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使用管理制度(精選16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車輛使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1
為合理控制使用車輛,減少油耗和修理費用,配合酒店管理特做如下規定:
一、 車輛使用范圍
1. 酒店小車專車專用主要保證酒店經理級以上人員外出處理公務及日常上下班接送或接送有關重要來賓使用。
2. 各部門員工正常工作范圍內一般性用車不予調派,屬下列情況可予申請后調派,如:財務部人員去銀行取送款,銷售部門人員回訪客戶、走訪市場,部門購買大件物品,及有關部門遠距離考察或其它應急情況用車。
3. 采購部車輛主要保證酒店日常采購任務及采購部人員接送,其它個人用車不予調派。
4. 其它不由酒店調派的車輛,總經辦將定期檢查所行公里數,以便考核。
二、 車輛管理
1. 除董事長專車及采購部采購用車外,其余酒店內所有車輛出車由司機每次出車填寫出車記錄,以便行政部門掌握行車公里數及耗油量,由用車部門負責人向總經理請車,填寫用車申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用車。如不經批準,司機私自出車,一經發現將加倍處罰、嚴重者開除處理,發生事故造成損失一切費用由司機和用車人負責。行駛中因違反交通規則,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司機自負。
2. 車輛實行每日入庫制度,每天工作結束后,必須將車輛及時入庫,不經總經理批準,不準私自駕車外出、過夜,夜間臨時緊急出車,節假日由總經辦人員負責,后報總經理審批。
3. 每輛車有專職司機,不允許私自串開或轉借,如發現將重罰。司機對車輛要做到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進行安全檢查,不出帶病車,杜絕人為事故發生。司機搞好車輛養護,保持車容車貌干凈整潔。總經辦人員、紀檢及車管將定期對其進行檢查,不合格將給予處罰。
4. 所有車輛實行百公里耗油考核,每月公布單車行駛里程和耗油情況,并作為司機考核的一項內容,加油由總經辦、紀檢負責并記錄在案,每次應有司機簽字確認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加油(長途除外)。
5. 修理及保養需經有關人員檢查后確認提出請款計劃,由專人專管,車輛養護總經辦做記錄,核定保養期,維修由總經辦及財務部檢查,車管、總經理簽字確認,董事長審批后方可維修,嚴格控制各項費用發生,為壓縮修理費用提高個人技術,車輛小維修及保養,由酒店車管負責,維修更換的.舊件入庫交管家部統一保管、處理。
6. 所有車輛年檢,養路費及保險費等專人負責,由總經辦做登記記錄及時辦理。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2
為了加強車輛管理,合理安排使用車輛,保證工作需要,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公室負責學校車輛的統一管理和調用,任何領導和個人未經辦公室同意不得動用車輛,凡出車都要由辦公室填寫《車輛派出單》。
二、凡用車應提前向辦公室提出,由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用車。
三、車輛派出范圍:
(1)校領導工作用車,要優先保證主要領導公務用車;
(2)有關處室或處室負責人因工作需要,由辦公室合理安排用車;
(3)有關處室負責人及教職工因辦理業務出差,所帶物品或資料量大不便攜帶或夜間出差時,視具體情況可適當派車送站;
(4)財務人員去銀行提取較大數額現金時可派遣車輛;
四、禁止公車私用。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外單位用車,一般不得借用,特殊情況需主管校領導批準。
五、厲行節約,加強油料管理,建立油料領用卡片,車輛維護維修和油料消耗統一執行單車核算,違章罰款一律不予報銷。
六、駕駛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交通法規,愛護車輛,確保安全行車和車容整潔,嚴禁帶病出車,嚴禁超載。
七、車輛使用完畢后應及時入庫,不能隨意停放。
八、凡未經請示,隨便出車或造成損失,由使用者負全部責任,并追究駕駛員責任。
九、租用車輛:如果需要租用營運車輛,由校長室或各處室自行聯系營運公司。負責聯系車輛的'學校相關部門領導需向對方索取正式有效的營運證件(復印備查),與對方簽訂租用車輛協議,確保合法營運、安全營運,杜絕超載現象。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3
目的:
1.加強車輛統一管理,合理利用和使用公司的車輛;
2.規范駕駛員的車輛管理行為,提高安全、維護意識,保證車質車況良好及行車安全。
范圍:
本規定中的車輛包括所有屬于公司的`車輛、所有車輛的日常使用、維護和管理。
職責:
1.車輛駕駛員
1.1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駛,無重大事故,盡量避免違章
1.2負責所駕駛車輛的日常檢查和保護
1.3合理駕駛,降低消耗
1.4保證車輛的正常使用,禁止公車私用,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2.車輛管理員
2.1負責車輛的日常保養和維修維護管理
2.2負責車輛的落戶和驗車管理
2.3負責車輛的保險及處理公司車輛事故定損事宜
2.4負責車輛日常消耗的記錄,并定期向主管領導和辦公室反饋
2.5負責車輛調配、新購、變賣和報廢的申請
3.行政總監
3.1負責日常車輛使用的安排
3.2負責監督和管理車輛駕駛員、車輛管理員的日常工作
3.3根據權限負責審核和批準車輛日常保養、維修及其他相關的費用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4
1.0規范車輛管理,合理調配車輛,提高辦事效率。
2.0用車申請程序
2.1由用車人向所屬部門負責人申請公務用車,經同意后填寫《派車申請單》,并由所屬部門負責人確認簽名;
2.2用車人持《派車申請單》到行政部所屬車輛管理部門申請派車;
2.3行政部所屬的車輛管理部門視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派車。如需派車,在《派車申請單》上簽名并確定車輛。
3.0用車注意事項
3.1 用車人在得到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的派車認可后,將《派車申請單》交值班保安做記錄后按所派車輛出車,《派車申請單》由保安保存。沒有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的派車認可,保安有權拒絕車輛放行;特殊情況必須經副總以上領導同意方可無《派車申請單》出車,但必須在車輛返回當日補單;
3.2 保安每周一9:00前將上周的《派車申請單》交到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
3.3 車輛返回公司后車輛使用人與保安確認返回公司時間,行駛里程數并記錄于《派車申請單》上,并對車容車貌進行檢查;
3.4 出車后,中途調用,經有關主管領導批準,及時填好備用《派車申請單》,完成任務后,及時讓有關領導補簽,并交回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存檔。
4.0車輛調度管理
4.1 車輛由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統一調度。車輛鑰匙交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專人保管,備用鑰匙由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保管(或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其余任何部門或個人均不得擅自配制車輛備用鑰匙。否則,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或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4.2 用車部門用車時必須提前2小時提出申請(特殊情況除外),并先填寫《派車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確認簽字后,方可到行政部申請辦理,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按先后緩急調度車輛;
