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工考勤制度

時間:2023-01-04 11:28:40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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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工考勤制度精選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教職工考勤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教職工考勤制度精選15篇

教職工考勤制度1

  建立健全考勤管理制度,做好教職工出勤管理,是加強學校工作紀律和改進工作作風的一種行政管理手段。提高勞動紀律意識要靠制度約束,更重要的是每個教職工能從思想上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充分認識到遵守勞動紀律是做好各項工作的有力保證。為了更有力地推進我校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形成朝氣蓬勃、奮發有力的集體,保證我校教育事業的興旺發達,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請各部門遵照執行。

  一、考勤管理

  (一)全校教職工實行全員坐班制。

  學校中層以上領導干部、任課教師在上課時間、晚自習到校上班。如因需要調整工作日,則另行通知。

  教輔、醫務、后勤人員在星期一至星期五到校上班。個別工種因工作需要,各處室在工作時間總量不變的情況下可作適當調整。(晚自習需安排相關人員到校值班)

  全校教職工每周一早上必須參加升國旗儀式。

  上課、教研活動、學校活動、全校性會議以及學校安排的有關會議和活動均要進行出缺勤考核。

  (二)實行出勤簽到制度

  具體方法為:

  1、學校中層以上領導干部到學校辦公室簽到。

  2、班主任、任課教師到年級組簽到。

  3、教輔人員到教務處簽到。

  4、后勤人員到總務處簽到。

  5、醫務、衛生員工到體衛處簽到。

  6、保安人員到保衛處簽到。

  7、必須是教師職工本人簽到,不準代簽。如發現代簽一次,各記代簽者和被簽者一次曠工。

  (三)遲到、早退、曠工管理

  1、下列情況視為遲到:

  (1)有課的教學人員未準時到教室、實驗室上課的;

  (2)其他人員未按指定時間準時到崗的;

  (3)各種例會、政治學習、教研等集體活動未按指定時間準時到現場的;

  (4)值班未按指定時間準時到崗的;

  2、下列情況視為早退:

  (1)上課的教學人員未到下課時間提前離崗的;

  (2)其他人員提早離崗的;

  (3)各種例會、政治學習、教研活動等集體活動提前離場的;

  (4)值班時間提早離崗的;

  3、下列情況視為曠工:

  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擅離職守的;

  請假期滿未辦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不按時上班的;

  請假理由與事實不符的;

  不服從組織調配,未按指定日期報到上班,或雖報到但拒絕接受及消極對待分配工作的;

  各種例會、政治學習、教研活動等集體活動未經批準缺席的。

  未經教務處同意,私自調課并造成“空堂”的,雙方均按曠工論處;

  上班時間打牌賭博、上網聊天、娛樂、炒股的;

  上班時間學校臨時召集的會議或活動,無故不到的;

  值班時間,未經許可而不到崗的;

  在考勤簽到、休病假等方面弄虛作假的;

  (四)考勤

  1.實行考勤負責人制度。年級主任、處室主任負責本部門的每日考勤。校長辦公室負責不定期的抽查、巡查、匯總和統計。分工如下;

  (1)升旗、校會、行政例會、大型活動,由辦公室負責。

  (2)坐班:任課教師由年級主任負責,處室人員由處室主任負責。

  (3)上課:由教務處負責。

  (4)年級活動:由年級主任負責。

  (5)教研活動:由教務處負責。

  (6)全校班主任會議、活動:由政教處負責。

  2、各處(組)考勤統計表當月最后一天必須報各校區辦公室,各校區辦公室匯總報校長室,并向全校公布考勤情況。

  二、考勤處理辦法

  (一)婚假、喪假、產假、病假、事假等處理辦法:

  按照《江蘇省河運中學關于教職工請假制度的規定》執行。

  (二)遲到、早退、曠工相關處理辦法:

  1、遲到、早退一次(包括上班、上課、會議、各種活動),扣發質量獎20元;遲到、早退兩次,扣發質量獎40元;遲到、早退三次,按一次曠工論處。

  2、一學期,曠工(包括上課、會議、各種活動)一次,扣發質量獎60元。曠工兩次扣發質量獎120元。曠工三次扣發質量獎200元。曠工三次以上扣發該學期的所有質量獎。

  3、遲到、早退累計三次以上,曠工兩次以上者,當年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也不能獲得校內各種榮譽稱號。

  (三)學校不定期對全校教職工出勤情況進行抽查,如發現遲到、早退、曠工、不在崗者,一律按以上相應條款處理。

  (四)考勤人員不負責任、弄虛作假,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五)在職稱評定、年度考核、推薦各級各類先進集體及個人時,要參考部門或個人出勤情況。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原來與此有關條例制度廢止,以本制度為準。

教職工考勤制度2

  一、考勤基本要求

  1、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實行坐班制,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2、值周校長將簽到表每天交學校辦公室王海澎處,每周統計一次。學校考勤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3、教師請假半天以內(含上班時間中間外出)需經處室負責人同意并同時在處室考勤單、學校辦公室外出登記表上如實登記(注明外出及返回時間、批準人)。

  4、教師請假半天以上(含半天)要寫請假條,按審批權限批準后,交本處室負責人存檔,回校及時向批準人銷假,同時銷假條交處室負責人備查。請假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特殊原因返校當天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計算。

  二、各類缺勤的界定

  凡因各種原因缺勤,均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認定,否則按曠工計算。

  1、請假:有病不能堅持工作,經醫院證明可請病假。

  2、事假:有必須處理的事情(服從先公后私的原則),卻需離崗時可請事假。

  3、婚假:年滿25周歲的男教職工或年滿23周歲零三個月的女教職工7天(含周休息日)婚假為公假。婚假提倡在寒假或暑假辦。在學期前一個月和學期后的一個月一般不予批準婚假。

  4、喪假:直系親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時,給3天公假,祖父母死亡時給1天公假。

  5、產假:女教職工法定公假為5個月(寒暑假在內)。產假15天可執行公假(以醫院開據的證明為準)。產假期滿仍在家育嬰者或保胎者發基礎工資,流產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6、工傷假:因工傷為公假,經醫院證明確需休息者憑證明條請工傷假。

  7、嬰兒哺乳期時間:一周歲以內嬰兒每半天一小時作為公假。由本人申請固定時間,經處室負責人同意后交辦公室存檔備查,超出哺乳時間按事假累計計算。

  8、因工外出按正常上班對待。

  三、請假手續及審批權限:

  教職工請假半天由所在處室負責人批準,半天以上至一天由分管校長批準,超過一天由校長批準,中層干部向分管校長請假,副校長向校長請假,校長請假或因工外出兩天以上需向局領導請假。

  四、規定標準:

  1、曠工半天扣50元。曠課一節按曠工半天處理。病事假每天扣20元。同時,月累計請假6天以上的,不享受當月工作量工資。

  2、上班遲到(晚到20分鐘以內為遲到,月統計1次不計),早退每次扣10元。

  3、學校會議或活動(含例會、升旗)遲到、早退每次扣10元,請假每次扣20元,曠會按曠工半天處理(有病事假不再累計)。

  4、非公事外出累計外出時間并按事假折算處理。凡與記錄時間不符或未作記錄者,按曠工計算。

  5、任課教師上課遲到5分鐘按曠課一節處理。

  6、請假尚未批準即離校者或逾期不歸并未經續假的,雙倍計算。

  7、教職工在開學初、放假前兩周請假的,雙倍計算。

  8、處室負責人沒有嚴格按照考勤制度執行的,發現每次扣20元。

  本制度由辦公室牽頭,與有關負責人員落實。

教職工考勤制度3

  為進一步加強對教職工考勤管理,保證會議質量,促進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如下制度。

