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手冊范本【實用2篇】
公司員工手冊范本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為明確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權利與義務,促進雙方關系的和諧,為公司持續經營方針,并顧及公司與員工之間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協商原則,依據《勞動法》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本手冊所稱員工系與公司發生工作關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據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及領有工資者,但因業務需要臨時雇用的短期員工,以簽訂的臨時用工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為準。
第三條、本手冊之專有名稱如下:
一、公司---即指xx市xxx有限公司;
二、經營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級以上人員;
三、員工---每位與公司發生工作關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為員工,并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領有工資者;
四、職務、工作---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而應履行之權利和義務的內容;
五、職務行為---指以公司員工身份所為的經營管理行為,以及會影響其正常履行職務的個人行為;
六、工資---員工履行職務所得之酬勞金,其酬勞條件系依雙方簽訂合同書或國家法令規定而行,并含一切獎金、津貼在內;
七、懲罰---觸犯本手冊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規則)而被處罰者;
八、獎勵---對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現所得之代價;
九、申戒、警告---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輕微者之懲戒記錄;
十、小過、大過---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嚴重者之懲戒記錄;
十一、廠牌---員工身份之證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規定應給公假者;
十三、公出---員工因公務需要于上班時間內離開崗位出司(廠)辦理公務;
十四、出差――員工因公務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區者。
第四條、一般規定
一、經營管理者依現行管理規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員工工作;
二、員工對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義務履行之;
三、凡員工觸犯《員工手冊》,其主管應對其采取職務上或一般性之懲罰;
四、經營管理者為公司代表執行人,有義務履行本《員工手冊》。
第二章:聘用
第五條、本公司按編制及業務之需要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人員需求申請單》,送行政人事部審核,呈總經理批準后,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第六條、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一、政府規定不得雇傭者(未滿16歲的男女青年);
二、經本公司認可醫院實施體檢檢查不合格者,或經發現有惡性的傳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被開除或未經批準而擅自離職者;
四、經查學歷和工作履歷不實者;
五、認定不適擔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條、應聘人員依下述面試程序辦理:
一、應聘人員面試時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填寫個人資料履歷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關證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針對性專業知識之測驗;
四、經人事部門初試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門主管復試;
五、驗證有關證件及工作履歷;
六、呈總經理批準錄用;
七、資料轉回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八條、應聘人員經核準雇用,應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時親自辦理報到手續,并繳驗下列文件:
一、居民身份證;
二、學歷證明正本(影印后退還);
三、職稱證(有職稱者);
四、婚姻狀況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獨生子女證的復印件;
五、體檢表或身體健康證明表;
六、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張;
七、待業證或原工作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八、其他經指定應繳之文件。
第九條、本公司雇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核準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試用期間,均應簽訂合同(試用期三至六個月,含受訓期間,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請事、病、傷假不予列計。
新員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寫《試用安排表》,經核準指派專人進行輔導或培訓。
試用期間,本公司指定輔導人員幫助新員工接受脫產集中培訓和在職培訓。輔導人員的職責包括向新員工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和要求,幫助了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脫產集中培訓的時間,確認并協助取得《員工手冊》等資料。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工作崗位、技術要求、領取辦公用品、機器使用、紀律遵守、用餐等,新員工都可咨詢輔導人員。
