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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通用13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通用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
(一)發生雷電災害事故時,事故當事人或者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學校領導、當地人民政府和雷電災害防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緊急情況要報警,有傷亡、火災、爆炸時,應當保護現場并迅速組織搶救人員和財產。
(二)較大以上雷電災害事故,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后一小時內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起因、造成后果、已采取措施等情況報告當地人民政府、雷電災害防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政府有關部門。
(三)一般雷電災害事故發生后十天內,事故學校或者個人應當將發生雷擊事故時間、地點、經過、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原因、教訓及防范措施、責任分析及處理等報告雷電災害防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重、特大雷電災害事故的有關新聞必須經縣雷電災害防御工作領導小組核實后,按有關文件規定進行報道。
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2
為保證安全生產,對我礦主要災害必須強化預防管理,為此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通三防”
1、瓦斯災害預防。
①堅持以風定產,嚴禁超通風能力生產
②進回風巷道,做到隨時修護,保證進回風斷面
③通風系統合理、可靠、經濟、設施完整齊全
④局部通風質量達質標要求,消除串聯、循環風和不合理的通風
⑤礦長、技術負責人將通風瓦斯管理作為安全管理中重中之重來管理,對人、財、物的投入要保證,始終抓住瓦斯管理不松手。⑥瓦斯檢查員必須通過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在工作:中時刻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檢查瓦斯,一旦發現空班、漏檢、假檢、虛報,要給予嚴厲處罰
⑦強化井下各巷道工程質量,減少片邦冒頂,消除局部瓦斯積聚
⑧強化盲巷管理,按規程規定及時處理,不留隱患。
2、火災預防。
①嚴禁煙火入井,一經發現開除出礦,嚴禁穿化纖衣服下井
②井口附近20米,嚴禁煙火、取暖、進行電焊工作
③加強機電完好管理,消除失爆,消除延燃電纜入井
④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放炮,查出違章放炮給予重處
⑤逐步改變落后的開采方式和采煤方法,提高資源回收,將自燃發火的程度降到最低
⑥礦領導、技安員在井下,每天都要對密閉、采空區和其他可能容易發火的地點,進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每天監測結果要有專門記錄
⑦一旦發現井下出現火災,如火勢不大,對人的安全威脅不大,要立即將火撲滅,然后向礦匯報,如火勢威脅大,應立即將全部人員沿逆風方向撤出,并立即向礦上匯報,礦接到匯報后要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處理方案,并制定出治理災害措施,進行治理,如威脅太大,本礦不能處理,要立即向鎮、縣有關部門匯報,以求得支持幫助處理。
3、煤塵預防。
①井下所有進回風,都要安設灑水噴霧裝置,其中回風系統中每100米安設一組
②嚴格做到放炮后,裝煤前都應灑水降塵
③井下所有巷道,每月派專人對巷道邦的煤塵進行清掃,防止煤塵堆積。
4、頂板事故預防。
①消除井下裸體巷道,如個別地段圍巖完整可以不支護,必須有專門報告報政府有關部批準
②采掘工作面和其他所有巷道的'支護參數,支護質量都必須按設計支護,防止支護質量不合格而片幫冒頂傷人
③采掘工作中如遇煤巖破碎,要按安全技術措施要求專設臨時支護
④嚴禁任何人在空頂下作業
⑤強化巷道維修,盡最大努力降低巷道失修率
⑥工作前,工作中嚴格敲邦找頂制度
⑦嚴格支護材料的材質規定,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支護材料。
二、機電事故預防
1、不合格的設備、器材嚴禁入井
2、杜絕失爆、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靈敏
3、停送電必須是專人,禁止隨意停送電
4、安裝、搬移、檢修設備,嚴禁帶電作業
5、機電完好率達到質量要求。
三、提升運輸事故預防
1、提升設備質量,提升能力達到要求,嚴禁設備帶病提升負荷提升
2、每班工作前要認真檢查設備,工作中設備運輸情況都要清楚掌握,并作好運行記錄
3、加強日常維修、注油、超期服務設備進行大修
4、斜坡一坡三檔、聲光信號,應齊全、完好、靈敏、可靠
5、斜坡和上下車場的軌道質量應滿足運輸要求
6、絞車司機、磨盤工:,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7、人力運輸必須嚴格煤礦操作規程執行,嚴禁違章推車。
四、水害事故預防
1、準確掌握周邊小窯水,采空區積水和本礦井涌水情況
2、采空區,上山的密閉必須牢固可靠,防止造成災害
3、井下水池容積應滿足涌水量要求,必須保證定時清掏
4、水泵排水能應大于涌水量,現場必須要備水泵作備用。
5、保證水溝暢通,不積水。
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3
基建安全災害預防和處理制度
1、為嚴格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防范礦井主要災害的'發生,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必須編制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并根據具體情況及時修改,經礦技術、基建、機電、通風、調度、安全等業務部門會審意見后,由礦總工程師審查批準,報集團公司批復。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由礦長負責組織實施。
3、各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所需要的費用、材料和設備等必須列入煤礦財務、供應計劃。
基建安全質量獎罰制度
1、礦要建立系統的安全、質量考核獎罰制度,各專業專管部門,各基層單位都要建立相應的安全、質量考核獎罰制度并根據實際,每年進行一次修改。安全質量獎罰制度要與安全目標管理相結合兼顧責任、權利、義務,規定明確,獎罰對等,重獎重罰。
2、礦設立安全獎勵基金。安全獎勵基金
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4
1、汛期實行24小時由鄉領導帶班、工作人員值班相結合的防汛值班制度,鄉領導輪流帶班。非汛期,當遇有集中強降雨預報或集中強降雨、嚴重干旱等其它自然災害發生和恐怖襲擊時,應安排人員值班。
2、汛期,鄉主要領導、分管防汛的鄉領導、防辦工作人員的'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確保關鍵時刻能隨時保持聯系。
3、值班人員應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接聽電話要及時,文明用語,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熱情解答;不能當時答復的,應耐心做好解釋工作,并做好值班記錄,按有關程序處理。做到一般問題能及時正確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帶班領導匯報,上傳下達及時、準確。
4、遇集中降雨時,值班人員應保持高度警惕,加強與有關村、社區、駐鄉各單位的聯絡;主動及時向有關村、組、工程管理單位了解當地降雨情況、工程情況、險情災情。遇有災情險情:應及時聯系受災地區,了解清楚受災人員數量、人員轉移、有無傷亡、經濟損失和搶救措施等情況,并按規定及時報告。
5、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禁擅自脫崗、離崗。嚴禁在值班室內聚眾聊天、喧嘩或娛樂、玩電腦游戲,不得從事與值班工作無關的活動。
6、值班工作人員(含帶班領導),應接受必要的培訓,熟悉本地防汛抗旱業務及相關軟件的使用方法,熟練掌握水旱災害應急處置程序,熟練掌握傳真機、復印機等基本操作技能,勝任防汛抗旱值班工作。
