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房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鍋爐房管理制度(精選10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鍋爐房管理制度1
一、非值班人員,不準隨意入內。
二、非值班人員進入要害場所后,要先進行登記,并由值班人員告知其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三、嚴禁在鍋爐房內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許在鍋爐房內洗曬衣物。
四、上級部門人員檢查工作,必須由公司管理人員陪同。
五、外來人員參觀,要事先與業務主管部門取得聯系,并由公司管理人員帶領方可進入。
六、非值班人員進入要害場所后,值班人員要對其進行安全監護。
鍋爐房管理制度2
為提高鍋爐房安全管理水平,確保鍋爐安全運行,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鍋爐房的設計建造應符合《蒸氣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有關規定。鍋爐房建造前使用單位須將鍋爐房平面布置圖送交當地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審察同意,否則不準施工。
二、使用鍋爐必須按《鍋爐使用登記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手續,未取得鍋爐使用登記證的鍋爐,不準投入運行。
三、在用鍋爐必須實行定期檢驗制度。未取得定期檢驗合格證的鍋爐,不準投入運行。
四、使用鍋爐必須做好鍋爐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保證鍋爐本體和安全保護裝置處于完好狀態。鍋爐設備運行中發現有嚴重隱患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停止運行。
五、使用鍋爐應設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負責鍋爐房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并報當地主管部門備案。管理人員應具備鍋爐安全技術知識和熟悉國家安全法規中的有關規定,其職責是:
1、對司爐工人、水質化驗人員組織技術培訓和進行安全教育。
2、參與制定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
3、對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的實施進行檢查。
4、傳達并貫徹主管部門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下達的鍋爐安全指令。
5、督促檢查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檢修計劃的實施。
6、解決鍋爐房有關人員提出的問題,如不能解決應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7、向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報告本單位鍋爐使用管理情況。
六、司爐工是技術工作,使用鍋爐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鍋爐司爐工人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挑選、培訓司爐工人。司爐工人須經考試合格取得司爐操作證才準獨立操作鍋爐。嚴禁將不符合司爐工人基本條件的人員調入鍋爐房從事司爐工作。
七、司爐工人在值班時須履行職責,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鍋爐。
八、鍋爐房應有水處理措施,鍋爐水質應符合《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的要求。鍋爐使用單位應設專職或兼職的鍋爐水質化驗人員。水質化驗人員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才準獨立操作。
九、鍋爐房應遵循下列制度:
1、崗位責任制:鍋爐房的人員配備中,分別規定班組長、司爐工、維修工、水質化驗人員等職責范圍內的任務和要求。
2、鍋爐及其輔機的操作規程,其內容應包括:
(1)設備投運前的檢查與準備工作;
(2)啟動與正常運行的操作方法;
(3)正常停運和緊急停運的操作方法;
(4)設備的維護保養。
3、巡回檢查制度:明確定時檢查的內容、路線及記錄項目。
4、設備維修保養制度:規定鍋爐本體、安全保護裝置、儀表及輔機的維護保養周期、內容和要求。
5、交接班制度:應明確交接班的要求、檢查內容和交接手續。
6、水質管理制度:應明確水質定時化驗的項目和合格標準。
7、清潔衛生制度:應明確鍋爐房設備及內外衛生區域的劃分和清掃要求。
8、安全保衛制度。
十、鍋爐房應做好下列記錄:
1、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
2、交接班記錄。
3、水處理設備運行及水質化驗記錄。
4、設備檢修保養記錄。
5、單位主管領導和鍋爐房管理人員的檢查記錄。
6、事故記錄。
以上各項記錄應保存一年以上。
