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的制度

時間:2022-08-27 20:25:16 制度 我要投稿

考勤的制度

  在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考勤的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考勤的制度

考勤的制度1

  良好的紀律是保證教育教學正常進行的重要手段,沒有紀律的團隊,永遠也成就不了自己的事業。堅守工作崗位,就是對工作盡職,就是對良心盡責。

  一、病事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假滿按時返校銷假;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須辦理續假手續。婚、喪、產假,執行上級有關請假規定。

  凡是請假的教職工,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并寫出請假條。

  二、會議、集會考勤

  學校或級部召開集體會議時按時點名,到第二次點名未到者,為遲到或曠會,召開全體班主任會、教研組會或其他教研活動時,等同于集體會議。

  三、考勤辦法

  1、上下崗簽到

  領導干部每天四次簽到,每次簽到時間為上課或放學前10分鐘,截止時間為上課前預備鈴及放學鈴后5分鐘。

  2、崗位考勤

  (1)學校不定時查課堂、坐班。空堂(以不在課堂為準)一節扣2分;請假者須自行調好課,雖履行請假手續但沒有調好課出現空堂者處罰請假人;已調好課,仍出現空堂者,處罰接受調課人。

  (2)正常上班時間打球、下棋、玩撲克、飲酒者,發現一次,扣2分。

  (3)曠會(含各級各類會議),每次扣2分。

  (4)未坐班每次扣1分。

  (5)曠工一節課扣3分。

  四、記分辦法:

  1、每月考勤記60分。

  2、事假每月累計不超過2天,累計超過2天后的部分,每超出一天扣1分。

  3、病假一個月以上者,根據上級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4、遲到、早退一節課以內者,每次扣0.5分;每次超過一節課時間及以上者,按曠工論處。

  5、請病假須持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病歷證明、住院證明。

考勤的制度2

  一、請假制度

  1. 半天以內(不包括半天)的病事假,無課的教師向年級組長請假,有課的教師向教務處請假,行政人員向有關處室請假。

  2. 半天以上(包括半天)的病事假均須到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批報,并將假條交至教務處,有課的教師請假必須填寫調課意向,待安排好調課、代課手續以后方能離校。

  3. 請假手續要齊全,在校請假必須填請假單并報批。特殊情況,必須電話通知或代請假。返校后一周內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凡不補辦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而擅離職守的作曠工處理。

  4. 所有的請假手續,各辦公室主任、處室、校長室均作出記錄,并按周報至教務處存檔,各辦公室主任,處室要認真做好教職工出勤統計工作。

  二、考勤制度

  1. 遲到時間規定為30分鐘之內,超過30分鐘按課時考勤,超過一節課,按兩節計算,超過兩節按半天計算。

  2. 中途請假外出,30分鐘之內按遲到一次考勤,超過30分鐘按課時考勤,超過一節課按兩節課計算,超過兩節課,按半天計算。

  3. 學校照顧每位教師每學期因特殊情況可允許遲到、早退、中途外出(30分鐘之內)六次,第七次起作違反勞動紀律論,超過部分每四次折算為半天。照顧的情況(指哺乳或托幼等)只作記載不作考核,但請假手續仍須齊全。

  4. 有課請假,且不能于當天補回課時的,由教務處安排其他教師代課,每少上一節課扣3元,每代上一節課加3元。

  5. 未經領導批準,擅離崗位,無故不上課者作曠工處理,曠課一節扣發10元。曠工一天扣發50元。曠工情況記錄后,作為教師學期考核依據。曠工情況經教育不改上報教育局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6. 節假日由學校安排工作的,學校發放加班津貼,津貼數額由行政會議討論視經濟情況而定。節假日上班只加班但不調休。

  7. 因培訓、函授而缺課的,須補齊課時,不能安排補齊的,則扣相應的課時(每節扣3元)。

  8. 教師參加各類教研活動需在規定時間內及時返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返校,須立即電話通知教務處,否則作事假處理。

  9. 教師在見習期內,如有兩次或兩次以上曠工,延長見習期一年,延長期間享受見習期工資待遇。

  10.所有請假,除扣發學校規定的獎金外,還參照上級文件規定扣發工資。

  三、病、事假處理規定:

  (1) 病假:①扣除3.80元/天午餐補貼及相應款,另扣除當月全勤獎10元/天, 3天以上扣發當月全勤獎;②連續請假3天以下,課時要補齊,若不補齊扣獎金3元/節,并與考核掛鉤;連續請假3天以上需病歷、處方、發票、請假證明四證俱全,扣發當月全勤獎和缺課時金額;③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扣發50%的學期考核獎,超過2個月的則不發學期考核獎。

  (2) 事假:①扣除3.80元/天午餐補貼及相應款項,另扣除當月全勤獎10元/天, 3天以上扣發當月全勤獎;②連續事假:1-3天的扣獎金5元/天,4-7天的扣10元/天,超過7天的15元/天,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7天的扣發30%學期考核獎,累計超過10天的扣發50%學期考核獎,累計超過15天的,不發學期考核獎。

  (3) 婚喪產假規定:未達晚婚年齡的婚假3天,達到晚婚年齡的7天,教職工直系親屬死亡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職工的,可給予3天喪假,女教職工實行有計劃生育的,產假為90天(產前后合并計算),若雙胞胎的另加15天,計產假為105天。婚假、喪假、產假超過規定天數的以事假論。晚育的,男方可享受3天的護理假。以上規定中扣發3.80元/天的午餐補貼,產假只扣全勤獎(午餐補貼3.80元/天)。

  (4) 假期計算:事假、婚假、喪假期內,如遇星期天外的法定節日,則不計入假期天數。病假、產假,則包括星期天和法定節假日、包括寒暑假在內計算假期天數。

  (5) 雙休活動:雙休活動要求出勤,不出勤的扣發雙休活動費。

  (四)有關教師照顧規定:以家庭和戶口為準,在陶莊鎮的每學期照顧1天,本縣非陶莊鎮的照顧2天,本省非嘉善縣的照顧3天,非本省照顧4天。照顧天數在本學期未用完的則發30元/天補貼。非本省教師每學年來回車費按國務院文件精神報銷一次,按本人工資部分30%以內自理,超出30%部分由單位報銷。已婚非本省教師每四年安排一次探親假,報銷按上述規定執行。

