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時間:2024-12-19 15:25:07 敏冰 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精選17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精選17篇)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

  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理解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職責。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2、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職責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用心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飲單位食品安全綜合管理自查表》等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狀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一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一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7、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善的,提交上級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市場監督管理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9、在就餐場所設置食品安全宣傳欄,主動公示誠信建設,及時處理消費者意見。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2

  一、學校食堂

  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的衛生管理工作,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學校食堂必須在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100%食堂從業人員取得“健康合格證”后方可開業;食堂采購要有相對固定的食品采購單位,采購時要索證索票100%(“票”是指進貨憑證,“證”是指供貨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食品合格檢驗證),及相關的檢驗合格和化驗單;蔬菜殘留農藥檢測、記錄率100%;飯堂食物留樣率100%。

  二、學校小賣部

  小賣部主要是銷售飲料、零食等直接入口的食品,是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隱患的`一個重點部位。學校要加強對小賣部承包者的資質審查和日常管理,確保校內小賣部依法經營,學校小賣部持證率100%(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并要建立食品進貨臺帳(臺帳到工商分局購買)制度。證照不齊全或者發現違法經營或超范圍經營的,要立即整頓,甚至停辦。

  三、學校飲用水(包括自備水及二次供水設施)

  保障飲水安全,首先要從源頭抓起,有二次供水設施的學校,要向供應商索證索票,建立定期的檢測制度,發現水質有問題的,要立即停止向師生供水。購買飲用水的學校要建立臺帳制度,向有資質的供應商購買飲用水,并且要100%索證索票。

  四、學校食品安全責任追究

  要明確校長作為學校主要負責人,是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其他領導、教師在自己負責的工作崗位上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若管理缺位,導致學校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嚴格按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另外,在發生了食物中毒事故以后,要嚴格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3

  1、學校要建立校長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同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強化安全防范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

  2、學校食堂必須依法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從事食堂經營活動,并且在衛生許可證有效期滿30日前到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復驗手續。

  3、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培訓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工作期間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4、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等有害昆蟲孳生的條件。

  5、嚴格把好食品采購關。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索證登記制度,并設置檔案;食品采購的'場所應相對固定,以保證所采購食品的質量;禁止采購過期變質等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6、嚴把供餐衛生質量關。食堂炊事員必須采用新鮮潔凈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燒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調后到出售前,若超過2小時的,應當置于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8、學生集體用餐必須當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飯菜,不得制售冷葷涼菜。

  9、公用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消毒后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專用保潔柜內備用,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

  10、食堂用餐場所應設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11、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須有明顯的標志,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12、外購訂餐時,必須索取送餐者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復印件,送餐者衛生許可證上必須注明“送餐”的許可項目。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4

  一、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二、食堂的布局應當合理,應有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三、食堂加工操作間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設有獨立的粗加工間、原料庫、更衣室、操作間。

  2、操作間有瓷磚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墻裙、排氣扇、紗門紗窗、密閉的廢物桶,下水道出口處有防鼠金屬隔柵。

  3、地面應由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與排水;

  4、配備有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和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衛生要求的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設備。

  5、原料庫有防鼠、防蟲、防霉、防潮措施,原料離地離墻10cm存放,保持空氣流通。

  四、食堂應當使用耐磨損、易清洗無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飲具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設備。采用化學消毒的,必須具備2個以上的水池,并不得與蔬菜、肉類清洗的設施混用。要做到四分開:餐具洗清分開,原料葷蔬清洗池分開,切配用具生熟、葷蔬分開,貯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開,并有明顯的文字標識。

  五、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消毒后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并在餐飲具貯存柜上有明顯標記。餐飲具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六、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及存放場所(櫥柜)有明顯的標記。

  七、食堂用餐場所應設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八、學校食堂必須取得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學校不得開辦食堂;食堂從業人員要持有健康證及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并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5

  1、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機構,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各崗位、環節從業人員責任。定期開展食品衛生自查,督辦解決存在問題,有相應的自查自糾整改措施,記錄齊全。

  2、持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并懸掛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證經營。

  3、在餐廳醒目位置公示安全責任人姓名、職責、安全責任制度、食堂《餐飲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復印件、食品安全相關知識、食物操作流程規范、食品安全警示標語等。

  4、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從業人員準入及崗位責任制度,并統一設計、制作,張貼在相對應的各功能用房內。

  5、學校食堂的選址應選擇地勢干燥、有給排水條件和電力供應的地區,應距離糞坑、污水池、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 25m 以上,并應設置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范圍之外,應符合規劃、環保和消防的有關要求。

