,并嚴禁煙火。
9、裝運瀝青的勺、桶、壺等工具,不得錫焊,盛油量不得超過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繩具要牢固。吊運時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鋪貼卷材,四周應設置1.2m高圍欄,靠近屋面四周沿邊應側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礎、池壁、管道、容器內等處進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業,應定時輪換間歇,通水換氣。
五、樓層鋼筋電焊焊接。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與樓面鋼筋用板支承絕緣。
2、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邊接牢固,更換焊條必須帶電焊手套,焊把線、地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用鋼筋代替地線。
3、操作前必須申請明火用火證,按規定清理好現場,按規定清理好現場周圍易燃易爆物品,備足滅火設備,設人看火,否則禁止作業。
六、明火作業
1、使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品,必須符合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部門審查批準。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時間內有效。
2、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禁止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并采用嚴密的消防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3、使用明火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1) 現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準,任何人不準擅自使用明火。使用明火時,要遠離易燃物,并備有消防器材。
2) 使用材料燒火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準用易燃油料點火。用火完畢要認真熄火。
3) 現場應設吸煙室,場內嚴禁吸煙。
4) 現場從事電焊、氣焊的工作人員均應受過消防知識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證。在作業前要辦理用火手續,并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看火人員應隨身應有滅火器,在焊接過程中不準擅自離開崗位。
七、季節施工
1、暴雨臺風前后,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等現象,應及時加固修理,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2、高層建筑、煙囪、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易爆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3、現場道路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潮措施。
4、油漆桶、稀料桶不準靠近火爐或用火烤。
第三節 工地各設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規定
一.一般規定
1、重點工程和高層建筑應編制防火措施并履行報批手續,一般工程應有防火技術方案。
2、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組織。
3、明確劃定用火和禁火區域。
4、動火作業需履行審批制度,動火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并有專人監護。
5、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清除火災隱患。
二.滅火器材適用范圍
1、泡沫滅火器適用于油脂,石油產品及一般固體物質的初起火災。
2、酸堿滅火器適用于竹木、棉毛、革、紙等一般可燃物質的初起火災。
3、干粉滅火器適用于石油及其產品、易燃物質的初起火災。
4、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于貴重設備、檔案資料、儀器儀表、600V以下電器及油脂火災。
5、水的滅火范圍較廣,但不得用于:
1) 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體火災。
2) 與水反應產生可燃氣體,可引起爆炸的物質起火。
3) 直流水不得用于帶電設備和可燃粉塵處的火災,貯存大量濃硫酸,硝酸場所的火災。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各種消防梯經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槍經常檢查,保持開關靈活,暢通,附件齊全無銹蝕。
3、水帶沖水防驟然折彎,不被油脂污染,用后清洗曬干,收藏時單層卷起,豎直放在架上。
4、各種管接頭上和閥蓋應接裝靈便,松緊適度,無滲漏,不得與酸堿等化學品混放,使用時不得撞壓。
5、消防栓按室內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進行檢查和及時加注潤滑液,消防栓上應經常清理。
6、工地設有火災控測和自動報警滅火系統時,應設專人管理,保持處于完好狀態。
四.料場倉庫存防火
1、易著火的倉庫應設在工地下風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易燃露天倉庫應有6米寬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礙物。
3、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堆貯存編號,對危險物品應加強庫存檢驗,易燃易爆物品應使用不發火的工具設備搬運和裝卸。
4、庫房內嚴禁使用碘鎢燈、電氣線路或照明應符合安全規定,易燃品應使用防爆開關和防爆燈。
5、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風良好,應經常檢查其溫、濕度,防止自然起火。
6、露天油桶堆放處應有醒目的禁火標志和防火防爆措施。
7、各種氣瓶均應單獨設庫存放。
五. 24米及以上建筑施工防火
1、設置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視需要增設臨時水箱、水池,以保證有足夠的消防水;
3、設專業防火監視巡回檢查;
4、現場配報警裝置,及時報告火險。
六.地下室施工防火
1、保持出入口暢通;
2、在門窗、洞口和通氣孔處禁放氧氣瓶和乙炔瓶;
3、不準用作危險品倉庫和存放有毒、易燃物品;
4、應有火險報警裝置。
七.熬制瀝青防火
1、鍋爐應設置在遠離建筑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適合地點,禁止設在屋頂、簡易工棚內和電氣線路下。
2、嚴禁用汽油或煤油點火,不能用瀝青做燃料。
3、需要加煤油稀釋瀝青時,應待瀝青表面的溫度降低以后進行。
4、熬制現場應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八、 電焊、氣焊作業防火。
1. 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的距離不小于10m,與易燃、 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小于30m。
2. 乙炔氣瓶與氧氣瓶存放時的距離不小于2m,使用時的距離不小于5m。
3. 氧氣瓶、乙炔氣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齊全有效。
4. 作業前應有書面的防火交底,作業時備有滅火器材,作業后清理熱物和切斷電源、氣源。
九、 涂(噴)漆的防火
1. 作業場所應通風良好,防止空氣形成爆炸濃度。
2. 禁止與焊、割作業同時或同部位上下交叉進行作業。
3. 接觸涂料、稀釋劑的工具應采用防火花型。
4. 浸有涂料、稀釋劑的破布、棉紗、手套和工作服等應及時清除,防止堆放生熱自燃
施工應急預案5
泰山石化倉儲二期工程項目目前施工進入受限空間作業階段,主要控制點的是罐區內的施工作業和油漆防腐的罐內噴涂施工。針對以上兩個施工控制點特制定以下受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方案。
一、本預案是針對施工中各種不同的緊急情況所制定的,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而且可以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進行,防止因行動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混亂而延誤事故,從而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施工中的緊急情況是指具有突發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多人員傷亡、較大經濟損失的各類建筑工傷事故。
二、成立施工緊急情況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協調工作。領導小組總指揮由項目經理負責落實,若總指揮外出,由項目執行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給予落實,當副總指揮不在的情況下,由現場技術負責人進行落實。實施救援工作的展開,具體人員安排詳見應急預案組織機構。
三、當在受限空間施工作業中發生高溫的各種緊急癥狀情況時,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后,應立即啟動本預案。在第一時間分別向項目應急救援指揮中心、“120”救護中心求助,并向公司、總工會等相關部門通報情況。緊急情況發生后,還應不間斷的'向有關領導、部門反饋后續情況。
四、在施工中緊急情況發生后,項目部即視情況成立救援現場指揮部,由項目經理擔任事故現場總指揮,并成立以下領導小組:
指揮部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項目經理部。
領導小組
組長:張俊峰
副組長:姚曉明
楊建新
王少江
林嘉福
史龍生
小組成員:
防暑降溫保障小組:姚曉明
周志偉
金建華
蔡鵬翔
張旺林
黃仁華
信息聯絡小組:楊建新
王秀妹、丘德超、郭祥輝、劉用惠
安全保障(警戒)小組:林嘉福
黃敏、陳嚇勇、陳承志、余聰其、許翔鶴
醫療救護組:史龍生
莊毅斌、葉孝基、黃承鑒
張永華、王勤
后勤保障組:王少江
李裕彬
朱文淵
吳金順、李小冰
1、保障小組
夏季施工過程中,因受限空間施工位置狹小,勞動強度大等方面的影響,給建筑工程在夏季施工來了諸多不便。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與生命、財產安全,為作業人員營造一個有保障、舒適的環境,在作業人員發生高溫不良反應時,由組長立即組織該組成員,對事故人員進行轉移、與控制,增加罐內通風排氣等措施。使應急行動具有更強的針對性,提高行動的效率。以免造成巨大的事故損失。
2、信息聯絡小組
由組長負責了解人員傷亡情況和經濟損失及緊急情況影響范圍,每天組織收集天氣溫度狀況,然后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態發展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及有關部門的聯絡。
3、安全保障(警戒)小組
對撤離區和安置區內的治安工作,由安全員擔任組長并組織隊員負責對險情發展狀況進行監控,防止影響施工工期,并對各班組人員加強安全教育,以進一步提高安全意識且組織現場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以預防惡性事故的發生以及一旦發生事故時如何將事故影響控制在最小范圍。
4、現場醫療救護小組
當事故發生時,由組長組織組員對傷員進行現場分類和急救處理,負責在第一時間對傷員實施有效救護;并及時向醫院轉送。救護人員的主要職責是:進入事故發生區搶救傷員;指導危害區內人員進行自救、互救活動;集中、清點、輸送、收治傷員。根據具體情況,迅速制定應急處理方案并組織實施。
5、后勤保障小組
由組長負責組織調集搶險人員、物資設備,督促檢查各項搶險救災措施落實到位。
五、安全技術要求:
1.按照泰山安全管理手冊,必須辦理受限空間作業票方可施工。
2.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患有職業禁忌癥及未成年者嚴禁從事受限空間作業。
3.罐內受限空間作業時必須增設通風排氣設施,增加照明力度,每次施工完要及時清理罐內施工后的垃圾,以免產生粉塵對人身危害。
4.噴涂作業人員必須配戴好個人防護勞動用品,罐內噴涂使用的高壓管,必須無破損,槍口不準對著人,罐外必須設監護人,作業人員不準在罐內抽煙,以免產生爆炸。同時作業人員可以采用時間段的施工作業,即在罐內施工一段時間,可以適當出來休息一下,這樣可以防止作業人員中暑。
5.拉到罐內的電源必須與罐體隔離措施,焊工在罐內作業必須佩戴好勞動防護用品,須與焊件保持絕緣,各區應配置消防器材。
六、各類緊急情況發生后,需調集的主要專業救援隊伍、應急救援物資。主要物資及人員職責安排如下:
1、人員、物資準備:
項目部物資的購置由辦公室負責,主要藥品及醫療救護器具如下:
(1)、藥品:腹瀉藥、消炎藥等治療藥品及仁丹、正氣水、菊花茶、降火涼茶、綠色保健食品等。
(2)、救護器具:救護汽車、毛巾、藥用藥箱等。
八、施救方法:
1、輕度患者
現場作業人員出現頭昏、乏力、目炫現象時,作業人員應立即停止作業,防止出現二次事故,其他周邊作業人員應將癥狀人員安排到陰涼、通風良好的區域休息,供應其涼水、濕毛巾等。并通知項目部醫療救護人員進行觀察、診治。
2、嚴重患者(昏倒、休克、身體嚴重缺水等)
當作業現場出現中暑人員時,作業周邊人員應立即通知項目部,并及時將事故人員轉移至陰涼通風區域,觀察其癥狀,以便于醫療人員來臨時掌握第一手醫治資料。項目部應根據具體情況,由應急總指揮決定是否啟動防暑降溫預。并立即組織救護人員親臨現場對事故人員進行救治。癥狀嚴重者,在項目部醫療設備無法救治的情況下,應第一時間轉移到最近的醫院進行觀察、治療。并上報公司。
七、善后處理工作:
1、根據事故“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采取針對性強的防范措施,加強對各班組的宣傳、教育,使每人都掌握夏季施工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做到每人都懂得保護自己;懂得救護他人。總結經驗教訓,杜絕同類事件的發生,具體防范措施如下:
(1)、由信息小組在施工現場設置溫度計,并對每天的天氣情況進行收集、處理,然后上報項目部防暑減溫保障小組,依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2)、當室外氣溫高于39℃時,項目部應對各班組進行施工降溫專項安全交底,令其各班組停止現場施工作業。