7、值班人員應做好保密工作,嚴守國家機密。
8、值班人員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正常值班,應提前請假,由只要領導負責調整,并報告帶班領導,不得以任何理由造成值班人員空缺。
9、嚴格交接班制度,認真履行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應將當班的主要情況和關注要點、待辦事項等向下一班值班人員交待清楚,辦理必要的交接班手續。接班人員對待辦事項,應繼續跟蹤了解辦理。
10、值班人員要注意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保持值班室干凈、整潔,
11、值班人員因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紀進行處理;后果特別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5
第一節汛期值班制度
為加強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確保信息渠道暢通,增強應急反應能力,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汛期地質災害值班時間定為每年的5月1日至9月1日。特殊情況下需要提前或推遲值班時間另行通知。
二、汛期值班人員的主要工作職責是做好地質災害日常預警、預防和相關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點的監測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檢查;在出現突發性地質災害時,迅速、準確、及時上報有關情況;與相關部門做好協調聯系,為組織搶險救災工作提供準確依據。
三、在汛期值班期間,值班領導和值班工作人員不得離區外出。特殊情況必須外出的,須報經分管領導或主管領導批準,并做好工作移交。
四、汛期值班期間,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必須保證手機、值班電話24小時處于良好的通訊狀態,確保聯系暢通。
五、值班人員在接到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報告時,必須認真做好記錄,并將情況及時上報值班領導或主要領導。隱瞞不報或拖延時間上報,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追究責任。
第二節災情速報制度
一、地質災害災情速報的內容包括: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發生的時間,地質災害類型、規模,地質災害發生的原因,發生地質災害涉及的范圍,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發展趨勢,以及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二、在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值班中,值班人員接到地質災害災情報告時,必須迅速詳細了解災情,做好書面記錄,并在規定時間內將詳細情況向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報告。
三、汛期值班人員玩忽職守,對地質災害災情隱瞞不報或拖延時間上報,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追究責任。
第三節汛前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制度
為掌握地質災害隱患的`分布、發生、發展規律,科學合理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稱的“汛前”是指每年5月1日前;本制度所稱的“汛前調查”,是指汛前進行的查明地質災害隱患的分布、類型、規模、危險程度、危害性等勘測調查活動。
二、排查主要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已對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威脅的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三、對已登記在冊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危險點,應向基層了解情況,存在重大隱患的,赴現場調查核實,并設置明顯警示標志。
四、排查結束后,及時編制地質災害排查報告,并將報告主要內容上報相關部門。
第四節汛中巡查制度
為加強汛期地質災害監督管理,強化群測群防網絡體系建設,減少地質災害所造成的損失,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稱“汛中”是指每年5月1日至9月1日;本制度所稱“汛中巡查”是指對轄區范圍內地質災害隱患點、危險點進行巡回檢查。
二、地質災害汛中災情險情巡查應做好書面記錄。
三、地質災害汛中巡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方式進行。
四、巡查中發現新增地質災害隱患,應查明隱患規模和受威脅人數、潛在經濟損失、成因及發展趨勢,提出防災措施,填寫《地質災害隱患報告表》。
五、巡查內容:領導是否重視;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人員是否到位;監測人員工作是否認真負責;是否采取有效的監測方法;監測記錄是否完整;監測人員是否掌握險情發生時組織群眾轉移的路線、避災地點;防災預案制定和落實情況、監測人員及預警信號、值班制度執行情況、交通通訊系統建設情況、隱患點發展趨勢等。
六、巡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6
為了保障我鄉突發性地質災害防災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地質災害防治“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和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相互配合和銜接,共同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二)適應范圍:
本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適用于xxx鄉(鎮)境內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塌陷、泥石流等災害發生后的應急。
二、地質災害等級的劃分和預案啟動的條件及方式
(一)地質災害等級的劃分:按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四個等級:
1、特大級:因災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社會影響較大者。
2、重大級:因災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者。
3、較大級:因災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社會影響較大者。
4、一般級: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社會影響不大者。
(二)預案啟動條件和方式:地質災害發生后或地質災害險情出現時,由鄉宣布啟動本級預案。并進行調查,將調查情況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按程序進行處理。
(三)搶險救災應急指揮機構
為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應急指揮工作,成立“xxx鄉(鎮)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指揮部”,負責全鄉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的領導指揮工作。
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7
