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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在現實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的管理制度 1
一、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管理內容
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主要包括五個方面內容:
(一)安全執法和守法
安全法規是安全管理的標準和依據。施工項目必須學習國家行業和地區安全法規的基礎上,制定貫徹上述法規的措施,以及符合自身特點和需要的安全規章制度與管理辦法作為施工項目對安全生產進行經常的、動態的制度化和規范化的標準和依據。項目的管理人員及操作應該按照安全法規的規定去做,把安全法規落到實處,變為行動并產生效果。
(二)建立安全組織體系及相應的責任體系
安全生產必須有組織保證,因此必須建立各級安全組織機構,設置專職安全管理部門,配備安全人員,制定建立建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通過有效的組織工作,確保施工項目的安全和安全作業順利地開展。
(三)進行安全教育,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
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思想,知識、技能三個方面的教育,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路線和方針政策教育、勞動紀律教育,安全知識教育包括每年的學時安全培訓及安全基本知識教育,施工生產工藝方法等。安全技能教育包括各專業的特點、安全操作、安全防護的基本技術知識并且熟習本工種、崗位安全技能知識、特殊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目的是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措施。既要科學合理,又要確保其實施改善勞動條件,消除生產中不安全因素進行防護,包括思想重視和措施得當,防范于未然,才能變有害作業為安全作業,確保安全生產。
(四)開展安全防護和安全生產的研究
安全防護是勞動保護,勞動保護包括勞動管理,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安全管理是一門學科,必須進行大量的研究,尋找危險源,確定分析重大危險因素,制定對策,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也就是說項目生產過程發現有損職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各種因素,開發勞動保護和事故預防的途徑,防止突發性事件,制定應急預案措施。使安全生產科學化,不斷提高安全生產保障水平。
(五)安全檢查和考核
安全檢查的目的,通過檢查,可以發現施工中不安全的因素,采取對策保障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是對安全措施的實驗情況,安全生產防護中的薄弱環節,安全紀律及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工人勞動安全條件等進行檢查。其目的的發現問題加以改進,總結經驗加以推廣,提高管理水平。同時,檢查與考核評比相結合,有利于安全問題的'整改和先進經驗的推廣。
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企業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應在國家及國務院頒發的安全生產法規和行業標準的基礎上,制定有關的規程制度,建筑企業應編制安全工作手冊,發給每個職工學習并遵照執行。主要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責任制;
2、安全教育制度;
3、安全檢查制度;
4、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制度;
5、分項工程工藝安全制度;
6、安全考核辦法;
7、勞動保護;
8、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定;
9、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制度和環境保護制度;
10、施工現場安全防火制度;
11、安全事故處理制度;
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組織
安全生產組織系統,按照有關規定,建筑安全生產工作,企業最高管理者(法人代表)是第一責任人,各基層領導、主管本單位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并負直接監督管理責任。同時,企業設安全生產專業部門,自上而下形成專業組織管理系統。各職能部門都必須按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作業人員按安全生產規程進行,杜絕違章作業。
1、施工項目應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圖略)
2、施工項目應建立安全控制網絡系統,(圖略)從而使項目安全生產有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監控有機結合起來,確保施工過程中的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結構安全、財產安全和營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四、施工現場安全員職責
1、積極貫徹宣傳上級的有關安全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
2、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檢查,要及時匯報督促解決。
3、與有關部門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和文件。
4、與有關部門做好入場工人、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5、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安全部分提出合理建議。
6、參加生產會議,掌握安全信息,預防預測可能發生的事故。
7、參加一般及大、中型腳手架的安裝驗收,及時發現問題監督有關人員解決落實。
8、堅持以預防為主,做到腿勤、口勤、手勤,有權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督促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9、參加電器設備安裝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
10、收集各種安全資料建立臺帳,參加事故分析調查,選寫報告,及時上報。
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的管理制度 2
為提高對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突發性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及公司財產損失,保障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應急救援范圍
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發生群死群傷或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產生重大影響的各類生產事故。包括因工程質量產生的事故、施工現場毗鄰建筑坍塌、土方坍塌、架體倒塌等事故。
二、報告程序及內容
(一)報告程序
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負責人或有關人員立即報告公司負責人。公司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事故簡要情況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安全綜合管理部門等報告,最遲不能超過30分鐘。
(二)報告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上報人姓名、聯系電話。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實施應急救援預案,成立公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發生特大事故后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工作的領導,與事故發生地應急救援小組協調,組織成員單位按照預案分工,開展應急救援搶險工作。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預案職責分工,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盡職盡責。當接到特大事故報告后,領導小組成員要迅速到指定崗位,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崗時,經組長同意,由所在部門按職務高低遞補。
四、應急救援體系
為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順利實施,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一)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項目部在組織搶險、保護事故現場同時,按照有關規定迅速向有關部門報告。
(二)公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前往事故現場,確定危險目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況,要立即向當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三)各項目部及相關單位要按本預案要求,參與搶險救援工作,在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密切配合,協調作戰,保證搶險救援工作做到有條不紊。
五、保障措施
(一)各項目部要結合本項目部實際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并報公司備案。
(二)各項目部要結合實際建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保證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盡可能減少事故的損失。
六、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危險源的監督管理,預防事故發生,保障施工人員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存在主要危險源的部門,其部門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主要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工作。
第三條對主要危險源存在的事故隱患以及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違法行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有權向安全管理部門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舉報。
第四條對新產生的主要危險源,現場安全負責人應當及時報送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第五條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應建立健全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制度,明確所屬各部門和有關人員對主要危險源日常安全管理與監控職責,制定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制度。
第六條安全管理部門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現場安全員或現場負責人對從業人員應當技術培訓,使其全面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
第七條安全管理部門或現場負責人應當將主要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特別是避險方法書面告知相關單位和人員。
第八條各施工單位應當在主要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對主要危險源的監控和對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第九條各施工單位應當對主要危險源中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行監控,對重要的設備、設施定期進行保養維護,并記錄在案上報機械部和安全部門進行備案。
第十條各施工單位應當對主要危險源的安全狀況和防護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并將檢查情況報送安全部門。
第十一條對存在事故隱患的主要危險源,各施工單位必須立即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并及時報告安全部門或有相關監督安全職責的部門。
第十二條安全部門應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主要危險源基本情況;
(二)應急機構人員及其職責;
(三)應急設備與設施;
(四)應急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五)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復與程序;
(七)培訓與演練。
第十三條安全部門應當根據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演練方案進行一次實戰演練或模擬演練。
第十四條安全部門應當建立主要危險源監控和管理系統,對主要危險源實施分級監控,并對各類信息實施動態管理。