在試用期間,如果新員工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并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職員的工作無法達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其的試用。
在試用期內,新員工表現突出,試用部門可提出提前正式轉正。
試用期滿,試用部門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核,并填寫《新員工轉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經考核合格者,于期滿次日起轉正為正式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解除合同,并不發任何補償費。
第十條、經本公司雇用經管財務、出納、采購、庫管、司機、警衛、營銷、研發及公司認定其有必要者,應于到職前(特許者在到職后兩星期內)辦妥連帶保證手續,其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中國國藉、有固定處所和正式職業,20歲以上公民;
二、經本公司認為有資格者。
第十一條、被保證人任職本公司期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連帶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一、侵占或虧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毀損公物者;
三、不法毀損、拷貝、轉移電腦軟件或數據資料者;
四、不依公司規定擅自越權處理業務,致公司發生損害者;
五、離職時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條、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證書應即予對保,如有不合格者,應立即通知換保。
第十三條、被保證人離職時,應將經管事物移交完畢三個月后,始得由公司發還原保證書,解除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人事安排
公司有權依業務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之工作部門、委任、調遷、獎勵懲罰、解雇及考核等事項。
第十五條、工作調動
一、因公司業務之需要,員工得服從公司之調動命令及其服務地點;
二、員工若借故推諉、拒絕調遣服務地點時,公司將視情況決定對其終止雇用與否。
第三章:考勤
第十六條、出勤時間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4小時;
周一至周五9:00-12:3013:30-18:00;
周六9:00-13:00;
二、各部門出勤及作息時間依實際需要由公司訂定。
第十七條、打卡
一、員工每日上下班時,應親自至打卡地點依規定打卡:打上班卡應于規定上班時間前三十分鐘以內打卡;
二、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經查明屬實,均記大過一次。
第十八條、忘打卡
一、員工于規定時間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應于行政人事部填寫忘打卡證明單,呈直屬部門主管或經理簽證后,送行政人事部處理;
二、經查忘打卡之申請如有不實情事,除當日以曠工論外,申請人記大過一次,其簽證主管或經理視情節輕重酌于連帶處分;
三、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內未及時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將視本日未出勤論。一個月內有二次忘打卡未簽字的,給予警告處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記小過處分。
第十九條、遲到、早退、曠工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情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上班時間后5分鐘至30分鐘始上班者視為遲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經主管同意,不服從加班安排者,視為曠工,并視情節給予其警告或小過處分一次;
三、員工無正當理由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未經主管核準一律以曠工論;
四、未經準假或假期屆滿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計,連續曠工超過3日,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可不經預告,給予開除;
五、凡有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的,一律記入員工個人檔案,并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二十條、出差
員工出差當天不能返回的,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準后送行政人事部備案;如于上班時間中開始出差者,須填寫《員工外出申請》經主管或經理批準后方可外出。有關費用申報,依據《出差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一條、公出
一、辦理:員工因公務需要,于上班中離開崗位或出入廠者,應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準后方可公出;
二、保安員于每日上午十時前將前一日“員工外出登記表”匯總登記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四章:工資與給付規定
第二十二條、本手冊所稱工資系指員工因工作所獲得之報酬,包括基本薪資、生活津貼、績效工資等,并以現金方式給付。
第二十三條、工資結構
一、基本薪資:依深圳物價狀況及公司實際予以核定給付;
二、生活津貼:含住房、通訊、交通等補助的一種津貼;
三、績效工資:依個人業績水平、工作態度等核定的工資;
四、職務加級:依擔任一定主管以上職務責任的津貼;
五、特殊津貼:為因特殊狀況核給的津貼。
第二十四條、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
員工工資將可能在如下情況下發生調整:
一、工工資常規調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而相應調整員工工資;
二、公司將定期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進行獎勵性工資晉級,其對象為崗位工作中成績顯著者;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公司認為應獎勵的其他人員;
三、員工在__年終考核中,被所在部門認為工作績效低于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工資;