  1.教職工考勤由學校指紋考勤和年級簽到考勤兩部分組成,學校考勤由校長辦公室負責,年級考勤由年級主任負責。包括每天上、下午,學校、年級召開的例會、升旗、xx或其他特殊活動。

  2.學校指紋考勤每天分簽到和簽退兩種形式,簽到截止時間:為正課第一節上課前十分鐘,簽退時間為上、下午的第3節課后。

  3.指紋考勤原則上實行每月公布一次,年級簽到考勤原則上每周公布一次。考勤結果將作為教職工晉級、評優、調資和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4.教職工有事必須提前請假,請假需先到校長辦公室領表填寫,一式3份,年級、教務處、辦公室各一份,3天以內由分管校長批,3天到1周由校長批,1周以上報教育局人事股批(產假統一由教育局審批)。

  5.每周日晚上是學校教職工例會時間,每周四晚上為學校行政會時間,開會具體時間為學生第一節晚自習開始時間。一學期例會無故缺席兩次以上(含兩次),當年綜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檔次不得評為優秀。

  6.教職工會議期間要關閉手機或調至靜音狀態,不講話,不吸煙,不看報,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7.嚴禁在上班時間下棋、打撲克、玩游戲等,也不得利用電腦從事與教學無關的娛樂活動,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給予誡勉談話、警告或大會點名批評等處罰。

  8.校長室將不定期對各年級考勤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必須及時糾正,對執行不力的年級將給予通報批評。

  9.此條例從20xx年9月1日執行。

教職工考勤制度4

  一、上下班及管理制度:

  1、教職工上、下班根據作息時間變動,由校行政公布其作息時間。

  2、午間管理由教導處安排教師進行管理,值日領導負責各樓層巡視、點名。

  二、公出制度:

  1、教師公出由教導處負責人同意并填寫公出記錄,且通知調課及其本人方可公出。

  2、職工公出由總務處負責人同意填寫公出記錄并通知其本人方可公出。

  3、中層以上干部公出報校務辦記錄備案。

  4、函授、自考、培訓等繼續教育憑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方式與公出相同。

  三、請假制度:

  (一)請假辦法

  1、教師病事假二天及其以下向教導處負責人請假,職工病事假二天及其以下向總務處負責人請假,三天以上均向分管校長請假。事假按規定不得超過15天。中層以上干部請病事假均向校務辦請假。病假憑醫保定點醫院證明。病假一月以上必須出示縣級及以上醫院證明。(以上包括婚、喪、產假)。

  2、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單,并由相應部門批準后方可執行。如遇突、急事件而事先無法書面請假的,必須事先電話等方式告之相關負責人,待上班后當天辦理補假手續。

  3、請假后提前上班或需續假的,應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

  4、請假必須以請假單為準,不填寫或不批準而擅自離崗作為曠工處理。

  (二)請假時間規定:

  1、婚、喪、產假:婚假1~3天,晚婚1~15天(含期間的節日及雙休日),喪假1~3天,產假女教工正常分娩90天,難產105天(含期間的節日,雙休日及寒暑假),產前、產后一并計算,產假期滿后撫育嬰兒確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最多可請兩個月,(期間兩個月的職務崗位津貼及基本工資一起按80%比例發給),晚育男教工護理假1~7天。

  2、病、事假自請假之日算起。(期間含節日、雙休日連續計算)

  四、考核制度:

  1、假期考核處理辦法:月度考核獎中扣除。病假一天扣15元,事假一天扣30元,按月計算,從當月的月考獎中扣除,不足部分從其他津補貼中扣除,超過半年(6個月)則從基本工資及職務崗位津貼中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扣除。

  2、婚、喪、產假及符合計劃生育人流假等,在規定時間內按病假方法處理。

  3、根據學校作息時間實際,在工作中確有實際情況,有突、急事情發生,故學校規定有事向辦公室負責人說明(不到半天)。且由各辦公室負責人負責記錄出勤單,每月交校務辦。

  4、工作期間無故不到崗,按其情節輕重,由學校行政作出決定,給予曠工或擅自離崗處理,曠工一天扣80元。

  5、下列情況予以適當照顧:

  (1)子女入幼入托,一個月中允許11天有早上及下午各半小時接送。

  (2)哺乳期女教職工可享受每天1小時(上午半小時,下午半小時)哺乳時間。

  五、學校提倡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克服困難,敬業奉獻。

  六、本制度自首屆一次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執行。

教職工考勤制度5

  1、學校教職工考勤

  中心校由分管行政負責,村小由村小負責人負責,分塊進行。考勤情況每周一結,月底匯總,公示后報檔案室存檔。

  2、審批權限及手續

  1)、審批權限

  請假半天之內(含)的教學人員中心校由分管領導、村小由村小負責人簽批;超過半天在一天之內由教導主任簽批;請假超過一天在一周以內由校長簽批;超過一周(含)則通過校務會研究決定后由校長簽批。公假由行政會決定校長簽批;行政會成員請假由校長簽批。

  2)請假手續

  教職工請假需按照規定,先根據請假時限長短持學校統一制作請假條到規定責任人處批假,由責任人簽字同意后,再持條到學校辦公室,由辦公室人員填寫請假日志。

  3)銷假

  請假結束后要銷假,先向批準人銷假,再到辦公室銷假,不及時銷假者所誤時間以曠工計。

  4)補假

  若遇有緊急情形,在校可先口頭向分管領導請假,不辦理請假手續,但事后必須及時補假;若在家或路上遇到特殊急難情況,可先行處理,過后再到校相關責任人處說明情況,辦理補假手續。

  3、病假

  1) 病假必須出具鄉級及以上醫院的病假證明(或病歷)

  2) 父母、配偶,子女住院,治療需陪床時,假期期限為:

  陪父母為住院天數除以子女人數;陪配偶為住院天數;陪子女為子女住院天數一半;陪父母外的直系親屬為其住院天數的五分之一,住院天數以醫院住院結賬清單為準。超過兩個月的作個人請假處理。

  3)、意外事故以病假論。

  4)、病假除以上規定外,不再作處理,但量化時按規定處理。

  4、公假

  1)、婚假

  教職工本人結婚,假期為一周,連同星期六、日在內共計7天(晚婚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一切待遇正常;子女娶嫁假期3天,兄弟姐妹娶嫁準假2天;超假以事假論。

  2)、喪假

  教職工的配偶,直系親屬和一起生活的公婆、岳父母過世,可請喪假。假期視其情況為3——7天,工資照發,因故需延期作事假論。

  3)產假

  女職工產假為90天,晚婚晚育者延長15天。但若遇跨學期情形或學校人員緊張,一般休假3個月,滿三個月后上課。上班后6個月內在完成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可適當機動;滿6個月后恢復正常上班。女職工意外懷孕后流產者,根據醫院或計生部門證明給予兩周工作日休假。產假和流產請假期間一切待遇正常。但流產請假需自行調整好自己工作后報相關處室備案。

  4)、函授進修考試等學習假

  按主管部門(或進修學校)通知時間準假,離校前3天向學校提出口頭申請,并填好請假條參加學習,按時往返,逾期不歸或提前不假離校者以曠工論。所任工作由學校相關部門協調安排。曠課一節扣40元。