第十五條安全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主要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責令相關單位立即排除。
第十六條安全部門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相互配合、互通情況,并幫助生產經營單位對主要危險源實施有效的管理與監控。
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的管理制度 3
第一條 為規范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工作,結合全縣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在建工程和已完建筑工程的監督管理檔案的評查。
第二條 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是指建寧縣城鄉規劃建設局和及其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過程中的各類行政執法文書、記錄、證據材料等收集、整理形成的檔案卷宗。建寧縣城鄉規劃建設局委托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具體負責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工作。
第三條 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應當包括:
(1)有關上級部門文件或本部門下發或上報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報告等;
(2)監督檢查、行政處罰、事故處理等行政執法文書、記錄、證據等材料;
(3)有關行政許可、依法審批或備案形成的資料;
(4)日常安全監督工作形成的其他書面材料。
第四條 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應當設置專職(兼職)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人員,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應當及時整理、分類有序、并以年度為期限裝訂存檔,保證檔案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五條 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評查,采取平時評查與年度評查、自查與抽查相結合的方式。
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應當對的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定期進行自我評查,一般于每季度末和年終進行。
建寧縣城鄉規劃建設局對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進行不定期抽查。
第六條 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評查重點:
1、安全監督檢查的記錄、整改回復、復查記錄;
2、行政處罰的'主體、對象、違法事實、證據、程序、手續、案卷;
3、安全事故處理的程序、證據材料、原因分析、責任認定、事故通報;
4、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備案審查記錄;
5、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監控記錄;
6、當地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報告等其他材料。
第七條 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評查實行等級制,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優秀:各類記錄齊全、行為規范、卷宗清晰;良好:各類記錄基本齊全、行為規范、卷宗清晰;合格:各類記錄基本齊全、行為規范、卷宗基本清晰;不合格:各類記錄不全、或反映出行為不規范、或卷宗不清晰。
第八條 每次評查應對評查情況、評查等級、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進意見,書面記錄在案,并由評查人簽名。評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反饋給承辦部門,承辦部門應及時進行整改。評定等級每年進行一次。
第九條 對評查中發現的好做法、好經驗應予以推廣,并可根據具體的評查情況,對優秀檔案及其承辦單位予以通報表揚。
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的管理制度 4
一、施工安全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建筑施工安全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歸納為四個方面:提高認識、健全機制、落實措施和嚴格管理。
1、提高認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需要不斷解決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和推行不力的問題,即需要包括企業領導者、安全職能部門、項目和施工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安全人員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視并認真做好的工作。提高認識、深刻領會和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前提和基礎。
2、健全體制——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保證體系。確保建筑安全的工作目標,就是杜絕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傷亡事故,避免或減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輕傷事故,最大限度地確保建筑施工中人員和財產的安全,這就需要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落實措施——做到編制、實施、監督和處置四落實。確保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落實,即落實實現組織保證體系和技術保證體系的措施要求,并做到在編制、實施、監督和處置等四個環節上的落實。
4、嚴格管理——做到“二嚴、三及時、四不放過”。
①二嚴:嚴肅認真、一絲不茍;嚴格按程序、規定、措施和制度辦事;
②三及時:及時檢查、及時匯報、及時研究和處理;
③四不放過:不放過任何情況下的違章,不放過任何理由下的改變措施,不放過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狀態和行為,不放過任何程度的異常情況。
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安全傷害指標控制在2‰以下。
2、杜絕死亡、火災、交通、設備等重大事故。
3、使員工有共同理想及奮斗目標。
4、工地達到市文明工地。
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分公司經理是企業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依法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建立以分公司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管理活動,承擔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
3、建立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抓制度落實,抓責任落實,定期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4、項目經理是施工項目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在安全生產上對分公司經理負責。
5、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工地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管理活動。
6、各級職能部門人員,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
7、分公司經理、項目負責人和各部門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上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規定,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標準和安全技術規程,作業人員必須遵守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四、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1、安全生產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企業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產的科學知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方針,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令和規章制度。
2、分公司、項目經理部對新進場工人和調換工種的職工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3、電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機械操作工及起重工、打樁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發證后,方準獨立操作,且每年還要進行一次復審。對從事有塵、毒危害作業的工人,要進行塵毒危害的防治知識教育。
4、要定期培訓企業各級領導干部和安全干部,其中項目經理、項目安全員、施工員、班組長是安全教育和培訓的重點。
5、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操作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操作。
五、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外排腳手架、高支模、施工臨時用電等大型特殊工種,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
2、采用新的`技術、新的工藝、新的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3、安全技術必須要有針對性和具體化。要針對不同工程的結構特點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針對施工場地及場地周邊環境等,從防治上、技術上和管理上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技術措施都必須明確具體,能指導施工。
4、各級正副總工程師、主任工程師以及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對施工生產的安全負技術責任。
5、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經過上一級技術負責人審查批準后方能執行。
6、經過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不得隨意修改或拒不執行,否則,發生人員傷亡事故,要追究責任,如果由于安全技術措施內容有問題,發生傷亡事故,要追究編制人與審批人的責任。
7、根據需要必須修改已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時,應按原編制與審批的分工與程序辦理。
8、工程開工前,工程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全體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9、兩個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施工隊長、工長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關班組長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交底。
10、班組長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交底。
六、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1、分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2、工地項目經理部每半月組織一次對該施工項目安全檢查。
3、班組班前、班后崗位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4、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班人員須進行日常巡回安全檢查。
5、各級安全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須檢查安全生產。
6、腳手架、上料平臺、斜道的搭設,塔吊、垂直運輸機(架)等大型施工機械的安裝,現場施工用電路線架設等需經班組自檢,有關部門專業驗收檢查合格后,與使用單位辦理交接安全檢查手續,方可使用。
7、檢查中查出的隱患應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以督促整改單位消除隱患。對有即發性事故危險的隱患,檢查組、檢查人員應責令停工,立即整改。
8、被檢查單位收到“隱患整改通知書”或“停工指令書”后,應立即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進行復查。
七、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1、在工程施工中,認真執行東莞市建委《關于建筑工地規范使用“三寶”的通知》和國家“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施工現場臨時安全用電規范”、以及廣東省廣州市頒布的有關防雨、防滑、防雷、防暑降溫和防毒等安全措施。
