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3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臨時用工是指為公路,施工需要而招用的季節性臨時工人和民工。
2、確因養護、施工需要,使用一年以上的臨時工,必須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簽定勞動合同,確定合法勞動關系。
3、招用臨時工必須年滿18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與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認真、服從分工、短時間內就能勝任本崗位工作。
4、特種作業崗位或技術性較強崗位確需招用的臨時工,必須持有本人有效技術證書和有效操作證,并經安全、人事部門考核審定后方可錄用。特別是駕駛人員,駕齡不到三年或發生事故者禁止招用。
5、臨時工必須憑本人身份證、就業證(卡)、人口暫住證等證件由人事部門辦理臨時用工協議和安全協議,加強管理,建立臨時工花名冊及有關臺帳。
6、招用的臨時工,用人單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作業,特殊工種,則應進行專業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后方可上崗。同時做好臺帳記錄工作。
7、根據生產崗位的實際需要,對臨時工應按國家規定,提供勞動安全條件,配發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2
黃河施工單位承包工程勞動強度大、苦、臟、累、險,而單位本身人員編制有限,不可避免地會雇傭一些臨時工完成工程或承包給一些施工隊。使用這樣一支施工隊,雖然具備工資成本降低、招退自主、使用方便等特點,但是從整體情況看,這只隊伍文化知識差,安全意識及法律觀念淡薄。因此,在工程施工當中容易出現圖省事、趕進度、違章蠻干等現象。由于管理上的松散,監督檢查的不嚴格,更容易造成臨時工自身傷害,單位職工被臨時工傷害或違規施工時出現事故傷害。
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有很多種,總結了一下有以下三種:
1.單位采取以包代管的方法,實際上是包而不管。
2.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簽訂“工傷概不負責”的相關承包合同,使臨時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
3.不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未簽就進入工程現場,勞動合同到期后不辦理補簽手續。
這些現象在黃河單位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單位依法安全用工意識淡薄,給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了一大安全隱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勞動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雇工合同“工傷概不負責”是否有效的批復》的用工要求,黃河單位使用臨時工,應該采取更嚴格有效的防范措施。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安全控制:
1.必須建立健全用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單位內部各部門的管理職責,嚴肅施工進場紀律。
2.依法承擔臨時工安全管理的義務,樹立“誰用工,誰管理”的思想,切實保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秩序,維護臨時工的安全與健康。
3.嚴格審查臨時工程隊的營業執照所確定的范圍,施工許可證,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資格證書,臨時工程隊還應持有法人代表證明書或法人委托書。避免將工程包與無相關資質的承包人。
4.開展崗前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從事特殊作業的臨時工還必須持有安監部門簽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作業。
5.用工期限超3個月以上,還必須到縣以上勞動仲裁部門辦理勞動合同簽證手續,與臨時工簽訂《臨時工勞動合同書》。
6.為臨時工繳納工傷保險及團體意外傷害險,或委托勞務派遣機構及時辦理臨時工相關社會保險。
7.工程管理部門要加強作業現場的監督檢查,發現違規,立即制止。還要加強臨時工住宿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只有不斷強化、規范臨時工的安全管理,才能杜絕、減少施工中的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臨時工的人身安全與黃河施工單位的經濟效益。
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實行“誰用工,誰管理”的原則,部門使用臨時工必須執行學校的臨時用工管理制度,嚴格審批手續。
