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工程管理制度

時間:2023-02-13 11:19:44 制度 我要投稿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通用1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承包工程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通用15篇)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 篇1

  一、承包與發包的安全管理要求

  1、嚴格審核承包人的資質是否符合要求,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將承包的全部工程對外分包,也不得將承包的工程轉包。

  2、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勞務分包,勞務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須具備相關資質。

  3、嚴格對分包方安全資質審查,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齊全,且不得過期。

  4、加強合同的管理,必須簽訂施工合同,除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外,還必須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5、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公路水運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二、發包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承包合同中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與地方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承包人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承包人及時處理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三、承包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公路筑養路機械操作規程》等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的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請的雇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只能部門、安全人員的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最低數量和資質條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和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照有關規定發布指令,并采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承包人在任何時候都應該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和妨礙治安的行為;

  (5)承包人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于從事電氣、起重、建筑超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殊作業無證操作的現象,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妥善專門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與、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忍讓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照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要定期檢查,并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應的安全標志牌;

  (10)承包人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該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11)安全生產費用按照《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對外招標、發包工程(含建筑、安裝、檢修)的安全管理和監督,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承辦的對外招標、發包工程項目。

  第三條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對外招標、發包前,應當負責審查投標、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的營業執照、營業范圍、企業等級、技術資質、安全管理機構及有關制度。對外省市施工單位還須檢查其在滬施工許可證。

  第四條若乙方屬總包單位,因施工需要進行分包時,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建設工程總分包的規定,不準將工程分包給無證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單位施工。總包單位應負責對分包單位安全施工監督管理。

  第五條在甲乙雙方簽訂《工程合》的同時,應根據工程項目的.要求和內容訂立《安全協議書》,明確各自對施工安全所負責的具體條款。

  第六條工程項目開工前,甲方應按本市現行規定督促乙方向所在地區的勞動保護檢察機構辦理《開工報告》。

  第七條乙方應明確工程項目和施工現場的項目負責人和安全檢查監督人。施工前,有責任向全體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在化工生產區域內施工的工程項目,其施工人員還必須接受所在化工生產單位的安全和防火教育,并按要求填寫《安全教育卡》。

  第八條甲乙雙方在施工前,須認真勘察施工現場,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制訂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施工。

  第九條對施工危險性大、邊生產邊施工的工程項目,除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外,應充分考慮可能出現的險情,制訂相應的應急防范措施“重大施工技術方案”并予落實。

  第十條在化工生產區域內施工,乙方除遵守有關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外,還應嚴格執行公司及所在單位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乙方安全負責人、安全員和甲方的施工員必須對施工現場進行日常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

  第十二條公司hse管理部門、施工所在單位安全、消防部門和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和監督,查出的隱患及時通知甲方負責人,責成乙方限期整改。

  第十三條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除積極搶救傷者外應保護好事故現場,并立即報告甲方和公司hse管理部。甲乙雙方都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和所在地區勞動保護監察部門,同時協助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 篇3

  一、總則

  1、本獎罰細則適用于施工各土建、鋼結構施工單位、外協單位和合同單位。

  2、《質量獎罰細則》:主要為各分項工程獎罰細則、質量綜合評定等二部分內容。每月各單位的施工過程質量獎罰由我聯合體質量安全部考核、匯總,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生效。獎罰金額須兌現到相關作業人員,分配單交財務部和經合部,質安部歸檔,質安部將不定期進行檢查。對于質量缺陷的處理費用進入責任單位成本,不能立即處理的質量缺陷,我聯合體在當月將預提一定金額的處理費用。

  3、砼單元工程優良率應達到85%,對于當月底單元評定優良率低于85%的單位月底結算單價按:承包單價×[1—(85%—評定優良率)]。

  4、嚴格按照三檢制驗收程序驗收,施工班組初檢合格后請單項施工項目體檢驗收,檢驗收合格后請我聯合體質安部驗收。

  5、對于質量缺陷處理預提費用的處理:按照本細則之規定發生預提費用項目時,質安部在當月質量獎考核中進行說明,由勞財部在結算款中進行處理。當預提處理費用多于或少于質量缺陷或隱患處理的費用時,應及時將差額給予退回或補扣。

  6、各單位應認真按照獎罰通知單的內容落實相關責任人,并應在收到獎罰通知單后2日內將責任人報質安部,分別由我聯合體質安部建立個人違規臺帳。

  7、各分包施工單位質量違規責任人臺帳不全或未建立臺帳的'扣除當月質量獎20%。

  8、對屢犯同一類質量問題的責任人,進行追究處罰。當一月內同一問題連續2次,不同月內累積5次發生時,除當次罰款外,還需停工并接受培訓1~3天,培訓由其所屬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負責。對同月內連續3次出現同一問題的員工,建議調換崗位或下調崗級1~2級,并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9、質安部實行質量月、周例行檢查制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開具整通知書,責任單位應按通知單規定時間完成整改,未按期整改完成的罰款300元/日。

  10、本細則主要針對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而制定,不包括進度獎勵。

  11、本獎罰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解釋權歸我聯合體質量安全部。

  二、工程獎罰細則

  1、施工驗收嚴格按照三檢一驗制驗收程序驗收。

  2、對于不認真施工,造成設計到現場后不能進行正確施工的給予200元/次的罰款。

  3、對于設計和監理聯合驗收一次驗收合格的,給予200元/次的獎勵,對于經過兩次及兩次以上驗收才達到合格的給予100元/次的罰款。對于設計和監理提出的施工缺陷處理意見,施工隊應進行認真處理。如果對于提出的問題不處理就讓驗收的,給予200元/次的罰款。

  4、對質安部指出的施工質量問題,不及時處理者,罰款100~200元/次。

  5、各分項工程復檢合格后,將驗收資料提請終檢,同時提交復檢資料,并保證資料齊全無誤,嚴禁做假資料,否則對該分項工程簽字驗收的二檢罰款50~100元/次。

  6、對質安部三檢下發的現場通知單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接到通知單后應積極處理,否則罰款100~300元/次。