2、對進入現場的工作人員,實行入場教育及上崗教育,對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均進行考核、持證上崗。
3、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員要經常注意邊坡是否有裂縫、滑坡現象,一旦發現,應立即停止,待處理和加固后才能進行施工。
4、各種腳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由施工負責人組織有支搭和使用腳手架的負責人及安全人員共同進行檢查,履行交接驗收手續。特殊腳手架,在支搭、拆裝前,要由技術部門編制安全施工方案,并報上一級技術領導審批后,方可施工。
6、建筑物的出入口應搭設長3-6m,寬于出入通道兩各1m的防護棚,棚頂應鋪滿不小于5cm厚的腳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兩側必須封嚴。臨近施工區域,對人或物構成威脅的地方,必須支搭防護棚,確保人物的安全。
7、嚴格按照安全要求搞好“四邊、五臨邊”防護。
八、特種作業管理制度
1、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2、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者方可從事特殊作業。
3、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一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可從事原作業。
4、對在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給予適當獎勵,對違章作業和造成事故者,根據違章或事故情節以予處罰。
九、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1、必須堅持進行每周一次的班組安全活動。
2、嚴格組織班組的班前安全交底。針對當班內容、作業環境、作業特點、作業人員素質組織班前交底。
3、班前交底活動情況的檢查,每工班不小于二次,工后進行講評。
4、班前交底活動考核與經濟掛鉤,未參加交底活動的個人,扣減當日工資的20%,未進行班前交底活動的班組,扣減全班組工資總額的10%。
十、施工機具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機具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3、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
4、施工機械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及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應停止其使用。
5、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6、在有礙機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場所時,機械設備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員必須配合適用的安全防護用品。
7、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十一、傷亡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統計制度
1、發生工傷事故,必須嚴格執行“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得到處理和領導、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整改防范措施和隱患沒有消除不放過。
2、發生輕傷事故,工地要組織人員按四不放過處理整改,并于當天上報分公司。
3、發生重傷事故工地,應立即組織搶救,并立即上報分公司,保護好現場,施工隊組人員調查,上報分公司,分公司在12小時內上報總公司。
4、發生重大作傷亡事故和重大設備事故,工地應立即組織搶救,并立即上報分公司,并保護好現場。分公司立即上報主管機關,勞動局、檢察院、總工會等上級組織等候處理,必要時召開事故現場會。
5、各種事故均必須填寫傷亡事故記錄表,重大事故必須在20天內寫出詳細的調查報告并上報。
6、對事故責任者根據責任輕重損失大小,認識態度提出處理意見。
7、對因工負傷的職工和死者的家屬要親切關懷,給予慰問,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8、工傷事故發生后應做好工傷事故檔案資料保管工作。
9、對事故要分明責任,嚴肅處理。
十二、安全生產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生產資料檔案室,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2、項目經理部安排一或兩人(資料員、安全員)負責記錄、整理、收集安全生產資料,建立檔案。
3、分公司經理、項目經理要經常檢查了解指導資料整理建檔工作。
十三、勞動保護管理制度
1、分公司根據承建項目的施工情況,安排適量的款額購置勞動保護用品。保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之需要。
2、實行施工現場勞動保護管理每日自檢制度。每天由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進行全面自檢,凡違反施工現場勞動規定的要求及時指出并整改。由施工員在當天的施工日志上做出自檢記錄。
3、分公司定期自檢。每月由分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帶隊,到施工現場檢查,對于不符合勞保要求的采取“三定”原則(定人、定期、定措施)予以整改,落實后及時做好復檢復查工作。
十四、消防管理制度
1、成立以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為組長,以安全負責人為副組長的消防管理小組,其它成員若干人。
2、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3、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
4、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5、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盜、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7、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內不準住人,特殊情況需要住人的,要報經上級機關批準并與建設單位簽訂協議,明確管理責任。
8、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必要時,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9、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10、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11、在施工過程中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12、冬季施工保溫材料的存放與使用,必須采取防火措施。凡經有關部門確定的重點工程和高層建筑,不得采用可燃保溫材料。
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的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積極防范和事故應急與處理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規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四川省勞動安全條例》的規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安全事故應急范圍
1、施工現場事故傷亡人員應急。
2、施工現場事故的安全應急。
第三條本預案是指一般以上事故的應急。
第四條各施工項目部應嚴格執行本預案,堅持“以人為本,珍惜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則,落實安全責任,保障職工安全。
第二章安全事故的防范
第五條各施工項目部應嚴格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各項安全規范、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責任和安全防護措施,加強安全監督和管理,堅持安全教育和培訓、堅持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防止傷亡、事故后應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門、當地安全監督管理局及相關職能部門匯報,組織人員保護現場,按照預案程序迅速進行妥善處理。
第六條各施工項目部每周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由項目經理和項目主管安全負責人主持,各分項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布置、督促、檢查傷亡事故的防范工作,并作出會議記錄和防范措施。公司安全部每月對各分項項目部進行一次大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落實整改措施。對不按期整改的施工項目進行經濟處罰。
第七條公司安全部應加強安全管理和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如發現有傷、亡事故隱患的責令立即整改,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停工整改,經檢查合格后才能復工。
第八條各施工項目部未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職責的。發生傷、亡事故的,對主要負責人和第二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項目工程部安全第一責任人:
安全第二責任人:
第三章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九條為了切實加強對安全事故的防范和應急救援的演練和實施成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一、公司發生安全事故后安全事故救援領導小組,按以下職責,劃分開展工作。
1、組長:
職責:負責安全事故發生后,全面領導工作,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籌集善后處理資金。
2、副組長:
職責:負責安全事故發生后,立即向本地新聞、媒體取得聯系,做好引導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3、副組長:
職責:負責安全事故發生后,立即與事故家屬取得聯系做好安撫工作。
4、組員:
職責:負責安全事故發生后,對事故家屬進行善后處理及安撫工作。負責聯系大型機械的動用,及車輛和事故現場保衛工作。
5、組員:(該項目工地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
職責: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事故,配合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
6、該工地責任工長:
職責:立即送傷者到就近醫院搶救及時撥打急救電話,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善后處理及事故調查。
7、組員:該工地安全員
職責:立即封鎖、保護事故現場以便有關人員取證,配合有關人員取證和善后工作。
8、組員:
職責:立即引導工地民工就地待命,不得離開工地,取證、調查原因、配合有關人員取證和善后處理。
9、組員:該工地門衛
職責:立即關閉大門,保護事故現場不得讓工地以外人員進入,等待上級部門進行調查取證勘察事故現場等。
二、如事故發生后,項目經理不在現場,項目經理職責由責任工長承擔以此類推,如公司總經理不在或外出由副總經理承擔總經理職責,各級人員以此類推。做到有事故發生,有責任人負責。
三、幢號、分公司、站、廠對發生的突發事故,(如食堂中毒、工地發生火災、特大安全事故、一般安全事故、病疫等)必須立即向公司匯報,如發生不報,一經查實,公司將對責任人進行嚴厲處罰,情節嚴重的將交司法機關處理。項目、分公司、廠、站必須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救援小組和后勤保障組。報公司審批實施。
第四章施工現場安全應急處理
第十條施工現場的火災搶救
1、火災急救施工現場發生火災時,應了解起火部位,燃燒的物質等基本情況,撥打“119”報警,同時組織撤離和撲救。消防部門到達前,對易燃易爆的物質采取正確有效的隔離。如切斷電源,撤離火場內的人員和周圍易燃易爆物及一切貴重物品,根據火場情況,機動靈活地選擇滅火器具。在撲救現場,應統一行動,如火勢擴大,一般撲救不可能時,應及時撤離撲救人員,避免傷亡,防止中毒,坍塌、墜落、觸電,物體打擊等二次事故的發生。在滅火后,應保護火災現場,以便事后調查起火原因。
2、火災現場自救注意事項
(1)救火人應注意自我保護,使用滅火器材救火時應站在上風口防止烈火、濃煙熏烤而受到傷害。
(2)火災襲來時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貪戀財物。
(3)必須穿越濃煙逃走時,應盡量用浸濕的衣物披裹身體,用濕毛巾或濕布捂住口鼻,或貼近地面爬行。
(4)身上著火時,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衣物覆蓋壓滅火苗。
(5)大門封門無法逃生時,可用浸濕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門縫,潑水降溫,呼吸待援。
3、燒傷人員現場救治在出事現場,立即采取急救措施,使傷員盡快與致傷因素脫離接觸,以免繼續傷害深層組織。
(1)傷員身上燃燒著的衣服一時難以脫下時,可讓傷者躺在地上滾動,或用水灑撲滅火焰,切勿奔跑或用手拍打,以免助長火勢,防止手的燒傷。如附近有河溝或水池,可讓傷員跳入水中。如果肢體燒傷則可把肢體直接浸入冷水中滅火和降溫。以保護身體組織免受灼傷的傷害。
(2)用清潔包布覆蓋燒傷面并做簡單包扎,避免創面污染。自己不要隨便把水泡弄破,更不要在創面上涂任何刺激性的液體或不清潔的粉和油劑。
(3)傷員口渴時可給適量飲水或含鹽飲料。
(4)經現場處理后的傷員要迅速送醫院救治,轉送過程中要注意觀察呼吸、脈搏,血壓等的變化。
第十一條嚴重創傷出血傷員的現場救治
1、止血
(1)壓迫止血法:先抬高傷肢,然后用消毒紗布或棉墊覆蓋在傷口表面,在現場可用清潔的手帕、毛巾或其他棉織品代替繃帶或布條加壓包扎止血。