4.3 公司所屬車輛非經總經理特別批示不能外借;
4.4 公司所屬車輛除總經理或董事會成員外,必須由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統一調度,其它任何部門或個人均無權調遣車輛;
4.5市場部人員在處理客戶投訴需要實地查勘時可以申請派車,其他情況原則上不予受理派車申請。
5.0 出車管理
5.1出車前必須檢查油料是否充足;出車時必須攜帶以下證件:駕駛證、行駛證、保險證、附加費繳納證;
5.2 轎車乘員不得超過4人,否則車輛駕駛人員有權拒載。發現一次罰款100元,被交通部門查處的,因此造成損失由車輛駕駛人員承擔;
5.3 駕駛員必須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則,不能超速行駛、闖紅燈或違反其他交通規則;
5.4車輛必須停靠在安全位置,嚴禁將車輛停靠在偏僻地段或禁停區域;并確認門窗已經關好、防盜設施啟動后方可離開;
5.5 預計車輛將延期返回,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提前知會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負責人;
5.6 若非油料不足,不得在非公司指定加油點加油;在非指定地點維修,必須事前報備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
5.7 嚴禁將車輛交給非本公司人員、無駕照人員或非公司指定駕車人員駕駛,不得使用公司車輛教他人開車,一經發現處200元/人/次的罰款;
5.8 非經批準,嚴禁用公車以訪客、業務、送樣及處理客戶投訴問題等名義探親訪友或辦理私人事務,一經發現處200元/人/次的罰款;
5.9 車輛返回,車鎖匙必須交放給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下班時間車輛返回公司時車鎖匙交由值班保安暫管,不得攜鎖匙外出;
5.10 車輛返回后,車輛駕駛人員必須及時填寫《費用報銷單》;
5.11 小批量送貨或小批量原材料采購及文件、送樣等可以采取托運方式,一般不派車。
6.0 安全行車規定
6.1 為了行車安全,車輛駕駛人員對如下規定應認真貫徹執行。
6.2 行車中不準吸煙、飲食、不得與隨車人員談話或吵罵;
6.3 隨車人員未上落安穩時,不準起步;
6.4 禁止在公共大巴站上落;
6.5 禁止車輛駕駛人員帶病或疲勞行車;
6.6 駕駛車輛通過交叉路口或拐彎處要減速,在市區行駛時不準鳴響喇叭;
6.7 斜坡處停車時要拉好手剎,踩下駐車制動器(手波車掛低速檔或倒車檔),同時墊上三角木或其它有效物件;
6.8 雨天行車路滑和視線不好,要嚴格遵守安全行車規定和注意事項;
6.9 遇障礙物應提前作好減速準備,嚴禁到臨危時才采用方向代剎車避讓;
6.10 行車時嚴禁不踩離合器變換擋位(自動檔除外);
6.11 嚴禁熄火滑行或利用慣性掛檔;
6.12 出車前、行使中、收車后要注意檢查車輛,發現車輛機件(如制動、轉向、喇叭、燈光、雨刮器等)對安全行車有影響時,要及時報告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
6.13 未關好車門不準開車。車輛引擎蓋上不準堆放雜物。不準邊駕駛邊打手機或做其它瑣事;
6.14 嚴禁在車上存放散裝燃油或其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6.15 不準在道路上加、放汽油或燃油;
6.16 不準瞞報交通事故或偽造事故現場;
6.17 駕車時不準故意擠迫他人車輛或超車后故意急停;
6.18 駕車時要注意掌握車輛、行人出行狀態,發生交通事故或遇交通事故發生時應積極配合或協助有關人員處理;
6.19 不準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
6.20 收車后,應將車輛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堅持上鎖;
6.21 堅持安全學習活動,吸取“一安、二嚴、三勤、四慢、五掌握”的先進經驗。
7.0 車輛安全操作規程
7.1 冷車發動:
應作好預熱升溫,車輛起步時的發動機水溫必須在50℃以上,運行中發動機溫度應保持在80~90℃。
7.2 車輛起步時應注意觀察:
(1) 車輛四周和車下有無障礙物;
(2) 儀表工作是否正常;
(3) 周圍的車輛和行人動態。
7.3 冷車起步:
車輛起步時,應以低擋操作,循序換擋。不宜高速檔位低速行駛,或低速檔位高速行駛;運行中應注意行車安全,根據運行條件,合理控制車速,盡量以經濟車速行駛。
7.4 車輛行進中換檔:
車輛行進中應及時換檔,對長坡、陡坡應提前換檔,不得拖檔、硬沖;下坡時不準脫檔滑行;下長坡使用制動時間過長,應停車休息檢查,防止制動鼓、蹄片過熱,制動失靈。
7.5 行車中應注意觀察:
行車中應注意觀察掌握行人、車輛動態及道路、地形、氣候、風向等情況,在情況不明,視線不良以及通過交叉路口、乍路、乍橋、急彎、鐵路道口、隧道、胡同、陡坡或繁華市區時,應減速慢行或停車查明情況后再通行。會車時應預先選擇寬闊路面,減速靠右交會,做到安全禮讓行車。超車前方必須是寬闊無來車、人的路段,提前開啟左轉彎燈并鳴號示意,待前車開啟右轉彎燈并靠右讓車后方可超車,在駕往分車道的道路上行駛時,應合理選擇時機,借道超車。
7.6 車輛在特殊路況及氣候條件下行駛:
各種安全附屬裝置必須齊全有效。行駛在夜間、風、雨、霧和塌方、飛石、水毀等惡劣道路時,凡裝備不全或視線不良、情況不明的情況下,均不得冒險強行通過。
8.0車輛停放的規定
8.1 公司的車輛在非工作期間,必須在指定的區域內車頭朝外停放。在其他地點臨時停車時,須停靠道路右側,不得在街道、公路兩側30m內相對停放,以免妨礙交通;
8.2 車輛發生故障停在道路中央時,應設法推移至道路右側,夜間還須開危險報警燈或在車身后擺放反光設備警告標志;
8.3 在坡路上應避免停車,如因故必須停車時,要先選擇路面較寬,使來往車輛可以及早發現的`地點暫停。拉緊手制動,將前輪朝向安全方向。上坡掛一檔,下坡掛倒檔(自動波除外),并用三角木或石塊塞住車輪,以免車輛滑動;
8.4交叉路口、彎道、橋梁、涵洞、乍路、陡坡、隧道、消防龍頭、鐵路與公路交叉點和危險地段20m以內,一律不準停車;
8.5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消防機關門口30m以內不準停放其他車輛;
8.6設有“禁止停車”標志的地段不準停車;
8.7車輛夜間不準在道路上停放,需臨時停放時必須開示寬燈、尾燈、停車時駕駛員不準在車上睡覺,以免發生意外;
8.8因公出車需臨時停車時,駕駛員原則上不得離開車輛,如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好車門。同時將車內物品或資料置放于后行李箱中。
9.0車輛的日常檢查、保養規定
為了維持良好的車輛性能,在早上或冬天汽車行動前須啟動發動機兩分鐘后才行動,確保行車安全,車輛駕駛人員應認真作好日常檢查、保養工作。
9.1啟動發動機前應做的檢查工作有:
A. 檢查散熱器(水箱)中的水量;
B. 檢查曲軸箱內機油平面;
C. 檢查燃油箱內貯油量;
D. 檢查電器設備各部位導線連接情況,檢查蓄電池,必要時添加蒸餾水或電解液。
9.2出車前檢查:
A. 檢查行車執照,堅持三檢四勤制,即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制動轉向、喇叭、燈光、雨刮器安全、準確、可靠,保證汽車處于良好狀態;
B. 聽察發動機音響,檢視各儀表工作情況,及燃料系、潤滑系、制動系、冷卻系有無漏油、漏水情況;
C. 檢查汽車車身外部的整潔情況及牌照、燈光、喇叭、后視鏡(倒車鏡)、雨刮器等配備情況;