考勤的制度3

  為努力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推動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一、出勤方面:

  1、全體教職工必須參加每周一的升降旗儀式遲到按半天曠工記錄,曠到按1天曠工記錄。

  2、全校教職員工必須按作息時間表上下班,考勤執行簽到制度:不準代簽、補簽。上下班、晚自習遲到、早退5分鐘按一小時曠工記錄,遲到、早退10分鐘按曠工半天記錄。擅自離崗1小時按曠工1天記錄。

  3、任課教師上下課期間,遲到、早退5分鐘,按一小時曠工記錄,遲到、早退10分鐘,按曠工半天記錄,無故不上一節課,按一天曠工記錄。教案未超一周備課,缺一節扣當日工資(累計計算)。未完成進度計劃、缺一節課扣當日工資(累計計算)。作業量缺一次,不按時批改作業一次,扣半天工資(累計計算)。聽課記錄缺一節,按半天曠工記錄(累計計算)。不服從組織安排、無理取鬧、影響惡劣者,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4、早讀、晨會、晚自習、政治學習、黨員學習、業務學習、每周總結會、集體活動、年級組活動、教研組活動遲到、早退一次按1小時曠工記錄,無故不參加者按1天曠工記錄,集中學習期間必須關閉手機。

  5、夜間,治保會值班人員、警衛室值班人員、鍋爐房值班領導曠到按曠工1天記錄。

  二、假類方面:

  (一)1、護理假——教職工每學年度護理假為15天(超15天者,按事假計算),(教職員工夫婦、子女、親生父母生病臥床住院必須出示戶口復印件、住院證明書才能批準護理假)。2、事假——事假一天扣25

  元。3、曠工一天扣二天工資。4、婚假——大齡青年婚假為30天,再婚者婚嫁為5天。5、產假——生育第一胎產假為120天(產假以新生兒出生證明的出生日期為準,如孕婦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兒出生前15天列入產假,其余提前休息的時間一律按事假計算,包括住院),丈夫護理假為15天。生育第二胎產假為90天(產假以新生兒出生證明的出生日期為準,如孕婦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兒出生前15天列入產假,其余提前休息的時間一律按事假計算,包括住院),丈夫護理假為5天。6、子女婚假——子女婚假為7天。7、喪假——喪假為7天(另加往返路程天數)。

  (二)經學校和區計生委納入本年度計劃準予生育的婦女、如有意外流產情況,按規定休息15天(不扣工資)。未批準納入計劃的婦女,懷孕并做流產手術者一律按曠工記錄。婦女上環按規定休息3天、取環按規定休息1天為準(必須出示醫院證明)。

  (三)1、住院治療——需要住院治療必須出示區級以上人民醫院住院單方可住院治療、急性疾病、意外傷害可隨時隨地住院治療,慢性疾病必須在暑假期間住院治療(如需要轉院,必須到上一級醫院住院治療,不得在同等級醫院住院治療,如出現轉同等醫院住院治療按事假記錄)。住院治療以入院至出院日期為準(不扣工資)。重大疾病出院后,需要休養必須出示所住醫院住院部證明,修養期間為按醫院批假天數為準。

  2、長期病假——因病長期休息扣全額工資的30%,發放全額工資的70%(必須出示地州級以上醫院的病殘鑒定證明書)。

  3、短期病假——短期病假只準3天(有我校醫務室出示的疾病證明書,在我校醫務室醫治,不扣工資,除外不準予短期病假)。

  (四)課外輔導員每學期補假10天;學前班特護課外輔導員、醫務人員每學期補假為12天;清潔工作人員、餐廳工作人員、鍋爐房工作人員每學期補假為15天(不扣工資,不和考核掛鉤)。

  三、培訓學習方面:

  1、學校納入計劃統一培訓、學習人員,按培訓學習對待(按經常上班對待)。

  2、參加大、中專、本科函數班的學員參加考試、論文答辯,按培訓學習對待(按經常上班對待)。

  3、參加自考、成人高考等計劃外脫產學習者扣全額工資30%,發放全額工資70%。

  4、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并錄取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四、執勤方面:

  1、考勤人員必須提前半小時到位,教學樓當日考勤表下午7:30以前交到教務主任處。后勤人員考勤表當晚12:00前交到總務主任處。

  2、考勤人員不得違反考勤制度,發現一次按曠工1天記錄,扣考核分5分并在校委會上做檢討。

  3、教務主任負責統計專任教師考勤,總務主任負責統計后勤人員考勤,德育處主任負責統計全體教職員工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晚自習、年級組活動、教研組活動、集體活動及每周總結考勤,教務處、德育處、總務處主任在每周教職工大會上公布本周考勤情況并在公示欄上公示(各科室主任不按規定時間公布、公示按半天曠工記錄)。

  五、違規違法方面:

  1、體罰、變相體罰、排擠及侮辱學生,造成惡劣影響者待崗一個月,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2、教研組組長在不按規定不合格教案、缺課時教案上簽字,缺一節教案按半天曠工記錄(累計計算)。

  3、違反學生安全事故目標管理責任書者:(1)遲報、瞞報者按曠工一天記錄。(2)管理不善、遲報、瞞報而造成嚴重后果(出現學生離校出

  走、出現交通事故、出現意外傷害)負法律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醫療費、賠償費),并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3)因工作失誤造成嚴重事故出現人員傷亡者負法律責任并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批假權限:

  全體教職工1天以內事假由各科室主任審批;任課教師7天以下假類由主管教學副校長審批;后勤工作人員及課外輔導員7天以下假類由后勤副校長審批;7到15天各類假類由校長審批;15天以上假類上報教育局審批。

  備注:和靜縣第四中學考勤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教師法》,計劃生育相關條例,根據我校實際情況,于20xx年12月20日第一屆第一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正式使用。經20xx年12月17日第一屆第二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第一次修改并使用。

考勤的制度4

  公司考勤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考勤方式及對象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文秘資源網

  2.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5、請假流程

  5.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5.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4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5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5.6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醫院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5.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6、缺勤處理

  6.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6.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6.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7.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門備案。

