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

時間:2024-11-14 10:16:17 海潔 制度 我要投稿

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學生資助專項資金管理,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機會和權利,促進教育均衡發展,根據《關于印發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xx〕356號、《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暫行辦法的通知》(浙財教〔20xx〕123號)、《關于進一步完善中等職業教育學生資助政策的通知》(浙財教〔20xx〕1號)及《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實施學前教育的通知》(浙財教〔20xx〕152號)文件精神,制定本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條樂清市學生資助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包括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普通高中困難生免學費補助資金、中等職業學校困難生助學金及學前教育學生資助資金,主要用于對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及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切實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以促進我市教育均衡發展。

  第三條資金使用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注重科學化、規范化管理

  (二)嚴格把關,積極落實,實行公示制,建立專門檔案

 。ㄈ﹪澜麛D占挪用資金、弄虛作假套取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顚S、及時發放。

  第二章資金來源、使用范圍和補助標準

  第四條專項資金來源

  (一)市財政預算安排經費

  (二)上級財政轉移支付經費。

  第五條專項資金使用范圍

  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及普通高中困難生免學費補助資金適用于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普通高中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學校和完全中學的高中部(含民辦學校),其中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樂清市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等職業學校困難生助學金適用于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的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含民辦學校),其中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樂清市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前教育學生資助資金使用于為在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各級各類幼兒園(含民辦幼兒園)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

 。ㄒ唬┢胀ǜ咧袊抑鷮W金補助對象

  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補助對象為:二類困難生(指家庭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掌握在占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6%左右。

 。ǘ┢胀ǜ咧欣щy生免學費補助對象

  普通高中困難生免學費補助資助對象:一類困難生(包括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機構監護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養的未成年人以及殘疾學生)。

 。ㄈ┲械嚷殬I學校困難生助學金補助對象

  中等職業學校困難生助學金資助對象: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包括一類困難生和二類困難生)。涉農專業范圍為教育部發布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教職成〔20xx〕4號)所規定的農林牧漁類所有32個專業,以及輕紡食品類的糧油飼料加工技術、糧油儲運與檢驗技術專業和醫藥衛生類的農村醫學專業等3個專業。

 。ㄋ模⿲W前教育學生資助資金資助對象

  學前教育學生資助資金資助對象:為在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各級各類幼兒園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包括低保家庭幼兒、福利機構監護的幼兒、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養的幼兒以及殘疾幼兒。

  第六條專項資金補助標準

 。ㄒ唬┢胀ǜ咧袊抑鷮W金:每生每年1500元,按每學期750元發放

 。ǘ┢胀ǜ咧欣щy生免學費補助資金:免學費、代收費。學費、代收費按有關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確定。在各類民辦高中學校就讀的困難學生,其免費額度參照同類公辦學校的收費標準執行。

  (三)中等職業學校困難生助學金:每學期每人補助750元,按月予以撥款發放。

 。ㄋ模⿲W前教育學生資助資金:資助項目為保育費,資助標準為三級公辦幼兒園保育費的50%,按年予以撥款發放。

  第三章資金申請、審核和撥付

  第七條普通高中學生資助資金申撥程序

  每年7月底前,根據中央下達的國家助學金名額,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將國家助學金分配名額和預算下達到市、縣(市、區)。每年8月底前,市、縣(市、區)財政、教育部門將名額和預算下達到所屬普通高中。具體申報程序如下:

  (一)在學校充分宣傳的基礎上,學生自愿申報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填寫《樂清市普通高中困難生免學費資助申請表》或《樂清市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申請表》進行助學申請。一類困難生需出具縣級及以上民政、總工會等部門有效證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要需出具注明家庭年人均收入的村委會(居委會)及鎮(街道)兩級單位證明并加蓋公章

 。ǘ┵Y助學生名單經由學校初審后分類匯總,填寫《樂清市普高學校困難生免學費名冊匯總表》和《樂清市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名冊》,上報市教育部門

 。ㄈ┦薪逃块T審核后上報市財政部門復核,市財政部門復核無誤后,市教育局會同財政局聯合下發資金下發文件后將補助資金撥付至各普通高中。享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向學校提供身份證或戶口冊復印件,學校統一為受助學生辦理學生資助卡,并將助學金直接打入學生銀行儲蓄卡,一律不得以實物或服務等形式,抵頂或扣減國家助學金。為學生辦理銀行儲蓄卡,不得向學生收取卡費或押金等費用,也不得從學生享受的國家助學金中抵扣。

  第八條中等職業學校困難生助學金申撥程序

  (一)在學校充分宣傳的基礎上,學生自愿申報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一類困難生憑相關證件直接向學校備案登記,并填寫《樂清市中等職業學校困難生助學金申請表》進行助學申請。二類困難生憑鎮、街道社會事務部門出具的證明填寫《樂清市中等職業學校困難生助學金申請表》進行助學申請

 。ǘ┵Y助學生名單經由學校初審后匯總,填寫《樂清市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受助名冊》,上報市教育部門

 。ㄈ┦薪逃块T審核后上報市財政部門復核,市財政部門復核無誤后,按月予以撥款發放。新增享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向學校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學校統一在銀行為受助學生辦理中職學生資助卡,以將助學金直接打入學生銀行儲蓄卡的形式發放。

  第九條學前教育學生資助資金申撥程序

 。ㄒ唬┰趯W校充分宣傳的基礎上,每年9月開學時,符合條件的資助對象向幼兒園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低保證、殘疾證或孤兒證明等有效證件,由幼兒園進行初審匯總,上報市教育部門

 。ǘ┦薪逃块T對幼兒園上報材料進行審核后,上報市財政部門復核

  (三)市財政部門復核無誤后,按同級財政部門預算管理和財政資金支付管理的規定,向幼兒園撥付補助資金。

  第四章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檢查

  第十條嚴格規范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市財政部門應做好專項資金的統籌安排和監督管理。市教育部門應嚴格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做好專項資金的審核發放和日常管理,各學校要把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任務,實行校長負責制,指定專門機構,確定專職人員,具體負責此項工作。各學校要建立舉報制度,接受學生及其家長的投訴和社會監督。

  第十一條強化專項資金使用的績效評價。市財政部門將定期組織對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績效考評、追蹤問效,并將結果作為下一年度專項資金安排的調整因素。

  第十二條加強專項資金的使用監督。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接受同級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規違紀行為,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的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辦法由市財政局、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 2

