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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罐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水罐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水罐管理制度1
鋼水罐是吊運高溫金屬熔液的容器,在運轉過程中,要求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特制訂本規定:
(1)罐耳軸與吊車鉤板應保持有潤滑油(納基黃干油或二硫化鉬潤滑脂),嚴禁干磨。
(2)鋼水罐裝高溫金屬熔液時,不能裝得過滿(距罐沿約400mm),以免熔液溢出燒壞罐體及耳軸。
(3)嚴禁在罐體或耳軸上亂[割亂焊,嚴禁用重錘或其它重物在罐體、耳軸上碰撞或敲打。
(4)罐體或耳軸表面有裂紋和明顯傷痕以及耳軸磨損超過名義直徑的9%(35mm)者,該罐應立即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掛鋼、掛渣。
(6)罐皮厚度燒損超過50%者應更換。
(7)經常檢查罐耳軸周圍的焊縫,有無裂紋及開焊情況。
(8)鋼水罐由澆鋼車間負責,并對罐耳軸及吊車板鉤抹油;發現罐體及耳軸變形、裂紋、開焊等應立即報設備科鑒定處理。
(9)設備科每季度組織一次相關人員對罐及耳軸的全面檢查,每年聯系鋼研院做一次耳軸超聲波探傷。
水罐管理制度2
鋼水罐、鐵水罐、半鋼罐是吊運高溫金屬熔液的容器,在轉運過程中,要求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特建立以下規章制度:
1.大罐的使用、維護與檢查
(1)罐耳軸與吊車鉤板應經常保持有潤滑油(納基黃干油或二養化鉬潤滑脂),嚴禁干磨。
(2)大罐裝金屬熔液時,不能裝得過滿,以免熔液溢出燒壞罐體及罐耳軸或使吊車長期超負荷吊運而損壞。
(3)嚴禁在罐體或耳軸上亂割亂焊,嚴禁用重錘或其他重物在罐體或耳軸上碰撞或敲打。
(4)罐體或耳軸表面有裂紋或明顯傷痕以及耳軸磨損超過名義直徑的9%(35mm)者,該罐體應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掛鐵、掛渣。
(6)罐皮厚度燒損超過50%者,應更換。
(7)經常檢查罐耳軸周圍的焊縫,有無裂紋及開焊情況。
2.責任分工(按使用單位)
(1)車間指定專人負責鐵水罐、半鋼罐、鋼水罐的使用和維護,并對罐耳軸和吊車板鉤抹油。
(2)大罐使用由車間指定專人負責檢查大罐的使用情況,發現罐體及耳軸變形、裂紋、開焊等應及時報生產部鑒定處理。
(3)生產部每季度組織一次,由使用車間有關人員參加,對大罐及耳軸進行全面檢查。
(4)生產部負責每年聯系鋼研究院做一次耳軸超聲波探傷。
(5)大罐產權歸使用車間,生產部負責監督檢查生產車間對大罐的安全使用。機動科負責大罐的日常檢修及備品備件供應。
水罐管理制度3
鋼水罐、鐵水罐、半鋼罐是吊運高溫金屬熔液的容器,在轉運過程中,要求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特建立以下規章制度:
1.大罐的使用、維護與檢查
(1)罐耳軸與吊車鉤板應經常保持有潤滑油(納基黃干油或二養化鉬潤滑脂),嚴禁干磨。
(2)大罐裝金屬熔液時,不能裝得過滿,以免熔液溢出燒壞罐體及罐耳軸或使吊車長期超負荷吊運而損壞。
(3)嚴禁在罐體或耳軸上亂割亂焊,嚴禁用重錘或其他重物在罐體或耳軸上碰撞或敲打。
(4)罐體或耳軸表面有裂紋或明顯傷痕以及耳軸磨損超過名義直徑的9%(35mm)者,該罐體應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掛鐵、掛渣。
