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優秀

時間:2023-04-28 12:53:17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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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優秀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優秀,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優秀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優秀1

  廠中心庫房管理辦法中心庫房管理是提高生產效率,降低廠內各單位生產成本的重要環節,是按照iso9002質量體系文件內容,保證原材料和產品質量的重要工作。為降低成本、保證質量,中心庫房管理人員必須忠于職守,認真負責,敬業愛崗,為分廠做好服務,嚴格把關。

  1、中心庫是廠內各單位材料、產品的統一管理庫,統一代保管獨立核算單位的材料、產品。中心庫必須嚴格執行物資紀律以及政策、規章、制度。

  2、中心庫對各分廠、各獨立核算單位的材料、產品,分別獨立建帳。

  3、材料的管理

  3.1、各分廠及各分類管理獨立核算單位可自建

  材料帳,每季度決算前先行盤庫,并與中心庫房對帳,經中心庫管理人員核對無誤、簽字認可后,編制季度庫存材料報表,隨決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別報廠財務科一份、辦公室兩份。

  3.2、各獨立核算單位購回材料后,由所在單位指定的。材料主管人員填寫一式兩份料票,會同中心庫管理人員點收、入中心庫、簽字后,一份留中心庫入帳,一份由獨立核算單位財務入帳。

  3.3、為滿足分廠生產現場需要,方便分廠使用,對中心庫存放不便的材料,中心庫管理人員與分廠材料管理人員共同點收、入庫后,可由分

  廠材料管理人員領出,分廠自存。

  3.4、各獨立核算單位用料時,填寫一式兩份用料單,經所在單位指定的材料消耗主管負責人簽字后,向中心庫領取,中心庫管理人員按生產計劃和材料定額發放,用料單一份留中心庫結帳存查,一份交獨立核算單位財務入帳。

  3.5、用料單必須有分廠材料消耗負責人與中心庫管理員的共同簽字后,財務方可入帳,對于手續不齊全的',財務人員可拒絕入帳。

  3.6、各獨立核算單位的料票不得積壓突擊出具,分廠自存的材料,用料后必須在一周內完善手續;每月底前對本月內使用的、未向中心庫房出具料票的所有材料補簽完所有手續

  4、產品的管理

  4.1、各分廠及各分類管理獨立核算單位可自建成品帳,每季度決算前先行盤庫,并與中心庫房對帳,經中心庫管理人員核對無誤、簽字認可后,編制季度庫存成品報表,隨決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別報廠財務科一份、辦公室兩份。

  4.2、獨立核算單位的產成品經驗收合格后,根據成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由所在單位主管人員填寫一式兩份入庫單,會同中心庫管理人員點收、入中心庫、簽字后,一份留中心庫入帳,一份由獨立核算單位財務入帳。

  4.3、各獨立核算單位的產成品出庫時,填寫一式兩份出庫單,經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向中心庫領取,出庫單一份留中心庫結帳存查。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優秀2

  一、總則

  1為加強集團的財務管理,規范集團的各項財務管理行為,保證集團戰略和目標順利落實,保障集團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首聯集團的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2集團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以集團股東為主體的利益相關人利益最大化。

  3集團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和任務:

  3.1建立和健全集團基本財務管理體制。包括組織機制、決策機制、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信息流轉機制等。

  3.2制定集團財務管理規則,包括各財務事項操作規范和管理權限,具體包括:

  3.3投資融資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內容是企業發展“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的科學統一,具體包括選擇融資渠道及合理的資本結構,綜合分析評估投資風險與報酬,協助進行投資決策;制定符合股東利益和企業長遠發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通過系統的全面預算制度和配套的監控體系,對集團業務運作和資金流轉進行管理和監控,保證集團戰略目標實現的效果和效率,實現股東權益的保值增值。

  3.5建立良好的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加強風險防范,保證資產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費用。

  3.6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為各政府機構和股東提交準確完整的財會信息。

  4集團內部各單位財務制度不得違反或與本制度的規定和原則相沖突,本制度未盡事項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二、財務管理體制

  1集團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集團的財務管理工作,在集團高層領導下,由集團總部財務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各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在各分公司總經理及總部財務管理部和總部財務副總的領導下,由其財務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除接受總部財務管理部的檢查監督外,還要主動做好自查工作。

  2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以總公司、各分公司財務部門為主,各職能部門為輔;總公司、各分公司的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如下:

  2.1建立健全財務系統的基本規制,包括:

  2.1.1財務部門的目標體系和決策流程

  2.1.2核心業務的標準、制度流程

  2.1.3財務部門的組織設置/權限分配/崗位責任制/人員招聘、考核、培訓發展等

  2.1.4企業財務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和內部信息流轉的規定

  2.1.5培育和倡導符合公司文化導向的財會系統價值理念

  2.2核心業務流程包括:

  2.2.1財務系統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業務及管理目標的制定流程

  2.2.2嚴格遵循國家和集團各項財務制度的要求,辦理融資投資收益分配以及財務結算和核算業務;

  2.2.3組織編制財務預算,監督預算的執行情況;

  2.2.4負責經營活動分析工作,編制財務報告,真實、客觀、準確、及時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2.5統一的貨幣資金管理和稅務籌劃制度,保障整體利益的實現;