(2)指壓動脈出血近心端止血法:按出血部位分別采用指壓面動脈、頸總動脈、鎖下動脈、肢動脈,脛動脈,脛前后動脈止血法。
(3)彈性止血帶止血法:當肢體動脈創傷出血時,就先抬高肢體,使靜脈血充分回流,然后在創傷部位的近心端放上彈性止血帶,在止血帶與皮膚間墊上消毒紗布棉墊。止血必須扎緊,要加壓扎緊到切實將該處動脈壓卻。同時記錄上止血帶的具體時間,爭取上止血帶后2個小時以內盡快將傷員轉送到醫院救治,若途中時間過長,則應暫時松開止血帶數分鐘:同時觀察傷口出血情況。若傷口出血已停止,可暫勿再扎上止血帶;若傷口繼續出血,則再重新扎緊上止血帶加壓止血。
2、包扎、固定創傷處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潔的醫用紗布覆蓋,再用繃帶或布條包扎。
3、搬運經現場止血、包扎、固定后的傷員,應盡快正確地搬運送醫院搶救。搬運傷員要點:
(1)在肢體受傷后局部出現疼痛、腫脹、功能障礙,畸形變化,就提示有骨折存在。宜在止血包扎固定后再搬運。
(2)在搬運嚴重創傷伴有大量出血或已休克的傷員時,要平臥運送傷員,頭部可放置冰袋或戴冰帽,路途中要盡量避免震蕩。
(3)在房屋倒塌、上方陷落、交通事故中,在肢體受到嚴重擠壓后,一般在解除肢體壓迫后,應馬上用彈性繃帶纏繞傷肢,給以固定少動。
(4)胸部受損的傷員,實際損傷常較胸壁表面所顯示的更為嚴重,有時甚至完全表里分離。
(5)人體創傷的,尤其在嚴重創傷時,常常是多種性質外傷復合存在。引起創傷性休克的主要原因是創傷后的疼痛。處于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讓其安靜,保暖、平臥、少動,并將下肢抬高約20度左右,及時止血、包扎、固定傷肢并送醫院進行搶救。
第十二條觸電事故處理
一、對癥救護處理
1、觸電者傷勢不重,神志清醒,未失去知覺,但內心驚慌,四肢麻木,全身無力,或觸電者在觸電過程中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過來,則應保持空氣流通或注意保暖,使觸電者安靜休息,不要走動,嚴密觀察,并請醫生進行診治,或送往醫院。
2、若觸電者傷勢嚴重,已失去知覺,但心臟跳動和呼吸還存在,對此種情況,應使觸電者舒適,安靜平臥;周圍不圍人,使空氣流暢;解開他的衣服以利呼吸,如天氣寒冷,要注意保溫,并迅速請醫生診治或送往醫院。若觸電者呼吸困難。面色發白,發生抽搐,應立即請醫生作進一步搶救。
3、若觸電者傷勢嚴重,呼吸停止或心臟停止跳動,或二者都已停止,仍不可以認為已經死亡,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并迅速請醫生診治或送往醫院。但應注意:急救要盡快地進行,不能等醫生的到來,在送往醫院的途中,不能中止急救。
二、人工呼吸法人工呼吸法是觸電者停止呼吸后應用的急救方法。各種人工呼吸法中以口對口人工呼吸法效果最好,而且簡單易學,容易掌握。施行人工呼吸前,應迅速將觸電者身上妨礙呼吸的衣領、上衣、褲帶解開,使胸部能自由擴張,并迅速取出觸電者口腔內妨礙呼吸的食物,脫落的假牙、血塊、粘液等。以免堵塞呼吸道。作口對口人工呼吸時,應使觸電者仰臥,并使頭部后仰,使鼻孔朝上,如舌根下陷,應把它拉出來,以利呼吸暢通。
三、胸外心臟擠壓法胸外心臟擠壓法是觸電者心臟跳動停止后的急救方法。作胸外心臟擠壓時,應使觸電者仰臥在比較堅實的地方,在觸電者胸骨中段叩擊1-2次,如無反應再進行胸外心臟擠壓。人工呼吸與胸外心臟擠壓持續4-6小時,直到病人清醒或出現尸斑為止,不要輕易放棄搶救。當然應盡快請醫生到現場搶救。
四、外傷的處理若觸電者受外傷,可先用無菌生理鹽水和溫開水洗傷,再用布繃帶或布類包扎,然后送往醫院處理。如傷口出血,則應設法止血。通常方法是:將出血肢體高高舉起,或用干凈紗布扎緊止血等,同時急請醫生處理。
第十三條中暑后搶救夏季,在建筑工地上勞動最容易發生中暑,輕者全身疲乏無力,頭暈、頭痛、煩悶、口渴、惡心、心慌;重者可能突然暈倒或昏迷不醒。遇到這種情況應立即進行急救,讓病人平躺,并放在陰涼通風處,解開衣扣腰帶,慢慢地給患者喝一些涼開(茶)水、淡鹽水或西瓜汁等,可以給病人服用十滴水、仁丹、藿香正氣片(水)等消暑藥。病重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治療。預防的簡單方法是:平時應有充足的睡眠和適當的營養;工作時,應穿淺色且透氣性好的衣服,爭取早出工,中午延長休息時間,備好消暑解渴的清涼飲料和一些防暑的藥物。
第十四條
一氧化碳中毒搶救對一氧化碳急性中毒患者的搶救,首先要及時將病人轉移至空氣新鮮流通處,使其呼吸暢通;中毒較重的病人,要給其輸氧,促進一氧化碳排除;對已發生呼吸衰竭的患者,要立即進行人工呼吸,直到恢復自動呼吸,再送往醫院治療。
第十五條亞硝酸鈉中毒搶救亞硝酸鈉毒性劇烈,中毒死亡率也較高,但只要搶救及時,方法適當,仍可化險為夷。搶救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一、迅速洗胃,清除毒物。洗胃一般用1:5000的高錳酸鉀水沖洗,仰灌或胃管插入均可。同時,要用硫酸鎂導瀉,排除腸道內的毒物。
二、對輕微中毒患者,可采用高滲葡萄糖加維生素C靜脈注射。一般用15%葡萄糖60—100ML加維生素C0.5—1克,注入靜脈。
三、血壓下降時,可用阿拉明強心劑,但禁用腎上腺素。
四、對呼吸困難、青紫嚴重、昏厥休克的嚴重中毒者,要立即送醫院救治。
第五章應急器材、應急物資
第十六條應急電話
1、應急電話分類:
工傷事故重病人搶救撥打120救護電話,請醫療單位急救。火警、火災事故撥打119火警電話,請消防部門急救。發生搶劫、偷盜、斗毆等情況撥打匪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警救助,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立即向主管部門和市安監局匯報。
2、保證電話在事故發生時能應用暢通工地安裝電話,在室外張貼119電話的安全提示標志。電話一般應放在室內臨現場通道的窗扇附近,以便節日、夜間等使用,房內無人、上鎖,有緊急情況無法開鎖時擊碎玻璃,就可向有關部門、單位、人員撥打電話報警報救,電話機旁變應張貼采用緊急電話和工地注要負責人和上級單位的聯絡電話。
3、電話報救須知救護電話“120”,火警電話“116”,匪警電話為“110”,撥打電話時要說清楚以下幾件事:
(1)說明傷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經采取了些什么措施。
(2)講清楚傷者(事故)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幾號附近有什么特征。
(3)說明報救者單位、姓名(或事故地)的電話或移動電話號碼。應派人在現場處等候救護車,把救護車進入工地現場的路上障礙及時清除。
第十七條常備應急物資
一、常備藥品
1、消炎藥:先鋒霉素Ⅳ號、增效聯磺片、氟哌酸、奧復星、痢特靈。
2、治療冠心病及降血壓藥:硝酸甘油、消心痛、心痛定、復方降壓片、利血平。
3、止咳平喘藥:克咳敏、復方甘草片、氨茶堿、喘定、博利康尼。
4、解痙止痛及止吐、助消化藥:阿托品、654-2、滅土靈、嗎丁啉、酵母片、多酶片。
5、通便藥:果導片、開塞露。
6、解熱止痛藥:安痛定、去痛片、阿斯匹林。
7、鎮靜藥及脫敏藥:安定、撲爾敏等。
8、脫水藥:20%甘露醇。
9、搶救藥:可拉明、洛貝寧、多巴胺、腎上腺素、利多卡因。
10、治療配藥的液體:5%葡萄糖、10%葡萄糖、25%葡萄糖、5%葡萄糖鹽水、0.9%鹽水。
二、常用物品體溫計、血壓計、聽診器、冰袋、各種消毒液及物品、一次性注射器及輸液裝置。
三、急救藥品20%甘露醇注射液、0.9%鹽水注射液、低分子右旋糖酐注射液、多巴胺、西地蘭。
四、消毒藥品75%酒精、2%碘酒、3%過氧化氫(雙氧水)、0.1新潔爾滅、0.9%鹽水、1%龍膽紫夜、紅汞。滅菌棉球、棉簽、持物鉗。
五、急救物品急救包(內含無菌敷料、繃帶);縫合包(內含持針器、縫合針、線,止血鉗、鑷子、剪刀、手術刀、敷料等);氣管切開包(內含氣管套、手術刀、止血鉗、剪刀、鑷子、持針器、縫合針、線、敷料等);各種常用小夾板或石膏繃帶,擔架;止血帶、氧氣袋。
六、眼科常備藥物及器械洗眼壺、清創縫合包、簡單的縫合器械、生理鹽水、3%硼酸液、2%—3%碳酸氫鈉溶液、抗生素眼藥水、抗生素眼藥膏、破傷風抗菌素、止血藥、消炎藥等。
第六章救援人員、救援器材、救援培訓及演練經費
第十八條救援救護小組及后勤保障組從各項目部抽調人員組建一支精干、訓練有素的救援隊伍,保證召之即來,保證救援工作順利實施。
第十九條救援救護組及后勤保障組負責人對人員的基本搶救知識培訓,學習結束后進行考試,確保培訓質量,培訓時間不低于20個學時。
第二十條救援救護小組根據各項目工程部提供的傷、亡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提前做好車輛器材準備工作,隨時調用。
第二十一條為保障傷、亡事故搶救救援,公司與項目部共同落實專項經費。
第七章重、特大事故處理程序
第二十二條亡事故發生后,項目工程部應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時限立即上報,不得瞞報、謊報或拖延報告,并應配合、協助事故調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干涉事故調查。
第二十三條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1、報告及報警:接到各項目部發生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公司和市安監局、安監站。
2、下達救援指令:接到傷、亡事故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達指令,救援小組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救援搶險。由救援小組組長負責現場指揮,保持與領導小組的通訊聯絡,隨時將施救情況報告領導小組。
3、后勤援助,后勤保障組在接到領導小組指令后,立即趕赴現場,及時搶救傷員轉到醫院搶救,匯同、配合相關部門準備好下一步的善后工作,保持與領小組的通訊聯系,隨時報告情況。
4、現場保護和清理,各項目部應保護好現場,待調查小組事故調查完畢后,救援小組匯同項目部清理現場。
第八章監督檢查和考核
第二十四條各領導小組負責對救援救護組執行本預案所規定的各項工作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各項目工程部對傷、亡事故的防范及具體救援人員、設備、器材落實情況并及時報告。
第二十五條加強對傷、亡事故防范和應急救援工作的考核,考核工作由公司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項目部進行考核。
第二十六條本預案涉及人員變動,由繼任者擔任。
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的管理制度 6
第一條建筑施工企業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建筑工程的特點和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第二條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筑施工企業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第三條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建筑施工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在施工現場周圍設置圍檔。高層和臨街的建筑施工,應當采用密目網或者其他裝置進行遮護。施工現場對毗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特殊作業環境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第四條施工現場的道路應當平整、暢通,并設置交通指示標志。通行危險的地段應當懸掛警戒標志,夜間設置紅燈示警。
在車輛、行人通過的地方施工,應當對溝、坑、井等進行覆蓋,并設置施工標志和防護設施。
第五條施工現場的施工區域和非施工區應當隔開。建筑施工企業為職工提供的臨時住所和飲食等應當符合安全、衛生的要求。
第六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在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并符合下列規定:
(一)根據建筑工程的施工進度,及時調整和完善安全防護設施;
(二)在施工現場的事故易發區域,設置專項的安全防護設施,并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
(三)根據季節或者天氣特點,設置或者調整專項的安全防護設施,并進行相應的安全檢查。
第七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遵守施工現場電氣安全保護和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用電作業應當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二)用火作業應當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規范,并保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第八條建筑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應當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向不同工種的施工人員進行專項的安全技術交底。
第九條建筑施工企業的職工應當按照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和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發現施工現場安全異常情況,應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并向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報告。建筑施工企業的職工對影響身體健康的.作業程序和作業條件,有權提出改進或者改善的建議;對企業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和檢舉、控告。
第十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巡視和檢查,督促施工人員遵守建筑生產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技術標準,發現安全事故隱患以及違反施工安全技術規范或者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及時予以制止或者糾正。
第十一條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的報告和處理,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的管理制度 7
1、消防負責人防火責任制
項目消防負責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職責:
(1)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組織編制火災的應急預安和落實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生時應急預案的實施。
