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時間:2022-12-21 16:19:44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推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推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

  第一條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指示,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二條 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對新工人進行公司安全教育,組織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

  第三條 組織制訂修訂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檢查執行情況。

  第四條 組織參加安全大檢查,貫徹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隱患整改工作。

  第五條 深入現場檢查,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遇到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第六條 負責審批勞保用品和防暑降溫飲料的發放,督促檢查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監督檢查危險化學物品,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七條 負責各類事故的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并建立事故檔案,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檢查督促搞好安全裝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

  第八條 負責對公司的安全考核評比工作,總結安全生產先進經驗,積極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方法。

  第九條 指導車間安全員、班組安全員,定期召開安全人員的會議,加強安全生產的基礎建設。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2

  一、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樹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嚴格執行(企業安全管理標準),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切實保證生產安全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營建筑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督管理規定)、(省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安全監督檢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僅限于總承包工程及其所屬企業單位及人員遵照執行。

  三、公司生產部是所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歸口管理部門。其工作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和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制度、標準。

  2、做好日常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總結、改進、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3、堅持深入施工企業監督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的落實及方案的執行。監督控制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指標,并負責進行考核。

  4、指導工程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監督解決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隱患和不能保證進行安全生產活動的行為,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級安全值班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參加總承包工程審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對貫徹執行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6、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7、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配合主持并組織實施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嚴重險情有權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9、對違反相關安全制度、標準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法規等不安全行為規定的,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按規定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或報請有關領導進行處理。

  10、安全員由生產部負責歸口管理。負責實施對所屬單位及項目工程進行幫助指導、檢查監督。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制度、標準要求,監督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目標、措施的完成。

  (2)參與審查所負責監督單位和工程項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檢查實際執行情況。

  (3)堅持深入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檢查落實安全防護、腳手架搭設、機械設備使用、電氣線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標準規定,發現隱患及時進行幫助解決。

  (4)協助基層單位做好對施工現場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創建文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達標等工作。

  (5)指導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監督,指導各項安全達標工作資料的完成和做好相關活動的記錄。

  (6)會同企業技術負責人,對腳手架搭設、模板安裝拆除、基坑支護按專項標準進行驗收評定;對臨時用電、機械操作、起重吊裝等特殊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7)有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及嚴重的不安全行為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主管部門下達停工指令。

  (8)參與配合或接受所在單位的安全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登記、統計、分析、報告,要求事故單位提出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并督促檢查其落實情況。

  (9)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先進經驗。

  (10)服從業務主管部門的領導,對所擔負監督的生產安全狀況和安全行為規定檢查負責。

  四、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標準的執行落實,除了要抓好嚴格的管理外,還要堅持不懈的加強巡回監督檢查,隨時了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不斷改進和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1、職能部門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條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外,還要做好組織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其檢查結果作為對所屬生產單位進行評比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按每季度必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要有黨政工團等相關部門和有關領導參加;共同檢查、同時整改、及時消除隱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對每次的檢查情況做好記錄。

  2、職能部門要對總承包工程階段安全達標情況進行全面控制、檢查。其主要是工程開工前的安全生產條件、地下部分(含基礎)施工完安全生產條件,主體工程質量中檢前的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申請和機械設備、機具安全檢驗、裝修階段過程檢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級評價申報等階段的安全檢查達標。對每一階段的達標檢查通過后,方可蓋章同意申請上報政府監督部門。否則,項目經理應承擔所造成的全部責任,將對項目經理及公司相關領導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3、所屬各企業單位對安全檢查人員所提出的安全隱患問題,必須及時解決處理,按限期認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安全員對檢查發現的安全問題隱患,要書面通知項目經理或公司主管部門及相關領導,幫助項目經理出主意想辦法、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進行處理,并監督落實。項目經理不得無理由拒絕整改。

  五、獎勵與懲罰是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管理中的一項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實行強化管理對減少事故及隱患的發生、降低事故頻率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1、經濟獎勵與懲罰除了按各企業(內部經濟責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關(企業管理標準)要求執行外,還應對安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有突出貢獻成績或違反企業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行為,分別給予獎勵和懲罰。

  2、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突出,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榮譽和獎勵.

