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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團員管理制度(精選8篇)
在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班級團員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班級團員管理制度 1
做好團員隊伍管理,是進一步鞏固團的隊伍,壯大團的覆蓋面的基礎性工作,團員管理制度要做到:
1、使用團員證和團員檔案袋。團員證是團組織對團員進行管理的載體,利用團員證做好團員注冊登記、團費收繳、團組織關系轉接工作。團員檔案袋應保存團員的入團申請書、入團志愿書、思想工作書面匯報材料、獎懲情況等,團員檔案袋要求每人一袋,放入團員人事檔案。
2、基層團委、團總支(支部)每年做好團員注冊登記工作,注冊時間為每年第一季度,如個別團員有特殊情況,注冊的最后截止期可延期到六月底;每年定期修訂團員花名冊,做好團員統計工作,掌握團員隊伍的數量,分布及流向。
3、做好團員組織關系的.轉接。到外地(外單位)工作(含臨時工、合同工)或學習的團員,地點固定,時間在半年以上的,其組織關系要轉到所在的地區或單位。對流動性大、地點不穩定的團員,其組織關系可留在原支部,但要及時向支部匯報工作、學習及流向情況;也可將組織關系轉入其戶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勞動力市場)、長期居住地團組織。
4、辦理超齡團員的離團手續。
班級團員管理制度 2
為了認真做好新團員的發展工作,根據《團章》有關規定,結合黃鋪中學共青團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團支部應認真貫徹“積極地、有計劃地發展團員,向一切先進青年敞開團的大門”的團員發展方針,根據本支部實際制訂年度發展計劃,采取有力措施,盡可能將更多的先進青年吸收到團內來,不斷壯大團員隊伍。
二、具備下列條件和標準:年齡在14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的中國青年,承認團的章程,愿意參加團的一個組織并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團的決議和按期交納團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三、凡要求入團的青年必須向團支部提出書面入團申請,必須填寫入團積極分子考察表,在經過團的知識培訓取得合格證書或經團委組織進行的團的基礎知識測驗合格的`基礎上,經考察已符合團員條件的方可發展入團。
四、團支部應對已經提出申請、主動靠近團組織的青年做到心中有數,并指定兩名團員做其入團介紹人,對其進行經常性地幫助教育。
五、介紹人應負責地向被介紹人解釋團的章程,同時要向團組織說明被介紹人的個人經歷、對團的認識、入團動機、思想品德和現實表現。
六、對已具備團員條件、支部準備發展的入團積極分子,應及時報校團委進行預審。團支部在上報預審名單時,須負責地將有關考察材料一并上報校團委,以便在預審時參考。在預審通過后,方可發給《入團志愿書》,在入團介紹人的指導下認真如實填寫。在支委會全面審查認可之后,提交支部大會按規定程序討論通過。
七、團支部大會討論通過接受青年入團后,團支委會應及時將支部大會決議填寫在《入團志愿書》上,連同本人申請書,報送團委審批。
八、經校團委批準之后,申請入團的青年才能取得團員資格,其團籍從支部大會討論通過之日起計算,從上級團委批準的那個月開始交納團費。
九、申請入團的青年被批準入團后,團支部應通過團支部書記或委員就校團委的審批決定、團內組織生活制度等與新團員進行談話,代表組織提出希望和要求,讓新團員受到鼓舞和教育。
十、新團員必須在團旗下進行入團宣誓,并由校團委代表或團支部書記向其頒發團員證和團徽。
班級團員管理制度 3
團員教育評議活動是團組織借鑒民主評議黨員的經驗,結合共青團的特點和團員成長進步的內在規律要求,在實踐中摸索形成的團員教育形式。開展團員教育評議活動是幫助團員堅定信念,增強意識,提高團員的政治思想素質以及充分發揮團員的模范帶頭作用的重要手段,也是切實加強團的基層建設,增強團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的有效途徑。同時,為了嚴肅團的紀律,對極少數不合格團員作出必要的組織處理。
一、團員教育評議活動的方法和步驟
團員教育評議活動以團支部為單位,一般應按團員的學習教育、個人總結、民主評議、團籍注冊、表彰先進與組織處理等步驟進行。