  7、不按設計圖紙、文件施工,未經三檢同意私自修改設計施工,造成施工問題或者影響驗收的,給予罰款500~1000元/次,并對簽字二檢罰款50元/次。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 篇4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有關事項。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管理內容

  2、1管理責任與要求

  2、1、1外包單位系指進入我公司生產區域及我公司作業場所,從事施工作業的施工隊伍。

  2、1、2公司內部生產性、基建性外包工程由經營部負責統一發包,房地產外包工程由房地產公司負責統一發包,其它單位均無權發包。

  2、1、3外包單位應保證安全施工需要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保護設施、安全用具等必須齊全、有效。

  2、1、4公司與外包單位簽定“安全責任書”。安全責任書具有項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無安全責任書的承包合同視為無效合同。

  2、1、5外包單位要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2、1、6嚴格控制承包單位的承包范圍,外包工程項目承包單位不得擅自將承包項目分包或轉包他人;更不得將承包項目分包或轉包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一經發現公司有權令其整改,直至令其退出施工作業現場,同時要追究承包單位的管理責任。

  2、2安全教育

  外包單位對本單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我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工作規定。

  2、3安全施工管理

  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公司頒發的安全、文明生產(施工)規定的.有關部分。

  2、4安全考核

  2、4、1外包單位應對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不執行安全技術措施、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的后果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經濟處罰。

  2、4、2外包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擅自拆除和損壞安全防護設施,對造成的后果應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經濟處罰。

  2、4、3施工作業人員野蠻施工,不服從管理,對提出的問題不進行整改,視情節輕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現場或終止合同,并給予經濟處罰。

  2、4、4對于因一方責任發生的事故要全力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按責任大小給予經濟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4、5項目發包單位安全責任:

  a、施工項目開工前,項目發包單位對承包單位負責人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術交底,包括作業項目的內容、特點、環境、危險點、注意事項及文明生產管理制度等。

  b、提供或租賃給承包方施工的機械、設備、大型工器具及安全勞動保護用品等,做好交接記錄。

  c、交叉施工作業時,由項目發包單位進行協調安排。

  d、公司對外包方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對不執行安全技術措施的行為提出整改意見,對違章作業行為,有權責令停止其工作并進行教育處罰。

  2、4、6外包單位安全責任:

  a、認真編制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必要時可請項目發包單位協助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正確執行。

  b、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

  c、施工過程中作業人員應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用具,接受公司的管理,主動接受提出的整改意見,定期匯報施工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疑難點。

  d、施工周期較長的單位(一個月以上),承包方要組織安全學習活動,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使作業人員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e、工程結束后,外包單位必須通知經營部或項目發包單位及使用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并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

  f、施工中發生不安全情況或人身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公司經營部。

  3、檢查與考核

  3、1經營部、工程所屬單位、發包單位、外包施工現場所屬單位,對施工負有同等的安全管理職責,并負責進行檢查和考核。

  3、2本規定解釋權歸經營部。

  3、3本管理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 篇5

  一、總則

  為貫徹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不斷規范發承包工程及臨時工的安全管理,保障我公司生產區域內的設備安全和人身健康,特制定本辦法。

  1.1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我公司所有發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管理范圍以生技處、經營管理處、忻河公司、基建工程處等部門作為我方代表行使公司權利對外簽訂的各類維護或施工合同。

  1.2編制依據

  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20xx-02-01)、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部《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廠部分20xx-09-16)、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部《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1991-03-18)、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電力部《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1994-04)、山西魯能河曲發電有限公司《自營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規定》b版(20xx-05-12)

  二、對承包單位的基本要求

  2.1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必須具備的條件:

  2.1.1持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復印件),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1.2工程負責人、技術人員和工人具備與承攬工程相適應的安全施工能力。

  2.1.3有滿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證安全工作而使用的合格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

  2.1.4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單位,應設有安全機構;100人以下的一級施工作業單位應具有安全施工管理小組,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責。施工隊伍超過30人必須設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設兼職安全員,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名單在履行合同義務前必須按要求報發電公司安監處備案。

  2.1.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國家相關主管部門發放的'特種作業證書。

  2.2承包方應建立健全下列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2.1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2.2.2安全施工措施與技術措施交底制度

  2.2.3安全獎懲制度

  2.2.4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2.2.5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2.2.6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2.2.7安全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及發放記錄

  2.3甲方安全管理部門、甲方發包代表、承包方代表三方共同簽訂“山西魯能河曲發電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協議書”(見附表一)后方可開工。

  三、發承包雙方的安全責任

  3.1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安全責任

  3.1.1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督促乙方按要求填寫“施工隊伍安全資質審查表”(見附表二)并確認符合要求。

  3.1.2開工前對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規培訓并經考試合格,發放安全工作證。

  3.1.3定期檢查乙方安全措施和危險作業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及落實情況。

  3.1.4現場施工中,對發現的乙方違章行為按規定進行處罰。

  3.2承包方(乙方)安全責任

  3.2.1開工前必須讓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3.2.2制定安全施工組織措施,復雜和危險性較大的項目,應制訂單獨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經甲方同意后實施。

  3.2.3現場施工中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遵守發包方現場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3.2.4自覺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對甲方安監人員提出的意見及時改正,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人員或甲方安全監察處。

  3.3甲、乙雙方簽署的合同中必須明確安全施工要求、明確雙方應負的安全責任。

  3.4甲方預留承包合同(協議)價款的5%作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發生人身死亡事故扣留全部預留保證金;發生人身重傷事故扣留預留保證金的50%、拒不執行甲方的安全處罰時強制扣除。

  四、安監處對合同的審查內容

  4.1乙方必須具備2.1條中的全部資料。

  4.2安全組織措施完善。

  4.3人員組成和負責人符合要求,施工單位的安全員或兼職安全員明確,有特殊工種的單位填寫“特殊工種人員登記表”。

  五、甲方履行合同代表對施工單位的日常管理

  掌握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提出安全文明施工整改要求;巡視施工現場;協助安監處查禁違章;發現安全隱患,督促乙方及時整改;參加乙方的安全檢查,向乙方傳達有關安全工作文件和事故通報;總結分析安全施工情況,制訂整改措施。