  3、凡能認真執行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標準,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做出顯著成績的;

  4、凡在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有重大發明、安全技術防范措施改進成效顯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大傷亡事故發生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者;

  6、對有違反安全生產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經教育勸阻不改、行為惡劣的給予處罰或處分;

  7、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發現事故險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時報告的而發生事故的;

  10、發生事故不能保護現場,隱瞞不報、虛報、故意拖延報告或嫁禍他人的;

  11、對批評或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12、不執行或執行不力又不及時對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隱患問題和違反重點治理安全達標要求的;

  13、對各級管理部門下發各種形勢安全隱患問題通知單或停工單后,不能認真組織、按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單,又給企業或單位帶來不良影響的;

  14、下達的各項安全考核指標和確立安全生產達標項目及創建文明施工現場要求,不能實現或給企業帶來不良影響或直接妨礙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要求的;

  15、在施工過程中,不注重安全生產,直接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紀律行為之一的,對當事人及當事人所在區段、工種的管理直接負責人分別進行同等處理,對違反紀律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集團安全生產工作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程序化,實現企業穩定、和諧、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督、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原則,從嚴、從細、從實地建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主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體系。

  第二章組織與職責

  第三條各集團行政正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集團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各集團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統一協調指導下屬企業生產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職業健康等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主任委員,其他成員由分公司經理(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

  第五條安委會以下分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分公司均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由企業經理(負責人)擔任。

  第六條安委會主要職責:

  (一)審定本集團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并督促落實;

  (二)監督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協調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協調調查處理安全事故;

  (四)組織重大事故隱患評估,并督促立項整改;

  (五)審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六)審定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單位和先進工作者,決定表彰事宜;

  (七)討論決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應采取的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各級領導干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做到“一職一責,一崗一責”。

  第八條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簡練、實用,符合崗位要求,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領導干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

  第十條企業應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定期進行考核,公示考核結果。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一條各企業應采取各種途徑,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條企業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條應堅持新入廠員工、轉崗工人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檔案,“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第十四條要加強對臨時雇用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開展對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第十五條企業要加強安全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每季度必須進行一次全員安全培訓,并對培訓內容進行書面考核。

  第五章安全檢查

  第十六條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制定相關檢查表格、記錄表,堅持日常檢查,要落實崗檢、巡檢、交接班檢查,并記錄檢查結果。各集團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企業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

  第十七條企業應根據季節變化、節假日生產特點,以及特殊作業要求,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或專業安全檢查。

  第十八條各集團應建立干部安全生產聯系點制度,定期對關鍵生產裝置和要害部位(單位)安全生產聯系點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第十九條企業應完善安全檢查手段,依據標準、規范及安全檢查表進行檢查。檢查人員應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做出書面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并向上級報告。整改情況應有回執記錄。

  第二十條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辦法,加大對違章檢查、監督和處罰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三違”行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應當場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對嚴重違章行為要從嚴懲處,絕不姑息。

  第六章應急管理

  第二十一條各集團應監督下屬企業制定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制度。應急管理要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第七章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條企業應加強事故管理工作。對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均應報告,并按照規定統計。第二十三條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傷亡。

  第二十四條各類事故都必須及時逐級上報。發生重大事故,企業必須立即按照管理權限,上報集團公司或總公司,并按照規定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銷毀有關證據。

  第二十五條發生事故后,應按照分管權限成立事故調查組,及時認真的調查事故。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準確查清事故原因,重點查找設施設備、工藝技術、規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確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并依據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根據事故分類和分級,由企業及有關部門、人員向上一級單位或主管部門匯報事故情況。

  第二十六條按規定時間做好事故的結案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檔案。

  第八章考核與評比

  第二十七條各集團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按年度下達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第二十八條各集團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年度考核評比。對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達到先進要求,且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經考核優秀,經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審定,授予安全生產先進企業稱號,發給獎牌或證書。

  第二十九條企業應制定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年度考核指標,并報所屬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審批。第三十一條各集團及下屬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規定,對查出的違章行為進行處理。

  第九章事故管理

  第三十二條事故按人員傷亡程度和經濟損失情況劃分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一)重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3—9人中毒(重傷),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系指造成輕傷、急性工業中毒,但沒有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事故。

  (三)小事故:系指只有輕傷但沒有重傷和死亡,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不足1萬元的事故。

  第三十三條企業發生事故時,企業或所屬二級單位領導應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調、指揮搶險救災工作,并視情況立即決定啟動上報程序。

  (一)當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已經發生一般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時,集團主要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

  (二)當發生一般事故,或已經發生小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時,企業領導或業務分管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