為建立和完善高效有序的防災和搶險救災體系,進一步提高全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將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維護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及社會穩定,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四川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本預案所稱突發性地質災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縫、泥石流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地質災害應急,是指一旦發生地質災害或者出現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時,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緊急防災和搶險救災行動。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是指出現地質災害前兆,短期內可能發生災害并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危急狀態。
(三)地質災害應急分為臨災應急和災害應急兩類。臨災應急,是指出現地質災害險情后,進入臨災應急期所采取的緊急防災避險行動。災害應急,是指發生地質災害后,進入災害應急期所采取的緊急搶險救災和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的行動。
(四)地質災害災情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四個等級:
1、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以上(不含30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不含1000萬元)的;
2、大型: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含10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不含500萬元)的;
3、中型: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不含3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的;
4、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含3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的。
(五)地質災害險情按照受威脅的人數,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分為四個等級:
1、特大型:受威脅人數在1000人以上(不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不含1億元)的;
2、大型:受威脅人數在500人以上(不含500人)1000人以下(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不含5000萬元)1億元以下(含1億元)的;
3、中型:受威脅人數在100人以上(不含100人)500人以下(含5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不含500萬元)5000萬元以下(含5000萬元)的;
4、小型:受威脅人數在100人以下(含1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的。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指揮機構及職責。
發生大型以上地質災害或出現重大級以上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時,執行《四川省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在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開展搶險救災工作。發生中型地質災害或出現較大級臨災險情時,市人民政府應成立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自動轉為搶險救災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指揮長由負責國土資源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國土資源局局長任副指揮長,負責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于市國土資源局,由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兼辦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長為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發生小型地質災害或出現一般級臨災險情時,所在地縣(市區)級人民政府應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由政府領導負責、有關部門參加,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二)地質災害速報制度。
1、速報時限:要求縣(市、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質災害報告后,必須在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同時可直接速報市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并可抄報市級相關部門。對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中型(含中型)以上地質災害的小型地質災害也要按上述要求速報。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小型地質災害后,應在1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同時可直接速報市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并可抄報市級相關部門。
2、速報內容: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包括死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
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下設6個工作組,作為具體工作機構。
1、緊急搶險組:由市武警支隊牽頭,廣安軍分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民政局等部門參加,負責組織搶險隊伍搶救被壓埋人員;對已經發生或可能引發的水災、火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泄漏等“次生災害”進行搶險,消除隱患;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組織將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人員、財產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組織強行避災疏散。
2、調查監測組:由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政府應急辦、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調查、核實險情或災情,組織險情或災情的監測和評估,預測災害發展趨勢和潛在威脅,提出應急防范對策、措施,開展監測工作。根據災情發展實際,調集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補充調查人員力量,確保應急工作需要。
3、醫療救護與生活保障組:由市衛生局、市民政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及保險公司參加,負責組織急救隊伍、搶救傷員和所需藥品及醫療器械的供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指導災區做好災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濟物資的供應、調配和管理,災民臨時安置和管理,以及死難者的善后、保險理賠等工作。
