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企業規章制度(通用6篇)
現如今,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研發企業規章制度(通用6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研發企業規章制度1
第一條、為進一步促進公司自主創新,增加研究開發的投入,增強公司的發展后勁,強化研發投入管理,特制定本研發投入管理制度。
第二條、為確保公司健康持續發展,公司建立研發經費準備制度,根據研發計劃及資金需求,提前安排資金,確保研發資金的需要,企業每年度安排用于研發方面的經費預算原則上不低于上一年度產品銷售收入的3%。
第三條、本制度中所稱研發費用,指企業在產品、技術、材料、工藝、標準的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具體包括:
(一)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二)企業在職研發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工費用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三)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房屋等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或租賃費以及相關固定資產的運行維護、維修等費用。
(四)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五)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設備調整及檢驗費,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等。
(六)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評估以及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等費用。
(七)通過外包、合作研發等方式,委托其他單位、個人或者與之合作進行研發而支付的費用。
(八)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會議費、差旅費、辦公費、外事費、研發人員培訓費、培養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用等。
第四條、每年年初由公司企管部編制好年度技術項目開發計劃書。編制項目的可行性計劃書,明確立項的背景和意義,項目研究開發的內容、技術關鍵以及科研創新的主要方式,確立項目預期的目標。進一步確定項目的實施方案、參與研發的人員結構,制定項目研發的計劃進度。在此基礎上研發中心需制訂研發項目的技術開發費預算,確定項目經費的總預算,按費用的類別寫清具體研發的項目和各種合理開支的預計發生額。可行性方案及研發經費預算需報經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后由企管部送財務部門備案。
第五條、研發經費需在預算核定的范圍內支出,由財務部門負責核算技術開發費實際發生項目和保管好發生額的有效憑據,包括人工費、材料輔助費及相關的其他費用。財務部門按照研發項目,設立臺賬歸集核算研發費用。公司企管部發生的各項開支納入研發費用管理。研發經費超過預算范圍的需報總經理審批追加經費。
第六條、項目完成后由財務部門編制項目的實際投入資金情況表,會同企管部分析項目經費執行與預算的偏差,進行項目的經濟效益分析。由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對項目進行驗收,并會同企管部對研發過程中形成的各項研發成果歸納總結,形成核心的自主的知識產權,進行專利申報與保護。
研發企業規章制度2
1.目的
1.1規范和完善薪資管理,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體現“注重績效、獎勤罰懶;鼓勵創造,增創效益”激勵分配原則,建立與市場經濟、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發展戰略相適應薪酬體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1.2結合本地區、行業實際情況,在公司支付能力范圍內設計各崗位工資、短期激勵和中長期激勵合理結構,使其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激勵性。
