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小區的考勤制度(通用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物業小區的考勤制度(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物業小區的考勤制度(通用5篇)1
為規范公司內部考勤及請假管理程序,保證良好的工作秩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考勤:
(一)每日考勤原則上以當日簽到記錄為準。考勤每月匯總,如出現多人次無簽到記錄,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調查核實并報經理批準后,另作處理。其余未簽到者,按曠工處理。
(二)凡因工作需要不能簽到的,必須口頭或電話通知綜合管理部備案。否則事后不補,均按事假處理。
(三)因私請假,須辦理請假手續,并將請假條交綜合管理部備案,否則視為曠工。
(四)部門員工加班后需補休的,由部門負責人擬定調休計劃報經理批準后,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五)安護員、保潔員考勤,以每日考勤記錄為準。
二、請假
(一)員工因個人原因需請假停止工作進行辦理時,可向公司請假。除工傷假外,所有假期均須填寫《職工請假審批單》,完成審批程序后,交綜合管理部考勤員處作為工資核發依據之一備案。請假時限超過3天者,經批準后應將有關工作交接完畢,方可離崗。
(二)請假的種類: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哺乳假、工傷假、計劃生育假八類。
(三)適應范圍及請假程序
◆病假
1、適用于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職工患病需要停止工作進行治療時,根據國家規定享有醫療期。
2、職工請假(傷)假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后15分鐘內電話通知所在部門領導及綜合管理部。不需要住院治療的,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綜合部提供病假條,否則按事假計算。需入院治療的,應于住院后一周內,委托他人持,《住院證》和病歷復印件辦理正式請假手續。請長假病職工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者,公司可予以調整工作崗位,本人不能或不愿接受調整的,公司根據國家勞動法之相關規定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事假
1、適用于確需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職工。職工一次事假最多不得超過15天,全年不得超過20天。
2、職工請事假須提前填寫《請假審批單》報批,事后不補。半天以內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綜合管理部備案;1天以上,3天以內的事假,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審批;三天以上的事假由部門負責人,綜合管理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經理審批。審批后的請假單及時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3、事假請假審批權限同樣適用于婚假、喪假等的審批。
◆婚假
適用于公司已轉正職工以國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記手續結婚。婚假一般為3個工作日,如符合男28周歲以上,女26周歲以上的初婚晚婚條件的職工,經公司經理特別批準后可適當延長。
2、職工請婚假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按請假審批權限,逐級審批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試用期員工不享受婚假。
◆喪假
1、公司職工的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之父母)去世,可依據國家規定給喪假3天,去市外或省外料理喪事適當給予路程假。
2、職工請喪假如需去外地料理的,經請假審批后應交接完手頭工作,方可離崗。
◆產假
1、適用于按國家和公司規定履行了生育申報審批程序的合法結婚女職工,不論生育的為活胎或死胎均可按規定享受產假。
2、女職工請產假必須至少于產前l周內向公司申請,并出示醫院證明和準生證,經批準后交辦公室備案。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
3、女職工產假期滿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病假對待。
4、女職工非婚生育時,不享受產假,其需要休養的時間不享受工資及其他福利。
5、夫妻雙方系晚育的,在女方產假期間給男方護理假3天,期間工資獎金照發。
◆哺乳假
職工自產假休滿到嬰兒l周歲以前,每天享受兩次,每次30分
鐘的哺乳假,視同正常出勤。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但不得超過一小時。
◆工傷假
1、適用于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公司職工。
2、工傷職工接受治療可享受不超過12個月的停工留薪期。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公司負責安排人員護理。
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規定的工傷待遇。
4、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計劃生育假
1、適用于因響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需要暫停工作進行人工流產、結扎的公司職工。
2、已婚女職工流產或夫妻雙方進行結扎、節育手術的,可享受15天的計劃生育假。
3、計劃生育假實行員工提前申請,憑醫院計生證明履行審批手續。
三、考勤及請假的薪金處理方式與績效考評