  5)、凡規定公假不予處理。

  5、會議、升旗、臨時集會、各種日常常規會議遲到、早退、請假一次扣3元,并扣1分/次;曠會扣10元,另扣2分/次。每月請事假超過2次后即按曠會處理。曠課每節扣40元,并扣2分/次。上課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扣10元,10—20分鐘扣20元,20—30分鐘扣30元,并扣1分/次。30分鐘及以上按曠課處理,扣40元,另扣2分/次。

  6、全校教職工每月合計請事假最多累計1天,每超過1天,即按所任工作予以每節課或每半天(非教學人員)扣5元,并扣1分/次。1天內不予經濟處理。

  7、一學期病假超過20天,事假超過10天或有2次曠工或曠課現象者不能參加任何評優晉級。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

  8、考勤每周統計公布在公示內上,如有出入,請及時找相關人員核對。考勤在每期期末時與教育教學成績掛鉤。

  9、全學期無任何遲到、早退、曠課、事假、病假等即按全勤處理。學校將視學校具體情況在學期末對全勤者予以表揚。

  10、教師因病請假,另請其他教師代課,每節課補助該代課教師5元。

  11、凡上級文件有規定的一律按上級文件的規定執行。

教職工考勤制度6

  一、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責任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度。

  2、教學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準假而不上課、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者視為曠職。

  二、考核辦法

  1、職工考勤每日實行記錄,包括職工作息時間的遵守、請假、休假的記錄以及各種集體性活動的出勤情況等

  2、學校實行領導值勤制度。值勤領導必須堅持早、午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衛生、安全,并按考勤內容對教師的上班情況檢查登記,每日將簽到表審閱簽字后交第二天值勤領導。學校設立職工簽到簿,教職工本人每日早晨到校、中午到校簽到,值勤行政領導負責簽到管理。教職工每月出勤情況,月匯總、上報公布,強化監督檢查。

  3、考勤實行月小結、學期結束匯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月考勤期限從當月1日至本月底為一個報告期。考勤負責人每月1日前將本月考勤匯總,學校以此作為計發當月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考勤資料歸檔后作為學期考核獎勵依據備查。

  三、考勤規定

  (一)作息時間要求:

  上午:值勤領導、值勤教師、班主任7:30前到校,其他教職工7:50前到校。

  下午:值勤領導、值勤教師、班主任1:20前到校,其他教職工1:30前到校。

  (二)請假

  1、請假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教師請假半天以內(含半天)須經年級組長同意,一天以內(含1天)的公假、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教導處考勤負責人提出申請,當天請假期間的課程由組長協助安排好,并報教導處批準。請假期間所耽誤的課時在假后務必補上。一天以上請假課由教導處協助安排。請假手續必須在當天上班前完成。職工請事假到期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校應事先續假,既無正當理由,又無事前續假的按曠工處理。中層以上領導請假必須由校長審批。

  2、教師病假必須持區正規醫院(指醫保定點醫院)開具的請假條和診斷證明向學校請假。職工請假如發現有弄做假或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單位,一律按曠工曠職處理。

  3、教職工如遇特殊情況,要在上班前及時電話通知考勤負責人,不得代請。凡未事先履行手續,請人代假、事后補假等,無極特殊情況學校不予認可,按曠職處理,年終考核評優一票否決。

  4、工作期間外出須向考勤主管人員請假,開具請假外出通知單交門衛方可開門離校,未請假早退,經核實按曠職論。設考勤獎220元。以一天10元的標準獎勵。從每月1日算起,以對頭一個自然月為計算單位。教職工遲到、早退,病事假半天以內(履行請假手續,不影響正常工作),每天獎勵5元。因病、事每次請假1小時,每月不超過4次,且履行請假手續,不影響正常的教學工作,當月考勤獎照常享有。

  5、教師因私請病、事假,所缺的課,在請假前后六個工作日補課,不能補齊的課視為代課,缺課教師不能享受全額月達標獎。教師因公假所缺的課,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前后六個工作日補課,科任教師保證每天上滿4節課,語數外教師每天上滿3節課,剩余不能補齊的課視為代課,該教師繼續享受全額月達標獎、學期末全課獎。

  6、婚、喪、產假按教育局規定執行,但須履行請假手續,超假者以曠工或事假論處。經批準的產假、婚假、喪假,請假期間工作由本人或教導處安排。

  (1)婚假:未達到晚婚年齡的單身職工結婚,可給三天有薪事假,達到晚婚年齡結婚的初婚職工可給十天有薪事假,休假期間工資照發。(含周六、日)

  (2)喪假: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非直系親屬(公婆、岳父母)逝世,經校長批準可享受一至三天喪假,因故延長者,按事假處理。

  (3)計劃生育假:

  ①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未達到晚育年齡而生育的女職工享受90天產假待遇。

  ②達到晚婚晚育而生育的女職工,且領取獨生子女證書的,可享受半年的晚育產假待遇,男方所在單位給予七日護理假。

  ③女職工休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④女職工休假期滿上班喂奶時間為嬰兒出生后到一周歲止,喂奶時間規定為上、下午各半小時,超過規定時間按缺勤處理。

  (4)其它因計劃生育準假的假期,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休假期工資獎金照發。

  (5)法定傳染病的休假與待遇按有關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四、獎懲規定

  5、考勤涉及工資獎懲待遇及曠工處理辦法遵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辦理。

  五、班主任跟班和教師值勤。

  為維護學校的正常秩序,確保學校安全,現制訂本校值班制度:

  1、課間班主任跟班、值勤教師上崗護導。值勤人員必須按時上崗,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值班者,可先行倒班,自己安排好替班人員。

  2、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勤職責。對于值勤期間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當時無法處理的,要落實好應急措施,通知學校或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3、班主任跟班情況、教師值勤情況按相應規定記錄考核。

教職工考勤制度7

  為加強學校管理,樹立良好的校風校紀,維護學校和教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溫鹿教[20xx]103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教職工請假制度的實施意見》,結合本校實際,特修訂本制度。

  一、請假程序

  1、半天以內(不包括半天)的病事假(指中途離崗),可向各校區校長口頭請假,有課的教師還須自行調課,待安排好功課后方能離校,并在指紋機上簽退。

  2、半天以上(包括半天)的病事假,都必須到各校區校長室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報批。請假者須自行調課,確實無法調課的到教導處辦好代課手續后方可離校。

  3、請事假5天以上或病假15天以上的,經校區校長同意并報總校長批準后方可請假。

  4、請事假1個月以上或病假2個月以上的,經學校同意并報區教育局批準后方可請假。

  5、請假手續要齊全。請假者必須填寫《浦南小學教師請假條》并報批,急病急事必須通過電話口頭請假或代為請假,返校后兩天內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凡不補辦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而擅離職守的作曠工處理。

  6、請假期滿后,應及時辦理銷假手續。逾期未辦的超出假期均按事假處理,并給予通報批評。

  二、請假類別及待遇

  1、病假:教職工因病無法堅持正常上班,可以請假休息治療。請病假者必須附上區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一個月內請病假一天,不扣考勤獎,但按每節15元標準自負代課金;一個月內請病假累計超過一天的,從第二天開始,每天扣發考勤獎20元,并按每節15元標準自負代課金;一個月內請病假累計超10天的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并按每月1000元標準自負代課金。

  2、事假:確因特殊原因必須由教職工本人處理者可以請事假。事假每天扣發考勤獎40元,并按每節15元標準自負代課金;一個月內請事假累計超5天的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并按每月1000元標準自負代課金。