  2.2.6集團規定的重大業務審批制度

  三、權限分配

  1各經營財務事項審批權限人由業務部門負責人、專業管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公司或集團高層領導構成。

  2審核責任人依據相關業務規范和經營政策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內容及要件進行審核。

  3審批責任人依據整體經營利益原則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必要性進行審批。

  4審核和審批權限人主要包括:

  4.1集團總部

  4.1.1職能部門經理:各管理職能部門經理在專業職權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2財務副總:分管各項業務或分公司的副總在各自的分管領域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3總經理: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4總經理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體現高管層集體決策的原則。

  4.1.5董事長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在經濟事項的審批程序中體現為最終審批權責任機構。

  4.2收入中心。收入中心為按業態分的各分公司。

  4.2.1各分公司: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分公司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2各分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縱向隸屬關系范圍內的單店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3各分公司總經理:依據相關經營政策要求,對利潤中心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4此外,如在單項業務環節存在其他審核或審批權限機構,分別在細則中描述。

  4.3關于授權:各審批責任人可執行臨時授權,向下或同級授權執行審批責任;授權必須以書面形式說明授權事項、授權對象和授權范圍(日期和內容金額),以授權方親筆簽字為準,特殊情況下該書面授權說明可電話溝通后后補。所有授權文件應編號歸檔保存。

  4.4財務開支審批一般原則:

  4.4.1先下級,后上級;

  4.4.2先定性審核,后定量核準;

  4.4.3先業務行政線,后財務線。

  4.5財務開支審批要點:

  4.5.1開支是否合理、合規、真實;

  4.5.2單據是否合法,數量、金額是否準確;

  4.5.3是否完備了必要的手續,如:資產購置是否經過批準,資產是否經過驗收等,辦理財務手續的基礎要件是否齊全,如原始業務單據等;

  4.5.4是否符合審批權限和開支標準的規定以及有關文件的精神;

  4.5.5是否符合有關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約定。

  4.6財務開支審批權限除本制度和集團其他有關制度、規定已明確的外,其余由各分公司的總經理負責組織制訂。

  4.7對審批權限中未能涉及的具體事項,財務人員應作出符合常理的專業性判斷,交由具有類似或相近事項審批權限的領導審批,并要保持一致性原則。

  4.8財務人員任職基本要求:

  4.8.1極強的保密意識;

  4.8.2認真、仔細、一絲不茍的工作作風;

  4.8.3忠于企業,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4.8.4工作穩定性較強;

  4.8.5具備與職位相適應的財會專業技能和任職資格。

  四、財務管理規則

  1籌資管理

  1.1籌資原則

  1.1.1總體上以支撐集團戰略、遵從集團統籌安排、滿足集團資金需要為原則。

  1.1.2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兼顧;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兼顧。要慎重考慮公司的償債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償債而陷入困境。

  1.1.3在控制融資風險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種融資渠道,權衡資本結構(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比重)對企業穩定性、再籌資或資本運作可能帶來的影響,以綜合資金成本率最小為目標。要注重學習運用各級政府及行業優惠政策,積極爭取低成本籌資如:無償、資助、無息或貼息貸款等;

  1.2權益性籌資

  1.2.1各分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得隨意變更。各分公司資本的增減變動,不論是貨幣資金投入還是往來劃轉,均應報集團財務管理部審核,經批準后方可執行;合資企業注冊資金的增減變動應經本單位董事會批準,并聘請董事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后報集團總部備案。

  1.2.2合資企業在注冊或增資擴股時,應督促所有股東遵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董事會要求,及時、足額交付資本金,對未按時或足額交付資本金的,應提交本單位董事會作股權調整等處理,并報總部備案。

  1.2.3合資企業股東投入的資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1.2.4合作項目吸收的資金比照注冊資本進行管理。

  1.3債務性籌資

  各分公司向銀行借款應遵從銀行與國家的有關規定,并以維護公司信譽為首要原則,及時辦理銀行借款到期歸還、續借申報工作,避免罰息、拖欠利息和延誤借款歸還事件的發生。

  1.4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對外借款(包括長短期借款、票據貼現等)須報集團審批:

  1.4.1向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超過萬元、向銀行借款超過萬元時;

  1.4.2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時;

  1.4.3向有收購或參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1.4.4借款有限制性條款,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易手或對公司其他方面產生重大影響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識產權、重大資產作質押、擔保等。

  1.5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含)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辦公會審批。

  1.6未經集團同意,集團附屬單位之間不得互相拆借資金。

  1.7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內部拆借須報集團審批:

  1.7.1集團成員單位之間短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內),金額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7.2集團成員單位之間長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額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8各分公司應在維護本單位信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商業信用、緩交稅費等方式融資。

  1.9簽訂融資合同或協議時,應考慮法律因素和對企業稅收的影響,選擇最有利的方式。

  2投資管理

  2.1投資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兩種,長期投資指持有時間準備超過一年的各種股權性投資(如:獨資或與他方聯合設立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發行債券、其他債權投資及改建、擴建與新項目投資等,短期投資指能夠隨時變現并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基金投資及其他債權投資等,日常固定產購置不作為投資管理。