1.3以員工崗位責任、工作績效、勞動技能、勞動態度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已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經理級(含)以下員工。
3.工資模式
3.1薪酬構成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福利
3.1.1基礎工資為參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資標準。
3.1.2崗位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在崗位責任大小,技術、智力要求高低,勞動強度大小和勞動條件好壞來確定工資。
3.1.3績效工資是根據公司月度對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目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3.1.4福利包括住房公積金、中夜班補貼、資歷補貼、防暑降溫補貼、加班補貼等;各類補貼標準詳見《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層級及薪點
4.1根據部門職責,將公司所有部門薪酬系統分為兩類(一類部門和二類部門),一類部門與二類部門總體相差20%。
4.2根據部門類別及崗位編制,將每類部門所有崗位分為6個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級以下崗位包含7個薪點,經理級崗位包含5個薪點。每一系列相鄰薪點差距約為8.5%。每一系列重疊薪點崗位1~3個不等。
4.3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確定薪酬系列,依據員工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作業績、承擔職責及崗位對公司經營目標影響程度等諸多因素,確定員工個人薪酬薪點,管理制度《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個薪點值含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月績效工資三部分。
4.4新入職試用期內員工,其薪酬按所在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80%發放。
4.5新入職應屆中專生、大學生見習期為一年,期間薪資級別分別為:中專生為2.6.4;大專生為2.6.5級;本科生為2.5.3級;碩士生為2.5.6;博士為2.4.7;見習期滿后根據個人工作能力及崗位性質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資級別。
4.6薪資級別及對應薪點值
5.年度績效獎金
5.1年度績效獎金與公司整體經營效益、部門業績及個人績效三項考核指標掛鉤。年終獎勵計發次數和具體發放標準由公司領導班子討論決定,時間為下一年年初。
5.2在總公司范圍內調動員工,依調動前后工作月數,按實際出勤時間和工作業績考核結果計發;非總公司范圍內調動人員不計發年終獎勵。
5.3休產假、病假人員按實際出勤月數計發。
5.4整年度之內請事假累計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累計請病假四個月(含四個月)以上,不計發年終獎勵。
5.5員工績效獎金計算按《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6.實習期、試用期內員工及臨時聘用人員不發績效獎金。
7.職位晉升與薪酬調整
7.1轉正定級后員工薪酬調整,分為正常年度調薪、異動調薪和特別調薪三種。薪酬調整時,只考慮績效結果和能力表現,不考慮學歷,工齡,性別等因素。薪酬調整結果應在調整確認后第二個月體現。
研發企業規章制度3
1、目的
規范公司薪酬管理,建立公正合理的薪酬管理體系,調動全體員工工作積極性,實現公司可持續發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薪酬標準的確定。
3、薪酬設計原則
3.1業績導向原則
本制度為確定員工薪酬的直接依據。員工最低工資的保障和業績考核的結果相結合,以體現公平、公正原則。
3.2以崗定責,以責定權,權責對等,責利一致
薪酬向為公司持續創造價值的員工傾斜,對員工所創造的業績予以合理的回報。
3.3可持續發展原則
薪酬要根據物價指數、國家經濟發展水平、本行業特點、本地區的工資水平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與公司的發展戰略相適應,與公司的整體效益的提高相適應。