  六、附則

  6.1未盡事宜參照國家、行業、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執行。本辦法解釋權屬于山西魯能河曲發電有限公司安全監察處。

  6.2 本辦法生效之日起,原山西魯能河曲發電有限公司《自營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規定》b版作廢。

  6.3 對于未認真執行本辦法的部門酌情考核100—500元。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 篇6

  項目經理部對所有進場分承包方必須進行驗收,對分承包方施工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場容、現場文明進行有效控制和考核。

  1、工程施工階段的分包管理制度

  1)分承包根據工期、進度、計劃、總包方的質量目標、質量計劃、編制合理的質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組織機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分承包方根據所包工程任務、特點、性質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和施工作業指導書和質量計劃,并經總包方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審批,經審批同意后的施工方案初稿,同時此方案亦作為我方監督檢查的.依據。

  2)對工程分承包方施工的隱蔽工程驗收,項目派質檢人員參加驗收合格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對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督促分承包方返工或返修。

  2、工程分承包方的考核和評估

  1)項目部每月下旬對分承包方定期進行考核,內容包括:分承包方服從總包現場統一管理,有健全的組織機構,人員職責及目標明確,注重質量,對設備和計量器具進行維護管理。

  2)扎實進行質量檢驗和試驗,主動預防不合格品,工作制度完善并能定期檢驗和考核,有嚴格的物資采購制度,決不使用不良材料,合理安排工程進度,達到工期控制要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維護業主聲譽。分包工程完工后由項目經理組織填寫評估意見,經考核不合格的分承包方應從合格分承包方花名冊中除名。

  3、工程分承包管理措施

  1)分承包方納入項目質量管理體系,嚴格執行gb/t19001—20xxidtiso9001:20xx《質量管理體系要求》標準,強化質量管理手段,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2)分承包方進行進場人員質量意識教育,施工前進行技術交底,項目質檢人員不定期進行抽查,無技術交底將對分承包方進行處罰。

  3)分承包方質檢人員進行嚴格的工序過程質量控制,對隱蔽工程、重要項目、關鍵部位會同總包方質檢人員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4)分承包方根據工程施工或易出現質量缺陷和產生質量通病的部位、編制預防措施,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同意后,項目質檢人員會同分承包方質檢人員共同進行監督檢查,預防質量通病、質量缺陷的產生。

  5)不定期對分承包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進行抽查,檢查其出廠合格證,復驗防止不合格品進場。

  6)督促分承包方做好資料與工程同步,所有技術保證資料齊全、準確、工整。

  7)抽查分承包方建立質量控制狀態臺帳(過程狀態、物項狀態、試驗狀態)。

  8)定期會同項目經理部參與對分承包方進行考核。

  9)分承包嚴格按施工檢驗班次制定標準進行評定,分承包施工任務完工移交時必須達到合同要求。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

  為了加強對外承包的安全管理,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對外承包項目的安全管理。

  3、責任者:

  工程主管部門、安環科、施工單位。

  4、程序:

  4.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工程部門(發包部門)負責對施工單位進行資質審查。

  4.2各類承包商必須具備國家規定的有關資質、作業人員必須證件齊全。

  4.3對外承包應與承包商簽訂安全承諾書和安全協議書。

  4.4承包商持有關資料首先到公司安環科進行安全資格確認,安環科確認后方可與其簽訂安全承諾書或安全協議書。

  4.5對施工人員的入廠安全教育,由公司安環科負責組織進行。

  4.6必須對外來施工人員加強監督管理,并指派專人對其作業現場進行監督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4.7外來施工人員必須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國家的相關規定,如所從事作業需辦理相關的作業審批票證,必須按規定辦理相關的作業票證,沒有辦理的不得擅自作業。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 篇8

  一、目的

  為加強對外協單位在公司工作的安全管理,確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在xxxxxxx有限公司廠區內進行作業的所有承包商。

  三、名詞定義

  承包商:在企業的作業現場,按照雙方協定的要求、期限及條件向企業提供服務的個人或團體。

  專業技術服務:本制度中規定的專業技術服務包括機械、儀電、電力行業、網絡工程、化學品運輸等。

  四、相關文件

  4、1工程發包與驗收作業程序

  4、2《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aq3013—20xx》

  五、程序步驟

  5、1職責:

  1)安全部負責承包商安全資質審核,對作業人員進行一級安全教育,作業證審批,開工前的檢核,日常作業的監督檢查,督促隱患整改,承包商的安全評估。

  2)總務課負責對承包商進出廠進行管控;

  3)采購部負責負責承包商的安全資質收集,合同簽定,日常協調;

  4)項目主管部門對項目安全管理負責,做好日常安全監管。對于在關鍵裝置、重要部位區域施工的承包商進行二級、三級安全教育。

  5、2資質審核

  5、2、1外來施工單位的安全資質需要經過安環部的嚴格審核。

  5、2、2安全資格審核的材料有:

  1)驗證承包商營業能力和經營范圍是否符合要求(營業執照);

  2)驗證承包商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能否滿足工程要求(資質等級證書);

  3)審核承包商施工安全經歷(由施工單位在辦證時同時書面提供,主要為施工中發生的各種事故情況和相關部門獎罰情況);

  4)審核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配備情況是否符合國家法規要求;

  5)審核承包商的安全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資格證;

  6)審核承包商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殊工種人員的資格證書。

  采購部在簽訂合同前需收集以上資質,交由安環部審核,安環部依據審核結果填寫《資質審核記錄表》,凡不具備以上條件審核未通過的,采購不得與其簽訂合同。

  5、3承包商的選擇標準:

  1)所有施工、檢修總承包、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承包商都需具有兩年以上良好的安全業績;

  2)施工內容必須在承包商資質的許可范圍內。

  5、4安全協議書:

  采購部和承包商要按《合同法》的規定簽定合同書,合同書中必須有安全作業協議書,合同書中的安全條款應包括以下內容:

  1)承包商必須遵守國家和我公司有關安全的規章、制度和規定,服從生產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

  2)承包商要為承擔施工作業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機械、工具和設備以及必要的合乎標準的勞保器具。

  3)承包商要根據相關法規和標準,為承擔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4)承包商要制定確保項目安全進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并交公司審核。

  5)明確承包商對施工作業中發生事故所付的責任。

  6)存在分包的承包商要明確對分包單位所承擔的安全責任。

  5、5人員安全教育:

  5、5、1凡進入我公司的承包商員工施工前都必須接受入廠安全教育。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 篇9

  為選擇合格的承包商,加強對承包商施工活動全過程的安全檢查、監督和管理,確保承包商行為符合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指的承包商是指與公司簽訂承包協議,為公司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某些服務的單位或個人。

  1相關部門職責

  1.1安全生產技術部、機電部、銷售部及其他相關職能部門根據職責范圍負責與承包商簽訂安全承包合同,安全承包合同要包括以下內容:

  1.1.1明確承包商在承包項目施工中的安全責任條款;

  1.1.2明確承包商在承包項目施工中應執行的安全管理規范、標準、制度;

  1.1.3承包商應選擇合格的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并經過培訓;

  1.1.4承包商應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設施、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用具;

  1.1.5承包方必須接受現場安全檢查和監督;

  1.2承包商管理部門負責在協議簽訂前對承包商的安全資質進行審查,審查內容主要包括:

  1.2.1承包商過去的安全業績表現資料;

  1.2.2服務類型、經營范圍和資質證書;

  1.2.3工程所在地建委出具的施工許可證;

  1.2.4審查承包商安全計劃書;

  1.2.5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1.2.6承包商安全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的有關信息;

  1.2.7承包商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承包單位資質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由承包商管理部門復印后交安全生產技術部存檔。

  1.3安全生產技術部負責對承包商人員(勞務用工)進行入廠前的安全教育,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

  1.4公司牽頭部門負責承包商施工活動的日常管理,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處理,無法協調的問題,及時報公司處理。

  2承包商人員的'培訓

  2.1安全生產技術部對承包商進行入廠前安全培訓,其內容包括:作業現場的特點、主要危險和應急處理措施、進入現場的安全注意事項。

  2.2承包工程所在部門對承包商進行進入施工現場前的安全培訓,其內容包括:作業現場的危險有害因素及防護措施,施工作業的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及風險分析情況等。

  2.3承包商要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動,對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急救援預案等知識進行學習,由承包商管理部門監督檢查。

  2.4公司承包商管理部門至少每月召開一次承包商安全例會,傳達、學習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3承包商的安全資源配置

  3.1按要求配備安全員;

  3.2承包商員工資質符合要求,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3.3承包商為作業人員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

  3.4承包商配備符合安全要求的設施、設備;

  3.5承包商配備必需的安全防護器具,設置相應的安全標志等。

  4作業過程的協調與監督

  4.1作業過程的協調

  4.1.1承包商負責人應參加公司與承包作業相關的安全例會和其它臨時性會議,匯報安全管理情況及安全工作安排.

  4.1.2承包商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無法自力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匯報工程所在單位或公司牽頭部門協調處理。

  4.1.3承包商的施工計劃、施工進度必須服從公司相關部門的協調,重大問題要共同協商。

  4.2作業過程的監督

  4.2.1對于較為危險的施工作業,必須經安全生產技術部檢查認可,并安排專人現場監護;

  4.2.2承包商應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4.2.3承包商管理部門及安全生產技術部應采取定期和隨機檢查的形式對承包商的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予以記錄、通報;

  4.2.4對于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和承包合同的行為或違章作業,安全生產技術部有權進行處罰、責令其停工。

  4.2.5在公司同一作業區域內有兩個以上承包商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時,安全生產技術部應組織并監督承包商之間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5承包商評價

  安全生產技術部、機電部銷售部等相關職能部門根據職責范圍每半年一次

  組織相關部門對承包商進行評價,確定承包商是否續用,如不續用,依據承包合同中的相關條款確定是否解除合同并索取賠償。

  6事故處理

  承包商在施工過程中因非阿拉爾青松化工因素發生事故,由承包商負責調查處理并承擔全部責任,因阿拉爾青松化工原因導致的事故,由公司與承包商共同對事故調查處理。

  7本制度由安全生產技術部、機電部共同考核。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 篇10

  1 目的

  為規范承包商管理,明確工程施工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業主等各主體方安全管理責任,確保公司內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標準化,杜絕人員財產傷亡事故發生,結合國家建設部、地方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2.1公司轄區內新建、擴建、改建、維修項目。

  2.2公司轄區內從事建設工程施工的地質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

  3職責

  由公司基建處經理安排供應部相關負責人將公司內所有承包商的管理、建檔。

  4 控制程序

  4.1資格預審

  4.1.1所有施工、檢修總承包、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須具有三年以上的良好的安全業績(安全業績包括近年內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違”發生率和隱患治理等)。

  4.1.2承包商持有關材料進行安全資格確認;

  a.營業能力和經營范圍是否符合要求(營業執照)

  b.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能否滿足工程要求(資質等級證書)

  c.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實(安全許可證)

  d.施工安全經歷(由施工單位在辦證同時書面提供,主要為施工中發生的各種事故情況和相關部門獎懲情況)。

  e.承包商安全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資格證。

  f.特種作業人員所持的特種證件。

  g.若存在工程分包,審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隊伍的資質。

  4.2選用

  4.2.1施工單位進入公司轄區內從事施工任務前必須參加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學習、化工生產危險源、安全控制措施、施工注意事項交底,經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后,相關部門發放入廠施工作業證,未取得建筑施工單位入廠施工作業證的單位,不具備在我廠施工作業,不得選用。

