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固定資產制度

時間:2024-05-19 13:42:42 制度 我要投稿

學校固定資產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固定資產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固定資產制度

學校固定資產制度1

  為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設備、專用設備、圖書、文物和陳列品、其他固定資產七類。

  1、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學校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由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領導小組負責編制固定資產采購計劃。組織學校固定資產清產和統計工作;監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情況。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保證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

  2、固定資產使用與維護各部室管理員(包括班級)應該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按照制度對固定資產進行養護、定期檢測或者修繕,確保完好和使用。

  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對外出租或者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出借單位提出申請,固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審批。并且按照管理規定具備手續。收回時進行勘驗。

  學校固定資產實行每期使用情況檢查和考核制度。開學初登記,中途檢查,學期結束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個人的獎懲。并且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照規定追究責任。

學校固定資產制度2

  (一)、采購制度

  1、采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并注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采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

  2、購物申請單須存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學校財產(管理員)三人的親筆簽名。

  3、凡列入專控商品和政府采購項目,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完備后方能采購。

  (二)、環評入庫制度

  1、財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記賬冊。會計入賬聯應及時交財務入賬。教育局調撥的'財產憑基建科財產調撥單入帳。

  2、入庫時必須區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極易銹蝕物品、易爆物品,區別對待,得當看管。

  3、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倉庫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學校總務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制度執行情況。

  (三)、臺賬備案制度

  1、學校所有物品的賬冊登記工作由財產管理員負責。

  2、財產管理員根據物品的歸類及時記賬,分別備案賬冊或實驗(專用室)賬冊。

  3、按時完成上級部門布置的各種報表。

  (四)、領有用、借予及賠償制度

  1、倉庫存放物品,由財產管理員統一管理。

  2、領有用辦公用品,須要辦理領有用相關手續。領有用物品若存有多余,須交還倉庫。

  3、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4、放貸的物品須核對放貸單,物品回家必須存有回家單。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學期結束時,財產管理員必須及時歸還、統一管理。

  7、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8、交還物品時必須當面環評,例如存有損毀或遺失,按賠償制度繼續執行。

  9、賠償辦法由設備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門繳款。

  (五)、財產除役制度

  1、報廢物品要加以區別,找出報廢原因,若是失竊物品,要有備案記錄,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2、除役的物品由財產管理員統一備案,單項固定資產除役金額按有關規定繼續執行。

  3、報廢單要有學校負責人,財務主管和財產保管員簽字、說明。

  4、除役物品處置后的廢舊資金,必須及時進賬。

  (六)、資產清查制度:

  1、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展開一次清查、以物收款、以賬對物,努力做到賬表吻合,賬賬吻合,賬實吻合。出現盈虧、除役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維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必須存有書面資料。

  2、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3、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居多,以抽檢、臨時盤倉的方法輔以,以達至查清家底、確保財產安全的目的。辨認出差錯應當查明原因,經批準后,展開uddhe,并選定人員寫下報告,以便核查。

學校固定資產制度3

  中學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學校財產的管理,由分管副校長領導、總務處統一管理,各使用部門保管入賬

  2.新購、調入或自制的財產,須先經過驗收統一編號登入各類賬冊,然后交使用部門使用。

  3.添置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采購、驗收、入賬、報銷手續。

  4.總務處及部門賬冊必須做到:有帳有物、帳物相符、賬賬相符的要求。

  5.學校房屋、設備、家具一律由總務處統一調配,各部門及個人不得擅自搬離或調換。

  6.學校的一切儀器、教學用具等不得借給個人,個別特殊情況必須借用的,要經學校同意,并辦理出借手續。

  7.各財產保管員必須有對國家物資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原則,公私分明。財產管理人員調動時必須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后才可離職。

  8.財產管理人員對財物要存放得當,使用方便,防止霉變,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

  9.財產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壞要根據情況及時處理,原則上因故損壞的要查明原因,報組室負責人簽具意見后報有關領導審批方可報損,無故損壞的`除辦理上述手續外要酌情賠償。

  10.固定資產報損報廢,須由使用部門填寫報損報廢申請單,由總務處檢查審定后報校長批準。

  11.每學期各部門財產保管員會計校對一次財產帳,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后訂正,年終作一次全面清查。

  12.固定資產或材料物資運出校門要憑學校簽發的出門證。無證運出,傳達室人員對無證攜出物品有權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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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凡已清查建賬的固定資產,使用單位要愛護和保管好,不經主管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搬遷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資產的部門,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建卡、登記,物資損壞或丟失,應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主管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補發。