2、用人部門要嚴格審查被用人員的身份,并將有關證件報學校保衛部門審核存檔備查。
3、臨時人員應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使用合同、協議,使用期內應遵守校紀校規,服從學校統一管理。
4、臨時人員憑學校印發的臨時出入證進出校門,不準將非本校人員帶入校園,不準將校內物資帶出校外。
5、臨時人員必須根據公安部門的要求主動辦理暫住手續,并按學校規定交納一定數額的治安保證金。
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對臨時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2內容
2.1因生產需要使用臨時工時,用人單位應提前申請報公司綜合部,經批準后方可雇用。
2.2雇用的臨時工必須持有有效身份證及本地臨時居住證。
2.3臨時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勞動紀律、保密及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2.4必須與雇用的臨時工簽定勞動合同或協議并注明安全責任。
2.5臨時工必須遵守公司內各項管理規定,不得隨意串崗。
2.6臨時用人單位負責臨時工的日常管理,其它有關管理部門有權對臨時工的違章行為進行處罰。處理結果通知公司綜合部及有關部門,罰款可直接從雇用臨時工單位扣除。
2.7臨時工不得進入公司安全重點部位、要害部門,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審查批準,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8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的臨時工,經教育不改者應解除雇傭關系。
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總則
為認真貫徹執行電力部《關于安全工作的決定》,切實加強承包工程及外包工、臨時工的安全管理,明確安全責任,杜絕以包代管,防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內容與規定:
1、不論采取何種承包形式,在承包合同中要有明確的安全要求和質量標準,以及發包和承包雙方對安全應負的責任,并制定出切合實際的安全技術措施。
2、在進行新建、改建和重要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時,主辦部門應有安監人員參加。
二、安全要求:對外單位的安全要求:
1、承包單位應有上級勞動部門頒發的合格證書(安全合格證和施工合格證),具有法人資格。在進行資格審查時,必須有安監人員參加;
2、承包單位應有能勝任承包任務的領導班子,熟悉承包工程及施工現場有關安全要求的技術人員和熟練工人,以及完善的施工機具和安全防護設施;
3、承包單位必須準確認真執行發包方有關規程制度、安全要求和技術措施;
4、要有安全監察機構和施工質量監督系統;
5、接受發包方安全監督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6、對有可能造成觸電、停電、誤動和其它事故的任務,應同發包方共同制定施工安全組織技術措施,明確責任,經安監人員審查,主管熱電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
7、開工前要履行工作票手續。必要時在發包方指定的監護人監護下進行工作;
8、外包工程施工隊伍進入生產現場前,要進行安全教育,經安監部門認定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三、對外包工、臨時工的安全要求:
1、各專業所用外包工、臨時工,經人事部辦理用工手續后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工作。用工部門必須明確專人負責安全管理,每天對其進行安全教育,交待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項。發生不安全情況按“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統計考核用工部門;
2、用工部門要對外包工、臨時工加強管理,并給予必要的關心和支持。外包工、臨時工應自覺遵守公司各級安全制度,接受安監人員的檢查指導。如有違章作業,安監人員有權制止,直至停止其作業,并予以處罰。由此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損失由承包單位負責。
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部門因工作需要,使用臨時工、民工、包工隊時,除按時辦理有關手續外,須經保衛處審查備案。
二、審查同意后,須填寫外來人口登記表及花名冊一式兩份,并交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三張,身份證復印件,憑花名冊發放臨時出入證。
三、凡來校施工的包工隊必須把所有的人員,機械設備,施工工具造冊報保衛處備案,完工離校時應及時辦理有關手續,并自覺接受保衛處檢查。
四、包工隊要確定一名治保員,負責本隊的治保工作。
