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管理制度

時間:2023-03-04 12:16:26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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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機構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機構管理制度

機構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管理,規范醫療執業活動,促進醫療 衛生事業的發展,保障公民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國務院《醫療機構 管理條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機構,是指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各類醫院、婦幼保健院(所)、衛生院、療養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站、室)、急救中心(站)、專科疾病防治院(所)、護理院(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及其它醫療機構。

  第三條 醫療機構以救死扶傷,防病治病,為公民健康服務為宗旨。

  醫療機構依法從事醫療執業活動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和侵犯。

  第四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的設置審批、執業許可和執業活動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全市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區、縣(自治縣、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藥品監督、規劃、發展計劃、物價、公安、工商、稅務、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協同衛生行政部門做好醫療執業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 醫療機構實行執業許可制度。

  第七條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應按國家和市的有關規定,對醫療機構的執業活動進行評審。

  第二章 設置審批

  第八條 市衛生行政部門編制重慶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應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并納入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城鄉建設發展總體規劃。

  區、縣(自治縣、市)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據重慶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當地實際情況,編制本地區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經市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并納入當地衛生事業發展規劃。

  設置醫療機構必須符合市和區、縣(自治縣、市)的醫療機構設置規劃。

  第九條 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下列醫療機構的設置審批:

  (一)一百張床位以上的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院、療養院和康復醫院;

  (二)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院(所)、急救中心(站);

  (三)專科疾病防治院(所)。

  區、縣(自治縣、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除前款以外的其它醫療機構的設置審批。

  第十條 單位或個人設置醫療機構應按本條例第 九條規定的審批權限,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決定。

  批準的,發給《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不予批準的,應書面說明理由。區、縣(自治縣、市)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發給《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應同時報市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申請人在取得《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后,方可向有關部門辦理其它手續并在規定的有效期內設置。

  《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的有效期分別為:

  (一)設置一百張床位以上的醫療機構為三年;

  (二)設置一百張床位以下的醫院、療養院、康復醫院、婦幼保健院(所)、專科疾病防治院(所)為二年;

  (三)設置門診部、急救站、護理院(站)、衛生院、診所、衛生所(站、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及其它醫療機構為一年。

  超過《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有效期未設置的,應重新申辦設置審批手續。

  第十二條 變更《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中核準的醫療機構的名稱、診療科目,應當申辦變更審批手續。

  變更《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中核準的醫療機構類別、規模、選址、設置申請人,應當重新辦理設置審批手續。

  第十三條 申請設置下列醫療機構,其申請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縣以上城鎮設置診所的個人,應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后從事五年以上同一專業的臨床工作;

  (二)在鄉鎮和村設置診所的個人,應取得《助理醫師執業證書》或《醫師執業證書》后從事五年以同一專業的臨床工作;

  (三)設置護理站的個人,應取得《護士執業證書》并從事五年以上護理專業的臨床工作。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設置醫療機構:

  (一)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單位;

  (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

  (三)醫療機構在職、因病退職或者停薪留職人員;

  (四)發生責任性醫療事故和二級以上技術性醫療事故未滿五年的人員;

  (五)被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六)受吊銷醫師和護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不滿二年及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不滿二年的醫務人員;

  (七)患傳染病未愈或其它健康原因不宜從事醫療執業活動的人員。

  有前款第(二)、(三)、(四)、(五)、(六)、(七)項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醫療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關聯法規:

  第十五條 申請設置個體診所或者個體護理站,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設置申請書;

  (二)房屋產權證明或者使用權證明;

  (三)設置申請人的身份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執業證書及體檢證明。

  第十六條 申請設置除第十五條以外的`醫療機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設置申請書;

  (二)選址報告和建筑設計平面圖;

  (三)設置可行性研究報告;

  (四)設置申請人的資信證明。

  第十七條 醫療機構擬在執業登記地址以外設置分支機構的,應按本條例的規定另行辦理設置審批手續。

  第三章 執業許可

  第十八條 醫療機構執業,必須向批準其設置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執業登記,領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執業登記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進行審批。審核合格的,予以登記,發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審核不合格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九條 醫療機構申請執業登記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

  (二)符合國家醫療機構基本標準;

  (三)有符合環保和安全要求的執業場所;

  (四)必須具備一定的注冊資金。其最低數額由市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機構規模和類別作出規定;

  (五)有相應的規章制度。

  第二十條 醫療機構的名稱由登記機關審核認定。含有'中心'字樣的醫療機構(中心衛生院除外)的名稱由市衛生行政部門核準。

  醫療機構原則上只使用一個名稱,確需使用兩個以上名稱者,必須明確第一名稱,并經登記機關批準。

  第二十一條 醫療機構需要變更名稱、地址、類別、所有制形式、服務對象、服務方式、主要負責人、診療科目、病床數,必須向有管轄權的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醫療機構不得開展核準登記科目之外的診療活動。不設床位的醫療機構開展輸液業務,應經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批準。

  第二十二條 醫療機構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定期辦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校驗手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可給予一至六個月的暫緩校驗期:

  (一)不符合國家醫療機構基本標準的;

  (二)限期整改期間的;

  (三)經衛生行政部門考核不合格的。

  不設床位的醫療機構在暫緩校驗期內不得執業。

  暫緩校驗期滿仍不能通過校驗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注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

  第二十三條 不得偽造、涂改、出賣、轉讓、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遺失許可證者應立即申明,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補發。

  第二十四條 醫療機構歇業,必須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手續,經登記

  機關核準后,收回《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療機構非因改建、遷建、擴建,停業超過一年者視為歇業。

  第四章 執業管理

  第二十五條 醫療機構必須持《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展執業活動,做到一證一點,定點亮證行醫。

  第二十六條 醫療機構執業,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加強對醫務人員的醫德醫風教育,嚴格執行醫療技術操作規程,預防醫療差錯和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七條 醫療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污水和廢棄物,做到達標排放,防止環境污染。

  第二十八條 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不得將醫療場所租賃、承包或變相租賃承包給其它單位和個人從事診療活動。

  醫療機構的印章、銀行帳戶、牌匾、以及醫療文件中使用的名稱應與核準登記的名稱相符。

  不得出賣或出借本醫療機構的病歷、處方、檢查報告單和票據;不得使用其它醫療機構的病歷、處方、檢查報告單和票據。

  第二十九條 醫療機構組織衛生技術人員在本機構以外的場所開展診療活動,應征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同意。但疑難危重病癥會診、急救等除外。

  未經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批準,非醫療機構不得組織醫務人員開展診療、醫學健康宣傳及咨詢活動。

  第三十條 醫療機構不得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

  工作人員上崗,必須佩帶有本人照片、姓名、職務或者職稱的標牌。

  第三十一條 未經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親自診查、調查,醫療機構不得出具疾病診斷書、健康證明書、出生或者死亡等有關證明文件。

  第三十二條 醫療機構必須按照國家和市物價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收取診療、藥品等費用并出具依據。

  第三十三條 醫療機構必須按照國家和市藥品監督管理行政部門有關藥品管理的規定配備和使用藥品。

  第三十四條 醫療機構必須遵守廣告管理法律法規,不得發布不真實的醫療廣告。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對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偽造或被吊銷、注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仍開展診療活動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沒收 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并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其 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并處以三萬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因擅自執業曾受過衛生行政部門處罰的;

  (二)非衛生技術人員擅自開展執業的;

  (三)擅自執業的時間在三個月以上的。

  第三十六條 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一)出賣、出借、轉讓、涂改《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二)冒用其它醫療機構名義從事醫療執業活動;

  (三)出賣、出借本醫療機構的病歷、處方、檢驗報告單和票據;

  (四)使用其它醫療機構的病歷、處方、檢驗報告單和票據;

  (五)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將醫療場所租賃、承包或變相租賃承包給其它單位和個人從事診療活動的。

  第三十七條 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以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或逾期不改正的,沒收非法所得,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并可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一)診療活動超過登記科目的;

  (二)未經變更登記醫療機構改變名稱、地址、類別、床位的;

  (三)不設床位的醫療機構未經批準擅自開展輸液業務的;

  (四)未經衛生行政部門許可,單位內部醫療機構向社會開放的;

  (五)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

  第三十八條 未經批準發布醫療廣告或發布不真實醫療廣告的,按有關廣告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關聯法規:

  第三十九條 醫療機構內部管理混亂,直接影響醫療安全的,登記機關應責令限期整改。限期整頓期滿仍不合格的,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四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醫療機構負責人或直接責任人,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 當事人對衛生行政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二條 衛生行政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監察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向醫療機構收取有關費用,應按國家和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四條 衛生防疫、醫學科研、教學等單位設置的開展診療活動的機構以及美容服務機構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適用本條例。經批準向社會開放的駐渝軍隊醫療機構適用本條例。

  第四十五條 外國人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居民在我市開設醫療機構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本條例適用中的具體問題,由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機構管理制度2

  一、購進藥品時應選擇已通過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的藥品批發企業作為供應商;參加藥品集中招標的醫療機構應在中標企業購進藥品。并索取加蓋供貨單位原印章的《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應對供貨單位銷售人員合法資質進行驗證。應索取銷售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和供貨企業法人代表簽字或蓋章的銷售人員“授權委托書”。并對供貨企業銷售人員進行網上核查。

  三、應有明確的`書面質量條款合同或質量保證協議書。

  四、購進藥品應索取合法票據(發票、供貨清單),并做到票、帳、貨相符,票據和憑證應按規定保存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兩年。

  五、購進藥品應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記錄,藥品購進記錄應注明藥品通用名稱、劑型、規格、生產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進價格、購進日期等,記錄應保存三年以上。

  六、購進進口藥品應同時索取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進口藥品批件》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注明“已抽樣”并加蓋公章的《進口藥品通關單》復印件。購進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批簽發的生物制品,應同時索取《生物制品批簽發合格證》復印件。

  七、購進膠囊制劑應按照政策要求向供貨企業索取電子版質量檢驗報告書。

機構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員配備,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只適用本公司。

  三、術語與定義

  3.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企業安全生產的領導機構,協調解決安全管理部門因權限無法解決的事項。

  3.2安全管理人員是指負責安全管理的人員。

  3.3安全管理機構是指企業內部設立的專門負責安全管理事務的獨立機構。

  四、機構職責與管理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對不同行業和規模的企業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協調組織其安全生產工作。

  4.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預防事故和應對事故的'能力,根據安全生產法規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公司安全生產領導機構。

  4.1.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全權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4.1.2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組長1名,由企業一把手擔任;

  4.1.3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副組長1名或多名;

  4.1.4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由各部門經理和主管組成;

  4.1.5安全生產領導機構每季度第一個月底前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協調解決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并計劃本季度了安全生產工作;

  4.1.6安全專題會由主要負責人主持召開,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協調;

  4.1.7安全專題會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若會議決定需要采取糾正/預防措施,

  則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相關責任部門制定執行糾正/預防措施,并將落實結果,落實情況在下一次安全專題會報告;

  4.1.8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組織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開展安全教育培訓,組織實施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并監督整改,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4.2安全管理機構主要職責

  4.2.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政策、法令、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

  4.2.2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安全生產工作,監督完成年度安全生產指標。

  4.2.3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安全措施經費的落實,認真組織力量,保證按指定計劃實施。

  4.2.4編制各項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2.5有計劃地組織員工學習勞動防護措施和安全技術,定期向工人進行安全教育。

  4.2.6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組織公司經常性開展安全活動。

  4.2.7發生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組織調查,分析發生事故的原因,對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同時要認真吸取教訓,制訂改進措施,預防事故重復發生。

  4.2.8負責公司安全員培訓,提高其業務水平。

  4.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4.3.1負責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4.3.2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4.3.3對生產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4.3.4對于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應向總經理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報告;

  4.3.5對于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立即向總經理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報告;

  4.3.6按照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機構管理制度4

  為適應學校規模化,企業化發展的需要,保證政令通暢,提高學校管理水平,確保我校檔案的全面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安全性,對學校的文書、檔案管理特做如下規定:

  1、歸檔單位:

  學校設立機要室,管理、存放學校機要檔案,歸行政部領導,設專管人員負責。

  2、歸檔范圍:

  1)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文件、學校的紅頭文件、通知、會議記錄、協議、意見書、可行性報告、合作合同、購銷合同、加盟合同、獲獎證書、主要會議記錄等經營性文件。

  2)學校員工檔案、教師檔案、學員檔案、業務關系檔案。

  3)學校教研成果、優秀教案、教材等經營過程中的各種總結性材料。

  4)學校宣傳的`傳單、報紙、雜志、廣告、剪報等有關學校的報道(報紙、音像)

  5)其他的有本校繕印的公文(含正件與附件、批復請示、轉發文件、被轉發的原件)一律由行政部統一管理。

  3、收、交檔案、歸檔案:

  1)學校全體員工應具有存檔、歸檔意識,積極配合學校機要室做好機要檔案管理工作。

  2)學校經營性文件要及時歸檔,各分校、部門簽收的外來文件要在兩個工作日內送機要室歸檔。

  3)各分校部門工作中形成的文書,包括文件、會議記錄、決議、照片、圖表、錄音帶、錄像帶等有保存價值的資料,都必須由承辦人收集齊全,分類整理,移交有關人員核對整理后,于年底交于行政部歸檔,各單位,經辦人不得越期自行留存應該歸檔的文件。

  4)學校員工、教師應在簽定用工合同兩個工作日內由人事部收齊人事資料、身份證、學歷證復印件送至專管員歸檔,如有續簽及變更合同的,應由機要室提前兩個月通知及時辦理,舊合同繼續保留,任何分校沒有簽發、存放權。

  5)學員檔案(含成人、少兒、中學生及所開設的新業務的學員):各分校應于每月3號前把上月結課的檔案上交客戶服務中心。

  6)凡有外聯業務的部門、分校、個人,應每周二下班前將新增的詳細信息及時送交機要室補充進業務檔案。

  7)全校所有部門、分校的總結性材料完成后應由該部門或分校負責人拷貝收集后每周一下班前及時交機要室歸檔。

機構管理制度5

  (1)負責監督和協調單位特種設備的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貫徹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工作。

  (3)負責監督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落實

  (4)負責組織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工作。

  (5)負責監督檢查特種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定期自行檢查執行情況。

  (6)負責組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7)負責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8)負責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9)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

機構管理制度6

  為使我院控煙活動深入開展,給廣大患者和醫務人員營造一個無煙、清潔、健康的工作和就醫環境,特制定本制度,請全院職工嚴格遵照執行。

  一、本院員工應自覺拒絕煙草,積極控煙。對自愿戒煙的員工,由醫院免費提供戒煙服務和戒煙藥品。對成功戒煙的員工,由支部提出申請,經控煙辦公室審核后,醫院給予全院表彰和一定金額的獎勵,同時發放證書,并在院內網站上進行宣傳。

  二、本院員工應自覺遵守控煙相關規定,進入醫院后不得在院內非吸煙區吸煙。如經發現,首次予以批評教育,第二次給予嚴重警告,以后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50元,并在全院通報批評,同時扣除所在科室當月控煙獎勵款,取消科室、科主任及其本人年度評優資格。

  三、凡本院員工發現本科室或其它科室的員工在院內非吸煙區吸煙并勸阻無效時,可向控煙辦巡視督導組報告,督導組經現場察看屬實,即對吸煙者進行處罰。對報告人予以一定金額的獎勵,獎勵款由罰款中支出。

  四、進行無煙科室評比。

  控煙辦公室每周一次對醫院各科室進行控煙情況檢查,并記錄。

  支部控煙工作小組每周不定期對科室進行控煙情況檢查,并記錄。

  控煙巡視員每天不定期對所屬包干區域進行控煙情況檢查,并記錄。

  所有的.檢查情況每月1次匯總到控煙辦公室,控煙辦公室對檢查情況進行分析,并對控煙工作做得出色的科室給予全院公開表揚,授予“無煙科室”流動紅旗,該評比與年終考核和中層干部績效掛鉤。獲得年度“無煙科室”流動紅旗的科室年終評先時優先。

  五、科室管轄范圍內發生吸煙現象或發現煙蒂,或本科室員工違反控煙規定,由該科主任負監管失察之責,對該科室公開批評,扣除該科當月的控煙獎,并要求在規定時間內予以整改。

機構管理制度7

  施工現場管理機構的設置和現場管理體系

  為了實施本工程施工作業,確保工程按時按質安全地完成,我公司準備組建現場管理部,組建本項目部進駐工程。并且明確分工,明確責任制,“只能成功,不能失敗”。

  本著確保工程按時按質完工的宗旨,現場項目經理部本公司安排具有豐富施工經驗的建造師擔任本項目經理,項目經理部各職能部門和人員按其職責承擔經營管理施工、技術、物資供應、安全、質量管理,與地方政府及部門的聯系工作、匯報情況、處理業務關系,并做出好處理各類事情書面記錄,向建設方、向公司匯報,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確保工程完成。

  同時還明確了現場項目經理部,各職能人員的主要職責及任務。后方班子必須全力在人力、財力、物力上做好項目經理部配套工作,及時按現場項目經理部提出的要求按時完成各種材料設備的提供,不得隨意調動現場項目經理部的各職能人員,確保本項目的完成。

