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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隊駕駛員獎懲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車隊駕駛員獎懲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車隊駕駛員獎懲制度1
1、每個季度進行一次總結評比,凡在這一個季度內沒有上述任何一項違規的,全都給予100元/人的獎勵。每一年再進行一次大的評比,凡在這一年都沒有上述任何一項違規的,公司再給予200元/人的獎勵
2、每個季度進行的總結評比中,由車隊長根據這一個季度的出車情況和表現情況提出4位最佳駕駛員的候選人(車隊長和該季度有過違規的人不在此提名范圍內),由全體駕駛人員進行不記名投票,票數最多者給予200元的'獎勵。同樣的,每年也要進行一次大的評比,所有這一年內沒有過任何一項違規的駕駛員都可以參與評比(車隊長除外),如果全年中沒有無違規的駕駛人員,則由每個季度的候選人參與評比,由全體駕駛人員進行不記名投票,票數最多者給予800元的獎勵。投票決定權按照司機40%,車隊長30%,長豐公司30%的比例來決定。
3、連續2年未出現任何違規的或者獲得過5次季度最佳駕駛員的,公司可以與該名駕駛員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4、每個季度進行一次“安全車”評選活動,由服務公司車輛組結合所有使用車輛的維修情況進行評比,維修費用最少者給予200元的獎勵,全年進行一次大的評選,維修費用最少者給予500元的獎勵。
車隊駕駛員獎懲制度2
1、嚴禁遲到與早退,違者罰款20元/次。一年中有10次違規或一個月累計達到3次違規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2、嚴厲禁止曠工,違者罰款200元/次。一年中曠工5次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2次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3、上班期間應由車隊長統一實行車輛調配,任何司機無權私自將所用車輛開出公司,如若正遇車隊長不在辦公室且用車部門需要緊急用車的情況下,也應告知用車部門電話通知車隊長。如果在車隊長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車輛開出公司,視情節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以此而造成的對車輛的破壞或人身傷害,一切損失由違規者自行負責,公司并可視情節嚴重選擇是否繼續勞動合同,違此規定4次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4、上班期間,駕駛員除工作出車外,均必須留守在工作崗位上,如若要外出也要先請示車隊長,并必須保持手機暢通,以便于車隊長進行統一調度。如果在車隊長不知情的情況下,或即使在車隊長知情的情況下,駕駛員因非工作原因在外超過1個小時者,可直接按曠工處理,如果外出不開手機者,視情節嚴重處以50-100元/次的罰款。每個駕駛員一個星期只有3次這樣的申請機會,請大家合理安排。
5、嚴厲禁止疲勞駕駛,若有客戶投訴開車過程中打瞌睡的,沒有精神的,視情節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
6、嚴厲禁止酒后駕駛,若有發現,或者客戶投訴的,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7、禁止駕駛員開快車和飚車,如果有同車成員投訴車速過快的`,視情節嚴重處以20-100元/次的罰款,因此而產生的車輛刮擦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8、駕駛員應主動保持車內的衛生清潔,盡量少在車內吸煙。如有客戶在車上,駕駛員則因先征求客戶的同意,才能在車內公共場所吸煙,如若客戶不同意,駕駛員則應主動帶頭禁止在車內吸煙。此條例如有客戶進行投訴,則處以20元/次的罰款。
9、必須統一服從車隊長的調度命令,不聽命令或者車隊長下達命令后不執行的,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10、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應禁止接聽手機,更應該禁發短信,如有客戶投訴的,處以50元/次的罰款。
11、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自己所保管的車輛交與車隊成員以外的人員駕駛,違者視情節嚴重處以100-200元/次的罰款,因此而產生的車輛磨損費由違規者自行負責。如若交與不會駕駛的人員學駕駛,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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