五、臨時工、民工、包工隊有違法犯罪行為的除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外,還要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和施工負責人的責任。
六、凡包工隊不按安全規程操作,使工程質量和人員安全無法保障及嚴重違反學校有關規章制度行為的,保衛處有權通知立即停工。
七、嚴禁使用電爐等電器取暖、做飯,一經發現,處以50---100元罰款,并沒收違規使用的電器,造成事故的,按情節依法追究責任。
八、未經許可,嚴禁在校內隨處堆放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嚴禁在校內焚燒垃圾及其它雜物,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一經發現,處以50---100元罰款,造成火災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九、嚴禁在教學、辦公、休息區域嬉耍、打鬧及其它嚴重影響正常教學、工作、生活秩序的行為,違者處以50---100元罰款。
十、建筑施工及車輛噪音應盡量避開學生上課及師生休息時間,確因工作需要的須呈請院領導批準。
十一、施工車輛必須憑保衛處核發的通行證入校,不得隨意亂停,嚴禁在校園內鳴喇叭;嚴禁在校內練車及其他違反學校交通管理秩序的行為,違者處罰50——100元。
十二、使用單位和分包工程負責人,要積極主動地配合保衛處搞好治安。對于積極檢舉、揭發壞人壞事,同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于包庇、容留違法犯罪分子的人員,依據情節,依法給予相應的處理。
十三、各用工單位要加強對所用各類人員的遵紀守法及安全教育,對違反校紀校規的,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觸犯刑事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7
商場臨時工程施工管理作業規程
1目的
為保障本物業管理服務單位轄區范圍內的公共安全、有序,配合完成各項施工并適時予以督導,以符合政府主管部門對物業單位的指導要求,特制定本規程。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物業管理服務單位轄區范圍內的的臨時工程施工管理,以及經營性質的各類廣告促銷、特種經營活動的施工管理。
3主要職責
3.1參照「zz廣場」《業戶手冊》、《裝修守則》的管理約定,對接受業主或使用人委托的施工單位進行適時監督管理,并協調有關物業供給事宜。
3.2對工程設計施工圖紙(方案)予以審定,并出具物業方意見。
3.3將有關工程過程中的進展情況,予以適時通報業主或使用人。
3.4對工程需整改事項予以書面通報,并配合施工方完成整改。
3.5對工程所需水電費用進行統計核算并結算款項到帳。
4程序要點
4.1圖紙(方案)審定
4.1.1業主或使用人提交工程項目資料,物業方聯系zz廣場項目部(必要時)進行審定,并出具書面意見。
4.1.2簽定《施工備案申請表》、《承諾書a版》。注1
4.1.3辦理《施工許可證》、《出入證》。注2
4.2施工方進場
4.2.1施工方提交施工進度計劃表于物業方備案,并辦理進場手續。
4.2.2物業方協調有關單位配合施工方進場。
4.3現場巡檢
4.3.1物業方客服部、工程部、保安部具體執行施工現場的巡檢工作,并填寫相關記錄。
4.3.2對施工過程中的違規事項予以制止,并落實整改事項。
4.4工程完工檢視
4.4.1物業方在工程完工時的完工檢視,并不代表政府主管部門的驗收,僅限于物業項目下的職責。
4.4.2物業方對完工檢視中發現的不符合審定意見項,需做出整改要求,并出具書面意見。
注1:當華云項目部進場施工時,簽署《承諾書a版》。
注2:當非營業時間進入商場施工時,物業必須另外開具《入店申請表》。
5相關文件
《業戶手冊》
《裝修守則》
6工作記錄
《入店申請表》
《施工備案申請表》
《施工承諾書a》
《施工承諾書b》
《整改單》
《施工跟進匯總表》
《臨時施工人員出入證》
《施工進度計劃表》
《施工會審意見書》
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總則
1、本辦法所指臨時工,是用人處室因工作需要,經學校批準招聘的使用期限在兩個月以上一年以內的臨時性、季節性用工。
2、首次被聘用的臨時工均實行一個月試用期制度。
3、本辦法中的工資管理條例適用于學校臨時性,短期的用工。
4、學校食堂臨時工由總務處根據本辦法單獨管理。
二、使用臨時工原則
1、工作需要,自愿上崗。
2、從嚴控制,審批后使用。
3、公開招聘,擇優錄取,嚴格考核,合約使用。
三、臨時工應聘的條件和要求
1、身體健康,年齡需滿18周歲,男性不超過55周歲,女性不超過50周歲。
2、應聘時,要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證》、《畢業證》、《失業證》、《計劃生育證明》、《下崗證》,健康證,相應資格證等相關證件。
四、臨時工招聘程序
1、用人處室提出申請,根據本部門定編、空崗和工作需要,在學校不能解決正式工的前提下,提出聘用臨時工申請(說明用工理由,崗位任務,學歷與專業要求,其他聘任條件,聘任期限等內容)報行政副校長。
2、招聘領導小組對應聘者進行應聘考核(采取面試、筆試、實際操作等形式)。
五、臨時工勞動合同
1、根據上級文件及學校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臨時工勞動合同每年簽訂一次。
