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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項目制度整理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項目制度整理,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項目制度整理1
第一條制定目的
為規范本公司項目部班組的管理,使生產活動能安全有序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項目部班組成員。
第三條班組機構人員設置及其職責
班組機構按規定設置齊全。班長負責班組全面工作,其他組成人員分工明確,職責明確,如因職責不清影響工作,分析原因追究當事責任人。具體人員分工及其職責如下:
1、班長職責
(1)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執行上級指示,一切行動聽從指揮,做到令行禁止;組織好班組工作,協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搞好班組管理,完成各項生產技術指標,管好所轄設備、器材及工器具;
(3)抓好全班技術培訓和經常性安全教育;加強基礎工作,積極推行標準化管理,開好班前、班后會和安全分析會。
(4)做好考核和獎金分配工作,做到考勤、考核、分配“三公開”;
2、技術員職責
(1)編制本班組設備的工藝質量卡及規程;
(2)匯編大小修項目的進度以及檢修流程,并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3)編制班組培訓計劃,完成各項培訓任務;
(4)組織班組成員學習所轄設備的技術規范、熟悉設備情況及規程制度等。
3、安全員職責
(1)負責本班組的安全臺賬記錄;
(2)監督、制止現場作業中的違章行為;
(3)按時進行安全周活動;
(4)對現場作業環境中出現的不安全問題,準確匯報班長;
4、宣傳員職責
(1)真實、及時宣傳本班組的先進事跡,以及工作成績、活動等;
(2)負責班內人員的政治學習,以及了解新形勢,開拓思想;
(3)積極、主動向宣傳部供稿,每月不少于xxx篇。
5、材料員職責
(1)做好本班的工器具、材料的領用發放;
(2)不準私自挪借、支出工器具及材料,對庫中的材料、工器具一定要妥善保管好;
(3)及時了解掌握現場所需材料、工器具以及本班組的庫存數量,隨時保證現場檢修所需材料的供應。
6、考勤員職責
(1)負責本班人員的考勤登記;
(2)協助班長登記班內成員的病事假、加班等;
(3)負責工資、獎金的領取發放;工資、獎金表一定要詳細、正確無誤。
第四條具體管理制度
一、勞動紀律管理
1、XX嚴格執行工藝紀律,文明生產、文明施工,如因違反操作規程或野蠻作業面而造成的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負全責。
2、上班時間不得溜班、竄崗,不得在施工場地追逐打鬧,不得在上班途中無故滯留宿舍。
3、保質保量完成當天的'下達任務,不能完成任務的扣除xx天考勤。
4、施工人員不得酗酒打架,發現一次除在項目部工程例會上通報外,扣除本月基本工資。
二、安全生產管理
1、安全教育制度
(1)工人上崗前必須通過公司、項目部、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應針對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機械性能及安全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等進行學習了解,然后由分公司統一試卷進行考試,合格后方準上班施工。
(2)上班前安全教育:班組長應針對當班的重要工作內容,結合作業環境,氣候條件對本班職工交待操作中各個環節應注意事項與特殊工種的配合等。
(3)上班前安全檢查:每天上班前班組長或安全員檢查每個職工的勞動防護情況,每個崗位周圍的作業環境是否無患,各類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根據公司每月檢查XX次的精神,項目部每個月的XX日、XX日對工地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大檢查。
(2)檢查由項目經理或安全員組織,施工員、各工種班組長必須參加,根據實際情況,抽調特殊工種人員參加各項目檢查。
(3)檢查中發現隱患必須當場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做到“定人、定時間、XX定措施”,由安全員落實并做好復查工作。
公司項目制度整理2
第一條總則。
(1)城市合伙人合伙期限一般為二年,城市合伙人協議實行一年一簽制,各地原則上只設一名市級城市合伙人。
(2)本制度規定公司特許城市合伙人(以下稱城市合伙人)權限、運作及業務處理等相關事項,旨在使公司與各城市合伙人之間保持良好合作關系,促進雙方共贏發展。
(3)城市合伙人經公司授權并自合伙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應嚴格依照協議的規定和公司市場部門的要求,在獨立經營的原則下,負責合伙區域內的市場銷售、宣傳促銷、售后服務、外部環境協調等相關的業務運作及業務處理。