3.4保障基本收入,實行動態激勵
4、薪酬結構
本公司員工薪酬由以下部分構成,員工因不同情況可享受其中的部分或全部。
工資=固定工資(含崗位工資和技能工資)+績效工資+津貼
津貼=工齡津貼+伙食津貼+通訊津貼+特殊崗位津貼
4.1.1固定工資
每個月固定發放給員工,不參與績效考核的工資,包括崗位工資和技能工資。固定工資在工資中所占比例根據績效考核需要而確定。
4.1.2績效工資
與員工為公司所創造的價值相關,是對員工完成業務目標而進行的獎勵,與公司的年度經營目標與利潤相關,同公司的績效考核制度密切相關,可以是銷售傭金、項目提成等。
計算公式如下:員工實際績效工資=員工績效工資標準×部門績效考核系數×個人績效考核系數
4.2津貼
津貼是對員工的工作經驗、勞動貢獻等的積累所給予的補償。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福利津貼項目及享受標準進行調整。津貼包括:
4.2.1工齡津貼
公司根據員工為公司服務年限的長短給予的津貼。以員工在為公司的服務年限作為工齡津貼計算依據,服務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元,工齡最早期限從年月日開始計算,工齡工資月度最高元,即最高計工齡年。年1月1日后入職的員工從入職日起計算(包括員工無論基于何種理由,離開公司后又回來的,工齡從新入職日起計算)。
4.2.2伙食津貼
公司按工作餐標準,為全體員工給予的津貼,伙食津貼的享受人員及標準見《福利津貼表》
4.2.3特殊崗位津貼
公司為部分特殊崗位員工所給予的津貼,特殊津貼的享受人員及標準見《福利津貼表》。
4.2.4通訊津貼
公司為部分員工在通訊方面所給予的津貼,通訊津貼的享受人員及標準見《通訊管理制度》
5、試用期薪酬、固定工資員工薪酬和實習生生活費
5.1試用期薪酬
5.1.1新員工必須經過試用期(特殊人才除外),試用期限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規定執行。
5.1.2試用期間員工薪資為公司與其約定薪資的百分之八十。
5.1.3特殊人才試用期以及薪酬級別由辦公室以《薪資定級審批表》呈送總經理參照市場標準和本制度相關標準確定。
6、薪酬定級
6.1薪酬定級基本原則
6.1.1每個職位的薪資等級應根據公司職務/崗位說明書,綜合考慮相關工作經歷、學歷、職稱、勞動技能、責任輕重及潛在發展因素而最終確定。
6.1.2薪資等級的確定主要依據是職位等級,職位等級越高,相對價值越大,薪級越高。6.1.3薪酬按職位分為5等10級,每個職位所對應的是一個薪級區間,見《職位體系》。
6.1.4由高一級職務兼任低一級職務或同時符合兩種或兩種以上薪酬條件時,享受高一級薪酬標準。
6.2薪酬定級程序
薪酬定級時應綜合考慮崗位定級標準和學歷定級標準,以崗位定級標準作為確定年薪的主要標準。對員工的薪酬定級,應在確定其職位等級基礎上,綜合考慮其崗位勝任能力、工作績效、工作態度及其潛在發展因素。
6.2.1新員工薪酬定級
新進員工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后,按以下規定評定其薪酬等級:
大專以上學歷或有全國通用的專業技術職稱且經公司認可聘任的員工,根據《試用期考察表》考核得分,結合職位薪資起薪標準,并綜合考慮其他因素確定其薪資等級,特殊情況按流程報總經理裁定。
其定級起級標準及定級標準如下:
6.2.2職位異動時的薪酬定級
a、同一職等間發生職位異動時,按其所在新崗位確定薪酬。
b、從現職等晉升至高職等時,按新崗位所在職等中的最低薪酬級別定級,若新崗位所在職等的最低薪酬比原崗位薪酬低,則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確定比原薪酬高一級別的薪酬為其新崗位薪酬級別。
c、從現職等降至低職等時,按降職后的崗位確定其薪酬等級。
d、從現職等晉升至高職等時,可有1~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薪酬與原職等相同。試用期滿后由所在部門/生產廠提請綜合管理部填寫《薪資調整審批表》,經審批后執行。
6.2.3晉級時的薪酬定級
a、原則
年資原則:每個員工必須在現有的資格等級上至少滿兩年,才可晉升到上一薪級,即所謂“基本年限”。如果有特殊貢獻或優秀表現的,經總經理批準可超常晉級。
考評原則:晉級員工應經過正規、科學、合理的績效考評。
封頂原則:某職位的最終薪級是該職位所在職等中的最高薪級。
超常晉級:特殊情況下,可不按正常規定晉級。
b、超常晉級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為公司作出特殊貢獻。
當年被評為公司模范員工。
連續三年被評為優秀員工。
c、晉級流程
由所在部門/生產廠以《薪資調整審批表》向綜合管理部提出申請,經綜合管理部部長審查,行政企管分管領導批準后從下一月開始執行,主管/班長以上晉級還應經總經理批準。