(3)、后勤保障小組應能隨時保證作業人員現場的飲水、緊急藥品。
(4)、由防暑降溫應急救援機構依具當年的氣溫情況制定出一套合理、有效的“人員作息時間表”避開每天氣溫的最高時間(11:00~15:00)段進行施工作業。經項目部討論,特制定本項目部夏季(依據本市歷年高溫月為7月~9月)施工作息時間表,具體如下:
上午:7:30~11:00
下午:15:00~18:00
遇趕工期或其它特殊情況需加班時,再做另行通知。
(5)、項目部對各班組進行安全教育,增強作業人員對各種情況的應緊處理能力。加強對夏季施工安全宣傳工作,使每人都了解、掌握受限空間安全常識,提高作業人員在實踐中的應變能力與處理能力等。
(6)、項目部內部設置醫護人員,加強項目內部的醫療救護宣傳、保障人員的生命、營造一個人性化的施工現場。
八、應急恢復、重新進入
當應急恢復后,重新進入之前必須對危險區進行評價,并且應對事故進行分析,待危險區已確定安全時方可進入現場,繼續操作。
施工應急預案6
1 前言
火電施工企業承擔了全國大部分火力發電廠的施工建設,作業范圍包含構建筑物施工和機組安裝,是一個安全高風險行業。由其施工性質決定了施工生產過程中存在著重大事故風險,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必將造成重大損失,甚至嚴重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的穩定。因此,除了采取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盡量避免事故發生外,還必須做好事故應急工作,在重大事故發生后能及時予以控制,有效地組織搶險和救助,防止重大事故蔓延。有統計資料表明,在完善的事故應急體系和全面的應急預案的支持下,開展有效的事故應急可以使事故損失減少九成。可見,對于火電施工企業來說,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是安全管理工作中極其重要的一項內容,通過對我公司多年來抓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的總結,現就如何進行火電施工企業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提出自己的觀點,供火電施工企業參考。
2 概述
2.1應急預案的概念
應急預案又稱應急計劃,是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或災害,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行動、降低事故損失而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
2.2應急預案分類
根據火電施工企業的特點,事故應急預案可分為總體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預案三個層次。
2.2.1總體預案
總體預案從公司總體上闡述應急目標、原則、應急組織結構及職責,以及應急行動的整體思路等。對于火電施工企業1個公司只需要制定1個公司級的總體預案即可。
2.2.2專項預案
專項預案往往是針對公司較為突出的事故風險的,一個專項預案所針對的是一類事故,但這一類事故是存在于多個生產現場的,所以同一個專項預案可以對多個工作現場的應急起到指導作用。
根據火電施工企業的施工特點和面臨的事故風險,火電施工企業宜編制以下五個專項預案,各預案包含的應急事故范圍如下。
a. 人身傷亡事故應急專項預案,要求覆蓋和滿足公司所有人身傷亡事故的應急要求。
b. 火災(爆炸)事故應急專項預案,要求覆蓋和滿足公司所有火災事故和爆炸、爆燃事故的應急要求。
c. 機械設備事故事故應急專項預案,要求覆蓋和滿足公司所有大型機械、設備事故的應急要求。
d. 食物中毒事故應急專項預案,要求覆蓋和滿足公司內可能發生的食物中毒事故的應急要求。
e.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專項預案,要求覆蓋和滿足公司施工活動場所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要求。
2.2.3現場預案
現場預案是針對特定的具體場所而制定的預案,因而必須具有較強的針對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一般一個施工現場制定一個現場預案為宜。
3 事故應急預案的要素
無論是總體預案、專項預案還是現場預案,都由以下要素組成,只是不同類型預案中各要素的側重點、內容和具體程度有所不同。
3.1總則
總則是應急預案的概述部分,在本部分要明確編制預案的目的、應急救援的基本原則、與其他預案的關系、制定預案的制度依據和預案的管理要求。
3.1.1目標與原則
在本要素明確應急預案所針對的事故(或緊急情況)類型、適用的范圍和應急救援的目標,以及應急救援遵循的方針和原則。
3.1.2制度要求
本要素列出涉及應急預案、應急準備、應急救援的相關制度,作為預案編制和應急救援行動的依據。
3.1.3與其他預案的關系
在本要素明確本預案與其它應急預案的關系,列出本預案使用中可能用到的,需配合使用的其它應急預案。
3.1.4預案管理
本要素對預案的制定、修改、更新、批準和發布做出明確的管理規定。
3.2應急分析
3.2.1危險分析
本要素需要明確以下內容:
a.危險源的種類、數量、特性及分布;
b.事故的類型、影響范圍及后果;
c.按需要明確地形地貌、河流、交通干道及氣象條件等可能對事故應急造成影響的因素。
總體預案、專項預案、現場預案危險分析的范圍依次減小,危險分析的深度依次增加。
3.2.2資源分析
本要素對可用的應急力量和資源進行綜述,說明以下情況:
a.應急力量的組成、各自的應急能力及分布情況;
b.各種重要應急設備、物資的準備情況;
c.上級應急機構或社會的可用應急資源情況。
總體預案、專項預案、現場預案資源分析的范圍依次減小,資源分析的深度依次增加,分析的內容依次更加具體。
3.3應急準備
3.3.1機構與職責
本要素需要明確以下內容:
a.明確參與應急的部門,并確定其職責;
b.明確應急行動總負責部門或負責人,以及每一具體行動的負責部門或負責人;
c.明確上級部門和外部組織可能提供的支持。
3.3.2物資與裝備
總體預案、專項預案的本要素一般對物資與裝備提出概括性的需求和管理上的要求;現場預案則需要明確具體的物資與裝備,包括型號、功能、數量、位置、何人負責等信息。
3.3.3應急人員培訓
總體預案、專項預案的本要素一般只對應急人員培訓提出培訓方向和管理上的要求;現場預案則需要對培訓周期、培訓對象及培訓內容做出明確的規定。
3.3.4預案演習
由于總體預案偏重于管理,可操作性較弱,一般不對綜合預案開展單獨的演習,而是在開展專項預案或現場預案演習時,需要總體預案配合,才將其納入演習中。總體預案的本要素提出演習方面的管理要求,專項預案、現場預案則需要明確演習的周期、形式、內容等的具體要求。
3.3.5員工教育
總體預案和專項預案在本要素提出員工教育的目的、作用和要求,現場預案則需要盡量明確員工教育的內容、形式、周期等的具體要求。
3.3.6互助協議
當應急力量與資源相對薄弱時,應事先尋求外部應急支持,與之簽訂互助協議,以便在應急救援中及時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資源的援助。例如,與當地醫療、通信、消防、物資供應等部門(單位)簽訂互助協議。
本要素要對必須簽訂的互助協議做出要求。
3.4應急響應
3.4.1接警與通知
本要素需要明確以下內容:
a.報警(應急響應)電話;
b.建立事故通報流程;
c.迅速準確地上報事故的有關信息。
3.4.2指揮與控制
總體預案和專項預案要明確以下問題:
a.如何確定應急響應級別;
b.啟動應急指揮部門的標準和程序;
c.誰或哪個部門負責事故相關信息的管理。
現場預案要明確以下問題;
a.針對事故的嚴重程度確定響應范圍;
b.誰或哪個部門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確定現場總指揮;
c. 如何啟用應急隊伍;
d. 誰或哪個部門負責現場信息的報告。
3.4.3報告與公告
本要素需要明確以下內容:
a.什么時候發出報告與公告;
b.誰有權決定啟動報告與公告;
c.向誰發出報告與公告;
d.報告與公告信息的表現形式。
3.4.4通訊
總體預案和專項預案的本要素一般只需要對應急通訊作管理性的說明;而現場預案則需要明確以下內容:
a.現場指揮部、應急指揮部門、各應急部門、醫院、上級部門、外部救援機構等之間進行通訊的方法;
b.應急組織的'通訊需要情況和備用通訊系統的情況;
c.哪個部門負責應急通訊的保障工作。
3.4.5事態監測與評估
總體預案和專項預案的本要素一般只需要明確事態監測與評估的作用和目的,提出管理性的要求;而現場預案則需要明確以下具體的內容:
a.哪個部門負責監測與評估活動;
b.監測與評估的內容;
c.監測儀器設備及監測方法;
d.監測點的設置、現場工作流程、匯報(報告)程序。
3.4.6公共關系
在重大事故發生后,與公眾和新聞媒體進行良好的溝通,向公眾和社會發布準確的事故信息、公布事故情況、以及已采取的措施,有利于事故的處理。在本要素中應明確以下內容:
a.信息發布的審核和批準程序,保證發布信息的統一性,避免出現矛盾信息;
b.為公眾的咨詢提供服務安排。
3.4.7應急人員安全
總體預案和專項預案的本要素一般只需要提出保護應急人員安全的管理性要求,而現場預案則需要明確以下具體的內容:
a.應急隊伍或應急人員進入和離開現場的程序;
b.根據事故的性質,確定個人防護設備的配備。
3.4.8搶險
總體預案和專項預案的本要素一般只需要對搶險工作做出總體上的部署和安排,提出原則上的要求;而現場預案則需要明確以下具體的內容:
a.搶險力量的分布情況;
b.各應急隊伍的搶險任務;
c.針對事故性質所采取的處理對策和方案。
3.4.9警戒與治安
總體預案和專項預案的本要素一般只需要對警戒與治安工作提出原則上的要求;而現場預案則需要明確以下具體的內容:
a.哪個部門負責警戒與治安;
b.警戒與治安工作的原則和事件處理方案;
c.警戒人員的安全及所需的個體防護設備。
3.4.10人群疏散與安置
總體預案和專項預案的本要素一般只需要對人群疏散與安置工作提出管理性的要求;而現場預案則需要明確以下內容:
a. 哪個部門和那些人員負責組織疏散;
b. 明確疏散區域、疏散距離、疏散路線、疏散運輸工具等;
c. 何時疏散人群可以回遷。
3.4.11醫療與衛生
總體預案和專項預案的本要素一般只需要對醫療與衛生工作提出管理性的要求,進行概括性的論述;而現場預案則需要明確以下具體內容:
a.可用的急救資源列表,如急救中心、醫院等機構信息;
b.救護器材、搶救藥品、消毒解毒藥品等信息;
c.指定醫療指揮員負責現場急救和醫療的指揮和協調;
d.建立與上級及外部醫療機構的聯系與協調;
e.保障現場急救和醫療人員個人安全的措施。
3.5現場恢復
3.5.1恢復現場
本要素應說明恢復正常狀態的流程、安全注意事項,現場清理和受影響區域的連續監測要求。
3.5.2結束應急
本要素應說明宣布應急結束的程序和應急人員撤點、撤離、交接的程序和注意事項。
4 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寫格式
根據事故應急預案要素的要求,在預案編寫時可分為五章共二十五條來編寫。即:每個一級要素為一章,每個二級要素為一條進行編寫。
此外,由于火電施工企業隨著施工項目的變化,組織管理機構變化頻繁,事故應急預案也必須隨之修改。為便于預案的修改、更新,在預案的編制過程中,也可增加“特殊風險預案”、“標準操作程序”和“支持附件”三個章節,把在預案使用過程中可能會變更的這部分內容集中于這三章內,便于預案在使用中的修改和更新。
施工應急預案7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建立機制不完善,應急投入不足。
應急管理工作是一項十分復雜的系統工程,包括應急管理體系、制度的建設,裝備物資的準備等等,設計到各個部門,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需要領導的高度重視和統一指揮。但是,往往由于企業個別領導認識不足、重視不夠,造成應急管理層次不高,體系不順,協調不暢,物資準備不足,配備人員不到位等問題,其實,這已經構成安全生產過程中的重大隱患,在突發生產安全事故開展應急救援行動時往往捉襟見肘、顧此失彼,造成嚴重的后果。
二、預案內容不完善、可操作性差,缺乏有效的實施。
應急預案根據其法律性質可以分為高階預案和低階預案,高階預案以確保合法性為目標,低階預案以增強可操作性為追求。誠然,建筑施工企業編制的應急預案從性質上看,應當視為企業的內部管理規定,屬帶有行政色彩的自治文件性質的低階預案,理應以可操作性強做為編制要求。然而,大多企業編制的應急預案由于過度模仿高階預案而造成功能虛化,完全背離了當初編制預案的初衷。
1、應急預案編制主體的不完備和審批程序的不規范。
為了確保預案真正切合應急管理實踐的需要,在預案的編制過程中,就必須充分吸收可能涉及的各類主體(或代表)的參與。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企業負責人、應急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有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相關領域技術專家等,絕非一個部門或一個人所能獨立完成的。預案編制完成后,應根據分級管理的要求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做必要的修正和調整,最后由上級公司負責人或主管部門審批執行。
2、應急預案體系不完善。
一個企業完備的應急預案體系應包括總體預案、專項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總體預案是本單位應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原則、應急救援體系、預警機制等;專項預案是針對某一類事故的救援方案,必須遵守總體預案的基本框架;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施工現場事故類別編制的具體措施辦法。實際上,很多建筑施工企業或是沒有分清總體預案和專項預案的關系,造成總體預案與專項預案的脫節;或是僅僅建立了救援的基本程序,忽視了現場處置方案;或是預案編制時過度模仿,沒有充分考慮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導致應急救援職責不清,落實不到位,最終形成應急預案體系的諸多缺陷。
3、應急預案缺無針對性,可操作性差。
建筑施工行業與其他行業不同,不同的建設項目其產品結構、施工環境、施工方法等都不同,為了確保預案的針對性,項目部在項目開工前就制定了相應的應急預案。可又因為項目部是臨時性組織,因工程開工而組建,因工程結束而終止,所以建筑施工企業必須不斷地制定項目部級別的應急預案;再加上很多建筑施工企業對本單位的危險源的分析不夠,或把根本不可能發生的事故寫入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或對事故的發生、發展研究不夠透徹,只是進行簡單的、原則性的要求,沒有落實處置的責任人、實際、方法、裝備等;更有甚者認為編制預案沒有用,純屬紙上談兵或是為了應付檢查,編制時照搬照抄;種種原因導致采取的預防措施和處置措施沒有針對性,過分原則化,缺乏可操作性。
4、應急預案缺乏系統的規劃和協調,預警、響應機制不明確。