四、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工資相應進行調整,其工資必須在該職務級別工資范圍之內。
第二十五條、試用期內員工離職情況的工資給付規定
一、試用期內公司決定辭退之員工,工資按實際工作日給付;
二、試用期內員工自行提出辭職情況:
1、辦公室職員等員工在錄用后,實際工作不滿一個星期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2、一般作業員工在錄用后,實際工作不滿3天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第五章:員工權利
第二十六條、每個員工有享受憲法規定之公民權利與中國法律給予之權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七條、員工有享受勞動安全與保護之權利。
第二十八條、有按員工手冊規定休息與休假之權利。
第二十九條、有參加公司組織之民主管理權利。
第三十條、有對公司發展提出建議與評價之權利。
第三十一條、有按公司規定以勞動取得報酬之權利。
第三十二條、有按公司規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權利。對于明顯違反《員工手冊》的指令,員工有權拒絕執行并有越級上報的責任和權力。對違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員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為,員工有向總經理申訴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權利。
第三十三條、對公司名義之處罰、報酬、休假等發生爭議時,有向政府勞動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訴之權利。
第三十四條、對公司作出特殊貢獻者有享受公司物質及精神獎勵之權利。
第六章:員工職責
第三十五條、員工職責
一、員工務必遵守公司之規章制度;
二、員工對公司指派之工作務必盡責;
三、員工上班時間均應配戴廠牌;
四、廠牌應妥善保管,遺失時,應即附照片一張,連同工本費20元,送行政人事部門補發新證,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廠牌;損壞時,應至行政人事部門以舊換新;
五、工作時間內應盡職責,除特殊情況經主管許可外,不得擅離職守;
六、下班離開前,應先清理自己的辦公場所或工作場所;
七、員工應對主管指派之任務盡力執行,并將工作執行情況呈報主管;
八、員工因職務關系所獲得之有關公司機密,務必盡義務保密;
九、員工務須愛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應就工作場所的各種機會學習訓練,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場所應保持整潔,避免發生不必要之災害;
十二、未經主管許可,不得將職務轉托他人代辦;
十三、員工有下列事項之一變動時,應于事發后一星期內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門報備之:
1、員工之住址;
2、家庭狀況(如結婚、離婚、生育、家庭成員動態等);
3、女員工的妊娠、預產期;
4、通訊電話和緊急時間聯系人。
第三十六條、員工與本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將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裝備、廠牌、員工手冊、文件等物歸還公司,若與公司仍有債務時,必須償還了結。
第三十七條、員工與公司仍訂有勞動合同之期內,不得再與他方另有雇用關系。
第三十八條、員工須遵守安全衛生規則及配戴各項安全裝備,并應注重本身和顧及他人安全。
第三十九條、員工務必妥善地維護及保養其工作器具與設備。
第四十條、保密義務
一、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員工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二、員工未經公司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標有密級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
三、管理人員、涉及技術資料的人員嚴禁泄漏公司技術機密。
第七章:培訓與發展
第四十一條、為增進專業知識及工作技能熟練以確定員工將來之職位,公司將舉辦職業訓練。如對員工提供職訓機會,結訓后須進行考核,或呈送職訓心得報告書經上級核簽,副本送人事部門。員工不得拒絕參與職訓。
第四十二條、外派中長期培訓,公司將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相應服務期。
第四十三條、培訓教育是公司及員工均應履行的義務。規定公司確定的培訓計劃所通知的參加人員,均應準時參加,有事均應事先請假,經主管批準后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員以缺習時間長短視作曠工處理。
一、公司以為員工提供可持續發展的機會和空間為責任。在公司,員工勤奮的工作除可以獲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適時提供的訓練和發展機會;
二、在公司除獲得正規培訓以外,員工還將自覺或不自覺地得到其他收獲。如:員工將學到怎樣善用時間;員工將學到如何發揮團隊精神;員工將學會如何管理、激勵、培訓其他人;員工將學到更為有用的專業知識;員工的經驗將是基層邁向更高職位的起點;員工在本公司的經歷將有助于其從事其他相關工作。
第八章:勞動合同
第四十四條、為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第四十五條、合同簽訂、續訂、變更和解除:
一、新入職的'員工,公司將在員工入職后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二、對于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后續簽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三、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協議的;
4、公司經營困難發生經濟性裁員的。
六、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人員離職應提前7天提出申請,但視實際情況經批準獲提前離職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六條、完備離職手續
一、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前均必須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者,公司將按曠工處理或扣留未領工資。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離職表》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工作服、文件、辦公用品、《員工手冊》及其它公物;