4、治安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救災物資,災區人員和財產以及重要部門、單位的安全,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5、設施修復和生產自救組: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林業局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指導災區組織力量搶修受損的通信、電力、供水、供氣、水利、交通、校舍等設施;指導災區修復損毀的農田、林地及災民住房重建,恢復災區群眾生產、生活和教學秩序。
6、應急資金保障組:由市財政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監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政府應急辦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落實由市政府安排的搶險救災資金,負責指導、監督救災資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四)應急調查隊伍。
由地質災害防治和氣象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對已經發生地質災害或出現災害險情的地方進行調查、會商,盡快查明其形成條件、引發因素、影響范圍等情況,對災情進行評估,提出應急處理措施,減輕和控制災情。對出現險情的隱患點,依據前兆特征判斷危險程度、激發條件,采取有針對性應急措施,阻止或延緩災害的發生。
三、應急準備
(一)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和部門職責,制定具體的搶險救災應急行動方案,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應急預案和行動方案要求,做好應急救災所需設備、交通工具、救災物品、醫療器械等物資的準備工作。
(三)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組織落實應急隊伍和人員,進行搶險救災知識和技能培訓,開展應急處置演練,學習掌握新技術、新方法,提高應對各類突發性地質災害的能力。
(四)市、縣(市區)、鄉(鎮)三級人民政府及國土資源、水務、交通、環保等有關部門和新聞單位,應當對公眾廣泛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及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對地質災害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四、應急響應
(一)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重、特大級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大型、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后,應迅速向省人民政府、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和省國土資源廳報告。同時在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下,迅速組織應急力量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二)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較大級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中型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后,應迅速組織應急調查組趕赴現場,調查、核實險情、災情,并密切跟蹤其變化情況,提出應急搶險方案,建議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啟動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啟動并組織實施本預案,成立指揮部,各工作機構趕赴現場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同時,市政府視災情和險情的情況,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報告,請求指導和支援。
(三)發生一般級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出現小型地質災害時,災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立即做出應急響應,按程序啟動本級應急預案,迅速組織開展搶險救災工作。發生較大級以上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出現中型以上地質災害時,災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立即做出應急反應,在上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組織下進行搶險救災工作;災區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應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報告災情的變化情況及搶險救災工作落實情況。
(四)臨災應急響應。
1、組織專家對險情調查、會商,確定搶險避災方案。
2、根據災害成因、類型、規模、影響范圍和發展趨勢,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按照當地政府確定的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和重要財產撤離。情況危急時,強制組織避災疏散。
3、分析、預測險情發展趨勢,及時提出應急對策。
(五)災害應急響應。
1、組織搶險救災隊伍,及時搶救被壓埋人員。對已經發生或可能引發的各種“次生災害”進行搶險和防范。
2、迅速查明災害類型、影響范圍及誘發因素,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組織災情監測和評估,分析、預測災害發展趨勢,提出應急對策。
3、劃定受災群眾安置區域,組織救濟物資供應,搭建臨時住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4、指導當地政府組織搶修通信、供電、供水、交通等設施,恢復災區群眾生產、生活、教學秩序。
(六)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組織收集、整理信息,按規定將險情、災情、災害發展趨勢和搶險救災情況及時報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國土資源廳,爭取指導和支持。
(七)按照有關規定,經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批準,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向社會發布災情。
(八)災情、險情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應當宣布結束災害應急期,撤銷地質災害危險區,提出下一步防災、搬遷避讓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地方政府組織實施。
(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地質災害災情和地質災害防治需要,統籌規劃和安排受災地區的重建工作。
五、附則
(一)因地震引發的地質災害的應急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參照本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三)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8
為最大限度地減輕或避免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高效有序地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本預案所稱突發性地質災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分級管理,屬地為主;未雨綢繆,有備無患”的原則。本預案適用于xx縣境內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任務