  第一節現場管理機構

  項目管理機構的配置: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程師、質量管理、材料管理、計劃管理、機械管理、文明和安全管理各一名。項目經理為二級建造師。項目部所有人員都有多年的施工經驗。

  第二節現場管理體系

  為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明確各相關工程人員的崗位責任,嚴把工程質量關,合理處理質量與進度、質量與經濟效益的關系,樹立品牌工程意識、確保所有的工程達到優質工程,特制定本施工現場管理制度,所涉及到的相關人員必要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施工隊長為施工隊的負責人;工程項目經理為項目的現場負責人;工程部主管為統管所有項目的負責人。

  一、施工現場人員管理

  1、開工前工程項目經理和技術支持工程師必須向施工隊做好施工資料的移交、技術交底工作,施工隊長應詳細閱讀移交的所有資料,了解工程范圍、進度、質量等要求,組織調配好自身隊伍的施工人員、施工工具,并對施工人員做好技術交底等工作。制定《現場施工資料交接單》,施工隊長簽收,資料交接人也要簽署。資料不全、不符合資料的,施工隊長有權拒收;屢次不符合要求,交接延誤時,施工隊長必須書面向工程部主管報告。

  2、開工前施工隊長應盡可能根據所得到的資料,及早發現施工圖紙、施工文件、施工進度計劃中的問題,及時向工程項目經理和技術支持工程師提出,由工程項目經理牽頭各相關方溝通、協調,以達成一致,如所協調的內容超出工程項目經理權限的情況,需工程部主管做出協調安排,如不能達成一致,將按原施工圖紙、施工文件、施工進度計劃執行,所有問題及執行情況形成確認記錄。

  3、開工前施工隊長應有計劃的在各施工崗位上配置滿足施工要求、滿足進度要求的合適數量的施工人員及施工工具,并將施工各階段、各單項工程所安排的施工人數、單項工程負責人等信息(名單、上崗證、身份證及照片)填表提交給工程項目經理。

  4、施工隊長每天必須根據項目整體進度計劃匯報下一個工作日的施工計劃供工程項目經理審批。

  5、工程部主管根據工程資料清單,負責對內、對外各相關方的協調、溝通工作,為各施工工地工程項目經理完成工程實施提供后勤保障。檢查、監督、各施工項目的施工進度、施工質量、施工成本情況,監督公司流程的執行情況,審查工程資料的完整性。

  6、工程部主管按項目進行《項目實施報告》,每半月一次向總經理書面匯報工程進度分析報告,每月一次書面向總經理、財務主管匯報工程費用支出和需求分析報告。(項目工程進度計劃在3周以內的每周匯報一次)

  7、現場管理制度由工程項目經理負責落實。工程項目經理必須堅守崗位,明確個人職責,檢查、落實各項工作的合理性,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計劃,嚴格履行其對整個工程的監督、控制項目的'施工進度、施工質量、施工成本的責任,履行對各施工相關方協調、溝通的職責。嚴格執行公司流程,收集、整理工程資料。有權指派施工隊長對整個工程范圍內的施工工作。由于變更造成施工成本的增減,其增加金額在給付施工隊工程款中核算。

  8、技術支持工程師負責整個工程所涉及的各系統的技術支持工作,并對由現場踏勘結果所產生的技術方案、設備材料配置、施工圖紙負責。并負責協助工程項目經理對施工隊長進行技術交底。

  9、施工隊長在各崗位上安排的施工人員、負責人員原則上不得變動。如情況特殊,需要變動,必須事先征得工程項目經理同意。如發現施工隊長擅自更換施工人員、單項工程負責人,工程項目經理有權要求相關人員繼續到崗,如施工人員、單項工程負責人仍不到崗,由此造成工期的延誤、分項工程驗收不合格、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等責任后果由施工隊長負責,損失金額在給付施工隊工程款中扣除。

  二、施工現場人員管理

  1、施工隊長必須指派專人負責設備、材料、倉庫管理和安全管理(倉庫、安全管理員暫由工程項目經理兼任),其負責人不得變動。如發現施工隊長擅自更換設備材料倉庫管理員或安全管理員,由此造成得損失由施工隊長負責,損失金額在給付施工隊工程款中扣除。

  2、工程項目經理有權更換不合格的施工、技術人員。同一人無論任何原因受到三次行政警告的,工程項目經理有權要求對其更換,公司內部員工按公司規定處理,施工人員的更換,由施工隊長負責在被更換人的崗位處重新安排新的施工人員,新安排的施工人員的勞動技能不得低于被更換的施工人員。施工隊長受到五次行政警告的,工程項目經理有權終止施工合同,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施工隊長負全部責任。

  三、施工現場考勤制度

  1、現場考勤制度由工程項目經理負責,并向工程部主管提交每日考勤。

  2、要求的施工時間準時出勤。

  3、工程項目經理不得無故不請假離開施工現場,如有事離開施工現場需向工程部主管匯報,否則記行政警告一次。

  4、工作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向工程項目經理請示(施工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通過施工隊長向工程項目經理請示),獲準后方可外出,否則記行政警告一次。

  5、病假需出示區級以上醫院的病假證明書。事假要向工程項目經理申請,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工程項目經理批準,兩天以內工程部主管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獲準假后方可休息,否則記行政警告一次。

  6、因工程進度需要加班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不請假未參加加班者,按曠工處理。加班由工程項目經理填寫加班申請單。工作人員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自身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批加班調休。

  7、無故曠工一次記行政警告一次,連續曠工三天者按三次行政警告處理。

  四、施工現場例會制度

  1、自工程開工之日(以《開工令》為準)起至竣工之日(《竣工報告》為準)止每周五上午在施工組織計劃中規定的開工時間舉行。

  2、每次例會由工程項目經理主持,參加人員有商務助理、各施工隊長、倉庫管理員。工程項目經理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例會人員范圍。

  3、為了保證會議質量,解決實際問題,到會人員需提前準備好各自發言內容,不得無故請假;不得遲到早退;不得交頭接耳開小會;保持會場肅靜。會議主持要言簡意賅,目的交待明確,把握好會議氣氛和質量,開短會。發言人發言要簡明扼要,不得跑題和冗長乏味,保證會議取得實效。

  4、施工中發現的問題、需要解決的問題必須提交例會討論,工程項目經理無權限決定的,報工程部主管批準。例會中已做出的決定必須堅決執行。

  5、由項目助理做好詳細的會議記錄并歸檔,會議中要總結前期工程的情況、工程進度的偏差情況、設備材料到貨及使用情況、發現的問題、需要解決的問題、可能存在或發生的問題,確定解決問題的方法、問題解決時間、解決問題的負責人、遺留問題等。并責成參會人員簽字確認。

  五、施工現場檔案管理制度

  1、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資料檔案工作。

  2、現場工作人員登記造冊。施工班組人員身份證復印件整理歸檔。

  3、做好施工現場每次例會記錄、每周例會記錄。

  4、各相關工作人員做好考勤記錄、進出倉庫記錄、設備材料使用(維修)記錄、施工現場會議記錄、溝通(電話)內容記錄、施工(安裝)記錄、測試記錄、各項監督檢查記錄等所有施工過程記錄及為以后維護提供所需信息、依據的記錄,并由工程項目經理提交項目助理歸檔。

  5、項目助理負責督促工程項目經理提交工程中所發生的所有版本的工程量簽證單、工程任務書、人員安排記錄、考勤(處罰)記錄、行政警告記錄、例會記錄、溝通協調的記錄(包括電話溝通時解決和未解決的記錄)、工程聯絡單、變更單、設計變更文件、圖紙變更文件、施工圖紙、進出倉庫記錄、設備材料使用(維修)記錄、安全檢查記錄、各工序質量檢查記錄、單項(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調整的施工進度表、工程進度分析報告、工程費用支出和需求分析報告、內測報告、整改清單、工程質量評比記錄、工程質量管理經驗交流記錄、施工(安裝)記錄、各階段(單項)測試報告、工程進度分析報告(含各階段偏差分析)、施工隊評審報告、施工隊工程量結算報告、項目風險總結報告的紙制文件和電子文件。

  6、工程項目經理負責收集保存到貨的產品合格證、產品說明書、檢驗報告、貨物到貨情況記錄,以便工程完工后編寫竣工資料。

  7、項目助理負責各類檔案資料分類保管,做好備份,不得遺失。同時建立相關電子文檔,便于查閱。

  8、借閱檔案資料需辦理借閱手續。填寫工程資料借閱表,并及時歸還。

  六、施工現場主材、輔材、倉庫管理制度

  1、原則上輔材統一承包給施工隊采購,工程項目經理負責質量把關;商務部只負責采購主材。

  2、在施工合同簽訂后,施工隊長有責任也有義務協助工程項目經理核查施工中所需主材、輔材的需求情況并應盡早提出,避免對施工進度產生影響。

  3、對于涉及到變更或增補的主材、輔材需求計劃由施工隊長根據施工圖紙、變更圖紙要求、實際材料采購情況和工程需要協助工程項目經理提出采購計劃。由施工隊長、工程項目經理簽字以備存查。

  4、變更或增補的主材和需我司購置的輔材的到貨時間由商務部根據采購周期及工程進度需要合理確定送達施工現場時間。

  5、因材料計劃出現問題導致材料購置有誤或者造成數量多余,責任由工程項目經理及施工隊長共同承擔。有誤或多余材料歸公司所有,但有誤或多余材料折半價后在給付施工隊工程款中扣除。由于相關負責人把關不嚴導致材料質量不符、購置有誤或造成數量多余等經濟損失,根據情節在單位內部進行處理。

  6、按施工標準合理使用施工材料,在確保質量安全的前提下降低成本,杜絕浪費,做到計劃用料,材料節約有依據,對剩余材料不能亂丟亂放,用后要辦理退庫手續,對于不能退庫的,要注意擺放整齊,并注意防盜、防雨、防潮。

  7、未經工程項目經理允許,嚴禁任何人偷拿或變賣施工材料、施工剩料、施工廢料,一經發現將對其進行等額5倍以上的經濟處罰。

  8、任何人發現施工現場設備、材料有異常時應及時向工程項目經理匯報,由工程項目經理做出相應處理。如發現異常未匯報者,經查實將記兩次行政警告,工程項目經理未做處理的將進行公司內部處理。

  七、施工現場倉庫管理制度

  1、根據工程大小、設備材料多少,倉庫要選擇可以防盜、防潮、防塵(對于開箱無保護的設備有此需求)且足夠大的獨立房間,并設專人管理。

  2、為保證施工質量,工程項目經理應嚴把設備、材料質量(是否為三無產品,是否具有產品出廠合格證、產品檢測報告、產品說明書等相關質量保證的證明材料)關,堅決杜絕不合格設備、材料進場。無論工期是否緊張,對于商務部、施工隊提供的設備、材料要檢查是否為三無產品,是否具有產品出廠合格證、產品檢測報告、產品說明書等相關質量保證的證明材料。對于某些無質量證明材料的產品,要求商務部出具的合格證明,由工程項目經理保管。對于不符合要求的設備、材料應及時辦理退貨手續,不能及時退貨的要妥善保管。

  3、倉庫實行專人管理,由倉庫管理員(暫由工程項目經理兼任)負責,倉庫管理員對任何設備、材料必須清點后方可入/出庫,登記進帳,做到帳物相符。填寫材料入/出庫單。材料帳冊必須有出/入庫日期、出/入庫數、領用人、存放地點等欄目。

  4、施工隊自帶的所有工具、材料等也應進行登記,并經工程項目經理確認。施工隊離開施工現場或工程結束離場時,其所帶的工具、材料等必須經工程項目經理和倉庫管理員核準后方可帶離施工現場。

  5、倉庫內材料應分類存入堆放整齊、有序、并做好標識管理。并留有足夠的通道,便于搬運。大宗材料、設備不能入庫的,要點清數量,做好遮蓋工作,防止雨淋日曬,避免造成損失。倉庫存放的材料必須做好防火、防潮工作。

  6、倉庫重地嚴禁閑雜人員入內。材料出庫必須填寫領料單,由工程項目經理簽字批準,領料人簽名。

  7、工具設備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帳。嚴格履行借用手續,并及時催收入庫。實行誰領用誰保管的原則,如有損壞,及時通知材料員聯系維修或更換。工程項目經理需要對材料倉庫管理進行不定期抽查,并建立記錄。

  八、施工過程中的其他管理

  1、工程簽證管理

  施工過程中對于各種提交的工程或費用簽證應由提出人簽字;工程部主管、工程項目經理及監理公司(如果有)進行初審簽字;設計院(如果有)、財務主管再審簽字;甲方相關人員、總經理終審簽字。有上述四方簽字(如果有)的工程簽證方為有效,否則不能進入決算。

  2、變更管理

  工程過程中,設計變更及施工范圍變更是無法避免的實際問題,設計變更應根據變化的大小至少提前24小時由相關提出人員書面提出申請,經設計單位、工程部主管、監理、甲方審核確認后方可進行更改,施工范圍、工程量變更應根據變化的大小至少提前24小時由甲方、施工隊長或工程項目經理書面提出申請,經設計單位、工程部主管、監理、甲方、總經理審核確認后方可進行施工。

  工程部經理負責審看變更圖紙及文件,技術支持工程師負責對施工隊長進行技術交底,施工隊長負責將變更圖紙及文件分門別類分發給相關施工人員,并做好技術交底工作。工程項目經理負責監督落實施工。

  工程項目經理(或技術支持工程師)應牽頭聯系設計單位進行設計變更,并得到甲方、監理的簽字確認,變更費用由工程項目經理負責與甲方、監理及設計單位交涉商定。

  3、施工結束后,施工隊長負責組織施工人員及時組織清場,將臨時設施拆除,剩余物資退場,由工程項目經理負責檢查。

  4、工程項目經理要及時辦理工程驗收及資產移交手續,施工隊長、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按規定做好工程檔案整理,并組織施工驗收及相關工程驗收及移交工作。

機構管理制度8

  一、培訓中心主任崗位職責

  1、負責組織、指導本機構所有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培訓。

  2、組織、指導本機構嚴格按照“統一規劃、歸口管理、分級實施、分類指導、教考分離”的原則,認真開展安全培訓工作。

  3、組織、指導本機構嚴格按照國家局和省局統一制定的安全培訓大綱和統一教材組織開展教學培訓工作。

  4、組織、指導本機構按照規定或行業標準、指導性標準收費。

  5、按規定配齊專、兼職教師,及時組織、選送符合教師資格條件的人員參加師資培訓并獲取教師資格證。

  6、組織、指導本機構建立、健全各項培訓管理制度。

  7、對本機構培訓秩序管理、培訓計劃執行管理、培訓人員組織管理、培訓質量保障管理、收費管理、師資管理工作負主要責任。

  二、教學質量管理制度

  1、凡承擔本培訓中心教學的教師,均應根據年度計劃做好各工種備課,均應在開課前備好課。備課做到五備,即:備大綱、備教材、備對象、備重點難點、備考點。

  2、教師必須認真撰寫教案,準備電子課件。

  3、教學管理人員不定期地認真對照大綱、課表、教案和“授課小結”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任課老師指出,對優秀和較差者,在月度考核時給予相應的獎懲。

  4、課堂教學規范,突出實用性。落實“從生產到科學,從科學到安全”理念。按規定對學員進行管理,對不聽講,不做筆記又影響他人學習的,及時通知班主任進行教育和處理。

  5、組織學員對授課情況進行評價,如實客觀地反映任課老師的優缺點。同時找五人以上的學員進行座談,認真聽取學員的意見和建議。對授課好的要組織大家學習,對缺點突出的要及時告知,并要求及時改正。

  三、培訓檔案管理制度

  1、嚴格按《檔案法》管理,依法辦事。

  2、全局安全培訓檔案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維護檔案完整與安全,便于社會各方面利用。

  3、檔案管理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職責分明,責任到位。

  4、各門、各類、各種載體的檔案,從立檔、歸檔、保管到銷毀,實行動態管理,規范操作。

  5、檔案的利用和公布,必須符合法定程序和局里的有關規定,簡化手續,提供方便。利用未開放檔案,按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未經同意,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公布。

  6、檔案管理的法定職責落實,依法自律,依法監管。

  四、教材使用發放管理制度

  1、根據教學計劃,教材統一由本培訓中心訂購,或經本培訓中心同意訂購其推薦的教材。

  2、教材存放于中心資料室,安排人員專管。建立教材入庫、出庫、臺帳,做到賬物相符。

  3、教材管理人員應根據教材使用情況,及時提出教材訂購計劃。

  4、開班前一天,班主任根據各班培訓人數,到資料室領取教材。

  5、教材出庫時,必須填寫教材領用登記表。填表要求字跡清楚、數量準確,不隨意涂改。

  6、開班后第四天,班主任必須將發放后多余教材退回資料室。

  7、教材管理人員應經常整理入庫教材,及時結算教材款。

  五、財務管理制度

  1、菁英教育培訓中心設立會計一名、出納一名。負責培訓中心的日常賬務管理。

  2、認真學習國家的'教育、財經方針政策和法規,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合理安排、使用培訓經費,認真貫徹《會計法》和《財政法規》。