  6、學校食堂的場所設置、布局、分隔、面積要符合:

  (1)食品處理區均應設置在室內,有專用的.粗加工、切配、烹調、消毒、保潔、備餐、原料庫、餐廳等基本功能用房,條件允許的應設置成專間,布局應符合生進熟出的單一流向,并應防止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非食品處理區應設置后勤辦公室、廁所、更衣室、非食品庫房等。

  (2)食品處理區的面積應與就餐場所面積、供應的最大就餐人數相適應,一般供餐人數在100人以下的食品處理區面積不小于30平方米 ,100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0.3平方米 ,其中切配、烹調場所占食品處理區面積一半以上。

  7、設置食品衛生安全知識宣傳欄,每月更新一次宣傳內容,宣傳資料齊全,存檔、記錄齊全。

  8、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專干,定期檢查食品安全并有記錄可查。按年度建立食堂規范化管理檔案資料。

  9、每月組織開展一次食堂從業人員衛生安全知識學習,每學期進行一次測試,學習材料、學習記錄、試卷和考核積分表齊全。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6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關系到廣大師生的安全、健康成長,關系到千家萬戶化的幸福和社會的穩定。為切實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確保在校師生的飲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關食品衛生、食堂加工相關的管理制度:

  一、食堂必須持有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健康合格證。

  二、建立嚴格的`食品安全責任制,校長負總責,分管校長具體負責,總務處負責日常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制,并指定專人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預防工作。

  三、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和從業人員工作責任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

  四、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銷售操作間、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原料存放間必須由專人負責。食堂管理人員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嚴防投毒事件發生,確保學生飲食的衛生與安全。

  五、對學生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飲用來歷不明的食物,發現學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變質、污染和三無食品,應及時向學校和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六、學校要制訂食物中毒應急處理預案,發生食物中毒要及時起動應急機制,并實行緊急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學校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報告信息應包括發生單位、地址、時間、疑似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內容,并做好記錄。

  七、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報告,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八、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衛生部和教育部《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的通知》對學校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7

  為切實加強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確保在校師生的飲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個有關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時重申以下管理意見。

  一、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二、食樸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身體,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上崗時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制度,禁止采購無衛生許可證、無健康證商販提供的食品;無商品標簽或超過保存期限等“三無”的食品;未經有關部門檢疫、不合格的畜禽肉類制品;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混有異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四、設立立的食品庫房,庫內食品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做到先進先出,防止超期變質。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過程要做到生熟分開,冰柜、用具、容器應有生熟標記,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符合學生生長發育的需求。

  七、廚師操作前要對食品、半成品的質量嚴格檢查,對不符合燒煮、烹調要求的食品不準進行烹調加工。燒煮時,應將食品上下翻動,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熱,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公共餐具必須經過嚴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學校每餐、每樣食品按要求進行留樣,分別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樣盒中,標明留樣時期、汽、餐次、留樣人后存入冰箱內,并作好留樣記錄。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保存期內未發現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樣食品盒應單存放,不得與其它無關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設備要洗凈,廚具要擺放整齊。及時沖洗、清掃工作場所,保持環境衛生。

  十一、完善防蠅、防塵、防鼠、防潮設施,定期開展除四害活動。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8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3、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4、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5、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于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后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5),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6、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并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7、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8、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后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9、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10、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生標準,無毒無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潔。

  11、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

  12、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13、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14、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9

  1、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3、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4、有專門的食品庫房儲存食品,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食品貯存場所應當防止食品污染,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蟲、防塵等設施。庫房內的溫度、濕度應符合原輔材料、成品及其他物品的存放要求。食品與非食品、原料與成品、直接入口食品與非直接入口食品應分開貯存,整齊放置,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存放隔墻、離地距離均應在10厘米以上。

  5、建立入、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各類食品要按品種分開存放。冷藏、冷凍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范圍要求。

  6、對貯存、銷售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并做好相關記錄。

  7、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1cm)、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范圍要求。

  8、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9、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10、除冷庫外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0

  為規范現榨飲料安全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和《江蘇省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試行)》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現榨飲料是指以新鮮水果、蔬菜及谷類、豆類等雜糧為原料,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條件下,現場制作的供消費者直接飲用的非定型包裝飲品。分為現榨果蔬汁和現榨雜糧飲品,現榨雜糧飲品應燒熟煮透后方可供應。

  二、制售現榨飲料,應設置布局合理的現榨飲料專用操作場所,配備無毒、無害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現榨飲料專用設備、工用具,并由專人加工制作。

