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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危化品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醫院危化品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醫院危化品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為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和制度,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確保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達到消除危害、安全生產的目的。
二、適用范圍
危化學品倉庫。
三、注意事項
1、化學品倉庫實行雙鎖制度,a鎖鑰匙由保管員保存,b鎖鑰匙由主管副總保存,業務部門需要領用時持領料申請單向主管副總申領領料通知書和b鑰匙,領料完成后交還鑰匙,并將領料回執送保管員處。
2、人員培訓:危化學品倉庫工作人員應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對危化學品的裝卸人員進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操作。倉庫的工作人員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識之外,還應進行在危險品庫工作的專門培訓,熟悉各區域儲存的化學危險品種類、特性、儲存地點事故的處理順序及方法。
3、危險化學品庫只允許化學品倉管人員能夠出入,嚴禁其他人員在未經化學品庫管員同意的情況下進入化學品庫。供應商及生產領料員提供或領取化學品時,應通過庫管員,嚴禁供應商及生產領料員擅自進入化學品庫
4、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危險化學品庫,倉庫應設置靜電消除裝置。
5、危險化學品庫應有明顯的標志,標志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規定。
6、化學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其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漏等。化學品入庫后應采取適當的養護措施,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泄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7、裝卸對人身有毒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高毒類的`危險化學品必須佩戴防毒用品;裝卸具有腐蝕性的危險化學品時,必須穿防酸堿服,戴防飛濺面罩。
8、危險化學品裝卸前后,必須對車輛和倉庫進行必要的通風、清掃干凈,裝卸作業使用的工具必須能防止產生火花,必須有各種防護裝置。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9、廢棄物處理。禁止在化學品庫貯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廢棄物品。泄漏和滲漏化學品的包裝容器應迅速移至安全區域。按化學品特征性,用化學的或物理的方法處理廢棄物品,不得任意拋棄、污染環境。
醫院危化品管理制度 2
一、倉庫保管員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制度,熟悉儲存物品的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二、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手續,對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做到數量準確,帳物相符,日清月結。每月月底盤點出入庫清單,完成當月原材料、產成品盤點報表。
三、負責按消防要求對倉庫內的消防器材進行管理、定期檢查、定期更換。
四、負責對庫房進行定時通風,通風時不得遠離倉庫。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盜。
五、負責庫存物品按要求分垛儲存、擺放。留出防火通道。
六、負責對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員工進行監督檢查,嚴防原料、產品流失。
七、負責及時清點庫存,做到心中有數,以便按生產計劃提前上報采購計劃,保證生產。
八、負責倉庫內及其周圍的衛生,定期進行清掃。
九、按時完成與庫管相關的其他工作。
醫院危化品管理制度 3
1、倉庫必須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的規定。
2、倉庫配備足夠的與危險化學品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并由專人維護和保養。
3、危險化學品必須分類、分垛儲存,危險物品倉庫內只能貯存同一類化學危險物品,不同品種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貯存,并應有一定的安全距離,并保證道路通暢。
4、危險化學品倉管部門根據物品的危險性,為保管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5、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應按入庫驗收標準進行檢查、驗收、登記,嚴格核對和檢驗物品的名稱、規格、案例標簽、質量、數量、包裝。物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無產地、品牌、安全標簽和產品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6、貯存的化學品應有中文化學品安全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
7、危險化學品發放,應嚴格執行發放管理制度。倉庫主管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核準。
8、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要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經指批準進入倉庫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作業人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強對防爆電氣設備、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管理,選用經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防爆電氣產品。
10、易燃、易爆品倉庫內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做好記錄。
11、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私自動火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經企業有關負責人指認,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進行上述作業。作業結束后,檢查確無火種,才可離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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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險化學品分類隔離存放,做到專場專庫、定點定位定置分區,專人管理,專車專運。