建筑事故企業面臨的潛在重大事故可能會有多種類型,但應急資源卻是共同的。如何針對多種事故類型進行應急預案的系統規劃,保證各應急預案之間的協調性,避免預案之間的矛盾和交叉,在編制應急預案前必須總體考慮并予以明確。有些單位針對可能的重大事故編制了幾個甚至是十幾個孤立或單獨的應急預案,在應急組織機構職責、指揮以及響應程序等方面,不僅帶來了不必要的內容重復,而且極易引起矛盾和混亂,對預案的維護和職責的明確等帶來一系列問題。再一個就是,很多建筑施工企業的應急預案沒有建立預警、響應機制或預警響應機制不明確、響應分級不合理,在事故發生后不知道應該啟動哪一級響應或什么情況下啟動響應升級,經常出現小事故夸大化,造成應急資源的浪費;大事故啟動不及時,嚴重影響應急救援效果。
5.應急預案缺乏有效的實施。
盡管編制應急預案在事故應急救援中起著十分關鍵的作用,但有了應急預案,并不等于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就有了保障。刪掉一句應急預案能否在事故應急救援中發揮積極有效的作用,不僅僅取決于預案本身的完善程度,還取決于應急預案的實施情況,包括預案的宣傳,落實預案中所需的機構、人員及各種資源,開展預案培訓,進行定期演習,向公眾進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
三、教育培訓不夠,演練形式化,評估和統計跟不上。
1、應急培訓不夠或效果不佳。
目前,大多建筑施工企業由于針對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教材較少,很多培訓活動只是照本宣科,簡單空洞的說教;從業人員又不能根據崗位進行差別化培訓,未能按照有關規定對救援人員進行專門的處置技術培訓;還有許多領導干部未接受過應急指揮和處置能力的培訓;種種情況造成很多不具備參加救援工作能力的人被編入救援隊伍,從而導致事故發生后無法保證迅速、高效地展開救援工作。
2、應急演練方法不科學,準備不充分,評估工作亟待加強。
刪去一句一次成功的演練必須首先做好演練的策劃準備工作。因為應急演練是由多個機構和部門共同參與的一系列行為和活動,它的組織和實施是一項非常復雜的任務,包括成立應急策劃小組、確定演練目標和演練范圍、編制演練方案、安排后勤保障、培訓評價人員等內容;然后進入演練實施階段,在演練過程中一定要按照既定應急預案、演練方案實施,以保證演練活動的正常進行;最后進行演練評價總結。事實上,許多建筑施工企業開展應急演練活動是采用舞臺劇的方式,或只是進行簡單的局部的單兵演練,策劃人員、現場指揮人員、參演人員不分,職責不明;未能根據事故發生概率的大小、事故發生危害程度的高低及可觀摩性來確定演練目標和演練范圍;演練準備工作不充分,制定的應急演練方案不完善或指導性不強,導致演練過程出現意外、突況或很多環節不到位;演練結束后,對演練過程不評估或評估不及時,不總結存在的問題,不將預案修改完善;這樣的演練根本達不到演練目的,起不到提升應急技能、各部門快速響應能力和協調作戰的效果。
四、應急管理與安全管理概念模糊,處理不當。
有些人認為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做得好,不需要再進行應急管理,認識不到應急管理是企業安全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有些人搞不清應急管理與安全管理之間的關系,將安全管理與應急管理對立起來,認為過多地進行應急管理就是對安全管理的否定;還有些企業負責人認為應急管理是發生事故后的安全管理,忽視應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實際上,應急預案是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制定的處置措施,應急預案中的事故預防、預警也是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一個好的`應急預案包括了危險源的辨識、預防措施、預警、應急措施等內容,而這恰恰是企業安全管理的重點,所以說應急管理應該貫穿于整個安全管理過程中,而且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
對策措施:
(一)加強宣傳教育,積極開展應急管理培訓。
1、結合“百日安全無事故”、 “安全生產月”、“應急演練周”、“全國防災減災日”等專題活動,利用活動平臺和各類培訓教育資源,根據不同的培訓對象采用研討式、互動式、體驗式、模擬式等多種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開展貼近群眾、貼近實際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培訓質量和效果,夯實應急管理基礎。
2、教育培訓不但要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的應急教育,提高對應急管理工作的認識,加強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加大應急投入,建立完善一個高水平、高標準的應急管理體系,成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配備專職人員。還要加強對各職能部門和廣大職工的宣傳教育,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要求,促使每一個部門、每一個崗位、每一個人都要轉變職能、更新觀念,做到職責明確、平戰結合,負責日常事務,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培訓指導、綜合協調等職能,做好應急救援物資配備和防護器材的日常維護管理,開展隱患排查、預防性安全檢查等工作,保證各項應急管理工作有序開展。
3、建筑施工企業應急管理機構要加強對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和指導,制訂應急管理的培訓規劃和培訓大綱,明確培訓內容、標準和方式,分崗位組織編寫各類人員的培訓教材,針對企業應急管理人員和施工現場人員進行分類培訓,提高各類人員的應急反應能力和緊急處置能力。
(二)規范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建立合理的應急管理機制。
1、建筑施工企業在應急預案的編寫過程中嚴格按照要求成立編寫小組,對本單位進行科學的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對本單位的應急準備和應急隊伍進行科學評估,形成分析和評估報告,根據報告編寫預案,最后按照程序組織評審和。
2、建筑施工企業應成立專門的應急管理部門,指定較高級別的人員負責應急管理工作,從應急預案、應急救援組織體系、預警和響應、應急救援技術、應急保障、應急演練及預案管理等方面提高應急預案的操作性和適應性。還應根據企業規模、管理機制、生產事故的特點來確定本單位的應急管理層次、應急指揮體系、預案響應級別等,要求各層級職責明確、體系清楚、運行順暢,在響應級別升級時,接口要嚴密,升級的條件、聯系方式要明確,要與上級預案銜接。
(三)加強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切實提高應急能力。
1、建筑施工企業要建立完善應急演練制度,結合企業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施工項目部的應急演練要做到經常化。演練形式多樣化,以滿足檢驗預案、熟悉程序、教育員工為目的。
2、建筑施工企業開展應急演練活動要密切結合施工生產的特點與實際情況,方法要科學、形式要適當,注重實效。在演練之前,責任部門應積極探索適合本單位實際的演練模式,認真做好策劃準備工作,成立演練領導小組,確定演練目標和范圍,制定演練方案,更要做好各類演練人員的培訓工作,使他們明白“事前、事中、事后,誰來做、怎樣做、做什么、何時做、用什么資源做、做到什么程度”;演練時在演練內容、方法、規模和效果下功夫,不搞形式,不走過場,真正把應急演練當成安全事故對待,通過演練使崗位更加明確、職責更加清晰、機制更加完善,應急響應速度和應對安全事故的能力不斷提高。演練結束后要及時總結評估,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預案、完善應急措施。
(四)正確地把安全管理與應急管理結合起來
我們要切實明白,應急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安全管理是為了預防事故的發生,從安全管理的角度來講,希望應急預案永遠不要啟動。但是,由于生產事故的不確定性和生產力水平的限制,生產事故仍時常發生,在日常安全管理中要做到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就必須進行應急管理。
結束語:我們知道,應急管理工作開展的好壞是一個企業是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體現。更何況建筑施工企業只有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才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行動,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危害。因此,任何一個建筑施工企業都應遵循“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理念,以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以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能力為重點,建立“統一指揮、結構合理、功能完備、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體系,增強預防各類風險和危機的能力,為企業發展營造了安全、穩定的和諧環境。
施工應急預案8
一、制定目的
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突然性停電事故主要體現在主電源變壓器故障、現場大型設備嚴重漏電斷電等。事故發生后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機械設備損壞。為確保我項目部發生突然停電后,能迅速有效地組織對本工程供電電路的維護,將恢復供電后的觸電和機械傷害事故風險降低到最小程度。在施工過程中,供電部門可能下發停電通知為確保我項目部在市電停電后,合理安排施工,并將恢復供電后的觸電和機械傷害事故風險降低到最小程度。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xx)和有關法定、法規、制定本預案。
二、應急響應
一、在接到停電通知的情況下,項目部工作人員應做好停電前的應變工作。二、 在沒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發生停電項目部工作人員應立即確認是內部故障停電還是外部停電。若系內部故障停電,應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若系外部停電,一方面要防止突然來電引發事故,一方面致電電力局查詢停電情況,了解何時恢復供電,并將了解的情況通知項目經理。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由項目部成立應急響應指揮部,負責指揮與協調工作。組長:陳鵬成員:李鄭、季明官、武琰瑋、黃德舫、鄧欣、張前朋、陳華明、陳源之具體分工如下:一、陳鵬停電后負責組織指揮全公司的應急工作,合理安排人員。二、陳源之、鄧欣負責停電后各路電箱的電路切斷工作。三、黃德舫、陳華明負責了解停電的原因及可能恢復供電的具體時間。四、張前朋負責施工機具的待機狀況。五、李鄭、季明官、武琰瑋負責維護因停電引起的現場秩序。
四、停電應急預案
(一)、突發性停電的應急措施
(1)有效地組織食堂伙食的安排。
(2)對可能造成的不穩定秩序及時進行排解。
(3)充分了解停電的原因及可能恢復供電的時機。
(4)有序地組織人貨兩用電梯內人員的安全撤離。
(5)分別切斷各路分箱、分配電箱、開關箱的電路。
(6)立即切斷總配電房的電源開關,離開時鎖好門。
(7)組織檢查本工地供電線路是否因施工不當造成斷電。
(8)有序地組織混凝土澆搗的.質量控制,避免造成嚴重的質量事故。
(9)檢查大型機械如塔員、人貨電梯、井架等停止運行后的狀態及限位效果。
(10)檢查正在使用的各種小型機械待機情況,確保供電后安全、有序地恢復工作。
(二)、接到停電通知的應急措施
(1)檢查發電機,準備起動發電機供應項目日常生活用電。
(2)有效地組織食堂伙食的安排。
(3)有效地保證現場照明,保證地下室照明。
(4)充分了解可能恢復供電的時機。
(5)有序地組織混凝土澆搗的質量控制,避免造成嚴重的質量事故。
(6)在發電機功率允許范圍內,有效地組織項目部分施工機具施工。
(7)檢查工地供電線路和各種施工機械,確保供電后安全、有序地恢復工作。
(8)檢查正在使用的各種小型機械待機情況,確保供電后安全、有序地恢復工作。
五、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按照目前項目部準備的應急物資,消防器材及衛生器具、通信裝備等,管理責任人經常進行檢查設施是否完好有效,配備的數量合理。 安全事故應急常用物資和設備有:(1)常備藥品:消毒藥品、急救物品(創可貼、繃帶、無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袋、氧氣袋等。
(2)搶險工具:鐵鍬、撬棍、氣割工具、消防器材、小型金屬切割機、電工常用工具等。
(3)應急器材:架子管、安全帽、安全帶、防毒面具、應急燈、對講機、電焊機、水泵、滅火器等。
(4)設備:小轎車2輛。
六、通訊聯系
供電所電話:工地現場值班電話:有關負責人電話:項目負責人 手機安全員 手機技術負責人 手機施工員 手機
七、注意事項
一、恢復供電后應先檢查各類機械設備是否處于安全待機狀態。
二、恢復供電后,合閘順序應為總配電房→分箱→分配房→開關箱。
三、對可能造成的其他事故,應啟動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
施工應急預案9
為做好xxxx公路xxxx防汛搶險救災(以下簡稱搶險救災)應急救援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水災、水毀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確保各施工處內路基、橋涵等基礎設施和施工工地、駐地等工作的安全渡汛,依據上級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合同段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xx公路xxxx在發生以下水毀險情時應爭救援處理工作:
(一)路基、橋梁及涵洞等施工部位發生水災造成重大險情事故時應爭救援處理工作。
(二)施工工地、駐地等發生火災造成重大險情。
二、實施原則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搶險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首先接報,就近施救;
(三)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次生損失;
(四)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