  三、現榨飲料操作人員在操作前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洗手并進行手部消毒;操作時應佩戴一次性口罩;操作中如接觸其他不潔物品后應立即洗手消毒。

  四、現榨飲料果蔬必須新鮮,無腐爛,無霉變,無蟲蛀,無破損等。雜糧及其制品必須無霉變、無蟲蛀、無腐敗變質、無雜質等。現榨飲料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回收的食品作原料。

  五、現榨飲料使用的水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添加的冰塊應符合GB2759.1《冷凍飲品衛生標準》要求。

  六、飲料現榨應嚴格進行原料清潔整理,未經清洗處理的果蔬和雜糧不得使用,在壓榨前應再次檢查待加工的原輔料,發現有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使用。

  七、飲料現榨操作前,應檢查設備、工用具的清潔狀況,現榨飲料的設備、工用具在每餐次使用前應消毒,用后應洗凈并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存放。使用過程中更換榨汁品種時,接觸食品的設備必須洗凈、消毒。

  八、現榨飲料應存放于加蓋的容器中,加工后至食用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不得供應腐敗變質、酸敗、霉變生蟲、混有異物、摻雜使假、隔頓隔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現榨飲料。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1

  1、目的

  確保不符合產品要求的產品得到識別和控制,以防止非預期的使用或交付。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原料、輔料(含包裝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出廠產品所發生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程序

  3.1 在超出關鍵限值條件下生產的產品由關鍵控制點監視人員直接識別潛在不安全產品,對其進行標識和隔離。

  3.2 不符合操作前提方案條件下生產的產品,現場生產人員先行將其標識和隔離。通知質檢人員評價不符合的原因和對由此對食品安全造成的后果,滿足如下情況的取消標識和隔離,否則應更改標識為潛在不安全產品。

  a)相關的食品安全危害已降至規定的可接受水平;

  b)相關的食品安全危害在產品進入食品鏈前將降至確定的可接受水平;

  c)盡管不符合,但產品仍能滿足相關食品安全危害規定的可接受水平。

  3.3 對潛在不安全產品由質檢員從如下方面獲得證據可作為安全產品放行,否則應作為不合格產品處理:

  a)除監視系統外的其他證據證實控制措施有效;

  b)證據顯示,特定產品的控制措施的整體作用達到預期效果(即達到確定的可接受水平);

  c)充分抽樣、分析和(或)充分的`驗證結果證實受影響的批次產品符合被懷疑失控的食品安全危害確定的可接受水平。

  3.4當認定為不安全產品時

  a)出現的批量不合格品或異常不合格產品,由質檢員填寫《不合格品評審記錄》,上報總經理,處置方案經總經理批準后,由生產部實施;處置方案有報廢、移作他用、返工、讓步放行等;返工產品應重新進行檢驗;讓步放行產品應詳細記錄,并應單獨存放和標識;

  b)當發現個別不合格品,由生產部確認后作出處置,處置方案有:報廢、移作他用、返工,并應在相應的檢驗記錄上作詳細記錄;返工產品應重新進行檢驗。

  c)報廢產品需放置到報廢區,按規定作好標識,由生產部負責具體實施。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2

  一、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堅持落實每天檢查各部門、各崗位的.衛生狀況和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并作好登記。

  三、每日組織一次衛生檢查,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四、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

  五、發現問題,應有人跟蹤改正。

  六、檢查內容應包括食品儲存、銷售過程;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周圍環境衛生。

  七、對損壞的衛生設施、設備、工具應有維修記錄,確保正常運轉。

  八、各類檢查記錄必須完整、齊全,并存檔。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3

  一、制作現榨飲料(以新鮮水果、蔬菜及谷類、豆類等五谷雜糧為原料,現場榨汁供顧客直接飲用的非定型包裝飲品)及水果拼盤應在專間或專用區域內進行。

  二、用于制作現榨飲料及水果拼盤的`原料應新鮮,無腐爛、無蟲蛀,農藥殘留符合限量標準,經挑選、清洗和浸泡處理后使用。

  三、從事現榨飲料及水果拼盤加工的工作人員要穿戴整潔工作衣帽、戴口罩,操作前應清洗、消毒手部,不得佩戴首飾及染指甲等。

  四、現榨飲料及水果拼盤制作的工具、設備應專用。用前應消毒,用后應洗凈,并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存放。

  五、現榨飲料及水果拼盤應即時加工、即時供應并存放于加蓋(保鮮膜)的容器中。未及時供應的現榨飲料及水果拼盤應予以廢棄。豆漿等現榨調配五谷雜糧飲品應燒熟煮透方可供應。