  為了加強和規范學前幼兒專項資助資金的管理,確保資助工作順利實施,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補助的對象:

  在讀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受助兒童按在園兒童數的15%測算。

  二、補助的標準:

  每生每年1000元。

  三、資金來源:

  經費除中央獎補資金外,不足部分由省、市、縣4:3:3的比例進行分擔。

  四、資金撥付:

  教科文股依據預算指標,用款計劃等審核無誤后按資金支付程序辦理。

  五、有關要求:

  1、教育部門要制定家庭經濟困難幼兒認定辦法,科學設計認定程序,并按照全國學前教育資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的要求,做好在園幼兒和受助幼兒信息的基礎管理工作,確保受助幼兒信息真實可靠。

  2、要加強對幼兒資助獎補資金使用監督,督促相關幼兒園做好資助信息公開工作,自覺接受審計、監察部門及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確保?顚S,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3、對于擠占挪用資金,弄虛作假套取資金等行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 3

  為了加強和規范我校學生資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實施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切實解決我校貧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殘疾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問題,深入做好學生防流控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一是小學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二是我校學前教育階段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孤兒、殘疾學生、貧困軍烈屬家庭子女、殘疾家庭子女、享受農村低;蛱乩Ь戎(特困戶)的家庭子女、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貧困單親家庭子女、家庭貧困的少數民族學生、因突發事件導致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農村計劃生育獨生子女及雙女戶家庭學生、移民貧困戶子女是重點資助對象。貧困程度相同條件下,品學兼優學生優先。

  二、資助項目

  貧困生資助項目一是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寄宿貧困生生活費補助;二是學前教育保教費。我校資助貧困生的具體方式是在核定資助對象時,根據貧困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我校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的方式對資助對象進行資助,不隨意改變資助方式,更不隨意更換資助對象。

  三、資助程序

  資助對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標下達。我校貧困學生資助名額、經費由區教育局確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級進行上報、審核、公示、發放、備案。

  (二)信息公開。學校通過召開學生大會、班會、在校內醒目處張貼公告等方式向學生及學生家長公開資助信息,包括資助條件與名額、資助方式與標準、申請時間與評審辦法等。

  (三)資助申請。學生或學生家長(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資助申請,填寫由學校發給的《特殊家庭困難學生教育資助申請審核表》!顿Y助申請表》經受助學生所在村委會(社區)、鄉鎮(街道)民政辦公室分別審核、確認、簽字蓋章后,送交學校作為評審確定資助對象的依據。

  (四)評審公示。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學生家長和教師代表組成的.評審小組(成員不少于7人),按資助名額,依據《資助申請表》所記載的學生家庭經濟貧困程度確定資助對象。資助對象確定后,學校應在《資助申請表》上簽署明確的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然后將資助對象名單分別在學校和學生家庭所在的村(社區)進行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學校及評審小組要對有關情況進行重新核實。

  (五)匯總上報。公示期結束后,學校將公示無異議的資助對象匯總,報送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四、資助經費

  資助經費,由區教育局同區財政局按核定的資助對象和標準核撥到我校。學校財務室按資助花名冊及時、足額發放到學生或學生家長。

  五、資助管理

  我校德育處負責全校貧困生資助工作。并成立貧困學生資助領導小組,學校校長為貧困生資助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并高度重視并切實抓好這項工作,確定專人具體負責貧困生登記、核實及資助對象的公示、報送等工作。我校結合本校的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貧困生資助工作制度,建立有關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從制度層面保證公開、公正、規范、有序地做好貧困生資助工作。

  六、資助監督

  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學校將貧困生資助政策、資助工作程序、資助對象及資助方式、標準等在學校校務公開欄公布,接受廣大教師、學生的監督。在校長領導下,組織各方面的人員,對學校貧困生資助工作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監督,確保有限的資助資金用于最急需的貧困學生。學校年終督導考核內容將貧困學生資助工作納入,并占一定權重。

  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 4

  第一條大學生的資助工作是促進教育事業持續協調健康發展,做好育人工作的重要內容,事關廣大學生的切身利益。我院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建立并完善了以“獎、貸、助、補、減”為主要內容的學生資助體系。為確保各項資助政策能夠落到實處,根據我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資助對象為具有我院正式學籍的全日制在校學生。主要針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三條學生資助工作實行院長負責制,學院成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分管學生工作和分管財務工作的院領導任副組長,學生工作處、財務處和各系部負責人為組成人員,領導小組下設學生資助辦公室,學生工作處處長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處,負責辦理日常工作。

  第四條學生資助辦公室負責執行國家及學院資助工作的有關政策,全面實施我院“獎、貸、助、補、減”等政策措施;負責全院性資助工作的管理并制定相關政策和實施辦法;負責全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管理工作;負責接受各類捐助和獎助學金的設立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年度資助計劃的制訂、各類資助指標名額的.分配及受助學生的審核與推薦等。

  第五條各系應積極主動采取各種形式爭取社會資助,拓寬獎助學金渠道,爭取社會各界捐資助學,設立本系更多的各類獎助學金(評定辦法和每年受助學生名單在學生資助辦公室和財務處備案),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受助學生盡已所能向社會奉獻愛心并要定期向出資人匯報自己的學習、生活等表現情況。

  第六條獎學金: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以及由社會、各界捐資設立的社會獎學金等,主要面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標準及獎勵金額按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執行,學院獎學金按學院獎學金評選細則執行,社會獎學金由出資方與學院共同議定評選細則執行。

  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由學院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分配具體名額至各系部,由各系(部)組織等額推薦;各系(部)將評選結果在系部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組織學生填寫有關材料并簽署系部推薦意見,于規定的時間內報送院學生資助辦公室審核、匯總,經學院資助領導小組評審通過后,報送省教育廳或出資方,學院獎學金,由學院直接發放。

  第七條生源地貸款:未獲得其它資助者或獲得資助尚不能解決其本人在校期間學習和生活困難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生源地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學生本人向生源地信用機構申請,并由學生本人承擔貸款償還責任。

  第八條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和臨時困難補助及社會各界出資設立的社會助學金,主要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其評審程序與獎學金評選程序相同,但分學期發放。

