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管理運營維護方案(精選13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我們應該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停車場管理運營維護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停車場管理運營維護方案 1
為進一步調整優化提升我市停車場規范管理服務工作,發揮價格杠桿調節作用緩解群眾反映突出的“停車難、亂停車”問題,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銀川市停車場規劃建設和車輛停放管理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鞏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學習成果,切實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全面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及“一高三化”目標為指導,堅持“綠色、高端、和諧、宜居”城市發展理念,以更高站位、更寬視野、更大作為推動我市城市管理、市域治理工作現代化,切實緩解我市“停車難、亂停車”問題,進一步增強整改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以實際行動推動我市各項工作在全區走在前列、勇立潮頭、作好表率,加快建設美麗新銀川。
二、基本原則
學習外地停車收費管理成熟經驗和先進做法,按照“白天高于夜間、城市中心區高于非中心區、繁華路段高于非繁華路段、路內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擁堵時段高于空閑時段、一般交通站點高于交通樞紐”的原則制定差別化和計時累計收費標準,發揮價格杠桿調節作用,相關責任單位各負其責、通力合作,規范停車場管理運營,提升服務質量,樹立文明城市良好形象。
三、職責任務分工
市轄三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停車場的綜合管理服務及政策宣傳解釋,積極做好轄區內停車場舉報投訴答復辦理工作,研究制定符合本轄區實際情況的背街小巷路側停車管理制度,以特許經營的形式管理運營,規范背街小巷停車管理,提高停車資源使用效率,緩解停車壓力。
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從優化資源配置的角度出發,合理制定建筑物配建停車場標準,配合公安交警部門編制城市公共停車場規劃和制定停車分類區域范圍。
公安交警部門負責機動車停車場的監管工作,加強機動車違停查處力度,抓好靜態交通管理平臺建設和停車場標識牌規范,持續改善道路交通環境,研究制定城市主次干道路側停車管理制度,指導市轄三區政府研究制定符合本轄區實際情況的背街小巷路側停車管理制度,充分發揮交通委員會作用,發掘現有可利用資源,及時新增停車泊位,研究解決我市“停車難、亂停車”問題。
住建部門負責會同綜合執法部門依法對住宅小區規劃紅線范圍內停車場進行規范管理服務,盡快修改完善出臺《銀川市住宅小區地下停車位實施租售并舉的指導意見》。進一步規范、指導房地產開發商及物業服務企業合理制定住宅小區車位銷售價格、租賃價格、管理費標準。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市屬國有企業參與停車資源優化管理、提升服務工作,研究制定停車資源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盡快對公共停車資源進行整合,統一管理運營。
交通部門負責推進城鄉公共交通健康發展,促進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與停車場建設有效銜接,倡導市民綠色出行新時尚。
市政管理部門負責會同市國資委、發改委、交警分局等部門單位,探索提出公共停車資源特許經營管理運營模式,整合全市公共停車資源,實現統一運營主體、統一建設智慧收費管理體系和電子化平臺、統一服務管理、統一配套設施、統一收費票據,盡快解決我市公共停車泊位多頭管理、層層轉包等管理混亂的問題。
綜合執法部門負責配合公安交警部門、市政管理部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共同做好全市靜態交通管理工作,配合住建部門對住宅小區內部停車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停車場經營收費行為監督管理工作,對停車收費公示牌進行規范,對不執行停車服務收費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實施價格串通、價格壟斷、價格欺詐、無證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查處,督促停車場依法依規經營。
稅務部門負責停車場電子發票推廣工作,逐步用電子發票替代現行紙質發票,用信息化手段減少人為因素造成的亂收費、亂漲價等違法違規行為。
行政審批部門按照“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掌上辦”“集中辦”審批服務原則,及時辦理營業證件,確保經營者合法經營。
智慧城市管理指揮中心按照各部門及轄區政府停車場管理職責劃分,及時將群眾舉報投訴件轉辦相關部門或轄區政府并督促辦理落實。
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政府定價范圍內停車場收費標準,通過門戶網站公布本行政區域內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設施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信息,建立政府定價管理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信息公開制度,對公眾投訴頻繁、矛盾突出以及價格明顯偏高的收費開展成本調查,向社會公開調查結果,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引導經營者依法合理經營,根據此實施意見實際運行情況,不定期組織召開聯席會議,不斷修改完善。
四、優化調整內容
對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用)特征,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公共停車場、交通樞紐停車場、公共(益)性單位配套停車場、醫院停車場、旅游景點停車場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
(一)對執行政府定價(指導價)的停車場類型及范圍進行調整劃分:
1.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包括商場、娛樂場所、酒店(賓館)、寫字樓等配套停車場。不同地段商業場所參照社會公共停車場區域劃分制定不同標準。
2.社會公共停車場。除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外各類社會停車場,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用)特征,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停車設施。根據土地地理位置、路網密度、公交便利程度,對市轄三區劃分不同收費區域:
(1)A類區:指城市繁華地段、交通擁堵、停車需求大的區域。區域范圍:
興慶區:進寧街以東、清河街以西、北京路以南、長城路以北區域。
金鳳區:泰康街以東、正源街以西、枕水巷以南、北京路以北區域;寧安東巷以東、正源街以西、雪絨巷以南、新昌路以北區域。
西夏區:輕紡巷以東、文萃街以西、懷遠路以南、北京路以北區域;同心北街(北京路—懷遠路)兩側區域。
(2)B類區:指停車位基本滿足,供求基本平衡的區域。區域范圍:
興慶區:唐徠渠以東、麗景街以西、賀蘭山路以南、寶湖路以北A類區以外區域。
金鳳區:包蘭鐵路以東、唐徠渠以西、沈陽路以南、六盤山路以北除A類區以外區域。
西夏區:文昌街以東、包蘭線鐵路以西、賀蘭山路以南、長城路以北除A類區以外區域。
(3)C類區:指停車位較充足,停車矛盾較小的區域。區域范圍:
除A類區和B類區以外區域。
3.交通樞紐停車場。包括:飛機場、火車站、汽車站及其它交通樞紐站等公共場所面向社會公眾服務的停車設施。
4.公共(益)性單位配套停車場。包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圖書館、博物館、體育場館(所)、青少年活動中心等單位的配套停車場。公共(益)性單位配套停車場必須安裝電子計時收費裝置,由市、轄區兩級政府以特許經營形式管理運營。
5.醫院停車場。將銀川市轄三區范圍內各類公立醫院設立的停車場劃分為兩類:
(1)A類醫院: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銀川市第一人民醫院、銀川市婦幼保健院(總院)。
(2)B類醫院:除A類醫院以外的其它公立醫院。
私立醫院按照所在區域社會公共停車場收費標準執行。
6.旅游景點停車場。包括三區范圍內各旅游景點配套停車場。
7.路側停車場。包括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兩側由公安交警部門施劃的停車場,由市、轄區兩級政府以特許經營形式管理運營。
(二)對車輛停放時段劃分進行調整:
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白天時段8:00(含)至22:00(含),夜間時段22:00至次日8:00。
其它停車場:白天時段7:30(含)至19:30(含),夜間時段19:30至次日7:30。
(三)對現行停車場收費標準進行科學調整。
五、提升服務
(一)停車場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在停車場入口處和交費處醒目位置準確公示收費單位名稱、收費區域、收費時段、收費標準、免費規定、服務電話、監督機關及價格舉報電話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2.鼓勵經營者實行停車場智能化管理,將相關信息實時接入銀川市靜態交通管理系統平臺;
3.所有計時收費停車場應當設置電子計時設備,在提供停車服務時必須提供記載車牌號、出入場時間、收費金額、加蓋停車場印章的計時票據;
4.不設置電子計時設備的停車場實行按次收費,具體執行該類型停車場首時段收費標準;
5.實行電子收費的停車場,同時提供現金收費服務,滿足多元化支付需求;
6.保持停車場標志、標線及交通安全設施正常使用,維護停車場環境衛生秩序;
7.維護停車場內車輛停放秩序和行駛秩序,不得在停車場內從事影響車輛行駛和停放的活動;
8.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統一著裝,佩帶明顯標識;
9.做好停車場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范工作;
10.定期清點停車場內車輛,發現長期停放或者狀況異常的車輛,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二)機動車停放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聽從停車場工作人員引導,在規定的停車位停車;
2.按照規定繳納停車服務費用;
3.不得損壞停車場設施、設備;
4.不得裝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進入停車場;
5.不得在停車場內使用明火、試車、亂扔垃圾;
6.不得在停車場內從事倉儲、售賣、展覽等與停車無關的活動;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免費范圍
(一)執行任務的軍、警車輛和救護車、救災搶險車、郵遞車、環衛車、市政設施維護維修車及殯儀車免收停車服務費。
(二)各類停車設施停放時間30分鐘內(含30分鐘)免收停車服務費。
(三)對懸掛公安部門核發的新能源汽車號牌車輛,在社會公共停車場接受充電服務期間免費停放。
(四)對貼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殘疾人機動車專用標志的機動車,殘疾人本人駕駛在各類非住宅小區內停車場停車,可享受免費停車3小時的優惠。
(五)經市政府批準,在規定免費時段和場所停放的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
(六)進入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及其他公益、公用企事業單位辦理業務合理時間范圍內并能提供相關憑證(如會議通知、辦理業務的回執、交費票據等)的車輛。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應當免收停車服務費的車輛。
停車場管理運營維護方案 2
為全面貫徹全省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精神,落實市委提出的“彰顯省會擔當,唱響南昌品牌”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動和進一步鞏固提高我縣“全國文明縣城”、“國家衛生縣城”城市形象,實現“雙城”提質,推進城市功能不斷提升,達到城區“好停車、不堵車”機動車輛有序停放,更好地服務市民出行,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市委提出的“彰顯省會擔當,唱響南昌品牌”精神為指導,破解城市管理中的難點、熱點問題,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停車便利化”為目標,探索適應城市發展和市場規律的停車管理新模式,解決廣大市民停車難的問題,實現城市管理智慧化,進一步提升我縣城市品位,創優城市環境,提高市民的幸福感、獲得感。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整合城市資源采用市場化運作,授權特許經營權的方式創新經營城市理念,實現停車泊位智慧化管理,規范化有序停放。停車管理體系不斷完善。城市停車管理制度不斷健全,停車設施建設配套完備,基本實現機動車增長與停車設施增加協調發展,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適當、靈活方便的城市停車供應服務管理體系;打造立體的智慧化停車泊位運營管理監管體系。利用互聯網技術讓市民通過APP、微信等就近查找停車泊位,實現我縣停車泊位管理“一張藍圖一目了然,一個網絡便于查找,一支隊伍科學管理”的目標。
三、基本原則
1.堅持利民便民。破解“停車難”問題,事關全體市民的切身利益。以群眾呼聲為第一信號、群眾利益為第一追求、群眾滿意為第一標準,發揚敢闖敢試、負重拼搏、和衷共濟、決戰決勝的精神,以最大決心、最強合力、最硬舉措、最優服務,拓展停車資源,規范停車管理,降低停車收費,努力滿足市民的停車需求。牢固樹立停車場和停車設施是公共產品和基礎設施的理念,不與民爭利,不以停車收費謀利。
2.堅持“四管齊下”。破解“停車難”問題,必須堅持完善規劃、加快建設、加強管理、提高素質“四管齊下”。把靜態交通規劃和動態交通規劃擺到同等重要的位置,進一步制定完善城市靜態交通發展規劃;像重視道路建設一樣重視停車場建設,加大停車場的建設力度,做到不欠新帳,逐步償還老帳;完善管理機制,規范收費辦法,釋放停車資源,推進停車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人性化,實現有限停車資源的利用最大化;不斷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質,做到依法停車、文明停車。
3.堅持疏堵結合。破解“停車難”問題,既要“開前門”,疏導停車壓力,又要“堵后門”,管住“亂停車”,努力做到該劃的停車泊位“一個不能少”、違法占道停車“一個不能多”。堅持新建和挖潛并舉,在不影響動態交通的前提下,通過在部分時段、部分地段劃定停車泊位等辦法,以最小的成本增加停車泊位,讓有車族停得方便、放心;同時,加大依法管理、嚴格管理力度,堅決管住“亂收費、亂停車”。
4.堅持路權兼顧。破解“停車難”問題,不僅要解決機動車的停車問題,而且要切實保障行人和非機動車的路權優先,妥善處理無車族與有車族之間的利益關系。在確保行人和非機動車路權優先的前提下,在部分道路等公共空間施劃機動車停車泊位,通過統籌兼顧,使不同群體相互理解、和諧共處。