  2.2集團及控股企業設立新公司或參股其他公司(非上市公司)、搞新項目開發,必須事先進行可行性研究,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評價。

  2.2.1對公司發展戰略的影響;

  2.2.2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2.2.3主要風險和應對措施;

  2.2.4公司的資源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管理能力能否滿足新的投資需要;

  2.2.5投資收益;

  2.2.6稅務論證。

  2.3集團內企業任何權益性投資(含股權投資)項目的確定,都應在詳盡的市場調查的基礎上,遵循穩健性原則,以“不高估收益、不低估風險”的慎重態度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召開包括由財務人員、有關專業人員參加的投資項目審評會,最終提交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和董事會審批。

  2.4長期投資項目立項一經批準,財務部門、融投資部門應積極配合項目操作部門做好項目啟動等前期工作及以后的投資管理,包括項目所需資金的籌措、調度、資金使用效果的跟蹤等工作。

  2.5集團內企業以房產、設備等固定資產進行聯營投資,在項目立項后應聘請專業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并比照固定資產轉讓的審批權限,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2.6原則上不對被投資單位提供超出投資份額的借款、擔保。特殊情況需提供的,全資企業應按審批權限報集團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合資企業由其董事會批準,同時必須要求被投資單位提供反擔保或抵押物,提供抵押物的,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2.7年度終了后,投資單位應關注被投資單位(包括股權投資)的董事會決議及利潤分配方案,積極催收應上繳利潤。

  2.8被投資單位(不含股權投資)應在投資全部到位后或發生股權變更時,及時辦理驗資手續;歇業或終止經營,投資單位應及時辦理或督促辦理有關工商、稅務等法律手續。

  2.9集團內企業應充分利用各種投資渠道提高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并遵循“風險第一、收益第二”的原則,企業從事短期投資必須經集團批準(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

  2.10被允許從事短期投資的企業,財務部門要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風險控制,并監控及分析業務部門的操作過程,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

  2.11長、短期投資的所有權不得登記在個人名下。

  2.12投資審批權限:

  2.12.1集團控股企業的投資審批權歸集團公司(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非控股企業由其董事會確定。

  2.12.2設立新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等權益性長期投資,投資額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會批準;投資額在萬元以上的投資由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3股票、基金等短期投資,在一級市場進行申購由集團董事長批準,二級市場上投資則必須經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4通過資本市場實施并購,須經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5債權投資

  1)國債及企業債券(含可轉換債券)在一級市場申購,在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董事會審批;在二級市場投資,無論金額大小均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原則上一般不得向集團外企業提供以獲取利息收益為目的貸款,特殊情況下,由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6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新項目投資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12.7各分公司的投資及投資效果、收益情況每年至少應向集團匯報一次。

  2.12.8投資清理審批權限。權益性投資的清理須報集團領導審批。

  3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管理

  3.1集團定義單位價值(包括運輸、保險、安裝等費用)在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機械設備、電子設備、辦公設備、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資產為固定資產;對一些單價不足元,但數量眾多,在企業的經營中發揮較大作用的,根據管理需要也可列為固定資產,但需報經集團財務管理部批準。

  3.2固定資產的計劃與審批:

  3.2.1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有請購計劃,詳細說明計劃購置的固定資產種類、名稱、單價、購置原因等;

  3.2.2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請購計劃審批權限:

  3.2.3集團總部和各分公司固定資產請購計劃金額在萬元以下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為萬元-萬元的,須報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3.2.4固定資產的處置,如報廢、出售及盤盈、盤虧的處理,應報經集團批準。

  3.2.5具體程序為:各分公司向集團財務管理部提交固定資產處置請示報告,由集團財務管理部會同集團其他職能部門商定處理意見,最后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3.2.6單個分公司報廢、盤盈、盤虧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出售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主管副總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3.3固定資產的購置與驗收:

  3.3.1大宗固定資產的購置應采取招標或詢價的方式;

  3.3.2固定資產購置的經辦人應在購置完成后持“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及有效稅務發票到財務部辦理報帳手續,財務部門須查驗上述手續是否完備并核對購入資產的內容、附(備)件、價格等與合同、發票、單據一致后方能入帳;

  3.3.3由于采用分期付款或其他原因,在固定資產驗收并投入使用后,尚未取得發票時,財務部門應依據“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并注明暫時未取得發票的原因,預計取得發票時間,回收發票責任人等,辦理暫估入帳手續。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應及時辦理結算及驗收手續,轉入固定資產;

  3.3.4購置固定資產,不得以個人名義定購、辦理產權登記、注冊等;遇特殊情況必須以個人名義辦理時,需經集團董事長批準。

  3.4無形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購買、轉讓及授權他方使用必須經過集團批準。

  3.5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遞延資產的帳面情況和攤銷情況進行清理,對長期掛帳的費用性開支和消耗性支出按集團相關會計政策及時處理,根據資產實際收益情況調整遞延資產的帳務處理,并清理其他經濟事項在遞延資產中的臨時掛帳,避免遞延資產虛增。

  3.6財務人員應注意考慮費用資本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隨公司發展階段和戰略意圖的不同,做出費用資本化與否的選擇。