  六、現榨飲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劑,作輔料用的飲用水應符合《瓶(桶)裝飲用純凈水衛生標準》或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并經煮沸的水,如需添加的冰塊應符合《冷凍飲品衛生標準》。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4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2. 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查體的事情發生,同時進行相關培訓。

  3. 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對從業人員健康情況進行記錄并設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并隨時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兩年。

  4. 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5. 當觀察到以下癥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6. 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發、長胡須、長指甲、戴手飾、涂指甲油、不穿潔凈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煙、吃零食以及做與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

  7. 對食品從業人員實行德、能、勤、紀綜合考核,具優者給予表揚或獎勵;對綜合考核成績欠佳者進行批評教育使其改正;對不改者勸其離崗或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8. 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二)培訓管理制度

  1. 食品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之后方可上崗;

  2. 食品經營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

  3. 定期組織食品經營人員培訓,制定培訓計劃,每季度組織培訓一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0分鐘,并做好相關培訓記錄;

  4. 培訓內容:《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5. 新招收的食品經營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后方可上崗;

  6. 建立從業人員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內容等記錄歸檔。

  二、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 為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 本經營單位內經營者應保持場內整潔衛生,經營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質量衛生標準。

  3. 本經營單位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管理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進貨食品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查驗上柜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準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4. 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應立即撤柜停止銷售,進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不得進入本經營單位銷售。

  5. 本經營單位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每天的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三、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1. 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包括營業執照、流通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證明等的復印件進行留存;

  2. 每收到一批貨物,如實查驗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等內容;

  3. 查驗預包裝食品上的標簽:

  1) 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2) 成分或配料表;

  3) 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4) 保質期;

  5) 產品標準代號;

  6) 貯存條件;

  7) 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8) 生產許可證編號。

  4. 如實記錄供貨者的聯系方式、進貨日期;

  5. 如銷售進口食品,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6. 購進食品時,如實記錄進貨臺賬:食品名稱、購貨時間、規格(品種)、數量、供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相關檢驗報告的時間、食品保質期等;

  7. 進貨臺賬和銷貨臺賬保存期不得少于兩年;

  8. 將進貨票據、發票、檢驗報告等易于丟失的憑證在每次進貨后及時粘貼于臺賬上。

  9. 銷貨臺賬應如實記錄銷售食品名稱、銷售時間、規格(品種)、數量、購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等情況

  四、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管理及處置制度

  為保護客戶及消費者利益,杜絕不安全危害因素的發生,從市場甚至消費者手中回收本企業生產的質量有缺陷或超過保質期或臨近保質期的'食品,特制定本制度。

  1.2 適應范圍

  1.2.1本企業生產的在保質期內質量有缺陷的食品。

  1.2.2本企業生產的已經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1.3 職責

  1.3.1運輸辦、統計辦負責協助質檢室制定食品回收計劃。

  1.3.2食品安全質量負責人負責食品回收計劃的審批,并立即向當地質監部門提交食品回收計劃,每天向地方質監部門報告食品回收情況及處置情況。

  1.3.3質檢室負責回收食品的檢驗及制定食品回收后的處置方案。

  1.3.4食品安全質量負責人審批回收食品的檢驗結果及食品回收后的處置方案。

  1.4 食品回收的分類

  1.4.1第一類為緊急回收:由于食品的某些缺陷或超過保質期,對人體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危害。此類回收立即從各個銷售鏈中甚至消費者手中回收食品。

  1.4.2第二類為優先回收:由于食品臨近保質期,將對消費者可能造成一定的不良后果。此類回收也必須是從各個銷售鏈中回收食品。

  1.5 食品回收計劃的制定

  1.5.1制定《食品回收計劃》,必須包括:

  a、回收食品的名稱、規格、批次、生產日期、數量、銷售區域。

  b、回收食品的原因及處置方式。

  c、食品回收的起止日期。

  1.5.2質檢室將《食品回收計劃》提交食品安全質量負責人審批后立即實施。

  1.6 食品回收計劃的實施

  1.6.1運輸辦、統計部立即通過已有的聯絡方式(如電話、傳真、E-mail等),通知所有相關客戶,告知食品回收的具體情況,并要求立即停止流通。

  1.6.2從回收計劃開始實施起,應盡快完成所有相關客戶的通知工作。

  1.6.3食品回收計劃執行完畢后,由運輸辦、統計部將《食品回收計劃》等相關資料存檔。

  1.7 回收食品的處置

  1.7.1被回收的食品應立即進行隔離存放,并掛牌明示,專人負責保管,食品安全質量負責人負責做出回收食品的處置決定。

  1.7.2食品安全質量負責人立即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就回收的食品進行驗證,并分析原因,相關部門執行《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糾正和預防措施,以防止不安全因素或潛在不安全因素的再次發生。