6.2.4降級時的薪酬定級
員工因不勝任工作而發生調職的,薪酬按新任崗位最接近的薪酬級別確定;員工經換崗培訓后任職新崗位后經考核仍不能勝任新崗位的,公司將予以辭退處理。
7、薪酬兌現
7.1員工薪酬按照公司《部門績效管理制度》進行考核后給予兌現。
7.2員工職位在每月的15日(含15日)前異動,新職位薪酬標準從當月計發;員工職位在每月的15日之后異動,新職位薪酬標準從次月計發。
7.3員工轉正在每月15日(含15日)前的,轉正薪資從當月計發;員工轉正在每月15日后的,轉正薪資按半個月計發;轉正在每月25日(含)后的,轉正薪資從次月計發。
7.4生產廠停產放假時,放假員工的工資按每月保底工資標準發放。實發時按實際考勤天數計發。
7.5固定工資和各種津貼在每月的15日發放,遇節假日或公休日可順延,發放及審批流程按照《票據審核與資金支付審批程序》規定執行。績效工資根據《部門績效考核制度》按月度或季度或年度進行考核發放,福利發放按照相關法規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執行。
7.6發放形式:所有薪酬均通過授權銀行,以銀行轉賬的形式發放。
研發企業規章制度4
一、研發部門崗位職責
1、研發部部長
①負責研發部的日常工作安排和研發部人員績效考核。
②負責領導研發部人員完成公司安排的研發任務。
③根據公司生產實際情況,及時組織研發部人員解決生產中的技術難題。
④根據研發和技術攻關的項目,召集研發人員制定具體的實驗方案和實驗步驟。
⑤審定研發人員的實驗報告,并對研發成果的技術方案的可行性作初步定審。
⑥定期向公司領導匯報研發部的工作情況和人員情況。
⑦對公司提交研發項目成功的可行研究性報告,并對可研報告負責。
⑧負責研發部人員的更替和晉升。
⑨確定每一研發任務的主研,及研發項目中途主研的變更。
⑩研發成果用于生產時,帶領研發部人員指導生產。
2、研發部主研
①針對研發部部長分配的研發任務制定具體的的實驗方案和實驗步驟提交研發部長審定。
②根據審定決定的實驗方案和實驗步驟帶領助手做實驗。
③根據實驗的具體情況,及時向研發部部長匯報情況,并提出變更實驗方案。
④對助手進行日常工作考核和績效考核。
⑤實驗成功后及時寫出實驗報告交研發部部長。
⑥實驗成果用于生產時,帶領助手指導生產。
3、研發部主研助手
①協助主研完成研發部部長分配的任務。
②協助化驗工程師作好研發部實驗樣分析工作。
③管理好研發部資料。
④完成研發部部長交待的其他工作。
4、化驗工程師
①根據研發部部長分配的研發任務制定分析規程,并分析化驗研發部實驗樣。
②指導研發部主研助手分析化驗研發部實驗樣。
③在研發部實驗樣較多時,安排生產化驗人員進行分析化驗研發部實驗樣。
④對研發部和生產化驗設備及藥品進行準備并作好材料計劃。
⑤對研發部的化驗設備和藥品進行安裝、配制和管理。
⑥指導、培訓生產化驗人員,提高化驗人員的技術水平。
⑦解決生產化驗分析的技術難題。
⑧協助處理生產化驗的仲裁事件。
⑨對生產化驗標液藥品進行標定。
⑩協助管理化驗室。
二、人員進出、晉升、淘汰制度
1、辭職按勞動合同執行。
2、有下列情況的予以辭退(對有①、②項的將追究相關責任)
①泄漏公司生產及研發技術機密的。
②嚴重違返公司制度的。
③經研發部部長考核即沒有研發能力,又在一年時間內無研發成果的。
④經研發部部長考核有研發能力,但在一年時間內無研發成果,又不按研發部部長的安排工作的。
3、招聘
根據研發的需要,經公司批準,由研發部部長負責在生產崗位或外界進行招聘。
4、有下列情況的予以晉升或加薪:
①勤于工作,研發能力強,屢出研發成果的。
②主動與生產崗位聯系,找出問題并主動指導解決問題的。
③技術能力強,有較高的管理能力的。
三、休假制度
1、研發部人員享受公司生產管理人員休假待遇。
2、正常上班期間需休假的,須經研發部部長同意。
四、日常工資考核制度
1、研發部人員日常月工資實行定工資制,月工資中含保密費。
2、研發部人員日常月工資由研發部部長依據日常工作的表現和成績進行加薪和減薪。
五、研發部人員薪酬待遇和研發成果績效考核制度
1、研發部人員薪酬組成
①月工資及技術保密費。
②年終獎勵。
③研發成果獎。
2、月工資
①主研2600元月(其中技術保密費300元)
②化驗工程師2800元月(其中技術保密費200元)
③主研助手2300元月(其中技術保密費200元)
3、年終獎勵
在當年沒有研發成果時,視研發人員日常工作情況按如下標準發放年終獎勵:
①主研年薪酬(含保密費):40000-50000。
②化驗工程師年薪酬(含保密費):35000-45000元。
③主研助手年薪酬(含保密費):30000-40000元。
4、研發成果獎