(一)組織機構
成立xx縣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領導小組(同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技術咨詢組、應急指揮部。
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局,具體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聯絡員參加辦公室的工作。
技術咨詢組由國土資源局組織全縣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專家組,專家組在領導小組辦公室管理下,具體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的技術咨詢。
應急指揮部由縣領導小組副組長或組長任總指揮。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緊急搶險救災組,應急調查、監測和治理組,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組,治安、交通和通信組,基本生活保障組,信息報送和處理組,應急資金保障組。
(二)職責任務
領導小組職責任務是統一領導全縣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建立健全全縣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制度和部門聯動機制;負責報告特大型和大型地質災害應急工作指導做好中型和小型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分析災害信息,向領導小組報告;傳達領導小組工作指令;協調有關部門的應急工作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制定地質災害應急對策和措施;負責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的信息發布。
技術咨詢組根據我縣地質條件和氣象預測資料,結合實際,進行年度地質災害趨勢預測;現場核查已出現地質災害的具體地點,確定危害程度;對出現地質災害提出具體防治建議;負責地質災害應急調查、應急評估、趨勢預測的技術咨詢工作。
應急指揮部執行上級領導小組下達的地質災害搶險救災任務;指揮、協調和組織地質災害的應急工作。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
建立以預防為主的監測預警體系。國土資源、水務和氣象部門協調聯動,及時傳送、發布地質災害險情災情、氣象和汛情信息。預報信息要立即通知有關鄉鎮和村莊,及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做好防災各項準備工作。
充分發揮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網絡的作用,及時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依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強制組織避災疏散。
(二)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出現特大型地質災害后6小時內,出現大型地質災害后12小時內,出現中型地質災害后24小時內,縣級領導小組辦公室速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越級速報省級和國家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出現小型地質災害后,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向縣政府和市領導小組報告。
災情速報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災害類型、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于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報告內容應包括傷亡和失蹤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后,縣立即啟動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成立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應急相應開始。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予以公告,在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警示標志,宣布進入地質災害應急期。
應急指揮部各小組分工如下:
1、辦公室
主要任務是根據總指揮的命令,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具體組織實施搶險工作;協調并督促、檢查、落實應急指揮部各工作組之間的各項應急工作;及時向總指揮匯報搶險工作進展情況;按照指揮部指令,協調各工作組依據應急預案的分工,有效開展各項應急工作。
2、緊急搶險救災組
由公安、建設、水務、電力、旅游等部門組成,必要時安排武警參加。由公安部門牽頭。
主要任務:險情出現時組織動員受災害威脅的群眾疏散,并轉移到安全地帶,可強制組織避災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發生的災害隱患,保護供水、供電等生命線工程免遭損毀;負責旅游資源的保護和排險。災情發生時組織搶險隊伍搶救壓埋人員;組織動員受災害威脅的居民疏散,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危急時可強制組織避災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發生的災害隱患,保護供水、供電等生命線工程免遭損壞;負責旅游資源的保護和排險。
3、應急調查、監測和治理組
由國土資源、水務、氣象部門組成。國土資源部門牽頭。
主要任務:組織應急調查和險情監測工作,并對險情和災情的發
展趨勢進行預測,提出應急搶險救災措施建議;組織專業隊伍和施工隊伍,實施必要的應急搶險,減緩和排除險情災情進一步發展;負責提供地質災害預警預報所需的氣象資料信息,對氣象條件進行監測預報;負責水情和汛情監測。
4、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組
由衛生、藥監等部門組成。衛生部門牽頭。
主要任務:做好急救準備工作,包括所需藥品、醫療器械、衛生安全監測設備的準備等。
5、治安、交通和通訊組
由公安、交通、通訊部門組成。公安部門牽頭。
主要任務:維護社會治安,打擊蓄意擴大傳播險情的違法活動;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線及通信設施的安全,確保道路和通訊暢通。
6、基本生活保障組
由民政、財政、商務等部門及保險公司組成,民政部門牽頭。
主要任務:及時設置避險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做好避險救濟物資的'供應、調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險人員的生活;做好保險理賠準備工作。
7、信息報送和處理組
由國土資源局、民政局、建設局、水務局、交通局、氣象局、安監局組成。國土資源局牽頭。
主要任務:調查、核實險情災情發生的時間、位置、規模、潛在的威脅和影響范圍及誘發因素;組織險情監測;實行掌握險情動態,及時分析、預測險情災情發展趨勢,隨時根據險情災情變化提出應急防范的對策、措施并報告應急指揮部,及時指導險情災情應急工作進展。
8、應急資金保障組
由財政、發改、國土資源、民政、建設、交通、水務等部門組成,財政局牽頭。
主要任務:負責應急搶險資金的籌集和落實;做好應急搶險資金的分配及使用的監督、管理等工作。
經技術咨詢組鑒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應急指揮部撤銷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宣布險情或災情應急期結束,應急相應結束,并予以公告。
四、應急保障
加強通訊與信息傳遞機構、人員和裝備的建設,確保信息暢通。
應急隊伍平時要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演練,確保應急處理及時到位。
各相關部門要儲備好必要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到位。