5.堅持投資多元。破解“停車難”問題,充分發揮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場“無形之手”的作用。把機動車停車設施作為城市基礎設施來對待,每年安排足夠的`資金用于停車設施建設;同時要以科學的規劃、優惠的政策鼓勵和吸引民資、外資共同參與停車場的開發、建設、經營,扶持停車場建設走產業化道路,通過市場機制破解“停車難”問題。
6.堅持民主民生。破解“停車難”問題,必須發揮民主的作用,通過發揚民主來改善民生。積極探索建立黨政、媒體、市民“三位一體”的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機制,堅持服從多數、關注少數,真正做到破解“停車難”為人民、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成效讓人民檢驗。
四、管理范圍
縣城控規區蓮塘、八一(蓮塘片區)、東新、銀三角、金湖、銀湖、八月湖等區域內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貿市場等公共區域(不含居民區)。
五、責任分工
1.縣行政審批局負責審批縣城控規區停車泊位特許經營權公開招標。
2.縣發改委審批停車泊位特許經營權的立項,機動車臨時停放收費標準,并核發泊位停車收費許可證。
3.縣住建局(房管局)負責督促社區、物業小區啟用地下停車庫、規范封閉式小區地面停車泊位管理。
4.縣城控規區的停車泊位實行“縣城管局、縣公安交管大隊按各自職責進行監管,中標企業依法依規運營”的運作模式。商業網點前的停車泊位不得交商家承包,道路上的停車泊位不得從事其它經營性商業活動或轉包。
5.縣城管局牽頭,縣公安交管大隊配合,全面梳理現有規劃機動車泊位并取締控規區內的私劃侵占公共場地停車泊位。
6.縣公安交管大隊牽頭,縣城管局配合,根據南昌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制訂《南昌縣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規定》。
7.縣自然資源局、縣公安交管大隊、縣城管局科學合理制定縣城控規區公共區域內臨時占道停車泊位規劃。商業街、集貿市場等公共區域在不影響交通市容的情況下,劃定非機動車臨時停放點,道路倆旁根據實際情況劃定機動車臨時停車泊位。
8.縣自然資源局、縣公安交管大隊、縣城管局、縣商務局合理制定縣城控規區商業網點前臨時占道停車泊位規劃。
9.縣城管局、縣公安交管大隊聯合執法,對非機動車占用機動車停車泊位、機動車違規占用公交車停車區、機動車亂停放、占用多個停車泊位、惡意侵占公共資源、占用人行道路等違規停放圈占,對惡意逃費的機動車主由公安交管大隊進行依法處罰。
10.縣“五車辦”負責對亂停亂放的摩的、拐的等進行整治。
11.縣城管局、縣公安交管大隊聯合負責對泊位設置進行認定,對在泊位外停放的機動車輛依法處理。
12.縣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牽頭,縣公安交管大隊、縣商務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配合對全縣交通狀況,商業網點停車場、各小區停車場,臨時占道停車泊位等相關數據和信息對接資源共享,以便市民通過網絡查找停車泊位信息,合理規劃行車線路減少車輛因尋找車位造成道路擁堵緩解交通壓力。
13.由中標企業負責對確定的泊位統一施劃標線編號,設置相關停放標志、標識牌等,費用由中標企業承擔。
14.縣大數據局負責對平臺技術的審核及數據接口的對接。
15.縣城管局負責對亂停亂放的電動車、共享單車依法進行整治。
16.縣電視臺負責對我縣智慧便民停車泊位運營、收費、服務、監督進行宣傳報道,引導廣大市民規范停車。
17.縣供電公司負責解決停車泊位設備等相關用電問題。
18.屬地政府(管委會、管理處、街道辦)牽頭,縣城管局、縣住建局(房管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行政審批局、縣公安交管大隊等職能部門配合,對小區現有的建筑,協同物業充分利用內外空間,合理劃定停車泊位,房管、消防、物業等部門共同做好小區內車輛管理,堅決杜絕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路等現象。
19.相關鄉鎮、管委會、管理處、街道辦對停車泊位市場化管理工作要大力宣傳、配合、支持。
六、完成時間
20xx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縣城控規區內停車泊位市場化特許經營。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合力推進。各相關單位,各鄉鎮(管委會、管理處、街辦)在思想上高度重視,認識上形成共識,行動上形成合力,實行全縣一盤棋,共同發力,各負其職,切實把我縣智慧化停車泊位市場化經營管理作為我縣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的一件大事來抓,使城市管理更加有序化。
(二)貫徹落實,形成亮點。縣城控規區的停車泊位市場化運營管理是一項便民工程,各相關單位,各鄉鎮(管委會、管理處、街辦)要按照分工抓落實,緊密協調出成效,在規定的時間完成,力爭把好事辦好辦實,打造昌南城市管理特色亮點,讓路更通暢,市民更方便。
(三)常態管理,持續推進。各管理部門要加大協同力度,經常性的開展聯合執法,鞏固智慧化停車泊位運營監管,不斷深入推進,不斷鞏固提升,持之以恒抓好管好智慧化停車泊位的運營管理工作。
停車場管理運營維護方案 3
目前,城市停車設施“重建設、輕管理”問題突出,有限的城市停車設施得不到高效使用;停車秩序混亂,城市道路、居住區停車亂的問題尤其突出,嚴重影響城市交通和居民生產生活。為切實加強城市停車管理,改善城市停車環境,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現就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建管并重”,在加快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同時,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停車設施使用效率,規范停車秩序。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合理劃分政府與市場邊界,從標準、規范入手,加強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經營全過程、全周期的行業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重點加強路內停車管理和居住區停車管理,開展綜合整治,營造宜居有序的停車環境。力爭在3-5年內,通過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和管理,緩解停車設施供需矛盾,不斷改善停車環境,努力形成規范有序、安全便利、協調發展的城市停車管理格局。
二、加強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
(一)強化規劃編制
按照“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編制。建立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編制機制,推動停車設施合理布局。近期,應結合實際,對交通擁堵特別嚴重、停車問題特別突出的地區,盡快組織編制區域或片區停車設施規劃。
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應當符合《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并與城市總體規劃、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以及其他專項規劃相協調。規劃編制的同時,應對建設項目停車配建標準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并適時調整,調整后的停車配建標準應及時向社會公布。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應同步明確停車設施規劃建設要求。
(二)嚴格建設管理
建筑物新建、改建、擴建時,必須在場地規劃和建筑設計時,按照規劃設計條件和配建標準,確定配建停車設施的規模、布局、建設形式等。不符合規劃設計條件和配建標準的,不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筑物配建停車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施工、驗收和投入使用。建設工程竣工后,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據規劃設計條件和配建標準,對停車設施建設情況進行規劃核實,不符合規劃、不滿足配建標準和有關工程建設標準的,有關部門不得通過竣工驗收。
城市停車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停車設施建成后的使用監管,對未經批準、挪作他用的配建停車設施應限期整改、恢復停車功能。
城市停車設施建設應根據有關標準和要求配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滿足電動汽車推廣使用要求。因地制宜提高生態停車場建設比例,探索新型停車設施建設模式。
三、加強停車設施經營管理
(一)推行專業化經營
促進各類經營性停車設施企業化、專業化經營。堅持市場化原則,鼓勵路內停車泊位和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實行特許經營,通過招標等方式,公開選擇經營主體,將已經建成的停車設施項目轉交社會資本運營管理。鼓勵住宅配建、公建配建停車設施委托停車管理企業進行專業化管理。
培育專業化、規模化停車管理企業。允許企業跨地區、跨行業參與城市停車設施經營。鼓勵城市停車管理企業連鎖經營、規模化經營,提升服務,壯大規模,創立品牌。
(二)加強運營服務監管
加快研究制訂停車場管理規定或停車設施運營服務規范,明確經營主體的市場準入條件,確定經營管理服務內容和要求,規范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服務行為,保障停車設施使用者和停車設施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在市場準入方面,原則上應降低停車設施運營主體和投資規模的準入條件,簡化審批程序,消除社會參與障礙。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從業人員服務技能培訓及行業自律,提高行業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總結、交流國內外城市停車設施發展的經驗,推廣行業新技術、新理念,提高行業規劃建設管理水平。
四、促進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一)提高信息化水平
要盡快組織開展停車設施普查,摸清各類城市停車設施分布和使用情況,建立城市停車泊位信息數據庫和停車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提升停車設施管理標準化、信息化、精細化水平。建立停車設施信息系統動態更新機制,對新增或調整的停車泊位進行動態更新。
(二)提高智能化服務水平
推廣使用電子標簽、電子收費技術,建設智能停車誘導系統,向駕駛員提供停車設施使用狀況等,提高停車設施使用效率,并減少因尋找停車泊位誘發的交通需求。近期,城市停車行業主管部門可在中央商務區、重點商業地區等停車需求較大的地區,試點建設停車誘導系統,并逐步推廣。
促進車輛號牌自動識別、停車位占用狀態識別等智能技術的開發與應用。充分利用現代互聯網技術,促進停車與互聯網融合發展,支持移動終端互聯網停車應用的開發與推廣,鼓勵居民通過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查詢、預約車位以及進行付費。
五、嚴格路內停車泊位管理
(一)合理施劃
為緩解停車設施不足的矛盾,在統籌考慮城市道路等級及功能、地上桿線及地下管線、車輛及行人交通流量組織疏導能力等情況下,可適當設置限時停車、夜間停車等分時段臨時路內停車位,明確臨時路內停車服務對象和設置時限。在路外停車位比較充裕的區域,不得占用道路設置路內停車位。
將路內停車泊位信息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及時向社會公布停車泊位信息,包括停車泊位的位置、準停時段、收費標準等,建立統一的路內停車標志、標識系統。
(二)完善收費政策
路內停車原則上實施收費管理,路內停車泊位的價格屬于政府定價范圍,要健全政府定價規則,根據區位、設施條件等推行差別化停車收費。實行從城市中心區向城市外圍由高到低的停車級差價格,利用價格杠桿引導形成中心區域高于外圍區域、交通擁堵嚴重地區高于普通地區的需求調控格局。
六、規范居住區停車管理
(一)明確居住區停車管理責任
充分發揮社區居民自治管理的作用,提高居民在居住區停車設施設置、改造和管理等方面的參與度。加強對居住小區停車設施的管理,已經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居住小區,由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負責組織小區內停車設施的管理工作;未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居住小區,可暫由社區居委會負責組織。
(二)改善居住區停車秩序
加快完善居住區停車泊位的標線施劃,設置停車指引標志,配備收費、計時、監控、誘導裝置等管理設施,引導居民規范有序停車,維護居住區停車秩序。居住區停車管理單位應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定期對停車標志標線和相關管理設施進行維護。
規范居住區停車收費行為,委托停車服務企業或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停車管理服務并收費的,收費價格嚴格按照停車服務合同的約定執行。
(三)鼓勵錯時共享停車
鼓勵并引導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的內部停車場對外開放,盤活存量停車資源。推行錯時停車,鼓勵有條件的居住區與周邊商業辦公類建筑共享利用停車泊位。實行錯時停車的,雙方應在公平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共享協議,公示泊位數量、停放區域、管理措施等信息。允許個人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將個人所有停車設施錯時、短時出租、出借,并取得相應收益。
七、開展重點地區停車綜合治理
(一)把握綜合治理的重點
城市停車行業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針對群眾反映強烈、停車供需矛盾突出的重點區域開展停車綜合治理。綜合治理要以規范停車秩序、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改善人居環境為指導思想,針對城市停車的主要問題,制定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確部門職責,明確治理目標和具體措施。
近期,各地應盡快組織開展路內停車和居住區停車綜合治理。
(二)違法停車綜合治理
城市停車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會同相關執法部門,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機制,形成合力,以停車入位為目標,加強對違法停車的執法力度,對影響公共安全和造成道路交通嚴重擁堵的違法停車行為,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針對違法占用人行道、自行車道的停車行為組織專項治理,將違法、違章停車情況突出的區域、路段列為治理重點,努力維護城市道路停車秩序。對道路停車拒付費、超出規定時間停車等行為進行糾正。
加強機動車駕駛員的教育管理,提高駕駛員的綜合素質和入場停車的意識,做到依法停車、合規停車,自覺維護良好的停車秩序。研究實施違法停車取證權外判制度,賦予特許經營者等取證權利,利用多方力量協助執法部門開展工作。
(三)居住區停車綜合治理
以整頓停車秩序和消除安全隱患為重點,開展居住區停車治理。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擅自在未取得所有權的停車位上設置地樁地鎖。停車服務企業或物業服務企業要進一步加強秩序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清理私設地樁地鎖、占用人行道和消防通道停車等現象,切實維護停車秩序。居住區停車綜合治理工作,可結合老舊居住區有機更新,同步進行。