  7.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7.4.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7.4.3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7.4.4突發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7.5.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3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間。

  7.5.6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7.5.7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7.6加班工資計算

  7.6.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7.6.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7.6.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7.6.4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8.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8.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考勤的制度5

  為加強學校管理,切實做好我校教職工的考勤工作,使學校各項工作能夠正常有序的開展。經學校校委會、學校黨支部研究決定,特制定《拜城縣第二小學考勤細則》,具體資料如下:

  一、請假、銷假程序

  教職工無論-公派、病假、事假,產假等請假類型,須提前到行政辦領取請假條進行填寫相關事項,依次由校領導、教務處、年級組、保衛處、行政辦等科室進行通報簽批,進行上課帶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級組內相關事物交接安排;離崗前行政登記等相關事物就緒后,方可離崗。若由于身體疾病等緊急原因沒有書面請假的,務必電話請假,依次電話通報校領導、教務處、保衛處,主要先進行教學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時補簽書面假條,上交行政辦存檔。行政辦按照書面請假條進行匯總公示,沒有相關書面請假的一律按照曠工進行統計和納入績效量化考核。擅自或無故離崗,一律按曠工處理。病假不論幾天務必出具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住院治療者住院手續務必齊全,否則按一般病假制度執行。請假期滿后應立即到校長處或行政辦銷假。如需繼續請假者,應提前告知學校續假。二、請假類型

  (一)、公假

  1、婚假。貼合法定年齡婚假為一周;凡男方年齡在25歲以上,女方年齡在23歲以上,婚假為6天。(備注:均為連續計假)

  2、喪假。凡親生父母過世,喪假為6天;凡配偶父母過世,假期為6天。(備注:均為連續計假)

  3、考試假、培訓學習假。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安排的各類國培、比賽、參觀學習、計算機培訓、繼續教育、各類考試期間一律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計算。

  4、產假。產假一般為98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大齡產婦產假按照統一標準為120天。如男教師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為護理假。(備注:均為連續計假)

  5、探親假。根據教育工作的行業特點,探親原則上應放在全縣教育系統正式放假以后寒暑假期間,不得影響正常工作。具體事宜按照國家或教育行政部門文件執行,提前離開的按照事假處理,超假部分按事假處理;凡不享受探親假者,一律按事假處理。(所謂探親假是指夫妻雙方父母均不在當地的,按照工作時間確定探親假,按照上級部門相關文件執行)

  (二)、病假。病假者須持定點醫療機構(不包括私立醫院、私立門診)診斷證明,若無病,經調查持假證明者,按曠工處理。短期病假由學校領導簽字批準;長期病假由教育局主要領導審批,病情特殊或緊急需住院治療的先住院治療,并盡早在5天內給學校帶給住院手續和相關證明材料。教職工在病休期間應在住所或醫院安心休養,小病大養或以休病假為名,從事其他經濟活動,一經發現即刻終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崗上班,拒不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論處。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進行批評教育。病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周六、周日和節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行)。

  (三)、事假。工作人員處理私事應主要利用節假日和公休時間,如須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應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經領導批準后,按事假處理。未經領導批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利用事假從事第二職業的教職工,加倍扣發日工資,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崗位;拒不回到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事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周六、周日和節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行)。

  備注:按課時請假:一天內請假時間到達4節課,按事假半天計算;一天內請假時間在2節課內,且不影響正常上課,能完成當日教學任務的,不計算請假時間,但一個月內累計請假課時到達4課時按事假半天計算,累計請假時間超過4課時按一天計算(帶病堅持工作期間看病打針者除外)。

  (四)、遲到、早退。

  1、教職工務必嚴格遵守上下班簽到制度,上班時間務必在預備鈴之前,預備鈴后簽名按遲到計算;

  2、教師上課鈴響務必進教室,超過5分鐘進教室者按遲到計算;

  3、升旗儀式、政治學習、各種群眾活動等,全體教職工務必按時參加,超過5分鐘者按遲到計算

  4、教師誤課一節,算缺勤一天;政治學習及各種大型活動,集會不參加者,每次按缺勤一天記;遲到或早退每月累計6次按缺勤一天計算。

  5、每月累計遲到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一天工資。

  (五)、曠工、曠課。

  請假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或請假未被批準而不上班,及無特殊狀況超假又未辦理續假手續均視為曠工。

  (六)、其他。包括全校性應急例會、周一教職工大會、假期前后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教研會、升旗、學校重大活動、校外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安全保衛穩定。

  1、假期前后政治學習、全校性的群眾加班,由行政辦負責,不納入績效考核,具體操作按照前五條執行。

  2、全校性應急例會、周一教職工大會、學校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由行政辦或工會負責考勤,按照學校績效考核辦法,將考勤結果納入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其結果將作為評優評先參考依據。

  3、班主任例會、教研會、升旗、業務學習、學習興趣小組等考勤由分管科室負責,按照本科室績效考核辦法執行,將考勤結果納入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其結果將作為評優評先參考依據。

  4、凡是涉及安全保衛穩定工作的考勤,實行一票否決,由于教師個人離崗脫崗,沒有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導致學校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或被上級通報的,根據情節,除承擔相應經濟職責外,年終考核擬定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同時由保衛處按照學校安全職責管理辦法和績效管理辦法執行。

  二、審批權限

  1、教師當天臨時請假。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完成本職工作前提下,由年級組長和科室主任審批,不需填寫請假單;離崗1天以上者

  在5天以下,由主管校長審批;

  請假在6-30天,由校長審批;

  請假在30天以上,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2、教師在教職工例會、教研會、假期政治學習、應急事宜、校內群眾加班、校內外群眾活動時請假,由主管校長審批,由分管科室負責考勤,按照本科室績效考核辦法執行。校內外臨時性短暫活動由分管科室負責考勤,一般下發通報表揚,納入應急績效。

  3、教師在升旗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時,向黨支部書記請假。

  三、登記及考勤項目

  1、公假、事假、病假、遲到、早退、曠工、曠課、應急例會、業務學習、周一教職工大會、假期前后政治學習、教研會、升旗、學校重大活動、校外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