D. 檢查轉向機構拉桿和接頭的連接情況;
E. 檢查輪胎氣壓,并清除胎紋雜物。檢查輪轂軸承,大王針是否松動;
F. 檢查方向機的自由轉向量是否符合規定;
G. 檢查避震器、彈簧鋼叉是否緊固有效;
H. 發動后儀表的工作是否正常;
I. 檢查是否漏油、漏氣;
J. 檢查空調機、水泵的連接皮帶是否松動;
K.檢查隨車附件是否齊全。
9.3行車途中:
A. 注意各種儀表的工作情況;
B. 注意有無漏水、漏油、漏氣現象;
C. 方向機的工作狀況,各連接機件是否牢靠;
D. 發動機和底盤有無異常響聲和異常氣味;
E. 檢查制動裝置的作用是否完好;
F. 利用途中停車時間,檢查制動鼓有無過熱現象;檢查輪胎螺母緊固情況和輪胎氣壓。
以上六點如發現問題,能修復的當場修復,如不能修復的,在不影響行車安全的情況下,可繼續行駛,但在收車后必須到公司指定修理廠妥善處理。不能行駛的,要及時通知行政部協助處理。
9.4 收車后
A. 清潔汽車內、外部及底盤污垢;
B. 檢查和補充潤滑油、燃油;
C. 察聽發動機有無異響或異常;
D. 檢視燈光、信號、雨刮器等技術狀況;
E. 檢查制動系和輪胎氣壓;
F. 認真填寫行車記錄。
10.0車輛檢查、保養、維修與審驗
10.1 每日用車前由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機油、水箱、剎車、后視鏡、輪胎氣壓、擋風玻璃、油箱等;
10.2 車輛外觀與內飾必須隨時保持清潔,一般將車輛清潔工作安排在用車完畢回公司后進行;
10.3 車輛駕駛人員對車輛不受損壞負有完全責任,在公司內對他人故意損壞車輛設施,必須提報行政部進行責任追究。行車在外時車輛使用人須妥善保管車輛,因自己操作不當而造成的車輛設施損壞,車輛駕駛人員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10.4車輛駕駛人員在行車過程中如發生車輛故障或發現有影響安全行車的隱患時,必須及時上報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同時須填寫《車輛維修呈報表》,并由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具體安排車輛的檢查、保養和維修事宜;
10.5 隨時注意每部車輛行車公里數,于固定里程作好車輛例行保養,并保持記錄完整性。
11.0未經審批同意用車,所發生交通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使用者應負全部經濟損失;高速駕駛或違章駕駛或在高速公路上因違章而造成的傷亡,本公司不負一切責任。
12.0公司執行每月例行保養制度和每半年的二級維護制度。行政部須在規定日期將車輛送往指定車檢所接受檢驗(季檢或年檢)。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對于車輛逾期未接受年檢所受處分承擔責任。
13.0所有車輛行駛證、保險卡、以及其他行車必備資料,車輛駕駛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因車輛駕駛人員疏忽造成損失由個人承擔。其他車輛資料由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妥善保管。
14.0為了使公司車輛能高效使用,節約能源,確保公司行政用車的正常運行,公司原則上不主張公車私用,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因私需動用公司車輛時須經總經理同意并告知行政部后方可借用,所用油料及其他費用由用車人自己承擔。
15.0交通事故處理規定
15.1 交通事故發生以后,首先救助傷員,使傷員得到及時救護,并及時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
15.2 注意記錄對方車輛車牌和駕駛證號,記錄對方姓名、工作單位、電話、身份證號和住址;
15.3 記住對方車輛損壞部位和受損程度;
15.4 盡可能保護好現場,并記錄事故現場目擊者的姓名、聯系電話和住址;
15.5 對模棱兩可或把握不大的問題,不能回答交通部門的詢問;
15.6 除完全可以認定是己方責任以外,不能隨意將責任攬于自身;
15.7 事故處理,交通部門有事故鑒定的,結合雙方當事人責任大小與事故給公司造成損失大小進行處理。駕駛員個人承擔部分=公司損失*我方責任大小*系數。公司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公司賠付對方費用、車輛維修費用、事故處理費用減去保險公司支付部分)和間接經濟損失(因車輛不能正常使用給公司帶來的損失,按照每天200元計算);
系數設定:以1000元為基準設定系數為0.3,每增加1000元損失系數降低0.01。
15.8 事故處理,保險公司不經過事故鑒定,直接全額賠付公司所有損失的,對駕駛員處理由公司領導在對事故進行調查以后討論決定。
16.0 違規處理
16.1 超速、超載、任意停車及其他違反交通規則之一切罰款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16.2 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將車交由無總經理批準的人員私用,每次罰款200元;
16.3車輛駕駛人員將車隨意交由他人駕駛而發生的一切違規、車損等罰款與賠償由當時車輛使用人負責。
17.0其他:
17.1保安人員不按規定核簽《派車申請單》,每次罰款10元;
17.2保安人員每周一不按時上交《派車申請單》,每次罰款10元。
18.0本制度經總經理簽署后即生效,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部分條款修改時亦同。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5
1、車輛由站辦公室進行統一管理,除值班車輛外,車輛管理軟件 單位業務用車由辦公室根據車輛與使用相對固定的原則進行安排,各科室分管領導亦按此規定相應安排科室出差等工作。
2、車輛加油,由辦公室負責辦理油本,油本安排專人進行管理,對每輛車加油情況進行登記,司機每次加油完畢,及時將油本交回。
3、車輛維修由單位確定修車點,修車由司機向辦公室主管領導請示同意后進行維修,無特殊情況,車輛不得在指定維修點以外地方進行修理。
4、無特殊情況車輛應嚴格實行專人駕駛,車輛管理軟件 晚上及節假日車輛應于單位院內停放,特殊情況需要出車的`應報主管領導同意。
5、站各科室及養護公司周末及節假日需出車的,由用車科室主管領導向辦公室主管領導提出申請,辦公室主管領導根據情況進行安排。
6、司機作為特殊崗位,應服從單位節假日出車安排,車輛管理軟件 有事外出須向領導請假并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7、司機對自己持有的車輛資料應妥善保管。
8、司機應加強服務意識,經常保持車輛干凈、整潔,不斷提高駕駛技術,保持良好車況,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駛。
9、違反本制度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10、遇有重大活動及特殊情況所有車輛由辦公室進行統一調配。
11、本制度自制訂之日起實行。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6
一、總則
為了加強公司各種機動車輛的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公司公共用車。
二、車輛使用范圍
1、公司高管人員用車。
2、公司員工本地或短途外出開會、聯系業務、辦差迎送。
3、接送公司賓客和來公司開會、辦事人員。
4、機械、配件采購和物料運輸。
5、員工工傷接送。
6、其他緊急和特殊用車。
三、車輛管理
1、公司所有車輛均有由行政人事部統一保管。
2、所有車輛領用人都必須到行政人事部辦理車輛領用登記手續(無駕駛證不得領用車輛)。
3、車輛使用后,車輛領用人必須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并按要求注明用車人、提車時間、去向、用途、所用時間、使用公里數和使用前里程數等信息。