(一)考勤的處理方式
I、遲到、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一次者,扣罰10元,遲到、早退達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計算。當月累計遲到一次按10元扣罰,遲到兩次以上的,按第二次扣罰20元,第三次扣罰40元,以此類推。
2、代人簽到:發現一次罰款100元,第二次扣罰300元,累計3次作辭退處理。部門主管未能教育好員工,應負連帶責任,每次扣罰100元,并通報批評。
3、曠工:曠工半天按當日工資的1.5倍扣罰,扣除績效考核分1分,扣除當月獎金,年終獎按3個月扣罰;曠工1天按當日工資的3倍扣罰,扣除績效考核分3分,扣除當月獎金,年終獎按半年扣罰;在一個月內曠工累計達3天以上的,公司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累計曠工2天者,除每天按當日工資的3倍扣罰外,扣除績效考核分3分/天,扣除全年獎金。
(二)請假處理方式
1、請假的假期時間均自離崗之日起算起,除事假外,其余假期均包括公休假目和法定假日。
2、假期結束應立即銷假。請假期滿因故不能上班者,要事先續假,并提供正當理由的證明,續假未獲批準而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3、處理方式
◆病假
l、職工病假不需要住院治療且當月病休時間累計在3天以下者
(含3天)病假一天按其日應發工資扣發,年終獎按天扣發。職工病假當月累計超過3天以上,7天以下者(含7天),病假一天按其日應發工資扣發,并扣除當月獎金,年終獎按1個月扣發。當月病假累計7天以上者,病假工資按天扣發,年終獎按每7天扣發一個月年終獎計算。全年累計病假達一個月者扣除全年年終獎。
2、職工病假當月個人績效成績按0.5分/天扣除,當月病假超過15天,績效考核成績為0分。
◆事假
1、職工事假當月累計在3天(含3天)以下者,按其應發工資標準按天扣發事假工資,年終獎金按l天扣3天計算。事假當月累計在3天以上者,除按其應發工資標準按天扣發事假工資外,扣除當月獎金,年終獎金按每3天扣發一個月計算。
2、職工事假當月累計在3天以下者,個人績效分按1分/天扣,當月累計事假在3天以上者,績效分按2分/天扣除,事假超過15天者,當月績效成績為0分。
◆婚假、喪假
1、職工婚假、喪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
2、職工婚假、喪假在3個工作日以內的不影響其當月個人績效考評成績。
◆產假
1、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待遇按公司基本工資400元/月計發。
2、正常休產假員工的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受影響,休假
期間績效考評成績為0分。
◆工傷假
1、職工因工負傷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職工治療工傷所需的掛號費、住院費、醫療費、藥費、就醫路費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予以報銷。工傷職工需要住院治療的,公司按照當地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經批準轉外地治療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按照本企業職工因公出差標準由公司報銷。
2、職工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停發工資,改為按月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于工傷職工本人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收入。
◆計劃生育假
1、職工計劃生育假期問,工資、獎金按產假標準計發。
2、正常休計劃生育假的員工的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受影響,休假期間考評成績為0分。
四、本辦法經公司經理批準后實行,由綜合管理部負責修訂解釋。
五、本辦法自發布起正式實行,公司原規章制度中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物業小區的考勤制度(通用5篇)2
為保證工作秩序的正常開展,加強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公司員工(指副總經理級別以下人員)必須簽到。
二、按時簽到:上午上班8:30以前簽到,下班12:00以后簽退;下午上班13:30以前簽到,下班6:00以后簽退。(簽到、簽退時間隨公司作息制度相應調整)
三、如因公事外出,不能按時簽到、簽退者,由本人外出歸來次日寫出情況說明,交本部門經理簽字批準后,報總臺或考勤管理員備案。如無簽到又無原因說明者,按公司相關規定給予處理。
四、因私事請假或請病假(有醫院證明)的員工,必須寫出書面申請,按請假規定程序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五、禁止代他人簽到。發現代他人簽到者,公司將對代簽到者進行處罰,第一次違紀扣1分,第二次違紀扣2分,第三次違紀扣3分,依次類推。違紀三次以上者,除作以上處罰外,取消本年度評先及加薪資格。嚴重者給予開除處分。
六、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上下班時間。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下,每次扣1分;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1小時以下者,每次扣2分;遲到或早退超過1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七、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簽到者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發當月薪金的10%,曠工1天扣發當月薪金的20%,曠工2天扣發當月薪金的40%,曠工3天或以上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當月連續曠工5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天者,公司將按規定做除名處理。