  3、建帳、記賬、算賬、報賬等工作做到了手續齊全、數字準確、存檔規范。

  4、學員收費嚴格按物價局的統一規定和收費標準。

  5、出納負責辦理支票和各項費用報銷工作,會計負責各項開支的記賬工作。

  6、嚴格執行事前申請、事后報銷制度,不符合規定的不予支付。

  7、定期向本中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8、依照法律法規和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中心的財務、會計制度和財產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主動接受上級相關部門及主管部門的監督,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做出財務會計報告。

  六、后勤管理制度

  1、學校后勤服務定專人負責。

  2、切實搞好培訓期間供水、供電、衛生,及時維護、維修好設施、設備;提供必須的用品、用具等。

  3、物質采購須搞好市場調研,采購人員決不允許有徇私行為,否則,將追究采購人員的責任。相關物品采購,應做到先批后買,做到報賬手續齊全。

  4、后勤服務人員應樹立全心全意為學員服務思想,熱情、禮貌、文明、細心、周到,做到有問必答,急學員所急,想學員所想。

機構管理制度9

  1、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檢定,制定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2、具體組織制定、修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并檢查執行情況。

  3、傳達、貫徹上級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法律、法規、標準,以及上級的'工作布置。

  4、具體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上報等工作。

  5、明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個環節及責任人員,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

  6、具體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具體負責應急預案的演練;具體負責突發事件或事故的響應、處理、調查和報告等工作。

機構管理制度10

  為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切實維護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一條本辦法所稱醫保醫師是指執業醫師或有醫療處方權的執業助理醫師,在具有統籌基金支付資格的定點醫療機構注冊執業,愿意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離休干部醫藥費統籌服務,并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登記備案的醫師。

  第二條醫保醫師為參保人員提供服務時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熟悉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熟練掌握醫療保險用藥范圍、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標準,自覺履行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的各項規定。

  (二)認真核對參保就醫人員相關證件,做到人、卡相符,防止冒名就醫、住院等現象。

  (三)認真書寫門診(住院)病歷、處方等醫療記錄,確保醫療記錄清晰、準確、完整。

  (四)堅持因病施治的原則,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不誘導過度醫療。

  (五)堅持首診負責制,執行逐級轉診制度,不得診斷升級,不得推諉、拒收病人,嚴格入出院標準,不得以各種借口使參保人員提前或延遲出院。

  (六)嚴格落實住院參保患者每日費用清單制度,對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的藥品、診療項目和耗材等要告知住院參保患者,并經本人或家屬簽字同意。

  (七)認真審核參保人員就診記錄避免重復開藥、重復檢查,嚴格執行門診、住院帶藥相關規定。

  (八)能夠協助醫療保險部門開展的基金檢查、門診慢性病、門診大病評審等工作。

  第三條醫保醫師登記備案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定點醫療機構聘任的醫師,可隨時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市定點醫療機構醫保醫師申請表》,向所在定點醫療機構提供醫師執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定點醫療機構負責對醫師申報材料的收集、審核和匯總,并向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統一報送《市定點醫療機構醫保醫師申請表》、《市定點醫療機構醫保醫師申報人員匯總表》(含電子版),經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登記備案后,即可為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

  (三)市級統籌前確認的市本級醫療保險定點機構向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直接報送。其他定點醫療機構按所在行政區域分別報送,各縣區匯總后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第四條醫保醫師執業地點發生變化的,要按規定的程序,重新進行登記備案。醫保醫師退出定點醫療機構執業的,定點醫療機構要及時辦理注銷手續。經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批準多點執業的醫師,要分別向相應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第五條醫保醫師每年度初始積分為12分,考核時根據本年度考核查實的違規情形進行扣分,扣分分值記錄在考核年度,積分和扣分不跨年度累積,多點執業的醫保醫師在不同執業地點違規,扣分分值累計計算。

  第六條醫療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對醫保醫師醫保服務行為的監管,通過日常管理、網絡監控、專項檢查、費用審核、受理投訴舉報等途徑,對醫保醫師執行醫保政策、履行醫保服務協議以及醫保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第七條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扣分6分以下的,由醫療保險行政部門責成其所屬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誡勉談話;滿6分的,暫停醫保醫師醫保服務3個月;滿9分的',暫停醫保醫師醫保服務6個月;滿12分的,暫停醫保醫師醫保服務1年。暫停服務期限可跨年度執行。

  第八條第一次年度內醫保醫師累計扣12分以上的,一年后可重新進行醫保醫師登記備案;第二次三年后可重新進行醫保醫師登記備案;第三次不再進行醫保醫師登記備案。

  第九條醫保醫師被暫停醫療保險服務后要寫出書面檢查,報醫療保險行政部門并認真學習醫療保險相關政策規定,待暫停期滿后,可重新申請醫保醫師登記備案。

  第十條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統一負責全市醫保醫師信息管理工作,建立醫保醫師誠信檔案,對考核、違規處理等相關情況記錄在案。縣區發現的醫保醫師違規行為應及時向市醫療保險行政部門報告。市醫療保險行政部門應將處理結果進行備案,并定期對醫保醫師違規行為進行通報。

  第十一條醫療保險行政部門應在處理決定作出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將相關處理決定告知違規醫師所在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醫療機構自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告知違規醫師本人。

  第十二條醫保醫師對醫療保險行政部門做出的處理決定存在異議的,可在接到書面通知后15個工作日內通過所在單位向醫療保險行政部門提出意見,醫療保險行政部門應認真研究,必要時可組織專家合議后作出決定。

  第十三條定點醫療機構被中止或解除定點服務協議的,該醫療機構的醫保醫師服務權限同時中止或解除。

  第十四條非醫保醫師和取消登記備案的醫保醫師提供醫療服務產生的相關費用(急診、急救除外),基金不予支付,由所在定點醫療機構負責。

  第十五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制定本單位醫保醫師管理辦法。定期對醫保醫師進行醫療保險政策培訓,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課時,培訓情況應及時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通報。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不定期舉辦培訓班,重點對年度扣分較高的醫保醫師進行政策培訓。

  第十六條醫療保險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公開投訴電話,暢通舉報通道,及時掌握醫保醫師為參保人員服務情況。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機構管理制度11

  為保障我公司商學院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加強教師管理,促進公司快速發展,根據我公司教師管理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教師管理條例:

  第一章、聘用流程

  一、聘用原則

  1、人事部門負責原則,人事全面負責我司教職工的聘用工作,制定聘用方案并具體組織實施。

  2、部門協作的原則。

  3、資格準入原則,被聘用人員必須具備同聘任崗位相適應的文化程度和任職資格。

  4、競爭擇優原則。

  二、聘用對象

  具備同聘任崗位相適應的文化程度和任職資格。

  三、聘用條件

  1、身體健康,愛崗敬業,盡職盡責,務本求實,嚴謹治學,辛勤育人,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2、作風樸實,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身正是范,堪為師表。

  3、具有專科以上學歷,具有專業知識素質和業務能力水平,有理論和實踐能力。

  4、對電商有自己獨到見解,熱愛電子商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上崗:

  1、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2、不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或職責范圍內其他工作任務,給公司工作造成重大損失的。

  3、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的,影響惡劣的。

  4、有嚴重的違紀違規行為,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

  四、聘任程序

  1、由商學院根據教學需要,上報公司行政人事部門。

  2、行政人事部門和公司領導審核通過后,由行政人事部門負責統一招聘。

  3、公司發出招聘公告。

  4、應聘者自愿填寫招聘的資料。

  5、公司領導和教師代表進行實際考核,資格審查,擇優錄用。

  6、由行政人事部門辦理招聘手續,聘用期為一年,聘任期滿后,根據考核情況進行續聘和解聘。

  7、公司簽發聘任合同,發放聘任書。

  五、受聘人員待遇

  1、教師工資按公司教師工作規定執行。

  2、受聘人員工作時間按照公司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六、解聘

  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與聘任人員解除聘任:

  1、聘任期滿,工作調整。

  2、經考核,不勝任原工作崗位或不適應做原工作者,經轉崗仍不適應工作崗位。

  3、在任職期間,因受聘人員責任造成重大事故損失。

  4、觸犯法律、法規,受處理人員。

  第二章、考核標準

  教師考核實行月考核制度,并由公司領導、人事行政部經理以及電商實戰平臺與商學院負責人組成評定小組統一考核,具體考核細則如下:

  一、考核內容

  1、是否完成當日、當月工作。

  2、上課是否遲到、早退,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包括五5分鐘)罰款10元作為班級經費,遲到一次班主任提醒,兩次約談,屢教不改者解除聘任。

  3、工作是否被動應付,不能按期完成分配任務,工作效率低,造成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的。

  4、工作是否不負責任,出現責任事故,造成重大影響或經濟損失。

  5、上班時間是否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上課頻繁接聽電話、玩手機、串崗、玩游戲等。

  6、是否不聽從分配的,無故不參加教務例會。

  7、放假期間,教師兼行政人員是否不按部門要求完成日常工作。

  8、是否不團結同事,有挑撥、吵架、打架;觀看、傳播不良書刊、影碟等不文明行為。

  9、在完成本職工作中是否做出成績。

  10、在教育教學工作,是否服務質量高成績特別突出,為公司爭得榮譽,獲得師生好評。

  11、是否為公司整體教學工作獻計獻策,對教學工作提出合理建議。

  二、教師請假制度

  1、所有教師請假必須告知班主任后,報部門負責人審批,并報行政人事部核實登記,由班主任安排調課或代課。

  2、教師請假2天(含2天)的,部門負責人、人事經理視具體情況予以批準;請假2天以上,需報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

  3、所有教師請假除報備部門經理與行政人事部、填寫請假單,必須假前需提前告知班主任,安排調課或代課;若因突發性事件臨時請假的,需立即與班主任溝通,班主任安排老師代課。

  第三章、教師職責

  一、制定教學計劃

  1、每期開課后一周內制訂好教學計劃。

  2、制訂教學計劃前做到“三熟悉”:

  1)熟悉課程標準,明確教學要求和內容安排,明確前后銜接關系;

  2)熟悉教材,通覽教材,初步掌握教材的內在聯系;

  3)熟悉學生,通過分析學生原有情況,與前任教師交流,與學生交談或其他形式,了解學生各方面的情況,了解學生對教學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3、除教學進度可以在備課組范圍內基本統一外,教學計劃必須根據各班實際情況自行制訂;要求要明確,措施要具體。

  二、備課

  1、班主任提前1天發送第二日上課PPT,教師應及時備課,不備課不能上課。

  2、個人備課預設教學進程、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寫好備課筆記,又著眼于動態生成的觀點,從教學的實際需求出發,做好富有創意的筆記,重視其它課程資源的開發。每節課教案應體現:教學目標的編制,教學內容的安排(包括重、難點的處理),教學方法的考慮,教學過程的安排(包括課堂講解、提問、討論、練習、作業布置、課后活動等環節)及教學后記。

  3、備課中要體現新課程理念,在落實學生主體學習地位、優化自主合作探究學習方式、充分調動學生學習主動積極性等方面下功夫,不能照抄照搬參考資料。

  三、上課

  1、教師上課應自備課件,提前將課件拷至教學電腦。

  2、認真執行教學計劃,認真上好每一堂課,完成課時教學任務,不得曠課或任意調課。

  3、堅持“學生為主體,教師為主導,發展為主旨“的原則,強化目標意識、改進教學方法,教學內容重點突出,教學過程科學合理,有效運用現代教育技術,促進全體學生的發展。

  4、努力提高課堂教學藝術,具有廣博的理論和專業知識、扎實的教學基本功,教態親切自然,語言規范、簡練、生動,演示操作熟練準確。

  5、準時上課、準時下課,不影響學生課間休息。

  6、當日作業,應在課堂上宣布,并告知學員完成時間,同時將作業任務發給班主任由班主任發送學員QQ群中。

  四、作業批改

  1、認真批改作業,對學生作業中的突出問題,應作必要的摘錄和分析,及時進行評講。

  2、批改作業要規范化,對學生、對自己都要從嚴要求。

  3、作業批改要及時,作業在下次作業前要批改好,與學生見面。

  4、作業量要適當,作業題要精選。對不同水平的學生可以布置不同要求、不同內容的作業。

  5、注意改進批改方法,既要正確及時,又要收到實效。

  五、考查考試

  1、講授新課前要進行必要的檢查復問,作為平時成績的一項依據。

  2、講授新課后要及時檢查理解、掌握的情況,力爭當堂鞏固。

  3、學期末考試由教務處統一組織安排,其他時間考核練習由教師自行安排。

  4、嚴格考試紀律,不得事先暗示、透露考題,不弄虛作假,不營私舞弊。

  5、考查考試后及時總結教與學兩方面的經驗教訓,認真做好期末質量分析,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

  六、其它工作

  1、根據教書育入、管教管導的要求,科任教師遇有偶發事件須自己先行處理,而后報告班主任,或反映情況,或請求協助,不得向班主任推卸自己的教育責任。

  2、若因代運營或兼職需帶學員外出,應提前1天告知班主任,并報備部門與行政人事部;若事出緊急,應立即告知班主任,則事后應及時報備部門與行政人事部。

  3、相互聽課、觀摩。

  4、加強進修,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質,提高教學水平。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教學標準

  1、每節課都應有清晰而恰當的教學目標,教師必須圍繞教學目標組織課堂教學。

  2、上課要保證教學內容的科學性、思想性和系統性。

  3、要合理整合、利用教學資源,提高教學資源利用效率。

  4、上課要采用靈活多樣的教學形式,注重啟發式教學;要合理運用多媒體輔助教學,通過教學手段的.優化選擇,提高課堂效率。

  5、上課時要發揮學員的主體作用,強調師生之及學員之間多向、互動的信息交流。教師要把學法指導寓于課堂教學之中,營造積極互動的教學氛圍,為學員在教學活動中自主學習、體驗學習、合作學習與探究學習提供充分的空間,促進學員主動地、富有個性地學習。

  6、上課時要面向全體學員,關注學員的學習狀態和個體差異,指導學員扎實掌握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提高自主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7、教師須用普通話教學。教學語言要力求簡明、準確、規范。板書要工整、有條理、字體適中,以免影響學員的視力。

  8、應依據教案進行教學,把預設與生成的教學內容有機結合。合理利用教學時間,不得隨意增減課時,按時完成教學任務。

  9、課前要作好充分準備,帶會必要的教學用品,在上課鈴結束之前到達教室。

  10、注意自己的衣著儀表,做到整潔、端正。上課要精神飽滿,儀表端莊大方。

  11、教態認真,談吐文雅,語氣親切。不諷刺挖苦學員,更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12、各專用教室教師要安全使用器材、設備,嚴格執行有關管理制度。第五章、著裝管理

  一、著裝

  1、著裝莊重大方、整潔美觀、協調文雅。不得過于花哨、另類。

  2、不穿超短裙(膝蓋以上)、超短褲、吊帶裙及過于短小、開衩過高的旗袍。

  3、不穿露肩、露背、露腰、露臍、低胸、透視的服裝。

  4、穿鞋以低、中跟為佳,不穿鞋跟過高、鞋頭過尖的高跟鞋,不穿拖鞋(含涼拖鞋)。

  5、衣服要勤換、勤洗、勤熨,保持整潔、無異味,無過多褶皺。

  6、男教師上班不得著無袖背心、短褲。

  二、儀容儀表

  1、化妝要素、淡、雅,不濃妝艷抹,不噴灑氣味濃烈的香水。

  2、不過度染發(黑色除外),不留夸張、怪異發式,男教師不留長發。

  3、不蓄長指甲,不染指甲(包括腳趾甲)。

  4、不佩戴過于夸張的飾物(頭飾、耳飾、項飾、胸飾、腕飾等)。

機構管理制度12

  1目的

  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足夠的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并規范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與人員任命工作。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焦化廠各級安全管理生產人員、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本制度適用于焦化廠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的原則

  3.1相應性原則:與本廠行政機構相匹配,根據年度機構調整情況對安全管理機構作相應調整。

  3.2分級設立的原則:設立的安全管理機構為廠級、車間級、班組(工段)(工段)級。

  3.3首長負責制原則:各級安全管理機構的第一責任者,即各部門負責人。

  3.4設立常務管理機構的原則:一般設立專門的安全辦、或由專業管理部門作為兼管的常務管理機構。

  3.5職能全面的原則:即企業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應覆蓋包括廠內的所有工種、部門及崗位。

  4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要求

  4.1安全管理機構的配置應滿足安全生產管理的需要,能夠有效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4.2安全管理機構成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培訓,并考核合格。

  4.3安全管理機構要每月召開兩次安全專題會議,審查安全工作進展和確定方案,協調解決存在的安全問題。

  4.4安全專題會議內容必須有專門的會議記錄。

  5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構成

  5.1根據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的原則和焦化廠實際情況,分級配置安全管理人員。

  5.1.1廠安全領導機構為焦化廠安全生產領導組。

  5.1.2廠安全管理機構為安環科。

  5.1.3部門負責人和車間主任為本部門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5.1.4各班組(工段)(工段)長為本班組(工段)(工段)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5.2廠安全生產領導組人員構成

  焦化廠安全生產領導組組長應由廠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應由廠主管安全負責人擔任,安全生產領導組成員應至少包含各部門(車間)主要負責人。