  1.7.3質檢室負責對回收的食品進行檢驗,提出產生不安全因素的原因。

  1.7.4回收食品不得進行再加工、不得流入生產過程,違者將負法律責任。

  1.7.5食品安全質量負責人審批回收食品的處置方案,并應符合當地的法律法規。

  1.7.6由食品安全質量負責人審批后,由2人以上執行處置并記錄。

  1.7.7保存回收食品處置的記錄,如處置方式、人員、時間、地點、數量等。

  1.7.8食品安全質量負責人負責回收食品處置的全程監督。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全市學校學生食堂管理,規范學生食堂經營行為,提高學生餐飲服務水平,維護學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等四部委《關于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學生食堂,是指具備衛生安全基礎條件的學校為滿足學生就餐需要,依法準予開辦的具有相對獨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間的場所。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及幼兒園。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四條

  禹州市教育體育局負責統籌指導全市學校學生食堂日常管理工作,推進學生食堂建設、建立管理制度和考核辦法,督促指導中小學校、幼兒園落實學生食堂管理責任和管理制度。

  第五條

  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全面履行本校學生食堂管理責任,對食堂管理工作負總責;成立學校食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食堂管理,定期組織召開會議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參加食品安全檢查,研究重大隱患整改措施。

  第六條

  各級中小學校、幼兒園由學校分管食堂的副校長(園長)牽頭成立由學生、學生家長、紀檢監察人員、任課教師等組成的膳食委員會,分管食堂的副校長任膳食委員會主任,負責監督和檢查原輔食材質量、供餐質量、食品安全、檢查評議等工作。

  第三章總體要求

  第七條

  堅持基本原則。一是因地制宜原則,結合學校條件、就餐需求,合理設置午托、午晚托、寄宿制等形式的學生食堂;二是公益性原則,嚴格遵循“非營利”要求,降低食堂運行成本,保證質價相符,收支平衡,嚴禁學校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從學生食堂牟利;三是自愿性原則。尊重學生、家長就餐意愿,原則上寄宿制學校所有寄宿生在學生食堂就餐。

  第八條

  健全制度機制。一是建立和落實市場監管部門要求的食堂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完善購買食品安全保險制度。二是建立和落實陪餐制度,學校主要負責人與教師應輪流陪同學生就餐,并做好陪餐記錄,陪餐產生的餐費作為工作經費納入食堂費用解決。學校主要負責人陪餐每周至少2次。三是建立滿意度測評制度。學校要制定學生食堂滿意度測評標準,每學期組織學生和膳食委員會對學生食堂飯菜質量進行不少于2次的滿意度測評,公開測評結果。四是建立完善餐飲定價機制。根據營養食譜,按公益性原則合理確定供餐價格,確保學生餐費明顯低于社會同類餐飲價格。學生食堂飯菜一律實行明碼標價,并將每天主、副食菜譜及原材料來源、價格進行公示。

  第九條

  實行自主經營。具備條件的學校食堂原則上采用自營方式供餐,食堂供餐原則上以包餐為主(即以營養套餐為主,營養特色餐為輔),在校生規模大、就餐人數多的自營學生食堂,要結合學校情況選擇2家“廚師團隊”,通過比服務、比質量等方式進行競爭,提升食堂滿意度。

  第十條

  沒有食堂且無條件建設食堂的學校,確有供餐需求的,可以選擇經市場監督管理局核準具備餐飲配送資質并在教體局備案的中央廚房或供餐機構集中配送餐食。

  第十一條

  制定營養食譜。學校食堂應配備專(兼)職營養師,根據不同年齡段學生的身體特點和營養需求,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制定發布的《學生餐營養指南》,優化配餐方案,制定每周帶量營養食譜并公布執行。推廣使用冷鮮肉,不使用調和油與凍品、香腸、肉丸及帶餡料等加工制品,嚴禁食用熱干面、四季豆、豆漿、發芽土豆、轉基因食用油等進入學校食堂。要嚴格遵守大宗食材及原輔材料采購制度。

  第十二條

  加強監督管理。禹州市教體局會同市場管理、衛健委等部門,督促指導學校建立嚴密有效的食品安全管控制度,抓好從業人員和食品采購、貯存、加工、供應等全過程的監管,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應急處置、責任追究制度,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學校要利用“明廚亮灶+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方式,公開學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過程,公布查看方式和渠道,供膳食委員會代表查看,實現食品安全管理全時段、全過程、可追溯的工作目標。學校食堂一律實行“6S”管理模式。