1.學習教育
組織團員學習上級團委規定的有關文件及資料,結合自身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共產主義,社會主義,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革命傳統,愛國主義,集體主義,改革開放,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艱苦奮斗,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的教育,國防教育,理想教育,和團的基本知識教育等,提高團員的政治思想覺悟。學習教育可采取集中講授和個人自學、宣傳教育等形式進行。
2.個人總結
個人總結即自我評估,要求每個團員認真學習《團章》,根據評議的內容和要求認真回顧、總結自己一年來的思想、學習、工作和在團內生活中的表現情況,逐一檢查,肯定自己的成績和進步,找出自己的缺點和不足,實事求是地評價,并形成書面總結材料,填寫《團員教育評議表》。自我評估辦法可按既定的方式進行,不作統一規定。
3.民主評議
在團員進行個人總結的基礎上,召開支部大會,由團員個人宣讀個人總結后,其他團員進行評議。團員間互評應實事求是,是非分明,勇于肯定其他團員的成績,并指出其不足,嚴肅認真地開展評語與自我批評。團支委會根據團員的一貫表現和民主評議的結果,對團員作出綜合性的評價,交團總支審核,最后將評議結果報鎮團委。
4.團籍注冊
團籍注冊是團組織對團員團籍的連續認可。團員教育評議活動結束以后,基層團組織部根據團員教育評議表為由民主評議所產生的優秀團員、合格團員辦理年度團籍注冊手續,在其團員證“團籍注冊”欄中填寫注冊時間,加蓋注冊專用印章;經教育可合格的團員,其注冊時間暫緩三個月至半年,基層團組織應幫助其克服缺點,改正錯誤,待其取得明顯進步后再為其辦理團籍注冊手續;極少數不合格團員,不能進行團籍注冊,經支部大會討論,給予留團查看處分,一年以后,由支部大會根據其表現做出是否恢復其團員權利或開除團籍的決定。被開除團籍的同學,基層團組織應將其相關資料報鎮團委。任何評議結果均應在團員證備注欄中說明。
5.表彰先進與組織處理
團員評議結果可分為五種類型:優秀團員、合格團員、經教育可合格團員、不合格團員。對評議活動中評選出來的優秀團員各團總支應擇優予以表彰或報鎮團委備案,積極宣傳先進事跡,在團員中樹立榜樣;對不合格團員,要進行嚴肅的`組織處理。
二、各類型團員標準
(一)合格團員
1.熱愛祖國,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改革開放,積極貫徹黨在新時期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按時參加各項政治學習活動。
2.遵守法規校紀,愛護公物,無故意破壞公物行為及其它不文明行為的現象。
3.發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禮貌待人,關心集體,熱愛勞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樂于助人,具有集體觀念。
4.自覺增強團員意識,遵守團的章程,履行團員義務,執行團的決議,服從組織安排,積極完成團組織交給的任務,按時繳納團費,積極參加組織生活和各種團內活動,沒有無故缺席現象。
5.積極參加校、系、班組織的各類科技、學術、文藝、體育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
6.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按時完成作業,自覺遵守課堂紀律和考試紀律,無曠課和考試作弊現象,一年內補考次數不超過三次。
7.一年內無受過校、系或團內處分。
(二)優秀團員
優秀團員在符合合格團員標準的基礎上,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素質高。有較好政治素質,政治立場堅定,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積極擁護、模范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學發展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處處以身作則,有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和社會責任心;