(五)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三、防汛搶險救災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項目部成立防汛搶險救災應急救援處理工作指揮部(下下簡稱應急處理指揮部),應急處理指揮部總指揮由項目常務副經理朱見擔任,副總指揮由項目副經理王鳳忠擔任,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為指揮部成員,應急處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在項目部綜合辦公室。
(二)應急處理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進行搶險救災,統一指揮對險情水毀現場的應急救援,控制險情蔓延和擴大。
2、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現場搶修施救、通訊聯絡、后勤保障、運行穩定、善后處理、原因調查等工作。
3、指導監督應急救援處理工作,協調解決應急救援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4、組織召開險情水毀現場會議。
(三)應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指導各單位制定應急處理預案和開展檢查及演練。
2、險情事故發生接報后,立即向應急處理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匯報,并將應急處理指揮部領導的指示及時傳達組有關單位,保持與施工現場各施工處聯系,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保障整個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
3、研究向上級報告險情事故應急處理的訊息,報應急處理指揮部領導審批后,依照事故報告程序上報。
4、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應急處理指揮部可依據情況需要,在現場附近設立現場指揮部。公路工程、駐地等水災險情由項目部和施工處負責,水災險情所轄路段的施工段由所屬部門配合。
(五)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
1、指揮協調水毀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
2、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應急處理指揮部匯報搶險救援工作及除情水毀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3、及時落實應急處理指揮部領導及上級有關領導的指示精神。
4、安排上級領導視察險情事故現場的.有關事宜。
(六)現場指揮部成立現場施工組,通訊聯絡組、善后處理組、后勤保障組、運行穩定組、原因調查組等險情水毀應急處理工作辦事機構,明確責任人、聯絡人。
四、險情水毀報告
險情水毀發生后,發生險情路段必須做到:
(一)立即將所發生險情水毀的情況報告項目部應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電話:6425270)。并由其分別轉報上級主管部門,電話報告完畢2個小時內向項目部應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報書面材料。
(二)對于已經報告的險情水毀搶修進展情況,要隨時續報。險情水毀搶修完成24小時內,形成完整的書面材料報項目部應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
(三)險情水毀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險情水毀的時間、地點和路段。
2、發生險情水毀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水毀情況、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險情水毀原因、性質和初步判斷;
4、險情水毀搶修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險情水毀搶修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險情水毀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五、險情水毀應急與救援
當得知發生險情水毀或收到水災險情水毀呼救后,應急處理指揮部依照應急處理險情水毀的基本程序,迅速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險情水毀發生后,有關施工處負責人應當親赴現場;緊急情況下,應急處理指揮部或副總指揮帶隊親赴現場。
到達現場后,各險情水毀應急救援處理工作組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依照各自職能立即開展工作。
(一)通訊聯絡。通訊聯絡組工作人員應當堅持晝夜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記錄,調度安排應急救援搶修工作。
(二)現場施救。現場施救組工作人員應當本著“救人高于一切”的原則,積極救治受傷人員,解救水困人員,最大限度地減少死傷人數的損失,千方百計地做好防止和減輕次生損失工作。
(三)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組工作人員應當依據應急救援處理工作需要,調集有關物資設備,保證應急救援處理需要,為應急救援處理工作提供保障。
(四)運行穩定。運行穩定組工作人員應當做好思想穩定工作,必要時采取統一管理、分散接待的方法,做好死傷者家屬的事宿安排等接待工作,并做好思想工作。
(五)善后處理。善后處理組工作人員應察勘險情水毀現場,收集險情水毀證據,分析險情水毀原因,為險情水毀公正、公平處理提供依據。
六、應急處理支持與反饋。
(一)項目部配備專業保障隊伍是應急救援處理工作中的骨干力量。保障隊伍及其設備物資由項目部統一調度使用。緊急情況下,可先口頭調度,后補辦文書手續。
(二)項目部可依據險情事故應急援處理工作的需要,緊急征用機械、運輸設施。各施工處必須無條件地服從調度和征用。
參與應急救援處理工作的單位可依照有關規定,向當事方有關單位請求給予適當救助補償;當事方有關單位應視情給予適當救助補償。
(三)項目部依據參與應急處理工作實際情況與救助效果,對應急處理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四)社會救援。加強與諸城市公安、消防、村民、人民醫院等部門的聯系,一旦發生險情時確保應急救援。社會支援應急電話:諸城市季6213124;諸城市政府6213592;諸城市公安局:6328000;諸城市人民武裝部6212142;諸城市駐軍部隊6012144、6099745;諸城市公路局6212734;諸城市交通局6212316;消防大隊119;交通警察122;醫療救護120。
(五)經查實在應急處理工作推諉扯皮、拖延時限或虛報救助實效的,給予通報批評;性質嚴重的按黨紀政紀追究有關單位及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險情事故發生后,當事方有關單位應當從講政治、保穩定的高度,嚴格新聞采防程序,認真核定新聞報道統稿,客觀公正地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凡發生本預案所指以外的險情事故,各單位可參照本預案執行。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施工應急預案10
1.1編制目的
提高全縣保障公共安全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突破創新跨越科學發展。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核與輻射事故,環境污染和植物疫情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中毒,動物疫情,飲用水安全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等。
各類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省政府印發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突發事件分級標準(試行)》(以下簡稱《分級標準》),作為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指導全縣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適用于全縣范圍內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需要由縣政府負責處置的一般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全縣范圍內發生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事件,依照本預案進行先期處置。
1.5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切實履行政府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并重,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健全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在各級黨委的領導下,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確保應對突發事件的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充分動員和依靠公眾力量,發揮鄉鎮、社區(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依靠科技,提高素質。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突發事件的綜合能力。
公開透明,正確引導。及時、準確、客觀、統一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及處置工作情況,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1.6應急預案體系
全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總體應急預案是全縣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全縣應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突發事件的規范性文件。
(2)縣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縣政府及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由縣有關部門牽頭制定,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
(3)縣突發事件部門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是縣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突發事件制定的應急預案,由縣有關部門制定印發,報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備案。
(4)突發事件地方應急預案。具體包括: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制定的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各鄉鎮(街道辦)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報縣政府備案。
(5)社區(村)和企事業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應急預案。
(6)重大活動應急預案。主辦單位為舉辦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制定的應急預案。
各類預案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和情況變化,按照有關規定,由制定單位及時修訂;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構成種類要及時補充、完善。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縣政府成立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領導小組),作為全縣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領導決策機構。組長由縣長擔任,副組長分別由分管安全生產、民政、衛生、公安工作的副縣長擔任,成員由縣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1)對全縣行政區域內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統一領導、統一協調。(2)指導編制、修訂、全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3)決定和部署全縣應急工作重大事項。副縣長按照工作分工和在縣相關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以下簡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中兼任的職務,負責相關類別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必要時,派出專門工作組指導有關工作。
2.2辦事機構
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應急辦),是縣應急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綜合協調和服務監督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承辦縣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督促落實縣政府有關決定事項和縣政府領導批示、指示精神;指導全縣突發事件應急體系、應急平臺建設;組織編制、修訂《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審核專項應急預案,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協調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應急保障和宣傳培訓等工作。