(6)罐皮厚度燒損超過50%者,應更換。
(7)經常檢查罐耳軸周圍的焊縫,有無裂紋及開焊情況。
2.責任分工(按使用單位)
(1)車間指定專人負責鐵水罐、半鋼罐、鋼水罐的使用和維護,并對罐耳軸和吊車板鉤抹油。
(2)大罐使用由車間指定專人負責檢查大罐的'使用情況,發現罐體及耳軸變形、裂紋、開焊等應及時報生產部鑒定處理。
(3)生產部每季度組織一次,由使用車間有關人員參加,對大罐及耳軸進行全面檢查。
(4)生產部負責每年聯系鋼研究院做一次耳軸超聲波探傷。
(5)大罐產權歸使用車間,生產部負責監督檢查生產車間對大罐的安全使用。機動科負責大罐的日常檢修及備品備件供應。
水罐管理制度4
為規范鐵水罐凍結管理,杜絕高爐、鑄鐵車間互相扯皮現象,影響到罐磚等耐火材料消耗增加,鑄鐵量人為加大,故在原《冶煉廠鐵水罐調度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增加此項考核。
1、高爐向罐出渣后及時通知調度,若不通知考核高爐車間1000元,調度通知鑄鐵車間20分鐘內必須開始鑄鐵。若倒不開鐵水考核鑄鐵車間1000元。若因高爐不通知所造成的鐵水罐凍結的費用,高爐全部承但,外加罰高爐車間5000元,鑄鐵車間20xx元。
2、出鐵時有過渣現象,要及時通知調度,安排鑄鐵,鑄鐵車間在規定的20分鐘內開始鑄鐵,鐵水能順利倒出,沒有凍罐,不予考核,鑄鐵負責處理。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倒不開鐵水,造成凍罐,鑄鐵和高爐各承擔一半鐵水罐費用,外加考核高爐車間3000元、鑄鐵車間1000元。
3、開爐和爐況不順,渣鐵不分情況下,經廠部領導批準后方可往罐中出渣,鑄鐵負責清理罐,罐磚費用高爐和鑄鐵各承擔50%。
4、放撇渣器時:(1)、由鑄鐵車間安排罐齡高的罐對上,渣鐵可以放進。(2)、把有半罐鐵水的罐對上,渣鐵可以放進。以上兩種情況造成的清罐工作、罐的費用由鑄鐵承擔。放撇渣器殘鐵后,高爐通知調度,及時拉走,如果因高爐本身處理敝渣器而長時間不能拉走,造成鐵水罐凍結,凍的渣鐵超出30噸,處罰高爐3000---5000元,罐磚費用由高爐車間承擔。
5、鑄鐵車間發現罐中有渣時,及時通知調度,調度通知高爐處理敝渣器過渣。通知后如果連續六個班還有過渣,并且還有加重現象,處罰高爐1000元。如果造成鐵水罐凍結,根據本考核制度第二條執行考核。
6、若因敝渣器過渣,導致鋼廠不要鐵水而鑄鐵,每爐鐵水考核高爐車間300元。若因鑄鐵車間不清理罐邊凝固物,導致鋼廠不要鐵水,考核鑄鐵車間300元。
7、若全月高爐無過渣現象,對高爐車間獎勵3000元。
8、若全月沒有因各種原因造成鐵水罐凍結現象,對鑄鐵車間獎勵20xx元,對高爐車間獎勵各獎勵1000元。
水罐管理制度5
一、概況:
現冶煉廠鐵水罐配備情況:65噸為16個(其中含8#砝碼罐一個),85噸為12個,合計配備為28個,實際運行為27個(8#罐除外),每個鐵水罐應配備一輛鐵水罐車,現配備有25輛,實際運行24輛(8#罐除外),內燃機車三輛(380型2輛,210型1輛)由于我廠廠區地理條件限制,鐵路線配置不合理,雖經過改造但依然不能滿足現生產運轉,突出矛盾為:
①鑄鐵主廠房內鐵路線路交錯,影響鐵水罐調運(即在鑄鐵作業過程中會影響到1#高爐鐵水的調運)
②現進入煉鋼廠的鐵路專用線僅有一條,鐵路線短而調運次數之多,存在安全隱患,各高爐鐵水不能及時送入煉鋼廠,迫切需增設一條事故應急線。
③煉鋼廠混鐵爐廠房內現有兩根鐵路專線,必須充分利用起來,即煉鋼廠應采取兩條線吊運作業,以求緩解鐵路線緊張壓力。
二、相關職責:
①煉鐵調度依據生產作業計劃負責日常生產的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當班調度要嚴密監控鐵水罐的使用現狀,做到心中有數。
②鑄鐵車間負責對鐵水罐日常管理(健全看罐、清罐制度、修砌罐制度、烤罐制度、探傷監控制度及運行報告制度)當班鑄鐵工段要對鐵水罐使用情況詳細報告煉鐵當班調度。
