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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安全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水電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水電安全管理制度1
1、學校的水電工是學校水電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水電管理要本著安全、節約的原則合理使用。全校的水電安全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督查,水電工日常自查、自排相結合的形式保障師生員工的正常生活和學習的用水用電。
3、水電工要時時、處處對全校的供水、供電、線路進行安全預警檢查,發現水電安全隱患或個人亂接亂拉水電線路的應強行拆除,排除安全隱患。
4、對于無故破壞水電設施的行為全體師生都有監護管理的`權力,應該及時制止和報告學校。
5、各處室有義務對本室人員和學生加強安全防范教育,禁止違章使用,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以便及時排除。
6、對大功率的電器(如取暖器、電水壺等),需謹慎使用,必要時所在的部門或個人應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核批后進行安裝和使用。否則造成事故后果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水電安全管理制度2
1.水電站屬于重要生產部位,外來人員必須履行出入登記手續。值班人員合理使用安全防護用品,持有效證件操作,必須會撲救電氣火災和正確使用滅火器。
2.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嚴格執行值班巡視制度、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外來人員出入登記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設備管理制度。禁止在崗位內喝酒、吸煙、娛樂、睡覺等,嚴禁擅離職守,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巡回檢查制度,做好設備運行登記和工作記錄。
3.值班人員必須熟悉水電機組、高低壓配電室內電器設備的性能及運行方式,掌握操作技術。所內不得堆放雜物及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嚴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雷雨天氣需要巡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與避雷針。
5.進出高低壓室,必須隨手將門鎖好經常保持門窗完好,防止小動物進入和防盜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高低壓室。
7.停送電操作必須按照倒閘操作順序依次操作,杜絕帶負荷停送電。
8.用絕緣棒拉合高壓刀閘或經傳動機構拉合高壓刀閘和油開關,都應戴絕緣手套,帶電裝卸熔斷器時,應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使用絕緣夾鉗,并站在絕緣墊上。
9.在不可送電的.工作地點的開關和刀閘操作把手上都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點兩旁和對面的帶電設備遮攔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警示牌。
10.在春秋季檢修或臨時工作需要停電時,值班電工應該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電、驗電、裝設臨時接地線、裝設遮攔和懸掛警示牌,會同工作負責人現場檢查確認無電,并交代附近帶電設備位置和注意事項,然后雙方辦理許可開工簽證,方可開始工作。嚴禁約時或者電話通知停送電。
11.工作結束時,工作人員撤離,工作負責人向值班人員交代清楚,并共同檢查,然后雙方辦理工作終結簽證后,值班人員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復送電。在未辦理工作終結手續前,值班人員不準將施工或檢修設備合閘送電。
12.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并且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設備進出線兩側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試驗證明驗電器良好,高壓設備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
13.電氣設備停電后,在未拉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應視為有電,不得觸及設備,以防突然來電。
14.發生人身觸電事故和火災事故時,值班人員可不經聯系立即斷開有電設備的電源,以進行搶救。
15.電器設備發生火災時,應該用干粉、四氯化碳、二氧化碳滅火器或1211滅火器撲救,只有在周圍全部停電后才能用泡沫滅火器撲救,高低壓配電室門窗應加設網欄,防止鼠害。
車田苗族鄉人民政府
20xx年6月3日
水電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強化公司各單位、項目安全生產資料規范化管理,適應公司“四合一”管理體系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單位、項目應配備專人整理和保管安全管理資料。