(4)城市合伙人應遵循公司的規定,不得做出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5)各城市合伙人應積極收集本行業信息,尤其是公司產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場銷售情況,及時反饋市場信息,以利于公司對企業及產品形象做宣傳,進一步加強銷售網絡的建設和管理。
(6)城市合伙人在各自合伙城市區域內,應積極辦理產品入市手續,妥善處理與客戶的關系,并做好建檔工作,同時積極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條合伙要求。
(1)應具備良好的經營規模、辦公條件、設備及人員,有固定的營業場所,良好的資信能力和商業信譽。
(2)各城市合伙人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在所轄管區域內進行業務運作及處理。
(3)愿意專心經營公司產品,并對產品、市場充滿信心。
(4)能夠誠實經營并接受公司的經營指導,保持與公司戰略決策的一致性。
(5)全面贊同公司各項制度,并能積極參加公司為各城市合伙人所舉辦的各種活動。
(6)必須具有一定的銷售網絡,有能力在短期內將產品市場拓展開。
第三條提交資料。
(1)合伙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合伙預付貨款10萬元。
(3)本地批發、零售網絡情況。
(4)產品區域市場推廣計劃。
第四條合伙人申請程序。
(1)城市合伙人評估表打分通過
(2)城市合伙人政策的確認
(3)城市合伙人協議簽訂
(4)業務執行
(5)每年一需重新評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城市合伙人資格權限。
第五條城市合伙人權利和義務。
各經營者在成為公司的合法城市合伙人后,可享有如下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1)區域獨家銷售運營公司產品。
(2)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地區銷售任務;
(3)使用公司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4)使用公司商譽開展廣告宣傳、市場推廣活動。
(5)維護公司及其產品在城市合伙區域內的良好形象。
(6)接受公司經營計劃的指導。
(7)配備必備的銷售人員并負責對上述人員定期進行業務培訓。
(8)全面負責合伙區域內的市場拓展等業務運作及處理工作。
第六條市場運作
項目立項報備
(1)城市合伙人在市場開拓經營過程中應時刻注意進行充分的市場調研以取得項目信息及其基本資料。
(2)城市合伙人在取得項目信息及其基本資料后,應填寫“項目報備申請表”向公司申請項目報備,公司經過審查,符合下列條件的一般應在當天回復(特殊情況要求時應立即回復),若報備有效,公司給予登記號并填發“項目報備登記號通知單”,再登記在“項目管理臺帳”上,無登記號的項目公司不予保護。
公司應按“項目報備申請表”逐欄詳細填寫項目信息及其基本資料。
報備的項目名稱必須是使用方(終端客戶)所用的詳細的項目名稱。
項目所涵蓋產品為公司標準產品或經初步確認為公司力所能及的非標產品。
(3)項目報備的原則是誰報備誰負責,取得項目報備登記號的城市合伙人即對該項目負責。對報備以后執行不力的,公司有權強制調劑。
(4)城市合伙人應與該項目保持聯系,認真評估項目的成交熱度,準確及時地反映在項目跟蹤臺帳上。
(5)對于報備有爭議的項目,應按下列原則,由各城市合伙人部自行協調解決。無法協調解決時,由公司最終裁決,裁決原則:一般情況下,有爭議的項目由總部按“報備時間優先”的原則來裁決其歸屬。
(6)未設合伙的地區公司鼓勵城市合伙人積極開發市場,對已設城市合伙人的市區公司禁止城市合伙人跨地區從事業務活動。若特殊項目確需跨地區操作的,應嚴格按照如下制度辦理:
應先經得項目所在地區城市合伙人同意。若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應簽署書面的業績、提成、費用及相關配合支持等事宜的分配方案,報總部備案。
對于有爭議的項目按“所屬地優先”的原則來裁決其歸屬,在所屬地分部未報備及介入的情況下,按“報備時間優先”原則,屬后續項目按“已操作成功的城市合伙人(業務員)優先”;非所屬地城市合伙人之間的項目爭議地區仍按“報備時間優先”的原則來裁決其歸屬。
(7)項目報備申請表自報備成功之日起六個月內為報備有效期,超過六個月的項目應重新報備。在重新報備前,應認真檢查項目最新進展和最新資料,以確保項目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8)嚴禁竄單、賣單、搶單及違規跨區操作,一經發現,責任人員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接受相應的管理處罰。
(9)負責項目立項報備的'經辦人員和知情人員,對項目的報備情況負有保密責任,如因為經辦人員或知情人員的泄密造成城市合伙人之間的項目爭議或項目信息的外泄,經辦人員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接受相應的管理處罰,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0)城市合伙人由于立項報備手續不齊全或立項報備不及時,造成下列后果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11)在業務所屬地內部,不顧項目立項報備規則,盲目代表公司競爭性地開出價格條件和商務條件,造成公司銷售收入和商務條件的降低或損失,一經查實,由責任人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按立項報備規則重新決定項目的歸屬。