因搶險救災需要,臨時調用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設施、設備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待災害應急期結束后要及時歸還;無法歸還或者造成損失的,要給予適當的補償。
加強公眾防災、減災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增強公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其它事項
1、本預案將根據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實際需要,由縣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進行修訂。
2、本預案經縣政府批準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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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有效防治地質災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提高搶險救災工作應急反應能力,建立高效有序的搶險救災運行機制,切實做到有備無患,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第394號令)的規定,結合我村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
成立中屯村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工作領導小組,其職責,統一領導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工作,協調解決地質災害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等。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建立應急分隊,處置突發災害
全村建立由村干部為主的.地質災害應急分隊,應急分隊職責是:
1、按照各級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及時趕赴災害現場參與搶險救災;
2、及時向領導小組通報現場情況,妥善處理現場各種臨時情況,并負責組織現場應急調查;
3、負責應急調查報告的編寫和上報;
4、承擔同級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汛期地質災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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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一)為高效有序地做好我鄉地質災害防治和搶險救災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突發性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第394號令),制定本預案。
(二)本預案所稱突發性地質災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三)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以人為本、快速反應,統一領導、分工負責,依靠科學、因地制宜,未雨綢繆、有備無患的原則。
(四)本預案所稱地質災害應急是指發現災害的災前應急、災害發生過程中應急和災害發生后應急。
(五)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樂居鄉境內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和搶險救災工作。
二、應急機構和職責
(一)樂居鄉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
樂居鄉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全鄉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和搶險救災工作。
1、鄉指揮部組成:
鄉指 揮 長:
鄉副指揮長:鄉人民政府分管國土資源所副鄉長
國土資源所所長
成員:國土資源所、財政所、派出所、水管站、民政所、衛生院、、安監站、武裝部、鄉中心校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
2、指揮部職責:
(1)統一領導和指揮全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2)調動、整合全鄉救災力量,決定并組織制定搶險救災對策和措施;
(3)根據搶險救災工作需要,啟動《樂居鄉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二)指揮部辦公室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樂居國土資源所,具體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1、辦公室組成:
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樂居國土資源所所長兼任。成員由國土資源所同志組成。
2、辦公室職責:
(1)迅速了解、收集、匯總及分析災情,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2)傳達指揮部的工作指令并監督落實;
(3)負責與上級地質災害應急機構保持聯系,協調鄉政府的應急救災工作;
(4)組織有關部門和會商災害發展趨勢,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為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
(5)負責災情和搶險救災工作的信息發布,統一向新聞單位提供信息,做好宣傳、報導等工作;
(6)負責處理指揮部日常事務,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有關部門的職責
國土資源所:承擔樂居鄉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汛前地質災害調查,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預警體系、汛期值班制度、險情巡查檢查制度和災情速報制度,構筑群測群防網絡;組織應急調查、災情核查和災害監測工作并對災害的發展趨勢進行預測;會同鄉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助的部署、監督和技術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災害評估,確定地質災害應急治理項目。
鄉財政所:負責籌集救災應急資金及其下撥、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為救災應急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派出所:負責應急工作的治安管理,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協助組織災區群眾安全撤離或轉移,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防止因地質災害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的發生。
水利站:組織和督促主管部門開展庫周、水利設施沿線地質災害的監測、搶險、救助工作;負責被毀水利工程的修復。
民政所:及時掌握災民安置動態,組織調運救災物資,協助災區各級人民政府及時設置避險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制定應急救災款物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及應急救災款物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應急救災捐贈款物的接受、下撥和管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救濟災民,安排好災民生活并及時向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災民救助和安置情況。