2.3工作機構
縣政府有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行政法規和各自的職責,負責相關類別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自然災害類由縣民政局牽頭;事故災難類由縣安監局和相關部門依據其職責牽頭;公共衛生事件類由縣衛生局牽頭;社會安全事件類由縣公安局牽頭)。具體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事件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的起草與實施,貫徹落實縣政府有關決定事項;及時向縣政府報告重要情況和建議,指導和協助各鄉鎮(街道辦)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2.4地方機構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是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各類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要設立或確定應急管理辦事機構,負責本級突發事件領導機構的日常工作。
3運行機制
按照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各鄉鎮(街道辦)要建立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要加強農村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建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
縣政府會同有關部門,整合各類資源,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加強城市應急體系建設,建立統一接報、分級分類處置的應急平臺。
3.1預測與預警
各鄉鎮(街道辦)、縣有關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1.1預測預警系統
建立全縣統一的突發事件預測預警系統。各鄉鎮(街道辦)、縣有關部門要綜合分析可能引發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并及時上報。縣應急辦會同各鄉鎮(街道辦)、縣有關部門整合監測信息資源,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測預警系統。
3.1.2預警級別及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
(1)預警級別依據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區域范圍,從高到低可劃分為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四個級別,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予以表示。
(2)預警信息的。各鄉鎮(街道辦)、縣有關部門要及時、準確地向縣政府報告可能引發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縣政府將根據突發事件的危害性和緊急程度,、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
(3)預警通告的內容。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機關等。預警通告后,預警內容需變更或解除的,應當及時變更通告或解除通告。
(4)預警信息的渠道。建立防災警報體系,充分利用人民防空警報、氣象等各類災害預警體系災情警報。建立應急機構、災情預測預報單位與縣人防、氣象等部門的聯系,明確災情警報的權限和程序。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通告方式。移動、電信、聯通等電信運營企業要根據需求,升級改造手機短信平臺,提高預警信息發送效率,并提供優先權限。
(5)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根據預警級別采取相應的措施,做好啟動相關應急響應和應急機制的準備。
3.2應急處置
3.2.1信息報告
報告責任主體:突發事件發生所在地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向當地或上級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縣政府、各鄉鎮(街道辦)、縣有關部門是受理報告和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的責任主體。
報告時限和程序: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應立即核實,并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事件,縣政府及時上報市政府,上報到市政府的時間距事件發生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特殊情況下,可越級上報,但必須同時報告上一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
報告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縣應急辦要及時匯總上報突發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況,同時將縣領導的批示或指示傳達給有關鄉鎮(街道辦)和部門,并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各鄉鎮(街道辦)、縣有關部門要及時掌握較大以上突發事件信息,對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信息的報送,不受《分級標準》限制。
突發事件涉及港澳臺、外籍人員,或者影響到境外,需要向有關地區或國家通報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3.2.2先期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
發生或確認即將發生突發事件,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人要迅速趕赴現場,視情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協調、動員當地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人民群眾進行先期處置,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當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縣、鄉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四十九條辦理;當社會安全事件發生后,縣、鄉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五十條辦理,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3.2.3應急響應
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或者需要省、市政府協調處置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事件,縣政府按規定程序逐級向市、省政府提出請求。
對于發生的一般突發事件,根據縣政府領導指示或者實際需要提出,或者應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請求或縣有關部門的建議,縣應急辦提出處置建議向縣長、分管副縣長、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報告,經縣政府領導同志批準后啟動相關應急響應,必要時提請縣應急領導小組審議決定。
3.2.4指揮與協調
需要縣政府處置的突發事件,由縣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縣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鄉鎮(街道辦)、縣政府有關部門開展處置工作。主要包括:
(1)需要由縣政府組織處置的突發事件,由縣應急領導小組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或縣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趕赴事發地進行指導和協調,調集應急隊伍和應急物資開展應急處置。
(2)制定并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件。
(3)協調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政府有關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包括協調省、市駐慶單位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關系和調度各方應急資源等。
(4)部署做好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和當地穩定工作。
(5)及時、準確向縣政府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6)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在縣政府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縣政府工作組的指揮或指導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縣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需要多個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事件,由該類突發事件的業務主管部門牽頭,其他部門予以協助。
3.2.5應急聯動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協同作戰,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1)技術專家組:由相關部門的技術專家組成,參與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的研究工作,鑒定和解答有關專業技術問題。
(2)搶險救援組:由相關主管部門和縣安監、公安、消防等部門組成,組織專業搶險和現場救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
(3)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組:由縣衛生、食品藥品監管、畜牧等部門組成,負責醫療救護、疾病控制、衛生監督、藥品監管、心理援助和人畜共患疫情控制工作。
(4)治安警戒組:由縣公安部門負責,實施現場警戒,保護事件現場,加強交通管制,確保應急運輸暢通,維護治安秩序。
(5)人員疏散和安置組:由縣商務、住建、交通運輸、人防、民政、公安、氣象等部門組成,負責有關人員緊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時采取強制疏散措施,并保證被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
(6)社會動員組:由縣應急辦負責和牽頭,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參與,負責動員組織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志愿者等參與應急處置及家屬的思想安撫工作。
(7)物資、經費和生活保障組:由縣發改、經信、商務、交通運輸、財政、民政、物價、糧食等部門組成,負責調集應急物資,必要時征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的'物資、設備、房屋、場地等,適時動用糧食等儲備物資,保證應急需要、市場供應和物價穩定。由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有關部門,做好應急工作人員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8)應急通信、氣象組:由縣經信、人防部門和電信運營企業負責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由縣氣象部門負責做好事發地的氣象監測和天氣預報預警信息服務,必要時設立移動氣象臺,為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氣象服務。
(9)綜合信息、新聞組:由縣委宣傳部、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抽調專門人員,負責綜合文字、信息整理及報送工作。由新聞報道應急協調指揮機構負責,制定新聞報道方案,設立新聞發言人,適時向社會事件進展和處置情況,同時組織新聞媒體向公眾宣傳自救防護等知識。
(10)涉外工作組:由縣委宣傳部、縣政府辦公室、臺辦、商務、公安等部門組成,負責接待港澳臺及境外新聞媒體,處理涉及港澳臺和外籍人員的有關事宜。
(11)特種應急組:由縣環保、衛生、科技、金融、公安等部門組成,負責處置社會安全、經濟安全、核與輻射、環境事故、金融風險和等突發事件。
(12)綜合組:由縣政府辦公室及相關部門組成,負責綜合協調以上各組的工作,作為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的辦公室。
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省、市駐慶有關單位,武警中隊,企事業單位等應服從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調配。
3.2.6區域合作
縣政府指導、鼓勵各鄉鎮(街道辦)加強應急管理區域合作與聯動,各鄉鎮(街道辦)要加強應急管理區域合作,建立健全應急管理聯動機制。
3.2.7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或事發地政府在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并確認危害因素消除后,向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的政府或有關部門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狀態的報告。接到報告的政府或有關部門綜合各方面情況和建議,作出終止執行相關應急響應的決定,宣布應急狀態解除。