  第十三條

  規范信息報送。學校一旦發生與食品安全相關的事件,要科學分析研判,審慎判斷定性,遵循“快報事實,慎報原因”的原則,第一時間通報屬地政府、食安辦和教育主管部門,并由食安辦研判把關,不得隨意定性、上報。

  第四章自營食堂管理

  十四條

  學校自營食堂應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并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方可供餐。學生食堂新建、改建、停辦或變更經營模式,應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并向市場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十五條

  學校自營的學生食堂,其財務要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實行專帳核算,專款專用,收支平衡。學生食堂的收支結余實施月度結算并予以公示,學期末應據實結算。

  十六條

  學校應嚴格控制食堂成本開支范圍,學生食堂支出包括原材料、水電天然氣、人工、廚具、餐廳小型維修等成本,不得將應在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的費用計入食堂支出。自營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輔材料成本)原則上不得低于伙食費標準的65%。

  十七條

  學生食堂收支結余實行月度結算,每月將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公開,月結余款專項用于改善學生伙食,不得用于非食堂經營服務支出。

  十八條

  建立出入庫管理制度。食堂物品的出入庫必須由專人負責,簽字確認。嚴格出入庫的檢查驗收,嚴禁變質、過期食品出庫、入庫。建立采購制度,每次采購應做詳細的采購記錄備查。

  第五章托管食堂管理

  十九條

  現正在實行托管服務的學校,根據衛健委、市場管理等部門的專業要求,合同期內,繼續完善托管服務合同,遵照食品安全相關規范;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不再簽訂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經營合同。學校應收取托管企業一定數額的食品安全保證金,托管合同到期后無食品安全事故,無息退還給托管企業。

  二十條

  要在銀行單獨設立餐飲企業和學校共管賬戶,餐費由膳食委員會統一收取后在學校和餐飲企業監管下全部繳入共管賬戶,食堂各項費用一律由賬戶通過銀行轉賬支出,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食堂賬戶禁止列支現金。

  二十一條

  托管企業應嚴格遵守大宗食材采購制度,托管企業每天把需要采購的原輔食材清單提前報送學校,由學校與配送企業對接,按時把原輔食材配到學校食堂。

  二十二條

  各學校應嚴格履行監管責任,制定完善食堂托管服務項目監管具體辦法,加強對食堂物資采購、供餐質量和食品安全的監督與考核。托管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輔材料成本)不得低于伙食費標準的60%,托管企業應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

  二十三條

  社會餐飲企業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學校要與其終止合同:

  (一)現正在實行托管服務的學校,在原合同有效期內,每年由禹州市教體局對公司托管的學校食堂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的托管合同一年續簽一次,凡考核不合格的合同解除;

  (二)在一個學期內,學生食堂滿意度測評平均值低于70%的,或學校膳食委員會對學生食堂滿意度測評結果兩次以上(含兩次)為不滿意的;

  (三)食品安全、衛生和服務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的;

  (四)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現場檢查,認定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五)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認定使用劣質食材,存在食品安全隱患,或不符合膳食標準和營養品質的;

  (六)發生學生集體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

  (七)管理及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或因管理原因影響食堂正常供餐的`;

  (八)財務管理不規范、賬目不清、套取學生餐費的;

  (九)非正規程序取得經營權或在學生食堂招標過程中借用他人企業資質等弄虛作假的;

  (十)私下轉讓、分包、掛靠經營的;

  (十一)企業及企業法人年檢不合格的;

  (十二)存在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行業管理規定行為的;

  (十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第六章責任追究

  二十四條

  在由教體局相關股室組織的日常檢查中發現問題的,由局相關部門對第一責任人及學校食堂采取以下措施。

  (一)對于在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一次以上的學校食堂且沒有按照整改要求落實到位的;校長、園長作為本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教體局將進行全市通報;

  (二)對于在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累計兩次以上的學校食堂,由企業托管的學校要與餐飲服務企業解除合同。由學校自營的,責令封停。校長、園長作為本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及學校主管食品安全副校長,以上人員將由市教體局按食品安全一票否決制,定為當年年度考評不合格;

  (三)對于整改不到位、責任不落實、監管不作為的單位和工作人員,由局監督審計股進一步處理。

  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通過虛報、冒領、套取等手段,擠占、挪用、貪污學生伙食費或食堂經費的;

  (二)強制學生搭餐,或者通過食堂向學生亂收費的;