③鑄鐵車間負責對鐵水罐調配專用線路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遇惡劣雨雪冰凍天氣情況下必須由當班指派專人清理各道岔點,及時搶修鐵路線損壞部位。)
④鑄鐵車間負責對內燃機車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保證兩用一備。
⑤1#、2#、3#高爐要嚴格執行規定的出鐵時間表(表附后),每爐出完鐵要及時報告給煉鐵調度室(詳細說明鐵水罐數量及出鐵罐位)。非正常生產情況下,(如爐前打大壕、撇渣器改造及其它故障引起的出鐵時間推遲、延誤)高爐車間必須及時報告煉鐵當班調度,確保各道工序的有序銜接。
⑥各高爐要加強爐前人員的管理,杜絕人為向鐵水罐內亂扔渣鐵等雜物,一經查實追究責任。
⑦各高爐負責出鐵咀爐臺下鐵路線的.清理工作,保證機車運行順暢。
⑧各高爐要指派專人對鐵水罐的到位情況進行監控,具備條件方可組織出鐵。
三、鐵水罐的調配程序
①煉鐵調度室接到各高爐爐內工長出鐵結束電話通知后,及時報告公司總調度室,服從總調度室的統一調配(去鋼廠或鑄鐵)。
②由煉鐵調度室當班調度員根據總調指令,向內燃機司機發布鐵水罐去向調度令,雙方聯絡呼應確認到位。
③機車人員接到調度令必須及時調運鐵水罐,并且向當班調度報告鐵水罐號,將實罐拉出后及時配空罐到位。(保證堵鐵口后40分鐘內到位)隨后報告鐵水罐到位。
④進鋼廠鐵水罐在軌道衡計量后入鋼廠混鐵爐區,鋼廠倒完鐵水后檢查鐵水罐放置是否完好,記錄好進出鋼廠時間,返回鑄鐵車間看罐、清罐作業,如遇進鋼廠鐵水倒罐不及時由內燃機司機報告煉鐵當班調度,當班調度員與總調、鋼廠調度溝通協調解決。
四、鐵水罐分配情況
三座高爐每爐出鐵必須保證配空罐各三個,85噸、65噸罐要合理配置,(3*3=9)鑄鐵作業罐2--3個,進鋼廠罐2--3個,備用罐至少3個,即鐵水罐必須保證有18個運轉,其余罐的修、砌、烤日常維護工作必須加強,保證鐵水罐周轉有序。
五、非正常情況下的應急處理
①進入鋼廠的鐵水罐必須及時倒盡,每罐8分鐘以內處理,如遇鋼廠出現生產、設備故障影響,必須啟動應急預案。及時與煉鐵調度、總調溝通協調,由總調、鋼調、鐵調三方去現場調度處理,不能造成壓罐、結殼現象。
②特殊情況下生產中出現鐵水罐穿鐵事故,煉鐵當班調度必須第一時間去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理。應急措施為:
㈠必要時請示總調在鋼廠及時處理,即用鋼廠天車直接將穿鐵罐內鐵水倒入空罐中,根據多年來的經驗這是可行的,但煉鐵、煉鋼調度必須服從總調指令。
㈡由煉鐵當班調度向機車人員下達緊急指令,將穿鐵罐內鐵水迅速調運到鑄鐵應急坑組織處理。
③鋼廠混鐵爐區鐵路線必須保證暢通,嚴禁堆放障礙物。煉鋼廠應采取兩條線吊運作業。
④在鐵水調配過程中發生內燃機出軌事故,內燃機司機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煉鐵當班調度人員,當班調度根據現場事故大小組織搶修處理,同時預見高爐生產的連續性,合理控制生產進程,報告主管領導請示處理。
⑤鑄鐵機在生產作業過程中遇生產故障及事故導致停鑄作業,由當班鑄鐵工段長及時報告煉鐵調度,由當班調度協調解決。(如鑄鐵機脫軌、鑄鐵模損壞、電器故障等)
⑥高爐生產不順及爐前發生出鐵故障,造成渣鐵不能有效分離,渣鐵進入鐵水罐中,高爐負責人必須及時報告煉鐵調度,煉鐵當班調度及時指令鑄鐵車間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處理,并確保鐵水罐的正常周轉。
六、檢查與考核
①當班調度在發布鐵水罐去向調度令后,機車人員造成鐵水調配延時、影響到鋼廠生產,發現一次處責任人100元,鑄鐵車間當班工段、車間負責人負有連帶責任。