  4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

  4.1庫存現金管理

  4.1.1各分公司現金的使用范圍應符合國家《現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控制現金結算,超出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銀行結算;特殊情況下需用現金結算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各分公司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4.1.2各分公司必須核定庫存現金限額,限額的核定以本單位3天以內的現金日常用量為準,凡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企業現金的存入及取出應派車輛接送,切實做好安全保衛措施。

  4.1.3除零星現金收入可以補充庫存外,收入的現金應當天送存銀行,在銀行停止收款后收進的現金,應存入企業保險柜,于第二天上班后及時送存銀行。

  4.1.4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必須檢查收付款憑證是否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及程序經過審批,不得受理未按規定審批的收付款業務;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內外部憑證,并視情況報告財務負責人。

  4.1.5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應堅持“當面點清”的原則,每筆現金收付后,須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戳記。

  4.1.6 “現金日記帳”應使用訂本式帳簿,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出納員仍要設置現金收付登記簿,逐筆登記。

  4.1.7出納員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日記帳與庫存現金應于每日終了后核對,如出現長短款,應報告財務負責人,查明原因后及時處理。

  4.1.8不準用白條抵充現金,不準因私借支現金,不準保存帳外現金,不得公款私存。

  4.1.9各企業財務部負責人或安排出納以外的其他人員每兩月至少對出納庫存現金檢查核對一次,驗證帳實是否相符,情況異常時,應進行突發性檢查。

  4.1.10出納員不得兼管任何購、銷業務和實物收發;不登記除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外的任何其他帳簿;不兼管財務稽核和不抄寄結算帳戶的對帳單。

  4.1.11現金支付范圍:

  1)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等開支;

  2)個人勞務報酬;

  3)報銷(或借支)的差旅費、業務費、修理費等;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其他特別支出。

  4.2銀行存款管理

  4.2.1出納員在每月終了后5個工作日內,應根據銀行對帳單仔細核對和清理銀行日記帳,查明未達帳項及其原因,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交部門財務稽核人員審查核對并簽字認可后報財務經理審批。

  4.2.2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應每年裝訂成冊歸檔。

  4.2.3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各開戶行的戶頭進行清理、核對,對不再使用的帳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手續。

  4.2.4各分公司要嚴格規定銀行存款支付審批權限,出納人員應嚴格把關,履行審批程序,做到單據齊全、審批手續完備、合乎規章。各級審批人員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期間,應對審批權限進行書面授權。

  4.2.5財務人員應通曉各類銀行結算方法,并根據情況選擇對公司較為有利的方法進行結算。

  4.2.6各分公司應就臨時閑置資金通過通知存款、定存等方式獲取最大利息收益。

  4.2.7款項支出須有可靠依據,并符合以下原則。:

  1)支出項目必須按規定辦理批準手續;

  2)收到的資產必須經檢查驗收;

  3)有關憑證的價格、金額、付款條件等經審核無誤。

  4)已經支付的付款憑證上應加蓋銀行(現金)付訖章,以防重復付款。

  4.3結算資金管理

  4.3.1結算資金主要指因商品銷售、購買物品等與其它單位發生的債權、債務往來。財務部門應本著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壞帳、呆帳的發生、充分利用商業信用獲取資金、維護本單位信譽的原則進行結算資金的管理。

  4.3.2結算資金按往來性質記入應收應付、預收預付等會計科目。各科目按業務發生單位設立明細帳,并在備注中注明我方經辦人姓名和往來內容,不得以業務員名稱等其他形式設立明細戶頭。

  4.3.3各分公司對存貨銷售應嚴格控制賒銷,對庫存積壓的存貨可采取降價、置換等方式進行處理;各分公司賒銷、積壓存貨降價處理應報經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

  4.3.4各分公司應建立必要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業務部門及經辦人對應收帳款的收回應負全部責任。

  4.3.5財務部門應每月向本公司領導和業務部門通報應收帳款情況,督促催收。對長期未收回的款項,要求有關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追索。

  4.3.6對于已采取多種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果超過國家規定掛帳期限,可經本公司總經理確認和集團批準,報稅務主管部門批準后作壞帳損失處理。債權雖然從財務帳上核銷,但并不意味著放棄債權,仍應設置處理壞帳登記簿進行備查登記,視情況采取或繼續采取法律途徑進行追索。

  4.3.7各分公司應取得并妥善保管好能證明公司債權客觀存在的依據如:合同協議、提貨憑證、對帳函件等。

  4.3.8在支付應付帳款時,應對照合同等仔細復核,并同預付貨款及應收帳款等全部債權一起清理結算,防止重復付款。

  4.3.9財務部門每月應對債權的帳齡和債權損失可能性進行綜合分析,密切關注債務人的近況,對快過訴訟時效期的債權或償債能力趨弱的債務人應及時提請本公司領導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動,防止壞帳損失的發生或擴大。

  4.3.10每個年度末,各分公司應按集團會計政策提取壞帳損失準備,并應定期對壞帳損失做出處理。

  4.3.11壞帳損失標準如下:

  1)債務人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依照民事訴訟法進行追償后,確實無法追回;

  2)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供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實無法追回;

  3)因故在訴訟時效期內未起訴而債務人又拒不承認債務或雖承認但基本不具備償債能力;