  2、考勤時間每年分兩次:每年1月1日――6月30日;7月1日――12月30日,全年計假,含群眾加班、考試、閱卷、應急活動等。

  3、公假、事假、病假、遲到、早退、曠工、曠課、假期政治學習等均不在列入績效考核之中,在每學期期末績效工資中扣除;應急例會、周一教職工大會考勤由行政辦負責,以校內小紅頭文件進行通報表揚,納入應急績效考核,升旗考勤由德育辦負責,每月匯總一次,以校內小紅頭文件進行通報表揚,納入個人師德師風績效考核;學校重大活動、校外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由工會負責、每次以校內小紅頭文件進行通

  報表揚,納入應急績效考核。按照學期計算,無缺勤的,在績效考核中單獨設立全勤獎。其余均由本科室負責考勤,納入本科室相應績效考核。

  4、病假、事假、曠工、無故不上課、超出公假等產生的超課時均由本人承擔,缺課一節扣除6元,頂課一節補6元,在個人學期績效工資中扣除,短期病假若有本人協調同學科教師或其他學科教師進行調課,沒有產生超課時不在統計之列;公假期間產生的超課時由學校支付,由教務處負責匯總統計超課時。

  四、計扣標準

  1、公假:按照國家或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規定執行,經學校主要領導審批后,按全勤對待,對超出公假審核天數的一律按照事假處理。

  2、事假:事假月累計1――2天,一天扣除20元;事假月累計3天以上者(含3天),一天50元;全年累計事假超過15天者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3、病假:

  不住院病假規定:女50歲、男55歲以上者,工齡30年以上者不住院病假每一天扣10元;女50歲、男55歲以下者,工齡30年以下者不住院病假每一天扣15元。當月無全勤獎。(備注:須出具縣級公立醫院診斷證明在家休息證明)

  住院病假規定:

  40歲以下縣級住院每一天扣8元,地區級住院每一天扣6元,自治區級住院每一天扣4元。當月無全勤獎。

  40歲以上縣級住院每一天扣6元,地區級住院每一天扣4元,自治區級住院不扣發工資。但當月無全勤獎。

  住院病假規定:住院原則上要求出具縣級公立醫院住院相關手續,如需往上一級醫院住院,則需層層出具轉院手續。無轉院手續按縣級醫院扣發標準執行。

  4、遲到、早退一次扣除5元。

  5、曠課一節扣除50元,曠職一天扣除100元,在兩節(或兩天)以上扣除200元,曠課、曠職同時累加。

  6、其余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考核。

  備注:

  1、升旗點名時教師沒到,也未向主管領導請假,由德育辦按照師德師風績效考核辦法執行。

  2、因病因事不參加各類會議,由行政辦負責匯總構成通報納入應急績效進行考核。

  3、計劃外受孕手術,按病假各條款執行。

  4、計劃生育、產假、婚喪假,人事部門文件規定(法定節假日算在內)

  工資照發,但不能享受全勤獎。

  5、請假教師愈期后,迅速返校,否則按曠工對待,愈期一周以上報請縣教育局,按教育局相關精神處理。

  6、屬于學校或教育局委派外出學習培訓的,由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各類學習培訓活動一律按正常工作日算,按照全勤照發全額工資,享受一切工資及福利待遇。根據培訓學習相關文件,由派出科室提前確定離校和返校時間,上報校委會,自行超出規定時間按事假處理。

  7、根據年度考核相關文件精神,全年累計請假超過15天以上者年終考核不得評優,超過兩個月者年終考核不合格,根據當年考核要求,以考勤為主要依據確定必須比例的基本合格人員。(備注:重大疾病患者可另行思考不在此規定內,按照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8、長期病假:長期病假或家里有特殊困難的由校委會研究后報教育局領導批示酌情處理。

  9、外出學習培訓、病、事假等人員務必提前填寫《拜城縣第二小學教職工離崗請假審批表》,由五個科室審批進行相關工作的交接安排后方可生效。如不按要求辦理請假手續的,將按曠工處理。(相關科室沒有簽字審批,未進行工作交接擅自離崗的,每處扣款10元,當月兌現同時進行績效量化,若在離崗期間發生意外造成損失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并追究相應職責。

  五、公示制度

  對公假、病假、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假期前后的政治學習的考勤結果予以公示,行政辦每月公示一次,公示項目為姓名、時間、天數、扣款金額,理解全校監督。

  此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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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的制度6

  學校教育是塑造人類靈魂的綜合工程,嚴格科學的管理則是實施這一工程的前提和保障,教師則是學校教書育人的關鍵,教師的工作態度直接影響到學校的教學質量,影響到素質教育的實施,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教師的管理,以制治校,從嚴治校,創造一個嚴謹、求實的工作作風,經辦公會議研究,特制訂本制度如下:

  一、考勤

  1、考勤要求

  一天內無遲到、早退、請假或曠課等情況為全勤。

  因公出差為出勤。無論后勤人員,因公出差須有學校派遣單,有分管主任、校長簽字后生效,否則,一律按曠工論處。

  上班時間(課外活動除外)嚴禁各種文體娛樂活動,各種娛樂品不得進入辦公室。

  2、考勤方式

  學校成立值班考勤小組,輪流進行考勤,最后校長室進行匯總。考勤值班小組如下:第一組譚程;第二組:徐定文;第三組:彭昌文;第四組:彭偉;第五組:徐克優;第六組向祖安。考勤小組每組值日一天,按順序輪,一輪結束,下輪開始。每組考勤當周統計,將結果于例會公布。

  遲到:二道鈴響時沒有到位為遲到,十分鐘未到位的,按曠課論處。

  二、請假

  事假:教職工有事必須請假,請假兩天以上必須由校長批準,兩天以內由分管校長批準。請假批準后,本人負責調好課,并填寫請假條,若在請假時間內到校上課,應及時到當周值班考勤處銷假,否則,仍視為請假。本次請假時間結束仍不能到校上課應及時捎假或電話請假,否則,視為曠教。請假兩天以內課自調。請兩天以上由教務主任負責調課。如調給別人的課未上,仍記在請假人頭上。如事情突然,可電話請假,但返校后必須到值班考勤處或校長室補寫假條,否則按曠課處理。

  病假:請病假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證明,病假在兩個月內發給工資;半年以內,按照省有關文件規定,從第三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工資:

  婚假:婚假期為一周。

  產假:男女雙方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并按計劃生育第一胎者,女方按國家規定的產假休息(《女職工勞動保護法》第一條規定為90天)。

  喪葬假:凡直系親屬喪葬者,學校準假10天。

  進修考試假:短期面授、考試等非離職進修者由本人持面授或考試通知請假。

  婚假、產假、喪葬假、進修考試假在學校規定時間內按出勤對待,不扣分,如超出規定時間仍未來校按時上課,按曠課處理。

  三、考勤的獎懲及統計方法

  學校設立考勤獎,全勤獎為每月20元,每學期考勤滿分為100分。

  統計方法:遲到、早退一次、事(病)假一節扣0.5分,空堂一節扣10分。學校會議、集體活動、監考閱卷曠一次(監考缺一場計一次曠點)折合事假10節計算,即扣5分。考勤獎計算中1分折合人民幣1元。

  考勤獎每月發放,由校長室統計匯總后經校長審查核實簽字后交會計室發放,學期末統計該學期考勤分,匯入教職工量化。

  四、考勤結果的使用

  每學期考勤分為100分,一年內兩學期考勤分均保證60分以上者方有資格參加學校的評優樹先活動,年度考核優、鄉鎮優審查當年考勤結果,縣優師審查近兩年考勤結果,如果達不到要求均無資格參評。

  五、出入門證制度

  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晨讀至下晚自習,門衛應關閉大門。

  外來人員進校門衛必須問明情況并請示校長室,同意后方可開門,讓其在傳達室填寫進校人員登記表后方可進校,出門時應持出門條方可出校。

  六、其他

  考勤時如果與考勤值班人員發生頂撞或沖突,經教育不改者,作落聘待崗或調出處理。

  哺乳期女教師(孩子年齡1周歲以內)凡需照顧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校長批準后,每天可由本人自選兩節(上午一節,下午一節),在無課的情況下,回家哺乳孩子。

  本制度解釋權屬校長室。

考勤的制度7

  一、考勤考核制度

  1.考勤制度:考勤缺卡、遲到打卡按照公司規章制度執行,不按照公司規定參加公司組織集體活動(周例會、大掃除等)考核當月績效工資20元/次。

  2.工作時間:白班客房服務員班次時間為:上午9:30--12:30;下午13:30--18:30;每周公休為每周二、周四下午。

  夜班客房服務員班次時間為每天18:30--次日早8:30;每周公休時間為每周三。

  3.崗位考核制度:如有客人投訴,第一責任人考核當月績效工資10-50元。抽查房間衛生標準不合格,考核當月績效工資5-10元/項。

  二、提成獎勵制度

  白班保底任務4間/天,完成當日保底任務后每打掃一間客房提成3元/間。

  夜班保底任務2間/天,完成當日保底任務后每打掃一間客房提成5元/間。

  由各人開發新客當晚入住提成10元/間。

  三、薪酬標準

  基本工資為稅后實發不可缺少部分,崗位技能工資為崗位業務績效考核部分,考核辦法參照本制度。

  1.客房服務員白班工資:基本工資為1900/月,崗位技能工資200元,全勤獎金200元,合計為2300元,其中有10%的工資作為績效考核的工資;

  2.客房服務員夜班工資:基本工資為1900/月,崗位技能工資200元,全勤獎金100元,合計為2200元其中有10%的工資作為績效考核的工資;

  3.兼職人員工資為1000/月,其中有10%的工資作為績效考核的工資;

  4.本規定從20xx年7月10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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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7月10日

考勤的制度8

  為加強學校管理,切實做好我校教職工的考勤工作,使學校各項工作能夠正常有序的開展。經學校校委會、學校黨支部研究決定,特制定《新莊鎮中心學校考勤細則》,具體內容如下:

  一、請假、銷假程序

  教職工無論公派、病假、事假,產假等請假類型,須提前到教導處領取請假條進行填寫相關事項,依次由年級組、、校領導等科室進行通報簽批,進行上課帶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級組內相關事物交接安排;離崗前行政登記等相關事物就緒后,方可離崗。若由于身體疾病等緊急原因沒有書面請假的,必須電話請假,依次電話通報校領導、教務處、年級組,主要先進行教學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時補簽書面假條,上交教導處存檔。教導處按照書面請假條進行匯總公示,沒有相關書面請假的一律按照曠工進行統計和納入績效量化考核。擅自或無故離崗,一律按曠工處理。病假不論幾天必須出具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住院治療者住院手續必須齊全,否則按一般病假制度執行。請假期滿后應立即到校長處或教導處銷假。如需繼續請假者,應提前告知學校續假。

  二、請假類型

  (一)、公假

  1、婚假。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為一周;凡男方年齡在25歲以上,女方年齡在23歲以上,婚假為6天。(備注:均為連續計假)

  2、喪假。凡親生父母過世,喪假為6天;凡配偶父母過世,假期為6天。(備注:均為連續計假)

  3、公假。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安排的各類國培、比賽、參觀學習、計算機培訓、繼續教育、各類、出差期間一律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計算。

  4、產假。產假一般為98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大齡產婦產假按照統一標準為120天。如男教師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為護理假。(備注:均為連續計假)

  (二)、病假。病假者須持定點醫療機構(不包括私立醫院、私立門診)診斷證明,若無病,經調查持假證明者,按曠工處理。短期病假由領導簽字批準;長期病假由局主要領導審批,病情特殊或緊急需住院治療的先住院治療,并盡早在5天內給學校提供住院手續和相關證明材料。教職工在病休期間應在住所或醫院安心休養,小病大養或以休病假為名,從事其他經濟活動,一經發現即刻終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崗上班,拒不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論處。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進行批評教育。病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周六、周日和節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行)。

  (二)、事假。教師處理私事應主要利用節假日和公休時間,如須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應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經領導批準后,按事假處理。未經領導批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利用事假從事第二職業的教職工,加倍扣發日工資,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

  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崗位;拒不回到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事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周六、周日和節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行)。

  (三)、遲到、早退。

  1、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簽到制度,上班時間必須在規定時間之前,規定時間后簽名按遲到計算;

  2、教師上課鈴響必須進教室,超過5分鐘進教室者按遲到計算;

