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員工規章制度范本(通用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工廠員工規章制度范本(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1
一、廠規廠紀
1、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公司領導,服從工作分配。
2、上班不干與工作無關的事,節約用水用電,下班隨手關燈,關水,關門。
3、保守生產與業務秘密,不帶與廠內業務無關人員進入廠區,不將公司的產品,樣品,材料等私自帶出公司。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二、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因公外出、須經部門主管證明,交人事方能有效;
3)有事、有病必須向車間主管或人事部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4)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5)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6)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星期向車間主管或人事部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三天口頭或書面通知;
7)員工辭職由車間主管或人事部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三、工作時間和加班工作政策
1、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或早退當日工資作廢、無故曠工半天扣天,一天扣三天,三天以上為自離。
2、每天早7:30上班,下午6:00交接班,各部門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進行調節,公司實行每月26天制為滿勤,滿勤獎為每月每人xx元,節假日除外。
3、員工請假應先辦理手續,填寫請假單,并交人事部作記錄憑證,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口信等方式請假,事后必須補辦相關手續。
4、連續曠工15天,或1年累計曠工30天,作自離處理。
5、考勤統計員必須在每月工資發放前將考勤統計結果送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統計結果計發工資。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2
為了促進黨風廉政建設,防止嫌疑腐敗,加強職工民主管理,搞好各生產車間的廠務公開工作,根據《公司廠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車間廠務公開的項目
1、生產車間與公司總部及生產車間之間簽訂的承包合同兌現情況,每年公開一次;
2、年度生產經營指標及完成情況,產品銷售和盈虧情況,每季度公布一次;
3、安全生產情況(包括各類事故、障礙)和勞動保護措施,每季度公布一次;
4、車間管理費用開支情況,每季度公布一次;
5、貫徹落實公司職代會決議,車間內部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生產經營重大決策方案,車間重要規章制度(包括內部經濟責任制)的制定及執行情況,車間制定的工作計劃和完成情況及時公布;
6、職工收入分配方案、分配情況、獎罰原因和數額明細情況,每月公布一次;
7、職工獎金福利分配、內部津貼補貼的發放情況及時公布;
8、物資采購制度執行情況包括價格、數量、質量、廠家、責任人等,每季度公布一次;
9、職工年度考核的辦法和結果,評優評先的程序、標準和結果,每年公布一次;
10、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每年公布一次;
11、其他需要公開的項目按廠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規定的內容及時公開。黨建工作總結辭職信
二、車間廠務公開的主要形式
1、建立固定的廠務公開欄進行公開并做好記錄歸檔備查;
2、召開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座談會或班組長會,報告廠務公開的項目內容。
三、車間廠務公開的有關要求
1、各車間黨支部要提高對廠務公開工作的認識,把廠務公開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認真執行廠務公開的有關規定,及時主動做好站車間廠務公開工作;
2、車間黨支部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本車間廠務公開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認真把好審核關,保證公開的內容客觀、真實。
3、公開時間為年、季、月末的次月10日前,凡公開的項目要及時、具體、清楚,讓職工看得明白;
4、不定期征求職工對車間廠務公開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研究整改;
5、每年進行一次廠務公開的自查總結,并于12月20日前將本車間廠務公開工作總結報公司工會。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3
一、目的
為了更好地發揮倉庫對物料,成品的管理,規范公司倉庫的物料,成品管理程序,促進本公司倉庫的各項工作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運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人員。
三、權責
1、生產管理部/倉儲部:負責管理暫行辦法的制定,修改,實施及管理工作。