第三條 各單位、項目應建立安全管理臺賬,需歸檔保存的部分,按檔案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條 安全管理資料除紙質文件外,還應建立電子文檔。
第五條 各單位、項目應參照本制度建立資料管理臺賬。
第二章 安全管理資料的主要內容
第六條 安全管理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基本資料、工作依據、目標與考核、會議管理、技術措施、危險源監管及安全評價、安全投入、檢查整改、培訓與證書、安全活動、特種作業管理、事故管理、檢測驗收、應急管理、隱患治理、分包管理、安全文件、專項安全管理、職業健康、安全宣傳、其他。
第七條 基本資料
(一)單位、項目基本情況;
(二)與業主、分包單位及其它相關方的安全義務和責任的合同條文復印件;
(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文件的復印件;
(四)單位、項目主要管理人員任命文件和相應崗位資格證書復印件;
(五)辦公區、生活區及作業現場平面布置圖及安全標志、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圖和重大危險因素分布示意圖;
(六)單位、項目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安全監督體系圖;
(七)本級安委會(安全領導小組)、安全部門成員及專(兼)職人員名單。
第八條 安全工作依據
(一)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二)上級單位或客戶提交的安全工作安排、合同、要求等文件;
(三)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資料
(四)安全規范、標準、操作規程等。
第九條 安全目標與考核
(一)上級的考核目標、本級的目標、內部分解的目標及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工程分包安全生產責任書等;
(二)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及階段性工作安排;
(三)年度及階段性工作總結、匯報等;
(四)考核評價及獎懲記錄。
第十條 安全會議管理
(一)會議簽到表、記錄、紀要及會議內容落實情況(安委會、安全例會、安全專題會、班前會等);
(二)會議研究事項的督辦紀錄;
(三)參加其它有關安全會議的資料、紀要等。
第十一條 安全技術措施
(一)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安全專項技術措施;
(二)安全技術措施(一般措施、專項措施)、作業指導書交底記錄和交底參加人員簽字。
(三)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在施工前進行,應根據施工方案、工作環境、季節特點、施工特點和人員素質等情況,按分部、分項、分專業工種進行。
第十二條 危險源監管及安全評價
(一)危險源辨識、評價與控制清單及危險源清單;
(二)危險源監控措施、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清單;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監控記錄和上報記錄;
(四)綜合或專項安全評價報告。
第十三條 安全費用投入
(一)安全投入計劃;
(二)安全投入統計報表(季、半年、年);
(三)按安全投入明細,建立安全費用管理臺帳;各項投入費用應有對應的支撐性票據(復印件)、材料等。
第十四條 安全檢查
(一)安全檢查工作計劃;
(二)各類安全檢查實施記錄;
(三)安全檢查問題整改關閉情況記錄;
(四)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及驗證記錄;
(五)違章行為處罰通知單、處罰記錄;
(六)上級或外部組織進行的安全檢查情況和整改關閉記錄。
(七)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和一般安全管理問題均應按照“三定”(定措施、定人員、定時間)“一驗收”的原則進行整改和驗收。
第十五條 安全培訓與證書:
(一)安全培訓計劃;
(二)全員年度繼續教育記錄;
(三)新入場人員、轉崗人員、重新上崗人員安全培訓記錄;
(四)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安全培訓記錄;
(五)培訓證書原件、復印件;
(六)參加上級、外部安全教育培訓登記表;
(七)違章違紀人員安全培訓記錄;
(八)安全教育培訓情況評價與驗證記錄
第十六條 安全活動管理
(一)班組安全活動記錄本(班前五分鐘等活動);(定期回收保存)
(二)安全月、安全日、安全競賽、安全知識問答等安全活動記錄及相關資料;
(三)各類安全活動評價、總結等材料記錄。
第十七條 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管理:
(一)特種作業人員名單、作業種類、證件有效期、所屬作業廠(隊)等(按工種分類);
(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原件或復印件);
(三)特種設備登記表;
(四)特種設備安拆告知書、安拆技術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及安裝調試驗收記錄;
(五)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及相關記錄;
(六)特種設備日常保養、檢修、運行等記錄。
第十八條 安全事故管理
(一)工傷事故報表;
(二)工傷事故登記表及相關醫療資料;
(三)未遂事故記錄;
(四)事故調查處理報告;
(五)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有關資料。