(2)擬訂項目經理部及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工作計劃。
(3)配備滅火器材,落實定期維護、保養措施,改善防火條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4)管理本工地的義務消防隊和滅火訓練。
(5)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消防知識學習,使職工懂得安全動力火、用電和其他防火、滅火常識,增強職工消防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6)組織火災自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原因調查。
2、義務消防隊防火責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貫徹本單位的防火制度,對違反者進行勸阻。
(2)了解本單位的.防火措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解決,并向領導匯報。
(3)經常維修、保養消防器材設備,保證完好可用,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需要報請領導添置各種消防器材。
(4)組織消防業務學習和技術操練,提高消防業務水平。
(5)組織隊員輪流值勤。
(6)協助領導制訂本單位滅火的應急預案。發生火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滅火與搶救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7)積極參加本地區的消防聯防活動。
(8)全員達到"三懂三會",即:懂得防火知識,會報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3、現場電工防火責任制
(1)電工必須持安全生產監察局核發的《電工安全操作證》上崗操作。
(2)要按照有關規范安裝檢修電氣線路和電器設備。
(3)配合技術人員正確計算配電線路負荷,配電正確,對配電線路指定專人負責和維修,不得擅自增加用電設備,不得隨便亂裝亂用。
(4)嚴禁使用銅絲、鐵絲代替熔絲,按容量正確選用熔絲。
(5)要經常檢查電氣設備運行情況,對超負荷和往年加大熔絲容量等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整改意見。
(6)積極主動向用電人員宣傳安全用電常識,組織職工進行電器知識講座,制止違章用電行為。
(7)配合義務消防員對電器防火器材進行維護。
(8)要掌握排除電氣故障的方法,并會使用滅火器電氣火災。
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的管理制度 8
為保證單位內建設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現對公司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要求如下:
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施工前圖紙必須報消防部門審核,審核通過方可施工。項目竣工投入使用前必須報消防部門驗收,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配備消防器材,設置臨時消防給水系統。安裝臨時消防豎管,每層設消火栓口,配備足夠的水龍帶。消防供水要保證足夠的水源和水壓,嚴禁消防豎管作為施工用水管線。在正式消防給水系統投入使用前,禁止拆除或停用臨時消防豎管。消防泵房應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設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設專人管理,保證消防供水。消防泵的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3、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用火前,要對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離等措施,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后方可離去。用火證當日有效。用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
4、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
5、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施工現場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庫房、木工加工場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業場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源燈具。
6、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7、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應符合防火要求。庫房應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負荷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烯料。
8、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9、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溫材料等,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時施工企業保衛部門必須嚴格審核,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10、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置宿舍。
11、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
12、從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的防火要求,必要時派專人看護。
13、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并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占臨時消防車道。
14、生活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宿舍內不得臥床吸煙,房間內住20人以上必須設置不少于2處的安全門;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員疏散預案。
15、生活區的用電要符合防火規定。用火要經保衛部門審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定,用火點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間內,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停火時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有無泄漏。
16、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資料:包括保衛、消防設施平面圖;消防制度,方案,預案;消防組織機構、負責人、義務消防隊;消防設施、器材等維修驗收記錄;電氣焊人員持證上崗記錄及復印件;施工現場消防檢查記錄。
17、其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的管理制度 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施工生產一線班組安全生產管理,統一規范班組安全管理標準,提高一線員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達到員工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依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理》和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要求制定。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班組安全組織
第四條 班組長是班組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班組安全工作負全責。
第五條 班組必須設1名兼職安全員,協助班組長全面開展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員不在崗時必須明確代管人員。班長不在崗時,安全員有權安排班組有關人員處理與安全有關的工作。
第六條 班組分散作業時,每小組的負責人即為安全負責人。
第七條 班組必須實行安全輪流值日制度,除新員工外每天或每周輪換1人進行安全值日,安全值日員的主要任務是協助班組長、安全員開展好日、周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 班組安全教育
第八條 班組教育內容
一、本班組的概況和工作范圍;
二、本班組的`危險源及控制措施;
三、本崗位、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四、單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守則;
五、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所操作機械設備、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六、各種事故的應急處理和救護知識;
七、本單位的安全動態。
第九條 班組教育要求
一、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使用前,班組必須組織員工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測試;
二、新員工、換崗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班組級安全教育,教育時間不少于40學時;
三、安全操作規程考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要復學復考,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獨立工作,教育內容,考試分數要記入“班組安全教育臺帳” 或填寫教育記錄卡;
四、班組應適時組織安全操作的技能訓練,舉行事故應急措施演習,掌握處理各種事故的能力,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五、對受安全教育后的人員,班組長或安全員必須檢查教育效果,并簽署是否同意上崗意見,1周以后1個月以內復查。
第四章 班組安全活動
第十條 班組班前會(班組安全交底)
一、結合當日的具體生產任務及工作環境,詳細布置安全工作;
二、根據施工項目特點、危險危害因素,講解安全注意事項和控制措施;
三、傳達上級安全生產指示和事故案例;
四、學習、抽考員工安全操作規程;
五、班組會情況記入班組安全生產日志,安全交底雙方簽字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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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加強企業內部的安全生產管理,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達到規范化、標準化的要求,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的管理目標并構建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施工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規定。
二、目標措施
(一)目標
杜絕重大因工責任安全事故和因公死亡事故,降低安全負傷頻率,確保職工年負傷頻率控制在7‰以內,爭創更多的省、市級安全生產文明工地。
(二)措施
1、認真貫徹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網絡體系,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員,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標本兼治,扎扎實實抓好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2、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經常組織各級人員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搞好新工人和日常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為杜絕違章作業打下良好的基礎。
加強分包隊伍和特殊工種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業務水平,杜絕違章作業和無證上崗。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強化職工安全生產意識,用多種手段普及安全生產的知識。
3、以“三標準、六規范”(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評價標準。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拆除安全技術規范)為依據,以《建設部建筑安全檢查評分標準》為尺度,加強項目部施工環節的安全控制、監督、檢查、督促工作。項目部每周組織一次項目有關人員對工地的安全生產檢查,公司堅持每月的安全生產月檢制度。對檢查出的隱患或不安全因素,以隱患通知單的形式下達到項目部進行限期整改,對拒絕整改或整改不及時者,按規章制度條例進行處罰,對安全生產管理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