4、行政人事部必須登記所有用車的每月行駛里程、耗油量,并計算出耗油率。
5、對近似方向、時間的派車要求盡量合用,減少派車次數和成本。
6、因工作用車,領用人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批同意后,再到行政人
事部辦理領車登記手續,否則行政人事部有權不予配車使用。
四、車輛費用及違規管理:
1、每部車輛各配一個相應的加油卡,行政人事部負責核查各車輛使用人每部車每個月的行駛里程及耗油量,并進行計算出各車輛的耗油率。
2、所有車輛的'違規、違章由相對應的車輛使用人自行承擔,行政人事部負責審查。
3、所有車輛產生的責任不在我方的交通事故,需先自行處理相關手續和費用,并報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的賠償費用不足部分,再由本人和公司各承擔50%費用。
4、所有車輛產生的責任在我方的交通事故,所有相關手續和費用,一切由車輛使用人自行處理和承擔,公司概不負責。
5、所有車輛年檢、保險和日常保養統一由行政人事部監管,負責通知相關用車人或用車部門負責人及時辦理。
6、公司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在固定地點,因保管不善造成車輛被盜、損壞車輛使用人應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7、公司所有車輛維修和保養,由公司指定定點單位統一進行,行政人事部負責跟蹤維修情況及修后車況。
8、用車人或用車部門提出車輛維修保養的,必須提交維修保養申請單,由行政人事部核實檢查車況,核準維修部位或需更換配件的準確名稱,再登記備案。
五、駕駛人管理
1、禁止無證駕車,或給無駕駛證人員行使。
2、禁止酒后駕車。如因上述原因發生的交通事故,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公司車輛使用人嚴禁公車私用。
六、車輛相關文件管理:
1、所有車輛相關文件資料都必須上交行政人事部統一登記管理。
2、行政人事部負責建立車輛管理檔案。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7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合理化、規范化,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最真實的反映車輛實際情況,做到有效的管理公司車輛,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公司所使用的車輛。
2、公司車輛用于公司人員業務外出辦事使用。
二、用車責權
1、公司車輛由行政部調度,主管人員管理。業務用車應向領導申請,填寫用車申請表,領取鑰匙,出差用車需報總經理批準。
2、公司業務辦公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車船稅支出等事項統一由主管人員負責管理。
三、駕駛人責權
1、駕駛人必須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做到謹慎駕駛,安全駕車。
2、公司車輛駕駛人須持有合法駕駛證件,出車時一定要檢查駕駛證、行車證等有效證件是否齊全,并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云南省道路及市區路況,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降低車輛的費用。
3、駕駛人應愛惜公司車輛,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和車外的清潔),禁止在車內吸煙,吃零食,亂扔垃圾。平時用車要注意洗車保養,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再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5、駕駛人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應立即報告主管負責人,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車輛去修理廠維修前,駕駛人應提前咨詢維修價格。維修時,必須要有公司人員在場,換零部件時,可自己購買,維修完畢,方可繼續用車。
6、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駕駛人離開車輛時,要仔細檢查是否鎖好門窗,防止車輛被盜。
7、晚間駕駛人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8、駕駛人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四、公務用車使用管理
1、員工外出辦事,首先應選擇公交車為主要交通工具,其他符合條件的用車,一律登記、記錄、申請。
2、節假日或業余時間車輛的使用應呈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用車。
3、每次出車時,駕駛人必須到行政部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詳細記錄外出時間、用途、來往目的地、起始公里數、油量等內容,并簽字確認,表示鑰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駕駛人應及時將鑰匙交回行政部,并在《車輛使用登記表》上填寫歸來時間、返回公里數,并簽字確認,表明車輛已返回。如發現未做記錄的,罰款20元/次。
4、駕駛人應相互監督,用車前后應環車一周,認真檢查車體外部是否有刮痕,凹陷,零部件損壞,車胎癟陷等問題,車輛內部是否干凈整潔,油表、水位是否正常,所填公里數是否屬實,如發現車況異常或填寫數據不真實應及時上報,并有權拒絕接車使用,責任由前一位駕駛人承擔。
5、駕駛人在離開公車時,需確認車門窗戶全部關閉上鎖后,方可離開。如發現有未關者,罰款50元/次。
6、公司車輛需出車、送貨、接貨等需告知總經理,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車輛。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一經發現,罰款200元/次,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私自外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車體損壞,由外借人承擔所有責任并負責賠償。
7、車輛實行節假日及夜間歸位管理,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通報主管人員并請示總經理批準。如未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一經發現,罰款50元/次。
8、公司駕駛人在駕駛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得無照駕車,酒后駕車,若出現違反交通規則,私闖紅燈、未佩戴安全帶、違規駕駛、違規停車等現象產生違章罰款時,由駕駛人自行承擔。
9、在駕駛過程中未按規范開車,出現違反交通規則,發生違章罰款,發生交通事故,肇事,追尾,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所有責任均由駕駛人承擔。
五、附則
1、行政部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8
1目的
為加強公司的車輛管理,做好車輛調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2職責
公司的車輛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統一管理和調度,各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調用。