城市停車行業主管部門要與相關部門加強協調和配合,切實履行職責,認真貫徹落實本通知提出的各項政策措施,做好停車管理與規劃建設的統籌。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大監督、指導和協調力度,保障城市停車管理的規范有序。
停車場管理運營維護方案 4
根據《三明市城市管理局等六部門印發關于深化整治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問題及規范收費管理等行為實施方案的通知》(明城管〔2022〕7號)及《中共泰寧縣紀委辦公室《關于加強日常監督推動“點題整治”工作常態化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泰紀辦〔2022〕3號)有關工作要求,為深化整治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問題,進一步規范收費管理等行為,決定在全縣開展深化整治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問題及規范收費管理等行為專項工作(以下簡稱“停車場整治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完善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長效制度,強化日常監管;新增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和收費不規范行為明顯減少,對發現的問題按照常態化的監管制度及時整治到位;對合法設立的經營性停車場價格違法行為舉報線索核查率達到100%,對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所,100%實施分區域(類別)、分時段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及實現夜間22:00至次日早上7:00不等的免費停車時段;加大停車場建設力度,力爭全年新增城鎮公共停車泊位50個。
二、職責分工
停車場整治工作各職能部門合力做好轄區內停車場整治工作的謀劃、部署、推動和提升,具體落實停車場整治工作,各職能部門具體分工如下:
泰寧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對實行政府定價(含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所,實施分區域、分時段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全縣100%實施分區域(類別)、分時段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全縣道路停車泊位100%設置夜間22:00至次日早上7:00不等的免費停車時段;對需要納入政府定價(含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城區公共空間合法設立的經營性停車場所,要完善相關收費規定,加強停車收費管理。
泰寧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負責城區道路范圍內違法設置停車泊位的`摸排工作,2022年底前,城區道路停車泊位摸排率達到100%。
泰寧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在開展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中充分考慮城市停車設施建設需求,合理安排停車設施規劃空間;規范利用儲備土地設立經營性停車場,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排查發現的非法占用儲備土地設立經營性停車場的要依法依規查處到位,整治到位率達到100%。
泰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加大停車場建設力度,力爭全年新增城區公共停車泊位50個;嚴格對照20xx年問題臺賬,對已完成整改的城市公園、綠地、廣場逐一開展“回頭看”,確保問題零反彈;按照100%比例全部完成實地排查。
泰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持續宣傳停車場收費明碼標價“十個清”“十個不”倡議,推動停車場經營者增強規范收費主體責任意識,依法查處經營性停車場價格違法行為;合法設立的經營性停車場價格違法行為舉報線索核查率達到100%;配合縣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對移交的需辦理營業執照停車場名單進行核對,積極引導未辦理營業執照的停車場及時主動辦理,辦理情況及時向縣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反饋。
三、重點任務
(一)強化機制建設,在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建立長效機制
1.落實長效制度。各職能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規范化管理。
2.完善閉環機制。對投訴舉報受理、轉辦、調查取證、核實、整改、反饋等各環節實行閉環管理,明確各環節的責任部門、辦理時限和有關要求,暢通群眾評價反饋渠道。
(二)持續做好新增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和收費不規范問題整治
1.加大宣傳,拓寬問題線索渠道。充分運用網絡、新媒體、宣傳海報、宣傳小冊子等載體,在街道、社區、居住小區和停車場等場所進行宣傳,公布投訴舉報電話,拓寬群眾投訴舉報渠道,提高群眾的知曉率和參與度。
2.加大力度,持續推進專項整治。綜合運用數據套合、資料審核、實地核查、信訪舉報線索收集等手段,繼續排查新增問題,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3.加強跟蹤,確保整治工作實效。不定期對整改后的停車場進行抽查、暗訪,防止回潮和反彈,鞏固整治成效。
(三)堅持疏堵結合,加強停車場規劃建設,增強停車泊位,不斷滿足群眾停車需求
1.堅持疏堵結合。堅持以改造提升為主,確需取締的,應另行補充相應的停車泊位數量,確保現有城區停車泊位總量不減少。
2.提高停車位使用效率。積極推廣公共停車設施智能管理平臺建設,探索錯峰停車,提高停車設施的使用效率。
3.多方式新設停車設施。采取增劃道路停車泊位、安裝機械式立體停車設備和新建停車場等方式增加停車設施。鼓勵利用政府儲備用地、待建土地、空閑廠區等閑置場所,依法設置臨時停車設施,緩解停車困難。
四、工作步驟
(一)部署推進(7月底前)
縣住建局按照“定主體、定目標、定措施、定進度”的原則,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各職能部門具體分工,推進專項整治工作。
(二)整改提升(9月底前)
各職能部門在全面梳理、總結去年實施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和存在問題的基礎上,認真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對策,進一步健全完善城區公共空間經營性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的制度,強化日常監管,按照職責分工,對新發現的問題,逐宗建檔,實行臺賬管理,并結合實際依法依規進行處置,整治一宗,銷號一宗。
(三)驗收鞏固(10月底)
縣住建局對開展的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總結,并匯總形成“問題(整改)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同時,建立健全停車場長效管理機制,規范停車場管理,加強常態化屬地日常監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提高認識。各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停車場點題整治工作,主要領導做到“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協調、親自督辦”有關“點題整治”工作。圍繞整治項目和工作重點,細化、分解工作任務,加強跟蹤督促,及時研究解決問題,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并接受縣紀委監委的監督。
(二)部門聯動,形成合力。協調機制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推動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協同協作,增強工作合力,及時建立健全信息互通、線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工作機制;對排查出的清單,各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依法依規處置到位;對整治工作推諉扯皮、進展遲緩、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的,要嚴肅追責問責;定期召開整治工作推進會,協調解決問題、困難,合力推動整治工作,推動全縣上下“一盤棋”開展整治。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堅持“開門整治”,主動公開監督舉報方式,及時做好“點題整治”項目的宣傳發布與政策解讀。要加強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介廣泛宣傳整治工作開展情況。主動收集和及時反饋群眾訴求,每月通過信訪、“e三明”、“12345”等多渠道了解群眾訴求,幫助群眾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建立有關臺賬,提高群眾參與的積極性,提升群眾滿意率。
(四)建立臺賬,及時報送。專項整治工作實行“工作臺賬”和“問題臺賬”雙臺賬月報告制度,縣住建局于每月23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送縣紀委監委相應紀檢監察室和市協調機制辦公室,10月8日前報送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五)建章立制,長效管理。縣住建局要督促各職能部門按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逐項落實,梳理形成“問題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對整治中發現的個性問題要及時整改到位;對共性問題要建立機制,堵塞漏洞。對已整改問題,每半年組織開展“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對在整治中發現的行業性、普遍性、政策性問題,要深入剖析原因,深化改革舉措,建立標本兼治的長效機制。
停車場管理運營維護方案 5
為進一步提升停車場管理質量,建立良好的車輛停放秩序,保障車輛停放安全,交通暢順,出入有序,結合實際情況,現制訂萬達停車場外包經營管理方案。
一、車場車位情況
總共有車位453個,其中地下停車場145個。生活區固定停車位98個,員工區固定停車位180個,露天臨時停車位30個。生活區業主、職工車輛大約330輛。
二、車場存在的問題
1、隨著娛樂業的快速發展,游客逐步增加,加上生活區業主、就職人員的車輛也急劇增多,而停車位有限,導致供需矛盾。
2、由于停車位有限,道路狹窄,車輛進出不暢通,影響交通,加上場地分散管理難度大,不少車主見縫插針,造成車輛停放不規范,嚴重影響了環境和交通秩序。
3、社會車輛、就職人員車輛、游客人員車輛未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導致少數社會車輛長時間停放,嚴重影響車位的周轉。
三、停車場管理解決辦法
1、對主干道、車場車位、道路交通標志重新規劃。
將東面主干道改為雙向線(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西側主干線改為單向線(只出不進)。
2、因周邊無大型停放場,為了緩解萬達停車難的問題,建議在現有停車位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的問題。
3、為了提高車位周轉率,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按二類停車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具體收費標準以物價部門批復為準。對游客游玩的車輛,憑公司當天有關憑證(當天證明等),按現收費標準收費。
4、參照兄弟單位做法,能否調整員工、生活區住戶車輛停放月保費。
5、為了進一步完善車場停車場安全管理,對重點路口、路段和高峰時段實行定崗、定人管理(正門道閘、北門道閘、地下停車場、單車停放點、路面等崗位,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7:00-21:30西出口道閘收費員2人。7:00-18:30主要路段車輛指引和停放管理人員7人,大門進出入口處非法擺賣、車輛亂停亂放管理2人,停車場東路段車輛行駛指引、3號樓停車場、南樓路段、生活區停車場等部位)。
6、為確保車場及周邊道路車輛停放、通行安全,按相關部門要求車場及周邊道路安裝視頻系統。
四、停車場管理方式
方案一:維持目前停車場管理現狀,承包費在現行標準基礎上上浮,要求營運期間,停車場使用的水電費、地下室機械車位年維保費、停車場管理系統設備設施的維護費、稅費、保險費、相關證照的辦理和年審、公共設施因人為損壞的維修費以及其他不可預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由承包方負責。停車場管理人員的住宿承包方負責安排。
方案二:承包方年上交停車場承包管理費萬元。承包方在方案一負責日常相關費用要求基礎上,按有關部門要求,在車場內安裝視頻監控,負責停車場管理系統設備設施改造、重新對內停車位和道路交通標志標線設計制作(將放療中心至水電科前路段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等,所需費用由承包方負責。
方案三:承包方年上交停車場承包管理費萬元承包方在案一和方案二的要求基礎上,負責道路改造將車場周邊主干路段改造瀝青路面,具體改造方案廣州市科馬電子有限公司負責制定,費用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可根據現有的`停車場地,在不影響整體規劃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停車難的問題。
五、車場管理要求
1、承租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經營,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接受監督、檢查和管理。
2、承租方未經允許,不得對停車場進行任何改造。不得轉租、轉借他人,擅自改變用途或者不服從管理,有權提前收回場地并終止合同。
3、承包方在車輛管理中,不得扣押車輛停放者的證件和財物(若有爭議糾紛應由相關部門解決)。
4、在停車場所發生的汽車車損、事故,由承包方報相關人員處置,不承擔責任。
5、承包方應按要求,疏導引導的汽車到位,按畫線車位到車場停靠,不允許出現車輛亂停、亂放、擁擠、堵車,主干道、轉彎路段、出入路口必須通暢、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車輛進出有序;防止車輛停靠丟失和損壞,車場的車輛停靠安全由承包方負全部責任,如在管理中存在車輛糾紛、丟失,賠償問題由承包方處理解決。
6、如發生突發事件,糾份,急救搶救和現場救護等臨時需占用停車場所,承包方無條件服從安排和調度,不得拒絕。
7、員工、生活區住戶按規定收費。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的公務的車輛不得收費(包括: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如公檢法110、119,120急救車、救護車、水電氣、消防監控設施、運送藥品,送血及運輸的設備材料等的車輛)。不允許社會救護車在停放和轉運病人現象違者將按相關規定處罰。
8、來訪的車輛(包括營運出租車)卸客即離開的,30分鐘以內承包方不得收費。停車場如停車位已滿,應立即出告示,告知車主本車場車位已滿,并安排人員到入口處路面進行車輛疏散。