  (三)發生其它生產安全事故,由企業分管安全領導決定是否派人趕赴現場。

  (四)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時,企業主要領導不在單位的,應在第一時間返回單位,在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十四條事故處理責任劃分:直接責任人、直接管理人、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領導組長)、集團負責人(安委會主任委員)。

  一、行政處分依據事故等級確定:

  (一)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降級、撤職處分;

  (二)發生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記大過、降級或撤職處分;

  (三)發生一般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或降級處分;

  二、經濟處罰依據事故造成損失確定:

  (一)造成公司損失5萬元以上的,扣發直接負責人、直接管理人當月工資,并分別處罰損失額的10%,企業負責人、集團負責人視情節輕重分別處罰不低于損失額的10%;

  (二)造成公司損失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扣發直接負責人當月工資,并處罰損失額的20%,直接管理人處罰損失額的15%,企業負責人視情節輕重處罰不低于損失額的10%;

  (三)造成公司損失不到1萬元的,直接責任人處罰損失額的30%,直接管理人處罰損失額的20%;

  三、實行“一票否決制”:

  (一)發生損失額在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責任事故,直接責任人和部門負責人(直接管理人)以及所在班組取消評優、晉級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二)發生損失額在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責任事故,企業負責人級所轄公司取消評優、晉級、獎金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三)發生損失額在10萬元以上的責任事故,集團負責人及所轄集團取消評優、晉級、獎金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各集團、企業應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23日起執行。原《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由集團總公司總裁辦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4

  1、現場生產員工應該嚴格按照生產操作規格進行操作。

  2、車間禁止酒后上崗,生病員工不得安排上崗,堅決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3、上班前,必須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戴安全帽,不得上崗。

  4、在開機工作前,要對機器進行檢查,確認無異常后方可開機,并嚴格遵循開機順序,待確認機器運轉無異常情況后才可以正式生產操作。

  5、在各班當班期間,設備運行如有異聲、運行不暢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機檢查或請專業維護人員進行修理,以防造成設備重大損壞事故或產品質量事故,不得推脫責任,延誤生產。

  6、對電器線路不得擅自移動,不得私自搭接,發現有電路電線裸露、損壞要及時反映,由專職電工修理。

  7、地坑物料要定期清理,對重型機械設備要按期進行保養、清理,以確保正常運行,加強安全防范。

  8、車間所有除塵設備,要及時清放收塵粉,并打開脈沖閥,確保除塵器各管道暢通無粉塵外漏。

  9、定期檢查各設備的潤滑三角帶,易磨塊要及時加注、更換,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10、生產區域內嚴禁煙火,嚴禁斗毆、鬧事。

  11、使用天車起吊物料時,禁止有人置于吊鉤下方,禁止斜拉吊。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5

  第一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一、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二、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三、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四、運輸貨物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運輸證件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證件,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五、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六、做到三不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七、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

  九、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第二章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公司總經理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具備安全員資質。

  三、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五、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六、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七、安全生產和日趟檢機構人員名單:

  日趟檢承諾書

  漳州開發區運管處:

  為貫徹實施開展我區營業性道路貨運車輛的日常維護、檢驗(日趟檢)制度,本公司鄭重承諾按照運管部門的要求,嚴格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把營業性道路運輸車輛建立日常維護檢驗制度,作為本公司安全生產中的一件頭等大事來抓,為確保日趟檢工作的順利開展,特規定:

  一、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要做到一日三檢。

  二、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三、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四、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五、做好各項檢查工作的記錄,如有異常,及時匯報。

  第三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一、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二、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三、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四、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五、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六、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七、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6

公司各部門:

  為了全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進一步提高企業,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適應安全生產新形勢要求,實現安全生產的科學化、法制化、規范化、特制訂以下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新進員工(含外單位調入的、短期合同工、代培人員均為新進員工)進入企業,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即:企業組織的公司級教育、部門教育、班組教育。

  (2)廠級教育培訓

  由基層單位申報培訓人員名單,人力資源部組織培訓教育,同時通知安全保衛部門,并將所有參訓人員基本情況報安全保衛部門備案。培訓內容如下:

  1、介紹和講解黨和國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

  2、介紹本單位的生產性質和安全生產情況、典型事故教訓。

  3、介紹本單位的安全技術操作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4、介紹本單位內特別危險的區域和設備及其防范的一般知識、安全用電、防火、防爆、防機械傷害、防塵、防毒以及急救知識。

  5、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6學時。

  (3)部門教育培訓

  由部門或生產副經理負責,部門專職安全員協助,并同時做好培訓記錄。其教育培訓內容如下:

  1、針對性的介紹車間的生產特點、機械狀況、危險區域及其標志和防范知識。

  2、部門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形式、安全生產典型經驗和事故教訓。

  3、部門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技術知識、文明生產勞動紀律。

  4、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4)班組(崗位)教育培訓

  由班長負責,并同時做好班組培訓記錄。其教育培訓內容如下:

  1、介紹本崗位生產特點和安全裝置、防護設施的性能、作用和使用、維修方法。

  2、介紹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和保管。

  3、介紹崗位發生的事故及其教訓、預防事故的措施以及發生事故后應如何采取緊急措施、報告制度、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

  4、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學時。

  (5)特殊工種的教育培訓

  1、對于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按照“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領取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后,方可分配到相適應的特殊工種崗位上工作。

  2、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考核和發證,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執行。

  3、對于已取得合格證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按國家要求,由人力資源部定期組織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4、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5、各部門的特殊作業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從事該工種的人員調入、調出必須報經公司安委會辦公室同意,方可進行。

  (6)崗位異動要求

  1、部門之間調動的職工,由接收部門和班組進行二級安全教育,其教育內容同于三級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分配工作。

  2、部門內崗位(工種)上的工人調換,其崗位安全教育由班組進行,未經教育者不能上崗工作,安全員

  要監督檢查。

  3、企業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

  (1)交底必須在施工作業前進行,任何項目在沒有交底前不準施工作業。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現場項目部實施。

  (3)根據施工方案、工作環境、季節特點、工程特點和施工人員素質等情況,做好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施工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要向施工班組作文字交底,填寫《安全技術交底》。

  (4)工技術負責人、施工員(交底人),班組(被交底人)必須在書面交底上簽字,各持一份。項目負責人、安全員也應在文字交底上簽字。必須是本人簽字,不得代簽。

  (5)交底者在執行過程中,必須接受項目部的管理、檢查、監督、指導,交底人也必須深入現場,檢查交底后的執行落實情況,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隱患。

  三、防火制度

  (1)做好對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識,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2)木工間、宿舍、倉庫及易燃易爆等場所不準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不準在場內吸煙;施工現場必須嚴格遵守用電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防止電氣失火。

  (3)電焊、氣割及生產用火時,必須遵守防火安全間距的規定,遠離易燃和可燃物,落實防范措施,動火前,必須按級別履行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違章使用明火。

  (4)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將工作場所的創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須及時處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點,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須按規定嚴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應切斷電源閘刀。

  (5)有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工作場所的防火安全,對不安全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從管理和監督。

  (6)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對無視規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違章造成后果的將視情節對當事人及項目部做出處罰,直到清退,觸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積極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嚴格各項規章制度。

  (8)對油庫、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木工間、電工間及明火使用場所等重點防火部位,設立必要的消防設施,制訂章約、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發生火警、火災應立即報警和組織撲救,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9)加強各種滅火器材的管理,根據各種滅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時換藥,做到全面有效。

  (10)現場臨時設施搭建應合理布局,對油庫、油漆庫、木工間、易燃、易爆及危險品倉庫和部位、車輛加油等都必須遠離明火,嚴禁吸煙,宿舍內禁止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禁止擅自私下裝拆電器裝置。

  (11)健全義務消防組織,負責一定的業務指導和有條件進行消防訓練,提高消防知識和實際消防工作能力。

  (12)以上各條希望人人遵守,違者給予必要的處罰,直至提請追究法律責任。

  四、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作業范圍:

  1、電工作業;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3、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

  (2)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3)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者方可從事特殊作業。

  (4)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一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可從事原作業。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7

  第一條、為加強漁業安全生產管理,維護漁業生產秩序,保障職工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漁業經濟快速、健康、可持續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我區所轄的查干湖漁場、新廟泡漁場、庫里漁場和余熱魚苗繁殖場。

  第三條、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第四條、開發區水產局負責本轄區的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具體工作由其所屬的各漁場負責。

  第五條、各漁場應當設立漁業安全生產領導機構,負責本場內的漁業安全生產工作,并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條、各漁場從事漁業生產的船舶,必須符合安檢標準,配齊消防、救生設備。