十一、使用鍋爐的單位應對鍋爐房安全工作實行定期檢查。單位主管領導對鍋爐房工作應每月作一次現場檢查。鍋爐房管理人員應每周作一次現場檢查,并作好記錄,以備勞動部門檢查。
十二、對因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嚴肅處理。
鍋爐房管理制度3
(1)張貼“閑人免進”標志,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應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
(2)嚴禁在鍋爐房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鍋爐房內嚴禁存放或烘烤可燃物品,嚴禁在鍋爐房內搭床睡覺。
(3)鍋爐房的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業安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鍋爐房的安全運行規程。
(4)每班都要堅持巡回檢查制度,了解設備的運行情況,按操作規程監視水位、壓力、溫度等,根據系統的設計和運行要求,對有關設備進行調節,并做好詳細記錄。
(5)工作人員堅守崗位,禁止在鍋爐房內喝酒、吸煙、娛樂、睡覺等,嚴禁擅離職守。
(6)對安全閥、壓力表定期進行校驗。經常檢查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表等保護裝置,確保靈敏有效;發現設備及管線異常,立即上報并及時檢修。
(7)工作人員熟知單位報警程序及鍋爐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嚴禁將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8)應急照明裝置保證正常運行。
鍋爐房管理制度4
1、鍋爐房不準存放與鍋爐操作無關的物品,鍋爐用煤、備品備件、操作工具應放在指定的地方,擺放整齊。
2、鍋爐房地平,墻壁、門窗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
3、手燒爐投過煤要隨手打掃撒落在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潔。
4、煤場、渣場要分開設置,煤堆、渣堆定期灑水,堆放整齊。
5、每班下班前,對工作場地、設備、儀表、閥門等打掃干凈。
6、每周對鍋爐房及所管區域進行一次大掃除,保持環境清潔優美。
7、主管領導要經常組織有關人員,對鍋爐房的清潔衛生進行檢查評比,獎勤罰懶,做到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鍋爐房管理制度5
1、司爐工應對鍋爐的結構、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進行獨立操作。
2、司爐工不得隨便離開工作崗位,如果要離開時,應有合格司爐工代替。
3、在工作時間內,司爐工應集中思想,注意儀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單位人員,未經司爐人員同意,不得隨意進入鍋爐房。
5、司爐工應該阻止非鍋爐人員觸及鍋爐上各種閥門和一切附件。
6、鍋爐房一切儀器儀表應有足夠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發現損壞及時報告,并對損壞部件及時更換。
7、為了確保鍋爐能正常工作,鍋爐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雜物,嚴禁在鍋爐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8、生火前,必須根據操作規程做好安全檢查,長期停爐必須做好一切安全保養工作。
9、司爐工必須配合修理人員做好每年鍋爐保養年檢工作。
10、司爐工空余時間必須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為做好安全節煤,保障供熱、節省開支而努力工作。
11、司爐工須保證工作時間,確保各室溫度達到15度左右。
鍋爐房管理制度6
1、鍋爐房安全管理實行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和地方政府關于鍋爐安全、節能和環保等方面的政策法規,配合有關部門完成鍋爐安全檢驗和相關檢查、監測等工作。
2、負責制定鍋爐設備管理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全體司爐人員和水質化驗人員的業務學習,并對實施情況進行定期檢查。
3、負責對司爐工和水質化驗人員的技術培訓,進行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4、認真做好鍋爐安全檢驗工作,經常檢查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運行情況,制定鍋爐的檢修計劃。
5、隨時解決鍋爐運行中出現的技術性問題,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和有關領導報告,確保鍋爐正常運行。
6、堅決貫徹鍋爐安全運行法規,制止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7、參加鍋爐事故的調查處理,實事求是地反映情況、匯報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8、監督鍋爐安裝、修理和改造工程的施工質量,及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意見。