4、住宿者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并到總務部門辦理退宿手續;
5、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離職人員應辦妥職務移交手續,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從其剩余工資扣款,不足扣繳且不予處理者,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6、員工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7、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約定辦理;
8、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9、辭退或開除之員工必須在辦完手續后立即離開本公司。
第四十七條、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能解決時可向本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第九章:勞動保險與勞動保護
第四十八、勞動保險:
一、本公司員工參加勞動保險,均按國家與本地區之規定辦理;
二、醫療保險及工傷保險:按本地區規定辦理;
三、本公司根據需要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
第四十九條、勞動保護
一、本公司員工應重視安全管理規則及安全操作規程并提升操作技術水平,積極參與安全教育及技術培訓;
二、員工在執行任務時,應配戴安全保護裝備;
三、禁止在滅火器周圍堆積物品,或肆意玩弄滅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時受阻;
四、不得在禁煙區吸煙或引火;
五、廠區失火時,全體員工有義務協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為照顧員工之健康,公司將視需要辦理健康檢查;
七、公司有權禁止或解雇患有傳染病之員工參與工作,每位員工對同事間知悉有傳染病者,均有義務呈報行政人事部門處理,以確保多數員工安全;
八、工傷發生后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間提出書面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條、本《員工手冊》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五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務必了解本手冊一切內容,并不得以未悉為由而免除責任。
第五十二條、本規則不盡之處,參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公司員工手冊范本2
員工守則
1.、忠于職守,尊重領導、服從工作安排,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搪塞的行為。
2.、愛護集體、關心集體,講求職業道德。上班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及處理私人事務,不得從事第二職業。
3.、廉潔奉公、嚴于律己,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索賄受賄等。
4.、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無關的物品及人員進入辦公場所,注意防火、防毒、防盜。
5.、經手公司財產(包括貨款)必須按規定上交公司,不得私留挪用,經手的財務單據憑證須真實、準確,不得偽造、篡改。
6.、嚴格保守公司商業秘密,不得將公司有關財務經營狀況、技術資料、經營銷售、客戶資料、公司機構等,在未經批準的情況下向外傳播、提供或交給無關人員,違者公司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7.、嚴格執行個人薪資保密工作,員工之間不得相互打聽詢問,對工資計算或發放如有異議,可直接向財務查詢。
8.、不得超越職權向客戶做業務上和利益上的承諾,包括獎勵、補貼、損耗等。
9.、服務要細心、周到,對客戶的合理要求要盡力滿足,對不能滿足的要作出解釋;耐心傾聽客戶投訴,找出事情發生的原委,并迅速解決或向主管提出建議。
10、在公司內不得吵鬧、斗毆、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影響團結或擾亂工作秩序;任何個人利益都必須服從公司集體利益,將個人努力融入集體奮斗中;不言有損公司聲譽之語,不做有損公司利益之事。
公司文化
公司重視誠實、文明、相互幫助、有團隊精神、追求高標準和高效率的員工,作為公司企業文化的一部分,公司將以良好的工作氛圍和富有挑戰的激勵機制凝聚更多的傲博人。
一、從整體上塑造公司形象
1.公司鼓勵員工發揚開拓創新精神,能適應市場競爭的形勢,銳意革新,敢于在強手如林的同行中創出一流的水平。
2.公司鼓勵員工有積極進取的價值觀和人生觀,關心社會問題,關心公益事業。在公司和住所都要處理好與社區的.關系,爭創最佳的社會形象。
3.公司參與社會的公平競爭,以合理的價格,周到的服務,服務于社會。
4.公司要求員工全力維護公司形象,愛護并宣揚公司名、公司徽標、公司商標、商品名、商品的包裝等。
二、從個體上塑造公司形象
作為公司朝氣激情的創業團隊中的一員,各位員工的儀表、儀容、談吐、舉止、行為,不再僅僅是個人文化素質的直觀反映,更是公司形象的再現。公眾的親疏,客戶的取舍,將與每一位員工的個體形象息息相關。
1.、形象意識
公司要求員工必須具備強烈的形象意識,從基本做起,塑造良好個人形象。
2.、員工儀容儀表
員工衣著應當合乎企業形象及部門形象,原則上員工穿著及修飾應穩重大方,整齊清爽,干凈利落。
3、社交、談吐
。1)在交談中善于傾聽,不隨便打斷他人談話,不魯莽提問,不問及他人隱私,不要言語糾纏不清或語帶諷刺,更勿出言不遜,惡語傷人。
。2)與客戶交談誠懇、熱情、不卑不亢,語言流利、準確。業務之外,注意話題健康、客觀。采用迎送禮節,主動端茶送水。
(3)與同行交談,注意措辭分寸,謙虛謹慎,維護公司形象,不互相傾軋,客觀正派,不涉及同行機密。
4、舉止、行為
。1)遵守考勤制度,準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病假、事假需及時申請或通知部門主管,填報請假單。
。2)辦公室內禁止吸煙,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精力飽滿,樂觀進取。
。3)對待上司要尊重,對待同事要熱情,處理工作保持頭腦冷靜,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務。
(4)開誠布公,坦誠待人,平等尊重,團結協作,不將個人喜好帶進工作中,不拉幫結派,黨同伐異。
。5)熱情接待每一位來賓,不以貌取人,不盛氣凌人,與客人約見要準時,如另有客人來訪需等待時,應主動端茶道歉。
。6)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聲呼叫他人。