2、在合同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部門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的。
(4)不履行合同,不按質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無故曠工或缺勤累計超過10天/年。
(5)嚴重失職,對用人處室造成損害的'。
(6)用人處室因工作任務發生改變,確需裁減人員的。
六、臨時工的管理、工資
1、臨時工招聘由學校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臨時工簽合同(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等)由總務處負責。
2、長期臨時工(指兩個月以上用工)由對口處室管理,安排工作,明確職責。臨時性工作要調用臨時工的,由用人處室向總務處申請,由后勤一名專職領導統一調配、記工,并向辦公室工資計算員核算工資。執行“申請--審批--安排工作--核算工資”流程。
3、臨時工以定額工資為準,月工資以實際工作月核算(不足半月的以半月計,寒暑假未安排工作的臨時工,不計月工資)。
4、臨時工所有工資歸口總務處管理(含月工資,監考,閱卷,臨時性調工等所有收入)。各處室以月為單位,單獨列表,將臨時工工資報總務處核對,再報辦公室審批。
5、臨時工作崗位工資標準由辦公室,總務處研究決定。
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9
因工作需要,我校在幼兒園、食堂、門衛及電工等部門招收臨時工若干名,為嚴格臨時工管理,特制訂下列制度。
一、要嚴格遵守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
二、所招收的臨時工要與學校簽訂合同,一年一簽。視工作表現可以續簽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
三、臨時工每年要體檢一次,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四、所招收的臨時工,年齡男不超過55周歲,女不超過50周歲。
五、要服從領導,聽從安排,堅守責職,有問題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反映。
六、同事間要團結協作,對服務對象要親切、自然,禮貌對人。
七、無特殊情況不得擅自中途離崗、辭職,否則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八、臨時工簽署合同時要提供必要的身份證,居住證及有關證件。
九、臨時工在工作期間及社會上要遵紀守法,恪守道德。
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臨時工是學校某些崗位的特殊性用工人員,管理好臨時用工人員,也是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進行,對臨時工的管理需做到:
1、新招臨時工要留下他(她)身份證復印件,并進行必要的調查。
2、上崗前要以書面的形式讓他明確其工作職責、工作時間及勞動報酬。
3、對在上崗后所出現的問題,要即時與他溝通、提出工作中不足并充分發揮他積極性。
4、對工作馬虎、責任性不強,經多次提出不改正的臨時工或應工作玩忽職守造成教學影響的人員一律進行解聘,以保證教學的正常進行。
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1、學校各部門使用臨時工應根據具體工作需要,適當招用臨時工,以補充后勤人員的不足,完成學校規定的工作任務。
2、臨時工用工與否,由總務處提出具體意見,報校長批準后方可使用。
3、臨時工錄用后簽訂合同,規定勞動任務及待遇后上崗。
4、在合同期間,臨時工如有違紀行為,經教育仍不改正,或有其它特殊變故,雙方可以終止合同,一般在合同期間內不得無故辭退臨時工。
5、合同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可繼續簽定合同。
6、如果中途無故有一方單方終止合同,賠償對方損失。
7、臨時工工作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紀律、制度,服從分工,服從領導,完成工作任務。對勞動表現好,超額完成任務,對學校有較大貢獻者應給予物質獎勵。
8、對臨時工待遇,在條件下許可的情況下,應逐年適當有所改善。
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為認真貫徹國家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進一步加強承包和臨時工的安全管理,防止人身事故和設備損壞事故的發生。適用于xxxxx熱電廠承包工程和臨時工的安全管理。
2引用標準
國家電力公司發布2000年5月1日發布的《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3關聯部門職責
3.1安監部負責承包工程和臨時工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3.2生技部、擴建處工程部是工程主管部門負責工程項目的管理。負責對承包方資質和條件的審查及承包工程安全責任書的簽發。
3.3人事部負責臨時工的統一管理。