  第七條、嚴禁漁業船舶超載、搭客、裝載危險品。

  第八條、嚴禁在大風、大霧、大雨等惡劣天氣出船。㈠查干湖大水面三級風以上天氣禁止出船。新廟泡、庫里泡水域四級風以上天氣禁止出船。

  第九條、嚴禁酒后駕船,禁止穿拖鞋作業,進行漁業作業時必須穿戴救生衣。

  第十條、漁業船舶系岸或錨泊,必須按規定配備值班人員,以保證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風、防火、防盜。

  第十一條、實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各漁場的安全生產工作要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并層層簽訂崗位目標責任書。

  第十二條、各漁場每年至少召開四次以上安全工作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第十三條、各漁場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并在醒目地段設立安全管理的標語牌,做到警鐘長鳴。

  第十四條、各漁場每年至少舉辦兩次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培訓班,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職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各漁場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及時發現或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六條、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各漁場都要組建安全檢查員隊伍,并且作用發揮得好。

  第十七條、各漁場要制定安全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機構和人員,備有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裝備和救援物資。

  第十八條、車、船在行駛中工作人員禁止打鬧,生產船只必須按規定航線行駛。

  第十九條、封冰期間禁止非管理車輛在湖面上行駛,(“冰雪捕魚節”期間除外),冰上從事漁政管理、冬網作業的車輛要按本單位規定的時間、路線、區域行駛、嚴禁擅自行駛。

  第二十條、各種車輛、船舶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非駕。

  第二十一條、對居民區和一些重要場所的安全防火設施要經常檢查,電工要隨時對轄區線路和各種用電設施進行檢修,排除事故隱患。

  第二十二條、各漁場要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并針對本場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

  第二十三條、利用廣播、宣傳單、墻頭標語等多種形式進行防火宣傳教育,做到不在大風天倒灰及在戶外吸煙動火,采取大風天升防火旗、傳防火牌、張貼消防標語,柴草垛要遠離場居民區,防止發生火災火燒連營。

  第二十四條、各漁場要做好防火的各項準備工作,要制訂防火場規民約,組建巡邏隊,建立值班值宿制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十五條、各漁場值班員及更夫要自覺遵守崗位職責,加強四防工作,發現險情采取積極措施并及時向領導報告。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8

  一、現場要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切實加強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管理,確保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各級施工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操作工人必須熟悉和掌握“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和本工種“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否則,不得參加施工。

  三、認真堅持安全自檢制度,搞好隱患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

  四、新入場及變換工種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經過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按時復審,持有效證件上崗操作。

  六、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帶,高空作業必須系牢安全帶,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七、施工現場內嚴禁穿高跟鞋、拖鞋、光腳作業;嚴禁穿裙子和喇叭褲;嚴禁爬架子和乘坐吊盤上下。

  八、施工中的“四口”(即樓梯口、電梯井口、予留洞口、通道口)“五臨邊”(沿未安裝欄桿的陽臺周邊、無外架防護的屋面周邊、框架工程樓層周邊、跑道(斜道)兩側邊、斜料臺的外側邊)必須有嚴密、牢固的安全防護措施,任何人不許改動和破壞。

  九、現場的機電設備、電動工具、供電設施由持證電工操作,嚴禁非電工操作。

  十、一切機械和垂直運輸機械、起重機械的安全防護及保險裝置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嚴禁非機械人員隨意開動機械設備。

  十一、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嚴格按規定保管和使用。

  十二、塔吊、井字架(龍門架)的安裝和拆卸,安全網的支掛,供電設施的安裝,線路架設,必須有拆裝或安裝拆除方案,嚴格驗收,并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三、現場道路要暢通,料具堆放要整齊、安全。危險部位和場所應設圍欄及設置安全標志牌。

  十四、現場內的鍋爐及壓力容器要按有關規定嚴格處理。

  十五、非施工人員不的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9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管理局20xx年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確保人身、工程、設備“三大安全”,也為了貫徹落實《機電處20xx年安全生產工作總體安排》,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工作,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全年各項經濟指標和生產任務順利完成,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安全員):

  成員:

  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1、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與各班組和成員簽訂《20xx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層層細化分解,把責任靠實分解到各個環節、崗位和人員,做到人人肩上有擔子,個個身上有責任,讓每個人真正的把責任記在心上,扛在肩上。

  2、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始終將安全生產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制定安全生產工作方案和各項規章制度,完善安全生產量化考核及問責機制,強化崗位職責和班組目標責任。

  三、周密部署,組織業務培訓。

  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認真做好安全業務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應急演練活動。

