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設施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1、目的
為了加強生產設施安全管理,防止生產設施事故的發生,提高生產技術裝備水平和經濟效益,保證安全生產設施的正常運行,依據國家有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生產設施的管理。企業生產設施包括:重要設備、特種設備、建構筑物、安全設施、消防設施、電氣及其它設施。
3、職責
3.1供應部負責生產設施的采購;
3.2設備科負責生產設施的建檔、日常管理、維護等。
4、通用生產設施的管理
4.1生產設施的規劃、選擇
4.1.1生產設施的規劃與選擇的類型要符合安全生產的需要;
4.1.2新生產設施安裝后,經設備科會同有關部門驗收,并編制操作規程,編號登記,訂標牌,確定操作人員后才可投入生產使用。
4.2建立生產設施管理檔案
4.2.1對新生產設施及時建立檔案;
4.2.2建立相應的生產設施安全操作、使用、維護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2.3收集整理所有相關資料,保證生產設施技術檔案的完整和準確。
4.3生產設施的使用
4.3.1生產設施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和安裝技術規程的要求進行安裝、調試后使用;
4.3.2使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
4.3.3嚴格執行以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常規檢查、維修保養等安全使用和運營的管理制度;
4.3.4針對生產設施的使用性質制定交接班制度。分班輪換使用或集體使用的生產設施,由當班負責人全面負責,專人使用的生產設施由使用者全面負責生產設施的使用安全;
4.3.5大型精密設備要嚴格實行定人、定機的管理辦法。
4.3.6生產設施的使用人員,負責生產設施的日常檢查和保養,并做好日常的檢查保養記錄。
4.3.7使用的生產設施必須安裝完整的和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防護裝置與相應的安全設施。
4.4生產設施的檢維修
見《設備設施檢維修管理制度》。
4.5生產設施安全事故及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4.5.1生產設施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設施損壞和設備事故,根據損壞程度,事故分為:
(1)一般生產設施安全事故:零部件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
(2)重大生產設施安全事故:生產設施受損嚴重,直接經濟損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生產設施安全事故:導致生產設施報廢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
4.5.2生產設施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1)一般生產設施安全事故發生后,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向所在車間負責人報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
(2)重大、特大生產設施事故發生后,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保護現場的措施并報告公司負責人及有關職能部門,公司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
(3)對各類生產設施安全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及時報告,嚴肅處理;
(4)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生產設施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生產設施安全事故的領導,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處分或經濟處罰。
4.6生產設施的報廢
見《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制度》。
5、安全設施管理
5.1安全設施范圍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設施指公司生產現場的各類檢測報警設施、設備安全防護設施、防爆設施、泄壓和止逆設施、以及防靜電裝置和避雷裝置等安全附件。
(1)檢測報警設施包括:壓力、溫度、液位、流量、組分等報警設施,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等檢測和報警設施,用于安全檢查和安全數據分析等檢驗檢測設備、儀器;
(2)設備安全防護設施包括:負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動、限速、防雷等設施,傳動設備安全鎖閉設施、防護裝置,電氣過載保護設施,靜電接地設施;
(3)防爆設施包括:各種電氣、儀表的防爆設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泄壓和止逆設施包括:用于泄壓的閥門、安全閥、爆破片、放空管等設施,用于止逆的閥門等設施,真空系統的密封設施等;
(5)防靜電裝置和避雷裝置包括:防靜電跨接線、避雷針、靜電導出裝置等。
5.2安全設施的管理
(1)設備科負責管理廠內的安全設施,建立、完善安全設施技術檔案、臺賬、檢定記錄及檢定計劃,并確保檢定工作按計劃進行實施;
(2)嚴禁使用性能不符合要求、無產品合格證和銘牌、無相關制造資質的企業生產的安全設施以及超過檢定周期、存在嚴重缺陷和安全隱患的安全設施;
(3)安全設施應的檢查以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包括每班工藝操作人員、管理人員的每日巡檢;專項檢查包括車間、生產技術部、安全環保部的專項檢查;
(4)各車間應對各自界區內的安全設施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專項檢查,并將檢查記錄進行存檔,對檢查出的問題制定詳細的整改措施、整改負責人及整改期限,整改后報生產技術部驗收;生產技術部、安全環保部每季度組織一次專項檢查;
(5)新購買的國家規定強檢的安全設施如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表、有毒有害可燃氣體報警儀等,必須經過檢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6、特種設備管理
(1)本公司購買、使用的特種設備,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并在規定的時間(30天)內向主管部門登記注冊;
(2)設備科要建立特種設備技術檔案,內容包括:設計文件、制造單位、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書及安裝技術說明書等;特種設備登記注冊表、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定期檢測檢驗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特種設備日常維修保養記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記錄;
(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才允許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4)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使用年限,應當予以報廢,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6)設備科對在用的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和保養、檢查、做好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并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監督檢查。
(7)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安裝、改造、操作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
(8)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違反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總經理報告相關負責人報告。
7、相關記錄
《生產設施清單》
《生產設施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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