2.組織觀念強。自覺遵守團的紀律,積極主動地參加共青團的各項活動,嚴格以團員的標準要求自己,在各種有益的活動中能團結同學,起到先鋒帶頭作用,并按時繳納團費;
3.紀律性強。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廣泛團結同學,在學習、生活及工作等方面起模范帶頭作用,無打架斗毆、舞弊、參賭等違紀違法和不文明行為,學年內未受到任何通報批評及處分;
4.道德品質優秀。關心集體,樂于助人;艱苦樸素,熱愛勞動;勇于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5.模范作用好。積極參加各類科技、學術、文藝、體育和社會實踐活動,并在活動中起模范帶頭作用,關心團支部工作,維護團支部的威信,能經常給團支部工作獻計獻策;
6.學習態度認真,刻苦努力,積極向上,專業知識扎實。
(三)經幫助能夠合格團員
思想、學習、工作、生活等方面或其中某些方面與合格團員標準有較大差距,該年度曾受校、系或團內開除團籍以下處分,但能夠積極參加本次教育評議活動,有改正和進步表現,有決心克服缺點,迎頭趕上的后進團員。
(四)不合格團員
放棄共產主義信仰,嚴重違反法規、校紀和團組織紀律的,喪失團員條件,在教育評議中拒不接受團組織批評教育,經幫助仍不改正的極少數團員。
三、具體要求
1.教育評議對象:全鎮范圍內的團員。
2.各基層團總支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團員教育評議活動計劃。
3.開展教育評議前必須詳細部署團員教育評議的各項工作,以保證“工作到支部”。
4.教育評議活動結束以后,各基層團組織必須作好工作總結上報鎮團委。
5.注冊過程中發現團員證遺失者,應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必須由團員本人遞交檢討及補辦申請,經基層團組織核實后加以證明,統一時間到學院團委進行補辦,過期將不予辦理。
6.對于團支部中的非團員,團支部需加強聯系和培養,對于各方面表現良好的非團員,各基層團組織應加大發展力度,將其吸收到團組織中來。
7.暫緩注冊對象為:年內受團內行政處分的團員;經民主評議不合格的團員;無故不參加評議注冊活動的團員。
8.暫緩注冊時間為3個月-半年。凡暫緩注冊的團員,要在此期間糾正錯誤。對極少數經教育不改正的不合格團員,團組織需視情況予以處理。在暫緩注冊期間犯有嚴重錯誤的,要根據團內有關規定給予團紀處分。對于極少數不合格團員,團組織要具體分析和嚴格區分各類不同情況,有針對性的進行教育直至開除團籍。不愿意接受團的紀律約束而明確要求退團者,同意其退團。
班級團員管理制度 4
團員民主評議活動是團組織借鑒民主評議黨員的經驗,結合共青團的特點和團員成長進步的內在規律要求,在實踐中摸索形成的團員教育形式。其目的是要提高團員的政治思想素質,充分發揮團員的模范作用,增強團的戰斗力和凝聚力。同時,為了嚴肅團的紀律,對極少數不合格團員做出必要的組織處理。
一、團員民主評議活動的方法和步驟
團員民主評議活動以團支部為單位,一般應按學習教育、個人總結、民主評議、團籍注冊、表彰先進與組織處理等步驟進行。
1.學習教育
組織團員學習上級團委規定的有關文件及資料,結合我校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和艱苦創業教育,以及國情教育和團的基本知識教育,提高團員的政治思想覺悟。學習教育可采取集中講授和個人自學、宣傳教育等形式進行。
2.個人總結
個人總結即自我評估,要求團員要認真總結自己一年來的思想、工作、學習和在團的生活中的表現情況,肯定成績和進步,找出缺點和不足,并形成書面總結材料,填寫團員
教育評議表格。自我評估辦法可按各支部既定的方式進行,不作統一規定。
3.民主評議
在團員進行個人總結的基礎上,召開支部大會或團小組會,由團員個人宣讀個人總結,其他團員進行評議,肯定成績,指出不足,開展評語與自我批評;團支委會根據團員的一貫表現和民主評議意見,對團員做出綜合評價,交團支委審核,最后將評議結果報鎮團委。
4.團籍注冊
團籍注冊是團組織對團員團籍的連續認可。團員教育評議活動結束以后,團支部要為民主評議的優秀團員標兵、優秀團員、合格團員辦理年度團籍注冊手續,在其團員證“團籍注冊”欄中填寫注冊時間和評議結果,加蓋注冊專用印章;經教育可合格的團員,其注冊時間暫緩三個月,極少數不合格團員,除不能注冊外,還要接受組織處理。年度團籍注冊情況記錄在團員登記表上。
5.表彰先進與組織處理