八、品質部、管理部、人力資源部負責對考勤情況跟蹤監督。
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物業小區的考勤制度(通用5篇)3
一、全體干部、員工需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二、考勤工作由各站責任人負責實施,并堅持日考日記。
三、各物業站應對所屬人員的簽到出勤情況予以監督簽寫,不得弄虛作假,公司將不定期檢查。發現當天漏簽或簽到不實,當事人要受到一定的處罰(按獎懲制度第十三條執行)。
四、財務部應對職工請假情況通過請假報告做好記錄和匯總,并以此計算員工工資。
五、凡因查抄水電等入戶占用的非工作時間,不做加班處理,事后也不予以補休,各物業站可適當安排提前1小時下班,但不能推遲上班時間,各住區出現突發性搶修而占用的非工作時間由公司組織補休。
六、考勤記錄要于次月1日報交經理,待審查簽字后備案并編制當月工資表,不得無故拖交,一經出現按獎懲制度第十三條執行。
請銷假制度
一、全體職工必須做到有事先請假,事后要銷假。
二、職工請假要提前寫出請假報告,待逐級批準后,方可離崗,不得出現先離崗后請假的現象。
三、職工請批假范圍
請假半日以上(含半日),須提前寫出請假報告,由副經理或經理批準,各站長一切非因公外出須經經理批準。
四、因病請假一日以上(含一日)須有正規醫療部門的證明手續。
五、因事、因病請假及晚婚晚育假期均按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以上事項如有違反,按獎懲制度第十二條執行。
物業小區的考勤制度(通用5篇)4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保障員工和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各部門均應設立兼職考勤員,負責本部門員工的出勤記錄。考勤員應當堅持原則,逐日記載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
第三條 部門經理應支持、督促考勤員履行職責,并在考勤記錄上簽字,對考勤紀錄負責。各部門的考勤記錄,應于考勤月份的次月2日前交至公司行政部。
第四條 凡全月出滿勤并經考核完成本職工作的員工,享受當月本崗位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缺勤者,按本制度和《員工崗位考核制度》執行。
第五條 調入、新招員工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發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
第六條 法定節假日及員工帶薪年休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關于工作時間的規定
第七條 各崗位工作時間:
1、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經理、財會人員、行政部文員、保安主管、綜合主管、維修管理員、綜合管理員:每天工作7小時,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2、保安班長、保安員:每天工作8小時(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3、監控員:每天工作7小時(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4、車輛管理員:
(1)地下車庫車輛管理員每天工作8小時(四班三運轉)。
(2)路面車輛管理員每天工作6.5小時,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5、店面巡邏員:每天工作10小時,隔天休息,每月平均工作15天。
6、門衛值班員:每天工作8小時(四班三運轉)。
7、室外保潔員、室內保潔員:每天工作6.5小時(以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務為標準),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第八條 各部門相同工作崗位工作的起止時間應根據公司規定保持一致,由各部門經理負責安排,并報公司行政部備案。
三、關于請銷假的規定
第九條 病假:
1、員工因病無法上班的,應及時向部門經理請假。病假超過三天的,須提供市屬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無病假證明但事先請假的,按事假處理;無病假證明且事先不請假,或提供虛假證明的,按曠工處理。
2、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勞動,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其基本工資按下列公式計扣:(基本工資基數+超時工資基數)÷崗位滿月天數×病假天數;其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的計扣按《員工崗位考核制度》有關規定執行。不論計扣結果如何,公司保證其病假期間的實際月收入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注:崗位滿月天數為該崗位平均每月實際上班的天數,下同)。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執行。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事假:
1、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一天提出書面申請,并辦理報批手續。三天(含)以內的由部門經理審批,超過三天的經部門經理同意并報分管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超過七天(含)以上的經部門經理同意,分管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因事請假經分管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同意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2、當月既有事假又有加班的,應沖銷后計算加班和事假天數。