3范圍
車輛安排遵照"保證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車輛僅限于規定區域內公務用車。
4車輛使用和管理
4.1車輛使用實行"先預約、后派車"制度。一般情況下,由車輛使用人于用車前一天如實填寫派車單預約車輛,說明用車事由,由部門經理確認,經行政人事部審批后交司機出車。
4.2司機按派車單要求按時按指定地點出車;回公司后派車單交回前臺核收,前臺于每月底匯總一次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4.3司機出車期間應嚴守交通法規或地方停車規定,因人為造成的`違章罰款由司機本人承擔。
4.4在緊急情況下,司機可自行調配用車。如救人、救火等突發情況。
4.5不得公車私用。
5有關檢修車輛的事宜:
5.1司機應在指定地點對車輛進行定期檢修、驗車,確保車輛行駛安全。
5.2對于易耗材料、零部件等單件價值在xx元以下的零件更換項目,可由司機先行決定購買、更換,事后申報、審批。
5.3車輛需中修、大修時,司機應提前三天以上申報,獲批準后到指定廠家維修;特殊或緊急情況,經口頭請示總經理同意后,可先行修理,事后補辦有關申批手續特殊或緊急情況,經請示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后,可先行修理。
5.4有關車輛的年審等手續由司機負責辦理。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9
一,為保證公司車輛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加強公司內部車輛,井隊值班車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公司各部門,各井隊要求用車單位向調度室申請登記并申報用車事由,車隊據此填寫《內部車輛使用登記表》,車輛只限于因公使用。使用部門和個人先到調度室真寫《小車申請使用單》然后到車隊登記,車隊填寫《內部車輛使用登記表》用車人必須在行車記錄和加油票上簽字認可。
三,內部車輛管理:
1.要求車隊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內部車輛使用管理表》所設內容認真填寫,嚴密監控內部車輛運營狀況。
2.車輛費用結算,由車隊依據《內部車輛行駛單》《內部車輛使用登記表》所記載內容與司機所帶《公司車輛行車記錄表》核對無誤后并交財務一份,《小車耗費情況登記表》進行掛賬。
3.日常維修保養:車輛維修保養,司機要通知車隊,確認維修項目,價格,維修時間,車隊審核后,才能實施。
4.額定油耗:公司所有車輛,必須確定油耗指標,按百公里油耗指標執行,月底依據所報油耗,由車隊進行綜合核算,評定燃油消耗的合理性。
四.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同時應遵守本公司其它規章制度。
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保養,經常檢查車輛,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保持車輛清潔,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不會檢修時,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維修意見。在公司指定維修點修理,末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去維修,無論在定點修理廠或在行途中,經車隊同意的修理或購置的新配件必須交回舊配件。
3.出車在外時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擇停放地點和位置,如車要離開時要鎖好保險鎖,車輛被盜,司機要對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經常檢查,保證證件齊全,晚間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不準酒后駕車。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若屬于個人原因,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五.1.車輛開支:車隊司機所有不能預算的開支,都要向車隊領導匯報,確認其合理性才能實施,事先不匯報,而私自開支的其本人承擔全部費用。
2.司機對車隊和調度室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以向經理反映。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車隊或調度室,并說明原因。
六.司機末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習駕駛。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實施,由車隊解釋各部門
七.值班車管理規定:
1.駐井隊值班車下派到井隊值班,車輛調派使用由井隊長負責,車隊協助管理,每月由井隊考勤考評,月底報車隊備案掛賬,駐井值班車要服從井隊管理,不經井隊允許,不得私自開車,不得將車輛交給公司,井隊或其它人員駕駛,出現任何問題,公司不負責任。
2.貨物轉運,損壞賠償:
值班車將貨物裝上車后,開據入庫單或,所裝一切貨物的責任都由司機本人承擔,要保證貨物安全運送到位,到井場或目的地卸貨清點無誤后,責任即可免除,如所裝貨物丟失滑落,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司機應承擔全部責任。
3.如遇道路翻槳,老鄉擋路,天陰下雨等各方面原因,導致遇阻司機應積極配合主動為公司排憂解難。
4.密切注意車輛性能變差,下降當燃油與潤滑油的消耗增多,勁力性下降時向車隊匯報,以免造成車輛使用成本增大。
5.對于值班車加油,應按規定程序,上報井隊長,隊長安排人員確認無誤時才可加油,井隊出具出庫單,寫明數量,使用人,負責人簽字,在將出庫單交回車隊車隊交回財務掛賬。
6.值班車應認真填寫《井隊值班表》和《行車記錄表》,井隊領導考評后,上交車隊,車隊將此表交回掛賬,每月月底必須將兩表交于車隊。
7.駐井值班車私自使用井隊燃油,發現一次扣除當月工資,伙同井隊人員共同作弊的,井隊人員交行政辦處理,予以除名處理。
8.車隊依據各部門的申請,合理調派所需車輛,做到優質高效服務,積極配合主動為公司排憂解難。
八.工作原則及標準:
1.原則性:堅持執行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辦法》,按車輛使用范圍和對象配車,不派人情車,關系車,秉公辦事,不徇私情。
2.科學性:要求熟練掌握公司車輛特點和規律,加強預見性,計劃性,統籌安排,靈活調度。
3.合理性:選擇最佳行車路線,不跑彎路和繞道行駛,不一條線路重復派車(特殊情況除外)以免增加不必要的成本。
4.靈活性:從公司的實際復興出發對于緊急要用車的,要靈活機動,恰當處理,不能誤時誤事,耽誤生產。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10
一、公司車輛違章怎么處理
1、公司車輛違章需根據行政辦注明的每臺車的駕駛員和使用起止時間,在該時間段的交通違章由該駕駛員承擔;如果有違章但此時間段沒有對應的派車記錄的,原則上由該車專職司機和派車人員承擔交通違章責任。
2、派車人員和駕駛員將公車私用,不按派車單執行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在此時間段的交通違章一律由該派車人員和駕駛員承擔。
3、行政辦每月月底前對公司所有公務車輛交通違章情況進行網上查詢,有違章記錄的,書面通報給車輛專職司機或指定使用人。
4、公司車輛交通違章處理的原則是:誰違章、誰處理,處理違章所涉及的扣分處罰由違章責任人承擔;處理違章所涉及的費用按以下兩種情況酌情處理。無意違章:專職司機承擔50%公司50%,兼職駕駛員承擔30%公司承擔70%,有意違章:專職司機承擔100%,兼職駕駛員承擔50%公司承擔50%.