3.3恢復與重建
3.3.1善后處置
(1)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縣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2)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縣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損害調查核定工作,對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的各類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保險監管機構應當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保險責任內損失的理賠工作。
(3)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縣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受災群眾的正常生活,所需救災資金和物資由事發地政府安排,縣有關部門按照規定及時給予補助,必要時申請市政府和市有關部門予以支持。
3.3.2社會救助
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社會救助制度,鼓勵和動員社會各界進行援助。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及慈善團體要積極開展捐贈、心理援助等社會救助活動。縣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社會救助資金和物資分配、調撥、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3.3.3調查與評估
(1)縣有關部門會同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成調查組,及時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提出防范和改進措施。屬于責任事件的,應當對負有責任的部門和個人提出處理意見。對應急事件的受害者、救助者心理損傷進行評估與調查,提出善后處理措施。
(2)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縣有關部門要及時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提出加強和改進同類事件應急工作的建議和意見,在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15天內,以書面形式報上級政府或有關部門。
3.3.4恢復重建
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突發事件的恢復重建工作分別由省、市政府統籌安排。省、市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規劃,提出恢復重建的建議和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由縣政府組織實施;需要省政府支持的,由市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向省政府和省有關部門提出請求。一般突發事件的恢復重建工作由縣政府負責。
3.4信息
突發事件的信息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原則。在突發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簡要信息,隨后適時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工作。
突發事件信息,由縣政府辦公室或縣有關部門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
4應急保障
各鄉鎮(街道辦)、縣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保障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救援隊伍分別是:依托公安消防隊伍組建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由武警中隊、預備役等力量組成的骨干應急救援隊伍;由相關部門組建的配備專業裝備器材并具備一定專業技術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由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和社區(村)等群眾自治組織組建的基層應急救援隊伍;由各行業、各領域具備一定專業技術水平的專家人才組成的專家應急救援隊伍;由各級政府及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職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建立的志愿者應急救援隊伍。
各鄉鎮(街道辦)、縣有關部門要加強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4.2財力保障
各鄉鎮(街道辦)、縣財政部門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應當簡化財政資金的審批和劃撥程序,保證應急處置所需資金。對受突發事件影響較大的單位和個人,縣有關部門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對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4.3物資保障
縣發改、經信、商務、住建、城管執法、交通運輸、民政、水務、公安、消防、電業等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定期組織提供應急物資儲備目錄,會同有關部門統籌規劃建設應急物資儲備庫,并根據應對突發事件的需要,采取商業儲備、生產能力儲備等方式,保障處置與救援所需物資的生產供給。專業應急部門負責儲備處置突發事件專業應急物資。
建立縣鄉兩級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完善重要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備、更新、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鼓勵和引導社區(村)、企事業單位和家庭儲備基本的應急自救物資和生活必需品。
縣政府依法實施應急征用,被征用的財產使用后,應當及時返還被征用人。財產被征用或者被征用后毀損、滅失的,應當按照當時當地的市場平均價格給予補償。
4.4基本生活保障
縣衛生、民政、水務、電業等單位要會同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災區群眾有水喝、有飯吃、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5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生局負責組建縣級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救援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
縣有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和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請求,及時為受災地區提供藥品、器械等醫療衛生物資和設備。必要時,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4.6交通運輸保障
縣交通運輸、公路等部門應當確保救援人員和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救災物資、救援設備優先運輸。處置突發事件期間配備有縣政府制發的應急標志的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和交通工具可以優先通行,免交路橋通行費。事后應當及時收回應急標志。交通設施受損時,有關部門或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迅速組織力量進行搶修。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要按照緊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征用程序的規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有關部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7治安維護
縣公安、武警中隊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應急處置和治安維護工作。制定不同類別、級別突發事件應急狀態下維護治安、交通秩序的行動方案,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事發地相關單位和個人必須積極主動配合做好治安維護工作。
4.8人員防護
縣有關部門要結合城市、農村人口密度,利用人防工程、公園、廣場、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統籌規劃設立應急避難場所,并設置明顯標志。要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地轉移或疏散。
縣有關部門要為涉險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備,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4.9通信保障
縣經信、人防、文廣新等部門和電信運營企業負責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
4.10公共設施保障
縣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確保應急狀態下事發地居民和重要用戶用電、用油、用氣、用煤、用水的基本要求。
4.11科技支撐
縣科技部門要積極開展突發事件監測預警及應急處置的科學研究工作,加強技術研發投入,將應急科學研究工作納入全縣科技發展計劃,逐步提高應急處置工作的科技水平。
4.12法制保障
縣司法部門負責應急法律服務和法制宣傳,及時為受災地區群眾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4.13氣象水文信息服務
縣氣象部門要加強災害性天氣監測、預測和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為應急處置提供氣象信息服務。
縣水務部門要及時提供河道、水庫水情的實報和預報,為應急處置提供水文資料和信息服務。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縣應急辦協助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并指導應急演練。各鄉鎮(街道辦)、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進行演練。專項、部門應急預案演練前的計劃安排和演練后的總結報告,要報縣應急辦。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組織的綜合性應急演練評估報告,應報上一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應急預案應當每兩年至少舉行一次演練,并根據演練情況、實際需要和情勢變化按照有關規定適時修訂完善。
5.2宣教培訓
各鄉鎮(街道辦)、各有關部門要經常組織開展面向社會的應急法律、法規和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應急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知識;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培訓制度,將應急管理培訓納入公務員培訓內容,針對不同對象確定教育內容、考核標準,定期開展培訓,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決策和處置能力。
5.3考核獎懲
縣應急辦會同有關部門不定期組織對各專項應急預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有關鄉鎮(街道辦)和單位對應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縣政府將突發事件防范和應對工作納入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負責人年度績效考核范圍,對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或者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對有關單位或者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處分;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政府制定,由應急辦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各鄉鎮(街道辦)、縣有關部門要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縣政府將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6.2實施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縣政府辦公室印發的《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7附件
7.1專項應急預案構成
7.2部門應急預案目錄
7.3分級響應級別
針對緊急情況的嚴重程度,將響應級別劃分為I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四個級別:
(1)I級響應。逐級報告省政府應急辦,省政府應急辦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在1小時內,核實突發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等級和可控情況等,確認屬于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立即提出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建議,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后實施。利用全省所有有關部門及一切資源進行應急處置。
(2)Ⅱ級響應。逐級報告省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由省相關應急指揮機構作出應急指令,啟動省專項預案的應急響應,利用省政府多個有關部門及資源進行應急處置。
施工應急預案11
一概述
1編制目的
為規范惡劣天氣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消除惡劣天氣影響,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保障集團所屬高速公路安全暢通,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廣東省高速公路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高速公路惡劣天氣的監測、預警、應急響應和處置等工作。本預案中惡劣天氣是指:雨、霧、冰、雪等天氣。 4工作原則
4.1統一領導原則
廣航交通總部全面負責所屬高速公路養護單位應急處置工作。所屬高速公路養護單位惡劣天氣的應急響應和處置應在總部惡劣天氣應急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進行。
4.2預防為主原則
加強對惡劣天氣的監測、監控,實施監督管理,建立惡劣天氣防范體系,提高惡劣天氣防范和處置能力,及時發現、控制和消除惡劣天氣造成的危害和影響,關注惡劣天氣中長期變化,充分利用現有資源,提前部署,積極做好應對惡劣天氣的思想準備、物資準備、技術和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和教育,充分優化現有應急資源,發揮其最大效能,確保公眾出行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4.3以人為本原則
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惡劣天氣造成的影響,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在出現惡劣天氣時,充分做好預防工作;在惡劣天氣造成交通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采取合理措施,積極協助有關單位營救受傷人員,保護事故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4.4完整性原則
保持惡劣天氣應急預案的完整性,包括預案體系本身的完整性,文件體系的完整性,應急機構設置和建設的完整性,應急支撐系統的完整性。
4.5分級負責原則
A預警分級依據惡劣天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把預警級別分為3級,嚴重的是Ⅰ級,較重的是Ⅱ級,一般的是Ⅲ級,依次用紅色、橙色和黃色表示。
B事件分級為及時做好各類惡劣天氣的應急處置,依據惡劣天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重大(Ⅰ級)、較大(Ⅱ級)、一般(Ⅲ級)三個級別。
C響應分級根據惡劣天氣的預警分級和事件分級,廣航交通總部及下屬各單位逐級落實響應措施。
4.6先進性原則
A信息通信系統在惡劣天氣應急處置過程中,保證各類信息在最短時間內加以綜合、集成、分析和處理,各類指令第一時間傳達到位。
B資源共享系統總部充分整合各養護小組應急資源優勢,構建合理、完善的資源共享平臺,保障惡劣天氣應急處置工作順利進行。
C決策支持系統在高速公路惡劣天氣處置和應急過程中,應根據高速路段實際情況,結合氣象部門對當地天氣發展趨勢進行先期預測,提前做好應急工作的決策部署。
D科技輔助系統發揮高科技輔助優勢,適時引進、升級道路監控系統、GPS衛星調度系統、霧天引導車和多功能指揮車等系統設備,使高速公路惡劣天氣應急處置具有先進性和可操作性。
二、組織結構及養護部門職責1惡劣天氣應急指揮總中心
總指揮長:副總指揮長:成員:
其職責是對廣航交通高速公路惡劣天氣應急處理進行統一指揮和部署;按照應急預案合理部署應急措施,組織所屬單位開展惡劣天氣應急處置工作;在應急行動期間,協調處理總部內部與外部運營單位之間的關系,保證應急工作有條不紊;結合高速公路實際情況,組織落實應急行動,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上級單位匯報惡劣天氣應急工作的開展情況;布置應急工作后的恢復工作;根據惡劣天氣的變化情況,組織部署其他工作。養護部門職責
(1)負責管養路段內惡劣天氣下的特殊巡查工作,合理制定惡劣天氣下的養護施工計劃;
(2)負責召集各管養路段內的監理、養護施工單位開展惡劣天氣下水毀處治及除雪融冰等知識培訓;
(3)根據氣象信息,雨前對道路排水設施及特殊路段(如:橋梁、隧道、彎道、坡道、路塹路段、高邊坡路堤路段等)的完好性進行檢查,堅持雨中巡查和雨后特巡,及時排除路面和通道積水,疏通排水系統;
(4)對造成有礙道路正常通行的水毀,及時上報,并啟動相應的水毀處治預案,及早保障道路正常通行;
(5)做好霧天值班安排,隨時配合交警、路政部門進行霧天交通事故現場的'救援、清理及受損道路設施的修復工作;
(6)制定冰雪天氣情況下除雪融冰安全操作規程和做好除雪融冰所需的物資、設備的儲備和人員準備工作;
(7)冰雪惡劣天氣出現后,按照預案有組織的開展除雪融冰工作;(8)主動與路政、交警等部門密切配合,實現多部門協調指揮;
(9)嚴格執行信息報送制度,及時上報水毀及除雪融冰物資的消耗情況。
三預警機制1氣象預警
各單位主動與當地氣象部門取得聯系,簽訂協議確保及時掌握氣象信息,利用高速公路沿線氣象檢測設施對轄段能見度、降水、降雪情況進行實時掌控,制定氣象信息晴雨表,為保通人員、設備統一調度以及保通措施的實施提供詳實數據。
2路況預警
各小組發現惡劣天氣及時上報路段惡劣天氣應急指揮分中心,建立起以沿線服務區為點、以巡邏車為線、以過往司乘為面的“點線面”相結合的高速公路信
息收集網絡,并加強與鄰近高速公路管理單位的溝通聯系,建立信息互通機制,提前做好應對惡劣天氣準備。
3設備預警
養護部門督促養護單位做好除雪融冰設備、物資的日常保養和儲備工作,通信系統完好,以便總部統一指揮調度,合理安排部署車輛設備,及時調集人員、設備在指定地點待命,隨時準備投入惡劣天氣應急處置工作。
結合高速公路管理實際,根據氣候環境的惡劣程度,按照《廣東省高速公路條例》及其釋義,制定三級應急預案。具體見表1
應急預案劃分表等級Ⅲ級Ⅱ級能見度在50m-100m之間;連續降雪,厚度3-10cm,特殊路段如橋梁、涵洞、彎道、陡坡、匝道處路面出現大面積結冰現象,路面局部出現結冰;影響范圍在10Km-20Km之間;交通中斷時間在12小時-24小時之間。各分公司、總部總部惡劣天氣應急指揮中心Ⅰ級能見度在50m以下;連續降暴雪,厚度10cm以上,特殊路段及大面積路面出現結冰現象;影響范圍超過20Km以上;交通中斷超過24小時;因惡劣天氣造成與其他單位或鄰省高速交通中斷。總部總部惡劣天氣應急指揮總中心能見度在100m-200m之間;開始降雪或小雪,24小時降雪厚度3cm以下,橋面開界定條件始出現結冰;雨天出(程度、現重度水毀;影響范范圍)圍不超過10Km;交通中斷時間在6-12小時以內。信息收集、確認、上報啟動單位各分公司各分公司惡劣天氣應急指揮分中心路段惡劣天氣應急總部惡劣天氣應急指總部惡劣天氣應急指揮啟動方式指揮分中心下達啟揮總中心下達啟動指中心下達啟動指令動指令令
四應急處置
Ⅲ級應急響應
A.除雪融冰預案
①分公司養護管理部門、養護施工單位、監理代表處全員24小時上崗,要求除雪融冰人員每百公里投入55人次;設備每百公里投入鏟式除雪車或平地機2輛、撒布車2輛、貨車2輛;材料每百公里投入融雪劑50t(含尿素10t)、-10#柴油5t、銑刨廢料50m3、碎石50m3、草墊50個、鐵鍬30個、掃帚15個、車輛防滑鏈10套,隨時根據除雪融冰物資的消耗情況進行補充。
②各管理分公司養護管理部門自行統一調度指揮,并及時向總公司上報除雪融冰保通實時進度情況。
③嚴格按照除雪融冰工作流程(詳見附件2)進行道路除雪及融冰工作。
④建立嚴格的信息報送制度。監理代表處應配合養護施工單位將除雪融冰工作的進度及物資、設備消耗情況及時上報。
B.雨天水毀處治預案(僅適用于Ⅲ級應急預案)
①要求分公司養護管理部門、養護施工單位、監理代表處全員組成水毀應急突擊隊20人;投入裝載機2輛、貨車2輛;投入材料碎石100m3、粗砂100 m3、水泥1t,編織袋500個,鐵鍬30個,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進行調整。
②各管理分公司養護管理部門自行統一調度指揮,并及時向總公司上報水毀處治實時進度情況。
③發現水毀后,分公司要及時向總公司報告,嚴重水毀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分公司召開工地現場會,針對出現的水毀,制定相應的處治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迅速開展水毀搶修工作,及早保證道路的正常通行,確保高速公路安全暢通。 Ⅱ級應急響應
在保持Ⅲ級應急響應措施的前提下,增加如下加強措施:
①人員方面:增加管理分公司分管養護的經理在崗,除雪融冰人員增加至110人次;設備增加至鏟式除雪車或平地機4輛、撒布車4輛、貨車4輛;材料增加至融雪劑100t(含尿素20t)、-10#柴油10t、銑刨廢料100m3、碎石100m3、草墊100個、鐵鍬60個、掃帚30個、車輛防滑鏈20套,隨時根據除雪融冰物資的消耗情況進行補充。
②各路段養護管理部門負責指揮實施,高發公司、中原股份公司在各自范圍內統一調度。
③嚴格按照除雪融冰工作流程進行道路除雪及融冰工作。針對特殊路段和中隔帶種植綠化物的地段,要通過增加勞力和設備、采取特殊措施和針對方案等方法進行除雪和融冰工作(詳見附件2)。
④各除雪融冰車輛在除雪時如遇到堵車現象,應立即報告分公司養護管理部門,由養護管理部門協調路政或交警部門對各單位清雪車輛進行引導疏通。
⑤各管理分公司及時將除雪融冰工作的進度及物資設備消耗情況向公司上報,并由公司匯總后上報集團。 Ⅰ級應急響應
在保持Ⅱ級應急響應措施的前提下,增加如下加強措施:
①人員方面:增加高發公司、中原股份公司養護管理部門負責人、管理分公司班子成員在崗,除雪融冰人員增加至220人次;設備增加至鏟式除雪車或平地機8輛、撒布車6輛、貨車6輛;材料增加至融雪劑200t(含尿素40t)、-10#柴油20t、銑刨廢料200m3、碎石200m3、草墊200個、鐵鍬100個、掃帚50個、車輛防滑鏈30套,隨時根據除雪融冰物資的消耗情況進行補充。
②高發公司、中原股份公司負責指揮實施,集團負責統一調度。
③嚴格按照除雪融冰工作流程進行道路除雪及融冰工作。針對特殊路段和中隔帶種植綠化物的地段,要通過增加勞力和設備、采取特殊措施和針對方案等方法進行除雪和融冰工作(詳見附件2)。
④各除雪融冰車輛在除雪時如遇到堵車現象,應立即報告分公司養護管理部門,由養護管理部門協調路政或交警部門對各單位清雪車輛進行引導疏通。
⑤各管理分公司及時將除雪融冰工作的進度及物資設備消耗情況向公司上報,并由公司匯總后上報集團。
五保障措施
5.1一般保障措施巡邏車、清障車等車輛設備應全部配置防滑鏈。
施工應急預案12
為加強施工現場既有線施工的安全管理,提高因路基和橋涵施工而引發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將路基和橋涵施工而引發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減至最低,保障人身及行車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新建鐵路奎屯至北屯線既有線施工DK0+000~DK2+400及疏解線,既有線里程K2123+890~K2126+290包括路基和橋涵。
本段共有涵洞接長4座,分別為DK0+666
1-1.5m蓋板涵、DK0+686
2-3.0m蓋板涵、DK1+956
1-1.5m圓涵、DK2+097
1-5.0m蓋板涵。
二、危險性分析及相應控制措施
路基和橋涵施工中的土方開挖施工作業有造成事故的重大危險源和重要環境因素。
1、挖掘機距坑邊距離太近導致機械傷害并造成行車安全事故,控制措施是挖掘機與坑槽邊距離大于一米。
2、挖掘機回轉半徑內有障礙物或無關人員導致機械傷害并造成行車安全事故,控制措施是挖掘機臂下嚴禁人員停留或行走,障礙物必須清除。
3、土壁陡直未按規定放坡導致坍塌傷害并造成行車安全事故,控制措施是溝槽、基坑土壁必須按規定放坡。
4、溝槽、基坑無排水降水措施導致坍塌傷害并造成行車安全事故,控制措施是雨季或地下水以下施工必須采取降水措施。
5、挖好的溝槽、坑沿,未設防護欄導致墜落傷害并造成行車安全事故,控制措施是溝槽、深度超過1米坑沿應設防護欄桿。
6、既有路基幫寬機械人員造成行車安全的安全事故,控制措施是在既有線路基范圍內設置限界欄桿并設置慢行標志(慢行區段為K2123+890~K2126+290),施工時所有施工機械及人員不得越界,保證行車安全。
7、溝槽、坑沿堆積物料、土方超載導致坍塌傷害并造成行車安全事故,控制措施是溝槽、坑沿外沿堆積物料、土方嚴禁超限,必要時卸載。
8、過往機車造成人員傷害,控制措施是派專人進行防護,及時通知機車動向,避免造成人員傷害及影響行車安全。
9、橋涵接長施工,工具侵線導致鋼軌接電,控制措施設警示標志(警示線)及防護欄,安排專人進行防護檢查嚴禁侵線施工。
10、疏解線特大橋施工時掛籃高度嚴格按照設計施工,不得侵限,并且設置防護網,防止高空物體墜落引發的安全事故。
三、危險源的主要分布
既有線里程K2123+890~K2126+290包括路基和橋涵。
四、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成、職責分工
1、組織機構:
項目部成立事故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由經理、副經理及安全質量部、工程管理部、技術部等部門領導組成。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安全質量部),日常工作由安全質量部負責。發生重大事故時,以指揮領導小組為基礎,成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經理任總指揮,副經理任副指揮,負責公司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領導,指揮部設在安全質量部。
項目分部成立事故現場救援領導小組,項目經理、副經理、工地負責人、安全員、施工員、技術、材料、設備、財務主管等組成。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公室),日常工作由綜合辦公室負責。項目經理任組長、副經理、工地負責人任副組長,負責現場的應急救援的實施工作。一般事故,以現場救援領導小組組織救助為主,同時上報項目部指揮領導小組。重大事故,立即上報項目部事故救援指揮領導小組,同時采取應急措施,并做好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到達后實施救援的準備工作。
注:(1)如果經理不在時,副經理任臨時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2)事故現場救援領導小組,如果項目經理不在時,副經理、工地負責人任臨時組長,全權負責現場的應急救援實施工作。