團員評議結果可分為四種類型:優秀團員、合格團員、經教育可合格團員、不合格團員。對評議活動中評選出來的優秀團員各團支部應予以表彰,積極宣傳先進事跡,在團員中樹立榜樣;對不合格團員,要進行嚴肅的組織處理,處理和處分團員均應按正常組織程序進行,填寫由鎮團委印發的'團員組織處理審批表,并存入該團員檔案。
二、各類型團員標準
1.合格團員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改革開放,積極貫徹黨在新時期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按時參加各項政治學習活動。
(2)熱愛祖國,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專業思想牢固。
(3)遵守法規院規,愛護公物,無故意破壞公物行為。
(4)發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關心集體,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樂于助人,努力完成黨、團交給的各項任務。
(5)積極參加組織的各類科技、學術、文藝、體育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積極加強專業基本技能的訓練。
(6)自覺增強團員意識,履行團員義務,按時交納團費,積極參加組織生活和團內活動,沒有無故缺席現象。
(7)一年內無受過校或團內處分。
2.優秀團員
優秀團員在符合合格團員標準的基礎上,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上積極要求進步,努力向黨組織靠攏,主動參加政治學習和黨章學習小組、馬列學習小組的學習。
(2)積極參加各種義務勞動與公益活動,能起模范帶頭作用。
(3)思想覺悟高,集體觀念強,積極支持與幫助開展團的工作,在團員中享有較高威信。
(4)見義勇為,敢于與不良現象、行為作斗爭。
(5)積極參加團組織的各類科技、學術、文藝、體育活動和社會實踐,有出色表現,成績優良。
3.經幫助能夠合格團員
思想、學習、工作、生活等方面或其中某些方面與合格團員標準有較大差距,該年度曾受校、系或團內開除團籍以下處分,但能夠積極參加本次教育評議活動,有改正和進步表現,有決心克服缺點,迎頭趕上的后進團員。
4.不合格團員
放棄共產主義信仰,嚴重違反法規、校紀和團組織紀律的,喪失團員條件,在教育評議中拒不接受團組織批評教育,經幫助仍不改正的極少數團員。
三、具體要求
1.各班團支部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團員教育評議活動計劃報校團委。
2.開展教育評議前各班團支書必須組織支委學習文件精神,詳細部署團員教育評議的各項工作。
3.學生黨員也要參加本次團員教育評議活動。
4.教育評議活動結束以后,各班團支部必須作好書面總結并將工作總結和團員教育評議鑒定表交校團支部。
5.注冊過程中發現團員證遺失者,應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并須由團員本人遞交檢討及補辦申請,經校團支部核實后加以證明,統一時間到鎮團委進行補辦,過期將不予辦理。
班級團員管理制度 5
1、發展新團員要把思想教育作為前提,貫徹“積極地、有計劃地發展新團員”的方針,重點抓好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工作;通過經常性的組織發展工作,更好地把廣大青年團結在團組織周圍。
2、每學期初,各支部制定發展計劃,有步驟地對發展對象進行教育培養,學校團委定期組織要求進步的青年學生學習團的基本知識,參加團的有關活動。
3、青年學生要求入團,應首先由本人向團組織提交申請書,申請書的內容包括:本人對團組織的認識;思想狀況;本人的基本情況及表現等。
4、申請入團的學生必須有兩名團員介紹,介紹人可由申請人自己選定,也可由團支部指定。介紹人應根據平時接觸、談話、觀察、了解,以及團外青年反映的情況,認真負責地向團組織反映介紹人的'表現及培養考察情況,并在支部大會作出匯報,團支部在聽取班主任老師、任課老師、團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召開入團鑒定會。
5、鑒定會前,申請人、介紹人需認真填寫入團志愿書。
6、鑒定會主要議程為:本人宣讀申請書;介紹人介紹情況;到會團員青年發表意見;到會團員舉手表決;宣布支部鑒定會決議;申請人表態。
7、申請入團的學生從公示通過之日起,取得團籍;從上級團委批準之月起,交納團費。團委批準后,應及時組織新團員參加宣誓儀式,在宣誓儀式上頒發團徽、團證及團章。
8、團委在六個月內未批準的發展對象,須重新履行入團手續。