院衛生:負責組織醫療急救和衛生防疫隊伍,調集必要的衛生器械、藥品等,及時趕赴災區投入搶救治病和防疫工作;保證災區飲水和食品衛生安全;負責災區疫情監測和信息收集報告工作。
安監站:負責災區的生產安全,并指導、監督災區迅速恢復生產;并向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
中心校:負責災區學生轉移安置就讀和災區學校的恢復重建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通訊部門負責組織和協調災區受損通信設施的搶修,保證應急指揮的通信暢通;電力部門負責幫助災區搶修和恢復電力設施,保證災區電力供應;視災情需要,武裝部在鄉政府指揮下,負責迅速調集民兵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并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轉移災民、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其他有關部門在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參與搶險、救助工作。
三、監測和預報
(一)鄉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所要加快地質災害預警體系建設,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組建群專結合的監測隊伍,形成覆蓋全鄉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
(二)國土資源所要嚴格執行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健全災情速報制度,保障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接到地質災害險情報告后,要立即摸清情況,并向鄉人民政府和XX區國土資源分局報告。
(三)建立地質災害險情巡查檢查制度。國土資源所要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的作用,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范,發現險情時,應及時向鄉政府報告,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并在危險區域設置警示牌。
(四)國土資源所要及時將氣象、地震等部門發布的信息和防災要求通知到村及重要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危險區內的群眾;各單位和當地群眾要對照“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做好防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向鄉人民政府或國土資源所報告。接到地質災害險情報告的鄉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群眾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險疏散。
四、備災工作
地質災害特別是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防治是一項長期的、持續的、跟蹤式的、深層次的和各階段相互聯系的工作,是有組織的科學與社會行為,而不是隨每次災害的發生而開始和結束的活動。因此,做好備災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一)指揮部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應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具體的搶險救災應急行動方案,進一步明確、細化工作任務,逐項落實具體職責,保證搶險救災應急行動有序進行。各成員單位所制定的搶險救災應急行動方案需報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鄉人民政府要組織建立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隊伍,負責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災情勘測和應急治理工作。確保發災后應急救助手段及時到位。
(二)建立救治物資儲備制度。鄉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儲備用于災民安置、醫療衛生、生活必需品等必要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保證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
(三)籌集救災資金。財政所應將本年度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經費納入年度預算,安排必要的資金,專項用于應急工作的組織、搶險救助、以確保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加強防災知識的宣傳教育。要加強公眾防災、減災知識的宣傳普及,增強公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應急防治反應
(一)地質災害應急
地質災害發生后,鄉人民政府應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判定地質災害級別及誘發因素、災害體規模等,并于及時將災情速報區人民政府和區國土資源分局。
地質災害發生后,鄉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應在上級應急指揮部和上級政府的統一指揮協調下,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現場搶險救災、應急隊伍保障、交通運輸保障、醫療保障、物資保障、通訊保障、電力保障、治安保障、善后處置、信息報送等各項工作。
六、善后處理工作
(一)地質災害發生后,鄉人民政府要做好災區群眾的思想工作,穩定群眾情緒,組織災區群眾開展生產自救,盡快恢復生產,及時部署地質災害治理工作,組織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的群眾避讓搬遷,協調處理善后工作。民政等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做好救災物資調配和災民安置工作。宣傳部門要加強協調和指導,協助新聞單位及時、準確、客觀地報道搶險救災的工作情況。
(二)國土資源所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地質災害調查,并將地質災害調查處置結果上報鄉人民政府和區國土資源分局。
(三)因救災需要,臨時調用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設施、設備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應及時歸還;無法歸還或者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四)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五)對不及時按本預案報告地質災害災情信息,不服從指揮調度,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和重大影響的,依法追究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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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障我鄉突發性地質災害防災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工作原則:堅持地質災害防治“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和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相互配合和銜接,共同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二)適應范圍:本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適用于xxx鄉(鎮)境內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塌陷、泥石流等災害發生后的應急。