二、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是什么
第一章制度總則
第1條為了統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車輛,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說公司車輛是指公司的專車、及公務用車輛。專車系指公司為部分特定人員或部門特配車輛。公務車系指除上述專車以外的所有車輛。所有車輛由行政部統一負責管理。
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3條行政部與車輛責任人左炳祥負責車輛管理工作,包括車輛維修保養,費用預算、核準、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與出險索賠及司機管理。
第4條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含專車使用人)駕駛,公司其它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公出或私用必須經批準后方可使用。無駕照人員嚴禁駕駛公司車輛。專職司機應每周定期對公司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第5條車輛行駛證、車輛鑰匙,日常由使用人需將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鑰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險單由行政部統一保管,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
第6條每車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附件1),當班司機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是否相符,與前一次用車記錄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費用明細等,對發生的票據編號整理,以備報銷時核對。
第7條車輛每日使用完畢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將鑰匙交回給行政部保管。每車設置《車輛加油記錄表》(附件2),駕駛員在發現車輛油量不夠需加油時,在《車輛加油記錄表》上作好記錄以備查。
第8條公司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發現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應通報司機并對相關責任人提出批評,不聽勸告、屢教屢犯者應給與處分,并停止其使用資格。
第三章車輛使用
第9條車輛使用范圍
(1)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送貨、辦事、聯系業務、接送。(2)接送公司賓客。(3)專車專用。
第10條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有駕照,熟悉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第11條駕駛人員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的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后果由駕駛人員負責。第12條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用車開回家,或做私用,違者受罰,經公司特別批準的除外。
第13條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者適當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造成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14條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并定期清洗車輛。
第四章車輛維護、維修保養
第15條本公司的車輛的維修保養,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行各種維修保養,并須按照預算執行。車輛維護應該最少每二周進行一次,同時填寫附件4:《車輛維護一覽表》。第16條車輛維修、保養、加油程序
(1)司機發現車輛故障或者需要保養時,應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車
輛保養維修申請、申報維修保養的項目及費用預算,行政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確認核實后,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送指定維修廠檢修。
(2)維修結束,提車時,送修人應對維修車輛進行技術鑒定,檢驗合格,收回更換的舊部件,并核定維
修費用的合理、準確性后,方可在維修廠家的`單據上簽字。送修人對費用的真實性負責。
(3)車輛的維修保養應在指定廠家完成,否則維修保養費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擔。
(4)可自行維修者,可報銷購買材料和零件的費用。
(5)車輛于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急需修理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維修費用超過2000元時,應與公司聯系請求批示。
(6)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者疏于保養造成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費用視情節輕重,由公司和司機按照比例共同負擔。
(7)行政部對車輛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內容包括:本制度執行情況、車內外衛生、一般保養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司機或相關責任人不同程度的處罰,情節嚴重者取消駕駛員駕駛資格。
第五章車輛保險
第17條公司通過商定,確定承險保險公司。
第18條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統一由公司支付。
第19條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第20條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車輛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并保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后,辦理索賠手續。
第六章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21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犯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后果,由駕駛人全部承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3)酒后駕車。
第22條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司機個人(含非專職司機)和公司各自承擔50%,涉及駕照扣分的由當事人負擔。行政部負責每周在網上查詢維章記錄一次,并做好處理。
第23條各種車輛在運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主動與公司取得聯系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第24條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情況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25條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差額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七章費用報銷
第26條車輛維修保養及過境/過路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司機于每月3日前將所負責車輛當月高速費、過橋費及停車費等票據貼好,連同該車輛行駛記錄本、車輛加油記錄本交行政部審核簽字后,交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最后報總經理/副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
第八章附則
第27條本制度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11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實際情況,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車輛。
公司車輛用于公司業務、財務、行政部門人員外出辦事時使用。
二、車輛使用管理
1.職責
(1)公司行政部門經理負責公司所有車輛派遣及使用,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證公司車輛的有效使用。
(2)公司車輛駕駛員須持有合法駕駛證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路況。如因駕駛員駕駛證問題造成的不必要損失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3)公司所有車輛的鑰匙原則上應由行政部門統一保管,出車時,駕駛員應在《車輛使用登記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駕駛員應及時將鑰匙交回行政部門負責人,并在《車輛使用登記表》上簽字,表明車輛已返回。如違反規定私自出車,或未簽字的,一經發現負激勵50元/次。
(4)駕駛員在離開車時,需確認車門窗戶全部關閉上鎖后,方可離開。如發現有未關者,一次負激勵50元。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行政部門經理批準。
(5)公司車輛需出車、送貨、接貨等由行政部主管統一調度,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車輛。一經發現,負激勵100元/次。
(6)未經公司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一經發現,負激勵200元/次。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2.公務用車使用管理