  臨時困難補助,主要針對家庭或本人遭遇變故,出現突發性經濟困難的學生,由學生本人或家人申請,系部審核并簽署意見,報學院學生資助辦公室審核,從學院學生困難補助專項資金中支出,如情況需要,可由學院團委發起組織師生募捐,學院紀委全程監督,學生資助辦公室發放,除此以外,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在校內面向學生發起組織各種類型的募捐活動。

  社會助學金由出資方與學院共同議定評選細則執行。

  第九條勤工助學:學院設立部分相對固定的勤工助學崗位,鼓勵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開展勤工助學活動。通過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獲得一定的經濟收入,緩解其經濟困難。

  學院勤工助學活動,依照《高等學校勤工助學管理辦法》執行,校內勤工助學活動,由院團委具體組織管理,相關數據報學生資助辦公室備案。校內各用工部門于每年6月,將用工崗位及崗位要求報院團委向學生發布,校內各經營戶的用工需求,由后勤管理處報送。學生本人申報后,持系部和院團委審批意見到用工部門應聘,未聘上又自愿服從調劑的學生,由院團委調劑分配。校外與專業學習有關的勤工助學活動,由招生就業處統一安排。未經家長書面承諾,禁止學生個人參與未經學院安排的勤工助學活動。

  勤工助學活動費用,由各用人部門直接向學生支付,標準不得低于《高等學校勤工助學管理辦法》要求。

  第十條學費減免:學費減免包括中職學生免學費項目、退役復學學費減免、特殊專業學費減免和優質生源學費減免,中職學生免學費、退役復學學費減免、特殊專業學費減免參照國家有關政策執行,優質生源學費減免,由招生就業處出臺具體實施方案,學生資助辦公室具體實施。

  第十一條綠色通道:學院在每學年新生入學時,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對被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使他們能及時報到入學。

  第十二條學院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動態數據庫,各系部每學年要開展貧困學生建檔和更新工作,對貧困學生檔案庫實行動態化管理,并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情況匯總報學生資助辦公室備案。

  第十三條受助學生需接受師生監督,學生資助辦公室接受師生就受助學生個人表現的舉報投訴,并對其申報資格進行核查。

  第十四條本實施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其他有關文件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有關獎助學金及學費減免,由學生工作處根據資助政策另行制訂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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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xx〕13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和監督

  為加強組織領導,學校成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組員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各學院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處,辦公室主任由學生工作處主要領導兼任。資助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開展。紀檢監察審計處和財務資產處加強對經費使用的管理、監督和審計。

  二、資助原則

  (一)扶貧扶志,“資助”與“育人”有機結合;

  (二)資助向品學兼優的經濟困難學生傾斜;

  (三)資助的目的是為了幫助經濟困難學生解決學習和生活的困難,順利完成學業;

  (四)學校建立以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主體,“獎、助、貸、勤、補”和“綠色通道”的資助體系;

  (五)提高資助工作的透明度,公布各類資助項目及受助名單,以保證資助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六)已受到資助的學生在生活,學習等方面上應接受全校師生的監督。

  三、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為依照《云南廣播電視大學云南國防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認定的對象。

  四、資助方式

  資助分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獎助學金、特殊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社會資助等方式。

  (一)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家庭所在地的農村信用社、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辦理,不需擔保和抵押,但需承諾按期還款,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辦理程序:學生向戶口所在地的資助管理中心(教育局)提出貸款申請;當地的資助管理中心對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學生到校辦理合同回執,蓋章確認;當地銀行負責審批并發放貸款。

  (二)國家、云南省政府、校級的獎助學金

  國家、省政府、校級獎助學金的申請及資助辦法按照《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云南省政府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和《云南國防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助學金管理辦法》執行。

  (三)特殊困難補助

  特殊困難補助申請及資助辦法按照《云南國防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特殊困難管理辦法》執行。

  (四)勤工助學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內勤工助學活動,按照《云南廣播電視大學云南國防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勤工助學管理辦法》執行。

  (五)社會資助

  社會團體及個人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學校設立的助學金,獎學金資助者的意愿和要求,并按照《云南廣播電視大學云南國防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助學金管理辦法》執行。

  五、受資助學生的管理和復查

  建立貧困學生檔案,對資助的`貧困學生實行動態管理和復查。如有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取消資助:

  (一)有經濟來源,無需資助即能維持學習、生活基本費用的;

  (二)有抽煙、喝酒等不良習慣的,鋪張浪費、不勤儉節約的;

  (三)不誠實守信的;

  (四)學習不刻苦,一學年內不及格科目超過2科次的;

  (五)考試有作弊行為的;

  (六)有違反校規校紀行為,受紀律處分的。

  六、資金來源

  (一)國家獎助學金,省政府獎助學金由國家和省政府劃撥;

  (二)按照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云南省高等學校提取部分學費用于專項助困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云財教〔20xx〕140號)文件的規定,學校按在校普通全日制學生學費收入的10%提取貧困生專項助學經費,按學校規定的用款比例實行?顚S;

  (三)社會各界捐贈的助學金;

  (四)學校師生捐贈的助學金;

  (五)其他。

  七、附則

  (一)學院要根據學?傮w資助政策和辦法,認真研究本學院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本學院的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實施細則;

  (二)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三)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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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加強和規范學前幼兒專項資助資金的管理,確保資助工作順利實施,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補助的對象:

  在讀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受助兒童按在園兒童數的15%測算。

  二、補助的標準:

  每生每年1000元。

  三、資金來源:

  經費除中央獎補資金外,不足部分由省、市、縣4:3:3的'比例進行分擔。

  四、資金撥付:

  教科文股依據預算指標,用款計劃等審核無誤后按資金支付程序辦理。

  五、有關要求:

  1、教育部門要制定家庭經濟困難幼兒認定辦法,科學設計認定程序,并按照全國學前教育資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的要求,做好在園幼兒和受助幼兒信息的基礎管理工作,確保受助幼兒信息真實可靠。

  2、要加強對幼兒資助獎補資金使用監督,督促相關幼兒園做好資助信息公開工作,自覺接受審計、監察部門及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確保?顚S,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3、對于擠占挪用資金,弄虛作假套取資金等行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 7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加大財政投入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的通知》(財教〔20xx〕405號)、《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的意見》(財教〔20xx〕410號)和《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的意見通知》(湘財教〔20xx〕75號)等文件精神,從20xx年秋季學期開始,我縣設立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補助金,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在園幼兒。為做好我縣學前教育資助工作,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享受學前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資助原則