第十九條 安全檢測與驗收
(一)電氣線路、電氣設備檢查檢測記錄;
(二)炸藥庫、油庫檢查、驗收及審批記錄;
(三)接零、接地、避雷裝置檢測記錄;
(四)安全防護用品檢測記錄;
(五)特殊防護用品、安全裝置產品合格證、質量檢測記錄;
(六)現場施工機械設備檢驗記錄(大修驗收、試車結果等) ;
(七)特殊安全設施驗收記錄(如工作平臺、棧橋、承重腳手架、排架等) ;
(八)作業環境監測記錄(粉塵、噪聲、有毒有害氣體等)。
第二十條 應急救援管理
(一)應急組織機構及應急預案;
(二)應急物資、器材、設備存放地點及檢查、維護保養記錄;
(三)培訓、演練及評價記錄;
(四)預案評審及修訂記錄;
(五)應急響應記錄。
第二十一條 隱患排查治理
(一)隱患登記表;
(二)安全生產隱患評估記錄;
(三)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方案及實施情況記錄;
(四)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表;
(五)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總結評價記錄。
第二十二條 分包單位管理
(一)分包單位及人員一覽表;
(二)各分包單位企業資質、營業執照、安全許可證等有效證書復印件和法人授權委托人復印件;
(三)分包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資格證書復印件;
(四)分包單位管理機構人員名單及有關證書復印件(含安全管理人員);
(五)分包單位評價、審查資料(含施工簡歷、近三年的'業績、不良記錄等);
(六)分包單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七)分包單位施工機械及復檢驗證記錄。
第二十三條 安全文件
(一)當地政府、安全主管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有關安全管理文件、規定、通知及回復;
(二)對外、對上報送的各類安全文件、報表、總結、匯報、請示,安全生產聯系函,對外發布的安全通告、告示(紙質、照片等),尤其是可能涉及法律糾紛責任劃分有關請求和工作答復、處理、協調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四條 專項安全管理
(一)專項安全管理組織機構、人員;
(二)專項措施方案;
(三)專項安全管理交底記錄;
(四)專項安全管理會議記錄;
(五)專項安全管理危險與有害因素辨識;
(六)專項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七)專項安全管理評價、驗收、檢測與檢查記錄等。
第二十五條 職業健康管理
(一)勞動用品發放記錄;
(二)職業健康檢查記錄;
(三)職業病報告及處理記錄。
第二十六條 安全宣傳
(一)安全宣傳計劃
(二)簡報、報道
(三)宣傳標語、標牌情況記錄。
第二十七條 其它
第三章 安全資料管理
第二十八條 各級安全資料應分類收集、建立臺賬,明確管理責任人。
第二十九條 各類資料宜原件保存,不能保存原件而保存復印件時應注明原件保存部門,以便追溯和驗證。
第三十條 各類臺帳應附有資料目錄清單,以便核對和檢索。
第三十一條 各項目正式竣工驗收后,安全資料應整理裝訂,移交給上級主管部門保存備查,一般保存期不少于完工后5年。
第三十二條 各單位的電子文檔應與紙質文件相符,實行分類管理。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安委會辦公室。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水電安全管理制度4
一、 用水的安全管理
1. 做好幼兒園水箱、閥門、水龍頭等的日常保養和檢修工作,確保供水設備安全正常運行。
2. 定期檢查消防栓,確保其能提供足夠壓力的消防用水。
3. 定期對生活用水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限期整改,并做好檢查記錄。
4. 教職工要以身作則,節約用水,注重對幼兒進行節水教育。
5. 幼兒飲用水的溫度不超過75℃,飲水時要有一位老師監督,注意安全。
二、 用電的安全管理
1. 做好設備、網絡、線路等的日常保養和檢修工作,確保供電設備安全正常運行。
2. 加強教職工用電安全管理,增強日常巡查力度,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對存在危險因素的設備、管線周圍部位應做好防護措施,并做明顯的警告標識。
3. 加強會議室、功能室、走廊等公共部位的用電管理,杜絕長明燈現象,及時關閉電源開關。
4. 加強用電安全和節能宣傳,強化教職工的安全意識和節能意識。
5. 安全使用電器。教職工應掌握本部門相應電器的操作規范,嚴禁違規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6. 離開課室、辦公室時,要對各種電器電源進行檢查是否關閉及斷電,否則由此引發的事故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7. 空調使用時,夏季空調的最低溫度不超過25℃,并做好室內保溫措施,禁止始終開敞門窗。
8. 司機負責幼兒園日常用電的增容、改接等的申請工作(向后勤主任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杜絕私拉亂接現象。
9. 司機定期對幼兒園空調、電風扇、消毒燈的吊掛情況進行檢查并記錄;
10. 司機定期清洗空調的過濾網,定期清潔紫外線光管,并做好記錄;
水電安全管理制度5
為保障國家財產和人生財產安全,確保普梯電站能安全、可靠、經濟地運行,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各級領導、全體員工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切實抓好抓實。