9、承包方的所有從業人員應在簽約時向提供相關證件復印件,并按規定簽訂履行合同責任書。承包期間,如發現承包方從業人員有違紀違章或違反有關規定不服從管理的,有權責成承包方換人,承包方應及時更換。
10、要求從業人員應統一服裝并佩戴上崗證,儀容整潔,著裝整齊,文明禮貌用語規范,文明服務,禮貌待人。未佩上崗證及行為不當,有損形象的每次罰款200元。停車場招聘員工需經保衛科備案并考核。
11、承包方自行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車輛停靠許可證,稅務營業執照,并在停車場顯目位置懸掛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輛價格收費標準,收費許可證,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稅金、工商管理費,如未交納,則由承包人承擔相應處罰。
12、承包方應嚴格執行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按稅收管理制度使用發票。不得使用假票和涂改及與單位不相符的票證,不得偽造有關證照和票據,如因違法違規給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或在承包期內發生的投訴,由承包人負責解釋、答復,情節嚴重的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13、承包方應依據國家法律和地方有關部門規定,自覺履行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認真做好各項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停車內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和其他化學品。如有違反上述各項約定,將須承擔包括甲方直接和間接損失在內的一切經濟后果和法律責任。
14、承包方在承包期內應保護、維護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綠化,停車場的衛生管理由承包方負責且必須符合衛生管理要求,如有重要檢查及大型活動,承包方應無條件配合。承包方如有違約或違規,將追究承包方責任。
停車場管理運營維護方案 6
為進一步深化我市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破解市中心城區“停車難”,合力治理“停車亂”,持續改善道路交通環境,不斷提升綠色出行品質,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社會共治、綜合施策的原則和道路暢通、設位規范、停車有序、安全便民的要求,市場化運營管理,盤活現有停車資源,強化重點區域治理,創新停車科技應用,逐步建成以“配建停車為主、路外停車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中心城區停車資源配置格局,實現停車運營市場化、停車秩序規范化、停車收費合理化、停車服務智能化的目標,有效滿足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合理停車需求。
二、目標任務
(一)強化停車設施規劃
1.編制停車設施專項規劃。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的通知》(建城〔20xx〕129號)“規劃人口規模大于50萬的城市,停車位供給總量應控制在機動車保有量的1.1~1.3倍之間”的要求,堅持停車設施差別供給原則,摸清我市停車矛盾現狀,預測未來停車需求,制定城市停車設施發展目標。結合我市中心城區目前機動車保有量約45萬輛(小型汽車35萬輛)且持續遞增、停車資源缺口25萬個的現狀,按照每年新增不少于5000個停車泊位的標準,科學制定公共停車設施規劃和供給標準。
2.落實建筑物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加強建設項目管控,嚴把建設用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等行政許可關口,嚴格落實并提高中心城區停車設施的配建標準,建筑物配建停車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和投入使用,確保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物配足停車設施,并按規定配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空間。
3.最大限度拓展停車空間。結合中心城區停車需求分布和區域場地特點,科學拓展公共停車空間。在大型商業、醫院、車站、學校、游園等城市公共服務設施附近,統籌規劃、新建擴建一批公共免費和收費停車設施。在停車供需矛盾突出區域,利用城市道路以上區域或邊角地帶,規劃建設一批小微停車場和立體停車設施。鼓勵企事業單位辦公場所、居民小區及臨街建筑物所有者利用自有土地和資源建設停車場,允許對外開放并取得相應利益。積極推進立體停車設施建設,提高地上地下空間利用率。
(二)推動停車設施建設
1.加大停車設施投融資力度。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停車場。鼓勵單位和個人利用自有場地設置臨時停車場、停車泊位。收回公共停車資源特許經營權,依法依規授權市屬城市運營類公司(以下簡稱城市運營公司)統一建設和運營。
2.加強專項規劃的落實。編制中心城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作為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和管理的依據。對已批準確定的停車設施規劃,明確項目開工、竣工時間,細化落實措施,嚴密組織,抓緊建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縮小使用范圍。建立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評估機制,以年度為時間節點,評估專項規劃落實情況,及時調整工作措施,確保規劃項目準時落地。
(三)加強停車秩序整治
1.精準管控路內停車。統籌考慮城市功能布局、城市道路等級、交通流量特征等情況,深入研究不同區域停車需求,科學計算路內泊位停放周轉率,在逐步增加公共停車場設施數量的前提下,撤除公共停車場周邊200米內的路內停車泊位,嚴格控制中心城區路內機動車泊位數。積極推行老舊小區周邊支路夜間限時停車政策,允許當日19時30分至次日7時30分停車。綜合運用現場查糾、電子警察非現場執法等方式,依法懲處損毀道路停車泊位以及利用地鎖、石墩等妨礙停車功能等行為,始終保持對機動車違法停車的嚴管態勢,確保路內停車“順向、入位、規范、有序”。
2.從嚴管理路外停車。強力推進道路以外區域停車秩序規范整治,在確保消防通道、行人盲道連續、安全、暢通的前提下,按照“機非分離”的`原則,嚴格控制、科學設置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泊位。中心城區路緣石以上區域原則上不允許停放機動車,確需停車的,停車區域和通道須進行硬化處理,嚴厲查處私設供機動車上下的路緣斜坡的行為。
3.切實規范停車場管理。研究制定中心城區停車場管理辦法和智慧停車建設標準,停車場經營者須依法履行審批、備案手續,完善消防、照明、安全技術防范及停車信息智能化等設施,規范停車場內部停車秩序,自覺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督。
4.依法治理住宅小區內停車秩序。組織開展中心城區住宅小區停車泊位(庫)專項治理,對停車泊位(庫)去功能化、車輛停放混亂、私圈亂占停車位、堵塞消防通道等行為進行集中治理,通過挖潛、改建、擴建等手段,增加住宅小區停車設施資源;鼓勵住宅小區內閑置停車泊位有償對外租賃,確保住宅小區內停車設施正常使用,車輛停放規范有序,停車社會分擔率明顯提升。
(四)提高人防工程停車使用率
按照《國家人防辦公室關于頒布<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辦法>的通知》(〔20xx〕國人防辦字第210號)要求,堅持“戰時能防空襲,平時服務生活”原則,在滿足戰時功能布局前提下,與中心城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進行有效銜接,確保前期規劃用于平時停車的人防工程全部啟用停車功能,最大限度服務城市停車需要。
(五)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政策
根據停車供需差異狀況,按照“路內高于路外、地面高于立體、地上高于地下、商業區高于居民區、新能源車減半收費”的原則,綜合考慮城市公共資源占用成本、交通結構調控成本、停車設施建設使用成本和經營管理成本等因素,積極推動中心城區不同區域、不同車型停車服務差別化收費,通過停車成本壓力驅動停車周轉率提高。
(六)推動內部停車設施開放
加快推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內部停車位向社會開放,鼓勵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內部停車設施有余量、保證行政辦公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向行政服務對象免費開放停車設施,盤活存量停車資源。鼓勵企業單位、居住小區、個人停車設施在符合相關政策前提下,實行錯時開放、有償使用、利益分享等方式,增加城市停車設施供給,提高停車設施使用率。
三、實施步驟
中心城區停車管理工作共分為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部署和調查摸底階段
組織開展停車管理系統論證。制定出臺《南陽市中心城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南陽市中心城區停車場管理辦法》等文件,為一體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收回公共資源特許經營權,進行統一市場化投資、管理,建設市級智慧停車管理平臺,規劃建設一批立體停車設施,提升可視化、數字化停車管理水平。
(二)集中整治和自查自改階段
1.開展住宅小區配建停車場整治。對住宅小區、地下人防工程、大型建筑物停車設施使用情況進行摸底,對已建成但未啟用或挪作它用的停車設施,依法開展整改、限期恢復功能。
2.提升建筑物泊位配建標準。對新建、擴建、改建及老舊小區改造的建筑物,提升配建標準比例,配足停車設施。
3.完善停車場審核備案制度。對已備案停車場審核規范,由市、區兩級車輛停放服務中心對停車場地設置合理性、資源權屬合法性、經營管理規范性及對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影響進行核查評價,對公共資源停車場進行審核,對非公共資源停車場進行備案。
4.規范路內外停車泊位管理。對現有機動車車位、非機動車車位進行整改施劃、編號管理,對符合施劃標準的停車泊位予以保留,對不符合施劃條件、設置不規范、影響交通秩序的停車泊位予以清理;對不同區域、不同車型實行差別化停車收費,經營者按要求執行停車服務差別化收費。
(三)提升管理和常態管理階段
定期梳理匯總停車管理工作的經驗辦法和發現的矛盾問題,做好疑難問題的解答、規范,不斷完善停車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在地方立法權限范圍內,結合我市中心城區交通秩序、停車需求等工作實際,協調推動停車設施建設相關地方性法規的制定,為依法管理城市停車設施提供法治保障。
四、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組織領導
成立南陽市中心城區車輛停放服務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任副組長,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機關事務中心和宛城區、臥龍區政府、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高新區管委會(以下簡稱“四區政府〔管委會〕”)以及城市運營公司分管負責同志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車輛停放服務中心,負責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發展和管理等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推動落實。
(二)責任分工
1.市車輛停放服務中心。統籌協調中心城區車輛停放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城市運營服務,督促四區政府(管委會)和有關職能部門抓好車輛停放管理工作落實;建立健全車輛停放管理工作機制,加強對經營性停車場的監管與指導,依法依規辦理中心城區停車設施管理相關手續。
2.市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依法查處交通亂象,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依法及時處置阻礙執行職務、妨害公務的案事件,打擊阻撓、干擾正常執法的人員,維護執法權威,確保各職能部門執行職務過程中合法權益得到保護。
3.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綜合執法局)。牽頭組織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城鄉建設、人防等部門,對中心城區住宅小區、地下人防工程、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車設施開展專項排查整治,限期恢復住宅小區、地下人防工程內部停車位(庫)的停車功能;認真落實《南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加強道路兩側和其他公共區域的管理,依法清理私自設立的停車泊位,依法清理使用地鎖、石墩、柵欄、限行樁等障礙物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等行為。
4.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依據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中心城區城市更新提質行動方案,按照差異化供給策略和集約緊湊發展模式,統籌地上地下空間,加強獨立新建停車設施用地保障,充分利用城市邊角空閑土地、中心城區功能搬遷騰出土地、城市公共設施新建、改建預留土地以及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自有土地等規劃停車設施;對新建社區、商業核心區等大型建筑按照建筑物配建停車設施標準,足額規劃配建停車設施;在公共交通樞紐和城郊結合部建設“停車+換乘”(P+R)停車設施,實現自備車與公共交通便捷換乘。
5.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督促做好住宅小區、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車場(位)建設;指導物業服務企業采取出售、租賃、轉讓等形式,盤活住宅小區內部停車設施資源;牽頭做好新建停車場的規劃、建設等工作,指導建設單位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建設;協助車輛停放服務中心制定中心城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年度建設計劃。
6.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綜合考慮投資類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使用等成本因素,針對不同區域、不同車型制定差別化收費政策和標準,并向社會公布;對各類停車服務設施制定的收費標準,提供指導與合理化建議。
7.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指導經營性停車場設置明碼標價公示牌,負責查處無照經營及不按規定標準亂收費等行為。
8.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按照〔20xx〕國人防辦字第210號文件有關要求,堅持“平戰結合”原則,配合有關執法單位規范人防工程停車功能,最大限度服務城市停車需要。