  4)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償債義務已達三年以上,仍然無法收回。

  5)滿足上述條件之一,就應列入壞帳損失。

  4.3.12報批核銷壞帳時,應詳細說明債務人有關情況、發生應收款項的經濟事項、拖欠原因、催收情況等。同時,還應提交壞帳損失申請書,報經稅務機關認可。

  4.3.13壞帳損失審批權限:各分公司的壞帳損失核銷均應報集團審批;各分公司年度壞帳損失總額在萬元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下的,由集團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上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總經理審批;其余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如債務人為與各級審批人有關聯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無論金額大小,一律由董事長批準。

  5存貨管理

  5.1盤虧、毀損、報廢處理的審批權限:各分公司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應報經集團審批后方可處理:

  5.2總額1萬元以內的,由總部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具體報批程序同固定資產的報批程序。

  5.3外贈產品或其他存貨的審批權限:金額在元以下的,由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批;金額在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

  5.4低值易耗品管理

  5.4.1辦公用具類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行政部門按計劃購置,辦理登記、領用手續,且采購與驗收、保管不得為同一人,其審批權限由各分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5.4.2個人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若丟失或人為損壞,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5.4.3正常損耗、損壞需重新領用時,必須以舊換新;

  5.4.4低值易耗品攤銷一般采用一次攤銷法;如一次性領用量太大,對當前成本費用產生較大影響時,亦可采用分期攤銷法,但攤銷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5.4.5低值易耗品之價值雖然一次性攤銷,但對實物應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管理。

  5.5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具體特點制訂本單位的存貨管理制度。

  6營業收入管理

  6.1各分公司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集團有關制度的規定,正確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嚴禁收入不入帳或收入長期掛帳而不結轉銷售等隱瞞、截留營業收入,切實按收入與費用配比的原則結算當期利潤。

  6.2各分公司應建立健全發貨、退貨的內部控制制度。倉庫應根據提貨憑證發貨;

  6.3發生退貨時,要按規定的程序審批,確認退貨原因,辦理入庫手續;退付貨款后,應取得對方單位的收款憑據。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優秀3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股份公司會計制度》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________各分子公司;

  3.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4.本制度的解釋權在________財務中心。

  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大區財務實行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管理制度,各分公司財務人員接受本公司財務主管的領導,各財務主管對大區財務經理負責,財務經理對集團財務中心和大區總裁負責。財務人員設會計、出納崗位,實行崗位責任制,做到錢帳分開,各負其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組建大區財務機構,對大區財務機構和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直接對大區財務經理負責,由大區財務經理報集團財務中心及大區總裁任免。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負責公司資產管理,監督其增減變化,負責盤盈盤虧、報廢清理、貨款結算、催收和處理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據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9.及時報送會計報表及相關信息資料,向大區財務經理及分公司總經理報告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并接受監督指導。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4.每周末下班前報送資金周報表給大區財務經理、總經理及大區總裁。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支出審批制度

  一、目的

  1.為簡化支出審批手續,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財產。

  二、適用原則

  (一)使用商業單位制,各單位(專業網站、成本中心、職能部門)經理/負責人在該單位許可的經營范圍、經營計劃和財政預算內,授權行使終審權。(經理/部門負責人對該單位之營業指標負全責)。

  (二)部門經理可適當的將其權限或部份權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權給其副經理或部門主管等。

  (三)授權方式可分為兩類:

  1.固定授權

  1)授權書由授權者向大區總裁出具并同時抄送運營管理中心。

  2)運營管理中心在認證此文件之有效性后,既兩個工作日之內,將已被運營中心確認的復制樣本交給財務部做相應執行。

  3)財務部在接收此文件后應全面配合,及時針對財務之行政、內控、調碼等事宜做出探討,并在三個工作日之內,向該單位經理致函生效并明確列出相關的財務措施。如財務部發現疑問須在以上期限內向大區總裁匯報。

  4)部門經理在接獲生效函后的五個工作日之內必須向人事部提供有關人事權限更動的詳細資料。

  2.臨時授權

  1)一般適用于經理外地出差或休假期間的委托。在此情況下,經理須最遲在授權生效二十四小時之前向大區總裁出具授權書并同時抄送運營管理中心、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

  2)在授權書內說明授權方、被授權方,原因,權限和期限。如時間緊迫,發送電子郵件或傳真加口授亦可。(臨時授權于他人并非相應排除經理對授權期間的具體責任,由此,經理應認真避免在此期間授權、斷定非慣例性、金額龐大的交易。)

  三、審批程序

  1.計劃內報銷: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

  2.超計劃報銷: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和超支報告)、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大區總裁、財務

  四、計劃審批內容

  1.購買日常辦公用品、計算機的外設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計劃,由運營中心收齊匯總,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原則上由運營管理中心統一購買并庫存,各部門登記領用,并進入各部門的費用。每月底由運營管理中心向財務部提供有關方面的明細表(經各部門簽字確認)。

  2.固定資產與辦公家具(包括機房與OA設備):其購買由各部門報申請計劃,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公司總經理批準,公司技術部、運營管理中心統一協調核準后,對協調或購買情況寫出需求報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統一購買,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購入必須報大區總裁審批。