2、職責:
指揮領導小組:
(1)負責公司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
(2)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統一指揮協調并組織演練。
(3)檢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
指揮部:
(1)發生重大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2)統一指揮組織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3)向上級匯報和向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邀請。
(4)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指揮部人員分工:
總指揮:組織指揮全公司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安全質量部部長: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協調負責處置、警戒、治安保衛、道路管制工作。
工程管理部部長:負責事故處置時人員調度和現場危險狀態的檢測工作。協助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修的現場指揮和搶險物資、設備的供應運輸工作。
辦公室主任:負責搶救受傷人員的生活必需品供應。
項目部事故現場救援領導小組:
(1)按照項目部事故應急預案,做好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
施工應急預案13
電力施工行業是一個高危險的行業,在施工過程中潛在著一定的危險因素,為了在發生事故是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身、設備的損害,有效地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特制訂以下措施:
一、線路施工作業存在的危險因素:
觸電、高空墜落、火災、爆燃、中暑、溺水、中毒、氣體泄漏
二、應急人員的職責
1、項目經理應確定工地現場應急事故處理的組織指揮機構,并確定各自權限,指揮權限應以項目部安全管理機構層次為順序:項目經理→項目部安全員→班組安全員。
2、現場人員按各自權限、職責、組織實施搶險核實,及時報告、報警,并保護現場減少損失。
三、應急措施
1、觸電
⑴原則:觸電急救必須分秒必爭。
⑵任何人發現觸電者應馬上將傷員脫離電源,脫離電源就是把觸電者接觸的那一部分帶電設備的開關、刀閘或其他斷路設備斷開,或設法將觸電者與帶電設備脫離。在脫離電源過程中,救護人員既要救人,也要自保。在觸電者未脫離電源前,不能用手直接觸及傷員。
⑶如果觸電者處于高處,解脫電源后會自高處墜落,因此要采取預防措施。
⑷如果觸電者觸及低壓帶電設備,救護人員應設法迅速切斷電源,如拉開電源開關或刀閘,拔除電源插頭等;或使用絕緣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繩索等不導電的東西解脫觸電者;也可以抓住觸電者干燥而不貼身的衣服將其拖開,切記要避免碰到金屬物體的觸電者的裸露身軀;也可以戴絕緣手套或將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絕緣后解脫觸電者;
⑸如果觸電者觸及高壓帶電設備,救護人員應迅速切斷電源或用適合該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及戴絕緣手套解脫觸電者。救護人員在搶救過程中應保持自身與周圍帶電部分必要的安全距離。
⑹觸電者脫離電源后,如果神智清醒,應使其就地平躺,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火走動;如果神智不清,應就地仰面躺平,而且確保氣道通暢,并用5秒的時間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部,以判定傷員是否喪失意志。禁止搖動傷員的頭部呼叫傷員。同時馬上撥打“120”求助。求助時要清楚表明出事地點或標志建筑物,傷員狀態、求助人姓名,并在求助后到附近場地接應救護車。
⑺當傷員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時,應立即按照心肺復蘇法支持生命的三項基本措施(通暢氣道、人工呼吸、胸外按壓)正確進行就地搶救至救緩來到。
2、高空墜落
⑴原則:先搶救、后固定、再搬運,采取措施防止傷情加重或污染。
⑵搶救前先使傷員安靜躺平,判斷其全身情況和受傷程度,如是否出血、骨折或休克等。 ⑶止血:嚴禁采用電線、鐵絲、細繩等作止血帶用。
傷口滲血時用較傷口大的消毒棉紗(數層)覆蓋傷口,然后進行包扎。若包扎后仍有較多的滲血,可以再加繃帶適當加壓止血。
傷口出血呈噴射狀或鮮紅血液涌出時,應立即用清潔手指壓迫出血點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斷,并將出血肢體抬高或舉高,以減少出血量。
腦顱外傷時應使傷員采取平臥位,保持氣道通暢。若有嘔吐,應扶好頭部和身體,使頭部和身體同時側轉,防止嘔吐物造成窒息。禁止給予傷員飲食,并應盡快送醫院治療。
⑷骨折:傷員骨折可以采用夾板或木棍、竹竿的等將斷骨上、下兩個關節固定,也可以利用傷員身體進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動以減少疼痛,防止傷勢惡化。開放性骨折拌有大出血者,先止血,后固定,并用干凈的布片覆蓋傷口,然后迅速送鄰近醫院救治。切勿將外露的斷骨推回傷口處。
頸椎損傷時,使傷員平臥后用沙袋(或其他代替物)放置頭部兩側,使頸部固定不動。腰椎骨折時,應將傷員平臥在平硬木板上并將腰椎軀干及二側下肢一同進行固定,預防癱瘓。
⑸休克:高處墜落的傷員可能出現胸腹內臟破裂出血。受傷者外觀無出血,但常表現面色蒼白、脈搏細弱、氣促、冷汗淋漓、四肢厥冷、煩躁不安甚至神智不清等狀態,這時,應急救護人員應將傷員迅速躺平,抬高下肢,保持溫暖,速送醫院救治,如果時間過長,可以給傷員少量糖、鹽水。
⑹外部出血時應立即采取止血措施,防止失血過多而休克。外觀無傷,但呈休克狀態,神志不清或昏迷者,要考慮胸腹部內臟或腦部受傷的可能性。這時,應馬上撥打“120”求助。求助時要清楚表明出事地點或標志建筑物,傷員狀態、求助人姓名,并在求助后到附近場地接應救護車。
⑺為防止傷口感染,應用清潔布片覆蓋。救護人員不得用手直接接觸傷口,更不得在傷口內填塞任何東西或隨便用藥。
3、火災或爆燃
⑴原則:救人重于救火
⑵首先要保持冷靜,馬上進行救火并撥打火警電話“119”求救。報警時要清楚表明出事地點或標志建筑物,燒著什么、報警人姓名,并在報警后到附近場地接應消防車。
⑶如果火災程度較小,可以控制的,應立即組織人員使用適當的滅火器進行撲救;如果火災程度較大,不受控制的,馬上將火災現場的易燃、易爆物品撤離到安全地點,以防止火災進一步蔓延,若不能撤離的,應疏散在場人員。
⑷出現人員受傷的,應馬上將傷員脫離火災現場進行急救,并同時撥打“120”求助,求助時要清楚表明出事地點或標志建筑物,傷員狀態、求助人姓名,并在求助后到附近場地接應救護車。
4、溺水
⑴發現施工人員溺水時應盡快將其從水中救出,呼吸心跳停止的用“心肺復蘇法”堅持搶救。
⑵口對口人工呼吸因異物阻塞發生困難而又無法用手指除去時,可用雙手相疊,置于臍部稍上正中線上迅速向上猛壓數次,使異物退出,但不可過于用力。
⑶溺水死亡的原因是窒息缺氧。由于淡水在人體內能很快經循環吸收,而氣管能容納的水量很少,因此在搶救溺水者時不應“倒水”而延誤搶救時間,更不應僅“倒水”而不用“心肺復蘇法”進行搶救。
6、中暑
⑴烈日直射頭部、身處的環境溫度過高,飲水過少或出汗過多等均可以引起中暑現象,其癥狀一般為惡心、嘔吐、胸悶、眩暈、嗜睡、虛脫,嚴重時還會抽搐、驚厥甚至昏迷。
⑵當發現施工人員中暑時,應立即將病員從高溫或日曬環境轉到陰涼通風處休息。 ⑶用冷水擦浴,濕毛巾覆蓋身體。 ⑷扇風取涼或在頭部置冰袋等方法降溫。
⑸及時給病人口服鹽水補充身體的鹽份,嚴重的送醫院治療。
7、中毒⑴氣體中毒
①氣體中毒開始時有流淚、眼痛、嗆咳、咽部干燥等癥狀,這時,應引起警惕。稍重時,頭痛、氣促、胸悶、眩暈。嚴重時,會引起驚厥昏迷。
②當懷疑可能存在有害氣體時,應立即將其他施工人員撤離現場,轉到通風良好處休息。
③已經昏迷的病員應該保持氣道通暢,有條件時應給予氧氣吸入。呼吸心跳停止者,搶救人員應該按照“心肺復蘇法”進行搶救并同同時撥打“120”求助,求助時要清楚表明出事地點或標志建筑物,傷員狀態、求助人姓名,并在求助后到附近場地接應救護車。
④迅速查明有害氣體的名稱,供醫院及早對癥治療。 ⑵毒物咬傷
①野外的毒物通常為毒蛇,毒蛇咬傷后,傷者不要驚慌、奔跑、飲酒,以免加速蛇毒在人體內擴散。 ②咬傷部位通常為四肢,應迅速從傷口上端向下方反復擠出毒液,然后在傷口上方(近心端)用布帶扎緊,將傷肢固定,避免活動,以減少毒液的`吸收。
③撥打“120”求助,求助時要清楚表明出事地點或標志建筑物,傷員狀態、求助人姓名,并在求助后到附近場地接應救護車。
④有蛇藥在身的可以先行服用,再送往醫院救治。 ⑶犬咬傷
①野外多犬,遇到犬咬傷后應立即用濃的肥皂水沖洗傷口,同時用“擠壓法”自上而下將殘留傷口內的唾液擠出,然后再用碘酒涂搽傷口。
②當出現少量出血時,不要急于止血,讓血液把犬的唾液沖出,有助于病情的減弱,也不要包扎或縫合傷口。 ③撥打“120”求助,求助時要清楚表明出事地點或標志建筑物,傷員狀態、求助人姓名,并在求助后到附近場地接應救護車。
④盡量設法查明該犬是否“瘋狗”,這對于醫院制訂治療計劃有較大的幫助。
8、氣體泄漏
⑴要保持鎮靜,迅速關閉氣瓶角閥,切斷氣源,如果角閥損壞,無法斷氣,應立即將氣瓶搬至室外遠離建筑物、車輛和人員的空曠地方,并應防止氣體在附近低洼地方積聚,疏散附近有可能受影響的人員,派專人在安全的地方看守,防止任何人員接近,并在遠離氣瓶和漏氣場所的地方撥打119報警;同時做好防爆滅火準備,必要時應不停向氣瓶噴水降溫,但噴水人員必須處于確保安全的位置。
⑵室內發生氣體泄露的場所,應打開門窗,驅散易燃氣體,疏散室內所有人員到安全的地方,并派專人在安全的地方看守,防止任何人員接近,直到氣體完全驅散為止,同時應防止氣體在附近低洼地方積聚。 ⑶漏氣現場及附近禁止火種、嚴禁使用任何電器設備,包括開關任何電器設備和打電話、嚴禁進行任何敲打、研磨等有可能產生火花或高溫的工作,必要時要不停向現場噴水,防止火災
施工應急預案14
一、演練目的:
為在重大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迅速得到響應,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達到預防或最大限度地減小危害程度。
二、演練依據:
施工現場所涉及的火災應急救援預案。
三、演練地點:
施工現場
四、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情況
事故現場副指揮
物資搶救組
消防滅火組
保衛疏導組
后勤供應組
現場傷員營救組
五、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過程:
1、現場指揮部接到火災求救信號后,立即吹緊急哨,公司工作人員聽到哨聲后,迅速編隊,并按預定的救援方案實施。
2、現場副指揮立即與消防醫療等各公共救援部門取得聯系,將火災事故及事故情況及進準確地傳遞給上級,并保證現場人員和公眾應急反應行動執行。
3、現場傷員營救組
引導現場作業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對受傷人員進行營救至安全地帶進行處理,并配合醫療機構人員的工作。
4、物資搶救組從北而進入事故現場,將事故區內可燃、易爆等引起新危險源的物資移到安全地帶,然后轉移場區貴重物資,最后轉移完整的物資。
5、消防滅火組
在組長的.帶領下,用場區內的消防滅火器、消防砂、自來水等滅火器材進行初期的滅火輔助工作。
6、保衛疏導組對對場區內外進行有效的隔離,維護現場應急救援通道暢通,疏散場區內外人員撤出危險地帶。
7、后勤供應組
迅速調配搶險物資器材至事故發生點,保障后續物資及時準確地送至各救援點。
六、結論:
通過公司火災的演練,應急成員對撐握自救本領的途徑更深的了解,在火災緊急情況發生時能及進行到響應,采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也出現了一些問題,有些救援人員消防滅火器不會用,擔架不夠及時綁扎等一些系列問題,希望通過演練,各組找出自己的不足,日后加以訓練,使救援更及時更有續。
施工應急預案15
一、組織機構
本項目部成立應急響應指揮小組,負責砼施工應急工作的指揮及協調。
組長:
成員:
具體分工如下:
1、xxx負責聯絡,任務是根據指揮部命令,及時布置現場搶救,保持與當地電力部門及相關部門等的溝通,了解突發事件的持續時間及影響程度。
2、xx負責現場,其任務是了解、掌握突發事故情況,制定處理方案,組織指揮方案的實施。
3、xxx、xx的任務是組織實施方案所需的人員和物資。
二、處理措施
⑴在受剪力較大不宜留施工縫的地方的處理措施
A、在雨、雪、中風天氣條件下的處理措施:
①澆混凝土前,應注意收集天氣情況信息,盡量避免在下雨、下雪或臺風天氣澆混凝土;
②在澆混凝土過程中突然遇到上述惡劣天氣時,首先應將剛澆好的混凝土用塑料布覆蓋(下雪時還應做防凍工作),防止雨水沖刷剛澆好的混凝土;
③及時派人將蓋塑料布時在混凝土表面上留下的腳印抹平;
④在可能的情況下,在規范允許下的地方留出施工縫,如無法做到,應及時與建設、設計、監理單位聯系,在混凝土施工縫處加抗剪插筋;
⑤派專人負責做好混凝土的臨時收頭工作。
B、突然停電條件下的處理措施:
①首先應用人工將剛澆好的混凝土振搗密實,將混凝土表面抹平,保證已澆搗好的混凝土的質量;
②用人工拌制或從附近其他工地運進混凝土的措施,將混凝土澆搗到規范允許留施工縫的'最近的部位再留施工縫;
③派專人負責做好混凝土的臨時收頭工作。
C、商品混凝土供應不上條件下的處理措施:
①及時與商品混凝土供應單位聯系(必要時派人到商品混凝土供應單位現場蹲點),要求加強供應;
②調整混凝土的澆搗線路,降低澆搗強度;
③利用現場攪拌機,臨時拌制混凝土,防止出現冷接頭。
⑵、有放水要求時的處理措施
A、在雨、雪、臺風天氣條件下的處理措施:
①澆混凝土前,應注意收集天氣情況信息,盡量避開在下雨、下雪或臺風天氣澆混凝土;
②在澆混凝土過程中突然遇到上述惡劣天氣時,首先應將剛澆好的混凝土用塑料布覆蓋(下雪時應做好防凍工作),防止雨水沖刷剛澆好的混凝土;
③及時派人將蓋塑料布時在混凝土表面上留下的腳印抹平;
④將臨時施工縫留成凹凸形狀;
⑤、重新澆搗混凝土時,將施工縫清理干凈,在建設、設計單位同意的條件下,增加一條遇水膨脹止水條。
B、突然停電條件下的處理措施:
①首先應用人工將剛澆好的混凝土振搗密實,將混凝土表面抹平,保護已澆好的混凝土的質量;
②臨時施工縫留成凹凸形狀;
③重新澆搗混凝土時,將施工縫清理干凈,在建設、設計單位同意的條件下,增加一條遇水膨脹止水帶;
C、商品混凝土供應不上條件下的處理措施:
①及時與商品混凝土供應單位聯系(必要時派人到商品混凝土供應單位現場蹲點),要求加強供應;
②調整混凝土的澆搗線路,降低澆搗強度;
③利用現場攪拌機,臨時拌制混凝土,防止出現冷接頭。
三、施工縫重新施工時的處理措施
重新澆搗混凝土前,應將施工縫處松動的石子,浮漿等清理干凈,用水將垃圾沖掉并套漿,施工縫接頭應仔細振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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