  6安全管理機構的職責

  6.1廠安全生產領導組的職責是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組織廠內各種安全檢查活動,主動發現事故隱患,監督安全責任制的落實等,專門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計劃與布置、監督與檢查、總結與考核。

  6.2安環科的職責

  6.2.1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業衛生、防震減災、消防等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在分管安全環保副廠長的領導下開展安全、環保、消防管理和監督工作。業務上受公司安環處指導。

  6.2.2組織制定或修訂全廠安全、環保、消防、綠化、職業衛生等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6.2.3負責編制全廠年度、中長期、月、旬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業衛生、防震減災、消防、綠化等計劃,并按計劃實施開展工作。

  6.2.4組織全廠安全、環保、消防、綠化檢查。協調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計劃,并監督檢查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

  6.2.5負責對新入職的員工進行廠級安全教育;負責組織檢查全廠各單位、各層次安全教育培訓。

  6.2.6負責各類事故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參加各單位上報的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認定工作。負責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分析與處理。

  6.2.7參與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及大修、技改技措項目的勞動防護設施“三同時”審查、驗收,保證符合職業健康安全要求。

  6.2.8負責做好職業衛生管理工作,定期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職工進行崗前、崗中、崗后體檢,并建立職工職業健康檔案。

  6.2.9對全廠重點危險源(點)的安全運行進行監督檢查,深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糾正違章;督促并協調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6.2.10對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評比,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及時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開展安全技術研究,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化安全管理辦法。

  6.2.11負責審核各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并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活動。

  6.2.12對鍋爐、壓力容器、起重設施等特種設備及各類安全附件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并監督檢查有關單位搞好安全技術裝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

  6.2.1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加強安全工作基礎建設,建立各項安全管理臺賬;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指導基層安全工作。

  6.2.14負責組織全廠環境綠化及管護工作,并監督檢查各單位環境綠化管護工作。

  6.2.15負責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總結推廣環境保護管理的先進經驗及污染物防治管理。

  6.2.16負責全廠環境監測工作的監督、檢查,監督各生產單位廢氣、廢水等污染物達標排放,并實行清潔生產。

  6.2.17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并對各生產單位和部門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查,一旦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

  6.2.18本單位費用指標的控制。

  6.3部門(車間)負責人的職責

  6.3.1貫徹執行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全面領導本部門(車間)安全生產工作。

  6.3.2落實部門(車間)安全生產目標,開展具體的實施工作。

  6.3.3參與廠召開的各類安全會議,向本部門(車間)員工傳達廠安全指示精神;組織召開部門(車間)安全會議。

  6.3.4協助、配合廠安全生產領導組進行安全工作檢查,落實安全整改措施。

  6.3.5組織部門(車間)開展、參與安全培訓。

  6.3.6組織開展部門(車間)的隱患排查工作,并落實整改情況。

  6.3.7完成上級部門臨時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務。

  6.4班組(工段)(工段)長職責:

  6.4.1貫徹執行廠安全管理制度。

  6.4.2負責班組(工段)(工段)日常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工作。

  6.4.3負責日常安全檢查,實施對安全隱患的整改。

  6.4.4負責落實本班組(工段)(工段)所屬設備(含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6.4.5組織參與廠各類安全培訓與安全學習。

  6.4.6組織開展班組(工段)(工段)安全文明生產,保持作業現場整潔、安全。

  6.4.7及時報告本班組(工段)(工段)安全情況。

  6.4.8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務。

  7人員的任命

  7.1依據特點書面任命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消防負責人、應急救護隊員、事故調查員等。

  7.2被任命的人員必須理解并履行其職責與義務,并有任命書。

  7.3被任命的人員必須接受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并考核合格。培訓內容包括:

  7.3.1安全生產管理培訓。

  7.3.2標準化系統評價培訓。

  7.3.3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培訓。

  7.3.4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培訓。

  7.3.5事故、事件調查技能培訓。

機構管理制度13

  1、機構設立:

  省指揮部——總監辦——駐地辦——施工單位逐級設立安全管理(監理)機構。

  2、省指揮部和總監辦職責:

  省指揮部負責對麻竹高速公路大隨段施工安全工作的全面監管。其管理職責和工作要點為: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及時轉發上級安全生產文件,根據工程進展和季節性施工特點即時部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審查投標監理單位、施工企業的資質和安全生產條件,與參建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3)督促監理單位認真履行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監督施工單位依據法規和合同落實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4)加強與各級政府、相關部門的協調,爭取理解與支持,協助施工單位創造良好的安全管理環境。

  5)監督、保障安全生產費的正常使用和支付,建立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3、駐地辦職責:

  駐地監理辦負責對工程施工安全進行全方位、全工序、全程、全員監理,對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駐地辦主要負責人對所管標段的安全監理工作全面負責。

  駐地辦安全管理職責和工作要點為: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上級主管部門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做到令行禁止。

  2)編制安全監理計劃,依法依規組建安全監理機構、配備監理人員、建立安全監理責任制,組織實施日常安全監理工作。

  3)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和落實施工安全管理相關制度,督促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監督施工單位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執行施工安全規范和標準。認真做好施工單位安全管理的考核工作,及時將考核結果送省指揮部備案。考核結果與安全生產費用支付和風險管理基金掛鉤。

  4)負責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危險性較大的工程作業加強巡視檢查。組織督促施工單位編制有關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并進行專家論證。負責審查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對不稱職和不合格的人員責令其更換。審查施工單位的特種設備是否按照規定進行檢驗檢測、注冊登記。

  5)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對各種違規行為及時制止糾正,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現場處理。當發現有危及施工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安全管理嚴重失控時,應及時下達停工令,責令施工單位整改,并及時向總監辦和主管部門報告。

  6)負責施工生產中各種不安全因素的分析和防控,盡力避免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參與對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監督施工單位對安全事故的處理。發生事故應及時報告并維護好事故現場。

  7)負責及時、真實、準確填報安全監理日志和監理月報,建立安全監理檔案,主動接受省指揮部和上級行業主管部門的檢查,及時反饋各類安全生產信息,確保信息暢通。

  4、施工單位職責

  施工單位全面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其安全管理職責和工作要點為:

  1)嚴格執行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認真履行法律法規和合同文件規定的承包人應履行的安全職責。

  2)積極配合各級主管部門和省指揮部、駐地監理辦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監理下達的安全生產指令、并按要求落實到位。

  3)建立并落實相關制度,真正做到安全管理制度上墻、安全操作規范到崗、安全警示宣傳到點、安全責任落實到人、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這些制度包括: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條件審驗制、安全教育培訓制、安全技術交底制、專職安全員管理制、安全費用保障制、設備進場驗收登記制、施工現場危險告知制、安全操作規范制、班前班后講評制、工地安全例會制、專項方案評審論證制、安全隱患排查制、安全信息反饋制、事故應急處理制、防護用品和設備安全查驗制、意外傷害保險制、安全檢查考核制、安全生產獎懲制等。

  4)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足額配備具有資格的專職安全人員,落實安全生產費用,建立安全工作組織體系、責任體系、管理體系和考核體系,具體組織實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5)加強施工安全自檢工作,強化現場和細節管理,開展全工序、全程、全員安全管理,及時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確保施工安全有序、順利進行。

  6)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測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做好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論證、審查工作,落實特種作業人員資質審查和機械設備安全查驗,加強對各類工程施工爆破、高空作業、懸臂澆注、高墩、高邊坡、大型模板、大型吊裝以及跨鐵路、公路、管道、電纜等施工作業的安全防范,認真落實崗前培訓制度,切實做好安全防護,努力消除重大安全隱患。

  7)組織制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行預案演練,按規定報送事故信息,配合有關方面妥善做好事故現場救援、事故現場處理工作,事后向省指揮部和相關部門遞交書面報告和整改措施。

機構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積極推動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發揮公共機構在全社會節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和《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公共機構,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節能,是指通過科學管理、技術改造、合理利用、優化能源消費結構等途徑,以最小的能源消耗取得最大的使用效益。

  第四條 深圳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是全市公共機構節能的決策機構,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各區要設立相應的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負責本區節能工作的決策、統籌、協調和監督。

  第五條 市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的指導下,負責市本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計劃、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在市、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的指導下,負責區本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計劃、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系統各級主管部門在同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的指導下,開展本級系統內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第二章 公共機構職責

  第六條 各級公共機構負責人對本單位節能工作負責,實行目標責任制和綜合考核評價制度。

  各公共機構應建立詳細的能源消費統計制度,聯絡員負責將本單位的年能源消費數據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第七條 各級公共機構應當實行能源管理崗位責任制和能源消費計量報告制度,實行能源消耗成本管理。指定專人負責能源消費統計,如實記錄能源消費原始數據,建立統計臺賬,至少每年報送一次本年度能源消費統計表,同時報送能源消費統計分析報告。

  第八條 公共機構應當采取以下具體措施,加強日常節電管理:

  (一)減少空調用電。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空調室內溫度控制的規定,夏季空調溫度設置不得低于26℃。下班前半小時提前關閉空調。

  (二)減少照明用電。辦公建筑應當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節能照明燈具,優化照明系統的設計,采用限時開啟、間隔開燈等方式改進電路控制,推廣應用智能調控裝置,嚴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裝飾用照明,除重大節日或有關部門通知外,夜間不允許開燈亮化辦公區域的景觀照明。

  (三)減少辦公設備電耗和待機能耗。電腦等辦公設備應設置為不使用時自動進入低能耗休眠狀態。復印機背面排氣孔與墻面最少保持10公分距離,以利散熱。停用辦公設備1小時以上的,應關閉設備電源。每天下班時,應關閉辦公用電設備的電源插線板總開關或撥下電源插頭。網絡機房、食堂、開水間等部位的用電情況應進行重點監測,實行科學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四)減少電梯用電。電梯系統應當實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設置電梯開啟的數量、樓層和時間,加強運行調節和維護保養。

  第九條 公共機構應當采取以下具體措施,加強日常節水管理:

  (一)節約用水。加強用水設備的.日常維護管理,定期檢查更換老化供水管線,安裝或更換節水型龍頭和衛生潔具,杜絕水龍頭跑冒滴漏造成的“長流水”現象。嚴禁使用高壓自來

  水沖洗地面、設備、器具和車輛。各單位內部綠地養護應根據季節和天氣變化情況,科學適時灌溉,提倡微灌、滴灌等方式。

  (二)提倡中水回收。鼓勵建立再生水回收利用系統和雨水收集系統,將雨水和城市污水、廢水作凈化處理后,成為達到國家標準的“中水”,并進行回用,減少用水量。

  第十條 公共機構應當采取以下具體措施,加強公務車輛節油管理:

  (一)實行編制管理。嚴格控制公務車輛保有數量,按規定標準配備用車,新購公務用車優先選購節能環保型和清潔能源型汽車。嚴格控制高油耗公務車輛的購置。

  (二)推行一車一卡制度。公務車輛統一實行定點維修、定點保險和定點加油,推行一車一卡、專卡專用的智能IC卡加油制度。嚴格執行公務車輛百公里耗油分類控制標準,推行單車能耗核算制度,定期核定行駛里程、用油額度、運行費用支出。

  (三)規范駕駛。堅持科學、規范駕駛,按時保養,減少公務車輛部件非正常損耗,降低公務車輛維修費用支出。合理安排公務車輛出行線路和用車人員搭配,盡量減少公務車輛空駛里程。禁止非公用途使用車輛,嚴格執行公務車節假日封存停駛制度。

  (四)推進公務車服務社會化。加快機關班車、接待用車和公務車使用制度改革,鼓勵工作人員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機動交通工具出行。

  第十一條 公共機構應當定期開展節能宣傳活動和崗位培訓,增強工作人員的節能意識,培養節能習慣,提高節能管理水平。

  第十二條 市政府采購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以國家節能清單所列節能產品、設備為主的政府集中采購名錄庫,優先采購以再生材料生產的產品和通過環境標志認證的產品。

  第十三條 為公共機構服務的物業公司,每年應當明確提出具體節能管理目標、要求和措施,并由業主單位進行監督。

  第三章 監管部門職責

  第十四條 市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按照管理權限,根據不同行業、不同系統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綜合水平和特點,制定能源消耗定額;市、區財政部門應當根據能源消耗定額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標準。

  第十五條 市、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重點用能單位進行能源審計,并根據審計結果制定相應的節能改造措施和計劃。建筑能源審計數據可從我市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平臺中采集。

  能源審計內容包括公共機構節能負責人和節能崗位落實情況,年度節能目標和實施方案的制定、落實情況,能源消費計量、監測和統計情況,能耗定額完成情況,節能改造情況,公車配備和使用情況。

  第十六條 市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和市住房建設部門應當共同承擔全市公共機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和能耗監測任務,明確投資收益分析和節能指標,并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 在適當范圍內,逐步開展合同能源管理工作,鼓勵公共機構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進行節能改造,鼓勵專業節能服務機構和企業參與政府機關的合同能源管理。第十八條 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制定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目標考核的具體辦法,組織、協調公共機構節能的各項監督、檢查、考評和公示工作,并納入全市單位GDP能耗考核體系。

  第十九條 市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會同財政、發展改革、住房建設、水務、交通等相關部門對公共機構節電、節水及公務用車節油情況進行檢查,并對檢查不合格單位予以通報批評。第二十條 公共機構年終節能考核采取單位自查、現場核查、專項檢查、跟蹤檢查、書面調查和重點抽查等方式進行。

  具體程序是:

  (一)自查申報:各單位先行年終自查,根據節能目標完成情況作出書面說明。

  (二)考核評議:由市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成公共機構節能考核小組,采取聽取匯報、實地調查、查閱相關資料、分項打分等方法,對年度節能工作指標完成情況進行量化考核,形成初步考核意見。

  (三)匯總上報:由考核小組匯總初步考核意見,并將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向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報告。

  (四)獎勵處罰: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根據考核情況,核定各單位考核結果,并提出獎懲意見,報市政府批準。

  第二十一條 節能考評結果經報請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同意后,應當予以公示或通報。

  對涉及重要工作機密或不宜公示結果的單位,可由本單位向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申報予以免除公示或通報。

  第二十二條 公共機構對考核結果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向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受理部門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公示信息出現錯誤的,經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核證后,在公示或通報媒體上進行更正。

  第二十三條 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應當設立節能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公眾對浪費能源行為的舉報和投訴,并在接到舉報和投訴后15個工作日內組織處理,將處理情況及時向舉報人和投訴人反饋。

  第四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四條 對自愿實施節能改造的公共機構,改造項目可按有關規定予以資助。第二十五條 公共機構完成節能改造項目且正常運行一年后,項目年節約經費(財政資金安排部分)可作為獎勵資金按每年20%的比例、連續3年返還給被改造單位,用于該單位節能減排相關支出。獎勵資金由各單位在申請下一年度預算時一同申報,并在下一年度預算中作為該單位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支出。

  第二十六條 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節能改造的公共機構,可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第二十七條 對阻礙節能檢查、未按時報送能耗數據、提供虛假數據的公共機構,按《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第三十七條予以處罰。

  第二十八條 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節能不合格的單位,由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予以通報批評,并下達節能整改意見書,限期整改;對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并由市財政部門按當年全市節能規劃目標相應減少該單位下一年度的能耗核撥財政資金。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文件下發之日起施行。

機構管理制度15

  一、關于飲食

  廚房內應設置相對獨立的洗消、主食加工、副食加工和食品冷凍、冷藏等區域。有相應的防蠅、防塵、防鼠以及防范其它有害昆蟲的設備或者設施,配備固定洗碗池、洗菜池以及反腐、消毒設施,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容器必須做到標識明顯,生熟分開使用,用后洗凈,保持清潔,定期消毒。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餐具在每餐前必須經過清洗消毒,消毒后的餐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必須分開存放,保潔柜上應有明顯標志,餐(飲)具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衛生。食品必須當餐加工,不得使用隔餐的剩余食品;嚴禁提供未經燒熟煮透的食品;食品應放在有防塵、防蠅措施的容器內。

  二、關于休息區

  1、場所的面積與接待學生數量相適應。一人一床,床與床之間有一定間距,不得設置通鋪。

  2、室內電線線路定期檢查,是否有裸露線頭。及時整改

  2、學生休息場所必須安裝機械通風設施或換氣裝置,每日開窗通風至少兩次,每次時間不少于30分鐘。

  3、衛生間設洗手池、蹲便池,地面用防水、防滑材料鋪設,每日應對地面、洗手池、便池進行清洗消毒。

  三、日常安全管理

  1、校外托管班應建立食品安全、衛生和其他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相關的食品安全、衛生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應在用餐場所和休息場所公示,接受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2、校外托管班應當建立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報告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對辦班場所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施等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

  3、校外托管班應當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生非正常或擅自離開托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等行為的學生,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和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要建立學生交接制度,不得將晚離托管的學生交與無關人員,學生沒有離開托管之前,應當有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值班、巡查,保證學生在上學路上的交通安全。

  四、安全事故處理

  校外托管班應建立安全事故處理及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或者其他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和處置機制。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應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并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食品藥品監督、工商、衛生、公安、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食品藥品監督、工商、衛生、公安、教育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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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機構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機構管理制度

