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證明書集合15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大家對證明都再熟悉不過了吧,證明是以行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或個人的名義憑借確鑿的證據證明某人的身份、經歷或某件事情的真實情況時所使用的一種書面材料。什么樣的證明才是規范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離職證明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離職證明書1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于20xx年XX月X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書2
甲方:xxx(單位名稱)
乙方:xxx身份證號:xxx
乙方原為甲方xx(部門)的xxxx(職務),于x年xx月x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xxx 乙方簽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書3
甲方:xxx(單位名稱)
乙方:xxx(單位職員)身份證號:xxx
乙方原為甲方xxx(部門)的.xxx(職務),于xxx年xxx月xx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已辦理交接手續。
特此證明。
xxx
20xx年x月x日
離職證明書4
如被公司開除了,有權向公司開離職證明嗎?
被用人單位開除,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出具離職證明。
并且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檔案等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1、員工在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可以要求公司開具離職證明,同時單位需要保存解除勞動關系時出具的終止關系的證明。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相關規定
我國現行法律尚沒有關于用人單位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完整、明確的規定,只有1999年國務院公布的《失業保險條例》從辦理失業保險登記、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角度,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勞動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也引發了勞動者再次就業應持有離職證明書、原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書的社會議論和呼聲。借鑒國際經驗,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和勞動者的權益,本法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法定義務。
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雇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須寫上開證明的日期
3、證明用途
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系;
2、證明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
3、證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4、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等。
離職證明書5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____公司(或人力資源部人事處)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離職證明書6
xxxxx(姓名),xxxxx(性別),身份證號:xxxx,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xxx(部門)的'xxx職務,由于xxxx原因提出辭職。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書7
茲證明xxx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場開發部職員,在職時間為20xx年xxx月xxx日至20xx年xxx月xxx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xxx月xxx日
離職證明書8
某某同志自20xx年11月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07月30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負責人簽字(單位公章)
20xx年07月31日
離職證明書9
茲證明_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__________ 職員,在職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現已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離職證明書10
xxxxxx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xxxxxxx)自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x職務,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xxxxxx(加蓋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書11
先生自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職務,至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特此證明
___公司
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離職證明書12
____女士自20____年09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________助理一職,至20____年03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杭州______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離職證明書13
茲有__________(單位)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向該單位申請辭職。根據《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第____ 條第____ 款和《關于執行<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中有關問題的`通知》第____條第____款,經___________(單位或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審核(審批),___從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辭職。
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離職證明書14
____年__月__日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xxx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書15
填表日期年 月 日本表粗框內各欄務必填寫,不得遺漏離職證明書
姓名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別□男□女身分證號碼 住址 電話 離職當月工資 離職: 年月日實際工作地縣(市)離職原因(本欄僅可勾選一項)一、非自愿離職:□關廠□遷廠□休業□解散□受破產宣告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一款□二款□三款□四款□五款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一款□二款□三款□四款□五款□六款□勞動基準法第十三條但書□勞動基準法第二十條□定期契約工作期滿: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二、□自愿離職三、□其它(勾選此項者,務必文字說明)(身分證復印件正面黏貼欄)(身分證復印件背面黏貼欄)投保單位證明欄(★離職證明由投保單位出具者請填本欄)
(請加蓋印信或章戳)投保單位名稱:
保險證字號:投保單位電話:投保單位地址:本表粗框內所記載資料內容,業經投保單位復核無誤,如有不實愿負一切法律責任。投保單位聯絡人: 聯絡電話:主管機關證明欄(★離職證明由地方主管機關出具者請填本欄,并請加注開具原因)主管機關名稱:(請蓋印信或章戳)申請人自行釋明欄(★離職證明向投保單位及勞工行政機關申請無法取得者請填本欄),如有不實愿負一切法律責任。申請人 (簽章)※本表以投保單位填寫為原則,若同意由離職員工自行填寫,請投保單位務必確實檢查有無遺漏或記載繆誤,經核對無誤后,再加蓋印信或章戳,以示負責。
【離職證明書】相關文章:
離職開離職證明書10-28
離職證明書12-28
離職證明書02-04
離職的證明書04-25
離職證明書05-07
離職證明書05-08
離職的證明書11-03
離職證明書09-15
關于離職證明書-證明書02-14
員工離職證明書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