一、電站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兼職),并由站長負總責、分管安全的副站長親撲克抓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組織對事故的調查處理。附領導小組人員名單于后。
二、安全領導小組要做好電站的安全保衛工作,防止電站的設備、物質被盜;搞好安全宣傳,增強安全意識,并經常深入(大壩、升壓站、廠房等)生產實地認真檢查、督促,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組織人員處理,避免事故的發生。
三、以“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為主題,采取口語、標語、墻報等形式,大力宣傳安全生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達到共同提高安全意識和增強責任感。
四、嚴格操作規程、加強擴范措施,全站人員、各生產班組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水電站運行規程》和本站制定的典型操作票等操作規程及規定按章行事、做到安全生產。
1、為了保證安全生產、防止疲勞連續上班,禁止本大班人員互相調班、代班,否則,造成的安全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2、每逢單月10號、雙月20號對1#、2#水輪發電機組上導、下導、水導軸油位、調速器油位進行檢查,對油位下降的部位必須加注油,對調速器等轉達動部位必須加注潤滑油。每逢單季度前一個月10號、雙季度前一個月20號對行車加注潤滑油等進行一次維護。
3、發電運行中,若機組停機處冷備用時,對應的調速器必須鎖定,開機發電之前,對應的調速器必須解鎖。
4、停機下機坑排除剎車等故障前必須拉開對應機組斷路器的相應刀閘并經驗明確無電壓掛好接地線后方可下機坑工作。
五、全站人員務必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注意防火、防盜和防止壞人的破壞活動。
六、安全事故一旦發生要及時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積極妥善地處理,遇設備和傷亡事故及時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報告(傷亡事故限24小時內報市安委會),并查明原因,屬責任事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七、定期對安全工具件的送檢和試驗,對不合格的工具件必須更換。
八、安全生產實行一票否決權,遇責任事故發生,將取消年終先進班組和先進個人的評選資格。
水電安全管理制度6
為適應學校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加強水電管理,杜絕水電的浪費,節約資金,規范水電使用行為,現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教職工及公共場所用水用電
1、教職工用水用電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有關安全用水用電等有關制度,愛護學校水電設備,做到“不亂接”、“不亂裝”、“不亂拆”。自覺維護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2、公共場所采取自控,專人負責或區域內部分管的管理辦法,各處室、機房等,由負責人管理,對運行故障及時報修,杜絕“長明燈”、“長流水”。
3、辦公場所的照明及電器設備,實行負責人管理制度。要做到人走燈滅,電器設備在無人使用或監守的情況下要關閉電源。
4、禁止任何辦公或工作場所使用熱得快和電炊壺燒開水(學校批準的除外)。
5、對違反上述規定,每次給予處室人員及負責人罰款10—50元。由此造成設備損壞、電線短路或者引發火災事故,一切后果由該處室成員承擔。
二、教學樓用水用電
1、主要指教室樓用水用電,學校以保障、節約、嚴管的`原則進行管理。
2、教室用電,實行集中控制,專人負責供電,按時開關供電。
3、教室禁止使用自制電發熱器、充電器、熱得快以及任何單體大于100W的電器(學校批準用于教學除外),禁止私拉亂接線,禁止擅自啟封電器設備,如發生上述行為,經查獲,除沒收物品外,每次扣班分5—20分,因上述原因造成電線損壞或事故,每次扣班分10—30分,同時追究當事人責任并罰款。
三、 施工和經營性用水和電
1、施工時用水用電除按規定裝、驗、封表外,要按用電安全規程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和懸掛警示標,確保用電安全。
2、施工用電用水隨時接受學校水電工檢查、監督和指導。
3、經營性質的用電用水一律按有計量,按上級標準收取水電費。
4、各經營主必須按照學校批準的經營范圍使用符合規定的電器設備,嚴禁違反用電性質的行為發生和在經營門面內私自拉亂接電線。違者,每次罰款100—300元。
5、施工隊與經營業主如因水、電表計量失準而影響使用,需要啟封水、電表,應申報總務處,由學校水電工處理。如私自啟、封、拆、卸水電表,按偷盜行為論處,每次罰款300—1000元。
四、管線及設備檢修
1、水電工負責對全校水電線路定期進行檢查(每兩周一次),對線路及管道等相關設備有故障的要及時進行維修,所需更換器材報主管處審批。
2、學生在校期間,水電工要堅守崗位,在接到報修情況后,及時出動趕到現場排除故障,應迅速查明原因,通報相關領導和使用部門(人),做到非重大故障不過夜。
3、遵守操作規程,水電工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防護安全,同時按技術規范要求進行管線、設備的安裝,維護和檢修,嚴禁敷衍塞責,馬虎行事。
4、對水電工的違紀、違規及怠工行為,經查實,按《崗位考核實施辦法》處理,由此而釀成事故隱患或引發事故,按上級政策及學校相關規定處罰,并追究責任。
五、其它
1、以上規定如有違犯,需要賠、罰款或處分,由總務處會同有關部門執行。