  4.2.2工程主管部門和承包商要按《合同法》的規定簽定合同書,合同書中必須有安全條款或安全作業協議書,合同書中的安全條款應包括以下內容:

  a.承包商必須遵守國家和我公司的有關安全的規章、制度和規定,服從生產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

  b.承包商要為承擔施工作業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機械、工具和設備以及必要的'合乎標準的勞保器具。

  c.承包商要根據國家、集團公司和公司的法律、制度和規定要求,為承擔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d.承包商要制定確保工程項目安全進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并交公司安環部審核。

  e.明確承包商對施工作業中發生事故的責任。

  f.存在分包的承包商要明確對分包單位所承擔的安全責任。

  4.3開工前的準備

  4.3.1職責和義務

  a.安環部負責對施工單位人員(包括民工、臨時工)進行入廠安全教育。進入施工現場前,供應部也應對進入現場施工前施工單位人員(包括民工、臨時工)進行安全教育。

  b.公司供應部負責對承包商作業現場提供安全的作業環境,提出具體的安全要求,重點、關鍵部位應設專人監護,并根據承包商的合理要求給其創造施工作業的安全條件,在施工過程中公司有權查處、制止其違章作業行為,并根據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處罰。

  c.承包商應自覺接受公司安環部、供應部的安全教育,并以隊班建制,選配專(兼)職安全員,實行隊(班)長負責制,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要求,加強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d.承包商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有權向公司提出合理的安全要求,并得到落實,有義務遵守公司的安全要求并落實在施工過程中。

  e.承包商在現場施工作業中遇有特殊情況以及危及安全生產的情況,應及時向公司和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并落實應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f.由于承包商不服從公司的安全管理規定,違章作業、違章操作所造成事故,致使人員傷、致殘、死亡,由承包商調查處理,所發生的費用均由承包商自理;公司概不負責。承包商在上報其主管部門時,應同時抄送公司主管部門和安環部,承包商應嚴格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處理。

  4.3.2安全要求

  a.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網絡,明確現場安全管理的對口工作人員,并佩戴明顯標志。

  b.施工前,應提供施工方案,施工片面布置圖和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做到定人員、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質量標準、定檢查制度,并經公司工程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c.公司有關人員陪同承包方各級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熟悉作業現場及環境,一同落實安全措施,危及公司安全生產的關鍵要害部位,必須設有明顯的警戒設施,且雙方必須派專人監護。

  d.承包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作業,并到公司安環部備案。

  e.承包方必須對所有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勞保用品及安全裝備。

  4.3.3安全管理

  a.施工單位進入生產區施工作業,要嚴格執行國家、公司各項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b.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佩戴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勞保護具。

  c.施工單位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嚴格執行《興發金冠化工有限公司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d.進入生產區域施工作業的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辦理通行證,車輛阻火設施齊備、完好、符合國家標準。

  4.4評價與續用

  4.4.1公司相關部門每年至少對本部門承包商進行一次評價,評價內容包括承包商職責與義務的落實情況、文明施工情況、安全管理情況等。

  4.4.2項目完工后,公司工程項目主管應對承包安全生產做出評價,將安全生產表現評價送交施工單位,抄送安環部,并匯入承包商檔案,對確定為合格的承包商進行造冊,形成合格承包商名錄。

  4.4.3安全生產評價合格的承包方有資格繼續承包公司其他項目。

  4.5承包商檔案管理承包商檔案包括:資質證書復印件,過去三年的安全生產業績,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制度目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復印件、安全生產表現評價報告、合格承包商名錄及其他有關資料。

  5相關文件

  5.1《 公司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5.2《 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 篇11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對外包工程的規范管理,保障外包工程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系統所有外包工程承包商的管理。

  三、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項目實施單位。負責對承包商的確認,對施工過程全程監督管理,對施工質量、安全負責。

  相關部門:安全管理部門協助主管部門做好施工過程的安全監督工作。

  四、內容與要求

  4.1承包商的資質預審和選擇

  4.1.1承包方應具備合法的資格,具備承包工程(項目)的相應資質,并將相關的文件提報項目部門審查,存留復印件備案。審查項目應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和相關資質證書、業績表現;施工單位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殊工種人員資格證書;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配備情況(施工單位必須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施工單位必須有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凡不具備條件的,不準與其簽訂合同。

  4.1.2項目需要招投標時,由項目單位發布含有安全要求的招標通知書,投標單位需要出具含有安全方案的'投標書,作為選取合格承包商的重要依據。

  1 4.2承包商的進廠要求

  4.2.1承包商進入公司施工須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明確雙方各自應承擔的責任,并由項目單位審查同意。

  4.2.2進入公司的外來施工人員必須辦理相關手續,方可進入作業現場。進入場地必須按規定佩戴安全帽、工作服、安全鞋等勞動保護用品。

  4.2.3外來施工單位要定期組織員工學習安全知識、安全操作規程,新來人員進公司要進行入廠安全教育,教育內容應結合本公司實際,講解公司的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危險因素、危險源重點告知,以此來提高施工人員安全意識,保證施工安全。

  4.3作業過程監督

  4.3.1制定安全措施。每一項施工項目,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經工程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所在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施工所在單位也要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4.3.2嚴格持證上崗制度。外來施工單位的電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種要做到持證上崗。所使用的各種工器具,要齊全完好,安全可靠。

  4.3.3落實安全措施。外來施工單位進入現場必須按規定安全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施工現場要設圍欄、防護網、安全標志等。

  2 4.3.4確定安全責任人。施工單位必須專人負責施工安全,安全責任人應及時與工程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所在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溝通,報告施工現場安全情況。

  4.3.5嚴格票證辦理。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及相關行業施工要求,按規定辦理各種作業票證。未經許可不準亂動企業的任何設備、管道、開關、閥門,不準擅自亂接水、電、風、汽等管線。

  4.3.6在施工過程中除應按施工要求制定規范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外,并應遵守本公司的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要求,避免造成意外傷害。

  4.3.7在承包工程中,不得將工程轉包和分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

  4.3.8在承包工程期間,應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對施工單位進行安全施工考核,并將相關考核以書面形式告知承包商。