2、包裝物、容器由政府管理部門審查合格的專業生產企業定點生產,并經國務院質檢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且包裝外形無明顯外傷,附件齊全,封閉緊密,無跑、冒、漏、滴、蒸發現象,使用期在試壓規定期內。
3、易爆品儲存
1)、易爆品倉庫為單層建筑并裝設避雷針。庫房陰涼通風,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庫溫控制在15℃~30℃為宜,相對濕度一般控制在65%~75%,庫房內部照明采用防爆型燈具,開關設于庫外。
2)、堆放牢固、穩妥、整齊,防止倒垛,便于搬運,利于通風、防潮、降溫。
3)、易爆品包裝底鋪墊20cm左右方木或墊板,不用受撞擊、摩擦容易產生火花的石塊、水泥塊或鋼材等鋪墊。堆垛高度、密度、長度、間距、墻距、柱距、頂距等均需慎重考慮,不得超量儲存。
4、易燃液體儲存
1)、易燃液體儲存于陰涼通風庫房,遠離火種、熱源、氧化劑及氧化性酸類。
2)、閃點低于23℃的易燃液體,其倉庫溫度一般不得超過30℃,低沸點品種須采取降溫式冷藏措施,露天儲罐如氣溫在30℃以上時采取降溫措施。
3)、儲罐存放如苯、醇等商品時,其機械設備必須防爆,并有導靜電的接地裝置。
5、劇毒化學品貯存
1)、做到“五雙制”,即雙把鎖、雙人取、雙人用、雙本賬、雙人管,并按期核對賬目。
2)、劇毒化學品銷售量、流向、儲存量如實記錄,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誤售、誤用,如發現上述情況立即報告當地公安部門。
3)、建立易制毒化學品銷售臺賬,如實記錄銷售品種、數量、日期、購買方等情況,其臺賬和證明財料保存2年。
6、罐、桶裝危險化學品不超儲,瓶內氣體不得用盡,一般保留0.2MPa的余壓。
7、每種物品注明物品名稱、數量、特性及撲救方法。
8、符合有關安全、防火規定,并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泄壓、防火、防雷、報警、滅火、防曬、調溫、消除靜電、防護圍堤等安全設施,并做到:
1)、消防器材防火警示、指示標志漆色醒目、完好。
2)、防火間距滿足要求,耐火等級符合國家規定,相鄰庫房以防火墻隔離。
3)、消防設施布局合理,消防通道暢通。
9、通風、隔熱措施可靠,通風以自然通風為主,機械通風為輔,以確保通風良好,陽光直射庫區采取隔熱、降溫等措施。
10、電氣設施根據貯存危險物品種類分級分區,庫內照明采用防爆照明燈,庫房周圍不堆放可燃材料。
11、從事銷售、儲存、運輸危險化學品活動人員,進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培訓,并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
12、儲存裝置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對庫區和使用場所設置的通訊、報警裝置,進行全面檢查,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適用狀態,確保公司安全營運。
13、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使用前進行檢查,并做出記錄,檢查記錄至少保存2年。
14、不同品種、不同性質、不同批次的貨物,嚴禁混存混放。對庫存貨物,要定期抽樣檢測,如有變化,要及時采取處理措施。
15、進出貨物時,技術說明書、檢測報告,要隨貨同行,否則拒絕出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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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液氯鋼瓶應存放在專用的倉庫內,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
2、液氯鋼瓶倉庫必須有掌握氣瓶安全知識的專人負責氣瓶的安全工作,并對液氯鋼瓶的入庫和出庫進行登記和巡查倉庫內的'液氯鋼瓶是否有泄露和有異樣并作好相應的記錄。
3、液氯鋼瓶庫房內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它的熱源,庫房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4、液氯鋼瓶庫房內的實瓶的存放時間不的超過三個月;
5、液氯鋼瓶專用庫房內不得存放任何氣瓶,只能儲存液氯鋼瓶;
6、液氯鋼瓶庫房附近應避開放射源、腐蝕氣體、瓶內氣體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體;
7、空瓶和實瓶應分開存放并作好明顯的標志牌,在庫房的附近應配備防毒面具(隔離式的氧氣呼吸器或空氣呼吸器)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
8、液氯鋼瓶放置應整齊,配戴好瓶帽。臥放時應妥善固定防止滾動和塌陷,液氯鋼瓶的瓶口應朝同一方向。
9、液氯鋼瓶實瓶存放高度不得超過二層,空瓶存放高度不得超過三層。
10、液氯鋼瓶入庫前必須對氣瓶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并對盛裝氣體進行確認,符合規定的氣瓶才能入庫,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氣瓶嚴禁入庫。
11、液氯倉庫內應留有保證吊裝的空間和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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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確保危化品倉庫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化品庫房的建筑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等標準規范要求。
三、危化品倉庫應根據存儲物品性質,配備足夠的、相適應的安全措施、消防器材。
四、危化品倉庫應設明顯的'防火等級標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倉庫保管等部門要加強危險化學品倉庫的檢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六、制訂危化品入庫驗收制度,核對、驗收進庫物品的規格、質量、數量。無產地、銘牌、檢驗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七、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堆垛)要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
八、危化品的領用,應嚴格控制,生產部應經常檢查核實。
九、劇毒物品應單獨存放,必須實行“雙五”即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放、雙鎖、雙本帳的管理辦法。
十、倉庫保管員應根據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十一、危化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十二、危化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每日工作結束后應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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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倉庫安全管理,保證安生生產,保障公司員工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危化品倉庫及相關供應協作單位。
3.操作程序