  四、建立健全獎懲機制

  1、依照管理局《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實施獎勵與處罰。

  2、完成或超額完成本年度相關內容的生產考核指標,按局處有關規定兌現獎金和績效工資。

  3、年度內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當年不能評優評先。并將按扣分情況發放獎金和績效工資。

  4、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量化考核表詳見附表。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0

  第一章公司概況

  深圳寶運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5月9日,注冊資金為30萬元,經營范圍是倉儲;普貨運;提供搬運裝卸服務;通訊器材、家用電器、五金交電、汽摩配件的銷售。法定代表人是劉玉政。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部門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一、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是劉玉政職務總經理,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第二負責人(姓名)職務,主要工作職責是: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一、貨物裝載:

  1、貨物要堆碼整齊,捆扎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2、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3、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后,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扎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松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1、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2、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卸載

  1、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2、當車輛停穩熄火后方可卸貨。

  3、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4、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后返回。

  貨物運輸的流程圖:(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編制)

  四、制定貨運駕駛人行車操作規程,貨運駕駛人行車操作規程的'內容應至少包括:出車前的車輛技術狀況檢查、高速公路及特殊路段行車注意事項、惡劣天氣下的行車注意事項、夜間行車注意事項、應急駕駛操作程序注意事項等。

  五、制定車輛動態監控操作規程:包括衛星定位系統的車載終端、監控平臺設備的檢修和維護要求,監控信息采集、分析、處理規范和流程、違章處罰信息統計報送及處理要求及程序,監控信息保存要求和程序等。

  第四章應急預案及事故處理

  一、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駕駛員應迅速報告當地公安部門和公司負責人,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后果的搶救工作及保護好現場。

  二、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信息后應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處理。當地對重大事故還要會同公司其他負責人做好善后工作。事故單位負責人除向公安等有關部門報告外,應當于1小時內以《道路運輸行業行車事故快報表》(見附件)書面向市交通運輸委總值班室(電話:83168123、83168110,傳真:83165191)報告。

  三、道路貨運企業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和分析,總結事故特點和原因,提出針對性的事故預防措施。

  四、建立安全事故責任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五、建立應急救援制度。健全應急救援組織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制定完善應急救援預案,結合企業實際情況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并將應急演練方案、演練結果進行記錄存檔,定期報送給主管部門。

  第五章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和勞動保護管理制度

  一、企業按照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的1%的比例提取、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安全生產經費專款專用,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及時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的所需資金。跟蹤、監督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使用情況并建立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臺賬。

  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主要用于: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

  (2)購置、安裝和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等支出;

  (3)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4)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5)安全生產檢查支出;

  (6)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7)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二、企業應建立符合國家規定及適合業務情況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壞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三、企業應根據國家標準要求及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開展勞動保護用品的計劃、購置、發放和管理工作,建立勞動用品發放記錄。

  第六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二、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并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三、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四、定期跟車送貨,了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五、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據《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糾工作、貨運企業對貨運車輛、貨運駕駛人、運營過程等安全生產各要素和環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登記和治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檔案,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隱患排查治理日期;隱患排查的具體部位或場所;發現事故隱患的數量、類別和具體情況;事故隱患治理意見;參加隱患排查治理的人員及其簽字;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復查情況、復查時間、復查人員及其簽字。企業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進行的安全隱患監督檢查,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七章安全生產宣傳和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一、企業建立安全宣傳和教育培訓制度。普及安全知識,強化員工安全生產操作技能,提高員工安全生產能力。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例會,安全工作會議至少每季度召開

  一次,安全例會至少每月召開一次。

  二、建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制度。定期對車輛安全管理人員、駕駛員等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訓練、應急處置等教育培訓。道路貨運企業應當組織和督促本企業的駕駛人員參加繼續教育,保證駕駛人員參加教育和培訓的時間,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新入職駕駛員上崗前要經過至少24小時的安全培訓。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參加不少于8學時的再培訓。貨運駕駛員,每年至少進行8學時的安全教育培訓。貨運駕駛員接受教育與培訓后,企業應建立企業駕駛員安全培訓教育記錄檔案。

  三、企業配備和完善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的設施和設備,定期更新宣傳、教育的內容。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應予以記錄并建檔保存,保存期限應至少為3年。

  第八章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管理制度

  1、建立企業駕駛人聘用制度。按照《勞動合同法》要求,嚴格貨運駕駛員錄用條件,嚴格審查貨運駕駛人的駕駛證件、從業資格和駕駛經歷,符合條件的,簽訂聘用合同。

  2、嚴格落實駕駛員持證上崗制度,將駕駛員信息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定期檢查駕駛員的從業資格證,確保證件及時有效,并備案到相關服務單位。