  按照“加大財政投入、經費合理分擔、政策導向明確、多元混合資助、各方責任清晰”的基本原則,建立以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補助金為主體、幼兒園減免費用等為補充,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學前教育資助政策體系,從制度上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入園問題。

  二、實施范圍

  全縣公辦幼兒園和經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不包括托兒所、親子園等早期教育機構。

  三、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在園幼兒,優先考慮城鄉低保戶家庭幼兒、孤殘幼兒、烈士子女、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幼兒、少數民族特困家庭幼兒、家庭遭受重大災害或變故的幼兒。補助對象重點向農村幼兒園傾斜。

  四、資助標準

  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元。

  五、經費來源

 。ㄒ唬┴斦摀。學前教育資助所需資金由上級財政和縣級財政共同負擔。

 。ǘ⿵氖聵I收入中提取資助經費。幼兒園要從事業收入中按3%—5%的比例提取資金,用于減免收費、提供特殊困難補助等。

 。ㄈ┕膭钌鐣栀Y助學。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捐資助學,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

  六、資助資金的申請與撥付

  學前教育助學金每學年初申請和評審,按學期發放,具體程序如下:

 。ㄒ唬┍O護人申請

  每年的9月份,兒童監護人持戶口本及相關證件向就讀幼兒園提出申請,領取并填寫《寧遠縣學前教育資助申請表》,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低保家庭兒童: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低保證及復印件。

  2.孤兒: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兒童福利證及復印件。

  3.殘疾兒童(殘疾家庭兒童):提供殘聯發放的殘疾人證及復印件。

  4.烈士子女:提供民政部門烈士子女的證明及復印件。

  5.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子女:實際居住地鎮政府、村委會(社區)共同出具的相關證明或者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少數民族特困家庭幼兒: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實際居住地鎮政府、村委會(社區)共同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其他貧困家庭子女:實際居住地鎮政府、村委會(社區)共同出具的相關證明。

 。ǘ┱{查摸底。

  幼兒園評審小組對申請對象的家庭情況進行入戶調查摸底。

 。ㄈ┵Y格審查。

  幼兒園評審小組根據調查摸底情況對申請對象進行資格審查,并確定擬定人選。

  (四)公示對象。

  對審查符合條件的受助幼兒及其監護人名單要在幼兒園顯要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收社會各界監督。

 。ㄎ澹﹨R總報批。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各幼兒園按要求采集受助幼兒及其監護人有關信息并匯總,填寫《寧遠縣學前教育資助匯總表》,由園長和幼兒園資助管理工作人員簽字后,加蓋幼兒園公章,報縣教育局、縣財政局審批核準。

 。⿹芨顿Y金。

  由受助幼兒監護人提供涉農惠農資金賬號,縣財政采取國庫統一支付的方式,及時足額將資助資金直接發放到受助幼兒監護人的銀行卡上。資金發放到位后,幼兒園要組織家長在發放名單上簽字確認,并納入幼兒園賬務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學前教育資助工作在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等相關部門的監督指導下,由幼兒園具體實施。各幼兒園要把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幼兒作為一項落實國家惠民政策的重要任務,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各幼兒園園長要親自抓,并明確一名專人具體抓。幼兒園要成立由村(社區)干部、學生家長和教師代表組成的評審小組,制訂具體工作方案,確保資助工作順利實施。

  (二)落實工作責任。學前教育資助工作實行園長負責制,各幼兒園要嚴格按照資助對象的界定標準、辦法和程序,組織評審,嚴把資格審查關,嚴禁弄虛作假,騙取、套取補助資金。同時,嚴禁借發放補助資金之機,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ㄈ┙⑿畔n案。各幼兒園要建立受助幼兒的信息檔案,將受助幼兒的有關材料(資助申請表、貧困證明材料、受助幼兒申請名單、發放名單、公示結果及資金發放等有關憑證和其他資料)分年度建檔備查。

 。ㄋ模┘訌姳O督檢查。財政、教育部門會同物價、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加強對學前教育資助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擠占、截留、挪用補助資金,虛報幼兒數騙取、套取補助資金,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等違規行為,由財政部門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及其他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加大宣傳力度。各幼兒園要建立宣傳專欄,并通過多種形式宣傳資助政策,使黨和政府的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 8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學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全面落實學前教育資助政策,保障適齡兒童受教育權利,促進學前教育又好又快發展。

  二、資助范圍和對象

  在我園就讀的具有巨龍鎮常住戶口的兒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列入受助范圍:

  1、低保家庭兒童;

  2、孤兒;

  3、殘疾人家庭兒童或殘疾兒童;

  4、軍烈屬子女;

  5、因重大疾病、意外災難等原因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兒童。

  三、具體實施措施

  (一)成立"龍湖鎮第一幼兒園學前教育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各班班主任

  領導小組本著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集體認真研究,嚴格審查,確保我園最困難的兒童和家庭都能及時得到資助。

  (二)辦理程序

  1、資助申請。符合條件的受助兒童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先到本班教師處領取《學前教育國家資助申請表》,如實填寫資助申請表向我園提出書面申請,同時提交符合資助條件的有效證明材料及其復印件三張。

  2、資格審定。

  1)成立幼兒園資助評審小組,評審小組由園長、教職工代表和家長代表組成,人數不得少于5人。

  2)評審小組根據幼兒家長或監護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實施方案相關規定,對提交的資助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審核。

  3)評審結束后,將受助幼兒名單在園內園務公示欄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老師和家長的監督。

  4)公示無異議后,由幼兒園統計匯總受助幼兒信息連同申請材料的復印件,經園長簽字同意加蓋單位公章,報至縣教育局審核和確認。

  5)建立幼兒資助信息檔案,將資助幼兒有關材料妥善保存。

  3、資助資金發放

  教育局根據幼兒園上報資料進行審核確定幼兒名單,填報《學前教育資助名冊匯總表》,再由縣財政局將資助資金發放給受助兒童家長或監護人。

  (三)所需材料

  1、受助兒童家長或監護人填寫的《學前教育國家資助申請表》3份;

  2、受助兒童和監護人戶口簿復印件3份;

  3、受助兒童符合資助條件的有效證明材料及其復印件(可一項或多項):

  1)低保家庭子女經縣民政局簽署意見和民政部門發放的低保證及其復印件3份;