2、部門經理:全面負責實施審批及監督管理。
3、部門相關責任人:負責按本制度的流程進行相關的宣導與指引。
四、內容
1、倉庫人員基本事項
(1) 及時、準確維護庫存管理系統,確保倉庫物品的帳、卡、物三者一致,倉庫區域劃分明確,物料標識清楚,存卡記錄連續、字跡清晰。
(2) 做好倉庫物料的收發存管理,嚴格按流程要求收發物料,并及時跟蹤車間物料的發送,做好生產物料的調度工作,切實履行物料儲備和配送的物流職能,并及時向生產管理部反饋生產物料的短缺或過量采購等異常情況。
(3) 每月月底進行實盤點工作,以實數實帳實盤來協助財務成本核算,對物料采購與車間生產成本的控制和監督。
(4) 對物料管理的有序性、安全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負責,對所有物品物料實行分區存放管理,確保庫容庫貌;定期或不定期向生產管理部報告物品存貨質量情況及呆滯積壓物料的分布,按要求定期填制提交呆滯報廢物料的處理申請表。
(5) 做好倉庫各種原始單證的傳遞、保管、歸檔工作,倉管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技能 :
1、 熟練掌握出入庫作業及庫房管理的方法、規范及操作程序, 熟悉倉庫管理制度及相關管理流程, 懂電腦操作。
2、收貨
(1) 收貨驗收: 入庫物進倉,需核對供應商送貨單,待進倉物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方可辦理暫入倉手續,且及時通知品檢人員進行相應的質檢,收到品檢檢驗報告后,合格入包材倉,不合格待供應商下次送貨時,及時退給供應商,并辦理相關的退貨手續。
(2) 成品進倉,必須采用合適的方法計量、清點準確。且核對好生產繳庫單,同時繳庫單必須有品檢部和生產部負責人簽字方可安排入庫。如有任何問題可以拒收入庫。
(3) 特別地,對抽檢不合格而生產部門要求“回用”或“挑選使用”的物料,必須符合相關流程和審批手續,而且倉管員必須在簽收時注明“不合格回用”或“挑選使用”字樣。
(4) 車間不合格產品、物料需進倉或退倉的,需符合相關制度、流程規定并獲物管經理批準。進倉后應在專門的不良品區域單獨存放并做好明顯標識。嚴禁與正常物料、產品混合堆放。
(5) 入庫物料、產品,必須采用合適、規范的包裝(或裝載物)。包裝標識清晰且與實際裝載貨物相符。同一包裝裝載數量統一,同批次貨物只允許保留一個尾數。
(6) 對驗收不合格物料、車間生產中發現經質檢確認外協廠責任的不合格品,倉庫必須及時通知采購部門辦理退貨/補貨事宜
3、出庫
(1) 貨物出倉:貨物出倉,必須嚴格的按公司的領料流程進行出庫。
(2) 成品出倉:憑財務審核過的《發貨單》生單發貨,且要核對好車輛信息,提前備好貨,確保貨物無誤方可裝車發貨。委外加工發外物料憑發貨單備好物料,經部門主管簽字,方可發放。
(3) 次品出倉:嚴格的按次品處理流程,倉庫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現金,一律由財務收取,且收到財務開出的收款單方可發貨。
(4) 車間領料必須是車間指定人員,倉庫每天按生產排產單備好相關的物料,發放到機臺,且由相關的人員領料,領料同時務必要進行抽點,如簽收OK,次日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短料少料的情況,由生產部自行負責。
(5) 正常生產發料和成品出倉,必須是合格物料。不合格物料和產品發出,必須符合相關規定、流程,有審批手續。
(6) 公司內部單位領用成品或非生產領料或超定額生產領料,需經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員批準后方可到相應倉區辦理領用手續。
(7) 嚴禁用白條出倉或擅自從倉庫借用物品。確需借用,需經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員批準并約定歸還日期(一般不超過三個工作日)。
4、貨物堆碼及庫房管理:
(1) 倉庫應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庫存周轉物品的類別、性狀、特點等合理規劃倉區、庫位。按物品類別劃分待檢區、合格品區、不合格品區并做好明顯標識。
(2) 所有貨物均必須按倉區、庫位分類別、品種、規格型號擺放整齊,小件物料上架定置擺放。堆放規整、整齊,同一貨物僅保留一個包裝尾數。收發作業后按上述要求及時整理。
(3) 物料、產品狀態標識和存卡記錄清晰、準確且及時更新,擺放于對應貨物當眼明顯位置。
(4) 倉庫設施、用具、雜物如叉車、地臺板、裝載容器/鐵筐、清潔工具等,在未使用時應整齊地擺放于規定位置,嚴禁占用通道或隨意亂丟亂放。
(5) 現場(包括辦公場所及庫房)整潔、干凈,如有廢紙等廢棄物或發現較多灰塵時隨時清理、清掃,符合6S管理要求。
(6) 嚴格按“先進先出”原則發出貨品。
5、 安全防護:
(1) 倉庫內一律嚴禁煙火。工程焊接等需事先報批且做好防范措施,專人專責管理。
(2) 倉庫必須按規定設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修護、補充;嚴禁堵塞消防通道、設施及器材。
(3) 保證庫房通風、干燥,做好防盜、防銹、防水、防潮、防蟲、防塵等工作。
(4) 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倉庫。對應進倉管理的易燃易爆物品應放置于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獨立的庫區。
(5) 不得將物料、產品直接放置于地面。
(6) 定期巡查保管物資的貯存質量,對超保質期物料及時報備
(7) 未經許可,除經管倉庫倉管員之外的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倉庫。送貨/提貨人員需在倉管員的.陪同下進出倉庫,搬運完畢,不得在倉庫逗留。
(8) 倉管人員于下班離開前,應巡視倉庫門窗及電源、水源是否開閉,確保倉庫的安全。
6、 單據、存卡及電腦數據處理管理:
(1) 單據管理,進出倉等單據應分單據類別、處理狀態分別有序夾放。
(2) 需遞送其他部門、人員的單據應按規定時間及時遞送,不允許隨意押單。
(3) 每月一次將單據分類別按順序進行裝訂,在單據封面、脊面做好標識,分類別、按時間有序地存放在相應的箱、柜內,并在箱、柜表面做好目錄標識。