4、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架體搭設、“四口”及五臨邊防護、機械設備、基坑支護、文明施工現場管理。“四口”即: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五臨邊”即:尚未安裝欄桿的陽臺周邊、無外架防護的層面周邊、框架工程樓層周邊、上下跑道、斜邊兩側邊、卸料平臺的外側邊。對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嚴格按照集團公司的要求實行統一招標、采購,并嚴格執行收貨驗收制度。
5、加強對分包隊伍、雇用、借用人員的安全管理。嚴格把好分包隊伍的“四關”。
(1)對方必須具有營業執照和法人資格證書;
(2)對方具有施工資質;
(3)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合同書;
(4)對分包工程要進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切實把民工隊伍納入我們的安全管理范圍之內。
6、繼續做好意外傷害保險工作,根據《建筑法》的規定和建設部、省、市主管部門的.要求,將繼續為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減輕企業負擔。
7、加強安全資料管理。安全資料是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全過程管理的真實記錄,它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管理、施工組織設計、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檢查、班前安全活動、特種作業持證上崗、工傷事故處理、安全標志、安全防護用品管理、各類設備、臨時設施驗收檢測記錄及文明施工。
三、獎罰
為了進一步落實責任制,搞好項目法施工,抓好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消除隱患,杜絕事故,我們依據《建設部頒發的建筑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項目部施工全過程進行監督控制,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分公司建立安全生產專用賬戶,確保專款專用,收支基本平衡。
(一)獎罰細則
1、處罰
(1)項目部發生一起輕傷事故,罰項目部500元,罰項目經理300元,安全員100元,發生一起重傷事故,罰項目部5000元,罰項目經理1000元,安全員500元,發生一起死亡及重大傷亡事故,罰項目部20000元,罰項目經理3000元,安全員1000元。
(2)施工組織設計無安全措施,無臨時施工用電組織設計,分部分項工程無書面交底,各罰款500元。
(3)無檢查整改記錄,對查出隱患做不到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的,罰項目經理200元,項目部安全員100元。
(4)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無證上崗作業的,每人次對項目部罰款200元并追究責任。
(5)施工現場無安全標志、二圖(工程總平面圖、立面圖)、六牌(工程概況牌、安全生產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制度牌、文明施工規則牌、進入施工現場須知牌)、二欄(違章警示欄、宣傳欄)各罰款300元。
(6)施工現場圍檔設置,主路段未設置高于2.5m,一般路段未設置高于1.8m的,罰款500-1000元。
(7)工地路面未硬化處理,道路不暢通,無排水,工地有積水,泥漿,各罰款200元。
(8)建筑材料、構件、料具等亂堆亂放的,罰款200-500元。
(9)腳手架立桿缺少底座、墊木、掃地桿(或間斷),架體無排水措施,罰款200元。
(10)腳手架高度在7米以上與建筑無拉結(按規定少一處)或拉結不牢固不規范的,每一處罰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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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線建筑工人的作業條件和生活環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各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第三條(定義)
本規定所稱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是指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要的費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工程量清單。
建設單位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發生費用一并計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第四條(與《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關系)
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是由《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建標[20xx]206號)中措施費所含的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安全施工費組成。
其中安全施工費由臨邊、洞口、交叉、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費,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措施費及其他費用組成。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措施費及其他費用組成由各地建設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自行確定。
第五條(設計階段費用確定)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在編制建筑工程概(預)算時,應當依據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測定的相應費率,合理確定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第六條(招投標階段費用確定)
依法進行工程招投標的項目,招標方或招標代理機構編制招標文件時,應當按照本規定及工程實際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工程量清單。
投標方應當根據現行標準規范,結合工程特點、工期進度和作業環境要求,在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結合自身的施工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單獨報價。投標方報價的費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測定的費率。
第七條(合同內容)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總費用,以及費用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內的,建設單位預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不得低于該費用總額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預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不得低于該費用總額的30%.其余費用應當按照施工措施進度或合同約定支付。
實行項目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應當在分包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以及費用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
第八條(費用支付與施工許可證關系)
建設單位申請領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將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計劃作為保證工程安全的具體措施提交建設主管部門。未提交的,建設主管部門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
第九條(建設單位義務)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及合同約定及時向施工單位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第十條(工程監理單位義務)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對施工單位使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情況進行現場監理。發現施工單位未落實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中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權責令其立即整改;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和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一條(施工單位義務)
施工單位應當確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在財務管理中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清單備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有權向建設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總承包單位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負總責,專業分包單位對所分包的專項工程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負責。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及合同約定及時向分包單位撥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第十二條(建設主管部門職責)
建設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按照現行建筑安全標準規范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并對建設、施工單位支付、使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情況進行監督。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法律責任)
建設單位未按本規定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由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予以處罰。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法律責任)
施工單位挪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由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予以處罰。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法律責任)
建設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沒有提交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計劃的建筑工程頒發施工許可證的;
(二)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三)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行為。
第十六條(實施細則)
各地可依照本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七條(解釋權)
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實施日期)
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的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全員安全管理和生產作業行為,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員工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經濟持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規定,結合公司多年管理經驗和施工生產實際情況而制定。
第三條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公司安全管理依據本制度,對公司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公司有關部門依據本制度,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堅持按照上級要求,有計劃、有組織、有重點地開展好旨在強化安全意識、規范安全行為的各項安全生產活動。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在建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七條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手段,也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有效載體。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項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明確規定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增強了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責任明確,協調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實現公司安全管理目標。