(12)不顧項目立項報備規則,在自身業務所屬地以外地區,有意或無意地、競爭性地開出價格條件和商務條件,造成公司銷售收入和商務條件的降低或損失,一經查實,由責任人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按立項報備規則重新決定項目的歸屬。
(13)不顧項目立項報備規則,將原本可屬于自己的業務項目轉賣他人(公司內部或外部),替他人偽造銷售業績,套取現成的經濟利益,一經查實,公司將追回其非法所得,并給予相關責任人雙方追加其非法所得1~2倍的經濟處罰。
第七條日常工作。
(1)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公司提出書面訂貨計劃,以保證產品的及時供應。
(2)城市合伙人每月初須做出書面的市場拓展計劃并報公司市場部備案,以便獲得必要的協助和支持。
(3)每半年(6月底)向公司提交當月的工作報告(市場總結)。
(4)以每半年一次將合伙區域內網絡狀況及銷售狀況做出說明并提交公司市場部。
(5)每年12月30日前做出所合伙區域市場的預測報告(包括對競爭對手的分析、未來市場預測、政府主管部門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銷售目標、工作計劃及對公司的工作建議書。
(6)城市合伙人須按公司制訂的銷售任務進行月、季度或年度銷售,以確保產品在該區域的市場銷售量和市場占有率達到預期目標。
(7)季報。各城市合伙人均需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之前,將上季度銷售報表報至公司市場部;各城市合伙人以季度為單位做季度總結,反映市場開拓及經營中的各項問題。
(8)年報。以年為單位進行總結,采取年終城市合伙人大會的形式進行,其結果作為年終考核城市合伙人資格使用。
第八條保密。
(1)公司實行“同業禁止”的原則,未經同意,城市合伙人不得多頭銷售與公司相類似的產品,更不得將有關銷售的任何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嚴守雙方交易過程獲悉的所有商業秘密。
(2)無論合伙協議終止與否,城市合伙人均不得泄露本公司的任何商業秘密,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九條銷售管理
(1)本公司負責建立與城市合伙人之間的溝通與聯系渠道,不定期地向城市合伙人提供宣傳資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廣方案與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充分尊重城市合伙人在銷售合伙協議書指定的區域內的合伙銷售權,但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將保留在該區域內發展第二家城市合伙人的權利。
①年終匯總清算時,城市合伙人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責任總額。
②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試用時。
③城市合伙人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市場工作無法正常開展。
④國家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發生時。
⑤遇有重要客戶投訴,經確認屬城市合伙人操作不當。
⑥其他嚴重損害本公司形象與產品形象的行為發生時。
(3)城市合伙人須保證完成約定的銷售目標額。在約定時間段內,城市合伙人未能達到約定目標且差距較大時,公司有權無條件取消其合伙資格,終止其合伙協議。
(4)城市合伙人需于每季度末通報銷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銷售計劃書,每月提供銷售、庫存統計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銷售計劃目標書。
(5)對于沒有設立城市合伙人的地區,其他城市合伙人應與本公司取得溝通,得到書面許可后,可向該區域供貨并有義務維護當地價格情況,當該地區設有城市合伙人后,應停止向該地區供貨或通過相應渠道轉給合法城市合伙人。
(6)各城市合伙人須按合伙協議的規定努力完成業務目標,在完成市場目標的同時,認真搜集市場信息。公司會將市場信息搜集反饋情況作為城市合伙人考核的一個指標,市場信息的質量將影響雙方的持續合作。
①達到年度銷售目標,且無任何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發生,按要求反饋市場信息,雙方可續簽下一年度的合作。
②達到年度業務目標,無任何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發生,但市場信息反饋工作一般,將重新評估合作資格。
③未達到年度業務目標、違反本管理辦法或不反饋市場信息的城市合伙人,將考慮取消合伙資格。
(7)城市合伙人應積極宣傳本公司企業形象,及時向客戶介紹產品及新推出的其他產品。把本公司及系列產品迅速推向市場。
(9)市場運作過程中,各城市合伙人在接到市場投訴時,應及時做好記錄,并報公司相關部門妥善處理。
第十條銷售返點(年度銷售額合伙價計算的銷售總額)
(一)第一年成市級合伙年銷售額未達到200萬元的按銀牌合伙。
(二)年度銷售額達到200萬元及以上的晉升為金牌合伙。