  3、升旗儀式、政治學習、各種集體活動等,全體教職工必須按時參加,超過5分鐘者按遲到計算

  4、教師誤課一節,算缺勤一天;政治學習及各種大型活動、集會不參加者,每缺勤一次扣罰50元;遲到或早退累計6次按缺勤一天計算。

  5、每月累計遲到或早退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考勤的制度9

  1.目的

  為加強企業管理,強化員工的紀律觀念。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部門的員工。

  3.考核方式及管理

  3.1各部門由考勤員專門負責考勤的原始記錄及月匯總工作,每張考勤表上要注明部門、班組及有關詳細說明材料。

  3.2考勤員要實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寫正確、清楚,每月最后一天進行考勤,原始記錄匯總及考勤匯總表填寫后交部門經理審核簽字,每月2日交總經辦。

  3.3員工應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之內到班者為遲到,處以15元罰款,超過十五分鐘以曠工半日論處。提前下班者為早退,處以十五元罰款,超過十五分鐘以曠工半日論處。

  3.4若發現考勤員有弄虛作假行為,一次口頭警告,二次開過失單,三次勸退。由于考勤員失職而造成的差錯,一次口頭警告,二次扣罰考勤員20元,達到三次者發過單。

  3.5員工因故請假,均應填寫個人專用請假卡,按人事權限逐級審核,專用請假卡由考勤員保管,總經辦定期檢查。

  3.6未請假或假滿未及時續假不到崗者以曠工論處。曠工均開具過失單,連續曠工三天作為自動離職處理。

  4.加班加點考勤管理

  4.1加班加點的條件

  4.1.1必須利用休息時間或節假日進行設備維修或公用設施等臨時發生故障,必須進行搶修的。

  4.1.2為完成下達的緊急任務而在規定時間內無法完成的。

  4.1.3因工作需要在節假日內不能間斷工作的。

  4.1.4其它特殊情況下,必須要求加班加點的。

  4.1.5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屬工作范圍的事因沒能完成需要加班。均不作加班。

  4.2加班加點的審批

  4.2.1加班報批的原則

  4.2.1.1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須與加班工時相符。

  4.2.1.2嚴格遵守加班審批程序。

  4.2.2加班審批程序

  4.2.2.1零星加班: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需進行加班。領班填寫加班申請單──部門經理簽署意見──總經理核準──部門考勤員作為考勤依據。

  4.2.2.2集體加班:為完成公司下達的任務,需以部門或班組為單位組織加班,由部門經理起草加班報告(寫明計劃完成工作量及人員安排)──總經理核準。

  4.2.3加班單的管理,每月2日由考勤員將部門上月加班單匯總報送總經辦。

  4.3 各種假期的報請及核準審批

  4.3.1 病假:

  4.3.1.1員工病假需出具醫務室醫生的病假證明,突發性病況允許就近醫療,過后出具急診證明。

  4.3.1.2患重大疾病需長期治療者,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到十二個月的醫療期。

  a)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

  c)醫療期滿后按勞動合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4.3.2事假

  4.3.2.1請假審批權限范圍

  a)請事假在3天之內,由部門經理批準。

  b)請事假在3天以上,5天以內,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

  c)因特殊情況請事假5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

  d)部門副經理以上請事假報總經理批準。

  4.3.2.2請事假一般不得超過5天,原則上全年不得超過十四天。

  4.3.3婚假

  4.3.3.1員工婚假先要寫申請和遞交有關證明,總經辦審核后再由部門經理批準,方可休假。

  4.3.3.2符合《婚姻法》規定婚假為三天,符合晚婚晚育規定婚假為十五天。

  4.3.3.3婚假一次性休完,不能分開使用。

  4.3.3.4非合同員工不享受婚假。

  4.3.4妊娠

  4.3.4.1女員工妊娠,從四個月起作產前檢查到生產約8-10次。憑醫生出具的證明適當增加。

  4.3.4.2每次檢查根據醫院出具的產前檢查證明可享受2-4小時公假。

  4.3.4.3非合同員工不享受妊娠假.

  4.3.5產假

  4.3.5.1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可享受產假90天。晚婚晚育者可享受產假12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多生一人增加產假15天。

  4.3.5.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護理假7天,請護理假時,男方憑女方單位工會出具的護理證明,經批準后,在嬰兒滿月前一次性休完。

  4.3.5.3對避孕失敗人流的員工,根據市級以上醫院的證明及有關規定享受產假。

  4.3.5.4非合同員工不享受產假或護產假。

  4.3.6喪假

  4.3.6.1員工直系親屬(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享受三天喪假。員工請喪假,填請假卡,交總經辦審核后,再由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

  4.3.6.2非合同員工不享受喪假。

  4.3.7工傷假

  凡在工作時間內,因意外事故,造成傷殘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有關醫院簽字確認為工傷的,按簽訂的用工及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待遇。

  4.3.8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法定假內,因工作需要,符合加班條件的按《勞動法》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4.3.9出差員工因公出差,應先填寫申請報告,由部門經理核準,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

  4.3.10公司實行獎勵年休假制度,對于年度表現優秀的員工和各崗位骨干獎勵休假作為帶薪工作時間。

  4.4 考勤查詢:員工如遇對考勤有疑問,可到部門考勤員處查詢。

考勤的制度10

  為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職責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重新修訂本制度。

  一、考勤資料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職責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學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

  2、教學人員務必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準假而不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者,視為曠課。

  3、實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辦私事,如有特殊狀況,沒課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長請假,批準后方要離開,校長務必讓辦公室作好記錄

  二、考核辦法

  學校實行領導制度。值日領導務必堅持早、午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衛生、安全、并按考勤資料對教師的上班狀況檢查登記,每日將簽到表審閱簽字后交辦公主任,按月匯總公布,學期結束匯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

  三、(一)作息時間要求:

  1、上午:教師于8點到9點務必簽到。有第一節課的于8:30分簽到。晨讀由語數教師自行安排,早操由班主任教師帶班(周一升旗時全體教師務必到場參加);簽退時間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體教師于1:30到2:30之間簽到,簽退時間需在3:30分以后。