9.市文明辦。依托文明城市創建常態提升活動,廣泛宣傳文明出行、規范停放等相關政策,引導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廣大交通參與者文明出行、規范停車。
10.市機關事務中心。積極倡導推動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提高內部停車設施使用率,在保證正常政務運行、停車設施有余量的前提下向社會開放。
11.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督查督辦四區政府(管委會)、有關職能部門停車管理中各項工作任務以及12345熱線反映的涉及停車管理類事項的辦理落實情況。
12.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導基層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涉及停車場的各類案件,妥善化解訴訟案件等社會矛盾,提高訴訟審結效率。
13.四區政府(管委會)。按照屬地管轄原則,四區車輛停放服務中心負責本轄區停車管理工作;四區政府(管委會)、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街道辦事處、社區(村)居委會及相關企事業單位要履行停車管理職責,推進停車秩序“網格化”管理和門前“五包”制度落實。
14.城市運營公司。構建智慧停車管理系統,做好系統建設、運營、維護、升級工作,實現停車數據的動靜融合、供需一體;在中心城區停車泊位緊張、停車需求旺盛的區域地段,規劃建設立體停車設施或地下停車場;對公共資源路內、路外停車設施進行運營和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領導小組定期聽取各成員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難點和問題,推動督促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四區政府(管委會)要站位全局,從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感獲得感、深化和鞏固創文成果、構建和諧綠色發展格局的高度,做好轄區內的停車管理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根據工作職責和責任分工,制定推進措施和落實方案,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切實推動停車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突出重點,聯合執法。各成員單位要強化協調配合,加強行政執法銜接,按照“先重點后一般、控制和疏導相結合”的原則,在主次干道、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設立停車嚴管區、示范路,培養公眾良好的停車習慣。市車輛停放服務中心要加強對聯合執法的組織協調,四區政府(管委會)和公安、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定期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打擊私自施劃、擅自占用停車泊位、無照經營、私自圈地收費、亂收費、亂停車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廣播等新聞媒體,加強停車管理工作的宣傳和輿論引導,形成“綠色出行、文明停車、停車付費、違停受罰”的輿論氛圍,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凝聚管理共識。
(四)加強督導,跟蹤問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按照要求,加強日常督導。市車輛停放服務中心要定期對各成員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導,堅持一月一匯總、一月一通報,推動停車管理各項工作落實;對工作不力、進展緩慢、推諉扯皮的,嚴肅追責。
停車場管理運營維護方案 7
為全面貫徹落實《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市政府令〔20xx〕第1號),進一步理順停車場管理體制,提高停車場使用效率,有效緩解“停車難”問題,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目標任務
進一步規范全市停車場管理,實現“辦證經營”、備案管理;現有經營性停車場全部進行信息化改造,并接駁全市智慧停車平臺,盤活存量資源,實現車位應用盡用、充分利用;不斷改善停車環境,打造破解“停車難”的隴南模式,全面促進城市交通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民為本、利民惠民的原則,創新機制、強化措施,以最大決心、最強合力、最優服務,拓展地上地下停車資源,盡可能實現停車資源利用最大化,努力滿足群眾的停車需求。
三、適用范圍
本意見適用于全市所有的經營性停車場,包括市政府國有企業統一建設運營的公共區域停車場,以及對外開放收費經營的機關、醫院、住宅小區等專用停車場。
四、促進規范管理
(一)確定停車場行業經營服務條件
1.從事經營服務收費的停車場經營者,應當依法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停車場服務”增項的營業執照;
2.從事經營服務收費的停車場經營者,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有關部門批準成立30日內,依法向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
3.所有經營性停車場要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的相關規定收取停車費;納入政府定價的,由發展改革部門核定收費標準;
4.建筑配建停車場必須具有由住建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消防合格證明》;
5.從事經營服務收費的停車場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以上手續后,申請向縣區公安交警部門備案,經材料審核和現場查勘合格后,予以備案,發放《隴南市經營性停車場備案登記證》,登記證編號按照行政區劃代碼+四位數字(從0001開始)。
備案所需材料:
(1)經營服務單位基本信息(包含營業執照、稅務登記、消防合格證明、收費依據等相關材料);
(2)停車場平面示意圖;
(3)符合規定的停車設施、設備清單;
(4)經營、服務、安全、應急管理制度;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二)規范停車場經營管理服務行為
停車場經營者應當嚴格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履行職責;同時,強化停車經營者自律經營,加強停車行業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健全監督制約機制,推進停車經營服務單位依法、誠信經營,提高經營服務水平,形成健康良好的市場秩序。
(三)鼓勵停車資源共享
機關、醫院、住宅小區等專用停車場,應當在滿足工作人員或本小區業主停放需求的情況下,向社會公眾提供機動車停放服務;或與周邊有停車需求的車輛所有人約定車輛錯時停放。
(四)推行智能化管理
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制定全市統一的數據采集和聯網標準;停車場經營者應當采用停車場智能管理系統,并接入全市智慧停車平臺實行聯網管理;智慧停車平臺為進行信息接駁的機動車停車場優先提供停車信息、交通狀況信息、智能化停車誘導等服務。對經營性停車場未按照有關規定接入全市智慧停車平臺的,根據《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機關、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等專用停車場可以自行負責管理運營,也可委托市屬國有企業實現智能化運營。
(五)實行誠信檔案制度
加強監管檢查,對不按規定履行職責的停車場經營者和惡意逃費的駕駛人通過“信用中國”平臺,客觀評定誠信等級、依法使用誠信檔案,建立信息共享、部門聯動的管理工作機制,促進停車場經營服務水平提升,規范停車場及其經營主體行為,培育優質的`經營服務單位,保障良好的經營服務秩序。
五、強化日常監管
(一)公共停車場和專用停車場管理
公共停車場,指為社會車輛停放提供經營服務的場所(包含市屬國有企業在公共區域設置的停車場)。
專用停車場,指為本單位、本居住區車輛及特種車輛提供停車服務的場所。
1.使用監管:收費停車場標識及收費公示牌完整,收費人員統一著裝,佩戴工作牌;按照發展改革部門規定的標準依法收費,收費標準和收費公示牌一致,統一使用稅務部門監制的專用發票;未經自然資源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配建停車場挪作他用,不得變更規劃確定的停車位,不得改變公共停車場為社會車輛提供停放的用途。住建、消防救援、公安交警等相關部門要進一步督促規范單位、住宅小區等專用停車秩序的管理,確保消防車道的暢通。
2.依法處罰違法違規行為:經營者擅自將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挪作他用的,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處一萬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公共停車場以及收費經營的專用停車場未備案登記的,公安交警部門書面通知進行限期備案登記,經書面通知督促仍不備案的,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四十條處一萬元罰款的處罰。對占用消防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牽頭單位:各縣區公安交警部門
責任單位:各縣區市場監管、稅務、發展改革、住建、自然資源、消防救援等部門。
(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管理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是指依法在道路范圍內設置的臨時停放機動車輛的場所。
1.使用監管:收費泊位停車場標識及收費公示牌完整,收費人員統一著裝,佩戴工作牌;按照發展改革部門規定的標準依法收費,收費標準和收費公示牌一致,統一使用稅務部門監制的專用發票;收費泊位因政府舉行重大活動或市政檢修等原因需臨時占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對占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時間及數量予以核實;協調處理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其他問題。
2.依法處罰違法違規行為:對違反《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具有妨害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正常使用等行為的單位及個人,依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處一千元以上三萬元罰款的處罰。未備案登記的,書面通知到轄區公安交警部門限期備案登記,經書面通知督促仍不備案的,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四十條處一萬元罰款的處罰。
牽頭單位:各縣區公安交警部門
責任單位:各縣區市場監管、稅務、發展改革、住建、自然資源、消防救援等部門。
六、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建立由市政府整體統籌、市級公安交警部門牽頭多部門協同、縣區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實施的常態化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職責和分工,規范停車場管理及相關服務,提升停車場管理的水平。建立停車管理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研究,協調解決停車管理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辦理營業執照注冊登記;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擅自改變主要登記事項或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負責對停車場收費行為進行監管,依法查處有關價格違法行為。
稅務部門:負責辦理稅務登記以及停車收費發票(電子發票)的監督管理工作。
住建部門:負責核發《建設工程消防合格證明》;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停車收費政策制定,并根據社會發展狀況、城市交通運行狀況、停車泊位供求狀況,適時調整完善我市停車收費政策。
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停車場備案、道路內側停車泊位的設置;負責對各類機動車輛在城市道路亂停亂放行為的監管,協助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對公園、綠地、濕地等場所機動車亂停亂放行為的監管;督促經營性停車場將停車位信息接入智慧停車平臺。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協助公安交警部門依法查處擅自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設置影響市容的停車位行為和公共區域停車場內違反城市管理的行為。
停車場管理運營維護方案 8
為將“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走深走實,按照《全省城市公共停車場(位)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整治群眾反映突出的收費公共停車場(位)管理混亂問題,堵漏洞,建制度,強監管,規范收費公共停車場運營管理,切實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解難題,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幸福感、滿意度,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整頓機關作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著力整治停車收費亂象,建立健全規范行業監管長效機制,努力提高公共停車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通過開展停車收費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停車收費行業亂象得到有效遏制,無證經營、隨意圈地收費、不按標準收費、私自截留停車費等問題得到有效治理,進一步提升公共資源利用效益和社會滿意度。
二、整治范圍
整治范圍包含城市道路內收費停車位、政府投資建設的`收費公共停車場,以及行政事業單位、法院、檢察院、群眾團體、國有企業利用自有停車場(位)對外提供收費停車服務的專用停車場(以下統稱收費停車場)。
三、整治重點
(一)違規設置收費停車場(位)問題。重點整治單位或個人未取得法定許可設置收費停車場(位)進行收費;在免費停車場違規收取停車費用等問題。
(二)違規引入運營主體問題。重點整治違反相關規定確定收費停車場運營主體;同一公共區域的收費停車場違規發包給多個經營主體運營;運營主體承包后違反規定或約定層層轉包、層層加價等問題。
(三)違規設置收費標準問題。重點整治價格主管部門未按法定程序確定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場收費標準;收費停車場運營主體違規定價等問題。
(四)違規收取停車費問題。重點整治收費停車場運營主體停車管理員不按停車收費標準收費;不按規定使用稅務部門統一發票或財政部門收費票據;未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收費定價主體、收費標準、計價辦法、收費依據、舉報投訴電話等問題。
