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用工單位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用工單位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用工單位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分包隊伍和臨時用工的安全管理,根據國家有關分包隊伍和臨時用工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單位和項目部對分包隊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監督和管理責任,嚴禁任何形式的“以包代管”和“以罰代管”。
第三條工程分包時,不得將工程分包給安全資質不合格的單位。
第四條各單位和項目部與分包隊伍和臨時用工簽訂合同時,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
第二章對分包隊伍的資質審查
第五條分包隊伍資質審查內容:
(一)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營業執照、施工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經過公證的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或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
(三)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或業主部門證明的施工業績,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
(四)分包單位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需經過地方安全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質證書。
第六條分包主管部門完成資質審查工作后,要將相關資質復印件報安全主管部門備案,并在資質更新時提供更新后的資質。
第三章 對分包隊伍的安全生產監管
第七條施工項目要積極推廣架子隊模式,對于資質審查合格的單位,實行專業分包或工序分包,分包單位要認真履行對分包隊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管職責。
(一)督促分包單位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
(二)及時向分包單位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等,并監督貫徹執行。
(三)督促分包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滿足要求合格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督促分包單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落實到位。
(五)監督分包單位在施工生產中安全投入必須滿足國家要求,并按國家規定為作業人員配備勞動保護用品、用具。
(五)督促分包隊伍組織對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開展包括 “班前五分鐘”在內的安全活動,排查治理隱患。
(六)加強日常監管,定期組織對分包隊伍的安全檢查,并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負責。
第八條資質審查不合格而施工生產必須使用的分包單位,要納入本單位和項目部安全管理內部體系,進行直接管理。
(一)對于成建制分包單位,各單位和項目部必須委派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分包單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其他安全管理按第(七)執行。
(二)非成建制分包單位,實行勞務分包,要完全納入本單位和項目部安全生產內部體系,當作正式員工來管理。進行無差別化管理、組織教育培訓、開展安全活動、配備勞動保護用品等。
(三)不論是成建制還是非成建制分包單位,各單位和項目部都要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負責。
第九條各單位和項目部要按規定與分包隊伍簽訂安全協議,以明確各自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協議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發包單位提出的確保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要求;
(二)分包單位應制定的確保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的規定;
(三)分包單位應遵照執行的有關安全文明生產、防水、防爆等方面的規定;
(四)對分包單位現場實施獎懲的有關規定;
(五)有關事故報告、調查、統計、責任劃分的'規定;
(六)對分包單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及辦理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履行的手續等要求;
(七)分包單位必須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接受安全資質和條件審查;
(八)分包單位不得擅自將工程轉包、分包和返包,如遇有特殊情況確實需要由生產經營單位配合完成的工作,應書面提出申請,經生產經營單位批準后,指派有關部門配合完成的規定;
(九)分包單位不得擅自更換工程 技術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以及特殊工種人員的規定;
(十)分包單位不得使用童工、施工人員不得有職業禁忌癥的規定。
第四章 對臨時用工的安全管理
第十條各單位和項目部招聘的臨時工,必須嚴格按照對本單位和項目部員工安全管理的辦法進行管理,且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規定簽訂用工合同。
(二)體檢合格,并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且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四)加強臨時用工人員的教育培訓和日常管理。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一條各單位和項目部應加強對分包隊伍和臨時用工的安全管理,對不服從監督管理或嚴重違章、管理混亂,或發生事故的,應終止合同,限期退場。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用工單位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分包隊伍和臨時用工的安全管理,根據國家有關分包隊伍和臨時用工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單位和項目部對分包隊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監督和管理責任,嚴禁任何形式的“以包代管”和“以罰代管”。
第三條工程分包時,不得將工程分包給安全資質不合格的單位。
第四條各單位和項目部與分包隊伍和臨時用工簽訂合同時,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
第二章 對分包隊伍的資質審查
第五條分包隊伍資質審查內容:
(一)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營業執照、施工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經過公證的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或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
(三)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或業主部門證明的施工業績,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
(四)分包單位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需經過地方安全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質證書。
第六條分包主管部門完成資質審查工作后,要將相關資質復印件報安全主管部門備案,并在資質更新時提供更新后的資質。
第三章 對分包隊伍的安全生產監管
第七條施工項目要積極推廣架子隊模式,對于資質審查合格的單位,實行專業分包或工序分包,分包單位要認真履行對分包隊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管職責。
(一)督促分包單位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
(二)及時向分包單位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等,并監督貫徹執行。