②高爐堵鐵口后40分以內,鑄鐵車間必須將空罐配到位,如果造成高爐出鐵延誤、高爐憋風、減風作業,每發現一次對鑄鐵車間處罰200元,主任20元,③機車人員不服從調度指揮造成影響生產,每發現一次對鑄鐵車間處罰100元,主任10元。
④在鐵水調配過程中發生內燃機出軌事故,造成影響高爐休風1小時,每發現一次對鑄鐵車間處罰500元,主任50元;造成影響高爐慢風1小時,每發現一次對鑄鐵車間處罰300元,主任30元,全月無事故獎勵鑄鐵車間500元,主任50元。
⑤出鐵過程中因爐前看罐人員疏忽造成鐵水罐過滿,(規定裝放鐵水至罐上沿以下300mm位置)發現一次處責任人50元,高爐車間當班工段、車間負責人負有連帶責任。
⑥各高爐爐前人員人為向鐵水罐內亂扔渣鐵等雜物,一經查實處罰責任人50元,當班工長30元,車間負責人負有連帶責任。
⑦各高爐看罐人對鐵水罐的到位情況監控不力,造成鐵水罐過滿及燒毀鐵路事故,視情節給予責任人及車間各級負責人經濟處罰50——200元。
水罐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了使鐵水罐正常運行,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此制度。
2內容
2.1清罐工每天都要對中軸和耳軸檢查一次,并且要有記錄,負責人區域組長。無檢查、無記錄,一次扣1分。
2.2每兩周要對中軸和耳軸測量一次(必須使用游標卡尺)。無測量,一次扣5分。
2.3 100噸鐵水罐中軸的'設計直徑是300㎜,當中軸直徑最細處達到270㎜時,應停止使用,并且及時通知設備科。中軸已經達到報廢標準,但沒有通知設備科,還在使用,一次扣20分。
2.4 35噸鐵水罐中軸的設計直徑是200㎜,當中軸直徑最細處達到180㎜時,應停止使用,并及時通知設備科。中軸已經達到報廢標準,但沒有通知設備科,還在使用,一次扣20分。
2.5設備科接到通知后,要聯系安全生產科到現場進行鑒定,如果情況屬實,需報告裝備處做大修處理。
水罐管理制度7
鋼水罐是吊運高溫金屬熔液的容器,在運轉過程中,要求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特制訂本規定:
(1)罐耳軸與吊車鉤板應保持有潤滑油(納基黃干油或二硫化鉬潤滑脂),嚴禁干磨。
(2)鋼水罐裝高溫金屬熔液時,不能裝得過滿(距罐沿約400mm),以免熔液溢出燒壞罐體及耳軸。
(3)嚴禁在罐體或耳軸上亂[割亂焊,嚴禁用重錘或其它重物在罐體、耳軸上碰撞或敲打。
(4)罐體或耳軸表面有裂紋和明顯傷痕以及耳軸磨損超過名義直徑的9%(35mm)者,該罐應立即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掛鋼、掛渣。
(6)罐皮厚度燒損超過50%者應更換。
(7)經常檢查罐耳軸周圍的焊縫,有無裂紋及開焊情況。
(8)鋼水罐由澆鋼車間負責,并對罐耳軸及吊車板鉤抹油;發現罐體及耳軸變形、裂紋、開焊等應立即報設備科鑒定處理。
(9)設備科每季度組織一次相關人員對罐及耳軸的全面檢查,每年聯系鋼研院做一次耳軸超聲波探傷。
水罐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了使鐵水罐正常運行,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此制度。
2內容
2.1清罐工每天都要對中軸和耳軸檢查一次,并且要有記錄,負責人區域組長。無檢查、無記錄,一次扣1分。
2.2每兩周要對中軸和耳軸測量一次(必須使用游標卡尺)。無測量,一次扣5分。
2.3 100噸鐵水罐中軸的'設計直徑是300㎜,當中軸直徑最細處達到270㎜時,應停止使用,并且及時通知設備科。中軸已經達到報廢標準,但沒有通知設備科,還在使用,一次扣20分。
2.4 35噸鐵水罐中軸的設計直徑是200㎜,當中軸直徑最細處達到180㎜時,應停止使用,并及時通知設備科。中軸已經達到報廢標準,但沒有通知設備科,還在使用,一次扣20分。