機構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管理,規范醫療執業活動,促進醫療 衛生事業的發展,保障公民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國務院《醫療機構 管理條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機構,是指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各類醫院、婦幼保健院(所)、衛生院、療養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站、室)、急救中心(站)、專科疾病防治院(所)、護理院(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及其它醫療機構。

  第三條 醫療機構以救死扶傷,防病治病,為公民健康服務為宗旨。

  醫療機構依法從事醫療執業活動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和侵犯。

  第四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的設置審批、執業許可和執業活動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全市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區、縣(自治縣、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藥品監督、規劃、發展計劃、物價、公安、工商、稅務、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協同衛生行政部門做好醫療執業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 醫療機構實行執業許可制度。

  第七條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應按國家和市的有關規定,對醫療機構的執業活動進行評審。

  第二章 設置審批

  第八條 市衛生行政部門編制重慶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應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并納入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城鄉建設發展總體規劃。

  區、縣(自治縣、市)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據重慶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當地實際情況,編制本地區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經市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并納入當地衛生事業發展規劃。

  設置醫療機構必須符合市和區、縣(自治縣、市)的醫療機構設置規劃。

  第九條 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下列醫療機構的設置審批:

  (一)一百張床位以上的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院、療養院和康復醫院;

  (二)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院(所)、急救中心(站);

  (三)專科疾病防治院(所)。

  區、縣(自治縣、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除前款以外的其它醫療機構的設置審批。

  第十條 單位或個人設置醫療機構應按本條例第 九條規定的審批權限,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決定。

  批準的,發給《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不予批準的,應書面說明理由。區、縣(自治縣、市)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發給《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應同時報市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申請人在取得《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后,方可向有關部門辦理其它手續并在規定的有效期內設置。

  《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的有效期分別為:

  (一)設置一百張床位以上的醫療機構為三年;

  (二)設置一百張床位以下的醫院、療養院、康復醫院、婦幼保健院(所)、專科疾病防治院(所)為二年;

  (三)設置門診部、急救站、護理院(站)、衛生院、診所、衛生所(站、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及其它醫療機構為一年。

  超過《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有效期未設置的,應重新申辦設置審批手續。

  第十二條 變更《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中核準的醫療機構的名稱、診療科目,應當申辦變更審批手續。

  變更《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中核準的醫療機構類別、規模、選址、設置申請人,應當重新辦理設置審批手續。

  第十三條 申請設置下列醫療機構,其申請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縣以上城鎮設置診所的個人,應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后從事五年以上同一專業的臨床工作;

  (二)在鄉鎮和村設置診所的個人,應取得《助理醫師執業證書》或《醫師執業證書》后從事五年以同一專業的臨床工作;

  (三)設置護理站的個人,應取得《護士執業證書》并從事五年以上護理專業的臨床工作。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設置醫療機構:

  (一)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單位;

  (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

  (三)醫療機構在職、因病退職或者停薪留職人員;

  (四)發生責任性醫療事故和二級以上技術性醫療事故未滿五年的人員;

  (五)被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六)受吊銷醫師和護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不滿二年及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不滿二年的醫務人員;

  (七)患傳染病未愈或其它健康原因不宜從事醫療執業活動的人員。

  有前款第(二)、(三)、(四)、(五)、(六)、(七)項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醫療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關聯法規:

  第十五條 申請設置個體診所或者個體護理站,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設置申請書;

  (二)房屋產權證明或者使用權證明;

  (三)設置申請人的身份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執業證書及體檢證明。

  第十六條 申請設置除第十五條以外的`醫療機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設置申請書;

  (二)選址報告和建筑設計平面圖;

  (三)設置可行性研究報告;

  (四)設置申請人的資信證明。

  第十七條 醫療機構擬在執業登記地址以外設置分支機構的,應按本條例的規定另行辦理設置審批手續。

  第三章 執業許可

  第十八條 醫療機構執業,必須向批準其設置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執業登記,領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執業登記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進行審批。審核合格的,予以登記,發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審核不合格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九條 醫療機構申請執業登記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

  (二)符合國家醫療機構基本標準;

  (三)有符合環保和安全要求的執業場所;

  (四)必須具備一定的注冊資金。其最低數額由市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機構規模和類別作出規定;

  (五)有相應的規章制度。

  第二十條 醫療機構的名稱由登記機關審核認定。含有'中心'字樣的醫療機構(中心衛生院除外)的名稱由市衛生行政部門核準。

  醫療機構原則上只使用一個名稱,確需使用兩個以上名稱者,必須明確第一名稱,并經登記機關批準。

  第二十一條 醫療機構需要變更名稱、地址、類別、所有制形式、服務對象、服務方式、主要負責人、診療科目、病床數,必須向有管轄權的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醫療機構不得開展核準登記科目之外的診療活動。不設床位的醫療機構開展輸液業務,應經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批準。

  第二十二條 醫療機構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定期辦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校驗手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可給予一至六個月的暫緩校驗期:

  (一)不符合國家醫療機構基本標準的;

  (二)限期整改期間的;

  (三)經衛生行政部門考核不合格的。

  不設床位的醫療機構在暫緩校驗期內不得執業。

  暫緩校驗期滿仍不能通過校驗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注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

  第二十三條 不得偽造、涂改、出賣、轉讓、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遺失許可證者應立即申明,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補發。

  第二十四條 醫療機構歇業,必須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手續,經登記

  機關核準后,收回《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療機構非因改建、遷建、擴建,停業超過一年者視為歇業。

  第四章 執業管理

  第二十五條 醫療機構必須持《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展執業活動,做到一證一點,定點亮證行醫。

  第二十六條 醫療機構執業,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加強對醫務人員的醫德醫風教育,嚴格執行醫療技術操作規程,預防醫療差錯和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七條 醫療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污水和廢棄物,做到達標排放,防止環境污染。

  第二十八條 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不得將醫療場所租賃、承包或變相租賃承包給其它單位和個人從事診療活動。

  醫療機構的印章、銀行帳戶、牌匾、以及醫療文件中使用的名稱應與核準登記的名稱相符。

  不得出賣或出借本醫療機構的病歷、處方、檢查報告單和票據;不得使用其它醫療機構的病歷、處方、檢查報告單和票據。

  第二十九條 醫療機構組織衛生技術人員在本機構以外的場所開展診療活動,應征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同意。但疑難危重病癥會診、急救等除外。

  未經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批準,非醫療機構不得組織醫務人員開展診療、醫學健康宣傳及咨詢活動。

  第三十條 醫療機構不得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

  工作人員上崗,必須佩帶有本人照片、姓名、職務或者職稱的標牌。

  第三十一條 未經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親自診查、調查,醫療機構不得出具疾病診斷書、健康證明書、出生或者死亡等有關證明文件。

  第三十二條 醫療機構必須按照國家和市物價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收取診療、藥品等費用并出具依據。

  第三十三條 醫療機構必須按照國家和市藥品監督管理行政部門有關藥品管理的規定配備和使用藥品。

  第三十四條 醫療機構必須遵守廣告管理法律法規,不得發布不真實的醫療廣告。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對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偽造或被吊銷、注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仍開展診療活動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沒收 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并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其 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并處以三萬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因擅自執業曾受過衛生行政部門處罰的;

  (二)非衛生技術人員擅自開展執業的;

  (三)擅自執業的時間在三個月以上的。

  第三十六條 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一)出賣、出借、轉讓、涂改《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二)冒用其它醫療機構名義從事醫療執業活動;

  (三)出賣、出借本醫療機構的病歷、處方、檢驗報告單和票據;

  (四)使用其它醫療機構的病歷、處方、檢驗報告單和票據;

  (五)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將醫療場所租賃、承包或變相租賃承包給其它單位和個人從事診療活動的。

  第三十七條 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以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或逾期不改正的,沒收非法所得,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并可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一)診療活動超過登記科目的;

  (二)未經變更登記醫療機構改變名稱、地址、類別、床位的;

  (三)不設床位的醫療機構未經批準擅自開展輸液業務的;

  (四)未經衛生行政部門許可,單位內部醫療機構向社會開放的;

  (五)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

  第三十八條 未經批準發布醫療廣告或發布不真實醫療廣告的,按有關廣告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關聯法規:

  第三十九條 醫療機構內部管理混亂,直接影響醫療安全的,登記機關應責令限期整改。限期整頓期滿仍不合格的,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四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醫療機構負責人或直接責任人,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 當事人對衛生行政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二條 衛生行政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監察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向醫療機構收取有關費用,應按國家和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四條 衛生防疫、醫學科研、教學等單位設置的開展診療活動的機構以及美容服務機構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適用本條例。經批準向社會開放的駐渝軍隊醫療機構適用本條例。

  第四十五條 外國人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居民在我市開設醫療機構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本條例適用中的具體問題,由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機構管理制度2

  一、購進藥品時應選擇已通過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的藥品批發企業作為供應商;參加藥品集中招標的醫療機構應在中標企業購進藥品。并索取加蓋供貨單位原印章的《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應對供貨單位銷售人員合法資質進行驗證。應索取銷售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和供貨企業法人代表簽字或蓋章的銷售人員“授權委托書”。并對供貨企業銷售人員進行網上核查。

  三、應有明確的`書面質量條款合同或質量保證協議書。

  四、購進藥品應索取合法票據(發票、供貨清單),并做到票、帳、貨相符,票據和憑證應按規定保存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兩年。

  五、購進藥品應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記錄,藥品購進記錄應注明藥品通用名稱、劑型、規格、生產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進價格、購進日期等,記錄應保存三年以上。

  六、購進進口藥品應同時索取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進口藥品批件》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注明“已抽樣”并加蓋公章的《進口藥品通關單》復印件。購進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批簽發的生物制品,應同時索取《生物制品批簽發合格證》復印件。

  七、購進膠囊制劑應按照政策要求向供貨企業索取電子版質量檢驗報告書。

機構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員配備,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只適用本公司。

  三、術語與定義

  3.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企業安全生產的領導機構,協調解決安全管理部門因權限無法解決的事項。

  3.2安全管理人員是指負責安全管理的人員。

  3.3安全管理機構是指企業內部設立的專門負責安全管理事務的獨立機構。

  四、機構職責與管理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對不同行業和規模的企業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協調組織其安全生產工作。

  4.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預防事故和應對事故的'能力,根據安全生產法規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公司安全生產領導機構。

  4.1.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全權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4.1.2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組長1名,由企業一把手擔任;

  4.1.3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副組長1名或多名;

  4.1.4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由各部門經理和主管組成;

  4.1.5安全生產領導機構每季度第一個月底前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協調解決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并計劃本季度了安全生產工作;

  4.1.6安全專題會由主要負責人主持召開,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協調;

  4.1.7安全專題會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若會議決定需要采取糾正/預防措施,

  則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相關責任部門制定執行糾正/預防措施,并將落實結果,落實情況在下一次安全專題會報告;

  4.1.8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組織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開展安全教育培訓,組織實施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并監督整改,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4.2安全管理機構主要職責

  4.2.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政策、法令、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

  4.2.2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安全生產工作,監督完成年度安全生產指標。

  4.2.3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安全措施經費的落實,認真組織力量,保證按指定計劃實施。

  4.2.4編制各項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2.5有計劃地組織員工學習勞動防護措施和安全技術,定期向工人進行安全教育。

  4.2.6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組織公司經常性開展安全活動。

  4.2.7發生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組織調查,分析發生事故的原因,對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同時要認真吸取教訓,制訂改進措施,預防事故重復發生。

  4.2.8負責公司安全員培訓,提高其業務水平。

  4.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4.3.1負責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4.3.2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4.3.3對生產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4.3.4對于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應向總經理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報告;

  4.3.5對于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立即向總經理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報告;

  4.3.6按照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機構管理制度4

  為適應學校規模化,企業化發展的需要,保證政令通暢,提高學校管理水平,確保我校檔案的全面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安全性,對學校的文書、檔案管理特做如下規定:

  1、歸檔單位:

  學校設立機要室,管理、存放學校機要檔案,歸行政部領導,設專管人員負責。

  2、歸檔范圍:

  1)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文件、學校的紅頭文件、通知、會議記錄、協議、意見書、可行性報告、合作合同、購銷合同、加盟合同、獲獎證書、主要會議記錄等經營性文件。

  2)學校員工檔案、教師檔案、學員檔案、業務關系檔案。

  3)學校教研成果、優秀教案、教材等經營過程中的各種總結性材料。

  4)學校宣傳的`傳單、報紙、雜志、廣告、剪報等有關學校的報道(報紙、音像)

  5)其他的有本校繕印的公文(含正件與附件、批復請示、轉發文件、被轉發的原件)一律由行政部統一管理。

  3、收、交檔案、歸檔案:

  1)學校全體員工應具有存檔、歸檔意識,積極配合學校機要室做好機要檔案管理工作。

  2)學校經營性文件要及時歸檔,各分校、部門簽收的外來文件要在兩個工作日內送機要室歸檔。

  3)各分校部門工作中形成的文書,包括文件、會議記錄、決議、照片、圖表、錄音帶、錄像帶等有保存價值的資料,都必須由承辦人收集齊全,分類整理,移交有關人員核對整理后,于年底交于行政部歸檔,各單位,經辦人不得越期自行留存應該歸檔的文件。

  4)學校員工、教師應在簽定用工合同兩個工作日內由人事部收齊人事資料、身份證、學歷證復印件送至專管員歸檔,如有續簽及變更合同的,應由機要室提前兩個月通知及時辦理,舊合同繼續保留,任何分校沒有簽發、存放權。

  5)學員檔案(含成人、少兒、中學生及所開設的新業務的學員):各分校應于每月3號前把上月結課的檔案上交客戶服務中心。

  6)凡有外聯業務的部門、分校、個人,應每周二下班前將新增的詳細信息及時送交機要室補充進業務檔案。

  7)全校所有部門、分校的總結性材料完成后應由該部門或分校負責人拷貝收集后每周一下班前及時交機要室歸檔。

機構管理制度5

  (1)負責監督和協調單位特種設備的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貫徹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工作。

  (3)負責監督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落實

  (4)負責組織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工作。

  (5)負責監督檢查特種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定期自行檢查執行情況。

  (6)負責組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7)負責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8)負責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9)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

機構管理制度6

  為使我院控煙活動深入開展,給廣大患者和醫務人員營造一個無煙、清潔、健康的工作和就醫環境,特制定本制度,請全院職工嚴格遵照執行。

  一、本院員工應自覺拒絕煙草,積極控煙。對自愿戒煙的員工,由醫院免費提供戒煙服務和戒煙藥品。對成功戒煙的員工,由支部提出申請,經控煙辦公室審核后,醫院給予全院表彰和一定金額的獎勵,同時發放證書,并在院內網站上進行宣傳。

  二、本院員工應自覺遵守控煙相關規定,進入醫院后不得在院內非吸煙區吸煙。如經發現,首次予以批評教育,第二次給予嚴重警告,以后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50元,并在全院通報批評,同時扣除所在科室當月控煙獎勵款,取消科室、科主任及其本人年度評優資格。

  三、凡本院員工發現本科室或其它科室的員工在院內非吸煙區吸煙并勸阻無效時,可向控煙辦巡視督導組報告,督導組經現場察看屬實,即對吸煙者進行處罰。對報告人予以一定金額的獎勵,獎勵款由罰款中支出。

  四、進行無煙科室評比。

  控煙辦公室每周一次對醫院各科室進行控煙情況檢查,并記錄。

  支部控煙工作小組每周不定期對科室進行控煙情況檢查,并記錄。

  控煙巡視員每天不定期對所屬包干區域進行控煙情況檢查,并記錄。

  所有的.檢查情況每月1次匯總到控煙辦公室,控煙辦公室對檢查情況進行分析,并對控煙工作做得出色的科室給予全院公開表揚,授予“無煙科室”流動紅旗,該評比與年終考核和中層干部績效掛鉤。獲得年度“無煙科室”流動紅旗的科室年終評先時優先。

  五、科室管轄范圍內發生吸煙現象或發現煙蒂,或本科室員工違反控煙規定,由該科主任負監管失察之責,對該科室公開批評,扣除該科當月的控煙獎,并要求在規定時間內予以整改。

機構管理制度7

  施工現場管理機構的設置和現場管理體系

  為了實施本工程施工作業,確保工程按時按質安全地完成,我公司準備組建現場管理部,組建本項目部進駐工程。并且明確分工,明確責任制,“只能成功,不能失敗”。

  本著確保工程按時按質完工的宗旨,現場項目經理部本公司安排具有豐富施工經驗的建造師擔任本項目經理,項目經理部各職能部門和人員按其職責承擔經營管理施工、技術、物資供應、安全、質量管理,與地方政府及部門的聯系工作、匯報情況、處理業務關系,并做出好處理各類事情書面記錄,向建設方、向公司匯報,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確保工程完成。

  同時還明確了現場項目經理部,各職能人員的主要職責及任務。后方班子必須全力在人力、財力、物力上做好項目經理部配套工作,及時按現場項目經理部提出的要求按時完成各種材料設備的提供,不得隨意調動現場項目經理部的各職能人員,確保本項目的完成。