班級團員管理制度 6
第一條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員證是團員政治身分公開的、法定的證明。團員證封面為墨綠色,象征著青春和朝氣蓬勃的青年運動;封面上方印有紅色燙金團徽,象征著共青團是團結教育青年的核心。團員證內容包括:團員自然情況、團籍注冊、團的組織關系轉接、團員榮譽記載、超齡離團、備注等欄目。
第二條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員證功能:
(1)證明團員政治身份;
(2)轉接團員組織關系;
(3)方便團員參加團內活動;
(4)記載團員獲得的團內獎勵;
(5)進行團員年度團籍注冊;
(6)作為團員參加團內民主選舉和表決的資格證明;
(7)作為團員超齡離團后的永久紀念。
第三條 團員證頒發
學校團組織負責辦理頒發團員證的具體事宜。團員證須統一編號,貼有團員本人照片,蓋騎縫鋼印方為有效。團員證編號一律使用阿拉伯數字。團員證編號一經確定,在轉移組織關系時不再變動。團員證的頒發對象必須具有團籍。
第四條 團員組織關系轉移
團員在工作、學習單位,如果沒有正當理由,超過半年未轉組織關系的,應按自行脫團處理。轉出和接收團員組織關系,應在團員證“組織關系轉接”欄內填寫團員轉出、轉入組織關系時間,注明團費收繳情況,并加蓋公章。團員臨時外出不轉移團的組織關系,憑團員證證明團員身份。團員證是團員政治身份的證明。團員在參加需要證明團員身份的團內或有關社會活動時,應出示團員證。
第五條 團籍注冊
年度團籍注冊是對團員團籍的連續認定。團員每年必須在每年第一季度內向所在團組織申請注冊。年度團籍注冊以團支部為單位進行。對符合注冊條件的團員,團委在其團員證“團籍注冊”欄內填寫注冊時間,注冊專用印章。
第六條 受團內警告、嚴重警告、撤銷團內職務處分的團員如能正常參加團的活動,按時繳納團費,應予以注冊。 團員受留團察看處分,察看期間,其團員證應由組織收回。察看期滿,恢復團員權利后,將團員證發還本人并及時注冊。
第七條 團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繳納團費,不參加團組織生活,或連續6個月不做團組織分配的工作的',經幫助教育,能認識并改正錯誤,主動要求參加團籍注冊的,可予以注冊。對其中經教育仍不改正的,按團章第十一條規定處理。
第八條 除組織上的原因外,團員沒有按時辦理團籍注冊手續,團的組織應及時提醒。超過規定注冊時間一年未注冊的團員證,即為失效。
第九條 年滿28周歲以下的黨員仍有團籍,團的基層委員會應在其團員證“備注”欄內注明該同志批準入黨時間。
第十條 年滿28周歲的團員如果沒有擔任團內職務,不再保留團籍。辦理超齡離團手續時,應在其團員證“團員超齡離團”欄內注明該同志的超齡離團時間,并加蓋公章。
第十一條 團員超齡離團,團員證可以留作永久性紀念,由本人妥為保存,但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二條 團支部應建立與團員證相對應的《團員花名冊》,以掌握團員的變化和團員證頒發、轉移、注銷情況。
第十三條 團員喪失團籍,團員證隨之注銷,不得繼續使用。團員遺失團員證,應及時報告團的組織,在確認無法找回時,應及時辦理。
班級團員管理制度 7
根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的規定和要求,校團委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管理條例:
1.團員必須嚴格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2.團員必須嚴格執行團的紀律,履行團員義務。
具體要求:
(1)要求同學做到的,團員首先做到。
(2)在集體中團員必須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吃苦在先, 享受在后。
(3)違反學校任何規定的團員除受到學校處分外,還 將受到團內處分。
(4)團干部接受培訓后仍不勝任的'將撤銷其團內職務。
(5)團員每學期學習和工作都必須有所進步。
(6)團員必須佩戴團徽。
(7)團員必須主動交納團費。
(8)團員必須作班主任的得力助手,集體觀念強,團 結同學,具有無私奉獻精神。
(9)團員必須經得起所有同學監督,在此基礎上幫助 和指正其它不良行為。
獎懲辦法:
1.學校對團員進行抽查并及時公布和定期總結檢查結 果。
2.獎懲結果連同紀實一并記入檔案。
3.獎勵形式:通報表揚、授予榮譽稱號。
4.處分形式:警告、嚴重警告、撤銷團內職務、留團查 看處分、開除團籍。