第八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加強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監督、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和推進安保體系的貫標;
第九條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檢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職能,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過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狀態處于受控,確保工程項目安全目標管理。
第十條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責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體系網絡。
第十二條安全管理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公司安全管理目標分解到部門及項目部,項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員,并對管理目標分解的責任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對部門及項目部考核為半年度考核,項目部內部考核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評分表形式,考核結果作為安全生產考核獎懲的依據之一。
第十三條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和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公司實施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的情況形成書面記錄,納入安全生產獎懲的依據范圍。
第十四條具體的獎懲規定,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獎懲制度》執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機構
第十五條公司及項目經理部均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公司負責人及項目經理第一責任人擔任安委會主任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并在各自的范圍內分別履行下了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四)保證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五)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六)開展項目安全教育培訓;
(七)組織實施項目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
(八)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九)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第十六條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設置安全管理部門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經理部應設置安全管理部門或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并應根據工程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第十七條公司與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本單位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具備較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較強的獨立工作能力、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必須通過有關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以上崗。
第十八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編制并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五)協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制訂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七)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九)通報在建項目違規違章查處情況;
(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業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十二)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十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四)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九條公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二十條公司各在建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于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七)其它規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職責。
第四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二十一條為了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種規章制度、規范和標準,及時發現和糾正生產中的事故隱患,提高各部門、項目部及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增強安全責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二十二條安全檢查的內容:
1、安全管理
2、機械設備
3、安全設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為
6、勞保用品使用
7、傷亡事故處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二十三條安全檢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檢查: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項目經理部十天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均要留下記錄。
(二)專項安全檢查:公司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某個專項(如施工電梯、腳手架、臨時用電、塔吊等)進行檢查,項目部根據各種設備的搭拆方案進行安全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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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目標
(一)無職工因工死亡事故。
(二)無職工因工重傷事故;重傷率控制在0.1‰以內。
(三)無直接經濟損失在2萬元以上的火災、爆炸、倒塌事故。
(四)施工現場安全措施到位,安全防護及時,施工機具設備檢驗檢測達標,施工用電執行jgj46-2005標準,施工現場各類防護符合jgj59-99標準。
(五)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目標: 。(達標、市級文明、省級文明)
(六)其它。
二、安全達標目標。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由項目部制定具體的達標目標
(一)垂直運輸設備,塔吊臺,井架臺,計劃在通過安裝驗收后投入使用。
(二)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腳手架材料采用鋼管。計劃投入鋼管噸,扣件只;采用分層搭設、分層驗收的.辦法,堅持先驗收,后使用。
(三)施工用電按jgj46-2005標準執行,按照三級配電二級保護 、一機一箱一閘一漏和tn-s系統配置線路,采用計劃投入總電箱只,分電箱只,開關箱只,采用一次規劃配備,分次投入使用,確保施工用電達標。
(四)小型機具的投入(列出小型機具的種類及數量) 。
(五)施工現場密目式安全網的使用,必須達標規范,計劃投入張。
三、文明施工實現目標
(一)建筑施工現場按照jgj59-99文明施工檢查標準的要求,并結合文明施工檢查標準的具體內容,將文明施工責任目標分解落實到人,確保文明施工目標的實現。
(二)創建(省、市)級文明施工現場。
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的管理制度 14
一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管理內容
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主要包括五個方面內容:
(一)安全執法和守法
安全法規是安全管理的標準和依據。施工項目必須學習國家行業和地區安全法規的基
礎上,制定貫徹上述法規的措施,以及符合自身特點和需要的安全規章制度與管理辦法作為施工項目對安全生產進行經常的、動態的制度化和規范化的標準和依據。項目的管理人員及操作應該按照安全法規的規定去做,把安全法規落到實處,變為行動并產生效果。
(二)建立安全組織體系及相應的責任體系
安全生產必須有組織保證,因此必須建立各級安全組織機構,設置專職安全管理部門,配備安全人員,制定建立建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通過有效的組織工作,確保施工項目的安全和安全作業順利地開展。
(三)進行安全教育,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
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思想,知識、技能三個方面的教育,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路線和方針政策教育、勞動紀律教育,安全知識教育包括每年的學時安全培訓及安全基本知識教育,施工生產工藝方法等。安全技能教育包括各專業的特點、安全操作、安全防護的基本技術知識并且熟習本工種、崗位安全技能知識、特殊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目的是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措施。既要科學合理,又要確保其實施改善勞動條件,消除生產中不安全因素進行防護,包括思想重視和措施得當,防范于未然,才能變有害作業為安全作業,確保安全生產。
(四)開展安全防護和安全生產的研究
安全防護是勞動保護,勞動保護包括勞動管理,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安全管理是一門學科,必須進行大量的研究,尋找危險源,確定分析重大危險源因素,制定對策,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也就是說項目生產過程發現有損職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各種因素,開發勞動保護和事故預防的途徑,防止突發性事件,制定應急預案措施。使安全生產科學化,不斷提高安全生產保障水平。
(五)安全檢查和考核
安全檢查的目的,通過檢查,可以發現施工中不安全的因素,采取對策保障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是對安全措施的實驗情況,安全生產防護中的薄弱環節,安全紀律及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工人勞動安全條件等進行檢查。其目的的發現問題加以改進,總結經驗加以推廣,提高管理水平。同時,檢查與考核評比相結合,有利于安全問題的整改和先進經驗的推廣。
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企業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應在國家及國務院頒發的安全生產法規和行業標準的`基礎上,制定有關的規程制度,建筑企業應編制安全工作手冊,發給每個職工學習并遵照執行。主要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責任制;
2、安全教育制度;
3、安全檢查制度;
4、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制度;
5、分項工程工藝安全制度;
6、安全考核辦法;
7、勞動保護;
8、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定;
9、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制度和環境保護制度;
10、施工現場安全防火制度;
11、安全事故處理制度;
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組織
安全生產組織系統,按照有關規定,建筑安全生產工作,企業最高管理者(法人代表)是第一責任人,各基層領導、主管本單位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并負直接監督管理責任。同時,企業設安全生產專業部門,自上而下形成專業組織管理系統。各職能部門都必須按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作業人員按安全生產規程進行,杜絕違章作業。
1、施工項目應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圖略)