  第一節現場管理機構

  項目管理機構的配置: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程師、質量管理、材料管理、計劃管理、機械管理、文明和安全管理各一名。項目經理為二級建造師。項目部所有人員都有多年的施工經驗。

  第二節現場管理體系

  為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明確各相關工程人員的崗位責任,嚴把工程質量關,合理處理質量與進度、質量與經濟效益的關系,樹立品牌工程意識、確保所有的工程達到優質工程,特制定本施工現場管理制度,所涉及到的相關人員必要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施工隊長為施工隊的負責人;工程項目經理為項目的現場負責人;工程部主管為統管所有項目的負責人。

  一、施工現場人員管理

  1、開工前工程項目經理和技術支持工程師必須向施工隊做好施工資料的移交、技術交底工作,施工隊長應詳細閱讀移交的所有資料,了解工程范圍、進度、質量等要求,組織調配好自身隊伍的施工人員、施工工具,并對施工人員做好技術交底等工作。制定《現場施工資料交接單》,施工隊長簽收,資料交接人也要簽署。資料不全、不符合資料的,施工隊長有權拒收;屢次不符合要求,交接延誤時,施工隊長必須書面向工程部主管報告。

  2、開工前施工隊長應盡可能根據所得到的資料,及早發現施工圖紙、施工文件、施工進度計劃中的問題,及時向工程項目經理和技術支持工程師提出,由工程項目經理牽頭各相關方溝通、協調,以達成一致,如所協調的內容超出工程項目經理權限的情況,需工程部主管做出協調安排,如不能達成一致,將按原施工圖紙、施工文件、施工進度計劃執行,所有問題及執行情況形成確認記錄。

  3、開工前施工隊長應有計劃的在各施工崗位上配置滿足施工要求、滿足進度要求的合適數量的施工人員及施工工具,并將施工各階段、各單項工程所安排的施工人數、單項工程負責人等信息(名單、上崗證、身份證及照片)填表提交給工程項目經理。

  4、施工隊長每天必須根據項目整體進度計劃匯報下一個工作日的施工計劃供工程項目經理審批。

  5、工程部主管根據工程資料清單,負責對內、對外各相關方的協調、溝通工作,為各施工工地工程項目經理完成工程實施提供后勤保障。檢查、監督、各施工項目的施工進度、施工質量、施工成本情況,監督公司流程的執行情況,審查工程資料的完整性。

  6、工程部主管按項目進行《項目實施報告》,每半月一次向總經理書面匯報工程進度分析報告,每月一次書面向總經理、財務主管匯報工程費用支出和需求分析報告。(項目工程進度計劃在3周以內的每周匯報一次)

  7、現場管理制度由工程項目經理負責落實。工程項目經理必須堅守崗位,明確個人職責,檢查、落實各項工作的合理性,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計劃,嚴格履行其對整個工程的監督、控制項目的'施工進度、施工質量、施工成本的責任,履行對各施工相關方協調、溝通的職責。嚴格執行公司流程,收集、整理工程資料。有權指派施工隊長對整個工程范圍內的施工工作。由于變更造成施工成本的增減,其增加金額在給付施工隊工程款中核算。

  8、技術支持工程師負責整個工程所涉及的各系統的技術支持工作,并對由現場踏勘結果所產生的技術方案、設備材料配置、施工圖紙負責。并負責協助工程項目經理對施工隊長進行技術交底。

  9、施工隊長在各崗位上安排的施工人員、負責人員原則上不得變動。如情況特殊,需要變動,必須事先征得工程項目經理同意。如發現施工隊長擅自更換施工人員、單項工程負責人,工程項目經理有權要求相關人員繼續到崗,如施工人員、單項工程負責人仍不到崗,由此造成工期的延誤、分項工程驗收不合格、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等責任后果由施工隊長負責,損失金額在給付施工隊工程款中扣除。

  二、施工現場人員管理

  1、施工隊長必須指派專人負責設備、材料、倉庫管理和安全管理(倉庫、安全管理員暫由工程項目經理兼任),其負責人不得變動。如發現施工隊長擅自更換設備材料倉庫管理員或安全管理員,由此造成得損失由施工隊長負責,損失金額在給付施工隊工程款中扣除。

  2、工程項目經理有權更換不合格的施工、技術人員。同一人無論任何原因受到三次行政警告的,工程項目經理有權要求對其更換,公司內部員工按公司規定處理,施工人員的更換,由施工隊長負責在被更換人的崗位處重新安排新的施工人員,新安排的施工人員的勞動技能不得低于被更換的施工人員。施工隊長受到五次行政警告的,工程項目經理有權終止施工合同,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施工隊長負全部責任。

  三、施工現場考勤制度

  1、現場考勤制度由工程項目經理負責,并向工程部主管提交每日考勤。

  2、要求的施工時間準時出勤。

  3、工程項目經理不得無故不請假離開施工現場,如有事離開施工現場需向工程部主管匯報,否則記行政警告一次。

  4、工作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向工程項目經理請示(施工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通過施工隊長向工程項目經理請示),獲準后方可外出,否則記行政警告一次。

  5、病假需出示區級以上醫院的病假證明書。事假要向工程項目經理申請,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工程項目經理批準,兩天以內工程部主管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獲準假后方可休息,否則記行政警告一次。

  6、因工程進度需要加班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不請假未參加加班者,按曠工處理。加班由工程項目經理填寫加班申請單。工作人員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自身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批加班調休。

  7、無故曠工一次記行政警告一次,連續曠工三天者按三次行政警告處理。

  四、施工現場例會制度

  1、自工程開工之日(以《開工令》為準)起至竣工之日(《竣工報告》為準)止每周五上午在施工組織計劃中規定的開工時間舉行。

  2、每次例會由工程項目經理主持,參加人員有商務助理、各施工隊長、倉庫管理員。工程項目經理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例會人員范圍。

  3、為了保證會議質量,解決實際問題,到會人員需提前準備好各自發言內容,不得無故請假;不得遲到早退;不得交頭接耳開小會;保持會場肅靜。會議主持要言簡意賅,目的交待明確,把握好會議氣氛和質量,開短會。發言人發言要簡明扼要,不得跑題和冗長乏味,保證會議取得實效。

  4、施工中發現的問題、需要解決的問題必須提交例會討論,工程項目經理無權限決定的,報工程部主管批準。例會中已做出的決定必須堅決執行。

  5、由項目助理做好詳細的會議記錄并歸檔,會議中要總結前期工程的情況、工程進度的偏差情況、設備材料到貨及使用情況、發現的問題、需要解決的問題、可能存在或發生的問題,確定解決問題的方法、問題解決時間、解決問題的負責人、遺留問題等。并責成參會人員簽字確認。

  五、施工現場檔案管理制度

  1、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資料檔案工作。

  2、現場工作人員登記造冊。施工班組人員身份證復印件整理歸檔。

  3、做好施工現場每次例會記錄、每周例會記錄。

  4、各相關工作人員做好考勤記錄、進出倉庫記錄、設備材料使用(維修)記錄、施工現場會議記錄、溝通(電話)內容記錄、施工(安裝)記錄、測試記錄、各項監督檢查記錄等所有施工過程記錄及為以后維護提供所需信息、依據的記錄,并由工程項目經理提交項目助理歸檔。

  5、項目助理負責督促工程項目經理提交工程中所發生的所有版本的工程量簽證單、工程任務書、人員安排記錄、考勤(處罰)記錄、行政警告記錄、例會記錄、溝通協調的記錄(包括電話溝通時解決和未解決的記錄)、工程聯絡單、變更單、設計變更文件、圖紙變更文件、施工圖紙、進出倉庫記錄、設備材料使用(維修)記錄、安全檢查記錄、各工序質量檢查記錄、單項(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調整的施工進度表、工程進度分析報告、工程費用支出和需求分析報告、內測報告、整改清單、工程質量評比記錄、工程質量管理經驗交流記錄、施工(安裝)記錄、各階段(單項)測試報告、工程進度分析報告(含各階段偏差分析)、施工隊評審報告、施工隊工程量結算報告、項目風險總結報告的紙制文件和電子文件。

  6、工程項目經理負責收集保存到貨的產品合格證、產品說明書、檢驗報告、貨物到貨情況記錄,以便工程完工后編寫竣工資料。

  7、項目助理負責各類檔案資料分類保管,做好備份,不得遺失。同時建立相關電子文檔,便于查閱。

  8、借閱檔案資料需辦理借閱手續。填寫工程資料借閱表,并及時歸還。

  六、施工現場主材、輔材、倉庫管理制度

  1、原則上輔材統一承包給施工隊采購,工程項目經理負責質量把關;商務部只負責采購主材。

  2、在施工合同簽訂后,施工隊長有責任也有義務協助工程項目經理核查施工中所需主材、輔材的需求情況并應盡早提出,避免對施工進度產生影響。

  3、對于涉及到變更或增補的主材、輔材需求計劃由施工隊長根據施工圖紙、變更圖紙要求、實際材料采購情況和工程需要協助工程項目經理提出采購計劃。由施工隊長、工程項目經理簽字以備存查。

  4、變更或增補的主材和需我司購置的輔材的到貨時間由商務部根據采購周期及工程進度需要合理確定送達施工現場時間。

  5、因材料計劃出現問題導致材料購置有誤或者造成數量多余,責任由工程項目經理及施工隊長共同承擔。有誤或多余材料歸公司所有,但有誤或多余材料折半價后在給付施工隊工程款中扣除。由于相關負責人把關不嚴導致材料質量不符、購置有誤或造成數量多余等經濟損失,根據情節在單位內部進行處理。

  6、按施工標準合理使用施工材料,在確保質量安全的前提下降低成本,杜絕浪費,做到計劃用料,材料節約有依據,對剩余材料不能亂丟亂放,用后要辦理退庫手續,對于不能退庫的,要注意擺放整齊,并注意防盜、防雨、防潮。

  7、未經工程項目經理允許,嚴禁任何人偷拿或變賣施工材料、施工剩料、施工廢料,一經發現將對其進行等額5倍以上的經濟處罰。

  8、任何人發現施工現場設備、材料有異常時應及時向工程項目經理匯報,由工程項目經理做出相應處理。如發現異常未匯報者,經查實將記兩次行政警告,工程項目經理未做處理的將進行公司內部處理。

  七、施工現場倉庫管理制度

  1、根據工程大小、設備材料多少,倉庫要選擇可以防盜、防潮、防塵(對于開箱無保護的設備有此需求)且足夠大的獨立房間,并設專人管理。

  2、為保證施工質量,工程項目經理應嚴把設備、材料質量(是否為三無產品,是否具有產品出廠合格證、產品檢測報告、產品說明書等相關質量保證的證明材料)關,堅決杜絕不合格設備、材料進場。無論工期是否緊張,對于商務部、施工隊提供的設備、材料要檢查是否為三無產品,是否具有產品出廠合格證、產品檢測報告、產品說明書等相關質量保證的證明材料。對于某些無質量證明材料的產品,要求商務部出具的合格證明,由工程項目經理保管。對于不符合要求的設備、材料應及時辦理退貨手續,不能及時退貨的要妥善保管。

  3、倉庫實行專人管理,由倉庫管理員(暫由工程項目經理兼任)負責,倉庫管理員對任何設備、材料必須清點后方可入/出庫,登記進帳,做到帳物相符。填寫材料入/出庫單。材料帳冊必須有出/入庫日期、出/入庫數、領用人、存放地點等欄目。

  4、施工隊自帶的所有工具、材料等也應進行登記,并經工程項目經理確認。施工隊離開施工現場或工程結束離場時,其所帶的工具、材料等必須經工程項目經理和倉庫管理員核準后方可帶離施工現場。

  5、倉庫內材料應分類存入堆放整齊、有序、并做好標識管理。并留有足夠的通道,便于搬運。大宗材料、設備不能入庫的,要點清數量,做好遮蓋工作,防止雨淋日曬,避免造成損失。倉庫存放的材料必須做好防火、防潮工作。

  6、倉庫重地嚴禁閑雜人員入內。材料出庫必須填寫領料單,由工程項目經理簽字批準,領料人簽名。

  7、工具設備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帳。嚴格履行借用手續,并及時催收入庫。實行誰領用誰保管的原則,如有損壞,及時通知材料員聯系維修或更換。工程項目經理需要對材料倉庫管理進行不定期抽查,并建立記錄。

  八、施工過程中的其他管理

  1、工程簽證管理

  施工過程中對于各種提交的工程或費用簽證應由提出人簽字;工程部主管、工程項目經理及監理公司(如果有)進行初審簽字;設計院(如果有)、財務主管再審簽字;甲方相關人員、總經理終審簽字。有上述四方簽字(如果有)的工程簽證方為有效,否則不能進入決算。

  2、變更管理

  工程過程中,設計變更及施工范圍變更是無法避免的實際問題,設計變更應根據變化的大小至少提前24小時由相關提出人員書面提出申請,經設計單位、工程部主管、監理、甲方審核確認后方可進行更改,施工范圍、工程量變更應根據變化的大小至少提前24小時由甲方、施工隊長或工程項目經理書面提出申請,經設計單位、工程部主管、監理、甲方、總經理審核確認后方可進行施工。

  工程部經理負責審看變更圖紙及文件,技術支持工程師負責對施工隊長進行技術交底,施工隊長負責將變更圖紙及文件分門別類分發給相關施工人員,并做好技術交底工作。工程項目經理負責監督落實施工。

  工程項目經理(或技術支持工程師)應牽頭聯系設計單位進行設計變更,并得到甲方、監理的簽字確認,變更費用由工程項目經理負責與甲方、監理及設計單位交涉商定。

  3、施工結束后,施工隊長負責組織施工人員及時組織清場,將臨時設施拆除,剩余物資退場,由工程項目經理負責檢查。

  4、工程項目經理要及時辦理工程驗收及資產移交手續,施工隊長、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按規定做好工程檔案整理,并組織施工驗收及相關工程驗收及移交工作。

機構管理制度8

  一、培訓中心主任崗位職責

  1、負責組織、指導本機構所有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培訓。

  2、組織、指導本機構嚴格按照“統一規劃、歸口管理、分級實施、分類指導、教考分離”的原則,認真開展安全培訓工作。

  3、組織、指導本機構嚴格按照國家局和省局統一制定的安全培訓大綱和統一教材組織開展教學培訓工作。

  4、組織、指導本機構按照規定或行業標準、指導性標準收費。

  5、按規定配齊專、兼職教師,及時組織、選送符合教師資格條件的人員參加師資培訓并獲取教師資格證。

  6、組織、指導本機構建立、健全各項培訓管理制度。

  7、對本機構培訓秩序管理、培訓計劃執行管理、培訓人員組織管理、培訓質量保障管理、收費管理、師資管理工作負主要責任。

  二、教學質量管理制度

  1、凡承擔本培訓中心教學的教師,均應根據年度計劃做好各工種備課,均應在開課前備好課。備課做到五備,即:備大綱、備教材、備對象、備重點難點、備考點。

  2、教師必須認真撰寫教案,準備電子課件。

  3、教學管理人員不定期地認真對照大綱、課表、教案和“授課小結”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任課老師指出,對優秀和較差者,在月度考核時給予相應的獎懲。

  4、課堂教學規范,突出實用性。落實“從生產到科學,從科學到安全”理念。按規定對學員進行管理,對不聽講,不做筆記又影響他人學習的,及時通知班主任進行教育和處理。

  5、組織學員對授課情況進行評價,如實客觀地反映任課老師的優缺點。同時找五人以上的學員進行座談,認真聽取學員的意見和建議。對授課好的要組織大家學習,對缺點突出的要及時告知,并要求及時改正。

  三、培訓檔案管理制度

  1、嚴格按《檔案法》管理,依法辦事。

  2、全局安全培訓檔案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維護檔案完整與安全,便于社會各方面利用。

  3、檔案管理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職責分明,責任到位。

  4、各門、各類、各種載體的檔案,從立檔、歸檔、保管到銷毀,實行動態管理,規范操作。

  5、檔案的利用和公布,必須符合法定程序和局里的有關規定,簡化手續,提供方便。利用未開放檔案,按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未經同意,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公布。

  6、檔案管理的法定職責落實,依法自律,依法監管。

  四、教材使用發放管理制度

  1、根據教學計劃,教材統一由本培訓中心訂購,或經本培訓中心同意訂購其推薦的教材。

  2、教材存放于中心資料室,安排人員專管。建立教材入庫、出庫、臺帳,做到賬物相符。

  3、教材管理人員應根據教材使用情況,及時提出教材訂購計劃。

  4、開班前一天,班主任根據各班培訓人數,到資料室領取教材。

  5、教材出庫時,必須填寫教材領用登記表。填表要求字跡清楚、數量準確,不隨意涂改。

  6、開班后第四天,班主任必須將發放后多余教材退回資料室。

  7、教材管理人員應經常整理入庫教材,及時結算教材款。

  五、財務管理制度

  1、菁英教育培訓中心設立會計一名、出納一名。負責培訓中心的日常賬務管理。

  2、認真學習國家的'教育、財經方針政策和法規,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合理安排、使用培訓經費,認真貫徹《會計法》和《財政法規》。