根據公司分配和生產中的技術研發項目,研發成功向公司提交研發項目成功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后,由研發部部長根據技術的難度和項目的價值大小向公司申請項目研發成果獎。公司批準后,研發部部長向研發人員公布并發放成果獎的1/3,若申請專利成功發1/3,用于生產成功后3個月,達到預期效果后發1/3。若未申請專利,用于生產成功后3個月,達到預期效果后發2/3每項成果獎由研發部部長視考核情況,按如下比例分配:
①主研得成果獎40-70%
②化驗工程師20-40%
③主研助手10-30%,
5、研發部部長績效考核由公司總經理考核。
六、保密制度
1、研發部資料未經研發部部長同意不得借閱。
2、研發部人員不得向外界泄露研發項目和研發技術和成果。
3、有上述情節的,視情節嚴重性,扣發或要求泄密人員退還公司所發保密費,情節嚴重的,公司將依據國家相關法規要求泄密人員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4、向外界泄密和以公司研發項目成果向外界提供技術支持的,公司將依據國家相關法規要求泄密人員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七、研發項目及方案審定制度
1、研發項目由公司向研發部下達。若生產系統有技術難題,可由研發部部長向公司建議解決生產系統技術難題的研發項目,公司批準后,由公司向研發部下達研發項目。
2、研發部接到研發任務后,由研發部部長召集研發部人員分配任務,確定主研。由主研提出初步研發方案交研發部部長審定,方案審定同意后,由主研帶領助手進行實驗。
八、研發成果審定制度
1、主研根據實驗室試驗情況,及時向部長匯報試驗成效,初步測算技術方案的可行性,若技術方案可行,由項目主研制定中試方案交部長審定,主研按審定后的方案進行中試。
2、主研根據中試的情況,向部長寫出完整的研發項目實驗報告交部長審定。
3研發部部長根據主研的項目報告,測算技術和經濟效益的可行性。
4、研發部部長根據測算技術和經濟效益的可行性,決定研發項目是否終止和成果大小。并向公司提出研發成果應用于生產時,裝置建設的方案和投資資金預算及建設周期。
九、其他
1、本規章制度適用于研發部門所有員工。
2、本規章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研發企業規章制度5
1.目的和作用
新產品開發是企業在激烈的技術競爭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命脈,它對企業產品發展方向、產品優勢、開拓新市嘗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起著決定性作用,研發部管理制度。為了使新產品開發能夠嚴格遵循科學管理程序進行,取得較好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2.1統籌規劃部負責新產品的調研分析與立項等方面的工作。
2.2技術研發部負責產品的設計、試制、鑒定、移交投產等方面的管理。
2.3物控部、生產部、質管部應在整個開發過程中給予支持和配合。
3.新產品開發的前期調研分析工作
新產品的可行性分析是新產品開發不可缺少的前期工作,必須在進行充分的技術和市場調查后,對產品的社會需要、市場占有率、技術現狀、發展趨勢以及資源效益等五個方面進行科學預測及經濟性的分析論證。
3.1調查研究:
3.1.1調查國內市場和重要用戶以及國際重點市場的技術現狀和改進要求.
3.1.2以國內同類產品市場占有率高的前三名以及國際名牌產品為對象,調查同類產品的質量、價格及使用情況。
3.1.3廣泛收集國內外有關情報和專利,然后進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3.2可行性分析:
3.2.1論證該產品的技術發展方向和動向.
3.2.2論證市場動態及發展該產品具備的技術優勢.
3.2.3論證該產品發展所具備的資源條件和可行性(含物資、設備、能源、外購外協配套等)。
3.2.4初步論證技術經濟效益。
3.2.5寫出該產品批量投產的可行性分析報告。
4.產品設計管理
產品設計時從確定產品設計任務書起到確定產品結構為止的一系列技術工作的準備和管理,是產品開發的重要環節,必須嚴格遵循"三段設計"程序.
4.1技術任務書:
技術任務書市產品在初步設計階段內,由設計部門向上級提出的體現產品合理設計方案的改進性和推存性意見的文件,經上級批準后,作為產品技術設計的依據.其目的在于正確地確定產品的最佳總體設計方案、主要技術性能參數、工作原理、系統和主體結構,并由設計員負責編寫(其中標準化規則要求會同標準化人員共同擬定)。現對其編寫內容和程序作如下規定:
4.1.1設計依據(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包括一個或數個內容):
a.國內外技術情報:在市場的性能和使用性方面趕超國內外先進水平,或在產品品種方面填補國內"空白".
b.市場經濟情報:在產品功能、特點、形式(新穎性)等方面滿足用戶要求,適應市場需要,具有競爭能力。
4.1.2產品用途及使用范圍.