3.1危險品倉庫管理員應熟悉掌握所有倉庫內危化品的理化性質,并掌握必要的應急處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3.2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應按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斜和滾動;灌裝液體危化品時,卸料口應用管卡或鐵絲卡緊扎牢,嚴防危化品泄漏及卸料管沖落,造成物料損失或危害人員安全;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如硫酸、甲醛等﹚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3.3危化品入庫前均應進行檢查驗收,初次入庫的危化品,倉庫管理員應檢查廠家是否提供該危險化學品的物質性能﹙質檢報告),登記驗收時要對照進貨清單核對數量,檢查包裝有無破損,危化品有無泄漏,包裝與實物是否相符等內容,經核對無誤后方可入庫,當物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供應協作單位裝卸造成泄漏,對一般物料造成泄漏的,由安委辦會同倉庫、采購及供協單位相關人員查清泄漏量及事故的危害性,向供應單位索取1000-10000元的事故經濟補償,因供方裝卸運輸過程中造成危化品泄漏造成人身傷害的.或環境污染事故的。由安委辦會同相關部門查清損失狀況由供方承擔相應責任。
3.4固體危化品入庫時要嚴格按相應劃分區域擺放,不得私自亂放,堆放的高度不得超過2米,防止傾倒。
3.5倉庫管理員應經常對危化品進行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等,應及時處理。發生危化品泄漏時,按《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執行,發生火災時,按《火災撲救、疏散處理預案》執行。
3.6領用時由各車間班長根據實際用量填寫領料單,指定專人進行搬運,危險化學品倉庫要嚴格做好出庫的數量登記,并向領用人說明化學品搬運使用要求。
3.7凡用玻璃容器盛裝的危化品的,必須采用木箱搬運,嚴防撞擊、振動、摩擦、重壓和傾斜,所有化學品按“先進先出、后進后出”的原則發貨。
3.8未經允許,禁止進入危化品倉庫區,進入危化倉庫的人員嚴禁吸煙帶火種進入庫區。
3.9嚴禁在危化品貯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廢棄物品。
3.10各種安全消防裝置、警戒標記、照明等設備要定期檢查,未經允許,危化品倉庫設施不得私自移動、拆除或破壞。
3.11每月底30日前倉庫管理員及安委會成員必須對危化品倉庫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做好相應記錄。
3.12倉庫管理人員和經同意進入危險化學品貯存區域人員務必遵守本制度,嚴格按本制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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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對醫院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醫院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二、危化品的采購原則上由使用部門或科室提出計劃,相應采購部門負責實施采購。危化品存放點應有醒目的職業健康安全警示標志,做到帳物相符,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和上報。
三、危化品的供應商應當具備危化品生產或銷售資質,其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嚴禁向無生產或銷售資質的單位采購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裝、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規范(或有破損、殘缺、滲漏、變質、分解等現象)的`,嚴禁入庫存放。
四、嚴格控制采購和存放數量。危化品采購數量在滿足生產的前提下,原則上不得超過1個月的使用數量。核定數量由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根據往年每月平均使用量核定。
五、建立危化品管理檔案,建立崗位職責、培訓教育、應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供應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認真做好物資的檢驗和交付、使用、處置等完整記錄。
六、危化品的存放應嚴格遵循分類、分項、專庫、專儲的原則。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得同存一庫。對不同化學性質,混合后將發生化學變化,形成燃燒、爆炸,產生有毒有害氣體,且滅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學危險品,必須分別貯存,嚴禁混合貯存。
七、危化品及其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使用部門或科室統一集中回收,按醫療廢物處置原則處理。不得隨意傾倒危化品及其包裝物。
八、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執行分級責任制管理,部門和科室負責人為安全管理責任人。使用部門和科室對危化品安全管理具體負責;職能部門包含藥學部、總務科、醫學裝備科對相應使用危化品科室進行每月定期督導、監管工作,并作出分析評價(質量控制),上報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是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部門,全面負責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督促各職能部門做好危化品監管工作,定期分析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情況。
九、醫院將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目標管理,嚴格按照院科兩級目標責任對使用部門及職能監管部門進行考核。
十、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相關制度或規定在本制度執行之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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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院危險化學品的定義和分類
危險化學品是指在其生產、存儲、使用及廢棄過程中,有毒性、腐蝕性、易燃性、爆炸性及其他危害性的化學物質。醫院中常見的危險化學品主要包括藥品、試劑、消毒藥、放射性物質等。按照其危害性分級,可分為高毒、中毒、低毒三種等級。醫院在管理危險化學品時,應根據其類別和危害等級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
二、醫院危險化學品的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的機構和責任體系
醫院應成立危化品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危化品的管理、監督和評估。委員會由院長、醫務處長、護理處長、消毒供應室主任、藥學部主任、實驗室主任等相關人員組成。
2、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醫院應建立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明確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危害等級、管理措施、安全防護要求、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
3、加強危險化學品保管
