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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管理規章制度準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請假管理規章制度準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為嚴肅工作紀律,強化學校管理,保證正常的秩序,根據巴區委組發(20xx)16號,巴州教發(20xx)2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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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假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的除規定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15天。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
2、女職工在醫院分娩的,由醫院出具女職工純母乳喂養產假證明,增加產假一個月,享受出勤待遇。
3、女職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意見,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含多胎生育或無證生育)。
4、不允許超計劃生育,如有違者,除按計劃生育法規處理外,學?鄢湔埣倨陂g的工資和績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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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職工本人結婚,由校長批準,給予5個工作日的婚假。夫妻雙方同時符合晚婚(男不得早于25周歲,女不得早于23周歲且初婚的為晚婚)條件的增加婚假20天。
2、教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3、教職工親生兒女婚嫁,給予3個工作日假期,家居農村的增至5天。
4、在批準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間,教職工的工資照發,增加的晚婚假視為出勤。途中的車船費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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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由校長批準,給予5個工作日的喪假。教職工祖父母、岳父母亡故,給予3個工作日喪假,家居農村的可增至5天。
2、教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教職工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3、在批準的喪假和路程假期間,教職工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全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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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個工作日以內病假,持社區(鄉鎮)級衛生院以上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教職工履行請假手續。3個工作日以上病假,教職工持區(縣)市級以上醫療機構診斷證明,履行請假手續。
2、教職工因公(工)負傷,治療期間,視為出勤。
3、教職工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發給原工資。
4、教職工病假超過兩個月不滿六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的工資。
(1)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資的90%計發。
(2)工作年限滿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資發給。
5、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
。1)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資的70%計發。
。2)工作年限滿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資的80%計發。
6、病假期間的績效工資發放:
三個工作日以上的一般性病假,不享受每天50元的績效工資。住院病假和手術康復期內的病假,不享受每天30元的績效工資。特殊情況,經學校行政研究,酌情處理。
7、試用期人員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的病假待遇,按試用期工資為基數計發病假工資。
。ㄎ澹┦录伲涸瓌t上不得批準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病假等以外的事假,特殊情況需請事假的,全期累計不得超出3天。超出3天的自第4天起,每天扣工資40元,同時不享受每天50元的績效工資。
。⿲W習假:
。1)教師參加自學考試、函授學習,學校集中組織的學習和單位派出去培訓,憑通知批假,視為出勤。
。2)教學政治學習、例會、及學校組織的集體性教育教學活動、組織學生課外活動、升旗儀式、教研活動等無故缺席一次扣100元,請假一次扣30元,請假三次(不含三次)以上的每次扣60元(婚假、喪假、學習培訓假、因公出差和履行請假手續的病假除外)遲到、早退一次扣20元。
二、請銷假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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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職工請探親假、產假、病假、晚婚假和10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經學校同意,報區教育局備案;
10個工作日(含10個工作日)至20個工作日的病、事假:學校同意,由區教育局審批;
20個工作日(含20個工作日)至30個工作日的病、事假:由巴州區教育局審批并報人社部門備案(累計滿20個工作日的事假要扣發工資);
超過30個工作日的病、事假:由區教育局同意報人社部門審批。
2、所有請假必須寫假條,提前辦理手續,獲準后方可離崗。在校長處批假、若校長外出,3日以內的假期可在分管教學副校長處批假。
3、請假獲得許可后,請假人持假條到教導處登記、調課,若未有送到者,視其無效。
4、3天(含3天)以內的短時請假自行調課,在請假條上寫明代課教師的姓名,可采取補課或自行負擔代課費的方式,自行負擔代課費的按每課時30元的標準發給代課的教師。由學校安排的代課按每節20元的標準補助給代課教師。
5、禁止自行調課,教師需要調課必須經過教導處,否則,對調課雙方按每節50元標準扣除績效工資。
6、禁止擅自離崗,按耽誤課時每課時100元標準扣除績效工資,任課教師本人承擔安全責任。
7、教導處、辦公室憑假條做好缺勤登記,每月底匯總后交校長審批后由報帳員在發放工資或津貼時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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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期滿后,憑單位的上班證明到審批機關辦理銷假手續。其中請病假的,還需憑區級以上公立醫院診斷證明和醫保局的報銷證明到審批機關銷假。凡請假期滿未按時銷假的,從次月起停發工資或執行相關政策規定。三、相關問題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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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職工連續曠工在5日或一年累計曠工在10日以內的,責令其檢討。
2、教職工連續曠工在5日以上15日以內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在10日以上30日以內的,其余人員連續曠工5日以上10日以內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在10日以上20日以內的,除書面檢討外,當年年度考核不確定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3、教職工連續曠工超過15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日的,予以辭退;其余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0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日的,予以解聘。
4、曠工期間,學?郯l曠工期間的工資和相應績效工資,并承擔曠工期間發生的教育教學安全管理責任。
。ǘ、對長期病假和特殊病的處理。
1、凡一年內累計請病事假超過6個月的,不參加當年年度考核,不享受年度績效工資。
2、對以請病事假為名,在外經商辦企業或從事其他活動,一經發現,停發其工資,符合辭退解聘條件的,予以辭退解聘。
3、對身患癌癥、精神病等一時難以治愈的人員,憑市級以上公立醫院醫學鑒定證明并經人社部門調查核實后作特殊情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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