  3、公假:教職工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通知或學校指派,外出參加有關會議、學習考察或業務培訓等公務活動,可憑文件或通知請公假。公假期間工資待遇不變。若發生學校安排功課的,按每節15元標準自負代課金。

  4、學習假:教職工因參加學歷進修,需參加面授學習、考試者可給予相應天數的假期(以有關書面通知為準)。學習期間工資待遇不變,但應自行調好功課。若發生學校安排功課的,按每節15元標準自負代課金。

  5、婚假:教職員工本人或子女符合法定年齡結婚時,可給予1—3天的假期。教職員工男女雙方均符合晚婚條件結婚時,可增加婚假12天。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婚假期間,工資待遇不變。婚假期間的課時原則上由同組教師分擔,學校按每節15元的標準支付代課金。

  6、生育假:

  (1)女職工正常分娩者,給予產假90天(產前要求安排適當天數休息的,休息天數計算在90天產假之內),難產或雙胞胎另增假期15天。

  (2)女職工妊娠三個月內流產的,給予產假20至30天;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或人工引產的,給予產假50天;七個月以上早產的按正常產假處理。計劃外流產的,按病假處理

  (3)新教師在見習期內休產假,見習期相應延長。計劃內生育第二胎產假按正常假期批準。教職工產假正值寒暑假時,其休假時間可以順延。夫妻為雙職工的,可給男方1周陪護假。

  (4)哺乳假期:女教職工產假期滿后撫育嬰兒確有困難的,由本人書面申請,在不影響學校工作的前提下,經學校批準,可給予9個月以內的哺乳假。

  (5)產假工資待遇: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其他工資待遇按上級規定執行。

  (6)哺乳假工資待遇: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并按每月1000元標準自負代課金,其他工資待遇按上級規定執行。

  7、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和子女)亡故,可以請喪假,假期為1—3天。喪假期間工資照發,超過假期的按事假處理。

  三、曠工的界定和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曠工論處。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崗的。

  (2)本人雖提出請假,但未被批準,擅自不到崗的。

  (3)該請事假而弄虛作假請病假的。

  (4)請假批準期限已滿,未辦理續假手續而超假的。

  (5)口頭請假者返校后經催促仍不補辦請假手續的。

  (6)查崗中發現擅離工作崗位的。

  2、對曠工的處理:

  (1)曠工一天,扣發考勤獎100元,并進行批評教育。

  (2)有曠工現象的教職工,取消當年的評先評優資格。

  (3)對經常曠工者要責令其檢討,情節嚴重的,要給予紀律處分,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1個月的,上報區教育局,視為自動離職。

  四、考勤規定及處理辦法

  1、學校全體教職工(包括臨時代課人員)均系考勤對象。校長室負責考勤的組織工作和每月的考勤匯總工作,并將考勤情況存檔作為教師考核的依據。

  2、學校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作息時間表的規定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無特殊情況不得中途離崗。

  3、教職工的考勤由值日教師負責實施,教師每天簽到2次,早晚各一次(下午離校未簽的按早退處理),每周由各校區校長進行不定期查崗。中途離崗事先未請假的一律按事假處理。

  4、教職工應按時參加政治、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包括晨會),特殊情況無法參加的必須向各校區校長請假,缺席一次扣發10元,事先無請假的扣發20元。

  5、一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2次以上,第三次開始,每一次扣發考勤獎10元。值周值日遲到或早退的,每一次扣發10元,不到崗的扣發50元。

  6、目標考核獎、節假日慰問金等獎金均按教師實際出勤時間發放。一學期內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當年不能享受外出考察療養。

  7、一年內請假累計超過6個月的(法定產假除外),不能參加當年的學年度考核,不享受考核獎金。

  五、本請假考勤制度中未盡事宜或與上級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規定為準。

  六、本請假考勤制度自二〇xx年x月x日起實施,解釋權屬校長室。

教職工考勤制度8

  為了完善學校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把請假考勤與教師的績效工資、評優評先相結合,根據《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完善教職員工請假制度的.實施意見》(溫甌教〔20xx〕221號)及《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指導意見》(溫甌教政〔20xx〕201號)等文件精神和上級有關規定,對原先的請假考勤制度進行修改,請全校教職工遵照執行。

  一、請假制度

  (一)假的類別和含義

  1、校務假

  (1)公務假:教職工因學校公務而申請,經校長室審批同意的假期。包括:參加會議、上級部門組織的培訓、教研活動、處理學校相關工作等。

  (2)公休假:教職工符合有關規定而申請,經校委會討論同意的假期。

  2、個人假

  (1)事假:教職工因個人私事而申請,經校長室同意的假期。

  (2)病假:教職工因病而申請,經校長室同意的假期。

  (3)函授假:教職工因參加高一層次學歷進修而申請,經校長室同意的假期。

  3、法定假:

  教職工符合法定條件而申請,經校長室審批同意的假期。

  (二)請假程序

  1、向校辦提交請假證明材料(文件、通知、醫院證明等),申請假期。

  2、填寫《田梧一中教職工請假單》(短期)或《甌海區教職工請假審批表》(事假3天以上、病假5天以上)

  3、校辦審核、按審批權限由分管校長審批

  4、安排好工作,由處室主任簽名后交教務處或校辦存檔。

  5、銷假:請長期病、事假的教師,回校后要填寫銷假單,并送中心校存檔。

  請假流程:→→→→

  (三)審批權限

  1、教師請假半天由處室主任審批,請假1天由分管校長申批,請事假1天以上3天以下(或病假1天以上5天以內)由校長(或校長室)審批,事假超過3天或病假超過5天的經學校同意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較長的假應提前向校長室請假,以便協調工作。

  2、處室人員請假、經處室主任同意,由分管校長審批。

  3、處室主任請假、經分管校長同意,由校長審批。

  (四)制度說明

  1、因急事、急病無法及時辦理請假手續的,必須委托他人代辦或事后一天內補辦請假手續。教職工請假未經審批而離開崗位的或假滿不回校上班的或借病假辦理私事的,一律按曠工論處,嚴重者按教師職業道德要求,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2、教師臨時調課,需經教學科研處同意,并盡快通知學生做好準備。不辦理請假手續或個人擅自調課,一律作曠課論處,并扣發雙方教師上課分數。

  3、教職工在請事假、病假、法定假時工作由學校安排,其它公假時間在三天以內的需自己聯系本校教師代課(和代班主任),經同意后方可請假,學校不支付代課金,原則上代收代支,超過三天部分由學校安排,學校支付代課金。教師參加不是由教育局指派的各類比賽,憑相關通知先向學校請假,學校只允許參加比賽,不給予工作安排和差旅費報銷。

  4。每學期教師可請兩天機動假處理家庭重要事情,請機動假時必須自己安排好工作,提前向校長室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請假,否則按事假或曠工處理。

  5、法定假的規定

  (1)婚假:教職工本人結婚,婚假為3天,達到晚婚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的婚假為15天(需證明材料),婚假應在結婚期間。

  (2)產假:按溫甌教[20xx]221號文件執行。

  (3)喪假:教職工直系親屬(包括岳父母、公、婆等)亡故的,可根據實際情況經批準后給奔喪假期(直系祖輩、叔伯、嬸、舅舅、姨媽等親屬亡故的給予1天的假期),假期工資照發,車船費用自理。