2.5設備科接到通知后,要聯系安全生產科到現場進行鑒定,如果情況屬實,需報告裝備處做大修處理。
水罐管理制度9
為規范鐵水罐凍結管理,杜絕高爐、鑄鐵車間互相扯皮現象,影響到罐磚等耐火材料消耗增加,鑄鐵量人為加大,故在原《冶煉廠鐵水罐調度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增加此項考核。
1、高爐向罐出渣后及時通知調度,若不通知考核高爐車間1000元,調度通知鑄鐵車間20分鐘內必須開始鑄鐵。若倒不開鐵水考核鑄鐵車間1000元。若因高爐不通知所造成的鐵水罐凍結的費用,高爐全部承但,外加罰高爐車間5000元,鑄鐵車間20xx元。
2、出鐵時有過渣現象,要及時通知調度,安排鑄鐵,鑄鐵車間在規定的`20分鐘內開始鑄鐵,鐵水能順利倒出,沒有凍罐,不予考核,鑄鐵負責處理。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倒不開鐵水,造成凍罐,鑄鐵和高爐各承擔一半鐵水罐費用,外加考核高爐車間3000元、鑄鐵車間1000元。
3、開爐和爐況不順,渣鐵不分情況下,經廠部領導批準后方可往罐中出渣,鑄鐵負責清理罐,罐磚費用高爐和鑄鐵各承擔50%。
4、放撇渣器時:(1)、由鑄鐵車間安排罐齡高的罐對上,渣鐵可以放進。(2)、把有半罐鐵水的罐對上,渣鐵可以放進。以上兩種情況造成的清罐工作、罐的費用由鑄鐵承擔。放撇渣器殘鐵后,高爐通知調度,及時拉走,如果因高爐本身處理敝渣器而長時間不能拉走,造成鐵水罐凍結,凍的渣鐵超出30噸,處罰高爐3000---5000元,罐磚費用由高爐車間承擔。
5、鑄鐵車間發現罐中有渣時,及時通知調度,調度通知高爐處理敝渣器過渣。通知后如果連續六個班還有過渣,并且還有加重現象,處罰高爐1000元。如果造成鐵水罐凍結,根據本考核制度第二條執行考核。
6、若因敝渣器過渣,導致鋼廠不要鐵水而鑄鐵,每爐鐵水考核高爐車間300元。若因鑄鐵車間不清理罐邊凝固物,導致鋼廠不要鐵水,考核鑄鐵車間300元。
7、若全月高爐無過渣現象,對高爐車間獎勵3000元。
8、若全月沒有因各種原因造成鐵水罐凍結現象,對鑄鐵車間獎勵20xx元,對高爐車間獎勵各獎勵1000元。
水罐管理制度10
鋼水罐、鐵水罐、半鋼罐是吊運高溫金屬熔液的容器,在轉運過程中,要求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特建立以下規章制度:
1.大罐的使用、維護與檢查
(1)罐耳軸與吊車鉤板應經常保持有潤滑油(納基黃干油或二養化鉬潤滑脂),嚴禁干磨。
(2)大罐裝金屬熔液時,不能裝得過滿,以免熔液溢出燒壞罐體及罐耳軸或使吊車長期超負荷吊運而損壞。
(3)嚴禁在罐體或耳軸上亂割亂焊,嚴禁用重錘或其他重物在罐體或耳軸上碰撞或敲打。
(4)罐體或耳軸表面有裂紋或明顯傷痕以及耳軸磨損超過名義直徑的.9%(35mm)者,該罐體應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掛鐵、掛渣。
(6)罐皮厚度燒損超過50%者,應更換。
(7)經常檢查罐耳軸周圍的焊縫,有無裂紋及開焊情況。
2.責任分工(按使用單位)
(1)車間指定專人負責鐵水罐、半鋼罐、鋼水罐的使用和維護,并對罐耳軸和吊車板鉤抹油。
(2)大罐使用由車間指定專人負責檢查大罐的使用情況,發現罐體及耳軸變形、裂紋、開焊等應及時報生產部鑒定處理。
(3)生產部每季度組織一次,由使用車間有關人員參加,對大罐及耳軸進行全面檢查。
(4)生產部負責每年聯系鋼研究院做一次耳軸超聲波探傷。
(5)大罐產權歸使用車間,生產部負責監督檢查生產車間對大罐的安全使用。機動科負責大罐的日常檢修及備品備件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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