9、及時向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查機構填報相關資料,接受鍋爐安全部門的指導。
10、做好鍋爐房安全管理中的其他相關工作。
鍋爐房管理制度7
1、司爐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不得上崗。
2、認真執行鍋爐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確保鍋爐安全正常運行。發現鍋爐異常危及安全時有權采取緊急措施并及時報告有關領導。不違章操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的操作。
3、熟悉爐型的基本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時維修保養。
4、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脫崗、不睡崗、不在班上喝酒聊天,不做與在崗無關的事。嚴禁閑雜人員進入鍋爐房。
5、做好鍋爐運行檢查,密切監視和調正壓力、溫度、水位和燃燒等情況。經常保持鍋爐房煤場和存渣場地及鍋爐設備的清潔衛生,搞好文明生產。
6、鍋爐運行中,應適當保持爐膛負壓,嚴禁正壓運行。爐膛內不得向外冒煙。
7、堅持按章排污,沖洗水位表,分氣缸及時放水等工作。
8、鍋爐運行中,應保持鍋爐蒸發量額定值內,保持正氣壓、汽溫、均勻進水并保持水位,嚴禁出現缺水或滿水事故。
9、經常檢查氣壓表、水位表、排污閥、止水泵、鼓風機等部件和輔機的運行狀況。如有異常,馬上更換或修理。
10、在正常運行中,應根據爐膛負荷的變化及時調整煤量、鼓、引風量,保證燃料充分燃燒,做好鍋爐經濟運行。
11、做好暫停爐的安全工作。暫停爐的水位應高于正常水位,鍋爐氣壓不得回升,一般應留人監視。
12、做好春季停爐和冬季開爐的維修保養工作。清除鍋爐各部件的灰塵、煙灰及灰渣。將排污閥、各氣閥的注油位等清洗干凈后,注油保養,將鍋爐烘干。
13、努力學習安全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技術水平。
鍋爐房管理制度8
一、崗位責任制
(一)鍋爐房管理人員的職責
1、對司爐工人、水質化驗人員組織技術培訓和進行安全教育。
2、編制或參與編制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并隨時檢查其執行情況。
3、傳達貫徹主管部門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下達的鍋爐安全指令。
4、監督檢查鍋爐及附屬設備的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查計劃的實施。隨時掌握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運行狀況,并檢查督促其維護保養工作。
5、解決鍋爐房有關人員提出的問題。如不能解決,應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6、向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報告本單位鍋爐使用管理情。
(二)司爐工人的職責
1、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精心操作,確保鍋爐的安全經濟運行。
2、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服從調度,不做與崗位無關的事。
3、發現鍋爐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并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4、認真做好鍋爐、輔機及安全附件的維護保養工作,以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
5、拒絕執行有害鍋爐安全運行的違章指揮。
6、保持鍋爐房整潔,做到文明生產。
7、努力學習技術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二、交接班制度
(一)司爐工人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爐人員,應在交班前對鍋爐運行情況作一次認真全面的檢查和調整,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方能交班:
2、鍋爐燃燒良好,氣壓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圍。
3、各安全附件、儀表動作靈敏可靠。
4、輔機運轉正常(聲音、溫度、轉速等無異常)。
5、清爐除渣,打掃工作場所,保持整潔。工具和配件齊全并存放在指定地點。
6、各項記錄填寫正確、清楚、無涂改、無遺漏。
7、交班人員在運行記錄和交接班日志上簽名后交班。
8、交班人員應口頭向接班人員詳細介紹本班運行情況,以及發現的問題和注意事項。
9、接班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到達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接班人員須認真查閱交班記錄和聽取交班情況介紹。