班級團員管理制度 8
第一條:凡一學年內品學兼優,德、智、體諸方面全面發展的學生可評為三好學生。具體條件為: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人民。熱心為集體服務,勞動積極,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遵守社會公德,自覺執行《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在同學中能起模范作用,操行等第為“優”。
2.學習目的正確,學習態度端正,能掌握好各門功課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學習能力較強。外語、數學成績在85分以上,語文成績在82分以上,其他各科成績在80分或良好等級以上。
第二條:對基本符合三好學生條件(即除體育成績外,學科成績標準可有一門降低5分或一個等級),擔任正副班長、團支部正副書記、少先隊正副大隊長、正副中隊長,工作認真負責,工作成績突出,有先進事跡材料,學年末可評為優秀學生干部。
第三條:操行等第為良好以上,學科成績都不低于70分或良好,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學生給予單項獎勵。
1.勤奮學習積極分子。學習態度端正,作業規范,成績優良(符合三好生成績標準,體育成績70分以上),能幫助學生。
2.文明禮貌積極分子。遵守社會公德,尊老愛幼,禮貌待人,說話文明,表現突出。
第四條:對學有特長,在校、市、省、全國舉辦的各學科體育、文藝、科技等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學生和學業成績取得顯著提高的學生給予專項性獎勵。
第五條:評選工作堅持嚴格標準,實事求是的原則,不稿名額分配,反對弄虛作假。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一學年評一次,第一學期進行初評,第二學期總評。單項積極分子每學期評一次。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需由班主任上報名單,教導處審批。
第六條:為嚴肅校紀,強化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道德品質養成教育,對嚴重違反《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校規校紀的學生,應給予通報批評或處分。處分分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
第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全校通報批評處分。
1.不做作業,經常抄襲作業,經教育仍不改正者;
2.擾亂上課秩序,經教育不改者;
3.隨地吐痰,亂拋紙屑,且不聽勸阻者;
4.語言、行為不文明,且不聽勸阻者;
5.有嚴重欺騙家長和教師的行為;
6.違反學校有關規定,經教育仍不改正者。
第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1.學科考查、考試有作弊行為者;
2.同學之間不能和睦相處,有辱罵、毆打和欺侮其他同學的行為者;
3.經常破壞紀律,妨害他人學習和正常活動,多次教育無明顯轉變者;
4.無故曠課、逃學并不能正確認識錯誤者;
5.違反《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及學校規章制度,影響較大者。
第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敲詐勒索同學錢、物,情節嚴重者;
2.將校內同學間矛盾擴大到校外,引起斗毆等其他惡性事端者;
3.在校內外有盜竊和破壞行為者;
4.違反公共場所秩序,較大地影響學校聲譽者;
5.糾集他人,聚眾斗毆者;
6.受第十款處分,無改過表現,繼又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影響較大者;
7.嚴重違反《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規章制度的其他嚴重過錯行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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