  三、使用單位凡需增加制做固定資產時,應先寫出書面申請(需圖紙要帶圖紙),說明原因,經主管部門及校領導審批后,方可統一定做或購買。不得私自購入,否則不予報銷。

  四、凡新購入固定資產,要嚴格出入庫手續,應先到后勤倉庫辦理物資驗收入庫單,驗收合格后,入固定資產賬,加蓋固定資產章后,方可到財務科報銷。

  五、全校固定資產,主管部門有權調動,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開據憑證,各使用單位無權向本科室以外調動。

  六、固定資產的報廢,使用單位填寫報廢單,按固定資產價格管理權限審批后,方可報廢。無手續者,不得隨意報廢。

  七、各科室固定資產每半年要清查一次,將清查情況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學校每年清查一次。各科室分管物資的人員要協助主管部門的'管理人員認真清查匯總。

  八、為使固定資產管理正規化,主管部門有權隨時抽查各部門物資的使用與管理情況。若有賬物不符現象,按規定扣發科室獎金。

  九、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應納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內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對因玩忽職守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財產損失者,當事人或科室必須立即寫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處理,對隱情不報者,應嚴加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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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固定資產的范圍及分類

  第一條固定資產管理范圍:不論來自何種渠道或使用何種經費(含捐贈),凡產權屬于學校的所有固定資產,都要按規定納入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統一領導,統一入賬,集中管理。

  第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定為固定資產:

  (一)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

  (二)單價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品,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如圖書、辦公桌、文件柜、鐵床、課桌、椅、工具用具等。

  (三)房屋及構筑物。

  第三條固定資產的分類:

  (一)不動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物的各種設施等。

  (二)專用設備:指直接用于教育教學的各種儀器設備、電子設備、文體設備等。

  (三)一般設備:辦公事務用的家具設備包括:文印設備、交通運輸、行政辦公設備等。

  (四)圖書:包括圖書館、資料室藏書和保存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各種重要電子資料。

  (五)其它資產:包括家具、床上用品、服裝等。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管理體制及機構

  第四條全校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工管理、層層負責的原則,根據隸屬關系和業務特點,設校(總務處)、處(部)固定資產管理單位,組成專職和兼職相結合的管理隊伍,形成固定資產管理網絡。

  (一)在校長領導下,學校一級由主管副校長及總務處行使職能,負責固定資產總體管理(計劃、購置、使用、維護維修報廢),總務處直接管理學校房屋建筑、公用設施、各處(部)、服務部等財產。

  (二)處(部)為二級管理單位,并設一名兼職人員管理所屬固定資產。各處部負責人是責任人。

  第五條固定資產管理職能部門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實施細則及有關制度、規定。

  (二)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清產核資、及實物賬冊的管理,并監督固定資產的驗收和入庫工作。

  (三)負責全校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工作,并對運行情況進行監督。

  (四)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的統一調配,提高固定資產利用效果。

  (五)負責辦理固定資產的調撥、轉讓、拆除、改裝和報廢等工作。

  (六)對實物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對工作,做好增減登錄,做到賬實相符。

  (七)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賬目體系,并為上級部門做好統計報表工作。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購置、審批、驗收及入賬

  第六條購置。全校固定資產的采購,統一歸后勤處管理,本著經濟適用的原則,各處(部)在購置固定資產前,編制固定資產的購置計劃,填制《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單》,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紀檢、學校財產(管理員)等的簽名,按學校《物品采購制度》規定購置。

  第七條驗收。所有購置的固定資產,嚴格按出入庫登記管理,對招標批量采購直接進入使用部門的財產,事后也必須完美出入庫手續,總務處要監督檢查使用和發放登記情況。

  (三)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在填寫《學校固定資產入庫單》和《學校固定資產領用單》時,所有項目必須填寫完整、準確,資產名稱、規格型號一定要與產品說明書一致,學校總務處檢查執行情況。

  第八條入賬。凡產權屬于學校的固定資產,都必須到總務處登記,到財務室辦理有關固定資產的入賬、登記手續,不得賬外滯留。

  (一)各單位資產管理人員在報銷時,須提供以下資料:《學校固定資產入庫單》、《學校固定資產領用單》、發票和供貨方提供的購置清單;

  (三)各單位不按以上程序辦事,或提供資料不完整、不規范的`,或購置價格明顯過高時,總務處會同財務室有權不予辦理出入庫手續和報銷手續,擅自辦理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九條建立固定資產賬目管理體系。后勤處負責建立全校《固定資產總臺賬》《固定資產分處(部)明細賬》,各處(部)要有《固定資產登記簿》,庫管員建立《出入庫登記清冊》。