  3.參展/會費:由經辦人隨借款單附上邀請函與蓋章完全的參展申請表復印件,由部門經理審批,財務部審核付款。本地展會原則上不得支付會務費;外地展會如在參展費中包含會務費用的,必須注明人數與明細并履行上述審批手續。凡批準住會,予以報銷往返車票與會務費;不住會的,報銷車票與差旅補助。

  3.凡是參加境外展覽會,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總經理(大區總裁)提交專項申請報告,注明參展必要性、參展人數、費用預算等。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4.差旅費: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計劃,應注明出差地點、事由、時間、人數、由部門經理審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經理簽字后交財務付款。各部門經理憑出差報告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須提前書面請示大區總裁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5.工資、獎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準每月考勤,財務部編制發放表,經理簽字確認,并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財務發放。

  6.業務費用:業務費用包括業務交通費(含油費、保養費、過路費、搬運費)、快遞費、禮品費及業務招待費。經總經理批準的計劃內業務費用由部門經理審批;計劃外業務費用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報銷審核制度

  一、原則

  1.嚴格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公司發生的各項開支都必須由經手人填寫費用報銷單,注明支出事由、項目、發票張數、報銷金額、和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簽字、財務經理審核(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分計劃內和計劃外相關程序審批后,出納方可付款。(分公司20xx元以下支出由分公司總經理或常務副總經理審批,凡20xx元以上任何開支都必須由大區總裁書面簽字審批后,出納方可支付,并將有大區總裁書面簽字的審批單傳真件復印后附于原始單據后,方可作為報銷憑證)。

  2.加強報銷管理,當月帳,當月了,25日以后帳最遲不得超過下月3日。

  3.為了分清責任,進行部門核算,不同人員支出的業務費用不得混淆在一張報銷單上。

  二、支出相關部門審核

  對所有報銷內容,相關部門經理必須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進行審核。

  三、財務部門審核

  財務部門對所有報銷票據,依據相關財經法規及內部財務制度對其合法性進行審核。

  四、審核權限

  同審批權限。

  五、費用報銷及借款時間一覽

  項目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

  款項借支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費用報銷9:00-12:00 9:00-12:00 9:00-12:00

  對外結帳9:00-12:00 9:00-12:00 9:00-12:00

  (分公司財務部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六、報銷手續

  嚴格執行財務報銷制度,款項支出時填寫支出憑單并將發票(所有票據須開明細發票,經手人須在票據背面簽字)交給財務。由客戶或分公司報銷的要向財務注明并留復印件,原件給客戶。計劃內報銷必須提供的原始憑證:

  1.版面費、廣告代理費:由部門憑發票填寫費用(成本)報銷單,財務部對票具進行核實(附上媒體刊登的詳細清單),核對無誤后付款。

  2.印刷費(出片費):部門憑發票,附印刷品結算單,進行核實無誤后,填寫費用(成本)報銷單,財務審核無誤后付款。

  3.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運營管理中心統一購買的,運營管理中心保管人員根據發票同實物核對無誤后,填寫驗收單后(低值易耗品還需有出庫單),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及分攤明細)填寫費用報銷單。各單位自行購買的憑發票填寫費用報銷單經相應級別的領導審批后報銷。

  4.機房與OA設備:技術部保管人員根據發票同實物核對無誤后填寫驗收單和出庫單。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填寫費用報銷單。

  5.資料費:各單位購書及其它資料,首先將書、資料和發票拿到資料管理部門(運營管理中心)進行登記驗收,并在書、資料上蓋章、編號。經手人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填寫費用報銷單。

  6.差旅費:于返回3天內必須報銷,由部門經理審核票據的合理性并在報銷單上隨同差旅者簽字認證,后至財務核銷借款。各單位經理報差旅費憑報銷單經大區總裁審批后到財務核銷借款。對3天內無故不及時報銷的,財務部應催辦一次,仍不辦理者,財務部有責任從其當月工資和獎金中扣除。試用人員出差借款須由經理擔保,視同經理借款。

  7.業務費用:所有業務費用票據須開明細發票,經手人須在票據背面簽字。各單位應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使用業務費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業務需要以外的個人消費。業務招待費須有兩人以上簽字并注明時間及招待客戶名稱;加班用餐費須有全體用餐人簽字;交通費須注明起始、地點及原因;禮品費須注明所送人名及禮品名稱、數量;快遞費單據上請注明客戶名稱。所有費用均計入部門成本。未按規定填寫說明或簽字的,財務人員應將報銷憑證退回并說明原因。

  8.超計劃報銷手續必須有審批報告,其它同計劃內報銷手續一樣。

  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

  為保證公司差旅費的合理使用,規范差旅費的開支標準,特制定此規定,具體如下:

  1.出差人員是指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離開本市一天以上進行各項公務活動的員工。

  2.出差人員出差需持有經部門經理、運營中心、公司總經理簽字的《出差申請表》。申請表中需注明部門名稱、出差人姓名、出差時間、出差地點、出差事由、出差來回乘坐交通工具、預計差旅費金額,報總經理審批,憑申請單辦理借款和報銷手續后將申請單交運營管理中心存檔。