(三)督促分包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滿足要求合格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督促分包單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落實到位。
(五)監督分包單位在施工生產中安全投入必須滿足國家要求,并按國家規定為作業人員配備勞動保護用品、用具。
(五)督促分包隊伍組織對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開展包括 “班前五分鐘”在內的安全活動,排查治理隱患。
(六)加強日常監管,定期組織對分包隊伍的安全檢查,并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負責。
第八條資質審查不合格而施工生產必須使用的分包單位,要納入本單位和項目部安全管理內部體系,進行直接管理。
(一)對于成建制分包單位,各單位和項目部必須委派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分包單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其他安全管理按第(七)執行。
(二)非成建制分包單位,實行勞務分包,要完全納入本單位和項目部安全生產內部體系,當作正式員工來管理。進行無差別化管理、組織教育培訓、開展安全活動、配備勞動保護用品等。
(三)不論是成建制還是非成建制分包單位,各單位和項目部都要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負責。
第九條各單位和項目部要按規定與分包隊伍簽訂安全協議,以明確各自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協議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發包單位提出的確保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要求;
(二)分包單位應制定的確保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的規定;
(三)分包單位應遵照執行的有關安全文明生產、防水、防爆等方面的規定;
(四)對分包單位現場實施獎懲的`有關規定;
(五)有關事故報告、調查、統計、責任劃分的規定;
(六)對分包單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及辦理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履行的手續等要求;
(七)分包單位必須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接受安全資質和條件審查;
(八)分包單位不得擅自將工程轉包、分包和返包,如遇有特殊情況確實需要由生產經營單位配合完成的工作,應書面提出申請,經生產經營單位批準后,指派有關部門配合完成的規定;
(九)分包單位不得擅自更換工程 技術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以及特殊工種人員的規定;
(十)分包單位不得使用童工、施工人員不得有職業禁忌癥的規定。
第四章 對臨時用工的安全管理
第十條各單位和項目部招聘的臨時工,必須嚴格按照對本單位和項目部員工安全管理的辦法進行管理,且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規定簽訂用工合同。
(二)體檢合格,并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且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四)加強臨時用工人員的教育培訓和日常管理。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一條各單位和項目部應加強對分包隊伍和臨時用工的安全管理,對不服從監督管理或嚴重違章、管理混亂,或發生事故的,應終止合同,限期退場。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用工單位管理制度3
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對外來項目部人員的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礦與項目部簽訂合同的責任單位是項目部歸口管理部門。
1、負責組織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并對相關方各類證件和資格進行審查。
2、負責對項目部及其作業現場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和管理。
3、負責督促項目部對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并把安全管理制度相關要求傳達到項目部。
二、各級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單位范圍內的項目部的.安全監督管理。
1、負責對項目部的安全資質進行鑒定審核。
2、負責監督責任部門與項目部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3、負責監督檢查項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4、負責對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工程發包管理規定
1、 因工程等工作需要對外發包工程項目,必須嚴格審核承包單位的合法性、技術水平及安全資質,以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招標,對不符合條件的單位,不得對其發包工程。
2、 對符合條件的承包單位,在簽訂承包合同的同時,還必須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門各一份。
3、承包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后,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承包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訓進行監督檢查,向承包方介紹本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4、生產技術部門、工程部門、設備管理部門等相關部門應負責對對口的承包方進行作業現場及環境的安全技術交流,明確安全技術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條件,落實安全措施。
5、責任部門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業中達到安全管理要求。
6、安監處、勞動用工科負責對作業人員開工前的三級安全教育。
7、開工前,必須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
8、未簽訂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業等項目,與承包單位也必須簽訂由本礦統一印制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手續,嚴禁口頭安排。
9、工程在實施過程中,要對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況經常進行檢查監督,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督促承包單位進行整改。
10、承包方在現場作業中,必須嚴格執行公司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1、現場作業人員應接受安全管理部門的安全監督和檢查,對違章人員或妨礙企業安全生產的作業,有權令其糾正或停止作業。
12、承包單位在我礦范圍內,違反我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一經發現,除對其進行教育外,并按我礦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同時追究相關責任
四、承包單位須提供以下安全資質資料:
1、施工企業相關安全資質證。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現場負責人安全職責及授權書。
4、有關承包勞務合同(協議)。
5、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6、施工、服務人員勞動合同書或授權委托書。
7、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8、施工設備、設施臺賬。
9、勞動用工五統一資料。
【用工單位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單位用工證明12-07
單位用工證明模板04-07
單位用工合同04-27
單位用工證明(精選14篇)03-07
單位用工證明(5篇)12-08
單位用工證明 6篇03-08
單位用工介紹信04-03
用工管理制度03-15
單位勞務用工合同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