  4.3.9施工過程中如發生意外事故時,承包商應聽從本公司的統一指揮,且外來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安全員應對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4.3.10外來施工單位施工時,一定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確保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嚴禁違章作業,做好文明施工。

  4.3.11外來施工單位將本單位施工資質證明、特殊專業人員名單、特種專業資質證書復印件及本單位駐公司內人員名單、安全員、負責人等報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備案。

  4.4表現評價

  3 4.4.1工程項目完工后,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同相關部門對施工單位的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和安全執行情況進行評價,填寫《承包商表現評價表》,交施工單位抄送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匯入承包商檔案。

  4.4.2企業將為合格的承包商造冊,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單》;

  4.5續用

  根據預審、選擇、評價等環節和施工過程評價結果,作為承包商是否續用的依據。對于《合格承包商名單》中的承包商,企業以后在選擇時可以優先考慮。

  4.6檔案

  將確定合格的承包商進行造冊,形成承包商名錄。建立承包商檔案,包括承包商的資質證書復印件、最近3年的安全生產業績,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目錄、特殊作業人員證書復印件、安全生產表現評價報告及其他有關資料。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 篇12

  一、目的

  為做好對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護承包工作的質量、進度及相關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承包商的基本要求,承包商的確認、甲乙雙方合同簽訂、施工安全要求及管理。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生產、設備維護等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承擔新建、擴建、技改、檢修、維修、拆卸等工程項目及日常勞務工作的所有承包商。

  三、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確認

  1、所有施工、技術改造承包、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和良好的安全業績(安全業績包括近年內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違”發生率和隱患治理等)。

  2、承包商持有關材料首先到公司委托授權的部門進行安全資格確認,經審查合格后,雙方簽定《德陽市南塔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工程項目承包安全管理協議書》,甲方(工程主管部門,下同)方可與乙方簽定合同。進行安全資格確認的材料有:

  2.1驗證乙方營業能力和經營范圍是否符合要求(營業執照)。

  2.2驗證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能否滿足工程要求(資質等級證書)。

  2.3驗證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實(安全許可證)。

  2.4審核乙方施工安全經歷(由施工單位在辦證時同時書面提供,主要為施工中發生的各種事故情況和相關部門獎罰情況)。

  2.5審核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資格證。

  3、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工程主管部門(發包部門)負責對施工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對施工單位的合法性、適應性、可靠性、技術資質水平和安全保證條件進行確認,驗證如下證件:

  1 3.1確認施工單位營業能力和經營范圍。

  3.2確認施工單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

  3.3審核施工單位施工經歷。

  3.4審核施工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所持的特種作業證件。

  3.5若存在工程分包,審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隊伍的資質。

  4、工程主管部門和施工單位要按《合同法》的規定簽定合同書,合同書中必須有安全條款或安全作業協議書,合同書中的安全條款應包括以下內容:

  4.1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規定,服從生產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

  4.2施工單位要為承擔施工作業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機械、工具和設備以及必要的合乎標準的.勞保器具

  4.3施工單位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和規定的要求,為承擔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4.4施工單位要制定確保工程項目安全進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并交發包方審核。

  4.5明確施工單位對施工作業中發生事故的責任。

  4.6存在分包的施工單位要明確分包單位所承擔的安全責任。

  四、安全管理

  1、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若違反禁煙、動火、用電、破土、用水等安全管理規定,工程主管部門、施工所在生產單位和安全等部門均可按本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因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事故、故障的,按公司《事故管理制度》規定處理。

  2、人員安全教育

  2.1凡進入公司的施工人員(包括外包工)施工前都必須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在關鍵裝置、要害部位施工由施工管理部門進行現場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內容為: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規定,公司安全生產特點、特殊危險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與施工作業有關的車間(裝置、部位)的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項、安全設施和對勞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

  2.2針對公司生產的特點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業的有關專業安全要求等。

  2.3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8小時,受教育者本人簽字。施工單位負責填寫外來施工人員統計表,在公司安全消防環保科辦理《臨時出入證》,憑證進出現場施工。

  五、甲乙雙方安全職責和義務

  1.甲方負責對施工單位人員(包括民工、臨時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

  2.甲方負責對乙方作業現場提供安全的作業環境,提出具體的安全要求,重點、關鍵部位應設專人監護,并根據乙方的合理要求給其創造施工作業的安全條件,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查處、制止其違章作業行為,并根據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處罰。

  3.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落實專(兼)職安全員,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要求,加強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有權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安全要求,并得到落實,有義務遵守甲方的安全規定。

  5.乙方在現場施工作業中,如遇特殊情況以及危及人身安全時,應立即落實安全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和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6.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違章作業、違章操作所造成事故,致使人員傷亡,由乙方嚴格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調查、處理、上報。

  7.由于甲方不具備必要的安全施工條件,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所造成的事故,或者甲方人員工作失誤所造成的事故,由甲、乙雙方共同組織調查、處理、上報。

  8.甲乙雙方負擔的經濟損失的計算方法,按國家及當地政府頒發的法規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

  六、施工前安全要求

  1.健全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網絡,明確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為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明確雙方現場安全管理的對口工作人員,并佩戴明顯標志。

  2.乙方施工前,應根據施工圖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布置圖和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做到定人員、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質量標準、定檢查制度,并經甲方工程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

  3.甲方工程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向乙方詳細介紹施工現場環境、地下工程(電纜、管線)的位置、走向、深度,明確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技術方案交底,提高安全施工條件。

  4.乙方施工人員應熟悉作業現場及環境,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落實安全措施,必須派專人監護。

  5.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作業,并嚴格按照特種作業安全規定辦理各種作業票證。

  6.乙方必須為所有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勞保用品及安全裝備。

  七、施工單位安全管理

  1.施工單位進入生產區施工作業,要嚴格執行國家、公司的各項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2.施工作業人員進入廠區,只能到允許進入的作業區域進行施工,不準亂跑亂竄,嚴禁攜帶煙火等進廠。

  3.進入生產裝置的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佩戴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勞保護具。