  第十條建立對賬制度。建立并不斷完善各處(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賬制度,保證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一)總務處的賬目每年對賬一次,各處(部)每學期對賬一次,也可不定期與各使用單位核對賬本,并督促、檢查各部門資產使用情況,保證資產的完整性,從而保證總分類賬戶核算的正確性和賬目登記的統一性。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內部轉移、調撥及維修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的內部轉移是指人員調動后固定資產隨之在學校各處室之間發生的移動。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校內互相借用,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借用的固定資產必須按期返還,如有損壞或丟失,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凡涉及學校內部兩個使用部門之間的調撥,都要辦理有關調撥手續,并且變動部門和總務處須相應調整賬目。

  第十四條對長期閑置不用的固定資產,后勤處有權進行調撥,回收庫存管理。

  第十五條固定資產未經學校許可不得私自出租或出借,一經發現給予相應處罰。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的維修,能自行修理的都要自行修理,不能自行修理的,由部門填寫《固定資產維修申請單》,主管領導批準后總務處安排人員維修。

  第六章固定資產的報損、報廢、處置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的處理(報廢、報損、丟失、積壓、拆除、調出等),執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并嚴格履行有關審批手續。

  各部門固定資產的拆除、報廢和處理應填報《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集中統一辦理有關資產處置審批手續,資產處置后,填寫固定資產處置清單,總務處和財務室根據清單和實際交易價格分別調整有關賬目,各使用單位也同時做好有關賬務處理。

  凡擅自處理固定資產者,按違反財經紀律處理。對嚴重侵害國有資產的部門和個人,要進行必要的經濟處分,同時由有關部門追究其行政責任。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所引起的收入,如外借資產的一切收入所得,資產有償調撥的所得收入,閑置、多余資產變賣收入、賠償收入(含投保資產的保險賠償金、責任個人賠償費用)等,報廢資產殘體的收入,一律上交學校。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如丟失、損壞或發生事故,各單位必須立即查明情況,及時上報總務處,并在查明原因后提出處理意見。

  第七章固定資產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學校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小組,各處(部)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都要落實到人(兼職)、規定其職責和管理權限。

  第二十一條未經學校領導和總務處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將學校的固定資產作為它用或相互轉用。凡固定資產需出校時,須持有總務處開出的出門證,校門衛方可允許出門。

  第二十二條工作變動或退休退職在離開前,應及時交清自己以前使用或管理的各種設備,完善手續。

  第八章固定資產清查

  第二十三條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第二十四條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第二十五條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準后,進行調賬,并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毀損處理原則。

  (一)因管理人員不遵守規章制度,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按資產原值賠償。

  (二)因個人責任造成損失的,個人應承擔全部賠償。

  (三)對毀損、丟失的固定資產,所在處(部)須立即上報,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

  (四)對未經學校批準,擅自出售、報廢、報損固定資產的行為,除追究直接責任人和處室負責人的責任外,還要賠償損失。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凡與本辦法有抵觸的,按本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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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

  總務處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對學校固定資產負有收存和管理責任,物資管理員負責具體的管理工作。

  二、固定資產的范圍

  單位價值10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品設備、交通工具、公用家具等屬于固定資產。

  三、固定資產的購置

  學校固定資產的購置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校長審批,校長同意后批轉總務處組織購置。較大數額的購置須經校務會研究決定。

  四、固定資產建賬建制

  1、凡是固定資產必須入帳管理。入帳時先由保管員驗收建帳,再由報帳員連同發票報送核算分中心報賬。

  2、固定資產的建帳管理需按照上級部門要求,進行管理,建立電子實物賬,進行全面、動態管理。

  3、按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上報固定資產報表。

  五、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

  1、總務處對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負總責,全面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所有固定資產的領取和借用,必須登記或填寫借條報總務主任審批,辦理領取手續,學期結束交還入庫。重要、貴重固定資產外借須請示校長同意。凡丟失或損壞固定資產者要酌情賠償。

  2、學校各功能室固定資產,由學校指派專人負責。負責人要管好、用好室內設施設備,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

  3、教室內固定資產(門、窗、桌、椅、講臺、黑板、電風扇、多媒體平臺等)由各班主任負責管理。

  4、辦公室的辦公桌、椅子、電腦等固定資產由使用人負責管理,公共使用的固定資產由科室負責人負責管理。

  5、教職工調動或退休時應及時做好資產的移交工作。

  六、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維修和報廢

  1、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由物資管理員負責,應保證帳、物相符。每學期初和學期末必須做好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對固定資產的數量和必備配件進行全面檢查,對損壞的固定資產應在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報經批準的前提下,及時調帳,未經批準的報廢、損失不得擅自調帳或處理。