(五)違規進行運營管理問題。重點整治私自截留停車費,不執行相關財務規定及時足額上繳;收取停車管理員好處費;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吃空餉”;不依法與停車管理員簽訂勞動合同等問題。
四、時間步驟
(一)動員宣傳階段(20xx年7月)
牽頭部門組織召開相關部門參加的專項協調會議;各相關部門按照《實施方案》所確定的任務分工立即開展落實推進工作。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媒體等形式,及時向社會發布專項整治工作信息,動員社會各界參與,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市民發現停車場存在違規行為,可隨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及時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問題及線索,建立投訴舉報問題臺賬,并按責任分工及時依法查處違規行為,及時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對突出問題及時整改,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至11月)
1.全面開展自查自糾。根據實施方案相關部門全面開展自查自糾,組織人員對轄區內收費停車場進行摸底排查,梳理分類建立臺賬。列出問題清單后,各縣區須明確整改責任主體、整改措施和時間安排,并按照相關法規規章和相關規定,對發現的違規問題立行立改、依規依紀依法追責,全面整改到位,不能整改和規范的,一律取締。
2.深入開展實地督査監管。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也將采取明察暗訪等方式,對收費停車場(位)進行實地督導,對所轄縣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督導檢查和評價。在重點整治基礎上,建立長效制度與機制,全面規范收費停車場(位)設置、運營主體市場準入、收費標準設定、收費停車場(位)運營管理、收費標準執行等重點工作。
3.加快推廣信息管理增加公共停車資源。對全市停車資源狀況進行摸底調查,建立健全停車基礎數據庫,加快制定公共停車場(位)建設計劃,充分挖掘公共停車場(位)資源潛力,有效擴大行政事業單位、法院、檢察院、群眾團體、國有企業停車場(位)向社會開放,不斷提升城市日益增長的公共停車的承載力,切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力爭共同建設一個沒有“停車難”問題的城市。
(三)總結評價階段(20xx年12月)
集中整治結束后,對專項整治行動成果進行全面檢查、驗收,查找弱項和不足,為后續工作提供可行性參考,對專項整治成果進行總結,并形成長效管理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開展此項整治行動是深入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解難題,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幸福感、滿意度的一項重要民生實事;各相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密切溝通聯系,高效推進整改,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得到落實、取得實效。
(二)建立臺賬,逐項整治。各部門要對自查中發現和群眾投訴舉報問題,建立問題整治合賬,將問題整治任務分解到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并實行逐項問題銷號管理,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扎實成效。
(三)部門聯動,合力整治。各職責部門要認真落實專項整治任務分工,加強部門協作與配合,搞好整治工作情況和信息共享,對在整治工作過程中發現的涉嫌腐敗行為、失職瀆職行為,以及對整治工作不作為亂作為的,要及時移交給同級紀委監委調查處理。
(四)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各部門加大對專項整治行動宣傳力度,通過對整治成效、典型經驗的宣傳介紹,引導形成規范停車收費行業監管的正向合力。同時,廣泛調動全社會參與專項整治工作的積極性,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妥善解決群眾投訴問題,切實讓專項整治行動成為“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務實舉措。
(五)鞏固成果,長效管理。各單位在協同配合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效管理機制,推進問題整改整治重點包括停車場違規收費、違規定價等方面總結工作經驗,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切實杜絕反彈現象,實現公共停車場(位)整治的長效化、制度化。
停車場管理運營維護方案 9
為加強我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規范車輛停放秩序,充分利用城市公共停車資源,促進機動車停車場智能化建設,創造良好城市環境,根據《亳州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安徽省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指導手冊》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滿足市民合理停車需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規范停車場運營秩序、引導市民綠色出行為目標,立足城市規劃和交通發展,為改善我市人居環境、提升城市運行效率提供有力支撐。
二、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市區范圍內除客運、貨運站場外的公共停車場、路內停車位和面向社會開放的配建停車場。
三、平臺搭建
由亳州交通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和規范,建設本市統一的停車信息管理和服務系統平臺。
(一)平臺功能
統一的停車信息管理和服務系統平臺集停車場智能管理、市民出行服務、輔助城市管理等功能為一體,通過停車場信息的動態管理和數據分析,向市民提供智能化停車服務,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精細化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二)架構設計
1.停車管理系統:具備車輛進出場管理、用戶管理、通行數據采集等日常管理功能;
2.新能源充電系統:具備充電樁管理、導航查詢、實時情況展示等功能;
3.停車誘導系統:向有關單位共享城市停車資源實時使用情況,為搭建城市停車誘導顯示屏提供數據支持;
4.停車備案系統:協助主管部門開展新建公共停車場和停車場收費的備案申請、預審、結果發布等功能;
5.信息展示系統:對外展示停車資源分布、泊位使用情況、停車場運營等實時信息;
6.數據分析系統:具備停車時段分布、易擁堵時段路段、泊位使用率、停車場經營情況等數據分析功能,為城市停車場規劃、交通環境治理、停車場經營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三)智慧出行服務
基于平臺的.數據整合和信息發布功能,定制開發手機App、公眾號和小程序,為市民提供停車泊位引導、新能源充電樁查詢、訂單查詢、線上支付、便民信息發布等服務功能。
四、運營管理
(一)平臺運營管理
平臺運營管理主要包括綜合協調、數據管理、平臺接入、平臺維護、制度規范和功能拓展等工作。
1.綜合協調工作:實現“平臺、車場、人員”之間的協調聯動,做好日常工作調度、停車場管理、數據信息展示等管理工作;
2.數據管理工作:做好用戶個人信息、車輛出行軌跡、停車場經營情況、視頻監控等數據的采集、存儲、管理和保密工作,系統運行產生的全量業務數據對接到市數據中心;
3.平臺接入工作:預留平臺標準接入端口,實現與我市機動車停車場和政務服務平臺數據的接入;
4.平臺維護工作:配備專業技術保障人員,保障系統優化、功能完善、漏洞修補等工作,提升平臺的信息安全等級和抗風險能力;
5.服務功能拓展:做好市民智慧出行、違章信息采集、城市精細化管理等拓展服務功能。
(二)停車場運營管理
堅持“誰投資、誰經營、誰管理、誰受益”的原則,遵循相關標準規定,綜合考慮區域停車需求,規范開展運營管理工作,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1.運營管理方式:
(1)路內停車位通過人工引導與智能設備相結合的方式,實現停放車輛的信息采集、有償服務和運營管理;
(2)公共停車場配套安裝出入口自動道閘、車位監測、停車引導等智能化設備,并按國家有關規范配建安全管理、消防應急、安防監控等設施;
(3)配建停車場首先滿足業主停車需求,具備對外開放條件的可參照公共停車場自主開展運營管理。
2.停車場接入:平臺建設運營單位應提供標準協議端口,國有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路內停車位應接入統一的停車信息管理和服務系統平臺,由平臺建設運營管理單位與機動車停車場建設運營單位協商明確運營管理主體。
各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停車場管理運營單位(個人)按照協議端口,通過軟件升級、硬件改造等技術手段打通平臺與停車場之間的數據傳輸通道,保障停車場的信息接入。
3.拓展服務功能:運營管理單位結合停車場實際,合理配置現場管理人員,按照規定規劃建設新能源車輛充電樁等便民配套設施。
4.規范管理秩序:各停車場運營單位依法辦理注冊、稅務登記和收費備案等手續,在出入口的顯著位置設置統一的停車場標志,公示經營管理者名稱、營業執照、停車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和監督電話。
5.規范現場管理:停車場現場管理工作人員應佩戴統一標識,規范文明用語,熟練掌握和操作智能管理設備,定期開展法律法規、管理制度、設備操作、事故應急處理等技能培訓,提升停車服務保障能力。
6.收費服務管理:市區機動車停車場的收費管理根據泊位分布、停車需求、交通擁堵等實際情況,按照市發展改革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實行差異化收費。
7.電子化支付:通過公眾號、小程序、App等多種支付方式,提供即掃即走、無感支付、通行后付費等電子支付手段。
8.經營秩序維護:停車場經營管理單位應協助公安機關和城市管理部門做好違規停車和損壞公共停車設施等行為的教育引導和追責工作。針對違規情節嚴重且依法認定為失信行為的,按照規定納入信用信息系統實施信用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停車場管理中涉及市容的監督管理,協助做好停車秩序治理工作。
(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停車位的設置管理和相關違法行為查處工作。
(三)住房發展部門負責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配建停車場的日常管理,研究制定居民小區內停車管理機制。
(四)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制定政府指導價標準。
(五)數據資源管理部門負責指導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及接入“皖事通”App等政務服務平臺有關工作。
(六)譙城區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區管委會、亳蕪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負責組織街道辦事處、社區管理中心宣傳停車政策法規,協調處理停車過程中出現的矛盾糾紛,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建設運營的機動車停車場接入信息服務平臺。
停車場管理運營維護方案 10
為規范我院停車場管理,確保車輛進出安全有序,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方案,具體如下:
一、日常管理
由保衛處負責停車場日常管理工作。
二、臨時IC卡辦理及計時收費辦法
1.停車場的出入口均使用IC卡智能系統。
2.職工車輛收費:
(1)本院擁有車輛職工需到保衛處填寫《月卡車輛申請表》。
(2)白天(不過夜)停車每位職工按80元/月交納停車費;如確因工作需要夜間停車,當月夜間累計10日內的`不加收停車費,如超過10日的,從第11日起按8元/日加收停車費。
(3)過夜停車每位職工按260元/月交納停車費。
(4)相應費用由保衛處每月上報財務處,由財務處在本人工資內扣除。
(5)因有特殊情況,根據實際另行處理。
3.外來車輛:按遵義市物價局核準的停車收費標準收取停車費。
4.保衛處負責IC卡的開通、補辦及更換。
5.如IC卡損壞、遺失等,職工需到保衛處更換或補辦,并同時交納IC卡工本費。
三、停車區域:
1.職工停車區域:
(1)第三住院樓負2樓地下停車場。
(2)行政辦公樓前小廣場及其后側區域。
(3)行政辦公樓地下停車場。
(4)老住院樓前小廣場
2.患者及家屬停車區域:除職工停車區域外,其余區域為患者及家屬停車區域。
停車場管理運營維護方案 11
停車管理是物業管理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因存在車輛收費難、車輛管理難、服務工作難、停車工作難、停車糾紛多等諸多問題,已成為困擾物業管理公司的重要難題。根據停車場現狀和未來停車發展需求,引進專業停車管理公司(專業外包)是必然趨勢,通過合理規劃運營,實現車輛停放有序、專業管理到位、責任劃分清晰,最大程度地滿足廣大車主的需求,提升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形象和水平,利用租賃經營場地資金實現企業脫困減負或再投入經營發展,進而最終實現物業增值、保值的目的。
若有幸能與貴方進行合作,我公司將結合陽光嘉苑小區停車實際情況,合理的調整解決停車位利用率,運用專業的運營管理手段,提供給車主最安全、最便捷、最貼心的泊車服務,并保證貴方在經濟利益與社會效益方面的雙重效益。
為了加深貴方對我方管理過程的了解,我公司現向貴方提交下列停車場管理方案,并愿就有關方面的問題進一步與貴方商椎,為最終達成合作奠定基礎
為協助河南文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做好陽光嘉苑小區停車管理工作,全面接受停車場地經營管理的委托,滿足客人的停車需求,做到停車有位、停車有序、停車安全、創造良好的交通環境,方便小區業主生活,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一、停車場地位規模及規劃
停車場地處國基路99號陽光嘉苑住宅小區,我公司對停車場地進行了現場勘測、分析調研,根據本小區建筑的品質和居民經濟層次、車場規模及效益,利用車場現有資源,科學規劃建設,配置相應的停車場管理設施設備,力爭打造精品停車場地,并實現三贏(物業公司、業主或使用人、我公司)之目的。
1、陽光嘉苑小區實劃有效車位約481個,流動車位350個,屬于居民服務區。
2、根據甲方以往的運作模式要求,陽光嘉苑小區地面停車場地位為長租和零收兩種管理模式。
3、運用科技手段加強管理力度,車場內配置視頻監控設備、門禁系統、擋車器等交通設施設備,各種標識、標線、指示燈箱配備齊全。
4、預留消防通道,通道內不規劃車位。
二、停車場泊車管理
機動車泊車管理模式:車輛進入停車場泊車,如果是臨時停靠車輛先由進口門崗發放停車計時卡,固定停車位可自行刷卡進入,巡視引導員提示、引導車輛安全出入車位,車輛駛離時到出口門崗處交還計時卡或刷卡,臨時停車按卡上計錄時間收取停車費,同時付給停車場專用發票。
1、根據本車輛停車的性質劃分區域,分出專用固定停車位區和臨時停車區,以便于管理。
2、停車專用車位區的固定車輛,配發本車輛的專用車證。一車一證一位,車輛不準隨意停放。
3、停車證是為方便業主停車而采取的以年交停車費方式的憑證,在有效期內持證出入車場免收停車費。臨時車輛按計時卡記錄時間交納停車費(按照鄭州市物價局文件收取)。
4、固定車輛進場時,要憑本車場停車證領勸停車卡”進入專用區域泊車,出場時交還“出入證”。了解車輛動態避免車輛的丟失。