  坐飛機的有關規定

  1)級別規定:總裁、分公司總經理等,出差可乘飛機。其他人員無特殊情況不得乘坐飛機。

  2)特殊情況規定:

  A.業務緊急,必須乘飛機;

  B.路途長,乘火車時間超過30小時;

  C.本身業務需要,并由對方出機票款;

  D.機票打折幅度大,折后機票價格比火車硬臥票價不超過50元。

  3)報批手續:一般人員出差,在特殊情況下需乘飛機,必須有總經理審批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3.工出差到外地,可預借一定金額的差旅費。出差回來后憑單據在三日內報銷,逾期不報銷者,將從工資中扣除所借款項。

  4.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實行定額包干(詳見后附差旅費報銷標準),由出差人員調劑使用,節余歸己、超支不補。

  5.出差乘坐火車,一般以硬臥為標準,如買不到硬臥票,按硬座票價的60%予以補助。

  6.出差期間的交際應酬費,須事先請示總裁特批。

  7.往返機場、車站的市內交通費準予單獨憑車票報銷(不含出租車費用)。

  8.出差參加展示會的運雜費、門票等準予單獨憑票報銷;對于到外地參加會議、展覽、及其他活動的人員食宿及其他費用由對方負擔的,不得在公司報銷路費并領取補助;到分公司出差,由分公司負擔費用的,不得再次在公司報銷路費并領取補助。

  10.出差或外出學習、培訓、參加會議等,由集體統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統一標準報銷,不享受任何補助。

  11.出差補助天數的計算方法:

  1)出發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準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為準:上午12:00前出發的可享受全天補助;12:00后出發的,當日不能到達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后出發的,當天到達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補助;

  2)到達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準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為準: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補助。

  12.出差天數的計算方法:按照實有天數計算。

  13.以下范圍內的外出不按出差處理:在廣、深、佛山、順德、中山等廣東省范圍內出差一般不予補助,如有特殊情況需部門經理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14.經分公司統一招聘的員工或由廣深公司統一招聘的應屆畢業生到公司報到,可按照火車硬座或公交大巴票價,予以實報差旅費及行李托運費,不享受任何補助;

  15.費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員出差費用均計入各部門成本。

  16.其它

  1)報銷差旅費時,應提供出差期間相應票據(如住宿費、市內交通費、餐費等),以便財務部進行帳目財務處理。如無法提供相應票據,日補助超過30元以上的部分將由財務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凡購買打折機票的(票面有不得簽轉更改字樣的),在報銷時必須按打折后的實際價格填寫,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后將加倍扣還。

  附件:差旅費報銷標準

  職務一般地區費用標準(元/天)特殊地區費用標準(元/天)

  總裁280380

  事業部/職能部門總經理(主任)240320

  部門經理220280

  部門副經理/主管180230

  一般人員160200

  注:1.特殊地區指:深圳、廣州、珠海、汕頭、海南;

  2.事業部副總經理/職能部門副總經理(副主任)與部門經理補助標準相同;

  3.經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

  往來帳務管理制度

  一、應收帳款管理

  (一)收款方針

  1.業務人員在公司為其客戶提供了相應的服務或勞務后,應及時把廣告認定單交由客戶確認,并及時催收款項。

  2.收款時間:次月13日前。(注:數據入網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簽訂的金額)。

  3.回款方式:轉帳支票,非遠期、空頭或錯誤支票;現金;抵實物,(所抵實物必須為公司需要或對方企業瀕臨破產無法收回所欠款項,并且要有公司總經理的批示)。嚴禁市場員墊付業務款,否則公司除追收客戶款,沒收市場員所墊款項,并通報批評。

  4.部門人員調動或離職等,部門經理必須監督其業務款項的回收及移交,必須填寫移交清單一式四份(一份交財務、一份部門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執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監交人及財務部相關統計人員均應簽字,并報財務備案。接受人應核對帳單金額及是否經過客戶確認。

  (二)未回款考核辦法

  1.未回款處罰

  1)由于業務人員失職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額;

  2)由于公司內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關責任扣罰;

  3)由于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戶倒閉、破產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關部門證明,只扣業務成本。

  2.未回款從個人收入中按比例核減,待回款后按以下方法返還:

  1)未回款額分三個月核扣,當月扣10%,次月扣30%,第三個月扣60%;

  2)未回款扣款每月隨工資補發,三個月內全部收回,補發全部扣款額,提成按5%;

  3)若第3個月仍未回收該款項,該市場員停止業務,專職收款。在3個月之后回款,待回款后只補發扣款額,不予提成。

  3.未回款項不計入業績。

  4.3個月(含3個月)以上的未回款如申請壞帳,則扣除該業務員該筆應收款30%的印刷成本,并處以30%的罰款,其直接主管或經理督帳不利,同時處以5%的罰款。

  5.若市場員連續兩個月無未回款且業績均在部門

  任務額(任務額低于8000元的以8000元計)以上,則酌情給予獎勵。由市場員申報,部門經理審批,財務部審核后在工資中發放。

  6.財務部對部門未回款進行監督。對3個月以上部門未回款財務部上報公司總裁。

  7.對預收款,按1%的比例對市場員給予獎勵。

  (三)可疑客戶及可疑帳款的處理

  1.業務員在接洽客戶時,如發現客戶有異常情況,應填寫“可疑客戶報告單”,并建議采取措施。

  2.業務人員對在兩個月內催收無效且金額較大的票款,應填寫“可疑客戶報告書”,并收集有關證據、資料等,報請公司領導批準后移送法律部門依法追訴。

  3.催收或經訴訟案件,有部分或全部款項未能收回的,業務人員應取得相關法律機關證明、債權證明、破產宣告裁定等中的任何一種憑證,送財務部作沖帳準備。

  4.對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的業務員,一旦發現,公司將從重處罰。

  二、應付帳款管理

  (一)付款時間:

  1.業務款項由部門申請,經過審批后執行;

  2.印刷費、版面費等次月20日左右支付(每月出刊后第二日報財務);

  3.購置固定資產款項于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后支付。

  (二)付款方式:

  1.轉帳支票,非遠期、空頭或錯誤支票;

  2.現金;

  3.實物或廣告,要有公司總經理的批示。

  (三)其他:非本公司人員領款時,必須由我公司相關人員帶領。

  票據管理制度

  一、發票管理

  (一)申領

  1.由申請人在《零星開票通知單》中詳細填寫部門名稱、申請日期、合同號(右上角填寫)、企業全稱、廣告刊登媒體或網刊全稱、業務發生具體日期、開票金額、業務性質(廣告或信息)、申請人姓名等,交部門經理審批、會計審核后開具。

  2.若零星開票通知單中企業名稱與合同中的企業名稱不相符,業務員需持有雙方企業蓋章認可的證明(特殊情況可由部門經理簽字認可),財務方可開具發票。

  3.杜絕開無企業名稱發票。

  4.杜絕開企業名稱不全發票:任何人無權把企業名稱縮減至2-3個字。

  5.若業務實際發生與合同不符,業務員需持有企業的附加合同或加蓋公章的證明方可開票。

  6.丟失發票一切后果由業務人員自負,在對方企業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標明發票號及金額并加蓋公章)后,我公司可提供加蓋公司發票專用章的發票存根聯復印件,業務人員因丟失發票或其他原因需要借出發票時,需有書面申請并由各部門經理人員簽字,財務人員對于借出發票應進行登記,并及時取回。

  7.發票復印件蓋章需由部門經理人員、公司總裁批準,財務人員應進行登記并由當事人簽字。

  8.開發票時遇到的其他特殊情況,財務人員均應取得公司領導的批準后,才能開具發票。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優秀4

  1、目的及適用范圍

  1.1加強管理,避免公司財產的流失、損壞等人為因素所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1.2適用于公司采購、租借、受贈、交換等方式獲得的物品的管理。

  2、管理組織

  分公司行政部負責執行。

  3、管理內容

  3.1物品入庫。

  3.1.1凡需放入行政部庫房的物資,都需辦理入庫手續。

  3.1.2需要檢測才能入庫的物品,行政部必須協同相關部門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入庫填寫《入庫單》。

  3.1.3所有采購物品需憑《實物資產申購單》、《入庫單》、購貨發票報銷。

  3.2貨物確認:屬于收寄物資,分公司行政部應填寫《貨物確認單》(附件1)。其中,印刷品的貨物確認直接電郵確認即可,其他物資必須手工填寫后由財務簽字,傳真確認;傳真確認件作為文檔保存。

  3.3物資領用。

  3.3.1物品出庫時由領用人員檢驗其完整性后填寫《出庫單》并簽字確認。行政資產管理專員在《庫房物資臺帳》(附件2)中注明。

  3.3.2涉及到公司禮品的領用,具體見《禮品管理規定》。

  3.4庫房管理。

  3.4.1行政部指定專人負責庫房管理,建立《庫房物資臺帳》,在每次有物資出入庫時,應在臺帳上填寫注明。

  3.4.2每月資產管理專員應對庫房物資進行盤點,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x月庫房物資盤點報表》(附件3),報行政經理及行政總監審閱。

  3.4.3每個季度《x月庫房物資盤點報表》隨《實物資產盤點報表》報大區及總部行政部,便于公司總體調配。

  3.4.4庫房物資應擺放整齊有序,對需要有溫度、陽光等要求的物資應按要求擺放。

  3.4.5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庫房。

  3.5物資清理。

  3.5.1在每月庫房物資盤點時,因非人為因素而損耗或損壞的'或已經不能使用的無用物資應及時清理,填寫《物資清理申請表》(附件4),詳細寫明其損壞、無用原因并請行政總監簽批同意后,報財務作相關處理,并總結其原因,以便避免造成重復損耗。

  3.5.2對于盤點中出現實物與《庫房物資臺帳》不符的情況,資產管理專員必須查明原因,做出相應的處理報行政經理,經行政總監同意處理意見后,進行物資清理。

  3.5.3涉及到總部發放的庫存物資清理,必須通過總部相關管理部門同意。如,合同的清理需要總部商務管理部同意,宣傳彩頁的處理需要總部市場部同意等等。

  4、附件

  4.1《貨物確認單》;

  4.2《庫房物資臺帳》;

  4.3《x月庫房物資盤點報表》;

  4.4《物資清理申請表》。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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