  2、固定資產的日常維修由責任人負責填寫報修單,總務處負責組織維修工作。

  3、固定資產的報廢由責任人提出,經資產管理員核實填寫報廢單送交總務主任審查,報校長審批后按程序上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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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學校固定資產應實行分工管理,做到權責統一。教學設備、電化教學設備由教導處確定專人管理,房屋、建筑物和管理用具由總務處管理,一般家具、器具在統管與分管的基礎上實行定位置、定數量、定管理人員。

  二、學校必須建立固定資產的賬卡制度,做到學校根據每一件固定資產的'不同特點設立賬卡,予以登記,使用單位或個人也要按品名登記明細賬卡,以便查對。

  三、學校房屋建筑物應合理使用與及時維修保養。

  四、對學校專用設備

  一)是制定技術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驗與修理,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可用;

  二)是做到不經批準不準拆改;

  三)是專項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嫻熟操作技術,考試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四)是主要教學設備(含電教設備)、輔助設備和動力設備等要始終保持其成龍配套的完整體系;

  五)是對精密機械儀器應制訂操作規程、使用制度、維修保養與交接制度,各學科、各部門對此應組織協作共用,提高其利用率;

  六)是要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愛護設備的教育,提高其愛護設備的責任感。

  五、對交通工具應妥善維修保養,圍繞教育、教學、科研和經營管理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并建立有效管理制度,以杜絕不正之風。

  六、學校圖書應設置管理部門——圖書室,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使其為教育、教學和科研服務,防止圖書資料的損壞和丟失。

  七、其他財產也應區別不同情況,制定具體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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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總則

  1.為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學校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固定資產管理措施:

  (1)學校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由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2) 領導小組負責編制固定資產采購計劃。組織學校固定資產清產和記錄工作;監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狀況。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保證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

  3.固定資產使用與維護:

  (1)各處室管理員(包括班級)應當貫徹安全防護措施。按照制度對固定資產進行養護、定期檢測或者修繕,保證完好和使用。

  (2)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對外出租或者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出借單位提出申請,固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審批。并且按照管理規定具有手續。收回時進行勘驗。 (3)學校固定資產實行每期使用狀況檢查和考核制度。

  開學初登記,中途檢查,學期結束考核,考核成果納入個人的獎懲。并且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照規定追究責任。

  二、采購制度

  4.采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并注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采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似。

  5.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學校負責人、學校財產(管理員)三人的簽名。

  6.采購的物資要合用,防止盲目采購導致積壓揮霍。

  三、驗收入庫制度

  7.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記賬冊。

  8.入庫時要辨別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腐蝕物品、易爆物品,區別看待,妥善保管。

  9.庫房驗收時應認真檢查貨品的數量質量規格等并做到發票與實物相符,否則不予入庫。

  10.不得將驗收新購物品與私人物品調換。

  11.入庫時要辨別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腐蝕物品、易爆物品,區別看待,妥善保管。

  12.對入庫的教學設備有關部室負責人協同后勤處及供應商完畢學校的教學設備的安裝調試工作,并做好有關資料的存檔工作。

  13.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各部室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學校總務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制度執行狀況。

  四、造冊登記制度

  14.學校所有物品的賬冊登記工作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

  15.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根據物品的歸類及時記賬,分別登記賬冊或試驗(專用室)賬冊。及時登賬,按月結賬、對賬。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16.準時完畢上級部室布置的多種報表。

  五、領用、借用及賠償制度

  17.倉庫寄存物品,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統一管理。

  18.領用辦公用品,需辦理領用手續。領用物品若有多出,須償還倉庫。

  19.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20.出借的'物品須填寫出借單,物品出門必須有出門單。

  21.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22.每學期結束時,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要及時收回、統一管理。

  23.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償還工作。

  24.償還物品時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

  25.賠償措施由設備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同意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室繳款。

  六、財產報廢制度

  26.報廢物品要加以區別,找出報廢原因,若是失竊物品,要有立案記錄,根據實際狀況酌情處理。

  27.報廢的物品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統一登記,單項固定資產報廢金額按有關規定執行。

  28.報廢單要有學校負責人,財務主管和財產保管員簽字、闡明,并要經校長同意。

  29.報廢物品處理后的回收資金,要及時入賬。

  七、學校內部移交固定資產制度

  30.學校內部調整時,由管理部室組織有關部室進行財產清查,并辦理交接手續。

  31.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崗位變動時,應在上一級管理部室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

  32.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調離學校或退休,須交清所用固定資產。

  八、資產清查制度

  33.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

  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34.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固定資產管理員詳細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參與。