  3、建帳、記賬、算賬、報賬等工作做到了手續齊全、數字準確、存檔規范。

  4、學員收費嚴格按物價局的統一規定和收費標準。

  5、出納負責辦理支票和各項費用報銷工作,會計負責各項開支的記賬工作。

  6、嚴格執行事前申請、事后報銷制度,不符合規定的不予支付。

  7、定期向本中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8、依照法律法規和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中心的財務、會計制度和財產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主動接受上級相關部門及主管部門的監督,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做出財務會計報告。

  六、后勤管理制度

  1、學校后勤服務定專人負責。

  2、切實搞好培訓期間供水、供電、衛生,及時維護、維修好設施、設備;提供必須的用品、用具等。

  3、物質采購須搞好市場調研,采購人員決不允許有徇私行為,否則,將追究采購人員的責任。相關物品采購,應做到先批后買,做到報賬手續齊全。

  4、后勤服務人員應樹立全心全意為學員服務思想,熱情、禮貌、文明、細心、周到,做到有問必答,急學員所急,想學員所想。

機構管理制度9

  1、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檢定,制定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2、具體組織制定、修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并檢查執行情況。

  3、傳達、貫徹上級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法律、法規、標準,以及上級的'工作布置。

  4、具體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上報等工作。

  5、明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個環節及責任人員,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

  6、具體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具體負責應急預案的演練;具體負責突發事件或事故的響應、處理、調查和報告等工作。

機構管理制度10

  為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切實維護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一條本辦法所稱醫保醫師是指執業醫師或有醫療處方權的執業助理醫師,在具有統籌基金支付資格的定點醫療機構注冊執業,愿意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離休干部醫藥費統籌服務,并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登記備案的醫師。

  第二條醫保醫師為參保人員提供服務時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熟悉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熟練掌握醫療保險用藥范圍、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標準,自覺履行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的各項規定。

  (二)認真核對參保就醫人員相關證件,做到人、卡相符,防止冒名就醫、住院等現象。

  (三)認真書寫門診(住院)病歷、處方等醫療記錄,確保醫療記錄清晰、準確、完整。

  (四)堅持因病施治的原則,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不誘導過度醫療。

  (五)堅持首診負責制,執行逐級轉診制度,不得診斷升級,不得推諉、拒收病人,嚴格入出院標準,不得以各種借口使參保人員提前或延遲出院。

  (六)嚴格落實住院參保患者每日費用清單制度,對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的藥品、診療項目和耗材等要告知住院參保患者,并經本人或家屬簽字同意。

  (七)認真審核參保人員就診記錄避免重復開藥、重復檢查,嚴格執行門診、住院帶藥相關規定。

  (八)能夠協助醫療保險部門開展的基金檢查、門診慢性病、門診大病評審等工作。

  第三條醫保醫師登記備案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定點醫療機構聘任的醫師,可隨時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市定點醫療機構醫保醫師申請表》,向所在定點醫療機構提供醫師執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定點醫療機構負責對醫師申報材料的收集、審核和匯總,并向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統一報送《市定點醫療機構醫保醫師申請表》、《市定點醫療機構醫保醫師申報人員匯總表》(含電子版),經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登記備案后,即可為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

  (三)市級統籌前確認的市本級醫療保險定點機構向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直接報送。其他定點醫療機構按所在行政區域分別報送,各縣區匯總后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第四條醫保醫師執業地點發生變化的,要按規定的程序,重新進行登記備案。醫保醫師退出定點醫療機構執業的,定點醫療機構要及時辦理注銷手續。經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批準多點執業的醫師,要分別向相應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第五條醫保醫師每年度初始積分為12分,考核時根據本年度考核查實的違規情形進行扣分,扣分分值記錄在考核年度,積分和扣分不跨年度累積,多點執業的醫保醫師在不同執業地點違規,扣分分值累計計算。

  第六條醫療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對醫保醫師醫保服務行為的監管,通過日常管理、網絡監控、專項檢查、費用審核、受理投訴舉報等途徑,對醫保醫師執行醫保政策、履行醫保服務協議以及醫保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第七條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扣分6分以下的,由醫療保險行政部門責成其所屬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誡勉談話;滿6分的,暫停醫保醫師醫保服務3個月;滿9分的',暫停醫保醫師醫保服務6個月;滿12分的,暫停醫保醫師醫保服務1年。暫停服務期限可跨年度執行。

  第八條第一次年度內醫保醫師累計扣12分以上的,一年后可重新進行醫保醫師登記備案;第二次三年后可重新進行醫保醫師登記備案;第三次不再進行醫保醫師登記備案。

  第九條醫保醫師被暫停醫療保險服務后要寫出書面檢查,報醫療保險行政部門并認真學習醫療保險相關政策規定,待暫停期滿后,可重新申請醫保醫師登記備案。

  第十條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統一負責全市醫保醫師信息管理工作,建立醫保醫師誠信檔案,對考核、違規處理等相關情況記錄在案。縣區發現的醫保醫師違規行為應及時向市醫療保險行政部門報告。市醫療保險行政部門應將處理結果進行備案,并定期對醫保醫師違規行為進行通報。

  第十一條醫療保險行政部門應在處理決定作出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將相關處理決定告知違規醫師所在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醫療機構自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告知違規醫師本人。

  第十二條醫保醫師對醫療保險行政部門做出的處理決定存在異議的,可在接到書面通知后15個工作日內通過所在單位向醫療保險行政部門提出意見,醫療保險行政部門應認真研究,必要時可組織專家合議后作出決定。

  第十三條定點醫療機構被中止或解除定點服務協議的,該醫療機構的醫保醫師服務權限同時中止或解除。

  第十四條非醫保醫師和取消登記備案的醫保醫師提供醫療服務產生的相關費用(急診、急救除外),基金不予支付,由所在定點醫療機構負責。

  第十五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制定本單位醫保醫師管理辦法。定期對醫保醫師進行醫療保險政策培訓,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課時,培訓情況應及時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通報。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不定期舉辦培訓班,重點對年度扣分較高的醫保醫師進行政策培訓。

  第十六條醫療保險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公開投訴電話,暢通舉報通道,及時掌握醫保醫師為參保人員服務情況。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機構管理制度11

  為保障我公司商學院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加強教師管理,促進公司快速發展,根據我公司教師管理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教師管理條例:

  第一章、聘用流程

  一、聘用原則

  1、人事部門負責原則,人事全面負責我司教職工的聘用工作,制定聘用方案并具體組織實施。

  2、部門協作的原則。

  3、資格準入原則,被聘用人員必須具備同聘任崗位相適應的文化程度和任職資格。

  4、競爭擇優原則。

  二、聘用對象

  具備同聘任崗位相適應的文化程度和任職資格。

  三、聘用條件

  1、身體健康,愛崗敬業,盡職盡責,務本求實,嚴謹治學,辛勤育人,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2、作風樸實,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身正是范,堪為師表。

  3、具有專科以上學歷,具有專業知識素質和業務能力水平,有理論和實踐能力。

  4、對電商有自己獨到見解,熱愛電子商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上崗:

  1、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2、不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或職責范圍內其他工作任務,給公司工作造成重大損失的。

  3、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的,影響惡劣的。

  4、有嚴重的違紀違規行為,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

  四、聘任程序

  1、由商學院根據教學需要,上報公司行政人事部門。

  2、行政人事部門和公司領導審核通過后,由行政人事部門負責統一招聘。

  3、公司發出招聘公告。

  4、應聘者自愿填寫招聘的資料。

  5、公司領導和教師代表進行實際考核,資格審查,擇優錄用。

  6、由行政人事部門辦理招聘手續,聘用期為一年,聘任期滿后,根據考核情況進行續聘和解聘。

  7、公司簽發聘任合同,發放聘任書。

  五、受聘人員待遇

  1、教師工資按公司教師工作規定執行。

  2、受聘人員工作時間按照公司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六、解聘

  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與聘任人員解除聘任:

  1、聘任期滿,工作調整。

  2、經考核,不勝任原工作崗位或不適應做原工作者,經轉崗仍不適應工作崗位。

  3、在任職期間,因受聘人員責任造成重大事故損失。

  4、觸犯法律、法規,受處理人員。

  第二章、考核標準

  教師考核實行月考核制度,并由公司領導、人事行政部經理以及電商實戰平臺與商學院負責人組成評定小組統一考核,具體考核細則如下:

  一、考核內容

  1、是否完成當日、當月工作。

  2、上課是否遲到、早退,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包括五5分鐘)罰款10元作為班級經費,遲到一次班主任提醒,兩次約談,屢教不改者解除聘任。

  3、工作是否被動應付,不能按期完成分配任務,工作效率低,造成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的。

  4、工作是否不負責任,出現責任事故,造成重大影響或經濟損失。

  5、上班時間是否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上課頻繁接聽電話、玩手機、串崗、玩游戲等。

  6、是否不聽從分配的,無故不參加教務例會。

  7、放假期間,教師兼行政人員是否不按部門要求完成日常工作。

  8、是否不團結同事,有挑撥、吵架、打架;觀看、傳播不良書刊、影碟等不文明行為。

  9、在完成本職工作中是否做出成績。

  10、在教育教學工作,是否服務質量高成績特別突出,為公司爭得榮譽,獲得師生好評。

  11、是否為公司整體教學工作獻計獻策,對教學工作提出合理建議。

  二、教師請假制度

  1、所有教師請假必須告知班主任后,報部門負責人審批,并報行政人事部核實登記,由班主任安排調課或代課。

  2、教師請假2天(含2天)的,部門負責人、人事經理視具體情況予以批準;請假2天以上,需報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

  3、所有教師請假除報備部門經理與行政人事部、填寫請假單,必須假前需提前告知班主任,安排調課或代課;若因突發性事件臨時請假的,需立即與班主任溝通,班主任安排老師代課。

  第三章、教師職責

  一、制定教學計劃

  1、每期開課后一周內制訂好教學計劃。

  2、制訂教學計劃前做到“三熟悉”:

  1)熟悉課程標準,明確教學要求和內容安排,明確前后銜接關系;

  2)熟悉教材,通覽教材,初步掌握教材的內在聯系;

  3)熟悉學生,通過分析學生原有情況,與前任教師交流,與學生交談或其他形式,了解學生各方面的情況,了解學生對教學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3、除教學進度可以在備課組范圍內基本統一外,教學計劃必須根據各班實際情況自行制訂;要求要明確,措施要具體。

  二、備課

  1、班主任提前1天發送第二日上課PPT,教師應及時備課,不備課不能上課。

  2、個人備課預設教學進程、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寫好備課筆記,又著眼于動態生成的觀點,從教學的實際需求出發,做好富有創意的筆記,重視其它課程資源的開發。每節課教案應體現:教學目標的編制,教學內容的安排(包括重、難點的處理),教學方法的考慮,教學過程的安排(包括課堂講解、提問、討論、練習、作業布置、課后活動等環節)及教學后記。

  3、備課中要體現新課程理念,在落實學生主體學習地位、優化自主合作探究學習方式、充分調動學生學習主動積極性等方面下功夫,不能照抄照搬參考資料。

  三、上課

  1、教師上課應自備課件,提前將課件拷至教學電腦。

  2、認真執行教學計劃,認真上好每一堂課,完成課時教學任務,不得曠課或任意調課。

  3、堅持“學生為主體,教師為主導,發展為主旨“的原則,強化目標意識、改進教學方法,教學內容重點突出,教學過程科學合理,有效運用現代教育技術,促進全體學生的發展。

  4、努力提高課堂教學藝術,具有廣博的理論和專業知識、扎實的教學基本功,教態親切自然,語言規范、簡練、生動,演示操作熟練準確。

  5、準時上課、準時下課,不影響學生課間休息。

  6、當日作業,應在課堂上宣布,并告知學員完成時間,同時將作業任務發給班主任由班主任發送學員QQ群中。

  四、作業批改

  1、認真批改作業,對學生作業中的突出問題,應作必要的摘錄和分析,及時進行評講。

  2、批改作業要規范化,對學生、對自己都要從嚴要求。

  3、作業批改要及時,作業在下次作業前要批改好,與學生見面。

  4、作業量要適當,作業題要精選。對不同水平的學生可以布置不同要求、不同內容的作業。

  5、注意改進批改方法,既要正確及時,又要收到實效。

  五、考查考試

  1、講授新課前要進行必要的檢查復問,作為平時成績的一項依據。

  2、講授新課后要及時檢查理解、掌握的情況,力爭當堂鞏固。

  3、學期末考試由教務處統一組織安排,其他時間考核練習由教師自行安排。

  4、嚴格考試紀律,不得事先暗示、透露考題,不弄虛作假,不營私舞弊。

  5、考查考試后及時總結教與學兩方面的經驗教訓,認真做好期末質量分析,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

  六、其它工作

  1、根據教書育入、管教管導的要求,科任教師遇有偶發事件須自己先行處理,而后報告班主任,或反映情況,或請求協助,不得向班主任推卸自己的教育責任。

  2、若因代運營或兼職需帶學員外出,應提前1天告知班主任,并報備部門與行政人事部;若事出緊急,應立即告知班主任,則事后應及時報備部門與行政人事部。

  3、相互聽課、觀摩。

  4、加強進修,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質,提高教學水平。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教學標準

  1、每節課都應有清晰而恰當的教學目標,教師必須圍繞教學目標組織課堂教學。

  2、上課要保證教學內容的科學性、思想性和系統性。

  3、要合理整合、利用教學資源,提高教學資源利用效率。

  4、上課要采用靈活多樣的教學形式,注重啟發式教學;要合理運用多媒體輔助教學,通過教學手段的.優化選擇,提高課堂效率。

  5、上課時要發揮學員的主體作用,強調師生之及學員之間多向、互動的信息交流。教師要把學法指導寓于課堂教學之中,營造積極互動的教學氛圍,為學員在教學活動中自主學習、體驗學習、合作學習與探究學習提供充分的空間,促進學員主動地、富有個性地學習。

  6、上課時要面向全體學員,關注學員的學習狀態和個體差異,指導學員扎實掌握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提高自主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7、教師須用普通話教學。教學語言要力求簡明、準確、規范。板書要工整、有條理、字體適中,以免影響學員的視力。

  8、應依據教案進行教學,把預設與生成的教學內容有機結合。合理利用教學時間,不得隨意增減課時,按時完成教學任務。

  9、課前要作好充分準備,帶會必要的教學用品,在上課鈴結束之前到達教室。

  10、注意自己的衣著儀表,做到整潔、端正。上課要精神飽滿,儀表端莊大方。

  11、教態認真,談吐文雅,語氣親切。不諷刺挖苦學員,更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12、各專用教室教師要安全使用器材、設備,嚴格執行有關管理制度。第五章、著裝管理

  一、著裝

  1、著裝莊重大方、整潔美觀、協調文雅。不得過于花哨、另類。

  2、不穿超短裙(膝蓋以上)、超短褲、吊帶裙及過于短小、開衩過高的旗袍。

  3、不穿露肩、露背、露腰、露臍、低胸、透視的服裝。

  4、穿鞋以低、中跟為佳,不穿鞋跟過高、鞋頭過尖的高跟鞋,不穿拖鞋(含涼拖鞋)。

  5、衣服要勤換、勤洗、勤熨,保持整潔、無異味,無過多褶皺。

  6、男教師上班不得著無袖背心、短褲。

  二、儀容儀表

  1、化妝要素、淡、雅,不濃妝艷抹,不噴灑氣味濃烈的香水。

  2、不過度染發(黑色除外),不留夸張、怪異發式,男教師不留長發。

  3、不蓄長指甲,不染指甲(包括腳趾甲)。

  4、不佩戴過于夸張的飾物(頭飾、耳飾、項飾、胸飾、腕飾等)。

機構管理制度12

  1目的

  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足夠的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并規范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與人員任命工作。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焦化廠各級安全管理生產人員、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本制度適用于焦化廠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的原則

  3.1相應性原則:與本廠行政機構相匹配,根據年度機構調整情況對安全管理機構作相應調整。

  3.2分級設立的原則:設立的安全管理機構為廠級、車間級、班組(工段)(工段)級。

  3.3首長負責制原則:各級安全管理機構的第一責任者,即各部門負責人。

  3.4設立常務管理機構的原則:一般設立專門的安全辦、或由專業管理部門作為兼管的常務管理機構。

  3.5職能全面的原則:即企業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應覆蓋包括廠內的所有工種、部門及崗位。

  4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要求

  4.1安全管理機構的配置應滿足安全生產管理的需要,能夠有效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4.2安全管理機構成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培訓,并考核合格。

  4.3安全管理機構要每月召開兩次安全專題會議,審查安全工作進展和確定方案,協調解決存在的安全問題。

  4.4安全專題會議內容必須有專門的會議記錄。

  5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構成

  5.1根據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的原則和焦化廠實際情況,分級配置安全管理人員。

  5.1.1廠安全領導機構為焦化廠安全生產領導組。

  5.1.2廠安全管理機構為安環科。

  5.1.3部門負責人和車間主任為本部門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5.1.4各班組(工段)(工段)長為本班組(工段)(工段)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5.2廠安全生產領導組人員構成

  焦化廠安全生產領導組組長應由廠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應由廠主管安全負責人擔任,安全生產領導組成員應至少包含各部門(車間)主要負責人。