  4.嚴格執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按制度的規定要求和程序辦理施工《用火作業許可證》,落實安全用火措施,經監護人確認后方可用火。

  5.禁止用汽油或易揮發性溶劑洗刷機具、配件、衣物等。

  6.進入容器、設備內作業,必須按規定辦理《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根據分析結果,選佩適用的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等特殊防護用具,安全監護人到位后,方可進入容器設備內作業。

  7.廠內動土必須辦理《動土作業許可證》,落實安全措施,防止損壞地下電纜、管道。嚴禁在施工現場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結束后,必須及時清理平整。

  8.設立臨時電源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必須辦理《用電作業許可證》,持證作業。電工作業要嚴格執行“三票”制度,進入容器所使用的臨時照明,要采用安全電壓和防爆燈。移動式電器具要設漏電保護裝置。露天開閉設備要有防雨、防潮設施。嚴禁亂接亂設電源。

  9.嚴格執行高處作業安全規定。腳手架搭設要符合安全規定要求,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安全護體或安全網等防護設施,必要時應設安全警戒區,由專人看管。禁止拋扔工具、物件和雜物等。

  10.嚴格執行起重吊裝作業的安全規定和該工種的安全規程,吊裝作業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經有關部門審批。

  11.嚴格車輛管理,進入生產區域施工作業的機動車輛,必須配備阻火器,車輛要按指定路線限速行駛,按指定位置停放。

  12.施工單位必須做到文明施工,應做到:

  (1)施工機具和施工材料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響生產裝置人員的操作、巡檢。

  (2)嚴禁觸動正在生產的管道、閥門、電線和設備等,禁止用生產設備、管道、管架及生產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裝錨點。

  (3)高處作業必須采取防止火花飛濺的遮擋措施,電焊機接地線規范,不得將地線裸露搭接在裝置設備或框架上。

  (4)施工廢料要按規定地點分類堆放,嚴禁亂扔亂堆,要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 篇13

  1.目的:為了選擇合格的承包商,確保施工、生產的安全,盡可能的避免和減少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本制度適合本企業承包商的管理。

  3.職責:安全科和技術設備科負責承包商的預審、教育、施工監督檢查驗收;綜合辦公室負責后勤的保管和供給,車隊的供給;安全生產副廠長統籌管理,協調各科室配合幫助。

  4.資格預審

  4.1承包商需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企業的經營能力和范圍、以往的業績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范圍等內容;

  4.2安全科、技術設備科、生產計劃科、綜合辦公室會同其它各科室、車間針對承包商提供的內容進行審核,確定承包商的安全生產作業能力,根據審核結果選出適合的承包商,將審核結果報廠長,經廠長批準后方可正式選用承包商;

  4.3安全科匯總各科室意見,針對承包商的施工內容提出安全生產要求,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書》;

  4.4承包商要根據企業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編制必要的生產計劃,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檢查與作業有關的安全設施、配備,接受企業安全培訓教育;

  4.5教育合格后安全科出具“承包商一級教育合格證明”,承包商憑借《承包商一級教育合格證明》及《安全責任協議書》方可進入廠區;

  5.作業監督

  5.1安全科對承包商的作業落實安全責任人,作業過程中,承包商有職責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企業施工作業的實際情況,落實安全措施;

  5.2承包商人員涉及到用火、用電、登高、吊裝等作業時應到安全科申請,辦理相應的作業許可證,作業許可證的辦理須符合企業相關制度;

  5.3安全科針對作業內容不定時的檢查監督承包商的施工作業和安全生產狀況,填寫《承包商作業安全檢查表》。

  6.施工中的安全措施

  6.1承包商主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本企業的.安全管理規定。廠區內嚴禁吸煙、嚴禁酗酒和酒后上班作業,嚴禁違章動火、違章作業等規定。不得將火種及香煙帶入廠區內。在施工作業時要按照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在廠區內不準有穿短褲、裙子、拖鞋和赤腳(背)、無袖背心、追逐打鬧以及將小孩帶入廠區內等現象。

  6.2承包商要愛護廠內公物及所有設備、管道和消防設施(器材),未經安全科批準辦理許可證,嚴禁動用消防栓和其他消防器材。禁止無端爬越廠區內的各種機械裝置、建筑物或在其上面做與本施工工作無關的事情。

  6.3承包商所帶(開)施工車輛必須接受門衛檢查和登記,按照規定戴好防火帽,在廠區內限速行駛。未經安全科批準,嚴禁將非作業車輛駛入裝置區內以及將車輛停放裝置區內和消防通道上。

  6.4承包商要按照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和允許的作業范圍,在指定的區域內從事施工作業。嚴禁在裝置區內隨意開啟機泵、動用、觸摸機器、儀表、閥門、電器設備等,更不準未經同意隨意拖用廠內、他人或外單位施工材料和建筑等物品。在施工現場的設備、物資材料要有專人看管,發生竊盜案件時要及時向安全科報告,以便及時處理。

  6.5承包商在施工作業過程中,要與相關科室做好聯系工作,相互交代安全施工注意事項,防止因施工作業情況的變化和不注意安全而造成各類事故。在易燃、易爆場所作業,嚴禁使用撞擊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和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服裝以及穿帶鐵釘的鞋。

  6.6承包商應遵守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廠區內未經安全科批準,嚴禁使用電爐、電鍋、電壺等大負荷電器。

  6.7承包商應安排具有資質和相應能力的專業人員對特殊作業和危險作業進行專業監護。

  6.8在企業啟動安全應急程序時,承包商必須無條件服從總指揮的統一調度,不得自行其事。

  6.9如施工項目有多個承包商的,執行以上規定外,由安全生產副廠長對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6.10承包商凡在廠區內違反上述有關條款和廠內有關規定者,安全科將依照國家有關法規,企業有關安全管理文件中的處罰條款作出處理,視情節處以相應的經濟處罰。造成事故、險情或形成案件及造成惡劣影響時,視情節對責任者和責任單位進行賠償損失或交由司法部門處理。

  7.表現評價和續用

  7.1項目完工后,企業相關科室應對承包商的安全生產表現做出評價,填寫《承包商表現評價表》,匯入承包商檔案;