10交、接班雙方應共同檢查下列情況:
a、鍋爐運行情況。
b、水位表、壓力表、安全閥、給水設備、高低水位報警器、排c、污閥等設備、附件是否靈敏可靠。
d、鍋爐受熱面的可見部位是否有鼓泡、變形、滲漏等損壞現象。
e、爐墻、爐拱、爐排等有無裂紋、塌陷、卡死現象。
f、必要的備用材料,如盤根、水位表玻璃管(板)、潤滑油是否齊全。
g、交、接班時,如遇事故,應待事故處理完畢后,再辦理交接班手續。接班人員應積極協助交班人員處理事故。
h、交班人員在接班前不準喝酒。交班人員如發現接班人員喝酒或有病時,應向鍋爐主管負責人報告。由負責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員代班。
i、接班人員未按時接班,交班人員應報告鍋爐主管負責人,但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三、巡回檢查制度
1、當班司爐工人,應對鍋爐及附屬設備的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的巡回檢查,其主要內容如下表所示。
司爐工人巡回檢查內容
序號內容時間
1、壓力、溫度、水位是否正常不間斷監視
2 、燃燒工況是否正常1~2h監視一次
3 、燃燒輸送系統是否正常1~2h監視一次
4 、鼓引風機運轉是否正常
擋板位置是否合適1~2h監視一次
給水系統中水箱水位
5、水泵運轉情況和給水調節1~2h監視一次
逆止閥的工作狀態是否正常
6、排污閥和管道有無異常情況1~2h監視一次
7、各類儀表工作是否正常1~2h監視一次
8、本體受壓部件有無滲漏變形等異常情況1~2h監視一次
9、檢查各轉動機械潤滑系統是否應補給潤滑油每班一次
四、安全操作制度
(一)嚴格遵守鍋爐房安全操作規程,密切監視水位、壓力和燃燒情況,正確調整各種參數。
(二)按規定做好鍋爐運行的日常工作,定期沖洗水位表、壓力表、排污和試驗安全閥等。
(三)進行巡回檢查,檢查鍋爐人孔、手孔、受壓部件以及省煤器、
過熱器等是否有泄露、變形等異常現象;檢查氣水管道、煙道、風道、給水泵、鼓風機和引風機等工作狀態是否正常。
(四)對鍋爐發生的一切事故應及時處理并保護現場,積極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
(五)閑人免進鍋爐房,如需進入鍋爐房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并由單位主管部門領入。
五、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制度
(一)操作人員應對鍋爐、安全附件和輔助設備進行經常的或定期的維護保養,及時檢修。
(二)每班應對規定的設備油位定期加油一次,防止遺漏。
對儀表設備應每天進行維護保養,并定期校驗,保證其靈敏、可靠。
(三)鍋爐未經采取措施,不得超負荷運行,鍋爐必須按規定進行檢修。
(四)每班司爐工應對鍋爐、輔助設備和場地進行一次清潔工作,做到文明生產。
鍋爐房管理制度9
一、蒸汽鍋爐與熱水鍋爐都必須有水處理措施。運行鍋爐的給水、爐水必須符合《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的規定。
二、水處理人員必須由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
三、水質化驗員,必須每2小時化驗一次鍋爐給水。
四、原水的硬度、堿度、ph值每月最少測定一次,有條件的單位應做全分析。
五、用離子交換器處理的軟水,水質硬度,氯根等每2小時化驗一次,在交換劑接近失效時,應增加化驗次數。
六、爐水的堿度、ph值、氯根等每2小時化驗一次。同時應定期對爐水的溶解固形物和相對堿度進行校驗。
七、水處理人員必須根據化驗結果,制定并督促司爐人員執行定期排污制度。
八、水處理人員必須根據化驗結果調整水處理措施,使其符合水質標準,水處理措施達不到水質標準時,應及時報告鍋爐房主管人員,加以解決。
九、水質處理人員要認真負責的做好化驗記錄,不許弄虛作假、抄襲、涂改化驗記錄。
十、水質化驗人員必須愛惜一切化驗設備,嚴禁非操作人員亂動,缺少的化驗設備、化學藥劑要及時補充。
鍋爐房管理制度10
一、司爐工應對鍋爐的結構、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進行獨立操作。
二、司爐工不得隨便離開工作崗位,如果要離開時,應有合格司爐工代替。
三、在工作時間內,司爐工應集中思想,注意儀表,不得做私活。
四、非本單位人員,未經司爐人員同意,不得隨意進入鍋爐房。
五、司爐工應該阻止非鍋爐人員觸及鍋爐上各種閥門和一切附件。
六、鍋爐房一切儀器儀表應有足夠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發現損壞及時報告,并對損壞部件及時更換。
七、為了確保鍋爐能正常工作,鍋爐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雜物,嚴禁在鍋爐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八、開機前,必須根據操作規程做好安全檢查,長期停爐必須做好一切安全保養工作。
九、司爐工必須配合修理人員做好每年鍋爐保養年檢工作。
十、司爐工空余時間必須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為做好安全節氣、保障供汽、節省開支而努力工作。
十一、司爐工須保證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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