  2)孤兒經縣民政局簽署意見和民政部門發放的兒童福利證其復印件3份;

  3)烈士子女經縣民政局簽署意見和民政部門發放的烈士子女證明及其復印件3份;

  4)殘疾人家庭或殘疾兒童經縣殘聯簽署意見和縣殘聯發放的殘疾人證及其復印件3份;

  5)特殊困難家庭兒童須實際居住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出具的.因重大疾病、意外災難而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及相關證據。

  4、受助對象提出申請時,必須提供所有證明材料原始件和規定的復印件,原始件經幼兒園核對與復印件相符后當場退給受助兒童監護人。

  (四)工作要求

  1、加強宣傳力度。通過網站、宣傳欄、通知、家長會等各種渠道廣泛宣傳政策,采取形式多樣、行之有效的宣傳方式,將資助政策宣傳到幼兒園所有家庭,確保符合資助條件幼兒都能及時得到資助。

  2、落實工作責任。學前教育資助工作實行園長負責制,幼兒園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此項工作,建立資助檔案,將幼兒資助申請表、貧困證明、公示材料、資金發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分年度建檔備查。

  3、加強資金管理。資助經費實行園長負責制,園長是第一責任人,對資助工作負主要責任。我園嚴格加強資金管理,結合實際制定資助經費管理細則,配備專職人員具體負責資助資金的發放及名冊登記、檔案保管工作。資助經費實行?顚S,專賬核算。學期末或學年末在本園校務公開欄公示資助資金使用情況,接受老師和家長的監督。

  4、嚴格工作程序。認真對待資助工作,嚴格按照資助對象的界定標準、實施方案的程序,確定資助對象。加強幼兒學籍管理,確保資助信息真實、可靠。對在資助工作中存在騙取、套取、虛報冒領等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并追究當事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 9

  一、積極宣傳各級政府的資助政策和有關規定,督促各級學校嚴格執行國家的資助政策和規定。

  二、督促各級學校認真評議申請資助的學生在校期間的經濟生活狀況,確保符合條件的學生得到資助。

  三、督促各級學校根據評議結果,將受助學生名單在校公示一周以上,無異議后上報名單及有關證明材料。

  四、準確掌握國家助學金及其他資助資金的管理。對符合條件的`學生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嚴格的審查。

  五、適時對有關受助學生使用資助金的情況進行調查;對受助學生異動情況進行檢查;對各級學校發放資助資金情況進行審查,防止弄虛作假、截留挪用專項資助資金。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六、及時向財政及有關部門申請下撥資助款,確保資助資金及時、準確、足額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七、監督資助資金發放的清查、記賬工作,確保?顚S。

  八、做好資助工作資料收集、整理、存檔工作,接受社會監督。

  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 10

  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主任陳希原21日指出,進一步規范學生資助管理制度,規范各級監督管理職責,規范學生資助程序,規范資金管理,規范信息管理。

  21日,國新辦就《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有關情況舉行發布會。會上,有記者提問稱,在學有所教領域,《國家標準2021》主要明確了各級各類學生資助項目的標準。這些學生資助項目保障學有所教的效果如何?今后在保障學生實現學有所教方面還有哪些考慮?

  陳希原表示,黨中央、國務院非常重視學有所教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目前,我國已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國家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在制度上實現了“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為做到學有所教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其中,學前教育: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補助”的原則,由地方政府對普惠性幼兒園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予以資助。

  義務教育:對城鄉所有義務教育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生活費,為貧困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

  普通高中教育: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對原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雜費。中等職業教育:對所有農村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民族地區學生、戲曲表演專業學生免除學費,對一、二年級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

  陳希原指出,各項學生資助政策的全面落實,切實減輕了經濟困難學生家庭的經濟負擔,增強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為辦好人民滿意教育、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較大的貢獻。

  一是保障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因經濟問題輟學,促進了我國各教育階段入學率和鞏固率的提高,促進了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

  二是提高了貧困地區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水平,明顯改善了他們的營養結構,增強了身體素質。

  三是推動了中等職業教育的發展和高中階段教育結構的調整,促進了技能型人才的培養。四是有效促進了貧困家庭子女通過接受教育實現高質量的`脫貧。

  陳希原稱,學生資助是一項需要長期抓好的工作。下一步,教育部將全面提升學生資助的服務水平,進一步織密扎牢學生資助保障網。

  一是在完善政策上下功夫。根據經濟社會的發展水平,以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受助需求,適時調整資助范圍和資助標準,進一步完善資助政策,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完成學業、成長成才提供堅實的政策保障。

  二是在規范管理上下功夫。進一步規范學生資助管理制度,規范各級監督管理職責,規范學生資助程序,規范資金管理,規范信息管理。

  三是在精準資助上下功夫。努力實現預算分配精準、資助對象精準、資助標準精準、資金發放時間精準。

  四是在資助育人上下功夫。在教育教學的各個環節、各個方面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重點幫扶,形成全員參與、各部門配合、各教育教學環節統籌協調的資助育人機制,促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更好地成長成才。

  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 11

  一、資助對象

  在肥合六八一中學就讀的全免費生中品學兼優、家境貧寒的學生。資助比例不超過全免費生的10%。

  二、資助方式及標準

  勤工助學:主要用于解決貧困生相關學習費用,學校安排勤工助學崗位,標準為10元/小時,按每人工作時間,由學校按月向學生發放現金。

  三、申報和評審

  (一)申報

  1、申報程序:由學生本人書面說明家庭經濟狀況,提出勤工助學申請。申請交給班主任,由班主任初審后交年級部,由年級部統一審核,并報政教處。

  2、申報資料:

 。1)學生書面申請及《肥合六八一中學貧困助學申請表》。

 。2)學生所在村委會或街道(社區)提供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

 。3)班主任及生活教師的意見。

 。4)年級部簽署審核意見。

  3、申報時間:每年9月15日前。

  (二)評審

  1、評審程序:

 。1)各年級部對申報資料進行嚴格審核,報送學校政教處。

  (2)政教處報學校助學管理辦公室組織審定,確定受助名單。

  2、公示

  (1)獲勤工助學資格的學生名單在校內公示一周。

 。2)經公示無異議,確定最終獲得勤工助學資格學生名單。

 。3)審定時間:每年9月30日之前。

 。ㄈ⿲W生助學實行一年一審。

  四、資金來源

  學校設立勤工助學專項經費。

  五、勤工助學工作的管理

 。ㄒ唬C構及職責:由校長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勤工助學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政教處。勤工助學管理辦公室全面負責有關規定及方案的制定,資格審查及認定,以及負責相關的其它各項工作。