  (三)設立“小金庫”,直接或采取弄虛作假方式在食堂經費中列支學校公共開支或教職工獎金福利、津補貼、招待費及其他非食堂經營服務支出等費用的;

  (四)以收取管理費、折舊費等名義從學生食堂牟利、增加食堂成本的;

  (五)在食堂管理中為他人謀利、搞利益輸送或以權謀私的;

  (六)學生食堂采購偽劣食材、損害學生身心健康的;

  (七)有其他違紀違規違法行為的。

  二十六條

  對疏于管理、失職失責、玩忽職守,導致學生發生食堂用餐食物中毒事故,或發生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后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政務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有關責任人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七章附則

  二十七條

  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食堂及經營企業相關檔案資料的收集、管理制度,及時將相關資料歸檔,妥善保存。

  二十八條

  全市為學校送餐的中央廚房或供餐機構的管理,依照本辦法執行。

  二十九條

  本辦法解釋權由禹州市教體局統一負責

  三十條

  本管理辦法自下文之日起執行。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6

  一、學校食堂必須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原則上每年應接受不少于45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集中培訓。考核成績合格的,有考核部門發給培訓合格證明。培訓合格證明有效期3年。食品安全管理員持培訓合格證明可從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食堂安全管理員負責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制定本單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四、食品管理員負責對本單位食品安全工作開展日常監督檢查,負責向食品監督管理部門和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本單位食品安全情況(包括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專項整治情況、整改落實情況和食品安全信息)和違法行為,制度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實。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應定期組織對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負責對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登記和管理,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落實“五病”患者調離相關崗位。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本單位場所環境衛生、食品加工過程、食品加工制作設備清洗消毒的管理,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并提出處理意見。

  七、食品安全管理員應對本單位食品采購、查驗以及臺賬記錄及食品添加劑的采購、貯存、使用管理進行嚴格檢查并做好記錄,做好餐廚廢棄物的處置管理及登記工作。

  八、食品安全管理員應建立本單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檔案,保存各種檢查記錄。

  九、食品安全管理員應配合監管部門開展現場檢查工作,落實監管部門提出的食品安全要求和整改意見。按時參加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各種會議和培訓。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7

  為了避免幼兒園食堂發生火災或傷害事故,預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發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發生,保證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等管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按崗位責任制要求,搞好環境和個人衛生工作。

  (二)徹底消滅廚倉庫、配食間的老鼠、蟑螂、蒼蠅和蚊子。

  (三)嚴禁采購,加工腐爛、變質、霉爛的肉類、奶類、水產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類活物進入廚房。

  (四)易腐食品應低溫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數不宜再用,應作廢棄處理。

  (五)凡患有皮膚病、化膿性創傷、上呼吸道炎癥、口腔疾病者或其他傳染性疾病,應禁止從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應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購、驗收關,防止有毒食物進入廚房,以防誤食或由于加工不當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廚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堿、小蘇打、明礬、去污粉、清潔劑等應分類專門貯存,禁止與其它物品特別是食品混裝。

  (八)劇毒品(包括殺蟲劑)禁止進入倉庫和廚房。

  (九)一旦發生事故,應保持現場應有狀態,防止當事人擅自毀掉可疑食物,應收集食品容器、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嘔吐物樣品,及時送交衛生管理部門,以備檢查,聽候處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預防火災、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設備應符合消防規范,并需要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

  (二)加強火源管理,油灶、煤氣爐灶、電熱設備及電源控制柜應有專人負責,下班前,應將所有的電源切斷。

  (三)隨時消除油漬污物,將易燃物品置于遠離火源的地方,廚房和倉庫內應禁止吸煙。

  (四)必須對所有的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對所有的消防設施的檢查。

  (五)禁止一切非廚房人員進入操作場所。

  三、食堂工作人員刀傷、燙傷、燒傷和機械傷害預防措施

  (一)所有設備實行包機制,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強刀具管理,設置專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時專人定點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爐灶操作人員在烹制、運送食品過程中,應避免直接接觸高溫炊具爐具,必要時,應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熱,以防燙傷灼傷。

  (四)員工如受到傷害,應立即送醫院治療,并通知其家屬,在傷口未愈之前,傷員不應與食品再有接觸。

  四、食堂、食品衛生管理、疾病防控制度

  為切實做好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員工飲食衛生、安全,特訂 食堂衛生安全制度如下:

  (一)定期組織食堂員工學習有關食品衛生安全法律、法規及各級政府、機關對有關食品衛生安全文件精神,組織員工參加衛生部門組織的衛生知識培訓, 不斷提高食堂工作人員的衛生意識和法律意識。