  3、建立駕駛員日常管理制度。貨運車輛每日運行里程超過400公里(高速公路直達超過800公里)的,按規定配備兩名以上駕駛員;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24小時累計駕駛不超過8小時;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4、建立駕駛人檔案管理制度。企業駕駛員實行一人一檔,內容包括駕駛人基本信息、從業資質信息、安全行車記錄情況、獎懲情況、違章違紀情況、行車事故情況等。

  二、車輛管理制度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檢測和年度審驗制度。嚴格執行貨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確保車輛符合安全技術條件。逾期未年審、檢測或年審不合格的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2、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規范對貨運車輛進行定期維護,確保貨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貨運車輛的維護作業項目和程序應當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GB18344)等有關技術標準的規定執行。

  3、按照國家規定建立貨運車輛技術檔案,實行一車一檔,實現車輛從購置到退出市場的全過程管理。車輛技術檔案主要內容包括:車輛基本情況、主要部件更換情況、修理和二級維護記錄(含出廠合格證)、技術等級評定記錄、車輛變更記錄、行駛里程記錄、交通事故記錄等。

  4、對達到國家規定的報廢標準或者經檢測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的貨運車輛,應當及時交回《道路運輸證》,不得繼續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5、車輛持有效的《道路運輸證》、《機動車行駛證》,配備三角木、警示牌、防滑鏈等安全設備,配足有效消防設備及器材。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1

  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是依靠職工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形式,利用這種形式可以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方針、政策和法規,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督促落實安全規章制度,發現不安全因素,獲取安全信息,消除事故隱患,交流經驗,推動安全工作,促進安全生產。

  一、檢查要求

  1、安全檢查的基本任務是: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督促整改,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2、安全檢查應貫徹領導檢查與群眾檢查相結合的原則,檢查包括職工自查、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夜間抽查和日常檢查。

  3、安全檢查必須有具體計劃、明確的目的、要求、內容,制訂《安全檢查表》。認真做好檢查記錄,由相關的責任人簽字后留存,做到邊檢查、邊整改,并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二、檢查形式與內容

  1、日常檢查分崗位從業人員自查和管理人員巡回檢查。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執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各級管理人員應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進行檢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2、專業檢查分別由各專業部門的主管領導組織本系統人員于進行。內容主要是對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電氣裝置、機械設備、安全裝置、特種防護用品、運輸車輛及消防設施、防火、防爆、防塵、防毒、危險源的檢測監控情況等工作。

  3、季節性檢查由安全領導機構組織各部門管理人員進行,其中:春季安全大檢查,以防雷、防靜電、防汛為重點;夏季安全大檢查,以防暑降溫、防臺風、防汛為重點;秋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為重點;冬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防爆、防凍保暖、防滑為重點。

  4、綜合檢查分車隊、部門二級,由企業負責人組織安全領導機構進行以查思想、查領導、查紀律、查制度、查隱患為中心內容的檢查。每年不得少二次。

  5、節假日檢查:成立春運、國慶等節假日值班人員為班底的安全檢查小組,負責節假日期間公司的生產安全。以查隱患為主,重點是車輛停放場所和物品放置是否符合安全規定;檢查物資的存儲狀態;節假日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情況。

  6、各種檢查均應編制相應的安全檢查表,按檢查表的內容逐項檢查。內容包括:檢查時間、檢查地點、檢查的項目、檢查人、查出的問題或無問題的記錄、被檢查部門或人員的簽字等。

  三、隱患的整改

  1、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對查出的隱患要定人、定措施及時整改,除現場整改外隱患整改后須復查整改情況并要有復查記錄。

  2、查出的隱患不能及時整改的,檢查人員必須及時向安全領導機構或管理部門匯報情況,制定相應的陷落措施和整改計劃,限期進行整改。

  3、對政府管理部門查出的安全隱患,須按整改要求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向檢查部門反饋。

  4、除一般事故隱患外,隱患整改要制訂整改方案。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四、制度的保障

  公司每年應當在安全管理經費中列支足夠的資金保障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整改的開展。公司法人應深入到基層,了解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情況,定期地組織相關人員分析研究安全生產中的難點和突出問題,制定隱患排查治理的措施和方案,推動各項制度、規定和措施落到實處。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2