  (二)經費管理:

  1、由會計室負責現金發放。

  2、每學年由學校安排足額專門款項用于助學,?顚S谩

  3、建立健全相關的'財務和審計制度,勤工助學管理辦公室應加強平時款項使用的管理;并在每年6月底之前進行助學款的財務審計。

 。ㄈ┣闆r跟蹤與反饋

  1、加大管理力度,及時了解享受勤工助學者家庭經濟的真實情況,確保有限的資金用在最需要的學生身上。

  2、班主任應準確掌握學生家庭經濟狀況、變化,一旦好轉,應及時通過年級部向助學管理辦公室反饋,由助學管理辦公室作出是否中止的決定。

  3、由助學管理辦公室組織,每年6月30日前各年級部應將接受資助學生的各方面表現情況報校助學管理辦公室。

  4、加大監管力度,杜絕在貧困生助學金的評定和發放中弄虛作假及以權謀私的現象發生。一旦發現上述情況,立即停止勤工助學資格,追回已發款項,并給予當事人相應的處理。

  六、其它

  1、勤工助學如無特殊原因,不得半途而廢。

  2、受助學生如因學習成績不佳導致補考,則暫停受助資格。

  3、受助學生如因行為不端導致紀律處分,則取消受助資格。

  七、未盡事宜由助學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本規定自20xx年x月起實行。

  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學生資助行為,加強學生資助管理,提高資助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工作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各項學生資助政策,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生資助管理的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生資助規章制度;堅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戰略目標;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學生資助行為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學生資助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資助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管理,?顚S茫粚W校資助金的使用進行控制和監督。

  第四條學校學生資助項目包括: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免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國家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校內資助資金、貧困高一新生慈善愛心捐助等。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五條學校成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全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開展。

  第六條校長是學校資助工作的第一負責人,學校資助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教務處統一管理。

  第三章資金管理

  第七條資助經費來源包括財政預算安排、社會捐贈、學校自籌等。

  第八條學校要嚴格按照各資助項目的評審辦法,開展申請、評審、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第九條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資助項目和用途并且要

  求單獨核算的資助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向上級報送資金使用情況;資助項目完成后,應當做好資金發放表和使用效果的書面總結,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十條資助金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資助項目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資助政策沒有統一規定的,結合學校實際情況規定,但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

  第十一條學校要加強對資助資金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十二條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對學生資助資金實行分賬核算,?顚S,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四章檔案管理

  第十三條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資助檔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級各部門相關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檔案材料還包括:

  一、高中貧困生建檔

 。ㄒ唬└咧屑彝ソ洕щy學生情況調查表(附相關證明材料)。

  (二)高中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匯總表。

 。ㄈ└咧须A段家庭經濟困難歷屆學生統計表

  二、高中國家助學金

  (一)xx省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申請表(附相關證明材料)。

  (二)xx省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明細表

  (三)xx省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匯總統計表

 。ㄋ模┵Y助對象公示材料、學校認定公示材料。

  (五)上級下達的銀行單

  (六)學生簽領憑證

  (七)資助對象受助后相關情況反饋

  三、貧困高一新生慈善愛心捐助

 。ㄒ唬┦苤鷮W生匯總表。

 。ǘ⿲W生申請材料

  (三)簽領憑證等

  四、校內資助資金

  (一)申請表

 。ǘ┕静牧

  (三)匯總表

  (四)發放簽領表

 。ㄎ澹⿲W生品學兼優相關資料。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學校負責核定各資助項目的資助人數和資助標準,報上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審批。每學期結束前,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教務處要將各資助項目的落實情況和資金的下達、發放等情況向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匯報,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對資助工作的督查指導。

  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 13

  一、總則

  為了規范學生資助行為、加強學生資助管理,提高資助資金管理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工作健康發展,根據區資助中心學生資助政策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1、學生資助管理制度的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生資助規章制度;堅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戰略目標;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學生資助行為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學生資助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資助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加強管理,?顚S;對學校資助金的使用進行控制和監督。

  二、組織機構和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學生資助評審小組和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金對象初步評議小組,實行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三級管理負責制度。

  1、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制定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認定的實施辦法,負責公示并審批確認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名單。

  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學校資助評定小組承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對象認定的組織和管理工作,由學校領導和教師代表組成,學校資助評審小組負責審核各班級推薦上報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提出擬確認資助對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

  學校資助評審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由xx擔任學生資助工作管理人員,負責學生資助管理具體工作,建立專門檔案,將學生申請表、困難證明材料、受理結果、公示情況、資金發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分年度建檔備查。

  3、各班成立以班主任為組長,由班主任和任課教師承擔資助班級認定評議小組,資助班級認定評議小組負責本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和認定于民主評議工作。

  三、認定標準

  認定工作堅持實事求是,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實行民主評議和學生評定相結合的`原則。不得降低條件和標準,不得搞平均分,不得隨意擴大資助范圍。

  四、資助申請審批程序

  1、每學年開學初向所有學生、家長宣傳國家的學生資助政策,讓所有學生及家長了解政策、參與監督。

  2、公開資助信息。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資助名額或金額,通過在校內張貼公告等途徑公開資助信息。

  3、申請資助的學生于每學年開學初,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并向學校提交由所在村(社區)委員會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狀況證明。

  4、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后,評定評議小組對申請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進行認真審核,按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進行認定,擬確定資助名單。

  5、學校學生資助評審小組認真審核班級認定評議小組申報的初步評議結果(若有異議,應在征得班級認定小組意見后予以更正),審核通過后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名單提交學校學生資助更正領導小組。

  6、學校學生資助領導小組經研究、審批,確定后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名單在學校內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上報縣資助管理中心審批。

  五、資金管理

  1、資助經費來源于財政預算安排。

  2、學校要嚴格按照資助項目的評審辦法,開展申請、評審、公示、核定、發放工作,做到公平、公主、公開。

  3、學校應當按照要求向上級報送資金使用情況;資助資金發放完成后,應當做好資助資金發放表(領取人簽字按手。┗蛲ㄟ^銀行卡發放的銀行回執存檔,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4、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對學生資助資金實行分賬核算,?顚S茫坏媒亓、擠占、挪用,同時應當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相關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六、檔案管理