3、員工需要處理私事的應盡量安排到假期中進行,確需請假的應用年休假沖抵事假天數,報批手續同事假。
4、員工請事假,按下列公式計扣基本工資:(基本工資基數+超時工資基數)÷崗位滿月天數×事假天數;其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的計扣按《員工崗位考核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工傷假:
1、員工發生工傷,所在部門經理應立即向公司書面報告,員工本人應提供醫院診斷證明和勞動保障部門的工傷認定證明。
2、員工工傷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婚、喪假:
1、婚假假期三天,雙方符合晚婚條件的另加十二天。
2、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直系血親(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直系姻親(包括配偶、公婆、岳父母)以及旁系血親(僅限兄弟姐妹和有直接撫養關系的親屬)死亡,均給喪假三天。
4、員工請婚、喪假,應向部門經理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并提供相關證明,同時報公司行政部備案。
5、員工在規定的婚、喪假期內,其基本工資照發,其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的計扣按《考核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6、超過規定的婚、喪假期,經請假同意的按事假規定處理,因病有醫院證明的按病假規定處理,既不事先請假又無醫院證明的按曠工處理。
第十三條 產假、節育假、哺乳假、護理假:
1、產假、節育假、哺乳假、護理假的假期按國家和市里有關規定執行。員工申請上述假期,應向部門經理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并提供相關證明,同時報公司行政部備案。
2、產假、節育假、哺乳假、護理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女員工申請產假及節育假必須提供醫院出具的證明。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計發。正常節育者節育假的基本工資照發,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的計扣按《考核制度》有關規定執行;非正常節育者節育假的工資、獎金待遇按病假規定處理。
4、女員工申請哺乳假須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哺乳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發。
5、女員工有不滿一周歲嬰兒未請哺乳假的,則每天可哺嬰二次,每次半小時;一胎雙胞或多胞的,每多哺一個嬰兒,每次可增加半小時。未請哺乳假的女員工,其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按正常出勤計發。
6、男員工申請護理假須提供醫院證明。護理假期間的基本工資照發,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的計扣按《員工崗位考核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公假:
1、在工作時間內,因履行國家(社會)義務或參加領導上指定的會議(活動)的,可作為公假處理。
2、員工公假期間,其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按正常出勤計發。
四、關于加班和調休的規定
第十五條 加班應根據工作需要從嚴控制,除公司統一安排的加班外,各部門員工的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后報分管總經理、副總經理審批。
第十六條 加班原則上發給調休單進行調休。若發加班工資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調休單原則上當年使用,當年用完。員工調休由部門經理統一并合理安排,部門經理調休由分管總經理、副總經理統一并合理安排。
五、關于勞動紀律的規定
第十八條 全體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遵守作息時間。每天上班應先到部門報到,如有特殊情況需直接外出聯系工作或出差等,須及時報告。
第十九條 員工在上班時間應服從領導的工作調度和安排,按崗位職責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要求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第二十條 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作曠工處理:
1、未經請假,無故不上班的;
2、請假不準,擅自不上班的;
3、請假期滿不到崗,又不按時辦理續假手續的;
4、不服從領導的工作調度和安排,擅離工作崗位的;
5、弄虛作假,騙取、涂改病假證明或其他證明的;
6、遲到、早退屢教不改三次(含)以上的。
物業小區的考勤制度(通用5篇)5
一、全體干部、員工需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二、考勤工作由各站責任人負責實施,并堅持日考日記。
三、各物業站應對所屬人員的簽到出勤情況予以監督簽寫,不得弄虛作假,公司將不定期檢查。發現當天漏簽或簽到不實,當事人要受到一定的處罰(按獎懲制度第十三條執行)。
四、財務部應對職工請假情況通過請假報告做好記錄和匯總,并以此計算員工工資。
五、凡因查抄水電等入戶占用的非工作時間,不做加班處理,事后也不予以補休,各物業站可適當安排提前1小時下班,但不能推遲上班時間,各住區出現突發性搶修而占用的非工作時間由公司組織補休。
六、考勤記錄要于次月1日報交經理,待審查簽字后備案并編制當月工資表,不得無故拖交,一經出現按獎懲制度第十三條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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