  (4)教職工在請完規定的婚假、產假、喪假后,因故需延長假期的,經審批后作事假論,否者為曠工。

  6、假期計算:事假、病假、婚假、產假、流產假、喪假,包括雙休和法定節日在內計算假期天數。

  7、如教職工婚期期間未請假或未用完法定假期并在校完成教學任務,學校發給教師一定的獎勵,其標準按代課節計算支付,具體由校辦和教學科研處聯系后,教學科研處按代課節費造冊支出。

  二、考勤制度

  (一)教職工上班要求:

  1、班主任類:應在課前管理時間前到校,班級學生離校后方可離校。考勤時間為8:00——16:00,每周跟語文、英語老師協調好后允許有2次課前管理不到校。

  2、行政后勤類:校長室、學生處、教科處、后勤處及后勤功能處室等是學校的常設機構,正常上班時間應有人值班。其考勤時間為8:00——16:10。如遇特殊情況,處室人員要處理好事務后方可離校。

  3。圖書館工作人員:上午8:50——11:20,中午11:50——12:30,下午13:20——17:00

  4。各處室無教學任務的非行政人員及實驗員:8:00——16:20

  5、其它任課教師:8:00—16:00。

  6、如有教師中途離校,須到門衛處進行登記。上午考勤結束時間為11:00,下午考勤從1:30開始。

  7、各主要處室每天上午7:30前、下午16:10——17:00至少有一人在辦公室。

  8、每位教師(圖書館人員除外)每周在無課時可機動半天(遲到或早退3次折合機動半天)用于處理個人臨時事情,使用機動時必須有兩次按指紋記錄,否則按一天缺勤處理,班主任原則上早上不安排機動。教師在使用機動時必須要安排好工作,并信息通知校辦,實驗室、信息處等工作人員必須提前告知主管部門教科處并確認當天無重要事情才可使用機動時間。但是每周末下午一般不得當作機動時間(若有特殊情況需經批準),周未下午可以提前30分鐘簽退。

  (二)教職工考勤辦法

  1、教職工日常上班、遲到、早退的自行到學校一樓大廳或食堂指紋考勤,中途離校(包括公事和私事)到傳達室登記,每月由辦公室匯總。

  2、考勤上下限時間:6:00和18:00。教職工上下班考勤時,因指紋機原因不能考勤,要及時與辦公室聯系并到傳達室登記。

  3、半天以內的公務假,如果沒有功課或調換補上的,可直接填寫請假單,由校長室審批存檔即可。

  4、教職工政治學習和集中會議、升旗等由校辦負責考勤,每月匯總一次;教研(備課)組活動由組長負責考勤,報教科處審核,由教科處每月匯總一次;監考、集中評卷等由教科處負責考勤;班主任會議由學生處負責考勤;其它會議或活動由牽頭處室或委托負責人考勤。

  5、各類人員每遲到或早退三次按半天缺勤統計。遲到、早退5—30分鐘內計1次;30——90分鐘計2次;超過90分鐘計3次(即缺勤半天)。遲到或早退當周未計算轉到下周累計。

  6、常規考勤按月統計考勤分。傳達室應將考勤記錄在每月2日前送校長室整理備案,再由后勤處統一發放。

  7、外出學習1天以上憑文件通知先審批后辦請假手續,否則不予報銷并按事假處理。3天以上的各種請假,要憑書面報告(病假還要區級以上醫院醫生建休證明)到校長室填寫請假單,一式四份,分別留于區教育局政工科、中心校、學校、個人;假滿后要填寫銷假單,一式兩份,分別存留于學校、中心校。未銷假者以曠工論。

  8、當月有曠工者不享受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當月有曠工3天以上者,學校即上報中心校,停發次月基礎性績效工資。

  (三)獎懲規定:

  具體獎懲規定依照《田梧一中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方案》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其它說明

  1、若在請假考勤中涉及本管理辦法以外的情況,由學校校委會集體討論決定。

  2、本制度(修訂稿)于20xx年3月經校務會議討論,并執行。

教職工考勤制度9

  為規范學校管理,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開展,依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校考勤制度如下。

  一、請假

  1、教職工因病(事)需請假半天以內的,直接向分管領導(教學人員向年級主任,后勤人員向總務主任)請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內的要在分管領導批準后向分管校長請假;一天以上的要在分管領導、分管校長批準后再向校長請假;所有中層以上干部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請假超過一周的要持縣級以上相關材料報校長室,經學校同意后上報教育局審批。

  2、堅持銷假制度。請假期滿后,請假人應及時到分管領導處辦理銷假手續。

  3、說明:

  (1)請假人應與分管領導配合妥善處理好上課或其他工作任務,若需調課應到校后補上。

  (2)非特殊情況不得電話請假、托人代為請假,需當面履行請假手續。

  (3)在無課情況下,哺乳期女職工上、下午各有30分鐘哺乳時間,哺乳離校需到年級主任處填寫記錄。

  (4)上、下午的第三節課后,學校沒有安排任務、無課或看班任務的教師可以離校。

  二、考核

  1、病假,累計每學期不超過18課時,每超1課時扣除教師考勤成績0.1分;事假,每學期不超過18課時,每超1課時扣除教師考勤成績0.2分;

  2、遲到超過三次的,每次扣除教師考勤成績0.5分;早退每次扣除教師考勤成績0.5分;曠工,每課時扣除教師考勤成績1分;曠課,每節扣除教師考勤成績2分。

  3、學校組織的各項大型活動(包括每周的政治學習、升旗儀式、教工例會、教研活動、考試、運動會及各種培訓等),考勤扣分加倍計算。

  三、獎懲

  1、對每月出滿勤的,發放100元的出勤獎。

  2、對于每月未出滿勤的,學校將按以下辦法處理:

  (1)遲到、早退每次扣5元;事假每學期超過18課時,每課時扣5元;病假2周以內不扣,超過2周,每課時扣2元;曠課每課時扣10元。

  (2)政治學習、升旗儀式、例會、教研活動、考試、運動會及各種培訓等缺席的,加倍計算。

  四、誤餐補助、課時津貼及福利獎金

  婚假、產假、喪假:發誤餐補助、福利獎金,課時津貼不發;病假按實際請假天數扣發課時津貼,病假一周內的誤餐補助不扣,兩周內扣一半,超過兩周全扣;病假一個月內的年終獎全發,一個月至三個月扣三分之一,三個月以上至六個月扣二分之一,六個月以上全扣。事假:按實際請假天數扣發課時津貼;誤餐補助一周內不扣,兩周內扣一半,超過兩周全扣;事假半月內的年終獎全發,半月以上至一個月扣三分之一,一個月以上至三個月扣二分之一,三個月以上全扣。

  五、有關假期規定

  1、婚假:教職工結婚憑結婚證提出婚假申請。達到法定婚齡結婚,婚假7天。夫妻雙方晚婚者(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婚假可延長到10日(含法定的節假日)。

  2、產假:女教職工分娩,可向學校請產假90天,辦理獨生子女證者另加30天。難產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孩加15天。流產假,懷孕3個月內流產,假期為20天;懷孕3個月至7個月,假期為30天;懷孕7個月以上,假期為90天。產假正值法定節假日,不能延長休假時間,休滿為止。凡不執行計劃生育政策造成的請假一律作事假處理。

  3、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去世,可以請喪假。根據具體情況,由校長批準,最多給予三天的喪假。若在外地需路程假者,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4、假期時間的計算辦法:假期時間自離崗之日起算起。病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喪假、事假均不包括。

  5、上級規定的四種大病按有關文件執行,重大事件由校委會研究決定。

教職工考勤制度10

  一.考勤范圍:

  1.學校、部門、學科組、年級組組織的各種集會和活動。

  2.每周一的升旗儀式和每周一的政治業務學習。

  3.黨團員組織活動。

  4.教學人員依時上課,每天上午7:45—11:55,下午2:40—5:20為坐班時間;語文、英語、政治教師每天的午讀課(每周一至周五)。如果沒第一節課的老師,上午8:00前,下午3:00前到校。

  5.非教學人員實行坐班制,每天上午7:30上班,11:30下班;下午2:30上班,5:30下班。

  二.請假:

  教職工在國家規定的各種假期外,占用工作時間辦理公、私事或治病都應辦理請

  假手續。

  1.請假手續:到級長處取請假單,填寫好請假單(請病假需附上醫院證明或醫生意見),然后交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簽署意見,并安排好接替工作,再送給有關領導審批,審批后把假單交主管處室。若遇急事或急病不能事前書面請假,須口頭告知主管領導,事后應說明原因,及時補回假單(三天內)。

  2.批假權限:

  (1)請假半天,科、級組長審批。每次當天報辦公室匯總、統計。

  (2)請假一天,經主管處室負責人審核,辦公室主任審批。

  (3)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含三天),副校長審批。

  (4)請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校長審批。

  (5)臨時因故不能參加學校和學科組、年級組或部門組織的和種集會和活動的,應口頭或書面請假。屬于升旗儀式、全校集會、午讀課、第七節下班,向年級組長或召集會議的負責人請假;屬于會議或其它集體活動,向會議或活動的組織者請假。

  3.銷假:請假者請假期滿回來工作,應向原請假審批部門銷假,需續假應辦理續假手續。否則當缺勤處理。

  三.考勤

  主要由各年級、學科組和處室、部門考勤,每學月第四周星期五前,把上個月的考勤情況上報辦公室匯總公布。學校進行不定期抽查,若發現缺勤,將從嚴處理。

  四.考勤獎懲

  按學校教職工《聘任方案》的有關規定執行。

教職工考勤制度11

  為規范教職工考勤管理,確保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關于請假程序的規定

  1、教職工請假須嚴格按以下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1)由其本人親自到學校辦公室領取并填寫好請假單。

  (2)交有關領導簽批:二天以內的由辦公室簽批:超過二天,但在五天以內的由校長簽批;超過五天的由縣科教局人事股簽批。

  (3)請假單經有關領導簽批后,應及時交辦公室備案。

  (4)休完假后,應及時到辦公室銷假,以確認休假完畢。無特殊情況不得延假,確需延假要辦理續假簽批手續,否則作曠工論處。

  2、教在請假當天有教學任務,但因事情緊急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先于上課前當面或電話告知辦公室,并在返校后三天內辦理補假手續。上課后方告知請假或逾期不辦理補假手續者以曠工論處。

  3、教職工請假當天,學校辦公室應及時將其請假情況通知相應年級組長,以便安排上課及坐班的臨時代課工作。

  二、關于請假種類的劃分

  請假分公假、特殊事假、一般事假、住院病假及一般病假五類,其中公假當出勤計,其余請假不享受學期全勤獎,但可按規定享受月考勤獎。無正當理由而編造謊言騙取假期的行為一經查實,按曠工加倍論處。

  1、公假:

  (1)婚假、產假、護理假及計生假須按上級文件規定先經辦公室或校長批準,后到縣科教局人事股辦理簽批手續。

  (2)參加自考、函授及其它相關培訓的教職工任考試或培訓通知單到學校辦公室辦理請假簽批手續。

  (3)教職工出差由各處室安排并告知相關級組、科組。

  2、特殊事假:

  特殊事假指的是護理假、產假、婚假等,按上級文件規定的執行,縣教育局核準。當公差不計考勤。

  3、一般事假:

  請一般事假者,按下列標準從學期終所發的所有補貼和津貼中扣取罰金:事假每天扣20元,2天以上(含2天)5天以內(含5天)每天扣25元,5天以上每天扣30元。并扣除當月考勤獎,計算方法按月計。

  4、住院病假:

  因病確需住院的,辦理請假簽批手續時需同時出具正規醫院的住院證明。住院時間取消當月考勤獎。

  5、一般病假:

  患病但不需住院的,憑正規醫院診斷證明辦理請假簽批手續。病假1天扣10元。2天以上(含2天)5天以內(含5天)每天扣15元,5天以上扣20元,并扣除當月考勤獎。

  三、關于遲到、早退及曠工的規定

  1、教師上課、晚自習下班遲于上課鈴到達教室的為遲到;教職工參加由學校、部門或科級組等組織的會議而遲于五分鐘以上到場的為遲到。

  2、教師上課、晚自習下班早于下課鈴離開教室的為早退,教職工參加由學校、部門或科級組等組織的會議而早于五分鐘以上離場的為早退。

  3、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為曠工: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簽批而擅離工作崗位的;

  (2)非身染重病而由他人代為請假的;

  (3)未經年級組批準而擅自調課的雙方;

  (4)上課、坐班或參加會議等活動而遲于十分鐘以上到場的;

  (5)上課、坐班或參加會議等活動而早于十分鐘以上離場的;

  (6)上課、坐班或參加會議等活動而中途未經請示離場達二十分鐘以上的。

  4、遲到、早退每次扣10元。教職工月曠工半天以上者,扣除當月所有考勤獎,并按每半天扣50元,1天扣100元的標準從學期終所發的所有補貼和津貼中扣取罰金。教職工學期累計曠工超過三天者,扣除該學期所有考勤獎,并按每天五十元的標準從學期終所發的所有補貼和津貼中扣取罰金。

  四、關于考勤登記的規定

  1、科組公開課等活動每次按半天計,其中未完全參加所有活動的記請假或曠工一課時,但遲到、早退按實際次數計。其它的,如科組周例會、第二課堂活動、年級組活動、教職工大會等會議及活動均半天計,升旗、坐班按半天計,以上都納入考勤登記中。

  2、坐班及第二課堂活動的考勤情況由教導處登記,工勤人員的考勤情況由后勤處登記,科組活動的考勤情況由科組長登記,級組活動及升旗儀式的考勤情況由級組長登記,教職工大會等會議或活動的考勤情況由會議或活動的組織者登記,其余情形的教職工考勤情況由學校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登記。

  3、教職工考勤情況每周由學校辦公室匯總和統計,并每兩周公布一次。

  4、負責考勤登記的教職工若弄虛作假,虛報、瞞報或不報教職工考勤情況的,學校視情節經重予以相應處理。

  五、關于調課及臨時代課的規定

  1、教師因參加學校、部門組織的會議及活動等特殊情況而無法正常上課或下班的,必須調課。

  2、調課必須提前十分鐘以上報經年級組批準,經年級組認定確實難以調課而沒上課的,當公假。課前不到十分鐘時間方告知需調課者當一般事假。上課后或事后方告知需調課而導致該節課無人上者當曠工。

  3、教師坐班需請人頂替的,必須提前十分鐘以上告知年級組,其相應考勤登記只記錄頂替者考勤情況。但若教師坐班請人頂替而未提前告知年級組,且出現頂替者未去坐班的情況,則視為請人頂替者曠工。

  4、教師請假或調課后出現空缺的課程及坐班由年級組統一安排其他教師臨時代替。教師臨時代課情況由年級組登記,于學期終上報教導處以便統一發放相關的工作補助。

  5、無正當理由而不服從年級組臨時調課或代課工作安排者,學校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理。