7、存卡管理:
(1) 存卡記錄規范、及時(日清日結),書寫工整清楚,有合法單據。
(2) 用完的存卡應分物品類別按月裝訂,參照單據管理要求歸檔保管。
(3)每年年底,應配合財務扎帳時間統一更換新的存卡。
8、電腦數據處理 :
(1) 所有進出倉事務必須以電腦入單并打印電腦單據為完結(發貨單的還必須以物流司機簽收為準)。
(2) 當天的進出倉數據必須在次日上午九點前處理完畢。特殊情況要提前報備。
(3) 暫未實施電腦管理的倉庫,也應及時且日清日結地將收發情況登記入手工帳。
(4)盤點及對帳,每月月底倉庫需對所有的貨物進行全盤。 盤點后及時將實物數與電腦數核對。如有差異應查證原因并及時跟進處理。如屬供應商原因造成的短少應第一時間通知采購、財務等相關部門處理。如屬盤盈或不可避免的虧損情形時,應呈報財務核準后作帳務調整。相關損失報總經理審批后處理。
9、呆滯、不良品處理, 倉庫應隨時關注呆滯、不良物料和產品,至少每月定期填報一次。并及時對來料不良品進行退貨處理。
10、 溝通協調及服務, 倉庫及倉管員必須具備良好的服務意識,保持良好的服務態度,客戶優先,生產為重。當服務對象違規操作或提出不合理要求時,應不卑不亢、以理服人。對工作中遇到問題、困難及矛盾應及時采取“溝通三步驟”進行良好溝通直至問題解決。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4
(一)工廠為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安全管理,包括空襲、火災、竊盜、風災、地震、水災及身體傷害的預防及搶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廠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制度辦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揮監督除身體傷害由平時業務上的主管人員指揮監督外,工廠人員均有防止災變及搶救損害的職責。
(五)領班以上的干部均應熟悉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監督訓練屬下人員確實遵守。
(六)工廠現場工作人員應適當調配工作,俾危險發生時,能從容應付。
(七)代理人員必須熟悉被代理人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
(八)危險發生時,除采取必要行動外并應立即向上級人員報告,火災防護。
(九)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
(十)工廠門戶應向外開,工作時間不得下鎖。
(十一)易燃及危險物品應放于安全地點,除必要之數量外,不帶入工作地。
(十二)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并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并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十三)滅火設備應照規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并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之狀態,同時要熟練使用方法。
(十四)電線不得接用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后,應確實關閉電源。
(十五)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并應有監工人員在場。
(十六)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臺風、地震后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我廠職工行為,強化職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營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打造高效的團隊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廠干部職工。
第二章職工獎勵
第三條獎勵的項目分為個人榮譽獎、成果獎、其他獎三類。
第四條個人榮譽獎項:
(一)企業勞動模范、優秀管理者和優秀員工:年度內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或多次受到嘉獎的職工,根據廠部每年頒發的文件精神組織評選,可獲得年度勞動模范、優秀管理者或優秀員工榮譽稱號并記入個人檔案。
(二)書面嘉獎:
1、在對外服務和協調工作中,為我廠帶來良好社會聲譽引起社會良好反響的;
2、妥善處理突發事件,避免事故,或見義勇為、保護國家財產的;
3、恪盡職守,愛崗敬業,在本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4、工作主動性強,常提合理化建議,創造了較好的效益。
由廠長提名或單位申報,經廠長辦公會通過后,頒發書面嘉獎證書并記入個人檔案。
(三)通報表揚:生產經營活動中,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額完成生產經營指標或工作任務的;在行風建設中,取得顯著成績的。由廠人事部門負責收集并形成書面決定,在全廠范圍內公布。
第五條成果獎項:
(一)管理成果獎:創新管理思路,創新管理模式或者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改進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顯成效的,可參評廠部專業委員會組織的管理創新成果獎或管理應用成果獎。