2、施工項目應建立安全控制網絡系統,(圖略)從而使項目安全生產有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監控有機結合起來,確保施工過程中的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結構安全、財產安全和營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四、施工現場安全員職責
1、積極貫徹宣傳上級的有關安全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
2、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檢查,要及時匯報督促解決。
3、與有關部門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和文件。
4、與有關部門做好入場工人、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5、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安全部分提出合理建議。
6、參加生產會議,掌握安全信息,預防預測可能發生的事故。
7、參加一般及大、中型腳手架的安裝驗收,及時發現問題監督有關人員解決落實。
8、堅持以預防為主,做到腿勤、口勤、手勤,有權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督促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9、參加電器設備安裝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
10、收集各種安全資料建立臺帳,參加事故分析調查,選寫報告,及時上報。
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的管理制度 15
為了保證每個職工能工作好、休息好,同時也為了職工的身體健康,經項目部領導班子群眾討論特制訂以下制度:
1、每個職工應樹立以宿舍為家的思想,搞好個人的衛生,要求每個職工在上班前疊好被子,做到整齊有序。
2、每個寢室由班組長指定或推選一名寢室長,督促指導。每個職工搞好清潔衛生,并且每一天輪流值日清掃寢室。生活垃圾放在指定的地方,養成良好的`習慣。
3、職工宿舍不準擅自接電,不準用電爐、電炒鍋等;不準用煤油爐、煤氣灶燒菜做飯;不準往墻上亂踢亂敲;不準在宿舍里放工具;不準在寢室聚眾賭博。違反以上任何一條者罰款10—100元。
4、宿舍的衛生負責人每一天都要進行檢查、值日生的清掃狀況不清潔,不得移交。
5、每半個月由項目部會同各工種負責人及寢室長進行宿舍衛生評比,評出最好及最差的各一名,按規定進行獎罰處理,并對檢查結果預以公布。宿舍內各種活動不得超過10點鐘,并且不得大聲喧嘩。影響他人就寢者經管理人員警告不聽者處以50—100元的罰款。職工在宿舍內不得進行賭博、賣淫、斗歐、酗酒、進行偷竊行為如發現將被開除或送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6、宿舍內不得留非本工地或非本宿舍的人員住宿。
7、宿舍內,各位職工務必保管好自己的錢物,提高警惕,嚴防小偷。一經發現有不法行為的將作出除名開除處理,并扣發其全部工資。同時對舉報有功者,將進行獎勵。
8、職工務必養成節約用電的習慣,按規定時間開關電燈。白天上班時,最后一位要關燈,不浪費電源,如被發現白天開燈者,對整個寢室人員每人每次罰款10元。
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的管理制度 16
1、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要求和有關法規規定,為認真落實建筑施工企業及項目領導施工現場帶班制度,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本規定所稱的施工現場,是指河北方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承建的朔州市鑫峰雅卿苑小區的作業場地。
3、本規定所稱建筑施工企業領導,是指的領導班子成員和副總工程師。
4、本規定所稱項目領導,是指河北方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項目部的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工程師等領導成員。
5、項目領導是落實項目領導施工現場帶班制度的責任主體。從事施工作業活動的施工現場,總承包單位項目部和相關分包單位項目部領導必須在施工現場帶班,并與施工人員同時上班、同時下班。
6、項目部領導是監督檢查建筑工程項目落實項目領導施工現場帶班制度的責任主體,應嚴格督促所屬建筑工程項目認真落實項目領導施工現場帶班制度。
7、項目部應當建立健全項目領導施工現場帶班制度,并嚴格考核。制度中應當明確施工現場帶班領導、帶班生產工作時間、任務、職責權限和考核獎懲等內容。具體為:
1)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應對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負總責,項目部人員各負己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并與工人同時上班、同時下班。
2)強化施工企業每月對施工項目安全檢查,實行施工企業分管經理帶班制。檢查企業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施工項目上執行和落實情況。檢查、糾正施工現場出現的不安全情況,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要對在建工程涉及深基坑、大模板、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等分項工程進行重點檢查,及時消除隱患。一旦發現重大隱患,要確保企業負責人在現場監督消除隱患后再施工。
3)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應有企業總工實行的帶班審核與審批。專項方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本單位施工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經審核合格的,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工)簽字。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當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相關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4)工程項目發生突發性事件時,施工企業領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施工現場,帶班組織啟動應急預案,配合和組織調查,采取措施。如工地發生事故,對事故調查處理落實“四不放過”的原則。并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5)重大“節假日”施工時,應建立值班與巡查制度,并且施工企業領導或項目負責人實行帶班。檢查施工項目部節假日安全管理與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情況,帶領項目部管理人員值班及時處理突發事件,確保施工安全生產。
6)建設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管理實行總監帶班負責制。項目總監應按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理合同全面履行施工項目的安全管理。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并對審查同意的專項施工方案實施跟蹤監理。做好有關安全工作內容的監理日志記錄,日常巡視檢查施工作業安全情況,落實節假期施工的安全監理工作,發現有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立即通知施工單位整改,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立即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項目總監對監理部其它監理人員的現場監理行為承擔責任。
7)對施工項目無負責人帶班或該帶班而未帶班的企業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進行處理,同時要求限時改正。對在整改期內仍沒有整改的,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規進行上限的經濟處罰。發生事故而沒有負責人現場帶班的,對企業和企業負責人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并依法從重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8、項目領導施工現場帶班生產實行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帶班領導應當向接班的領導詳細告知當前施工現場安全、存在的問題、需要注意的事項等,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交接班的領導應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
9、項目領導施工現場帶班生產、值班交接班記錄由專人負責整理,并存檔備查。
10、項目部負責人定期對建筑工程項目落實項目領導施工現場帶班制度進行檢查,并明確帶班檢查人員、檢查方式、檢查的主要內容、時間和頻次、職責權限和考核獎懲等內容。每次檢查結束后,應將檢查的情況、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整改情況記錄存檔備查。
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的管理制度 17
績效考評(以下簡稱"考評")是指用系統的方法,客觀公正的評定過去的一段時間內員工在崗位上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效果。
一、考評的目的和用途
1、考評的最終目的是激勵員工,以達到企業的經營目標,并提高員工的滿意程度和未來的成就感。
2、考評的`結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饋、報酬管理、職務調整和工作改進。
二、考評的原則
1、一致性:在一段連續時間之內,考評的內容和標準不能有大的變化,至少應保持1年之內考評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觀性:考評要客觀的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避免由于光環效應、新近性、偏見等帶來的誤差;
3、公平性:對于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評標準;
4、公開性:員工要知道自己的詳細考評結果。
三、考評的內容和分值
1、考核的內容分以下兩部分:
◆基本績效考核:考核內容為所在崗位的基本業務能力及工作態度;
◆關鍵績效考核:考核崗位職責及日常管理行為的具體工作內容;
2、分值計算:
原則上,總分滿分100分,各項考核標準具體分值詳見績效考核表。(附件一)
四、考評的一般程序
1、項目經理直接由公司進行考評,包括基本績效考核和關鍵績效考核;
2、項目部其他管理人員的基本績效考核由項目經理考評,關鍵績效考核由公司對應部門進行考評;
3、各級考核人必須嚴格執行考評程序;
4、考評結束時,考評負責人與該員工單獨進行考評溝通;
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的管理制度 18
工程質量是企業的生命,過程質量責任重于泰山,為了對國家和用戶高度負責,為了使設計文件,施工標準,合同約定最終實現,并形成工程質量、工程品質功能和使用價值,特制定施工現場質量控制管理制度如下:
1、按照國家和企業質量標準運行要求,建立健全項目工程質量保證體系,落實崗位質量責任制,強化管理,責任到人。
2、認真搞好項目施工人員質量管理教育,貫徹執行國家和企業頒發的保證工程質量的程序、規定、規程、制度和措施,明確項目質量目標,標準要求,抓好職工培訓,爭創優質工程。
3、努力學習,推廣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質量的先進技術和施工手段,優化工藝提高功效,全面推行樣板墻制度,以點帶面,確保工程質量整體水平,對“四新”技術,明確重點,詳細具體,注重可操作性。
4、在認真搞好圖紙會審,精心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基礎上,加強施工過程的設計變更(審查)管理,加強技術復核工作,強化組織技術交底,強化積累技術質量的'全面、科學、準確、及時。
5、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材的質量,嚴格選擇分包商,通過對其技術、管理、質量控制、工序質量控制和售后服務等質量保證能力,信譽調查以及產品質量的實際檢驗評價,各供方之間的比較,最后中和評價,選定工作關系,在使用前嚴格進行:
5.1、書面檢查;
5.2、外觀檢驗;
5.3、理化檢驗;
5.4、無損檢驗等四種檢驗,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
5.5、實施工序質量監控,通過對工序活動條件(人、材料、機械、方法、環境等)和工序活動效果(即工序的過程標準)兩個方面監控,通過管因素、管過程,從而實現工程質量從事后檢查過關、轉向事前、事中控制。
6、及時準確留存質量過程成果,如砂漿、砼試塊,鋼筋焊接等施工過程試件,必須及時做好,專人養護、專人送試,及時留檔。
7、組織施工質量檢驗,強化質量自檢,互檢,交接檢工序(俗稱質量三檢)和專業檢查(施工組項時檢查,項目部每月兩次綜評驗測)工程隱蔽驗收、工程預檢、基礎和主體等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實施工程質量優質優價,班組個人獎罰分明,兌現整改堅決及時。
8、從施工順序和防護措施兩個主要環節入手,加強成品保護,按正確流程施工,不顛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損壞或污染前道工序,按正確的施工方法,保護方法保護好前道工序產品質量。
9、堅持竣工標準,做好售后服務,堅持竣工內容,標準,通過內容分層次自檢解決全部遺留,整理好竣工質量,實現工程竣工質量目標,售后服務體現工程質量,堅持24小時內處理好質量投訴,并按季節性,技術性,保修期滿,積極主動回訪用戶,不斷總結經驗,改進完善,推動工程質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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