。7)出入會議室或上司辦公室,主動敲門示意。
人事管理
一、人員招聘
1、人員任用流程
根據公司發展狀況,結合各部門業務量及人才需求,由部門負責人填寫用人申請,交公司總經理簽字同意后,由行政后勤部聯系招聘事宜。應聘人員在通過部門負責人的初試與考核后,經總經理復試,確認錄用人選。
2、新進員工報到時應提交資料
。1)人事資料登記表及最近半身脫帽二寸照片二張;
。2)最高學歷原件及復印件;
。3)居民身份證及本人所在地戶口復印件;
(4)其它能證明本人經歷和成績的證件;
。5)部分職位需提供擔保書;
。6)人事部門要求的其它資料。
以上資料請在5個工作日內交人事部門。
3、試用期
所有應聘人員除總經理特批可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一般都必須經過三個月的試用期。期滿合格者,經部門負責人考評后報總經理批準,聘為正式員工。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工作表現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聘用。如有必要,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可延長試用期,否則通知辦理離職手續。對于不予聘用者,不發任何補償費,試用人員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4、正式錄用
試用期滿前,部門負責人要按員工表現做出評核,經總經理簽署,報人事后勤部正式錄用,轉為正式員工,簽訂聘用合同書。并根據其工作能力和崗位享受正式員工的各種待遇。
5.聘用合同
合同期內,公司與員工都嚴格遵守合約。但下列情況將終止雇傭關系:
(1)合同期滿,雙方不續訂勞動合同;
(2)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3)不可抗力等原因,公司無法正常進行經營活動;
(4)合同期內,員工不適合該崗位工作;
(5)合同期內,員工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6)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單位規章管理制度,屢教不改;
(7)員工擅自解除勞動合同;
。8)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9)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二、薪酬
1、薪酬原則
公司員工的薪金發放,實行職務給與制,按其所擔任的職位、職務的繁簡及責任的輕重,實行崗位工資發放制度。
2、薪資構成
(1)內勤(管理)人員:工資總額=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補貼+獎金(獎金以公司月度銷售目標完成情況及貨款回收而定);
。2)銷售人員: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提成。銷售人員以月基本銷售定額、基本貨款回收率(回款額/銷售額)作為業績的考核標準,達到公司所定標準,才能有績效工資?冃ЧべY的多少由部門主管按當月工作表現評定。銷售提成依據銷售回款額計提。
3、薪資發放
雇員薪酬每月以30天計算,于次月10號發給。
4、薪資調整
公司可依個人績效、個人考績及公司營運狀況對員工薪資進行調整并按受聘前約定予以適當調薪。
5、年終雙薪
員工服務滿一年可得相當于當年最后一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年終雙薪,服務少于一年的按比例發年終雙薪,發放年終雙薪的日期定為次年的春節前。
三、福利
(1)公司按規定為每位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及失業保險。
(2)公司為每位員工辦理的各項保險,應由員工個人承擔的部分,公司將在當月薪資中予以扣繳。
。3)生日賀金:員工生日的月份,經確認可獲100元的生日賀金。
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
1.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分為本人離職、公司辭退、協議遣散等形式。
2.員工離職的手續辦理。
。1)辦理程序:離職申請、核準申請、辦理移交、結清借支款項、離職。
。2)離職申請:員工離職需提前三十日提出離職申請。
。3)離職手續未辦理者,薪資不予發放。
。4)離職員工薪資于辦妥離職手續后按規定日期發放。
3、公司辭退或協議遣散的手續辦理
(1)辦理程序:辭退通知或遣散通知、辦理移交、結清借支款項、辭退或協議遣散;
(2)遣散或辭退通知:公司提前發辭退通知或遣散通知;
。3)辭退手續或協議遣散手續未辦理者,薪資不予發放;
。4)辭退人員或協議遣散人員的薪資于辦妥公司一切手續后按規定日期發放。
4.注意事項
。1)員工辭職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并填寫“離職申請書”,使公司能有一定的時間進行工作協調;
。2)離職申請書應說明辭職原因及離職具體日期,并由該部門主管批示,經總經理核準簽字后,轉行政后勤部執行存檔;
。3)須做好離職工作交接,與指定的交接人辦理交接手續。在批準離職當天,交還一切公司發給之用品,如有任何損壞,照價賠償;
。4)離職人員憑總經理核準簽字后的“離職申請書”和交接人簽字的“離職交接單”到財務部結清應得的勞動報酬,正式離職;
(5)由公司辭退的員工,在收到公司通知離職的當天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部結清勞動報酬后離職。
考勤管理
一、出勤
。1)正常工作周期:周一至周五。
(2)正常上班時間:上午:9:00-12:30下午:13:30-17:30
二、加班
。1)公司不提倡加班,力求高效率工作,在正常工作時間完成工作任務;
。2)由于特殊原因公司需要安排員工加班的,接受工作任務的員工應該支持配合,不得借故推辭;
。3)員工需要申請加班的,需先請示主管上司,經批準后方可安排加班;
。4)加班補貼由主管上司視實際情況按公司獎懲條例報請給予獎勵。
三、上班登記制度
。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班登記制度,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簽到。一經發現,將通報批評,累計三次違反本規定者,按曠工一天情況處理;
。2)由考勤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考勤簽到的監督工作,并負責在公司時鐘顯示9:00時,在考勤登記表上注明標識。任何遲到人員應屬實登記到達公司的時間;
(3)因外出工作原因,未能趕在9:00之前簽到的人員,在返回公司后,一定要即時補簽到,按實際到達公司的時間登記,并在“考勤表”的備注欄注明外出事由,交安排執行任務的負責人簽字;
。4)上班準時到達公司后沒有簽到的員工,因考慮考勤表的功能作用及影響考勤管理,一律按簽到時的時鐘顯示時間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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