(二)技術成果獎:在企業工藝設計、工程施工、線路安裝、設備維修、計算機軟件開發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技術革新、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以及將研究成果論文在某某級以上雜志上公開發表或在供電行業獲得論文獎的,可參評廠部技術進步管理委員會組織的技術成果獎或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獎。
(三)qc成果獎:積極組織開展群眾性的qc活動,通過活動解決管理或技術中的實際問題,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其成果由廠部組織發表并給予獎勵。對于優秀的成果,由廠部推薦到上級發表。
第六條其他獎項:
(一)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按《關于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的獎勵辦法》執行。
(二)獲上級政府部門頒發的各種單項獎勵的人員;
(三)公司內部開展各類管理活動中的獲獎人員;
(四)在各類報刊雜志上發表與我廠生產經營有關的論文及宣傳我廠兩個文明建設成就的通訊報道、照片新聞的在崗職工。
第七條物質獎勵標準:
(一)獲得某級以上個人榮譽稱號者,獎勵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二)獲得全廠勞動模范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人民幣800元;
(三)獲得全廠優秀管理者、優秀員工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300元;
(四)獲得書面嘉獎者,一次性獎勵100至300元。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或產生較好經濟效益者,經廠長辦公會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獎勵;
(五)成果獎及其他獎的獎勵標準及獎勵程序按照廠部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章職工處罰
第八條職工處罰是對在生產經營中違反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準則及出現了工作過失的職工,進行相應的經濟懲罰和行政處分。處罰的種類有四類:經濟懲罰、內部待崗、行政處分(1、警告2、記過3、記大過4、留用察看5、開除)、解除勞動合同。上述各類處罰可以并用。
第九條處罰范圍如下:
(一)違反勞動紀律類
1、上班遲到、早退、串崗的;
2、上班時間干私活、玩游戲、炒股及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3、不按規定請銷假、擅離職守、無故曠工的;
4、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酗酒滋事、聚眾賭博等擾亂工作秩序的;
5、未經許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職權限以外的設備、儀器以及物品的;
6、違反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
7、內部退養及請長假的職工,違反與廠部簽訂的各種協議的。
(二)違反職業道德準則類:
1、違反供電業務規定,損害我廠利益的;
2、違反我廠行風建設有關規定,服務態度惡劣,與用戶爭吵,造成不良影響,有損我廠形象的;
3、弄虛作假,欺騙組織,騙取收入和獎勵,或主管對職工錯誤給予包庇的;
4、遇到緊急情況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離的;
5、不服從領導工作分配,甚至違抗命令,威脅侮辱主管人員的。
(三)工作過失類:
1、消極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務的;
2、違反操作規程,或業務生疏,或玩忽職守,發生生產或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
3、工作馬虎、違反管理規定,造成企業浪費和損失的;
4、損壞生產設備或遺失物品和資產的。
第十條經濟懲罰標準:
(一)遲到、早退一次扣30元;遲到、早退一個半小時以上,視同曠工半天;遲到、早退三小時以上視同曠工一天;曠工1天,扣發本人日工資200%;
(二)違反勞動紀律第1、2、3、4、5款者,違反一次扣30元。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按《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理;
(三)違反請銷假規定,越權所批準的假期無效。對請假人按曠工處理,另扣班組負責人及單位(部門)負責人每次100元;
(四)違反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當事人按曠工行為處理。所在班組負責人不制止、不報告的,停發其一個月績效工資;
(五)違反工作過失類第2款,按照《xx廠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執行;
(六)違反工作過失類第3、4款,損失1000元以下的,損失全額賠償;損失1000元以上的,超過1000元部分賠償5%(最高不超過1萬元);
(七)對違反職業道德準則者,每查處一次,扣發責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騙取的收入和獎金予以沒收。
第十一條內部待崗規定:
(一)職工消極怠工,違反崗位職責或工作不到位,連續三個月完不成工作任務的,經本單位研究同意,可給予內部待崗的`處理,待崗期間停發績效工資;
(二)在單位勞動用工改革中,因雙向選擇、競聘上崗中落聘的職工,按內部待崗接受管理。
第十二條行政處分規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內連續曠工2天以內或累計曠工5天以內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類第4、5款的;違反工作過失類,造成損失5萬元以下的;