二、地質災害等級的劃分和預案啟動的條件及方式
(一)地質災害等級的劃分:按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四個等級:
1、特大級:因災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社會影響較大者。
2、重大級:因災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者。
3、較大級:因災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社會影響較大者。
4、一般級: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社會影響不大者。
(二)預案啟動條件和方式:地質災害發生后或地質災害險情出現時,由鄉宣布啟動本級預案。并進行調查,將調查情況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按程序進行處理。
(三)搶險救災應急指揮機構
為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應急指揮工作,成立“xxx鄉(鎮)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指揮部”,負責全鄉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的領導指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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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鎮地處皖南山區,地質構造比較復雜,屬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災害點位于鎮村小河里組,災害類型為滑坡,規模主軸長100米,最大寬為300米,估計厚5—10米,體積1.68萬立方米,誘發原因為強降雨,威脅小河里組25戶130人,約125萬元財產。
一、防治方案
滑坡是斜坡上的土體或者巖體,受地下水活動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響,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軟弱帶整體或分散地順坡向下滑動而造成的,我鎮擬對該地質災害點進行重點防治。首先在滑坡位置豎立醒目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警示標志牌,同時發放群防群測“明白卡”,加強農戶特別是受威脅對象的.防治意識;其次,做好對該災害點的監測工作,設定監測人,做好日常監測數據的紀錄,雨季尤其是強降雨期間加強監測,防患于未然;再次,要治理災害點的地表條件,要植樹種草,禁止亂砍濫伐,保證植被覆蓋率,同時適當削方減載,采取支檔、避讓等措施,消除地質災害隱患。
二、應急預案
(一)災前預警
一方面根據縣氣象局的異常暴雨天氣預報發現監測點出現異常變化時,由辦公室提前通知災害易發點的責任人,發出預警;另一方面根據監測人對災害點的監測情況進行統計,判斷出險情時發出預警。預警方式為鳴鑼,同時向受害點群眾發出警告,要求盡快疏散,盡可能搬離災害點,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領導組,由鎮長任組長,明確責任,統一部署救災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成員,明確分工責任,服從組織領導,保障救災效率。
(三)防災措施
根據小河里滑坡的地理位置及交通條件,確定險情發生后的撤離路線為向滑坡體的兩側疏散,最后在龍山村路集中,要有組織有紀律地在監測人汪四清的帶領下,盡快逃離災害點,嚴禁向災害體運動前方撤離,盡可能的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四)防災機構組成
1、災害調查組:由國土所牽頭,負責災情調查上報和監測點的建立,危險區、段、點的確立。
2、宣傳教育組:由中學及中心小學牽頭,負責防治知識宣傳、災情收集報道。
3、醫療救護組:由衛生院具體負責救護工作,首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秩序維護組:由司法所、派出所組成,負責秩序維護,組織疏散、保護財產等。
5、后勤保障組:由民政所及財政分局組成,負責對災后情況進行統計上報,并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請援助,盡量減少人民的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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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地質災害工作是學校工作重要部分,它涉及到學校財產以及師生生命安全,以及學校的穩定、發展等。因此,我校根據上級的工作部署,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工作應急預案。
一、高度重視,明確防地質災害工作的意義
防地質災害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它關系到一方的穩定,社會的進步,特別是學校工作能否正常開展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等重大問題。為此。每一位教職員工,特別是學校行政,應時時刻刻裝著防地質災害工作,具有強烈的防地質災害意識,將防地質災害工作納入學校的議事日程,并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防地質災害工作領導小組,做到長抓不懈,一抓到底。樹立起防地質災害責任重于泰山的防地質災害安全意識,防患于未然。
二、加強領導,成立各應急小組
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通力合作,將防地質災害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盡量避免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1、防地質災害指揮小組:
由xx組長,xxx為成員。負責整個防地質災害災害的搶險工作,并迅速向當地政府或上級有關部門匯報情況。
2、搶險疏散小組:
由xxx任組長,xxx為成員。具體負責發生暴風雨等防地質災害時的人員疏散,在保證人員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進行財產搶救等工作,盡量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疏散地為火車站前的空曠地帶。
3、后勤保障小組:
由xx組長,xxx為成員。具體負責整個搶險工作的物資經費的準備工作,從物資和經濟上保證搶險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增強意思、采取措施、減少損失
學校發生防地質災害將會造成嚴重后果,影響到學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因此,全體教職工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必須樹立防地質災害工作責任重大的意識。
1、定期檢查:
學校應在每年的五至十月期間的每個月特別是暴風雨季節對學校內的房屋、校舍、圍墻、用點設備設施、排洪通道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整改,消除防地質災害可能帶來得隱患。
2、積極搶險:
一旦發生防地質災害時,各小組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迅速趕到學校,隱的`時間上的主動在搶險中,首先搶險小組應及時迅速有效的疏散有危險的人員,特別是學生。同時,在保證搶險人員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進行財產搶救,禁令減少財產損失。
3、及時上報:
一旦發生防地質災害時,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匯報,爭取得到他們的大力支持。
總之,在防地質災害,在防地質災害工作中,全體教職工不能有絲毫的麻痹,要具有高度的主人翁精神,牢固樹立責任重與泰山的意識,增強防地質災害意識,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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