(三)年度銷售額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晉升為鉆石合伙。
(四)年度銷售額達不到100萬元的退級為銅牌合伙。
(五)年終按年度銷售額返點:鉆石合伙返10%;金牌合伙返7%;銀牌合伙返5%。
第十一條交易與結算。
(1)合伙預付貨款。城市合伙人均需按規定交付一定的預付貨款,并在合伙協議簽訂時交至本公司。此貨款金是城市合伙人的發貨、資信保證。合伙關系終止時,將預付貨款退還原城市合伙人。
(2)交貨。公司會依據城市合伙人提出的書面訂貨申請或與簽訂的供貨合同進行供貨。
(3)價格。城市合伙人對外銷售需嚴格執行統一的出廠價格。
(4)貨款。貨款原則上通過銀行轉賬支付。貨款的繳付以財務部收到為期限。
財務部書面通知市場部,市場部才能發貨。
(5)退貨。如貨物確因本公司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格,或貨物發運型號、品種不符,公司負責退貨或調換。
第十二條考評與輔導。
(1)將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對各城市合伙人經營狀況進行考評,考評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①業績情況:聽取各城市合伙人區域市場的業績報告和業績展望。
②產品售后服務及客戶投訴情況。
③本地區競爭對手動態分析。
④制訂政策的執行結果。
⑤每半年或一年進行一次城市合伙人資格的考評,合格者連任,不合格者撤銷。
(2)對城市合伙人的輔導辦法。
①制訂城市合伙人管理制度。
②提供產品系列宣傳品等資料。
③提供各項管理制度、市場運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④針對業績較差地區的城市合伙人,可做“專項研究”,找出病因,對癥下藥。
⑤協助各城市合伙人擬定針對區域市場的促銷方案,以及協助舉辦產品推廣、訂貨會等。
⑥接受各城市合伙人及其重要客戶的咨詢,解答各類經營、管理問題。
第十三條違規處罰。
(1)各城市合伙人在經營過程中,采取不合作態度或者有損害產品信譽行為時,視情節輕重,將對其提出書面警告,直至取消其合伙資格。
(2)未按有關規定和本制度開展工作的,但暫時尚未造成損失的,將提出書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連續兩年達不到規定銷售責任額時,合伙資格自動取消。
(4)未經同意,合伙銷售產品相類似產品的,公司將提出書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將直接取消其合伙資格。
(5)不遵守指定的銷售區域,以非指定價格在其他銷售區域銷售產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規定執行,造成與其他銷售合伙糾紛時,將視其情節輕重,處以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取消其合伙資格,情節嚴重者將移交人民法院裁決。
(6)違反保密義務,導致公司一般損失的,將合理評估損失額度,公司對其進行5000元以內的經濟處罰(一般損失是指損害公司商譽,但不足以影響公司在該區域的形象及產品形象的;或者經濟利益損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將本協議的內容透露給第三方;或者違反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機密級以下的相關資訊及商業信息的)。
(7)違反保密義務,導致公司重大損失的,公司將對其處以5000~20xx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將直接取消其合伙資格并交由人民法院裁決。(重大損失是指利益損失高于上述“一般損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損失”的損失)。
(8)城市合伙人須自覺接受本制度約束。若城市合伙人違反本制度的規定或未完成銷售責任額,公司有權暫停供貨,直到終止合伙關系。
(9)城市合伙人如嚴重違反相關規章制度或特許合伙協議,公司可隨時解除雙方約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約。
第十四條附則。
(1)本制度作為合伙協議的附件,與合伙銷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公司將本著“誠信為本、長期服務”的宗旨和“公平合理、優勝劣汰”的原則對城市合伙人進行合理布局和調整,以實現互利互惠、共同快速發展的目的。
(3)因其他原因需終止合伙關系,需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本公司確定后,退還合伙保證金。
(4)城市合伙人之間發生業務競爭和沖突,將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相關制度予以調解、處理。
(5)如公司與各城市合伙人之間出現協議上的糾紛,由公司所在地法院裁決。
(6)本制度的制訂、修改與廢止皆經由公司集體討論決定,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7)本制度自xx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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