5、所有進場車輛在入口處要進行外觀檢查,對有外傷的車輛要記錄在冊,車輛出入均有高清攝像監控攝錄,并提示司機確認。分清責任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6、車輛泊車入位,管理員提示司機鎖好車門、拉緊制動手剎、保險器、車內不放貴重物品。車輛出現如沿途遺散、車體漏油、報警器長鳴等現象的,謝絕車輛入位。以確保安全、清潔、靜謐的停車環境。
7、隨時保證停車場出、入口處及各通道的通暢,避免由車輛滯留而延誤導致不良后果。對突發事件的應對我們會嚴格按照緊急事件應急預案處理,及時消除影響和妨礙。不給業主的出行和甲方的管理帶來不便。
8、停車場周邊的禁停區禁止擺攤、隨意停車。高峰期出現車位需求矛盾時,啟用預留等待區域,組織引導車輛等候順序出入常必要時可調派協管員參與疏導管理。
9、停車場內要做到車位資源合理調配,積極引導車輛停放,保證車輛按區域停放入位,做到無位不停,秩序井然。
10、按鄭州市物價局規定合理收取停車費。正在執行公務的警車、救護車、軍車可免收停車費。
11、節日、假日、以及重大公益活動日,可以應物業的要求,經雙方溝通協調,制定適時的組織停車方案,合理調整安排,協助物業做好臨時性工作,保證顧客滿意停車。
12、停車場遇突發事件及特殊情況,可通報物業方,請求援助。其應對措施和服務程序,要嚴格按照《作業指導書》要求辦理。
13、駕駛員駕車進入停車場,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對于無理取鬧、不聽勸阻的可采取必要措施,如:限制車輛移動。情節嚴重的要通報交管部門或公安機關。
14、停車場內按要求配備安全防火器材,確保器材安全有效,各種電源、電器隨時檢查,設施設備及時保養維護。出現隱患隨時排除。
15、嚴格執行公司內部稽查制度,真誠接受社會監督,虛心聽取陽光嘉苑物業管理處提出的合理要求及建議,努力完善自己。
16、停車場向保險公司投保停車場責任險。凡在本車場內發生的,由于我方管理原因,導致機動車被刮、盜等第三方責任事件發生,造成的經濟損失(不包括車內物品),可依保險條款向保險公司索賠,解除車主的后顧之憂,規避物業管理責任風險,不給物業管理企業帶來負面影響。
17、由于乙方接管后屬于封閉式管理,乙方有義務對非機動車進行管理,并對園區內業主裝修、搬家等物品的進出進行必要的查驗。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園區內業主實行非機動車出入卡管理,出入物品放行條管理。
如因乙方管理責任造成非機動車丟失或大件物品電器從門口未經物管處放行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三、我方對該停車場提出以下建議:
1、按照物業與業主簽訂的服務合同整合停車資源,充分利用停車場現有條件維護物業方的利益,為物業方解決實際困難。
2、為有效的管理好陽光嘉苑停車場管理秩序,更好的為車主服務,提升車場的品牌效益,降低物業方管理成本,提高雙方的經營效益,我們建議將該停車場固定車位及臨收車位分區管理,充分提升停車場的使用率,降低人員成本和物耗,確保物業方和我方達到雙方共贏的目的。
3、陽光嘉苑現有車位481個,我方建議甲方將固定車位每月服務費按40元收取,具體定價根據鄭州市物價局新頒布的收費文件執行。
4、地面按甲方歸劃為臨時車輛的管理區域,由于上述相關費用出現,我方建議:
①臨時車位,每小時按單車位5元計算,停放時間不足20分鐘免收停車費。
②我方負責該停車場地與政府相關部門的協調事宜及備案,年審手續。
四、停車場崗位人員定編:
1、根據陽光嘉苑小區停車場的實際情況及特點,設置車場入口崗、出口崗、引導停車管理員崗位及車場主管等崗位。實行17人3班制,經理1人,車場主管2人,共計用工20人。選派業務能力強、經驗豐富的管理人員進駐車場參與管理,解決前期難題難點。
人員崗位分布:
門崗:每班兩人三班倒6人,園區巡邏每班兩人三班倒6人,其余5人停泊車服務,白班3人夜班2人,主要分布于園區內各處主要進出口或密集停車區指揮疏散、車輛停泊。
2、公司派駐停車場的人員,都要經過公司培訓部門的嚴格培訓。經業務考試合格,員工進駐新停車場要提前熟悉車場環境及物業公司要求,經過磨合期后正式上崗。
3、工作人員統一著工服,配戴胸卡。文明服務,禮貌待客,以飽滿的熱情服務來保障良好的服務水準,維護物業方的形象和聲譽。
4、各崗位的主要職能
A、停車場入口崗:
①有效控制進場車輛,保證車場入口、通道及門前良好的交通環境。場內車位出現需求矛盾時,組織與疏導車輛在等候區域排隊順序進常
②所有進場車輛的外觀檢驗,排疑有安全隱患的車輛入常
③固定車輛進場時,“停車證”的檢驗及“出入證”的發放。
④臨時車輛進場時,計時卡計時工作。
B、停車場引導員:
(1)、保證場內通道的暢通,有效的提示車位及交通導向。
(2)、負責場內消防及車輛安全的監督。
(3)、合理調配車位資源,隨時將信息傳遞給入口崗。
(4)、對需存車輛的司機提供安全提示服務。
C、停車場出口崗:
(1)、保證出口崗門前及通道良好的交通環境。
(2)、負責出場車輛按計時卡核算計時合理收取停車費,同時付票據。
(3)、固定車輛出場時,停車證、出入證的檢驗及出入證的收回。
D、停車場主管:
(1)、負責與物業代表協調停車場事務。
(2)、負責本班組的全面日常管理工作。
(3)、嚴格按公司制度組織班組人員完成各職位工作。
五、停車證的管理
1、停車場車證要同雙方協商確認,車證的制作及發放由停車公司負責,客戶詳細資料要注冊存檔并由專人管理不準泄露業主信息;否則,因乙方泄露信息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停車證是為方便業主停車采取以年交停車費方式的憑證,具有時效性。發現無效車證要及時收回。
3、停車卡要擺放在車里,進場出示車證。車證丟失要及時按停車場公司規定程序補辦。
4、停車卡的具體使用說明詳見停車證背面。
六、停車場票據管理
1、按停車公司財務制度執行票據管理,本車場票據領取的數量由停車公司方負責記賬。
2、車場內日常現金收入、票據的管理以及基礎工作,按相關規定執行。
3、長租車位的年租費,可由停車公司方代收并付內部收據。停車公司根據物業方提供的客戶資料,制作停車證;同時開據正式發票。客戶憑內部收據兌換正式發票;領取停車卡。
七、項目收入及成本測算:
一、項目支出:
1、項目經理1人×4500元/月×12/月=54000元/年
2、項目主管2人×4000元/月×12/月=96000元/年
3、員工17人×2500元/月×12/月=510000元/年
4、人員保險20人×183/元×12/月=43920元/年
5、服裝費20人×400元/人=8000元
6、對講機20部×500元=10000元
7、辦公用品300元/月×12/月=3600元/年
8、被褥20人×600元/人=12000元
9、福利費660000×1.4%=9240元/年
10、合計:746760元
二、項目收入:
1、每天車場停車量平均481輛×40元×12/月=230880元
2、預計車流量每天平均350輛×5元×365天=638750元
3、經營收入合計:869630元
4、經營所得稅:869630×6.5%=56526元
三、停車場利潤:
總收入869630元/年經營所得稅56526元總成本746760元/年66344元/年總利潤
四、甲乙雙方利潤分配:協商
八、合作模式:
1、乙方承包經營模式:乙方負責收費,自負盈虧,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停車場地、位損壞維修管理費,甲乙雙方各負責各自收入的.所得稅,乙方負責車場公共險,車場員工工資及意外傷害險,甲方免費提供員工住房,乙方負責車場的能源費用和設備維護費用。
(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費每月3500元,如果按照提成的話不超出總凈收入的20%,收益率從明面上看不高,但實際收益遠遠大于甲方運營收入。因為甲方為此停車項目沒有實際經濟投入,就是有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僅人工開支就減少了甲方幾十萬投入成本,合理規避了甲方勞動用工風險和甲方的停車場管理責任風險,停車場出現的一切責任事故均有乙方承擔和協調處理,不給甲方造成任何聲譽及經濟影響。乙方派駐的管理團隊歸屬甲方統一管理,積極配合甲方管理處工作,責任自行承擔。而我方一旦接手會對小區一系列停車設備設施進行投入整改,保證停車安全有序,如合同期限屆滿后不再合作,則乙方投入設備設施和管理模式歸甲方所有)
2、雙方合作經營模式: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管理,乙方投入主要管理人員和合作模式,甲乙雙方承擔各自50%投入(其中包括:證照辦理、年審,稅金,人員工資、福利、社保,停車安全責任險、設施設備)經營利潤按對半分成。利潤平分,責任共擔。
九、合同的終止
如雙方在經營期間發生虧損現象或因為國家政策或單方原因,不能正常經營的情況下,在合同期內提前一個月內向對方提出協商解決,如一個月內未給答復合同自然解除失效,乙方退出該項目的管理,其它相關事宜參照合同要求執行。
十、乙方承若:
1、如我方與貴方達成合作意見,簽署合同后,在合同簽訂日甲方繳納50000元履約保證金,用于乙方對于停車場管理責任和配合甲方工作的履約保證,如乙方拒不承擔停車場管理的第三方責任或不能滿足甲方管理需要和工作配合,經5次書面警告整改無效的,甲方可扣除乙方所交保證金用于支付第三方賠償或違約賠償。在甲方最后整改通牒下發后一月內未有明顯改觀甲方有權解除合約。
2、乙方在甲方提供場地的條件下無償為甲方項目陽光嘉苑小區建設非機動停車棚,用于非機動車停放,配套安全的充電插座,方便居民電動車充電。車棚建設面積、建設時間具體根據甲方劃定區域而定,但最大總規模不超過500平米(涉及乙方經營成本問題,此項捐建必須作為合同期限和經營管理的要約{合同期至少兩年})
3、預留不低于15停車位,方便甲方關系維護使用。
4、一切因車輛停放所導致的安全事故及管理責任,均有乙方承擔,乙方有協助甲方收取物業費和維護業主關系的義務,并不得推辭。
十一、費用及繳納時間周期
1、管理費:管理費3500元/月,分季度提前預交,預交時間在每前一季末的15日前繳納下一季度管理費。
2、履約保證金:保證金于合同簽署當日足額繳納。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甲方履約保證金自動續約于下一年。
十一、停車場相關文件
1、員工行為規范
2、停車場各崗位服務操作規程
3、停車場接待投拆及處置服務程序
4、停車場事故發現、調查分析、處理服務程序
5、遇特殊情況處理的服務程序
6、車場崗位工作交接程序
7、受理泊位包租(固定車)業務服務程序
8、車場調入新員工的培訓
9、車場設備、設施的報損及更新辦理程序
10、逐級報告制度
11、停車場車位使用
12、交接班制度
13、票據、停車卡、計時卡管理規定
14、停車場衛生制度
15、防火、防電機電安全措施機動車停車管理是一個嶄新的服務領域,又是物業管理企業開展多種經營,單項外包規避管理風險的必然途徑,停車規范化管理又是鄭州停車產業發展的必然趨勢。隸屬停車場管理中心管理的鄭州鑫地喜通停車管理有限公司努力以科學、嚴明、規范的管理,發揚“求實、創新、協作、敬業”的精神,以“抓規范、創品牌、樹形象、拓市潮的總要求進入停車場參與停車管理,時刻用“服務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的他務宗旨鞭策自己,力爭成為鄭州停車管理的一面旗幟!
停車場管理運營維護方案 12
為進一步改善我區機動車停放秩序和環境,增加停車資源有效供給,緩解停車供需矛盾,打造智慧停車建設管理運營新模式,著力提升新區停車服務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依據《天津市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實施方案》,結合新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總體要求和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健全完善政策法規,著力加強規劃引導,以市場化、法制化方式推動停車設施建設,提升停車綜合運營服務水平,有效滿足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合理停車需求,為改善全區公共秩序、打造宜居宜業環境、提升城市運行效率和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1.資源統籌、規劃引領
統籌考慮現有停車資源供需情況、潛在可新增停車位的空間資源,通過精準規劃引領新區停車設施向精致建設、精明運營邁進。
2.整體謀劃、突出重點
充分考慮區本級、開發區未來用地、產業、機動化發展態勢,統一規劃小汽車公共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大貨車專業停車場。針對城區停車供需矛盾突出的重點商圈、大型醫院、老舊小區以及四個集港區的大貨車停車難問題提出實施方案。
3.政府引導、市場運作
加強頂層設計和政策引導,深化“放管服”改革,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堅持“誰投資、誰受益”原則,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投資運營城市停車設施的動力。
4.智慧管控、資源共享
加快引入科技手段,全力推進智慧停車運營管理平臺、停車誘導系統的建設應用,提升停車管理科技化水平,全面推廣錯時共享停車,有效盤活停車資源。
5.分區定價、調控需求
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依據不同區域的人口就業崗位密度、公交服務水平、停車供需情況、道路運行速度,制定分區域差異化的停車收費分區,合理調控出行停車需求,引導居民向綠色交通出行方式轉變,緩解重點地區道路交通擁堵。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區新增停車位不少于10萬個,其中隨各類地塊開發新建建筑物配建車位不少于8萬個,新建各類公共停車場(樓)停車位不少于5000個,老舊小區內部挖潛車位不少于15000個,嚴格控制路內停車位。基本建成配建停車場、路外公共停車場、路內停車位相輔相成、互為補充的城市停車供給系統。居住小區、醫院、學校、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停車需求基本得到滿足,集港區大貨車占道違停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建成濱海新區全域智慧停車平臺,示范性智慧停車場(樓)5處,示范性智慧道路停車場15處,聯網停車泊位數量不低于6萬個,經營性停車場(樓)統一電子支付比例超過80%,經營性泊位周轉率提高至2車次/天,泊位平均利用率不低于80%。濱海新區停車創新發展取得突破,停車平臺經濟與共享經濟初具規模,停車經營服務水平大幅提高。基本形成社會資本廣泛參與,信息技術與停車產業深度融合,停車資源高效利用,行車有序、停車便捷的新格局。
到2035年,全面建成供需相適、布局合理、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綠色低碳、群眾滿意的城市停車系統,為濱海新區建設生態、智慧、港產城融合的'宜居宜業美麗濱海新城提供有力支撐。
二、重點任務
(一)緩解供需矛盾,有序推進停車設施規劃建設
1.開展停車資源普查,夯實工作基礎。開展城區重點片區(濱城核心城區生活區、南北片區生活區)現狀停車資源普查,掌握現狀國有公共停車資源分布情況;構建停車基礎設施信息數據庫。排摸公路橋下空間資源分布情況,研判設置橋下停車場的可行性,整理形成資料清單;開展集港區大貨車停車供需調查。排摸市政道路橋下空間資源分布情況,研判設置橋下停車場的可行性,整理形成資料清單。排摸閑置地下人防空間資源分布情況,研判改建為地下車庫的可行性,整理形成資料清單。整理已收儲,近期無劃撥、出讓計劃的土地資源分布情況,形成資料清單。排摸現狀未利用空地、邊角地資源分布情況,包括政府權屬用地、企業自有用地等。(區城市管理委、區交通運輸局、區住房建設委、區公安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
2.突出規劃引領。科學編制《濱海新區公共停車場發展規劃(2021-2035年)》,確定城區小汽車公共停車設施規劃布局方案、集港區大貨車專業停車場規劃布局方案。組織社區居委會開展轄區內公共停車場建設需求調查,提供建設需求清單。依據《發展規劃》及各方投資意向,制定全區公共停車場建設行動計劃,形成公共停車場建設項目清單,持續滾動更新,有序推進項目實施。(區城市管理委、區住房建設委、區公安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
3.加大居住小區基本停車位供給。多措并舉,下大力解決老舊小區停車難問題。組織開展居住小區內部停車位挖潛、擴容工作,充分利用小區內部零星空地、邊角地,見縫插針設置停車泊位;通過平改立,提高單位面積泊位供給量。合理利用老舊小區周邊次、支路等設置臨時停車位。條件許可的情況下,鼓勵周邊企事業單位專用停車場有償對社會開放,緩解小區夜間停車難問題。開展老舊居住小區停車自治試點,充分發揮街鎮、社區居委會、業主、社會資本作用,探索停車設施共建、共管、共享新模式。嚴格執行天津市停車配建標準,同步配建停車設施,做好配建停車設施驗收信息資料報送工作。(各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區住房建設委、區城市管理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區消防支隊)