  35.清查措施以核算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措施為輔,以到達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同意后,進行調賬,并指定人員寫出匯報,以便核查。

  九、固定資產領導小組崗位職責

  36.組長職責:

  (1)認真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認真組織執行有關財經制度,組織貫徹上級教育領導機關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措施和規章制度。

  (3)組織領導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定期召開固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學校固定資產管理中的重要問題,布署管理任務,制定工作計劃。

  (4)組織制定全校的固定資產購建計劃和經費預算。

  (5)審查同意學校固定資產購建、處置、清查等重大經濟事項。

  (6)確定固定資產管理機構,任命、配置固定資產管理人員。

  37.副組長職責:

  (1)協助校長組織全校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2) 領導各個職能部室實行學校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計劃。

  (3)組織召開固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會議,協調處理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中的問題。

  (4)組織有關部室研究并向校長提出制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措施和規章制度、年度工作計劃、購建計劃和經費預算的提議。

  (5)主持全校固定資產清查工作。

  38.對各職能部室和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39.學校報賬員職責:

  (1)組織起草固定資產管理措施和規章制度。

  (2)協調其他部室實行儀器設備物資購置,以及修繕工程和基本建設項目的論證、招標、采購、驗收等工作。

  (3)組織實行全校固定資產清查。

  (4)組織固定資產管理人員開展固定資產維修、養護、保管、使用等常規工作。

  (5)詳細組織實行固定資產管理考核。

  40.固定資產管理員職責:

  (1)參與起草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措施和規章制度。

  (2)審核、匯總購建申請,草擬固定資產購建計劃。

  (3)參與儀器設備物資購置,以及修繕工程和基本建設項目的論證、招標、采購、驗收等工作。

  (4)詳細辦理、審核固定資產增長、調劑、處置及對外出租出借手續。

  (5)詳細實行學校固定資產的清查和記錄工作。

  (6)登記全校固定資產明細賬簿,對固定資產實行實物量控制,定期組織虧及、部室管理員查對賬目和實物。

  (7)對全校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8)對部室管理員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定期組織召開部室管理員會議。

  41.部室管理員職責:

  (1)參與起草本部室固定資產管理措施和管理規程。

  (2)負責本部室固定資產明細賬簿、固定資產分布表和固定資產卡片的管理和登記。

  (3)申報購建計劃。

  (4)參與本部室固定資產的購建論證、招標、采購,并詳細負責辦理驗罷手續。

  (5)負責保管、養護、維修本部室固定資產。

  (6)負責本部室固定資產內部借用手續。

  (7)負責本部室固定資產清查和記錄等工作。

  (8)提出本部室固定資產處置申請。

  (9)檢查、匯報本部室固定資產平常使用狀況。

學校固定資產制度9

  中心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學校購進固定資產,要有保管員簽字后方可報銷,無保管員簽字,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銷。

  二、保管員對固定資產按類進行登記,憑總務處發放單分至部門進行管理。

  三、對固定資產的借用,借用人要寫出借條,經總務主任同意后(貴重物品經校長同意后),方能借用;保管員要按時收回,收回時要對固定資產進行檢查,檢查完畢后放置規定位置。

  四、保管員要每學期同會計核對帳目,保證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五、每學期保管員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寫出清查報告。

  六、凡固定資產,放假前必須交保管員處,保管員要有固定專門倉庫。

  七、捐贈物品必須入帳后方可領用。

  八、固定資產位置變動更換需告之總務處及保管員。

  九、未列條款按省市有關固定資產的管理規定執行。

學校固定資產制度10

  一、單位的固定資產必須全部入帳,并根據分類登記明細帳,明細帳總額必須與總帳的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的總額相符。

  二、單位內部各部門所使用的固定資產必須有臺帳或借據,單位財務人員每學期要同資產使用部門和人員一次資產核查。

  三、單位新購入固定資產,必須通過政府采購,下帳時憑政府采購票據和發票一起入帳。

  四、每年要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和清查,自然損壞的要按規定要求及時報損。發生短缺要查明原因。

  五、單位之間相互借用的儀器設備要及時收回,不得無故丟失。

  六、各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必須專人負責,實驗員的臺帳必須與財務的帳目相符,要有實驗儀器使用、借用、維修、損壞登記本。

  七、圖書室的圖書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員的臺帳要與財務的.圖書帳目相符。要有圖書借閱和歸還記錄。

  八、單位的固定資產不得借給個人私用。

  九、單位的固定資產必須定期維護和維修,延長使用壽命。人為的損壞和丟失必須進行包賠(全額或部分)。

  十、每年必須參加國有資產登記。

學校固定資產制度11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明確固定資產使用者的責任的義務,保證資產的完整和不受侵犯,減少財務支出,現將固定資產的管理、使用制度規定如下:

  一、固定資產由固定資產管理小組負責和使用分配,并做好固定資產的購建入庫、保管、使用盤點等工作。

  二、固定資產的購建入庫,必須做到手續完整,購建后財務部門應憑相應的手續記入總帳,明細帳,并填制固定財產卡,一式兩份,一份由財務部門存檔,一份由使用部門存查。

  三、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保管人對所保管的財產負責維護,若發現丟失,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借出,同時并訂立借據。對由保管人擅自借出而造成損失者,由保管人員負責賠償。

  四、原保管人因工作調動或財產轉移時,應向管理小組說明,經專管員驗收核對,同卡片填寫相符后,方可辦理其有關手續。

  五、發生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時,必須申報主管部門和固定資產部門審查批準。

  六、此項制度由固定資產管理小組監督執行,日常事務由專管員負責處理。

  學校固定資產制度為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會計法》、《深圳市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和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資產管理的范圍和標準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價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8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設備儀器、交通工具、家具用具等。單位價值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在的大批同類物資,不屬于固定資產,由學校加強實物管理。

  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鋼琴、電子琴、辦公設備、專用設備、圖書、其他固定資產七類。

  二、固定資產管理的工作職責

  (一)校長的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校長對我校國有資產管理負完全責任。嚴格管理、有效使用、保證財產安全完整是校長任職期內重要的經濟職責,也是審計和考評的重要指標。

  2、固定資產管理是學校重要的'經濟崗位,校長當任用德才兼備、認真負責、具有一定專業基礎的管理人員,不得聘臨時工擔任保管員。

  3、組織建立有效的內部財產管理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權限、工作程序和紀律要求,并有正常途徑了解上述制度的執行情況和相關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以保證其管理意圖的實施。

  4、協調、處理財產管理的重要問題,處罰或處分違規違紀、玩忽職守的有關責任人。

  5、校長可以親自主管財產管理工作,也可以書面授權其他負責人代理行使該管理職責,但應當對其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的行為承擔責任。

  (二)管理教師的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管理教師對本單位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負有組織管理責任。

  2、在校長授權的范圍內積極主動做好固定資產的計劃、購建、驗收、分配使用、維護、清查、報廢等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3、擬訂有關制度、職責權限、工作程序和紀律要求,執行制度及規程。

  4、建議任用認真負責并具有專業基礎的財產管理人員并指導其工作。

  5、經常檢查單位財產管理各方面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匯報,對單位財產負具體組織和管理的責任。

  6、校長授權的其他管理職責。

  (三)報賬會計的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按規定及時做好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報銷工作,對入賬財產的驗收、領用、調撥、盤點等單據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復核,發現問題及時告知財產管理員糾正。

  2、每年十一月份為單位的財產清查月,在財產清查中,報賬會計負責與財產保管人員進行賬賬相符的核對工作,指導財產管理人員編制賬賬、賬實核對單。特別是協助保管員做好與會計核算中心主管會計的對賬工作。

  3、單位負責人授權的其他財產管理和監督職責。

學校固定資產制度12

  為加強對學校資產的管理,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學的順利進行,促進我鎮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的資產是指本校占有的、使用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學校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

  包括學校購置的資產,局撥投入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學校所有的.資產。其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主要分為房屋及建筑物、儀器設備、圖書資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低值耐用品,是指單位價格在200元以上(含200元)而低于500元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物品。

  2、學校資產管理工作在各校校長領導下,由總務處實行歸口管理。

  其主要職責是:①根據有關規定,履行學校產權完整的職責;②根據職責,組織實施學校資產管理的具體制度和辦法;③負責全校物資采購與報廢等計劃的綜合平衡、計劃變更與實施、對基建項目實行申報竣工后報請有關方驗收;④負責學校資產的清查、登記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⑤負責學校資產的帳、卡管理,做到帳卡、帳帳、帳實三相符,防止資產流失。

  3、學校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分級管理和管用結合的原則,實行二級管理制。

  總務處為學校一級管理機構,在總務部門領導下負責規劃、協調、管理學校資產。各部門、功能室為二級管理機構,按分管權限做好每年計劃的申報與落實,并進行日常管理。即對實物資產分類編號,設專門帳、卡予以登記,對各類資產的存量,增減變動分布等情況,及時,準確如實登記。做到家底清楚,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防止資產流失。加強流動資產的管理,對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帳、物管理。各使用部門要加強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設備要定專人管理。操作人員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故障,保證設備完好。

  4、采購制度:

  物資采購堅持計劃采購的原則,杜絕物資采購的隨意性和無序性,盡可能發揮資金與設備的使用效率;凡無計劃均不得進行物資采購。采購計劃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結合的程序。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先提出書面報告,定期集中報總務處,由總務部門進行綜合平衡后,報學校領導審核。凡因原計劃遺漏、臨時急需或計劃用途變更,須經有關領導批準后,到總務部門辦理追補計劃或計劃變更手續。

  5、資產登記與建帳:

  各類資產必須堅持“誰經手形成誰負責入庫”的登記制度,即資產在形成之后,其經手形成的部門或個人必須及時到資產的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驗證、登記、建帳(卡)手續。學校財務部門憑資產歸口管理部門的驗證簽章,給予付款結算。資產管理部門應根據會簽后的有效憑證,進行學校資產登記并建立相應的數據庫。學校各資產使用部門應認真建立并做好本部門所占用學校資產的流水帳和分類明細帳。

  6、資產的使用及處置:

  資產使用部門對其占用的資產應做好日常維護、保養等管理工作,使學校資產在規定的使用時限內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若出現難以修復的故障,應及時呈報總務部門安排專人修理,恢復其使用功能。資產使用部門對其占用的資產不得自行轉讓,出租、出借。如有多余閑置不用或不需用資產,應主動報告總務部門進行統一調劑,資產管理部門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辦理資產的調撥、無償調出,有償轉讓,出租、出借等手續,所得收入全部上繳學校財務室。學校資產個人不得長期占用。教職工在校內調換工作崗位,必須向總務部門辦理清交手續;調出學校時,應如數歸還所占用的學校資產。學校資產實行優化配置原則。為提高資產利用率,充分發揮其使用功能,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對各類資產統籌安排,合理分配。學校資產在正常情況下,使用壽命已到確已喪失效能的;質量太差或損壞至無法修復或無修理價值或市場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復的;由于某種原因已喪失使用價值的能源消耗或污染環境超過國家有關規定又難以改造的可申請報廢。

  7、資產處置程序:

  ①由使用部門提出處置申請。

  ②資產管理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

  ③報校務會審核;再申報局有關部門審核。

  ④回收殘值上繳財務,核減固定資產。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學校資產丟失和損壞的,應根據具體情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并按損失額的一定比例由過失人賠償。

  8、資產清查與報告:

  各資產使用部門對其所占有、使用的學校資產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對帳(卡)物相符情況,并將自查結果上報總務處。總務處對報表進行逐項核實匯總,最終編制出學校資產統計報表呈報校務會審核。

學校固定資產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和利用效益,根據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學校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建設和發展的基本條件,是培養人才,保證教學、科研、行政辦公、生活后勤等項工作順利進行,辦好學校的物質基礎。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明晰產權關系,合理配備并節約有效使用固定資產,保證學校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范圍和分類

  第三條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能夠立使用,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屬于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不足規定標準,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處理。

  第四條學校各部門不論是通過何種經費購得設備(包括自籌、捐贈、自制等);均屬于學校財產,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

  第五條固定資產按以下分類進行管理。

  1、土地。指學校所有的經營場地。

  2、房屋及建筑物類。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房屋包括教學和科研用房、行政辦公用房、職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鍋爐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圍墻、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筑內的電梯、通訊線路、輸電線路、供水設施道等;

  3、交通運輸設備。主要指學校的車輛。

  4、教學儀器設備類。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各種儀器和機械設備、實訓室的設備。

  5、辦公電子設備類。指辦公和事務用的通用性電子設備;

  6、家具及其他類。指學生桌椅、床、辦公桌椅、柜、沙發、茶幾等;

  7、圖書文物類。指圖書館(室)、閱覽室、資料室的圖書資料等;

  8、文藝體育設備。

  9、公共設施。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管理體制

  第六條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一歸口管理。后勤處是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職能職權部門,其職責是:

  1、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產權界定、資產評估、清產核資等項工作;

  2、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產權管理,保障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的配備使用標準、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落實;

  4、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建檔建卡。

  5、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驗收、調撥、調出、丟失、損壞、報廢的審批及處理;

  6、對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七條各處室是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單位,在資產管理處授權范圍內,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行政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固定資產負有全面的管理責任。其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制定資產管理的實施細則,加強規范化和使用效益的管理;

  2、對本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在學校規定的權限內有調配權,但需到后勤處備案,必須保證學校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配備專職和兼職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管理好本單位固定資產的賬、物,根據學校資產管理部門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清查,保證賬、物相符,認真做好有關資產管理的各種統計報表工作。

  第八條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相對穩定,工作調動或離職時要實行嚴格的交接手續,賬、物清點無誤后,簽署交接文書,經資產管理處備案后方可調動或辦理離職手續。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計價