  1、負責公司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貫徹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制度以及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規定。對車間安全員、各部門安全執行官進行安全技術指導;

  2、參與制訂、修訂企業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各級領導做好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對全體員工、新進員工、變換崗位員工和班組長的教育,檢查、督促班組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4、負責檢查公司各部門安全活動,負責公司安全設備、滅火器材、防護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處于完整好用狀態;

  5、每天深入現場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檢查廠房、倉庫有無火災隱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是否暢通,是否符合緊急情況下疏散人員的安全要求;

  6、組織并參加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查出的隱患進行分類、匯總并督促有關單位進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開展安全競賽評比活動,開展安全周活動,使安全生產深入人心,不斷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文化;

  7、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分不放過;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未落實到位不放過)。參加企業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及時上報。

  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實用、齊全、規范化;

  9、按照企業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不斷總結經驗。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3

  1、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的結果進行匯總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門寫成書面材料存檔待查。

  2、車間班組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和專業部門,迅速組織處理,決不允許帶“病”作業。

  3、安全專業部門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重不安全隱患和問題應立即通知有關單位和部門采取措施,同時匯報主管領導。

  4、對于電氣裝置、起重機械、運輸工具、防護用品等特殊裝置、用品和重要場所每年要請安全管理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項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寫成書面材料,建檔備查,并限期解決,保證安全生產。

  5、印刷廠對防雨、防雷電、防中暑、防凍、防滑等工作進行季節性的檢查,及時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6、節假日期間必須安排專業安全管理人員值班進行印刷廠的安全檢查,同時配備一定數量的安全保衛人員,搞好安全保衛工作。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4

  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的依據

  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國家和行業標準、地方政府的法規和標準為依據。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其核心就是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和控制。

  3)以國際、國內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方法為依據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的原則

  1)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

  2)主要負責人原則: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主要負責人的職責。

  3)系統性原則: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應按照安全系統工程的原理,涵蓋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全員、全方位。

  4)規范和標準化原則:規章制度的建立應實現規范化和標準化管理,以確保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的嚴密性、整體性、有序性。

  3、規章制度體系的建立

  1)綜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指標和總體原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承包與發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危險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2)人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工具的使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及特種危險作業管理制度;崗位安全規范;職業健康檢查制度;現場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3)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三同時制度;定期巡查檢查制度;定期維護檢修制度;定期檢測、檢驗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4)環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標志管理制度;作業環境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4、規章制度建立的管理

  1)起草。根據本單位生產責任制,負責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相關職能部門負責起草

  2)會簽或公開征求意見。起草規章制度,應通過正式途徑征得相關職能部門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以利于規章制度頒布后的貫徹落實。

  3)審核。規章制度簽發前,應進行審核。由負責法律事務的部門進行合規性審查;應邀請相關專業技術性專家進行審核。

  4)簽發。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等技術性較強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一般由生產經營單位主管生產的領導或總工程師簽發;涉及全局性的綜合管理制度應由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簽發。

  5)發布。生產敬仰單位的規章制度,應采用固定的方式進行發布,如紅頭文件形式、內部辦公網等;發布的范圍應涵蓋執行的部門、人員;有些特殊的制度還正式送達相關人員、并由接收人員簽字。

  6)培訓。新頒布的安全生產制度、修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應組織進行培訓,安全操作規程類規章制度還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考試。

  7)反饋。定期檢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或建立信息反饋此道,及時掌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效果。

  8)持續改進。單位應每年制定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計劃,并應公布現行有效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清單。對安全操作規程類規章制度,除每年進行審查和修訂外,每3-5年應進行一次全面修訂,并重新發布,確保規章制度的建立和管理有序進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5

  1、為搞好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工作,保障安全費用能夠落到實處,切實維護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有序開展,根據《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產費用應按國家規定計提,按原礦產量按月提取安全費用,提取標準露天礦山每噸4元,井下礦山每噸8元。安全生產費用優先于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實施及為滿足和達到安全生產標準而進行整改。

  3、安全費用應當用于以下安全生產事項:

  (1)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建設;

  (2)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和維護;

  (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

  (4)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

  (5)安全生產與評價支出;

  (6)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7)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8)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和監控支出;

  (9)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10)其它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4、財務部門負責對安全生產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審核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安全費用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全經費臺賬,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5、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企業應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年度結余資金轉下年度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6、安全部門對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支出、使用實施監督管理。發現安全費用支取人擅自挪用的嚴肅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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