4.1.3對計劃任務書提出有關方面的改進意見.
4.1.4基本參數和主要性能指標.
4.1.5總體布局及主要構件結構敘述.
4.1.6產品工作原理及系統:需簡略勾畫出產品原理圖、系統圖,并加以說明。
4.1.7國內外同類產品的水平分析比較。
4.1.8標準化要求:
a應符合產品系列標準和其他現行技術標準情況,列出應貫徹標準的目的和范圍,提出貫徹標準的技術組織措施。
b新產品預期達到的標準化系數:列出推薦采用的標準件、通用件清單,提出一定范圍的通用件、標準件系數指標。
c對材料和元器件的標準化要求:列出推薦選用的標準化系數和外購件系數指標。
d與國內外同類產品標準化水平對比,提出新產品標準化要求,并預測標準化的經濟效果。
4.1.9關鍵技術解決辦法及關鍵元器件、特殊材料資源分析。
4.1.10對新產品設計方案進行比較,運用價值工程,著重研究確定產品的合理性能(包括消除剩余功能),并通過不同結構原理和系統的比較分析,從中選出最佳方案.
4.1.11根據有關方面對新產品設計方案進行的評議情況(A評價),共同商定設計或改進的方案是否能滿足用戶的要求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4.1.12敘述產品既滿足用戶需要,又適應本企業發展要求的情況.
4.1.13新產品設計實施、試調周期和經費估算。
4.2技術設計:
技術設計的目的,是在已批準的技術任務書的基礎上,完成產品的主要計算和主要零件設計.
4.2.1完成設計過程中必需的實驗研究(原理結構、材料元件工藝的功能和模具實驗),并寫出實驗研究大綱和實驗研究報告。
4.2.2做出產品設計核算書(如對運動、剛度、強度、振動、熱變形、電路、液氣路、能量轉換、能源效率等方面的核算)。
4.2.3畫出產品總體尺寸圖、產品主要零部件圖,并校準。
4.2.4運用價值工程原理,編制技術、經濟分析報告。
4.2.5繪制系統工作原理圖,并作簡要說明.
4.2.6提出特殊原件、外購件,材料清單。
4.2.7對技術任務書提出的某些內容進行審查和修正.
4.2.8對產品進行可靠性、可維修性分析。
4.3工作圖設計:
工作圖設計的目的,是在設計基礎上完成試制(生產)及隨機出廠用的全部工作圖樣和設計文件.
5.新產品試制的管理
新產品試制是在產品按科學程序完成"三段設計"的基礎上進行的,是正式投入批量生產的前期工作.試制一般分為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兩個階段.
5.1樣品試制:
是根據設計圖紙、工藝文件和少數必要的工裝,由試制車間試制出一件或數十件樣品,然后按要求進行實驗,借以考驗產品結構、性能和設計圖的工藝性,考核圖樣和設計文件的質量。此階段完全在研究所內進行。
5.2小批試制:
在樣品試制的基礎上進行小批試產,其主要目的是考核產品的工藝性,檢驗全部工藝文件和工藝設備,并進一步校正和審驗設計圖紙.此階段以研究所為主,由工藝科負責工藝文件的編制和工裝設計圖紙的完成,部分試制工作擴散到生產車間進行.
5.3編制技術文件:
在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結束后,應分別對考核情況進行總結,并編制下列文件:
5.3.1進行新產品概略工藝設計.根據新產品任務書,安排利用廠房、設備、測試條件等設想簡略的工藝路線。
5.3.2進行工藝分析.根據產品方案設計和技術設計,作出材料改制、元件改裝、復雜自制件加工等項的工藝分析。
5.3.3產品工作圖的工藝性審查.
5.3.4編制試制用工藝卡片.
5.3.5設計產品試驗的工裝.
5.3.6計算試制用材料消耗和加工工時.
5.3.7編寫試制記錄.