  7.2企業將為合格的承包商造冊,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單》;

  7.3對于承包商名單中優秀的承包商,企業以后在選擇時可以優先考慮。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 篇14

  為了切實強化外來租賃承包單位安全生產自我激勵自我約束機制,做好租賃承包經營中的安全生產工作,經雙方協商約定制定本規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甲方提出整改,而逾期未整改完成的,扣除承租或承包單位安全生產保證金300——1000元:

  (一)、擅自將承租或承包標的物轉租(轉包)給其它單位或個人,擅自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到甲方;

  (二)、沒有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未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未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未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未及時、如實地通報生產安全事故;

  (六)、未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七)、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現場安全作業管理,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杜絕各類違章,防止事故發生,根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結合企業生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產廠區十四個不準

  1、加強明火管理,廠區禁火區內不準吸煙和使用明火。

  2、生產區內,不準未成年人進入。

  3、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5、不準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6、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不準進入生產崗位。

  7、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9、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停機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動。

  11、未辦高處作業證,不戴安全帶,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作業。

  13、未安裝觸電保安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不準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業證的職工,不準獨立作業,特殊工種職工,未經取證,不準作業。

  (二)、操作工的六嚴格

  1、嚴格進行交接班制。

  2、嚴格進行巡回檢查。

  3、嚴格控制工藝指標。

  4、嚴格執行操作法(票)。

  5、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6、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三)、動火作業六大禁令

  1、動火證未經批準,禁止動火。

  2、不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絕,禁止動火。

  3、不清洗、置換不合格,禁止動火。

  4、不消除周圍易燃物,禁止動火。

  5、不按時做動火分析,禁止動火。

  6、沒有消防措施,禁止動火。

  (四)、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

  1、必須申請、辦證,并得到批準。

  2、必須進行安全隔離。

  3、必須切斷動力電,并使用安全燈具。

  4、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5、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6、必須佩戴規定的防護用具。

  7、必須有人在器外監護,并堅守崗位。

  8、必須有搶救后背措施。

  (五)、機動車輛七大禁令

  1、嚴禁無證、無令開車。

  2、嚴禁酒后開車。

  3、嚴禁超速行車和空檔溜車。

  4、嚴禁帶病行車。

  5、嚴禁人貨混載行車。

  6、嚴禁超標裝載行車。

  7、嚴禁無阻火器車輛進入火區。

  (六)、檢修、安裝的十一個必須

  1、吊裝作業,必須編制吊裝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確保起重設備、吊具、索具、錨點等符合要求,嚴格執行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2、檢修、安裝的外協企業必須有相關的資質并簽定安全管理協議。

  3、檢修前必須嚴格按要求進行置換、吹掃、降溫和泄壓,不得違章拆卸和超標排放。

  4、臨時電源線,必須由專業人員按規范架設,溝、坑、井、容器內及潮濕地方,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5、檢修、安裝中的“五口”(樓梯口、吊裝口、坑口、井口、護欄口)必須設立明顯的警戒線和警告標志,檢修結束后要及時恢復。

  6、檢修、安裝結束后,必須清點人數、工具、材料等。

  7、電力檢修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工作票制度及電力檢修工作票制度。

  8、土石方工程施工,必須辦理動土證。

  9、占路施工,必須辦理占道證。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 篇15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承包商的基本要求,承包商的確認、甲乙雙方合同簽訂、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民工的招收及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在xxxxx煉油化工區、油品儲運裝卸區和公用工程等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承擔新建、擴建、技改、檢修、維修、拆卸等工程項目及日常勞務工作的所有承包商。本公司有關單位使用的外來民工、臨時工的安全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3、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確認

  3.1所有施工、檢修總承包、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須實行安全、環境和健康(hse)管理體系,編制完成hse管理體系文件及運行程序文件,具有兩年以上良好的安全業績(安全業績包括近年內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違”發生率和隱患治理等)。

  3.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工程主管部門(發包部門)負責對施工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對施工單位的合法性、適應性、可靠性、技術資質水平和安全保證條件進行確認,驗證如下證件。

  3.2.1查驗安全資格審查情況,有無安環處簽發的《安全施工作業許可證》。

  3.2.2確認施工單位營業能力和經營范圍。

  3.2.3確認施工單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

  3.2.4審核施工單位施工經歷。

  3.2.5審核施工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所持的特種作業證件。

  3.2.6若存在工程分包,審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隊伍的資質。

  3.3工程主管部門和施工單位要按《合同法》的規定簽定合同書,合同書中必須有安全條款或安全作業協議書,合同書中的安全條款應包括以下內容:

  3.3.1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國家、集團公司和我公司有關安全的。規章、制度和規定,服從生產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

  3.3.2施工單位要為承擔施工作業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機械、工具和設備以及必要的合乎標準的勞保器具

  3.3.3施工單位要根據國家、集團公司和企業的法令、制度和規定要求,為承擔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3.3.4施工單位要制定確保工程項目安全進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并交生產單位審核。

  3.3.5明確施工單位對施工作業中發生事故的責任。

  3.3.6存在分包的施工單位要明確對分包單位所承擔的安全責任。

  4、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施工單位審查合格后,必須向甲方交納一定數量的安全風險抵押金,交納順序是由安環處計帳填單,施工單位持單到財務處一次交清抵押金,然后返回一份給安環處,自己保存一份。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12-04

承包工程合同04-25

XX承包工程合同04-25

承包工程合同模板04-25

關于承包工程合同04-25

標準承包工程合同04-27

承包工程合同【熱】04-27

【推薦】承包工程合同04-26

【薦】承包工程合同04-26

人人狠狠综合99综合久久,欧美日韩国产精品中文,极品精品国产超清自在线,人人澡欧美一区
亚欧成人中文字幕一区 | 香蕉国产人午夜视频在线 | 久久精品国产99国产精品抖音 | 综合久久九色91色综合网 | 一级亚洲αv性爱视频 | 思思久99在热线女精品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