  學校要做好學生資助管理檔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級各部門相關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名冊等檔案資料,包括:

  1、上級相關資助文件;

  2、學校資助管理辦法;

  3、學生資助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

  4、宣傳、評議、公示、發放過程等影像資料;

  5、卡戶學生名冊;

  6、受資助學生簽字名冊(通過銀行卡發放的還要必須有銀行發放回執、憑證);

  七、監督檢查

  為加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的管理,學校資助評審小組和班主任每學期應定期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對象進行資格復查,通過電話、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受資助資格。

  學校設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對象認定工作舉報電話,廣泛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并要加強學生思想教育,教育學生如實提供家庭經濟困難情況,及時告知家庭經濟狀況顯著變化情況。如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發生顯著變化,學校將及時做出調整。

  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 14

  為使我校資助管理工作規范、順利實施,切實把國家這項“惠民工程”落到實處,增強管理機構工作人員的工作職責,使資助管理機構的工作得到有效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強國家助學金資助政策的.宣傳力度,廣泛利用各種媒介、采取多種形式,向全校進行廣泛宣傳,切實把這項國家惠民政策宣傳到位,使之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2、嚴格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政策的申請、認定工作,規范評審程序。對學生的認定應按政策要求嚴格審查、嚴格把關,按實際下達的名額執行。建立和完善受助學生相關資料,將學生申請表、戶籍證明材料、受理結果、公示情況、生活費補助金發放及變動情況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記錄在案,建檔備查。

  3、做好學生資助信息報表完整、及時,做到無虛報、錯報、重報、漏報行為的發生。

  4、生活費補助金嚴格按受助學生實際在校時間核發,實行動態管理。

  5、班級要及時向校學籍管理部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報送學生異動情況,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應根據學生異動情況及時調整生活費補助金的發放。

  6、嚴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對公示中出現的問題,記錄在案,及時處理。

  7、學校資助管理要嚴格做好助學金采取就餐卡形式發放,做到無代領,無實物或服務形式抵頂或扣減行為,無強制消費或抵減學費等行為。

  8、加強資助工作的公開、公正,“陽光”進行,對經校資助管理中心審核認定享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要予以公示,學校設立舉報投訴電話,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生資助檔案管理,根據我校學生資助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學生資助檔案是指在我鄉各學校學生資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價值的文字信息(含文字、圖表等)、材料、聲像、電子資料、原始數據等歷史記錄。

  第三條 學生資助檔案管理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確保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四條 學生資助檔案工作是學生資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學校應加強對本校學生資助檔案工作的領導,將學生資助檔案工作納入工作計劃,與學校其他工作同步布置、檢查、驗收,確保學生資助檔案的全面建立和完善。

  第二章 學生資助檔案的構成與歸檔

  第五條 學生資助檔案原則上分為文件類、上報審批信息類和原始材料類。

 。ㄒ唬┪募悾焊骷壻Y助文件,重要資助會議、會談記錄,來信來訪及調查記錄, 核查通知及回復,其他有保存價值的材料。

 。ǘ┥蠄髮徟畔㈩悾贺毨J定表、資助審批表、各類資助統計報表、資助資金發放領取名冊及資助信息系統所形成的電子數據。

 。ㄈ┰疾牧项悾焊鲗W校的貧困、低保、申請等原始材料。

  第六條 歸檔的資助檔案材料應做到規格規范、字跡工整、齊全完整,真實反映情況。書寫材料應符合耐久要求。

  第七條 各校對應歸檔的文件(包括電子信息等)要及時歸檔整理完畢并立卷裝盒。

  第三章 學生資助檔案的管理

  第八條 資助文件類、上報審批類學生資助檔案管理服從學校統一規定;學生原始材料類檔案保存期限執行上級資助管理部門要求。

  第九條 各學校學生資助檔案要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人員要定期對檔案保存情況進行檢查,人員調動或離開學生資助崗位時必須辦理學生資助檔案移交手續。

  第十條 各學校應建立學生資助統計制度

  第四章 學生資助檔案的利用

  第十一條 學生資助檔案的'提供和利用,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學生資助檔案不對外開放。上級相關部門根據需要可以查閱學生資助檔案。查閱者不得丟失、損毀、涂改學生資助檔案。

  第十二條 受助學生要求查閱本人檔案的,須經校學生資助中心負責老師同意。

  第十三條 外單位查閱我校學生資助檔案,須經學校資助領導小組批準,并辦理登記手續。

  第五章 學生資助檔案的鑒定與銷毀

  第十四條 各學校負責本學校學生資助檔案的鑒定工作。

  第十五條 各學校不得擅自銷毀學生資助檔案。對保管期滿的學生資助檔案,學校負責老師應及時向校學生資助領導小組提交申請,獲批后方可作相應處理。

  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 16

  為了保護好獎助學金、助學貸款、困難學生資助等項工作的紙質檔案,維護紙質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便于保管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檔案管理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刻苦鉆研業務,嚴格按照檔案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辦事。

  二、資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都必須及時歸檔保存。

  三、檔案資料歸檔后要進行分類、編目和鑒定工作。

  四、檔案資料做好防潮、防塵和防蟲等保護工作。

  五、檔案資料存放要排列有序,編制相關的文號,便于查找。

  六、定期對檔案保管的狀況定期進行檢查、清理和核對。

  七、檔案外借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借出檔案須在規定時間內歸還。

  八、年終組織相關收集整理有關資助資料,分類裝訂、分類編號、分類保管。

  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 17

  一、成立學校經費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受資助對象資格范圍:

  1、持有農村五保供養證的學生;

  2、持有農村特困戶救助證,即年人均純收入低于700元以下的特困戶。

  3、屬于農村“三無”(無勞動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扶養義務人或雖有法定扶養義務人但扶養義務人無扶養能力)對象的學生;

  4、社會孤兒、單親家庭的青少年;

  5、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證,即家庭人均生活費水平處于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的特困戶。

  三、申請辦理資助生相關手續及流程:

  1、每學期開學初,學生家長攜帶戶口薄等相關證件及證明到班主任處登記、申請。

  2、學校組織相關人員對各班上交來的.貧困學生資料進行調查、走訪、會辦造冊。

  3、會計室對資助生名單進行逐一核對并及時在學校公示欄處對社會會示一周,接受社會監督,凡舉報屬實的,一律取消受資助資格。

  4、會計室建立受資助學生電子檔案。

  5、受資助學生的經費由學校集中申請,統一造冊受資助人或學生家長簽字發放。

  四、資助資金的來源

  由上級財政統一撥款,實行專人管理,確保?顚S,嚴禁擠占、截留和挪用。

  五、資金發放后的帳務

  及時上報經費的發放情況并做好賬務處理。

  六、本制度未盡事宜歸校長室解釋。

  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升學生資助工作質量,完善學生資助工作政策措施,加強學生資助工作過程管理,有效防范違法違紀現象發生,切實維護受助學生利益,促進學生資助工作健康持續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生資助責任追究是指在監管和履行學生資助工作職責過程中發生失職、瀆職、失誤或其他個人原因,對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時對相關人員的追究與處理。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學校負責人、學校資助管理人員、各班主任等人員。

  第四條 責任追究堅持下列原則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則;

 。2)實事求是、客觀、公平、公正原則;

  (3)懲前毖后、有錯必究原則;

  (4)“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負責”原則;

  第二章工作職責

  第五條 是否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落實學生資助屬地責任和主體責任,強化專項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管力度,認真查處檢查中發現的、學生及家長投訴舉報的違法違紀案件。

  第六條 是否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資助對象的評審工作,是否嚴格履行程序、按章操作,保證資助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第七條 是否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資助范圍和標準落實學生資助政策,確保公示名單與受助學生名單完全一致。

  第八條 助學金資金是否及時、足額到位,確保無截留、無挪用。

  第九條 是否建立健全受助學生檔案庫,是否加強學生資助工作檔案管理,做到資料齊全、整理規范。

  第三章 責任追究范圍

  第十條 對因領導不力、疏于監管導致發生嚴重套取、騙取、挪用學生資助金案件的,要依紀依法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第十一條 學校領導小組有對評審小組的評審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指導的責任,每學年至少開展一次以上的檢查工作。

  第十二條 評審小組要對領導小組的認定結論負責。評審小組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接受班級、家長提交的學生申請及證明材料后,要按照家庭經濟困難認定要求對申請補助學生的家庭貧困程度進行審核,學校應派人進行家訪、村居、鄰里周邊進行調查,并留存現場資料,以保證提交領導小組的'擬定受助學生名單及材料真實、有效。對評審小組工作人員在評審過程中,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進行責任追究。

  第十三條 對領導小組成員由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有暗示評審人員的評審行為,以致影響評審小組的公正評審和操作程序,給學校評審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進行責任追究。

  第十四條 對學;蚓唧w負責工作人員在補助資金發放的過程中,有挪用、虛報、騙取、冒領等行為進行責任追究。

  第四章 責任追究形式

  第十五條 責任追究問責形式,視情節輕重;

  一是告誡;

  二是通報批評:

  三是有違紀行為的,除追繳違紀資金外,還提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調查處理;

  四是構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東營區辛店街道中學學生資助工作監督,舉報電話:xx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 19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縣教育局關于學生資助管理的文件、會議精神,進一步規范學生資助工作,杜絕違法違規行為,保障學生資助資金安全,切實維護學生權益,明確工作責任和工作職責,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資助工作中如出現以下問題,將進行追責

  1、在貧困生推薦、評審、認定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謊報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的、隱瞞學生家庭真是情況的;

  2、本班非常困難學生漏報的;

  3、對困難學生排序不公正的;

  4、在資助工作整個過程中,借故向困難學生家長索取好處費、參與家長宴請、收受家長禮品、接受家長安排的旅游、娛樂等;

  5、代替學生家長冒領救助金;

  6、克扣部分資助金;

  7、不能及時將資助金卡發給學生家長;

  二、責任追究

  針對以上出現的情況,學校資助領導小組將酌情進行以下處理:

  1、情節輕微,未造成影響的,對責任人進行警告處分;

  2、情節輕微,但造成一定影響的,對責任人進行警告,全校通報,年度考核不得認定為優秀;

  3、情節嚴重,但構不成違法犯罪的`,對責任人記大過一次,取消三年的評優選模資格;

  4、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報請司法機關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 20

  為規范我校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工作,根據縣教育局、財政局有關要求,以及國家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相關政策,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學校在校長領導下,由專人負責資助貧困生工作,成立由學校、學生家長和教師代表組成的評審小組,負責貧困生的初審和申請,研究擬定受資助學生名單和資助形式。

  二、資助原則:

  不得降低條件及標準,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隨意擴大資助范圍,不得將財政供養家庭和非困難家庭子女列為照顧對象。

  三、資助對象的界定標準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法律、社會公德和校規,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勤奮好學。

  2、家住農村地區(持農村戶口)并在農村學校就讀的,確因家庭經濟困難而無力負擔寄宿生生活費的學生。

  3、下列情況,品學兼優的學生優先資助:

  (1)孤兒(含艾滋孤兒)、烈屬、軍屬家庭困難的子女,殘疾家庭子女,殘疾學生。

  (2)父母一方死亡、離異的單親貧困家庭子女。

 。3)低;蛱乩Ъ彝プ优。

  (4)因受災、疾病等原因導致家庭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資助申報審批程序

  1、每學年開學初向所有學生、家長宣傳國家的學生資助政策,讓所有的'學生和家長了解政策、參與監督。

  2、公開資助信息。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資助名額,通過在校內及學生家庭所在的鄉鎮、村、組張貼公告等途徑公開資助信息。

  3、貧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請資助的學生于學年開學初,由本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并向學校提交由所在村委會出具的家庭經濟狀況證明。

  4、學校評審小組對申請資助學生有關情況進行認真審核,按學生家庭經濟貧困程度排序,提出貧困生資助名單,在學校和所在村、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后,學校將資助名單,公示情況上報縣資助中心審核確定。

  5、學校通知受助學生填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金領取表》,并由學生及其監護人簽字確認。

  6、資金的發放。學校在收到縣下撥的資金后,要在三個工作日內將資助的資金發放到學生手中。

  五、資助資金實行單設科目、獨立核算,確保?顚S,嚴禁擠占、挪用。

  六、受資助學生名單、資助項目和金額應在學校校務公開欄公布,建立檔案,并報上級部門備案。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確保資助資金用于最急需的貧困學生。對于出現問題的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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