  6安全管理機構的職責

  6.1廠安全生產領導組的職責是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組織廠內各種安全檢查活動,主動發現事故隱患,監督安全責任制的落實等,專門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計劃與布置、監督與檢查、總結與考核。

  6.2安環科的職責

  6.2.1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業衛生、防震減災、消防等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在分管安全環保副廠長的領導下開展安全、環保、消防管理和監督工作。業務上受公司安環處指導。

  6.2.2組織制定或修訂全廠安全、環保、消防、綠化、職業衛生等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6.2.3負責編制全廠年度、中長期、月、旬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業衛生、防震減災、消防、綠化等計劃,并按計劃實施開展工作。

  6.2.4組織全廠安全、環保、消防、綠化檢查。協調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計劃,并監督檢查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

  6.2.5負責對新入職的員工進行廠級安全教育;負責組織檢查全廠各單位、各層次安全教育培訓。

  6.2.6負責各類事故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參加各單位上報的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認定工作。負責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分析與處理。

  6.2.7參與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及大修、技改技措項目的勞動防護設施“三同時”審查、驗收,保證符合職業健康安全要求。

  6.2.8負責做好職業衛生管理工作,定期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職工進行崗前、崗中、崗后體檢,并建立職工職業健康檔案。

  6.2.9對全廠重點危險源(點)的安全運行進行監督檢查,深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糾正違章;督促并協調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6.2.10對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評比,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及時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開展安全技術研究,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化安全管理辦法。

  6.2.11負責審核各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并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活動。

  6.2.12對鍋爐、壓力容器、起重設施等特種設備及各類安全附件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并監督檢查有關單位搞好安全技術裝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

  6.2.1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加強安全工作基礎建設,建立各項安全管理臺賬;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指導基層安全工作。

  6.2.14負責組織全廠環境綠化及管護工作,并監督檢查各單位環境綠化管護工作。

  6.2.15負責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總結推廣環境保護管理的先進經驗及污染物防治管理。

  6.2.16負責全廠環境監測工作的監督、檢查,監督各生產單位廢氣、廢水等污染物達標排放,并實行清潔生產。

  6.2.17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并對各生產單位和部門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查,一旦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

  6.2.18本單位費用指標的控制。

  6.3部門(車間)負責人的職責

  6.3.1貫徹執行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全面領導本部門(車間)安全生產工作。

  6.3.2落實部門(車間)安全生產目標,開展具體的實施工作。

  6.3.3參與廠召開的各類安全會議,向本部門(車間)員工傳達廠安全指示精神;組織召開部門(車間)安全會議。

  6.3.4協助、配合廠安全生產領導組進行安全工作檢查,落實安全整改措施。

  6.3.5組織部門(車間)開展、參與安全培訓。

  6.3.6組織開展部門(車間)的隱患排查工作,并落實整改情況。

  6.3.7完成上級部門臨時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務。

  6.4班組(工段)(工段)長職責:

  6.4.1貫徹執行廠安全管理制度。

  6.4.2負責班組(工段)(工段)日常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工作。

  6.4.3負責日常安全檢查,實施對安全隱患的整改。

  6.4.4負責落實本班組(工段)(工段)所屬設備(含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6.4.5組織參與廠各類安全培訓與安全學習。

  6.4.6組織開展班組(工段)(工段)安全文明生產,保持作業現場整潔、安全。

  6.4.7及時報告本班組(工段)(工段)安全情況。

  6.4.8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務。

  7人員的任命

  7.1依據特點書面任命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消防負責人、應急救護隊員、事故調查員等。

  7.2被任命的人員必須理解并履行其職責與義務,并有任命書。

  7.3被任命的人員必須接受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并考核合格。培訓內容包括:

  7.3.1安全生產管理培訓。

  7.3.2標準化系統評價培訓。

  7.3.3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培訓。

  7.3.4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培訓。

  7.3.5事故、事件調查技能培訓。

機構管理制度13

  1、機構設立:

  省指揮部——總監辦——駐地辦——施工單位逐級設立安全管理(監理)機構。

  2、省指揮部和總監辦職責:

  省指揮部負責對麻竹高速公路大隨段施工安全工作的全面監管。其管理職責和工作要點為: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及時轉發上級安全生產文件,根據工程進展和季節性施工特點即時部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審查投標監理單位、施工企業的資質和安全生產條件,與參建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3)督促監理單位認真履行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監督施工單位依據法規和合同落實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4)加強與各級政府、相關部門的協調,爭取理解與支持,協助施工單位創造良好的安全管理環境。

  5)監督、保障安全生產費的正常使用和支付,建立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3、駐地辦職責:

  駐地監理辦負責對工程施工安全進行全方位、全工序、全程、全員監理,對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駐地辦主要負責人對所管標段的安全監理工作全面負責。

  駐地辦安全管理職責和工作要點為: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上級主管部門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做到令行禁止。

  2)編制安全監理計劃,依法依規組建安全監理機構、配備監理人員、建立安全監理責任制,組織實施日常安全監理工作。

  3)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和落實施工安全管理相關制度,督促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監督施工單位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執行施工安全規范和標準。認真做好施工單位安全管理的考核工作,及時將考核結果送省指揮部備案。考核結果與安全生產費用支付和風險管理基金掛鉤。

  4)負責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危險性較大的工程作業加強巡視檢查。組織督促施工單位編制有關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并進行專家論證。負責審查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對不稱職和不合格的人員責令其更換。審查施工單位的特種設備是否按照規定進行檢驗檢測、注冊登記。

  5)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對各種違規行為及時制止糾正,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現場處理。當發現有危及施工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安全管理嚴重失控時,應及時下達停工令,責令施工單位整改,并及時向總監辦和主管部門報告。

  6)負責施工生產中各種不安全因素的分析和防控,盡力避免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參與對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監督施工單位對安全事故的處理。發生事故應及時報告并維護好事故現場。

  7)負責及時、真實、準確填報安全監理日志和監理月報,建立安全監理檔案,主動接受省指揮部和上級行業主管部門的檢查,及時反饋各類安全生產信息,確保信息暢通。

  4、施工單位職責

  施工單位全面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其安全管理職責和工作要點為:

  1)嚴格執行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認真履行法律法規和合同文件規定的承包人應履行的安全職責。

  2)積極配合各級主管部門和省指揮部、駐地監理辦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監理下達的安全生產指令、并按要求落實到位。

  3)建立并落實相關制度,真正做到安全管理制度上墻、安全操作規范到崗、安全警示宣傳到點、安全責任落實到人、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這些制度包括: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條件審驗制、安全教育培訓制、安全技術交底制、專職安全員管理制、安全費用保障制、設備進場驗收登記制、施工現場危險告知制、安全操作規范制、班前班后講評制、工地安全例會制、專項方案評審論證制、安全隱患排查制、安全信息反饋制、事故應急處理制、防護用品和設備安全查驗制、意外傷害保險制、安全檢查考核制、安全生產獎懲制等。

  4)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足額配備具有資格的專職安全人員,落實安全生產費用,建立安全工作組織體系、責任體系、管理體系和考核體系,具體組織實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5)加強施工安全自檢工作,強化現場和細節管理,開展全工序、全程、全員安全管理,及時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確保施工安全有序、順利進行。

  6)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測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做好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論證、審查工作,落實特種作業人員資質審查和機械設備安全查驗,加強對各類工程施工爆破、高空作業、懸臂澆注、高墩、高邊坡、大型模板、大型吊裝以及跨鐵路、公路、管道、電纜等施工作業的安全防范,認真落實崗前培訓制度,切實做好安全防護,努力消除重大安全隱患。

  7)組織制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行預案演練,按規定報送事故信息,配合有關方面妥善做好事故現場救援、事故現場處理工作,事后向省指揮部和相關部門遞交書面報告和整改措施。

機構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積極推動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發揮公共機構在全社會節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和《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公共機構,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節能,是指通過科學管理、技術改造、合理利用、優化能源消費結構等途徑,以最小的能源消耗取得最大的使用效益。

  第四條 深圳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是全市公共機構節能的決策機構,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各區要設立相應的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負責本區節能工作的決策、統籌、協調和監督。

  第五條 市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的指導下,負責市本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計劃、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在市、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的指導下,負責區本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計劃、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系統各級主管部門在同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的指導下,開展本級系統內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第二章 公共機構職責

  第六條 各級公共機構負責人對本單位節能工作負責,實行目標責任制和綜合考核評價制度。

  各公共機構應建立詳細的能源消費統計制度,聯絡員負責將本單位的年能源消費數據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第七條 各級公共機構應當實行能源管理崗位責任制和能源消費計量報告制度,實行能源消耗成本管理。指定專人負責能源消費統計,如實記錄能源消費原始數據,建立統計臺賬,至少每年報送一次本年度能源消費統計表,同時報送能源消費統計分析報告。

  第八條 公共機構應當采取以下具體措施,加強日常節電管理:

  (一)減少空調用電。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空調室內溫度控制的規定,夏季空調溫度設置不得低于26℃。下班前半小時提前關閉空調。

  (二)減少照明用電。辦公建筑應當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節能照明燈具,優化照明系統的設計,采用限時開啟、間隔開燈等方式改進電路控制,推廣應用智能調控裝置,嚴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裝飾用照明,除重大節日或有關部門通知外,夜間不允許開燈亮化辦公區域的景觀照明。

  (三)減少辦公設備電耗和待機能耗。電腦等辦公設備應設置為不使用時自動進入低能耗休眠狀態。復印機背面排氣孔與墻面最少保持10公分距離,以利散熱。停用辦公設備1小時以上的,應關閉設備電源。每天下班時,應關閉辦公用電設備的電源插線板總開關或撥下電源插頭。網絡機房、食堂、開水間等部位的用電情況應進行重點監測,實行科學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四)減少電梯用電。電梯系統應當實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設置電梯開啟的數量、樓層和時間,加強運行調節和維護保養。

  第九條 公共機構應當采取以下具體措施,加強日常節水管理:

  (一)節約用水。加強用水設備的.日常維護管理,定期檢查更換老化供水管線,安裝或更換節水型龍頭和衛生潔具,杜絕水龍頭跑冒滴漏造成的“長流水”現象。嚴禁使用高壓自來

  水沖洗地面、設備、器具和車輛。各單位內部綠地養護應根據季節和天氣變化情況,科學適時灌溉,提倡微灌、滴灌等方式。

  (二)提倡中水回收。鼓勵建立再生水回收利用系統和雨水收集系統,將雨水和城市污水、廢水作凈化處理后,成為達到國家標準的“中水”,并進行回用,減少用水量。

  第十條 公共機構應當采取以下具體措施,加強公務車輛節油管理:

  (一)實行編制管理。嚴格控制公務車輛保有數量,按規定標準配備用車,新購公務用車優先選購節能環保型和清潔能源型汽車。嚴格控制高油耗公務車輛的購置。

  (二)推行一車一卡制度。公務車輛統一實行定點維修、定點保險和定點加油,推行一車一卡、專卡專用的智能IC卡加油制度。嚴格執行公務車輛百公里耗油分類控制標準,推行單車能耗核算制度,定期核定行駛里程、用油額度、運行費用支出。

  (三)規范駕駛。堅持科學、規范駕駛,按時保養,減少公務車輛部件非正常損耗,降低公務車輛維修費用支出。合理安排公務車輛出行線路和用車人員搭配,盡量減少公務車輛空駛里程。禁止非公用途使用車輛,嚴格執行公務車節假日封存停駛制度。

  (四)推進公務車服務社會化。加快機關班車、接待用車和公務車使用制度改革,鼓勵工作人員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機動交通工具出行。

  第十一條 公共機構應當定期開展節能宣傳活動和崗位培訓,增強工作人員的節能意識,培養節能習慣,提高節能管理水平。

  第十二條 市政府采購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以國家節能清單所列節能產品、設備為主的政府集中采購名錄庫,優先采購以再生材料生產的產品和通過環境標志認證的產品。

  第十三條 為公共機構服務的物業公司,每年應當明確提出具體節能管理目標、要求和措施,并由業主單位進行監督。

  第三章 監管部門職責

  第十四條 市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按照管理權限,根據不同行業、不同系統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綜合水平和特點,制定能源消耗定額;市、區財政部門應當根據能源消耗定額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標準。

  第十五條 市、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重點用能單位進行能源審計,并根據審計結果制定相應的節能改造措施和計劃。建筑能源審計數據可從我市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平臺中采集。

  能源審計內容包括公共機構節能負責人和節能崗位落實情況,年度節能目標和實施方案的制定、落實情況,能源消費計量、監測和統計情況,能耗定額完成情況,節能改造情況,公車配備和使用情況。

  第十六條 市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和市住房建設部門應當共同承擔全市公共機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和能耗監測任務,明確投資收益分析和節能指標,并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 在適當范圍內,逐步開展合同能源管理工作,鼓勵公共機構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進行節能改造,鼓勵專業節能服務機構和企業參與政府機關的合同能源管理。第十八條 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制定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目標考核的具體辦法,組織、協調公共機構節能的各項監督、檢查、考評和公示工作,并納入全市單位GDP能耗考核體系。

  第十九條 市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會同財政、發展改革、住房建設、水務、交通等相關部門對公共機構節電、節水及公務用車節油情況進行檢查,并對檢查不合格單位予以通報批評。第二十條 公共機構年終節能考核采取單位自查、現場核查、專項檢查、跟蹤檢查、書面調查和重點抽查等方式進行。

  具體程序是:

  (一)自查申報:各單位先行年終自查,根據節能目標完成情況作出書面說明。

  (二)考核評議:由市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成公共機構節能考核小組,采取聽取匯報、實地調查、查閱相關資料、分項打分等方法,對年度節能工作指標完成情況進行量化考核,形成初步考核意見。

  (三)匯總上報:由考核小組匯總初步考核意見,并將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向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報告。

  (四)獎勵處罰: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根據考核情況,核定各單位考核結果,并提出獎懲意見,報市政府批準。

  第二十一條 節能考評結果經報請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同意后,應當予以公示或通報。

  對涉及重要工作機密或不宜公示結果的單位,可由本單位向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申報予以免除公示或通報。

  第二十二條 公共機構對考核結果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向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受理部門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公示信息出現錯誤的,經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核證后,在公示或通報媒體上進行更正。

  第二十三條 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應當設立節能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公眾對浪費能源行為的舉報和投訴,并在接到舉報和投訴后15個工作日內組織處理,將處理情況及時向舉報人和投訴人反饋。

  第四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四條 對自愿實施節能改造的公共機構,改造項目可按有關規定予以資助。第二十五條 公共機構完成節能改造項目且正常運行一年后,項目年節約經費(財政資金安排部分)可作為獎勵資金按每年20%的比例、連續3年返還給被改造單位,用于該單位節能減排相關支出。獎勵資金由各單位在申請下一年度預算時一同申報,并在下一年度預算中作為該單位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支出。

  第二十六條 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節能改造的公共機構,可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第二十七條 對阻礙節能檢查、未按時報送能耗數據、提供虛假數據的公共機構,按《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第三十七條予以處罰。

  第二十八條 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節能不合格的單位,由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予以通報批評,并下達節能整改意見書,限期整改;對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并由市財政部門按當年全市節能規劃目標相應減少該單位下一年度的能耗核撥財政資金。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文件下發之日起施行。

機構管理制度15

  一、關于飲食

  廚房內應設置相對獨立的洗消、主食加工、副食加工和食品冷凍、冷藏等區域。有相應的防蠅、防塵、防鼠以及防范其它有害昆蟲的設備或者設施,配備固定洗碗池、洗菜池以及反腐、消毒設施,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容器必須做到標識明顯,生熟分開使用,用后洗凈,保持清潔,定期消毒。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餐具在每餐前必須經過清洗消毒,消毒后的餐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必須分開存放,保潔柜上應有明顯標志,餐(飲)具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衛生。食品必須當餐加工,不得使用隔餐的剩余食品;嚴禁提供未經燒熟煮透的食品;食品應放在有防塵、防蠅措施的容器內。

  二、關于休息區

  1、場所的面積與接待學生數量相適應。一人一床,床與床之間有一定間距,不得設置通鋪。

  2、室內電線線路定期檢查,是否有裸露線頭。及時整改

  2、學生休息場所必須安裝機械通風設施或換氣裝置,每日開窗通風至少兩次,每次時間不少于30分鐘。

  3、衛生間設洗手池、蹲便池,地面用防水、防滑材料鋪設,每日應對地面、洗手池、便池進行清洗消毒。

  三、日常安全管理

  1、校外托管班應建立食品安全、衛生和其他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相關的食品安全、衛生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應在用餐場所和休息場所公示,接受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2、校外托管班應當建立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報告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對辦班場所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施等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

  3、校外托管班應當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生非正常或擅自離開托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等行為的學生,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和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要建立學生交接制度,不得將晚離托管的學生交與無關人員,學生沒有離開托管之前,應當有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值班、巡查,保證學生在上學路上的交通安全。

  四、安全事故處理

  校外托管班應建立安全事故處理及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或者其他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和處置機制。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應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并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食品藥品監督、工商、衛生、公安、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食品藥品監督、工商、衛生、公安、教育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