5.3.8編寫試制總結.著重總結圖樣和設計文件驗證情況,以及在裝配和調試中所反映的有關產品結構、工藝及產品性能方面的問題及其解決過程,并附上各種反映技術內容的原始記錄。樣品試制總結由設計部門負責編制,供樣品鑒定用;小批試制總結由工藝部門編寫,供批試鑒定用。
5.3.9編寫定型實驗報告.定型實驗報告是產品經全面性能實驗后所編的文件,內容包括定型實驗所進行的實驗項目和方法、技術條件、試驗程序、實驗步驟、參照的`有關規定等。定型實驗報告由檢驗科編制。
5.3.10編寫試用(運行)報告。試用(運行)報告是產品在實際工作條件下進行試用試驗后所編制的文件。試用(運行)試驗項目和方法由技術部門規定。試驗通常委托用戶進行,其試驗程序、步驟和記錄表格由研究所設計室負責編制。
5.3.11編制特種材料及外購、外協件定點定型報告,由研究所負責。
6.新產品鑒定的管理
在完成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的全部工作后,按項目管理要求應申請鑒定。鑒定分為樣品試制后的樣品鑒定和小批試制后的小批試制鑒定,不準超越階段進行。屬于已投入正式生產的系列開發產品,經過批準,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鑒定可以合并進行。
6.1鑒定工作需準備的文件:
6.1.1鑒定應具備的圖樣及設計文件:供鑒定委員會用的成套資料。
6.1.2正常生產應具備的圖樣及設計文件:供產品定型后,正常投產時,制造、驗收和管理用成套資料(產品圖應備有二十套,發設計、工藝、全資辦、檢驗科、生產科、工具室、裝配和零件加工車間、總工程師辦,并存檔)。
6.1.3隨產品出廠應具備的圖樣及設計文件:隨產品提交給用戶的必備文件。
6.2組織技術鑒定,履行技術鑒定書簽字手續。技術鑒定結論的內容是:
6.2.1樣品鑒定結論的內容:
審查樣品試制結果、設計結構和圖樣的合理性、工藝性,以及特種材料解決的可能性等,確定能否投入小批試制。
明確樣品應改進的事項,搞好試制評價(B評價)
6.2.2小批試制鑒定結論的內容:
審查產品的可靠性,審查生產工藝、工裝與產品測試設備,各種技術資料的完備性與可靠性,以及資源供應、外購外協、定點定型情況等,確定產品能否投入批量生產。
明確批量制造應改進的事項,搞好產品生產工程評價(C評價)。
6.2.3各階段應具備的技術文件及審批程序按照產品圖樣、設計文件、工藝文件的完整性原則和有關的審批程序辦理。
7.新產品移交投產的管理
7.1新產品移交投產應具備的文件:
7.1.1新產品要力求結構可靠、技術先進,具有良好的工藝性。
7.1.2產品的主要參數、形式、尺寸、基本結構應采用國家標準或國際同類產品的先進標準;在充分滿足使用需要的基礎上,做到標準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7.1.3每一項新產品都必須經過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后方可成批生產,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的產品必須經過嚴格的檢驗,具有完整的試制和檢驗報告,部分新產品還必須具有運行報告。樣品試制、小批試制均由總工程師召集有關單位進行鑒定,并決定投產與否個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在同一系列中,個別工藝上變化很小的新產品,經工藝部門同意,可以不進行小批試制,在樣品試制后,直接辦理成批投產的手續。
7.1.4新產品移交生產線由總工程師辦組織,總工程師主持召開由設計、試制、計劃、生產、技術、工藝、全資辦、檢查、標準化、技術檔案、生產車間等各有關部門參加的鑒定會,多方面聽取意見,對新產品從技術上、經濟上作出評價,確認設計合理,工藝規程、工藝裝備沒有問題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產線及移交時間的意見。
7.1.5批準移交生產線的新產品,必須有產品技術標準、工藝規程、產品裝配圖、零件圖、工裝圖以及其他有關的技術資料。
7.1.6移交生產線的新產品必須填寫“新產品移交生產線鑒定驗收表”。
7.2技術資料驗收:
7.2.1圖紙幅面和制圖要符合有關的國家標準和企業標準。
7.2.2成套圖冊編號有序,藍圖與實物相符,工裝圖、產品圖等編號應與已有的編號有連貫性。
7.2.3產品圖應按會簽審批程序簽字。總裝圖必須經總工程師審查批準。工藝工裝圖紙資料應由工藝科編制和設計,全部底圖應移交技術檔案室簽收歸檔。
7.2.4驗收前一個月應將圖紙、資料送驗收部門審閱。
7.2.5技術資料的驗收、匯總、歸口管理由技術研究部門負責。
研發企業規章制度6
1、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本企業發明人或設計人獎勵的原則,標準和支付方式等。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職工的職務發明創造。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河南省專利保護條例》