  第九條固定資產計價標準

  1、購入、上級主管部門劃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調撥價以及運雜費、保險費等計賬;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賬;

  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發生的凈增加值增繼定資產賬;

  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證記賬;

  5、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值的,按照估價入賬;

  6、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重置完全價值入賬;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驗收手續的固定資產,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入賬;

  第十條固定資產不實行折舊,按原值入賬。

  第十一條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不得任意變動固定資產賬面原值: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的`;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的;將固定資產一部分拆除的: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暫估價值的;發現原來記錄固定資產價值有誤的。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的價值變動,由資產管理處負責辦理,并對固定資產有關賬目作相應調整。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

  第十三條添置固定資產必須根據學校發展規模及學科設置情況,按照教學、科研、行政辦公、生活服務等方面的需要,全盤規劃,保證重點。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避免重復購置,積壓浪費。

  第十四條購入、調入和自制的固定資產,不分單位、不分經費來源,統一由資后勤處組織驗收(屬于技術設備的協同技術部門共同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后勤處根據驗收單等憑證入賬。

  第十五條接受捐贈或盤盈的固定資產,由資產管理處辦理接收和交接。并開具固定資產交接單、捐增協議、發票或固定資產盤盈報告單等憑證,資產管理處根據憑證,辦理入賬手續。

  第十六條新增固定資產一律持購貨憑證等相關證件(須有單位負責人、經辦員、領用人簽字)到資產管理處辦理驗收,登繼定資產編號、入固定資產賬;經驗收人員及主管負責人簽字之后,財務室方可辦理報銷手續。未經資產管理處辦理上述手續的,財務室一律不能辦理其它手續。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的減少變動(變賣、盤虧、報廢、丟失、損壞)都必須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全校各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其產權歸學校所有,處置權歸后勤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固定資產報廢、變賣、串換或私分。固定資產處置的審批手續完備后,由資產管理處組織回收、處置或授權歸后勤處處置。

  第十八條對使用部門長期閑置、多余或不能有效利用的固定資產,后勤處有權進行處置或調劑。拒絕處置、調劑的,資產管理處可建議學校對其進行相關的處理。

  第六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入庫、發放、使用、保管、維修保養及處置等項工作,都要有專人負責,建立嚴格的責任制度。

  第二十條建立固定資產賬目管理制度,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后勤處建立全校統一的固定資產一級賬。各部門也要建立所管固定資產明細賬,準確記錄所管范圍的固定資產的數量、價值增減變動情況。各處室每年十二月底前將所管資產增減變動情況報給后勤處。

  第二十一條學校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各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資產管理職責,切實管好、用好學校的固定資產。各使用單位要妥善維護和保養好自己所占用的固定資產,保持其良好的使用性能和財產的完整。對使用情況要經常進行檢查,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條對利用學校固定資產進行非法經營活動、未經許可擅自處理、變賣學校資產的收入,后勤處有權代表學校予以沒收,并對有關責任人按相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建議學校給予紀律處分。

學校固定資產制度14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搞好資產管理制度是學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環節之一,它可以延長其使用壽命,更好地為教學服務。同時,也可以使有限的資金較好地發揮作用,達到勤儉辦事的目的。為此,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1、建立固定資產帳,給固定資產管理提出正確的數據。

  2、每年年終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檢查,查使用情況,查管理情況,查帳、卡、物三相符。

  3、每年假期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保養、維修,以延長其使用壽命。

學校固定資產制度15

  1、學校現有固定資產,按用途分撥,交由各部門使用,專人管理。

  2、所有固定資產,要造冊登記,須做到帳物相符,交由有關部門核對備案。

  3、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要定期檢查,因年久損壞,無法修復,經管理人員填寫報廢單,經有關部門有關領導簽署意見和批準進行極廢。

  4、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損壞,凡不是因公造成的損失要由使用人員負責賠償,屬因公損壞的要查明原因,按責任的'大小進行教育處理。

  5、學校的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一律不得隨便借給他人。屬特殊情況必須借用時,須經主管校長批準,屬外借的,外借單位要有正式介紹信,并按時歸還,如有丟失,要照價賠償。

  6、新購置的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

  (1)新購置固定資產,必須經使用單位審定申報,經主管校長批準,然后交由采購人員購置,所購置的物品,須由使用部門驗收入庫入帳。

  (2)新購置的固定資產的報帳手續,須經會計和使用單位登記入帳,簽署意見,交由主管負責人簽證,方可報帳。

  (3)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與現有固定資產的使用和管理一樣登記造冊,定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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