3.4各相關單位負責承包工程和臨時工的具體管理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4.1.1工程項目發包前,發包方(甲方)工程主管部門必須對承包方(乙方)以下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
4.1.1.1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施工簡歷和近幾年來所安全施工記錄。
4.1.1.2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技術素質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4.1.1.3滿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
4.1.1.4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方是否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是否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是否設有兼職安全員。
4.1.2甲方對乙方的資質和條件審查后,符合規定的應依法簽訂合同。合同中應具體規定雙方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4.1.3承包工程開工前三天,乙方工作負責人應攜帶有關資料到甲方工程主管部門辦理“承包工程安全責任書”(見附件一)簽發手續。
4.1.4進入施工現場前,施工人員須經過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到甲方安監部門辦理安全責任書手續,交納一定的安全施工保證金。
4.1.4.1安全施工保證金的收取:承包工程費用在1,000,000元以上的,收取保證金30,000元;100,000元以上的,收取保證金8,000-10,000元;50,000元以上的,收取保證金3,000-5,000元;50,000元以下的,收取保證金2,000元。
4.1.5安全施工保證金在施工期間進行考核,工程結束辦理返還手續。具體考核如下:
4.1.5.1施工期間,乙方每發生人員重傷及以上事故,扣除其全部安全施工保證金。
4.1.5.2施工期間,乙方每發生一例人員輕傷及以上事故,扣除其安全施工保證金2000元;
4.1.5.3施工期間,乙方因違章作業造成甲方設備、建筑物等損壞事故,扣除其安全施工保證金1000-5000元,并負責賠償事故損失。
4.1.5.4安全施工保證金不夠扣除額時,須處以相等數額的罰款或從工程費用中扣除。
4.1.5.5安全管理費收費標準:按施工管理費的3-5%(或安全施工保證金的10-20‰)收取,總計不足100元的按100元收取。
4.1.6甲方工程所屬管理單位對承包工程須有專人負責,嚴禁以包代管。承包方對甲方工程所屬管理單位的設備、建筑物等造成損壞時,甲方工程所屬管理單位應及時匯報安監部及工程主管部門。
4.1.7承包工程涉及到設備系統時,由甲方工程所屬管理單位另行辦理熱機或電氣工作票(包括動火工作票)。
4.1.8甲方安監人員對施工現場隨時進行檢查,發現違章行為按廠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4.1.9凡未簽訂安全責任書及未交納安全施工保證金的承包工程部位,禁止進入施工現場。對違反該規定者,除責令其停工外,還要處以100-500元罰款,簽訂安全責任書及交納安全施工保證金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4.1.10施工時,同一地點必須有兩人以上進行工作,否則不準施工。
4.1.11承包工程也必須執行“作業危險因素控制措施”的規定(填寫“危險因素控制卡”)。
4.1.12承包工程安全責任書經雙方填寫簽字后,與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1.13我廠多經系統在廠內承包工程時,也必須執行該規定。
4.1.14各生產車間、班組禁止作為工程的發包方向外發包工程項目。
4.1.15承包工程安全責任書填寫執行程序,見附件二。
5檢查與考核
5.1本標準由主管廠領導進行檢查。
5.2本標準按《xxxxx熱電廠安全獎懲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為了加強對我校教學區、家屬院的安全管理,根據公安局對暫住人口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1、凡來我校工作的、臨時工、承包基建、總務各項任務的施工隊伍及外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校內各項規章制度,安分守法。
2、臨時工、外來人員,入院門衛填寫暫住人口登記表。
3、施工隊、臨時工、應由用工單位和帶隊負責人對其加強管理,做到三知,即知每個人的現實表現、個人經歷、家屬情況,對來歷不明者一律不能使用。治安管理,應堅持誰用工、誰教育、誰管理的原則。發現有違法亂經盜竊等不良行為,應立即妥善處理或辭退。
4、嚴禁在教學區、家屬區、工地住區使用電爐,明火做飯要經學校領導同意。違者罰款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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