  六、其它說明:

  1、每學期請一般事假十天以上者、請一般病假累計十五以上者、請一般病假及一般事假累計二十天以上者、請住院病假累計二十五天以上者、曠工三天以上者,該學期均不能評為種類先進。

  2、為鼓勵教職工遵守工作和勞動紀律,學校設月全勤獎,均于學期終統一發放。當月出滿勤的教職工發給考勤獎30元。

  3、教職工考勤情況與其年度考核掛鉤。教師未完成學期常規教學工作任務的,扣發學期終應發的所有津貼及補貼,且其年度考核評定等次在“基本合格”等次以下。

  4、以上所扣金額累計不封頂,從學校所發的各項津貼費中扣除,扣清為止。

  5、后勤人員納入本考勤辦法。

  6、電話請假的必須在2天以辦理正式書面請假手續,否則按1。5倍計算所應扣除金額。

  七、附則

  1、本制度所稱“以上、以下、以內”均含本數在內,“超過”則不含本數。

  2、本制度解釋權在學校行政會議,未盡事宜亦由學校行政會議討論決定。

  3、本制度經20xx年1月教代會討論通過。自20xx年2月始實施。

  教研組長職責

  1、組織本組教師學習教育理論和業務知識,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活動,帶頭并發動教師及時總結教學經驗,撰寫教研論文。

  2、指定教研組工作計劃,審核本科組相關學科工作計劃,團結和督促本組教師依照大綱要求,圓滿完成教學任務。

  3、關心本組教師的思想、學習、工作和生活,抓好青年教師和骨干教師培養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

  4、定期檢查考核本組教師的教案、作業等教學常規工作,協助教導處做好教師教學常規量化管理工作。

  5、做好教導處安排的科組教學儀器管理及科級黑板報出版等相關工作。

  實驗員職責

  1、管理實驗室設施、儀器設備、藥品及其它公用教學儀器,加強危險物品監管,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校產安全。

  2、按學科教學進度,提前做好物理、化學學科的學生實驗準備工作,并協助剩余教師指導和監督學生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

  3、按學年制定儀器、藥品采購計劃,報教導處統一購置;按月檢查整理儀器、藥品,確保有序擺放;按周清掃實驗室、儀器室,確保場室整潔。

  4、加強思想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教學水平和管理水平,及時指導學校教師規范使用電教設備。

  圖書管理員職責

  1、服從工作安排,熱愛本職工作,有高度責任心。

  2、嚴格借閱制度,加強圖書管理,確保校產安全。

  3、嚴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或早退。

  4、強化服務意識,確保熱情服務,提高服務質量。

  5、樹立創新意識,加強業務學習,提高管理水平。

  電腦室管理員職責

  1、管理計算機室電腦設備,杜絕未經教導處批準的任何外人進入,并做好防漏電、防灰塵、防暴曬及防潮濕等工作,保證設備安全。

  2、檢查和督促上機的學生在計算機室換鞋進入、按序就座、規范操作、遵守紀律、保持安靜,并及時登記上機情況。

  3、經常檢查計算機設備,及時排除故障,對損壞的儀器按規定程序報請維修,以確保電腦課的正常進行。

  4、加強思想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教學水平和管理水平,分批指導和培訓學校教師,使之掌握計算機輔助教學技能。

教職工考勤制度12

  為保證學校工作的正常進行,規范教職工的管理,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請假制度

  (一) 、請假的種類及規定:

  1、事假。凡因事必須由教職工本人處理者,可以請事假,原則上每月請事假不得超過2天,每學期不得超過7天。

  2、病假。凡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需離崗1天以上者,必須憑醫院(急診除外)診斷證明,按教職工請假批準的權限,經批準后方可休假(急診除外)。

  3、婚假。教職工本人結婚可請婚假7天。

  4、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請假3天;教職工的旁系親屬(兄弟、姐妹、叔、伯、舅、姑、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請假1天,超過此標準按事假計算。

  (二) 、請假手續及批準權限:

  1、中層干部請假1天以內,由副校長批準,1天以上,由校長批準;教職工請假半天由所屬處室、年級負責人批準,請假2天以內由副校長批準, 2天以上,由校長批準。

  2、凡需請假者,應將本人的有關證明及假條,按批準權限審批,經批準交教務處備查并辦理好工作交接后方可離校休假。

  3、因病、因事確需延長請假時間,應在原請假期滿前,辦理續假手續,因病續假時,需同時交醫院的診斷證明。

  (三) 、假期待遇:

  凡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者,假期的待遇按如下規定執行:

  1、婚假、喪假在規定的天數內不扣發基本工資和全勤獎。

  2、事假1天以上,每天扣發10元,并不享受當月全勤獎。

  3、病假1天以上,每天扣發10元,并不享受當月全勤獎。

  (四)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或擅自離校者;

  2、本人已提出請假,但未得到批準,不到校或擅自離校者;

  3、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者;

  4、無故曠課者(無故曠課一節視曠工半天,如此類推);

  5、收假日無故未按時返校上班者;

  6、曠工處理:教職工曠工者,按曠工實際天數扣發其基本工資,并不享受當月全勤獎;曠工三天以上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二、坐班規定與考勤制度

  (一) 、坐班規定:

  1、全體教職工實行坐班制,坐班時間:上午四節課、下午三節課。

  2、上班時間因看病、因事外出要向年級組長或當天值勤行政領導請假,回來時向相關領導銷假。

  3上課時間不能遲到,不能擅自離開課堂或與他人談話、打電話。

  4凡是因病、因事、因公需要換課的老師必須事先向教務處報告,征得同意并開調課通知單后方可與有關老師換課。不允許私自調課,自覺維護課程表的嚴肅性。

  5、教職工坐班時,應認真備課、批改作業、輔導學生,保持辦公室的肅靜,上班時間不得閑聊,不得串辦公室或在辦公室內大聲喧嘩、吵鬧,影響他人備課,不得在辦公室娛樂以及從事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

  6、凡查出未按時坐班的教職工,視為曠工半天處理,扣發當天基本工資的一半,并不享受當月全勤獎;凡上班遲到或早退者,每次扣10元,并不享受當月全勤獎。

  (二) 、考勤辦法及要求:

  1、教職工實行簽到考勤制和隨機抽查制,簽到時間:上午、下午預備鐘后10分鐘以內。

  2、考勤表由教務處按上午、下午分別發放到政教處辦公室進行簽到,教職工上班時每人在名單上簽名,不得代簽,發現代簽與被代簽者,雙方每次扣發10元,并不享受當月全勤獎。

  3、校領導或委派教務處干事對教職工坐班情況進行抽查,抽查未坐班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扣發當日基本工資的一半,并不享受當月全勤獎。

  三、注意事項

  1、每月出全勤者學期末按50元/月發放全勤獎;每學期出全勤者學期末按300元/學期發放全勤獎。

  2、學校原則上要求全體教職工實行坐班制,執行上班簽到制度。因哺乳、接送小孩等原因不能按時坐班的可提交申請,經學校批準后可靈活坐班。其中孕期、哺乳期(孩子周歲以內)女教師每天有一小時機動時間;需接送孩子(小學以下)上學的教職工每天可請假一小時;其他原因不能坐班的教職工須提交申請,說明理由,經學校批準后,在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參加學校各類活動、完成學校交辦臨時工作的前提下正常上班,可不受簽到限制。以上情況均不扣發基本工資,但不享受當月全勤獎,不享受績效評估中的加分因素。