《河南省發明創造的權利歸屬與職務獎酬實施方法》
3、獎勵原則
3.1本企業應對職工的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進行獎勵,發給獎勵、報酬,并由本企業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2對該項發明創造及實施效益記入發明人或設計人的技術檔案,作為技術職稱評定、職務聘任、晉升和其他獎勵的依據。
3.3本制依據發明創造的數量給予獎勵、報酬。同一項發明創造具有多個發明人或設計人的,按照其對該項專利的貢獻大小,共同享有本制度下的獎勵、報酬;多個發明人或設計人之間有約定的從約定。
3.4本制度規定的獎勵,報酬以現金給付為原則,本企業同時有權決定以股份、股份或等價值的其他形式給付。
3.5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設計人與本企業的勞動關系終止,其應當獲得的獎金仍向其發放,本制度規定的報酬不再發放。
3.6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設計人死亡的,其應當獲得的獎金由繼承人依法繼承,本制度規定的報酬不再向繼承人發放。
4.獎勵、報酬標準
一次性獎金
4.1本企業被授予專利權的,應對專利的發明人或設計人支付一次性獎金,發明專利每項3000元;實用新型每項XX元;外觀設計每項1000元。
專利實施后的報酬
4.2對形成獨立產品的發明創造并在本企業實施取得效益的,發明人或設計人除獲得上述4.1條的獎勵外,每年從實施專利的稅后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發明人或設計人的報酬,其中實施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按5%,實施外觀設計專利按1%
4.3一項發明創造形成的多種獨立產品的,按照多種產品的稅后收益總額提取第4.2條所規定的比例作為報酬;多項專利形成一種獨立產品的,基本專利的發明人或設計人按照稅后收益的70%提取第4.2條所規定的比例,依存專利的發明人或設計人按照稅后收益的30%提取。
4.4本企業轉讓或許可他人實施發明創造的,從收取的轉讓費或使用費的稅后收益中提取30%,作為報酬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4.5本企業無償或低轉讓、許可他人實施發明創造的,參照其轉讓或者許可使用的市場價格的稅后收益,按照本制度向發明人或
設計人支付報酬,市場價格,由本企業和發明人或設計人支付報酬,市場價格。由本企業和發明人或設計人協商確定,或者協商委托評估確定。
獲得侵權賠償后的報酬
4.6本企業從侵犯專利糾紛的調解、訴訟、仲裁中獲得的侵權賠償或者補償費,扣除調解,訴訟,仲裁等相應成本后的部分,視為許可他人實施其職務發明創造的收益。本企業按本制度向發明人或設計人支付報酬。
采納建議
4.7由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建議被企業采納而完成發明創造,并獲得專利權的,企業將參照第4.1條標準的10%-50%給予一次性獎金,不享有第4.2-4.6條所規定的報酬。
5、獎勵支付
5.1第4.1條和第4.7條規定的一次性獎金自專利權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發放給發明人或設計人,向行政部申請,經主管部門核定,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部門辦理,人事部門發放,每半年辦理一次.
5.2第4.2條、第4.3條規定本年度的報酬,本企業將于下年度于6月30日前辦理,由主管部評審,并經財務部門審計,報請總經理批準后辦理.
5.3第4.4-4.6條規定的報酬,本企業取得費用或協商確定后三個月內發放給發明人或設計人。
6、附則
6、本制度在執行過程中的具體問題,由濮陽市東昊機械電子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6.2本制度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本企業與發明人或設計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海市知識產權局調解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6.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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