(1)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需提前一天到行政部門做出車輛使用申請,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由行政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根據情況具體安排車輛。
(2)行政部對審批通過的《車輛使用登記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用途、來往目的地,公里數等記入并由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后,通知車輛駕駛員準備出車。如發現未做記錄的,負激勵20元/次。
(3)車輛駕駛員每次出車前需到公司前臺做好登記,并填寫好《車輛使用登記表》。漏登記的,負激勵20元/次。
(4)車輛駕駛人員在收到出車通知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派遣的時間安排出車。
(5)公司駕駛員在駕駛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在無照駕駛、駕車外出、駕駛員將車輛借予他人使用等情況下,出現違反交通規則,發生違章罰款,交通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由駕駛員承擔一切后果。
3.車輛管理:
(1)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定期清洗車輛,保持車輛內、外清潔,及時發現并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如發現問題,一條負激勵20元/次。
(2)公務車外出加油需到行政部門登記《加油卡使用登記》領取加油卡后到加油站加油,使用完畢后,油卡需及時歸還行政部。行政部門負責加油卡加油情況的查詢,每月打出加油明細。如發現異常情況,不如實加油者,負激勵元/次,情節嚴重者開除。
(3)在駕駛過程中發生故障,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并征得公司行政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發生修理后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
(4)駕駛員負責車輛的年檢工作,車輛的一切資料由行政部門存檔保管,并在車輛保險,年檢到期前通知車輛駕駛員,協助辦理保險,年檢等手續。如未按時年檢及保險,由行政部門車輛檔案負責人及司機共同承擔損失。公司駕駛員務必了解本規則之一切內容;管理規則將根據實踐的發展不斷充實和修訂。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12
1、車輛駕駛人員要愛崗敬業,任勞任怨,聽從統一調度,服從工作安排。無出車任務時,應堅守工作崗位,自覺遵守單位作息時間。
2、遵守規章制度,依法安全文明駕駛,嚴格執行交通安全法規,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保證證件齊全有效。
3、不得疲勞駕車、不得酒后駕車。
4、不得將自己所管理的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特殊情況,必須經主要領導同意,并在辦公室備案。
5、須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按時出車。嚴格執行單位的請銷假制度,請假期間,須將車鑰匙交辦公室保管。
6、因違章或證件不全等原因被罰款的或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由駕駛員妥善處理,費用及相關處罰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7、注重形象,做好服務。注重個人儀表和言行,維護單位形象和利益。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13
1、用車做到“二優先”,即:優先接待客商用車、優先局領導公務用車。由局辦公室統一安排調度使用,力爭做到不因車輛調配影響工作。
2、節約公務車輛運行成本,盡量減少車輛外出次數,相對固定工作人員因公在縣內辦事的車輛安排時間,一般情況下為每天上午的11:00,下午的'4:00,其余時間原則上不安排車輛外出。
3、嚴格控制長途用車,因外出招商確需長途用車的,由用車人填寫申請單,經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審批同意后,由局辦公室備案。
4、應急用車,由局辦公室統一安排使用。
5、公車外派使用期間,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及車輛停放規定,嚴禁將車輛停放在易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場所。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14
一、管理總則
1、目的:為了節約公司公務用車費用開支,提高公務用車的效率,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做到公司車輛統一安排、統一管理,并充分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凡本公司駕駛員管理、車輛使用、油料管控、因私用車等均按本制度執行。
3、可使用車輛:
1)公司車輛。全順車、試乘試駕車;
2)有油補的私家車。在公司車輛不夠用且公司有較緊急的事情要辦理時,可派用私家車。
4、權責:車輛由行政部主管、用車部門或用車人監管。
5、全順車由行政部司機管理,試乘試駕車由銷售部車輛管理員管理。
二、駕駛員管理辦法
1、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
2、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3、必須服從行政部統一調配并做到及時出車。如有出車任務應立即執行。否則,每一次處罰50元,連續三次予以除名并扣除當月工資。
4、無出車任務時應做到如下幾點:
1)做好指定車輛的清潔、維護、檢修、保養及安全檢查等工作,以確保出車行駛安全;
2)做好油料準備工作;
3)準備工作做好后、一律在指定位置里待崗;不得到處游走、串崗,以影響公司形象或影響他人工作;不得在車內、休息室及其它地方打牌、高聲聊天、飲酒等;
4)不得借故隨意外出;
5)協助行政部做好其它事務;
6)不得私自借故或無《派車單》時將車輛開出公司;
7)手機要保持24小時暢通。
8)以上條款如有違反則每次處罰20元;一月累計違反3次或一次造成影響嚴重的予以辭退,并扣除當月工資。
5、車輛完成任務后不得將車輛停放家中或它處,必須停放公司或指定的位置。否則,每次處罰50元或車輛發生任何毀壞,均由司機負全部責任。
6、不準公車私用、不準擅自借車給他人使用、不準將車輛給他人駕駛、不準中途帶人帶貨搞收入。否則,予以辭退。
7、車輛所有手續、證件、工具、鑰匙和附件等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否則,后果自負。
8、要隨時保持車輛內外整潔衛生。
9、車輛連續行駛4小時時,必須休息20分鐘。
10、要講文明、講禮貌,要時時處處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要嚴守公司秘密。
11、上下班均應打卡。如公務在外或接送領導確不能按時回公司打卡者,回司后應填寫《未打卡說明表》,并由用車人簽證。
三、車輛使用辦法
1、下列情況下可申請用車:
1)員工因公務外出時;
2)財務部門外出取款、存款、轉賬、結賬或報稅時;
3)員工本人結婚喜慶時;
4)其它特殊情況時。
2、車輛申請和使用程序:
1)凡用車應由行政部統一調度,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機和車輛出車。用車部門或個人到行政部填寫《派車單》,由行政部經理或行政文員派車;如確有緊急情況可以先電話報批行政部出車,回司后填報派車單;
2)全順車鑰匙由行政部司機管理,試乘試駕車鑰匙由銷售前臺指定專人管理;凡領用車鑰匙均需登記;
3)用車人用車人憑《派車單》到鑰匙管理人處領鑰匙后,將《派車單》交指定的司機;司機見有效的《派車單》發車,否則有權拒絕;如未經許可鑰匙管理人擅自給鑰匙的或司機擅自出車的,每次處罰50元;用車人回公司后,應及時將鑰匙交與鑰匙管理人;
4)用車人要做好用車期間的監督管理,要如實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與司機一道不得在用車期間辦理私事。如用車期間沒管好車子,要追究用車人為第一責任人,并視情節輕重處20—100元罰款;
5)司機每月匯總一次《車輛使用情況月報表》交行政部經理;
6)行政部經理或行政文員將不定時對車輛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問題,按規定處罰。
四、油耗管理辦法
1、車輛用油由部門按預算管控。加油均用加油卡。加油卡由行政文員負責保管、充值和費用報銷。
2、加油由行政人員與司機或用油部門指定專人一道加取。不得無卡加油,特殊情況應通知行政部后方可加油,且無卡加油的`次數不得連續超過兩次;加油后司機或用油人要在相應部門的《加油登記表》上簽字確認。如發現行政人員、司機或用油人有作弊行為,除賠償相應損失外,視情節輕重處20—100元罰款。
3、車輛出差用油為差旅用油,不計入部門預算用油之列。原則上先加滿油再出差,回公司時加滿油交還相應的車輛管理人員。出差加油必須由用車人在發票上簽證,回公司報銷。
4、車輛耗油量應與行駛里程基本相符。每次油耗量的計算方法為:實際行駛里程×車輛耗油率=油耗量。
5、油耗量由行政部核實計算。行政部要建立各車的油耗及各部門的油耗臺帳,對每次行駛公里和油耗量進行登記。如耗油量與行駛
里程不符,則要查明原因。如為車輛原因,則要檢修;如為司機自身原因,則要追究相應責任。
6、各車、各部門的油耗臺賬每月由行政文員統計一次,報與相關部門和財務部。
五、因私用車管理辦法
1、員工因私用車不能影響和妨礙公務用車。
2、員工私人用車應適當收費,收費標準為1元/公里,公里數核算為自出公司至回公司的實際距離,所收取費用交財務部。
3、員工在因私用車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一切費用由員工自負。
4、高層管理人員上下班用車為指定的試乘試駕車,其用油不在部門用油預算中。油耗由行政文員每月統計一次,報與用車人和財務部,在其油補中沖減。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15
一、目的
本規章制度旨在規范企業車輛使用管理行為,提高車輛使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保障企業正常運營和員工安全。
二、范圍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企業所有車輛的使用管理。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規章制度由企業管理人員擬定,經企業領導審批后,向全體員工發布,并在企業內部進行廣泛宣傳。