  2、衛生值日教師務必于上課前做好相應的衛生。

  3、教師工作例會為周一下午第二課后進行,臨時會議另行通知。

  (二)請假

  1、請假務必履行請假手續,校長簽字后方可離校,請假期間的工作自行安排。請假期間所耽誤的課時在假后務必補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導主任工排。

  2、教師病假3天以上者,務必持醫院證明和本人請假條,向校長請假(請假時由學校遵照教育局有關文件執行請假手續)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請人代假、事后補假、電話請假等。

  4、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曠課節次按實數計算。

  5、凡經學校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教研等業務進修,離崗時務必按請假程序,履行請假手續,所擔負的工作由教導處安排,回校后交相應筆記或材料,方可報賬。

  6、婚、喪、產等假按教育局規定執行,但務必履行請假手續,超假都按曠工或事假論處,經批準的產假、婚假、喪假,請假期間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7、有到校未簽到或未簽退者視為遲到或早退。

  四、獎懲規定

  1、每月無事假、病假、無曠工、遲到、早退等,給滿勤者獎10分,每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曠工每節扣1分,事假病假每一天(次)扣0。1分,特殊事病假由校務會處理。

  2、由學校大型活動不得請假。

  3、因曠課、擅離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職責由曠課或擅離崗位、空班者自負,并追究相應職責。

  4、值日教師不負責職責,欺上瞞下的,今年不能參加評優評先。

  五、本制度從20xx年三月一日起執行。

  六、關于加班由學校安排,如有其它特殊狀況,經校務會群眾研究決定。

考勤的制度11

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改進工作作風的有關規定和我局“轉變作風、強化擔當、推動落實”專項活動要求,現就加強考勤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改進作風的自覺意識。所有干部職工要進一步提升思想認識,嚴以律己,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自覺遵守各項工作紀律。

  二、強化落實“兩個責任”。落實好作風建設的主體責任,局長對全局作風建設負總責,分管領導對各自分管科室作風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各科室負責人是各科室作風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強化紀檢組監督責任,紀檢組加強對全局作風建設的監督檢查,對違規違紀行為堅決查處。

  三、實行簽到簽退制度。從即日起至6月***日,由各科室負責人負責組織本科室、本單位人員完成考勤機注冊(指紋、面部識別),逾期未完成注冊的,由科室負責人向局主要領導報告有關情況。全部注冊完成后,實施考勤機簽到簽退制度,每天上午、下午均實行簽到、簽退。考勤工作由局“轉變作風、強化擔當、推動落實”專項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由辦公室、人事科、紀檢組人員組成)負責組織實施。

  四、嚴格落實請銷假制度。機關工作人員因病因事請假的,需嚴格執行我局出臺的請銷假制度,請假前將領導批準過的請假條報局人事科備案,請假結束后到局人事科銷假。因公出差的,需嚴格執行我局出臺的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出差前填寫出差審批單報局領導審批,出差返程后向分管領導報到。參加市有關會議、赴縣區調研檢查等情況,由分管領導確認。

  凡是無考勤記錄、無請假條、無出差審批手續、無分管領導確認的參會、調研等情況記錄的,視為曠工,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每月底,人事科負責匯總當月請假情況,財務科負責匯總當月出差情況,參加各類會議、調研檢查等情況由各科室自行匯總、經分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報辦公室,考勤小組將本月考勤和請銷假等情況匯總后報局領導參閱,并以適當形式在全局范圍內通報。

  20xx年6月12日

考勤的制度12

  考勤制度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考勤制度,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條公司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第三條辦公室考勤規定

  1、公司辦公室人員實行簽到考勤制度。

  2、因公外出不能按時簽到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或本人電話通知辦公室負責人員,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簽到時間在公司規定的時間10分鐘后的為遲到,下班提前5分鐘無故擅自離崗的視為早退。

  4、曠工規定

  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未以書面形式或電話口頭形式向上級領導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員工應當按照本考勤制度嚴格要求自己,按時上下班,如有違反,按以下規定處理:

  1、無故遲到30分鐘以內者,每次罰款20元,遲到一小時以上者扣罰當月半天工資。一個月內遲到五次以上者除經濟處罰外,取消各類嘉獎、先進資格評選。

  2、早退一次每次罰款10元,若當月早退三次者扣罰當月半天工資。

  3、曠工半天扣罰當月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當月兩天工資以此類推。曠工超過五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如遇特殊情況,如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未能按時簽到考勤時,需提前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否則按遲到處理。

  第五條本規定自制定之日起實施。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日

考勤的制度13

  為確保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充足的教學時間和工作時間,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體教師都要自學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課,按時坐班辦公,按時參加會議及其他群眾活動,不得無故缺勤。為此,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望全體教師自覺履行并監督執行。

  一、請假制度:

  1、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上班、下班,不遲到、早退。

  2、教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務必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急診出示相關醫院的證明,緊急狀況,可用電話請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須持本人所寫請假條,向校長請假,經批準后方能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如遇特殊狀況,一時無法辦到,則三天內須補辦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3、教師因公外出開會學習或因個人學歷進修請假,一般應提前3天將通知原件交由校長簽批意見。無特殊狀況,個人學歷進修一般不代課,教師按換課的原則事先將自己的課務安排落實好。因公外出的課務安排依上兩者結合處理。

  4、凡請假者務必在離校前交出本學科教材、備課本等相關資料,指明教學進度,以便教導處排課。

  5、零星病假及事假離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狀況下,一節課時間內的,向值日校委請假,一節課時間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6、如教師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手續不完備而擅自離崗的,以曠工處理。

  7、婚、喪、產假,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婚、喪、產假均作病假論。

  8、早操、集會、學習,教師都要到場(特殊狀況除外),群眾活動和公益勞動都要參加,否則按假論,違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論處。

  二、獎罰規定:

  1、曠工一天扣績效考核積分5分,

  2、曠課一節扣績效考核積分2分,對上課遲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績效考核積分1分,超過10分鐘的按曠課一節論。

  3、事假每一天扣積分績效考核0.5分,病、婚、喪、產假,只記入出勤考核,不做扣分處理。

  4、一學期結束,考勤累計無請假、曠課、曠班、遲到、早退現象,視為全勤,并計入量化考評,學期末評先評優優先思考。

  三、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簽到制,每一天兩次,第一次為上午8:00前,第二次為下午3:30后,教師到值日校委處簽到。任何人不得請人代簽,代簽作缺勤處理。