  (二)根據衛生部門的規定要求,結合學校食堂實際情況,備齊各功能用房, 配全相關設施,并將設施的管理、使用分工到人,落實責任,切實發揮其作用。

  (三)食堂工作人員須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佩戴上崗證上崗,并做到勤剪 指甲、勤洗手,不戴戒指和手鏈,不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在食品加工場所吸煙。

  (四)各衛生區域、各庫房、各加工操作間、各硬件設施等的衛生責任人及 時組織相關人員打掃、擦抹,及時清理雜物等。

  (五)嚴把采購、儲存食品衛生關。杜絕采購腐爛變質及其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蔬菜等,杜絕用腐爛變質及其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加工 食品。規范采買肉品渠道,查驗肉品的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同時做好必要記載,做到貨證相符。

  (六)用專用水池洗刷餐具;用專用消毒柜對餐具進行消毒;用專用保潔柜存放餐具。

  (七)規范備餐間設施,充分發揮備餐間功能。庫房、設施、環境衛生區 域的打掃、檢查責任落實到人,確保及時打掃,不留污物、灰塵。

  (八)食物粗加工、精加工,分場所進行;葷、素食物清洗分池進行;生、 熟食物分開存放;冷藏、冷凍設施正常運轉。冷藏柜的霜不得超過5毫米。確保庫房加工間通風、無鼠蠅、無灰塵。

  (九)供應的熟食特別是葷菜須充分加熱。

  (十)食堂伙管定期檢查食堂衛生,發現問題現場處理,并做好記錄。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直接影響師生的健康。為此,特制定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質好,有健康的身體,責任心強。

  (二)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具有有效健康證明持證上崗,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到 法定機構體檢一次,體

  檢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發給健康證,方可從事食堂工作。

  (三)食堂從業人員一旦患上傳染性疾病(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 性肺結核、化膿性成滲性皮膚病等)不得從事食堂食品加工工作。

  (四)從業人員個人衛生應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 衣服,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五)從業人員不能穿拖鞋上崗,不能戴首飾上崗,個人衛生不良不能上崗。

  六、幼兒園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食品留樣,是預防師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檢驗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據。為確保師生食品衛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樣制度。

  (一)每餐堅持飯菜留樣。配餐員在分配飯菜時,每樣湯、菜、飯均須留樣,每樣不少于100克。分別放入留樣盒內加蓋并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及時儲存于專用冰箱,溫度保持在5攝氏度左右。

  (二)飯菜留樣必須保留四十八小時后方可倒掉。

  (三)留樣前,必須對用于飯菜留樣的容器進行清洗、消毒殺菌。

  (四)食堂廚師必須負責對留樣食品的檢查,并做好“菜名、餐次、日期、留樣人”等的留樣記錄,以備查驗。

  七、食品原料采購索證制度

  (一)采購員要認真按照學習,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購索證要求。

  (二)采購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設備),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方索取產品的檢驗合格證和化驗單,同時注意檢查核對。合格證明中記載的產品名稱、生產日期、批號等必須與產品相符,不得涂改、偽造。

  (三)所索取的'檢驗合格證明由采購部門妥善保存,以備查驗。

  (四)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發霉生蟲、有毒有害、質量不新鮮的食品及原料,以及無產地、無廠名、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標識不清以及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五)不得采購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給的食品。

  (六)采購乳制品、肉制品、水產制品、食物油、調味品、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劑以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應當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應嚴格索證;生肉、禽類應索取獸醫部門的檢疫合格證,進口食品及其原料應具有口岸衛生監督

  部門出具的檢疫合格證書。

  (七)驗收員在驗收食品時,要檢查所購食品有無檢驗合格證明,并做好記錄。

  八、庫房管理制度

  (一)主食、副食分庫房存放,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二)倉庫內要定期清掃,保持倉庫、貨架清潔衛生,經常開窗或機械通風設備通風,保持干燥。

  (三)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合格證明或檢疫證明的檢查驗收工作。腐爛變質、發霉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無衛生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

  (四)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入庫登記,做好先進先出,易壞先用。

  (五)食品按類別、品種分架,隔墻、離地整齊擺放,散裝食品及原料儲存容器加蓋密封,同時經常檢查,防止霉變。

  (六)肉類、水產品、禽蛋等易腐食品應分別冷藏儲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明顯標識,結霜不得超過5毫米。

  (七)任何生、熟食物都不得用非食品袋包裝。

  (八)任何冷藏食品都必須加蓋。不得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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