  3、所有病事假、坐班簽到情況都與年終考核、績效評估掛鉤。

  4、所有因公出差不扣發全勤獎。

  5、其他特殊情況,由行政會討論決定。

教職工考勤制度13

  為加強教職員工的管理,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教職員工上班考勤制度。

  1、全校教職員工均實行集體辦公制度,每個在崗工作人員必須在指定的工作崗位或辦公地點上班,嚴明辦公紀律,確保辦公時間和辦公質量。

  2、凡任課教師必須堅持“三、二、一”的辦公時間。上午統一辦公時間為8點至11點,下午統一辦公時間為2點半至4點半(夏季為3點至5點),晚上統一辦公時間為7點至8點。凡在統一辦公時間內,除上課和下班輔導的教師外,其余教師均得在指定地點辦公。

  3、凡行政管理人員及服務人員均實行8小時工作制,原則上執行機關作息時間,晚上按各科、室、組的安排實行輪流值班制,值班時間算當天工作時間。

  4、教職工的上班考勤由各科、室、組負責逐日登記,做到一周一小結,一月一總結,并與學校出勤獎和崗位津貼掛鉤。

  5、凡因病、因事請假不能上班的教職員工,按學校的《出勤請假制度》辦理請假手續,未辦手續或手續不齊全者,作曠工處理。

教職工考勤制度14

  為了加強我校教職工隊伍建設,完善管理制度,使各項工作得以正常開展,遵照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特制訂以下考勤細則:

  一、常規要求細則

  1、對行政人員和教學人員的要求

  (1)行政人員(含后勤、保衛科等工作人員)

  準時上下班,認真簽到。按本處(室)工作安排去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務。開會、公事等外出應加以備注說明。

  (2)教學人員

  按學校工作分工、課時、課程安排完成自己的教育、教學任務。不遲到、早退、缺勤和隨意調課。班主任按時下班級。

  2、對參加會議、教育教學活動的要求

  全體教職工都要按學校、科室、年級段的要求參加有關會議和各項活動,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3、對值日工作的要求

  認真做好從學生起床至就寢整個時間段值勤工作,做好值日記錄工作。

  4、對晚自修坐班要求

  不遲到、中途離崗、早退。有特殊情況應事先與他人調班或讓他人代班,不得缺班。

  二、考勤登記

  1、行政人員(含后勤、保衛科等工作人員)的考勤以簽到為準。

  2、值日人員考勤以簽到和值日工作記錄為準。

  3、教學人員、晚自修坐班人員考勤由學生登記,教務處、值日教師輔助登記。

  4、科室、教研組、年級段會議由科室主任、教研組長、年級段長登記。

  5、行政會議、全體教職工會議由會議記錄員登記。

  三、請假制度

  凡因事、病等特殊情況要求請假者(事假要有充足理由,病假要有醫院證明),按《泰順縣中小學教職工請假辦法》辦理。

  四、全勤獎制度

  全勤情況作為評選先進、評定職務、年度考核和計發獎金等項工作的依據之一。

  1、每位教職員工整月滿勤者,發足該月的全勤獎金。

  2、行政人員(含后勤人員、保衛科等工作人員)上下班一天分上午、下午兩個時間段,遲到、早退每一次少發全勤獎金5元;曠班每一時間段少發全勤獎15元。

  3、值日分上午、下午、晚上三個時間段,每曠一個時間段少發全勤獎20元;晨讀、起床、早讀、課間操、眼保健操、晚自修1、晚自修2等七個單位時間,每少完成一個單位時間工作少發全勤獎5元(與曠時間段不重復少發全勤獎)。

  4、學校、科室、年級段、教研組等組織的會議、活動每遲到、早退一次少發全勤獎5元;每請事假一次少發全勤獎10元;每無故不參加一次少發全勤獎30元。

  5、上課每遲到、早退一次少發全勤獎5元;每請事假一節少發全勤獎10元;擅自調課一節,雙方各少發全勤獎10元;每曠課一節少發全勤獎30元。

  6、晚自修坐班每遲到、中途離崗、早退一次不扣坐班費但少發全勤獎5元;每無人坐班一節扣發一節坐班費且少發全勤獎20元。

  7、請病假少發獎金參照請事假減半處理。請假一天按兩節課計算。

  8、臨時人員少發獎金參照正式教職工減半處理。

教職工考勤制度15

  一、考勤范圍

  1、教師正常上班、上課。

  2、政治業務學習、各類會議、升旗儀式。

  3、學校或有關處室、教研組同意安排的各項活動。

  4、教職工值日。

  二、有關規定

  1、根據上級規定,請事、病假月累計15天,不發當月考勤獎;無故礦工一天或無故曠課一節不發當月考勤獎。教職工考勤每周公布一次,獎勵性考勤績效工資每個月公布。

  2、請病假或事假1天以內(含1天)由年段長審核,教務處相關人員負責審批;請病假1天以上5天以內(含5天)的、請事假1天以上2天以內(含2天)的,由教務處審核,報校長審批;教師公假由組織公出的學校相關部門負責審批,并及時公布。

  3、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刷卡或代替他人刷卡,否則一經發現,雙方均按缺勤處理。教職工實行每天上下午簽到制度,簽到時間規定上午在9:00之前,下午在3:30之前,由學校指定部門負責統計、公布。教師刷卡簽到時,務必看到本人頭像后再進行刷卡,確保影像準確攝入,若無法辨別影像的一律視為缺簽。

  4、值日人員實行簽到和簽退制度,根據作息時間表的時間,上、下午在學生進校時間之前到崗,簽到時間以學生進校時間為準(學生進校鈴聲響后簽到者按遲到處理),簽退時間以上、下午放學時間15分鐘以后為準,不得隨意離開值日崗位,負責上、下午放學后的清校工作。

  5、全校性學習、會議或活動由辦公室負責考勤,各處室、教研組組織的各項活動由主持人負責考勤,當天匯總后交辦公室公布。

  6、教師考勤考核情況作為年度考核、評先、評優、職稱評聘的依據之一。

  7、免簽規定:

  (1)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上的教師每周免簽兩次;

  (2)課時(含班會課及第四節)在15節(含15節)以上的教師每周免簽2次。

  (3)男50周歲、女45周歲及以上的教師免簽1次。

  三、考勤量化考核辦法

  1、考勤10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考勤情況。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

  2、教師上、下午有在上課沒有刷卡簽到的,經過教務處確認,按照準時上班,不予扣分;沒有課程有到學校上班,但忘記簽到,經過辦理確認手續,每次扣5分;沒有課程,未到學校上班的,以缺席處理,缺簽一次扣50分。

  3、無故缺席學校和部門組織的有關會議、活動每次扣20分,請假每次扣10分(以校長核實為準)。參加升旗儀式每次加2分,參加大課間活動每次加2分。

  4、病假3天以內(含3天)、事假1天以內(含1天)每天扣10分;病假4—6天,事假2—3天每天扣20分;病假第7天、事假第4天開始每天30分。超過天數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5、教師值日遲到或早退每一次分別扣5分,缺席一天扣30分(半天扣15分)。若因當日值班期間值日教師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扣100分,并追究其安全管理責任。

  6、公假與法定例假不扣分。法定例假超過期限并未進行補假的按照曠工處理。

  四、獎金計算方法

  1、獎金總額=獎勵性績效工資×20%

  2、月分值

  3、個人應得獎金

  本辦法已于2xxxx年7年10日由三屆一次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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