四、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勞動合同法》:企業應當為員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有義務確保員工的安全。
2.《勞動法》:企業應當確保員工在工作期間享有安全、健康的'工作條件,對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負有保障責任。
3.《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企業應當按照國家、地方制定的安全生產標準來設置和維護車輛,嚴禁私自改裝、修理車輛。
4.《行政管理法》: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規定管理車輛,確保員工和企業財產安全。
五、各項制度的名稱、范圍、目的、內容、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等方面的內容
(一)車輛使用條例
1.范圍:適用所有企業員工及所屬單位的車輛使用管理。
2.目的:規范企業車輛使用行為,提高車輛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3.內容:
(1)車輛使用應當按照規定流程申請,不得私自領用或夜間使用。
(2)車輛使用應當按照規定路線行駛,嚴禁越過綠化帶、防護欄等區域。
(3)車輛使用應當按照規定速度行駛,不得超速行駛。
(4)車輛使用應當按照規定時間還車,不得延誤。
4.責任主體:
(1)車輛使用人應當嚴格遵守規定,如發現不正常情況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2)車輛管理人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管理車輛,并對使用人進行指導和監督。
5.執行程序:
(1)申請車輛使用:使用人應當提前一天向車輛管理人員提出申請,并填寫車輛使用申請表。
(2)領取車輛:車輛管理人員應當核對使用人及車輛使用申請表,發放車輛鑰匙。
(3)車輛使用:使用人應當按照規定使用車輛,不得超時、越界、超速等。
(4)還車:使用人應當按照規定時間歸還車輛,并進行車輛情況反饋。
6.責任追究:
(1)對于嚴重違反規定的行為,如私領車輛、超時占用車輛、超速行駛等,將會進行嚴肅處理。
(2)對于輕微違規行為,如超速不超過5公里等,將會進行警告或扣罰幾分。
(二)車輛維修規程
1.范圍:適用所有企業車輛的維修管理。
2.目的:保障車輛正常運營,降低車輛故障率。
3.內容:
(1)車輛定期維護:按照規定周期完成車輛定期保養,保證車輛正常運營。
(2)車輛故障維修:及時為車輛故障進行檢查、維修和更換零部件。
4.責任主體:
(1)車輛維修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維修規程,認真負責并及時進行車輛維修。
(2)車輛管理人應當定期檢查維修情況,并對維修人員進行日常監督。
5.執行程序:
(1)車輛維修申請:使用人員應當向車輛管理人提出車輛維修申請,并詳細描述車輛故障情況。
(2)車輛維修管理:車輛管理人員應當及時聯系維修人員進行車輛維修,并對維修質量進行檢查驗收。
6.責任追究:
(1)對于車輛維修質量不合格的,將會追責維修人員。
(2)對于因車輛維修不當造成的事故,將會對維修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三)車輛交通安全管理
1.范圍:適用所有企業車輛的交通安全管理。
2.目的:維護司機和乘客的安全,降低車輛事故發生率。
3.內容:
(1)車輛行駛應當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按照規定速度行駛。
(2)車輛駕駛員應當具備相應的駕駛資格,并嚴格遵守駕駛守則。
(3)車輛駕駛員應當定期進行身體檢查,確保身體健康。
4.責任主體:
(1)車輛駕駛員應當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和駕駛守則,杜絕違規行為。
(2)車輛管理人員應當對駕駛員進行駕駛安全知識培訓,強化其安全意識。
5.執行程序:
(1)駕駛員培訓:車輛管理人員應當定期組織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知識培訓。
(2)交通違規處罰:對于違規行為的車輛駕駛員,應當及時進行處罰,并進行安全教育。
6.責任追究:
(1)對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如酒后駕駛、超速行駛等,將會對駕駛員進行嚴厲懲罰。
(2)對于輕微違規行為,將會進行警告或扣罰幾分。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16
為加強公司公務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約開支、提高效率、優質服務”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車輛管理
1、公務車輛的調度、維修、保養、加油、審驗年檢、保險等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管理;辦公司主任負責車輛調度。車班班長負責車輛維修、保養、審驗年檢、臺賬登記指導與督促以及費用報銷確認等工作。油料管理員負責車輛油料管理工作。
2、每輛公務車均責任到人,由指定司機負責該車輛的維護保養、安全檢查、驗車年檢、規費繳納、臺帳登記、費用報銷工作,原則上不得由他人代理。上述責任列入司機崗位及辦公室相關管理崗位績效考核目標,并嚴格執行考評,根據考評結果獎懲。
3、按照大隊《關于加強公務用車有關紀律的通知》規定,公司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所有車輛停放在地下車場指定車位。出差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4、節假日、冬休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值班車輛,其他車輛一律停用歸庫。特殊情況用車必須經大隊主管領導、大隊安全科同意方可啟用。
第二條、車輛調度和使用
1、車輛調度實行先急后緩,先遠后近,統籌安排,保證工作需的原則。
2、公務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公司領導或辦公室提出申請,由辦公室主任統一進行安排、調度。出野外、出差的填寫派車單并報大隊安全科備案。市內短途用車不開派車單。
3、嚴格執行車輛路單制度。由司機登記車輛運行時間、目的地、公里數等信息,出車任務完成后由用車人簽字確認。缺少用車人簽字、行駛里程與派車任務明顯不一致的,需由司機進行文字說明。
4、司機必須按辦公室通知的派車任務、路線出車,不得擅自改變,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5、駕駛員駕駛公務車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交警部門認定責任,除保險理賠部分外,他人或公司還有損失的,由駕車人員全額賠償,且駕駛人當月考核不合格。
6、司機因自身保管、保養不當等造成公務車輛被損或機械故障的,承擔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損失,且當月考核不合格。
7、駕駛員擅自將公務車交給他人駕駛,當月考核不合格;若交他人駕駛發生責任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時,還應承擔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損失。
第三條、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
1、所有公務車輛必須及時、足額投保。
2、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待命,不得隨意外出。
3、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鉆研業務,定期參加的大隊、公司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
4、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長途用車前要做細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
每周司機進行一次自檢,并填寫檢查表,當月與行車路單一同交公司安全部門進行統計;公司每月對所屬車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
5、車輛在公務途中遇有突發事件或交通事故,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并立即向交警、保險部門報案,同時還應向公司領導及辦公室報告。
6、因駕駛行為不當發生的交通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
7、修車時間由車班班長向辦公室主任報告后,由辦公室主任協調安排好修理時間。
8、司機應認真填寫車輛維修保養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和修理建議,并將保養、維修情況詳細記錄在《車輛維護保養登記表》中。
第四條、車輛用油管理要求:
1、公司統一辦理加油卡,采取先申請后加油、一次一申請的方式。市內加油指定在建國北路加油站。
2、司機加油時需先到油料管理員或辦公室主任處申請并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填寫《加油登記表》,領取油卡加油。
3、加完油后,駕駛員務必將加油小票及審批單、加油卡一同交回;如加油小票、審批單遺失,按照績效指標進行扣分。
4、司機因公出差、出野外途中,現金加油前需告知公司辦公室,回公司后憑蓋有稅務、加油站單位印章的正式發票審核后報銷;如未提前告知辦公室,需提供書面說明并經隨車人員簽字,否則不予入賬報銷。
第五條、車輛臺賬與信息公開
1、車輛臺帳應一車一帳,真實反映車輛費用支出和使用情況,包括:燃油費、維修費、保養費、路橋/停車費、洗車費,公路數、交通事故次數、驗車年檢等。車輛臺帳應每月公布一次,每半年進行一次整體評估,并形成一定的.費用控制參照標準。
2、發生虛報、多報費用或謊報車費的,不論金額大小,一律按照相關金額兩倍予以處罰。
3、每個月初,由公司辦公室統計每輛車上個月因公出差出野外時間、運行公里數、維修更換的配件及費用、保養的次數及副油更換數量、百公里油耗等運行數據,在公司范圍內進行公開公示,接受群眾的監督。
第六條、獎勵制度
安全月度行駛無責任事故、無違章,年底一次性給予獎勵500元,全年百公里油耗最低獎勵1000元。
第七條、考核制度:
對于工作態度差、不服從調度;路單執行情況;工作時間擅離職守耽誤出車;出車辦私事或私自將車交與別人駕駛;安全意識強弱、酒后駕車;車輛故障頻繁;個人責任造成車輛損壞;交通違章罰款;發生交通事故等情形,按照駕駛員考核指標進行考核,情節嚴重的,調離崗位或內部待崗,聘用的辭退。
第八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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