醫院應設立專門的危化品保管區,將不同等級的危化品存放在不同的區域,確保每個區域內的'危化品不混淆存放。危化品的保管、存放和使用必須遵循國家、行業和醫院規定。
4、加強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
醫院應制定詳細的操作規程,規定危化品的使用方法、時限、使用范圍、個數等內容。同時,醫院應加強員工對危化品的使用培訓和安全意識教育,確保員工具備使用危化品的技能和知識。
5、加強危險化學品廢棄物處理
醫院中的危險化學品廢棄物應統一歸集、擺放,并送到專門的處理單位進行處理。醫院應建立危化品廢棄物處理登記簿,記錄廢棄物的產生、名稱、數量、處理方式、處理單位等內容。
6、加強危險化學品應急準備
醫院應針對不同的危險化學品,建立相應的應急預案,包括事故現場處理、疏散、搶救和急救等。醫院應定期組織危化品事故演練,檢查應急準備狀況。
三、醫院危險化學品管理存在的問題和對策
1、危險化學品庫房管理不到位
有些醫院危化品管理不到位,一些危險化學品被放置在不安全的場所。因此,應加強庫房的管理,確保危險化學品存儲等級符合要求。建立危險化學品開箱檢查機制,確保危險化學品不過期、有過期的不使用或處理。
2、員工安全意識不足
醫院員工對危險化學品安全意識的了解度不夠,有些人在操作時存在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因此,應進行定期的安全培訓和意識教育,提高員工對危險化學品的認識和管理水平。
3、應急處置能力不足
醫院在面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時,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現場處理不得當。因此,應制定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練,提高醫院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四、結語
醫院危險化學品管理對醫院整體管理水平有很大的影響。醫院應建立完善的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機構和責任體系,加強危化品保管、使用、廢棄物處理等方面的管理,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醫院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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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本實驗室所有化學品的購買、使用、貯存、處置等操作規程是參照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的。
第二條:本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安全責任人,使用者為第一責任人,實驗室主任為第二責任人。
第三條:購買危險化學品,先報告實驗室主任,然后通過主管院領導同意,獲得購買許可證明書。
第四條:持許可證明書,在相應的公安局認可網點購買(易制毒網)。
第五條:購買實驗所用麻醉劑,程序同上,購買網點為食藥臨局認可公司。
第六條: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通風試驗柜內,上鎖,并由專人負責管理。
第七條:建立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核查、登記記錄,每天定時通風排毒,保證實驗室周圍安全。
第八條:使用危險化學品者,其使用條件(包括工藝)應當符合國家行業標準的要求,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均在生物安全柜內進行。
第九條:危險化學品用完后,如有剩余,需退還貯存處;如一個包裝單位用完,以空包裝計數并登記記錄。
第十條: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實驗室主任應立即組織救援,營救和救治受害者,疏散、撤離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向當地安監部門和環保、公安、衛生部門報告,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第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者,處1000元以上的罰款,并保證以后不再違犯。
第十二條:本條例自制定日期開始執行,解釋權由實驗室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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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對醫院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醫院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二、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原則上由使用單位提出計劃,采購部負責實施采購。
三、危險化學品的供應商應當具備危化品生產或銷售資質,其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嚴禁向無生產或銷售資質的單位采購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裝、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規范(或有破損、殘缺、滲漏、變質、分解等現象)的,嚴禁入庫存放。
四、嚴格控制采購和存放數量。危險化學品采購數量在滿足生產的前提下,原則上不得超過臨時存放點的核定數量。危化品的存放數量由醫院辦公室負責核定,嚴禁超量存放。
五、建立危險化學品管理檔案。采購部應當建立危化品的管理檔案,建立管理制度,加強對供應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認真做好物資的檢驗和交付記錄。
六、危險化學品的存放應嚴格遵循分類、分項、專庫、專儲的原則。
七、危險化學品存放點應有醒目的職業健康安全警示標志,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帳物相符,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和上報。
九、醫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執行分級責任制管理,部門和科室負責人為安全管理責任人。使用部門和科室對危化品安全管理具體負責;危化品的使用科室根據生產需要制定需求計劃,說明危化品的存放時間、地點、用量,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領取。完善醫院、人保科、業務管理部門、使用科室四種安全檢查工作制度。人保科、醫教科、藥械科對相應使用危化品科室進行督導、監管工作,對于存在的不安全隱患,應立即下發整改通知書,對檢查情況并作出分析評價(質量控制),上報醫院,分析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情況。
十、危險化學品必須建立嚴格的“收支庫存賬目”。保管人員每周應將危險品的購、用、存的數量清理一次,實行雙人收發、雙人記賬、雙人雙鎖,必須隨用隨領,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當次沒用完的及時退回庫房保管的辦法,確保安全使用。
十一、危險化學品及其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危化品及其包裝物。
十二、凡違反本制度相關規定的責任人員,醫院將視情節在績效工資分配中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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