  2、值日校委按月輪換。(具體見安排表)

  3、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狀況,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4、考勤結果按每周統計一次,并予以公布,教師對公布結果,如有疑問,有權核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

  5、全體教師,有權監督值勤和統計人員。值勤或統計人員務必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6、值勤人員務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一天至少檢查兩次,除上課外,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

考勤的制度14

  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職責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重新修訂本制度。

  一、考勤資料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職責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學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

  2、教學人員務必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準假而不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者,視為曠課。

  3、實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辦私事,如有特殊狀況,沒課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長請假,批準后方要離開,校長務必讓辦公室作好記錄

  二、考核辦法

  學校實行領導制度。值日領導務必堅持早、午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衛生、安全、并按考勤資料對教師的上班狀況檢查登記,每日將簽到表審閱簽字后交辦公主任,按月匯總公布,學期結束匯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并兌現考勤量化獎金。

  三、(一)學校簽到簽退制度

  1、上午:教師于7:40到8:10務必簽到。晨讀由語數教師自行安排,(周一升旗時全體教師務必到場參加);簽退時間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體教師于1:40到2:10之間簽到,簽退時間需在4:20分以后。

  2、衛生值日教師務必于上課前做好相應的衛生。

  3、教師工作例會為周一下午放學后進行,臨時會議另行通知,每缺一場積金扣除5元。

  (二)請假

  1、請假務必履行請假手續,校長簽字后方可離校,請假期間的工作自行安排。請假期間所耽誤的課時在假后務必補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導主任工排。

  2、教師病假3天以上者,務必持醫院證明和本人請假條,向校長請假(請假時由學校遵照教育局有關文件執行請假手續)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請人代假、事后補假、電話請假等。

  4、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曠課節次按實數計算。

  5、凡經學校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教研等業務進修,離崗時務必按請假程序,履行請假手續,所擔負的工作由教導處安排,回校后交相應筆記或材料,方可報賬。

  6、婚、喪、產等假按教育局規定執行,但務必履行請

  假手續,超假都按曠工或事假論處,經批準的產假、婚假、喪假,請假期間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7、有到校未簽到或未簽退者視為遲到或早退。

  四、獎懲規定

  1、學校每人每一天拿出4元作為考勤量化積金(即一場一元,全學期約400元),遲到為半場、請假為半場、早退為缺勤。

  2、由學校大型活動不得請假。

  3、因曠課、擅離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職責由曠課或擅離崗位、空班者自負,并追究相應職責。每空一節課從考勤積金中扣除50元。

  4、值日教師不負責職責,欺上瞞下的,今年不能參加評優評先。

  5、考勤每月一總結,期末兌現。

  6、本項納入教師綜合量化,并作為評優晉級的主要依據。

考勤的制度15

  為了保證我校正常的教學和工作秩序,維護勞動紀律的嚴肅性,形成良好的校風、教風,使我校考勤工作有章可循。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后勤人員由校長辦公室考勤,中學部教師由中教處考勤,小學部由小教處考勤。

  二、考勤實行每天簽到制與當日領導隨時檢查相結合。

  三、實行坐班制。

  1、每天上午第一節至第四節課,下午第一節至第三節課為坐班時間,第一節課預備鈴

  前必須簽好簽到薄,值勤領導認真檢查記錄當日考勤情況。

  2、上午第四節課,無課和無工作安排的教師,可提前15分鐘離校。下午第三節課后,無其它工作安排的教師可離校。

  3、不得代人簽到,否則對代簽人予以20元罰款,同時對缺勤者予以處罰,簽到后應及時到辦公室,否則作遲到和曠班處理。

  4、嚴禁私自調課,一經查出按曠班處理。

  四、遲到、早退、曠課、曠班

  1、遲到一次扣款20元(包括早讀、坐班、集會)

  2、早退一次扣款20元(包括早讀、坐班、集會)

  3、曠課一節扣款30元,曠工半天扣款30元,有課的重復計算,依此類推。

  五、請假手續

  1、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必須到教導處登記,一天以上必須寫出書面請假條,按批假權限審批后方可離校。

  2、所有請假的必須到李主任處登記,并通知教導處。

  六、批假權限

  教師請假一天以內由教導處登記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兩天以內由值日領導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三天以上由校長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行政領導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七、請假類別與相關規定

  1、法定假:婚假七天,晚婚假十八天;

  女方產假兩個月,晚育產假四個月零兩天,男方七天;

  喪假五天(直系親屬)路途遠所用時間核定后另加,未盡的法定假按上級規定執行,不扣款。

  2、進修假:

  教師進修學習請假,必須有函授學校或組織單位的正式通知或學習考試安排,不扣款。

  3、坐班假:

  教師請假半天以內且不需要調課為坐班假,教師每月坐班假請6節不扣款,每次不超過三節; 需代課的坐班假每節扣款2元,當月由教務處核消。

  4、事假:

  教師請事假兩天以內不扣款。一學期累加3—7天之內扣款10元/天,超過部分按20元/天扣款。

  5、病假:

  病假需有市級(或本礦)以上醫院證明,銷假時需要有住院發票作證明。一學期病假七天以內不扣款,8—30天每天扣5元,30天以上每天扣10元,扣完除工資外的學期工作量及有關獎金福利為止。

  7、護理假:

  護理對像必須是教師的直系親屬(父母、夫妻、子女)住院(縣級以上醫院)治理。護理時間:每學期10天(含節假日)護理假。護理假超出規定時間的,按事假處理。

  八、出差:

  教師因公出差,按上班處理,但事先必須和考勤領導、教務處打招呼。

  九、以上扣款每月結算一次,扣不完部分在工資中扣減。

  十、滿勤獎(含開會)

  一個月滿勤者30元,未出滿勤者全扣,每月兌現。

  十一、對考勤情況每月由教務處小結一次,每月校辦公室公布一次,學期累計計入教師檔案,以備教師評優、評先、晉級時作參考依據。

  十二、本制度如有與上級文件不一致的,按上級文件辦理,未盡事宜,解釋權屬校長辦公室,本制度從本學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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