2、實行用水、用電監督、舉報有獎制度,對違規行為,教職員工均有權舉報。經查實者,如有罰款,在對舉報人予保密同時,所得罰款的50%獎勵舉報人。
3、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試行。本規定解釋權在總務處。
水電安全管理制度7
一、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范安全生產管理,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股份公司規定,結合公司生產經營實際,對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進行了修訂,形成了《中國水利水電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下簡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共有30個管理辦法。針對公司安全管理體制建設、機構設置、工作職責、檢查考核、教育培訓、事故管理、職業病防治、檔案資料管理等作了明確的規定;針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重大危險(源)因素控制、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安全技術、施工用電、應急救援等方面制定了專門的管理辦法。
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中,“二級單位”指公司所屬各分局、各子公司、事業部、公司直管項目部的統稱,“項目部”是指公司在建項目部,包括二級單位所屬項目部和公司直管項目部。
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部門、二級單位和項目部。
五、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六、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規范管理、持續改進;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努力實現死亡事故“零”目標,建立本質安全企業。
七、公司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堅持以人為本、珍愛生命、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技術可能、經濟可行、風險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則,堅決反對在安全生產不受控條件下的趕工搶工,堅決反對在安全生產不受控條件下的'產值規模擴張;堅決反對減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業績利潤。
八、公司實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堅持誰在崗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責任明確、分工負責、落實到人、齊抓共管的原則;堅持分級管理,各負其責,自上而下逐級監管的原則。
九、二級單位(項目部)在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同時,應針對本單位(項目部)生產經營的特點和實際,制訂具體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建立、完善本單位(項目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十、二級單位(項目部)要在貫徹執行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同時,與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有機結合起來,不斷完善、持續改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積極探索和引進其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思想、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不斷提高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的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和常態化。
十一、公司國外工程項目應遵守項目所在國家(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并按照“不低于公司國內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原則開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由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十三、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公司正式文件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中國水利水電第五工程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0xx版)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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