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度
在現在社會,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度1
為加強我校食堂工作的各項管理,促進食堂工作的規范性、安全性、實效性,特簽定安全責任書:
食堂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必須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
工作期間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及食堂工作的各項制度進行操作,禁止各種違法、違規操作。
食品加工前應先檢查食品原料的質量,發現腐爛、變質原料及原料中的雜物,必須徹底清除,堅決不能使用。
食堂工作人員必須保證廚房、餐廳的衛生,及時清理打掃并清除食堂垃圾,包括室內外的清掃和餐具的消毒,并做好記錄。地面每天打掃完用拖把拖一次,餐具每天清洗完后消毒一次。
食堂工作人員每天要做好各項原材料的`消耗記錄。每月底由會計核對各種原材料的進、出庫量,出現嚴重不符現象由廚房工作人員負責。
食堂工作期間要注意用電、用氣等安全方面的問題,如果由于工作人員操作不當導致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食堂工作人員有責任拒絕除從業人員外的任何人進入工作間(上級領導及衛生檢查人員除外)。
食堂工作人員應隨時注意自身的衛生,勤剪指甲,勤洗手,加強安全與衛生知識的學習,努力提高業務能力。
食堂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穿工作服進廁所,不得在食堂內從事與廚房工作無關的事情。
食堂工作人員不經允許不得把任何食堂物品帶出校外。一經檢舉或查出,扣發當月工資。
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總務處的安排,完成各項任務,與教師和學生之間互相尊重,并及時把食堂的情況反饋給總務處,有任何意見或建議都應直接向總務處或校長反映。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度2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有效控制學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學校校長為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校領導應把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級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第三條、學校應對食堂等易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場所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嚴禁非相關崗位人員進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入間等,嚴防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安全。
第四條、學校以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強學生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五條、學校食堂應取得衛生許可證方可營業:校內飲食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體檢合格后方能持證上崗。學校要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食品衛生法律知識的培訓。
第六條、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領導應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并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第七條、對于飲食工作各級責任人員違反規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其各自職責,造成就餐者身體損害甚至生命危險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度3
目的
對己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應急響應措施,井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使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掌握相關情況,取得指導和處置的主動權,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響,特制定本方案。
定義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數較多的群體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職貴
本單位負責人負責于第一時間立即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情況。
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對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記錄,并配合相關部門分析和處理。
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對食品安全等問題進行統籌協調和盡快解決。
本單位負貴人在發生疑似或認定為食品安全事故后,負責配合執法人員對可疑食品進行封存、留樣(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克,在冷藏條件下保存48小時)及現場控制等具體工作。
本單位各相關部門負貴本崗位的食品安全生產工作,如出現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原因調查和分析,妥善處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四、工作程序
報告原則
每名員工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報告或越級報告本單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報告程序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本單位各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對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并在2小時內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任何部門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初次報告
盡可能清楚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發病人數、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總結報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索,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本單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對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調查人員查驗,禁止繼續食用和擅自銷毀可疑食品、原料;對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廚房等可能的中毒現場進行控制;在執法人員到達后,積極配合執法人員對中毒事件進行調查處理。五、責任追究
本單位負責人及各部門負貴人必須保持每天24小時聯絡暢通,對無法聯絡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本單位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如事故發生后,要及時實事求是上報,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如因報告不實,影響領導決策,影響事件處理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貴任人的責任。哪一級發生通報、漏報、瞞報的問題,由哪一級負貴。對因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查處。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度4
為加強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各項工作管理,杜絕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員由專(兼)職人員負責,協助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負責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指導從業人員履行崗位職責,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建立健康檢查檔案,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調離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工作崗位。
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規和崗位操作技能培訓,建立培訓檔案。
檢查食品加工過程的衛生狀況、操作規范的執行情況,每日有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并提出處理意見。
對原料、食品添加劑的'采購驗收工作、成品的留樣工作進行管理。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保存各種檢查記錄。
接受和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對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按照應急預案采取措施,并及時報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協助調查處理。
保證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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