(二)行政記過:一年內連續曠工2天以上5天以內或累計曠工5天以上10天以內的;一年內受到兩次行政警告處分的;因違反職業道德準則受到有關部門效能告誡的;因工作過失,造成損失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
(三)記大過:受到記過處分后一年內再受行政處分的;因工作過失造成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違反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或一年內連續曠工5天以上10天以內或累計曠工10天以上20天以內的;
(四)留用察看:記大過后一年內再受行政處分的;因工作過失造成20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或一年內連續曠工10天以上15天以內或累計曠工20天以上30天以內的;
(五)開除:一年內多次受到行政處分仍不改正的;因違法被判刑的。
(六)對受行政警告處分者,停發三個月工資;對受行政記過處分者,停發四個月工資;對受記大過處分者,停發五個月工資;對受留用察看處分者,察看期間停發工資。停發工資期間按xx某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
第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一)一年內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據勞動合同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受到開除處分的;
(四)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內部退養及請長假的職工,因違反與廠部簽訂的各種協議,并根據協議規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十四條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的處分由任免機關或上級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第十五條一般干部職工處分的權限和程序
(一)對職工經濟處罰,由職工所在單位按廠部規定進行處理并報廠人事部門備案;
(二)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由所在單位提出處理意見,并附證據報有關部門核實并征求廠工會意見后,經廠長辦公會議決定,由廠人事部門負責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所在單位和本人,并監督執行;
(三)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由廠人事部門征得廠工會同意后,經廠長辦公會議決定,由廠人事部門負責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所在單位和本人,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四)開除職工基本程序如下:
1、開除職工時廠勞動人事部門必須認真核實其所犯錯誤事實,如實提供材料和證據;
2、處理意見和事實材料要和被處分者見面,認真聽取本人申辯。如本人拒絕時,要有詳細記錄;
3、給予職工開除處分時,處理時間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不得超過5個月時間;
4、開除職工必須經廠長提出,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和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5、開除決定應寫明被開除原因;職工如不服,可在公布處理決定之日起15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述;
6、形成處理決定后應在一定范圍內公布,并書面通知本人,同時抄報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等有關部門,并將人事檔案移交當地勞動保障部門。
第十六條如發現單位包庇隱瞞職工錯誤或從輕處理,除責令其糾正外,職工的處罰款項從所在單位工資總額中扣除;對領導干部利用職權進行打擊報復的,或對應受處分的職工進行姑息包庇的,將從嚴處理。
第十七條職工對所受處罰不服或有爭議者,可在處罰決定之日起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廠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訴。如職工對調解答復不滿意,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申訴,申訴期內執行原處罰意見。
第十八條本辦法中涉及的金額、天數等,凡表述為“以上”的,均包括本數;凡表述為“以內”、“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數。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廠人事部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廠部其他有關條例、規定和制度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一律按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本辦法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有抵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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