4.合理滿足出行停車需求。建設集約化的立體停車設施,“十四五”期間著力解決城區重點商圈、大型醫院等地區停車難問題。選取3個示范建設項目,分別為泰達國際心血管醫院新建停車樓工程、海河外灘綜合服務中心項目(停車樓)、天津市第五中心醫院新改擴建及改造工程。利用空閑廠區、邊角空地、待建土地或具備條件的橋下空間建設臨時停車場。選取杭州道街洋貨輕軌站興港橋作為試點,設置橋下臨時停車場。集港區建設大貨車專業停車場示范項目。推進醫院停車改革試點,積極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運營,提高停車效率和服務質量。(區城市管理委、區住房建設委、區衛生健康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區應急局、區公安局、區消防支隊、區交通運輸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區建投集團)
5.便捷停車換乘。結合地鐵站同步規劃建設“停車+換乘”停車場,引導綠色出行,減少進入重點地區機動車流,緩解交通擁堵。推進公路客運站、鐵路客運站、客運碼頭和城市常規公共交通樞紐等換乘停車設施建設,便捷客流集散。(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建設委、區城市管理委、區交通運輸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
6.盤活存量停車資源。大力推動停車資源共享利用,激活閑置車位,支持停車企業通過網絡化智能化手段有效聚合零散車位、零散時間、零散需求,讓現有停車資源“活起來、用起來”。推動機關、企事業單位推出一批停車資源共享示范項目,鼓勵寫字樓、居住小區等停車設施錯時共享,提升停車設施使用效率。(區城市管理委、區商務和投促局、區委網信辦)
(二)規范路內停車,加大停車秩序綜合治理
7.加強路內停車位管理。完善區級道路停車位設置審核程序,定期對道路泊位使用效果進行評估,動態調整道路泊位。運用科技手段提升路內停車管理設施,加快實現無感支付;建立全區路內停車電子收費平臺,實現路內停車“一網統管”。(區公安局、區城市管理委、區建投集團、區委網信辦)
8.強化停車秩序治理。廣泛宣傳,加大違法停車治理力度,維護良好停車秩序;嚴管人行道違停行為,保障行人路權。加快新能源公交場站建設,逐步消除公交占道停車。嚴格按照規定標準設置消防通道并實行標識化管理,依法查處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車行為,確保生命通道暢通。(區公安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消防支隊、區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
(三)規范經營性停車設施軟硬件環境,提升停車運營服務水平
9.規范經營性道路停車泊位設置。督促經營企業規范道路停車泊位標線、標志牌等軟硬件設施的設置。(區城市管理委、區公安局)
10.整改非法經營性停車設施。逐步減少非法經營性停車場及非法經營停車泊位數量。(區城市管理委、區公安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
11.查處停車設施違法違規收費行為。逐步減少停車設施違法違規收費比例。(區市場監管局、區公安局)
(四)創新智慧服務,提高停車設施智能化水平
12.創新管理服務模式。推動公共停車資源整合和智能化改造,開展線下市場化運營服務。推動建設新區統一智慧停車運營管理平臺,整合路內、路外公共停車資源,建立一體化智慧停車體系。實現線上服務和數字化運營,打造平臺經濟和共享經濟示范項目。引導停車企業開發移動終端智能化停車服務應用,集成信息查詢、車位預約、停車誘導、電子支付等功能,提升市民停車便利度。鼓勵停車服務企業依托信用信息提供收費優惠、車位預約、通行后付費等便利服務。研究拓展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ETC)等電子化收費方式在停車場(樓)的應用,提升服務效率。推動各物業小區、商業綜合體、公益類建筑等配套停車場數據接入新區智慧停車運營管理平臺,發揮平臺規模效應。(區城市管理委、區發展改革委、區交通運輸局、區委網信辦、區住房建設委、區建投集團)
13.支持停車產業發展。鼓勵停車裝備制造與服務企業在智能停車裝備研發、高精度地圖制作、系統軟件開發等方面自主創新,培育新區停車服務龍頭企業,規模化、專業化運營停車資源。壯大一批停車裝備制造與服務領域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結合新能源汽車推廣,加快停車場(樓)充電設施建設。加強5G基礎設施建設,打造一批智慧停車應用場景項目。(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發展改革委、區城市管理委、區交通運輸局、區委網信辦、區建投集團)
(五)強化要素支撐,加大用地和資金保障。
14.完善用地政策。將公共停車場發展規劃成果納入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并將永久性公共停車場規劃成果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做好公共停車場用地預留和控制。制定新區公共停車場供地實施細則;鼓勵以協議出讓方式供應公共停車場用地;分區域確定不同類型停車場用地基準地價;鼓勵利用短期無出讓計劃的儲備土地建設臨時公共停車場,分區域確定最低租金標準;采用租賃或先租后讓方式供應停車場用地的,租金標準應與出讓金標準相均衡。做好《天津市規劃用地兼容性管理暫行規定》政策解讀和宣貫,鼓勵公共停車場投資方在不改變用地性質、不減少停車位的前提下,配建一定比例的經營性設施,增加營收來源。出臺土地分層開發實施細則,降低用地成本,明確產權歸屬,做好不動產登記。(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區財政局、區城市管理委、區國資委、各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
15.用好財政政策。強化路內停車經營權監管,實現路內停車經營收入反哺停車設施建設。積極爭取智能制造等專項資金,支持高端智能停車裝備研發及產業發展。積極利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支持停車設施規劃、建設。(區國資委、區財政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發展改革委、區公安局、區城市管理委)
16.創新金融政策。根據停車服務企業需求,探索利用停車設施經營權、預期收益等進行市場化融資,支持企業以市場化方式發行用于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專項債券,發展停車業務。吸引產業投資基金支持停車設施建設、智慧停車及創新服務等。在公共停車設施領域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盤活存量資產。(區發展改革委)
17.健全收費政策。執行本市機動車停車收費相關規定,充分發揮價格杠桿調節作用。執行本市“停車+換乘”優惠相關規定,緩解本區域交通壓力。(區發展改革委、區城市管理委、區公安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財政局)
(六)優化市場環境,完善管理主體
18.鼓勵市場主體參與。簡化審批流程,對小型停車設施項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停車設施項目實行備案制。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全面參與停車設施建設、裝備研發、產品供應、維護保養、運營管理和信息化建設。允許中小微企業和個人申請投資運營公共停車設施。(區政務服務辦、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區住房建設委、區城市管理委、區市場監管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19.加強建設運營監管。強化停車場(樓)項目建設監管。做好各類機械式停車設施設備養護維護和監測,確保安全運行。加強對停車設施使用后監管,強化對停車服務企業服務質量、規范經營的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區住房建設委、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城市管理委、區市場監管局)
20.健全停車管理制度。結合天津市機動車停車設施管理地方性法規,完善濱海新區停車管理制度,進一步明確各委辦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停車方面職責分工,為各項停車舉措的實施提供保障。(區城市管理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濱海新區機動車停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采取雙組長制,陳波副區長、陳玉東副區長任組長,各相關委辦局、開發區、街鎮為成員單位。
區機動車停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城市管理委。辦公室負責組織落實領導小組工作部署,包括細化停車方面工作任務分工,匯總相關責任部門任務分工完成情況;負責聯系區政府辦,組織召開停車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協調、推動涉及停車場建設、綜合運營服務等工作。
(二)推進執法聯動
結合道路交通亂點、堵點,加大違法停車管控力度。強化科技裝備應用,深入推行文明停車勸導制度,發揮路內停車泊位管理員作用。綜合治理違規經營、改變停車場使用用途和挪作他用、不按要求接入相關數據、占用路內停車泊位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三)做好宣傳引導
廣泛宣傳停車綜合運營服務提質增效工作中的新舉措和新成效,圍繞當前城市停車治理中群眾反映的問題,主動釋疑解惑,做好正面引導。重點宣傳停車共治、共享、分區差異化定價等措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努力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濃厚氛圍。
停車場管理運營維護方案 13
一、智能化停車場建設
智能停車場不僅僅是簡單的車輛出入道閘和收費管理系統。所謂智能是借助現代信息化、網絡化技術手段,通過建設部署統一泊位編碼、車輛地磁感應裝置、車載智能終端、北斗高精度地基增強定位技術、無線智能停車收費管理終端、城市級停車場互聯互通、面向用戶的手機APP應用、建立一個智慧停車管理服務平臺,實現在車輛統一停車管理、智能監督管控、電子支付以及涉車數據共享。
通過建設智能化、數字化的管理平臺可以達到對個人車輛里程數監控,自動形成維修保養提醒,通過遠程車輛監控和車輛健康指數診斷,完成自動報修,方便市民的出行,并提高了車輛的安全性。對于車輛運營企業而言,可以接入統一平臺管理車輛,通過油耗分析和路徑選擇減低成本,通過運行軌跡和視頻監控避免司機違規操作,通過平臺統一調度車輛,提高車輛使用率,完成企業從基礎管理到智能管理和精細化管理的進化,為企業發展帶來有效管理手段。
對個人而言,方便車輛出行,實現車輛安全自檢和智能維修等功能。同時與各個港口管理職能部門實現數據聯動,為各個職能部門提供管理過程中的數據支持,實現港口管理智能化建設。
(一)智能化停車場總體解決方案
數據采集→軟件平臺處理→應用服務表現。各種形式的信息交互,以達到更加方便快捷的管理,給用戶帶來更加舒適的“數字化”體驗。
(二)智能化停車場系統架構
系統總體結構可以分為網絡層、數據層、支撐云平臺、應用層、表現層五層。其中網絡層提供網絡接入和數據通訊功能;數據層存儲數據,主要進行各種停車數據的管理;支撐云平臺為中間件、基礎構件和高級構件,為應用層提供服務和支撐;應用層為系統的各種應用軟件,分別完成具體的功能;表現層進行停車數據的展示和查詢。
(三)基于RFID的`停車場管理及數據接入
電子不停車收費(ETC)是有源RFID車聯網卡在武漢的應用。系統的工作原理是利用微波技術、電子技術、計算機技術、通信和網絡技術、傳感技術、圖像識別技術等高新技術的設備和軟件所組成的一個先進系統。其技術主要采用車輛自動識別(AVI)技術,通過車道上方的微波天線和車輛車載器(OBU)之間的通信,根據車輛上OBU內的特有編碼,判斷車輛,計算停車費用,并自動從車輛用的專用賬戶中扣除停車費,對于未安裝OBU或OBU失效的車輛實施圖像抓拍和識別。
(四)基于物聯網的車位信息采集
車位感應器:通過磁性和紅外感應車位狀態,將數據通過UHF無線網絡傳送到中繼節點。中繼節點:接收車位感應器數據,傳送至數據采集器。數據采集器:接收中繼節點數據,通過GPRS無線網絡傳送至停車服務器
(五)手機APP車位(停車)誘導
(六)手機APP自助繳費
(七)基于北斗(GPS)衛星定位技術的車載終端
該終端可以配合車位傳感器物聯網協同工作,也可以收集車輛行車電腦信息加以分析利用。
二、增值的盈利模式介紹
有了統一管理的平臺,為停車場增值服務創造了條件。我們可以利用信息化的手段,為客戶提供服務,為管理者提供創新的管理方式,同時也能探索很多好的盈利模式。
(一)車輛設備服務收入
1.通過部分車輛設備安裝收取設備安裝服務費用;
2.設備更新和持續升級服務費用。
(二)車輛運營服務收入
1.產品基礎運營服務費用;
2.為企業或個人提供個性服務費用,比如防盜報警、遠程診斷等;
(三)軟件平臺服務收入
1.為車輛管理企業提供車輛管理平臺,根據不同企業的個性化需求進行軟件開發服務;
2.對合作商家進行軟件接入部分功能服務。
(四)合作企業收入
1.網絡運營商收益
1)通過車聯網項目可以將3G網絡更廣泛的應用,使網絡運營商搭建一個車輛方面的網絡,增加合作的網絡運營商的收益;
2)可根據不同應用推出不同流量套餐服務,比如按流量或者按時長,增加網絡運營商影響;
3)通過提供多媒體點播業務,刺激網絡消費,提高網絡運營商利潤。
2.保險公司收益
1)為保險公司提供保險即將到期的車輛數據,為保險公司續約或增加銷售機會提供支持;
2)可根據車輛現狀所需要的保險類型推薦相關保險公司產品信息;
3)為保險公司提供車輛出險視頻數據,為保險處理提供視頻依據。
3.汽車產業鏈相關服務費用
1)形成制造+服務的商業模式,從單一的車輛生產商轉變為服務提供商,形成產品和服務的差異化,以合作的形式為車輛生產廠家帶來更大利潤空間;
2)根據輪胎數據分析,向輪胎廠家提供相關數據,為輪胎廠家產品定位、制定銷售策略提供依據,時可以為車主推薦適用輪胎產品;
3)為汽車美容行業提供相關數據,為車主推薦附近汽車美容服務及優惠信息,并可以提供預約服務;
4)遠程救援服務,為在途需要維修車輛提供遠程救援服務,推薦最近的救援服務;
5)為4S店或者維修中心提供推薦服務,系統可以實時對車輛進行自檢,如發現問題及時推薦最近或者最適合的維修單位,支持遠程預約功能;
6)在線跟蹤,避免配件耗材銷售機會的流失。通過對車輛運行數據的采集,同時也形成配件、耗材的使用情況報告,在需要更換以前,及時鎖定配件、耗材及維修的機會;
4.加油站
1)為加油站提供數據依據,可以提供年度、季度、月度、日油品需求數據,為加油站油量儲備及價格調整提供有力依據;
2)一卡通服務,為會員提供便捷優惠服務,通過會員積分制度提高會員忠誠度,為加油站帶來更多穩定客戶。
(五)管理部門收入
1.為執法部門提供依據,實時監控違法違規車輛,發現后立即為相關部門報警,可對違法違規車輛進行罰款;
2.減少售后糾紛,一切用數據說話。車聯網系統可以監控并保存車輛的運行數據,當車輛發生故障,并因此引起客戶損失,可以用數據平息雙方的爭端,幫助客戶避免重復不規范操作的錯誤,可收取一定的查詢費用;
3.故障預警,避免重大事故。車聯網系統平臺可以生成各種主題的歷史數據分析報表,趨勢報告,并通過頁面、郵件、短信等方式報告異常情況,為車輛所有者提供有償信息,避免小故障帶來大事故;
4.為管理部門提供監管依據,例如城管部門管理車輛拋物,可以對違規車輛進行罰款。
5.為行業專家提供數據分析依據,行業資訊的形式收取數據服務費用。
(六)廣告費用
企業運營平臺向車輛推送企業產品介紹,政府公告,公益廣告等,收取相關廣告費用。
因為項目中不只是有運營,同時還會有很多傳媒方式,由于產業鏈還沒有健全起來,很多盈利模式是需要通過我們項目的不斷進步,客戶不斷認識,而不斷完善的,針對車聯網項目有太多的盈利點可以挖掘,只要我們意識到車聯網的重要性,在項目運作的過程中,將創造更多的市場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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